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二十
广论中道义 释有无中道 释实相中道 释相续中道 释佛性依持建立义 释象牙雷时生花 百盲人治目譬 贫人见王子净妙刀譬
如来性品之第三
尔时佛赞迦叶菩萨(至)汝已成就深利智慧。
案僧亮曰:第十段,佛还印可赞述也。
我今当更善为汝说入如来藏。
案僧亮曰:已知归处,正应修习以趣之也。此下广辨得失,以显中道之行也。僧宗曰:此下大段第四也。前开善业,辩昔教不说含识有性,则是有倒善业不成;今依圆教皆有真性,此是正解即善业也。理深难解,亟生诽谤,劝生信解,要须善识来果之相也。虽复标心悬契,非行不阶,是故应修中道观行也。此下辩中道,有十别:第一有两句,先定因果,即是略显十道体相也;第二明乖理为倒;第三明如理为解;第四明如来知其偏发,能善疗治;第五更复举理验其所执;第六寻其起惑之根原也,乃于如来所说偏教广生谬执;第七明非但直于偏教之中生无常倒,亦迷昔日因果之言,生二法想也;第八引《般若经.灯炷品》相续中道;第九寄乳酪譬,重显中道之理;第十叹教,言此经深隐,始是穷理也。宝亮曰:此下大段中第三也。辩三种中道,正明作善业义也。第一明离断常有无中道;第二明实相中道;第三辩相续中道也。就明离有无中道,有五章:第一明失、第二明得、第三总为得失作譬、第四与佛作譬、第五劝行也。明失之中,初先开二句,且泛明天下失者之意;第二从「若言诸法皆无有我」以下,双举六行,正明失也。初二句者,若计身有神我,即是常见,明如此之人终不离于苦也。或复有言:佛亦同有神我之我。此第一句也。无我者,若谓此身乃至滥佛尽是断灭者,既俱是空法,虽行净行,何所获耶?智秀曰:辨不断不常中道。有五意:第一从始讫「无所利益」,正明常住定中道之理也,虽有而不在因中,然果非永无也。第二讫「要因断常」,明违上所说则成二见,以为失也。第三讫「远离二边而说真法」,辨安心在理,修得中也。第四讫「清净佛性常住不变」,释上第二第三两章,明所以有惑解之意也。第五讫「虽有去来,常住无变」,诫劝学者也。
若我住者即是常法(至)修行净行无所利益。
案僧亮曰:先说理不可偏,欲显偏者之失也。所利益者,若一切无我,则修道无果,正辨偏者之失也。僧宗曰:不离苦者,若我在阴,则与阴为一。若我常者,苦亦应常。苦若常者,永不应离。而今苦定可离,得知常果不在身中也。六卷云「若使有我,终不经苦。而要经苦,故知无我」也。无利益者,若终期灭者,则徒修净行也。宝亮曰:若计此身有神我者,即是常见,此人终不离于苦也,亦复言佛同有神我之我也。无利益者,若言此身该佛尽是断灭者,既俱是空法,徒修净行,何所益耶?
