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五 沙门法宝撰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四 论「如前所说至亦有云何」,已下大文第五明六种姓。一明六种罗汉;二明六种学、凡;三明三种退别;四明六退果时等;五明练根不同;六明九种无学 就初门中,一明六种种姓、二明六种先后、三明从姓果退。此一行半颂明六种姓。 「论曰至六不动法」,列六种姓名也。 论「于此六中至及心解脱故」,释先学位是信解脱,今至无学名时爱心解脱。恒时爱护所得法故名时爱,及心解脱烦恼缚故名心解脱。有学无心解脱,利根罗汉时爱,此具二故立此名也。 论「亦说名为至方入定故」,释异名也。以要待时得解脱故,名时解脱。如盛苏瓶,略去初盛字,但名苏瓶。「由此待时」,已下释待时也。《婆沙》一百一云「时虽有多,略有六种:一得好衣时、二得好食时、三得好卧具时、四得好处所时、五得好说法时、六得好补特伽罗时。乃至广说,待六种时得心解脱故名时解脱。」又云「云何时爱心解脱?答:时解脱阿罗汉尽智、或无学正见智相应心。胜解、已胜解、当胜解,云何不动心解脱?答:不动法阿罗汉,尽智、无生智,或无学正见智相应心,胜解、已胜解、当胜解。此中尽、无生智无学正见相应心者,简别有学及有漏心。胜解者谓现在,已胜解者谓过去,当胜解者谓未来,此即简异无为解脱,显二解脱唯以无漏心相应胜解为自性。」又云「此二解脱各有二种:一名心解脱,离贪爱故;二名慧解脱,离无明故。又一释云:依摇小道而得解脱,故名时解脱。犹小道者,谓若极速第一生中种善根,第二生中令成就,第三生中得解脱。余不决定,依广大道而得解脱,名不时解脱。广大道者,谓极远声闻乘,经六十劫而得解脱,如舍利子。独觉乘经百劫而得解脱,如麟角喻。佛乘经三无数劫而得解脱。」 论「不动法性至及心解脱故」,释前见至。无学位名不动心解脱。颂中言「复」者,以不动法性六种姓中是最后故。但言其后,表是不动,即此不动以无退动故名不动,贪等尽故名心解脱。 论「亦说名为至和合时故」,释亦名不时解脱。三摩地等不待胜缘时得现前,故名不时也。烦恼尽故,名心解脱。 论「或依暂时至无退堕时故」,述异释也。暂时解脱有退堕时,以有此时,名时解脱。毕竟解脱无退堕时,以无此时,名不时解脱。 论「此从学位见至姓生」,释本名也。前时解脱,先说从生、后说异名;不时解脱,先说异名、后说从生者,作颂文便。 论「如是所明六种罗汉」,已下半行颂,第二明六种先后。 「论曰至随应当说」,明六种姓中,若无学位中是退法者,必定先是有学位退种姓也;若无学位思法种姓即不定,或是学位退法,至无学位练根至思,或是从学思种生乃至不动,或有先来是学位中不动姓、或是退性、或是思等,至无学位练根至不动也。 论「言退法者至非思法等」,释退法也。《正理论》云「谓彼获得如是类根安住此根,与退缘会便退所得,无退缘者便般涅盘,或有精勤进得胜姓。」 论「言思法者至恒思自害」,释思法也。《正理论》云「恒作是思:勿遇病等便于正念有所忘失,于加行中致有慢缓,由此慢缓令我有退。由斯筹虑起自害思,或由艰辛方逮胜位,观诸财宝」,乃至广说。 论「言护法者至喜自防护」,释护法也。《正理论》云「谓有一类恒于时爱解脱中系念现前,专精护彼,作是念言:我且未能修习练根达安住法,但于时爱心解脱中能不放逸精勤防护。如是种类名为护法。」 论「安住法者至亦不增进」,释安住也。《正理》意同。 论「堪达法者至速达不动」,释堪达也。《正理》亦同。 论「不动法者彼必无退」,释不动也。《正理论》云「谓有一类根性殊胜于行自在,于断烦恼随烦恼中得方便智,不为一切随顺退法之所倾动」,乃至广说。 论「此六种姓至具二加行」,释六种姓差别所以。恒时谓动行,尊重谓勇猛,退种阙二,是钝根;思种,二根少利;第三唯恒时;第四唯尊重;第五虽具而是钝根;第六具二而利根。 论「退法种性至通三界皆有」,明五种姓名据容有,非即如名定有退等。三界具有六种种姓,而于上界无退练根。 论「若执退者至故唯有二」,明若退等定退者,即唯欲界具六种性,不应通上界,以是无退等故。 论「如是六种阿罗汉中」,已下半行颂,第三明从姓、果退。 「论曰至皆有退义」,明六种姓,不动种姓决定不退。前五种姓容有退义,有退义言显非决定。 论「于中后四至最居下故」,明五中退法一种无退姓义,以最下故。余四皆容退性义,以即下姓可容退故。 论「五种皆有从果退义」,释。前五种姓皆容得有从果退义,非决定也。 论「虽俱有退至所成坚故」,退姓、退果并非先也。谓先学位是退种姓,至无学位练根进成思种姓等,此种性等有退种姓及退果义。若先学位是思种姓,至无学位进思护等有退种姓。至思种姓无退果义,及退思种姓义,学、无学道所成坚故。护等准此。《婆沙》一百八十二云「尊者设摩达多说:退阿罗汉时,唯得未来先所舍学果,不得过去。所以者何?以彼毕竟不现前故。