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三婆薮盘豆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释论中分别根品之二 复次,此义应当思量:是诸有为法,如彼自相更互不同,为如此彼生亦不同、为有诸法决定俱生亦有。何以故?一切法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法、四不相应、五无为,此中无为法无生,有色诸法今当决判。 偈曰:于欲界八物,无声根隣虚。 释曰:极细色聚说名隣虚,欲令知无余物细于彼者。此隣虚若在欲界,离声亦非根,则八物俱生,随一不减。八物谓地等四大及四大所造色香味触。若有根隣虚无声,则九物俱生,或十物俱生。 此中偈曰:有身根九物。 释曰:若身根隣虚,此中有九物。八如前,身根为第九。 偈曰:十物有余根。 释曰:此隣虚中若有余根,则有十物。九如前,眼等五根中随一为第十。此隣虚若有声俱生,如次第九物十物十一物俱生。何以故?有声与根不相离,谓执依四大为因声。 若四大不相离,云何有聚?或见唯坚实,或见唯流湿,或见唯暖热,或见唯轻动。此聚中随一偏多,或功力最胜故,见一明了。譬如针锋及绵触,又如麨盐末味。若尔云何?于彼应知所余亦有,由事故可知,事谓持摄熟引。复次余师说:若得别缘,坚等成软湿等故;于水中由极冷故,或得热触,虽不相离,有冷胜别德,如声及受有胜别德。复有余师说:于聚中由种子,彼有不由自体相。如经言:于木聚中有种种诸界。由此言故知,由种子故有。 若尔,云何于风知有显色?此义但可信,不可比。何以故?由相杂能持香故。于风四尘不定故。色界香味不有,此义于前已说。是故由此说,于色界有别隣虚。复有由此说隣虚有六物七物八物。此义已显,不须更说。 此中为约物说物、为约入说物?若尔何为?若约物说物,此说则少,谓八物九物十物。何以故?此中必有形色,是隣虚滋长故。轻重触随一,滑澁触随一,有处有冷触,有处有饥渴触。若约入说物,此说则多,谓八物等。何以故?应但说四物,四大亦是触入。是义不然。此中有处约物说物,谓所依止物。有处约入说物,谓能依止物。虽复如此,四大物转成多,能依止物随一依具四大故。此中复有执取物类为物,虽别类四大,不过自性故,何须作此功用为分别说?如此义语言如意生起,唯义应思量。 说色决定俱起已,所余品生起今当说。 此中偈曰:心心法必俱。 释曰:何以故?此心及心法更互相离则不得生。 偈曰:一切共行相。 释曰:必言流,不但心及心法必定俱起。一切有为中,若有应生,或色心及心法等,是名一切,若起必共有为相俱起。 偈曰:与得。 释曰:若众生名是法,必与至得俱起,余法不尔,是故别立是法。 所说名心法。何者是耶? 偈曰:心法五,大地等别故。 释曰:心法有五品,一大地、二善大地、三惑大地、四恶大地、五小分惑地。何法名地?是所行处。若法此法行处,是法说为此法地。此中诸法地大故名大地。 若法于一切心有,何法于一切心有? 偈曰:受作意想欲、触慧念思惟,相了定十法,遍于一切心。 释曰:彼说此十法,于一切心刹那皆聚集生。此中受谓三种,随领乐、苦、非乐非苦。作意谓心故为事。想谓心执境差别相。欲谓求作。触谓根尘识和合所生异法。慧谓般若,即是择法。念谓不忘所缘境。思惟谓心回向。相了谓于所缘相有法能令心明了。定谓心一心。心法差别最细难可分别,于相续尚难知,何况刹那中。有色药草,有多种味,于中有药其味差别,可以根证亦难分别,何况此法无色、智慧所了。 是诸法善为大地,说名善大地,若诸法恒于善心中起。何者为诸法? 