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卷第十二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五
论「如是已约至三极少量」,自此已下大文第三明三分齐:一明三极少、二明极少积成多量。此下半颂明三极少。三极少中,二是所诠、一是能诠。所诠之中,一是色量、二是时量。
「论曰至为色极少」,述色极少。大乘无实,但是觉慧分析以为极微。此是识心所变,非积小成。小乘中说有实极微以成大色,析其大色至不可析名一极微。
论「如是分析至如说瞿名」,述名及时极少量也。从三十二字名析至一字名,是名极少。准此,析多名至一名以为极少。即合二字名已上,或无别体、或有别体,义亦无违。如微、金、水、兔、羊、牛等尘,离其体微无别体也。
论「何等名为一刹那量」,通难重释。先问、后答。是此问也。
论「众缘和合至度一极微」,答中有二:一述经部答、二述有部答。此是初也。经部答中有二:一法先无体是未来,得体已灭是过去,得体未灭名为现在。即此得体未灭之顷,名一刹那。二或有动法,度一极微,名一刹那。极微处量促、刹那时量促,若度二已上极微,名一刹那,刹那即有前后,非时极少;若度一极微经二刹那,即极微量有分,极微非极少。由此故说度一极微名一刹那。问曰:若诸法得自体顷名一刹那,得自体顷即是一念,因何《仁王般若》云「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答:生灭微细,唯佛能知。小乘心麁见生灭麁,诸佛心细见生灭细,由此不同。今详经部释,如有动法度一极微,未知此动为取极速、为取小迟?若取小迟,对速还有前后作极少也。若取极速,且如四天下,径有十二亿三千四百半逾缮那,日轮周四天下略有三百万逾缮那,一逾缮那约有十八里缺八十步,三百万逾缮那约有五千万里余。以里计步已多日夜,日夜刹那刹那唯有六百四十八万,步已过此,况尺、寸等及余速物。未详论师何意如此?
论「对法诸师至一刹那量」,述有部计也。《毗婆沙》中更有多喻况,恐烦不述。虽与经部有少不同,然亦未能述刹那量。有一师云:实刹那量,世尊不说。《正理论》云「刹那难知,假喻以显,然未尽理。」虽有此释,与日刹那数亦非合,亦不能显刹那极少无前后分。如一弹指顷六十五刹那,其顷非唯度六十五极微也。若度多极微,即非无前后。若一极微名一刹那,即非唯六十五也。今略为二释:一、日夜刹那与此刹那不同。日夜刹那唯是算数之法,如此秤、尺等量极少之名,无佛法时此数常定。此生灭刹那,即是诸法生灭之量。经部云是诸法得自体顷,有部即是取果之顷也。二、释时之极少名一刹那,是数量时之名,即是极少名一刹那,极多名劫等。刹那非不更有细分,劫非更无有多时。应更思之。
论「已知三极少至逾缮那等」,已下大文第二明积色也。
「论曰至为指节」,已上十一位皆七成也。兔毛细滑尘小羊毛、牛毛润腻尘大羊毛也。言七成者,六方并心以为七也。
论「三节为一指至不别分别」,释颂不说三节以成一指意。以三指节为一指者,是竪三节,如今人指。
论「二十四指至中间道量」,明后四量。古时一弓有八尺者,即是古寻。今时有六尺已下,即六尺步法。今时多用五尺步法。「俱卢舍」,是人、牛声不及处所,无声喧杂处,梵名阿练若。阿是言无,练若名喧杂。若以八尺为寻计之,五百弓量即是四千尺。若以六尺计之,即有三千尺也。若以一肘一尺六寸计一弓量,即有六尺四寸。昔时造论,故应八尺计之。
