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六十五  第六释十二因缘或是有为或是无为 第七释或说心常或说无常 第八释五欲乐或障道或不障道 第九释暖顶忍世第一法或在欲界或在三界 第十释或谓布施唯在意业或是五阴 第十一释或有三无为或无三无为 第十二释或有造色或无造色 第十三释有无作色无无作色 第十四释或有心数或无心数 第十五释二十五有或五六七八有 第十六释一分优婆塞义 第十七释犯重失戒或不失义 第十八释或说四果人成佛或说不成 第十九释佛性即众生有离众生有 第二十释有十方佛无十方佛 迦叶品之第三 善男子!我经中说云何名为(至)十二因缘定是有为。 案僧亮曰:有为无常、无为是常。二种:一断灭无常,非众生数也;二不断灭无常,十二因缘也。常亦有二:生灭常者,十二缘也。不生灭常者,谓涅盘也。是为十二因缘亦常无常。而或者闻因缘生灭,便与草木同尽;闻不生灭,谓与涅盘一相,起诤论也。僧宗曰:第六诤论也。若论正义,十二因果相生,至佛乃尽也。今执有为所以成谬者,谓从生至老死,断而不复续,乖于相续也;言无为者,谓都无断也。宝亮曰。十二因缘实是有为。言有为者,所以成诤者,以其不作因果相续有为故也,谓各各当体断灭,无复因果相故也。 我又一时告诸比丘(至)有佛无佛性相常住。 案僧亮曰:以相续不异故,名为常也。 善男子!有十二缘不从缘生(至)说十二缘定是无为。 案僧亮曰:虽引四句,但取初句释生惑之由也。不从缘生者,未与缘合也。从缘生非十二缘者,以不具十二,故言非也。宝亮曰:第二句云有十二缘不从缘生,谓未来世十二枝者,未来未起故言不从缘生耳;而或者谓常故不从缘生。此本据昔教为语也,然执者各偏言有为,无复相续,二家悉乖,故诤也。 善男子!我经中说一切众生(至)唱言如来说心定常。 案僧亮曰:色有异相故说坏,而心无异相故说常也。或者闻色坏而心常,便谓心不生灭,下至上也。僧宗曰:第七诤论也。若论正义,实法则前灭而后生也,假名则始终为一也。或者闻说心则上行,不解相续,言有此心常而不灭,向上受生也。 善男子我于一时为频婆(至)唱言如来说心定断。 案僧亮曰:闻五阴俱坏,便谓心亦如色,有大小长短等异也。僧宗曰:闻说无常,谓舍此阴身,心亦断灭,不复续也。宝亮曰:言常则一向不灭,言断则顿无相续,所以成诤也。 善男子!我经中说我诸弟子(至)说受五欲定遮正道。 案僧亮曰:外道以断事为道,故卧灰食糠也。佛法不尔。而或者闻在欲不障,谓欲心现前亦不障道也;闻欲心是障,便谓香华等事亦能障道;故起诤也。 善男子!我经中说远离烦恼(至)说第一法在无色界。 案僧亮曰:说罗汉果也。欲界无在,罗汉也。三界定皆能修第一法,入见谛道,唯除非想一地。下三皆欲能,佛随事异说,而或者各当所闻,偏执生诤也。修第一法时,能伏见结名远离;未见四谛,未究竟断故,未得解脱,在于初禅。至第四禅者,欲界定少慧多,无色定多慧少,色界定慧等易用,故说其易处也。或者便谓上下皆不能也。得阿那含果者,此经无超越说。得第三果者,三空下结已经伏断,见真谛时无漏观利,虽经初果,终不住也。今说其住处耳。僧宗曰:第九诤论也。若论正义,欲界心及四禅心,悉能作世第一法观也。三空亦可得有,但此地心难用,是以人不从难,多取易。地地皆悉是伏结,尔时未得真无漏。若利根者,身在欲界,悉能悬满上地心,能伏上地结也。钝根者,未必能尔,要须次第生也。为利根故,说第一法在欲界。不解佛意,谓一向欲界,不得用禅地心也。若闻说四禅作四法观,为从根本地心,谓一向不用欲界,乖中道故,所以诤也。宝亮曰:理而谈者,三界心尽,得作第一法也。自有入未得八禅,但得欲界电光定,仍用此定作假名法空观。故佛说此人,即用欲界心作也。自有得八禅定作假名法空者。复自有人,先伏结至三空,于彼地遇圣,即用三空定作第一法者。