上地没生下亦尔。」又云「摩诃僧只说:预流果有退。」 论「若诸有学至所成坚固」,乘便释世、出世道所持不退。 论「若住此位至必亦无退」,明无学、有学二。先位中是其退法,至修道位中,从退至思等,从思至护等,此新进得种性有容退义。无学有学二,先位中住思护、住堪达种性,至无学位必无退义,经二道持皆不退故。 论「此所得果至有退果义」,明若先位退种姓有退果义,若先位是思等姓无退果义。 论「又亦无退至退预流果」,明虽凡位中是退法,得预流果亦必定无退。 论「由此应果至一一增故」,明先是退姓至应果增进根者退法有三,思四,护五,住六,堪达七也。 论「思法等四至应是进非退」,明先是退姓至无学进至思等,后退果时还住退性,不住思等。 论「何缘定无退先果者」,下明初果无退所以。此即问也。 论「以见所断至必无退理」,答也。以见所断依无事,故唯无也。此有三重:第一我体无故名为无事;第二谓有身见依我处转,我体既无名依无事;第三见断余惑以我见为根,身见不退亦无退理。 论「若尔应说此惑缘无」,难也。身见依我,我体既无,应缘无起。 论「非此缘无至不如实缘」,答也。身见既依身起,即是以苦谛为境。如不如实知,谓苦法为我。 论「诸烦恼中谁不如是」,难也。贪、瞋、慢等皆缘谛境不如实知,应名无事,何独见惑? 论「虽皆如是至与修断别」,释也。虽皆以谛为境不如实知,而有差别。以修断惑各永有可意、不可意别,于所缘境此相非无,名为有事。见所断惑计我断、常,非诸谛境有我等相,与修道别,名为无事。 论「谓于色等至依无事惑」,别释见道烦恼名无事也。 论「若修所断至依有事惑」,别释修惑名依有事。 论「又见断惑至依无事惑」,重释见惑名依无事。 论「修所断惑至依有事惑」,重释修惑名依有事。 论「又见断惑至名依有事」,此以理为无事,事为有事也。因释见惑不退,广有事、无事惑。 论「谛理真实至有失念退」,第二释见惑不退。前释由惑所缘无事、有事,断有退、不退别。此释由所知境理事不同,退、不退别。 论「或修断惑至定无退义」,此释以起惑审虑、不审虑别,明退、不退也。 论「经部师说至彼说应理」,论主评取经部释也。 论「云何知然」,有部问也。「论由教理故」,论主答也。 「论如何由教」,有部问也。 论「经言苾刍至非阿罗汉」,引两经证圣慧实断惑不退也。阿罗汉果不退故,佛不勅令应不放逸。 论「虽有经言至从此退故」,论主通经。言利养亦障阿罗汉而不说退阿罗汉,但说退现法乐住,引不动心解脱证。 论「若谓有退至故名为爱」,论主通时爱心解脱经也。 论「有说此定至故不名爱」,重释时爱应果性是解脱。又已得故,更不希求,不得名为时爱,故知时爱现法乐也。 论「若应果性至有可退理」,重引前经反难释也。 论「由此证知至如理应思」,顺成一切应果皆是不动。然利、钝根于现法乐有退、不退,立退、不退法,及思、护等。《正理》广成立应果有退也。 论「不退安住不动何别」,问三别也。 论「非练根得至亦无退理」,答不退、不动二别相也。 论「安住法者至三种差别」,答安住相也。「是不退等三种差别」,总结也。 论「然乔底迦至阿罗汉果」,论主通经。有部谓乔底迦退应果重得。经部宗,乔底迦学位数退,深自厌等,临命终时得阿罗汉果。 论「又增十经至再说应果」,经言「一法应起,谓爱心解脱。一法应证,谓不动心解脱。」经部计不动心解脱是应果也。若不尔者,何再说应果? 论「又曾无处至但说不应证」,明无经说应果名应起破也。 论「又说钝根至为显何义」,无义破也。 论「若为显彼至最所应起」,进退纵夺破也。 论「故时解脱非应果性」,总结也。 论「若尔何故说时解脱应果」,有部问也。既时解脱非应果体,何故说有时解脱阿罗汉也。 论「谓有应果至名不时解脱」,经部答也。据待时不待,得定立名也。 论「阿毗达磨至非理作意故」,此引对法。随眠由三处起,应果既不具三处,知不退。 论「若谓彼据至因不具生」,经部纵救破也。 论「是名由教总结教也」。 论「如何由理」,有部问也。 论「若阿罗汉至是名由理」,经部答也。 论「若尔应释《炭喻》契经」,已下有部引经救也。 论「如说多闻至阿罗汉果」,引《炭喻》证有退也。 论「由此经言至临入涅盘」,有部以言临入涅盘,故知是应果也。 论「余契经中至名应果力」,第二证是应果也。 论「又此经说至是阿罗汉」,第三证退是罗汉也。 论「实复所说是阿罗汉」,经部记引后文「于一切顺漏已能永吐、已得清凉」,准此后文是阿罗汉。 论「然彼乃至至容起烦恼」,有部立前乃至于行住时由失容起烦恼。有学说故无有失,后成无学即无退义。 论「毗婆沙师至亦有退义」,述有部宗也。依《宗轮论》,大众部等,预流果有退、应果不退。经部,预流、应果俱不退。有部,预流不退、应果有退。 论「唯阿罗汉种姓有六」,已下半行颂,第二明六种学、凡。 「论曰至彼为先故」,明有学、异生亦有六种种姓,应果凡、学六性以为先故。 论「然见道位至如无学位」,明异生、见道、修道三位中,见道无练根,凡位、修位皆有练根,如无学也。