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卷第八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一
〈分别世间品〉者,三界有漏有破坏故,名为世间。此品广明,故名分别。《正理》名〈缘起品〉,以明缘起义故。前二品总明漏、无漏法,后之六品别明漏、无漏法。后六品中,前之三品明有漏法、后之三品明无漏法,以先厌后忻故。前三品中,先明世品、后业惑者,以先果后因故。就世品中,先明有情、后明器者,外由内故,先明能依、后所依故。先明内果、后明外果。就明有情,文有九别:一明三界、二明五趣、三明七识住、四明九有情居、五明四识住、六明四生、七明中有、八明缘起、九明四有。
论「已依三界至处别有几」,已下三颂第一明三界也。于此颂前而有二问:一问三界体、二问于中处。
「论曰至是名欲界」,总出欲界体也。即欲界中,若是有情、若器世间,总是欲界。趣唯有情,界兼无情。
论「六欲天者至化自在天」,别列六天名也。此之六天多受妙欲境故,名为欲天。「一四大王众天」者,四大王是主;众是所领,即是诸层级上及七金山日、月、星等诸类天也。类非一故,名为众也。「二三十三天」者,在妙高顶,帝释居中。四面各八总三十三,亦名忉利天也。「三夜摩天」者,此云时分,受五欲境,知时分故。「四覩史多天」者,此云喜足,旧云知足,受五欲境生喜足故。「五乐变化天」者,谓彼天中乐变欲境于中受用。「六他化自在天」者,谓彼天处于他所化欲境,受用得自在故。
论「如是欲界处别有几」,问也。
论「地狱洲异故成二十」,答也。地狱及人、鬼、畜等四,别举总名不列别数。
论「八大地狱至无间地狱」,此释地狱异也。《正理》释云「众苦逼身,数闷如死,寻苏如本,故名等活。谓彼有情虽遭种种斫㓨磨捣,而彼暂遇凉风所吹,寻苏如本,等前活故,立等活名。先以黑索拼量支体,后方斩锯,故名黑绳。众多苦具俱来逼身,合党相残,故名众合。众苦所逼,异类悲号,怨发叫声,故名号叫。剧苦所逼发大酷声,悲叫称怨,故名大叫。火随身转,炎炽周围,热苦难任,故名炎热。若内若外、自身他身,皆出猛火互相烧害,热中极故,名为极热。」此论下文云「受苦无间,故名无间。无乐间苦,故名无间。」
论「言洲异者至北俱卢洲」,此明洲异。赡部从林立名,名赡部洲。以身胜故,名胜身洲。以牛货易,名牛货洲。俱卢,此云胜处,于四洲中此最胜故。
论「如是十二至处成二十」,此明傍生、鬼也。
论「若有情界至皆欲界摄」,此总结欲界也。
论「此欲界上至总名色界」,已下释色界也。于中有三:一略举、二广释、三定宗。此第一也。
论「第一静虑至色究竟天」,此第二也。《正理》释云「广善所生故名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获得中间定故、最初生故、最后没故,威德等胜,故名为大。大梵所有、所化、所领,故名梵众。于大梵前行列侍卫,故名梵辅。自地天内光明最小,故名少光。光明转胜,量难测故,名无量光。净光遍照自地处故,名极光净。意地乐受,说名为净。于自地中,此净最劣,故名少净。此净转增,量难测故,名无量净。此净周普,故名遍净,意显更无乐能过此。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云密合,故说名云。此上诸天更无云地,在无云首,故说无云。更有异生胜福方所可往生故,说名福生。居在方所异生果中此最殊胜,故名广果。离欲诸圣以圣道水濯烦恼垢,故名为净。净身所止,故名净居。或住于此穷生死边,如还债尽故名为净。净者所住,故名净居。或此天中无异生杂,纯圣所止,故名净居。繁谓繁杂,或谓繁广,无繁杂中此最初故;繁广天中,此最劣故,说名无繁。或名无求,不求趣入无色界故。已善伏除杂修静虑上中品障,意乐调柔离诸热恼,故名无热。或令下生烦恼名热,此初远离,得无热名。或复热者炽盛为义,谓上品修静虑及果,此犹未证,故名无热。已得上品杂修静虑,果德易彰,故名善现。杂修定障余品至微,见极清彻,故名善见。更无有处于有色中能过于此,名色究竟。或此已到众苦所依身最后边,名色究竟。」
论「迦湿弥罗至四众围绕」,此第三也。说色界有十六处者,是《婆沙》义。此师意说:梵王、梵辅不分二处,无想、广果合立一处,故成十六。《正理论》云「此十七处诸器世间并诸有情,总名色界。有余别说十七处名,初静虑中总立二处,第四静虑别说无想。彼师应言处有十八,以彼大梵望梵辅天,寿量、身量、无寻、受等皆有别故。岂不无想望广果天,唯异生等有差别故,前亦应言处有十八。此难非理。无想天生,即广果天系业果故。若尔,大梵所受生身,亦梵辅天系业果故,不应别说为一天处。即梵辅天上品系业招大梵果,此业望彼少有差别,故招寿等亦少不同。若大梵天望彼梵辅寿量等别合为一处,则少光等寿量虽殊应合一处,成大过失。此例不然。大梵一故,要依同分立天处名,非一梵王可名同分。虽寿量等与余不同,然由一身不成同分,故与梵辅合立一天,高下虽殊然地无别。少光天等与此相违,故彼不应引之为例。」准此论文,《正理》亦以十六为正。梵王、无想皆唯一故,地无别故。上坐色处立十八天。
论「无色界中至理决然故」,已下第三明无色界。于中有四:一无处无色、二就生分处、三证无方处、四问答所依。此文初也。以无色故,无色界中无别处所。
论「但异熟生至胜劣有殊」,第二就生胜劣分处。然实不离欲、色界中四处,亦无差别处所。
论「复如何知至中有起故」,第三证处无方所也。得四种定,同一处生,故知四无色生无别处也。又得四定,欲界九处、色十六处差别不同;若生无色,皆于欲、色命终处生,故知离二界中更无别处。从彼四天处没生下界时,即于前生死处中有现前传识,故知不从别处来也。
论「如有色界至心等相续」,已下第四问答所依。此即是问。
论「对法诸师至而得相续」,述对法宗答也。
论「若尔有色至此二相续」,难也。
论「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
论「无色此二因何故强」,征也。
论「彼界二从至能伏色相」,通也。
论「若尔于彼至何用别依」,难也。心等相续但依胜定,何用依彼同分及命根也。
论「又今应说至以何为依」,又难。命根及众同分,在无色界无所依也。
论「此二更互相依而转」,有部通也。
论「有色此二何不相依」,难也。有色界者,谓欲、色界。此命、同分何不如无色界相依而转,而言依色?