偈曰:信不放逸安、舍羞及惭愧、二根非逼恼、精进恒于善。 释曰:如是等法恒于善心中起。此中信谓心澄净。有余师说:于谛实业果中心决了故名信。不放逸谓修习善法。有何修习异于善法?恒在善法,名不放逸。于余部经中说:是心护名不放逸。 安谓心于事有能。此义可不如此。于余经说:身于事有能名安,非不说如身受,应知此亦尔。若尔云何于助觉立为分?何以故?于中是身于事有能,说名身安应知。若尔云何说此为觉分?由随顺觉分故得觉分名。何以故?此身安能引心安觉分令生故。于余处曾见有,如此说不曾有。犹如经言:喜及助喜法,世尊说名喜觉分。复有别说:瞋及瞋因名害盖。复有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此三说名般若分,此资粮由随顺故得彼名,如此身安随顺心安觉分故得彼名。 舍谓心平等、无所偏对。今此言云何相应?何者?前说思惟于心回向为体,今说舍于心无回向为体。此言云何相应?为前不说耶!谓心法义理难知,有难知后方可知,此最难可知。谓于相违立不相违,有余处回向、有余处不回向,此中有何相违?若尔,一切相应法不应共缘一境,如此种类所余诸法此中应来。此法道理,汝等必应须知。羞及惭愧后当释。 二根谓无贪、无瞋二种善根。无痴亦是善根,此善根以智慧为体,前已立为大地故,于善大地中不复重说。非逼恼谓不欲违损他。精进谓勇猛。 说十善大地已,是地大故名大地。惑是彼大地故,说彼为惑大地,是诸法恒于染污心起。何者为诸法? 偈曰:痴放逸懈怠、无信无安掉,恒在染。 释曰:此中痴谓无明,无智无显。放逸谓不修习善法,此是修习善法对治。懈怠谓心无胜能。无信谓心无澄净,此是信对治法。无安谓身重心重,身心于事无能。阿毗达磨藏中说:无安有二种,谓身无安、心无安。云何心法说名身法?如说受为身受。掉谓心不静。如此六法是名染污大地。 于阿毗达磨藏中不说十法为惑大地耶?彼中亦不说无安。何者为十?无信、懈怠、忘念、心乱、无明、不了别、不正思惟、邪相了、掉、放逸。天爱!汝知至,不知术。此中何者为术?忘念、心乱、不了别、不正思惟、邪相了,此法已属大地,不可重安立为惑大地。如无痴于善大地,彼亦如此。若念彼染污,说为忘念。定被染污,说为心乱。所余亦尔,是故作如此说。 是大地法可即立为惑大地不?此中有四句。第一句谓受、想、作意、欲、触。第二句谓无信、懈怠、无明、掉、放逸。第三句谓念等五法。第四句谓除前三句所余诸法。复有诸师,欲、心乱、异邪定,于彼所说四句异此。 有余师执无安与一切惑相应,于惑大地中不说。于谁有失?彼答应说由随顺定故是故不说。何以故?若人无安为行,修观速能得定,掉行人不尔。以无安为行、非掉为行,此人何相?以掉为行、非无安为行,此人何相?何以故?此二法随便不舍,共生事故。虽然,此二法于人,随重成此人行,是故立六法为惑大地。何以故?此六法恒于染污心起,余处则不起。 偈曰:若恶,及无羞无惭。 释曰:于一切恶心,无羞及无惭恒生起故,立此二法为恶大地。此二法相后当说。 偈曰:嫌恨谄嫉妬、佷覆及悭悋、诳醉并逼恼,是十小惑地。 释曰:以小惑为彼地故,说彼为小惑地。唯与修道所灭、依心地所起,无明相应故。此十惑于小分烦恼中当释。 说五品心法已。有余心法不定,谓觉观、恶作、睡等,于中应说何处心几心法必定俱起。于欲界中有五种心,善心有一;恶心有二,谓独行及与余惑相应;无记心有二,谓有覆无覆。此中欲界心必有觉有观。 是故于中,偈曰:有觉有观故,于欲界善心,二十二心法。 释曰:必定俱起,何者二十二?十大地、十善大地并觉观。 偈曰:或处长恶作。 释曰:非于一切善心皆有恶作。是处若有,于中为长,则心法成二十三。 