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十五婆薮盘豆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中分别惑品之二
说世义已,由相应故来。今应思此义:是类已灭,众生于中得相离不?复次众生于此类处已得相离,此类为已灭不?于中若已相离,此类于此人必定已灭。若类已灭,于中众生或已相离或未相离。
譬如,偈曰:灭苦下惑中,由余遍行应,于前类已灭,余同境惑应。
释曰: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见苦所灭类聚皆已灭尽。由见集谛所灭缘彼为境,余遍行惑于彼相应,于修道所灭类聚中有九品惑。于先已灭品中,由余惑缘彼为境,于彼相应,此义应知。
于何类中几惑能缘彼类生?若句句答此问,应说无数法,是故先旧师造略集毗婆沙。彼云:云何由少功力,我等应度最大问流。若略说,有十六种法,谓欲色无色界相应各有五品,及无流心;亦有十六同此类。于中何法为何心境界?若人已了知如此,于中如此多惑缘彼得生,此义方可思量。
此中偈曰:见苦集修灭,是欲相应法,自界三一色,无垢识境界。
释曰:此法是自界法,有三部故说自界三。此法一部是色界法,故说一色。于欲界相应行法,见苦集所灭及修道所灭,皆是五识境。于自界有三识,谓是前三色界心一,谓修道所灭及无流心。
偈曰:自界下界三,上一净识境。
释曰:于色界相应行,如前三部法,是八心所缘境,谓自界心三如前,下界心三亦如前,上界心一谓修道所灭心及无流心。
偈曰:无色三界三,无流识境界。
释曰:于无色界相应行三部法,是十心所缘境,谓三界心各三如前,无流心一。
说三界见苦集所灭及修道所灭已。
偈曰:见灭道所灭,一切自长境。
释曰:见灭道所灭法中,是自心谓见灭道所灭心,此心为长应知。彼法是此心境。云何如此?欲界相应见灭所灭法,唯六识境界,谓前所说五识及自长识。见道所灭法亦尔,谓前所说五识及自长识。如此色无色界见灭道所灭法,是见灭道所灭自长识境界故,是故为九识及十一识境。
说三界五部法已。
偈曰:无流三界后,三无流心境。
释曰:若无流法为十心境界,谓三界后三部心,即见灭道修所灭心及无流心。复次为摄此义故,造一偈半:
「见苦集修灭, 于三界无流,
五八及十识, 十识所缘境,
见灭道所灭, 一切自长境。」
已解安立如此十六心。于十六境随眠正事,于中云何思量?我等为安立此义,故显唯方。
于缘乐根为境识中,几随眠惑依彼得生?若有如此问来,应自思量。乐根有七种,于欲界中唯有修道所灭,于色界五部及无流。此乐根若略说,是十二心境界:欲界四心,除见灭所灭心;色界心有五;无色有二心,谓见道修道所灭心及无流心。如此十二识能缘乐根为境。于中如理,欲界部惑、色界部惑缘有为境,无色界二部,并遍行诸惑,于中随眠生。应知如此。于缘能缘乐根为境心中,几随眠惑依彼得生?所说能缘乐根为境。十二识复为何识境界?即是前所说十二识类。复次无色界有二部,谓见苦集所灭心,是十四心应知缘能缘受识为境,此中更增无色界见苦集所灭心。欲界有四心,缘有为境。色界有五心,缘有为境。依此十四心,随眠惑得生。此义应知,由此方所余亦应知。
若由此惑心则有缚,此诸惑于此心中皆随眠不?得随眠,若惑与心相应不灭,及能缘彼为境亦不灭。有不能随眠,若惑与心相应已灭。
若作如此义,偈曰:有缚心二种,染无染由眠。
释曰:若心有染污,由惑能随眠,是故心有缚。及由与心相应,缘彼为境,惑由不能随眠,惑与彼相应未灭,互相应故。若无染污心,但由能随眠惑及能缘彼为境,惑不灭为缚。
复次十种惑,生起云何?从初者,由痴相应故,迷暗于谛境。彼人不乐观苦苦相,于彼人不显现,乃至道亦尔。
是故偈曰:从痴疑。
释曰:若人已痴,闻二义起疑惑,谓此为是苦、此为非苦,乃至道亦尔。
偈曰:邪见。
释曰:从疑惑起邪见。若人有疑心,由邪闻邪思故,决定邪智起,乃至拨无苦等。
