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卷第十七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业品第四之五 论「如是已辨至名业道」,已下半颂,大文第二释业道之名。 「论曰至而造作故」,释后贪、瞋、邪见三业道也。贪等体非是业,与思相应,思是业性,依贪等转、依贪等行,依贪势力而造作故,如人依道。由此贪等体虽非业,是业道也。 论「前七是业至立业道名」,释前七业道。前七业道是业性故,名之为业;思业依托为境转故,名业道也。此七是业、是业之道,立业道名。 论「故于此中至俱极成故」,释此中业道名通两类。前七具二,谓业、业道;后三唯一,谓但业道。虽不同类,而一业道名通两处余故,两类总得名为业道。「如世典」者,《正理论》云「世记论也。世记论中亦不同类,而一为余得通名故。如在天、地类别同名形等。」 论「离杀等七至类此应释」,类不善业道释善业道。 论「此加行、后起何缘非业道」,问也。加行、后起应名业道,思亦缘彼为境转故。 论「为此依此至异此不然」,答也。此有三答。《正理论》云「理亦应说而不说者,为本依本,彼方转故(述曰:为根本起加行、依根本有后起,本得此名,末不名道)。第二解云:根本麁显,说麁品为业道。第三释云:令内外物有减增故,如杀、盗等令物增减。前、后二分不尔,由此二分不名业道。」《婆沙》一百一十三云「所居名外,寿等名内。」《婆沙》云「问:何故名业道?答思名业,业所游履究竟而转为业道。问:若尔,一切无记。」 论「应问彼师」,论主意云:非此是我义,因何问我?应问彼师。 论「然亦可言至皆名业道」,论主为彼师释。此贪、瞋等是恶趣因,因是道义,与恶趣为道。或贪、瞋等互相因起,更互相乘,皆名业道也。 论「如是所说至差别云何」,已下两颂,第三义便明断善根。 「论曰至能断善根」,此举初句答。前问:诸断善根由何业道?答云:唯上品邪见业道,此释能断。 论「若尔何缘至最初所除」,难也。若谓唯邪见断善根者,即违本论「云何上品不善根?谓能断善根者,不善根体,谓贪、瞋、痴。」邪见非不善根,如何说能断善根? 论「由不善根至被贼烧村」,答。于能引处说所引业。 论「何等善根为此所断」,问所断善。 论「谓唯欲界至先不成故」,答也。将欲断善欲界中思,色、无色善先退不成,邪见不能断上界善等。 论「《施设足论》至三界善根」,难不断上二界善根。 论「依上善根至非彼器故」,断欲善,上二界善得更远故,此身不是上善器故。 论「何缘唯断生得善根」,问欲界加行不断所以。 论「加行善根先已退故」,答。《正理论》云「加行善根将断善时,最初舍故。」 论「缘何邪见能断善根」,问也。 论「谓定拨无至彼果异熟」,答也。《正理论》云「此断善根何因何位?谓有一类先成暴恶意乐随眠,后逢恶友缘力所资,转复增盛,故善根减、不善根增。后起拨因拨果邪见,令一切善皆悉隐没,由此相续离善而住,此因此位断诸善根。」 论「有余师说至解脱道别」,叙异断。分拨因果邪见,二道别也。 论「有余师说至势力劣故」,叙异师说。无漏缘、他界缘、随眠缘中不增,唯相应中增,由力劣故不能断善。 论「如是说者至有强力故」,述正义。烦恼不定,有准因中增者亦得至上品,强力故。无漏缘、他界缘亦至上品能断善根。 论「有余师说至见所断惑」,叙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至邪见所断」,述正义也。 论「若作是说至名断善根」,引本论证九品断善正也。