《婆沙》第七云「顺解脱分亦有六种,谓退性等。转顺退解脱种姓起思法等,转思等性亦尔。转声闻起独觉及佛,转独觉起声闻及佛。若佛种姓顺解脱分已即不可转,极猛利故。亦说决择分有六种性。」 论「如契经说我说由斯所往四种增上心」,已下一行颂,第三明三退不同。四种增上心所,谓四静虑。此问意:经说不动心解脱,退现法乐住,不动法果。今问因何不动退现法乐住?即以三退答。 「论曰至不现在前」,释三退也。如文可解。 论「于此三中至已得位故」,述人具退多少不同,如文可解。 论「约受用退至无相违过」,释通不动。言「退现法乐」者,据受用退说。 论「无退论者至不应为难」,无退论者,谓经部等。诸无漏解脱皆名不退,如何经中说六种姓?如前通云:据有漏现法乐说。 论「诸阿罗汉既许退果」,已下一行颂,第四明退果时等。 「论曰至可委信处」,明退果不命终也。《婆沙》六十一云「复次根本果位具五因缘,一舍曾得道、二得未曾得道、三证结断一味得、四顿得八智、五一时修十六行相。故退果时未还得,无命终理。向中不尔,故退彼时虽未还得,有命终义。」《正理论》云「谁有退、谁无退耶?修不净观入圣道者,容有退失。修持息念入圣道者,必无退失。尊重止、观,无贪、痴增,如次应知有退、无退。何界何趣容有退耶?唯欲三洲有退。六欲天处得圣果者,有说:利根故无有退,以有胜智能制伏心,背妙欲境入圣道故。有说:退者由阙资缘:或所依身不平等故:六欲天处二事并无。有钝根随信行姓生彼得圣,亦无退理。」又云「诸有退者为起惑退?为先退已或方现前?《品类足论》由三因起惑,谓未断等。通云:此据具缘。亦有阙者,何心无间起惑退耶?且从无学起惑退者,若起色缠、无色缠退,唯从自地顺退分定相应善心无间而起,非住欲界有上地摄无覆无记心现在前,唯除通果,然无从彼退。岂不顺退分各于自地离染时舍,如何无学者未退起惑彼心现前?理实如是。然顺住分品有三:一少顺退、二少顺进、三守自位。前言自地顺退分定,即顺住分中少分。顺退者,少顺退故,得顺退名。然此定心与守自位多相涉故,顺住分摄。诸有未失顺退分者,彼心无间烦恼现前,若舍彼心从顺住摄。少顺退者,起顺烦恼退。故于文义无所相违。若起欲缠而退失者,从自地善、无覆无记二心无间皆容现前。诸从学位智惑退者,起色、无色烦恼退时,若先全离此地染者,唯从此地顺退分定相应善心无间而起;若未全离此地染者,从此地摄善,及染污二心无间皆容现前。起欲界而退失者,若先全离欲界系染,从自地善、无覆无记二心无间皆容现前;若未全离欲界染者,从欲界善、染、无覆无记三心无间皆容现前。若未现前获得清净静虑、无色,必无能起色,无色缠退失所得。彼或从彼无间起欲缠,退失所得。若现前得清净静虑,犹未现前得净无色,必无能起无色缠退,起欲、色缠退失所得。若已现前获得清净静虑、无色,通起欲、色、无色界缠退失所得。诸有退失先所得时,若起上缠现在前退,不生下善、不成下惑。若起下缠现在前退定失上善,定成上惑。复有欲令要失退已,后时对境惑方现前。」《婆沙》六十一「问:退起烦恼不?一说起烦恼,一说不起。评曰:此二说中前说为善。要起烦恼现在前时,乃成退失胜功德故。此说退位,若退性者,不必要起烦恼现前不退,无学位有退性者故。」 论「又住果位至虽蹶不仆」,明退果不造退果事业。 论「如上所言有练根得」,下有两行颂,第五明练根不同。《婆沙》六十七云「若不还果依彼地得,即依彼地而后转根。或依余地,然胜非劣。」又六十八云「颇有退预流果而不成见所断结耶?答:有。谓退胜种姓时。」又云「煗、顶、忍、世第一法,此是圣道近加行故,缘谛行相似圣道故,依身及定同见道故。前位不尔故,不立六种性。亦有转根义,谓转退煗种姓相起思法煗,乃至转堪达根起不动法煗种性根,转声闻煗起独觉煗,转声闻、独觉煗起佛煗种性根。如说煗位,顶亦尔。忍位有异,谓转退法种性起思法忍,渐次乃至转堪达忍种性根起不动法忍种姓根,转声闻忍起独觉忍。无转声闻、独觉忍种姓根起佛忍义。所以者何?忍超恶趣。诸得忍者于恶趣得非择灭。菩萨有时乘大愿力,生诸恶趣饶益有情。故二乘忍位无趣佛乘理。有说:独觉煗、顶亦不转趣佛乘。评曰:部行喻者,煗、顶位中转趣佛乘,不违理故。由此前说于理为善。学、无学位转根加行道,通曾得、未曾得。无间、解脱道虽未曾得,加行道通漏及无漏,未来修亦尔。无间、解脱道一向无漏,未来修者亦一向无漏。无学第九解脱通漏及无漏,尔时随应修三界善根故。」 「论曰至所成坚故」,明无学练根。 论「有学位中至上相违故」,明有学练根。上相违者,谓非学、无学二道持也。 论「彼加行道诸位名一」,明学、无学加行道各一。 论「如是无间至非增上故」,明练根无间解脱唯用无漏道。《正理论》云「我所承禀诸大论师咸言:练根皆为遮遣见、修断惑力所引发,无覆无记无知现行故。学位中修练根者,正为遮遣见惑所发。无学位中修练根者,正为遮遣修惑所发。如断彼能发惑时,所起无间、解脱多少,如是如是断彼所发无知现行道数亦尔。是故无学修练根时,用九无间、九解脱道。学位练根,二道各一。