偈曰:从身见。
释曰:彼说从邪见身见生,由苦除五阴,由我我所执故。
偈曰:边见。
释曰:从身见边见生,由执我断常二边故。
偈曰:从此戒执取。
释曰:从边见戒执取见生。何以故?若人随执一边,由此边计执清净故。
偈曰:次见取。
释曰:从戒执取见见取生。何以故?若由此法计执清净,必执此法为最胜。于下执胜为见取故。
偈曰:自见,欲慢。
释曰:于自见爱着心起故、由自见高心起故,是故从自见欲起慢起。
偈曰:于他见瞋起。
释曰:若人爱着自见,于他见能对治自见,则起瞋恚。有余师说:于自见已取已舍中起瞋恚。
偈曰:如次第。
释曰:见谛所灭欲等诸惑,缘依自相续见起故,生起次第如此。
若惑欲生起,必由三因缘得起。
能起因缘者,偈曰:从未灭随眠,及对根现尘,由不正思惟,惑起。
释曰:惑者,譬如欲随眠,此未灭未永离,欲惑相应,尘对根显现。于中起不正思惟,由具三故欲惑得起。此三次第,谓因、缘、加行力。
偈曰:具因缘。
释曰:若余惑有具因生,应知亦如此。彼说有时由尘力惑亦生,起不由因力,譬如退法阿罗汉。
是随眠惑于,经中世尊说为三流,谓欲流、有流、无明流。或说为四暴河,谓欲暴河、有暴河、见暴河、无明暴河。或说为四系,即是四河。或说为四取,谓欲取、见取、戒执取、我言取。
于中偈曰:欲界共倒起,烦恼名欲流,离痴。
释曰:除无明,所余欲界行惑共诸倒起惑,应知名欲流。有四十一物:三十一随眠惑,除五种无明并十倒起惑,此但惑非随眠。
偈曰:唯随眠,色无色有流。
释曰:除无明言流,一切色无色界行随眠惑,除无明名有流。有五十二物:色界惑二十六,除五部无明,无色界亦尔。
于上界为不有疲弱、掉起二种倒起惑邪。如《分别道理论》说:何者为有流?除无明,是所余诸惑,与色无色界相应,谓结缚随眠。小惑倒起惑,此中云何不摄?罽宾国师云:由不自在故。
复有何因缘,色无色界合说一有流?
偈曰:无记内门起,依寂静地生,故合一。
释曰:是二界惑同无记性,依内门起、依定地生,由此三法等,是故合立为一。由此因立有欲义,更由此因立有流义。
今三界无明立为无明流,此义自成。有十五物,云何别立此无明为流?
一切流,偈曰:为根,立无明别流。
释曰:一切流无明为根,是故别立无明为流。如说流,应知余亦尔。
偈曰:暴河系亦尔,别立见明故。
释曰:是所说欲流,即是欲暴河及欲系。是所说有流,即是有暴河及有系,除诸见。彼言由了别故,于暴河及系立见为别品。
偈曰:非于流无伴,由非顺流故。
释曰:能令流,故名流。流等名后当释。彼说若见独无伴,不随顺流,由明了故,是故于流不立为别品,合立为流品。是欲暴河,有二十九物,谓欲瞋慢有十五,疑有四,并十倒起惑有。暴河有二十八物,谓欲慢有二十,疑八。见暴河有三十六物,无明暴河有十五物。如暴河,应知系亦尔。
偈曰:如所说共痴,有二分见故名取。
释曰:是欲系共无明立为欲取,有三十四物,谓欲瞋慢无明有二十,疑有四,并十倒起惑。是有系共无明立为我言取,有三十八物,谓欲慢无明有三十,疑有八。是见系,除戒执取,立为见取,有三十物。是戒执取有六物。
云何从诸见中离戒执取立为别取?由对治圣道故、由欺诳二部故。在家部由此惑遭诳,计执自饿为天道故。出家部由舍离可爱尘,修习苦澁为道,计应得解脱故。欲取及见取者,是在家出家二部鬪诤因故,故立为二取。在家由取五尘故,与在家起鬪诤。出家由取诸见各不同故,与出家起鬪诤。此二部取定及定果,为解脱道及解脱果故,故立二界惑为我言取。
云何合无明说取,不别为取?由能取生死故立为取。
偈曰:由无明,非能取故合。
释曰:无明以不了为相故、昧钝故,故不能取,是故共惑合为取。于经中,佛世尊说:何者为欲系?广说如经。乃至于欲尘,众生欲染污、欲求、欲爱、欲喜、欲欲、欲乱、欲着、欲遍着、欲乐、欲定、欲贪,此欲变异众生心住,说此名欲系。乃至有系等亦如此。于余经中说:爱欲亦名取。是故知欲等取,于欲等中唯爱欲为取。
此义已说,于经中唯随眠惑说名流、暴河、系、取。复次随眠名有何义?乃至取名有何义?