既有最后所舍者,亦有前品舍者,故知非一品断。 论「若尔彼文至能断善根者」,余师引本论难。本论既云「上品不善根能断善根」,故知唯一品断,本论二文便自相违。 论「彼依究竟至名能断善根」,答。由上品不善根能断下下品善根,由斯故说上品不善根能断善根。《正理》云「乘前为问,其理已成。谓此乘前所断微善,即问能断上不善根。前微善根既下品摄,后能断者理上品收。故于中不劳征难。」 论「有余师言至如见道中」,叙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通出不出者」,述正义也。 论「有余师说至末易舍故」,叙异说。彼师意说:因其善根发得律仪,律仪是末、善根是本,末舍易本,故先舍也。 论「如是说者至品类同故」,述正义也。《正理论》云「诸律仪果有从加行、有从生得善心所生。若从加行善心生者,律仪先舍,后断善根。然断善根,加行、根本皆名断善根,依此故说断善根位舍诸律仪。若从生得善心生者,随断何品能生善根,所生律仪尔时便舍。舍能等起,彼随舍故。」 论「为在何处能断善根」,问处所也。 论「人趣三洲至阿世耶故」,答。阿世耶者,此云意乐。 论「有余师说至唯赡部洲」,叙异说也。 论「若尔便违至东西洲亦尔」,破异师也。两洲若不断善,因何极少成八根耶? 论「如是断善依何类身」,问。 论「唯男女身志意定故」,答。扇搋等身志意不定,不能断善。 论「有余师说至皆昧钝故」,叙异说也。 论「若尔便违至男根亦尔」,破异说。男、女既同极少八根,故知皆能断善。 论「为何行者能断善根」,问行者也。 论「唯见行人至如恶趣故」,答也。 论「此善根断其体是何」,问体也。 论「善断应知至非得为体」,答也。 论「善根断已由何复续」,问续善也。 论「由疑有见至名续善根」,答也。《婆沙》三十五云「谁住疑心续?谁住正见续?有作是说:转身续者住疑心续,现法续者住正见续。评曰,应作是说,此不决定。又云:若善根续便能起耶?评曰:应作是说,此不决定。」《正理论》云「谓续善位,或由因力、或依善友。有于因果欻复生疑,所招后世为无为有。有于因果欻生正见,定有后世先执是邪。尔时善根成就得,还起不成就得灭,名续善根。」述曰:夫言疑者,必有、无二缘不定,名之为疑。或先有后无、或后有。若先有后无,能生邪见,不能续善;若先无后有,能生正见,此能续善。故《正理》云「所招后世为无为有?」此论云「此或应有」者,亦是先执为无,后或应有。 论「有余师言九品渐续」,述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至气力渐增」,述正义也。《婆沙》云「评曰:应作是说,九品顿续渐次现前,乃至应从地狱死,当生地狱者,三品善根得亦在身成就,亦现在前;当生傍生、鬼六品;当生人、天九品。」 论「于现身中能续善不」,问续善也。 论「亦有能续至非余位故」,答。有两类:若不造逆断善根者,于现世中亦有能续。若造逆人断善根者,于现世中定不能续,彼人定于地狱将死及将受生时续。准此文证,地狱生时虽续善根,续善根已受地狱也,造逆之人定至生有经劫等故。 论「言将生者至谓彼将死」,释将生、将死。彼死者即是于地狱中将死时续。 论「若由因力至应知亦尔」,此释二时续善异所以。 论「又意乐坏至应知亦尔」,释不造逆人现世续善现续善不同所以。《婆沙》云「若于地狱中有中受断善根邪见异熟果者,彼于地狱生时续。若不受者死时续,彼果尽故能续善根。所以者何?如邪见与善根相妨,彼果亦尔。」若依《施设论》说,一切断善皆非现续。