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十二
释有余无余涅盘义 开身密不可思议事
四相品之第二
佛告迦叶: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来无常。
案僧亮曰:此下始答第五问也。开昔口密略为五难:第四第五举无余涅盘也,第一二三举有余也。法瑶曰:上来所明,常住已显;今从此下竟「如来无有密藏」,开昔无常密教及身密也。「愿佛开微密」即此句也。僧宗曰:答开微密问也。上虽明般若法身,异昔涅盘,未洗昔教;今明孤灭,是摧非实。开昔微密之教,即是开言方便。下诸觉花,明王宫非实生、双树非实灭也。宝亮曰:即是广文之始也。开微密之端,明果用也,显法身、般若、解脱。今先广口密,以明智慧也。
云何当知是无常耶(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引昔所说,烦恼尽处,有余涅盘也。灭尽无为,竟有何法可称常耶?僧宗曰:此中诸难,而解者不同,亦四亦五并无所在,俱是执有余无余但使灭无之义耳。然难意唯齐言生解,不能深取佛意也。宝亮曰:此下作四难也。第一第三引有余为难,此第一难也。昔日指烦恼无处为涅盘,直是无物而已,若尔有何常住耶?
如佛言曰离诸有者(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据昔佛身尽无余涅盘,若身智并灭,谁常住耶?明骏案:若作五难者,开此坏衣譬为第三难也。
如佛言曰离欲寂灭(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此复是结尽,有余涅盘也。爱尽,无欲也。前诸烦恼尽是断结也。
如佛言曰譬如热铁(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此复是身尽,无余涅盘也。但引佛昔譬,辞异而旨同也。明骏案:就此举有余无余涅盘为难,凡有五翻:第一佛自引昔教以为今难;第二迦叶更构两难;第三佛答;第四结上旨;第五迦叶领解也。就第一翻中有四阶:第一引昔教、第二诫迦叶、第三释会昔旨、第四举法常为证。此第一阶引昔教。
迦叶!若有人作如是难者(至)谓如来性是灭尽也。
明骏案:第二阶。一往先非异人所执,而诫迦叶也。
迦叶!灭烦恼者不名为物(至)是句寂静为无有上。
案僧亮曰:此答第一第三第四有余句也。释有余烦恼起作不静,灭之为静,有余灭因也。法瑶曰:答第一第三有余旨也。此两句,结尽无为寂静尚得常住,何况法身不常住耶?僧宗曰:答有余三复次也。言不名物者,谓非有为中物也。于时䨱相说,故言烦恼尽,意在非生死中物;而汝谬取佛意,谓为都尽。然法身常存,岂有灭耶?此中「何以故」,释向云不名为物也。言永毕竟者,无惑而不尽,所以治道之功息也。是句寂静者,向已释有而是常,今还举上灭烦恼之句即是真寂静也。明骏案:此下第三释会昔旨也。
灭尽诸相无有遗余(至)如来亦尔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有为相也,释第二第五复次也。是句鲜白者,有为是垢,灭故为鲜,得是无余灭尽果也。法瑶曰:答第二身尽无余句也。身尽无为犹得是常,况如来法身常存不灭者乎。僧宗曰:无余者,生死尽也。岂得承昔离有之言便谓尽灭耶?但昔为众生厌苦情深,示有灭苦之迹耳。又一义:众生有计我之病,不得说真我,言隐理显,妙常岂灭?是句鲜白者,既绝诸有,所以鲜白也。三乘之人犹有无常所住之地,不得称为鲜白之美;唯佛法身真正无染,故鲜白也。
言星流者谓烦恼也(至)是常住法无有变易。
案法瑶曰:答第四无余句也。僧宗曰:答难已毕,更为释譬也。
复次迦叶!诸佛所师(至)以法常故诸佛亦常。