论「说八俱卢舍为一逾缮那」,即是四八三十二,三万二千尺也。若以五尺步法计之,即有六千四百步。以三百六十步里法计之,即有一十八里,缺八十步。
论「如是已说逾缮那等」,第二明时量也。就中有二:一从刹那至年量、二明劫量。此下两行颂先明刹那至年量。
「论曰刹那百二十为一怛刹那」,第一节。此有一百二十刹那也。
论「六十怛刹那为一腊缚」,第二节。此有七千二百刹那。
论「三十腊缚为一牟呼栗多」,第三节。二十一万六千刹那。
论「三十牟呼栗多为一昼夜」,第四节。六百四十八万刹那。
论「此昼夜至知夜减」,「有时增」者,昼夜总三十牟呼栗多,此云须臾。夜增时十八,昼有十二,即是此方冬至也。昼增,此方夏至也。「有时等」,当春、秋分也。「六月减夜」者,言夜兼昼。十二月中六月减夜,即是此方六月小尽也。引颂证。「寒热雨际中」者,牒三际也。「一月半已度」者,谓雨月减一日,至第二月半已度,是第二月后半末缺一日,即是此方雨月减一日。「于所余半月」,即是第二月后半月,此方亦有并小、并大及润月等,略而不论。
论「如是已辩至今已当辩」,已下第二有四行颂明劫量。就中有三:一明大、小;第二明人;第三明灾。此下第一明劫大、小。颂文可知。
「论曰至外器都尽」,明坏劫也。颂中初明四劫,有坏劫、有成劫、有中劫、有大劫。此先释坏劫。坏劫谓地狱有情不复生,至外器都尽,皆是坏劫。
论「坏有二种至二外器坏」者,复两重二种,一坏有情中分二、二有情与器分二,总为四门。
论「谓此世间至坏劫便至」,明住劫后有坏劫也。住劫「二十中劫」者,谓刀、兵等中二十也。坏劫言「等住」者,于坏劫无刀、兵等劫,但住劫时等,名等住劫。此即住、坏、空、成各二十劫,合八十中劫为一大劫。
论「若时地狱至地狱已坏」,已下释趣坏也。就趣坏中,先释地狱;二释畜、鬼;三释人趣;四释天趣。此释地狱。应生不生,名为坏劫。有情都尽,名已坏也。
论「诸有地狱至他方狱中」,此世界中若不定者,灾后时受、或全不受;诸有定者,他方受也。今详地狱坏时不越中劫。
论「由此准知至与人天同坏」,此明第二畜、鬼坏。鬼本住处,即此洲下五百逾缮那。傍生在大海。言「各先坏本处」者,先坏畜生、后坏鬼趣。
论「若时人趣至人趣已坏」,此第三明人趣坏。坏劫之时,三洲人由法尔力等,生于梵世。北俱卢人生欲天已,后生梵世,定生欲天故,不能离染故。
论「若时天趣至例同此说」,第四明天趣坏。彼彼天中皆得离染,直生梵世,不转生也。
论「乃至欲界至有情已坏」,此下第二明界坏也。
论「若时梵世至有情世间」,第三有情世间坏。
论「唯器世间至无遗灰烬」,第四明世间坏。
论「自地火焰至如应当知」,明自地灾,唯坏自地,不坏他地。
论「如是始从至总名坏劫」,总结坏劫。
论「所言成劫至成劫便至」,大文第二明成劫也。从空劫后方有成劫,空、成二劫皆等住劫二十劫也。明成劫中复分有四:一明成次第、二明将成相、三明成外器、四明成有情。此下第一明次第也。
论「一切有情至将成前相」,此下第二明成相也。
论「风渐增盛至外器世间」,此下第三明成器也。
论「初一有情至应知已满」,此第四明有情成也。
论「此后复有至寿方渐减」,大文第三明住劫。就中有五:一明成次第、二明初唯减、三明中下上、四明后唯增、五总结前。此即初也。从成有情世间十九中劫,人寿无量岁,渐下一有情至阿毗地狱,名成劫已。自此已后,人命渐减。
论「此后十八至例皆如是」,此第三明中间十八有增、减也。
论「于十八后至名第二十劫」,第四明后一劫唯增。此后一劫虽同十八,增至八万,以增迟故,同前上下。
论「一切劫增至成已住劫」,此即第五总结前也。