然见、修惑所发无智、随所障殊有多品类。故转退等成思等时、诸道现前各有所遣、由此无有超得胜性。」又云「以何等故名为练根?调练诸根令增长故。谓道力故令根相续,舍下得中、舍中得上,渐渐增胜名为练根。故练根名目转根义。虽八解脱渐得胜根,而由本心求胜性故,未得胜性不前劣,如得后果方舍前向。若圣位中得胜种性,必舍前劣。煗等位中修练根者,但得胜性,劣性不行,名为转根,非舍劣得。」 论「依谓身地至谓除后三」,此明依也。依谓有二种:一依身。学、无学同依三洲身,余无退故。若有退处可有练根,余处无退故无练根。亦依地。无学依九,有学依六。 论「所以者何至但依六地」,释所以也。无学练根如得应果,故通九地。有学练根,舍钝果及向,唯得利果。有学前果,唯依未至。第三不还,通依六地,不依无色,如见道故。由此学位修练根者,若住果道,加行等三皆果道摄。若住胜果道,加行、无间,胜果道摄;解脱,道果摄。住无学位修练根者,加行等三唯果道摄。诸住果位修练根时,舍果得果。住胜果位修练根时,舍二得果。又诸圣位修练根时,与本得果地或同或异,谓初、二果依地必同,不还、应果依地不定,或依本地、或上或下有差别者,若诸不还,依下练根,不得上果。阿罗汉不尔,如本得果故。准此论文,依根本地入见道者,亦修练根,不还依上得果,依下修练根故。《婆沙》六十七评家云「应作是说:若于上地已得自在,而依下地学转根等,亦得上地无漏果道。然转根时不得无色,彼定无有不还果故。」《正理》据于上地不自在者,《婆沙》得上果者据自在说,不相违也。 论「诸无学位补特伽罗」,已下半行颂,第六明九种无学。 「论曰至名二觉者」,答前数也。 论「由下下等至成九种差别」,答前由何也。 论「学、无学位有七圣者」,已下一行颂,大文第二明摄诸圣。就中有三:一建立七人名、二慧、俱解脱名、三学、无学名满。此一行颂,第一门也。 「论曰至随法行名」,明见道二人依前加行时,依他信故名随信行,依教法故名随法行。 论「依根不同至信解见至」,明修道二人,钝信根增名信解脱,利慧根增立见至名。 论「依得灭定至灭尽定故」,于不还果中得灭定者别名身证。 论「依解脱异至立俱解脱」,明无学位二人,据解脱不同分二由。 论「此名虽七至不时解脱」,明体唯六,即是利、钝二人,三位各二故体唯六。身证即是信解、见至,慧解脱、俱解脱即是时解脱、不动也。 论「应知此中至如理应思」,已下乘数,文可知。 论「何等名俱及慧解脱」,下半行颂,第二重释二解脱也。 「论曰至得解脱故」,释二解脱异名。《婆沙》五十四「问曰:有先得阿罗汉果、后得灭定,彼于解脱障何等心解脱,有满耶?无漏耶?有说:有漏,以无漏心得尽智时已解脱故。评曰:应作是说,有漏、无漏俱得解脱。所以者何?解脱有二种:一者行世解脱、二者在身解脱。彼未得灭定时入、出心不得行世,不得行世故不得在身。若得灭定,入、出定心行世、在身。如俱解脱依义立名,前五立名亦应依义立。」《正理论》云「何等名为解脱障体?诸阿罗汉心已解脱,而更求解脱。为解脱彼障,谓于所障诸解脱中,有劣无知无覆无记性能障解脱,是解脱障体。于彼彼界得离染时,虽已无余断而起解脱,彼不行时方名解脱彼。有余师说:此解脱障,即以于诸定不自在为体。有余师说:此解脱障,即以诸定不得为体。有余师说:于彼加行不勤求故、不听闻故、不数习故,解脱不生,即此名为解脱障体。初说应理。所以者何?必有少法力能为障,令彼于定不自在转。若不尔者,彼有何缘于诸定中不得自在?不得定者必有所因,不可说言即因不得,自体不应还因自故。或烦恼障亦应可说,即以应果不得为性。彼既不然,此云何。阿罗汉果亦由于加行不勤求等体不得生,岂便无别烦恼障体?故后三说皆不应理。又无漏心亦有从此名得解脱,由约在身及约行世说解脱故。谓要解脱解脱障时,方起在身及行世故。」 论「如世尊说五烦恼断」,下一行颂,第三明学、无学满。 「论曰至未离欲染」,明学位三满具、阙。三满者,一根满,谓利根;二果满,谓得不还;三定满,谓得灭定。见至利根故得根满,未得不还故非果满,未得灭定故非定满。 论「有有学者乃至得灭尽定」,如文可解。 论「无有学者至亦得满名」,明有学中无有得定根满非果满。向得定满者,必果满故。及根、定满者,亦如上释。 论「诸无学者至亦立满名」,释无学不别说果满,以皆果满故。 论「有但由根至已得灭尽定」,明由根、定得满名。于中有三句:第一句但由根、第二句但由定、第三句由根定,如文可解。 论「广说诸道差别无量」,已下第三大文明诸道差别。就中,一明道差别;二明四种通行;三明菩提分法;四明四种证净;五明正脱、正智;六明厌离通局。此一行颂第一明四道也。 「论曰至谓三余道」,略出道体。 论「道义云何」,问道义也。 论「谓涅盘路至涅盘果故」,有两释道义。道是路之名,趣涅盘路名之为乘,是所依运动之义。有所追求必依于道,依此四道求涅盘故。 论「解脱胜进如何名道」,问也。加行、无间趣向涅盘可名为道。解脱已至、胜进已过,如何名道?论有三释。