若言诸法皆无有我(至)亦复如是要因断常。
案僧亮曰:此辩偏执者之过也。如虫者,终不离断常也。僧宗曰:第二明乖理取相,起断常之执也。夫生死之中虽云无我,而性理不亡,神明由之而不断也。若计一切悉灭,则上乖圆极、下乖因性,谓断见也。若言有真实之我,住在生死之中常而不灭者,即常见也。言一切行无常者,上明我倒,此明常倒,下明苦乐相对六句也。修一切法常堕常见,堕常见者,欲明凡夫舍捉不定,有时计断、有时计常,如步屈虫也。
以是义故修余法苦者(至)远离二边而说真法。
案僧亮曰:以上偏见之失,分别异相也。僧宗曰:此第三意,明如理故解也。所以言余者,若先说佛果,则余生死未说;先说生死,亦如是。宝亮曰:此五别之中第二明得也。生死是涅盘家余,涅盘亦是生死家余也,以得为善。
凡夫愚人于中无疑如羸病人服食苏已气力轻便。
案僧亮曰:凡夫于中犹尚无疑行道,便易进趣佛果,况圣人乎。释上义也。敬遗记僧宗曰:疑是解津,既有重倒在心,何容知疑耶?气力轻便者,谓羸人不堪多苏。躁动不停、断常不定,捉放易转也。慧朗述僧宗曰:谓凡夫闻已即得无复疑也。如羸病者服苏,气力得轻便而鲜举也。宝亮曰:无疑者,结上意也。从「如人服苏」已下,第三意,总举得失作譬。此服苏之譬,明得失有也。谓智者得理必有利益,如病人服苏得气力也。下以四大譬失者也。
有无之法体性不定譬如四大其性不同各自违反。
案僧亮曰:不定谓不偏也。涅盘实故,名妙有也;生死虚故,名为无也。因果相续,一体之中而有二相不定者,此明法理不偏也。宝亮曰:为失者作譬也。将作譬故,先举失者所计断常。计断是无、计常是有,既是横计,所以不定也。下引四大其性各异为类,如计常也。
良医善知随其偏发(至)清净佛性常住不变。
案僧亮曰:众生烦恼偏发,如来应之,亦有偏教断其偏惑令会中道。若闻偏说,谓佛性变异也。僧宗曰:第四意也。医即佛也,若常病者,为说偏教;若断病者,为说圆教;乃至三毒不同,亦说三药以治之也。宝亮曰:第四与佛作譬。如彼良医善知病源,则应病消息也。
若言有者智不应染。
案僧亮曰:后文有证也。若定有佛性,是名染着;若定无佛性,是名妄语也。僧宗曰:第五更举理以验惑为罪也。谓生死有我者,计我之家,何以称染耶?而言染者,当知邪?不称理也。宝亮曰:第五教行人离于执着也。云未来身一体三宝,不应谓如质像之法执着而取也。
若言无者即是妄语。
案僧宗曰:若圆果之上无自在我者,圣人何故字汝为语耶?宝亮曰:若言未来二头三首都无者,便是妄语也。
若言有者不应默然。
案。僧亮曰:不应有圣默然也。《思益》以诸法空故,名圣默然,此无对句也。僧宗曰:若生死有我者,及捡问之时,何故默然耶?宝亮曰:不应如犊子道人之所计也。如此诸句,劝厉行人应当推理而会中道。
亦复不应戏论诤讼(至)不解如来微密藏故。
案僧亮曰:已说理中无偏,偏执是诤,不偏即了真也。僧宗曰:一等四执,皆有过咎也。即色之过,如僧伽也。离色之过,如卫世师也。计一神我不一不异,如犊子道人也。断见外道,计一切无,复与前反,皆诤讼也。但求了知者,所执即耶。但当求实相理,岂可轻生执耶?
若说于苦愚人便谓(至)我身即有佛性种子。
案僧亮曰:已辩得失,今重劝也。夫正因性常,常则是乐也。敬遗记僧宗曰:此下第六,寻惑源起倒所由也。不达偏教之旨,乃计一切苦也。智者不尔,得教外之旨,不滞偏言也。法莲记僧宗曰:此下第八,迷偏教而起惑之源由也。此中有三番,明人惑教也。第一惑偏教、第二惑圆教、第三双惑偏圆二教也。若说于苦,愚人便谓无常,此第一惑。偏教上但言起惑,未辨起惑之始,今明惑起之根源也。若论次第,应先惑圆教上也。数明此义,知邪计为非,今始惑偏教也。说一切苦,复不能知身有乐性者,上句滥云佛亦无常,此言未都无佛性也。若无常无我空寂四句皆是有为也,解脱是无为也。无我是众生空,空寂是法空也。我身即有佛性种子者,众生是正因,为种子也。