而或者不解,亦闻欲界心作,便言上二界不得;闻上三界得作,复言欲界不得,故成诤也。智秀曰:二界皆得作第一法也。明骏案:上来所释,皆依《成实论》义也。若依数义,唯二界得作耳,彼四空定一向不得。何者?谓从上品忍以上,犹不得缘;况第一法,似无漏者而当得作耶?义相食,详之明哲耳。 善男子!我经中说四种施中(至)唱言如来说施唯意。 案僧亮曰:身口意业皆是施体,有净不净,净则福厚,不净福薄。净必由信,有心净也。初三:一具二净;余二互有信心。虽有优劣,皆得称净。而或者闻说净施由信,信是意业,便谓施具在意,故起诤也。 善男子!我于一时复作是说(至)唱言佛说施即五阴。 案僧亮曰:佛因中说果,谓五事施也。或者闻是食即施业,外可施之物无非是施。五阴摄法断尽,故言施即五阴。僧宗曰:第十诤论也。就正义而言者,心为施等之主,色以助成,身口助意,但身口非情灵之法。闻说二种是净,便谓唯一意业,不关身口;闻说施是五事,便谓但色非心,复为诤也。宝亮曰:若有行道来久,舍心成就,一切时中常行故,佛为此人说施即是意,不待身口方成也。自复有人善根微劣,须身口助成方能惠施。若不动身口,直兴心念,不成施业,佛为此人说施具是五阴也。或者取佛意谬,若闻说施唯意者,则都不关身口也;言具五阴者,要须备三业。两执各偏,是故成诤论也。 善男子!我于一时宣说涅盘(至)唱言佛说无三无为。 案僧亮曰:佛说二谛,世谛有因,因有二种:一有法用、二无法用。无法用者,三无为也。有法用者,谓五阴也。或者闻涅盘能断生死,便言有无为法,法入所摄也;闻其无法,谓无涅盘能断生死,起诤论也。灯灭直明灭而已,更无灭法生也。涅盘亦尔,直烦恼灭,更无法生也。以烦恼灭,生死不续,是无法之用,名虚空也。是总相空,故称常称遍也。世间无马等空,是别相空,亦以无法为空,借以为譬。以别相故,非常非遍也。非智缘灭者,智缘灭,出世间无漏;非智缘灭,世间无漏。虽世出世之异,灭义是常,与虚空同,称三无为。外道不得无漏断结,结灭而还生,不得称常。僧宗曰:第十一诤论也。就正义而言者,非无三无为,别三法耳。宝亮曰:或者谓空中无物,不可分别,唯是一空,无三无为也。此中佛意,亦得言有、亦得言无,空无别法故言无,逐义往寻故言有也。 善男子!我于一时为目犍连(至)唱言如来说有涅盘。 案僧亮曰:称为涅盘,谓章句也。圣所践者,谓之迹也。永不退失,谓毕竟也。无有八苦,谓无畏也。疗生死病,谓大师也。果智忍无阂三昧,皆随异义名也。与法同相,名大法界。断老病死,名甘露味也。无可取,名难见也。 复于一时我为目连(至)决定说有虚空无为。 案僧亮曰:若有性者,性不可坏;以其无性,名不牢固。名为虚空者,无性无法、无法有用,与虚空同性,即以为名也。食下回转者,说一切音声两有相寻,食不得下、音声不发,以无一有食下声发,说空之用也。或者闻空有用,谓有空法,法入色入摄也。 复于一时为目连说(至)决定说有非智缘灭。 案僧亮曰:从智缘而灭者,谓不从出世无漏智也。暖顶以上至世第一法是世间无漏,永断三恶报也。宝亮曰:若为智缘所灭,亦名智缘无为。空既无物,容复异于虚空,亦称虚空无为。空中无复可数,便名为非数缘无为。不解意者闻无,则不得随义有三,闻有便言三各别体。以事像取,故成诤论也。 善男子!我又一时为跋波(至)决定说言色是四大。 案僧亮曰:四大名色者,色法有五,四大是假,说四则说见都尽。声由四大而发,举本则摄末也。决定说言色是四大者,谓有色处四大常俱,水中有火、汤中有冷,空中之声亦有四大,失旨也。僧宗曰:十二诤论也。若谓正义,以色香味成四大,四大复成眼等五根。虽曰十四种色,若性摄则不出四大。若四大为因、五根为果,不离果有因,得言为因所成。闻说四大名色,不解性摄,谓唯有四大无余色也。闻说因四大造所,可言造根由大成,离因无果。