论「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以欲、色界此二劣故依色而转,无色此二强故相依。
论「无色此二因何故强」,此征无色界强所以也。
论「彼界此二至能伏色相」,答强因也。以定胜故,此二胜也。
论「是则还同至唯互相依」,两关释也。同心相续难者,谓同前难。故前难云:若尔,于彼心等相续但依胜定,何用别依?第二关云:无色心、心所法从胜定生,即应心、心所法更互相依,何须更依命根、众同分?《正理论》意,唯有六根能为所依,余非所依,但俱生依由此六识。欲、色界中用四蕴为俱生依性,无色意识无复色依,彼俱生依但通三蕴。若尔,何故但言无色心等依于同分及命?此说定同无乱依故。谓心、心所虽互为依而非定同,不自依故亦非无乱。在此地生,乱起自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地生唯此地故,依此设起不同地心,由此还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牵引业生无间断故。准此文证,命根即是引业果也,由斯说是同不乱依。心等不然,故略不说。若无此二,余地四蕴现在前时,尔时有情应名余地。乃至如欲、色界,身同分、命为心等依,虽或有时异地心起,而依身等。于此生中,后定当牵自地心起。如是无色虽无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颂偏说同分、命根,此是牵引业异熟故。
论「故经部师至不依色转」,论主述经部宗。彼宗意云:若于因中不厌于色,所招心果与色俱生依色而转。若于因中厌于色,果中心等不与色俱不依色转。《正理》破云「此亦非理。若引因力令彼心等相续转者,善与染心现在前位,心等相续应无所依。又如有情在欲、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续与色俱生依色而转。如是有情在无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续与众同分、命根俱生,不依于色唯依同分、命根而转。既许欲、色有情心等不依色身定无转义,何因无色有情心等都无所依而有转义?」
论「何故名为欲等三界」,自此已下释三界名。此问起也。
论「能持自相至如前已释」,答也。答中有二:一释界义、二释欲等界义。此即初也。于中二释,如文可解。
论「欲所属界至如金刚环」,释欲、色界名也。如饮中有胡椒,胡椒属饮义。如镮上有金刚,金刚属环义。由此饮名胡椒,环名金刚。
论「于彼界中至喻如前说」,释无色界。先释无色、后释无色界也。色有二种:言变碍者,通十一色;言示现者,谓色处色。无色四蕴非二故,名为无色。非是但用色无为体,若用色无为体即无别物,或是虚空非四蕴也。余文可解。
论「又欲之界至应知亦然」,又一释欲界。欲是所任持,界是能任持。界是持义,即欲界五蕴能持欲故,必名欲之界。余二亦尔,即是四蕴、五蕴是欲等界义也。有人似不得意。
论「此中欲言为说何法」,问欲体也。
论「略说段食淫所引贪」,答欲体也。准此,色、无色贪,名色、无色。
论「如经颂言至已除欲」,引经证也。此颂是舍利子对外道说,外道计欲是外境也,佛法言欲即是贪也。第一句非外立,第二句述自宗,后两句释非境因也。
论「邪命外道至寻思故」,此是外道诘舍利子。前两句牒宗,后两句破也。
论「时舍利子至妙色故」,此舍利子返质外道。前两句牃计,后两句破也。
论「若法于彼至三界系不」,问也。
论「不尔」,答。
论「云何」,征。
论「于中随增至是三界系」,答也。诸无漏法虽于三界现行,非三界系,不随增故。
论「此中何法名三界贪」,问也。
论「谓三界中各随增者」,答也。
论「今此所言至皆不令解」,难也。前言:三界系法云何?答云:于中随增三界贪者。复问:何法名三界贪?答云:谓三界中各随增者。于此二答皆不令解,由此说言同缚马答。
论「今此所言至当知亦尔」,答也。今此中答不同缚马答也。谓于前说,欲界诸处有情未离贪者,身中所有贪名欲贪,此所随增,名欲界系。色界十八处、无色界四处有情所有贪,名色、无色贪,当知亦尔。
论「或不定地至名无色界系」,第二释也。如文可解。
论「欲化心上如何起贪」,难也。若欲贪系名为欲界,欲界化心离欲方得,若起欲贪又失化心,如何化心是欲界也。
论「从他所闻至生贪爱故」,答也。自虽未得,从他闻说生贪心也。或自已得退起欲贪,或观他化起贪心也。
论「若心能化至作香味故」,简欲、色界化心别也。
论「如是三界唯有一耶」,问也。此下问答一多界等,于中有二:一问一多、二问傍竪。此问初也。
论「三界无边至犹若虚空」,答也。
论「世界当言云何安住」,此即第二明傍竪也。此即问也。
论「当言傍住至不说上下」,一说唯傍住也,由经说故。
论「有说亦有至有色究竟」,第二说也。法密部中经等亦说有十方故。