偈曰:微细随逐故、二种随眠故、非功用恒故,故说彼随眠。
释曰:此中微细者,行相最细故,故非他可知。随逐者,由至得恒有故。二种随眠者,随流行众生相续中能作二种缚,谓境界缚、相应缚。非功用恒故者,若不作功用为生,彼若作对治为遮,彼数数现前故。由此三义故,说彼惑名随眠。
偈曰:令住及令流,能牵及能合,能取故说彼,名流暴河等。
释曰:令住不护中,从六门漏能流生死从有顶至阿毗指,故名流。能牵引众生令入苦海,故名瀑河。能合众生令不离苦,故名系。因此众生取欲等及生生具,故说名取。又若如此解,是为最胜。由彼故相续于六尘中流,故说彼名流。如经言:长老!譬如船,由大功用牵引逆流;若舍功用,此船随流而去则无复难。诸惑亦尔。由随经文句,应知流义过量猛疾,故说此惑名暴河。何以故?由此惑众生漂逝唯得随顺,不可违逆故。若非过量行名系,能令与种种苦和合故、或数数相应故、能取欲等故、取所生故能生取故,故名为取。由如此义,故说彼名流乃至名取。
偈曰:由结等差别,复说彼五种。
释曰:是随眠惑,由结、缚、随眠、染污、倒起差别,更说五种。
此中结有九种,谓随顺结、违逆结、慢结、无明结、见结、取结、疑结、嫉姤结、悭悋结。此中随顺结者谓三界欲,所余诸结应如理思。见结者谓三见,取结者谓二见,是故说此言。为有此义不?与见相应法中,但由随顺结相应,不由见结,于中见结随眠非非随眠。说有,集智已生灭智未生,于见灭道所灭法中,与见取戒执取相应。何以故?彼法与随顺结相应,与见结不相应,遍行已灭故,非遍行以彼为境界故,相应见结无有故。见随眠于彼随眠,谓二取见,但由相应故。
复有何因,于结中合三见立为别见结?复以二见别立为取结?
偈曰:物取平等故,立见为别结。
释曰:三见唯十八物,二取亦唯十八物,是故彼言,由物等故离见立为二结。此二见以能取为性,所余不尔,但是所取,由能取所取差别故立为二结。
云何嫉姤、悭悋于诸结中立为二结,不立余倒起?
偈曰:由一向不善,由二自在故,于中惑姤悋,别立为二结。
释曰:无余倒起惑如此种性,若二在于此处,此处则一向不善。此二又自在起,不随属他。若人执唯八是倒起,于此人可有如此答。若人立十为倒起,于此人忿恨及覆藏亦有此二种性。是故此救不成救难。
偈曰:无贵重富财,因故遍相故,能损二部故,别立姤悋结。
释曰:有余师说,于倒起中妬悋有三重失,由嫉妬得轻贱报,由悭悋得贫穷报。如偈言:
「无贵重乏财, 非自亲所敬。」
由忧喜相起故,能显示诸惑相。由嫉姤能损他部,由悭悋能损自部,他得利益事不能忍故,自不能为他作利益事故,是故立姤悋为二结。
复有余处,佛世尊说结。
偈曰:五种下分结。
释曰:何者为五?谓身见、戒执取、疑、贪欲、瞋恚。云何说彼为下分结?于下分好故。下分者,谓欲界,此五惑于欲界随顺事故好。
云何为好?