《正理论》云「谓世有人拨无后世,名意乐坏。而不随彼意乐所作,非加行坏,见坏戒不坏。见坏戒亦坏,断善根者应知亦尔。非劫将坏及劫初成有断善根,坏器世间增上力故、相续润故。行妙行者不断善根,以心坚牢有所乐故。」 论「有断善根至谓除前相」,已下四句分别。布剌拏,此云满,旧云富楼那,讹也。此人断善而不造逆,故非邪定。是第一句。未生怨,即是阿闍世王。造逆故,是邪定(依大乘非邪定);信三宝故,不断善根。是第二句。天授,旧云提婆提多。此人破僧、出佛身血、杀阿罗汉,故是邪定,亦断善根,故是俱句。俱非可知。《正理论》云「断善邪见、破僧妄语,当知定招无间异熟。余无间业或招无间,或招所余地狱异熟。」依《婆沙》三十五更有问答。《施设论》说「若害蚁卵,无少悔心,应说是人断三界善。问:若现法中续善根者,彼命终已生地狱耶?答:彼不决定生于地狱,唯有转身续善根者定生地狱。问:若现法中续善根者,彼现身能入正性离生不?评曰:应作是说,彼能引起顺决择分,亦后能入正性离生,乃至能得阿罗汉果。问:杀断善人与害蚁卵,何者罪重?评曰:应作是说,若依罚罪,杀断善人得罪为重,得边罪故。若依业道,害蚁卵重,以彼成就诸善法故。问:于何处受断善根果?答:于无间地狱受彼异熟果(与《正理》亦同)。问:断善邪见,于众同分为但能满,亦能引耶?答:亦能牵引,亦能圆满。有作是说:但能圆满不能牵引。所以者何?业能牵引众同分故。评曰:如前说好。邪见相应有思业故,邪见与彼同一果故。」 论「已乘义便至与思俱转」,自下一颂,大文第四明业道俱转。 「论曰至从一唯至八」,此总举不善业道从一唯至八,不至九、十,不善业道不并起故。既言与思俱转,定是思业道,同刹那义,不容异解。 论「一俱转者至随一究竟」,此释一俱转。无身、语七,贪等三中随一现起。若先加行造恶色业,不染心时随一究竟。《正理论》云「贪等余染及不染心现在前时,随一究竟。」此论略故,不说贪等余染。《正理》云「有余师说:身三业道,一一思俱转,谓杀、盗、邪淫。破云:理不应然,邪淫必亦,无遣他为故、必贪竟究故;杀、盗自为,亦必二故。设据遣他作,应差别言,谓于究竟时贪等不起。」此论文,前说贪究竟等据自作业,今说思俱转通遣他作。 论「二俱转者至或杂秽语」,释二俱转,如文可解。《正理》弹云「经主于此作如是言:谓嗔心时究竟杀业,若起贪位成不与取、或欲邪行、或杂秽语。此亦非理。若自究竟,则应于杀无劳说瞋,此更无容余究竟故。于盗、邪行说贪亦然。说起贪时成杂秽语,此言阙减,容三成故。若先加行,于究竟时,一一应言贪等随一。」 论「三俱转者至俱时杀盗」,嗔、杀、盗三业道俱时转也。 论「若尔所说至理应不成」,难也。 论「依不异心至决判应知」,依不异心造二业说。若异心自作两业,究竟必异。 论「若先加行至随二究竟」,三俱转也。若先加行言非唯遣他,自作亦得。如先作杀加行,后方死等。或先燃火,后烧物等。或先发言,后他解等。如是等类。 论「四俱转者至随三究竟」,四俱转也。 论「如是五六七皆如理应知者」,准释可知。 论「八俱转者至俱时究竟」,释八俱转。 论「后三业道至故无九十」,释唯至八所以。以贪、瞋、邪见不俱起故。 论「如是已说至遮一八五」,结前起后。若兼分别受远离,即有俱转。如文可解。 论「三俱转者至无七色善」,明三俱转。 论「四俱转者至勤策律仪」,明四俱转。 论「六俱转者至得上三戒」,明六俱转。上三戒有四业,前五识有二,故成六也。 论「七俱转者至得苾刍戒」,明七俱转。善意识有三,三种戒有四,一种七也。言恶、无记心现在前得苾刍戒,第二也七。