论「若有离一至应知亦尔」,此述离染同也。
论「依初静虑至应知亦尔」,此述五通唯得往至自所生界所修定处,不得往他世界。
论「已说三界五趣云何」,已下一颂第二明五趣也。
「论曰至是名五趣」,明三界中有五趣也。
论「唯于欲界至天趣一分」,此说三界五趣体不同也。
论「为有三界至说有五趣」,问也。
论「有谓善、染至无覆无记」,答也。谓善、染、外器、中有,此之四法是三界摄,非五趣也。《正理论》云「善、染、无记,有情、无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言「趣体唯摄无覆无记」者,唯异熟生为趣体故。由此已释趣唯有情,无情中无异熟生故(言异熟生者,简一切无情,及有情中除异熟生自余诸法,中有虽是异熟生法,非是五趣,无趣义故)。
论「若异此者至体非中有」,此反释也。若不唯是无覆无记,即趣杂乱。一趣之中得有五趣业、烦恼故,明趣非是善、染摄也。「五趣唯是有情数」等,如文可解。
论「《施设足论》至中有异趣」,引圣教证中有非趣。如文可解。
论「是何契经」,问也。
论「谓《七有经》至异诸趣故」,答也。既《七有经》五趣之外别说中有,故知中有非趣所摄,唯是无覆无记性摄,其理极成,简业有因异诸趣故。业既通于善、染、非趣所摄,故知唯是无覆无记。
论「迦湿弥罗国至无覆无记」,重引经证无覆无记。此经有部诵故,言婆沙师诵也。经既言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体即是异熟无记性也。「于捺落迦中」者,是地狱处名也。那落迦者,是有情趣名也。从谄生业名曲,从嗔生业谓秽,从贪生业谓浊。
论「若如是者至所随增故」,引文难也。若趣唯是异熟无记,即合唯是修道烦恼,及是一切遍行随眠之所随增。何故《品类足》说一切随眠所随增也?故知非唯异熟无记唯修所断通染污也。
论「彼说五趣至总名村落」,有部通也。「彼说五趣续生心中容有五部一切烦恼」者,谓结生心通三十六、三十一等。即结生心五部随眠之所随增,假说结生以为趣也,如村落边假名村落。
论「有说趣体亦通善、染」,此述大众部等计也。
论「然《七有经》至是故别说」,大众部师通经文也。有部总引多经为证,此中即通《七有经》也。见及烦恼别说为浊,然见即是烦恼所摄。趣及趣因虽别说有,何废趣及趣因总名为趣?故言非以别说定证非趣。
论「若尔中有亦应是趣」,有部难大众部。《七有》别说业,业亦是趣收。《七有》别说中有,中有应趣摄。
论「不尔趣义至即死处生故」,大众部通难也。别说业有,不违趣义,故是趣收。别说中有,违趣义故,故不名趣。
论「若尔无色至而受生故难也」,中有死处生,非所趣故不名趣。无色死处生,应非是趣。
论「既尔中有至说名中有」,大众被难转释。中有以是二趣中故,不名趣也(已上通第一经)。《正理论》云「然经主言:非别说故定非彼摄,如五浊中烦恼与见别说为浊,非别说故彼见定非烦恼所摄。如是业有虽亦是趣,为显趣因所以别说,故有说趣体兼善、染。彼言非理,无处说故。有处说见亦是烦恼,虽有所因别说为浊,而准余说知即烦恼。曾无有处说诸趣因业即趣体,可为诚证。虽有所因别说为有,而准彼说知业是趣。如何定知业是趣体?有所因故,有中别说。而非业有体非是趣,为显趣因说为业有,故所引喻于证无能。」又云「业若趣体,趣应杂乱,于一趣中有多趣业故。若趣因业即是趣者,人有地狱业、惑现前,彼应是人亦是地狱。亦不应说地狱,趣体虽现在前而非地狱。如是则有大过失故。谓异熟果正现在前,应非地狱,无差别故。然契经说『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业非趣。」
论「然彼尊者至故作是言」,通释第二经也。经说异熟起已名为地狱,是说异熟起已身中善、染、无记皆于尔时得地狱名,非说唯是异熟名为地狱。言「除五蕴彼那落迦不可得」者,非是说除异熟五蕴法外彼那落迦不可得也。此通说善、染、无记五蕴法外,别有能往诸趣实我补特伽罗不可得也,非遮异熟法外余蕴故作是说(于中有广破斥略而不述)。《正理》破意,若趣非唯异熟无记,因何要言异熟起已方名地狱?异熟起前亦有地狱业等名地狱故,故知唯是异熟无记。
论「毗婆沙师至无覆无记」,结归有部宗也。