论「所余成坏至二十中劫」,此明准住二十时量,成、坏、空劫量同也。空之一劫更无别相,故不别释。
论「成中初劫至有情渐舍」,明成、坏劫器及有情时量别也。《立世经》说器及有情成、坏各十劫与此不同者,彼说「梵王先生十劫住后,梵辅等次第生。」故知梵辅已下十劫成也。若兼梵王,十九劫成,梵王入成器中故十劫也。故知梵王劫坏后十劫独住。
论「如是所说至成大劫量」,总八十成一大劫。
论「劫性是何」,问劫体也。
论「谓唯五蕴」,答劫体。明无别法。即以彼时五蕴为体。不同外道别有时、方。《婆沙》一百四十五云「劫体是何?有说是色。如是说者,昼夜等位无不皆是五蕴生灭以此成劫,劫体亦然。劫既通三界时分,故用四蕴、五蕴为性。若无色,以四蕴为性;空劫,即以二蕴为性。」《婆沙论》云「何故名劫?劫是何义?答:分别时分故分为劫。谓分别刹那、腊缚、牟呼栗多时分以成昼夜,分别昼夜时分以成半月、月、年,分别半月等时分以成于劫。以是分别时分中极,故得总名声。声论师者言:分别位故说名为劫。所以者何?是分别有为法行中究竟位故。」
论「经说三劫至三劫无数」,问。
论「累前大劫至三劫无数」,答也。
论「既称无数何复言三」,难也。
论「非无数言至是其一数」,答。「阿僧企耶」,此云无数。非无数言,显不可数,此是《解脱经》六十数中一数名也。
论「云何六十」,问。
论「如彼经言至三劫无数」,总结答也。
论「何缘菩萨至方期佛果」,问。菩萨何为而不速取二乘涅盘,而愿长时以取菩提?
论「如何不许至发长时愿」,答。无上菩提甚难得故,彼若不能发长时愿修多苦行等不得菩提,是故定须发长时愿。
论「若余方便至久修多苦行」,此重问。若以无上大菩提果甚难得故,发长时愿修多苦行。既有六十劫或三生方便,亦得涅盘出离于苦,何用为菩提久修多苦行?
论「为欲利乐至求无上菩提」,答。为利有情故,舍涅盘道以取菩提。
论「济他有情于己何益」,问。济他何益于己,苦行若斯?
论「菩萨济物至即为己益」,答。菩萨悲心怀益物,既得成佛济度众生,遂己悲心即为己益。
论「谁信菩萨有如是事」,难。此事难信,谁能信此?
论「有怀润己至此事非难信」,答:汝怀润己无大慈悲,于此事中实为难信,以己方人故不得信也。若无润己有大慈悲,此事非难信,以他方己故。
论「如有久习至如何不信」,举喻显,如文可解。
论「又如有情至如何不信」,复举喻也。已上两喻,由数习故。
论「又由种姓至别有自益」,明种姓如是起悲愿也。
论「依如是义至他为己故」,引颂证。就此颂中,前两句「下士」者是异生,次两句「中士」者是二乘,后四句「上士」是菩萨。
论「如是已辩至为成劫位」,自此已下大文第二明人,第一明独觉、第二明四轮王、第三明小王兴。此之一颂,第一明佛、独觉。
「论曰至诸佛出现」,明佛出时,八万岁渐咸,不克定时。即上八万岁减半年等,皆容出世。下至百年,百年已下无容佛出。准《贤劫经》第十云「拘留孙佛人寿四万岁时出世,拘那含牟尼佛人寿三万岁时出世,迦叶佛人寿二万岁时出世,释迦牟尼佛人寿百岁时出世。」准《西域记》第六卷云「六万、四万、二万、百岁,佛出世也。」又准《立世经》第九云「二十小劫世界起成,已住者几多已过、几多未过?八小劫已过,十一小劫未来,第九一劫现在未尽。」准此经文,即今正当第九劫,即贤劫中四佛出世,以俱在此第九劫渐减位。应更详检。准此文,即前八劫中无佛出世,弥勒佛即当第十劫出。又准《弥勒经》八云「劫」,是刀兵劫。经云「于刀兵劫中,乃至今生此。」又准此文,后唯有十一劫,更有九百九十六佛出,时恐太促。详其贤劫,似是风劫,于六十四劫中此为第一劫。总六十四劫为一贤劫,于中千佛理且可然。应更详检。