不言无心得苾刍戒者,此明思俱转,无心得戒,非此所明,不与思俱转故。 论「九俱转者至现在前时」,明九俱转。善五识苾刍戒七,一种九也。依无色尽、无生智,得苾刍戒。意善二,除正见,苾刍戒七,二种九也。准此,正受戒容得无学。或静虑摄尽、无生智现在前时,尔时意二道共戒七,三种九也。 论「十俱转者至得苾刍戒」,善意识三,戒复有七,一种十也。 论「或余一切至心正起位」,有七支随转色七,正见相应心有三,二种十也。所以言正见相应,简尽、无生智无正见故。 论「别据显相至有一八五」,结别前显相,引下通相。 论「一俱转者至得一支远离」,明一俱转。此是有人不能具受五戒等,但发愿期心唯不杀等。正起业时,恶、无记心现在前,故唯有一。 论「五俱转者至得二支等」,明五俱转。此亦是期心唯受二支,善意识现前,故有五也。等者,等取善五识现在前得三支,恶、无记心现前得五支也。 论「八俱转者至得五支等」,此亦是期受五,意复有三,故成八也。等者,取五识现前受六支。此上所明皆是同时俱,非前后俱。若直明与思俱转,即不合取无心位,彼无思故。若兼说业俱转,即通无心位,尔时亦有业俱转故。《婆沙》、《杂心》乘明思俱转便,兼明业俱转,故通说无心。此论及《正理》唯说思俱转,故不说无心。已上论文,《正理》有破,《俱舍》有救,非要法相,略而不述。 论「善恶业道于何界趣处」,已下有三颂,第五明处成业道也。 「论曰至故有嗔恚」,明十不善业中,此三那落迦中,通现行、成就。 论「贪及邪见至现见业果故」,明意二唯成就。无可爱境故,贪不现行。现见业果故,邪见不现行。于地狱中无离欲故,虽不现行,定成就也。 论「业尽死故至无离间语」,明余五不善业,无现行、成就也。此色业道若无现行亦不成就,此地狱中总有三例:一通现行、成就,谓麁恶语、杂秽语及嗔;二唯成就,谓贪、邪见;三不现行亦不成就,谓身三语二,离间语、虚诳语。 论「北俱卢洲至无恶意乐故」,明意三不善业道唯成就不现行。他物已想名贪业道。既不摄我所,故无贪也。身、心刚强欲恼害他名为嗔恚。既身、心柔软,无恼害事,故无嗔也。不信因果作恶意乐名为邪见。无恶意乐,无邪见也。此三离欲舍故。北洲无离欲,故定有成就。 论「唯杂秽语至染心歌咏」,明杂秽通现及成。 论「无恶意乐故至随其所应」,无身业三,如文可解。「身心软故,及无用故,随其所应」者,《正理论》云「无诳心故,无虚诳语,或无用也。常和穆故,无离间语。言清美故,无麁恶语。北俱卢洲有三例:一意三业道唯成就不现行;二杂秽语通成就、现行;三身三业道、语三业道不成就亦不现行。」 论「彼人云何至并愧而别」,问答分别,可解。 论「除前地狱至皆通成现」,明除前二处,余趣、处中十不善业道皆通现、成。明其同。 论「然有差别至二种俱有」,明差别也。如文可解。 论「虽诸天众至其命方断」,《正理论》云「有余师说:天亦杀天,虽天身支断已还出,斩首、中截则不更生,故欲天中有杀业道。」 论「已说不善至谓成就现行」,明不善已,明善道意。三善业道,三界、五趣皆通现、成。 论「身语七支至静虑律仪」,明七善业。于此二处决定成就定不现行。准此论文,生无想天定不入定,以七善业定不现行故。 论「然圣随依至皆得成就」,明圣人在无色界成就过、未不同,过去唯成曾起,未来五地皆得成就。《正理论》云「然圣随依何静虑地,曾起、曾灭无漏尸罗,生无色时成彼过去,若未来世六地皆成。二处皆无现起义者,无色唯有四蕴性故,无想有情无定心故。若无色无学,定不成就过去七支,得无学果舍向道故,无学身中必不起故。」无色有学,两说不同。