第一云:与加行等道类同故,是道转上品故。 论「或前前力至后后故」,第二释也。前前至后皆是道义。 论「或能趣入无余依故」,第三解也。解脱、胜进亦得道名,已趣无余故。《正理论》云「三乘贤圣涉此夷途,速达二种涅盘界故。」 论「道于余处立通行名」,已下一行颂,第二明通行。 「论曰至任运转故」,释乐通也。通是道之别名。不多艰辛任运转故,释乐名也。《正理论》云「任运转故,如乘船筏。」 论「道依无色至观增止减」,释苦通行。《正理论》云「虽道非苦,苦受相应艰辛转故亦名为苦,如依陆路乘马等行。艰辛转者,由此地中止、观虽俱而增减故。此依地立苦、乐名也。」 论「即此乐苦至翻此名速」,释迟速也。此依根立迟、速名也。此上迟、速之名,在道非人。 论「或迟钝者至速此相违」,此释迟、速之名,从人非道。《正理论》云「此行五蕴、四蕴为性,由色定、无色定别。而名通者,显慧胜故,偏立见名。如见道边诸世俗智金刚喻定,亦以五蕴、四蕴为体,立相定名。」 论「道亦名为菩提分法」,已下第三,颂明菩提分法。于中有六:一举数释名、二出体性、三释念住等、四明增位前后、五明漏无漏别、六明依地有异。此一行颂,第一举数释名。 「论曰至八圣道支」,举数释名也。 论「尽无生智至此二名觉」,释菩提名。菩提,此名为觉。有二义:一如睡觉故、二觉知故。「无明睡皆永断故」者,是如睡觉。「及如实知已作已事」者,尽智觉知。「不复作故」者,无生智觉知。 论「三十七法至菩提分法」,释三十七名菩提分所以。 论「此三十七体各别耶」,已下一行颂,第二出体。 「论曰至余九同前」,明十法为体。此出体也。《婆沙》九十五有三说:一说同此论;一说开戒为二,以十一法为体;一师开为三,谓正语、正业、正命。此论合说,以十法体。开合虽异,于理无违。问:何故唯十为体?《婆沙》废立。问:何故一切色中唯无表色有立觉分非余色耶?答:正语、业、命随顺圣道势用偏增故立觉分,余色不尔。又戒能为谷,余色不尔。又《正理》云「何缘表业不立觉分?觉分唯是顺定善法,心俱无表有胜顺能。表业不然,是故不立。问:何故不立心为菩提分法?复次心于杂染、清净品中势用均等。菩提分法于清净品势用偏增,是故不立。复次菩提分法辅佐菩提,心王不应辅佐于觉,如王无有辅佐臣义。问:大地法中何故但立念、定、慧、受为菩提分法?答:念、定、慧三顺清净品势用增上,菩提分法亦复如是,故摄此三。受于杂染、清净品中势用俱胜,故亦立为菩提分法。有余师说:受于杂染势用虽胜,而于净品作饶益事。如旃荼罗性虽鄙劣,而与豪族作饶益事,故亦立为菩提分法。想、思、触、欲于杂染品势用偏增,故不立为菩提分法。于假想观胜解偏增,菩提分顺真实观,是故胜解非彼所摄。有余师说:菩提分法学位偏增,至无学位胜解方胜,故不立为菩提分法。作意于境义不相应,故亦不立。有余师说:初取境时作意力胜,至境相续彼力渐微。菩提分法要取境已多时方有,义不相应故亦不立。问:何故三受皆通无漏,唯立喜为菩提分法?答:乐、舍二受无彼相故。复次菩提分法行相猛利,乐、舍迟钝故俱不立。复次无漏乐受为轻安乐所覆损故,舍为行舍所覆损故,相不明了,故不立为菩提分法。问:大善地法中何但立信、精进、轻安、行舍四种为菩提分法耶?答:由此四种顺菩提胜,故偏立为菩提分法。谓趣菩提信为上首,将起众行信为初基,故立信为菩提分法。精进遍策趣菩提行,令速趣向三乘菩提,故亦为菩提分法。轻安调适对治惽沈,助观品胜。行舍平等对治掉举,助止品胜。菩提分法止、观为主,故俱立为菩提分法。惭、愧等六,散善品中势用虽胜,而于定善势力微劣,故不立为菩提分法,以菩提分定善摄故。余大不善地法二、大烦恼地六、小烦恼地法十,及不定地中贪、瞋、慢、疑,并顺杂染故皆不立。睡眠、恶作虽亦通善,唯是生得,菩提分法是加行善。」又《正理论》云「何缘不立不相应行以为觉分?彼于助觉无别胜能、不相应故,非如无表虽不相应,而于道轮有为毂用,故于觉分不别建立。问:三无为法何故不立?解云:顺菩提分必须起用,无为无用,是故不立。由斯废立,故唯十种是菩提分,余皆不立。」又《正理论》云「何缘不立信为觉故道支。初发趣时信用增上,已入圣位在觉、道支,信于尔时势用渐劣,故不立在觉、道支中。何缘于觉支立喜、轻安、舍,非亦立在彼道支中?彼偏顺觉,不顺道故。云何顺觉。且修道中地地各修九品胜觉,如如于谛数数觉悟,如是如是发生胜喜,由圣胜喜后乐观谛,如人掘地获宝生喜故,后乐更掘。故喜于觉顺力增,要由轻安息诸事务,及由舍力令心平等,方能于境审谛觉察,故立安、舍在觉支中。云何此三不顺于道?速疾运转是圣道义,此于速运少有相违,并能令心安隐住故。何缘于道立寻及戒,于觉支中非亦立彼?彼偏顺道,不顺觉故。云何顺道?且见道中寻策正见,令于上、下八谛境中速疾观察。戒为毂,成见道轮,令于谛速疾回转,故寻及戒俱立道支。此复云何不顺于觉?且寻于谛不寂静转,故寻于觉少有相违。觉是相应,有所缘境、所依行相。戒此相违,故觉支不建立彼。通运为道,不可为例。」何缘圣种不立觉支?