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三(之上)(论本八十八至第九十)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八十八
大门第八解知事等,先颂列四句,即为四门。
长行释中,初解知事门邪正二智,同缘一境,执无执异。正智起时,非坏于彼邪智之境,但于此境舍于邪执。
第二解乐等行转变。
第三解请无请说经,并如文可解也。
第四解涅盘有二种,初辨圆满涅盘,后明彼分涅盘。
前中,景师云:随顺教授者,谓记说者,即记心轮;教诫者,即漏尽通口业教诫轮;神变者,即身通轮。如来随欲说记彼心乃至若展转久远灭心者,于过去世无量多劫已灭之心。若世间灭心者,次前生中所有诸心。若于现在所缘转心者,现在一生所起之心。从定起已乃至不据刹那者,释前缘久远灭心、无间灭心若于现在所缘转心,并据种类不据刹那,已如前说,如来无不定心,而言从定起已,随念分别者,同二乘相故作是说,是则他心智遍知三世顿知多心并心数,不同二乘他心智但缘现在如如心王不知数法等。备师云:此文中他心智既知过去与宿命智何别?解云:若知心法边名他心智,知诸事边名宿命智,又他心智方便时欲知心,宿命方便欲知诸事。达师云:又依三法已下,重释前顺教授等三门。
下明彼分涅盘,达师云:相似涅盘故云彼分涅盘,如饥渴时饮食,名小涅盘也。
大门第九解诤等,先颂列七门:一、诤;二、芽;三、见大染;四、一趣;五、学;六、四怖;下半颂是第七门。
长行释中,初解诤门,谓阿死罗者,人别名也。摩登只者,栴茶罗女名摩登只,栴茶罗男名摩登伽,此二是通名也。此女但以扫巾为活,世人假立大富大财,如来随彼亦说大财。
第二解芽门中,初总标,次略解,后广料简。
就略解中先辨一因,后明二缘,景师云:五品行者,一、诸行自性,二、诸行因缘,三、杂染因,四、清净因,五、是清净。因是五清净,于此五中杂染因缘即是烦恼种子。
随逐赖耶为因,以四识住为缘,又由喜贪润业令芽相续名缘。达师等云:即五蕴名五品行也。
料简中,言此中有一乃至永不得生者,此人现造新业及增长,后成罗汉令种腐败有芽不生。
言又复有一乃至其后有芽亦不得生者,据修解脱分满,或据百劫六十劫等,则于现身堪八上果故,令有芽不生。又复有一住于学地乃至不复更生者,欲界生尽上地犹有。
与此相违,当知一切有芽,皆得增长者,与上三人相违,则是外凡有芽增长。
第三解见大染,景师云:一、见二余烦恼,见杂染者,计我我所,便有所余,此为根本,诸外道具趣者,余四见趣六十二见等我见为本。其余烦恼,是第二杂染。又见染脱时,于余亦脱,非余脱时,诸见亦脱,所以者何?由此中生者,依世间道,乃至离无所有处贪欲,解脱而未脱身见者,则是伏修不伏见。又可断于见修惑亦断,由此见故,于下上地,所有诸行和杂自体,不观差别,总计为我,或计我。
此文则说我见,总计九地诸行为我所由,出世道先断身见,后永断所余烦恼,是故唯见杂染,是大杂染。
达师:云见所断一切惑名见杂染,修所断一切惑名余烦恼,除身见以外,所余四见,名诸外见趣。
此文既云未脱萨迦耶见,故知依世间道,但伏修惑不伏见惑。又云于下上地所有诸行和杂自体不观差别,故知大乘义我见亦缘自他地。然总缘非别缘,但身在下欲界地方缘上地,故上文云:由生此者。然不见有文身生上地我见缘下地,自捡次下文,欲似生上地亦缘下地法为我,故三总计为我,或计我所,由此因缘虽升有顶,而后退还。三藏云:身生上地者,身亦缘下地法为我。如决择文上地贪缘下地,此亦如是。
第四解一趣应知,由三种相道名一趣,谓于异生地,以五行相,观察诸行。则此诸行,于二时中,修治令净,谓于行向学地及无学地,足前异生为三相也。云何名五行下,别出五行?达师云:言五处者,五蕴处也。言自性者,但是苦谛所摄,有漏诸行自性。言诸行因缘者,集谛所摄能感苦谛因缘也。杂染因缘者,喜受也。清净因缘者,过患也。清净者,所得灭谛也。
第五解学,景师释云:言何等五行?谓观察诸行,诸行因缘杂染,因缘清净,因缘灭寂静故者,总合前五为一也。趣向清净道出离故,即是前清净因。诸行种种众多性故,则第一诸行自性。各自种子所生故者,别解因也。各待余缘所生起者,别解诸行缘也。
此后二合,解诸行因缘也,达师云:言五处者,如前。此中五种差别行相,总牒前五行相以为初差别行相。二、趣向清净道出离故,是第二行相,助成初行相故,第一行相得清净出离。三、诸行种种众多性故是第三行相,此行相重释成诸行自性。四、各自种子所生起故,是第四行相,重成诸行因缘。五、各待余缘所生起故,是第五行相。总释前四行相待缘而生也。有释:总夫五行略作四谛,一、苦谛,则初诸行;二、集谛,则次二行境;三、灭谛,则第四行境,缘灭寂静得清净故。论云灭寂静故,意在于此,道谛则第五行,道既自清,能令净灭故,下三句重解,初之一句释上诸行,后之二句释行因缘。
第六解四怖,景师释云:由四因缘,于二处所发生恐怖,能为障碍者:一、于有为诸行生怖,二、于涅盘生怖,由生怖畏,于其圣教及以涅盘不生受乐,名为障碍。
由四者,一、于位生怖,谓于非圣位中生起恐怖。二者、若依此法生起,谓于诸行计我我所为依,闻说无我而生恐怖。三者、如是生起者,谓由二种诸行变坏生起恐怖:一、由异缘所变坏者,违顺异缘故,或老病缘,而生恐怖;二、由自心,起邪分别而变坏,于一境中,邪心分别,或有、或无、常、无常等而生恐怖。四者行相生起者,谓于所爱,虑恐当变坏生怖行相,于正变坏,生烦恼行相等。上来总是第一于有为行而生怖畏。
又于涅盘,分别自体永变坏,起怖畏行相。如是行相差别转时,于乐圣教。及爱乐涅盘。不生爱乐,名障二处。又由二门。于所缘境自所行处。我我所执。差别而转,谓推求是见,领受是受。有释:此中则诸行行因缘等,五行所观名五处所也。
第七解善说恶说宿住随念差别,景师解云:此中先依恶说,计常无常,善说不尔。
次依恶说,不如实知,苦生爱味。于三世行如次生顾欣,及不能修厌离离欲,善说法者与彼相违。
第三恶说法者,如是邪行四染所染能感。复有四此二种增上力已下,释其废立,偏说见慢及贪所以,可知。于诸行中,不校量他,等名见校量名慢。如是邪执,是无明品者,总说见慢以为无明,由此为先发起贪着名爱品也。由此二种根本烦恼,于生死中流转不绝者,无明为前缘起初,贪爱为后缘起初,故生死不断,善说能断四种杂染也。
达师云:虽有余烦恼已下,释通伏难,外人难云:有无量烦恼,云何但说见慢爱三种为烦恼杂染耶?今略释通云:虽有余惑而但取此三者,最胜强故偏说也。尔所烦恼已下,别广通伏难。
又于此中见及我慢已下,散释经中,诸名差别。
大门第十解无厌等者,颂列八门:一、无厌患无欲,二、无乱问记,三、相,四、障,五、希奇,六、无因,七、毁,八、纯染俱后。
长行释中,初解无欲,初正辨无厌欲,复又有厌欲。
第二解无乱问记,初总标举二种者,后别解二种。
前中,若有净信者,好心问者。或诸外道,来请问者、恶心问者。
自别解二种。先偏问生灭辨无乱记,后约问梵行辨无乱记。
前中,谓依中道者,依中道答也。于诸行中问生灭时,不增有情,不减实事者,不增益有真实众生,是真生灭,以众生假立无有法体,可辨生灭因缘之法,幻有有生有灭,不得拨言因缘之法,无生无灭成损减也。唯于诸行,安立生灭,不乱而记,自下明离二边。
第二约问梵行辨无乱记中,景师云:或后有言何因缘故乃于沙门乔答摩所修习梵行等者,当瑜婆摩罗子。若得此问至名不乱记者,或有问言,何故乃于众多沙门中偏标噵逾婆摩罗子等名修梵行,不噵余人名耶?若得此问,应如前说,若于众中全不标一人之名,则不知说何等众修习梵行,复成损减,若广述余沙门,名则大繁广,便成增益,今呼一名等余一切,离于增减。
若谓有情,能修染净名增,说都无修习名减,若为诸行厌离欲灭而修习者是名中道也。更有一释:言乔答摩者,则旧名瞿昙也,是佛种姓。有问何缘乃于佛所修习梵行,若得此问依中道记,谓不增益有实有情修习染净,亦不损减都无修习也。
第三解相,有为、无为名有三相,言异性异性者,未死已来同类生灭念念别故名异性异性。转变异性者,如命终已从有根生无根也。
第四解障,初辨障、无障;二、明圣者之相,于中先明二相,一、诸根除障,二、蒙佛所记,次明三相。
景师云:由二种相乃至我已了知者,今遇圣人,由三种相记莂圣者应言由二种,即是向前二种圣者之相,一、种姓满故,二、但物类者,记已命终等。
下释经文,法随法者,法谓正见前行圣道。随法者谓依彼闻思作意等。又我未曾恼乱正法所依处者,犹是世尊,世尊是正法所依,直道应言我未曾恼乱世尊。达师云:但记物类者,如余经云佛为答婆摩罗子,记命过次,后所生之处。言答婆摩罗子者,此云物类也。有释:此中三相者,一、法,二、随法,三、不恼正法所依处。
第五解希奇法,略有二种,一者、未信令信;已信令增长;二者、速于圣教令得悟入。
言初中后善者,如前摄异门分中所明七善中初时善门也。言现在、过去二世别故,名第二差别者,现在名此世,过去名他,对前欲界此也,上界他世,故云第二差别。
第六解无因,言由二种相者,一、于生起因缘不了知故;二、于灭尽因缘不了知故。
第七解毁中,先解毁,后解灭二无智。
前中,略有二种,一、唯语言而自赞毁他;二、说法正行,虽无赞毁,而是真实自赞毁他。
第八解能染俱后门,景师云:十一相者,此五蕴即为五。又由一向下是第六。又由染净已下复有二相,足前为八。又由三相足前为十一,亦可知前三世内外麁细好恶远近等五门,有十一种。达师等但述后解。
大门第十一解少欲住等,先颂列十八门:一、少欲;二、自性,等中有三门,记三复有三门,是则初句有八门;第九、似正法;第十、疑痴处所;十一、不记;十二、变坏;十三、大师记;十四、三见满;十五、外愚相,末后等字复有三门。
长行释中,初解少欲住,三种相,如来心入少欲住中,舍事现观理,名人少欲。一、由作事究竟,二、由弟子厌行已成,三、为化导多事业人令少欲故。又如前说如来入于寂静天住等者,如前第八十六卷说,由八因缘如来入于寂静天住乃至广说。
第二解自性,景师云:诸所化者,略有四种,所调伏性,总数有四。列中但三,将知举数错也。草本亦错,应改为三。更有一释:愚痴、放逸离为二也。
第三解于四处,生恭敬住,速证无上,景师云:恭敬体性无文,依小乘明爱敬,爱是信,敬是渐。今此中寻诠,似取信欲为恭敬体。达师云:于四处中能生恭敬之相,故有四相。言四处者,即下云于所得。
第四解三无上,景师云:此中总说智、断现法乐住者,智是智无上,断是不动心解脱,乐速通行是现法乐住。言当知一切阿罗汉行、皆得名为乐速通等者,依此后解,即知前正行、无上。谓乐速通者,即据一切罗汉之行名乐速通,非约于地,辨四行门。达师又云:此无学人身所有四行迹并名乐速通行,不名乐迟乐速苦迟等故。
下释所以,云一切麁重永灭故,一切所作已办也。
