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上)(论本第九十四至九十六)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九十四 大文第三,解触为缘等,先颂列十门:一、触缘,二、见圆满,三、实,四、解,五、不爱乐,六、法住智,七、精进,八、生处等中有二复次也。 长行释中,初解触缘大意,因触生受既现可得,何须妄计自作苦乐及他作等。 二解见圆满,若有弃舍无因恶因,于五因中得正见,名见满下,以三缘来释见满,谓一、于正法及毗奈耶不可转故,二、亦得名为成正直见,由于涅盘意乐净故,三、亦名成就于佛证净,于所知境智清净故。由此三缘,如其次第,名于正法趣向者,是初亲近,第二及与正证,第三次第配前三缘。云何已下方释五因,一、恶趣因,即三恶业及不善根,即贪瞋痴。五清净因,谓谛缘起者,即能缘智为清净因。 第三解实门,景师合二复次,为第三实解门,今但不依。达师云:问:何故实境门中,不说识及名色耶?答:说在所说中,厌断界离欲者,无欲界灭界。名句文身,名为法界者,一、从最清净法界流故,从因亦名法界,二、依此修能证法界,从果亦名法界,三、诠法界亦名法界。复以如是差别已下,解有为差别之名义也。 第四解解门,景师云:有异门记别者至无一疑惑者,意有所为名有异门。无异门记者,谓作是记我生已尽等更无异兼。智记别者,云何知见,彼生已尽下,答便记别言:生缘尽故,彼生已尽。又即已下,因解第六别记别。谓即记别,彼因缘有者,即有缘生。又复记别,彼生因缘,因缘诸取者,取缘有也。又复记别,此诸取相,如实知故,如实见故,令取无有者,别记断取也。却解第五忍记已,方解第四断记别,一切贪爱因缘皆尽,此断记别,即别记别,别记贪断故。此总记别,当知略由三种行相:谓佛所说诸结,我皆无有名初总记。第二、总记一切恶不善法不漏于心。第三、自无一切憍慢,达师云:有异门记别者,如别时意乐等。我于今者无一疑惑者,非但听闻即得无疑,故云有异门。又即于别记者已下,因智记别便越释第六。别记彼因缘有者,前智记别中云生缘尽故,言生缘者有支也。今此云生支家因缘者,所谓有支故云因缘者也。又复记彼生因缘,因缘诸取者,又复推寻有支家因缘者,所谓取支也,此即因缘宗因缘,故云因缘因缘也。上来明起作分观。又复记别,此诸取相已下,明还灭观。总记别者,却释第五总记别,还牒智记别文也。断记别者,更却释第四断记别。 第五解不爱乐,初总标列爱乐不爱乐,后问答释。 第六解法住智及涅盘智,是见道已。前法住智,是观四谛,不同小论。言四圆满者,如下当辨。 第七解精进门,先辨观六圆满能发精进,后明由四种相名善说法。前中,初总举征列,后能别释。于中有二,初释六种圆满之相,后明诸聪慧者勤精进住。于中复二,先辨精进修行,第二懈怠精进相对以辨得失。就明精进胜利中,先对前总举二利,此精进者下,第二随难解释即开三章,下次第解,前二可解。辨俱义中,先问次答。答中有二:一、自义,二、他义。中有四句,第四句即于前三句随逐无断,故云大修广。 第八解生处,如文可解。 第九解犹预门,即是颂中等字所取之初复次也。达师等云:多闻诸圣弟子,是异生也虽是凡夫,学圣法故,云圣弟子。若除却多闻两字,即是真实圣人也,此文证知也。 第十解苦恼门,是等字所取之后复次也,言谓如有一乃至名第三人者,此文明学人犹造资粮业,但造满业。 大门第四,解有灭等,先颂列六门:一、有灭,二、若沙门婆罗门,三、后智,四、流转,五、来往,六、佛顺逆。 长行释中,初解有灭门,景师云:诸学见迹已,于见惑灭处身慧俱证,而于修惑未灭之处,择灭见之身未能证,以未断故,如彼渴人望井见水,并给水器者,喻知趣灭方法名给水器。达师云:见道圣人虽已慧眼证见道所断烦恼尽处无为,亦得能修之道方便,然未得断修所断惑,亦未证得无为,故云犹未能也。喻文云:肉眼喻见道,美水喻所证无为,水器喻能修之道方便。有释:此中有谓三有,三有若灭便证涅盘,是故涅盘名为有灭,欲显三果之人,不假他缘自观涅盘。然未作证,如彼渴人见水不饮。 第二解沙门婆罗门,景师云:复有二种:一、爱所作,二、业所作,乃至及无明界所随六处者。依如三藏云:如此八支是爱所作,所以然者,爱取同是贪爱,名爱所作可解,从爱取润业名有,亦爱所作,从此三支生于二果,远从爱名爱所作,复逆观受与爱为依,触为受依,六处与触为依,是故六处触受复从所生爱果为爱,名所作。无明种子依于六处,故名无明界所随六处,故言若无明触所生诸受,若无明触,及无明界所随六处也。业所作者至不如实知者,不如实知是无明,此前四支中行是业体,从意思业起身语业,识与名色是业果故,名业所作,无明是业因故,名业所作。如法住智下,明前不证后如是道,前法住智于缘生法尚不能了,况如见道证谛现观能遍了知,见道虽断见惑不如修道,故未遍了知,修道虽尽修惑不如无学,故云未能超越。达师又云:此中生他故,从他生故,俱明爱所作,有取爱支,是能生他,故云所作。若无明已下,明从他生,故云所作。 问:何故能生他中不说生老死耶?答:此中说因所作,既有所作即有所生果故,但说因不说果也,业所作中但有能生他,故云所作。 第三解受智,景师等云:四十四明受,及四十四明智,不同小论唯明四十四智,当知此中于十一支安立四谛。依此一一支谛,立四十四事者,即四十四谛事也。此中后除老死唯果,前际无明唯因者,此据一往一段因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若依轮转十二即无明有因所谓老死,老死有果即是无明,是名无始有轮也。无明唯三谛无集所以不观,故唯四十四智,三时遍知差别故,推因观也,过去已生缘老死,未来当生缘老死,现在今生缘老死,言如前所说决定遍知有差别故,此审因观也,过去非不缘生有老死等,复有三智添前为六。由法住智所摄能取智无常性有差别故者,总观三世,老死从生所生,皆是无常,故成七智,如是乃至观行亦有七智,故有七十七智。如是历观诸谛一切行相,从此无间,入谛现观者,明知见道已前作此行也。 第四解流转,景师云:一、因增益者,前七引因也,二、果生起故,三、生因也,三、果增益集者,引生二因若集当果名果,增集如是一切略摄为一,总名诸法若增、若生、若集,结前三相是其流转。依因果灭至若没者,此还灭也。翻前七增名减,翻前三因生故名灭,翻前二果集故名没,流转还灭二种道理法相不违,故云如是意趣差别道理,不违法性。复有别义,初中后际,时差别者,过去流转因名增益,还灭名灭,未来流转名果生起,还灭分中名减,现在名果,增集翻彼名没。欲色无色,界差别故等者,欲界流转还灭名若增若减,色界名若生若灭,无色名若集若没。泰师云:一、因增益谓无明支,二、果增益谓生老死支,三、因果增益谓余七支也。达师云:若增、若生、若集者,总约十二支一处说,故云若增等。若灭者,还灭分中无明灭,故云灭也。若灭者,由行灭故云灭也。若没者,由生老死尽故云没也。 第五解来往,景师云:一、业爱杂染者,爱相应思所造作故,名业爱杂染;二、妄见杂染者,即是诸见。应知此中已下,辨其异名。言有学见迹乃至不欣后有者,一解,分别见已断没,有俱生妄见,以从多分已断,故言唯有习气;第二解分别见名缠,一切已断,俱生见因分别见生,总名习气,故言唯有我慢等习气。业爱杂染乃至招集后有者,即是分别我爱,在修断者由断分别我见,此爱毕竟不行,然有种子未断随逐为染,无学可知。达师云:无有诸缠者,三说不同,一云,无有分别所起,故云无有诸缠。问:若尔俱生任运起入何门摄耶?答:入随眠中收。第二解云:俱生亦多分不起,故云无有诸缠。第三解云:无有分别所起我慢缠故,何以故?所依我见已断,故此我慢毕竟不现在前。然三藏解云:修道所断诸缠,论文中毕竟无有,分别所起我慢缠随眠亦无有,先见道中断故。杂染其心者,一云我慢随眠,一云,俱生烦恼等,一云,现行诸爱等。有师释问:既有学者未断俱生见,论主不可言唯有我慢依处习气,以决定义中说唯故,若说习气而有现行者,亦可说有现行而唯习气耶?答:今第五分欲辨大小三藏等无差别,唯有后代小圣如言取我,若执已见,分折真言,遂成多障,故今论主为显佛意会归一途,故说摄事分。然即不可以前分中有二见,令同后分亦有二见,何以故?今此文意,正释如来随相言教,故俱生见不可言妄见缠,唯说习气,以微细故无此分摄彼二见属于我慢也。泰师云:有学三位不起分别见故,妄见已断。 第六解佛顺逆,于中有二初正解佛顺逆,二、总解缘起支,三、明依七清净修习渐次。 初明过去等佛,由思缘起故得菩提,得菩提已后,观缘起逆顺道理现法乐住,今薄伽梵亦复如是,此明从释迦如来向前七佛,同观缘起得菩提等。 问曰:过去曾有无量诸佛同观缘起皆得菩提,何故但云七佛等耶?今论宗为通,彼虽无量如说世间七劫相似,谓七火次第过然后一水火灾等,故依此例且论七佛。况余下劣所有菩提者,佛得菩提时尚犹如缘起故未证能证等,何况二乘菩提耶? 自下总解缘起支,又为如实至如前应知者,谓观缘起自性,缘起因缘,杂染因缘,清净因缘,清净,是为五支也。又此缘起总略义者,谓依转品有因诸苦者,即是流转因缘也。又依还品有因无漏所有诸法者,即观缘起寂灭分中智断诸法。又彼诸漏所依止性,从无明触所生诸受者,无明触所生受为爱取依止。又有因法至唯有依缘者,阿罗汉人由断烦恼有因缘法,但有六依六缘。 第三明七净,依七清净,渐次修集,为得无造涅盘者,修七净意也。生死之法待因缘成,名为造作。涅盘不尔,名为无造。七净中,初、戒净心净,在见道前;第三、见染,第四、度疑净,在见道;第五、第六,在修道;第七在无学道。