《婆沙》一百二十二云「问:若诸学者以世俗道得不还果,曾不现起无漏律仪便生无色,彼云何成就过去身无表业?若不成就,何故此文作如是说:若诸学者生无色界,成就过去身无表耶?有作是说:亦有学者生无色界,不成就过去身无表业。然此文中但依成就者说,是以无过。有余师说:得圣果已必起胜果,圣道现前故。诸学者生无色界,必定成就过去身无表业。」一百三十二、一百三十四皆同两说。今详二说,后说为正。一百三十四第二师后结文云「是故本论说言:若诸学者生无色界,成就过去、未来所造业色。若于彼得阿罗汉果,成就未来所造色,非过去所造色。若谓不尔,本论应说学者生无色界有不成过去所造色。」前师通此文云:此文俱依成就者说,是以无过。然前师不释本论,何故不尽理说,但据一边而说?无所以也。但据一边既无切理,应顺本论。故此论及《正理》皆同本论说,不言无色有学有不成过去七支。 论「余界趣处至及成就」,此明除无色界余界,除无想处,余处中除地狱、北洲,七善业道故所除也。 论「然有差别至皆具二种」,此明异也。鬼、傍生有离律仪处中业道。色界唯有道、定律仪所起身、语善业,不成业道。三洲有起三律仪及处中。欲天有道、定律仪,处中二种。 论「不善善业道所得果云何」,下一颂,第六明十业道三果差别。 「论曰至增上别故」,总列三果名也。 论「谓于十种至是异熟果」,释十恶业道异熟果也。 论「从彼生已至等流果别」,明等流果。自受其果,以损他因,故名等流。 论「人中短寿至是杀等流」,问。善趣命根无问短、长是善业果,如何短命是杀等流果也。 论「不言人寿至令不久住」,答。《正理》云「理应释言:不说人寿是杀异熟,但应说言是杀生业近增上果。谓虽人寿是善业招,而由杀生增上力故,令彼相续唯经少时,以欲界中不善胜善有增上力能伏善故。若尔,何故说名等流果?显增上果中有最近故。若二俱立增上果名,则不显果有近、远别。若谓不然,如何不善以修所断无覆无记为等流果?与理无违,是故可言即人短寿是杀生业所引等流。」 论「此十所得增上果者至增上果别」,第三明增上果。由杀生故光泽鲜少,坏他光泽故。不与取故,多遭霜、雹(损他物故)。欲邪行故,多诸尘埃(污他名故)。虚诳语故,多诸臭秽(诳他人,不欲闻故。应更检)。离间语故,所居险曲(亲番往来难故)。麁恶语故,田多荆棘等(语伤人等故)。杂秽语故,时仪变改(是说非故)。贪故果少(欲减他物故),嗔故果辣(辛辣如嗔故),邪见故果少或无(轻即果少、重即果无)。 论「为一杀业至更有余」,问。 论「有余师言至后感此等流」,此师说同业也。 论「有余复言至根本眷属」,此说别。 论「此中所说至假说等流」,释疑妨也。五果之中,若亲异熟,疎即增上。此中别说等流果者,据果与因相似说也。 论「此十何缘各招三果」,问。 论「且初杀业至如理应思」,答也。 论「由此应准至如理应说」,翻不善三果说善三果。《正理论》云「理实杀时能令所杀受苦命断、坏失威光。令他苦故,生于地狱。断他命故,人中寿短。先是加行果,后是根本果。根本、近分俱名杀生。由坏威光,感恶外具,是故杀业得三种果。余恶业道,如理应思。」准二论说,因别为正。 论「又契经说八邪支」,已下有一行颂,大文十一别明邪命。「翻八圣道八邪支」者,《婆沙》四十五云「问:此八邪支,几欲界系?几色界?几无色界?答:邪见、邪精进、邪念、邪定,通三界系。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唯欲、色界系。色界中唯初定,上地无故。问:此八邪支者,几见所断?几修所断?答:一见所断,谓邪见。三修所断,谓邪语、业、命。