第五解于二时中,如实知身见,景师云:于二时中者,第一门;由四种相等,是第二门;即于二时无间证得诸漏永尽,是第三门。
下次第解,云何二时:一、在异生地,则见道前,内凡夫人作无我观,遍知身见是颠倒执;二、在见道时,则见道中,断分别我见。
言自性故者至或为我所者,但于五蕴行自性,计我、我所。
处所者,谓所缘境者,于无我中,横计有我,为所缘境。
等起者,谓见所摄无明触生受,为缘爱者,明从身见为本,次起见所,明前身见非胜计胜,见取相应,则有无明为缘后生受,缘生爱如是等法,并由从身见之所等起,亦可从彼等起身见,谓由见取缘我非胜计胜,同无明及触为缘生受,受领于我于我起爱,由此爱我故起身见决定执我。
此复有五缘起次第,谓界种种性,为缘,生触种种性等者,界则六界,犹是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等。
由果故者乃至一、依无我谛察法忍时者,则见道前观察法无人,二、现观时,则在见道,三、得罗汉时,此则列三时。此中一时,由彼随眠,萨迦耶见力故,有惑有疑,乃至谓我当断,不乐趣入者,是障见道前人也。彼于异时,虽从此过,净修其心又于圣谛已得现谛等者,是四善根,已得相似谛,现观未得真见道,于中犹起分别我见慢等障于见道,是第二位中障也。前两位中由随眠力,能作障碍;于第三位,由习气力,能作障碍者,一解,此随顺理相同小乘,不说修道有俱生我见及慢,但有见断分别我见及慢习气,前二位中,有正使种子及起为障,名作随眠。第二更解依实理门,前二位有彼现起分别,我见慢等为障,名作随眠,是使义故。第三位中,俱生见慢,现起名习气,依前分别见慢起,故名习气。又由三缘诸行生长者,释由三缘异熟行生,或烦恼行生。
言于异生地能遍智者,知分别见慢虚妄过失,于见地中能得见道所断,诸漏永尽。次断余结,得罗汉等者,此解第三章,即于二时无间证得诸漏永尽。泰师云:有人解修道位,亦未断分别起我慢证是也。三藏不许,达师云:此中一时乃至不乐趣入来,释第一方便中伏断时。彼于异时已下,释第二现观时。又于圣谛已下,释第三得阿罗汉时。更有一释:乃至不乐趣入来,释第一时。彼于异时已下,释见修位。于第三位,由习气力,能作障碍者,指第三位但有习气障碍。
第六解五相问起,此即颂中记三门之初也。自性故者,当知色等,五种自性者,即五蕴也。
言还灭故者,于诸行中,唯欲贪取得断灭故者,明断欲取。
下释伏难,言彼于现在不能引故者,彼于现在身上,不能引业行故。施设诸行,唯有二种者:一、生报中,造作后有业,二、后报中,造作后有业,故云二种也。
品类别者,谓十一种等起者,是三世等五门也。
又流转方便者,谓无明爱品随其所应等者,重解流转也。以无明发生爱润,故云随应也。又由二缘已下,重解流转也。
第七解三处实记,此即记三门中第二问记也。景师云:于三处,唯圣实记,非诸异生,除从他闻。谓诸行中我我所见,我非如实者,此从他闻,我非如实,虽是异生亦能记也。若彼为依,有我慢转者,是一章门,即是分别我见,与我慢为依,我慢得起,据异生也。彼虽已断,而此我慢一切未断者,分别我见虽息,此我见所生我慢,在修道者一切未断,是第二门。若无记依我慢不断,如故现行者,俱生身见所生之慢,不依分别身见,圣人犹起故,故若无起依我慢不断如故现行,当知此中二种我慢:一、于诸行执着现行,圣者已断,不复现行者,分别我慢。二、由失念率尔现行,由随眠故乃至以于圣道未善修故,犹起现行者,俱生我慢,虽断分别我见,由自随眠及未善修圣道,所以得行。萨迦耶见,唯有习气常所随逐,于失念时与我慢作所依止,令暂行等者,习气二解:一、随转门,圣人犹有分别我见习气,故与修断慢为依,我慢得起;二说、俱生我见为习气,以依分别我见生故名习气。又诸圣至况观共相者,圣者若思诸行自相,谓地坚性,风是动性等,尚不令我慢现行,况观苦无我等共相,而得我慢行。言若于假法至暂得现行等者,又若思瓶、盆等假法,住于正念亦令我慢不行,若于假法不住正念,计有实我等我慢现行。又萨迦耶见,圣相续中,随眠与缠,皆悉已断者,分别见慢已断。言于学位中,习气随逐,未能永断。若诸我慢,随眠与缠,皆未永断者,俱生见慢也。又计我欲者已下,泛释经文。
备师又云:萨迦耶见唯有习气等者,三藏两解:一云,此是俱生我见随眠。问:若尔何故前分别我见种子名为随眠,此俱生我见种子名为习气耶?答:分别种强,故名随眠,此俱生种子劣,故名习气。第二解,前言由随眠者,分别我见种子。此云习气者,还是分别我见,余残习气,以分别我见习气,故能与俱生我慢为依止。达师云:言三处:一者、我我所见处,二、分别我慢处,三、俱生我慢处云云。
第八解二种慰问,即是记三中第三问记也。言当知此问,在四位中等者,问安乐中有四问,如次配于四位可知也。
第九解似正法,于中初引经略辨似正法见,二复有二因已下,随义广辨能生似正法见之因。
前中,景师云:大意邪正二家共解经中说,言阿罗汉不顺,亦有事中,无知等故,名为不顺。谓于现法中,于食、物务、蕴、界、处等,若顺、不顺,不如实知。
次举邪义难于正义,言阿罗汉不顺。不顺,是不如理、虚妄、分别,非阿罗汉现法不顺。彼自释云:所以者何?彼于食物务等现可见故,不可说言于现法不顺,而经中言不顺者,有别密意。由此因缘,诸阿罗汉,于其灭后不顺诸行,不了执着者,自说我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未来事等不善了达经说不顺。
下正义家分别是非,故云当知此是似正法,见由二种义势力为缘,诸同梵行,或大声闻,为欲断灭似正法见极作功用,勿令彼人,或示于他等。达师云:初、正引经文释阿罗汉不顺句,二、言阿罗汉已下论师释不顺义。
经中不顺者乃至罗汉于事中有无知故,不辨了知食、物蕴、界,故云不顺也,无知或名为不顺。
就论师释不顺中:初、不正义家释不顺义,二、当知此是似正法已下正义家释不顺义。
就不正义家释中:初会释经文,二、由此因缘已下,明了知事法不执着,三、是故世尊已下,引经证成不正义。
师云:阿罗汉人非不了知事法,现可见故此是食、此是衣服、此是蕴、界等,故不执着也。
正义家破云:阿罗汉人舍此身,则入无余依涅盘,何处明于其灭后不执着及执着也。正义家释文可解,由二种义者:一、勿令彼人或自陈说乃至堕极下趣;二、或由爱敬佛法教,勿因如是似正法见令教隐灭。由此二义故,欲断似正法。
第二随义广辨能生似正法见之因,于中分三,初举二因能生似正法见,次明为断二因说二正法,后明未断身见有二过患。
就第二假中,言为断二因故,说二正法者,一、无常正法,二、无我正法名治一因,或通治二因。于四转中等者,景师云:如来灭后有为无为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等四句,名为四转。泰师云:约有为等四句转明,故云四转。言声闻、独觉、佛世尊我说名如来。当知此我,二种假立:有余依中,假立有为;无余依中,假立无为者,三乘无学,就通皆名如来,乘如实道来成正觉,但于有余依中假立有为之我,无余依中假立无为之我。
下就胜义遣之,言若依胜义,非有为,非无为者,则当真性有为如幻缘生故。言亦非无为,亦非有为者,则当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有为无为皆不可得,何得就之以五假我。由说如是正法教故,于六种相觉悟生时,当知永断似正法见:一、于依所摄,觉悟无常;二、于现法中,觉悟此苦;三、于任运灭,觉悟为灭,此则罗汉余报任运灭也;四、于断界,觉为寂灭;五、于离界,觉为清凉;六、于灭界,觉为永没。若具如是至戏论执者,呵彼所执计罗汉于其灭后,不了未来我生尽等。
第十解疑处所,景师云:于内法律乃至记一无生者,佛常呵起有无见,而于命终弟子见生不生。又说胜义常住之我乃至亦如前说者,前云后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见,一者、于内萨迦耶见,未能永断;二者、依此妄讨流转还灭士夫,为断如是二种因故,说二正法以为对治,谓于诸行次第演说无常、无我,于四转中推求流转还灭士夫都不可得,谓依有为或依无为等。
言由二因缘乃至不相似故者,外道计自我在现见不能自在,故无我性易可了知,然此无我诸行,后有见闻觉知作业受报,各各不同,于此无我复难了达,则此无我自性,体是甚深,其相微细,似甚深现。
达师云:言二种处所者,一、谓佛已下明于佛生疑,二、又说胜义已下明于真谛生疑。第一、于佛生疑者,何故佛世尊诽毁有见及无有见,而自记弟子死没,没后或记一人有生或记一人无生耶?第二、于胜义生疑中,外道难云:若便胜义于现未中不可得者,何故三论师说此有耶?言虽此相貌,易可了知者,佛法弟子易解无常、无我相貌,故云易可了知。然其相貌,不相似者,外道不解无常无我,故不与法相似也。
当知此中已下,散释经中异名。
第十一解不记。
第十二解变坏,并如文可解。
第十三解大师记,言知此中于一切行断遍知论,所谓如来,则是前一于此诸取断遍知论。又此诸取,若未断灭,随观彼有三种过患,若已断灭,有三功德等,则是第二为此诸取断遍知论。
第十四解三见满。
第十五解外愚相,并如文可解。
第十六解成六分,此则颂中末后等字摄三门中之初。长行为第十六门也。六分者,以又字间之。
第十七解二种论,是等取中第二门。
第十八解学无学二种差别,是等字中第三门也。言五相者,则三无上为三,观佛法身为第四,奉事如来为第五也。
第八十九卷
上来契经有四释中,行释已讫。自下第二明处释,有四卷文以广决择十二处,故云处释也。
就中,三、结前生后;二、举颂中,释颂有二:初半总颂列其四门,即以三别颂解释;后有半总颂列其四门,即以四别颂解释。
前半颂中,四门者:一、安立等;二、智等;三、同等;四、离欲等。
别嗢拕喃解安立,颂中有八门:一、安立;二、差别;三、愚;四、不愚;五、教授;六、解脱;七、烦恼;八、业,皆广说者,解脱烦恼业三门中皆广分别也。
初解安立,如文可解。
第二解差别,言由三和合,立前三别者,根尘识三和合生受。言由三和合触果义,立第五别者,景师云:触是三和合果,受是触果,故总说言由三和合触果。今解:直由三和合触之果故,立第五受别。言由业烦恼二杂染义,立第七、八,两种别者,由业杂染义,立第七思别,由烦恼杂染义,立第八爱别,以思与爱并与三受相应。
第三解愚,先解二种一切,即是所愚之法。后明愚之三相。
愚自性者,谓由缠故,即是忘失于现在世者,现起无明名缠,自体昏暗名为忘失。由随眠故,即是当失之法者,由有随眠能生当来无明忘失法也。言五相受安立者,谓自性等如上说。
第四解不愚,如文。
第五解教授,一、引导教授,则是神通轮,二、随其所应,于所缘境安处教授,则是记心轮,三、令所化、得自义教授,则是漏尽通教诫轮。