何法名恶作?于所作恶心生后燋,此心法缘恶作起,故名恶作,此法即是后燋。譬如缘空为境解脱门,说名空解脱门。又如无贪观缘不净相起,说名不净观。于世间亦曾见此事,由处说有处,如言一切县郡来、一切土地来。此恶作是后燋处,或于果假立因名,如说六种触入名宿业。若尔,此后燋若缘所未作事,云何名恶作?于未作假立作名。如经言:若我不作,非我好作。何者?后燋名善,由不作善及已作恶故后生燋,是善后燋;翻此名恶后燋。此二各缘二境起。 偈曰:于独行恶心,见相应二十。 释曰:于独行欲界恶心,有二十心法俱起,谓十大地、六惑大地、二恶大地并觉观。独行心者,此中唯一独行无明,无有欲等余惑。不但独行恶心,若与见相应恶心中亦有二十心法,如独行恶心中诸法。若尔,由长见故,云何不立二十一?不然,是大地所摄智慧差别说名见故。此中与见相应恶心,于此心中若有邪见、见取、戒执取。 偈曰:与四惑嫌等,恶作二十一。 释曰:此恶心与四惑相应,谓欲、瞋、慢、疑。此心中有二十一心法,此惑随一,并独行恶心中所说二十。若与嫌等小分惑相应心中亦有二十一心法,小惑随一并前二十。若与恶作相应心中亦有二十一心法,恶作为一并前二十。若略说于独行恶心及与见相应恶心但有二十,若与余惑及小分惑相应有二十一。 偈曰:有覆心十八。 释曰:于欲界与身见、边见相应,名有覆无记。此中有十八心法,大地十、惑大地六并觉观。此二见如前所释故无长。 偈曰:余无记十二。 释曰:与有覆无记异,即是无覆无记。此中有十二心法,大地十并觉观。罽宾国外诸师欲恶作无记,于此诸师若心与恶作相应有十三心法。 偈曰:睡遍不违故,若有唯此长。 释曰:睡与如前所说一切心法不相违,由是善恶无记性故,于五品心中随若有此应知为长。若二十二,并睡成二十三;若二十三,并睡成二十四。 如此等于欲界中是所说心法定量。 偈曰:恶作睡诸恶,于初定皆无。 释曰:于如前所说中恶作及睡,初定一向无诸恶随一,譬如瞋离谄醉诳,谓嫌等及无惭无羞悉无所余,一切皆有此诸法;于初定不有。 偈曰:于中定无觉。 释曰:此法及觉,于中间定亦如此无,所余亦如此有。 偈曰:过此又无观。 释曰:度中间定以上,于第二定等乃至无色界,如所遮皆无观,及谄诳亦无,所余皆有。何以故?此谄曲,佛说乃至极大梵处与梵众相应故,上去则无。此梵王于自大集中,阿输实比丘问:是四大何处灭无余?梵王不解,作诡言答:我是大梵自在,作者化者起者,一切所有我为本因。 说随地如心法数量义已。如毗婆沙中所立,心法及异相今当说。无羞与无惭异相云何? 偈曰:无羞不重德。 释曰:于功德及有德人不尊重,于他无自在心、无敬畏心、无随属他心,说名无羞。此心对治尊重。 偈曰:非赞不见怖,无惭。 释曰:非赞谓若事善人所诃,是名非赞。于中不见怖,是名无惭。此中怖谓非所爱果,能生怖畏故。云何得知?如此为不见怖名不见怖、为见不怖名不见怖?若尔何为?若不见怖应成无明,若见不怖应成智慧。不见怖者,我不说不见,亦不说见。何者为是?有小惑为此二因,说名无惭。 有余师说:观自身由过失不耻名无羞,观他名无惭。若尔,二观一时云何得成?不说如此一时观自观他。何者有非耻类?若观自身生起,说名无羞,有非耻类。若观他生起,说名无惭。翻此名惭羞。由第一解,显有尊重、有自在、有敬畏、有随属名有羞,于非赞见有怖名有惭。由第二解,显观自他生起耻心说名惭羞。 爱乐及信此二异相云何? 偈曰:乐名信。 释曰:爱乐有二种,一有染污、一无染污。此中若有染污名爱乐,如于妻子等。若无染污名信,如于自师尊长及有德人处有信非爱乐,是信缘苦集起。有爱乐非信,谓有染污爱乐。有具二,谓缘灭道生信。有非二,谓除前三句。有余师说。