初、戒净是别解脱戒;心净是得四禅;三、见清净,即谛现观有学正见;四、度疑净,于三宝疑毕竟断,即四不坏净;五、道非道知见净,即了知正见前行之道是为正道,由此能断修所断惑;六、行知见净,于道非道得善巧已,远离非道游于正道;七、行断智见净,即于修道四种行远,如实了知初苦迟通一切应断。 问:此无漏道云何名断?下解以超越义故,名断。非由烦恼离系名断。第二、苦速,第三、乐迟一分应断者,第二有苦义,第三有迟义,故一分应断,速义乐义,不应说断。非唯由此者,非但一清净能得涅盘也。亦非离此者,然不离此一清净也,上来四颂解缘起讫。 自下第五一颂解食等,先颂列六门:一、安立,二、因缘,三、观察于食义,四、极多诸过患,五、杂染,六、解等字。 长行中,初解安立,有四法能长根大,气力者,段食能与气力为食;二、喜乐者,喜乐相应触数与喜乐为食不取忧苦相应触;三、于可爱事,专注希望,即有漏意思,能与一切于可爱境希望为食;四者、是前三食之所依止。言三门者,即前三食也。 第二解因缘,言无明界者,种子也。 第三解观察于食义,言于现法中有此有故乃至复于今时为结生缘者,现在六处望彼未来,名为前际,至命终住,才无常灭,未来生有六处,寻复续生,此前际六处中,识支种子为能引缘,复于今时后起初际之识为续生缘也。是故因果堕在诸行乃至轮回不绝者,此约处辨,且前际阎浮提身造业往后际西瞿陀尼生有,复由向者后际生有瞿陀尼身造作业有,还趣先际生处阎浮提生有。 第四解极多诸过患。 第五解杂染,并如文可解。 第六解等字所取之门,言或住上地或住下地者,此喜贪烦恼,或缘上地或缘下地故也。魔罗者,谓第六天魔也。 第九十五卷 自下第六,一颂解如理等,即明四谛,先颂列十二门:一、如理,二、摄,三、集谛,四、得,五、相,六、度,七、业,八、障,九、过,十、黑异熟等,十一、文义,十二、难得。 长行释中,初解如理门,先略,后广。略中有二:初明若不如实知谛智如理不如理故,不能尽漏,能如实知,则能尽漏。当知已下,出如理不如理智体。广释中,先释不如理,二、与此相违已下,释如理。前不如理中有四复次,第四复次中云:依三言事等者,三世之法可出言说,名为说处,故云依三言事。言或缘所取事至或离诸行分别有我者,此开四章,下次第解。若所取事,分别为我,一、或成常见,可知。二、或成断见乃至是实是常者,计我断故云我无,其我是实是常,此于所缘中起二见也。若缘能取事乃至我今以我观察于我者,此计能缘心为我是常,以后念心缘前念能缘心时,即言我观察于我缘能取心为一见也。或谓我我,先有今无至观察无我者,第二缘能取心为断,谓我先时是有观察今无,此第二见也。或复即缘能取之事乃至昔曾有我者,缘能取心,今离无我昔曾有我,此则计其能取于起三见,前计所取起于二见,合起五见,故云如是且说所取能取差别五相。乃至谓即三世诸行分别有我者,此是第三即行计我。又复乃至分别有我者,此解第四章杂行计我,因此第四计执。次解计我异名,一、或自作业名能作者,或他自在天等令作名等作者,二、能起者等起者,三、能生者等生者,四、或由自他见闻觉知随起言说名能说者,或于妻子等教勅令住其处亦名能说者,五、能受者等受者,六、或于过去作种种业领受种种异熟名领受者,或云能舍此蕴能续余蕴,上来六种异名,并是离行计我为作者受者。若异此者,既无有我,云何得成上所作业事者,此是第二起见所由,是名第六不如正理作意思惟等者。景云:从卷初至此起见所由,凡有六种不如理作意思惟也。达师云:前即蕴计我中有五相,更加离蕴计我为第六故也。如是已下结前诸见并是身见。由能障碍已下,明起见过也。与此相违已下,翻过失明得利益。 第二解摄门,初遮外执,二、当知已下,劝知正义。 前中,外人云:四圣谛唯是生善境界不摄善法,今总遮云勿作是说,所以者何?无量善法皆归四谛,劝知正义中,初略标宗,次开章广释,第三总结开章。释中,彼复修习修身念故,是一章门,观品第二,止品第三。 下次第解,如修业地,即是解脱分善,已作办地,即在无学,名所作已办地。 下约二地明修身念,随观五蕴四种念住并名身念,以观色身名身,皆名身故,初缘色身,或复由他爱与非爱增语有对触现行时。 下明遇违顺二缘,但生如理受想行识即缘名身,次明于观,文相可知。唯有六界想等观心所缘,还缘五蕴四念住境,更无别法。 次明其止。言锯喻者,此有两释:一云,行者纵使用锯锯其身,犹能思不报怨也。二云:锯有断木之用,无不挫齿,不同刀剑,修忍之时,亦复如是,不可以怨挫忍辱齿,故云锯喻。修如前说四支所摄不放逸行者,一、善护身,二、善守根,三、善住念,四、得出世间道。 第三解集谛,言由四因缘至百八爱行者,由彼爱散起诸烦恼发业招生,故偏举爱也。何等名为五种我慢等者,景师云:谓于我见未永断故乃至于其六处,此句是总,即为第一;乃至未为衰老所损乃至是我如昔,是第二;彼若复为乃至若成就好色大力我今美妙,是第三;若违于此我非美妙,是第四;若为衰老所损乃至我今变异,是第五。达师云:言五起我慢者,一、谓于我见乃至如昔者于不变六处中计我;二、彼若复为乃至无辨者,于或变或不变中计我;三、彼若成就乃至美妙者,于美妙六处中计;四、若违乃至非美妙者,于非美妙六处中计我;五、若为衰老已下,舍衰老中计我,此五我见起慢,故有五也。更有一释:一、时六处,以依六处假立命根,即持命也;二、恃妙色;三、恃大力;四、恃安乐,五、恃辨才。然即依五支果所起我慢名五种我慢也。云何自性差别?谓此五种我慢为依,发起有爱及无有爱者,麁分二也。又彼有爱,软中上品差别而转等者,细分也。于中无有乃至无三品者,景师云:道理无有爱,由思择起应亦有三品,如分别我可无三品也,今思一相,故言唯上品也。达师云:由此文证知无有爱,一向分别起非俱生也,此文望俱生故无三品,若约自类亦非无三品差别。软有爱者,谓于当来,愿我当有者,一、愿我有也。即于六处,愿我当有者,二、愿我所也。即如是类,愿我当有等者,三、明现得好身种类,复愿当来还得是类,异如是类愿我当有等者,四、明于现恶身,愿于未来得异类胜身也。中有爱者乃至愿我得有,第一愿我有也。即于六处者,愿我所有也,即如是类异如是类,如前下品有爱中辨。上有爱者乃至四种相爱名上有爱者,上品有爱亦有四种,一、愿我当有,二、六处当有,三、即如是类,四、异如是类,如前中下二品爱。说此五种爱自性差别乃至十八爱行等者,依五慢起故,有五受也。景师等云:十八爱行,因十八受生,谓六忧、六喜、六舍,依小论说爱因六忧后生,不与相应,爱与喜舍同时相应,亦从喜舍后生,今大乘真实理门,爱与忧相应,缘外六尘十八爱行如依六根。此差别者,谓于内计我于外也计我所而起于慢乃至于法亦计我所余随所应,如前应知者,如计内六起有爱无有爱,有爱有三品,无有唯上品,有爱三品中,一一皆起四种爱,愿于外六处计于我所差别道理,准前内六界说,故云如前应知。如是十八者,六外界中起十八爱也。并前爱行者,内六处中亦有十八爱,合说有三十六爱行也。泰师云:自身名内处,缘十八界起十八爱故有十八爱,地身名外处,缘他十八界亦起十八爱,以外处十八合内处十八,故有三十六爱。时差别者,即于三世各有三十六爱,故有一百八种。又于此中无差别相至皆为爱者,一切烦恼境皆是希求通名为爱。下有众名,并是释经中爱名差别。 第四解得中有三复次,初、明由五相故证得,二、明四种瑜伽,三、辨谛相。 初中,一、为得所缘境者,谓四圣谛。二、得方便者,谓即于四谛中,三因正转十二行相智。最初转者乃至名智、觉者,过去名智未来名明现在名觉,故云如次此示相转也。第二转者,此是劝转在于修道。第三转者,谓是无学已得尽智,此又整顿不同小论一一谛皆作三转,谓先在见道于苦谛,乃至无学于苦三转竟,还成于见道,于集谛更复三转等,乃至道谛亦尔。尊者达磨多罗说曰:我今不能忍受如是文句,虽是圣说,文句颠倒,不应见苦谛已起已知根,见集谛时却起未知欲知根等,此中又应当一一根中遍观四谛。 三、得所得,谓菩提;四者、得已令他于自证深生信解。五、皆证得者,五人皆得无学果也。五者、令他于他所证生信解,可知。 第二明得方便中略有四种瑜伽。善方便者乃至此二所摄名不放逸者,景师云:此文以念慧二法为不放逸,前本地及对法以三善根及以精进为不放逸。泰师又云:善方便是不放逸,不放逸即以念正智二法为体,不同余文四种瑜伽。达师云:问两文不同有何所以?答但是一切善法并是不放逸,各取义不同,故如是也。 问:一切善法并是不放逸,何故偏说此等法耶?答:此等用强故偏说也。 第三明谛相,苦谛如诸疾病等,如文可知。 第五解相,有十相过患者,景及达等云:一、胜义沙门等不许彼为沙门等,言二、亦不数为沙门等,三、众苦皆未脱,四、恶趣亦未脱,五、堪能舍学处,六、不堪证胜法,七、寻余福田,八、舍超苦苦更不还果无所堪能,第九、第十同为一句,从于现法中已下文是也。更有师释:前五同先师制,第六、不证圣道,第七、不证道果,八、向善趣故,寻余福田,所谓外仙等是也,九、于第三果不能证得,十、于无余依无所堪能。 第六解处,智、见、现观者,见道名智,修道名见,无学名现观也。 第七解业,言睒弥叶及娑罗支叶者,景达云:西国有树名睒弥,枝叶参差,不一一相当,或一或二乃至六七叶也。喻四谛相随,阙一阙二阙三也。娑罗枝叶四四相当,喻四谛智集成圆满。又云睒弥叶缺减不正,婆罗枝叶圆满具足。 第八解障,先辨四障,后辨对治。前中有二:一、总标征列,二、次第别解。一一障中皆有二文,谓初辨障,后明对治。 言教升摄波叶者,旧云申怒林记也。西方有树,名升摄波,其形似此方胡椒树,此则如来对于庆喜愿知无尽之譬也。盲龟者,可引广论。 下对辨对治中,又由修慧乃至必有第二者,谓由修慧于诸谛中,一、获得谛智,二、亦得四不坏净。