第六广分别解脱,于中有四:初、明求解脱智,次、举解脱之位,第三、明净待比丘有五种法多有所作,第四、问答辨解脱之体。
初中,一、如理闻思等,在见道前能成见修有学解脱;二者、有学慧能成无学解脱。
次于解脱位有二。一、有学,谓金刚喻者,据终时语。
三云复次心清净行比丘,有五种法,多有所作者,即见道已前。
一、正教授,有三种正友,谓大师等。
二者、奢摩他支,谓尸罗等,由持戒等故三昧现前,故说为支。
三、毗钵舍那支,谓得三种随欲言教,发生闻思等慧,能生证智为支。
一、圣正言教,谓说五分法分法身之教。
二、厌离言教,谓说四圣,谓依三种令增少欲喜足,即前三圣种也,及依乐断乐修等者,第四圣种。
三、离盖趣爱言教者,远离诸盖,亦离诸见趣及爱。言教有三种:一者、一切烦恼名盖,二、唯五盖名盖,三、无明覆障中重亦名为盖。今宣说此三种盖趣爱言教爱体,前二番解盖中已有亦与无明盖俱,所以三番解盖中皆有趣爱之言。
当知此中,依为证得断离灭界,所有言说,是初言教者,如说五分法身,即显障尽得断界等是初言教。
依即于彼见胜功德,及于所治盖盖处诸行深见过患等者,即是圣种少欲知足功德,及于所断盖等深见过患等,是第二言教。
随顺如是缘性缘起,所有言说是第三言教者,说彼离盖无明趣爱,即是缘起所有言说是第三教。
亦明三教门,即初第三教中三种辨盖以明三教,初云依为证得断离灭界,即此一切烦恼为盖等,是初教;次说五盖为盖,第二言教;后说无明为盖等,第三教。
又此言教,以略言之后有三教等,即显前三宣说五分法身等三教,重释于前三教可知。
第四问答出解脱体,证得转依,即是无为解脱之体,无漏之道,名毕竟断对治。
第七广分别烦恼,若依余处或二十二门,或四门分别烦恼,今此文中但明十六门烦恼。
初明三漏,诸欲界系一切烦恼,除无明,说名欲漏。色无色界一切烦恼,除无明,说名有漏。此二与小论同,无明漏则与昔异。谓诸有情,或未离欲,或已离欲者,总举一切有情,通离未离欲界惑者,自下简之。除诸外道乃至一分寻求者,直小称推求广起诸见而不票离欲。一分离欲乃至非想处者,依定离欲,除此二种外道,身中无明,以推求故,不顺流注义故,非无明漏。言于彼三界至立无明漏者者,余人身中三界无明说无明漏,是则三漏摄烦恼不尽,除外道所起无明,此则别入余烦恼门摄也。
第二明九结制立所由,能和合故,立九结者,释结义也。
爱恚二结、通依情非情起,慢结、唯依有情处起。若四、五、六者,疑见取也。谓依闻不正法故者,起于疑结。依不如理邪思惟故者,立三见为见结也。依非方便所摄修故者,立二见为取结也。如是差别,即为三者,结上所立疑等三。七、于善说法律无胜解缠事者,立无明结也。八、依出家品,智贫穷事者,嫉他胜己,不施其法,来世愚暗,是智贫事,故立嫉结。九、依在家品财贫穷事者,立悭结也。
下别料简智贫穷事,言此中由嫉,变坏心故,于正法内发起法悭,由此当来慧贫乏也。
第三明三缚,如文。
第四明七随眠,即是七使种子也。
第五明随烦恼,景师云:此就通门,若本、若随,总名随惑,以展转相随逐起故。对法二说:一说除根本使,余名随烦恼;复次一切烦恼,皆名随烦恼,以展转相随逐起,因此处文也。于他下劣,谓己为胜,或复于等,谓己为等,名慢。于等、谓胜、于胜、谓等,名为过慢者,此文具也。婆沙俱舍但云:于等为胜不言于胜谓等,何故又尔耶?又多解云:于等谓胜、于胜、谓等,望境亦是过慢,然心作等解不顺过义,所以不论,此文具足,故收过慢。泰师云:心法唯有五十一,故愤发等摄入数也。达师云:小论不说于胜、谓等,名为过慢,故论师作妨,何故不说彼处师等解。于等、谓胜者,心境俱过,故说过慢。于胜、谓等者,心过境不过,是故不说,克实亦有也。于所比境中,计不过故,言境不过也。
第六明八经此中明说现起名缠。然有八种随惑,于四时中数数现行,故立为缠,忿、覆于四义,不随顺故,不立为缠。
第七明四暴流,景师云:此解四流亦旧别,唯取三毒偏增行者,身中烦恼立四流,前二在非外道人,后二在外道。泰师云:此辨漏轭取经,大异余论。
第八明四轭,谓等分行人,欲界中除见无明,余名欲轭。上二界烦恼,除见无明,余名有轭。三界无明,名无明轭。薄尘行人,烦恼非流轭。
第九明四取,言问:何所取?答:欲见、戒禁、我语是取者,欲是四见戒、是鸡、狗等,戒身语二业,我语则是我见及所计我,此所取以相从故,亦名为取。能取,则是四种欲贪。所为取者,为得诸欲及为受用,故起初取者,起初取中能取也。由贪利养乃至免脱他所征难起第二取者,为贪利养等,故贪求诸见。奢摩他支为所依止等乃至起第三取者,为得八定受持邪戒。为欲随说分别所作业受果等,起我语取,此中文具不同。对法但举所取名取,瑜伽上文麁说能取名取,说四种欲贪。言如是四取,依于二品,谓受用欲诸在家品,及恶说诸法诸出家者。
问曰:何以但云恶说法中诸出家品而起诸取,不言正法诸出家品亦起诸取耶?
下释此疑:由佛世尊每自称言:我为诸取遍知永断,故于此法誓修行者,虽带烦恼身坏命终,而不于彼建立诸取,以彼于诸欲无所顾恋而出家故,故无欲取、于见、戒禁及以我语,无执受故,无余三取。恶说法者,有二:一、于见爱起诤论者,二、能证入世间定者,依于见爱诤论建立见取,依能证入世间定者,立戒禁取,二品为依执着我语,故依俱品立我语取。此中见者,谓六十二见已下,出所取体,邪分别见之所受持名戒,威仪行相名禁,谛故住故,论说有我,名为我语,此文即通取我见及所计之我为我语取境。又于此中欲爱为缘,立欲取者下,出能取爱体也。有无有爱为缘,立我语取者,于所计我,或有或无,于中起爱,名我语取。
第十明四系,唯依外道立者,犹是四缚,三界贪使为第一缚,欲界瞋慧为第二,三界见取为第三,三界戒取为第四缚。
自下六门,文相可解。
第八广分别业门,文分有三:初明三恶行业,次举邪正二论说业不同,第三广解十六种业。前二段文在此卷,后之一段在第九十卷初也。
就初三恶行业中,言一切不善身业,名为恶行。语意亦尔者,唯举业性,不同小乘通取贪瞋、邪见,意三亦名恶行。于诸恶趣,或已随得,或当或现等者,明三恶行感恶趣报,或已得等。
次明邪正二论安立业染,于中分二:初语辨二论安立业染,第二重广分别邪正二论。
前中,言邪论者乃至当知此为邪论者,邪论者说作恶业时,前方便中数起故,意欲行杀等名故思造,如是之业定堕恶趣,正论非之,依汝所判则谤修行,梵行能证涅盘,何以故?诸有情类,于现在世造恶业时,无有不起故思造者,况在余生。是即故思造业定入恶趣,是即应无得解脱时,如正论说,唯故思造多是不定,故涅盘云: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后受。
言若如是说已下,明其正论,谓若说诸有故,思造不善业,此业亦作亦增长者,定受恶趣果。若有虽作不增长者,彼彼法受为依止故,诸所造作,若无追悔不修对治,若更增长若不增长,此业虽定顺现报受,亦转令成顺恶趣受,或生受、或后受,于现在中能解脱脱,若生追悔等故,转恶趣业令现轻受,即名不谤修习梵行。
问曰:上辨业杂染,云何复言成顺乐受?解云:是福分善,亦名为染。
自下第二重广分别邪正论有六复次,略作五对:一、明对治会不会对,二、明三业护不护对,三、明五相染不染对,四、明施设业行邪正对,五、于圣教中未入已入对。
就第二对中,言于现法中不善防护身语意业而住者,彼先造作恶业,亦令增长乃至令其杂染者,别解脱戒善身语业,是其所防。下问答辨防不防义,谓如有一乃至犹故发起者,先造恶业,中间受戒,誓能远离,复起不正作意,还染前善,名不能防。又于诸善身语意业已下,明善无作业与恶并行。无有差别乃至于现法中,不证涅盘,彼虽如是防护已下,明于现在暂不作恶,以不断种子故,随眠所缚,于后身中还起杂染。若防护身语意业而住者,有此差别者,别相在下,寻文可知。
第三对明邪正二论,各由五相成不成染,五相成杂染者,达师云:一、无因论,二、恶因论,三、身恶业,四、语恶业,五、意恶业,是为五种。今谓之不然,即二论、三过名为五也。言现法中乃至是即有一依于不善诸乐法受,而有乐不善受生等者,又言乐受酬于善业,此现在中不善乐受是不善故,不得言酬宿善业生,若酬不善业生,应是无记异熟之法,云何得是不善性耶?何以故下,释非彼宿世不善业,于现法中能感乐果;若言此受、用现法中恶业为因,复违汝立宿作等宗,是名初过;又说言诸不善法,皆用宿世恶业为因,是即决定所有善法,亦用宿世善法为当类自生修诸对治,皆成无用,名第二过。
又若现在乃至应作不作者,若皆由宿作不假现缘者,应无现在思量善应作、不善、不应作等;又如实智、应成无用,谓了知已此恶我应转,此善我应成;彼说现缘非有故,此我应转等,亦非有故如实智,理不成就;智不成故下,展转出过,总是第三过失。
解五相成不染中,景师云:假人为领受者,则此假者,由六触处故能领受者,由依六根,故能领受。于母胎中,四种差别乃至得入母胎者,此明入胎方便,未辨胎中四种差别。四种差别下自列,谓名色、六入、触受。如是次第而有领受者,不同小论触受在于胎外,今明触受亦在胎中。便有杂染所摄二谛者,即苦集也。与此相违下乃至清净者,即灭道也。明触所生受者,明通漏无漏故,论云明位有三:一、在异生位,即见道已前,七方便中;二、是有学;三、是无学。今辨明触意说无漏已下,结云便有清净灭道三谛也。达师云:若能领受者,五阴为第一相。若由此领受者,由六触处故为第二。若如是领受者,名色、六入、触受,如是次第为第三。若领受时者,宿现二业受时为第四。如是杂染,如是清净,明迷悟二人为第五。当知此中依五取蕴等者,释第一句。即此假者,由六触等者,释第二句。于母胎中,四种差别等者,释第三句。又即此受,亦用现在等者,释第四句。彼若听闻诸不正法等者,释第五句。更有一解:一、能领者,二、由此领,三、如是领,四、如是杂染,五、如是清净,是为五相。
第四对明施设业行邪正过患胜利,先辨邪论,后明正论。
前中复次,当知施设邪业清净者,外道计苦行,能净过去诸不善业。言彼见宿世诸不善业,为二种因,谓现恶业,皆是宿业串习所引等,佛法亦有现法不善,由昔串习,后由现缘方得引起,彼唯取一,故成邪论。大师去世者,佛去世也。何缘应知如是施设,令业清净,不应道理乃至由所逼切三品苦受不得生故等者,且如汝以火灸身,火灸在上,火次苦中,火微苦下,是则三苦,由现缘生,汝言由过去者,不应道理,除彼三火三苦,自已言由苦行,故能除苦者,不应道理。要略义者,所谓诸业自性决定,时分决定。品类决定者,景师云:且横克为言名决定也。达师云:此约随转理门一相说,若约真实理门,未必如是并得转故。
下明正论,言分析六事者,四大空识也,以此六界观分析有情事故。言及彼相违五种差别,他所称赞者,与前所说二种邪论,三种自苦恼行相违,他所称赞也。
