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论记卷第十(之上)(论本第三十八至四十)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三十八
菩提品
即所学处五品中,第五品。七法中,第七法也。菩提名觉,于此品也广明果德菩提之义名菩提。三、明心;四、出列;五、无上。此中所辩无上菩提,既证真实现大神通成就自他,须有果证,故成就品后此品来也。
文中有三:初约五门出菩提体;第二、结说劝知;第三品末三句,赞叹菩提。
初五门文,则为五。一、约智断出菩提体下,名自性;二、约最胜以辨菩提;三、约十号随念功德以辨菩提;五、约差别等德以辨菩提,前后三:初、约二智二断;次、约三智二断;三、约共不共德。
二断二智,是名菩提者,泰云:如九断智是智果故名智,二断亦是菩提果故名曰菩提。
测云:问菩提名觉,二种无为体非是觉,云何名菩提?解云:如摄大乘论第十殊胜具足三身智殊胜,此亦如是智断二种皆名为智,所以尔者?以真如中具足一切恒沙功德性,随顺能生修生智等诸功德门,故名觉也,非缘照故名之为觉。
真谛三藏云:有本觉智能缘平等理,即是金光明经唯有如,唯有如智者为法身。
今三藏云:此说不然,人法二空所显真如非是识体,云何能照?言如照言如智名法身者,举智显真如名为法身,非即智真如名为法身。
言二智者,即人空智、法空智也。
三智二断中,初列三智二断之名,一切烦恼并诸习气永害者,烦恼障断。遍一切种不染无明无余永断者,所知障断也。
二、次第解中,但解三智不解二断。测云:断烦恼障并习气名清净智,即是正体智,断一切事中不染污无知故名一切智,即是后得智。
言无滞智者,有两释。一云,即前二智作用揵利故名无滞智。一云,唯约后得智上作用揵利义说无滞,无有别体。
言一切烦恼者,一百二十八烦恼及二十随烦恼也,并诸习气者,旧云断麁品正使种子故有余残习气细品种子,此说不然,今云习气者,由烦恼种子故身中无堪任性亦名气,与五蕴身不一不异,无别体故不可言异,断麁重习气已五蕴不灭故不可言一,是名习气。
言一切智者,依诸经论,一切种智是俗智,一切智是真智,若依真谛三藏所译经论,如理智名一切种智,以真如法界是一切诸法种因缘,种因名一切种智,从境得名也。如俱舍论云:一切种智灭诸冥,若俗智名一切。今依此文,缘真智名清净智,缘俗智名为一切智。
共不共德中凡有二涂,一者、据身成熟者,唯佛身成就功德,二乘不得名为不共,如中说三十二相八十好等。若共二乘同成就者则说为共,如此中说无诤愿智无碍解等。二者、据说若大小乘教同说佛德名共功德,谓三十二相八十随好等。若唯大乘中说诸佛功德小乘不说名为不共。如摄论等中,二十功德,最清净慧等。又依无上依经德品,明如来百八十不共之法,如彼广说。
二、约七最胜以辨菩提中,旧名无上今名最胜,最胜无上互得相释,由无上故所以最胜,由最胜故所以无上,然依梵本义当最胜。
于中有四:初、举数叹胜;二、列七名;三、依名解;四、转名异释。
所依胜者,旧名身无上,智论中诸声闻菩提亦依不具足而得,独觉菩提或依一切身得乃至或依三十一相身得无有具依三十二相身得,唯佛菩提具依三十二相庄严身得名所依胜。
四、圆满者,三聚律仪名戒圆满,无邪见故名见圆满,行住等威仪名轨则圆满,无邪命乞求及说法等名净命圆满。
住最胜中,初立二章,由诸如来多住者是第一章,无上无等三住者是第二章,诸已下释中初列三住名,二当知下章释中先解第二章,二于此三住中下却释初章,三空门及灭定名圣住者,唯圣住得名为圣住,故明如来住三空行及住灭定,四禅四空是天种类是天之因,佛住天因故名天住,人虽得定不受定报不名人住,四无量开梵天道得梵天报多为梵住,于圣住中多住空及灭定者,若住无愿即厌依他,若住无相即忻真实,今住空即除厌乐,若入灭定缘虑皆息,下三定慧多定少,四空定多慧少,唯第四定定慧均等如来多住,四梵住中如来意多摄苦故住大悲,昼夜六时下释住大悲之意,如龙树大智度论说,前三住上加一佛住为四佛住者,谓首楞伽无量三昧及佛十力四无畏不共法等皆是佛住,或分十,六天住有八,谓色四无色四,梵住有四,即四无量,圣位有四,无愿等灭定,故有十六,广即无量,如彼论说。
第三辨十号中基云:十号名随念功德者,随众生念而得功德故名随念功德。言世尊体唯是一有十名号,且如今三藏判十中后一总号前九别号,就别号中初三通二利,中三唯自利,后三种唯利他,若尔如初及第三但明言无虚妄觉法胜义何处明利益,为言言无虚妄理不孤言须有受人,故知来中亦有他利等准知,下准纯利他中亦有自利者,准解可尔,若如旧远法师,于九别号,前五自德之名,次四利他之号,应利他,如何言自德,又前五中各为二对,初彰道圆后观灭极,第三明初止观二因圆后一果德,今依义言,应者但有应利之义,非是他利,故亦自利,测云:如是十号得名有七,如来应供善逝三从因为名,正等觉从用及体为名,明行圆满从德及胜义为名,世间解及天人师从境及用为名,无上丈夫调御士从假人及用为名,佛从当体得名,薄伽从多义立名,谓自在等六义如佛地论说。言无虚妄名如来者,旧论云:非有如说故名如来,若如智度论、成实云: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故曰如来,涅盘说云:乘六波罗蜜十一空来故曰如来,大品般若云:乘萨般若来化众生故名如来,金刚般若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问曰,若言无虚妄名如来者,佛本因缘发愿,若诸众生不入涅盘我亦不入,若诸众生不得菩提我亦不证,虽发是愿而诸众生不自涅盘不得菩提,佛舍众生自取涅盘及证菩提,云何得名言无虚妄,景师答曰,道理亦难,一说,根本发心虽有此愿,自后观菩萨虽利益而不及佛,若不成佛利他不广,故须成佛道,但诸众生不入无余终不入无余涅盘,故无虚妄,复有说言,根本发心誓度众生不得菩提我誓不证,今诸菩萨虽十地行成而不取证,如文殊等,即楞伽云:阐提有二,一断善根,二者菩萨阐提毕竟不取无上菩提,正等觉者,测云:此以正体智为体复言世间解以后得智为体,今解,亦可正智名正觉,后智名号觉。言如其胜义者,依他真实总名胜义,以对遍计所执情有法故,说依他亦名胜义,明谓三明,行如经说,止观二品等者如旧论云:三明如经说,行诸止观二法品,今论翻彼,以治三际愚故名三明,问曰,凡夫学人罗汉辟支菩萨诸佛皆知过去,何故有明非明有力非力,答曰,凡夫学人但总知果,知之有尽不得名明,罗汉辟支及具,诸佛因果并知照法周尽名明,八万劫前通所不及犹有无知,无知所屈不得名力,问曰,宿命知过去,凡夫二乘同知于八万,何故天眼见现在,即言凡夫见四天下梵王见小千声闻见二千辟支见三千耶?景云:天眼耳通五识中慧作用劣,故随人气力见远近,现境隔围随力见远近,宿命通等是意识强得知八万,有释:唯菩萨种姓无生能知八万劫,如数论等,非余凡夫故。婆沙第百辨常见见劫差别,云声闻种姓忆二万劫,独觉种姓忆四万劫,菩萨种姓忆八万劫,解天人师中,初列曰章复以义释,与显了义为开道故,释为实眼故,共一切义为所依故,释为实智故,义依智显为义所依也,共不了义为能了故等四句释为实义故,一如来于众生未了义能为决了,二共众生所生之义为能断故,三共第一义谛甚深处为能显故,四共初证甚深者更令明净故,具此四义故云为实义故,共一切法为根本故等三句释为实法故,法者教法也,如来共一切教法为根本故,为开导教法者故,为教法作所依者故,所以如来为实法也,上明师德下释师义,如来能正教诫授天人等,测云:言为实眼故者缘义智,为实智故者缘法智,为实义故者重举义智,为实法故者重举法智云云:于能引摄义利法聚等三者,旧论云:义饶益非义饶益非非义饶益也,此即善等三性,能破诸魔其多功德名薄伽梵者,依品西国此号最胜,无问外道及佛法人皆叹本师为薄伽梵,此间无名可翻故存梵语,若依梵本,一切经首皆言薄伽梵不着佛言,末后亦无世尊之号,依成实论云:具上九德故名世尊,亦不称理。
第四辨出现中文分有三,初明一世界中或有多劫无佛或有一劫有多佛出,二彼彼已下明十方世界有无量佛,第三决定无有一佛土中下明一世界中无二佛出意。
前中或有一劫有多佛出者,即于贤劫中有千佛出,故智论云:世界初成于大海中有千叶莲华,乃至阿迦尼师吒天见水聚中有千莲华,即云:此劫有千佛出为贤善,问若其千佛同在成坏一劫而出现者,何故真谛云成坏空劫皆无佛出唯于住劫有佛出世,于二十劫中前十劫中有佛出世,后十劫无,前十劫中前之五劫亦无佛出,第六劫中拘留孙佛出世,第七劫那含牟尼佛出世,第八劫中迦叶佛出,第九劫中释迦出,第十劫中弥勒佛出,从弥勒后无量劫中空无佛漏出,故知千佛不得出连一成坏劫,若贤劫有千佛,则言同在成坏一劫中,亦过去庄严劫中有千佛,亦应同在成坏一劫中,若言同者不然,如观药王药尚菩萨经说,佛告大众,我于往昔值妙光佛,最初发心闻说五十三佛名号心生欢喜,即为他说,千人发心,展转复说,更有千人发菩提心,如是展转教示复有千人发菩提心,善男子等初千人者即于过去庄严劫中千佛是也,中千人者即贤劫中千佛是也,后千人者于未来星宿劫中出现于世,如彼过去庄严中,末后三佛即毗婆尸佛即于九十劫中初劫出世,如尸弃佛毗舍浮佛即在三十二劫中出世,已后无佛,乃至第九十一劫即是贤劫之初,始有拘留孙佛最初出世,既说庄严劫中千佛末后三佛经九十劫中前后出世时劫,贤初千佛亦不同在一成坏劫,答曰,汝引真谛所判未足为证,所以者何,西方现判,今时正当住劫二十小劫,小劫已前四佛出世,弥勒当此初住劫,从减至增八万岁时方出于世,以大乘判二十住劫皆有一增一减方成一小劫故,若诸众生机根成熟有见佛缘,一一小劫有千佛出无有过,岂说更有十九小劫,汝依真谛而辄判云后十劫中无有佛出及前五劫亦无佛者,不应道理,又引俱舍言,庄严劫中后之三佛在彼释迦修相好业九十一劫中前后而出,时知不同一类劫有千佛者不然,大乘不说三僧只后别于百劫修相好业,而言释迦三僧只已满更于九十一劫值彼三佛修相好者,此是顺小乘不了义说,不可引之为证,是故今判观药王药尚经说,初千人者同在一庄严劫出世,亦是一水火劫,中千人者同在一贤劫出,后千人者同在一星宿劫出现于世,又即快顺智论所说云:此劫中有千佛出,如前第二卷记已说其义。
第二文中分之为三,初略立宗,于多世界复有多佛,何以故下问答广辨,第三释已总结,何以故者,何以得十方世界有多佛故,于中亦三,初问次解后结,解中有三,初明修因有多成佛,亦多证有多佛,第二又于十方现有已下明一界中无二佛同出,证有多佛,第三又不应言下破执同时修因次第成佛及不成佛,前中云于如是分者,地持云:如是威仪此名为分,还若彼四威仪时则名分,亦可是彼六时分也,次云又于十方乃至一时成佛者,今此意明有修菩提资粮一时圆满众多菩萨,若不于余世界一时成佛而于一世界者不然,破小执言无十方佛故,下文意若并住覩史天次第成佛及不成佛者不然,此中有难,如一时发愿一时圆满,众生在一世界,一佛众生一时根熟,如何通,义曰,无此者,若尔弥勒释迦众生尚有前后,根熟而不相同,何说一时根熟众生同在一界,是故当知下第三结也,由此道理下第二大段中是第三文结有多佛文也。
第三明一界无二佛意中,初略种一界无有二佛,第二问答广辨,答中有三,初举随昔愿无二佛同出,次明第二佛出应无所益,后明一佛出益多佛出损。
自下第五约差别等德以辨菩提,先辨实德即同,次明化相有别,后明转依女身能证菩提,问若言女身不证菩提者,何故法华说龙女成佛等,云何通,义曰,然彼龙女亦变成男然后成佛,非以女身而成佛也,上来五段总是第一出菩提体。
自下第二结说,可知。
第三三句赞叹中初列三种胜,一体胜,过寻思道故,二德胜,众德所集成故,三用胜,能生三乘菩提故,复以四名结叹也。
力种姓品
旧师云:上来五品明所学法,下十一品明其学行。虽后行品是法,前是法体,下是方便造修之仪,故通名为方便处矣。
于中有三:初之一品明其根本摄学方便,次有九品造缘正学,后之一品因学成德也。今即不然,第三学持有十六品,前之五品辨所学处,宗明所学兼有能学之人,未明应如何学。第六一品正辨应如是学行,余之十品正明能学,宗明能学行兼有所学之法,故学持初云若所学处说如是学能修学,故有三章,若准下第一品即有生起若所学处文,解五品已至此力种姓品,复有生起若如是学文。明上来六品讫。
解若能修学施品中,初无生起能修学文,以此理准。前之五品宗明所学处兼有能学人,下十一品明所学之行兼明所学法能学人。即学持初三句若所学处若如是学是,判品多少,初句明初学法,虽明所学法而未彰应如是学,故次第二句明应如是学,若能修学是所学处如是学中,兼以明之义此亦分未如前解分为三胜,若所学处若如是学前六品初有生起,能修学施品中虽无生起,明未功德亦有结文,故知十品是证学。力种姓者,力是十力,十力种子名力种姓,前第一种姓品通明一切性种姓未明习成十力种姓,今欲偏明习种姓故。
言力种姓品,文中初结前生后,次开列章门,后依章广辨。就开列中,初举颂;第二、长行属当。
菩萨欲于前说五品七法所应学处精勤修学,先应发愿愿,是胜解,解已求法,自既求法,应为他说,说已应自修行,自既修已复教授他令其修善,复教诫他令其断恶,他住授诫,便能摄起善身语意。
依章辨中即有十段。
初明胜解中先明八种胜解,后总明修八成满因缘,前中云于其八种至决定喜乐者,景云:此中胜解信欲欲是喜乐并为愿体,于此八境名愿依处,测述两释。一云,胜解数,喜乐是欲数,创入佛位要须先起净信顺求三宝方乃得入故。一云,胜解是解脱数,于所缘三宝决定胜解。
问:若尔何故论云净信为先决定喜乐耶?