论「有说一向记至亦通长养」,述异说也。此三说中,第二为正。《正理》云「唯异熟生故,又无过故。」若通长养,身在欲界修得天眼是长养性,趣应杂乱。《正理论》云「如是总释诸趣体已,次应别释一一趣名。那落名人,迦名为恶。人多造恶颠坠其中,由是故名那落迦趣(云云多解)。言傍生者,彼趣多分身横住故,或彼趣中容有少分傍行者故(云云多解)。言饿鬼者,又多希求以自存济(云云多解)。人,谓或多思虑,故名为人(云云多解)。天,谓或复尊高,神用自在,众所祈告,故名为天。阿素洛者,鬼趣所摄。天帝释言本是天者,是谄曲语。若谓与天战故亦名天者,曼驮多王破阿素洛,及与天鬪,应亦是天。若谓与天交通名为天者,大树紧那罗王有女端严名为夺意,善财菩萨纳以为妻,紧那罗王应亦是人。威德殊胜故名为天,亦非证因,曾闻曼驮多王威德胜于天故。难陀、跋难陀等虽是傍生,威德自在胜诸天众。故阿素洛唯鬼趣收,亦非第六趣,曾不有经说(云云。多解)。」有说诸趣或体相杂,异趣相因而生子故。如鱼身者鹿子仙人,自昔传闻其类无量。一身两趣,故有相杂。《正理》破云「彼说不然。自业趣定,而彼生缘有种种故。如庵罗女因树而生,乔答摩宗因日光起,故相因有非证杂因。鹿子仙人鱼身者等,由满业异形相不同,其实是人,故趣无杂。自余感赴因果不同,思择业中当广分别。」
论「即于三界至其七者何」,已下一颂半第三明七识住。
「论曰至第一识住」,略说识住。欲界人、天,色三静虑,无色三天,此七生处是识住体。今依经释,故分为七。此上论文即是引经指处。
论「一分天者至除劫初起」,人趣全故,不须别释。天一分言,事难了故,所以别释。「初静虑中除劫初」者,以彼同起戒取相故。
论「言身异者至说名身异」,释身异也。「种种显状貌」者,青、黄等异。「种种形状貌」者,长,短等别。「或由身异」,即是别指色身。「或有异身」,即是总标假者。
论「言想异者至说名想异」,释想异也。欲界人、天三受互起,名为想异。初静虑中除其苦受。「彼由想异」,别指想心。「或有异想」,总标假者。结文可解。
论「有色有情至第二识住」,引经文也。
论「所以者何至故名想一」,释经意也。以初静虑同想一因,名为想一。不言梵辅天者,举初显后《正理论》云「何缘梵众同生此相?由见梵王处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胜故。又观大梵先时已有,己及余天后方生故。彼不能见从上地没,依初静虑发宿住通,不能了知上地境故。何缘大梵亦生此想?彼才发心众便生故,谓己所化非速殁故,或愚业果感赴理故,或见己身形状、势力、寿、威德等过余众故。由是缘故,梵众、梵王身虽有殊而生一想。」
论「大梵王身至故名身异」,释身异也。如文可解。
论「经说梵众至彼同分内」,引经证想一也。由此证知我因梵王,梵王亦谓我生梵众。
论「梵众何处曾见梵王」,问也。所以有此问者,以进退有过故。
论「有余师言至来生此故」,述初释也。此师意以劫初成时,梵众从第二定来生梵众,故知在极光净曾见梵王。理实应言第二定中三天皆得,而言极光净者,举后显初。
论「云何今时至起戒禁取」,此余师释,进退有过。在梵众天若未离初定染,未得第二定,即不能忆第二定事。若以离初染得第二定,即不合缘初定梵王起戒禁取。
论「有余师说住中有中」,述第二释。此师意说:从第二定没生初定时,于中有中曾见梵王长寿久住。
论「彼住中有至长寿久住」,破第二释。色界中有于受生处无有障碍不住多时,如何得说曾见梵王长寿久住?
论「是故梵众至起如是念」,论主述正释也。《正理论》云「谓诸梵众初下生时,见大梵王威光赫烈,虽怀敬慕欲往亲承,威神所逼未果前诣,于兹荏苒遂致多时。后励专诚预近瞻仰,到已皆共作是念言:『我等曾见。』乃至广说。谓彼近见大梵王时,便能忆知先所见事,复能了达众下生前,独有梵王及心所愿。或彼先在极光净天曾见梵王,今见能忆。谓彼昔在极光净天,曾见梵王独居下地,亦知心愿与众同居,俯愍便兴初静虑化,令所化众偶侍梵王。起化须臾自便福尽,命终下生初静虑中。大梵身心及所化事,皆初静虑通慧所缘,今见便发宿住随念,故彼梵众作是念言:『我等曾见。』乃至广说。有余师说:二静虑中所起能缘梵世眼识,是初静虑地法所收,故今亦能随念彼识。有作是说:彼梵众天不受处胎、断末摩苦,由斯得有念无忘失,故忆前生所见等事。」
论「有色有情至第三识住」,牒经文也。
论「此中举后至何识住摄」,释经意也。
论「彼天显形至故名想异」,释立名也。
论「传说彼天至复受欲乐」,广释想异。既言传说,显非自意。
论「岂不遍净想亦应然」,难也。岂不第三静虑亦厌根本乐受入近分舍,亦应同是想异,因何唯取第二定也?
论「非遍净天至扰动心故」,答也。
论「经部师说至得想异名」,述经部师计也。《正理论》云「彼天中无有表业等为因所感差别身形,故言身一。即形、显等同处诸天相无别义。」
论「有色有情至故名想一」,释第四识住也。身一如前。想一谓唯乐受想也。
论「初静虑中至故言想一」,此释诸地想不同也。初静虑中言想一者,是戒禁取,故言染污。第二静虑是定心故,名为善想。第三定中受异熟乐无厌舍故,名为想一,无记相也。
论「下三无色至是名为七」,指经释后三识住也,即是空无边处五,识无边处六,无所有处七。「是名为七」者,结七识住也。
论「此中何法名为识住」,问识所住法也。
论「谓彼所系至是名识住」,此答所住法也。谓欲、色界系,五蕴为所住。三无色中,四蕴为识住。此中说识于处想乐住,故兼取识也。非如四识住,唯四蕴也。
论「所余何故非识住耶」,问。恶趣、第四静虑等,何故非识住耶?