第五对明三人于圣教未入已入者,一、未入圣教异生,由三种相知:一、灭而不生,此人已得正见;次闻邪教,邪见将生正见将灭;后闻正教,邪见将生不生名断,正见先成不名为生;次有生而不灭,此中庸人,先非邪正,后闻正法发生正见,名生邪见失不行,故不名为断;次有亦生亦灭,此人先行邪见,由闻正法,伏灭邪见而生正见。
第二已入圣教,有学有三相:一、生而不灭,谓在修位,于四不坏净,现前名生,于佛不言等类,入见道时先断,今时不名为灭;次有灭而不生,谓断修断,余品无明名灭,明体不名为生起,成彼种类故;次有亦生亦灭,谓无学道生,修断无明皆悉灭故。
第三已入圣教异生亦有三相:一、灭而不生,谓闻无我灭于我见,未直悟入无我正见,不名为生;二、生而不灭,此人如前所闻,于无我理渐能悟入无我正见,得名为生,随眠未断,不名为灭;从此已后由修道力证谛现观,方断随眠发生无漏,则名亦生亦灭。
第九十卷
上来广辨业门有三段中,前二段讫。自下第三广解十六种业,就中先列十六门业;后次第辨之。前中复二:初以半颂标十六门,五二者,则是五种二门,与十三者,则是十种三门。今前为十五,四业、为最后者,黑等四业为第十六;长行依颂次第,属当可知。
下次第辨中,初解五种二门,言由三因缘,令业成重。
一、由意业者,即当作恶极猛缠,作善纯净心。
二、由加行,谓于彼业数无间作。
三、由田故,谓于有恩者父母等,若住正行者,即四向,及正行果者,即四果及佛等,此于有恩及以敬田作善恶业。
言又于一切清净相续所有诸业,名不增进者,学人身中有善不善业不增进,所思造业中,有错乱,期杀王人、错杀张人,虽非业道杀。
是故思作业,不错乱者,即当所许,与此相违名非故思所造。
定受业者,故思所造重业作亦增长;不定受业者,故思所造轻业作不增长者是也,非故思造业是其不定易了不论。
异熟已熟业者,已得报业也,未熟翻前。若欲证得阿罗汉时已下,料简二乘能为碍不,景师云:欲证罗汉时,先所造作决定受业,由异熟果现在前故,能为障碍等者,如凡夫学人,身中为障之业如海若山,谓感女身业欝单越无想天黄门等业,此业要生果现前方能为障不得罗汉,即名业障报障,若未引果者不能为障,故云不由随逐身相续故,所以者何乃至不能为障者,若于前身造生受业,此身受果不得罗汉,若于前身但造后受,则于此身不能为障已得罗汉,虽不为障,然彼非不是定受业,何以故,由即依彼烦恼助伴等,泰师云:决定不善业名业障者,能感不平等四大病身,报果现前故病,四大身不能得果名为业障,不由业种子随逐本识身故名业障,若此身不受障道业报,唯人天身中有后报定业不善业种而不能障得无学极果,以此将证无学身中犹有恶业,非不能障得无学果,得无学果时不得非择灭,然彼受恶业名定业,何者,由依有烦恼与业为助伴,及依彼彼有烦恼相续身故,立定受业,以无学身中无烦恼故,所有顺后等定受报业皆转令不受,此论宗五逆等业将能断烦恼者说,亦是可转,不同譬喻说一切皆可转。
次解十种三门,言如实遍知者,则是巧便,故名为善也。
顺乐受业者,前三静虑及欲界善业,顺苦受业,谓能招感恶趣生业,下不尽业义论自分明,于鬼傍生亦有感乐受业,略不明欲界天人亦有感苦受业。
顺不苦不乐业者,第四静虑,及上地等所有业者。
问曰:三禅下有舍受报以不?解云:赖耶舍五道尽有,六识不定,西国二师不同:一说、三禅以下意识无舍受报,此受生命终,唯在舍受,据阿赖耶受命终受生,尔时意识不得有,若依此释顺此处文,唯四禅已上,方有意识舍受之报;第二师云:诸论诤三禅已下有无,是诤意识舍报有无不诤赖耶,若为此义故,下地意识亦有舍报命终受生。与此文违,今和会之。但约三受别地为言,故说下地有其舍受,理实善不善,皆得舍报,乃至地狱命终受生,亦有舍受不善业感。
顺现法受业者,至所作诸业者,三时报业除五逆业轮王业,余业不可指其业相行,如是业得现报生报,但可依希总说。言事加行者,设置施给等也。若如是相良由所作诸业,于现法中,异熟成熟者,如说慈无诤灭,见道及无学从彼正受记,施者得则果,生后可知。有学业者至及此后得善有漏业等者,此文唯据有学圣人,身中无漏三业及善有漏业名学,此据真实学说,余处文解脱分、通达分善及以见修无漏之业,并名为学,此据相似通说为学。无学业者至随应诸业者,无学身中无漏三业及有漏善三业尽是无学业也。此余诸业,名非学非无业者,异生身中三性之业,学人身中不善隐没业,无学身中不隐没业并俱非。
若见所断烦恼相应至名见所断业者,若具亦应云及以第八有业、女人身业、欝单越业、无想天业、黄门等业,并是见断。
无断业者,所谓一切有学无学出世间业者,余处有文,说十界名为无断,谓七心界、色声法界,此中唯取出世学,无漏业名为无断者,此中据性真实无断,彼据无学身中所有法界已断缚尽,故名无断。
问曰:若尔无学身中,若已断缚名无断者,是则无学身中,十八界皆已断,尽名无断?
解云:道理实齐,但为十界是其善性得无断名,五根三尘性是无记,不得无断之名。
言现法断者至此是异生,未得离欲,住此命终者,未离欲凡夫,先以故思造业,而起厌离,厌伏不行,既未离欲命终,还生当地,而未能令于次生位不造彼业。不受异熟等者,虽于现法厌所造业,而不能令此所厌业不牵生报,亦不能令次生身中更不造业,亦不能令于其后位无造业事也。言于现法中,亦未一向能令不造者,现身虽暂厌伏所造,亦未必能令一身之中更不重造。
生断故者至然未解脱后位作业,及受异熟者,离欲凡夫厌现造业,命终生上,则无次生欲界之身,于中造业,然是凡夫,后还退生,因先厌业,受欲后报,后报身中还作业,故云然未解脱后位作业及受异熟。
后断故者,谓复有一,虽是有学,而于欲界未得离欲,受厌离已,获得最初,或复第二,沙门果。彼作是念:凡我所有由多麁重,由多热恼,所造恶业,或复善业,皆愿与彼俱时而受用,勿复令我于生后位受彼报,发誓愿已。复修四无量,以奢摩他品定,正起加行者,伏惑得未来禅也,及为进趣离欲爱故。知此中,或瞋意乐者,慈断,害是悲断,嫉妬是寿断,可爱事等是舍断也。诸所造业,并是心之体胤乃至得不还果。若但于此暂生喜乐乃至或于后位者,若但于此阿那含果,暂生喜足不求上果,于现法中,尚不造业,以更不于欲界受生,况于生后位中而得造业。
又正法外堕邪见者至皆名曲业者,外道身中,所起善恶之业,从邪见生,皆名三曲业。
猛利贪瞋所起诸业,皆名秽业者,准决择文即曲业,加彼贪瞋所起之业总名秽业。
猛利痴者,牒造浊业之人。上品钝根忘失念者,牒前曲业。极暗钝者,牒前秽业。痴所起业,明从愚痴所造之业。皆是浊业者,曲秽二业及痴所造并浊业,记决择中文于此对辨,与小论别。
一切能往善趣妙行,皆名净业者,若依小论,一切妙行净通漏、无漏三业及无贪等行,并名三妙、三净之行。今此文中,唯有漏三业人天善趣受生者,名为净业,又唯是业性不通非业。
一切能往涅盘妙行,名默然业者,即三满业也,小论云:无学身口满及以无学心。今此文势,既云一切能往涅盘妙行,皆名默然业,即知通学、无学三业,并是默然业摄。
下解黑等四业,能感各别处所那洛迦恶业,名黑黑业,余处文说,一切不善业名黑黑业。能感各别处所天趣善业,名白白业者,下文说他化上有魔宫殿,宫已上及上二界善业,名白白业,余处说三界,善业皆名白白。能感余处所有诸业,名黑白黑白者,说六欲天四天下人及以鬼畜,所及善不善业名黑白黑白,余处文说,欲界善恶业名黑白黑白业。
问曰:何故上下不同耶?
解云:名从一义,余处约其业性制立四业,故云三界善名白白,一切不善业名黑黑;若造善恶相间杂者,即名黑白黑白,或有故意黑方便白,或有方便黑故意白,如是相杂之业名为黑白;若纯善不杂恶名白白,纯恶不杂善名为黑黑。今此文中约报说,地狱唯受恶业之果,魔宫已上唯受善报,中间杂受苦乐,故依此义判别三业。
问曰:魔宫欲界摄,可无苦受耶?
解云:设有苦受是化非报故,云由彼处所眼所见色乃至意所知法一向可爱相续殊胜增上义故意门引发意成义故,各别受苦各别受乐故名各别。
言六触处门恒领受者,于六根门常领受也。
就处释中,初半颂列四门,初安立等、智同等,最后当知离欲等,已解安立等竟。
次解智等有一颂,十门分别,一、无智,二、智,三、定,四、殊胜,五、障,六、学等,七、着,八、无我,九、圣道,十、二海不同分。
长行释中,初解无智,言依前所说三有情众,无智为根者,一、谓邪见起曲业,二、贪瞋秽业,三、痴所起浊业,并以无智为根故得生起。若能断此无我根本,一切众中,能起一切杂染一法者,释根本义也,是无明一法。此中第一所起杂染损减实事者,初邪见也。第二增益虚事者,贪瞋也。第三于其如实显了方便,能作愚痴者,起浊业人。于彼二因,有愚痴故等者,愚与前二为因故有增减。
第二解智门,有二种如实智:一者、如理作意所发者,闻思二慧也;二者、三摩地所发者,修慧也。当知此行与前差别者,修慧行相与闻思别也。
第三解定,言五转者,一、观诸行自性,二、诸行因缘,三、杂染因,四、清净因,五、清净。
第四解殊胜,言于二处所,如来证得胜安立智者,或生死涅盘或二谛为二处所,文解邪难处正说处也。言由三种相,应正了知等者,过未各一,现在内外合为一也。
第五解障,景师云:一、二门,二、二时,三、二地,开此三门,复次第解。等所引发三种等持能为障碍者,一、于异生位所修无量俱行等持,二、有学等持,三、于无学等持。五种对治者,或是诸行自性诸行因等五,亦可五停心观名对治,当知此中先所受用过去诸欲等为初门,复有现在居家所有利养等为第二门,次云行时住时,解二时,次云异生地有学地,解二地。此中第一于诸有情利益安乐意乐门中俱行者,结次前云又于异生所修无量等。第二领受有学解脱等者,结前次文亦于有学能善通达。第三领受无学解脱等者,结前亦于无学方便勤修四无放逸。谓于昼分若行若坐等者,夜分亦二,故有四也。达师云:就中初略开五门立宗:一、二门,二、二时,三、二地,四、于所引发三种等持能为障碍,五、为欲断除勤修五治,前四所治后一是能治道。当知此中已下,第二别释五门即为五段,初释二门:一、过去诸欲门,二、现在居家诸欲门。此中利养恭敬已下,第二释二时门,一、行时,二、住时也。则此诸欲已下,第三释二地门。又于异生所修无量已下,第四释于所引发三种等持能为障碍。若欲速证沙门果等者,第五释能治之道,此则第一对治二门,由此修正念知也,正念正智为所依故。下辨第二对治三时门,言四无放逸者,一、昼分,二、若行,三、若坐,四、于此三时净修其心。如是发起已下,辨第三对治,治二地所有诸欲门,此中修奢摩他为能治也。一向念住已下,辨第四对治,治于所引发三种等持能为障碍,此中修毗钵舍那为能治。已入止观已下,辨第五对治,此中双修止观二分为第五对治也。虽有此释,而今还依前释也。
第六解学等,言若诸无学,或失念故,退现法乐,然无堪能退失解脱者,已断惑种故不退解脱,下下学外离。若有修行不放逸者至复何所用者,已得解脱,解脱不退更修不放逸何所用?