案僧亮曰:灭是断苦之术,故名师也。上说涅盘常故佛常,未明涅盘所以而常,重明之也。僧宗曰:上已佛教,今就理释。以常师圆极,此理湛然,隐显为异。及人会时,非为始起。人既秉法,法既是常,人岂无常耶?明骏案:第四阶举所师之法为证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亦复如是灭无所至。
案僧亮曰:迦叶取譬意异,乘前譬为难也。法瑶曰:复难有余二句也。佛向答云明结尽无为是常,如来亦常。复以如来与烦恼俱灭,然后是常。故有此难也。僧宗曰:人情未解,还执铁譬。前句所举迸铁热与赤色,既灭之后不知所在。果如所譬,如来应无也。如来人也、烦恼法也,人法两无,俱同铁譬,不应复有也。宝亮曰:人情于答第四难中疑心未已,今更转譬作难。若如佛言已离烦恼,如彼迸铁灭已无有,法身应常者。我谓:应如砧上之铁,不免无常,彼铁出火则黑、入火则赤。佛亦如是,烦恼灭已,应还生也。智秀曰:蹑前答中云不在五趣,乘声为难。若不在五趣,则不应有常身;若有常身,则应有处而现见烦恼。如彼迸铁赤色,灭已莫知所至。烦恼灭已,与此譬同也。明骏案:此下第二翻,迦叶更作两难也。
又如彼铁热与赤色(至)当知如来即是无常。
案法瑶曰:复难无余二句,义亦同上也。以热譬烦恼,赤色譬佛,谓烦恼灭已,佛亦应灭也,以入无余涅盘故也。僧宗曰:此第二难也。取砧上之铁热与赤色为譬,谓虽当时无耳,本质既在,入火便生也。智秀曰:犹成前难耳。此防佛意,恐佛言赤色,乃可不知所在,而其热犹在。是以复言热与赤色,灭已无有也。明骏案:难意谓若有常者,应有住处。今烦恼灭已,如来亦灭,二俱无处,莫知所在,常义安寄?第二又如彼铁,更成前难也。以赤色譬烦恼、以热譬身,是则如来入无余涅盘,烦恼及身二俱尽矣,云何而言有常可住耶?
善男子!所言铁者名诸凡夫(至)灭已不生是故名常。
案僧亮曰:我以热及赤色同譬烦恼也。赤色灭已,铁则不现;烦恼灭已,如来不在五趣中矣。此少分譬耳。若遍譬者,铁则两譬:还赤则譬凡夫,不赤以譬佛也。僧宗曰:前有两难,此先答后难也。汝不得全引铁譬也,钻上之铁可譬凡夫,以凡夫伏结虽至非想,后还复起;佛则不尔,永不复起也。宝亮曰:释与此同。智秀曰:并破二譬,明凡夫如是,或灭复起,故无常身也。明骏案:迦叶向难,意在常处;就佛此答,未正塞其难也,且先结譬持与凡夫,凡夫虽灭,非究竟灭,灭非究竟,可更还生;如来不尔,故不无常也。
迦叶复言:如铁色灭已(至)若结还生即是无常。
案僧亮曰:上说凡圣灭异,未释所以,重此难也。宝亮、智秀悉同此释。
佛言:迦叶!汝今不应(至)名曰坏衣斩首破瓶。
案僧亮曰:有灰者,灰虽是有,不还为木。佛是妙有,不还无常也,便有涅盘者。涅盘者,如来结灭、凡夫结灭,灭名虽同,其实大异。凡夫虽灭,而还是有为,与结同相,故无异名;如来灭已,不复还生,灭是无为,更有异名,名涅盘也。僧宗曰:此答初难。前引迸铁,使惑尽人灭。今引燃木,灭已有灰,谓惑尽智存也。智秀曰:木灭有灰,虽非复木,而不无也。烦恼灭已,虽不在五趣,而有常身也。明骏案:以灰譬涅盘。木灭有灰,烦恼灭已则有涅盘。涅盘虽复不可捉持、无有方所,而可寄言离凡夫地得无动处也。可寄言故,故智有常,非灭法故,故非无常也。
迦叶!如铁冷已可使还热(至)烦恼炽火更不复生。
案僧宗曰:上说结灭是常,未释所以常也。无漏见灭,性灭常故,结不复起;有漏缘有,有非常故,灭而更生。此无漏有漏之大判也。僧宗曰:答向子句难也。
迦叶!当知无量众生(至)烧彼众生诸烦恼结。
明骏案:结上旨也。
迦叶复言:善哉善哉(至)游诸觉华欢娱受乐。
明骏案:始领解也。
迦叶复问:如佛言曰(至)唯愿如来说其因缘。
案法瑶曰:启发如来身密之端也。僧宗曰:祕密之言虽复已拂,然于一化托生始末未能不惑,故指事广拂,以开权迹也。有两别:初总就菩萨、第二就释迦迹也。
佛告迦叶:汝不应言(至)复还安止本所住处。
