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八十五(入第五十三经下半)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净源) 录疏注经
△六、说分文二:初、总告。
尔时,普贤菩萨告普慧等诸菩萨言:
△二、正答。前来二百句问,问一答十,以显无尽,成其二千普贤胜行。故英公叹云:云兴二百问,瓶泻二千酬。释此二千,略首五门:一、约因果,二、分行位,三、显普别,四、明统收,五、辨行相。前问例此。今初,有四:一、约大位,于六位中,前五为因,后一为果;或后四门为果,余皆是因。二、约细辨,一一行门皆彻佛果,故诸文末皆结得佛,是则二千普通因果。三、或总属因,普贤行位示成佛故。四、或皆属果,下文多云虽得成佛,不断菩萨行故。
二、分行位者,亦有四义:一、束行成位,成六分故;二、总属位,以行并是位中行故;三、总属行,普贤行体不依位故;四、一行徧通于六位,位位徧修故。如此无碍,方为普贤行。然文正显后之二段,以揽行成位,位虗行实故。故问答并举,不分六番,意在此也。
三、普别者,谓一行相必徧一切,然恒不杂。以不杂故,六义殊分;以必徧故,普义该摄。犹如锦文,众色成文,常普常别,缕缕交彻,此如绣成。行法亦尔,即普是别,即别成普,皆无障碍。若尔,此则普别具足,何以独名普贤行耶?非谓守普而不能别,亦非作别而失于善,实谓能别而不坏普,故名普贤行也。又普必有别,但语一别,未必有普。譬如一缕,非锦故也,以其非是锦中缕故。
四、统收摄者,复有四重:一、以位收位。六位各各收一切位,故一位即具二千行门,为万二千。故上经云:一地之中,具足一切诸地功德。二、以门收门。即二百门,一一各收一切行门,即成二百个,二百为四万行。三、以行收行。一行具收一切行故,则有二千个,二千行成四兆行。四、以略摄广。此二千行下,颂结云:如大地一尘。以此一尘之略说,不离十方之广地,是故摄广亦无不尽。此乃等无极之法界,越无际之虗空。故下颂云:虗空可度量,菩萨德无尽。斯之谓矣。
五、辨行相,即随文释。释寄相别,即分六段。今初,二百句答前信行二十句问,文分三别:初九门明自分行满,次八门胜进行圆,后三门明二行究竟。今初,一门以为一类,即为九段。然二百门多分五别:一、总标,二、征数,三、列释,四、结数,五、显修胜益。或阙后二,或阙第五,至文当知。今此依中,文具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依。
首明依者,起行所依故,谓以依托菩提心等成万行故。贤首品云:菩萨发意求菩提,非是无因无有缘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
十句各先标名,后释义。
以菩提心为依,恒不忘失故。
依菩提心者,十皆名依,已为众行之首,而菩提心复是十中之初,以是万行之本,故贯二千行门之首。释云:不忘失者,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根,则是魔业,故依斯不忘,能成万行。此句为总。
以善知识为依,和合如一故。
上虽内有胜心,若外不依善友,行亦无成。是故大圣谓善财言:求善知识,是无上菩提最初因缘。释云:如一者,若不心行符契,岂为我友?
以善根为依,修集增长故。
若不增修善根,遇友何益?
以波罗蜜为依,具足修行故。
随所修善,须到彼岸。
以一切法为依,究竟出离故。
非独十度,触境皆通。上四自利。
以大愿为依,增长菩提故;以诸行为依,普皆成就故。
六愿七行,并通自他。上皆依法,后三依人。
以一切菩萨为依,同一智慧故。
胜侣智同。
以供养诸佛为依,信心清净故。
净心供养,以成福德。
以一切如来为依,如慈父教诲不断故。
长禀慈训以成智严,九十唯佛究竟能为所依处故。又前五自分,后五胜进,六广菩提心,七广三四五,后三广第二。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胜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为如来无上大智所依处。
由依上十成佛大智,为一切所依,斯为胜益,岂可不修而得,亦名勤修?