下为释通,若为证得法乐住至非不放逸者,景师云:若为证得乐住勤作功用,如造工业非不放逸无由能得,此亦如是。达师云:此文应云非是不放逸耶?由二因缘应知彼于六处寂灭有慢无慢,谓未灭谓灭未得谓得也。
第七解着门,言于二缘识者,景师云:即为二也。达师云:此有三释,一云名色及识,故云二缘;又云:根境二缘,故云二缘。更解:一、利养恭敬缘,二、离欲缘,如文取解。
第八解无我,言除识自性,因缘助伴,其余所有,不可得故者,其余我体不可得也。
第九解圣道,由五种相,当知八圣道最胜无罪,下文有六句,何故名五耶?三藏云:后二合一,故有五相。何故须合,并简外故果有五相?如摄异门者,谓是为婆罗门无犹预等等有五句,如第八十四卷。
第十解二海不同分,言由彼于此未超度故,于前二种境界大海亦未超渡者,彼离欲异生于内各别六处,大海未能了知是苦,名未超渡故,于向前所说五可爱境及由意所识可爱诸境,亦未超渡。
上来初半颂列四门中前二门讫。
自下第三解同等一颂有十门:一、道不同分,二、师不同分,三、王国,四、二世间,五、有为,六、遮身行,七、坚执,三空性为三,足前成十。
长行释中,初解道不同分,言若趣苦集行者,业与烦恼。若趣苦灭行者,无漏圣道,名性不同。即此趣灭转行,或有有为共相转者,观无常。或有有为无为共相行转者,通观诸法为空无我。当知若诸有为共相行相,彼望道果,名不同分者,不观无为果故。若有为无为共相行,彼望道果,亦名同分者,无我理通涅盘,亦常无我故。
第二解师不同分,略有五种师假立句,一、趣诸取行者,流转行也;二、趣诸取尽行者,还灭行也;三、若一切法遍知;四、永断;五、作苦边际。若于五相建立处,一一相中者,景师云:五受也,亦可五取蕴也。达师云:前说五师是也。不依四相萨迦邪见,用彼为依,能害四种行相憍慢者,外道于一蕴中计色,是我色、我璎珞色、是僮仆色、我?宅也。依此四义起四我慢,既于一一相中,不起四种我见,便害四种我慢。言若随缘起增上力故于现法中,后有种子,或增或减等者,顺观十二缘起为增,逆观为减,由此顺逆当来后有或生不生,即是染净二缘观也。
第三解王国。
第四解二世间,并如文可知。
第五解有为,于中有二:一、有为空,二、无为空。有为空者,空无常、恒,及无我我所。无为空中,但无我所性。又此空性至为所依趣者,则此无为空性,通据遍计人、法性空,依他因缘约有之法无决定,法尔道理为所依趣。此或如是至法尔道理者,景师云:此或如是,大乘道理,即法辨空也。或异者,诸部计空异法也。或非者,或有外道计空,与法非异非不异。
下顺结之,明法空法而辨遍一切处,无不同归法尔道理,达师云:前有为、无为等,亦是无我故。言此或如是色相乃至法相各别故或异,以色望色自类相生,故云非异也。
第六解遮身行,唯遮身行得世间边际,若以智亦计得彼世间边也。此中当依胜义道理等者,通说二谛名依胜义,一、应知世间,二、若得世间边际方便,三、及世边际。
下次第解此三门,谓于六处有世间想下,解应知世间。于六触处,由其五转下,解第二门。五转者,谓观六触处自性因缘、杂染因缘、清净因缘及以清净。未来诸行因永尽故,名为能到世间边际者,解第三及世边际。于世因果下,散释经文。
第七解坚执,初明外道出家之人起恶不舍。此中不行已下,佛法之人,所不应行,设行不应坚执,以相续杂染,能动梵行故。
第八解二种空住,则是颂中三空性之初也,有二种空住:一者、尊胜空住,有二义,一、以罗汉尊胜之人所住之空名尊胜空,二、则所住空诸住中胜名尊胜住;二、引彼空住者,则精勤修道除惑证空名引空性,于内烦恼有知为有无知为无修行断除,名善知空性。
第九解邪正二空,则是三空性中之第二也。复次正见圆满乃至修习空性者,有说分别依他圆成实性一切皆空,不称正理名为邪空,今观遍计所执人法皆空,依他因缘及圆成实离有无法实有不空,名越邪空,其义云何?谓于此处彼非有故正观为空者,遍计执空也。若于此处,所余有故,如实知有者,依他等有也。
次举喻中有二,初喻前后有空不空,后喻同时有空不空,合中复二可知。言若观诸法,由自相故,一类是有,一类非有者,依他真实是有,遍计执非有,此有非有毕竟远离,闻说依他等有遍计是无则决定执定有定无,此定有无还是遍计故,云此有非有毕竟远离,亦可依他等有遍计非有,皆非分别心之所取,故云毕竟远离。以世间道修空性者,下明诸圣人初以世间道修于空性,自斯已后下明无漏道观空。
第十解证修二空,则是三空性中之第三也,于中先广分别,后明略义。前中有四,初明空性,第二约行明空所依,第三辨修空位,则是凡位有学位,第四却辨修空方便。
初云有二种空:一者、应所证空是理,二者、应所修空是智。若于此二不成辨故,退四妙乐者,谓一、于一切摄受恶事等妙出离乐;二、解脱贪等得初禅中妙远离乐;三、寻伺止息妙寂静乐即二禅已上;四、二解脱摄无所造作无恐怖摄妙等觉乐,向下不解前三但解第四,二解脱摄无所造作恐怖等。应所证空,略有二种:一、外,二、内。外空者乃至正能作证者,五种妙欲引发五种色想,今证外五欲空以无有决定性故,能所取之想亦皆超渡,于离欲贪正能作证也。内空者,谓于内诸行者,五根也,以向前辨外空中唯云五色。今解:内空亦唯云五根。应所修空,亦有二种至修无常见者,以见无常,念念生灭,不自在故,明知无我,无我故空,是故今举无常之见,亦名修空。
自下第二明四种空所依,当知四行为所依止,第一、外空,以第二住内空心增上力故得初禅定,离生喜乐滋润其身为所依止,及遍知我慢所恃所陵空故住于外空;第二、内空,即以第三于内外法修空无我见为所依止;第三、无我见,即以于彼修无常见为所依止,无常见以闻正法,如理作意为所依止。
又于此中,若诸苾刍,为离欲贪已下,第三明修空位,修空位有三:一、见道已前,二、在有学,三、在无学,见道已前初修外空。由我慢门心,不流散等随观察者,由为我故,励力修空心不流散;以寂静相下,次观内空;遂于内外已下,第三修无我见;乃于已下,第四修无常见,无常见无我见,为因名不动界,界是因义故;由于是处心无胜解已下,明有学位修空,或缘不净等多种观察,乃至于一切处皆能证入也;由是因缘,于所证空,能证圆满已下,明无学位证空圆满,除上分下分结尽。
为令已下,是其第四却明修空方便。言四种杂染,谓复有因性故等者,即四故字为四染也。言说有二:一者、随逐音声解言说,二者、随逐法行言说者。次前前行计,又能善知量离诸染而起言说,由彼文势故云言说有二等也。
当知此中总略义者,已下明其略义,寻文可解。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三(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三(之下)(论本第九十一至九十三)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九十一
处择中前有三颂总列四门,已有三颂解前三门,今有一颂解第四离欲等门,于中复有七门:一、离欲未离欲,二、问,三、因缘,四、染路,五、保命,六、着处,等字第七
长行释中,初解离未离欲,言若有苾刍乃至究竟涅盘者,于此欲界或已离欲,于定地三世由三种缠及三随眠之所杂染,若未离欲则于五妙欲中意所识法,亦于三世由缠及三随眠之所杂染,不住趣入究竟涅盘。此中由过去依彼取识者,过去世诸有漏识起诸缠也。由未来世属彼取识者,未来世缠属彼相应助伴取识,现在着识可知。随眠在相续常随逐故,执彼取识者,随眠不能缘,但有缚义名彼识。
第二问答,答虽有四意,明第四佛大师。问有二因缘,知而故问也。
第三解因缘,内六处为因,为彼种子,所依附者,一解,虽内六处意取第六意根,有赖耶识持于种子;二解,此据随转理门乃至五色根中亦受禀习者,诸种子何以不言外六处持种但明内六处耶?故下释云:又内六处,相续一类,如先所得乃至命终毕竟转故,境界不尔,无前二义。
第四解染路,所谓根尘是杂染行路,欲贪与杂染为根,故言自性。
第五解保命,于二处所者,一、自保命忽然夭丧,二、不善心殒往诸恶趣。云何名为如理作意为所依止?复于何等二种杂染,应脱其心?则二问也。答初明如理作意,如文可解;答二杂染,若经行时等一也,远离住时等二也。当知此中至相似果者,第二杂染从第一染起,故云因果;然非正因果,故云相似。
第六解着处。
第七解等字,所取有二复次,如文可解也。
上来于处择中,有一颂半总颂,初半总颂有四门,后一总颂亦有四门,一句为一门。则于后四,别颂中各抽一门入此总颂。
初别颂中有其九门:一、因同分,二、思,三、缚解脱,四、相,五、触遍,六、胜解,七、护根门,八、教,九、爱相。
长行释中,初解因同分,景师云:同分识犹有分也,言诸圣弟子,因同分识随入无我,为一门;由三种相,于诸识中正观而住,为第二门,下次第解初门。云由现五有色处者,则是五尘也四大种身者,则五色根也。若增若减者,五尘生起名增,谢灭名减。若取若舍者,五根有识来诧取境名取,无识不取名舍。无常性故,于缘彼识,随入无常等者,根尘无常,生识亦尔,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是初门说。云何随入无我性已至正观而住者,牒也。
下解三相:一、以我见为邪见本必应先断,二、观彼识随一根尘差别无量,三、观此识刹那无住何况毕竟,达师云:同分者,根及境有功能故,能发识故,根与识同取一境,故曰同分。
问:若尔何故五有色处,亦名同分耶?
答:与根识家所起同分故云因同分。
言若增若减,若取若舍者,一一通释,五尘五根增胜,故曰若增,或有时损减,故曰若减,根境增故能取,根境减故能舍,故曰若取若舍。
又解:若增减者,偏说外五尘现着,故云若增,外尘微劣,故云若减;若取舍者,偏约内根,以外境增故能取,外境减故能舍也。
第二解思,言于六处减乃至不应思惟等者,明六处断择灭无为,不应思惟分别诘问,唯依觉慧观察等。云何为四?谓或有、无、或异、不异。
下反举六处生灭,有四行相,显前无为四行相,以彼六处有生名有,有灭名无,待他有异,待自种类前后无别故名不异。
六处永灭已下,顺结无为四行,观察不应道理。下明戏论能引无我,所发言论名为戏论,于戏论事若勤行之,但损无益。
第三解缚解脱,颂中解脱义通上下,此中云缚解脱,下门中云解脱相也。
第四解相,景师云:善修梵行断我见者,若为损身夺命色心无变,由善守根四苦解脱得四种喜:一、由当来外缘生苦得脱,二、由当来内缘生苦得脱,三、于现法涅盘时外内二依众苦得脱,四、命终已与草木相似,有二种:一者、六处无我草木相似,二者、六处为三毒火烧草木相似。诸圣弟子后苦不生,与佛明力,少分相似者,解脱等也。非现法缘苦不生故者,不同如来现法苦缘一切不生,佛苦暂生已速疾断也。然诸如来二种明力,皆悉成等者,智断二明悉成也。泰师云:无学命终后,苦不续与草木相似,死更不续。达师云:由二种依者,一、烦恼依,二、果报依,二种明力者,无漏道名为明,又是无漏力故名力也。
第五解触遍,景师云:谓有一沙门,越胜现量世间,愚夫尚不迷惑;况诸智者,如彼五识现明五尘,愚夫尚行况诸有智,然诸外道虚妄推度,或依前际起四邪论,或依现法立四邪论,此开二门。下依二门次第解释,大意明诸外道不了诸苦乐,从触所生而妄计度自他作等。今明正义三和合触方生受,故云此中唯有诸根境识合生苦乐可得等。有释:此文胜现量境,证知非宿作,世愚夫尚不迷惑,然彼沙门等违越现量,立宿作等,故云越胜现量。
第六解胜解,于中初明由四种相速尽诸漏,第二别解。谓依三学及五种人,于中先列六处三学名字,次举五种补特伽罗行六胜解依于三学,第一在家异生,唯于境缚,欣乐出离;第二异生既出,虽已依戒,三业行无恼行胜解;第三异生离欲界欲则是远离胜解;第四有学爱尽胜解;第五无学依第五取尽,第六心无忘失,二胜解也;当知第一第二胜解,初学所依;第三胜解与心学为依,后三胜解与慧学为依。若由此智能断烦恼,及烦恼断,名无忘失者,解第六胜解。又后有因尽名爱尽者,解第四;现境杂染,断名取尽者,解第五;又彼第一人乃至及与变异者,未堪弃舍境缚,第二未能舍恼乱行、变恼行,第三未能弃舍欲或变异欲,或下重解五人,第五人。
第七解护根门。
第八解法教。
第九解爱相,并寻文可解也。
次有二颂有十二门:一、唯缘,二、寻思,三、愿,四、一切种律仪,五、入圣教不护,六、胜资粮善备,七、舍所学,八、着处,九、不善义,十、随流,十一、菩萨胜余乘,十二、施设论。