解云:是信欲二法为解脱数同时助伴,由此二法于三宝境能作决定相耳。
虽有两释先释为胜,下释其旧论不数一二等数,故远法师等错数八种胜解,即数三宝为三,于菩萨等为第四,真义为第五,因果令为第六,于应得义为第七,于得方便为第八,于善言语等者总说前八法。
今此新论云:一二等分明不知,就也中一一例有二段,一、引经说成胜解,二、诸于已下弥勒菩萨,释经意。一、于三宝愿供,二、神通愿得,三、于二谛愿证,第四、第五愿于因果理中通达,六愿得菩提。
泰云:于应得义者,菩提有大义利名之为义,于应得大菩提故云于应得义,七修行菩提方便,八愿解了十二分教。
言于善言善语善说者,景拟补云:十二部经约藏不同故有言语说别也。
第二解求法中先问后答,问中有三,当何所求者问所求法,云何而求者问求方法,何义故求者问求之意,依此三问,答亦有三,答初问中有二,一开合五明明求四法,第二如是一切已下离合四法辨求五明。
前中言当求菩萨藏声闻藏者,此开内明为二法也,一切外论者,此合因明声明医方明为外法,以外道论中先说因明声明等论,佛法亦间说因明,未多行用,后至如意论师方始纂习防护外道论难,方渐行之未能摧敌,后至陈那方始兴盛,一切外道悉来听习,是故从本合彼三明为外道论也,一切世间工业处论者,工巧明处所行事多独立为一以为第四。言当知于十二分教方广一分唯菩萨藏所余诸分为声闻藏者,旧地持云:余十一部唯声闻藏,是即大乘无十二部,今云:所余诸分有声闻藏,是即大乘具有十二,声闻中但有十一除方广分,一字参差理趣胡越,其义云何,方广一分明大乘理故唯菩萨藏,所余十一者是声闻藏,有非声闻藏也,若对法云:契经等五,声闻藏中素怛缆摄者,大乘亦有此五部义,以皆明方广事故方广之外不别立之,小乘无方广故别立此五,此五无别二藏相应故,但素怛缆藏摄,彼论后云: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此四二藏中毗奈耶藏菩萨眷属摄,方广未曾有法此二菩萨藏中素怛缆藏摄,余经论及此论藏后文有不同者,如前第四五卷记中含释。
第二明离合四法辨求五明,初中列五明,第二问答分别。于中,初问答辨五明诠法多少,第二广辨因明所诠之义。
前中,问五明教名诠义法名义相转。
答中因明论诠义虽无量宗明因果,因明宗说比量,故显摧他自立道理,声闻明,一者显示安立界相者显示字体,能成立相者此明字缘,二者显示语工胜利相者辨声闻用,所谓男女上下等声名语工胜利,后二明相可知。
自下问答广辨因明所诠之义。于中,初解正因果相,后辨已作未作得失之相。
前中有三,初解因相即是十因,次解果相即是五果,后总结菩萨知因果相已令处非处智力种姓渐得增长。
前中,初总举数;二、列三章;三、释;四、解已总结无有过增。
就第三释中,先解举数,后解三章。
前中,先问后答,中初列十名,次解十因,后对二因四缘相摄通塞。
解十因文,即总解三性十因之义,于中名想言说三法为随说因,由想说法名故而起言说,由说义显,是即法随说显名随说因,基云:谓如先有色名,故后闻此名遂起想取像善恶,由此取像故遂起言说因为色等言,又如杂集论第四卷云:随说因谓名想见言说,兼用先为体,此论不言彼言见者有何意也,由想取色像故遂起执着执善名见,因着故起言说,问若清净因云何名着,清净因见即正见,称彼法知虽非执着亦名为见,彼论说者,以共想用各别故,此论等不说者,谓于取像起执着,即一物相似想中摄见故所以不论,又如泛有所说但唯有想未必起能,彼论据合作法并起执着说,此论唯约不执着说,无违,次观待此法为因故求取彼名观待因。言一切种子望后自果名牵引因者,依此中文通取有分熏习牵后异熟果,复有名言熏习引后同类果名牵引因,除因缘种所余三缘名摄受因,通收有分名言二种种子,初念自果名生起因,即同时生也,泰云:如决择云:依诸行净不净业习气依处施设牵引因,依有润种子因依处施设生起因,所以者何,由是色无色系法各从自种子生爱名能润,由此所润诸种子先所牵各别自体当所生起,如经言,业为盛生因,爱为生起因,释云:由爱种子润业故报方得生起,初起时须爱润起故,爱种子望初起果名生起因,后时相续更不由爱,如罗汉无爱报亦得相续,但由业力后起报相续,故云一切种子望后自果名牵引,此之二因即摄大乘论生引二因义,西方远师有三释,初释云:一切种子望初念报起名生因,望后念已去起报名引因,二释云:初望一报生身名生因,望后死尸名引因,故摄大乘论云:死犹相续,三释云:无明行望未来生老死名引因,爱取有望生老死为生因,故十二因缘中无明行为能引支,爱取有为能生支,次通收一切前种所生现行望后种所生现行名引发因,通收内外三性等法各别因缘名定别因,随何法起皆藉此观待因等亦方得生起名同事因,一切有为碍生法者是相违因,不相违因可知,依旧地持解,初二因及后二因共,此间同解中间六因中唯约外法无记因释,下举六种相违,正取生起相违名相违因,怨敌相违中云谓毒蛇鼠狼猫狸鼷鼠者,此中互相为怨敌,乃至鼷鼠转怖畏毒蛇,如是次第互为怨也,相见之时无心情也。
自下对二因四缘相摄通塞。初对二因,当知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诠诸因名方便因者,唯识二说,一云,此说牵引生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中诸因缘种未成熟位名牵引种,种成熟位名生起种,彼六因中诸因缘种皆摄在此二位中故,虽间现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种者而多间断,此略不说,或亲辨果二立种名如说现行谷麦等种,所余因谓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缘法,皆是生熟因缘种余,故总说为方便因摄,非此二种唯属彼二因,余四因中有因缘种故,非唯彼八名所余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缘种,故言此说牵引生起种子,即彼二因所余诸因即彼余八虽二因内有非能生因,而因缘种胜显故遍说,虽余因内有非方便因,而增上多者显故遍说,三藏云:此菩萨地中明牵引生起二因,皆通有分及名言熏习,故此二因皆能生因摄,寻伺地中唯说有分熏习为牵引因,是故不入能生牵引因摄,基云:牵引生起二因何别,义曰,二别,一宽狭别,牵引因通增上缘因缘故是能生因方便因二因所摄,生起因狭唯因缘摄,二为润未润别,故依处中云:牵引因是习气因依处,行识支种未被润也,生起因是有润种子因依处,即已被润也,故有差别。
次将四缘共二因相摄,此说因缘能生因摄,增上缘性即方便因中间二缘摄受因摄,唯识论释,虽方便因具后三缘,而增上缘多故此偏说,余因亦有中间二缘,然摄受中显故偏说,上来总是解初举数有十种因竟。
自下解三性十因,并作三问,后次第答。
于中先解世间因,言广如摄谷论说者,景云:犹如此间商人要述相似。基云:谓彼土俗书明谷等事名摄谷论。
次解杂染十因。言观待境界所有爱味乃至为观待因者,爱是生死之本,由彼爱是诸烦恼之广生余惑发业得报,故有支相续,即说彼爱为说待因。于现法中无明等法乃至为牵引因者,泰云:现在无明行熏成种子,以此种子望于未来余生生老死等,远牵引故为牵引因,若现在爱取有望生老死为生起因,引发因中测云:前牵引因现在无明等种子望引生老死,今此引发因亦以名色六入等种子望引生老死,并是种子,有何差别,解云就实为论皆是种子,于一种子为其二义,亲能牵起名牵引因,疏而引发名引发因。言余无明支及自种子乃至有支能生那落迦等者,景云:余无明支者略不举行,自种子者即识等五支种子,乃至有支者越其爱取但言有支,从强但说于业,若持彼润已后强弱通收识等五支,名言种子亦是有支,泰云:从无明支乃至有支现起及种子为因各生五趣差别为定别因,测云:谓生那落迦无明支乃至有支对余四道名之为余。
下明清净十因,观待诸行多过患故乐求清净等者,景云:观待诸行多过患者正出观待因体,乐求已下出观待因所生之果,乐来清净者发愿也,摄受清净者起行也,成满清净者得果也,基云:如次,谓初发心地前住已得无漏,初地已上及已满佛果无漏圆故,安住种姓乃至为牵引因者,景云:若望道谛即名宰引因,若望灭谛应名证得因,文中自说证有余望灭谛也,彼望清净为牵引因引道谛也,基云:即种姓望证二涅盘界智为牵引因,望涅盘诸根成就者,八种胜报如前已辨,种姓所摄至为生起因者,景云:此同时相生前牵引因远牵未来异时因果。测述西国三释。一、依护法云:以本有法尔无漏种子能生一切无漏现行,是故初地已上无漏现行皆有因缘,或有地前新熏种子,是有漏故但是增上缘,初地已上新熏无漏种子望彼现行无漏亦得作因缘,以是无漏故。二、护月云:唯有法尔种子,即用此种子为因缘生现行无漏。三、胜军云:唯有新熏,今此论又就可生义说为种子。基云:定别因中唯以三乘作法者,此约麁为论,据细三乘中复分何果何因等无量无数,同事因中云若清净品者,简杂染同事。然前杂染中不言,若杂染品法同事因言,此乃影略。又此言若清净即知前杂染同事因故须简也。
第四结云:如是现有杂染十因清净十因乃至除此无有过增者,泰云:前明三种十因中谷麦等十因亦是杂染品摄故,此中总明为二也。上来已解正因相竟。
自下第二明正果相,即是五果,论体即以异熟生及名言异熟种子并是异熟果体。
言异熟者,谓阿赖耶,一起酬因始终恒起遍通三界得名异熟,异熟生者,除赖耶外果报五蕴从异熟种起名异熟生,名言种子虽不酬因然是异熟之类亦名异熟果,又由无明及行所引发故亦名异熟果。
次即通取内外三性漏无漏,结一切有为从前同类因生,皆名等流果。
次择灭涅盘由圣道所克名离系果。
通收一切有为及非择灭并由士夫作用所获皆名士用果。
一切有为由不障碍因自体得生是增上果,又由圣道无为得显亦是增上果,论文简略而不具足,辨法不尽。
次释其名,因是善恶果是无记,异因而熟故名异熟。
从义得名一切有为前后相似名等流因,等流为果名等流果,即当体为名,亦可共等流为果名等流果,即从因为名。
择灭无为体绝覊绊故名离系,离系即果,当体为名。
五蕴和合假立士夫,士夫作用所得之果名士用果,此即从义作用为名,士夫是义用是作用。
或万法不障一一法有增上,增上即果,当体为名,亦可用因有得果之功名为增上,增上为果名增上果,从因受称,又云或似先业后果随转者,如说杀生后寿即短命等,可得之果似于前因,故言似先业后果随转。
第三总结如文。上来解正因果相竟。
自下第二辨已作未作得失之相,于中先解后结,知已令业智力种姓渐得增长,景云:因受与之义,先明四缘受与,因缘生果果起,现在种子望果生相时得名受与,灭相过去无法不名辨受与,答名言种子自类相生,前念灭时有牵引果能名受,后念种起住生相时,前种子而得名共,等无间缘受与亦尔,所缘缘者,若缘现境心心所生时,境界作业同时受与,若缘过未龟毛兔角无法之时,相分当心显现相分生见分亦名受与,增上缘者,亦据现在生果名为受与,基云:言谓诸有情自所作业至终无失坏者,此通明有分熏习等义,亦无不作至或异果熟者,此结有取,泰云:此起隔对也,亦无不作业而有果熟,或后异作恶等因而有异香等异熟也,景后加解,无有彼人异作此人异熟,答初问竟。
下答第二问中,初问;次解;后结。云前问远,故重举问言菩萨云何求闻正法。
解中有三,初闻法殷重,第二校量显胜,第三重辨听法殷重。
校量中,三藏云:百分千分数分即当万分,等分即当亿分,乃至邬波尼杀昙分者,此乃西国数中之极,如似此间坏沟间载,载数最极。
三藏又云:依小乘教有六十名一阿僧只,若依大乘数有六百名一阿僧只。
测云:若大乘菩萨者中有百二十数,如藏严经说,即是第一百二十数,即此论名邬波尼杀昙分也。
第三重辨听法殷重,光明敬重法故无难心,后明于师所无染散乱。于中初举两句,后别时二句。
解无染中,问、解、结。
解中,先举三句,次开三句相数,后别释云,言不为随顺不等过失。拟补云:菩萨听法时不为随顺求为行人故听法,亦不法师过失听法,不自轻蔑者,谓起练磨心勿自轻蔑也。
解无乱等云:聆音属耳者,聆者听也,听音专耳也。
菩萨何故求闻正法下答第三问求法之意,欲求一切智智故求法也。
第三解应说正法中,初结前生后,即为三问。当何所说者,问所说法;云何而说者,问说方法;何义故说者,问说法意。
自下答中,先答初后二问,后答第二说之方,非谓诸菩萨正所应求即是所说者,即菩提涅盘所应求处为此菩提涅盘而为他说。
依二种相,应为他说已下,答第二问明说方法。于中有三,初开二门,二、次第解,三、总结。
为三十相属当前章门,依随顺说有其十五,无间而说者,为他说义次第无有间断,不作师奉者,执提不舍之义名奉,菩萨说法不作奉手不悭,亦说不执作师长意而不悭正法,清净说有五相可知。
第三以二十相属当两门,二十句者,若依景云:一应当安住如法威仪等名以时,又于正法生尊重名说法,又为一切说法下有十三句名次第说,如是依次勘名属当可知。
测云:如其次第配前二十,基云:四者相续者,谓前不悭正法,谓不悭故相续为说,十者不摈,谓庆言慰有罪者不摈罚之但应庆慰。
第四解法随法行中,初开五门,后次第解。
身语意业为三,正思第四修第五,法随法行者如前释。
测云:法者是学法,随法行者是学之仪式。
解中分三,初解三业,二解正思,三解正修。
初正答佛世尊制身语意者,即律仪戒,开身语意者,即摄善摄生二聚之戒,无倒远离者,离过即律仪戒,无倒修证者,即后二聚戒也。
解正思中,初问次解后结,解中初明八思惟相,二由能远离不思议下更成八相有利益,前中谓诸菩萨乃至先当远离不思议处思惟彼法,是第一相。言不思议处,如器世间为有边无边众生世间有尽无尽等,若思即发生狂乱,显扬云:不思议处有九,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业报,五静虑者境界,六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记,第八非正法,九一切涅盘之所摄,广释如,次下至而无慢后是第二,次下至次理观察随而悟入第三,次下于其少分但深信解四,次下至但依其义不依其文五,如实了知黑说大说六。言黑说大说者,即是恶说善说,正能了知最初思惟七,既悟入已数数作意令得坚固八也,更成八相中泰师释云:于真实义无物无法能倾能动者,无人物能倾无教法能动,正法悟入初思惟者,思慧名最初思惟也。