《正理论》云「觉支通道、俗,圣种唯道,故不立也。」 论「念住等三名无别属」,此下一行颂,第三明念住等。 「论曰至慧勤及定」,释此三品从胜出体。 论「何缘于慧立念住名」,问。实是其慧,因何名念? 论「毗婆沙师至持令住故」,述婆沙释。 论「理实由慧至已广成立」,论主述自释,指前释也。 论「何故说勤名为正断」,问。体既是勤,何名正断? 论「于正修习至断解怠故」,答也。 论「或名正胜至此最胜故」,释异名也。《婆沙》一百四十一云「问:此四何缘说为正断?答:由此四种能正断故。问:前二可尔。后二云何?答:以初为名故无有失。或此四种皆有断义,谓前二断烦恼障、后二断所知障。修善法时断无知故,暂断、永断俱名断故。有处说此名为正胜,无倒策发成胜事故。问:何故恶不善法已生者说令断,未生者说令不生。答:已生于自相续已有作用,故说令断。未生者于自相续未有作用,故说令不生(云云解多)。问:所修诸善随尔所生即尔所灭,无有生已过一刹那有停住义,如何乃言于已生善法为令安住不忘倍修增广耶?答:应知此中说二分善法,谓顺住分、顺胜进分。令安住不忘者,说顺住分。令倍修增广者,说顺胜进分。俱依相续展转胜进说安住,故无有失。问:欲界有恶不善法,可说有四。云何上界亦说有四耶?答:彼虽过恶不具,而具有彼功德。有说:彼无所谓,而有能谓乃至问:静虑可尔,无色云何?答:无色虽无坏对治,而有持及远分对治。问:学位可尔,有恶不善法故。无学云何?答:彼虽无过恶生,而有功德。有说:虽无所治,而有能治,谓多种对治如前说。问:涅盘精进何正断摄?有说:初正断摄,以永断即涅盘时作四事故。」 论「何缘于定立神足名」,问也。实是其定,何缘名神足? 论「诸灵妙德所依止故」,答也。现大身等诸灵妙德名之为神,所依止义名之为足。 论「有余师说至足谓欲等」,述异释也。 论「彼应觉分至增欲心故」,论主破也。《婆沙》说有十一,谓慧、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分二。今言欲、勤、心、观为神足体。勤、观先有,虽不加数。欲、心先无,应更加二至十三也。 论「又违圣说至等持名足」,出违经失。《婆沙》一百四十一云「问:若三摩地是神亦足,应立一、或应立五,何故说四耶?答?唯三摩地立为神足。从四因生,故说为四,谓加行位,或由欲力引发等持令其现起。广说乃至或由观力引令现起。由加行位四法随增,令等持起,故得定位。于一等持建立四种。问:此四何缘说名神足?答:诸所思求、法所欲断,一切如意,故名为神。引发于神,故名神足。然此神用略有二种:一世俗所忻、二圣者所乐。若分一为多、合多为一,此等名为世俗所欣。若于世间诸可意事不住顺相,于诸世间不可意事不住违相,于此二事安住于舍、正念、正智,此名为贤圣所乐。复有三种神用:一运身、二胜解、三意势。或复五种神用、一业、二异熟、三变现、四具德、五发心。业谓中有;异熟谓祚会等;变谓依定;具德神用者谓四神足;发心神用者谓天龙等。五神用中此说具德。」 论「何缘信等至后名为力」,问。同是一信,如何信先说为根,后名为力? 论「由此五法至分先后故」,答也。先下、后胜,故先名根,后名力也。 论「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第二释也。先可屈伏,但名根,不得名力。复不可屈伏,是力义故,名为力也。 论「信等何缘如是次第」,问。五力等,先信、次进、复慧等。 论「谓于因果至如是次第」,答也。如文可解。问:何缘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为根,能破恶法故名为力。有说:不可倾动名根,能摧伏他名力。有说:势用增上义是根,不可屈伏义是力。若以位别,六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实义,一一位中皆具此二。问:何故此七名觉支耶?答:觉谓究竟觉,即尽、无生智。或如实觉,即无漏慧。七为彼分故,故名为支。问:何故此八名道支?答:所履通达故,名为八道。是彼分故,故名为支。 论「当言何位何觉分增」,已下一行颂,第四明增位前后。 「论曰至说念住增」,《正理论》云「谓此位中为息颠倒,由念势力,于身等境自相、共相能审了知,坏二种愚,慧用胜故。」 论「煗法位中至说正断增」,《正理论》云「谓此位中见生死过、涅盘功德,遂能勇猛发勤精进,不堕生死、速趣涅盘,勤用胜故。」 论「顶法位中至说神足增」,《正理论》云「谓此位中能制心识趣不退位,终不遗乏信等善根,定用胜故。」 论「忍法位中至故说根增」,《正理论》云「谓此位中永息恶趣,终不退堕速入离生,增上义成,根义胜故。」 论「第一位中至故说力增」,《正理论》云「谓此位中不为烦恼之所屈伏,力义胜故。虽忍位中亦容如是,然非决定,是故不说。或此位中不为一切余异生法之中所屈伏,故于此位力义偏增。」 