长行中,初解唯缘,景师云:谓业烦恼,及自种子是所引受因缘,六触处望受,唯为所依增上缘。下举喻显,如心所起功用所引诸取受业,手唯能作助取受缘者,如欲执取草木,心为取因,手为助取缘。达师云:今大乘法,由心发作生活正因,其中手能助作缘,亦作生活。此中由心所发业者,喻本识中种子因缘,言手者,喻触为受起之缘,则是现缘。
第二解寻思,如文。
第三解愿,景师云:言若有苾刍乃至倍更增长者,比丘若不愿求后有,极多但应受于七有,由求后有,于第七有苦因倍增过七至八,未起逃窜心则见自身为缚所缚,缚脱时分故说名微细,非于铁木缚具难识而说微细,发后有愿时分难识二俱微细。达师云:天或非天者,囚狱人也。言非天者,鬼神等也。言此若起至为得所缚有所禁行者,若发逃窜之心时,自然被缚不由余人缚成。若先不发逃窜心,自然安乐受五欲乐,以时分故,说名微细者,有时发恶心故被缚,无人能缚,然自然被缚,故曰微细。
第四解一切种律仪,于中初开七章,后次第解释律仪非律仪,如文可解;次解软中上品世间律仪。景师云:上品世间中,获得四种作意者,摄七作意为四,谓功用作意等,此得未至定及八根本定中作意。九相心住者,谓令住安乐。复观等至所依别故,十种差别者,第一门也;时分别故,多百差别,第二门也;初门十种别者,初有寻等三摄地法尽,第二三受俱行亦摄地尽,第三退等四分亦摄定尽,以门别故来,更无别法。当知此中前二律仪思择,力摄者下中二品,后一修习力摄者上品,达师云:软中上世间者,根戒别解脱戒定共戒等,有下中上故,是有漏故曰世间也,此中约闻思慧地中,根戒及别解脱戒以辨初软中二品戒也。约修慧地以辨上品戒,即是禅律仪也。后既成熟已下明有学无漏戒,彼即修习已下,明无学无漏戒。
第五解入圣教不护,初总标,次别解第三,此中云何名非律仪已下,重料简言。神力相应闻慧者,即说闻慧照境名为神力。
第六解胜资粮善备,言喜贪为依引,现法后法老死等者,现法之中由贪行非梵行催令老死,即引现法老死贪引恶趣,名后法老死。言如草木等者,正法闻慧如草木,法随法行如筏,以正法慧起法随法行,如以草木等能成于筏也。
第七解舍所学,由七因缘等者,一、谓诸异生乃至五转,即如前说诸行自性等五转也;二者、或复异生已下是也。后五因缘并有又字可知。
第八解着处,如文。
第九解不善义,景师云:复四种能生妙智见,无倒门者,今解一受义从四门转故,脱四种妙智。观察苦者,于生受因者,一解五蕴为因能生三受,又解三触为因能生三受。又于依持者,内六处。及所依因者,外六处,此十二处门也。又于住因者,四食为五受住因。又于依、缘、自性、助伴、随顺苦乐等行者,十八界门,依谓六根,缘谓六尘,自性即六识,助伴即同时诸数,随苦等触受依十八界生。又二缘故,如来除灭于义不善人所有犹预:一、名亦种种文句表于一义,二者、开显圣教广义。
下辨中不解初门,但辨广义,谓从资粮地即解脱分,二、方便地,则四善根,三、见地,四、修地,五、无学地。此中边际根成就住者,则解脱分满名为边际。根成熟住如来所化乃至正见成就者,即前解脱分满为佛所化闻慧成就。此为依止乃至止观双行者,此菩萨方便地,于四识住中,先观识色,是其不净,贪识不生,为身念处。从是无间,于圣谛中能入现观者,明见地。更复修习如所得道,以渐进趣者,是其修地。能得一切诸漏永尽者,是无学地。下例缘余三识住,为三念处故。言如能如实至亦尔者,缘识住受,是苦;缘识住想为心念住,为无常;缘识住行为法念住,是无我;亦可观四念处皆作苦无常等行。达师云:此中苾刍不解如来于一义中种种异门宜说,故云于义不善也。于生受因如实妙智者,一云喜乐故五蕴集,此喜则是爱,故能发润业,以能生五蕴中受数,故云生受因也;又云触集故受集,若依此义,触是受转因,此约现缘;又于依持者外六尘,所依因者内五根也。
第十解随流,言于其相续,安立所缘者,谓魔王等为欲媚惑有情,故变作种种微妙境界也。
第十一解菩萨胜余乘,初总标征列八相,后次第解。
前中,后有菩萨者,实行后有菩萨住第十地,于大自在天中当成正觉,以难知故,但说化身八相成道,从覩史多下生人中名后有菩萨。诸正行道及道果等者,景云:正道者,智果也。及以道果者,断果谓断二障,所得断果亦胜声闻为无有上。更有一解:正行道者圣道也,道果者涅盘也。解中,言三毒火鸡,住于两岸者,三藏云:于生死河两岸之上,有三毒火鷄在,有众生出头即便烧然,故此鷄喻三毒。景师云:十二处法,内六为此岸,外六为彼岸,三毒之火如鷄,故名火鷄住根尘岸,遮诸有情不得出岸。有释:鷄是将晓之鸣,三毒亦尔,断后成觉也。既见如是堕贪爱河乃至若触者,牒第一苦,若岸第二,若下中上后三住三界也。又彼即出未出家位,居赡部影,独坐思惟等者,景师等云:西国多有赡部之树阴原,比丘多住彼树影中坐故,非是近须弥山阎浮提树名赡部树。新罗国法师云:以此文知菩萨出未出家已前得初静虑,出家已后自然得戒,乃至证非想定即先得定后得戒也。言由得戒故成不还果者,一云,以此文证菩萨证后二果,菩萨既尔独觉亦同。又解:准十地论文,独觉是一行一果,独觉既尔,菩萨亦同。然此论文随转理门说,又此论文约其离欲假名不还,非实证果也,是故说名获得净者结第七相。次云离炽然、离热恼者,消释经文。为欲无余永断有顶已下,解第八相无学地中六种修法究竟圆满。于中,初六修圆满,次偏解第二净修五根究竟圆满,彼由如是能往六处修圆满因得为大王下,解由六处修满获得六种最胜无上圆德。
第十二解论施设,略有四种寻求我论:一、求我体,二、寻求我为常无常下名为转,三者、寻求云何我常我常者此求我常无常所以下名求因,四者、求我所往宅。
下明依佛法理,依前四论之中,前三可得依诸行上施设假立,如于五蕴施设假我,如此假我不离诸蕴体是无常,所以得知此是无常由从缘生故,云又此施设,可非颠倒。第四一种,终不可得者,毕竟无真实神我住在蕴中。当知施设我自性者乃至过此余我不可得者,佛法之中但于十二处中,生起六识、六受、六想、六思假设我,过此余我不可得也。又即此我,体是无常,由有生、老、死故。
又此诸行以于诸趣种种自体生起差别不成实故下,释假我无常所以,如是由心如理作意,闻、解了故,闻慧也;等了故,思慧也;修谛了故,修慧也。即是闻慧欢喜,思慧等喜,修慧遍喜。
第九十二卷
更有一颂,明彼第三上品贪等,有十二门:一、上贪,二、教授,三、苦住,四、观察,五、引发,六、不应供,七、明解脱,八、修,九、无我论,十、定,十一、法见,十二、苦。
长行中,初解上人贪中,先明三因起贪,后后明三因治贪。一、护根门,二、于食知量,三者、最胜正念、正知,于中两位,初从内凡已上说至一来果为第一位,次从不还果至阿罗汉为第二位。前中,知受生灭想与寻思亦后生灭是其初位,复有最胜正念正知下是其后位,谓已获得灭尽定者,或是获得三解脱门无相定者,或已获得二禅已上无寻伺者,依止圣位天住者,灭定无相定皆名圣位,无寻伺等是其天住。或从灭定起已而住至是名最胜正念知者,以入灭定无能观心故,说入出前后二时观受生唯法无人名最胜念。如依灭定乃至当知亦尔者,将入无相定方便中,观想生灭出时亦尔,正在无相定中,或观真如或空无我,为是义故说定前后两时观想生灭,从寻伺地心将入无寻伺时,或出无寻伺观入有寻伺心,观彼寻伺生起而起厌逆,正在无寻伺心不观寻伺生灭之事,故举前后二时观也。愚夫不知唯受领纳,唯想取像,貌我能觉察等。此中后说乃至至一来果者,论自判位。
第二解教授,言分别内外诸处者,分析色蕴识触,已下分析四蕴种种不同,三性三世漏无漏别,唯法无人,显示无我。
第三解苦住。
第四解观察,并如文可解。
第五解引发,言如前所说五寂静相者,景师云:且如眼根自性,眼根因缘,眼根杂染因缘,乃至眼根清净。有释:一、善调,二、善覆,三、善守,四、善护,五、善修,是名五寂静相。言三苦者,即下有三句也。
第六解不应供,如文。
第七解明解脱,先辨外道说法无利,后明如来说法有其果利。于中复二,初略举说法为得明及解脱,后广明四种修道。
言此中最初是修根所引者,最初戒学是修根所引,言第二是第二所引者,第二心学是第二戒学所引,以四修中戒为第二故,三学中戒为第一故,第三是第三所引者,第三慧学是第三修心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种所引者,一、解修戒,三、所引者,戒是心所引,心是慧处引,慧是修根所引,心三种者,心是慧所引,慧是我所引,戒是修根所引,慧三引者,慧是戒所引,戒是心所引,心是修根所引,故云三相望各有三种。又解:初番修根是修戒所引,修心是根所引,修慧是修心所引,第二番修根,是修心所引,修戒是修根所引,修慧是修戒所引,第三番修根是修慧所引,修戒修根所引,修心是修戒所引,故云相望各有三种所引。言又诸苾刍守护诸根者,即修根也。修习妙行等者,修戒也。心得正定者,修心也。见如实者,修慧也。
第八解修,先辨不善修,后明善修根。
言观第一众生起悦意者,始终行正行人也,观第二众,生不悦意者,始终邪行人也。观第三众,生起悦意,生不悦意者,彼人始善终恶。观第四众,生不悦意,生起悦意,彼人初恶后善故。观第五众,生起悦意者,一行正行故。生不悦意者,一行放逸故,亦复生起悦不悦意者,一行一分或时放逸或不放逸故。又于五转随应思惟三种对者,五转虽异,略作三类:一者、可意,即第一全及后三少行,二、不可意,即第二全及后三少分,三者、可意,即后三少分,以无常想故。于第一人不起贪爱,以慈心故于第二人不起瞋恚,以无相定故,于第三人不起爱恚也。言三转境者,五品众略为三也。
第九解无我论。
第十解定。
第十一解法见,并寻文可解。
第十二解苦门,言于五种受,发起五转如实妙智者,即于五受起五种智,故名五转也。上来处择后总颂中有其四门前三已讫。
自下第四解多住等有一颂半列十四门:初是一住,三、远涅盘,三、略说,四、内所证,五、辨一切,六、知相,七、舍所学,八、业,九、等,十、空,十一、随行,十二、恒住,其最后句师弟圆满中,有二复次,次开为二门,如前十二为十四门。
长行中,初解一住,前总颂云:后多住等。今言一住者何也,景师云:似有相违而取义各别;若起贪爱发业招生,则有多住;若断诸爱当生不起,唯现一生,则名一住。达师云:名从一义以立章名,谓与多住相违是一住故,此中云一住,前云多住者,此中所变多住,以为名也。
第二解远涅盘。
第三解略说,并如文可解。
第四内所证如前应知者,可引九十文,谓现法中至有变非有者,谓于现法十二处增上所生杂染,如实了知未永断有,及已断非有。
第五解辨一切。
第六解知相,并如文可解。
第七解舍所学,如文。
第八解业,言又于此中乃至亦尔者,现爱润先业,未来润现业等,理实业望六处并是增上缘,论主欲别三时之因,故说因及缘藉。
第九解等字所取之门,景师云:问意后有,生起由二种缘:一、业,二、爱,而但说言随业而行,不言随爱有,何以故?言何故下为释通,初明曰:爱发恶业故,方生恶趣,次明爱发善业故,方生善趣,非直由爱得生诸趣,故但说业,业是近因故,闻思相应之触,通名明触。达师云:明触者,一云,无漏相应触数是也,又云是有漏触非是无明,故言明触也。
第十解空,景师云:于外境中假名,亦说有果及有受者,彼或时空,世现可得者,如地无主名受者空,如是名世谛空。言当知此中乃至已实有故者,未有之法因生今有,未来已有,不应更生,此正破萨婆多,若过去行有,不应名灭。又于刹那生灭行中,唯有诸行,暂时可得至名中际空者,欲似亦无空,亦是常空,暂有不住故,亦是我空,唯行无人故。又一切法都无作用无少有法,能生少法者,于法体中求其用相了不可得,故名无用依世俗谛假立作用,宣说此法能生彼法也。
达师云:就中有三,初明空义,二、当知此中已下,破萨婆多义定有三世法体。就中有二:初破三世实有执,二、当知亦是常空我已下,例破常空、我空等。破三世中有三段文:初破后际。就中,先以道理破,若有是事已下,立量破;若言未来诸法实有体性,彼不应生,立宗;已实有故(因),如无为(喻)。言又不应有无常可得者(立宗),以常住故(因),犹如虚空(喻),既有可得已下,顺结成正义也,破前际、中际,文相可知。
第十一解随行,景师云:一、于能顺喜所缘境界,二、随顺而行深心喜乐,三、不如正理执取其相发生贪欲,四、多起寻求,五、因此广行福非福等。泰师云:欲辨十八意行不例名数,但有其义。达师又云:五种相者,一、于喜境随顺而行,二、不如理取相发贪,三、多起寻思,四、方便求觅,五、因此广行福非福行此中约十八意行门说,三谓六喜行,六爱行,六舍行也,已说六喜行。如能已下例辨六忧、六舍。
第十二解恒住,即六恒住也。
问:喜之与欣,忧之与戚,有何差别?