△二、奇特想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奇特想。
前依因缘以成诸行,今依胜想以摄善根,翻妄想源次所依故,并出常想受奇特名,即上文中常欲利乐诸众生等利益想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于一切善根,生自善根想。
以他善同己善者,随喜于他情无彼此故,互为主伴相资益故,同体性故,即我所行故,自他相即故。
于一切善根,生菩提种子想。
一毫微善,皆是佛因。故法华中,举手低头,皆已成佛。
于一切众生,生菩提器想。
下至阐提,皆有佛性故。
于一切愿,生自愿想。
义如初句。
于一切法,生出离想。
思益云:知离名为法故。
于一切行,生自行想。
亦如初句。
于一切法,生佛法想。
诸性相法,皆佛所证。故文殊云:我不见一法非佛法者,皆不可得。故诸轨仪法,皆佛所流。涅盘经云:外道之法,亦是如来正法之余。
于一切语言法,生语言道想。
因言契理,而理非言,故名言道。
于一切佛,生慈父想。
佛以觉他,令悉圆满,故为慈父。
于一切如来生无二想。
如来即诸法如义,故无有二。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胜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无上善巧想。
无想之想,名善巧想。
△三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行。
以依前来胜想之解,造修大行,想唯在心,行通三业,空想不行,亦无成办,即上文中修学处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为五对。
所谓一切众生行(至)一切求法行。咸悉修学故。
下化上求对。若准晋本,此脱第三善学一切戒。
一切善根行,悉使增长故。
止恶进善对。
一切三昧行,一心不乱故;一切智慧行,无不了知故。
妙止深观对。
一切修习行,无不能修故;一切佛刹行,皆悉庄严故。
修因严刹对。
一切善友行,恭敬供养故;一切如来行,尊重承事故。
敬友事师对。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胜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慧行。
△四、善知识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善知识。
行起必依善友,故次明之。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令住菩提心善知识(至)一切佛智所入善知识。
未知之善,能令知故;未识之恶,能令识故。凡所顺益,皆我善友,故十皆益也。上十信云:即得亲近善知识是。
△四、结数。
是为十。
△五、勤精进三: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勤精进。
行友既具,必须䇿勤。于此十事,离身心相而进修不杂,故上文云勤修佛功德。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教化一切众生勤精进(至)皆悉欢喜勤精进。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如来无上精进波罗蜜。
△六、心得安隐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心得安隐。
进成二利故获心安,由自利故得智心安,由利他故得悲心安,即上文云增上最胜心。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自住菩提心,亦当令他住菩提心,心得安隐。
上一行本,次二离过。
自究竟离忿诤,亦当令他离忿诤,心得安隐。
无诤三昧,离一切诤。
自离凡愚法,亦令他离凡愚法,心得安隐。
越凡小:凡谓凡夫,愚即愚法小乘。次二,进善。
自勤修善根亦令他勤修(至)住波罗蜜道心得安隐。
次三,证入。
自生在佛家,亦当令他生于佛家,心得安隐。
入位
自深入无自性真实法(至)无自性真实法心得安隐。
入法
自不诽谤一切佛法(至)不诽谤一切佛法心得安隐。
入益,谓谤有二义:一、麤,言此非佛法等,其过弥大;二、细,谓说不契实,其过则微。若无细谤证实,方能后二因圆果满。
自满一切智菩提愿(至)无尽智藏心得安隐。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安隐。
究竟安隐,谓菩提涅盘。
△七、成就众生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成就众生。
上则通明二利心安,今则别明利物成就,故上文云则能慈愍度众生故。然有二义:一、以此十通用成就一切众生,二、各成就一类众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以布施成就众生。
成就悭贪,贫穷众生。
以色身成就众生。
成恃形色,憍慢众生。
以说法成就众生。
疑法
以同行成就众生。
佷戾之者。
以无染着,成就众生。
贪爱众生。
以开示菩萨,行成就众生。
乐二乘者。
以炽然示现一切世界,成就众生。
不乐严刹。
以示现佛,法大威德,成就众生。
不欣佛果。
以种种神通变现,成就众生。
邪归依者。
以种种微密善巧方便,成就众生。
邪智狡猾。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成就众生界。
△八戒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戒。
欲成就众生,须自止恶而行众善。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不舍菩提心戒(至)诸根律仪戒。
若忘菩提心,乃至诸根犯境,皆悉名为破菩萨戒。故文云:坚固大悲心,则不破也。此十三聚,应细思之。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广大戒波罗蜜。