论「修道位中至说觉支增」,《正理论》云「或此中断九品惑,数数道觉故,觉支义增。」 论「见道位中至说道支增」,《正理论》云「见道位中所有道义皆具之故,说道支增。谓寻求依及通往趣,二义具故,说名为道。见道位中二义最胜,谓见道位圣慧初生,如实寻求谛理胜故。又于此位不起期能速疾行往趣胜故。」 论「然契经中至非修次第」,明经说次第也。 论「八中正见至所说如是」,明支体也。 论「有余于此至立念住等」,述异说也。 论「谓修行者至说在最初」,释念住在初所以。 论「由此势力至说为第二」,明正断也。 论「由精进故至说在第三」,明神足也。 论「胜定为依至说为第四」,明五根也。 论「根义既立至说为」,第五明五力也。 论「于见道位至四圣谛故」,明七觉也。 论「通于二位至涅盘城故」,明道支通见、修也。 论「如契经说至亦修圆满」,异师引二经证八圣道支通见、修位。以经说八道支与七觉支同时圆满,故知非世见道中也。 论「又契经说至通依二位说」,引第二经证。以说如实言者喻四谛,苦实苦等是如实者言。依本路速行出者,喻令修习八圣道支。既出生死前后同依一路,故知见、修同八圣道。若不尔者,法喻不同。所说喻者,如契经说:有诸商侣乘船入海,至一海诸有罗刹女,现可爱形诱诸商侣,渐入己城各配一女。时经多日,空中天神告商侣曰:「今此城内非是人类,皆是罗刹幻惑故尔,不久之间皆被食噉。」即为宣说如是之言:「于此城中皆悉受苦」,此喻苦谛。「汝勿贪染」,此喻集谛。「急求出城」,此喻灭谛。「急急觅出道」,此喻道谛。「宣如实言」者,喻四圣谛,显见道也。空中天神复告商侣:「可依本路速行出去。今此本路」,喻令修习八圣道支,正显修道。「过去诸佛悉依此修道本路而出生死。若欲求出生死海者,可依过去诸佛本路速行出之。」求速出者,当勤修习八圣道支。以此故知,亦通修道。 论「随增位说次第既然」,已下一行颂,第五明漏、无漏。 「论曰至有漏、无漏」,释颂,可知。《正理论》云「一切觉分皆助菩提,唯此独标觉支名者,以最隣近菩提果故。由此理趣证七觉支,应知但依治有顶说。此为上首类治下地,唯于无漏立觉支名。若不许然,宁不通二。或于一切菩提分中,依近菩提立觉支号。道中修道,位近菩提、性近菩提,唯是无漏,故无漏修方立觉支名。见道位中八道支胜,故此一向无漏性摄。虽正见等亦通有漏,然彼不得圣道支名,圣道支名目无漏故。又诸论者许觉分法,觉支后说定是无漏,若说在前便通二种。既觉支后方说道支,故八道支一向无漏。所依通二,义准已成。谓觉分中前位增者,彼于后位势用亦增,后位增者非于前位。故毗婆沙师作如是说:从初业位至尽、无生,念住常增」,乃至广说。 论「此三十七何地有几」,已下有两行颂,第六明依地也。 「论曰至犹疑虑故」,明初禅、根本、未至别也。 论「第二静虑至各三十六」,释。「二定二地各三十六」者,谓未至除喜,二定除寻,故各三十六。 论「第三第四至各三十五」,释二地同。余文可解。然四念住必不并生,以一慧分四念住故。应诸地中若据同时,即各除三。虽慧定等一法义分,据义不同亦不除数。故《正理》云「初根本定虽容有三十七,然实三十四。」 论「觉支转时必得证净」,已下两行颂,大文第四明四证净。旧云四不坏信。 「论曰至圣戒证净」,列四名也。此四证净以二法为体、一信、二戒。信分为三,谓信佛、信法、信僧。戒是道俱无漏戒也。所信佛者,谓佛无学法。法者,谓无我理等。《正理论》云「于何等法,如何而得法证净耶?谓唯于苦者,达唯有法无实有情,生决定信。如是次第见集谛时,亦唯如前得二证净。达唯集法能为苦因,无内士夫,生决定信。从此无间见灭谛时,亦如前得二证净。达唯灭法是真涅盘,诚可遵求,生决定信。从此次后见道谛时,兼于佛、僧得二证净。于佛相续诸无学法得佛证净,于僧相续学、无学法得僧证净。兼言为显见道谛时亦得圣戒及法证净,达唯道法,是证灭目,诚可遵求,生决定信。准上信法,不缘教也。言僧者,谓以佛为师,因教得道,总名为僧。不简道俗,但取无漏。」 论「且见道位至亦得证净」,明见谛证净多少不同。见三谛虽不同,即于尔时唯法证净,即信俱戒名戒证净。见道谛现行,唯得唯缘法证净。得修未来有别缘佛无学法,及菩萨二根、辟支三根,及四向果。各不同故,名佛、法、僧不坏证净;即信俱戒,名戒证净。 论「兼言为显至及戒证净」,释颂「兼」也。 论「然所信法至皆得法证净」,明总、别法。三谛唯道通总、别,由此缘四谛时皆有法证净。 论「圣所爱戒至无不亦得」,明戒证净四谛皆有。 论「由所信别至故唯有二」,明信三不同。分信为三,实体唯信,戒复为一,故体唯二。 论「如是四种至非证净故」,明唯无漏。 论「为依何义立证净名」,问立名也。 论「如实觉知至皆名净」,答也。「如实觉知四圣谛理」,释证也。「信妙尸罗是净」,答净。 论「离不信垢破戒垢故」,释二得净名所以。 论「由证得净立证净名」,合释证净名。由慧证谛,得净信、净戒名证净。 论「如出观时至次第如是」,明四次第。 论「如何出时现起次第」,问出时次第。 论「谓出观位至正信三宝」,释出观位现知次第。 