乃至忽滑,若依四大品所明,皆悉不分四大。不辨此语,谓过去四大造三世色,言现在身口业色所由而有,由过去世十四大力强故能造也,现在造二世,未来唯造一世。不得佛意,复为诤论也。宝亮曰:有人谓四大力强能造色等,而色等力劣不能造四大。常作此计。佛又一时为比丘。说五阴尽空,何者为色?色即四大。便言四大不能造色。又复一时说四大造色,所谓方圆等者,此是相因待之因耳。闻此说者,便言四大定能造色。若论中道、若论正义者,应言亦造不造。何者?因四大有方圆等众假色起故,亦言造也。前亦四大、后亦四大,便无有造。五尘亦尔,因细成麁故,亦得云色造色。前既是色、后亦是色,故言不造。诸人不解,闻造便令一切悉造,闻不造谓一切不造。两造失中道,所以成诤也。 善男子!我复说言譬如因镜(至)是名造色犹如响像。 案僧亮曰:四大假名有用,坚持、风动、水润、火熟,色得生长,如因镜像现也。 我诸弟子闻是说已(至)说有四大则有造色。 案僧亮曰:言四大能造,非所造也。色是所造,非能造也。 或有四大无有造色。 案僧亮曰:言四大是假,为实法所造。色等实法非造,佛说造造,四大亦造色,譬如束竹相扶得立。上二家偏执,皆不得佛意也。 善男子!往昔一时菩提王子(至)不名失戒犹名持戒。 案僧亮曰:无作是戒体。此说十善戒,身口七支从作色生无作色,无作为色;余三不从作生,不名色也。僧宗曰:第十三诤论也。若论正义,无作非心。虽非色心,不得无也。此是善法性违恶,以果中说因故,言无作是色也。从色发得,以因为名耳。或者闻此不解故,谓无作是色也。宝亮曰:为菩提王子说无作是色者,若直言心是戒,王子便谓起恶心时所受之戒皆失,则无戒可持,故于身口七支说得无作戒也。谬取佛意者,便言直以无作是戒,不复关心也。又说戒即是遮制恶法,若心不作恶即是戒。闻此说,便言都无无作戒。所以成诤也。 以何因缘名无作色非异色因不作异色因果。 案僧亮曰:非异色因者,身口作法是色性,三种善恶无记也。戒以善作为因,善作异于不善无记,名异色因也。不作异色因果者,无作是异色因之果。言无异为因,无此果同之果也。僧宗曰:非异色因者,异色即是无作体。若余色不发无作,非无作之因,如无记身口及山河之色是也。既言非异色家因,异色亦非其果也。若身口善色能发无作者,是异色之因,异色亦是其果。以从善色发得,故言无作也。不解故,便言即无作为色也。宝亮曰:非异色因者,异色谓心也,明非直用心作因也。非异是因家果者,此戒亦非独心家之果,要以色心合用方名为戒善也。道慧记曰:此明欲发无作,要先正身合掌作异常之色,乃能发得此无作果也。智秀曰:心非身口,谓之异色也。身口无作,不从之而生,故云非异色为因也。不作异色因果者,不为心作果,故言不作异色因家之果也。慧朗别述一解曰:无作是异色,谓若非异色之因,则不作异色之果。 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至)唱言佛说有无作色。 案僧亮曰:佛意无作非色,以因色生,从因名色。不解佛意,谓无作是色性。 善男子!我于余经作如是言(至)决定宣说无无作色。 案僧亮曰:誓不作恶,生无作戒,能遮恶法也。不作恶名为持戒者,不作恶时,无作独生,戒性明净,曰持戒也。若起作恶,戒与恶并,戒不明净,违本誓故,不名持戒。不解佛意,闻说不作,谓更无作法生,无无作也。 善男子!我于经中作如是说(至)一切凡夫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经说苦乐以心为主。心有解惑,惑名无明,解名正见。正见是乐因,无明是苦本,此二是心之异能也。立为数法,五阴是苦,从无明生,说痴过患也。僧宗曰:第十四诤也。或说有心数,或说无心数也。若论正义,心之与数亦有亦无。言有数者,前后次第而生。言无数者,谓不一时并有也。