由是因缘于诸谛实远离疑惑,若于四谛三宝无疑,于四不坏净亦无疑也,智谛与四谛更互相依,若更有一必有第一也。 第九解过,景师云:堕于生暗者,生上二界无明昏暗五支,还是观诸行自性因缘,杂染清净因缘,及以清净。达师云:三种世界者,三界也。 第十解黑异熟等,景师云:言譬如掷杖,根堕那落迦,中堕傍生趣,端堕饿鬼界者,即当一业历诸趣也,作黑白业已,譬如掷杖,或堕恶趣不清净处,即鬼畜中杂受苦乐,或堕善趣少清净处者,人天之中,杂受苦乐随除魔界天,作白白业生在五趣等者,白白天业自受色无色报,但由造此业人,从上界没退堕五趣,故言生五趣。达师云:根中论三品者,造三品业,故名生三恶道。又解:一业历受三恶道报。今大乘如是。此解同景师。 十一解大义,景师云:观苦之智如本足,以初得故,集智断集,如墙壁障贼,灭智渐高,如下层级,道智如上台。 言已见圣谛补特迦罗乃至譬如砾石及大雪山者,少苦如砾石,多分已断如雪山。 下喻三界爱断,无色已断之爱如大池沼,其者二三滴色界已断之爱如大陂湖未断者如二三滴,欲界爱断如大海水,未断如二三滴。又大雪山者喻断慢所生苦,金山喻无色爱所生苦,苏迷卢山喻色界爱所生苦,及大地喻欲界爱所生苦。泰师云:苦智如行者发足欲往,集智如诣宝台院墙壁,灭智如诣台下层级,道智如诣宝台至究竟处。达师云:大义者无漏道能得四谛大义,及证得无上菩提大义故也。此中慢及爱通三界身语意亦尔,贪瞋痴等唯是欲界也。诸圣身中所有苦少分在如砾石,圣人已断诸苦如大雪山。言二滴等者,喻圣人所未断苦,唯有七生乃至一身苦,故曰也。六种砾石之喻者,三业三毒所生众苦为六,喻此六也。泥团者,喻圣身所未断如少泥团,已断如大地等。 十二解难得,言解了者闻慧。胜了者思慧。决了者修慧也。十种正法者,谓八圣道及解脱正智相应善法也。十业道者,谓二三等者,二,谓作无作二也。三业为三。又解:二种三业:一、身等三业,二、福等三业是也。 第九十六卷 上来缘起食谛界择中,前一总颂列其六门以明缘起食谛讫。 自下第二,有半总颂列其三门别明界择:一、是总义等,二、是光等,三、明受等。 下有四别颂释。初半别颂,解初总义等有四门:一、是总义,二、是自类别,三、似转,四、三求。 长行中,初解总义,景师云:此中现起十八界及十八界种子,皆名住自性也。达师云:住自性界者,一向约无记现行及随眠十八界。皆增长界者,是善恶性者也。 第二解自类别,大恶叉聚者,三藏云:恶叉相如此间无食子而非也,一、堪染,二、押取油,家家尽有一聚多聚。 第三解似转,如文。 第四解三求中,先解梵行来,言是二为依者,一、久所作无妄失念,二、久所说无妄失念也。言如是且说信增上力,渐修三学者,结前所明无明界。所随六处已下,明有求界是种子。又无明界已下,明欲求。 次有一颂,解前第二先等,有七门:一、三七界相摄,二、见想,三、希奇,四、差别性,五、安立,六、寂静,七、愚夫。 长行释中,初解三七界相摄,先开列三界七界,人多释云:色界中亦摄欲界者,文相不似摄色也。当知此中已下,第二辨其相摄。又诸色贪下,偏解七中前二界,以难见故。言由见由受至及清净界者,景师云:于色界地,由见起贪,由受起贪,名为黑暗,为对治彼,观于不净,立光明界,为舍不净,观行复观净色,立清净界,即净解脱。达师云:由见故显光明界,谓三禅已上,由受故显清净界,谓第四禅色等。又于如是七界下,劝知七界,七界遍知应了知,是初门。于得方便,应当了知者,是第二门,即于其得应当了知,是第三门。于所为,应当了知者,是第四门,依此四门下次第解脱初门。如是诸界所有遍知,由四因缘,应当了知,谓有相违,所治而相待故者,是一因,缘狭小无量而相待故,是第二因;有及非有,是第三因;有上无上而相待故,是第四因。黑暗为缘,施设光明,不净为缘,施设清净者,于色起贪名为黑暗,初二解脱修不净观,治彼色贪立光明界,谓内有色外观色内无色外观色等,为舍不净复观净色立清净界即净解脱故,云不净为缘施设清净。色趣为缘,施设虚空者,皆色观空,如是名为有相违故。待彼所治,施设能治等者,结由初因立前三界。次云由缘狭小境识为缘故施设识无边处者,由第二因故立识处。次云由小所有为缘故,施设无所有处者,由第三因故立无所有处。次云由一切有最胜现前已下,明由第四有上无上因缘,施设第六第七二界,此依初门遍了知也。 下解第二于得方便了知,又有想定名为有行乃至获得第一有定者,是第六界。于一切想不思惟故,于无相界正思惟故,萨迦耶灭者,即无相三昧所缘择灭名为灭界。由无相故,随顺获得灭定灭界者,此文即说第七灭界兼取灭定。如是二种,不由行定随顺获得者,一、择灭,二、灭定。不由假想行定,即得解脱住故者,有为解脱。住解脱者,无为解脱。 自下第三,即于其得应了知,谓如是诸定至名为随得诸界是也。 下明第四于得所为应当了知,又此诸界,能随获得八解脱定。当知初界,能随获得第一第二者,光明界摄初一解脱也。其第二界能随获得第三等者,第二清净界摄净解脱。其余五界,如其次第,能随获得五解脱定者,其四无色界摄四无色解脱,灭界摄灭尽解脱也。 第二解见相,有二复次。初复次云:此二说者行者者,谓即说者为一,行者为第二也。 复次中,第一迟钝人,一向信他所说一切见趣;第二非迟钝人,但信自许随遍何见趣,不信余人所计见趣;第三利根人,一切皆不信,就中有二:一、明邪见行,二、明正见行。 第三复次云:又若于其所受学处,有坚固执乃至能焚灭故,坚固执人身如苇舍,少有善法如在舍虫,固执邪见如火烧灭舍及善根。即此补特伽罗乃至退失功德善法者,三藏解云:闻思修慧名坚固执,能治前火,有前执火人无闻思修坚固执,退失功德也。与此相违,当知出离等者,与前无闻思修人相违,当知出离邪执,即见无恚无害等,三藏云:应言与此相违如其所应当知出离,无恚害出前相违之法故。上来三段解相见竟。 自下第三解佛有二希奇,一、显无我,二、善恶之业亦不已。有二有情,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在家有情,为求财宝初兴加行名发起界者,求少财物也。 下明求大财宝,即此诸界,从自方所至余方所,从未摈舍者,未别家时。已摈舍者,别妻子时。俱于二处者,一、未得处,二、已得处,出家有情先乐出家为少求,后大精进等,名大求也。 第四解差别性,如文。 第五解安立,由四因缘,立三种三界二出离界。四因者,一、外不出离出离等。三种三界者,一、欲等三界;二、色无色灭界;三、断灭无欲界。二、出离界者,五种六种,此中欲贪为缘立欲界,出离此界,立色界最初静虑。由寻、喜、乐、出离义故,立上三静虑者,文少,具足应言由寻伺离立二禅,喜出离故立三禅,乐出离故立第四禅。由色有对种种性想,出离立空处者,色想是青黄等想,有对想是长短等想,合前二为种种性想,不同小乘说。由色者,眼识相应想。者对者,与四识相应想,种种性者,与意识相应想数也。由空、识、无所有想,出离义故,立上三是为第一,外不出离而出离义故,立欲等三界。又色界已下,明由第二因,复立三界。又色界中,非是毕竟已下,明由第三因复立三界。无增上慢者,下明由第四因立二出离界,指如第十一卷释。 第六解寂静,如文。 第七解愚夫,先辨愚智相,后随义分别。 前中,先辨愚夫相,后通显聪慧相。前中,初标列二种,后解释二种。 他虽正行,亦能令苦者,由行邪行,损他妻子及以财物,他虽正行,亦生他苦。 又由无色已下,随义分别,但辨第二相四处,先明六十二界建立所以,有十三分别胜,长阿含,由染想寻思立欲恚等三界,由净寻立无欲恚等三界。又由三界染净二品,遍行义故,有余四界等者,四蕴通三界,通染净故,色则不尔。解界中有三种,谓总义等光等受等,已解前二。 次解第三,受等有二颂,初一颂九门:一、自性,二、因缘,三、见,四、染,五、数取趣,六、转差别,七、道理,八、寂静,九、观察。长行文作二复次释,初、属当颂本列其九门,二、次第解。 一、自性,即是三受。 二、因缘,即苦触、乐触、不苦不乐触也。 二、又诸乐已下,解苦受之过。于二更续,能随顺故者,景师云:舍不离苦苦坏苦故,是行苦。达师云:此舍受灭次第,或生苦受,或生乐受,能顺生苦乐二受,故云于二更续也。 四、从于乐受中,有贪随眠下,解染也。 问云:于乐受等所有诸受现前分位一切烦恼未断,是二受起皆为一切烦恼随眠系缚,何故但云乐受贪随眠苦受瞋随眠等?故论为通虽于乐等所有诸受云云:乃至为欲永害诸随眠,熟修梵行非唯为遣诸缠因缘者,为断一切随眠故修梵行,非唯断彼现起缠也。 五、从无思择力补特伽罗已下,解数取趣。 六、又彼诸受自性所依下,解转差别。 七、又诸苦受,一切众生已下,解道理。 八、又彼诸受,应知略有三种寂静已下,解寂静。乐言论者,第二重解寂静,景师云:此文分明证在定时有细寻。三藏每云在方便有寻伺入定则无,故在定有但是方便,不在根本。今此文说定中有细寻伺,不言根本及与方便,道通得有,理亦无妨。达师云:三藏会通此文约方便定为论。我所论者,约根本定为言也。 九、又由七行已下,解观察。于诸受中,观受七相中,第二受因,释中开为三种,谓现在流转还灭因缘,当来别观流转为一,还灭为一,故成七相。 第二颂中有七门:一、受生起,二、劣等,三、诸受相差别,四、见等为最胜,五、知差别,六、问,七、记。 长行中,初解受生起,先开章立宗,后征问别解,于中有二,初明有情众,后约之广辨诸受生起。文分有二,初约在家出家以辨诸受生起,后约外道内法以辨。前中,初约二众,以辨二缘生受,后别辨二众,一明在家。 言又由最初染污欲寻触现行,领纳彼缘所生诸受者,前三门次,一、欲;二、寻;三、触,后三义中,一、染着力者即生彼欲,二、作意力,即生彼寻,三、境界力,即生彼触,染着不舍长时相续不得寂静,此是第一义门差别。