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七十(憍陈如品第廿五)  释灭无常色获得常色 破外道论闍提首那第一 婆私咤第二 先尼第三 迦叶第四 富那第五 憍陈如品第二十五 案僧亮曰:第四,流通分也。陈如是弟子之长,先受偏悟,今得圆解,委以流通,不亦宜乎。法瑶曰:说经将讫,外道悟解者众。诸人最后受悟者,故付嘱最初悟者也。又一夫靡不有初,尠克有终;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陈如最初闻五阴无常,今最后闻常而悟也。僧宗曰:因果佛性中道备于前矣,是以故命陈如更定因果,说生死五阴无常、佛果常也。宝亮曰:上已三重说竟,今此第四,次明付嘱流通。捡付嘱之事,不似余经。既顾问阿难,并述己之德,而体为流通,故所以命篇。先对陈如论于五众,欲以徒众仪轨戒律法用付嘱有在也。又以文辞章句一切经藏嘱累阿难,以深理付弘广也。智秀曰:广明义中第二分也。重以说付传法者,名付嘱说也。寻之下文,经来不尽。何以知其然?文为证也。本为付嘱,命觅阿难。阿难至,乃使度须跋,付嘱之言遂□□。以理而推,义在可知。凡付二事:一者人、二者法。人者,即是所度十外道。缘陈如年高德尊,堪为师范,所以嘱也;由阿难弘广,于传化有缘,所以说种付之。一品之中有四意:第一说常无常法;第二明外道无沙门法;第三列外道来诣佛法;第四正破外道。道慧记曰:陈如既居上生,又先亲是外道,出家已来为外道所伏,故命以付嘱。 尔时世尊告憍陈如(至)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色即是缚者、说有为之过也。智秀曰:第一意,略说因果常无常也。 憍陈如!若有人能如是知者(至)在大众中作师子吼。 案僧亮曰:沙门、婆罗门二名,皆是寂静之称,法理常定,不知则乱、知则常静。能知常与无常,则具二法。若离佛法,不偏之人及悉皆无也。智秀曰:第二意。 尔时外道有无量人(至)我若胜彼当事我。 案僧亮曰:无有静法,终无静人,身口之业皆是假称,乃因而集聚议与,诤道也。 尔时多有无量外道(至)佛告王且止我自知时。 案僧亮曰:外国法,欲大论义,先白国主也。智秀曰:第三意,列外道来也。 尔时众中有婆罗门(至)所得涅盘亦应无常。 案僧亮曰:外道说涅盘法异,谓不从因生,所以难佛。若从因生,不应常也。僧宗曰:难意以因无常故,果不得独常也。宝亮曰:此十邪师,盖接化有缘,现迹归降,以示大理源也。凡与外道论议往复之法,不得欵怀,要先于事中却令其心濡然,后言理也。此一外道,计二十五谛。言性常者,是已所计世性也。此下正破外道也。 瞿昙!又说从因故生(至)得解。脱者云何言常。 案僧亮曰:以二道类之。第二难。 瞿昙亦说色从缘生(至)是常是一遍一切处。 案僧亮曰:涅盘是阴,是无常法。离阴是审,不从因生,无因生涅盘。第三难。 瞿昙亦说从因生者(至)涅盘即是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通难四义。第四难也。 若瞿昙说亦常无常(至)佛即我身是也。是义云何。 案僧亮曰:难佛名也。谓言缘从生法,有常无常二言,非佛自说。是佛义云何耶?第五难也。 佛言:婆罗门!如汝所说(至)法之因耶如是瞿昙。 案僧亮曰:谓世性,亦名冥初。内众生,外非众生,因常而果无常。 佛言:婆罗门!云何作因瞿昙从性生大从大生慢。 案僧亮曰:从性生大,从大生慢者,五大慢是识也。先说二法未是谛数,明二十四法是色非色。《大论》色慢摄非色,互共相生,皆是无常;性则不尔。《百论》云「从冥初生觉,说十一根义。」次其性从此麁说,义虽不以次,大义同耳。彼觉此慢,互其辞也。僧宗曰:冥者,八万劫外冥然不见,此不改,言性也。慢即我心,只计我故,起慢于前人也。宝亮曰:从性生大者,是觉也。觉万法故,言大也。从大生慢者,即是从觉生我心也。 从慢生十六法所谓地水(至)果是常者有何等过。 案僧亮曰:前云大生慢,此慢之与大互生义。次应色香,从麁说耳。从五法生者,次第说也,色生火,声生空,香生地,味生水,触生风。或说一尘生一,或云五尘共生,一尘偏多。五知根者,火生眼,空生耳,地生鼻,水生舌,风生身,身觉触,此言触也。或言一大生,或言五大共生,一大偏多。次五业及意五大共,五大共生是多,少亦说意根是色法。二十一法,色之差别,根本有三。三是慢之差别,皆从性生者,言小隐,应说二十四法。有何等过者,汝果无过,我果有何过耶?答初难也。宝亮曰:生十六法者,谓从我心生五微尘,从微尘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作根也。此二十五谛,皆因世性生也。 婆罗门!汝等法中有二因不(至)了因者如灯照物。 