论「于余处皆有损坏识法故」,答也。
论「余处者何」,问余处也。
论「谓诸恶处至及与有顶」,答。
论「所以者何」,征非所以。
论「由彼处有至故非识住」,答非识住所以。
论「何等名为损坏识法」,问坏法也。
论「谓诸恶处至故非识住」,答坏法也。
论「复说若处至故非识住」,述异释也。准此论文,岂可第四静虑处三天异生,皆悉爱慕无想异熟处耶?应非正义。《正理论》云「有余师说:众生有三所,谓乐着诸境、乐、想。乐着境者,人及欲天。乐着乐者,下三静虑。乐着想者,下三无色。唯依此处立识住名,余无此三,故非识住。又云:上代师资相承说者,若处具有见、修所断及无断识,立识住名。异此便非识住所摄。岂不欲界人及六天无无漏识,应非识住。若言能作无漏所依,则有顶天应名识住。此难非理,欲界无定,可就所依说有无漏。然有顶天是定地摄,应依自性说彼有无。由自性无,故非识住。或非有顶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具三种识,欲界善处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容具三识,故不应以有顶为例。第四静虑虽具三识,而五处全、一处少分不具三识,故少从多不立识住。是故识住数唯有七(言三识者,谓见断、修断及无漏识。非想处一切圣人无见断识,一切异生无无漏识。于欲界中可有一人先具见、修,复有无漏式于初忍。五处全者,谓五净居。一少分者,为广果天。无想天中无无漏识,广果天中具三识故。唯下二天具有三识,上六天中不具三故。故言以少从多不名识住)。」
论「如是分别至其九者何」,已下一颂第四明九有情居。九有情居非经所说,因释经中说七识住故便释也。
「论曰至不乐住故」,释有情居。即七识住上加非想及无想天以为九也。所以此九立有情居,以乐住故。前识住中以有坏识法故、识昧劣故,故非识住;余处不乐,非有情居。问:有情居及识住五蕴者,色、行二蕴通外器不?答:《正理论》云「谓诸有情自乐安住所依色等实物非余,以诸有情是假有故。然诸实物是假所居,故有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类于自依身爱住增强,非于处所。又于处所立有情居应成杂乱;居无杂乱唯有内身,故有情居唯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摄中有。又诸中有非久所居,故诸有情不乐安住。又必应尔,由本论说为显生处立有情居,于生死中为显诸识由爱住着建立识住,显诸有情于自依止爱乐安住立有情居。故此二门建立差别。」
论「言余处者至如识住中」,释余第四定及诸恶趣非有情居。如前已释。
论「前所引经至其四者何」,已下一颂第五明四识住。
「论曰至其体云何」,问识住体性。
论「谓随次第有漏四蕴」,答也。就有漏、无漏中唯有漏为体,五蕴之中唯四蕴也。
论「又此唯在至依着于彼」,此明自他地中唯自地也。《正理论》云「又自地中唯有情数、唯自相续立为识住,非非情数、他相续中识随乐住如自相续。」
论「如何不说识为识住」,问唯四名识住所以。
论「由离能住至可名王座」,此答识非识住所以。
论「或若有法至所说如是」,第二释也。「毗婆沙师所说如是」者,指宗也。
论「若尔何故至识所乘御」,引经难也。
论「又如何言至五蕴为体」,引例难也。
论「虽有是说至非独说识」,答两难也。于识食中有喜、染等及七识住,皆于生处所摄五蕴不别分析总生喜、染,非独说识。
论「然色等蕴至于余可说」,明四识住据别别说,于一一蕴生种种喜、染也。故识不同余四蕴故,不立识住。
论「又佛意说至教意如是」,第二释也。
论「又法与识至故非识住」,明四种法必俱时也。识与其识无俱时理,故非识住。《正理论》云「识与识住如种如田,理可如是,不违教故。」然彼所说若法与识可俱时生,为识良田立识住者,不应正理。所以者何?彼先自说识所依着故名识住,非于俱起受等蕴中有识所依,彼依识故(此识为依,非识依处)。识不依彼,如何可说彼为识住(若以所依义释识住者,识不依彼受等法故,如何受等是识住耶)?又非所缘同一境故,俱生受等非所取故(依有二义:一所依义,心所法等非所依也,如前已破。二所缘义,以受等法复非所缘,如此中破。三相应依,如后破也)。又不可以相应依着释识住义,勿诸色法及不相应非识住故(若相应义释识住者,一切色法及不相应无相应义,应非识住)。又相应理无差别故,则应无漏亦识住体(有漏无漏、心心所法相应无别,因何有漏立识住体,无漏非也),如何可说俱生色等为识良田立为识住?《正理论》云「然我师宗作如是释,为令于识除我见心,故于识中不说识住。契经中言:我达世尊所说法教,驰流生死唯识非余。识谓世尊异名说我,为欲除灭彼我见心,显识依他,体非是我。我所依性非谓能依,故识住门唯说有四,非实识住但四非识。今谓世尊所说识住,识色等四不言识者,由但色等于三时中与续有识为助伴故。谓唯色等与识俱生,过、未亦能为识助伴,令续有识生死驰流。识则不尔,故非识住。且眼等根及俱色等与俱生识为所依、依,根为所依、余为依也。已灭未生但为识境,是故色蕴于三时中望续有识能为助伴。现在受等与识俱生为俱有因,一分与识同缘一境有助伴用,已灭未生俱为识境,是故受等亦于三时望续有识能为助伴。识虽过、未,望续有识少有助能,而俱生中全无助力,不俱起故。色等望识具二助能,识唯去、来故非识住,故非情数、及他身中,色等四蕴亦非识住,由彼望识但为所缘,不具二门助伴用故。住谓所住,是续有识引自果时能为依义。住或所着,是续有识引自果时能为境义。自身色等可有与识同一境义,设不同境然能为依,具二助能故立识住。非有情数他身色等则不如是,故非识住。」