若说无我凡夫当谓(至)虽有去来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有为因果从颠倒起,假名不实也。如幻化者,从缘见也。敬遗记僧宗曰:如《净名经》云「迦栴延于后广宣其义」,非直不达佛地无苦,亦复不识苦之不生,是故致净名诃也。初说苦、次说无常、次说无我、次说空不,说不净也。法莲记僧宗曰:如幻化者,《大品经》云「设有一法过于涅盘,我亦说之如幻如梦。」此言都空,如八万劫断也。人中师子虽有去来者,覆相说故。言佛亦灭,而实法身真不灭也。
若言无明因缘诸行(至)无二之性即是实性。
案僧亮曰:上以不分别为失,此取因果定相着有为故为失,下以苦无常无我显着无为之失也。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者,此明第一义中道离有无二边也。敬遗记僧宗曰:此第八段,曾闻师说:指此名为迷圆教而起惑也。就文而捡无,灼然有异,乃随人释耳。但上已明有无中道,然亦事须明显相续中道,以其义势相涉故也。前三句,就有漏法中明因果黑白二法通漏无漏,明因果也。凡夫闻因果之言,便谓天隔,生二法之想。深达之者,体因果之异故不得言一,因果相关不得言异也。法莲记僧宗曰:此第二番,惑圆教也。闻说法身是常、学地无常,凡夫执言,佛与众生,明无明异,有为无为各不相关也。偏教亦明十二因缘何以为异,借以为譬,于明无明若不了者,况能善达圆教妙理耶?无明为因,明则为果,下有为无为等句皆如是也。宝亮曰:此下第二重,明实相中道也。若直谈昔教,偏取生死空有为实。若就今经为语,乃识神明妙体真如为实,知金刚心已还必是苦空无常,佛果必是常乐我净。若作如斯之解,便于两边皆得实义,成中道行。所以然者,生死体空,亦从本来无二无别。涅盘体如如,亦本来无相。此是体识诸法实相之理也。然此中所明唯斯一途,下所历事虽多,然其义要不复异也。夫执相者,云因缘之法有一定性,无明亦有一定性也,两物各不相关。是故佛言:实相之理,彼此俱无也。智秀曰:此下明相续法上辩不异一段之中道也。有二意:第一说无二之性即是实性,正显不异,一假名义也。第二从「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讫「无有二相」,第二意,以理相深远,恐闻不即解,乃引诸佛所赞及《大品》所明,我亦曾说假一之理用证今说,明其理甚实,不可不信也。
若言应修一切法苦(至)无二之性即是实性。
案敬遗记僧宗曰:寻此语似迷圆教而起惑也。说金刚已还一切法乐,闻此之言,谓天然殊异,斯则迷滞相续假义之一边也。若不依此释者,还就偏教起惑。正言偏教说一切苦,谓祕藏亦苦。凡夫闻此生断见,则念念生灭,前灭后起都不相关,顿乖相续不异之旨也。法莲记僧宗曰:第三番,人情有疑,谓二人惑二教也。今明一人双惑二教,乃结与一人也。一切法者,是偏教也。凡夫谓二,是圆教也。亦应如前备有五句,但言苦无我者,依无我观兼得法空涅盘亦空,兼亦尽矣。
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至)汝应如是受持顶戴。
案道生曰:因缘不得相离。因缘有故,学得成佛,岂离无我而有我耶?僧宗曰:此第八,正理也。如智人所解,因果之相关也。宝亮曰:就昔教之时,不作我无我。若就今教,故不俟言也。我者,据佛果;无我者,据生死。论实相之中,则无别也。
善男子!汝亦应当坚持忆念(至)说我无我无有二相。
案道生曰:彼所明不二之义,亦如今说也。敬遗记僧宗曰:第八段,引昔空教所说中道以为证也。彼〈灯炷品〉中明前炎后炎俱不能燋,燋亦不离前后炎也。昔已久说,非独今明,重出谬情,非经不辩也。宝亮曰:第三重,明作善业也。就行人而辨相续中道也。此我无我不异上释,然上之所明据空无异边也,今于此中谈其相续边也。转此相续一行人之语故,谓之我无我也,所以引《般若经》为证。相续义者,故如因成假义。若直一也,不名因成;若各异也,亦不名因成。因成者,有能成所成,能成是总也。今相续亦如此。直一亦不相续,若直异亦不相续,要是前法谢后法起,补此曾有之处,假名中道相续语,故从因至果喻如五味之相续也。法莲记僧宗曰:第九引经为证。然《大品经》乃不说我无我义,说非初心得、非离初心得,成无二之义也。