论「何缘增位无佛出耶」,问。增位从下自上,增时总无出。
论「有情乐增难教厌故」,答。佛出本意令厌生死,乐渐渐减易起厌心,乐渐渐增难教厌故。
论「何缘减百无佛出耶」,问。减位百年已下,其苦转增,何缘不教令厌也。
论「五浊极增难可化故」,答。减其百岁,烦恼等增、慧念等减,极难化故。
论「五浊者至五有情浊」,乘便明五浊,先列章门、后牒章释。
论「劫减将末至说名为浊」,总释浊名即是显恶。居下泽秽,故名为浊,如浊水等。
论「由前二浊至极被衰损」,明前二浊为过速。由寿浊故衰损寿命;由劫浊故衰损资具,即劫末时资具衰损。
论「由次二浊至出家善故」,明次二浊为过患。由烦恼浊耽其欲乐,损在家善;由其见浊妄为苦行,损出家善。
论「由后一浊至及无病故」,明众生浊故令智慧念等悉被衰损。《婆沙》一百十三云「有情衰损者,谓劫初时,此赡部州广博严净,多诸淳善福德有情,城邑次比,人民充满。至劫末时,唯余万人。」准《婆沙》,衰损有情有二:一令劣恶、二令数少。恶是浊义,数少非浊义。如浊水、浊酒,不以少故名浊,但以居下滓秽名浊。此论明有情浊故,略不论少。
论「独觉出现通劫增减」,第二明独觉出时也。
论「然诸独觉至转名独胜」,此下明二种独觉。麟角喻,谓出无佛世,独一而出。部行独觉,先是预流果声闻,彼后无佛时进得胜果,故名独觉。此是一释。
论「有余说彼至得独胜名」,第二释。先修声闻顺决择分,后无佛时入于见道,名独觉也。
论「由本事中至不应修苦行」,引此文证是凡夫。圣人改断戒取,不应修苦行。既修苦行,证是异生。
论「麟角喻者至麟角喻独觉」,此第二释麟喻独觉异部行。
论「言独觉者至不调他故」,释独觉名有二义:一取至果时不禀至教;二已得果,复不觉于他。具此二义名为独觉,非因位不因教也。
论「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问。下有四难。
论「非彼无能至无碍解故」,第一难也。
论「有能忆念至圣教理故」,第二难也。
论「有不可说至理神通故」,第三难也。
论「又不可说至对治道故」,第四难也。
论「虽有此理至无说希望故」,下有三种理答。此第一理也。
论「有知有情至难令逆流故」,第二理也。
论「又避摄众生悕喧杂故」,第三理也。
论「轮王出世至何威何想」,已下两行颂,第二明轮王。就中有五:一问何时、二问几种种、三问几俱、四问何威、五问何相。
「论曰至故无轮王」,答出时也。
论「此王由轮至名转轮王」,释轮王得名。
论「《施设足》中至王四州界」,引《施设足》答几种也。
论「契经就胜至应知亦尔」,通经唯说金轮,理实余轮王亦尔。
论「轮王如佛至轮王亦尔」,答上几俱。
论「应审思择至为约一切界」,问。乘兹便明有十方佛。此即问也。
论「有说余界至余亦应尔」,述有部等计。一佛普于一切十方皆能教化,故唯一佛无二三等。若于一处有情难化佛不能化,余佛于中亦不能化,故无多佛。
论「又世尊告至唯一如来」,此则复引圣教证也。
论「若尔何缘至得自在转」,大众部等引经难。若谓一佛普于一切十方世界皆得自在,何故经说「我今于此三千大千得自在转」,而不言余世界转也。
论「彼有蜜意」,有部等答。
论「蜜意者何」,大众部等问。
论「谓若世尊至例此应知」,有部等答。
论「有余部师至出现世间」,有余大众部等师计也。
论「所以者何」,征所以。
论「有多菩萨至有无边佛现」,大众部等释所以有多菩萨修菩萨行,理许多人得成于佛。一界一佛理且可然,多界多佛何理能遮?