宝亮曰:佛一时说,莫问凡圣,五阴尽因无明故得,乃至十二支亦尔。有人不解,便言止是一无明,而中间无复因果相生,直是一物常尔。但作异名异说,是有十二支,便唱言无心数也。智秀曰:因佛说十二缘、两段因果,二家生执。初明过去因,有三事改常:一者从无明支长出爱取支;二者转行支作有名说也;三者就果上说即因名。次辨五果,其异有五:一者改识为受;二者即果上说因名;三者于名色后广出诸支;四者略触受二支;五者约受支说即果名也。或者因之执无心数,次说三因二果。于说三因,二事改常:一者受支前长出眼识等;二者转作业名。说于二果,二事改常:一者改生支为识;二者分老死广作诸支名,由云想等非即是触也。或者因此执有心数并头而生也。道慧记曰:夫心前后差别名为数耳。若计前后犹是一心,都无心数,此亦失。若言一时之中别有心数俱生者,亦为失也。 从无明生爱当知是爱(至)是有即是无明爱取。 案僧亮曰:此说现生烦恼,明数无别法,直是缘中起,或轻重为四也。何者?心不了缘,非好取好,名为无明者。着好生染,名为爱也。爱性贪求,是名为取。起身口业,名之为有。所以言即是者,本名不亏,但从重改称,体有兼立,为别数也。僧宗曰:若论因果次第相生,前因后果则不一时也。自有未必次第,如无明为行作因,自有从麁烦恼还起于细,乃至爱受尽得有更造起义。此是次第缘相生也。无明即爱爱即者,始终是一神明,虽复因果为异,然不得离,故言即也。 从有生受当知是受(至)是故受者即十二枝。 案僧亮曰:受是初识支也。识能受生,故名受也。道慧记曰:当知是受即是行有。此未来识支,从今世业识支、从今世业所得故,即是行有也。此业亦名为行,亦名为有也。从受因缘生名色无明爱取有行者,此并未来一生中事也。此事名色下应有六入触受等,略无此三支也。受触识六入等,是故受者即十二支者,此复是后身中事也。以未来生中无明爱取有行故,复生后身受触识六入等也。六入等者,此略不出下诸支名,故言等也。受者,故是初生识支耳。触识者,是即名色支也。四阴曰名,四阴之体正是心及心数耳。故今言触识者,此举心及数是为四阴也。道慧述昙纤曰:此中诸支名,常时隐而不出者,今则备列也。别曰:夫心心数法名数甚多,若制为十二因缘者,通三世制也。辨三世心数,从无明生爱讫,即是无明爱取,此明过去心数凡有四法。若就十二因缘为义,前三义总为无明支,爱取是无明分故,得通为一支也。当知即是者,明果不离因而有,故即之耳。凡夫不解,谓即一体无次第相生心数,此为失也。从有生受讫,更取有行,此明现在心数也。受者,是初受生识,故以受为名也。行有者,随义更异名说也。就十二因缘为义,略无六入触受三支也。无明爱此二总为支,取即取支,有行即有支也。受触识六入等者,略不列触受也。若就十二因缘为义,受即是生支,余悉总为支也。是故受者,助十二支者也。受是现在受生之识,识是受生之主,据其主则三世俱有十二矣。 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至)唱言如来说无心数。 案僧亮曰:闻说此已,即谓无心数,唯是一心前后用之,不许有想受诸数。 善男子!我于经中作如是说(至)唱言如来说有心数。 案僧亮曰:恶智是识之第一缘也。所以说为缘者,明缘间识昧必生爱取。因触而生者,识在缘是名为触,后但名识,体一义异也。然非是触者,触初取缘则昧,众数续生则明,明昧性殊言非也。说有心数者,闻非触谓数性异。与触俱起,取缘不同,与心体别,失旨也。僧宗曰:闻说四法生眼识,乃至受取相生,不解前后,谓呼一时并有。乃至不善心、二十一心也。俱不当,复为诤也。宝亮曰:初造缘识,因眼识后起想受爱取有等,然非初识。诸人便言别有一更乐触,能和合生诸心数,复非是心,故言有心数也。佛意者,亦得言有亦得言无。前亦是心、后亦是心,故无别心数也。因境取缘,故众心来共缘一境。心家之数,亦得有心数也。