△九、受记法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受记法(至)自知受记。
既离过成德,自验己行,必招当果,由此故能自知受记。故上文云:若得无生深法忍,则为诸佛所授记。即此中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以殊胜意发菩提心,自知受记。
见理深悲,即发心殊胜,得果无疑。若因他厌苦,则非殊胜,未定得记。
永不原舍,诸菩萨行。自知受记。
无厌修。
住一切劫,行菩萨行,自知受记。
长时修。
修一切佛法,自知受记。
无余修。
于一切佛教,一向深信,自知受记。
契理修。
修一切善根皆令成就(至)菩提本愿自知受记。
余五可知。于此十中,随有其一,即自知得记。此辨得记之行,非显受记相殊,如瑜伽等。又此约十信横具,余约竖位不同。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八门明胜进行。既自分行成,故进入诸所入处等,即为八段。今初,入菩萨,先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入诸菩萨。
入有二义:一、证得义,二、观达义。入因则能通证通达,入果唯达未能证故。此下五门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今此入者即是入因。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本愿、入行、入聚(至)入神力自在、入示现受生。
所以入者,即彼所修是我所修,互相资益为自行故。故度世经名不相求短,即上神通深密用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三世,一切菩萨。
△二、入诸如来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入诸如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无边成正觉(至)入无边示现涅盘。
即是入果。所以入者,必当证入。故上文云:则以佛德自庄严。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三世,一切如来。
△三、入众生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众生行。
前二入能化,此中明入所化心行,故上文云悉能调伏诸众生等。问中有心字,行有多种,如文可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一切众生过去行(至)教化调伏时非时行。
时非时,谓熟未熟。不知时者,非大法师。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一切诸众生行。
△四、入世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世界。
对佛是依报,对生是化处,故上文云:普随诸趣而现身。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染世界入净世界(至)入无佛世界。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十方一切世界。
普入者,不离此十故。一时顿入,非前后故。
△五、入劫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劫。
即是化时。此下三门,皆是成上一念悉知,无有余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过去劫入未来劫(至)入不可数劫。
上五直入,下之五句约相即入。
入可数劫即不可数劫(至)入一切劫即一念。
此相即入有二种意:一、彼劫相,即智入彼故;二、由彼劫相,摄相入故。但入能摄,即入彼所摄等。余如前来发心品辨。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一切劫。
上五门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
△六、说三世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说三世。
前劫此世,长短有异,通皆时分,并是十世隔法异成。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
前九是别,后一为总,别中三世,每世各三,故成九世。
过去世说过去世(至)过去世说现在世。
过去乃是已起法故,过去、过去不名无尽。
未来世说过去世,未来世说现在世,未来世说无尽。
未来乃是续起法故,未来未来名为无尽。
现在世说过去世,现在世说未来世,现在世说平等。
现在。现在即事可见,例于过未之现在故,故云平等。过未二世两个现在非可见故,但对前后立现在名。
现在世说三世,即一念。
然此三世何以成九?古释云:义说为九,实唯有五。意云:如以五日相望,前三为过去三世,从后取三为未来三世,处中取三为现在三世。若依此释,进无九世之体,退过三世之数,云何一念得具九耶?今意不然,合将九日大分三世,互为缘起。既不依此,但以三世缘起相由,即九世成矣。谓过去因现、未,则过去之中又有现、未,现、未各因二世亦然,是以三世各具三也。故中观云:若法所因出,是法不异因。中论破执,则一中有三为过;此明离过之用,则一中有三为德。以病成药,岂不良哉?总句中云即一念者,前之九世相望以立,今此意明摄末归本,不离一念。即此一念,现在是过去家,未来亦是未来、过去世也。自具三世,三世相由,九十具矣。故以一融九,虽九而常一;以九别一,虽一而常九。九一无碍,没果绝言,假十圆融,为入门矣。况积念成世,念外无世耶?又无念等故,又法性同故。此有四义,后之三义通于余宗。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说三世。
△七、知三世。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知三世。