解正修中初问次释,释中有四,初举数列名,二依列解释,三结显修利,四总结四修摄行周尽,于四修中第一第二别修,第三俱修未得成满,第四乐修得成满任运起也,景云:道理止观但俱,以修止观时势有增减,止势若增名修奢摩他,观增名修毗钵舍那,止观均等即名双习,淳熟名乐修,测云:由八种思善依持故者,即前八种思相是言因,于离言说唯事唯义所缘境中者,是定所缘境,离言说依依他及离言说圆成实性义为所缘境,系心令住者正明体,离诸戏论等明离障,戏论即是五种,勘对法,于诸所缘而作彼解,勘声闻地,当知已下结显修利中,初番结上第三修习定慧,定慧清净是结上第四乐修习也,以下但别论依定所得,谓于所依中应除麁重者,除其身中刚圹不调柔性是止功能,及于所知应清净知见者是观功能。
第五解教授中初问次释,释中初明八种教授,第二摄八为三,第三如是菩萨或由已下牒结教授成八姓,前中初先举数辨教授自他,于教授时已下正明八种。言谓或三摩地为依止故其于彼慈悲等者,明诸菩萨能教授他。言或由其余至为作教授者,明彼菩萨为他余大菩萨及佛教授,下文又自显,然八教授中前四审机以为教授方便,后四正明教授,初思其心者,泰云:心是定也,寻思是四寻思,如实智是四如实智,菩萨初以寻思寻思于定,复以如实智正知于定,次思根者,即信等四根,意乐即乐欲,思随眠者,寻思欲等种子即名为性,泰云:前明欲等皆据现起熏成种子名曰随眠,随眠者种子之通名,亦可偏约烦恼种子说,此心根欲性即是四力境界,皆先起寻思后起如实智也,下四明教授,第五教作五停心观,第六教观过去有因离于常执,第七教观未来有生老死果离于断见,第八教舍不得谓得增上慢心,远法师云:未作谓作未得谓得,此于教道起慢,乐触谓触未证谓证,此于证道所起慢,皆始终分二,摄论已后诸德等云何,前二约量智,后二约正体智,有非四慢无差别,有说,未作谓作是凡夫慢,不得谓得是预流慢,未触谓触是斯陀含慢,未证谓证阿那含慢者,有说,并是圣人慢,初二句明得有为果慢,后二句得无为果慢,此四即是遍趣行等,后四力如次配之,摄八为三中摄前五种为一,所谓住心摄,次通二种远离断常名得自利,第八为一舍于留难,若知彼心乃至无倒系念解释前五为初一义,答为宣说能治断常下解离断常为第二义,若念舍下解释第八为第三义,牒结教授成八力姓中。言或由从他得正教授者,牒结前文,或由其余菩萨或由如来等或由施他等,牒结或由三摩地为依止等三句也,所言八力种姓得增上者,景云:十力中前辨正因果相已,令处那处力种姓增长,次辨已作不失未作不得,又令业智力种姓增长,余八力未辨,为是今时但言八力种姓得增长,测云:前之二种泛说因果动物生信为教化,后八辨行授人令习说为教授,故今就此说之为八,或解同景。
第六教诫可知。
第七解方便所摄身语意中,云复何因缘唯四摄事说名方便者,问意,行众多,何故唯说四摄利他,下答意中,利他行广,于中略摄为四即尽,无有过增长随摄方便者,景云:布施摄他随顺爱语故名随摄方便,测云:布施前生随顺彼情故名随摄方便,能摄方便者,景云:爱语开导正为能摄,测云:彼未附己令其摄受观察正理名能摄方便,令入方便者,景云:利行令其离恶劝道调伏名令入也,测云:观察已后令入善处故名令入,随转方便者,景云:同事者于正事业同共修行,令彼随己行而转方便也。
第三十九卷
施品
上来菩提分持有十六品,已辨五品是所学法分。种姓品是学方法,从此向下有其十品,是能学行兼有所学。
于中,若景师判文,初之八品辨自利利他造修之行,菩提分法一品辨内证之行,末后功德一品由前二行证所成德,于前八品初之六品辨自利行,四摄一品辨利他行,第八供养亲近修习无量一品合明二行,虽有此说。今且依基等所判,初之七品是其自分,不明时重但自分之行,次有二品明其胜进,末后一品因成果满,就自分中品分为二,义判有三,品分为二者,初有六品明自利行,四摄一品明利他行,义判为三者,二判如上,即四摄品末如是已说多种施戒乃至同事下双结二利作业彰修成益,自利六品即名六度,施品建初故言施品。
问曰:何故前明所学处如是学法品首生起,此第三明能修学文前不生起,有何意耶。
义曰:义准可知,何法分别下功德品中有结文,自利之文略,已如前力种姓品。
初解自利行中,初总举数列六度名;第二、次第别解;第三慧品末后次,如是六种已下,总结六种引证叹胜。
就别解中,即为六段。初解施中,初颂及长行总种纲要开九章门;第二、依章广辨;第三、释已总结。余之五度文例同此。
自性施者,总明施之体。
一切施者,别明施行之相也。施行非一,故言一切。就此施行,开余七门下,自属当。
言难行施者,难舍名曰难行,施行殊胜名难行施。
一切门施者,一切施行摄入此门,摄行宽广,名一切门中施,名一切门施。
善士施者,施行纯善所作纯善,名善施。
一切种施者,施行具足,一切缘中成此施行,名一切种也。故共前二一切之言,名差别也。又三藏云:初自性门总心施体,次一切施别心一切施体,一切门施者,心施前由。一切种施者,明于前因种种施别名一切种施,下五度解三一切,准此应知。
言遂求施者,称来者情随喜所有名遂求施。
此世他乐者,利益此他二世得乐名为二世乐施。
清净施者,施行无过所作无罪名清净施。
依章辨中,自性施即以无贪俱思及身语业为施性也。就离唯出财施之体,道理法施无畏施亦具三业及无贪性。
安住律仪者,明不破戒也。阿笈摩下,明不破见,旧名阿含讹也。今依梵本,阿笈摩此名传未即有二义:一者、因能传果,知因之见,名阿笈摩;二者、教名传,三世诸佛展转说故,信教之见,名阿笈摩见。自有于戒破见不破,见破戒不破,俱破不破,行施之人,有此四句戒见不破。俱不破二句是善施,余之二句非善施也。
一切施中文分有三:初问、次释、后结前生后。
释中有二:初广六施;后结略义。前中即六:一、明有财无财施;二、终不口授下,明法施;三、于一切施谓法施等下,明无碍解施;四、于诸有怨下,明胜意乐施;五、于其施障下,明障对治智施;六、内居闲静下,明增上意乐胜解。
前中有二:初明有财施;二、又诸菩萨,若现无有可施财物下,明无财施。前中复二:初明内外施;二、又诸菩萨那无差别下,明对机应施不应施。
前中复二:初总明内外施;二、又诸菩萨略由二相下,约内外分为四。前中复二:初举数列名以彰内外;后开释中:初内施;次释内外施;后释外施,文相可知。后开前内外为四中:初开内为二:一、合施身;二、分施支节。后开外为二:一、受用;二、自在。景云:一、施受用,如施衣服,一日受用施用一岁,非令施体名施受用;二、求自在者,一切断心并皆施与,基云:谓于资具财中,求受用者,恣彼所求随其受用是第一,不欲于财而受用之,但欲于财而得自在,菩萨断自物心舍财共彼住自在是。
第二,次明对机施不施中,先略;后广。广中有三:一、就内身辨施不施;二、约外物辨施不施;三、行布施时,普于一切下,明施方轨。
前中,言若诸菩萨于所行施意乐清净乃至不应舍正现在前利众生而施身分者,此中诸菩萨先来意乐清净不舍己身,于现前中有利众生事,设有来求生菩萨支节不应施与,以现前利益多故,舍利益少故,通多利益事行,若心退转自生念言,此应可共不共心,生悭悋,惜己身故,为破悋故,须舍身分,先心已清净不舍己身,现前后利益事多不应施身分,是此中意。
约外物中意有十五句,第五戏乐等物中,初总标其义,次别释五句,后总结宗要。
言若有来求罩罗罝弶者,罩罗取鱼之物,罝是网鹿之具,弶者取兔鸡等用也。
第七不合父母师长中,云任所屠害捶缚货卖者,随顺父母以知恩故任彼屠害,尚自不敢窃坏施心。何况显然施来求者,此总结上不得施父母等,有心尚自不坏,何况显然品用布施。
第八句意谓不合以诸百姓等妻子眷属夺别取布施,唯总以此川土或全或分而布施时,其百姓妻子等在中总得布施,虽得布施仍告彼曰:如我恩化敬崇佛法,汝亦宜然。
第十五不越学处而行惠施者,谓不以杀生盗他物等而行惠施。
第三明施方轨中,有二十九句。
第四不以异意不以愤怒挠浊之心而惠施者,不以矫诈别有所期名不以异意也。
第九终不妄计唯一切种极善清净而行惠施等者,或有妄计施者如法受者如法财物如法名一切种极善清净,如是施者是即世及出世间离欲清净之道,此乃非道计道,菩萨无此妄计。唯菩萨审了知所行布施,三事如是者但是离欲清净资粮,非真清净道,真清净道者无漏慧也。
第十三不施不合仪物中,有标释结也。言又不告白乃至菩萨不为者,基云:谓如有人先不食葱不白他知如布施之法而共之意菩萨不为,乃至广说,非直此葱不施于彼,亦不以此合器不合仪式诸事业等而施于彼,是此中意也,又撩掷法而施摩设不故于彼菩萨不为,不正威仪而施于菩萨不为。基云:言或复处置等者,或处置他令作不如法事然后行施,如令他杀等然后施与。
第十五不依名闻利养而行施中,细折有四句。
第二十六云:应时不以非时者,谓饥时施食不施衣等,热时施冷不施火等,自他净施者,谓不见授者受者,合仪者,所施彼刀毒酒等,无乱心施其义可知。
第二十九增慧行施中,初总标句,次问答广释,后结。广释中,有四番文。
第三番中,云性定悭贪是悭贪类者,本性悭贪名性是悭贪,若非本性悭贪为他教令悭贪者,悭贪类也。
第四番中,云尚掩其过,不令他知,况触于彼者,况复现前以言触悟也。
上明现有财施,下明现无财施中,文分为二:初正辨现无财宝增慧行施;后判位,是地前假名菩萨行施,非是登地。
第二明法施中,初约经卷等辨施不施,二、云何菩萨方便不施下,问答重释行施方便。
前中,有二:初辨用经卷施及不施,谓有佛法同学求于经卷,菩萨自量若于此经已辨其义即应施与,若自未解须有寻读不应施与。
第二明无经卷等,即观察自心有三句。初二句中,云设我由此行法施故乃至况令阙乏妙智资粮者,泰云:假设由此法故即成痴痖不忍法悭烦恼过故尚应法施,况复法施之时以自无法故令现在阙乏妙智资粮而不痴痖不能施耶?今勘旧论云:我宁以法施现世痴痖为除烦恼犹尚应施,况作来智慧方便。
第三句中复有三思忖。言为为损害自烦恼耶等者,谓为当损害自烦恼行法施耶?为当为圆满自智资粮行法施耶?等见不施彼此经卷,等智资粮胜者,留经本自读长智资粮也。非施于彼建此功德者,施他经卷无此益也。但于当薄饶益法利,非是觉慧者,若癈自寻读施他经卷,但于来世得失法利不丰觉慧。
第二问答重释方便中,言如苾刍净舍者,有展转净施,有真实净施,如律中说。
第三明无碍解施,景云:此中谓于三施了达名体为他说法,即是法义二种无等行施,若了因果差别之理随乐为说,即名乐说无碍,善达方言劝修三施即辨无碍。
泰云:若异门者,一分施慈悲,名异门。若施体性、若释施名。若施因果皆如实知,此名无碍解施也。
基述三藏云:若异门体相释名,此是法义无碍解,能诠所诠多异门分别等故,若因果差别是辨无碍解,辨说因果故。又若准下结文,但云由财施由法故此结上二门由无碍解故,不言是何无碍,何故不言四无碍皆摄?今释之云:谓于前财施法施无畏施中所有异门是法无碍,谓诸教法多以异门分别法相,若体相即义无碍,所诠之义多约实体言体相,若释名谓训词无碍,释名字故,若因果差别是辨说无碍,以能辨说法因果事故,即四无碍皆在此中,以于财等施上有此无碍,如实了知而行布施是名无碍解施,又四无碍解中一一皆有异门体相乃至因果等,未必别配之。今准旧论云:比类相貌若名义分别因果,即以基云:异门是法无碍等,为善释也。
第四明无量心施,诸有恩等者,依舍亲心也。
第五明对治施,于中有二:初、总举;二、别释。别释中三:初明所治四障;次明能治四智;后明四智用有差别。
测云:四障体者,一先未串习以种子上无堪任性为体;二、施物尠阙,若论外物,以六法四相是诸尘故,若论内法等,以五蕴十二支为体;三、耽着上妙悦意财物,以增上贪为体;四、观见当来具足财果而深欣乐,以求来果邪见为体。
次明能治四智,一者、觉悟者,觉悟自己,昔来未串习施现有多财而不乐施励而行;二者、忍受众苦者,施物本少能顿施之忍饥寒苦;三者、遍知颠倒者,爱着妙财深为乐净,令知皆是发烦恼不净之本,故能抽舍,名知颠倒;四、见行性不牢者,不着施果了无常性。
第六明增上意乐施,旧名内独净心施。
难行施中,云或有上品恩者,旧论云:增上施物。旧大德解云:谓精进物如七宝等。今依新论。有上品恩者,或可重恩遣赉将惠于人,或可儿女妻奴等于己有恩将惠于人,云为难矣!
一切门施中,略有四相者,若依旧论有五段文,四段共新论同。更有一句,若自集布施,是故旧人数四门不同,父母为一,妻子为二,奴婢作使为三,善友大臣为四。今依新论,自财为一,化他得财为二,施亲属父母等为三,施来者为四。前二约财分二,后约施境为二。
善士施有五相,可知。
一切种施中,有十三相:一、无依施者,谓不依名闻果报;二、广大施者,不观受者,凡圣乞求皆空故,善戒经云:不观福田、非福田,欢喜施者,三时欢喜也;五、田器施者,施四边道净福田也;六、非田器施,旧论第六、名一切施;七、一切物施者,谓有物皆舍;八、一切处施,谓所简处所;九、一切时施者,谓不简时节;十、无罪施者,谓非法财物所以施人,十二、方土施者,谓随方所须皆悉施,旧论阙有情物施,分财为二,数成十三。
遂求施有八,旧论云:除恼施。
此世他世乐施,略有九种者,基云:且如旧远师释云:财法无畏等各有三,财中者三者,上妙为第一,清净为二,如法为三。上妙即末尼等上妙物也。清净谓非劫盗得。如法者谓如法财非刀酒等。其无畏法施等,各三者,可知。
又有人云:初谓财施、法施、无畏者,此辨三种体。于此三上分心六用,财施有二用,谓悭悋积藏垢,无畏施有三,明三畏,法施合为一。
问曰:此中何故余处法施为初后明无畏,今此无畏施居先法施为后?