有人不解,闻有使心别自有数,闻无便谓即是一心,中间不得生灭故。是以成诤也。道慧记曰:取名为业者,重者名为业也。触缘想受者,生乐受也。从乐后受生爱,爱后广生诸善心数也。因触而生者,因六识后生。然非是触者,从识后次第生想受等,名为心数。凡夫不解,谓别有心数法,此为失也。 善男子!我或时说唯有一有(至)说有五有或言六有。 案僧亮曰:有众生有五阴,名众生阴,是有为也。二者谓因果也。三者谓三界也。四者谓四生也。五者谓五道。六者为六趣也。七者谓七识处也。八者谓八神生也。或云:是八禅,此不摄有,尽似非人。九者谓九众生居也。不得佛意,不解广略,直以五六为定也。僧宗曰:第十五诤论也。佛说一有至二十五,皆是随方释化。 善男子!我往一时(至)唱言如来说八戒斋具受乃得。 案僧亮曰:不具受得者,不一时受五也。以其心弱,不能誓止五恶,故不能生戒。一时受五,则心强能生也。不能具持,便舍四留一,是名一分也。不违佛意,谓单受一戒,不得戒也。具受乃得者,以一日一夜为具。何者?在家戒有二种:一终身、二不终身。不终身者,以心为期,或一日、或十五日、或一日一夜、或但一月、或但一夜皆得成斋。经有证:迦旃所乃至一时念,以时念促故,心弱不能发戒。答言不成也。或者闻之,以一日一夜为定限,多少皆不成斋,失旨也。僧宗曰:第十六诤论也。若论正义,五戒随受持多少,随得其福。若八戒,或一日乃至一时,但应具修乃得,此异五戒。闻说五戒可分受,谓八戒亦可分得也。闻八戒具受乃得,谓五戒亦尔也。宝亮曰:一分优婆塞者,佛一时说受三归已,五戒中受一戒,名为一分。物情不解,便言佛说五戒中但受一戒便具得五。复成诤论。又为一人说,或一日一夜是善,不名得斋者,本语一日一夜,但一时一念不名作斋。是人善,即是得戒。或者不解,谓言不得斋亦不得戒,所以诤也。道慧记曰:一分优婆塞者,先受五戒竟,然后舍四持一,是一分也。若使发家一戒者,此不能发得无作也。若言优婆塞发家不具受得者,此失旨也。夫八戒斋,昨日夜受,乃至作二日受、一日受皆得。若单一日一夜、一念一时,此皆名得善,非得八斋斋戒也。记曰:夫斋者,过中不食。一日一夜清素,谓之为斋。八戒者,为庄严此斋,故谓八戒斋耳。但一念一时受八戒者,非不得也,但斋不成就,故言得善,不名得斋。凡夫不解,谓须一日一夜具受方得八戒斋法,此为失也。 善男子!我于经中作如是说(至)犯重禁已失比丘戒。 案僧亮曰:名杀贼,谓杀烦恼贼。由于净戒能生净慧,名圣所受戒。犯重戒已,破于圣戒,不名比丘。失比丘者,闻失圣所受戒,谓一切皆失,失旨也。僧宗曰:第十七诤论也。若论正义者,犯四重戒,是所破者不生,所不破者悉在也。道慧曰:随所犯失也。宝亮记曰:不能生无漏耳,非为都失戒也,犹有破戒在。而言犯重都失,非比丘戒者,失旨也。 善男子!我于经中为纯陀说(至)犯四重已不失禁戒。 案僧亮曰:受道者,谓八圣道也。此三皆是净戒,得具无漏名到,世间无漏名受,未至名示。即是污道者,清净能至涅盘,名为道也。污者,不净非道。不失禁戒,谓净戒常在。与恶业共生名污,如玉投泥名污玉,失旨也。僧宗曰:闻说不生,便言一切都失。闻说污道,便言犯重不失禁戒也。宝亮曰:今云污道者,由犯戒污行,不得圣道。但不达之流,亦闻失,莫问犯不犯尽失;若闻污,莫问犯不犯悉污不失。是故成诤论。毕竟到道者,无漏戒也。示道者,信道五根中戒也。受道者,外凡夫戒也。道慧记曰:正义者,犯重之人但有污戒在耳,净戒则失也。或者谓:净戒失故,污戒亦失也;谓不失污戒者,言净戒亦不失,皆失旨也。毕竟道者,谓一身中得罗汉也。示道者,须陀洹向也。受道者,初果乃至第三果也。污道者,破戒者也。又曰:竟道,罗汉也。示道,三果也,亦曰无相行也。受道,自果以来也。又曰:五善以来及外凡夫持戒者也。智秀曰:到道者,得真无漏者也。示道者,信根已立者也。