如因乳生酪因酪得生苏(至)因熟苏得醍醐。
案道生曰:举近事以譬远理也。僧亮曰:三种中道,以因缘为本。但证因缘余者,自明先说正因,如乳酪等法也。后破其横计,成因生之义也。敬遗记僧宗曰:此下第九,借譬以显中道一异之旨也。先举三关,此中不许从自他生,许从乳生。此言未了,下因迦叶致难,有无之义乃彰耳。法莲记僧宗曰:第十借乳酪为譬,亦证成第八无二之旨而因果相关也。因乳生酪者,从因至果,理不得异。凡圣之理,理相关也。智秀曰:第三,次明因果中道,有三番往复也。第一佛自说,第二迦叶难,第三佛答。此下讫「无有二相」,第一意也。
如是酪性为从乳生(至)乃至醍醐亦复如是。
案道生曰:核论理衷,要从缘生,非他非自也。智秀曰:先开三种章门也。
若从他生即是他作非是乳生若非乳生乳无所为。
案道生曰:非乳则无,岂从他耶?僧亮曰:若水能生酪,乳复何为?僧宗曰:即他作者,离乳之外,其余万物皆称他。
若自生者不应相似(至)定复不复余处来也。
案道生曰:苟能自生,何用必续相似之后耶?僧亮曰:若自生者,不应须乳也。若必续乳而生,不能无因,非自力也。则不俱生者,以续故不俱。若能自生,亦可俱也。不从余处来者,向以不俱明不不自生,复似从余处而来续彼后也。僧宗曰:此难有三重,一谓不应续乳、二谓应与乳并、三谓应异处来也。
当知乳中先有酪相。
案道生曰:不从他来又不自生,唯应乳出,故言先有其相也。
甘味多故不能自变乃至醍醐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先有酪相者,先有甘也。不能自变者,待醪乃能变多为少。甘多为乳、甘少为酪,故不一也;同是甘性,性不异故,是中道义。宝亮曰:先有酪相者,因中说果必有,故言有也。
是牛食噉水草因缘(至)其乳则有色味之异。
案僧亮曰:广以事证耳。宝亮曰:名肥腻者,此为行人作譬也。雪山喻五阴身,草譬因果性六行理也,牛譬行人。若于涅盘因果佛性中学,直向佛果,不经四趣。
是诸众生以明无明业因缘故生于二相。
案道生曰:背明成无明,故惑不二之相为二相耳,非本二也。
若无明转则变为明(至)亦复如是无有二相。
案僧亮曰:众生有心,知苦可厌、知乐可求。不识苦故,名无明也;识则无明之名转也。是则有明暗之异不一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乳中有酪是义云何。
案僧亮曰:因缘中道离有无,诸佛上所说有中道义味,故有问也。僧宗曰:上举三关,明自他有过。许从乳生,理未可见。假作定有定无之难,使中道之旨显也。
世尊!若言乳中定有酪相(至)何故乳中不生于草。
案僧宗曰:百草之中亦应有乳,如是乳中亦有草者,草为因也,乳为果也。若使因中有果者,果中亦可有因,是则反覆有过也。
善男子!不可定言乳中有酪(至)亦不可说从他而生。
案僧亮曰:甘时无醋,故非有;甘为醋因,故非无也。不从他生者,定由乳出,证因义也。僧宗曰:佛自料简,离二边而得生酪也。上已简不从自生,今不复释也。
若言乳中定有酪者(至)乳中定有酪性。
案僧宗曰:黄白恬醋既不一种,故知乳时无有酪也。
若言乳中定无酪者(至)不可说言乳中定无酪性。
案僧宗曰:若使乳之无酪如无菟角者,何故能生于酪而不生菟角也。
若言是酪从他生者(至)不可说言酪从他生。
案僧宗曰:向就定有定无为过,今复料简从他生之为失也。若从他生,水中何以不生酪耶。
善男子!是牛食噉草因缘故血则变白。
案僧宗曰:三关之过,上已具释。今显正义,非不假缘得有变义,此明资缘义也。
草血灭已众生福力(至)离乳而有无有是处。
案宝亮曰:草乳虽殊,而有相续成一味之义,不得执云天然为异也。
善男子!明与无明亦复如是(至)即成醍醐佛性亦尔。