案僧亮曰:菩萨住涅盘者,以少见佛性,故名为住。以下况上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复还安止本所住处。
明骏案:向指一须弥,今举百亿须弥也。如《首楞严》中广说。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是。
明骏案:一毛孔之细,复妙一芥子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是。
明骏案:向举一界三千,今指十方世界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是。
明骏案:向掷一佛世界,今掷微尘世界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是。
明骏案:向云他方,则广远为易;今云己身,以近小为难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是。
明骏案:更以己身为易,以一尘为难也。
善男子!是菩萨摩诃萨(至)习近爱欲生罗睺罗。
明骏案:结菩萨之不思议以况佛也。
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盘种种示现神通变化。
案僧宗曰:此下显佛不思议,拂法身也。
于此三千大千世界(至)如首楞严经中广说。
明骏案:总举一化之境有微密之事也。
我于三千大千世界(至)亦不毕竟取于涅盘。
明骏案:明虽灭而不灭也。
或阎浮提示入母胎(至)随顺世间示现入胎。
明骏案:显虽生而不生也。
善男子!此阎浮提林微尼园(至)毁禁戒者示作霜雹。
案僧亮曰:天竺以东为首、以西为后、以北为左、以南为右。东行示始,始有二种:一示婴儿、二明导首,以示自在也。右于事便也,西是后故,示最后身也。北示胜也,四天下中,欝单越胜也。此方春东夏南秋西冬北,万物春生夏长、秋实冬藏,众功毕也。上福田者,长养功胜,表佛田胜也。七步者,天竺象王生时,出胎即行七步,知是象王。菩萨始生,示自在王相也。唱如是言者,上以身示、此以言说,明是三界自在法王也。
于阎浮提生七日已(至)即是诸佛如来法界。
明骏案:上来至此,拂一化之始终也。
我又示现阎浮提中(至)是故名为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广明异应迹也,非是见王宫出家之次第也。明骏案:上来至此,但举一天下事。
如阎浮提东弗于逮(至)神通变化而无所畏。
明骏案:还举大千界事也。
迦叶!以是缘故汝不应言(至)名曰常住无有变易。
明骏案:结旨也。
迦叶复言:如来云何(至)既灭度已亦无方所。
案僧亮曰:前佛自引口密五事,今迦叶复引昔之密旨,令佛开也。
佛言:迦叶善男子!汝今不应(至)如来体之故名为常。
案僧亮曰:油譬取,明譬烦恼也。而器无常,非如来者,器义相似,少分譬也。如来体之故名为常者,昔但说结灭是常,不说体之者常,是有余也。法瑶曰:上引无余四句亦是口密,但未正表昔教,是覆相说;今正明也。
复次善男子!言灯灭者(至)非大涅盘同于灯灭。
案僧亮曰:分段烦恼,因果俱尽,譬如灯灭。犹余身智,非大涅盘,是小涅盘已。不得说言同此灯灭者,分段烦恼未尽,不同灯灭也。覆相说法,谓佛一切结尽,身智亦是涅盘,即大涅盘也。昔总相说,故不辨小大之异,名为䨱也。
阿那含者非数数来(至)无去来者名阿那含。
案僧亮曰:数数来者,生上退下名来,在色界中。又有一来而非数数。何者?后云上流阿那含也。流有二种,谓烦恼流、道流。烦恼流故,生四禅,退生初禅。道流故,断初禅结,生四禅也。又不还来二十五有者,阿那含名不还。具缚凡夫具二十五有,唯欲界备具。不还欲界名不还,不受二身故也。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