解云:喜忧名狭,唯在受故,欣戚名宽,遍贪瞋及舍受故。
泰师又云:对治前十八意行故,说十八清净,此亦有义不列名数。
第十三解次第圆满前番也,景师云:欲令悟入诸所有受,皆是苦故说受所依者,六根也。说彼因缘者,触也。说能杂染者,与受同时诸烦恼法。所有随行,说所对治及能对治次句安立者,染行六忧、六喜、六舍、十八意行,大师说是所对治句,六离忧六离喜出离舍,大师说是能对治行,即名师句。又依自利行,宣说不共三种念住等者,问曰:三念即是佛,于勤行修道不贪,于诸谛不瞋,于中容不痴,三念于三念境等心悲愍,应是他利,云何名自?
解云:理亦通二,自于三业离过名自利,以三念住令他作即是利他。达师云:此中诸师大师所说句,故师句也。又云:外道大师所说,故云师句。然如前说者,为好也。
第十四解后番重释次第二圆满,如文可解。
第九十三卷
上来契经有四释中前二释讫自下第三明缘起食谛界择,有四卷文,辨此四法而决择之。
就中,初结前生后;二、举颂。释颂中,有二:初一总颂列其六门以明缘起食谛;后半总颂引其三门列明界择。
前六门者:一、立等,二、二谛等,三、触为缘等,四、有灭等,此之四门解缘起,五、明食等,六、最后如理等,即明四谛。
复以六颂别分别之。初别颂中有其十门:一、立,二、苦聚,重解谛观即为第三、第四,五、摄圣教,六、微智,七、思量际,八、观察,九、上慢,十、甚深。
长行中,初解立门。于中,初开三章;次依章释;后释已总结。
一、从前际中际得生者,从过去十因生现二果,二、从中际后际得生者,从现十因生未来二果,三、于中际生已随转及趣清净者,于其现报或更造业未来流转,或除惑业趣于清净,此开门竟。
就下释中,但作二门解释:初解从前际中际得生及于中际生已流转相续;二、解从中际生后际或趣清净。
前中有四:一、问,二、答,三、结,四、辨差别,问文可知。
解从前际十因生今二果,景师云:言谓如有一、宿非聪慧至身语意业者,过去无明造过去行也。由此为缘,随业行识者,由行为缘熏发识支。名言种也。乃至命终,至续生识因者,于前生识被行熏发,乃至前身命终已来随转不绝能为今世初续识因,此即前生报识持于识支名言种子为今初报续生识因。如是展转者,前身识种能引名色种,名色种能引六处,六处种子能引于触,触种引受,故云展转,从受生爱,爱复生取,爱取既生,润先行种及识等种令成于有,故言内外爱识生果时能为助伴现前而起。上来总辨前际十因讫。
次明中际得生,于中有三:一、总序述,二、识与名色展转相依,第三、释已总结。
既命终已乃至随转不绝者,正明前际命绝,由前际十因中际二果生老死生,此序述也。
次明相依,任持所有乃至衰老者,此明识缘名色。又即此识,当续生时乃至六依转故者,此明识从业生,复依名声,即是名色缘识。由是说言,名色缘识,下于名色,谓俱生五根说名为色无间灭等说名为名者,现在能依心心数法总名为识,同时五根为色,前念灭意为名。言能与六识作所依止等者,赖耶摄入意识,是故但名六识,亦可此据随转理门故言识。又五色根,根依大种,根处大种所生诸色者,此第二番出名色体,前番唯取五根为色。今若通五根造根四大扶根尘大总名为色。及诸余名者,现在唯心王为识,受想行蕴及前灭心同时四蕴总说为名,故噵及诸余名。由彼执持,所有根等,随在相续,流转不绝者,此明所持名色与识为依流转不绝。此二总名随转依止者,此名色二总名作识随转依止。基师云:此中解名色体性,有二复次中,初大小共许,后唯在大乘。
达师云:随业行识者,种子识支也,若约此文顺对文识支亦摄业杂染中。然是种子,识支是名言熏习种子,非有分也,此种子识支,西国三师不同,护法本始具,护月唯本,二师并云法尔种子,胜军云:无始时来所熏,名言熏习种子也。言根依大种者,造根四大,根处大种者,造附根大种也。所生诸色者,附根尘等,由是故言等随近结也。
如是名为前际中际缘起等,第三远结前门义也。
自下第四辨具差别,差别有四:初、对卵湿以辨差别,二、对化生次辨差别,三、对无色次辨差别,四、约三业以辨差别,寻文可知。
第二门中,先问,次解。
云何名为从其中际缘,起诸行得生者,此为一问。云何不生由不生故证得清净,此第二问。
下次第答。答初问中,景师云:谓彼如是于中际生者,领受先业所得二果:一、领受内异熟果者,内六根也,二者、领受境界所出受增上果者,外境所生三受果也,此牒中际二果从前际业生。彼由听闻不正法故乃至后有生苦者,此迷于现果来果故起愚痴。由此前际至增长诸行者,牒前迷现内异熟愚名际无明,牒前不能如实了知当来后有生苦名后际无明,由此二愚发业名增长行。言由此新业,熏变识故,于现法中随业而行者,行起熏识引识支种,乃至当知此识于现法中。但是因性,摄受当生诸识果者,行支所引识种但因非果。约就一切相续为名说六识身者,若初受生唯是意识故就相续有六识身。又即此识乃至复为当来后有诸受种子随逐者,五支种子前能引后后随于前。当知是名乃至诸自体故者,重结所明。如是由先异熟果愚,引后有已者,结前七支由无明引。复由第二至发生贪爱等者,明爱取有三种生因,由外境界受发生贪爱,爱增名取,爱取润前行支,乃识等种转名为有,是当来生因所摄。上来所明是中际十因。
下明由此中际十因牵后际二果,谓此有无间,既命终已至受为最胜后者,现在命终来识初起名生名色等四,次为老死。如是五果或渐、或顿者,三生受生诸根渐起,化生受报诸根顿具。如是应知乃至次第现前者,结由三因来报续起。当知此中,或有处所,生处现前,或有处所,种子随逐者,于中际身遍起九地无明行等,前七种因于彼九地所造七因不可顿受堕一地报故。言或有处所,生起现前,余之八地七因未熟故;或有处所,种子随逐,后爱等三因不得诸地皆起,要据前七因熟处方起此三。
如是中际至缘起诸行者,结中际中。初由迷执无明发业,次由愚境界受故生爱润业,因缘具故未来报果诸行得生。基师云:对三乘相续以辨识支,则六识身,若取本识非二乘教,故论云一切相续意在于此又可上就增胜故本识上种名为识支;若处相续中所有诸识亦说六识名为识支。
若现法中从他闻法已下,答第二问中,景师云:此下明于中际身起厌逆故造清净行,故云若于现法从他闻法等。由彼为因,能于二种根性如理思惟者,一、解是中际后际二果性;二、解未来生及老死为二果性;三、解只是一生果,一由引因,二由生因。二因所克名二果性,此则观苦,次观集等三谛,如文。达师云:言能无余断无明及爱者。问:何故偏说无明及爱耶?答:有三解:一云,前后二缘起故,二云,引因初故生因初故,三云、由无明灭故得慧解脱,由爱尽故得心解脱也。
第二解苦聚,景师云:安立九相者,释家云:十二支中际三烦恼,余九支二业为苦树根,余七为树体,三烦恼但为水润,于中初明现身造业,如小苦树,如新种树名小,先世所造后有之业名为大树,以种时久故。前中,先明凡造,后明圣除灭,中先于有为法,生灭起厌于断无欲。及次灭界已下,于无为起欲。复更有一已下,明苦大树,已生自体者,得现报也。诸先所有至为其所系者,诸先所造顺后受业,种在识中随逐名系。则彼自体至如大苦树者,欲似先业感现身同为一树根及树体,若说未熟之业及现报身总为一树,则别报别树不相当也。言彼先造业,如直下根,现起爱等如傍注道,令树润泽者,惑业二种望未来根树,是则相当。此中白品,如前应知者,圣人除断如前所明。泰师云:何等九相:一、现在爱味,二、过去顾恋,三、未来系着,四、如是住已下,五、此聪慧已下,六、令如是后有已下,七、若有多闻已下,八、于断、无欲已下,九、损减彼业已下。
自下谛观二番解释,即为二门,前番似约七十七智解,后番似约四十四智,前番长数是第三门。言当知此中乃至非不定故者,一、观细因,二、观麁因,此二推因观三观非不定故,此审因观也。感生因缘亦名为生者,爱取有能生名生也。则生自体,亦名故为生者,即生支也。前生、是细者,业烦恼故。后生、为麁者,报果麁也。当来老死,细生为因,现法老死,麁生为因者,此一相别之。云何名为非不决定至余定无能与老死果者,此观老死因也,次例况之。如观老死,当知亦尔者,略类生等四支,从生至爱各有麁细二种因。如是名为至缘起道理者,小论唯观于集,今亦观苦。应知此中顺集谛法,犹如灯炷者,业是顺集,爱是正集,则此集谛如膏油等爱也。苦谛、类灯者,取光焰灯从油炷生,类于苦谛从业惑生,生一、唯行自非利益行等者,直是愚人非外道也。二、复有下,是其外道自作教他燃大苦火。
后番重释谛观,则当四十四智长数,是第四门,景师解云:言先缘后际至乃至其爱者,未来生与老死总名苦谛,爱取有是集。言如是观察乃至名色、与识者,观未来集谓爱取有,爱取有三,复依现在五支众苦,此中文势但作三节麁逆观之,不同小论细观十支,一一支中作四谛观。
问下结之,言当知此中,观未来苦,是当苦谛者,即未来二支观彼集因。是当集谛者,即观爱取有。观未来世苦之集谛,由谁而有者,推爱取有由谁而有。知由从先业所生起,识为边际,现法苦有者,观受至识为后边是前际集之所生,爱取有三依之而有。既知从先集所生起,不应复观此云何有者,此释逆观至识不观过去行无明等所以,由前已推爱等三支知由先集所生苦有先集即是过去行与无明故,今不应复观识等五支云何而有,是故逆观但至于识,若依止文明识与名色展转相缘余支不尔,先有展转相缘,是故逆观齐识而上小论复云:观有即已观行,观爱取时即已观无明,故不须观。是故世尊已下,引说证成。又为渐次观彼后际集谛依处者,即观识等五也。后际苦谛所依止处,当知即是后际集谛者,观后际苦所依处则是爱等故。乃至识后还顺上者,观受至识是后际集之所依处,复还顺上观爱取有三是后际苦所依处,故不过识而观行等。如是顺逆已下,顺观灭谛。始从老死,逆入终至无明,何以故下,释道入意由观现在云何得灭,谓不造作无明发起新行,故现在苦识等即灭。如是历观三圣谛下,次观道谛寻求此灭何道能证。由如前说宿住随念乃至令现在前者,依宿住念忆已昔时为求尽漏,我今先以世间正见如圣教修,必当证得古昔诸仙所游之道,如是但以世间作意历观四谛,次入现观受无学道。达师云:当知此中已下,释通伏难,难意:何故菩萨至识支不通至行支乃无明支耶?通中有二复次,初复次意菩萨初修行时先观老病等苦,其次推寻其集因,即云从过去有取爱而生,此三复从何而生,后观从过去受乃至识支而生,曾所串习故,但至识支而还上也,第二复次,又为渐次已下,先观后际苦谛,其次推寻其因,即是中际中有取爱后际苦家集谛,其集谛复从何而生复从现在五果而生,此中已观苦谛及其因,复已观集谛并其因,因果义周遍故更不观行支及无明支。前本地及小乘,说同景师引。如是顺逆已下,明灭道观十二支。
问:何故前苦集观中唯至识支,此灭道观中并观十二支耶?