论「若唯一佛至此事顿成」,反难释也。
论「是故问时定有多佛」,总结成也。
论「然彼所引至一界多界」,反问通经。
论「若说多界至别界佛耶」,引轮王为例。轮王说唯一,余界有轮王。如来虽说一,岂遮余界有。
论「佛出世间至及决定胜道」,此重难。多佛出世有多吉祥、多所利益,因何不许有多如来俱时出世?
论「若尔何故至俱时出现」,难。若以多佛出有多利益,即令多界中有多佛出世。既佛出世有多吉详,因何不许一界多佛?
论「以无用故至饶益一切」,答也。答中有四,此即初也。
论「又愿力故至为眼为道等」,第二理也。
论「又令敬重至便深敬重」,第三理也。
论「又令速行至无二佛现」,第四理,并结总也。
论「如是所说至克胜便止」,明四轮王威差别。此是第一金轮王。就中有二:一异、二同。此辩威异。
论「一切轮王至定得生天」,第二同也。虽现威有异,以同无伤害、十善化生、故定生天。
论「经说轮王至主兵臣宝」,此第五答何相问。相有二种:一依宝相,即七宝为相;二内身相。此即七宝相,就中有二:先列名、后问答。此即初也。
论「象等五宝至生他有情」,后问答中,此即问也。七宝之中殊宝、轮宝非有情摄,可由轮王自业招得。象等五宝既是有情,各由自业,如何轮王能感七宝?
论「非他有情至乘自业起」,答。五宝虽是有情数摄、各自业生、然一由有与转轮圣王相系属业故、轮王出此宝方生。然余轮王轮宝既劣、余宝亦劣。
论「如是所说至大士相殊」,此明转轮王身相。一切轮王皆悉并有三十二相,四王既异,相有胜劣。
论「若尔轮王与佛何异」,问也。
论「佛大士相至故有差别」,答。「处正」,谓当其处,如千福轮相正当足下。「明」,谓分明,如千福相明显。「圆」,谓圆满,谓千福等具足。《毗婆沙》云「《施设论》说:赡部州边,于大海际有转轮王路,广逾缮那。诸转轮王若不出世,水所覆没,无能游履。若出世时,海水咸一逾缮那,此路乃现。底布金沙,旃檀香水自然洒洞。轮王每欲巡此州时,导从四军而游此路。」
论「劫初人众为有王无」,已下一行颂,第三明劫初时小王等也。
「论曰至长寿久住」,此明未食段时也。
论「有如是类至从兹出现」,自此已下渐食段食,无有光明,日、月、火明此时出现。自此已前食地味也。
论「由涉耽味至竞耽食之」,第二明食地皮饼。
论「地饼复隐至林藤出现」,第三明食林藤食。
论「竞耽食故至以充所食」,第四明食香稻食。
论「此食麁故至男女根生」,从此已后有男、女根。
论「由二根殊至初发此时」,自此已后有非梵行。
论「尔时诸人至始于此时」,自此已后有盗业道。
论「为欲遮防至刹帝利名」,明有主也。刹帝利,此云田主。
论「大众钦承至此王为首」,明立主德名大。「三末多」,此云共许。
论「时人或有至婆罗门名」,自此已后有二姓也。
论「后时有王至始于此时」,明有杀业道。
论「时有罪人至此时为首」,明有虚诳语。
论「于劫咸位至其相云何」,自此已下大文第三明灾。就中有二:第一明小三灾、第二明大三灾。此即第一明小三灾。
「论曰至中劫末起」,明起时也。此诸灾患由二为本,谓耽异食及性懒堕。由此烦恼,故劫渐减,有小三灾。
论「三灾者至三饥馑」,列名也。
论「谓中劫末至互相残害」,此释第一刀兵劫名也。
论「又中劫末至难可救疗」,此释第二疾疫劫。
论「又中劫末至白骨运筹」,第三饥馑劫也。
论「由二种因至名有圣集」,此释聚集有二因。
论「言有白骨至煎计饮之」,此释白骨有二因。
论「有运筹言至以济余命」,此释运筹有二因。
论「然有至教至饥馑灾起」,述三善因离三灾也。
论「此三灾起至人寿渐增」,此述三灾住时分也。刀兵最速,饥馑最长时。皆言七者,三灾起时法尔如此。
论「东西二洲至北洲总无」,述灾四洲唯赡部也。
论「前说火灾焚烧世界」,已下两颂,第二明大三灾。
「论曰至由风相系」,此述能坏三灾别也。