偈曰:由二不过欲,由三更还下。
释曰:由贪欲、瞋恚,众生不能出离欲界。由身见等三,若已出离,更还欲界,譬如守门及寻叛。复由三不得过下分众生,所谓凡夫众生。由二不得过下分界,所谓欲界。故说此五为下分结。
若须陀洹人,由三结灭尽故,六烦恼已灭。何因除三见,但说灭三结?谓身见、戒执取、疑,若欲说应说一切。今何为?
偈曰:由执门根三。
释曰:诸惑有三类,谓一种、二种、四种,一切惑门此三能执。复次边见由身见生,见取由戒执取生,邪见由疑惑生,是故彼为能执根。
有余师说,偈曰:不欲去乱道,疑道是三事,是障解脱行,故说灭三结。
释曰:若人欲行于余处,有三种障:一不欲去;二迷乱路,由取异路故;三于路心有疑。若人欲行求解脱,即有如此三障。此中由身见,于解脱生怖畏心,故不欲去。由戒执取,舍圣道取余道,故于道心迷乱。由疑惑,于世出世道起二道心,故不得进。由灭三解脱行障故,得进至解脱道成须陀洹。佛世尊为显须陀洹德,故说灭三结。
如世尊已说五种下分结,复如此说。
偈曰:上分结有五。
释曰:复有五结于上分好。
云何为五?
偈曰:二色非色欲,掉起慢无明。
释曰:应知此五是随顺上分结,谓色界欲、无色界欲、掉起、慢、无明。由未灭此五,不能得出离上界,故说此五于上界好。
分别结义已。何者为缚?缚有三:一欲缚,谓一切欲;二瞋缚;三无明缚,谓一切无明。云何说此三名缚?
偈曰:因受说三缚。
释曰:由随属三受,故说三缚。何以故?于乐受欲缚随眠,由缘缘及由相应故;于苦受瞋,于不苦不乐受无明随眠。欲瞋不尔。复次以自相续为境界故,定如此。
随眠义于前已释,小分惑今当说。是大分惑,应说名烦恼,能染污心故;小分惑亦尔。何者为小分惑?
偈曰:余染污心法,说名为行阴,于烦恼小分,说彼非烦恼。
释曰:有染污余法异大烦恼,是行阴所摄,是心相应法,说名小分惑,非是大惑。是彼于麁类中所说。
此中倒起,烦恼垢所摄,我今当说。何法为倒起?烦恼亦名倒起,由经中说:欲欲倒起所变心。
于《分别道理论》说。偈曰:无羞及无惭,姤悋及掉起,忧悔疲弱睡,倒起惑有八,及忿覆。
释曰:若随毗婆沙道理说,有十种倒起,八如前,并忿恨及覆藏为十。此中无羞,无惭,于前已释。于他圆德心不安喜,名嫉姤。与法财施聪解相违心执,名悭悋。心散不静,名掉起。忧悔疲弱于前已释。于持身无能、心细昧,名睡。安立彼必有染污,忧悔亦尔,除瞋恚及逼恼。于众生非众生心逆,名忿恨。隐祕可诃,名覆藏。是十种倒起惑。
偈曰:欲生,无羞、掉起、悋。
释曰:此三小分惑,是贪欲等流。
偈曰:于覆诤。
释曰:有余师说,覆藏是爱欲等流。有余师说,是无明等流。有余师说,是欲痴等流。次第已知。未知。
偈曰:痴生,疲弱、睡、无惭。
释曰:此三小惑是无明等流。
偈曰:忧悔从疑生。
释曰:若人于义不了故疑,必生忧悔心。
偈曰:忿、姤瞋恚流。
释曰:此二小惑从瞋恚生。
如此十种,由大惑流,故说名小惑。
偈曰:复余六惑垢。
释曰:复有六种小惑,说名惑垢。
谓,偈曰:诳谄醉如前,不舍及结过,逼恼。