义曰:下论曰:谓财施、无畏能令众生此世安乐,此二俱现乐故,所以隣次财施先明无畏法施者后,为利后世所以后明。
泰云:调伏悭悋谓,舍财物着者,自有人知彼物于己无用,然悭悋执着故不施人。调伏积藏,谓舍用着者,积集财物拟自受用,菩萨亦舍此心。于三施中,第一舍上妙财物,第二、第三非上妙财物。
清净施有十相。言非来求者,疾望得财,如诸菩萨速希惠施者,共速希惠施,遇其前人疾望得财。不执取施者,旧论云:不异见。
言或执此见空无有果等,有三见:一、空无果见;二、害为正法无;三、非胜为胜见。此三皆是邪见所摄,所以者何?若依萨婆多,非胜为胜见是见取所摄。今依大乘,见取必像于见乃名见取,今于此中尽不缘见故非见取。又正亲见,若别、若总求者,相似渐施、顿施物平等,何缘而执有差别者,谓若百人前后别渐别渐而施,一时总百顿施,其福平等,何缘而执福有差别。
第四十卷
戒品
若依梵本有其三名,尸罗此云清凉,即明戒体有胜威力能令行者身心清凉,梵语名毗奈耶,此云调伏,据教是能调伏。又有一名名毗炽多,此间名已调伏。此据行律之人名已调伏,梵本唯此三名,亦无毗尼之名。若言律仪及以戒等,并是此间名也。
景云:有所遮防故名为戒,戒通善恶,善恶各有遮防,今明善戒遮防恶法所以名戒,若言防非止恶故名戒者,恶戒云何得名防非止恶,由有此妨故得言遮防名戒亦名律仪,内调名律外现法式名律仪律仪虽通善恶戒今明善律仪也。
基云:戒是防非之异名。言恶戒者,恶体非尸罗,恶于尸罗名恶尸罗,若尔亦应恶体非是见,恶出见故名恶见,解即不然,种求以解是善恶并推求,清凉名尸罗,尸罗求恶体。
前明施品以除外悭,今次持戒以防内垢,故此品来,文中有三:初问;次解;后结。解中复三:初、解九门净戒;第二、明戒胜利;第三、明戒所作。前中初颂及长行开列九门,后依门辨即为九段。
解自性中,初问;次解;后结。解中,有三:初举数列名;二、次第列释;三、结难胜利。
列四中,依修得戒,名从他正受,不依师授要期自净,名善净意业。旧论云:善净心受犯已即悔名还净,一向凉净名深敬专念,前二是受,后二是持。
释中,有三:初、依;二、受生;三、据次明受随分别;后明本净还净。
前中,本受对他言我能持,故今犯于他愧耻,本自要期我永不犯戒,于自惭羞。
言二因缘故,离诸恶作者,泰云:一、从他正受;二、意乐清净,以为因缘故后不生悔也。测有四释,一云,二、受为一缘;二、持为一缘。二云:即以二持为二缘。三云:惭愧为二因缘;二受为二缘。四云:二受为二因;惭愧为二缘。虽有多释,今取即以二持为二缘,为顺文相之释也。
结叹胜利中,应知即是妙善净戒正受随学等。约律仪戒,应知即是无量净戒等。摄善诸戒,应知即是饶益一切有情等。摄有情戒,应知即是能获大果胜利净戒等,总三戒得大果利。
一切戒中,初问;次释;后结前生后。
释中有二,初约在家出家略明一切戒,二、又即依此下,广明一切戒。于中复二:初明三聚戒体即是所学;二、居诸菩萨欲于如是菩萨所学等下,明依戒修学即能学。前中有三:初略明受中三聚戒体,二、云何菩萨住律仪戒、住摄善法戒下,广明持中三聚戒相,第三结之。前中有二:初、总牒开;二、依章别释。
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即是苾刍戒等者,景云:菩萨律仪远至菩提,今约七众形居律仪辨菩萨者,以制过麁同故,又彼菩萨身在七众,身语七支随彼七众有具不具,比丘比丘尼有身语七支,沙弥沙弥尼及正学等五众但有身语四支,意三皆具足,菩萨即大戒,二众具有十支,余之五众但有七支除语中三,亦可菩萨虽形居后五,然具离诸恶故,七众受律仪戒时皆具十善业道,以一切恶皆远离故,是善皆修是生皆摄故。
测云:菩萨律仪与声闻律仪体实差别,但七众旧受声闻戒者后受菩萨戒时所发支种,若苾刍即如苾刍戒支种,除与声闻不共学者,其余支种即与苾刍所发支同,乃至若近事男女受五戒竟后更受菩萨戒时所发支种即与近事戒支种同,故言如是七种戒即是菩萨戒律仪戒,虽受不发但由支种同故言即是七众所受戒,其余菩萨四波罗夷四十二轻戒等皆是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中有违犯故立此诸戒,非是摄律仪戒,又失声闻戒不失菩萨戒,所以然者,声闻戒命终二形生等失声闻戒而不失菩萨戒,或有二缘,一退菩提心失,二起增上烦恼失,而不失声闻戒,故知菩萨戒与声闻戒差别。
善法戒中,言谓诸菩萨受律仪戒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等者,是略标。
景云:受三聚戒理实同时,义说前后,由先离恶后方善。测云:依旧论言谓菩萨受律仪戒上。旧人解云:形前唤后,校量胜律仪正意相同,七众所以不如,摄善作修不共二乘故名为上,今云受律仪戒后者,此是义说前后,非受前后。
问:三聚净戒俱说受得,何故今云受律仪后为大菩提积集诸善是摄善法戒耶?
解云:此说相显,律仪戒是止善,说显摄善法戒是作善,住净戒已修习相显,故云受律仪为大菩提集善名摄善法戒,就实三聚戒并说受得故也。
此复云何下,广明。于中有三:初、约三慧明摄善;二、约三业明。
如是时时等,明身业。
于诸妙境下,明语业。
于十方界下,明意业。
以身语意下,总约三业明回向发愿及供养行而无放逸身业,初约敬田以明三,于疾病下,约悲田以明。
第三、于诸学处下,若依景云:明七善。今依测云:明九善。一、正念;二、正知;三、正行;四、防守密护根门;五、于食知量;六、初后夜常修悎寤;七、亲近善士依止善支;八、护持不犯;九、犯已能悔。此九善法并如声闻地出离地二道资粮中说。此云正念当彼第五资粮,正能防护根律仪体,正知当彼第八资粮,正行当第四资粮安住具戒等,防守、密护根门者,心根律仪所防,六根体由所防无过清净故,等为一善处思量。言于食知量初后夜常修悎寤亲近善士等,如彼广说。言于自愆犯审谛了知,深见过失者,当彼第四资粮,有六句中第五句于微少罪见大怖畏。
饶益有情戒中,若依旧论,即于此初中分为二,谓彼彼事业及瞻侍病等开为二故。今此论以同皆是助伴故合为一,此论第四、第五二门彼合为第五,故有此开合不同,故十一数同,彼有别言第一第二等字,此论有又字。旧人即依彼文判释云:十一中初二是其同事,次一是爱语,次四是布施,后四是利行,前同事中饶益为伴乐事,同病等为伴,共事中同。
今依新论,初一是同事,次一爱语,次五布施,后四利行。
同事有二:初、随义利同事;二、于拔苦同事。
布施五中,初一、报恩施;次二、无畏施。无畏施中,初一故苦无畏施,次二除爱无畏施,次一正是财施,后一法施御众。
利行四中,初一、于无德善人随顺心转;二、于有德善人赞扬实德。言若隐若露等者,或在屏处或在众前叹他实德。三、于有过软性有情调伏驱摈。于下品者调伏,中品者诃责治罚,上品者驱摈。四、于有情过刚强恶人神力制伏。
第二广明持中三聚戒相,初并作三问,下次第答。答初律仪中,初有十句解释,后牒十句结之。
前十句中,第二云于未来世天魔王宫所有妙欲,不生喜乐者,何故不愿生无色等,彼是定果,以律仪戒是散善故不生定地,因缘则能拘捡乃至彼不现行喜乐亦尔者,自歛摄名拘捡,由拘捡故不正言乃至寻思无复作心,如昔于彼不正言论现行生喜乐,菩萨于今安住,彼不正言论等不现行,喜乐亦同前现行喜乐,故云亦尔。
第七云诸有情所无损害心、无瞋恚心。菩萨于彼由怀上品法大悲故者,旧论云:心不恚恨起法心悲心,远法师云:法心者是慧,以慧如彼是法数故,无人可瞋,悲心者救彼,恐当受苦,今又解云:法大悲者,由怀上品法可起大悲意救众生不论法也。
第九五支不放逸行中。三、于现在正所违犯如法悔除者,据大三世现在违犯寻即悔除。四、先于后时当所违犯发起猛利自誓欲乐等乃至结云先时所作不放逸者,测述远师云:如所应行者作善法,如所应住止善法也,如是如是行乃至令无所犯者,是专心护,又释云:如如所应者牒前持法,如如所应住者牒前受法,此明所依法,如是行住等正辨持戒行,基云:此中意谓,如有一前身于未来所有犯处自誓不犯,于所应行皆誓之,过去发愿后身所有善法行之恶皆息之,是于中意,五若诸菩萨即以如是先时所作不放逸行为所依止乃至不起毁犯等者,景云:次前即取三际不放逸前如理作意为第四所受禁戒,今此第五,即由三际不放逸前如理作意为依,生于彼三际不放逸行俱行如理作意为第五,测云:此五中前三是悔过行,后之二种是防非行,悔过堕三世故有三异,防非过未故有二别。
菩萨成就如是十支下有十句,结前十支广明义。
第四又乐远离不生喜足结前文有二,以此二句寻义配之,准第十配之。
第五亦尔。
第十中有二,一具足轨则,二具足净命,具足轨则者,结发露己恶覆藏自善巧乃至威仪寂静,具足净命结前离矫诈等一切能起邪命之法,矫诈得财,是不净命,则令离此矫诈名具足净命。
次答第二问摄善法戒中,初约六度开为十相,后结配上文。
前中,约之五度即为五相。
开慧度以为五相。于中有二,初列五名,二、是诸菩萨下释一、善知果胜利;二、善知因;次、善知因果例无倒为三、四也;五、善知摄善法障。
不于无常妄见为常等者,于四圣论苦相最麁,是故于中起于颠倒,非余三谛。
摄善法障者,即六合也,若依基师解云:于智度中,别开为五处。五处者,谓知善果胜利第一,谓即能得菩提时有相好一切功德等,了知善因是第二,谓六度行等。了知善因果倒不倒第三,谓即作常乐我净等解是倒因果,若作苦无常等是不倒因果。了知善法障第四,谓了知六度之障,谓悭等六趣,了知善果胜利寻求善因,于因果知倒不计为障等,了知善障等两能速疾远离之道第五。
若依远师云:此之第三知善因果倒与不倒为二,如是倒二,如是非倒四,又字中分五处,是诸菩萨能于善果下覆解前前五处,今义不然。
是诸菩萨下末之文云:了知摄善法障为摄善故速能远离释前何文,若释前第五了知摄善法者,前但言知障不言远离,今言远离结前第五,岂不相违,今分是诸菩萨下为第五,以远离障与知障别也。
问曰:若取远离障为第五,与前知善因何异?
答曰,前知善因知六度等是因未能除障,今第五除障故有别也。
汝若以知障除障不得为二为者,知倒非倒应不得为二,汝既不成,我义显立,知倒与善障何异?
答曰:前倒谓四倒,障谓六蔽,故有别也。
问曰:何故前问三聚戒中有六问,谓住律仪戒,善护律仪戒等,结律仪戒即双牒二法。
今解,摄善法戒下及饶益有情戒不结第二问,但结住摄善法戒等,有何意也,义曰,唯略结文,以前例后,律仪戒中双结说,例后二应知,故不说,更有余释,其别解脱律仪中初生起文中,但有住别解律仪言无善护别解戒言,下结文即双结之有善护之言,其第三解饶益有情戒中,初生起但有住之一言无第二善修摄善法戒之言,其结文中即二种俱结,其第二摄善法戒生起,唯有住言,其结文中云名住摄善法戒速能摄善一切种相之言者,意即结善修摄善法戒之言也,以理准,别解脱戒即生起及结具足有二,其摄善饶生互有准例,摄善俱二结生起,但一饶生即有二结,准中二问开九故文不足,又释,前问且三问,谓住律仪而能善护,此但义非有二问也,下饶生摄善准亦一问,故下解中生起及结亦只一种,无劳烦解。
下结配中云渐次者,泰云:诸行不可顿修故渐次修施等也。
下答第三问饶益有情戒中,初举数略标,次广释,后结。
初云由十一相,名住等者,远师云:十一相中,一一相中各有十一相,所以得知者,准下第三报恩中,具有十一一切种,例余相中亦可齐有,略而不说。又释:一一相中,有众多相故,言一切,未必具足十一也。
基师解云:何者十一相,若勘前略解饶生十一相释下文十一切相者,谓诸菩萨于诸有情彼彼事业皆为助伴下,为第一。又诸菩萨有情如理宣说谓于乐行恶行等下,是第二。又诸菩萨于其有恩诸有情所深知恩惠下,是第三。又诸菩萨于遭怖畏诸有情类能为救护,是第四。又诸菩萨于处衰恼诸有情类能善开解下,明第五。又诸菩萨备资生具随有来求即皆施与下,是第六。又诸菩萨性好摄受诸有情类如御众下,明第七。又诸菩萨于有情心性好随转随心转时下,明第八。又诸菩萨性好赞扬真实功德令他欢喜下,明第九。又诸菩萨性好悲愍以调伏法调伏有情下,是第十。又诸菩萨为欲饶益诸有情故现神力下,明第十一。此十一准上略解十一相配之。
又依下四十三卷静虑中与此同,虽助伴为二仍合是第一。若分为二,即十二相也。故知合助伴为一。若依旧地持自有一二乃至十一数,前略中亦尔。前解略中,已会二论不同所以。今此中,依旧地持,十一者,谓诸菩萨于诸有情彼彼事业皆为助伴下,是一。于诸救苦亦为助伴下,第二。即于前言第一中,分二第二。即合前第四、第五共为第五一相。地持前略解中已有如此开合不同,其广解与略文同。今若准下第四十三卷即事业助伴、救苦为二门。
又前言第三解报恩中,云如于事业如是于苦如理说等即分事业救苦为二何意也?
义曰:今准前略,十一相义即事业救苦合为一,以为助伴义等故,若所为助伴一是事业一是救苦二义别故,以后四十三及报恩中开为二,何以得知?即报恩中解云:于如理说于方便说于如理说前言十一相第二相,方便说是何,第三是报恩方便说合当第三,报恩中何处有方便说义?今解,第二如理说中,有云:或复方便善巧宣说,如于乐行等即是方便说,此若十相明义即如理方便宣说合第二,若说虽同如理方便二义别故,故此中分为二。
问曰:若尔,何以故此报恩十解不牒报恩来,有何义也?