案僧亮曰:作果是生,不作是了。 佛言:是二种因因性是一(至)即同了不不也瞿昙。 案僧亮曰:生亲、了疏,因相以定,亲不可疏、疏不可亲。是因相不者,疏不生果,虽不能生果,故疏因之义即用了不。不也瞿昙!因果相同与不同,生因则同,了因不同也。宝亮曰:以此而言,不关论理,直是相折却耳。 佛言:我法虽从无常(至)乃至意法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从因生法,有常无常,所谓二也。二语无二者,常亦有实,无常亦实,实故无二也。曾从先旧以下,说诸佛无异语,同名无二,非谓一佛也。虽名二语,了一语者,为说有无空。上云有同说有、无同说无,俗谛辨相二语,真谛三相一语。为了直说俗,俗无定相也。云何二语了一语者,释俗有假有、俗无假无二也,真则非有非无一也。宝亮曰:三世诸佛亦说生因所得是无常,了因所得是常。 婆罗门言:瞿昙善能分别(至)佛言善哉已解。 案僧亮曰:如是语义者,因二果一之义,我今未解者解,未解所譬。说四真谛讫亦二亦一,说诸法因果,因果则无定性,着相则二,三相一也。宝亮曰:心既欵伏,还请佛说法。佛直说四谛亦二亦一已,即领解云:凡夫见有,彼此苦之,则故言二;圣人观苦即空,无彼此异。知一不一,心会平等。 婆罗门言:世尊!我今闻法(至)即于坐处得阿罗汉果。 案僧亮曰:既云理无偏悟,今既常无常双解,应成菩萨,何故犹言得罗汉道?夫座席未尝无小乘小德小智,圣教有始终接下愚之要,故假示小道,使物心稍开。所以十师皆悟近悟也。 复有梵志姓婆私吒(至)无烦恼为涅盘耶如是梵志。 案僧亮曰:涅盘名灭。灭有二种,谓性灭、相续灭。性是灭无,故言如是也。宝亮曰:亦无所执,直捉常无常以问佛耳。 婆私吒言:瞿昙!世间四种(至)云何言有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除烦恼之无,同于已灭之无。已灭非常,何得独称常耶? 佛言:善男子!如是涅盘(至)是故名为异相互无。 案僧亮曰:涅盘之中毕竟不灭,亦非灭无也。宝亮曰:非三种之无,乃至有分同互无。涅盘若有,岂无常耶? 婆私吒言:瞿昙!若以异无(至)说言涅盘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难意谓若以无烦恼为无,而涅盘非无。牛形马为异,无牛亦无三,无皆无常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说(至)是故得称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牛马互无,则无性无常,不对治无常,不得称常。涅盘对病为譬也。 婆私吒言:世尊!如来为我(至)复当胜彼瞿昙沙门。 案僧亮曰:云何无常者,未识无常之法,不知对治之义,所以请解也。 尔时众中复有梵志(至)亦如是问佛皆默然。 案僧亮曰:假名无定执之问者,常置答也。宝亮曰:欲令其先立义故,所以默然也。 先尼言:瞿昙!若一切众生(至)瞿昙何故默然不答。 案僧亮曰:立义谓定有,不宜答也。是一是遍是作者,以三义证有也。作者是立义之本意,遍之与一证常耳。何者?不遍则有分,不一则有数。物有分数,是无常也。 佛言:先尼!汝说是我(至)一切智人亦如是说。 案僧亮曰:智同则说有,明说无则非智也。 佛言:善男子!若我周遍(至)修诸善法为受天身。 案僧亮曰:生死因果,心作心受。众生皆有五道之业,一心不并起,不一时受。汝谓我作我受,我遍五道,应一时受报也。宝亮曰:若五道有报,何为修善以灭恶耶? 先尼言:瞿昙!我法中我(至)修诸善法生于天上。 案僧亮曰:后云未得道时,是作得道,则常身二故说我二耳,我不二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说(至)若作身无云何言遍。 案僧亮曰:遍者,遍三世也。若先无常后常者,作身则有身,我灭则身无也。 瞿昙!我所立我亦在作中(至)是故我我亦遍亦常。 案僧亮曰:谓在作不失遍、在灭不失常,以舍譬身,以舍主譬我。舍烧主出,主常舍无常。何咎?宝亮曰:以世喭为证,世人亦言烧舍,不言烧主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说我(至)是则违背世出世法。 案僧亮曰:世间虚空是遍,常无常、色非色皆有空也。若使此我,则应遍常无常色非色。云何以人舍不遍为譬耶? 先尼言:我亦不说一切众生(至)乃说一人各有一我。 案僧亮曰:外道计我有二种,一谓共、一谓遍。而先尼不计共而言遍也,以终始不变为一耳。宝亮曰:救义意谓各有一我,不伤遍也。 佛言:善男子!若言一人(至)若不遍者是则无常。 案僧亮曰:若各有自在之主,见闻应同。