受道者,始能承受,信根未立也。此三皆以戒善为体也。污道者,犯于重禁,用所犯罪行余净戒也。 善男子!我于经中告诸比丘(至)至阿罗汉不得佛道。 案僧亮曰:至佛更无异路,名一也。皆得佛道者,八万行具能至佛,故名道。闻一乘一缘,谓声闻已具,是则失旨也。僧宗曰:第十八诤论也。闻说一乘一道,谓唯有一道,则伤方便也。闻说须陀洹分流,乃至罗汉,言唯一向永不作佛。并失佛意,成诤论也。宝亮曰:诸人唱言四果皆得佛道,理实得佛。所以言诤者,以其言得者,谓即时得,不道未来故也。言不得,便谓始终断灭,一向不得,所以成诤也。 善男子!我于此经说言佛性(至)众生佛性离众生有。 案僧亮曰:第九地佛性有因有果,因即众生非离也。果非众生,系属于因,亦不说离也。而或者以众生无常,便言其离,是则失旨也。僧宗曰:第十九诤论也。若论正义,佛性于中道而言因与果异,不得言即;不离因而得果,不得异也。闻说同于虚空,谓一向离众生外别有此性,都不相关。闻说实藏,便言已有,在于因中。皆不当理,为诤论也。 善男子!我又说言众生佛性(至)众生佛性离众生有。 案僧亮曰:正因及果,二性是常,佛以虚空为譬。离与不离,义同上释也。 善男子!我又复说众生佛性(至)众生佛性离众生有。 案僧亮曰:义同上释也。 善男子!我又复说众生者(至)悉有佛性或说言无。 案僧亮曰:如盲说象、盲问乳等,总结上事。明不见者,说不得实,所以诤也。 善男子!我于处处经中(至)诸大乘经中说有十方佛。 案僧亮曰:若有二佛,众生则不生难遭之想。而或者闻此说已,谓十方界皆无,所以起诤也。僧宗曰:第二十诤论也。若论正义者,就应用之中,此间一化唯有一佛。不解此意者,言十方无余佛也。闻说有十方佛,便言俱有十方佛,无别法身,是则伤于本迹。二论相诤,俱失理也。宝亮曰:众生闻有十方佛,作是念:若此间佛法严念,我当向彼间佛学也。欲捉物心,故云一世间中无二佛也。若闻有者,便言佛佛不相关;若言无者,但得有一,是故诤论也。 善男子!如是诤讼是佛境界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亮曰:众生有三众,二乘人根在正定,于向诤事虽不自见,而能从此生信断疑。宝亮曰:上既列诤论竟,今还结也。明如此之理,非浅识所知。佛是一切智人,随根施作,无非益物,唯智者乃知也。 若人于是生疑心者(至)生决定者是名执着。 案僧亮曰:信等五根能断烦恼也。众生二种,有爱多、有见多。而爱多者,于二说生疑,若从善友,必能生信以断疑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不能放舍是名执着。 案僧亮曰:见多则执,执则着也。宝亮曰:此下是大段中第四也。明执着故起邪见,断善根之相也。凡愚妄计尽是无明,皆不称理,故六十二见通名为疑。但于邪执之时,自有决不决心,然正理而于皆是不了之心故。此下文句,佛广解阐提起过之源。以己之痴推无因果,易可见也。 迦叶复言:世尊!如是执着(至)不能摧坏诸疑网故。 案僧亮曰:执者之信,不从解生,虽信即不信也。何者?信无我之心,必不信世谛之我,故信即不信,谓非善也。不能坏诸疑网者,以净信断疑,而信不从理不成净信,不能断疑也。 迦叶复言:世尊!如是人者(至)是人亦当名着名疑。 案僧亮曰:谓执者于所执不疑也。不疑即是疑者,佛语皆实不虚,虽复偏执不疑,已为二说所坏,信不成就,即是疑也。 善男子!是可名定亦得名疑(至)是人何故生于疑心。 案僧亮曰:疑从二种见闻觉知法生,今以见类闻也。疑由佛二说,须陀洹无二说也。 迦叶言:世尊!如佛所说(至)是故我言不了故疑。 案僧亮曰:广释疑缘,皆由先经见闻,后则疑也。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