又彼欲等已下,由三缘现行故,彼品烦恼在行者身未永断,此即第二义门差别。 第二明出家,若诸出家未离贪者等者,本为舍欲出家故,染着力所摄受欲而得寂静,作意境界力所摄受寻触未静,由是因缘于彼触处未修寻治未作离欲,于曾受境非理作意同现行,于胜妙境有触现行,若于寻思见过患厌欲如前说已得寂静,由是因缘寻亦寂静即离欲初禅,唯触未静若遇妙境染触便生,未离二禅已上欲。 若于诸欲已离贪者,一切寂静一门差别,已离二禅已上欲也。 复有一类已下文者,谓有类未离贪者,由于诸欲生贪未断,诸寻染触未永断故,皆未寂静,若于诸欲贪欲已断证初定欲已,静虑未静,于初定已离贪者,乃至非想未离贪者,二已寂静,触未寂静,超过有顶,一切寂静,是名第二门差别。 前门中说厌欲出家故,于染着之法生欲已,得寂静余二未静。今后门说复有一类于诸欲中未离贪者,由于诸欲未断故一切未静,已离欲贪得初静虑竟已者,则与前同。 下约外道内法以辨诸受生起,前辨外道,后明内法。 又住内法乃至彼未寂静为缘生受者,四向名向道,亦可七人俱向无学俱名向道。 第二解劣等门,断五法修五法,指如三摩呬多地,达师云:能断五法者,欲恶不善法等,能修五法者,初禅中五支也。 今勘第十一卷云:初静虑中说离生喜乐,由证住此断除五法,谓欲所引喜,欲所引忧,不善所引喜,不善所引忧,不善所引舍;又于五法修习圆满,谓欢喜安乐及三摩地;又喜乐舍劣中胜品等者,喜在欲为劣,初禅为中,二禅为胜,乐在欲界初禅为劣,二禅为中,三禅为胜,舍在二禅已下为劣,三禅为中,第四禅为胜。 第三解诸受相差别,言或有无开觉者乃至苦乐无性所显者,据无苦乐名不苦乐,非谓别有不苦乐也,是故世尊至假设为有者,外人引经为证,即依苦乐寂静以为舍受。下为解释,世尊为欲开晓彼故乃至广说,此文即说舍受,自是寂静岂说苦乐寂静为舍耶?然佛世尊约第一义说有三种寂静乐。下明离贪瞋痴缚所得无为体,又胜住乐与乐相似,九次第定灭定最胜名为胜住。 第四解见等最胜依止,如是色类见、闻、乐、想、有者,开此五句,下次第解,第四、或天有,或在人有者,即是一往来身而得漏尽。 第五解知差别中,初明了知应知事,后辨了知境事差别。前中,前辨了知谛别有用,二、引经四句,配前四用,即有四句。下辨了境事差别中,先约杂染品辨境差别,后约清净品辨境差别。前中,七者、有喜乐识所行边际差别者,七识住也。九者、喜乐执藏有情生处安住边际,九有情居也。 第六解请问,后四种者,谓一切皆无常等,明一向记。故思造业已下,明分别记,景师解云:故思造业当受于苦,此非一向获得者,此业通于善恶,云何定言当受于苦。舍现法中定般涅盘,亦非一向者,离舍、苦、乐、舍受不定现般涅盘以通凡圣皆得舍故,此二复次当分别记。达师云:或得于舍者,此故思所造业,或有舍却义;于现法中定般涅盘,亦非一向者,若有人问言一切圣人定于现法中般涅盘耶?今分别答言非一向以不定故。 今判故思造业,当受于苦,此非一向者,为一句获得于舍乃至亦非一向。为第二解释同景,反诘置记,文显可知。 第七解记别门,言又诸如来,善避他论等者,泰师等云:一、外道问神我等,是定不应记法,然彼作不定问言神我与身为一为异,如来默答避之;二、于喜乐与色等别义法,是决定应记别法而作一异不定问;又喜乐与诸四取烦恼义别作不定问,如来皆能避之。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下)(论本第九十七至一百)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九十七 上来契经有四释中前三释讫,自下第四明菩提分法释有二卷文,简择诸经摄觉分之要文,集而明之。 就中,初结前生后;二、举颂释,颂有总、别。 总颂有十门:道品七科为七;第八、息念;第九、学;第十、证净。 就别释中,大段有九,正断、神足一处解故。 初解念住,有四别颂,第一、第四各有八门;第二颂有五门;第三颂有六门,合有二十七门。 初颂八门者:一、沙门,二、沙门义,三、喜乐,四、一切法,五、梵行,六、数取趣,七、超,八、二染。 长行中,初解沙门,先总标四门也,有沙门究竟外法无有,后别解四门。 于中景师云:一、三结永断苏息处者,灭谛法也。二、无退堕法势力处者,道共戒也。三、定趣菩提种类处者,佛也。四、极七返有随行处者,僧也。依此四处,于佛法僧,及于净戒,得证净智者,此文即说四净是智,不取信也。 达师云:苏息处者,在见道住圣人。势力处者,住果须陀洹。种类所者,从资粮道以去圣弟子是也。极七返者,七生人也。谓外道师至而于诸取,不能施设正断遍智者,此初人、一切四取并不断而同宣说断遍知论;第二、由彼本契已下,但断欲取,不断余三;第三、若有与他已下,欲取先已断,更断遍知;第四、若有戒禁,亦不同分已下,断前三取而未断我语,一切外道并不断我语取,尽计为我故。 第二解沙门义,初开三门摄沙门义,后问答别解。于中有二,初别解境智证,后问答通辨三门摄沙门义。 前中分三,初解境中,开出四法为四念住所观之境,言地等六界与六触处为所依体者,虽举六界意观四大及空五界为身念住境,四大及空与眼等五触处为依,识界与意触处为依,六触处与十八意行,为所依者,虽举眼等六触处,意取六根所生触体为法念住境,从彼六根生于苦触乐触不苦不乐触,生六忧六喜六舍为受念住境,此十八意行能染同时心王为心念住也。 次解智,谓清净心与增上慧以为依处也。 下解证中,初问答引四处,次问答解四处,后总分别。此四依处亦名四德处,十地论名四家依,摄大乘论唯约十地中配释四依,初二三地名依谛地,四五六地名依慧地,七八二地名舍地,九十二地名寂静地。 今此文中初明慧依处,从见道前异生地修得,入见道乃至无学,及成出世智后世间智。 若谛依处,即从已得八圣道断诸烦恼得阿罗汉,众苦不生无妄失故,名谛依处。 舍依处者,于已断事无杂染行现法乐住。 寂静依处者,为断余结方便勤修者,已得见道进断修惑,下指事说。 如已得道等下,总分别,如是一切,以要而言,为欲得证,故修其智者,修慧依处也。既得证已,便获圣道,及圣道果者,得证,即是谛依处也;便获圣道,即是第三,由舍杂染得现法乐住;及圣道果者,即是第四,由依寂静,灭余结事得无为果。此中一种已下,重辨四依,熟中初辨,次释。如是下结。此中前所获得圣道,名寂静道者,相见道也。为断上位烦恼事故者,为除修惑。于其事断,倍趣增益,于烦恼断,防未得退者,即断业报事也,于烦恼断中防应得未得退也。 上来别解脱境智证。 下问答通辨三门摄沙门义,谓正加行乃至都无有我者,景师云:谓于见道前异生地中,别观内外四大空,五住循身观,为求增上正慧二脱故观界无我,此即起观意也。依思择力,于诸色界已远离贪者,伏离也。而于所缘犹未能断者,未断随眠也。于未来下,释伏不断所以。心解脱等者,由离贪故心得解脱。从此已后至无倒观察者,观内五根为身念住也。 自下观受为受念住,于诸受界亦离贪等者,观染受也,彼于无明已远离故。由慧解脱为增上力者,由离无明慧得解脱,此观净受依诸明触所生如理作意相应所有善受为受念也。从此已后,于十八意行乃至修心法观者,总结受念为心法观也。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无色舍受。若于此舍、若定、若生耽着系忆心成杂染,如是知已,舍而不忆,住循心观者,知忆胜受之过,舍而观心名心念住。复于诸处观无常性,是名于法住修法观乃至余如前说者,下之三空名三想定,及以悲想,但伏离贪名得远离,未能断种,名如前说,圣人所得非想能断贪种,凡夫之人所得非想,但伏彼贪不能永断,故言余第一有已离贪等。上来明其凡夫作四念住观。 下辨学无学人作四念观,达师云:言五界者,五内根界,四种贪爱者,利养称乐贪也;四种瞋恚者,衰毁识苦瞋也。 第三解喜乐门,谓有修七善法故得喜乐等,就中分二,初正辨七正法缘,后明因修七善法得二胜利。前中,初开章列名,二、别解释。 前中,一、闻所成作意所缘,故立知法,由闻慧能知法故;二、思修二作意所缘,故立知义,此二慧能知义故;三、即此三种作意如行时差别,故立知时,以三慧能知时故,若起掉举时即用止定能调伏,若起惛沈时即用慧举能调伏之,若起无明时用舍能伏,故云知时;四、于受用财遍受用财善通达,故立知量,谓受用财者遍受用钱财善通达故曰也;五、受用财法于时时间从他得,故立知众,谓善知人众,此是王此是臣此是敬信人等,别人受取故;六、于究竟时内离上慢无失坏,故立自知;七、亦于他所离增上慢无失坏,故立知尊卑。 此中已下,第二解释,于七因缘中不释初二,前已处处释故,其第三者,指如声闻呬多地,第四者,指如声闻地也。又于此中受用财者已下,释第五知众。我应如是行者已下,释第六自知。又信为先已下,释第七知尊卑。言如是五法者,信为先,持戒一,持戒为先,求多闻二,由此为先,舍过失等三,由此为先,心得静定四,证如实智五。言略有二种补特伽罗者,双标,二种者,一、尊二、卑。如是二种者,分别二种者,还分别尊卑。此二为胜者,当知简择二种差别者,还简择前二人差别。 下明因修七善得二胜利:一、谓喜乐,二、得漏尽。 第四解一切法,先辨学及学果摄一切法,后辨学学果能证资粮治八过患。 前中,言由闻正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证增语明触。是故说彼以为触集者,由闻正法能证明触,即说闻法以为触集,明触是无漏触,实不发语而说明触而名增语者,是发语远缘故名增语,又复明触通漏无漏,今言增语明触者,是有漏也。又由一切漏永尽故,获得究竟明触所生受,俱行解脱者,即尽智时所证涅盘名为解脱。