如令遍者,草树亦应见闻也。 先尼言:瞿昙!一切众生(至)佛得闻时天得应闻。 案僧亮曰:救义云我遇法则善,遇非法则恶,不得等也。 佛言,善男子!法与非法(至)何以故业平等故。 案宝亮曰:将欲为难,先定其法是业非业耶?答云:是业所作。言若是业作,即是同法,云何言异耶? 先尼言:瞿昙!譬如一室(至)其明无差喻众生我。 案僧亮曰:救义云百灯同室,明遍而炷不遍。不可以明遍,责炷亦应遍也。百人百我,我虽遍,而法非法不遍。 佛言:善男子!汝说灯明(至)何得复以炷明为喻。 案僧亮曰:炷是明,离炷无明。汝所言法及非法则不如是,云何以一譬异耶? 善男子!汝意若谓炷之与明(至)法非法我三事即一。 案僧亮曰:上受异炷之明,今说明不异炷,于汝非譬,于我是譬。何者?炷是假名,以色触为体,色即是明,明不异炷。我是假名,以二法为体,我不异二法也。宝亮曰:以即事为难。若谓炷明不相关者,现见炷大明盛,离炷无明也。 先尼言:瞿昙!汝引灯喻(至)于我则吉于汝不吉。 案僧亮曰:外道谓法有定性,吉则定吉,不吉则一切不吉也。佛破之云:我无定执,教汝离执也。 先尼言:瞿昙!汝先责我(至)以是推之真是不平等。 案僧亮曰:反难云若佛以执为非、不报为是,即不平。 佛言:善男子!如我不平(至)同诸圣人得平等故。 案僧亮曰:生死以执着为累,我以无报为是,汝以无执为非。今破汝非,即是两吉,岂不平乎? 先尼言:瞿昙!我常是平(至)云何言我是不平耶。 案僧亮曰:以己所计遍为平等。 善男子!汝亦说言当受地狱(至)何因缘故说我作耶。 案僧亮曰:我以自在为义,云何造恶不作善耶? 善男子!众生苦乐实从因缘(至)乃至身根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作从我,而作者我即无常也。 汝意若谓我虽能见(至)汝立我见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火因花烧,非花烧也。识因眼见,非眼见也。 先尼言:瞿昙!如人执镰(至)一切烦恼亦应如是。 案僧亮曰:镰人各异,能有所作。离眼无我,现事可验。 先尼言:瞿昙!我有二种(至)既灭坏已终不更生。 案僧亮曰:又立苦乐之我作我。若无知时作烦恼受苦也,知时则修道断结也。 佛言:善男子!所言知者(至)一切畜生何故不得。 案僧亮曰:我则本来清净,不为苦缚,不应为乐而修诸善而求解脱。若谓不从因缘者,畜生亦应得。 先尼言:瞿昙!若无我者(至)及有我所我作我受。 案僧亮曰:先尼三事证我义,可立极此也。 先尼言:瞿昙!说无我我所何缘复说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及谘所疑也。 佛言:善男子!我亦不说(至)我今宣说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先尼心乐四法,以我为常乐。若我从倒说,内外皆无,故问云:瞿昙何缘复说常耶?今答云:灭内外入,名之为净,非求无常也。汝以内外入是常,所以是倒也。 先尼言:世尊!唯愿大慈(至)一切烦恼先当离慢。 案僧亮曰:先尼慢重,先令离重,轻者自灭也。 先尼言:世尊!如是如是(至)清净梵行证阿罗汉果。 案僧亮曰:虽离诸见,于诸阴中爱心未尽,起众生想。今观诸阴无自性、无他性,法心灭故,众生想灭。 外道众中复有梵志(至)瞿昙何故默然不答。 案宝亮曰:迦叶计身则异命、命则异身。身虽无常,其命是常。命是常故,中间所以不断也。 善男子!我说身命皆从因缘(至)一向而说身异命异。 案僧亮曰:一切皆从缘生,是无常法。所以言即是者,不离身有命、不离命有身也。身异命异者,身当法体,命谈始终如此。 梵志言:世尊!唯愿为我(至)经五日已得阿罗汉果。 案僧亮曰:闻法反迷,悟道证也。 外道众中复有梵志名曰富那(至)非如去非不如去。 案宝亮曰:富那计六十二见。就五阴上计一阴作四句,四五凡二十也。如去不如去亦如此,应三法成六十。此妄计,皆以断常为本,所以成六十二见。 佛言:富那!我不说世间虚实(至)不得说有东西南北。 案宝亮曰:若虚怀于万法,则明识四谛,离生死系缚。 富那言:请说一喻唯愿听采(至)漏尽证得阿罗汉果。 案宝亮曰:便开悟也。大村譬四谛,娑罗林喻二十五有生死。夫生死是理外之法,故况之外也。中有一树,喻佛昔凡夫时也。先林而生者,喻昔二十五有众生,后修十地无漏法也。足一百年者,谓十地行也。是时林主灌之以水者,过去诸佛为己外缘,进生己善,或授之别记也。其树陈朽下,譬佛断烦恼障尽也。唯贞实在者,虚伪生死五阴既尽,唯余神明妙本,无为法性真实法在也。外道设譬,领悟如此,况复学者而不仰信者耶?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