义曰:此解报恩,报恩具前后十相,故更不别牒报恩相也。若方便说故,苦各为一。前略中,应十二相,以助伴中,分为二故。
有义:此助伴为二,若尔何故略中有十一又字。
义曰:其第四、第五,又字合为第五,其第一谓字中分助伴为二,即此广文中须准勘知。
义曰:此从古说,其实论梵本无一、二、三、四等标名,翻译家自置,前第一义为正。
若依远师,前二是同事,次一爱语,次四布施,后四利行,今则不然。初一同事,次一爱语,次五布施,次四利行,以二文违,如前别引。
又同事中,有乐苦同事初乐后苦,依文寻之。
次一爱语相中,云以相应文句等乃至而为宣说者,即以七句明如理说相。一、以相应文句;二、助伴;三、随顺;四、清高;五、有用;六、相称应顺;七、常委分资粮法。如此诸句,广如显扬第十三卷及摄释分等说。
摄释分三云何为文,谓有六种。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文身;四者、语;五者、行相;六者、机请。下云语者:当知略具八分;谓先首、美妙等,由彼语,文句等相应,乃至常委分资粮故,能说正法,乃至三如是八语,略具三德。一者、趣向德,谓初一种;二者、自体德,谓次二种;三者、加行德,谓所余种。相应者:谓名句文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种道理相应故。助伴者,能成次第故;随顺者,谓解释次第故;清彻者,文句显了故;清净资助者,善入众心故;相称者,如众会故;应供故;称法故;引义故;顺时故;常委分资粮者,审悉所作,恒常所作,故名常委;彼分者,谓正见等此是彼资粮故。然此相应等句测分为分别,取应顺为第七故,基判为八句而释之,谓七应顺常委,八分别资粮法也,今皆不从,即判为七。
次明布施有五。初一、报恩施;二、无畏施;次一、财施;后一、法施。
报恩施中,具前十一相。景云:初是报恩施,可解。次于彼事业已下,明报恩施中同事。次于如理说,于方便说者,报恩施中爱语。次于济怖畏,于衰恼处开解愁忧者,明报恩施中无畏施,二句可解。于惠资具者,报恩施内财施名惠资具。于与依止者,报恩施内法施,下,有四句于报恩施利行。于随心转者,于无德善人,随其事转。于显实德令深欢悦者,于有德善人赞德令悦。于怀亲爱方便调伏者,于有过软心调伏驱摈。于现神通者,是第十一,于有刚强现通,折伏惊恐引摄。如应广说当知亦尔者,如为惊恐所以现通,为欲引摄现通亦尔。泰云:祥处设座者,吉祥好处设床座也。
性好随转下,明利得中四。一、于无德善人,性好随转。先总,后别。
先知有情若体若性者,旧地持云:若性,自性。远法师解:若性者,有共住性。自性者,无共住性。有自行性已,随诸有情同住同行。
自下别明随转有七句,初句有三;初明菩萨所现身语生他忧苦无益即止,有益则行;次明菩萨于他事中现行身语生余有情忧苦无益则止,有益则行;后明菩萨于自事中现行身语生他忧苦非学处摄不顺福智则止。若顺行,如生他忧苦生喜乐亦尔。上来生他苦乐有随不随。
自下第二知他忿缠可舍不舍有随不随。
三、明他来须共谈论。
四、五、六句,如文可知。
第七句云不屡希望知量而受者,于非亲情所不数希望供施设有供施不过分受欲物,虽有七句总是利行四句中是初句竟。
二、明赞有德,云于信功德等者,明七圣财略无惭愧。
三、明有过易调治罚驱摈,三品心犯三品诃责。
四、明有过难调,现通折伏或为恐怖或为引摄,先开二门,后释可知。
第二明依戒修学中,初明依戒修学,后明学戒胜利。前中又二:初、广明修学;二、逐难重解。略中复二,初明从他正受,后明自净心受。前中有三:初、明从他正受;次、明专精守护;后、明犯已能悔。前中有四:初、明受戒;次、明持戒;第三、重明受戒;第四、广辨戒相。略中有二:初、正明受戒;第二、叹戒利益挍量显胜。前中有三:初、明前方便;次、明正受戒;三、明受戒后方便。先略辨义有三门:一、明受人;二、明授师;三、明戒因。
前中有六:初、明始学必须大乘已发愿者。
二、明界趣,受菩萨戒者,通欲界四趣及色界。以梵网经说:十八梵天一切鬼神等但解师语尽受得戒而不言地狱及无色界故。十八梵如大般若说:初禅中有四:一、梵众天;二、大梵天;三、梵辅天;四、梵天。二禅中有四:一、少光天;二、无量光天;三、音天;四、光天。三禅中有四:一、少净天;二、无量净天;三、遍净天;四、净天。四禅中有六:一、福生天;二、福爱天;三、广果天;四、清净天;五、自在天;六、大自在天。
三、明形相,即通道俗。
四、明遮难,如经说:比丘不得共七逆人现身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杀父母,杀阿闍梨,破羯磨,转法轮僧,杀圣人,若具七遮即身不得戒,余一切人得受戒。
五、明虚实,如经说乃至变化人尽受得戒,此即通于化人,非如小乘实报得受非变化人。
六、约五蕴,测师云:要具五蕴无心不得,非如小乘乃至入灭定唯有二蕴亦得戒。
第二明能授师大乘菩萨学戒,依善生优婆塞戒经,二十师羯磨受如似六法尼。梵网经说:于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若忏悔见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不得戒,若现前受菩萨戒,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若千里内无能授戒师,得佛菩萨前受戒而要见好相。
问曰:何故声闻十师菩萨唯一?
答:声闻戒因力弱,须假强缘故须十师,菩萨之人菩提心强,一师良得。
又问准下文云:智者欲授菩萨戒,先应为说菩萨戒及犯戒相,令自思惟我堪受戒,何故声闻受戒已后为说四重,四依菩萨先说戒及犯相,答声闻法中若为先说恐成贼住不得先说,菩萨不尔,要须对面先菩萨筹量堪其不堪其,然后为受。
第三明戒因,若总相辨因即菩提心。故此文云:发无上菩提愿已。若别论者,即发三心为三聚因,谓断恶修善度生也。又若依摄论,五根为三聚因,精进为初戒因,智根为第二戒因,定根为第三戒因,信念二根通三戒因,以此二根能通摄护故。
就前方便中有三:所明受人,远方便,谓先发愿;次、请师求戒;后偏袒下,念佛菩萨功德运心供养。
言于语表义能授能开者,泰云:旧曰身口二作,今云身口二表,能表内心故也,于语作业能授,于语作业所诠义能令他开解。
景云:我今欲于善男子所者,于出家无受菩萨戒者遍求戒。或长老所者,于出家小者。或大德所者,出家大者,今寻律藏善见律云:老者而言大德,小者而称长老,首律师云:此亦不定,谓四分律内牵他出房戒中,十七群书小六群而语六群言,长老是我等上座。又五百结集中离波多唤一切去最大上座作大德长老。十诵律云:从今不得直唤上座为长老,应言长老某甲,如唤长老舍利弗目连等。
不辞劳倦,哀愍听授者,愿师不辞劳倦,哀愍听我,请及授我戒也。
二、随共所有已下乃至默然而住,明近方便。
三、尔时有智有力下,明戒师近方便。测云:此中戒师远方便义有文无,所得知有者,别行戒本中正说戒即远方便,故知义有。然此一段文下者择是非中说,故此不论。
言若坐若立者,景云:若对立像戒师则立,若对坐像戒师坐,故言若坐若立。
晖云:戒师壮少有力即立,者瘦无力即坐,此师依持论判。受戒章云:有三问答:一、问种姓;二、问名字;三、问发愿。自此已后下,三番羯磨是根本受菩萨戒,旧论无正法羯磨。
三藏观此间无人受菩萨戒,故不肯翻,诸德或梦得羯磨文示于三藏,三藏云:遂为流行,别有羯磨正同此论,此文中能受师问受戒菩萨,皆答言能,不同受比丘戒三羯磨时,无问答也。
后方便中文二:初、明戒师启请作证十方众前法尔相现;二、明受已敬礼而退。
叹胜校量中,数有其七:一、百;二、千;三、数;四、计;五、算;六、喻;七、邬波尼杀昙分。若依能断金刚经,数有其十:一、百;二、千;三、百千;四、俱胝百千;五、俱胝那庾多百千;六、数;七、计;八、算;九、喻;十、邬波尼杀昙。此中略不言百千俱胝那庾多。
若依般若论师,解前十数以为四种,一者、百千百百,此三名为数胜,持经之福其数极多,胜前施福故。二者、俱胝百千俱胝那庾多百千,此二名为力胜,持经之福如人身上有众多毛,唯依一毛折为百千分,布施之福不及一分,为明持经之福有大势力也。三者、数计算喻,此四名不相似胜,持经之福其福广大如须弥山,持前施福比之犹如芥子,大小又云不相似也。四者、邬波尼杀昙分者,此云因果胜,明将持经功德成就无漏因果,布施之福成有漏因果。今准此释,菩萨戒所有功德比声闻戒德亦尔,略无俱胝那庾多百千名为力胜也,上明受戒讫。
自下第二明其持戒。于中,初、数谛思;后、专心闻法。
摩怛履迦者此名本母,生智本母即是论藏名也。
又诸菩萨不从一切已下,第三重明受戒方便。即是远方便故,回在后说。于中有三:初、简择戒师;次、明住戒人量机授法;后、明师简弟子。前中有二:初、明戒师有慧无信不应从受;次、明戒师有其六蔽不修六度不应从受。
有悭贪者等,约檀障有四句,测云:初之二句约内外,于中初是内身,二是外贪,后之二句约世分别,于中前句现在贪,后句是未来贪。
如是菩萨住律仪戒。有其四种他胜处法下,第四广辨戒相,于中有二:初明四重;后明四十二轻。前中有二:初、辨四重相;二、随义分别。
若依梵网经具明十重,此论略无前六,旧名波罗夷,此六不共住,三藏云:梵语正波罗闍以迦,此云他胜处法,若犯此戒者他所胜,此四他胜处法具三聚戒。
初、不为贪求自赞毁他,是律仪戒,即当胜鬘经于诸众生不起嫉心。
第二、不悭惜财法,是饶益有情戒,即当胜鬘于内外法不起悭心。
第三、不忿结,亦是饶益有情戒。
第四、不谤毁大乘说相似法。是摄善法戒。
此四他胜中,初、贪;二、悭;三、瞋;四者、痴慢,如次为体。
第二随义分别中,有五:初、明他胜所以,无二堪能为魔所胜。
次明起下中缠犯戒不舍上缠即舍。言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乃至即便弃舍别解脱戒者,景云:如小乘中,经部、上座部、正量部等说,皆云:于三品缠中随起何缠犯初重罪即舍律仪。唯萨婆多起三品缠犯他胜处皆不舍戒。
今大乘宗不同彼二,若起上缠方舍净戒,中下缠犯即不舍戒,故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即舍律仪,如小乘说诸苾刍等犯他胜法即舍别解脱戒,如十轮经说:比丘犯重而不舍戒,为令俗人于僧起敬故言犯重不舍,此据起中品缠犯,下决择说五缘舍戒中,云或由舍所学处者,是作意舍戒或由犯根本罪故舍戒者据上缠犯故,涅盘言我诸弟子或言犯重舍戒,或说不舍,皆不解我意,今观此论文相大乘宗说,声闻戒暂犯重即舍,菩萨戒由数数起缠犯而后舍也,意大同。景师而言:如小乘说者,今不用此言。
第三明重受。
第四明二缘舍菩萨戒,下决择说,四缘舍戒,开合不同,至彼当释。景云:下五十三明五缘于苾刍戒,此中何故菩萨无善根断舍,一、形没二、形生舍。解云:菩萨戒从方便善发,断善前方便时已失方便善即失菩萨戒,不为正断善时方舍故无断善舍,菩萨本性纯善恶业轻微故无二形生,舍犯重舍者,即当起上缠犯他胜处,舍所学处即当退菩提愿菩萨戒,无命终舍,以经生不失故。
第五明净戒经生不失,虽复重受,不名新得。
瑜伽论记卷第十(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十(之下)(论本第四十一至四十三)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四十一
自下第二明轻戒中文分为三:先总劝知犯非犯相,必犯罪时有品阶降故言软中上也。第二、别解;第三、总结无犯。
就别解中,若依旧论有四十二轻戒,新论有四十三。勘当二本,旧论无第九杀盗等七支性罪,一向不共故数有四十二。新论则有故具四十三。于中若其八遮罪有共不共,别开为二,应言数有四十四。又其第二十九闻菩萨藏诸佛神力不生信解,毁谤中两舌别开为二,应数成四十五,而今两处皆合故云数有四十三也。若依仁王经云:有四十八种,然不列名。梵网经中有四十八,一一别说,然与此论所明戒相多是不同。
此四十三中大分为二:初犯三十二轻障于六度摄善法戒;后犯十一种轻障于四摄利众生戒。前中,初犯七轻障施,次犯七轻障戒,次犯四轻障忍,次三障精进,次三障定,后八障慧。
障施七中,初五障财施,次一法施,后一无畏施。
前中,初一空度日夜不供养三宝,制多者,此云灵庙。言若不恭敬等者,测云:决择说:言菩萨于摄善法戒勤修习时略于六心应善观察,一轻蔑心,二懈怠俱行心,三有覆弊心,四勤劳倦心,五病随行心,六障随行心,广说乃至如是六心前三生起而忍受者一向有罪,病随行心进后忍受一向无罪,余之二心若生起已而忍受者或是有罪或是无罪,又于作有情利益或中勤修习时当观察六处摄行,所谓自他财衰财盛法盛,此中菩萨作自法衰令他财盛此不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作自财衰令他财盛不引法衰此则应为,若引法衰此不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又作自法盛令他财盛此则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广说如彼,今此中云不恭敬当彼轻蔑心,嬾惰懈怠者即俱行心,误失念而犯者即是障随行心,喜乐谈论等分或可六心所不摄无违犯,谓心狂乱者即当病随行心,自不犯不受明初地已上不犯,如已得四不坏净苾刍。
第二、名利无足障自布施,测云:言有其大欲等者,即当决择六心中,第三覆弊,谓为断彼生起乐欲等者,由发勤精进故虽数起惑而名不犯,此当彼六心中劳倦心也。
第三、于长者有德不起承迎生谈论,测云:此明法施。又云:懈怠忘念者总说喜无记心,心法暂时不进义说懈怠忘念,非随烦恼故非染犯也。无违犯中,有遭重病等十句。
言或有违犯说正法者欲将说者,泰云:谓或耆长故来违犯说法,法师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故不起迎。
第四他施资具憍慢不受障他布施。
第五他施重宝恒恨不受亦障他施,生色可染者,金名生色,以始终不变故,银名可染,以可染变故。或后知彼于施迷乱者,谓彼不欲施但由迷乱错行施等。随舍随受者,谓施主多乐施得财即施,若随舍即受,施主由是定当贫匮,故拒不受无犯。窣都波者,此云高胜处。
第六悭法障法施,不犯中,有八句。若依旧论,第七句中开为三句,别有若字,谓若彼钝根闻深妙法生怖畏心。若知闻已,增长邪见,若知闻已,毁呰退没。
言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者,非是法器故名非人。旧论云:向恶人说。
第七于破戒者,弃舍,不作饶益者,障无畏施。
次明戒七中,初一遮罪共不共,先明共学后明不共学,小事小业小希望者,旧云:小利小作小方便。
测解:不能广受檀越多施令生施福名小事,不能为人广有所求名小业,不能积财广摄众生名小方便。
又解:五篇戒中,唯约三十事有同不同。于中,十一不同小学:一、从非亲房士乞衣,二、过知足取衣,三、过三反六默怠功素衣,四、纯黑卧具,五、纯白卧具,六、减六年作卧具,七、不揲坐具,八、受畜宝物,九、乞钵,十、自乞缕使非亲里织,十一、过前求雨衣过前用。除此十一余,皆是同有此释,而大小行别未可定判。
憍世耶衣者,梵云俱舍,此云茧。西方无家神蚕茧,唯有野神茧,蚕茧所出丝作衣,名憍世耶衣。旧云憍舍耶衣,音讹也。
第二、七支性罪一向不共,菩萨为物权行不犯。若因守戒阙利物大行者,亦名为犯,此一段文,旧论全无,飜译偏脱。若依景师,此文还属戒六中初。今寻文相亦可同景。然以遮性不同,故别取为一戒。于中,先总标,后别释七。测云:此中杀生据大地菩萨说,若八地已上于一切时恒入观故唯有善心杀生,七地已下有出入观位故得有无记心杀,故非地前。
问:地上菩萨不生地狱,何故言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当堕地狱耶?