信谓于德决期,以此为先后则生爱,故信非爱。 复有余师说。偈曰:重羞。 释曰:如前说,以重为羞。此何相?不即重名羞。于他起自在心名重,以此为先后则生耻,说耻为羞,是故尊重异羞。 偈曰:欲色有。 释曰:于无色界无爱乐及尊重。此义云何?信及羞是善大地故。于彼既有前二,云何无羞?信有二种,一信法、二信人,尊重亦尔。信及羞,若缘人起,彼处则无,此二名爱及重。 觉与观异相云何? 偈曰:觉观谓麁细。 释曰:麁细属何法?谓心麁细,心麁名觉,心细名观。 此二于一心云何俱起?此中有余师说:譬如酥浮水上,于上为日光所触,非凝非释。如此由觉观相应故,心不过细亦不过麁,是故此二于一心中俱有事用。若尔,此觉观但是麁细因,非自麁细。譬如水及日光是酥凝释因,非自凝释。麁细由观他成,由地品类差别故,乃至有顶应有觉观。复次同类生,以麁细为差别。此义不应成,是故不可由麁细分别觉观性异。 有余师说:言语行名觉观。如经言:已觉已观方有言说,非未觉未观。此中若麁名觉、若细名观。若于一心中,有别法名麁、有别法名细,此有何妨?无妨。若有种类差别,于一生类中下上二品不得俱起,种类亦有异。若尔,汝今应说。此不可说,是故由上下品种类异则可显示。若尔则不可显示,各各自种类有上下故。有余师说:觉观于一心不并起。若尔,云何初定说具五分?约地说五分,不由刹那。 慢与醉异相云何? 偈曰:心高说为慢,醉爱着自法,心起变异乱。 释曰:由随类所分别胜德,心高于他说名慢。醉者此人于自法起爱着,其心乱昧,如饮酒惛迷,心欢喜差别,从贪欲生说名醉。余师说如此。 说心法与心共别异已。如是等法,佛世尊假立众名,于正法中由此说教故。云何释异? 偈曰:心意识一义。 释曰:心以增长为义,能解故名意,能别故名识。善恶诸界所增长故名心。或能增长彼故名心,此心为他作依止说名意,若能依止说名识。如心意识三名一义如此。 偈曰:心及余心法,有依、境界、相、相应。 释曰:此四种名亦通一义。此心及心法或说有依,由依根起故。或说有境,皆能取境故。或说有相,是所缘境随类差别能分别故。或说相应,平等聚集故。 云何平等聚集名相应? 偈曰:义有五。 释曰:有五种平等类为相应义,谓依止境界取相时物平等等。何法为物平等?如心一物,如此心法亦各各一物。 说心及心法广义及差别义已。 偈曰:不相应诸行,至非至同分,无想处二定,寿命及诸相名聚等。 释曰:如此等有为法,与心不相应、非是色性,说名不相应行。 偈曰:于中至得及同随。 释曰:得有二种,谓未至得、已失得,与正得同随。翻此名非至,义至自成。 此至非至属何法? 偈曰:至非至属带,自相续。 释曰:若法堕他相续,无至非至。何以故?无众生与他法相应,及与非堕相续法相应。何以故?无有众生与非众生数法相应故。于有为法如此决定。 若于无为法,至非至云何? 偈曰:二灭。 释曰:一切众生皆与非择灭得及同随相应,是故于阿毗达磨藏说如此言:何者与无流法相应?答:一切众生亦与择灭相应,除具缚及住初刹那人,所余一切圣人及所余凡夫,皆与择灭相应。 无众生与虚空相应。于虚空何故无非至?若法无至,非至亦无。所谓别法,有别法名至非至。此执从何生?从经生。何以故?于经中说:是十种无学法,由生、由得、由同随,是圣人与五分相离。若尔,与非众生数法至得亦应成。何以故?由经言:比丘!转轮王与七宝相应,谓得同随。此经中说自在名得同随。何以故?是王于宝有自在,谓如意作。于转轮王经,汝执自在名得同随;于彼经,汝执别物名得同随。此执何证得成?此中何执非道理?是非道理,此至非至自性不可知,譬如色声等,又如欲瞋等。其事亦不可知,譬如眼耳等,离实物法故。立此法为有,则非道理。若汝执此至是诸法生因,于无为,此法应无。 