案僧宗曰:众生有感果之力,果有酬因之用,故能转暗为明也。乳之与酪不得为二,众生与佛岂得为二?始终相续假说为一,正可得言从缘而生也。
善男子!众生薄福不见是草(至)即见佛性成无上道。
案昙纤曰:从此下,答问云何诸菩萨能见难见性也。宝亮曰:佛性非是作法者,谓正因佛性非善恶所感,云何可造?故知神明之体,根本有此法性为源。若无如斯天然之质,神虑之本其用应改;而其用常尔,当知非始造也。若神明一向从业因缘之所构起,不以此为体者,今云何言毒身之中有妙药王,所谓佛性非是作法耶?故知据正因而为语也。若是果性,则毒身之中理自无也。复不应以果来依因。若以果来依因者,《胜鬘经》应言依生死故有如来藏,而云「依如来藏有生死,是名善说」,不亦即此文乎。大海虽醎亦有上味者,微理可据也。
譬如虚空震雷起云(至)能报佛恩真佛弟子。
案僧亮曰:虚空譬佛,雷譬《涅盘经》,牙譬众生,花譬见性也。谓佛性由经故见也。僧宗曰:此第十结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甚奇世尊(至)如汝所叹不违我说。
案僧亮曰:答云何诸菩萨能见难见性,犹是长寿因也。上辩三归因之始也,此一答问是因之终也。法瑶曰:从「若我住者」已来至〈文字品〉,答此问也。上三归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为佛性也。是以今广明佛性非有非无,离乎二边处于中道,无相可执,若执则堕断常二见也。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测,十住大士犹尚暧昧,岂非难见耶?智秀曰:此下答问有四番。第一敬叹佛性,佛即述成;第二举问请答,佛即答也;第三请求立誓,佛即为说也;第四迦叶设难,佛即答也。此即第一敬叹。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佛性者云何甚深难见难入。
案智秀曰:此下第二,举问请答也。叹述已竟,更举问也。
佛言:善男子如百盲人(至)三指示之乃言少见。
案僧亮曰:金錍譬诸经教,一指譬三乘诸经。说三涅盘,实欲显一常住涅盘。文隐义微,譬一指也。二譬法花破二涅盘,一乘虽显,常我未明,譬二指也。三指者,譬今日佛性常乐之说。即便少见者,见已居终也。终则感果理彰,说已便见;始则事微难说,虽示不了。是以经说十地菩萨见终不见始也。僧宗曰:盲人譬十地已还,生死者也。百者,盖十数之极耳。造医者,善感圣也。宝亮曰:所问难见性者,正因性也。今答中乃明缘因者,正以得佛果之日方明识正因也。非唯果性难识,因性亦难知也。下文言「十地知终不知始」,是以问在正因,答以缘因。
善男子!是大涅盘微妙经典(至)如来既说即便少见。
案法瑶曰:十住菩萨要闻涅盘,乃得仿髴少见佛性。此下明虽闻涅盘不能得正信,有而已也。宝亮曰:就文求义,此实为难。云何行阶法云犹不知有佛性,方须佛说乃得见耶?此谓住前卅心中,初十心者名十住也,第廿心名为十行,第卅心名十回向。若使菩萨虽无量劫修行苦行,不闻涅盘经者,信首五根终不可立,信根立时正第卅心也。此行人者,要须佛说因果之性,方涉信首耳。如向所论十住菩萨,非是法云明矣。言少见者,闻佛说后,信慧渐明,故称少见。
是菩萨摩诃萨既得见已(至)缘觉之人能得见耶。
案宝亮曰:此下讫「犹为无我轮之所惑」,向明菩萨,说因果之性,得进信首根立,登于初也。至乎十地行满之时,所离障薄,于时始复仿髴见性八自在我空也。虽观此空,心未沦怙,还入无我心中。以其情未决,故言为无我所惑耳,非是横计佛地作无我为惑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远观(至)非诸声闻缘觉所及。
案宝亮曰:凡九譬,为难见作譬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有众生性皆说有我。