前之二段明法上之时,此辨时中之法,即化生之法,随彼机宜安立而化故,即是上文所知之法。故晋经中名三世间,度世经名入于三处,皆是意取其中事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诸安立、知诸语言(至)知诸制令、知其假名。
上之七句,知安立谛。
知其无尽。
此一通二,成上安立,事无有尽;生下非安立,性无可尽。
知其寂灭,知一切空。
后之二句,知非安立。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知一切,三世诸法。
△八、无疲厌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发十种无疲厌。
所化无边,求法化之而无厌怠,由上即知烦恼无所起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供养一切诸佛无疲厌心(至)听闻正法无疲厌心。
前四上求,次四下化。
宣说正法无疲厌心(至)行菩萨行无疲厌心。
后二通二。
游行一切世界无疲厌心(至)一切佛法无疲厌心。
谓游刹近佛化生,是故思惟二利行法。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疲厌无上大智。
△三、有三门即是明前二行究竟初差别智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差别智。
明所持差别智究竟。上文云:则以智慧辨才力,随众生心而化诱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众生差别智(至)知一切语言道差别智。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广大差别智。
二、陀罗尼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陀罗尼。
即能持究竟。上文云:修行诸度胜解脱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闻持陀罗尼,持一切法不忘失故。
上一闻持,次四义持。
修行陀罗尼如实巧观(至)听闻正法心不乱故。
次四,广闻持之用。
圆音陀罗尼解了不思议(至)所说之法悉能闻故。
后一収上义持。
一切佛法陀罗尼,安住如来力、无畏故。
又初四如次:持、教、行、理、果;次二重显持、行,即定、慧故;次一持、理,不思议故;次二重显教;后一重显果。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欲得此法,当勤修学。
△三、说十种佛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说十种佛。
上能持所持皆是佛法,今知法主究竟,故上文云:则得灌顶而升位,十信满心便得佛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然此十佛与下十种见佛名义全同,与前十身名有同异,义亦不殊。
△三、列释。
所谓成正觉佛。
示成正觉故,即前菩提身。
愿佛!
愿生兜率,与前全同。
业报佛。
万行因感故,即前相好庄严身。
住持佛。
自身舍利住持故,即力持身。
涅盘佛。
化必示灭,故即前化身。
法界佛。
真无漏界故,即前法身。
心佛
依唯心故,即威势身虽光明,亦能摄伏心最胜,如慈心降魔等。
三昧佛。
常在定故,即福德身,定为福之最故。
本性佛
了本性故,即前智身、大圆镜智、平等性智,皆本有故,故下云明了见。
随乐佛。
随所欲乐无不现故,即意生身,故晋经云如意佛。然佛就内觉,身多就相,故立名不同。余广如别章,略如八地。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二十门答前二十句问,明十住行。古德同分为四:初六门别明发心住义,次六门明余九住中所成内德之行,次三门明诸住中外化之行,后有五门明无碍殊胜行,非不有理。今取顺十住经文,二十门如次明十住行,但与前行互有广略,影显解中之行广无尽故。若依圆融,行行徧通;若不坏相,不妨次第。初之四门明初住行,二、三各有二门,四、五各一,后五二门。今初,四门明发心住:初一总明,后三别显。今初,文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发十种普贤心。
前十住中自分之内,缘佛十力发心,但广发心之境。今广发心之相,影略明故。普贤心者,即菩提心。菩提心就果以明,普贤心约相用说。横周法界,竖穷未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发大慈心救护众生故(至)悉舍所有故。
前三悲护众生心,次六起愿心。
发念一切智为首,心乐求一切佛法故。
求果智,即前缘佛十力。
发功德庄严心,学一切菩萨行故。
求因行
发如金刚心,一切处受生不忘失故。
竖穷
发如海心,一切白净法悉流入故。
广徧四,皆上求愿。
发如大山王心(至)施一切众生无怖畏故。
此二忍施,皆下化愿。
发般若波罗蜜究竟心,巧观一切法无所有故。
后一智心,即三心菩提也。又前七护小乘,初三护陿心,后四护小心,余三护烦恼心,故异凡小是菩提心。又初三众生无边誓愿度,度生无悋故一切施也。次一佛道无上誓愿成,次三法门无尽誓愿学,后三烦恼无边誓愿断,即四弘誓愿观理发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心,疾得成就普贤善巧智。
△二、普贤行法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普贤行法。
别明菩提心,此门即大愿心。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愿住未来一切劫(至)成无上菩提普贤行法。
亦即是前胜进之行,所谓勤供养佛,乐住生死等,文旨相同,恐繁不会。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勤修此法,疾得满足普贤行愿。