若法未至及已舍,由易地及离欲,此法云何更生?若汝说共有至得为生因,今立生相,复何所作及生生?若此即是生因,具缚众生下中上惑生差别,不应有至,无差别故。若由此法,余法有差别生可从其起,是故至非生因。 有何人说此言,谓至为生因?汝说云何成立差别因?何以故?此至若无,圣人及凡夫若同起世心,此人是圣、此人是凡,此差别不可成立。已灭未灭惑有差别故,圣凡差别自成。是义不然。何以故?此差别云何成?此人惑已灭、此人惑未灭。若信有至,如此等事则成,由至非至永灭离故。此事由依止差别故成,诸圣人依止,由见道修道胜力故如此回转。如不应更生二道所灭诸惑,譬如火所燋种子。依止亦尔,不更为惑种子故说惑已灭。惑由世间道,损坏惑种子相续中说惑已灭,翻此名未灭。若法未灭,与此法至得相应;若此法已灭,则无至得相应。此言唯是假说。 善法有二种,有不由功力生起、有由功力生起,是法说名生得及修得。此中不由功力所生起善,于依止中善种子不破坏故,说与至得相应;由种子破坏故,说无至得相应。如断善根人,此人相续中,由邪见应知善种子已破坏。于彼相续中,善法种子非永除灭。若善法由功力所生起,由彼正生故,于彼生中相续自在无碍故,说与彼相应。是故此种子未拔除、非破坏,增长自在时,此种子得至得名,无别物。 何法名种子?是名色于生果有能,或现时或当时,由相续转异类胜故。何法名转异?是相续差别,谓前后不同。何法名相续?生成因果三世有为法。何者为胜类与果无间有生果能?有处说如此,若人与贪欲同随,则无复能修习四念处。此经中安受贪爱说名同随。何以故?此人随安受贪爱时量,无有功能修习四念处。如此至得同随一切种,皆是假名法,非实有物;翻此名非至得同随。毗婆沙师说此至非至实是有物。何以故?我等悉檀说如此。 彼说此至。偈曰:于三世三种。 释曰:过去诸法,有过去至、有未来至、有现在至。如是未来、现在诸法,各有三至。 偈曰:于善等善等。 释曰:若法善恶无记性,至亦次第随法同善恶无记性。 偈曰:随法界同界。 释曰:若法随与界相应,至得与法同界。若法在欲色无色界,彼至得亦同在欲色无色界。 偈曰:离三界四种。 释曰:离三界法,谓一切无流法。此无流法至得,若略摄有四种,谓三界相应及无流界相应。此中非择灭至得有三界,择灭至得或在色无色界及无流界,道谛至得唯是无流故。此至得若略摄,成有四种。 有学法至得是有学,无学法至得是无学,非学非无学法至得有差别。 偈曰:非学无学三。 释曰:非学非无学法,谓有流及无为。由有学等差别,此法至得成三种有流至得,谓非学非无学法,及非圣人所得非择灭择灭至得。是择灭学无学道所得,此至得亦是学无学。 见修二道所应灭惑至得,次第应为见修二道所破。若非二道所灭法至得则有差别,今当说。 偈曰:非所灭二种。 释曰:非所灭法,谓无流法。此中非择灭至得,唯修道所断,及非圣人所得择灭至得。圣人所得择灭至得,唯是无流,故非所灭。道谛至得亦如此。 前说于三世三种,此是总说,为简别此总说故说此偈。 偈曰:无记至俱起。 释曰:若无覆无记法至得,但有现在,无过去未来,此法力弱故。此法若过去,至得则过去。此法若现在,至得则现在。 一切无覆无记至得皆如此耶? 偈曰:除二通、变化。 释曰:二通慧是无记,变化亦尔。除此三,所余悉同,此三势力强故。由加行胜类成就故,故此至得通三世。工巧处无记及别威仪无记,极所数习,有余师欲此至得同三世。 唯无覆无记至得但现在耶? 偈曰:又覆无记色。 释曰:有覆无记有教色至得但现在。何以故?若最上品不能起长无教色故,是故力弱。 如无记法至得有差别,善恶法至得为有如此差别不?答:有。 偈曰:欲界色无前。 释曰:于欲界色过去一向无至得,现在及未来皆有至得。 