即此解脱乃至无罪性故者,涅盘寂灭乐中第一故。次下云解脱坚固,是有余依涅盘界,故知解脱是无为解脱。 下辩学学果能证资粮治八过患修集九想。八过患者,耽着利养恭敬一,爱藏一切后有诸行二,懈怠懒堕三,萨迦耶见四,贪着美味五,于诸世间乃至贪爱六,依止放逸恶行方便七,依止邪愿修习梵行八,此八过患是所治,九想是能治。景师云:九想之中一一能治八过患已,后之二想难解,论自料简。达师云:第五第六想共治第五贪着美味,所余七想,名治一过患,从初次第可知。 第五解梵行,言于是三处不如实知故等者,一、漏;二、受;三、邪想也。前五集谛处者,一、诸漏,二、无明受,三、邪想,四、诸欲,五、后有业,于此五中并不如实知也。后一是苦谛处者,于其众苦不如实知也。 第六解数取趣,初总标举,次别解释。于中有二,先明六人,后明佛智如实了知。前中复二,先辨六人,后重辨其义。前中,先辨前三,次即结之,后辨后二,翻前即是。就重辨义中,若以先世善法置在今世恶说法灭中令善损减,如以热炭置在冷地或石器中令其炭无热,若以先世善法置在善说法中重修习者,如置热炭在干苇舍令炭火炽。 第七解超,初总标五门于超了知,次别释五门,后结成两超。就别释中,初释并一门,后释余四门。 前中分三,初辨往恶趣行,次辨永损害门,后辨如实遍知。 释余四门中,先辨四门,后辨佛等遍智。 后上行门者,景师云:最后上行阿那含人,以到非想为究竟故。今解:对现名后,非最后也。 第八解二染,初略对辨对治二种杂染,后随义广释。 前中,景师释云:诸圣弟子乃至证入无动无所有非想处定者,四禅及下二空,并名无动定,断欲界欲九无碍八解脱名趣初禅,离外散动欲等无动定行,离初禅九无碍八解脱,名趣二禅。离寻伺动无动之行,离二禅九无碍道八解脱道,名趣三禅。离喜所动无动之行,离三禅欲九无碍八解脱,名趣四禅。离乐所动无动之行,离四禅欲九无碍八解脱,名趣空处。杂色想有对想种种别异想动无动之行,离空处欲九无碍八解脱时,名趣识处。离彼空处外缘门动无动之行,以空处空外取空相,名外门动,识处内缘于识,名为无动。离于识处九无碍八解脱时,名趣无所有行。离于欲界四禅空处,名取第九解脱并名证无动定。离于识处第九解脱,名证入无所有定。离无所有第九解脱,名证入非非想定。 言此由断对治故,及远分对治,故超度欲离染着,初禅是欲杂染断对治,第二禅以上乃至非想并名远分对治。或为断除后有杂染乃至我何当不有者,谓生等苦故说我有苦,我所有苦何时当不有也,故言我所何当不有,即以生等苦以为我体,如是苦我何当不有,故言我何当不有。言我当不有,我所当不有者,由前发生乐灭苦心正勤加行,正加行已获得前后诸定差别,由是因缘复得决定,谓苦我当不有我所有苦当不有也。言若今所有,若昔所有一切皆舍者,现造杂业名今所有,诸余故业名昔所有,二业果报皆不愿求,名皆弃舍。彼正修习至乃至能入非想定者,由彼正修能断四禅三空后有前后差别。 下明共解脱唯圣解脱者,下之八地所有惑障,凡圣皆离,伏断虽殊,总相而言八地无为名共解脱,非想择灭唯圣解脱。如是一切总有五处乃至第五、圣解脱者,前文但说趣无动行趣无所有行,不言趣非想行,今即言趣非想涅盘,与圣解脱体一义异,达师云:前文应是阙少,应具足言趣非想,后文自具足有。 已下随义广辨,初明欲杂染过患,二又离上欲胜方便心说名广大下明观后有杂染。 言又由其慧乃至当来定往无动处者,此据身在欲界为论。又由三缘于是诸地,立为无动者,从初静虑极至识处有三因缘立为无动缘所有定极至无所有处,是故从初静虑至于识处所有定中名为有上想定,无所有处若无上想定,从此已上复名非非想定。故由三分,宣说三行者,谓由三种因分宣说三行,谓由无动定分无所有定非非想定宣说无动行无所有行非非想行。由三种门,诸圣弟子乃至是故立趣三无动行者,犹是由厌外欲散动门故立趣初静虑无动行,由厌寻伺喜乐门立趣第四静虑无动行,由厌色想有对等想行故立趣空识无动之行。又若色想乃至是名第一趣无所有行者,近从第四静虑色想生厌,次厌空处识处无动之想深生厌坏便是第一趣无所有行。又即此处乃至名为第二趣行者,一者、有上谓无常行,二者、无上无我行但,由有上故于下地厌坏入此处定,由无上行于下于上一切法中思惟无我能入无有所,此无上行名为第二趣入无所有行。能依无我智者乃至非所属者,如我不属他他亦不属我也。言又于此中我所何当不有等者,此释上文,前已解竟。 第二颂中有其五门:一、安立边际纯,二、如理缘起,三、修时障自性说,四、断,五、起修。 解第一门中,约解安立,次解边际,第三明纯。 于中,初解纯,言不同分道,或所缘境者,外道所计之道及所缘境也。此中已下第二散释经中句义,愁以四种世法为所依处者,毁衰讥苦也。 第二解如理缘起,寻文可解。 第三解修时障自性说,言初一、总标者,有趣。后三、别释者,有意念慧也。 第四解断,如文。 第五解起修,于三对治,得随所欲,谓无常想若修慈观若无想定。于可意等境住厌逆想等者,于可意身等境修厌即是无常想,上等字即等于彼不可意身等四境修慈观也。弃彼二种舍念正知者,即无想定也。 第三颂中有六门:一、先诸根,二、爱味,三、前后有差别,四、取相,五、诸缠,六、大果利。 解初门中,言一、恶行根能令当来住恶趣苦者,身等恶行与恶趣苦为根也;欲恚害三根,与欲等三寻思为根,此二重根也;欲恚害三界复于贪等三根及欲等三根为根,此三重根也。 第二解爱味,以世间道乃至不上勤求等,此文同小论说世俗道,不能厌伏非想爱等烦恼。 第三解前后有差别,了知未解脱解脱心前后差别故也。 第四解取相,言此中典厨乃至妙衣食,喻于内心奢摩他等,有如世典厨,拟供于主譬修瑜伽行人,典执止举等相似供彼定所摄受心,肴饍喻止举相,定体正能资养同时心王,如上衣食,黑品白品喻诸愚智。 第五诸缠。 第六胜利,如文可知。 第九十八卷 念住中第四颂有其八门:一、邪师,二、住雪山,三、劝勉,四、系属净,五、渐次,六、戒圆满,七、穗,八、成就。 长行释中,初门可知。 第二解住雪山,谓雪山中处三有处,一者、狩及猎人并所到处,二者、但猿猴能到非猎人所及处,三者、两俱不到处。第一处所,喻内典生他。第二处所,喻有学三果。第三处,喻无学地。言又诸愚夫,要观余境至不得解脱者,凡夫离欲欣上厌下,追求上境出于下境,乃至仍于非想境界不得解脱。 第三劝勉,言安立四义者,一、听闻正法义理,二、受持读诵,三、观察义理,四、法随法行亦名如说修行。 第四解系属净,复有三种已下,重释也。一、证净者,在见道,即是四不坏净于上修断未清净,故云不清净。二、已清净者,诸不还果人已离欲恶不善等故。三、鲜白者,阿罗汉。上诸有学,说名清净者,耶合下诸有学,名不清净者,斯须二人。余如前说者,罗汉名鲜白。 第五解渐次,诸在家者,但有净信及盖清净阙中问三渐次也。 第六解戒圆满,可知。 第七解德,言当知欲界,如皮等者,谓以人身喻于三界,欲界如皮,上界似肉,无明在肉如血,以三界身中无明血等淋漏故也。 第八解成就,如文可知。 大段第二,解正断神足,有半颂列其五门:一、勇,二、力,三、修等持,四、异门,五、神足。初一勇门,明四正勤,力等四门,辨四如意足。 长行释中,初解勇门,此中宣说勇第五句者,精进有五句,一被钾精进乃至第五不舍善轭等为勇。 第二解力,若略说者,四力持心令定乃至持于等持中,但有尔所等持作事。除此,更无若过若增者,除欲进心慧及除四力之外,更无求定因缘若过若增。 第三解修等持,景师解云:欲等者,懈怠俱行欲勤心慧,故云欲等也。言毗钵舍那品所缘境者:谓前后想者,闻思修证四智修习前后相入名前后想。奢摩他品所缘境者:上下想等,四禅四空,从下入上名上下想。俱品所缘境者乃至有诸光影俱行心修者,初学观时作光明相,尔时即有光影相分当心为所缘境。 下料简之,问曰:欲精进等是善法,云何得与懈怠相应而俱行耶?故论自释又非如欲等乃至说名懈怠俱行者,以于精进不能相续懈怠间杂故名俱行。又此五相,当知总摄一切种修等者,所明五因缘神足修相,总摄一切种修乐等持法尽,由此修故等持速满。 今勘第二十八卷云:止品上下想者,谓观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愿上从顶上下至足下,种种杂类不净充满。观品前后想者,谓如有一于所观相,殷勤恳到善取善思善了善达,谓住观于坐坐观于卧,或在后行观察前行,如彼广释。 第四解异门,复次于五解脱处等者,如成实论说,一、因听法得解脱,二、因为他说得解脱,三、因自读诵经得解脱,四、因思惟得解脱,五、法随法行得解脱。若有苾刍,依净意乐及猛利欲至名欲三摩地者,此因听法得定也。复有苾刍至名精进三摩地者,此即因为他说及自读诵二种得定,合为精进三摩地也。复有乃至名心三摩地者,此因自思惟不净等相起三摩地,名为心三摩地取心王之。复有乃至名观三摩地者,此由法随法行得定也。分别断行者,犹是八灭资粮。 第五解神足,言不净种姓补特伽罗,名为物类,唯住内法者,旃茶罗种名为不净物类,当知此类,唯住内法,方能修习诸圣神足,引发神通圣者,神通有四:一、变化,二、变性改转其性,三、住时,四、变时。文相可解。 大段第三解五根,有一颂列其四门:一、安立,二、所行境,三、慧根为最胜当知后安住,四、外异生品等。 初解安立门,因辨信等五根,即剩辨二十二根。 第二解所行境,起于明脱者,无漏慧名之为明,与慧相应解脱数名为脱也。 第三解慧根乃至安住,如文可解。 第四解外异生品等,谓若无于佛信等五根,唯是外凡,若于菩提唯有世间信等五根,是内异生,若于菩提起无漏信,名圣品类,非彼品类。 大段第四解五力,有一颂列其六门:一、思择,二、觉慧等,三、国等及诸王,四、阿罗汉,五、有学,六、质直。 