释曰:此中于他假伪,名诳心。邪曲,名谄曲。此惑不能如实显自意,作方便为避不分明信受,于前已释。醉亦如前释。坚执有何类说名不舍?由此惑如实所教不受正教,数思忿心所缘事名结过。损辱他意,名逼恼。由此惑故,行打骂等事困苦于他。
此六种惑垢中,偈曰:从欲生诳、醉。
释曰:此二小惑,由自爱故欺诳,及不计他故,是欲等流垢。
偈曰:瞋恚生结过及逼恼。
释曰:此二小惑,于他损心所生故,故是瞋恚等流垢。
偈曰:从见取不舍,从见谄曲生。
释曰:若人于戒执取起见取,此人有二僻执,如理教舍。由此二见不能舍此僻执故,是二见等流垢。如偈言:
「何法名邪曲? 谓邪见等见。」
是故谄曲是诸见等流垢。
于中何惑何道所灭?前所说十倒起惑。
偈曰:此中无羞惭,疲弱睡掉起,有二。
释曰:是五法有二种,或见谛所灭、或修道所灭,与二部惑相应故。此惑随与见谛所灭相应,即由见此谛灭。
偈曰:余修灭。
释曰:余倒起惑异此五,必定修道所灭,谓嫉姤、悭悋、忧悔、忿恨、覆藏。
偈曰:及自在惑垢。
释曰:此五小分惑,唯与无明相应,故如嫉姤等五小分惑修道所灭。自在惑垢亦尔。是六种惑垢,由自在故,修道所灭,如前所说。
一切小惑,偈曰:于欲恶。
释曰:若在欲界,皆悉是恶。
偈曰:三二。
释曰:疲弱、掉起、睡,或恶或无记。
偈曰:上界彼无记。
释曰:从欲界上,随所有小分惑,皆是无记。
于中几惑于何界有?
应知,偈曰:诳谄从欲界、初定。
释曰:此二惑于欲界及初定有。
云何知于梵处有欺诳?
偈曰:梵诳故。
释曰:于色界大梵王,由不如显示自体故,欺诳净命阿输实,于前已说。谄曲由义相应,今更说。于中亦说有谄曲,由相应至故。
偈曰:疲、掉、醉三界。
释曰:此三小惑,于三界皆有。
偈曰:余惑唯欲界。
释曰:于十六中除五惑,所余十一小惑但行于欲界。
说惑及小惑已。于中几惑依意识地起、几惑依六识地起?
若略说,偈曰:见灭及慢睡,依意识地生。
释曰:一切见谛所灭惑皆依意地起,慢睡亦尔。若此二,修道所灭。何以故?此具起于心地。
偈曰:自在小分惑。
释曰:随有小分惑自在起,若是修道所灭,应知亦依心地起。
偈曰:余依六识起。
释曰:所余大惑及小惑,应知依六识地起。何者为余?修道所灭欲瞋、无明及余小分惑,与欲等相应。又无羞、无惭、疲弱、掉起,及余于惑大地所说。
是前所说乐受等五根,于中与何根有何惑及小惑相应?
偈曰:欲与喜、乐应。
释曰:如理应知,欲与乐、喜二根相应。
偈曰:瞋与忧、苦应。
释曰:瞋与苦、忧二根相应。何以故?此二惑由欢喜忧恼相起故、由六识为地故。
偈曰:无明一切应。
释曰:无明与一切惑相应故,是故与五根相应。
偈曰:邪见忧、喜应。
释曰:邪见依心地起故,是故与忧、喜相应。如次第,于有福行、无福行人。
偈曰:疑忧应。
释曰:若人有疑心求得决知,是故由疑生忧。
偈曰:余惑与喜应。
释曰:所余诸惑与喜相应。何者为余?谓四见、慢,由欢喜相故。
如此分判已。诸惑与何界相应?
偈曰:欲生。
释曰:于欲界生诸惑,应如此判。
说决定相应惑已,通相应今当说。
偈曰:一切与舍应。
释曰:一切随眠惑与舍根相应。相续断时,彼说诸惑必定依舍受起。
若尔,上地惑云何判?