论「此三灾刀至亦无余在」,述所坏器,极微亦尽。《婆沙》一百三十三说:火灾起时,有说七日先隐持双,先有一日出,世界坏时,后六日渐出,便坏世界。有说一日分为七日。有说一日成七倍势。有说七日先藏地下,后渐出现。如是说者,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间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火生,乃至梵宫皆被焚烧。水灾起时,有说三定边雨热灰水,能坏世界。有说从下水轮踊出。如是说者,诸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水生,由彼因缘世界便坏。风灾起时,有说从四定边风起,能坏世界。有说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如是说者,诸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风生,至遍净天皆被散坏。此论三灾,多非《婆沙》正义,论师意别。
论「一类外道至余极微在」,自此已下破胜论也。彼外道计执极微常,彼谓劫坏但坏麁色,尔时犹有余祖常微。
论「何缘彼执犹有余极微」,论主征也。
论「勿复麁色生无种子故」,胜论答。彼执劫坏坏余麁色,祖极微散在虚空中,然在空中各各别住。劫将成时,两两和合生一子微,量等父、母。又微和合共生一孙极微,等二子微,如是乃至展转成器世间,根本以最极细祖微为种。若此祖微亦令尽者,后子等微生即无种。
论「岂不前说至风为种子」,论主述自家有二种子:一业所生风、二灾顶风也。业风如前释,顶风如后释。既有此种,何用细微?
论「有化地部至飘种成此」,述化地部计。《正理论》云「风中具有种子细物,为同类因,引麁物起。」
论「虽尔不许至亲所引起」,此是外道述自计也。如前所引三种种子,皆是前后为同类因,如种子芽等。外道宗计不许种与芽为亲因,芽分生芽、种分生种为亲因也。
论「若尔芽等从何而生」,论主反问胜论。芽不从种生,许从何生?
论「从自分生至从极微生」,胜论答。即芽有麁色、细色乃至极微,从极微生细色、生麁色也。
论「于芽等生中种等有何力」,论主反问胜论。若芽生时从自分生,种等于芽有何力用?既无力用,何名为种?
论「除能引集至生芽等力」,胜论答。由种子故,令芽极微聚集而住,更无有力。
论「何缘定作如是执耶」,论主反问胜论执意。
论「从立类生定不应理」,胜论答。
论「不应何理」,论主问。
论「应无定故」,此胜论反难。论主种中地大与芽地大二类虽别而许相生,既异类相生,应无有定故。麦种、谷芽亦是异类,应麦种中大生谷等芽。
论「功能定故无不定失」,论主答。麦种于麦芽虽是异类,相望有力,功能定故,不生谷芽。
论「如声熟变等从异类定生」,此即论主引喻显也。如丝、竹、土、草与声异类,所变清、浊之声决定,无不定也。如火、土与食、铁俱是异类,火然能熟食变,铁、土即不能,岂非决定?
论「德法有殊实法不尔」,胜论救。声乃熟变,是其德句,热及合、离亦德句摄。种中地、火及芽地大并是实句,因合有声,因热熟变,并是德法异类相生,与实法殊,地等实法唯生同类。
论「现见实法至缕生衣等」,胜论指事释也。藤生于支、缕生于衣,必同类生,不变异类。
论「此非应理」,论主非所引喻。
论「非理者何」,胜论外道问非理也。
论「引不极成为能立故」,即论主答非理。我宗不许藤生于支、缕生于衣。既不共许,不是极成。宗为所立,喻为能立,引不共许缕生衣等为能立故。
论「令此所引何不极成」,胜论外道反问论主。
论「非许藤支至如蚁行等」,论主答也。如蚁之与行、树之与林、人之与军,即是蚁等于安布差别位中立以异名,非别有体。藤缕衣亦复如是,如何说缕等能生于衣等?