余四通见、修断。 「论曰至由资具属他」,释贪生重故别名邪命。 论「有余师执至非资命故」,叙异说也。 论「此违经故至翻此应知」,引经破余师说。《正理》云「何缘业中先身后语,于八道支内先语后身?以业中随麁、细说,道支次第据顺相生故。契经言寻、伺已发语。」 论「如前所言果有五种」,已下当品之中大文第三,杂明诸业。就中有十:一明业得果;二释本论业;三明引、满因;四明三重障;五明三时障;六明菩萨相;七明施戒修;八明顺三分;九明印体;十明法异名。就第一明业得果中,一总明诸业得五果、二三性相对果、三三世相对果、四诸地相对果、五三学相对果、六三断相对果。此下两颂,第一总明诸业得五果也。 「论曰至有漏无漏」,释二种断道。无间道力引起断得名能证断,无间道起正断惑得名为能断。解脱道正证断得名为能证,不断惑得不名能断。无间道具二能故,得断道名。此有二种,谓有漏、无漏。 论「有漏道业至唯除前生」,明有漏断道具五果也。言「俱有」者,谓俱生法。言「解脱」者,谓无间生,即解脱道。言「所修」者,谓未来修。断谓择灭,由道力故彼得方起。余文可解。增上果言除前生者,后是前因。前非后果,无取、与故。《正理》有一师说:择灭亦是道增上果,道增上力能证彼故,说非择灭是心果故,离此更无余果义故。 论「即断道中至谓除异熟」,明无漏断道,如文可知。 论「余有漏善至例此应释」,释余有漏善及不善果。有漏故有异熟,非断道故无离系。 论「谓余无漏至及离系」,释非断道余无漏业。 论「已总分别诸业有果」,已下一颂,第一三性相对明果。 「论曰至后例应知」,此释最后三门。颂中云「皆如次应知」,此言遍前门也。且善、不善、无记三法辨有果数,颂中云初「即是善业对」,善业有四果,二即善对不善、三即善对无记。后例同前。 论「谓初善业至及离系」,以善对三性也。 论「中不善业至除离系」,以不善对三性明果。 论「等流云何」,问。不善如何以无记为等流果? 论「谓遍行不善至为等流故」,答。谓苦谛下身、边二见是无记,与自谛下不善为同类因、遍行因、等流果,与余断不善为遍行因、等流果也。 论「后无记业至除异熟及离系」,无记对三性明果多少。不善、等流果,如前释。 论「已辨三性」,已下有一颂,第三三世明果。 「论曰至为果别者」,总牒也。 论「谓过去业至非后业果故」,离系果非三世故,非此中明。未来及除等流,无前、后故,所以三果。相应、俱有、能作、异熟因等,通三世故,所以有三。异熟果必前、后故,现在与现在除异熟。 论「已辨三世」,已下半颂,第四明地相对果。 「论曰至不遮等流」,释颂文也。同地四果除离系,地无摄故。有漏异地有二果,异地无等流及异熟故,等无间相生故有士用,增上果宽故有增上。无漏异地加等流,异地有同类因故。 论「已辨诸地」,下一颂,第五学等相对果。 「论曰至为果别者」,总牒也。 论「谓学业至及等流」,以学对三明果。离系、异熟非是学及无学,故除之。以非二亦三果,除等流加离系。 论「无学业至为五果」,以无学对三明果。无学非无间道,故望非二,无离系故。余义准前。 论「已辨学等」,已下一行半颂,第六以见断等相对辨果。 「论曰至为果别者」,总牒也。 论「初见所断业至谓增上」,以见断对三门。如见断法非无为、非异熟果体,对除二果。修所断法唯非无为,故对之除一果。见道望修道,有遍行因故有等流果,无间相生故有士用果,有不善故有异熟果,不障碍故有增上果。非断道故无离系果,以非所断法、非无间相生故无士用果,无同类、遍行因故无等流果,非所断非异熟故无异熟果,见断非道故无离系果,不障碍故有增上果。 