偈曰:随自自如地,上地惑相应。
释曰:上地诸惑与自受根相应,若于彼地随根量多少如于彼地。若惑依四识地起,如理应知,与四识地受相应。
说随眠惑与根相应已,小惑相应今当说。
偈曰:忧根应忧悔,嫉姤忿逼恼,结过不舍耶。
释曰:如此等惑与忧根相应,缘忧恼相起故、依意地起故。
偈曰:悭悋翻此义。
释曰:此惑与喜根相应,由是贪爱等类故、缘欢喜相生故。
偈曰:欺诳及谄曲,覆藏睡三种。
释曰:此四惑与喜、忧二根相应。何以故?有时心欢喜欺诳他,有时忧恼心,乃至睡亦尔。
偈曰:醉喜乐。
释曰:若醉在第三定,与乐根相应。若在下地,与喜根相应。若在上地,与舍根相应。
何以故?
偈曰:舍遍。
释曰:一切小分惑与舍受相应。何以故?舍根无遮处,譬如无明。
偈曰:余四五根应。
释曰:无羞、无惭、疲弱、掉起,此四惑与五根相应,属恶大地故、属惑大地故。
经中所说五盖,谓贪欲、瞋恚、睡弱、掉悔、疑。于此中为并取三界所摄睡弱掉悔疑、为但取欲界所摄?是无杂圆满恶聚是五盖,由经中说彼一向恶故。
偈曰:欲界中五盖。
释曰:于余界不立五盖,故唯欲界中有五盖。
复有何因,立睡、弱二小惑为一盖?合掉悔亦尔。
偈曰:一对治食事,合二一。
释曰:此二双同一对治故、同食故、同一事故,故合为一。经中说:睡弱一食一非食。何法是睡弱盖食?有五种法,谓惓、不安、频申、不节食、心沈下。何法非睡弱盖食?谓光明想。彼事亦一,谓此二小惑能令心沈下。掉悔二小惑亦说同一食同一非食。何法是掉悔盖食?有四法,亲属觉、国土觉、不死觉、数忆昔所更事,谓游戏安乐给侍。何法非掉悔盖食?谓奢摩他。此二亦同一事。何以故?此二同能令心不寂静,是故同一对治食事故合二立一盖。
若一切惑皆是盖,云何唯说五为盖?
偈曰:能破法聚起,疑故。
释曰:由贪欲、瞋恚盖,戒法聚破坏。由睡弱盖,慧法聚破坏。由掉悔盖,定法聚破坏。若定慧无则于四谛起疑惑心故,解脱、解脱知见破坏。由此义故,说五为盖。于此执中与定法聚相违,掉悔盖应在慧障前。是故余师说:如其次第能破定聚及慧聚。何以故?经中说:若人修行定观,怖畏睡弱;若人修行简择法,怖畏掉悔。有余师释盖义有异。云何释?若人在六识行位,于可爱可憎相尘中,由执相故,若在住位,是贪欲、瞋恚以彼为先因故起障。初正欲入定相心、次若已入定,不如理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故,起睡弱、掉悔、疑,如次第障奢摩他毗钵舍那,故解脱、解脱知见不得成。是故说五为盖。
今应思此义,是遍行不同分界惑,见灭道所灭,缘有流法为境,诸惑是时若观察彼境,是时彼不灭。是彼灭时,彼境不可观察。由此义,彼云何可灭?非必定,唯由了别境界,诸惑得灭。何为?由四种因,诸惑得灭。何者为四?若约见谛所灭惑,由三因。
偈曰:由了别彼境,能缘境灭故,境界惑灭故。
释曰:此中由了别彼境者,谓见苦集所灭惑,能缘自地起,及缘无流法为境。能缘境灭故者,谓遍行不同分界惑。何以故?遍行同分界惑是彼境。若所缘为境,惑灭能缘亦同灭,境界惑灭故。彼灭者谓见灭。道所灭惑,缘有流境起。何以故?缘无流境起惑是彼境界,此惑若灭,彼亦同灭。
修道所灭惑,云何得灭?