论「云何知尔」,胜论云。何知缕衣如蚁行等?
论「一缕合中至唯得缕故」,论主答。现见于行之内一蚁合曾不得行,亦现见一缕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缕故,故知离缕之外无别衣体,即合众缕以为衣也。
论「有谁为障令不得衣」,反问胜论。于一缕上有何物为障,令但见缕而不见衣?
论「若一缕中至有衣分无衣」,牒救破也。若是一缕中无全衣故不见衣者,即应一缕上有衣,一分无全衣。
论「应许全衣至有分名衣」,纵立衣分,夺破全衣。全衣即是衣分成故,还如蚁等。
论「又如何知衣分异缕」,此中又破有衣分也。世所现见,一缕之上但见其缕,不见衣分。又如何知衣分异缕,非即以缕为衣分耶?
论「若谓衣要待多所依合」,牒转救也。胜论救云:一缕合时未有衣,要待多缕以为所依故。如子、孙微独一无如用百千常微生一大色,于其前位此色不生。
论「于唯多经合应亦得衣」,论主破。若若要多缕合即应得衣,不须纬,因何多经同聚而不见衣?
论「或应毕竟无得衣理」,论主又破前并遮转救。若谓由此经、纬共成故,堕阙一分即不得衣,即应毕竟无得衣理。
论「中及余边不对根故」,论主出毕竟不得衣所以。如多丝成衣之中,缕及表、里不同,必不俱见,即应毕竟无得衣时。
论「若谓渐次皆可对根」,牒转救也。中及表、里虽不同时,若渐次者皆可见故。
论「则应眼身至得有分衣故」,论主破。若如此救,即不可言见触衣也,眼、身无时得全分故。
论「故即于诸分至如旋火轮」,论主自述宗义。如旋火轮,于相续位非轮,轮觉离其火外无别有轮。即于诸分渐次了别,而实无别有分衣故起有分觉。
论「谓若离续缕至不可得故」,重释离缕无别衣也。谓缕上有青、黄等色,毛㲲等类,御寒业等用。别有衣上色、类、业别不可得故。若衣与缕体性别者,即应三种亦应各别。既三无别,故知无别,同旋火轮。
论「若锦衣上至从异类起」,又牒计也。若以锦上色、类、业等属于衣者,即衣实是一,缕实有种种异,即应衣实法从种种异类缕实法生,违自宗也。即违前立德法可尔,实法不然。若衣无实,色等依何起也。
论「一一缕色等无种种异故」,结上过也。锦有分衣、有种种色,一一之缕无种种色。衣、缕不同,缕生衣故,证实从异类生也。
论「或于一分至由彼显衣故」,又重破。锦有分衣,众色共成。一分唯有自色等故,而即于一分应不见锦衣。锦衣由彼众色成,于一分处无众色故。
论「或即彼分至异色等相故」,又重破。锦衣既是众色共为,一分锦衣应有众色之相。
论「彼许有分至甚为灵异」,又破彼转计。若谓有分、全衣,体唯是一,而有种种色、种种类、种种业用殊者,多、一相违,甚为灵异。
论「又于一火至应不得成」,又破胜论计。彼计光明遍一窟中,有一麁色遍于室内。衣亦复尔,随衣大、小,一色遍衣。今破光明,衣亦随破。如一光明界分之中,近即明热、远便暗冷。既同一体,如何不同?