如至得,非至得亦有如此差别不?答:无。何者? 偈曰:非至无污记。 释曰:一切非至唯无覆无记。 约世差别云何? 偈曰:去来世三种。 释曰:现世法非至得但现世,若过去、未来法非至得各有三世。 偈曰:欲等无垢有。 释曰:亦有三种非至,欲界法非至得,或在欲界或在色无色界。如此色界无色界无流界非至得亦尔。 无有非至得是无流。何故如此? 偈曰:许圣道非至凡夫性。 释曰:如发慧阿毗达磨藏说,何法名凡夫性?非至得圣法,非至得即是非至。若非至圣法是凡夫性,凡夫性不应成无流。 不得何圣法?一切圣法不别说故。非至得者,离实有得。若不尔,佛世尊与声闻独觉性不相应故,应不成圣。若尔应作决定说,定非至得圣法,不应说定言。何以故?是直文句能为决定,譬如说人食水食风。 有余师说:不得苦法智忍及俱起法名凡夫性,亦不可说由舍此还成凡夫。何以故?此苦法智忍及俱起法非至得,永灭除故。若尔,苦法智忍及俱起法亦有三性。非至得何法?一切。若尔,如前难过失更至。亦如前救。若尔,立文句之功,此复何用?若立如此则为最胜,如经部师所说。经部执云何?若未曾起圣法相续,名凡夫性。 复次此非至云何?灭是法是非至得。 偈曰:由至度余地则舍。 释曰:如非至得圣道名凡夫性,由至得圣道即舍凡夫性,或由度余地。所余诸法非至,应如此思。非至非至若生起,非至至若断,说舍非至。 非至及至为更有至非至不?此二各各有二。若尔,于至非至有无穷过失。无无穷过失,更互相应故。法若生以自体为第三生:第一本法,第二本法至得,第三至得至得。此中由至得生相续,与本法相应及与至得至得相应。由至得至得生相续,但与至得相应。 若作如此,是本法以自体为第三。若善若染污,于第二刹那有三至得生,复有三同随至得俱生,合成六。于第三刹那,第一第二刹那所生诸法,有九大至得共同随至得成十八物,如此后后增长生故。诸至得流,一切过去未来大惑小惑刹那、一切生得善刹那,共相应及俱生法至得,无始无终轮转生死众生中。随一众生刹那刹那起成无边物,随一一诸众生身相续刹那亦如此。 今诸至得最大集会希有生起,唯有一德,谓不相碍,故得处所。若不尔,于一人,虚空亦非其器,何况第二。 何法名同分? 偈曰:同分众生等。 释曰:有物名同分,谓众生等类。于阿毗达磨藏说此,名谓聚同分。此有不异异,不异谓一切众生与众生同分,随一众生同分,于一切众生悉有故。异谓是一切众生同分,由界地道杂生男女优婆塞比丘有学无学等差别,各不相应故。亦有法同分,由阴入界等故。不异如前。若无聚同分,非别有实物于众生,由种种别类更互不同,此亦众生、彼亦众生,如此同智及同言说不应得成。阴等同智及同言说亦尔。 有退亦生不舍,聚同分不得,同分不立,此成四句。第一句者从此退于中更受生。第二句者入正定聚。何以故?此人舍凡夫聚同分,得圣人聚同分。第三句者由度余道。第四句者除前三句。 若有实物名凡夫同分,何用别立凡夫性。何以故?若离人同分,无别人性可分别。复次世间亦不曾见有人同分法,以无色故。智慧亦不能分别众生生类不异。但许如此众生同分若实有,于中何所能作?复次云何不许非众生有同分?如舍利谷麦豆波那婆庵罗铁金等,自性类等故,如此等同分更互有异,云何可说不异同分?若尔,鞞世师外道由此执得显成。何以故?此执即是鞞世师悉檀。彼立六句义中,此执是同异句义。由此法于不同物中生起同智,说名同异。 毗婆沙师说:彼执有异。彼谓同异唯是一物遍在多物。众生同分则不尔,若显成若不显成实有同分,由经所证。佛世尊说:若此人还成此类。谓于人聚同分实有如此说,非说别有物。若尔,此经所显同分是何法?是有为法。如此生起,于中假说人天等。如说舍利谷等同分。