论「犹如良医至病方除故」,举喻显也。 论「或四种至及所乘乘」,第二喻也。 论「经言学位成就八支」,已下第五明正智、解脱。于中有四:一明正智时、二明解脱时、三明道断障时、四明断离义。此两行颂,第一门也。 「论曰至可立解脱智」,释立解脱名及智名所以。如多绳虽解多缚,唯有一缚,不名解脱者,此明正解脱得名。「非无解脱体可说有解脱智」者,此明解脱智也。 论「无学已脱至故唯成八」,结无学有十支,有学唯八支。 论「解脱体有至依有为故」,明无学解脱有为、无为。解脱中以胜解有为解脱支体。 论「支摄解脱至此解脱蕴」,复开解脱支为心、慧二解脱。《正理》亦开时、不时解脱。即二解脱,五分法身蕴中是解脱蕴。此上所明二种解脱,皆通中胜解为体。有部宗也。 论「若尔不应至非唯胜解」,经部引经难有部也。经中既言心从贪离,故知非唯胜解。 论「若尔是何」者,有部问也。 论「有余师说至名解脱蕴」,经部余师释,即以心王名解脱体。《正理》救云「此不成证。谓经亦说:云何心清净最胜?谓离诸欲恶不善法,乃至安住第四静虑,于等持蕴未满为满,已满为摄修,即名等持。如由欲等众行功能,令诸等持圆满而起。等持圆满名心欲勤等,非心离垢清净。等持令心离秽浊,非心离垢即名等持。如是由欲等势力,令解脱蕴圆满而生,圆满说心解脱。解脱令心离秽浊,故非离垢即名解脱。故乘所立不违契经。」 论「如是已说至尽无生智」,第二正智也。正智即是前说尽、无生智,如实正知我生已尽等故。 论「心于何世正明解脱」,下半行颂,第二明解脱时。 「论曰至此心生故」,明无学心生时得解脱也。先由烦恼得障不至生时,今得正断,故得生也。此就显说言烦恼得,理实亦通色、无色业。故《正理》云「说障解脱者,非唯烦恼障,色、无色界灭生果业亦是尔时所脱障故。此业亦障阿罗汉得,由此古昔诸大论师咸作是言:业于得忍、不还、应果极为障碍。」 论「金刚喻定至名已解脱」,明正断障、已断障,及正解脱、已解脱时。 论「未生无学至行身世故」,明诸无学心当于尔时同得解脱,本论唯说生者所以也。问:有学无漏心至生时,岂不亦由障得解脱?因何本论不说此耶?论答:《正理》云「虽诸学心亦于生位从障解脱,而论但说初无学心生时脱者,据无余断证解脱故。又此唯说纯解脱故,此中有心是自性解脱,非相续解脱。」四句可解。 论「诸世俗心从何解脱」者,问世俗心解脱时也。 论「亦即从彼遮心生障」者,答也。应果身中诸有漏法得解脱时,即从彼遮无学心生障解脱。又释:即从此遮有漏心生障解脱,如熏禅等诸有漏心,从彼定障而得解脱。 论「未解脱位此岂不生」者,问也。此有漏心未解脱位岂不生也,因何说言从障解脱? 论「虽有已生不似今者」,答。未离障前,虽有漏心有已生者,而不似今已离障者。 论「彼何所以」者,何问也。 论「与惑得俱此后若生无俱惑得」,答也。前已生者与惑得俱,今若生者无其惑得。 论「道于何位令生障断」,此下半行颂,第三道断障时。 「论曰至离障同故」,释道虽障与断或不同,离障生、未生皆离障,障同无故。《正理》云「如世现见开水路时,近水远水皆离其障。如是既见能断惑道身中已生,亦应可说近心远心皆得解脱。」 论「经说三界」,已下一行颂,第四明无为解脱断、离、灭三界别也。 「论曰至无为解脱」者,释经中三界。即是前二解脱中无为解脱,体一无为,就三义别立三名也。《正理》七十二云「就三界体约假有异,若就实事无有差别。云何名为约假有异?谓离贪结名为离界,断余八结名为断界,灭余一切贪等诸结所系事体名为灭界。何缘三界如是差别?谓有漏法总略有三,者能系而非能染、二者能系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顺系染法,故断此三所证无为,如次名为断等三界(述曰:言结遍一果等、贪自性贪等无为名离界。余八,然法自性断结等无为,名为断界。余往上缘缚断时,名为余灭界。即此九结及一果等,望他即是灭,望自即离断。色不染法一向是灭,非总定别,故云假也。今详《正理》俱不尽理,此之三体各别不相缠染法一向约自即八结名断,贪名离也,余法诸结无一名灭。此释三别,于理为胜。若不尔,即三杂乱。然言假者,此三无为其性无别,皆得名为断。名者是假,非实也、离灭也,就三有漏分三名)。」 论「若事能厌必能离耶」,此下一行颂,大文第六明厌离也。 「论曰至余即不然」,释厌也。 论「四谛境中至皆得离名」,释离也。 论「广陜有殊故成四句」者,厌通断,惑不断。惑是广,唯缘苦、集是陜。离通四是广。唯是断惑故陜也。 论「有厌非离至非离染故」者,第一句也。即超越人缘苦集智、忍,及诸加行、解脱、胜进道所有智也。 论「有离非厌至能离染故」,第二句也。第三、四句如应可知。前说是厌非厌等者,谓是超越法忍,及诸见、修道中加行、解脱、胜进道摄智也。超越人不合或断,或已断故,加行、解脱、胜进道非断治故。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