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十四  杂广解脱义 释一等四执义 四相品之第四 又解脱者名曰甚深(至)真解脱者即是如来。 明骏案:前已广上八味竟也。此下更举别义,是二乘所不能入者也。此总叹甚深不可见也。 又解脱者名无舍宅(至)真解脱者即是如来。 明骏案:杂举众德,随所乐入而解释也。 又解脱者名断一切(至)无漏善法断塞诸道。 案僧宗曰:断邪见诸道也。 所谓若我无我非我非无我。 案僧宗曰:我者常见,无我者断见也。非我非无我者,此第四家计也。?第三家。第三家云亦我,则不同第一家;亦非我,复不同第二家。所言不同者,谓不全同,乃片同耳。今第四家复异第三家也,言非我者,不同第三家斥我也;言非无我者,不同第三家斥无我也。虽有此言,及其捡核,亦不得异第三家之也。 唯断取着不断我见(至)真解脱者即是如来。 案僧宗曰:生死非我,横生我心,此是取着,应断也。佛性是理,不断此也。 又解脱者名不空空。 案僧亮曰:常乐我净是一实,又解脱众苦是二实,故名不空空。 空空者名无所有(至)实无解脱故名空空。 案僧亮曰:尼揵所计解脱,无常乐我净,一空。又非解脱,二空也。名无所有者,体是无常又非解脱,无所有者也。 真解脱者则不如是(至)而复无有水酒等实。 案僧宗曰:水酒瓶者,为不空空譬也。乃可无水而器不空,明涅盘乃空无生死耳,而常果不空也。 解脱亦尔不可说色(至)谁受是常乐我净者。 案僧宗曰:垂形六道,处处见色也。 以是义故不可说空及以不空(至)如来即是涅盘。 案僧亮曰:本末释之。贪是结本,相名贪境也。贪与所贪,系缚三有,一切烦恼由之而起,故生死之数因果无穷。永断贪故,次第而灭,一切解脱。 一切众生怖畏生死(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上广说解脱,令人归也。法相有三。何者?法相常定,贵其先觉。先觉者,归佛也。所觉者妙,归法也,非法不得名觉也。小觉诸法非我,假用境智合用,生死可除。识其合用,归僧也。归说行始,此明其终,终得尽苦,名解脱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非是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亮曰:涅盘一法具二也。二言俱在当也。佛法僧常者,常即涅盘。常名是一,而三事即涅盘。僧宗曰:如三归之异者,当知涅盘似不一体,欲令如来释会三归所以体一而义异之旨也。佛以众生畏生死故,为说三名,非所以别体也。有法名一义异者,此更开释所以得有施三名之竟也。夫施设名义自有多涂,如佛法僧常,是名一而三义是异。佛以觉为义也。法名不觉者,法以轨为义,非觉义也。涅盘名解脱者,即是无累,彼自有释义也。今解脱者,是翻彼义释也。虚空名非善者,非善非恶也,此证名义俱异者矣。我昔告彼提者,引证三归名义不应一也。就别体法僧,则体义俱异。今就佛上,则其体虽一,逐义为三,不可以体一故,使义不得三也;谓义有三,欲令体亦别也。说一为三者,随方设化,说法不同。三归亦尔也。 迦叶复言:如佛所说(至)真解脱者即是如来。 案僧亮曰:生灭聚积,名身也。分别苦乐,名智也。涅盘无此,故名舍也。谁受安乐者,上说种种乐,明非受乐,故发问也。身得安乐者,有食有身、有识分别,名为苦也。无食无身、不生分别,名为乐也。无受乐者,无受理圆,不可以方事喻也。此中诸譬皆是少分耳。僧宗曰:食已闷者,行地之时贪嗜五欲,譬之于食;为惑所蔽,如心闷也。出外欲吐者,标心离苦,义言出耳。欲除烦恼,吐已还者,修道断结,功登果就,俯入生死,譬如还也。同伴问者,如迦叶今所问也。若言差者,如来解释果地之妙极也。显别昔曰舍身舍智,言虚不实也。 迦叶复言:不生不灭(至)如来之性即是解脱。 案慧朗曰:迦叶因释解脱有此句也,故以为难,请重释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是事不然(至)不可以譬乌鹊之音。 案僧亮曰:以鸟譬鸟、以声譬声,遍取同鸟,不得相比也;分取,可譬佛声也。 尔时佛赞迦叶:善哉善哉(至)知诸法性皆亦如是。 案僧亮曰:以是因缘者,少分因缘也。无能匹者,非遍喻也。为喻者,少分也。 迦叶复言:云何如来(至)成就满故名大般涅盘。 案僧亮曰:凡圣不可相譬;若分取,可借凡以明圣也。虽不具足者,逆罪有二种:一者但以心重,为不具足;二者以心重事重,为具足。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当作如是护持正法。 案智秀曰:迦叶领旨,佛赞述也。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