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三十四  破外道所执义 释更转法轮义 圣行品之第八 复次善男子诸行无我(至)以是义故定知无我。 案。僧宗曰。专念忆想。是证常家。第三第四事也。常即自在。所以兼破。 复次善男子若诸外道(至)如来如是真实有我。 案。僧亮曰。计我之六事也。诸根和合。是假名我。假名但名家称名也。 复次善男子若诸外道(至)以是义故定知无我。 案。僧亮曰。通破第一第二事。先以口涎破第四事也。 善男子是诸外道痴如小儿(至)有真实谛非于外道。 案。僧亮曰。我名本在佛地也。外道不识得少许分故。妄计诸行为我。如生盲不见色。说色语之。唯以已之所解为色。终不得色之相。 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至)乃作如是分别真谛。 案僧亮曰:四谛二谛,昔来凡是广说,显示应迹,似乖将欲会之故也。法瑶曰:闻上广说四谛真实之义,叹今说实谛于昔鹿苑为更转也。僧宗曰:三重明慧,穷理尽性,圣行已毕。迦叶取时众之心,假为不达,因以尽疑也。宝亮曰:一品之中第四,遣执明慧也。若于缘中虚心属法,则成智慧用也。文殊一问,成有三过:一谓如来实涅盘、二云佛作心转法轮、三谓更转也。 佛告文殊师利:汝今云何(至)常住不变不般涅盘。 案僧亮曰:转法轮者,谓所说之法,令听悟解为转也,解以摧惑为轮也。若佛有说,则是有为有尽,何名涅盘?今无说而物闻、不灭而人自灭,故言不涅盘也。僧宗曰:疑有三意,此释第一意也。 善男子!若有计我是佛(至)如来方便转于法轮。 案僧亮曰:此下释不转有二意,一以不转说转、二就迹应有转也。此第一意,不转说转也。僧宗曰:释不转有三重,第一极处无转、第二应故有转、第三显极处相如虚空也。 善男子!譬如因眼缘色缘明(至)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宗曰:第二明有转之义,缘有应接之因也。 善男子虚空非生非出(至)非作非造非有为法。 案僧宗曰:第三明极地无心于转,如彼虚空也。 善男子!诸佛世尊语有二种(至)为诸菩萨说出世语。 案僧亮曰:第四明昔小今大,不应言更。若以益物为更者,四十九年已来未始不益,不应今日方云更也。僧宗曰:此下释无更义,有九重也。此即第一明教异,谓昔浅而今深也。 善男子!是诸大众复有二种(至)为诸菩萨转大法轮。 案僧宗曰:第二明乘异。昔为求小者故说,今为求大者说。 复次善男子!复有二人(至)极下根者即一阐提。 案僧宗曰:第三明根异。昔为中根者说,今为上根者说也。 复次善男子!求佛道者(至)为上精进转大法轮。 案僧宗曰:第四明精进异。昔为中精进,今为上精进说也。 复次善男子!我昔于彼(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宗曰:第五明得道异。昔八万天人悟须陀洹果,今八十万亿人不退转三菩提也。 复次善男子!波罗捺城(至)稽首请我转大法轮。 案僧宗曰:第六明请主异。昔日梵王,今日迦叶。 复次善男子!我昔于彼(至)如实演说常乐我净。 案僧宗曰:第七所明理异。昔说无常,今说常也。 复次善男子!我昔于彼(至)四维上下亦复如是。 案僧宗曰:第八声之所闻远近异。昔止梵天,今彻十方廿恒沙世界之也。 复次善男子!诸佛世尊(至)皆悉名为转法轮也。 案僧宗曰:第九明自出世已来未曾不转法轮,今亦何更之有耶? 善男子!譬如圣王所有轮宝(至)大涅盘经所行圣行。 案僧宗曰:叹法轮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则能奉行故名圣行。 案僧亮曰:上已说戒定慧通菩萨得称圣行,未知究竟实谛通学地以不?是故问也。圣名诸佛世尊者,夫究竟实谛得称圣行,唯佛世尊也。法瑶曰:此下为明圣,不为明行。上来明戒定慧是圣人之所行,非明圣也。圣者正也,如来始当其位,故说佛说圣义也;今但合行说耳,旨不在行也。僧宗曰:上明戒中已结圣名,今辨三法既竟,复总结圣行。宝亮曰:第五段结果也。 善男子!是菩萨摩诃萨(至)是故此地名无所畏。 案僧亮曰:前三是因,后四是果。慧能断因果,故总说地德也。亦不畏三恶道者,除恶已渐,故次说之。此三麁,故先除也。恶有二种者,此善趣中恶也。不畏受二十五有者,无如上恶,能断二十五有也。法瑶曰:得上戒定慧行,则入此初住地也。离五怖畏,故曰无畏地也。畏贪恚病死等者,即不死不活畏也。阐提等者,离恶名畏也。不畏三恶道,无恶道畏也。不畏沙门乃至波旬,无大众畏也。前不动地,是入初地之始也。堪忍地,是初地之中。此无畏地,是初地之终。亦可七住,七住三界结尽,始无三畏之畏也。僧宗曰:无畏地者,七地也。前结戒果云初不动地,次结定果云第三堪忍地,今结慧果指第七地也。所以尔者,示行有浅深,结果亦异。言无畏为七地,依常释七地为远行地。今乃云无畏者,谓不畏三界果报,故偏称也。宝亮曰:无畏果者,亦同是初地。明慧是解性,不存缘而照。既具有无分别之知,故结之以无畏也。第一无不活畏,以菩萨达万法相空,不假资生,岂畏不活?以不畏故,则不生三毒,故无不活畏也。第二无三恶道畏也;第三无恶名畏;第四无大众威德畏;第五无生死畏,大士不畏受二十五有生死。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所有功德而当可说。 案僧亮曰:智能除结,非定不成,是以因定说智也。若欲吹坏须弥山王乃至碎身之苦者,地有二果:一灭恶、二神通,两说其名也。所以然者,上说断有,或者便谓不得入有为化。更出自在之事,以表地名,释其疑也。僧宗曰:此言渐进,向八地也。向七地已,不畏恶道果报,而未免二十五有者,就七地自有余报身者。今八地以上一向法身,故言二十五有也。三昧非慧,因定生慧,共相资成也。所以知八地者,言具二十五三昧,能为种种神通;寻神通之用,非近行所为也。宝亮曰:第六段也。若通作结果段者,犹属前文,第五段直结果。在初地既发,初住得无漏正解,后方进修万行,得二十五三昧、断二十五有,结得八地以上自在果。若就此义而分,则成第六也。此二十五三昧,就胜处受名,一一皆摄于众,故名三昧中之王也。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