解云:此假说而论,据实不生,淫戒中,出家菩萨一切不应行者,在家得行,出家菩萨为护世间诽谤重故制而不许,妄语中云为多有情解脱命难故说妄语。
问曰:亦有菩萨为自命难不依正所知境说于妄语,何独为他耶?
论通云: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有不依正所知境说于妄语。然今说为救有情知而思择,故说妄语。
第三、明邪命法生起,诡诳现异相。
第四掉动。
第五起见立论令厌涅盘,于诸烦恼不应厌怖。
第六菩萨自身能发他人不信重,言不护不雪。
第七应行梵罚利物加行不行为犯。
次明障忍有四,初释打骂不能安忍。
第二于他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慢不谢不雪。
第三他侵来谢不受名犯。
第四于他怀忿坚持不舍。
次明障精进有三,初一染心御众。
第二懒惰懈怠耽睡眠。
第三胜心谈说虚度时日。
次明障定有三:初为惰慢不求禅法。
第二不除五盖定障。
第三贪味静虑。
次明障慧有八。于中,前五约法,后三就人。
前五中,初一、起见立论不许学小。
第二学大未精舍大学小,基云:何故不云若于菩萨藏已精粹究方学声闻藏非是违犯也?答曰:以菩萨但有日分三时学,未有于菩萨已精碎究舍大学小义。故于次下,戒时总开无犯,日分三时,上分修佛语,一分学外论,即小乘与外论俱,下开中义等也。
第三于佛教未精研究而精研学异论,即外道论泛尔俗书。
第四越菩萨法,碎求异道,深心实翫,非如辛药而习近之者,景云:如为除病服辛味药即着辛味,为识邪宗暂之须披谈即爱邪论,又味药有除病用,外道邪论无生智用。又言非如辛药而习近之。
基云:此外道论状同辛药,应厌背之不可近也,是此中意。
第五闻菩萨藏诸佛神力,不生信解增背厌谤。于中有二;初、明毁谤有犯;后、明强信无犯,景师云:此后段文,仍属第五。
基师云:此中言菩萨名信佛语应强信,自知无慧眼于如来所说不应生谤,但知自无知不应诽谤,推佛能知等,是此中意也。
言如来密意语言者,如密迹力士经说:如来祕要有三,谓身密口密意密,广说如彼。
第六有爱有恚自赞毁他。
第七闻说正法论议决择恒不听。
第八于说法师轻毁嗤笑。
上来三十二轻障于六度摄善法戒。
自下有十一轻障于四摄摄有情戒。于中,初一障同事,次一障爱语,次四障布施,后四障利行。
前中,初一不助事业。次一不共瘦病,基云:若准前卷十一种相,无问广略,已如前辨,今此中但是彼十一相,初者谓于事业同助伴。第二于苦为助伴,此中不说第六虎狼狮子等畏。若依前卷,无问广略,助伴令为第一乐事助伴。
第五明救狮子等畏有二解:一解如旧地持标十一相三等名;二、解如此论,略中解十一相为十一也。会此不同者,以为乐救苦事别所以此间开二,前卷以同为助伴故说合。此中以开助伴为二,故不说狮子等畏,又即共失财相似不论,彼卷令助伴故,所以论狮子等畏。又下四十三与前略十一相同,虽开助伴为二义,只是第一,若为二,即十二相非十一相。
问曰:何故前三十二略戒中不论十一相,此中以十一相属之也?
义曰:三十二略戒中以六波罗蜜别摄故不以十一相属,今此十一相一一相具度,故不同前三十二略戒。三十二略戒义狭,此中义宽。
下总结无犯,上来总是第一明从他正受竟。
自下第二专精守护,由善清净求学意者,乐求受律仪戒心。菩提意乐者,求受摄善法戒心。饶益已下,求受摄有情戒心。
设有已下,第三犯已能悔,初略后广,一切违犯皆是恶作者,景云:若轻、若重皆可悔除,皆名恶作。
测云:即是菩萨四十五轻罪聚中,第五恶作摄也。
于语表义等者,测云:谓是能解语表非聋盲等人,大小虽异同是行人,故得对之。
上来三段总明从他正受。
又诸菩萨乃至若不会过下,第二明自障心受。若依璎珞经有三种受:一、佛菩萨在世亲从受者名上品戒;二、佛过去世后从受菩萨戒凡夫受名中品戒;三、千里内无受人,要须多时悔除得好善相然后受名为下品戒。
所余一切如前应知者,如前受戒已启白诸佛菩萨相现等,事广学戒相专精护持忏悔还净,广说如前。又于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
已下第二逐难重解,于中初简声闻戒。声闻戒中,若犯四重于现身中,不可悔名无余犯,今明菩萨戒舍而还受故云无无余犯。明法师云:就前四他胜处法。第一、以食犯;第二、以悭犯;第三、瞋;第四、邪见。若邪见犯第四戒者不同,上中下皆失菩萨戒,若瞋犯第三戒,上中犯者即失,下品不失,若悭犯第二戒,上品即失,中下不失,若合三品犯第一戒者皆不失,声闻不尔,故云菩萨无无余犯。一解:声闻戒中一切烦恼并犯戒,故云言无余犯,菩萨戒中起贪烦恼或不犯,若利益有情贪不犯菩萨戒,为自利益即犯菩萨戒,若瞋烦恼为自为他并能犯戒,故云无无余犯。明度无极经中,贪瞋相对分别失戒,瞋上品失戒,中下不失,贪三品犯不失戒。
次明须受分齐,多分应共瞋所起犯,非贪所起者,景云:起瞋犯戒,起贪不犯。若依旧论,如世尊说:菩萨起瞋,瞋恼犯应更受,非受贪欲犯。测云:问:前说四他胜处法中贪犯亦失,云何此非贪?答:若依旧论,但言染犯失戒非贪,是故前后相违。今依新论,既云:多分在瞋,即知贪犯亦失。是故前后两文,不相违也。
言非非所犯者,简非瞋所起。下明犯之轻重,如摄事分应当了知者,旧论中,错云:如四摄品应当了知。远师云:四摄品中,无此义,不知为指何经四摄耶?彼不知此论,别有摄事分第九十九卷说。上明依戒修学。
如是菩萨依正一切自毗奈耶下,第二明学戒胜利得三圆满。
如是若略广宣说已下,大文第三结上在家出家戒文。
如是广宣说者,结上广明三聚戒文。
第四十二卷
难行戒有三:第三中,准旧论即有三一切。一、一切修行;二、一切住定;三、一切忆念。
一切门戒,有四。一、正受戒,即从他正受及自净心受;二、本性戒,谓十信已前由性种力所起身语恒清净转;三、串习戒,即入十信已去习种姓中所有自利戒体;四、方便相应戒,即四摄事利他戒也。
善士戒,五种如文。
一切种戒中,尸罗庄严,如声闻地者,旧人等知十七中,自有声闻地所辨庄严之事,谓言别指小乘经中,声闻地讫。
止息戒等七者,景云:初、是律仪戒;二、转作戒,即摄善摄生二聚戒也;三、防护戒,即总护前二以为第三,后四是果,第四大士相异熟戒,即三聚戒得涅盘相;第五增上心异熟戒,即前三聚得上二界果;第六可爱起异熟戒,即前三聚戒得欲界人天果;第七利有情异熟戒者,此当利他戒果。
泰云:止息是止持,转作戒是作持。转名为起,有所起作名转作戒。
测云:增上心异熟戒者,谓定共戒能感色无色界异熟果。利有情异熟戒者,谓感人报殊胜果摄利有情。
遂求戒者,旧名息苦戒,有八种。谓身语七,不善业道及手块杖等杀之方便以为第八。
基云:问:此中何故不论意三业也?
义曰:若取意三参身口七即为十,若十者不成增数门,是以不取,前一切种门有六种七种,后二世乐有九门,今此遂求乘上来合增为八,故不取后意三以成十种也。
又前七所发身口不离后三,能发身口必由后三故不论也,若尔,岂无起后三耶?
义曰:虽有隐不说,摄在能发前七中故不说也。
二世乐戒中,景云:遮止是律仪戒,开许是摄善戒,摄受调伏是饶益有情戒。无过者,应摄受。有过者,应调伏。此之四种总是戒度,余五度俱行戒复为五种,因戒得定名现乐,后得菩提名后乐。
基云:即遮止、开许、摄授、调伏为四,不取身口二业也。及五度,不论戒度。此九即戒度也。
测云:初分戒为四,后五度为五,合为九种。前四中,前二自行,后二利他,亦可前二。就法分别,恶即遮善法即开,后之二门对人分别,善者即摄恶者即伏。此四是别解脱戒,后五中静虑俱行是定共戒,慧俱行是道共戒,施、忍、精进三,俱行亦是别解脱随行摄。
清净戒有十,景云:初一、是受,第十、明持,中间八种明离戒障。
言不太沈及不太举者,由太沈故违犯于戒,设生惭愧亦复微薄。今远离之,由太举故,非应悔处,而生悔愧故,今亦远离。
泰云:不太沈、举者,菩萨若犯戒时起增上惭愧也。又有人实不犯戒辄生悔愧,名非处悔愧,是大举心菩萨亦离也。
基云:十相如地持。此中第二彼开为二:太沈为一,太举为一。摄此第六轨则第七净命为一,其实轨则净命义别不可为一,彼之谬也。此第二中,太举戒。言非处者,谓据戒大过遂持非处可持之处名处过,此可持不可持处为非处,若大举过此至非处可生悔愧也。
测云:如下七十五卷决择云:复次前戒品中,已说十种尸罗清净,当知初一、是意乐清净,余九、是加行清净。于加行中复有五种:一、无间断缺加行;二、遍修加行;三、通向加行;四、助伴加行;五、守护加行。第二、第三为初加行;第四、为第二加行;第五、为第三加行;第六、第七、第八、第九为第四加行;第十、为第五加行。其第二、第三明无间加行中,前一明离沈举以明无间加行,后一离懈怠等明无间加行。
言太沈等者,明离小犯生于悔愧妨利他行。太举等者,于非戒处作悔愧,如外道鸡猪戒等。
言如前所说五支不放逸者,指前戒品初持,谓三际俱行及先时,所作俱明,随行不放逸行,后摄事分亦明之。
若依旧论,第六、第七合之为一,今开为二。第二、第三合为第二,准决择无间缺加行及助伴加行,得知旧论开合者错也。上来解九门净戒讫。
下第二明戒胜利中,初、明大尸罗戒当得菩提;二、明未成佛来得五胜利,五中初二现报胜利;第三、第四后报胜利;第五、通现后胜利。
自下第三明戒行所作。于中,初摄九为三;次明三聚各有所作;后明摄所作尽。
言律仪能安住心者,因戒得定,名安住心中品。大段有三,前二已讫。
第三结中,云唯有尔所菩萨净戒者,牒前九门。唯有尔所净戒利者,牒第二门。唯有尔所净戒所作者者,牒第三门。除此,无过增者,明摄周尽结无增减。
过去已下,结前诸戒,三世共皆同修学。
忍品
对境情安名之为忍,此品广明,故云忍品。文中,初问;次释;后结叹功能。释中有二:初、开九章;二、依章释。
自性中,云或思择力为所依止等者,景云:乃至堪忍怨害者,他不饶益忍体,此对一切苦具能忍,故云遍于一切。对一切怨家等人能忍,故云普于一切。以此文势偏解他不饶益,亦可思择力等,明他不饶益忍。遍于一切已下,明安受苦忍,普于一切已下明思惟解忍。
言由无染心者,无志善根也。纯悲愍故者,众生缘悲也,看此后文顺于前解。泰述四释。一云,思慧忍名思择力,修慧忍名自性,以修慧自性能堪忍故。二云:地前忍者思择力,由作意故,地上忍名自性忍,任运起故。三云:初学忍名思择力,久学成名自性忍,前忍遍一切皆能忍,后忍普一切皆能忍,又释,遍一切众生皆能忍,普于一切事皆能忍,一众生中有多事,谓或打或骂等事非一故也。
基云:竪通三界名遍忍,横润四生是普忍。又总通有情是遍忍,通怨亲是普忍,如是无量分别。
由无染心,能悲愍故者,依地持,无染心即无贪,以忍依无贪及悲心号忍。今无染心,染心即贪亦得,又即瞋亦得。
测云:思择力为依者,明其忍因。或由自性者,对缘正出自性忍体。
于中,初正出忍体,遍于一切等者,对有情能忍,后普于一切等者,对法能忍。由无染心,能悲愍故,能忍者,释成忍义由贪染爱己身逢违即忿,故依无染心能有堪忍。由瞋无悲怜物遇违便怒,故依悲愍能有堪忍。
一切忍中,初征;次释;后结前开后。释中有二:初约人分二;后约境开三。于中无约二开三;后依章列释。
前中,一、耐他怨害忍,景云:用无恚及众生缘悲为性。测云:用无叹及慧为性。
二、安受苦忍,用精进及慧二数为性。
三、法思胜解忍,景云:用智慧、无缘大悲为性。测云:用定慧二数为性。
依章释中,初释耐他怨害忍文分,有三。初、问;次解;后结。
解中有三:初举忍境;次、应知如是学下,对境修忍;后、云何名忍下,释忍者义。
初云猛利者,是重苦。无间者,相续苦。种种者,是多苦。长时者,是久远苦。从他所生众苦现前者,则前四苦现前逼迫。
对境修忍中有二:先修三观;后修五想。
言三观者:一、自惟往业观;二、诸行性苦观;三、以小呪大观。
言于性苦上更增是苦者,一切有漏法以行苦为性,即此性苦上增苦苦坏苦故云也。
然五想中,初、结前略标;第二、广释。
亲教轨范尊似尊等者,和上名亲教师,闍梨名轨范师,大同学及有德人名尊,是此下类名似尊。
无常想中,云诸有情若生若长者,基云:生谓化生类增长故,长谓余三生渐增长故。今解,初生长大终归于死。
释名中,景云:自无愤勃不报他怨者,于怨能忍也。亦不随眠流注恒续者,设暂起瞋不久相续。测云:自无愤等,明无上心。亦不随眠等,明种子断。
次释安受苦忍文分有三,初问;次释;后结。解中,有三:初、举昔况今总标能忍;二、云何下,广释一切事苦;三、又诸菩萨虽触众苦下,总叹显胜。
就广释,初列八苦,后次第释。
依谓四依者,即是粪扫衣,常乞食,冢间树下座,病缘尘弃药,即此四种名为什物。
世法处苦,有九中,前四是八世法中四也,即违缘合故苦。此中不论利等四者,以是若欣非苦相故,后五即爱法离故生苦。
泰云:坏法坏等者,于可坏法坏时生苦,于可尽法尽时生苦,乃至可死法死时生苦,如是八法一时遇缘名若总,别缘一一而会名若别也。
景云:坏尽者,是外资具住处由园林屋宇衣服坏尽名依止处苦,老病死者内报坏苦。
基云:坏法坏者,且谓诸欲法性是坏法而至坏时名坏法坏。尽法者,谓诸欲法体至尽无时为尽,前坏法由有质,今尽法尽无质,老等准知。
问曰:若尔尽法尽共死法死坏法坏共病法病何别?
