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论记卷第十一(之上)(论本第四十四至四十五)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四十四
供养亲近无量品
上来七品明自利利他自分行讫,自下二品明其胜进。于中初供养品总明自利利他随缘造修之行,后菩提分品明其内证之行。今此品中广明供养三宝亲近善友修四无量故以题名,文中先问后答,答中初举颂开三章门,后依门辩释即为三段。
初解供养文分为二:初、明十种供养;后明六种增上意乐。前中复二:初明供佛,后类供法僧。前中有三:初问;次答;后结。答中,先列十门,后依门辨。十门之内,初二一对,谓供佛身及以制多,景云:设利罗者此翻名体,谓供养佛体,迦耶名身,舍利是稻谷,又佛弟子名舍利子者,应言奢利弗多,奢利是能言之鸟,母名奢利似其鸟故,弗多名子,今此奢字难噵,还云舍利子。言制多者,三藏云积聚,积聚塼石乃至金银为佛塔故,由营造此佛塔故,能令自他积聚福业亦名积聚,于中或安舍利或不安舍利处俱是佛塔俱名制多,窣堵波者是高显义,犹当此处浮图义也,泰云:设利罗此云身,谓亲供养如来色身,舍利者音讹也,窣堵波者此云供养处,旧云浮图者音讹也,梵本云名勃陀,制多者此云高胜,谓胜上之处也,基云:设利罗是体即佛体,下文虽言供养色身,意供养真佛法身故言体,测云:依西方法多是安置佛舍利处曰制多,若僧只律云有舍利处名之为塔,无舍利者名曰支提,次二现前不现前一对,次二自作教他一即前六种以财敬供养以为第七,即前七种,于多财事运广大心名广大供养,即前八种,净心供养名为无染,上来九种是财供,第十正行是行供养。
依门辨中即分为二,初明前九财供养,后明第十行供养。前中,初明有财行九供养;第二、若无力下,次明无财运心供养。前中,复二:初、别明九种;第二、总明。
前中,初二可解。
就解现不现前中文分为二:初、明现不现供养;后、明供养得果差别。前中有三:一、现对佛及现对制多供养;第二、通现不现;第三、不现供养。
言若一如来法性,即是三世如来法性一制多性,即是一切十方制多法性者,真如理同法身体一。今时菩萨对一如来及一制多缘其法性兴供养意,即是运心普遍十方如来及制多真如咸兴供养。
第三于不现前一切如来一切制多,总对三世佛及制多施设供养者,当运心时不见佛及制多,总对余方现在之佛及与制多,并想过未佛及制多不现供养。
下明得果,得果有二:一、成因德;二、成果德。因德有三:一、摄梵福广多功德;二、明离过不堕恶道;三、能成胜菩提资粮。
文中,略明不现前供以成因德。
成果德中,先明现供唯对一佛及一制多心境少狭唯得大果;次缘不现佛及制多心境渐宽得大大果;三、供现不现前境普心遍行得最上果。
次明自作教他中,初明三种供养,后明得果不同。
言不依懈惰诸逸处者,旧论无处字。云处者,今谓常所倚卧及过非之处也,不得依此处而设供养。
解财敬中,若旧论云:无尽财、胜财。然勘梵本,无胜财语,今云无量财者,已得定自在菩萨所现财物以用供养养无尽故。三藏云:远法师无尽者多也。
广大中,景云:初牒前起后,谓上所陈财敬供养以牒前也。下辩广相。
若多、妙者,此二明物广。若现、不现,若自作、教他作者,此四明事广。若淳净心下,明其心广,下以向前七供养善逈求菩提。
释广大义,基云:七种名上是多所供养,即奉施无尽财,是所妙供养,第三又即如上所陈财敬供养是总,总言如上陈,若多供养第一、妙供养第二,乃至淳净心、猛利胜解为七。