如此义非毗婆沙师所赞许。 何法名无想有? 偈曰:无想于彼天,能灭心心法。 释曰:于无想众生天中受生,有法能遮灭彼心及心法,此说名无想有。由此法心及心法于未来中暂时不起、于生无有功能,如堰遏江水。 此法一向。偈曰:果报。 释曰:此是何业果报?无想定业。 于何处众生有此无想天? 偈曰:诸广果。 释曰:有诸天名广果,于彼一处有众生名无想天,如初定中间。彼众生为一向无想、为或暂一时有想故名无想?有时有想,谓受生时退堕时,于长时起想故,彼众生从此处方退堕。经言如此。于彼众生如久时熟眠觉起。即便退堕,必欲界受生,更无余处。由宿世定业功能尽故,不能生长未曾有业故,譬如放箭速疾势尽故即便堕地。若众生必应生彼天,此众生定有欲界后报业,譬如北鸠娄必有生天后报业。 阿毗达磨藏说:何者为二三摩跋提?无想定及灭想受定。何法名无想定?如前所说。无想有能灭心心法。 偈曰:如此无想定。 释曰:无想观行人定,名无想定。又此定无想,名无想定。此定能遮灭心及心法,是如此言所引。 此定在何处? 偈曰:后定。 释曰:最后定,谓第四定最上品。此定于中相应,非于余地。 何用修此定? 偈曰:欲解脱。 释曰:诸外观行人执此定为决定出离,是故由求解脱故修习此定。 无想有是果报故。成无记法。 此定,偈曰:善。 释曰:此无想定一向是善,此定于无想天五阴为果报。 若善,于三报位中是何位? 偈曰:必有生报。 释曰:此定唯生报,非现报及后报,亦非不定报。若人已生起此定,后更退失彼,说此人必还更得受无想天生。是故若人得此定,必不得入正定聚。 此定但凡夫所得。 偈曰:非圣。 释曰:圣人不得修习此定,彼见此定如见深坑。何以故?若人于此定起解脱心乃修此定,圣人于生死不起解脱心。 圣人若已得第四定,为于过去未来得此定不?犹如诸定,非圣亦不得。何以故?此定若已曾数数所习,大功用所成故,又无心故。 偈曰:一世得。 释曰:但一时得,谓现在得。如波罗提木叉戒得,此定于第二刹那有过去至得。乃至未舍此定,无心故于未来无修。 今灭心定其相云何? 偈曰:灭定亦如此。 释曰:如无想定,无心定亦如此。如此言引何义?能灭心及心法。 此二定异相云何? 此定,偈曰:为静住。 释曰:寂静住想为思惟先故,圣人修此定。彼定解脱想为思惟先,彼与第四定同地。 此定,偈曰:有顶。 释曰:此定以非想非非想为地。 此定,偈曰:善。 释曰:此定必是善,无染污故,非无记。 虽复是善,偈曰:二报不定。 释曰:此定由二因有二报,或生报或后报。有时于果报不定,有时无果报。若得定人般涅盘,此定于有顶以四阴为果报。 此定一向。偈曰:唯圣。 释曰:但圣人能得此定非凡夫。何以故?凡夫不能得修此定,怖畏断绝故。又由圣道力所生起故。云何如此?于中生现世涅盘愿乐故,此定虽是圣人所得,非离欲所得。 云何得? 偈曰:由修得。 释曰:此定由修习力得,非过去得,未来不可修,由心力强故成。 若尔,于佛世尊亦由修习得耶?不。云何? 偈曰:菩提得。 释曰:诸佛世尊与尽智同时得此定。何以故?诸佛无有一德由功用得,由一切圆德现前皆随佛欲成故,是故一切功德于佛悉是离欲所得。 若尔,先未生灭心定,于尽智时佛世尊云何成俱解脱人?得成如于已生,此中得自在故。西国诸师说:菩萨在有学位,先已生此定,后方得菩提。云何不许如此?若尔,与大德优波掘多所造《道理足论》彼顺成证。彼论说:先已起灭想受定,后方得尽智。应说如来如此。 偈曰:非前。 释曰:罽宾国毗婆沙师说:先入无心定后得尽智。是义不然。 何以故? 偈曰:三十四念得故。 释曰:彼说三十四心刹那中菩萨得无上菩提。在四谛观有十六心刹那,于离欲有顶有十八心刹那,为除有顶九分惑,由修九品次第道九品解脱道故。