长行释中,初二门可知。 第三解国王等,依国及王乃至有十种力等者,有师释云:于国等有自在力故立十力。更勘,今解:一、国等,二、王,乃至第十出家众,依此十种,立有十力,广释经说。 第四解阿罗汉,达师云:成就八力者,不造恶业中有二力,一、厌背后有故不造,二、厌背诸欲故不造也。修善中有六力,谓道品七位,根力二门合为一,故有六也。今解,正断、神足合为一,故为六也。 第五解有学,诸有学者,成就五力者,达师云:更问,今勘第一百卷云:依毗奈耶勤学苾刍成就五力,一、加行力,二、意乐力,三、开晓力,四、正智力,五、质直力。言二因缘者,一、自行满,二、利他为自利也。 第六解质直等,文可解。 大段第五解七觉分,有一颂列其七门:一、立,二、差别,三、食,四、渐次,五、安乐,六、住,七、修。 初解立门,因奢摩他者,定猗舍三为奢摩他也。毗钵舍那品者,择法、精进、喜。俱品者,念通二分也。 第二解差别,勘准前文,有释:自性即七,所缘有四因缘立也,次三门可解。 第六解住门,言于初分中住四觉支者,谓定猗舍念。第二分中,住四觉支者,择法精进喜念。第三分中,具足安住七觉支者,定慧俱分具足七觉。未曾安住唯一觉支者,达师云:谓念觉支是修行初首也。更解曾无行者,唯住一觉支也。 第七解修门,景师云:解二十一想者,一、无常想,二、苦想,三、无我想,四、空想,五、不净想,六、厌离食想,七、世间不可乐想,八、怨想,九、断想,十、离想,十一、灭想。后有九想观。死尸青瘀为初观,空为后,记勘经文,录入此中。又加过患相为二十一。 言一、据相应俱行义者,即与七觉同时相应,谓无常等想俱行修乃至死想俱行修,此据已得圣人后得智中作此观行故,与七觉相应;二、据无间俱行义,谓不净等想乃至观空想者,此据方便道中作不净观,乃至观唯尸骸空心识,即与七觉前后相入名据无间义慈等亦尔者,此泛尔例非在二十一想数中有慈等观。 次明二十一想所治之障,有其十四,一、是三世行中爱染,二、?堕懈怠,三、萨迦耶见虽灭习气随缚我慢现行,四、贪味爱,五、于世间妙事贪爱,六、所余烦恼随眠,七、希求利养,八、希求活命,九、若诸欲爱,十、若有爱。若随虚妄分别下,复有四种欲贪,一、美色贪,二、形貌贪,三、细触贪,四、承事贪。如是乃至越路而转者,辨其障过。对治彼故,随其所应,有二十一想俱行修,觉支差别者,取义相当为治,非据次第,是故直云随其所应。谓为治四种障故至不可乐想者,无常想治三世行中爱,苦想治懈怠,不净想厌离食想治第四贪味爱,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治第五于世间妙事贪爱,已前五想总是无愿行无治,一障修空行想苦无我想者,空无我二想总是空门,却治第三身见智气我慢现行。为欲断灭所余烦恼随眠故,修三界无相行想者,谓观断无欲灭名为三界,此断等三想总是无相门。为欲对治希求利养及欲爱故,于诸欲中修过患想者,此第七第九同是外境中爱,以观过患想。为希求活命及有爱故修死想者,此第八第十同于内身起爱,故以死想为治,随逐虚妄分别四欲贪故修不净想为初乃至观空想为后,有为断美色贪,修青瘀想?胀想,为断形貌贪,故修食噉想分亦想分散想为治,为断细触贪修骸骨想骨锁想,为治承事贪,故修无心识空有尸想。又此一切从青瘀想乃至观空想,当知皆是不净想摄者,此九想观总是不净观中,差别开为九种观也。又于此中修慈最极至遍净等乃至应知其相者,此解前文无间俱行中例举慈等亦尔之语。 大段第六解八支圣道有一颂列其四门:一、内外力,二、清净差别,三、异门,四、沙门婆罗门。 初解内外力,修八圣道由内外力,外力众多。然善知识力,最为殊胜,由此故名从他闻音。内力众多,正思惟力最为殊胜。由此故名内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见得圣。 第二解清净差别,七种定具者,勘准前文。有释:除正定。余七道支,名七定具也。 第三解异门,即八圣道诸名差别名异门也。会正理故,说名为法,证理唯法,无人无我,故名法也。 第四解沙门婆罗门,先解沙门,后类解婆罗门。 前中,一、沙门性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门性,二、是沙门者,即无碍所摄八支圣道是沙门体,三、沙门义,能息诸恶是沙门义,故此论言又彼追求此沙门果贪瞋痴等毕竟断义,是故说彼名沙门义,四、沙门果,即智断二果。 大段第七解第八息念有一颂列其八门:一、障随惑寻等,二、果,三、欲,四、细,五、身劳,六、学住,七、作意,八、智无执。 初解障随惑寻等,十六行者,一、观息长,二、观息短等,如前第七十七卷说。 第二解果,言六结者,一、下分,二、上分,三、见所断,四、修所断,五、若起谓中阴中起烦恼,六、若生谓生阴中烦恼,如是别别说有六结。如其次第,建立二种四种七种诸果胜利者,断五下分立不还果;断五上分,立阿罗汉,故言立二果。若断见惑尽,立初果;断修惑尽,立后三果,故云立四果。中阴中,立三那含,谓下中上;生阴立四那含,谓生、有行、无行、上流,故言立七。 第三解欲,景师云:修习入出息有二,有上无上,从有上修欲求无上若为欲也。 达师云:此文中不见有欲字,然末后云爱恚即是故欲,总颂中着欲字。 第四解细,如文。 第五解身劳,慧眼无劳,善除毗钵舍那随烦恼故。 第六解学住,寻文可知。 第七解作意身等四法,如四大路者,身受心法为诸贤圣智慧同观,名四大路。 第八解智无执,复次精勤乃至是身种类能取于身者,修四念住知无有我,能观所观并是身之种类,故重言平等,是身种类能取舍身。如身无我,作意亦尔者,观身无我,无我之智即是身之一分,如理作意缘身而起亦是身之一分,即是以法观法。是说彼乃至都不可得者,若有神我能修身念住者,都不可得,如身念住已下,例余三念住。 大段第八解第九学,有一颂列其五门:一、尊重尸罗,二、清净戒圆满,三、现行,四、学胜利,五、学差别。 初解尊重尸罗,言如是二行,开为四种,即此四种,合为二行,此二与四,平等平等者,有能有三,谓能生三学故,或下中上即正行人,无能但一,即邪行人,故成四种。 第二解清净戒圆满,初离性罪,若净戒满密护根门,名善法满。远离遮罪,名别解脱满。 又下重释依圣所爱戒,名净戒满,依蕴等善巧,名善法满,依别解脱律仪受持世俗所有戒,名别解脱满。 第三解现行,景师云:一者、受持非止所摄等者,作持戒也,二者、受持是止所摄等者,止持戒也。此复二种下,分别止持,复有此二,谓或有是毗奈耶所说,非别解脱所说者,五部广律,非是一卷别解脱戒本也。或有是毗奈耶所说,亦是别解脱所说者,此即就彼五部广本合有一卷别解脱戒,即为俱句,是故一切总有三处,一、增上现行者,即作持也;二、增上毗奈耶者,五部广律;三、增上别解脱者,一卷戒本,达师云:非上所摄受者,别解脱戒。止所摄受者,定共戒也。 第四学胜利,可知。 第五学差别,四圣谛乃至四法迹等,并是圣住体性,然前文云三解脱门及灭定名圣住,此文尽理语。 大段第九解,第十证净,有一颂列其五门:一、证净初安立,二、有变异为先,三、天路,四、喻明镜,五、记别。 初解证净初安立,略由二法,能正摄受证净性故,建立四种谓摄信戒者,四证净体不过信戒。于能说者,信佛也。于沙门义者,信法也。于同法等,信僧也。于能证得沙门助伴所有净信者,是信僧也。深固根本,于余生中亦不可引。无虚诳故,若证净性者,总释于三宝境生信不坏。及净尸罗下,明其戒净。 第二解有反异,可知。 第三解天路,四种证净与第一义净天为路,又四证中为所依止诸圣弟子,依三种门,修六随念者,一、为断定品随烦恼;二、为断智品随烦恼;三、为断当可生起二随烦恼,依此三种修六随念,谓佛法僧戒施天。由世俗谛理所得随念,名法威勇者,由依教法所得随念名法威勇。 第四解喻明镜,可知。 第五解记别,景师云:有成就四种证净;唯即依自四种证净,为他记别等者,取初果时,见道前方便中暖等菩提,但观谛理不作事观缘六念等,故得果时如前方便所缘皆证,谓异苦不可令乐等证见四谛,即是三宝之体最上究竟,既自证已亦为他记不可引变,不依上修位由持戒故得于无悔乃至得定。若于上位乃至于彼天未现见故者,取第二果时,方便道中通世出世,一种方便俗道中得作五念除念天,以来离欲无彼天眼,不见色界无漏第一义天,故不念天,后证第二果时,证见方便道中所缘为他记别,五念中戒是无漏戒,舍即是无贪,得果时证三宝亦尔,余文可知。 若于上位下,明作那含方便,在俗道中具作六念,以依根本禅得于天眼现见诸天,故有念天,得果时自证为他记别,阿罗汉果唯出世道乃至能趣证所有随念唯是世间者,断非想惑唯无漏道不作六念,故得果时但证生尽为他记别,是故不还果已上无如是随念记别。 问曰:初后二果证见四谛,即见三宝之体,无漏戒无漏无贪善根,并是道谛,证道谛已是则证六念,何以不自证六念不为他记别?解云:若方便时,若缘六念得果时,证为他记别;若方便时,不缘得果不名顺本方便证为他记。又四证净预流果中唯说为净等,四果之人虽同得四净而名时异相,如文。 达师又解:初果人但依自所证四不坏净为他宣说随念佛等,不依止位故,一来果能顺能喜五种随念,除念天未得清净五那含天等,此中清净圣人名为天,非是生天也。不还果具足六念已,得见五那含天故。 阿罗汉果已下,释他妨难。 他云何故罗汉不有六念耶?解云:此果一向无漏道所得六念唯是世间故。 如是略引已下,大文第三结劝觉了。 第九十九卷 调伏事总择摄之一者,梵语毗奈耶,此云调伏,制除诸恶云调伏。总摄简择戒律要事,故云调伏事总择摄文,有一卷半,此卷在初,故云之一。 