论「中修所断业至及等流」,修断对三明果也。修所断有断道故有离系果。余思可解。 论「后非所断业至除异熟」,非所断法对三明果。已上诸门若具释所以,即费多言论。非为全要,但法略有功者,即自解之。 论「皆如次者至略法应尔」,释颂中最下云「皆如次应知」也。 论「因辨诸业应复问言」,已下一颂,大文第二释本论三业。 「论曰至作意所生」,此师说不善、有覆无记身语意业名不应作。 论「有余师言至不合世俗礼仪」,第二师释。兼取无覆无记、无轨则二业,意业即发身、语者,皆名不应作也。 论「与此相翻名应作业者」,标应作业。 论「有说善业至作意所生」,第一师释。 论「有余师言至亦名应作」,业也。 论「俱违前二至二说差别」,释第三也。随二师所说,违前二者,名为第三。《正理》云「若依世俗,后亦可然。若就胜义,前说为善。谓唯善业名为应作,唯诸染业名不应作。无覆无记身、语、意业,名非应作非不应作。然非一切不应作业皆恶行摄,唯有不善是恶性故,得恶行名。以招爱果名为妙行,招非爱果名为恶行。有覆无记虽是不应作,而非恶行摄,由此所行决定不能招爱、非爱果故。」 论「为由一业但引一生为引多生」,已下半颂,大文第三明引、满业。 「论曰至方说名生」,标有部宗释颂文也。 论「若尔至多受快乐」,经部等难。 论「彼由一业至获大富乐」,答也。 论「复有说者至熟有先后」,第二师答。 论「故非一业至多业所引」,总结多释。 论「勿众同分分分差别者」,与多业引一生果出过。若多业引一生,众同分前、后因别故,果应随因分分有别。《正理》出过云「若说一生由多业引,或说一业能引多生,如是二言于理何失?且初有失,谓一生中前业果终、后业果起,业、果别故,应有死生。或应多生无死、生理,业果终起如一生故。二俱有过,一本有中应有众多死、生有故。或应乃至无余涅盘中间永无死及生故。何缘定限一趣处中有异业果生便有生死,有异业果起而无死生?一业果终,余业果起,理定应立有死有生。」乃至广说。 论「虽但一业至后填众采」,明一业为引,多业圆满。 论「是故虽有至多缺减者」,明由多业圆故,满业不同,身形有异也。 论「如是二类其体是何」,下半颂,第三问非业也,谓二定及得。 「论曰至非俱有故」,明二定也。无想定招无想异熟及无想天五蕴果,灭尽定招非想四蕴果也。 论「得亦无力至非一果故」,释得也。《婆沙》十九云「问:得受何异熟果耶?答:诸得受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异熟果。色者,谓色、香、味、触,非五色根,彼业果故。心、心所法者,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及彼相应法。心不相应行者,谓诸得、生老住无常。」又云「问:诸造业者,为先造引众同分业?为造满众同分业耶?如是说者,此则不定。或有先造引业后造满业,或有先造满业后造引业,随造业者意乐起故。」 论「薄伽梵」,下一行颂,大文第四明三障也。 「论曰至名为业障」,出障体也。「恶心出佛身血」者,谓杀心;若作打心,不成逆也。此五逆业,破僧,妄语。出佛身血,杀加行。余杀根本,广如五逆释。 论「烦恼有二至名烦恼障」,明烦恼障体。无问上、下,但数行者名烦恼障,令对治道无便生故。 论「全三恶趣至名异熟障」,出异熟障体。 论「此障何法者」,问所障法。 论「谓障圣道及障圣道加行善根」,答所障法。 论「又业障中至易见易知」,通极难也。《正理论》云「何故名障?能障圣道及道资粮并离染故。非唯无间是业障体,所有定业能障见谛,一切皆应是业障摄。