论「如是所说至四摄七耶」,问相摄也。
论「非遍相摄至谓除前相」,自此已下四句答也。如文可解。
论「于前所说至何处有何」,已下一颂半第六明四生也。
「论曰至而生类等」,此明立四所以。以生类等同名一生。《正理论》云「前所说界通情、非情(此即界宽,四生狭也)。趣唯有情,然不遍摄(不摄中有,狭于生也)。生唯遍摄,故说有情,无非有情名众生故。」准此,有情名为众生,无情不名众生。旧译有情名众生者,有两名也。准《大乘同性经》,具六界故名众生也。又云「然有情类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是名为四(释四生也)。生谓生类,诸有情中虽余类杂,而生类等,言生类者是众生义(准此论文,多生类故名为众生)。若尔,界、趣亦应名生(问也)。不尔。界通情、非情故。趣虽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独立生名。」
论「云何卵生至鹦鹉雁等」,释卵生也。依卵而生名为卵生。卵必有胎,是故先说。
论「云何胎生至猪羊驴等」,释胎生也。依胎而生名为胎生。有胎无卵,故在卵后说。为胎必湿,故湿生先说。
论「云何湿生至蚊蚰蜒等」,释湿生也。依湿而生名为湿生。以有所托,故在化生前。以有湿无胎,在胎生后说。
论「云何化生至故名化生」,释化生也。无而忽有名为化生。此缘最少,故在后说。
论「人傍生趣各具四种」,就趣辨生多少别也。
论「人卵生者至五百子等」,释人中卵生也。《婆沙》一百二十云「人卵生者,昔于此州有商人,入海得一?鹤,形色伟丽奇而悦之,遂生二卵。于后卵开出二童子,端正聪慧,年长出家皆得阿罗汉果。小者名邬波世罗(此云小山。邬波名小,世罗名山。近山生故)。大者名世罗(但名山也)。」「鹿母」者,子名鹿故从子为名,故言鹿母,即是毗舍佉夫人也。毗舍佉是二月星名,从星立名,此云长养。鹿母所生三十二卵,卵出一儿。「般遮罗」,是地名,此云执五。王妃生五百卵,生已羞耻恐为灾变,函盛弃殑伽河,随流而去。下有隣国王,因观水遣人接取,见卵将归,经数日间各生一子。养大骁勇,所往皆伏,无敢敌者。时彼隣国王与彼父王久来有怨,欲遣征罚,先遣使告今欲决战,寻后兵至围绕其城即欲摧破。般遮罗王极生忙怖,王妃问委。妃慰王言:「王不须愁。此五百子皆是我儿。」具陈上事。夫子见母恶心必息,妃自登城告五百子说上因缘,「如何今者欲造逆罪?若不信者皆应张口。」妃出两乳,有五百道乳汁各注一口。应时信伏。因即和好各起慈心,两国交通永无征伐。
论「人胎生者如今世人」,如文可解。
论「人湿生者至庵罗卫等」,「曼驮多」者,此云我养,布杀陀王顶疱而生,颜貌端正。王抱入宫告谁能养,诸宫各言我能养也,故以标名。旧云顶生王者,此从生处立名,非本号也。此王长大为金轮王,能破修罗,欲侵天帝释位。「遮卢」者,此云脾。邬波遮卢,此云小脾。于我养王两髀之上各生一疱,疱生一子,从所生处故以为名,以小标别。亦为轮王。言「鸽鬘」者,昔有一王此名静授,于王腋下有胞,生一女子名为鸽鬘。从腋下出如鸽出飞,王重如鬘,故以名焉。或生已后鸽恒随逐,王重如鬘,因以立名。「庵罗卫」者,是树名也。有一女子从此树生。庵罗卫者,或从子生、或从花枝生也。《正理论》云「此四生人皆可得圣,得圣无受卵、湿二生,以圣皆欣殊胜智见,卵、湿生类性多愚痴(今详人卵、湿生不多愚痴,作金轮王及能得圣。此从多分)。或诸卵生,生皆再度,故飞禽等世号再生,圣怖多生,故无受义。湿生多分众聚同生,圣怖杂居,故亦不受(卵生可尔。其湿生人即不众聚,此从多分也)。」
论「人化生者唯劫初人」,如文可解。
论「傍生三种至揭路荼等」,释傍生通四生也。
论「一切地狱至皆唯化生」,此释地狱及诸天趣并中有也。
论「鬼趣唯通至虽尽而无饱」,释鬼趣中唯二生也。
论「一切生中至而受胎生」,问佛不取化生受胎生所以也。
论「见受胎生至专修正法」,答也。答中有二:一为利益、二为止谤。此即前也。就中有三利益:一引亲眷令入正法、二为令知是轮王种、三为令所化生增上心。如文可解。
论「又若不尔至息诸疑谤」,第二止谤。如文可解。
论「有余师说至即无所见」,述异释也。