文中,初结前生后;次正解释;后结劝觉了。 就正释中分之为二:初略明许说;二、举颂正释。 前中,谓即从此四种经外别解脱经所有广说摩咀理迦展转传来等者,景师云:四阿含外世尊所说别解脱经广作问答,名毗奈耶摩咀哩迦,乃至总相少分我今当说,达师云:前所明行择等四择,名为四种经也。 举颂释中,先举一颂列十一门:一、利,二、聚,三、摄,四、随行,五、逆顺,六、能寂静,七、遍知,八、信不信,九、力,等字中有二复次。 下次第解,解初门中,制一一戒有其十句义,指如摄释,且如四分律第一卷云:一、摄取于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令未信者信,五、令已信者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愧者得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十、正法得久住。今此文中次第解释,初二可知。言四大姓者,吠舍、戍多罗等。 第三由五种相下,总即解彼第三令僧安乐。 别即解彼后之七句。一者、令顺道具无所匮乏者,即解第四第五未信令信,已信者令其增长。 二者、令摈异法补特伽罗者,即解第六难调者,令调顺。 三者、令善除遣所生恶作者,即解第七惭愧者,令得安乐。 四者、令善降伏诸烦恼者,即解第八断现在漏。 五者、令善永灭随眠烦恼者,即解第九断未来漏。 后云如是获得安乐住已乃至梵行久住者,即解第十正法久住。 又此一切已下,第二复次,前复次广解十利,此中略释之。 谓正显示最初摄受者,略前初句;次正摄受者,略前第二句;既摄受已,令安乐住者,略前五相;及显未来未摄受者,易入方便者,略前如是获得已下,解第十句也。 第二解聚门,文有三节,初辨五种罪聚,次辨四种还净,后明十五种烦恼。 初中,言五种罪聚者,五篇罪也。一者、彼胜罪聚者,亦名他胜,即四波罗夷,景师云:由犯此罪便非比丘,为彼净聚所胜。今解:为魔所胜寻故。十诵律云:堕不如意处。萨婆多解云:由与魔鬪以犯此戒,便堕负处;二者、众余罪聚者,即十三僧残,达师云:若犯此戒,遣令在众外者忏悔,故云众余。今寻毗尼母云:僧残者,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婆沙云:若犯此罪垢缠行人,非全净用僧有残之罪,由僧除灭故也;三者、陨坠罪聚者,即三十九十波逸提罪,十诵律云:堕在烧煮覆障地狱故,四者、别悔罪聚者,即四提舍尼,宣律师翻名向彼悔,五者、恶作罪聚者,突吉罗,景师云:此中即摄恶说,是众学法。四分戒本云:式又迦罗尼,义翻为应当学。集麁不定,如应入诸罪众中者,泰师云:他胜众余,是逸罪,偷兰罪是麁,方便能集起罪,故云集麁。善见云:偷兰名大遮,言障善道,后堕恶道,体是师秽,从不善体以立名者,由能成初二两篇之罪也。宣律师云:二不定法托境以言通缘六聚,若论罪体生疑不信是突吉罗,律文中障三罪二罪者,略举生疑之事。 次辨四种还净,言最初罪聚虽可还净,然唯依二人等有,景师云:谓须提那子与故二行欲,复于林中有乞食比丘,与雌猕玃行欲,因此制戒,乃至共畜生得波罗夷,制初重戒。末后言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痴狂心乱病恼所缠,故云初聚还净者,唯二人也。达师云:一、未制戒已前犯者;二、犯而能悔者,即学悔人也。 下明十五种犯罪过失,明诸苾刍于此十五犯罪过中,或随犯多或一,或一文中举数列名次第解释。言或除余时,与诸母邑共道路行者,除命梵缘等时也;言或不观日等者,非时入聚落不属余比丘也。 第三解摄,初开列五法摄毗尼,二征问别解。 解其第五行门中文分有三,初标列三行,次略摄为二,下次第别解三行。 言或于其人、或人形状等者,依女五分律,若人、若似人,似人者,入胎四十九日,过是已后,尽名为人,彼取似人,即是此中人形状也。 言此所应作,略有五种等者,一、于村邑,二、于道场,三、于善品,四、又于城邑所应作事,五、或为未信令信已信令增长入于聚落,与此相违等,翻显不应作事可知。于三门中,总是第一解有犯讫。 无犯、还净,如文可解。 第四解随行,初标列五门,后征问别解。 二十二处者,前第二十卷云:于四处所,以二十二相应善观察,谓自誓受下劣形相威仪众具等,乃至广说。 下中上坐者,毗尼母论云:从无夏至九夏是下座,十夏至十九名中座,二十夏至四十九夏名上座,五十夏已去一切沙门国王之所尊敬,是耆旧长老。 苾刍尼居处,如前三种者,即下中上也。 波轮钵多者,泰师云:此翻畜爱,即爱畜生家外道也。测师云:此云牛主,或云兽主也。 杂染居处,一切羯磨皆不施设者,以无结界故也。 或但施设一分羯磨者,于此处作结界羯磨故也。 余如前说,三种因缘者,一、有难时,二、道行时,三、化众时。 谓一切羯磨,略有四种等者,景师云:一、单白羯磨,有二种:一者、有因,谓说戒时,大德僧听,今白月十五日布萨说戒等;二者、无因,如说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某甲为教授师白,如是以无白月黑月等言,名为无因;二者、白二羯磨,如是日时一白一羯磨,若白二也;三者、白四羯磨,谓受具足戒等;四者、三语羯磨,如说戒时,但有三人不广说戒,但对手言,大德僧听,我比丘某甲,于戒清净等,如是三说,名三语羯磨,羯磨是其辨事,通名羯磨,有释:三语羯磨者,谓对首三说,如受衣等。 出家羯磨者,如有俗人欲出家时,必须集众告白,然后与其剃发等,恐其父母不听或是贼是奴及官人等,既众听已,方说三归受十戒也;若受具足者可知。若补特迦罗同意者,景师云:凡欲作事和众同意,名同意羯磨。更有一解,若住六夜等折伏罪人羯磨是也。 若出罪者,若犯僧残者,应二十僧中羯磨出罪。 若举者,谓三举事,若有人恶邪不舍不见罪不忏罪,众作羯磨,举却此人不同僧事,名举羯磨,或作羯磨,五德人为举罪人,或举五德为自恣人。 若摈羯磨者,若犯重罪究竟摈出众外,残若行恶行污他家,则摈出聚落。 羯祉那衣者,旧云迦絺那衣,此云功德衣也。 净稻谷同意羯磨者,结净地也;又解:净地十七种,谷等事,如律疏。 又此羯磨,或有二众所作者,二人对忏突吉罗。 三说或陨坠者,悔波逸提,或恶作罪等者,即等取恶说突吉罗。 或四众所作,如犯麁罪,于四人前,发露悔除羯磨者,如悔四人偷兰等罪,四人为作羯磨。 十众所作,谓受具足戒羯磨等。 二十众者,出僧残罪及尼受具。 四十众所作,出尼僧残罪。 合众所作,谓增长羯磨者,谓说戒时,若恣举者自恣也。 第五解逆顺,初标举二章,二依章别解,先解违逆学法,后解随顺学法。前中有三,初征列五门,次释后结,释结中有五,初解障中征列五门障,次第解释。 言或是奴婢者,本是奴婢。或是获得者,抄掠获得。或有所言,至而与相应者,广说遮难。如彼律中十一障者,如本地分已说。 第二解似正法中,初略后广,广中颂列四门。长行释中,初五复次,释颂初句,次有十番,释第二句,一句是根,九句是见,次有七番释非处恶作等,后有五番,释后暴恶戒等。 第三解恶支,第四解愚戆烦恼炽盛,第五宿世资粮其力薄弱,并文相可知。 与此相违已下,翻前即解五顺学法。成就如是随顺法者,复有五法防戒蕴也。 第六解能寂静,初标列五种,后次第别解,先略后广。 略解之中言六种可爱乐法者,即六和敬。何等为断?谓诸人天所有四轮者,谓于人天中皆有四轮,摧于八难,后文当说、当知,此中已下。 第二广解中,即分为五。初解易可共住,言由依身等,于同梵行现行非爱者,此三业乖反,将解六和先解不和。又于僧只共有财物,不平受用者,明施不同。又有戒、见等者,明戒见不同。与此相违下,顺显六和。第一立三者,即三业;第二立四者,施同也;第三立五六者,同戒见也。又于此中乃至若慈善友者,三业同也,立第四者,施同也。若物令乃至是名平等受用者,受用同也。圣所受戒下,解戒因也。出世正见下,明见因也。又由二相,成可乐性等者,总解六和是可乐法。一、体彼六和有德,可重荷彼六和,有恩而自慰意,谓由得六和自安,安他故名有恩也。又可乐性,有二差别等者,由可乐故,未生令生、已生增长。应知此中尊重增上乃至财法二摄者,施同即是财摄,余五种同即是法摄。彼二增上已下,释名差别。 第二解断,即是四轮摧八难。 五种妙好所住力处,名所圆满者,应勘前文。景师云:于天人中皆有善处,谓离三涂北欝单无想天,即离于五种得妙好处,故名五种妙好所住方处,名处圆满。亦可生于中国有五妙境,名五种妙好所住。 正士善友下,明在人天皆值善人,谓佛菩萨。 由五种相自发正愿下,明圆满正愿,离世智辨,听邪见之难,乃至乐断乐修,四种苾刍爱取对治者,行四圣种也。 又宿所作福已下,明资粮圆满离诸根不具等难。 如是四种乃至其车不转者,如生人中亦言离三三涂、无想天、长寿天等。何故妨生天亦言得离无想天及三涂等处名处圆满?余之三轮值善人自发正愿,资粮圆满人天通有,依此四种止观车轮方可转也。 第三解五断支,应所得义,深生信解一;于师长前如实有显二;身有勇悍三;心有勇悍四;堪能领解等五。 第四解敬事,有七句。景师云:又于最初下明敬佛。次应敬事其所说法者,此第二敬法。次修习法随法行时者,第三敬僧。下敬三学行,即以为三,足前为六,于时时下,以财法出能敬事体。次于静虑下,第七敬事真谛漏尽涅盘。又由三相,应知敬事等,略说敬事为三:一、体彼有德起尊重;二、随所体悉以身等恭敬;第三复设幡盖供养。达师云:能宣说乃至法教一;次应敬事其所说法二;以修习乃至学处三;次应敬事至教授四;于时时间至同受用五;次于静虑修三摩地六;位从此无间乃至无有放逸七。 