△三、别明悲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十种观众生而起大悲。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观察众生无依无怙而起大悲。
上一为总,谓外无善友可依,内无自德可怙故。余九是别。
观察众生性不调顺(至)欲缚所缚而起大悲。
上五欲求众生,但纵目前贪欲之情。
观察众生,没生死海,而起大悲。
此一有求众生故,没生死海。
观察众生长婴疾苦(至)失诸佛法而起大悲。
后三邪梵行,求众生无明邪见之所病故,但欲邪法故。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菩萨恒以此,心观察众生。
△四、发心因缘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发菩提心因缘。
别明智心,观境推理,发心别故。此与前自分行中发心因缘,亦互影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为教化调伏一切众生故,发菩提心。
前五以萨埵为缘,上一为总,下四是别。
为除灭一切众生苦聚故,发菩提心。
令灭妄苦。
为与一切众生具足安乐故,发菩提心。
得真灭。
为断一切众生愚痴故,发菩提心。
断痴集。
为与一切众生佛智故,发菩提心。
证真道,即推无作四谛之理,发菩提心。后五以菩提为缘。
为恭敬供养一切诸佛故(至)令佛欢喜故发菩提心。
此二福智因。
为见一切佛色身相好故(至)力无所畏故发菩提心。
此三,希福智果。然上二段,文含二意:一、成上发心住中行,二、成下治地住中行。谓十种大悲,即广彼自分中十心之一菩提因缘。前五即彼自分中初之五心:一、利益,二、大悲,三、安乐,四、怜愍,五、安住。后之五句,彼此互阙。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二门正明治地住中行。初、近善知识四:初、总标。
佛子!若菩萨发无上菩提心(至)应起十种心。
此门即胜进中近善知识,文中标内兼是显意。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起给侍心、欢喜心、无违心、随顺心、无异求心。
无异求者,不求名闻利养及过失故。
一向心
前六事友,后四同修。
同善根心。同愿心。如来心。同圆满行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二、近友之果四:初、总标。
佛子!若菩萨摩诃萨起如是心,则得十种清净。
即胜进近友之果。故标中云:起如是心,则得此十。即是前文了达于义,如法修行,远离愚迷,安住不动。梵云波利戍提,翻有二义:一、徧清净,即此十种;二、极清净,即下第六十四段。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深心清净(至)了达一切诸语言故。
前六三业净,上三体净。
辩才清净善说无边(至)具足菩萨自在力故。
此三用净。
眷属清净成就过去(至)除灭一切诸业障故。
此二,主伴果报净。
大愿清净与诸菩萨(至)以普贤乘而出离故。
后二,愿行净。
△四、结数。
是为十。
△三、有二门明修行住中之行。初、自分波罗蜜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波罗蜜。
此门即自分行,彼开一慧为十观察,今总显修十度。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施波罗蜜,悉舍一切诸所有故。
十度皆以总相而释,一一多含,故云一切皆舍等。
戒波罗蜜,净佛戒故(至)智波罗蜜,入佛力故。
智即方便进趣佛力权智,立以智名。
愿波罗蜜满足普贤(至)示现一切自在用故。
神通即力度。晋经名:神力。
法波罗蜜,普入一切诸佛法故。
法即是智,此从所知,立以法名。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无上大智波罗蜜。
△二、胜进智随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智随觉。
由前行成无倒了达,随事随理善觉知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一切世界无量差别智(至)而得出离智随觉。
即前胜进十法,观察众生界等,亦有影略,恐繁不会。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解了一切佛法成等正觉。
△四、一门明生贵住中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证知。
即彼自分行,由前了达故能证知,由证故于圣教中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一切法一相(至)知一切法在一念。
上三,总知一切法。
知一切众生心行无碍(至)知一切众生善不善行。
此五,广前知众生。
知一切菩萨愿行自在,住持变化。
即前业行中业摄。
知一切如来具足十力成等正觉。
即知涅盘对生死故。其胜进行,但了佛法,无别行相,故略不明。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一切法善巧方便。
△五、有一门,即具足方便住中之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力。
若准梵本,此名积集,即是方便具足之义。下第九十五、正是十力。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一切法自性力(至)于一切法甚明解力。
上六解法力,余四上求力。
于一切善知识(至)令一切智心不退善巧力。
前十住中但云所修诸行皆为众生,不知修何,今显所修之行。又入即了达,兼其胜进解众生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具如来无上诸力。
△六、有二门明正心住,此门即自分行平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平等。