合此心足三十四刹那,菩萨先已离欲无所有处,后方入正定聚,下地诸惑不复更除灭,是故于此中间不同类心不生起故,无道理得入灭心定。 此何所为?若于中间不同类心生起现前有更起心,诸菩萨无更起心,实如此无更起心,不由无流道不更起。若尔立不更起,云何佛说:我未坏金刚座,乃至未得诸流尽。如此意无改故,是故说无更起,于一坐时一切事究竟故。此义如前,是外国诸师所说。 若此二定,多种别异相。 偈曰:二依欲色。 释曰:此二定,谓无想定、无心定,依欲色二界修得。若人不许于色界修得无色定,是伽兰他于此人相违。或时色有不成有,此中有五种判:一色界众生;二有想诸天住于不同分心;三入无想定;四入无心定;五无想诸天。已得无想天生,各是彼有。由此文句,是故此二定,决定依止欲色二界。 此中是二定差别。 偈曰:灭定初人道。 释曰:此灭心定,初于人道中修得已,昔经退人后方于色界修得。 于灭心定为退不?说有。若不尔,则与大德优陀夷经相违。经言:净命!有诸比丘在正法内,具清净戒、具清净定、具清净慧,是人数数入观,修灭想受定,数数出观则有是处。应如实知。此人于现法先若不得知已根,及于临死时由身破灭故,过段食诸天,随一意生诸天中,或于中受生。此人于中生已,数数入无心定观,不更出此定,无有是处。应如实知。此中意生天者,世尊说是色界,是定与有顶相应,若人得此定不退。云何得于色界受生? 有余部执,此灭心定以第四定为地。于此部,若离退堕,是义亦成。是义不得成,谓无心定以第四定为地。何以故?由经言故。经说有九种次第定。若有如此,决定超越定,云何得成此定次第决定?约初学人。若观行人已至定自在位,超越亦得。 修如此二定,约地有差别:一以第四定为地,一以有顶为地。复由加行有异,谓解脱静住想,为思惟先所修习故。复由相续有异,谓生在凡夫圣人相续中故。复由果有异,谓无想有及有顶为果故。复由受报有异,谓定受报不定受报及二受报故。复由初生有异,谓于二界及于人道初生故。 云何此二定同灭离心及心法为自性,说第一为无想定,说第二为灭想受定?由违逆想、违逆想受故,此二修观得成。譬如于他心通中亦知他受等,但说名知他心通。今云何从久久时灭心后更生心?毗婆沙师说:虽复过去,以是有故,是故前灭成后次第缘。有余师说:云何于无色界生众生,色久久时断尽,后时更生色?此色定从心生,不从色生。若尔,心亦从此有根身更生,不从心生。何以故?此二更互为种子,谓心及有根身。宿旧诸师皆说如此。 大德婆须蜜多罗于问中说:若人执灭心定无心,此人则有如此失,我今执灭心定有心。大德瞿沙说:此执不然。若识有,从三和合有触。佛世尊说:依触生受想作意等。是故于此定中,想受等法不应灭。若汝言佛世尊说缘受生爱,今有受于阿罗汉爱不生,如此于无心定虽复有触,受想等不生。是义不然,有简别故。缘无明触所生受则贪爱生起,于生受中不简别触,是故此义不平。是故毗婆沙师说:灭想受三摩跋提必定无心。若无心,云何成三摩跋提?由成立四大平等义,复由三摩跋提心故至此定。 此二定为由实物有、为由假名有?彼说实有物,由能遮碍心相续生故。是义不然,由三摩跋提心此心相续断故。三摩跋提心与余心相违生起,由此心生起,于中间时唯余心不生起为相故,无有别物。此定能引与余识相违,相续为依止故,名三摩跋提。此定唯心心法不起为相,若观行人出定,此定先无后无故,此定假说名有为。 复次此定唯能令依止如此平等故,名三摩跋提。应知无想有亦如此。此定但心于此位中与心生起相违,此心唯不起,假说为无想。有毗婆沙师不说如此,彼执实有物。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