论「若人信佛至此不成释」,论主破也。佛既有持愿通能久留身,何须胎生?《正理论》云「今谓此释其理必成。通所留身非佛功德,力、无畏等所依熏故,不能广大饶益世间。所以然者?是可留法通愿能留,一切化生如刹那法必无留义。谓诸有为刹那定灭,诸佛神力亦不能留,设欲久留即须别化。此所别化,非佛功德力无畏等之所依熏,故于世间无大饶益。若不尔者,佛应化为如本身形受诸供养,令无量众生天解脱。故我所禀毗婆沙师咸作是言:后身菩萨为利他故不受化生。此义极成不可倾动。化生何故死无遗形?由彼顿生故应顿灭,如戏水者出没亦然。」毗婆沙师说化生者造色多故死无遗形,大种多者死非顿灭,即由此义可以证知,一四大种生多造色。《婆沙》一百二十七云「问:一四大种为但造一造色极微?为能造多?若但造一,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应然。若能造多,即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云何展转非俱有因?对法者说有对造色展转相望无俱有因,许则便违对法宗义。答:应作是说。一四大种但能造一所造色极微。问: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应然。答:果少因多,理亦无失。世现见有如是类,故因四果一于理无违。有说造多。问:若尔,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云何展转非俱有因?答:非一果故非俱有因,以俱有因法必同一果故。此不成因,同犹豫故。评云:如前说者好。」今详《正理》不以《婆沙》评家为正。若作俱舍师破,汝准此释,违《婆沙》正义也。
论「因论生论至为充所食」,难文可解。
论「以不知故至暂食何咎」,答文可解。
论「于四生内至皆化生故」,释化生多。如文可解。《正理论》有两说:一说同此论、一说湿生多,二说无评家。今详若兼中有即化生多,若说本有即湿生多,两说无违。
论「此中何法至非即名生」,已下一颂第七明中有也。于中有三:一明中有名体、二引理教证有中有、三义门分别。此第一也。
「论曰至故名中有」,此出体释名也。「有自体起」者,谓异熟五蕴前趣死后、后趣生前,二趣中间,故名中有。两趣中故,名之为中。四有之中一有摄故,名之为有。中即是有,故名中有。
论「此身已起何不名生」,问也。生之与起名异义同,既名为起,何不是生?
论「生谓当来至故不名生」,答也。虽生与起名异义同,于四有中立生名者,谓于当来所应至处建立生名,非于余位,由斯中有名起非生。
论「何谓当来所应至处」,问也。
论「所引异熟至所应至处」,答也。
论「有余部说至故无中有」,大众部等计也。
论「此不应许至理教者何」,已下第二有两颂广引理、教证有中有。
「论曰至处必无间」,引谷等为例破。现见谷等相续转法,从子至芽乃至果实中间无断,故知死、生二有中间亦无断也。
论「岂不现见至何妨续生」,大众部引像为喻救也。
论「实有诸像至故不成喻」,此即略以二理破也。一像有不成、二非等不成。
论「言像不成至无二并故」,此无二并,总有四种:一镜像色别无二并、二两岸像色无二并、三影光处别无二并、四月像镜面无二并。
论「谓于一处至依异大故」,此第一也。镜面、像色别四大造,体是对碍,如何一处二得并生?故知无像。
论「又陜水上至二色俱生」,第二两岸互见分明。即是一处有二像色,曾无一处并见二色,故知无有实像一处并生。
论「又影与光至谓二并生」,第三光、影相违未曾同处。现见镜中光像在于影中,故知光像无实。
论「或言一处至如何别见」,第四也。若谓像色镜面同处,见镜中月如观井水,近远别见。
论「故知诸像于理实无」,总结上也。
论「然诸因缘至难可思议」,此释像虽实无,因缘令见。难思议者,不测所以然也。
论「已辨不成至亦非喻者」,结前起后非等。于中有二:一相续非相续非等、二由二缘不由二缘非等。
论「以质与像至故不成喻」,释第一也。像、质同时俱有,非是前后相续。死、生二有异时前后,非是同时俱有。非等故非喻也。
论「又所现像至非等于法」,释第二也。镜像生时,因于本质、依镜面生。由二缘故,与法不同。生有生时唯因死有,无别所依胜缘如镜,故不等也。
论「亦不可说至为胜依性」,破转救也。如文可解。
论「已依正理至证有中有」,结前理破,引后六教证也。
论「谓契经言至业有中有」,第一经也。经分明五趣之外别说中有,故知非无。
论「若此契经至何现在前」,第二经也。「健达缚」者,此名寻香,中有食香故名寻香。
论「若此契经至固唯中有」,第三经也。前蕴已灭不可言来,此所言来,定是中有。
论「若复不诵至何名中般」,第四经也。五种不还中既别标中般,故知中有决定非无。
论「有余师执至故名中般」,大众部等救也。
论「是则应许至故执非善」,破转救也。若五不还说有中般,即是别有中天。五不还中说生般等,应更别有生等天也。既不许然,故执非理。
论「又经说有至定非应理」,又引《七善士》证无中天,第五经也。如火星迸,近远时处随灭不同,别说中天岂有此异?执有中天,定非应理。
论「有余复说至寿量中间」,第二师执也。此师意说:从欲界死生色界时,寿量中间入般涅盘名中般也。
论「或近天中间至是名中般」,第三师异释。此师意谓,初生色界未至法会中间涅盘,故名中般。已上两师释五不还经中般也。《婆沙》六十九云「是分别论者」。