由了平等,故闻赞毁心定不动。然平等之言通有三义:一者事等,谓十类各各相望,说如众生等有佛性,乃至诸佛同一法身一心一智等。二者理等,谓此十类等一真故。三者心等,由了前二即之于心,故于十境不生高下。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于一切众生平等。
谓无冤亲故。
一切法平等。
于善恶不生分别故。
一切刹平等。
见染见净,无高下故。
一切深心平等。
同一真道,而出离故。
一切善根平等。
无一善根不为佛故。
一切菩萨平等。
于诸同行如自己故。
一切愿平等。
一一大愿彻来际故。
一切波罗蜜平等。
不谓般若胜檀等故。
一切行平等。
随一一行,彻事理故。
一切佛平等。
不谓此佛,此最胜故。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明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一切诸佛无上平等法。
△二、佛法实义句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佛法实义句。
即彼胜进中行与前,虽少前却而义多同。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一切法但有名。
上一约徧计,都无实故。
一切法犹如幻(至)一切法业清净。
次四约依他,彼五约圆成。
一切法但文字所作。
无名相中假名说故。
一切法实际一切法无相(至)一切法法界。
余四各一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善入一切智智无上真实义。
△七、有二门明不退住中行。初一自分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说十种法。
由能宣说深广法故,所以闻说心不退转。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说甚深法说广大法(至)说出生如来力法。
说业性等,成如来力。
说三世相应法,说令菩萨不退法。
随宜演说,令菩萨不退涅盘。二十八中,广明退不退相。
说赞叹佛功德法(至)一切如来境界相应法。
余八可知。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巧说法。
△二、胜进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持。
谓受持奉行,非但宣之于口。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持所集一切福德(至)持一切诸佛神通游戏力。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住持力。
△八、有二门明童真住中行。今初,此门即自分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辨才。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于一切法无分别辨才(至)一切法无所着辨才。
由身口等三业无失,故有无着辨才。
于一切法了达空辨才(至)一切众生心令欢喜辨才。
由知众生心乐欲故,辨令他喜。余八可知。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巧妙辨才。
△二、后门胜进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自在。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教化调伏一切众生自在(至)现成正觉自在。
即彼胜进现变化自在身等,皆自在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自在。
△九、有二门明法王子住中行。初、自分无着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无着。
由无着故,故能善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于一切世界无着(至)于一切佛无着。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得无上清净智慧。
△二、后门胜进平等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平等心。
由平等故,胜进习学,法王处法。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积集一切功德平等心(至)如来智慧平等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其中,则得如来无上大平等心。
△十有二门明灌顶住中之行。初明学智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出生智慧。
义当胜进。此门明其成就十智,学佛十智。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一切众生解(至)佛种不断出生智慧。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于诸法无不了达。
△二、辨变化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变化。
即自分中十种变化,故能动刹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一切众生变化(至)一切加持变化。
然此变化,即实如化,非要化作。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具足一切无上变化法。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