义曰:一是外法一是内法,所以别也。
摄法七中,景云:前五是闻慧,小乘说受持经论是生得慧,大乘即闻慧心受持三藏。第六是思慧。第七是修慧。
利他处苦,十一如前者,谓助伴等十一种事。
下释法思胜解忍,初、明八种生胜解处;后、明由二因缘忍得安立。
前中,云于一切法能正思择者,明修观之始。由善观察等者,明修观终成。下出境体,若依旧论,不置一二等数,是以旧人三宝开为三,因果合为一,不数一切所知所应行处为别一数而成八也。今此八数,如上力种姓品广说,但彼所列数之次第与此少异,彼处第二是威力,第三是真实义。今此威力为第三,实义为第二,余文可知。
由二因缘,一、长时串习故者,力姓品云:多修胜解故。二、证善净智故者,力姓品云:积集猛利忍故。
善士忍中,若远师云:谓诸菩萨乃至天世界中为一,见胜利已下为二,劝他下为三,赞忍为四,见能行忍下为五。
景、泰同之。测云:文分有三:初、总明见忍胜利;二、谓能堪忍下,正明五忍;三、见胜利下,明胜利所作。
言五忍者,初于当来世无多怨敌为一,无多卒难为二,有喜乐为三,临终无悔为四,于身坏后等为五。
善戒经中说:一者不着恶心瞋心,乃至五者死已受天人乐。第三明胜利所作中,有四句:初是自利,后三是利他。今依后释,即依见五利故生忍,名为五忍。
一切种忍中,六种、七种。
云何六种?一、非爱异熟怖故行忍;二、愍诸有情亲善行忍;三、于无上菩提起猛利心圆满忍度而能行忍;四、出家法受忍。
言由法受故者,景云:谓为欲法爱所正行。
五、已串习今安住忍,六、知法无戏论忍。
云何七种?一、不饶益忍,即耐他怨害忍;二、从一切忍,即安受苦忍也,此之四种对境分别;三、一切处忍;四、一切时忍,此二时处分别;五、身忍;六、语忍;七、意忍。此即三业分别。
前六自分别行,后七胜进行,总十三种。
遂求忍中,先解八种名遂求忍,后释忍名义。八中,测云:前三是耐他怨害忍唯除自恼,后五是安受苦忍除自他恼。
前中,于诸有苦来求索者要逼能忍者,善戒经云:贫穷之人数,从菩萨乞索。依法大悲,不损恼忍者,由依教法及依大悲故能忍故也。
谓能堪耐除遣有苦有情众苦,所有勤苦者,由彼有情有众苦故,菩萨化彼生于疲倦能忍受也。
若于有情所损恼,由忍故离者。旧论云:众生所患堪忍为除,若于有情是所求者,由忍故与者。旧论云:所可乏少堪忍饶益。
此他世乐忍中,有九者,测云:旧论师生老病死即四,寒热饥渴合为一,除前不放逸故有九种。
今解:不然。初住不放逸为一,于诸善法为二,余句可知。又解:住不放逸者是总句,若身若心即合为二,余句可知。
景基同后释:即于善能忍为第一,次寒热二,饥渴三,蚊虻四,风日五,蛇蝎六,身劬劳七,心劬劳八,生老等九。
清净忍中,有十者,谓诸菩萨乃至终不返报为一;亦不意愤二;亦无怨嫌三;意乐相续乃至非一尽已舍而不益四;于有怨者自性悔谢五;终不令他乃至才便受六;于不堪忍成就增上猛利惭愧七;依于堪忍乃至猛利故爱八;依不损悔乃至爱乐九;一切不忍下十。准旧地持中置一一等数。
景云:一切不忍者,瞋恚也。并助伴法者,共瞋俱生身语业等。云并助伴法者,与瞋相应心心数法及根尘等法。皆得断故,离欲界欲者,由前九种思择忍为因所生等十修习力忍故,能断欲界烦恼欲入静虑地。
七十五说:复次忍波罗蜜多十清净中略有二种清净,谓前九种名思择力清净,其第十种名修习力清净。思择力清净,复有四种:一、远离罪生清净;二、彼不现行清净;三、无罪生清净;四、远离彼因缘清净。一种、二种、三种、四种,如其次第。
下第三结叹功德。
精进品
策励勤修名精进,即用善位勤数为体,此中广明故名精进品,科文准前。
解自性中,测云:言其心勇悍、堪能者,即是下擐甲精进。摄受无量善法者,即是下摄善法。利益安乐一切有情者,即是下饶益有情。今判其心勇悍,是下释甲,堪能摄受善法,是下摄善。
一切精进中,无间章;后别释。
擐甲中云其心勇悍等有四句:初、明其勇悍;二、若我为脱一有情苦者,明所为,故对法云:所为最胜为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故。三、以千大劫乃至亦无退屈者明长时,故对法云:长时最胜经三千劫阿僧只耶所积集故。四、于求无上正等菩提下,明究竟回向,故对法云:无尽最胜由回向大菩提究竟无尽。
摄善中,云谓诸菩萨有精进等者,地前能为六度加行,复能辨地上故。波罗蜜多,略有七种者,远师云:然此七种行实同时随相以分,非无阶降,初三种姓行位,次一解行,次一初地,次一在于二地已上,后一在于八地已上。
言一切分别,种种分别者,如对法种种分别,是十散动,一切分别,即散动,次前解之。
言方便相应精进乃至平等通达故者,泰云:无上菩提是所应得义,十地已上还名无颠倒道也。
难行精进中,有三者,测云:初无间修,次长时修,后无余修。意重一种,义冠前三。
一切门四中,初二对是四正勤,后二对明修胜利。由断二染三业净,因修四善三慧增。
善士中,云不舍一切欲加行者,谓不舍广大欲愿有善皆修。
一切种中,六种、七种。
六中,测云:名虽有六摄为三对。初、无间修殷重修以为一对;次、二先因现起以为一对,后二自分胜进以为一对。无动中二,下辨不动。一、不为现在众苦所动故名不动;二、菩萨所修精进不转成余二乘三有性分故不动。基云:所以说言:有势、有勤等六,属前六种者,谓有坚、有猛等余四有六种也。
七种中,测云:初六是转后一是还,前六中初一是擐甲,次四是摄善,后一是饶益利他,精进十一相指同饶益有情精进说。
清净精进中有十种,如决择七十五卷说:复次精进波罗蜜多有十清净:一、安处清净;二、纯熟;三、策发;四、方便;五、不虚所住;六、不艰辛住;七、出离;八、摄受助伴;九、速疾神通;十、无尽性清净。
始业初业者,基云:始业初业,即初发心前明五停心观等是。测云:种解脱分善根名为始业,五停心观名为初业。
于其种种止举舍相入住出相者,如前三摩呬多地说:言能善了知等者,旧论唯有二句,谓常善观察不妄分别。今依此文有其三句:一、能善了知者,能知入相;能无妄失者,不妄住相;能善通达者,通达出相。
言无间修作,殷重修作者,旧论无此。如三摩呬多地说:无间作意者,谓一切时无间无断相续而转,殷重作意者,谓不慢缓加行方便。
言闻说种种最极广大者,是尽所有性即俗谛境。最极甚深者,是如所有性即胜义谛境,不思议成前俗境,不度成胜义境。
第四十三卷
静虑品
如对法云:其心纯善,系心一境,故名静虑。此品广明,故云静虑品,科文准前。
解自性中,于菩萨藏闻思为先者,修定方便。所有妙善者,简别味定也。世出世者,有漏名世间,无漏名出世。又无漏中缘世谛者,名世间,缘真谛者名出世。心一境性者,出静虑体。心正安住者释静虑义。或奢摩他品等者,景云:于正修时定势偏多或智慧偏增,此据同聚出体,以四支五支皆名定故。
言双运道通二品者,定慧均平二品俱转。
基云:此中何故言毗钵舍那?
景云:沈举也,意取奢摩他。
又义曰:此中不然。今此中皆有品言,若在定时同时品中非无有慧余心心法等,若在观品时同时非先余心心法等,但以随增说为定品观品,持实当时具定慧等,其偏句既尔,俱句俱那亦然。测云:此四句即明四种正修:一、奢摩他品;二、毗钵舍那品;三、能双运道;四、俱通二品,即此所时与上力种姓品所说四种正修同。彼云:一者、奢摩他;二者、毗钵舍那;三者、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四、乐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乃至广说。
一切静虑中,初就位分二,后约行分三。
测云:言远离一切分别等者,离见惑故身心轻安,远离憍举等,离修惑故泯一切相。
次解引等持中,初明不共德,后明共二乘德。
后解饶益有情十一相中,基云:此中同前戒中略十一相,以事业、同伴,能为救苦合为第一故,下第十与第十一别故,十是调伏第十一观通故,与略戒十一相同已。如前四十一、二卷会之。
难行静虑中,有三难行。
第一难行者,谓菩萨已得引发神通,极善成熟静虑应生上界,为利有情故还生欲界,是为难行,此中意也。景云:此不起烦恼,但种子润生起或润生此亦无损,以七地已来皆有利益,须起烦恼尔时即起。
善士静虑有五:一者、无爱味静虑者,谓有漏净及无漏静虑也。后得智,唯取无漏者,据胜而语。
一切种中,云二者、无记变化静虑者,谓菩萨若嬉戏故现通此唯无记,若摄化故现神通此唯是善,如决择及杂集说:名缘义缘者,以修慧中缘似法及似义故。然理门论等云:现量不缘名等者,据散心现量说,入定之心缘名义,皆是现量。是故集量论云:一切定心,皆是现量。
遂求中,云一者、于诸毒药乃至能息能成呪术所依静虑者,菩萨依定能息诸毒药乃至灾患亦能成也。
清净静虑中,第六与第七何别?基云:第六、顺入住出自在。第七、逆入住出自在,故有别也。景云:九者、离一切见趣者,离见惑也。十者、一切烦恼所知障净者,离修惑也。
测云:一、清净清净;二、无漏清净;三、根本修方便清净;四、证得根本清净;五、自在方便清净;六、住自在清净;七、引发神通自在清净;八、成熟有情自在清净;九、降伏外道自在清净;十、无上障除清净。
慧品
梵云般若,此名为慧,当知第六度。梵云若那,此名为智,当第十度,前明定品心专得照明,故次辨慧,此中广明故曰慧品。
解自性中,景基等云:说谓能悟入一切所知者,即无分别智也,及已悟入一切所知简择诸法等,是后得智。
泰云:自性慧有二用:一、能悟入一切所知境;二、悟入已于所知境中,重更简择普缘一切五明处而简择也。
测云:此中,初、明缘真慧;二、普缘下,明缘俗慧。准上应有漏生慧性,略而不论,亦可利生随缘更无别性。
言悟入一切所知者,谓加行正证二智。及已悟入下,明缘理后得智,或可前是加行后是正证,后得言悟入一切所知简择诸法者,简择一切诸法圆成实性,非谓简择依他起性名简择也。普于一切下,明缘俗智,如前力种姓品说。
一切慧中,云于离言说法无我性者,此举真智之境。或于真谛将欲觉寤者,即加行智。正觉寤者,正体智觉悟也。所有妙慧者,是后得智。最胜寂静明了知现前;无有分别下,明前三慧行相。入大总相者,谓真如是总相,又二无我是总也。
基师问曰:何故此言有漏加行智耶?
义曰:前明世间出世间有三种,故此中退有漏加行智。
第二慧中,基云:若真如行相,唯无漏后得智。若退而言,有漏种类后得智亦有,若持性而言,如三解脱门义说无分别亦有,今取退有漏无漏者好,如前加行智难。释言八处者,谓五明处为五,三性法为三也。此慧品上下,皆以加行等三智配摄之。
难行慧三者,一、明证理甚深以明难;二、能知有情调化方便以明难;三、约智境无碍以明难。
一切门慧有四者:一、闻所成慧;二、思所成;三、应作而作应不作而思慧,测云:此即所成有漏修慧;四、明修所生无漏修慧。
善士慧,有五者,景云:前三即是三慧,第四、即法应知谓知因果智,五舍烦恼慧即证理慧。
泰云:第四谓诸法自性名诸法法住,诸法差别名法安住,于诸法自性差别中无颠倒慧也。
基云:法谓果法果法住在因法中,故言住法也。
测述两释。一云,知十二缘生中因智。一云,法有二种,一谓有一法,谓一切有无等五尘等诸自相各住其位,二法谓有法上种种差别,谓色等上常无常等可见不可见等差别义。
言于诸法法住者,缘有法。安立者,缘法智。
复有异门等者,景云:一、处如所有;二、知尽所有。
此之二句论释有二:一、如对法总举世谛事法皆尽名尽所有性,即彼事法有多义门,有漏无漏有对无对种种义门名如所有性。第二、直就真谛理中,以辩二种,如次第九清净门说:谓一味真如名如所有性,此真如即摄诸法如尽名尽所有性。
一、微细慧,悟入所如知所有性缘理故。
二、周备慧,悟入所知尽所有性缘事故,可皆云真如及四谛十六谛等者,如所有性,缘生蕴界处等一切事法名尽所有性。此如对法及瑜伽上下大有此文。
三、俱生慧等者,自性念生智菩萨得故,非生处得智,余趣得故。
四、具教慧,即是闻慧,五具证慧即修慧。测云:前五闻思及修法证分别,后五境因具教住故地分别。后五中,初二是境,一微细慧悟入所知,如所有性故等。
依真谛三藏云:如理智名如所有性,如量智名尽所有性,今解,皆通二智。言如所有性者,称法而知诸法自性。尽所有性者,于理及事分量尽知是诸法差别,如是二种皆有三句,一唯缘于理有其二种,二唯缘于事亦有二种,三理事命缘亦有二种,若准下文,偏约缘理分其二种也。言俱生慧,宿智等者,由前生数习智力故,于现身中任运智生名俱生慧。具教慧等者,能受闻义智故名教慧。具证慧者,初者初地已上所有智慧,如文。
一切种慧中,六种、七种。
六中,四谛据在学地,尽无生在无学,七门法智类智义有种种所同,瑜伽说,缘下界名法,上界名类。成实说:缘现名法,缘过未名类,对法缘理名法智,缘能缘智名类,此缘自类名类。
如对法九心见道中说,或初念法后念已去同缘初念家境名类。
如对法意见道中说:前二心是法,第三是类。世俗智者,即等智。神通智者,即尽智,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无学初相名为相智。
十力前行智者,即无生智。有无生智者,根性最利能得十力,名十力前行智。四道理中,正道理智者,即四谛智也,于四谛理中正遍知也。泰云:知诸法相名相智,十力前方便智名十力前加行。
旧远师云:前三如上,神通智者,六神通智。相智者,是法智相也。十力方便,是十力因,亦可用巧故名方便事。具足智者,四无畏智。旧论云:事具足,今云四道理智。
基云:六七十六中,何故不言余智?
此以六门作法故,若取余智即数增之,故不说也。又因果门,因中四智,摄智周故,果中二智,摄智周故。
又因位约谛故唯四四行智,果位通论故据二智摄说智尽之建七种智前不明取之,相智即尽智,十力前行智即无生智,若尔,何故前四谛智此不取?