第五解灭静,先次第解七毗尼,后四诤四灭相对以辨。 前中复有诸同梵行者至便得除灭,是解第一现前毗尼也。 有诸苾刍见余苾刍已下,明其第二忆念毗尼。 复有苾刍,由颠狂故已下,明第三不痴毗尼。 复有苾刍于众僧中下,第四自言毗尼。 者异住处众多苾刍下,第五多人语毗尼。 复有苾刍,既犯罪已下,明第六处所。 有多苾刍,互相举罪下,明第七草覆地毗尼。 如是诤事,略有四种已下,第二四诤相灭相对以辨,述有二义。 一义云:此中四谛,即是律中所明言诤等四也。依智首律师述四分疏云:药病相治,有其两番,谓初四毗尼,拟灭四诤中下二品药,自作一番。第二下三毗尼拟灭四诤上药,复作一番。 前品中现前是众药之本,理宜先明,言诤是四中之始,故亦先明;现前拟灭言诤中下二品药,不觅诤第二;是以次明忆念不痴灭觅诤中下二品药,犯诤据三;故次第四自言毗尼拟灭犯诤中下二品药,事诤通用,即以此四拟灭事诤中下二品药。 次明第二,四诤上品药,言是四诤之始,言诤上品理宜先灭,是以创明多人语比丘,觅诤据二;是以次明罪处所拟灭觅诤上品药,犯诤第三;是以次列草覆地拟灭犯上品,还以此三拟灭事诤上品。 今此文中,一者、他举诤事者,谓他举时,详评是非,彼此诤言,故名言诤,此即以多人语及现前毗尼,愿出所犯定理除灭,故云愿出所犯除灭。 二者、互疑诤事者,三根觅罪,遂生其诤,故名觅诤,此即以罪处所及以不痴征其犯处,或以忆念便知清净证彼不犯,故云施与清净除灭。 三者、自举诤事者,自评此犯,而致纷纭,故名犯诤,此即以草覆地及自言毗尼详共详定,有罪皆忏,故云许求实性除灭。 四者、互举诤事者,相举悔过以诤羯磨,故名事诤,此即相发露时通用七毗尼以治,故云各各发露除灭也。 第二义云:此中四诤,不可别配律中四诤,但判前七为四句也。谓初四句若他举诤事,即是现前忆念不痴自言灭也;次一句名互拟诤事,即是多人语灭也;次一句名自举诤事,即是罪处所灭也;后一句名互举诤事,即是草覆地所灭,后解为胜。 第一百卷 自下第七解遍知中,开列五门,次第解释。 初解事遍知,谓蕴等五事者,即蕴界处缘起处非处也。 次解罪遍知,中言等运者,有释:约一约多众生,或约多时总犯名等运,平等运转俱犯故。更解:约人约时不定,罪相同故,名等运,人时不定名别制立,名非等运。 第三解人遍知,如文可知。 第四解引摄义利遍知,中言具五支:一者、真实,二者、能引义利,三者、应时,四者、有伴,五者、离破僧。 第五解损恼遍知,寻文可解。 第八解信不信,先辨信,后反显不信。前中开列五门次第解释,前之四文,寻声闻地;第五文中,六诤根者,准下文想。一、忿恨,二、覆憍慢,三、贪欲或诳谄,四、无惭愧故犯戒,五、散乱或惛沈,六、掉举或恶慧。若依摩夷说诤根本有六:一、瞋恚,二、恼害,三、初伪,四、悭嫉,五、见取,六、边邪二见。 第九解五力,如文可解。 第十解五人品类差别,即是颂中等字门,初复次也。 第十一解三种邪行,是等字中,第二复次也。 本母事序辨摄者,上来已辨。经律二藏种种分别摩咀理迦,次辨阿毗达磨分别法相摩咀理迦,由依法相问答分别,种种文义因之出现,故名本母;或对法藏能生余二藏之要义,故名本母事。先标名序,后释名辨,由此序辨总摄一切诸法相故名摄;或此文中能摄序辨之义故名序辨摄。 文中初结前问后;次释;后结。 释中,初总标纲要以为详释;二、举颂正释。 前中,谓若素呾缆摩咀理迦,若毗奈耶摩咀理迦,总略名一摩咀理迦等者,虽于经律二藏问答义别同有出生文义道理,总略名一摩咀理迦。 问曰:于前二藏问答分别即收本母摩咀理迦已尽,云何更说第三摩咀理迦耶? 弥勒菩萨下自释通难,更无别摩咀理迦,然有略摄流转还灭杂染清净杂说法故,我今复说分别法相摩咀理迦。 举颂释中,有其二颂。前颂中,上半正辨释义方轨;下半正明序辨前后。 长行中,分二:先释上半。略由二相已下,释其下半。于中有二番释:初明净事广辨;后明略为五事广辩。 前中,无明流转杂染品事略举二十二种。言由别离欲、善趣、恶趣、招引、趣向、有差别故者,释成十种。有义:由别离欲界善趣有二恶趣有二为五,业有招引通三复为一,界中有趣向通下二二界后为一,添前为七,通前三界为十。若四得自体事者,有得自体自害得行他害不行,或他害得行自害不行,俱得行,俱不行。若四法受事者,一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二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三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受乐异熟,四者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还灭清净品事列十九种事。若七正法事者,景师云:谓知法知义知时知量知众知自知尊卑。泰师云:七正作意事,须勘释论。如是等事广辨,如前所说彼彼地中者,本地分中说。及诸摄分,应知甚相者,摄释摄异门摄事分中应知其相也。 第二番中,云何即依如是所略序事,后当广辨乃至四品类差别等者,此四门中,前之三门指同前说,唯解品类差别。 复有八种下,次第别解之。实有者,即依他性,因缘之法,实有无果。 假有者,所谓择灭是道果故,不可说无。然非实有等者,大乘义中唯真如是实。三无为等但假建立,其义可知。 又由四种别无别故,立异不异性乃至四由时分、别无别故者,此列四名。若所因等诸法异相、差别可得,此异于余者,总释四种别也。若无异相此前及后与现无异者,总解四种中无别义也。下别解中,先解第四时分别无别,言时分别者谓一切行等,可知。由彼为种,而此得生,说为所因者,总出所因,略不解别不别义,所依及作用亦尔。 言色界者乃至有十七地者,色界之中判地多少其义不定,或说十六,初禅为二,以大梵王与梵辅天处所同故,二禅、三禅各三为六,四禅亦八,谓福生、福爱、广果及五净居,以无想天无别住处,但于广果天中别受无心报为异;或说十七,谓大梵王虽同居梵辅而有高台上耸异余梵辅,别立为一,故此论云谓四静虑并静虑中间有十七地,或有经论于广果天开出无想,合梵王入梵辅,亦成十七;或有二处皆开,故成十八。 于现在世,有刹那现在,有众同分现在者,对过去生对未来生说现,一身种类,总名众同分现在,有相续未灭现在者,即此一身前念后念相续未灭说名现在。 若依色法生起,即于其处说有方所等者,四蕴心法依色蕴起,随其色处说有方所,如说西方人心东方人心等,此由依色转相说名为方,非心自体据其处所说名方所。诸色具二,故名方也。一、依色转,二、据所。 相续有四,谓自他根境,前二是假,后二是实。 次有一颂列其六门:一、聚,二、相摄,三、成就等,四、自性等,五、因等,六、广说地等。 长行释中,初解聚门,泰师等云:今依大乘,若悔无间及续善根后非邪定聚也。但以论主未悔无间、未续善根,故名邪定,应知已下。 第二解相摄等,等取相应也,或有一类已下。 第三解成就等,等取得舍等,又一切法一一自性下。 第四解自性等,等取作用等,又非即此刹那自性与此刹那自性为因。 第五解因等。 广说地等嗢拕南曰下,解第六门,有二颂列十八门:一、诸地;二、诸依;三、谛;四、智;五、加行;六、三摩地;七、根;八、道;九、对治;十、行;十一、修习;十二、有漏无漏法;十三、诸果;十四、诸因;十五、缘;十六、立补特迦罗;十七、遍知;十八、究竟。 长行中,言复有九依乃至除第一有者,瑜伽一部,唯此一文说中间禅有无漏,能尽诸漏。 复有六种遍知:一者、不定地有漏谛智者,欲界苦集尽,立一遍知;二者、定地有漏遍知者,上二界苦集下惑尽,又立一遍知;三者、无漏无为诤遍知者,三界灭下惑尽,总立一遍知;四者、无漏有为谛遍知者,三界道下惑尽,总立一遍知;五者、顺下分结遍知;六者、顺上分结遍知者,可知此随义说不据实论,据实论者,或唯有二,谓入见道证观真如,持总断三界四谛下惑合立一遍知,此人得初果已伏九地修惑九品总断越证罗汉。又立第二一切结尽遍知,或唯立四,谓入见道立一如前,于修道次第渐断三界修惑立三遍知,添前为四;若通疑实随义而说即有众多;或说为二,如前所明;或说为三,谓见道立一,修道立二谓下分结尽上分结尽;或说有四,加色爱尽;或说有五,谓见道中四如文,修道有一谓越证罗汉;或说有六,如此文;或说有七,谓见道中四,修道中三;或说有八,谓见道立六,修道立二除色爱尽;或说有九,加色爱尽。 如是略引已下,近结本母事序辩摄,劝请诸学者准此觉余。言遍行一切摩咀理迦,如摄释分,应知其相者,通辨经律摩咀理迦指如摄释分。 如来法教,数无限量乃至应正觉了者,摄事分中分有三,初结前生后,次正决择,后结劝应了,此即第三结劝也,或言总结一部也。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下终) 跋瑜伽论记后 李唐遁伦大德,覃精瑜伽,撰此论记,前修之美,独造之蕴,集而大成者也。区区闒茸,何须赞一辞耶!然斯书存世仅仅可数,而祕名山古刹,则转罕传而见者。予往者恳求,誊录一本,敬藏箧笥,但久历年所,文字讹舛,非无憾焉!后得称慈心藏本者,三复校雠取正不少,既而独叹,如斯法宝流行不广何也!盖以吾辈自私与学者,惮缮写之艰也,遂兴鄙怀图之印布,劂生侧闻乐拭梨枣,于是不顾寡陋,辄副国读于字句傍,其所校正者,不敢妄删订原文,标之格顶,稍可疑者圈之字傍,俟览者之采择,豕渡蠧伤,犹有不安者,后君子幸鉴定焉。    享保癸丑季夏中澣沙门性威敬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