偈曰:对治起故尽。
释曰:此惑品若是对治道起,此惑即灭。何惑是所对治?何道是能对治?最上上品惑是所对治,最下下品道是能对治。此义后当广说。
此对治有几种?
偈曰:灭持能远离,厌恶对治四,说次异。
释曰:一灭对治,谓无间道。二持对治,谓次此后道,由此道能持前道所得灭。三远离对治,谓解脱道后所有诸道,能令已断灭惑至得远相离故。有余师说:此即是解脱,此道能令惑至得最远相离。四厌恶对治,谓由此道观察诸界所有过患,于中起厌离心。复次四对治应如此次第。一厌恶对治,谓缘苦集所修方便道。二灭对治,即是前无间道。三持对治,即是解脱道。四远离对治,谓胜德道。
若惑正灭,何处可灭?
偈曰:应除惑于自境界。
释曰:何以故?诸惑若正灭,不可令与相续相离相应,处不可知故。可令与境界相离,由此惑不能更缘境生。若尔,未来烦恼可令与境相离。若已过去,云何可令与境相离?若汝言由了别境界,此惑可令相离。此义不必可定,是故应说此义。有几量应说此惑已灭?若惑依自相续生,由至得断绝。若惑依他相续生,一切色及一切无染污法能缘彼等为境,自相续惑灭故,说彼永所远离。
若尔,远义有几种?
偈曰:相异对治故,各处别时故,四大戒处所,世二如远义。
释曰:相远者,譬如四大,由相不同故,虽共生说互相远。对治远者,譬如戒于破戒,破戒于戒亦尔。处远者,最相去远法,由处各别故说名远,譬如东西海。时远者,譬如说过去未来为远。
此二于何世远?于现世。若无间已灭及向生,于现世云何远?由世别异故远,不由久已灭及久方生。若尔,亦应立现世为远。不尔,由约功能故说远。若尔,无为近义云何成?于一切世中有至得故。若尔,于过去未来亦应如此,虚空复云何?若尔,过去未来更互远,现世所隔故,现世于二近故成近,无为法无隔故近。若尔,过去未来于现世近故,应具二义。若作此执,是义可然。于法自体相未来世远,未得至故;过去已谢灭故远。
由急恒修故,进胜道诸惑灭,亦渐渐转胜,为不尔?无如此。何以故?
偈曰:诸惑同一灭。
释曰:彼惑若应灭,此道若是彼灭道,由此道彼则同一灭。
偈曰:重得彼永离。
释曰:有几时中重得说于六时?
何者为六?
偈曰:对治生、得果、练根六时中。
释曰:对治生者,此义中谓解脱道。得果者,谓四沙门果。练根者,谓修增胜根道。于此六时中,数得诸惑永离。此得应如理知。有余人于六时得,有余人乃至二时得。
此永离于别别位中得永断智名。永断有二种,一智永断、二灭永断。智永断谓无流智,灭永断唯灭,合此名永断智,于果说因故。
为一切灭悉是永断智不?说云何为?
偈曰:永断九。
释曰:云何九?