有人云:相智谓缘三十二相智,十力前行智即欲起十力时方便之智。
今释云:若据实而论,法类二智即四谛智,今以十智各相别论之非前四谛智,余智可知。相智者,谓缘诸法相智,或缘一切法体相之智名相智,十力前行同前释。
二世乐慧中,有九者,五门处慧为五,即依此五于他愚痴放逸怯弱勤修正行后四,如其次第于愚示现,于放逸教导,于怯弱赞励,于勤行庆慰。
基云:内明一种菩萨所行所证所为之慧是善安住,余四不然,非所安住。
测云:初五明知法差别,后四化益差别,后四为化愚痴等四有情故,如次示现教导赞励庆慰。即是余经中,所说示教利喜也。
又如戒品说:所化有情有四差别,于无德善人随顺心转,即当此中赞励怯弱有情;二、于有德善人赞扬实德,当此庆慰勤修正行有情。三、于有过软性有情调伏驱摈,当此教导放逸有情;四、于有过刚强恶人神力制伏,当此示现愚痴有情也。
清净慧中,五对十种。景云:言于真实义,有二种慧。谓尽所有性,及如所有性,取真实义者,此于真如中义说为二。
泰云:于真如理有二种慧,知真如自性名尽所有性,知真如实际法界差别门名如所有性,谓如差别也。
基云:若自性缘一味如是如所有性,若十六行缘差别真如是尽所有性,因为一果为一流转二也。
生死流转慧执常等例为一,执无常等不倒为一,为执受二也,究竟中二者与倒何别?
义曰:彼唯约四倒,此约一切诸惑。
测云:如决择说:复次慧波罗蜜多有五清净:一、通达相清净;二、通达缘起清净;三、通达教导清净;四、通达士用清净;五、通达证得清净,如次即当此中五对义也。
上来自利有三段中前二已说,复次已下,第三总结六种引证叹胜。文分为二:初、引经证成;二、异名结叹。前中复二:初、明六度是佛所说,令他正生信;二、又诸如来下,明此六度是佛因中本所修习令他乐修。前中复二:初、总引说;后、别引六度九门。
言复次如是六度乃至应知者,三藏云:勘善戒经,初有如是我闻三纸许经,以是佛说三纸已后并是地持更无差别,疑初三纸翻译之人不解方音翻为经也,其实但是弥勒所造。
谓若是佛说善戒者,此即佛于善戒中一处专说六度,不应此瑜伽说,此之六度处处散说,弥勒后时摄在一处。言趣入摄受者,谓于此九门趣入何门随义摄受。
次明六度是佛本修。于中有二:初、总明苦行依止六度;二戒唯依施下,别明苦行依止差别。
此中意云:谓如来本为菩萨时所行苦行舍身等,当知一切与施行相应,菩萨依止于施故行苦行,或时示现但行一度,或二,或三,乃至五六。
如是六种下,第二异名结叹。于中有三:初、明修所为;二、是大白法溟等显六度异名。
言是大白法溟者,一切白法中最为大故。名大白法海者,一切白法皆摄入中不离此六故。大宝泉池者,涌生功德无穷尽故。
第三又即如是下,明果称因。
摄事品
自利之行推前六度自利尽满须有利人,故次明摄。
摄谓摄授有情,此中广明名为摄品,前于施品已明施讫,此中唯明三摄事。
问:若尔三摄事以慧为体,何故更明?
义曰:不然,一布施前已广明,三摄事虽慧摄前未广明,故今辩之。文中,初以颂长行总开九章,后别释三事。
初解爱语,以九门。
解自性中,景、测同云:悦意语者,不麁恶语。谛语者,是不妄语。法语者,不离间语。引摄义语者,是不绮语。
基云:可意语,谓不离间。谛语,谓不妄语。法语,谓不麁恶,引摄义语不绮语。又未必配之,但随一一皆有此四。
一切爱语中,初明三种,后摄三为二。
随世仪转,顺都人性者,泰云:随顺在朝都邑仕人性,不顺田野人性也。
其所昌盛而不自知,如应觉悟以申庆悦者,众生有昌盛事,未自觉知庆慰而告。
难行爱语有三:第一、即以能杀一切人者,是怨家恶友能摄益之,余可知。
一切门中,一、欲断诸盖向善趣者,为先时所应作法者,景云:人天善业无始世来数数曾得名,说先时所应作法。
基云:菩萨化物欲令证大涅盘,不可直为说道,故先为人天之行,人天之行名先所应作法也。
基云:令入佛法先说五停心观,最先所应作法也。
善士爱语中,云得处有因,制立学处者,景云:毗尼中,依有所犯得罪处制立学处。基云:即毗奈耶因事制戒也。
若所说法,四依所摄施设无倒法律正行者,景、基同云:如说常乞食粪扫衣树下坐乐断乐修,依此四事而修行道故名四依。泰云:依法不依法依人不依人等四依所摄也。今又解云:四依者,一、粪扫衣;二、乞食;三、树下座;四、腐烂药。
显示出苦不退行者有勇决者,景云:为说见修二道出苦之行名不退还。三神变者,神通轮、记心轮、教诫轮也。
一切种爱语中,六种、七种。
六中,初二即是开遮,后四即说四无碍境。法义词辩,如其次第。
七中,景云:初一、慰喻语,第二、庆悦语下,就胜益语中,分为五。后五中,初一、教示于他资具小欲广恣,次一爱语无畏施语,次一法施,后二可解。测云:七中,初二同事语,次有三布施语下,二利行语。施中,初一财施,次一无畏,后一法施。
遂求中,四即离语四过,八种实语名八圣语。泰云:言依四净语,八圣语者,实见谓见他问言见,实不见谓不见他问言不见,此二是想境俱阙摄,不见谓不见他问言见,实见谓不见他问言不见,此二是顺相遣境,此四是其圣语。言非圣语者,实见谓不见他问言见,实不见谓见他问言不见,此二是违想顺境,实见谓见他问言不见,实不见谓不见他问言见,此二是境想俱相违,此四是其凡语。基云:遂求有者,谓不取四净取后见等八也。
二世乐有九中,初五除难,后四赞善。
前中,景云:初三、无畏施。四、说正法。断正戒难者,除彼外道所行苦行戒法。五、除量见。
泰云:第四、第五破戒邪见,是净戒正见之现作,来生感三涂众苦,菩萨说圣语为除断也。
测云:初三除异熟难,次一除恶业难,后一除烦恼难,第八轨则如声闻地。
清净有二十种,如前力种姓品者,彼说有二:一、依随顺说有十五;二、依清净说有五,合成三十。如彼广说。
上来已明爱语竟。
自下明利行,于中,初指广说如爱语中;次、辩差别;后、还依九门界以分别。
说差别者,谓诸菩萨乃至故名利行者,景云:爱语泛说理教果法,今利行中随机正授大乘之行令其修习名为利门,故与爱语为别。测云:前直说法,今将此法劝物起修,名余差别也。
自性中,云由彼爱语,为诸有情示现正理者,明利行所依法即是爱语,说种种法示其正理。随其所应等者,正明利行量根所宜,偏指一门令如说行。如是行中,安住悲心者,明起行因。无爱染心者,明除利行障,劝导等分别行相。
一切利行中,云未成熟者,测云:若依大乘未入三只耶前名未成熟,若入只耶之始已去名已成熟,亦如三十七卷中,明三品成熟。
于现法利劝导利行者:谓正劝导以法、业、德、招集守护等者,景云:教学作金银法或种植等法名法也。业者,教作工巧等业。德者,教修学道德。由有法业德广招集财得大名称及现法乐。
泰云:或由传教法等,或由精进事业等,或由道德等,能集名称及利益守护增长资财之位名现乐也。
基云:法谓如法不以邪命而得财,业谓商主等业而得财,德谓道德,有德故得财,他供养者是。
于后法利劝导利行者:谓正劝导等者,测云:现与后乐后决定故名为后,现报不定故不明现。
难行中,云:彼于广大极放逸迹极放逸处,耽着转故者,泰云:谓放逸之人所履迹所依停止之处也。测云:园林?射往还之处,名放逸迹,楼观殿堂栖宿之所,名放逸处,意大同之。
一切门利行,即七圣财中略取其四也。
善士中有五者,即是律中所明举罪五德也,声闻地有文。
一切种,七中。景云:初五是行,后二是果。安处一分所化有情者,简取三乘种姓故名一分。于善资粮守护长养等者,三乘道前七方便行总是资粮,或依小乘出离或依大乘出离,出离方便亦名出离,如今所化于善资粮守护长养彼地前行。如是或下类,释见修离障摄善。
棱法师云:或于远离者,见道离障行。或于心一境性者,见道摄善行也。或于清净诸障者,修道离过行也。或于修习作意,正安处之者,修道中摄善行也。后亦约果即大小别分所以为异。
泰云:言或于远离者,阿兰若处等。或于心一境性者,正修定也。或于清净诸障者,或依定断惑也。或于修作意者,依定修七作意也。
基云:言七种者,依二乘出离第一。远师云:是闻慧也。以财等长养摄入闻慧远离,是思慧也。第三、止,第四、观。第五、舍,余二大小根。
今准不然,依二乘出离第一,即依二乘之教方便令出离,此约随一乘一分善巧。二者、远离,谓或远离一分惑等,又总望远离自乘惑等。三、或于心一境性得定。四、清净诸障得慧,前远离者总言离惑,不言得慧等,五修习作意正安处之,谓修道中作意,或于一切作意而可立之。第六、第七尽安处已得自乘果。
遂求有八者,景云:此中但菩萨有情八缠略不明忽覆,旧名除恼,即顺此文除他缠故。
基云:何以唯此八者,谓障三学等故,无惭无愧二障戒,惛眠二障定或慧,掉举恶作二障慧或定,嫉悭二总障三学,故不说余,或可是八缠。
测云:摄八为四,谓无惭无愧为戒障,惛眠为定障,掉悔为慧障,嫉悭为同法者,展转受用财法障。
故八十九卷云:复次一切烦恼皆有其缠,由现行者悉名缠故。然有八种,诸随烦恼于四时中数数现行。是故唯立八种为缠,谓于修学增上戒时无惭无愧数数现行能为障碍。若于修学增上四时惛沈睡眠数数现行能为障碍,若同法者展转受用财及法,嫉妬悭悋数数现行能为障碍。
二世乐有九中,初三身业、不杀、不盗、不邪淫,第四不饮酒。若依旧论,但言一切种不饮酒,今云一切窣罗,若者,是米酒。迷隷耶者,景、基同云:药酒。泰、测等云:是苷蔗等根茎枝叶酒。末陀者,此云蒲桃酒。次曰离四过,后意三根本总合为一,足前为九。
清净利行有十,依外有五,依内有五。谓依有情外缘而起名外清净,依自内有悲起利众生行名内清净。若依善戒经说:前五就所化离过名外净,化功归己故名内净土,后五就四无量心宗为利他名外,化时化心无染名内。善戒经错不谓诸菩萨于诸有情杂恶行者。若依旧论,唯有前三,阙无第四杂染行句。
景云:此四句中,前二在家,杂恶行者杂善行恶,先恶行者凡有所作以恶为先,下二出家。一、有诸罪;二、心有杂染。泰云:于诸有情杂恶行者,先作恶后修善也。有罪行者遮罪也,是罪非染故。杂染行者,性罪也。
基云:或先时以来造恶者,名先恶行者。测云:有罪行者,于善无记心犯所受戒,如在无学位犯罪。杂染行者杂即杂染犯罪也。又云:初之二种,于己起过纯杂分二也。
不于非解脱非定清净处等者,泰云:谓不于无想天等非解脱处求为真解脱,不四无色定非定清净处求为定净,即于其中能正劝导名不转利行。又释:非道计道名定清净也。
测云:求世俗伏道为定清净。基云:谓不转佛法令入邪中,非不转邪而于进道。
四姓者,测云:三乘及善趣位为四姓,或刹利等四姓如应。
利行中,泰云:言于自义诸善品随下中上功能差别可劝导者,若于诸善法品自性成熟。下中上功能差别可劝导者,劝令修习。及由方便功能差别可劝导者,于现起加行方便功能差别可劝导者令修加行差别。于彼如彼者,于彼自性义,如彼方便而劝导之。
基云:此中意若有有情于自乘德三品善果法可劝导者,而劝导之。若入自乘已后之法,而劝导之。
下明同事中,略辩其相,不遍历九门分别。测云:准上类释应有九门,以其同事用前诸行共众生同,更无别法,准上可知,故略不论耳。所以知有九门者,如下文说:从一切施乃至同事乃至清净施乃至清净同事,故知皆有九门。
今此文中,初问;后答。答中,初约法辨,第二、约人四句分别。前中有二:初、正辩同事;二、何以故下,重释。
言若于是等者,旧人云:若于是义者,是自今善。于是善根者,依境所修同事体,下云:若等者,成上自分修义。若增者,成上胜进分修义。今释:泛论能化与所化有情若等若胜方成能化,若劣舍彼不名能化,故言或等增也。
重释中,先释同事;二、释离讥谦。
四句中,景云:初句,明能化菩萨自谓为师,所化菩萨实功德者,而隐自善故而不显己德威力故受化。第一句,非他同事显共事,为度下劣有情,现于旃荼罗类,乃至狗等而生其中。第三句者,有诸菩萨是他同事亦自类现共他同事,谓见所化所受善根犹可摇动,为令不动现共同事,或增者,行位虽等然未成满,有退动义,故共同事而共行之。
泰云:第一句者,有一菩萨共诸众多菩萨功德威力皆悉平等,于菩萨道或起增上慢自谓为师或实受师位,其余众生须隐自善故而不显己德威力共师相似,行业同故名是他同事,以自隐善故而不自显共他同事。第二句者,为化狗等生狗等中,然不共狗等同行狗行,名非他同事,而自显现生彼,故名而自显现共他同事。第三句者,谓诸菩萨见所化者所修善根不坚住故,现共同修令便坚住,或言共彼修相似善或胜善。第四句,可解。
上来自分行中义判为三,前二明讫。
自下第三双结二利作业彰成益,于中分三:初明六度四摄自利利他作业差别,六谓六度自成佛法,四摄成熟有情,此就胜说;次、明六度四摄现行现行最胜及以清净三种因缘;第三、明六度四摄,后八门中得果义别。
就第二文中,初总标;次别释;后结。
释中,初、由身语意三种因缘施等现行;二、由广大无杂染二因缘故最胜广大,次三普为众生,二普众行,三普于一切时修,欲由四相成之无染。测师以四相如次配初地、二地、三地、四地已上释之。第三、由三因缘施等清净,谓由炽然故无动转故清净故,初地已上名炽然无动,第十地名清净,到究竟地即第十地,或系属一生,即住天者。最后有即已下生身,就第三明得果别,初明得佛果,后明得辩因中果,但明后八明得八果不辩自性者,景云:此中欲明得差别果,后之门辨差别义得果义显自性门总,所以不论,又复但辨后之八门得果,即摄自性亦入其中别外无总故,又复自性明体不能得果,八门正辨义用故明得果,基复云:以自性门不离后八门故不说。
问曰:若尔如上来但云第二一切后方经七是此差别,若不离故不说,应说第二门所感果?
义曰:不然,初自性第二差别,差别感果自性不说。
此感果中得相似者,非克体感共一,自为诸果因门故。景云:言若多修习者,初修也,若善清净者次修也,若具圆满者修成也,亦可配三僧只解此三义。
难行感果中,景云:难施等感解脱法门希奇神变等果。基云:感希奇法,谓圣教希奇法,或神通希有法。又云:清净感果中,言四净者,谓所依净,神足为依,取住舍自在,即是促命等,境界净,即化变起三种自在,心清净者即一刹那入无量定等,智清净,即一字中说一切法。
如对法第十四解:或所依等,如二十三功德中辨,亦感生死流转顺菩萨行果者,景云:菩萨行因之时久流生死,由修施等故,得顺菩萨行无罪胜果。基法师云:谓若无漏行望有漏果,为增上缘资感,若有漏行望有漏果是正感。
瑜伽论记卷第十(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