谓有诸业造作增长,能感恶趣、卵生、湿生、女身、人、天第八有等,并感大梵顺后受业,或色、无色一处二生有,此皆无入见谛理。何缘不说是业障收?见此类中有非定故。谓如是业种类中,皆有强缘可令回转,不障圣道及道资粮。故于此中虽有少业不可转者,不立为障。无间种类皆不可转,故唯于此立为业障。」《毗婆沙》说「此五因缘易见、易知,说为业障。谓处、趣、生果及补特伽罗。处谓此五定以母等为起处故,趣谓此五定以地狱为所趣故,生谓此五定无间生感异熟故,果谓此五决定能招非爱果故。补特伽罗谓此五逆依行重惑。补特伽罗共了此人能害母等,余业不尔,不立为障。余障废立,如应当知。」问曰:何故梵天非圣所生,起戒取处不起圣道加行,因何不立为异熟障?答曰:以离染故,非障也。非如北洲、无想、三恶趣中不能离染。《婆沙》一百一十五说五因缘云:一自性故,谓此五种性是决定极重恶业。二趣、三生、四果、五人,同此论不说处也。准《正理论》,一义立烦恼障,谓数行。一义立异熟障定不能离染。《婆沙》一百一十五云「问:余洲亦有异熟,如扇搋等,此中何故不说?答?此中应说而不说者,当知此是有余之说。是以前说此中三障皆有余说(准此论及《婆沙》皆云障圣道及圣道加行名之为障。而不说梵王,是有余说。若准《正理》,加离染义,即是决定)。复有说:此中但说决定为障。彼非决定,由彼有情所有异熟,或有为障、或不为障,是以不说。」《正理》四十三云「岂不三洲处、扇搋等,身非圣道器,故异熟障摄?无如是理。以于彼生引业所牵、同分相续,可成男等为圣道器。唯三恶趣、无想、北洲,决定无容证圣道义,故唯于彼立异熟障」。此释同《婆沙》第二释。扇搋等若前是男身等可入圣道,谓除去等。及先是有根、后无根等,先非二形、后二形等,或先扇搋等后非扇搋等。如有黄门好救牛黄门事,现身变成男等。有说彼处唯居异生,余处皆容与圣者共,不说是异熟障摄。此释即有梵王难也,梵王亦唯是异生故。此应以有余说通。 论「此三障中至后轻于前」,明三障轻重。 论「此无间名为目何义」,问名也。 论「约异熟果至无间隔义」,答也。此唯据受异熟中间无隔名为无间。 论「或造此业至名无间」,第二释也。前约业招其果无有间隔,后就假者证此生无间定堕地狱。俱是中间无隔,故名无间。 论「彼有无间至故名沙门」,此说如无间道名沙门,由此道有灭恶故,与灭恶法合,名为沙门。此业有无间果,及有无间法合,名为无间。若人名无间,由有无间业,无间必入地狱。有此无间业,与此无间业合,名无间者。 论「三障应知何趣中有」,已下一颂就趣等分别三障。 「论曰至非扇搋等」,述处及人。 论「所以者何」,问也。 论「即前所说至无逆所以」,答。即前所说无断善、不律仪所以,即是此中无逆所以。 论「又彼父母至触无间罪」,述异师释。《正理论》云「鬼及傍生,亦准扇搋等释。」 论「然大德说至如聪慧马」,述异说也。聪慧马者,如说有马,人欲取其种,遂染其母。色异于常,令其行欲。后知是母,断势而永死。 论「若有人害至心境劣故」,明异趣境劣不成逆也。《婆沙》广有问答。 论「已辨业障至唯无想处」,明余障通五趣也。三恶趣全是异熟障,人唯北洲,天唯无想。其烦恼障,无文简别,故知五趣全有。 俱舍论疏卷第十七。沙门法宝撰 保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秉烛点了。 此卷落失不可说尽。 予龄及六十,奈俱舍学何。 角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