论「各别极微至可现根证」,论主述自宗。各别一一极微,根不能取,名为越根。而众微共集,可现根证。现根证时,离微更无别麁色也。
论「如彼所宗至合能发识」,引外宗证。如彼宗中多微合故共生一果,别则不生。或如眼、境等合能生眼识,别则不生。我宗由多微合故识、根能取,别不能取。
论「又如翳目至便无见能」,又引世间共许证也。
论「极微对根理亦应尔」,总结成。理亦同彼合能生果,根、境生识,及如散发翳目见也。
论「又即于色等至极微亦坏」,明色即是极微,色坏极微坏也。
论「极微实摄至定俱时灭」,外道救。极微实句摄,色是德句摄。实、德体殊,异体不应定俱时灭。
论「此二体别至故非体别」,论主破体别有。文有三重,此第一也。若谓地大极微是实,色是德摄,二体别者,因何共审观时,不见地等外有别色也。
论「又彼宗中至宁异色触」,第二破。彼宗自云:地等实句眼见、身触。色德亦眼见、触德亦身触,实之与德色、触何异。
论「又烧毛㲲至形量等故」,第三破也。毛谓羊毛等,㲲谓白㲲等,花谓红花等。此三种实句体别,形量相似。德不同,毛黑、㲲白、花红。未被烧时由色别故,知三种异,生毛等三觉。被烧已后同一黑色,形量同故,既不记识毛、㲲等异,故知德外无别实也。若谓实外有别德者,毛等三物未烧之时,实、德俱异。被烧已去,德同实异。虽德是同,实有异故。实又眼、身所得,因何不能记识毛、㲲等异?故知离色无别异也。
论「犹如行伍至不记识故」,引喻。由两行:一行是瓶、一行是瓫,同一鸽毛。由观瓶、瓫形别,记识不同。若不观形,唯着鸽毛,即不能记识两行有别。毛、㲲、红花亦尔,被烧已后,由色同不可记别,形复无异故不记别。若形有别,可记别也。
论「谁当采录至广诤应止」,可解。
论「此三灾顶至名彼灾顶」,此明三顶。
论「何缘下三定至遭是外灾」,明下定灾及所以也。《正理》云「第二静虑喜受为内灾,与轻安俱,润泽如水,故遍身麁重由此皆除。故经说苦根第二定灭,乃至亦由灭苦所依识身,故说苦根二静虑灭。虽生上地,识身容现前,随欲不行,自在故无过。然经言灭苦,据正入定时。初静虑中犹有寻、伺,无增上喜,不言苦灭。」又云「故初静虑内具三灾,外亦具遭三灾所坏。第二静虑内有二灾,故外亦遭二灾所坏。第三静虑内唯一灾,故外但遭一灾所坏(身麁重是苦根本,第二定轻安能除,故言苦根灭也)。」
论「何缘不立至地还违地」,明地大非灾所以。
论「第四静虑至所不及故」,明第四定无外灾所以。
论「有说彼地至更往余处」,此第二师释。《正理论》云「毗婆沙师说:第四定摄净居天故,灾不能损。由彼不可生无色天,亦复不应更往余处。由此证余界无净居天,若余世界中有净居者,应如地狱移往他方,宁说不应更往余处。下三天处,由净居天威力摄持,故无灾坏。无容一地处少不同,便有为灾坏、不坏别。」
论「若尔彼地至体亦非常」,问答第四定器常、无常也。《婆沙》一百三十四云「问:第四静虑地若无边灾所不及,岂非常住?答:刹那无常,故无此失。有说:第四静虑地中宫殿所依俱是无常,谓彼宫地随彼诸天生时死时俱起没故。此说非理。所以者何?应无有情共器业故。由此如前所说者(准此,即非与宫殿等同生灭也)。」《正理》二十一解无云天云「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云蜜合故说名云。此上诸天更无云地,在无云首故说无云。」第四定地各别不违,诸论皆同;说灭不同,论意各别。此论所说,是《婆沙》后释。评家义意论将此为非难故。诸天宫殿,理是随身亦共业感。若不尔者,应无来往相过宫殿受用之理。
论「所说三灾云何次第」,已下明三灾起之次第。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论「要先无间至一风灾起」,答。文可解。
论「何缘如是」,问所以。
论「由彼有情至六十四劫」,已下答。由上地因胜,所感身寿,其量次长,所感外器亦渐久住。此即善顺《施设足》文。第三禅遍净天,寿六十四劫,七火、一水,总七七火、七水。后七火、一风,七九六十三并一风灾有六十四。第六十四虽缺二十二中劫,据全说故,言六十四。此天劫初成时,最初生容寿六十四劫,于后生者皆不得也,若有定业应移余界。
俱舍论疏卷第十二
(本奥云)初校额田部白麻吕
移唐草本写校毕。
再校葛城首麻吕
保延三年十一月十日夜点了。
非人老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