答:前明起作分唯观十支,此明寂灭分通观十一支,欲灭生死烦恼业报故,其中无明行最是生死本故,寂灭分中通观十二支也。又起作分中逆观十二支,寂灭分中顺观十二支,由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灭,故云顺逆观也。此中有二:初、约有漏正见以明四谛观,二、又以正见已下,约无漏正见以明四谛观,为此义故已下,凡释经中句义也。
第五解摄圣教,初开三章门,次别释之。第三又先积集已下,凡释经中诸句,言从后际苦至识缘名色等者,前之七支是前际苦集,识与名色展转相依,譬如束芦。言约第一义都无所有者,据理遍计所执实有作用毕竟无所有也。
第六解微智,谓对外道解展转圣弟子能知微细,名为微劣,外道观身虽久住立,而有死生有舍取故,知是无常性厌离欲,不知念念微细生灭,执定起我,乃至离无所有处欲而犹有我见随逐,仍名未得解脱,以于缘生不善巧故,诸圣弟子已于缘起得善巧故,但观四大细无常性,未则观识是无常性。下释先观四大色身所以,以四大身经久时住,如大山等,念念无常难可得知,是故先观识无常相麁显可知,刹那易脱故,识无常性虽复麁显,然复说名最极微细,其性难识,唯慧眼见故,诸圣弟子复欲悟入识无常性,先观五受前后位分,次便悟入识无常性。
第七解思量际,于中先列二种三名:一者、三相,二者、三际,复次第解。景师云:内身苦依,是寒热等众苦依处,外为父母亲属朋友等所摄受苦依处,是供侍执刀杖等防卫等苦。何以故?如前说故者,如前内身苦依中何以故,由有此故于所依身彼得生故,如此等文应此中说。二种依,用摄受爱以为其因者,此释第二苦因缘也。又即此爱,依妙色境以为依处等者,即是第三也,名为趣死者,趣于生死此中际也。若见若知二种言说,是依现量者,眼识现见名现量,五识同时意识,在定意识,鼻舌身识取境,名知现量,由此现量见知境界后起言说,乃至说时还说共相比量境界。若觉言说,是依比量者,意地构画起于言说,名依比量。若闻言说,依至教量者,道理耳识闻声亦是现量,为差别故,名依至教量也。泰师云:彼经中文多故,但举后文,供侍父母等执持刀杖防卫之苦以为后边之文。达师云:言彼得生者,苦得生也。言摄受依者,此父母摄我身故,云摄受苦依,然我所有愁叹等所依处,即父母等也。言此二种依者,一、自身,二、父母等,非起爱之所依处。言似集爱者,爱是似集,业是正集也。又诸所有已下,解三际门。言由第一义,名为趣死者,此爱是最第一趣死之本,故云第一义。又即依止已下,凡明经中诸句义也。
第八解脱观察缘起由五种相:一、生起者即观生起分,二、观灭者观灭分,三者、了知趣灭之行,四者、如法行,五者、于证离增上慢。自下释中,合解前四别解第五,解前四中有二复次,言始从未来至修习正行者,此初总释,下别解释。谓由二相,观察当来因有,故果有者,此解初相。因无故果无者,解第二相。既观察已,通达因无,由修正行者,解第三相。既通达已,随正修行法随法行者,解第四相。第二复次解云:又正观察于现法中乃至果识等有者,解第一相。彼非有故,此亦非有者,解第二相。既观察已,如前通达,及正修行者,解第三相。正修行时,不造无明已下,解第四相,法说喻说,有二种喻文相,约法辨喻,法喻合明,如有一瓮,先被盖热,置凉处,此行者身先被烦恼所盖热,后离烦恼得清凉地。所谓涅盘,常处恒住者,六恒住也。云何于证离增上慢下,方解第五,于胜义谛中无流转人及无得涅盘人,唯有因生果生灭果灭。
第九解上慢,初标列二慢,次别释之,后总料简,如是二种已下是也。
景师云:言又依圣说而起说时乃至于如实觉发起狐疑者,于具所说空性缘起,不能觉了不随悟入为二因缘因缘语通如说从闻他音及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见得生此中亦尔。又于无学增上慢者,当知决定先于有学起增上慢乃至速能远离者,不同小论,彼学人于上无学亦起麁增上慢。言三相相应有为无为体性差别者,此生住灭异有为三相,无生无灭及无住异是无为三相。
达师云:言如是二种者,一、于学上起慢,二、于无学上起慢。言依缘起者,我已通达缘起法也。言或依涅盘者,我已证得涅盘果也。言由此二种因者,即前二二慢。言及缘者,还是前二慢。
第十解甚深门。若依景师取文分齐,前一问答,辨甚深门,谓从云何如前圣说甚深已下是也。复次缘起本性已下,重解甚深。
余师多判属前文,属第九门,缘起本性已下,乃是第十门。
今从多判,文中先略,后广。广中,初标列四相,次释,后结。释中,即有四段。
解初相中,谓依观察圣谛道理至有缘体性者,如观四谛,先苦后集类观缘起,始从老死逆观至识识缘名色十支体性。言谓于是中有因缘生未断故,而有生生者,一解,有支名有因缘生,未永断故而有未来生支得生;二解,爱取有三能生生支总名前生,未来生支名为后生。如说生支,如是有支取支安立等者,类释有支取支,前支为因后支为果。无差别欲贪,名取等者,贪体无四,随境分四故也。如是爱支已下,解爱支。或求欲门发业乃至当知归趣非爱者,一体为求,外五欲故发业,求内有根故发业,举爱意取同时无明发业,亦可说润名发,如此二业所有诸爱,当知归趣爱非爱受,谓因于三受而起于爱故曰也。景师等作如是释也。更有一解:或求欲门者,欲界也。有门者,色无色也。又即此爱,由六处门所起无明触所生爱,为缘故转者,明受有三,一、依无明触所生受,此受为缘生爱;若是明触非明无明触所生之受,不能生爱。又则此受,皆用相似触为其缘者,谓苦触生苦受等,有漏触生有漏受等。此复云何?至有对触者,景师云:明触唯在意地,因此能增言说名增语,可知无明触及处中触皆通六识,而从多分故。言无明触,是增语处中,触名有对,理实处中,触在意地者,亦名增语,无明触在五识者,亦名有对。达述三藏云:此无明一向分别所起,故云是增语触,增语触一向与意识相应触故,何以故?意识能缘名味句,非五色缘增语是名味句,增生语言故,言与此相违是有对触,有对触一向在五识问,与前明无明相违非明非无明中亦有意识中所起无起触有漏善法等,何故一向云有对触耶?三藏解云:对前明无明故,一向云有对触,若约克实,亦有增语触也。大意同前师释。若正若邪,闻思修智相应诸名以为其缘者,缘教法起也,处中所摄有对触以内根外尘为缘,如是总名名色缘触。又此名色于现法中至令不散坏者,识缘名色。又则此识续生已下,明名色缘识,应知先业所引已下,结名色与识展转相依。当知识缘名色以为后边至有缘体性者,现在五支是前际,老死后受逆观,乃至识缘名色以为后边,如前观彼未来老死为其因,有为生因等观现老死亦尔,触为受因,六处为触因,名色为六处因,识与名色为因,或展转为缘,故云如前所说随其所应有缘体性。
解第二门无我对难知中,云应知是路者,语言是味句所依之路也。多闻是北方天王,持国是东方,增长是南方,丑目是西方,梵云苏路陀罗,唐云极贤善。云悉达多,唐云一切义成,太子名也。
解第三相中,云谓如外道乃至为受者性者、计受是我为能受者,分别有我起见施设;二、于欲界,已得离欲乃至谓即是有受法者,我能领受等;三、于第三静虑已上,不苦不乐微细诸受,不能通达,分别有我也。如是一切所起我见皆不应理者,总非前三。所以者何已下,别破三执,以三种受下破初门。又于第四静虑已上,都无乐受,亦无能受乐者,于乐计我我受于乐不应道理,破第二门。又于第四静虑已上,无色定等,彼所计我,应无觉受者,破第三门。次于四禅已上,舍受渐细,不能知故,即计我非受者故。今破言四禅已上我非受者,若尔彼所计我应无觉受;若无觉受,于寂静应无我慢,谓我寂静,由诸缘起甚深故,生如是妄计。内法多闻已下,明依正法弟子离前我见,若有问言如来灭后,若有若无,皆不记莂;或有谓言是无知是无知者,若谓不记是无记是无知者,是大无智,是等虽由俗道渐离系缚乃至有顶随眠未断,又于诸见未断未伏,名离系有情而有系缚也。
解第四相中,景师云:云何名为有系有情而离系缚乃至复于其下续生识处者,外道由于七处计有我住,坠堕七识住下三恶道生,今圣弟子不于七识住中计我,不于恶道续七识处下受生。又复于彼生起识处乃至成阿罗汉等者,今言识处则是七识住,二处则是悲想乃以恶趣,罗汉现身虽有老死,然名从彼而得离系,虽现领受及有名色,然名于彼而得离系。
达师又云:后于其下续生识处者,在七识住下底者,所谓三恶道。又复于彼生起识者,第四禅及悲想天,此二处非识所乐住之处。彼于识住者,七识住处也。及于二处者,一云,三恶道,二、第四定及非想天。有系有情而离系缚者,方便道资粮道位中,诸圣弟子已伏我见,故云离系;然未离随眠系,故云有系;其中有系无系不可了知,故言难了知也。
大门第二,解二谛等,先颂列七门:一、果,二、世俗胜义,三、法尔,四、此作等,五、大空,六、分别,七、自作。
长行释中,初解异门,愚与智殊,故名异门。言二种根本烦恼者,无明及爱也。
第二解二谛,初总辨圣者了二谛故不起我执,次别辨二谛善巧。
言亦无不作,有吉祥义者,谓无不作善因而有果义也。第三又于识触受等已下,凡释经中诸句。景师解云:又于识触受想思身历观为苦者,略不举名色六处。由因集故,如其所集者,苦亦集起。由因灭故,如其所灭者,苦亦灭也。由尽所有,如所有故,随其次第者,前说谓由定地世间作意修习如是作意因缘等,则是由尽所有,今于圣谛入现观时等,则是如所有性。又有学慧,名入世间出没妙慧者,出于生死之次没也。泰师云:于诸缘起善巧多闻圣弟子如实了知世俗胜义二谛道理,说智别名,谓一善见乃至十决择慧。
第三解法尔,景师解云:由二因缘乃至诸所流转故者,或缘生体唯一物体性可起,待缘而起,故名缘起,藉缘而生,故名缘生,又释因是缘起,果是缘生,谓无明是缘起,行是缘生等,于缘起缘生法中建立二分。谓如所流转故,诸所流转故下,解二分。此中有十二支,如其所应,称理因果次第流转者,则解如所流转,又此称理因果次第,无始时来展转安立名为法性,现名法住过名法定,当名法如性等,此解诸所流转。达师云:此中缘起道理有无佛性相常住故,曰法尔也。二因缘者,一、如所流转谓缘起也,二、诸所流转谓缘生也。二差别者,一、能生因谓缘起也,二、所生果谓缘生也。上来总释缘起。当知已下别释差别,又此称理已下,释经中法尔之别名。又此二种善巧者,一云,因果二也,二云,真俗二谛善巧也。
第四解此作等,一、由因果相属一故者,释非余作余受。诸行相续,前后异故者,释非自作受。二者、所余作者受者,不可得故者,作受主者不可得。
第五解大空,景师等云:补特迦罗无我者,至不可得故者,谓离缘生行外无有实我也。法无我者至无常故者,欲者欲似此门,则行非我,名无我行。前就行外无人,名为空行,然文中说法无我者,谓则一切缘生诸行非真实有,除其法义名法无我,亦可后空则法无人名法无我,前明行外无人名补特迦罗无我,后解顺文可知。真如名如实性能知真如名无倒性者,则无分别智。
第六解分别,由二因缘,当知施设所有缘起,总标别释。一、如所有性,二、尽所有性者,如此二门或唯约真如义说,此唯就行;次明此二,或理为如所有事,为尽所有。今此文中唯就事辨,无明行等因果相称,名如所有,又此无明缘行等种种差别皆尽分别,名尽所有。
第七解自作,景师云:言受所得爱摄受也,爱亦不应理者,渴爱犹是希求,明受不自希求,自生受体,亦是神我摄他受领。达师述三藏依释论解,由喜集故受集如前,如前者,前诸法无实作用故。无有自作,摄受他者,无我神我摄受他受。若言他作者,不应道理,无有神我故。故释论云:亦如前言,如前者,无有神我故,无作他世。前之三种恶因论边者,一、自作,二、他作,三、俱,并不当理,故云恶因论也。后之一种无因论边者,成四句无因生也。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三(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