此中偈曰:欲界、初二部惑灭一。
释曰:于欲界中初二部惑灭离,谓见苦集谛所灭惑为一永断智。
偈曰:后二灭离二。
释曰:于欲界见灭所灭惑灭离为二,见道所灭惑灭离为三。如欲界相应见谛所灭惑,有三永断智。
偈曰:上三亦尔。
释曰:色无色界相应见谛所灭惑灭离,立三永断智亦如此。见苦集所灭惑灭离为一,见灭所灭惑灭离为二,见道所灭惑灭离为三。如此三界见谛所灭惑灭离,成六永断智。
偈曰:所余下分色,一切惑灭尽,更三永断智。
释曰:下分惑灭离为一,色流灭离为二,谓色欲永断;一切流灭离为三,谓一切结灭尽永断。
云何色无色界修道所灭惑灭离立为别永断智,见谛所灭不尔?修道所灭惑对治不同故。
如此九永断智,于前,偈曰:六忍果。
释曰:见谛所灭惑灭离为性,是八忍果。
偈曰:余智果。
释曰:下分惑灭离等三永断智,是修道果,故说名智果。
若尔,云何说为忍果?由忍是智伴类故,是故约忍说智事,譬如于王伴类说王事。复次与智同果故。
偈曰:非至果一切,本定五或八。
释曰:若约毗婆沙意判,一切九品永断智是非至定果。何以故?依此地能灭三界见修所灭二部惑故。若论根本定果有五,谓色无色界相应惑灭离为性,一切欲界惑灭离是非至定果故。大德瞿沙意云:八永断智是根本定果。何以故?此师意明,已离欲人若入四谛观,一切欲界见谛惑灭离,是见道果。依此定成因,此定得无流相离果故,此永断智属此地果。下分惑灭离但是非至定果,中间定应知如定。
若约无色定,偈曰:无色定果一。
释曰:空遍入道果,是一永断智,谓离欲色界永断智。
偈曰:本三无色一。
释曰:根本三无色定,唯一永断智为果,谓一切结灭尽为果。
偈曰:圣道果一切。
释曰:九永断智皆是圣道果。
偈曰:世道二。
释曰:若约世道论,下分惑及色界惑灭离,此二永断智但是世道果。
偈曰:类尔。
释曰:类智果亦有二,谓最后二。
偈曰:法智三。
释曰:法智由通能对治三界修道所灭惑故,以最后三永断智为果。
偈曰:二类,六五永断智。
释曰:法智类道以六永断智为果,谓法忍法智果类智类道以五为果,谓类忍类智果。由说类故,通摄忍及智。
云何不立一灭离为永断智?由安立忍果为灭故。
是故偈曰:得无流离故、损有顶分故、拔除二因故,断智。
释曰:若于灭中具有三因,可说为永断智。凡夫无有由无流得灭离,亦无损有顶分,是故凡夫所得灭不名永断智。若圣人有忍果灭,于此灭中乃至在苦类忍有无流永离至得,未有损有顶分。于苦类智具有此二义,无拔除二因义,见集所灭遍行因未灭故,于余法类智中具有三义,是故于此位中所有灭离得永断智名。此灭是智果,由前三因及第四因,说名永断智。
偈曰:过界故。
释曰:若人出离界,由离欲一切界故,得二结相离,彼说是第五因。若于中与能缘彼为境别惑相离,此义可然。此出离界不异拔除二因故,是故不须立出离界义为第五因。
何人得几永断智相应?
偈曰:无与一至五,在见位相应。
释曰:凡夫人与永断智无相应。若圣人在见谛道中,乃至在集法忍,亦不与此相应。于集法智与一相应,于集类智与二相应,于灭法智与三相应,于灭类智与四相应,于道法智与五相应,于道类忍亦与五相应,未离见位故。
偈曰:住修复与六,乃至与一二。
释曰:若圣人在修位中,谓道类智等与六相应,乃至未离欲欲界及已退,次从此位若至离欲欲界位,或前或后,与一下分惑灭离永断智相应。若至阿罗汉果,更与一相应,谓一切结永断智相应。若退由色界上心惑,但与一下分惑永断智相应。若至离欲色界位,与二相应,谓与下分惑及色界惑永断智相应。若退,由无色界上心惑,亦但与此二相应。
何因唯阿那含及阿罗汉安立与一一永断智相应,不立与多相应?
由此义。偈曰:算彼由离界,及至沙门果。
释曰:由二种因计算,永断智安立为一。何者为二?由离欲诸界及得沙门果此二位中具有二因,是故合一切灭离立为一一永断智。
复次何人舍几永断智及得亦尔?
偈曰:有人舍一二五六,无得五。
释曰:舍一者,若从阿罗汉果退,及从离欲欲界退。舍二者,阿那含人离欲色界已,后退离欲欲界。舍五者,若人先已离欲欲界,后在道类智位。何以故?此人得下分惑灭离时舍前五永断智。舍六者,若人次第修,由离欲欲界,如舍得亦尔。有人得一,若人得未曾得。有得二,若人退无色界离欲。有得六,若人退阿那含果。无退六还得五。论永断智竟。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