案道生曰:问意若唯佛是我而难见者,凡夫天隔,不应生于我想。我想虽惑,要必有由。若有由者,便非悬绝。云何而言十住菩萨乃仿髴耶?僧宗曰:理既深玄,名亦应贵,云何世人亦复自造常乐之名传之于世耶?智秀曰:此下第四段。虽闻上说,犹未了故,凡夫有我,以为难也。
佛言:譬如二人共为亲友(至)如是二人互相往反。
案道生曰:彼此相益,有亲友之义也。僧亮曰:答意谓虽复有由,而理自隔,如下譬也。菩萨道尊,譬之王子;凡夫无德,譬贫人也。互相往反者,弟子受学,师有化功,彼此相益之义也。法瑶曰:感往则应来者也。僧宗曰:往反者,弘化之与所化之人怀抱相得也。宝亮曰:此譬大意与前偷牛譬不异,正为四依人出世为喻也。智秀曰:下有三阶,第一显佛曾为众生,先说有我,缘尽舍化,理归圣所也;第二譬众生于后谬执耶我;第三譬释迦今日出世而弘化也。此下讫「逃至他国」,第一譬也。
是时贫人见是王子(至)执持是刀逃至他国。
案道生曰:所说真我,能断众生断见之惑,譬之刀也。僧亮曰:真我常住,谓之一也。自在可悦,谓之好也。解则断惑,喻之刀也。结习永尽,谓净明也。心中贫着者,真我本以断贫为用,而见则起贪,明不了也。执持是刀者,谓此真理唯菩萨能说也。逃至他国者,弘化未毕,未应舍而舍,谓逃也。去此而之彼,谓至他国。
贫人于后寄宿他家即于眠中寱言刀刀。
案僧亮曰:从师受解,所解之理是其安处,譬家也。师去失解,譬他家也。本因必发,暂住不久,譬寄宿也。失解起惑,以譬眠也。惑心说我,不由真解,譬眠中之语也。
傍人闻之收至王所,时王即语:汝言刀者可以示我。
案道生曰:若以实为实,乃成窃耳。以不实为实,然后知非也。应诘求其实义,为索示也。僧亮曰:菩萨既去,圆教亦隐。小乘以无我为化,偏教失中,譬谤也。违化得罪,譬收也。必经断事,譬至王所也。可以示我者,初果已断,示相之我是其所了;今责求形色自在之相也。
是人具以上事答王(至)欲得刀者实不可得。
案道生曰:分裂诘求,实不可得也。僧亮曰:忘现五阴,推不可得也。
臣与王子素为亲厚(至)不敢以手棠触况当故取。
案道生曰:若修得为用,是故取耳。得非修故,故名为窃。僧亮曰:释所以忘也。眼视譬闻慧,手触譬思慧,故取譬修慧也。昔闻虽信,意不思议,况起修慧而取耶?所以忘本解也。
王复问言:卿所见刀(至)我所见者如羖羊角。
案道生曰:似而非也。一往所见非实之谓也。僧亮曰:羊角邪曲而以为正;麻米邪我,凡夫持此以起慢也。
王闻是已欣然而咲。
案僧亮曰:有我是实,而无我非果,是声闻之忧,况无我无实。无我是果,理是可欣也。
语言:汝今随意所至莫大愁怖。
案僧亮曰:我是惑首,五道是?。非我见正,不足致忧。
我库藏中都无是刀(至)曾见如是刀不言已便崩。
案僧亮曰:谓三藏经是小乘法藏,真是佛说,无此我相,况于菩萨闻此我也。
寻立余子绍继王位。
案僧亮曰:第二果也。
复问群臣:汝等曾于(至)皆悉捡挍求索不得。
案僧亮曰:始终皆作无我化也。法瑶曰:经教所明都无彼人所计之我,况菩萨边闻所计我耶?历举四王求索不得刀者,明千圣虽异,而经教是同;众生万品,而计我斯一也。次第四王者,千圣相继第四佛也。
却后数时先逃王子从他国还归其本土复得为王。
案僧亮曰:释迦成佛。
既登王位复问诸臣(至)不见我刀真实之相。
案僧亮曰:登王位者,鹿野之说也。外道计我不同,婆罗门计神白、刹利神赤、首陀神黄、旃陀罗计神黑也。时王大咲者,双树之说,真实相也。法瑶曰:向明四佛皆同,今明未来亦尔,略举一耳。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持净妙刀逃至他国。
案智秀曰:合第一譬也。
凡夫愚人说言一切(至)如问刀相答似羊角。
案智秀曰:合第二譬。
是诸凡夫次第相续(至)当知即是菩萨相貌。
案智秀曰:合第三譬。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