论「由至界位至故有三品」,第二师释。《七善士趣契经》中说中般分三,寿量中间总有三位:一染想未生名至界位。界是因种之异名也,种未起时名为至界。《正理论》云「有种未行名为至界,此是利根。」此即第一中般。「或想位」者,是次后时染想生时。《正理》云「彼想初行说名想位,此是中根。」是第二中般。「或寻位」者,《正理论》云「由烦恼力,令心于境种种寻求,说名寻位,此钝根者。」此第三中般也。
论「或取色界至是名第一」,此是第二师异释也。《七善士趣经》中般分三,此是第一中般也。即是从生色界天中,趣向本法会天,中间时有近远,以前后不同。第一人生天未趣,即般涅盘。
论「从是次后至是名第二」,释第二也。
论「复从此后至是名第三」,释第三也。已上三人并是中般。
论「入法会已至是名生般」,是七善士趣第四人也。
论「或感多寿至故名生般」,第二释也。偏释生般,欲简异中三也。
论「如是所说至皆不相应」,总非上说。与七善士趣火星喻说皆不相应。
论「所以者何」,大众部师征不相应所以。
论「以彼处行无差别故」,答也。就中有二:一以行无差别、二无色界应有中般。此是初也。其火星喻,灭处不同,行有近远,由斯分其中般有三种别。如说至色界,或想或寻,及初取同分受天法乐等,虽说时别前后分三,灭处行时与火星喻不相扶会,由斯所说皆不相应。
论「又无色界至皆是虚妄」,第二无色应有破也。此前破双破两说,谓寿量中间及近天中间。此唯破寿量中间,不破近天中也,以无色界无入天法会等故。论「然不说彼至伽陀中说」,引文证也。「嗢拕喃」者,此云集施。「伽陀」者,此云颂,旧云偈者讹也。「总集诸贤圣」者,顺解脱分已上名贤,见道已上说名为圣。「四静虑各十」者,贤有二人,谓起七方便未起七方便生上界者。圣有八人,谓七善士趣及阿罗汉。「三无色」,无三中般。「非想」者,又阙上流,最初生彼天者无上流故,非无从余下天上流来者。
论「若复不诵如是等经」,若复不诵《总集诸圣贤经》。等者,等取《七善趣经》。
论「无上法王至实有极成」,论主伤叹。「无上法王久已灭度」者,造此论时佛涅盘后九百年也。「诸大法将亦般涅盘」者,迦延、法救等已般涅盘。「圣教支离已成多部」者,佛涅盘后一百年为初、四百年为后,本末分成二十部,广如《宗轮论》说。「于今转盛」者,至九百年转更盛也。言「违理」者,谓前像实有不成非等故,故非喻也。言「拒教」者,即拒所引七部契经。余文可解。
论「若尔云何至无间地狱」,大众部等引契经证无中有也。总有三经,此即第一经也。若有中有,因何经说现身颠坠无间地狱?「度使」,此云毁坏。「魔罗」,此云杀者。《婆沙》一百二十五「羯洛迦孙驮佛,将一侍者名曰至远,入婆罗门村次第乞食。时魔度使化作少年掷石遥打,侍者头破血流被面,随佛后行。时佛呵叱魔言:『汝何非分造斯恶业。』魔时业尽便坠地狱。」
论「此经意说至后受生受」,论主通经。如文可解。
论「何故经说至生那落迦」,引第二证无中有。经言「无间即生」,故知无中有也。若有中有,即是有间。
论「此经意遮至定顺生受」,论主通经。就中有三:一顺通、二反通、三责迷文。此顺通也。言无间者,有其二义:一定生地狱,不往余趣间,故名无间也。二定受生报,不为余生间,故名无间。非是无中有间。
论「若但执文至不待身坏」,第二反难。释有二:一经言无间,彼即不许有中有者;经言五无间业生地狱中,应必具五无间方生,阙应不生。此第一也。唯五无间业生地狱,非余恶业生地狱中,即成大过。此第二也。经言造业无间即生地狱,应造业已即生地狱,不待身坏命终心等即生地狱。此第三。
论「或虽不许至即是生有」,第三责迷文也。汝迷经文,经言无间即生,生中有也。中有是生方便,故名为生。从生得名,非克性也。若就自性,应名为起,如前广说。
论「若尔经颂至无有所止」,引第三经证无中有。此颂佛为婆罗门说。婆罗门名再生,以初生时名为一生,受法之时名再生也。出胎有五位,一婴姟、二童子、三少年、四盛年、五老年。「汝今过盛位」者,过第四盛年至老年也。「至衰将近琰魔王」者,谓将死也。琰魔王,旧云阎罗王,此云静息。静息罪人,判是非也。「欲往前路无资粮」者,汝若有善资粮,至其王所判生善趣;若无资粮,判生恶趣。「求住中间无所止」者,汝怖恶趣,若欲求住中间,复无所止。
论「若有中有至无有所止」,辨无中有所以。
论「此颂意显至行无碍故」,论主通经。文中有二:一以人中速归魔灭,无暂停义,言无所止。二或在中有,速往生处,中无停止。
论「宁知经意如此非余」,大众部等征也。宁知经据速归磨灭及速往生处言无所止,非是据无中有说中间无止也。
论「汝复焉知如余非此」,论主反征大众部也。汝复焉知汝余说据无中有名无所止,不如我说据速磨灭名无所止。
论「二责既等至竝无违害」,论主明经不成证也,一以二责等、二以二释同。
论「如何偏证至为证不成」,经成非证。
俱舍论疏卷第八
同年十一月朔日,于同处点,同老法师。
此卷草书,颇不稳便。
以黄薗本一交了。 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