远师云:若诸菩萨于如来所为一,制多所二,乃至财供养多妙等三,现前四,不现前五,自作六,他作七。若淳净心下,释上发心,义意有妨。
又文意有违,何以为七者?此中明广大,意在菩养以及物自求菩提,而取如来制多者,不然。所供养境故,法师同此。今大师依第二释以多财为第一,财妙为第二,乃至纯净心第七。
测同远师,无染供养有六者。
景云:一、不坏轻慢;二、不住放逸懈怠;三、不轻弃掷不散漫心无杂染心;四、不诈设供养;五、不得雌黄涂于经像以其臭故,不得苏灌洗像;六、不以局崛罗香者,烧时大臭故,似此间烧胶臭,遏迦华等臭华香等而为供养者,此华大如人手,色赤似肉,则是盘立时缚迦华。
泰云:西方人供养诸天及鬼神形庙,或以雌黄涂酥灌洗,皆是臭物,故名染污供养。菩萨不尔。局崛罗,此言安悉香,遏迦华,是赤色华,皆是供养神鬼香华,故不应供养佛也。
基云:言无染有六者,谓有五供养字为五。于第三供养字中分二:不轻弃掷者,谓不掷物供养即为一,不散漫不杂染为一,故有六种。
远师此中全别,测云:一、自手供养;二、离轻慢;三、离放逸等过;四、离轻蔑等;五、离谄诈贪;六、离财物染过。上来别明九种供养。
自下总明,于中,初明以三种财为前九种供养;二、明自在菩萨化事供养。
三种财者,一、自力得;二、从他得;三、得众具自在财宝。
第二文中即有四句,初明化众多身恭敬礼拜;二、明一一化身化出多手持华供养;三、明一切化身出妙音声歌赞于佛;四、明化出诸庄严具供养如来。
下云由此菩萨已得证入不退转地等者,测云:谓由已入第八地已上,故常在净土恒见诸佛他受用身而作供养。又解:不退有二:一、八地已上证得无相无功用故任运恒有进无退;二、初地已上证见真如无分别等诸见烦恼及诸苦触所不能动。今于此中,通据一种不动也。
上来广明有财供养,自下明无财力运心缘彼大千界中所有三品供具供养如来,上来总是前九财供养讫。
下明第十行之供养,初正明行;二、挍量显胜行。
中景判为六:一、修四无量;二、修四法;三、修习随念,嗢拕南,此云略义总义,三宝及波罗蜜修习随念;四、信解离,言真如;五、修三学;六、修六度四摄。
基云:言修无常想、苦想、无我想者,此为三法印也,不言空者即无我同,故不说。又言其涅盘修胜利想者,谓此为诵言常诵也。伽他为颂,嗢拕南为撮施,此言于其涅盘修胜利想,则常诵也。
测云:初明资粮道;二、少时下,明方便道;三、离言法性下,明见道;四、何况下,明修道。前中,初明四无量;次明四法印;后明四念,则佛法僧波罗蜜多。
如是菩萨于三宝所下,第二明兴供养时发起六种增上意乐。邬昙妙华者,此间无名可飜。西方大有,此树无华,但在叶间有子而出,轮王出时方生华也,如青莲华有华无子,与邬昙钵树有子无华正相违也。
自下第二解亲近善友,先为七问。于中,前四问善友体相,后三问求法者相。前中,初问成几功德能为善友;二、问几德相应能为善友所化不虚;三、问成就几相令他远闻极生净信;四、问由几种相于所化生为善友事,后三问文可知。下依七问次第解释。
言胜妙威仪等者,测云:于初句内,有四句。初句久习今成;第二、被服祥审;第三、三千威仪都备;第四、举身齐整望之俨然。
言四、于善友若正依止,于如法义若合若离,随自在转等者,基云:谓所依止师说法,若与旧同名合若别名离,或依经论等名合,若别出见经不依等名离,并如法之见也,随师自在而不倾动。
又自性名合差别名离,又合者即令此义相符。如因明中合等,若离者令此义别。如因明中离等,一、作宝想难得义故者,教法难得。二、作眼想者,由法开导得广大慧因,如眼导引能有所得,亦可教法开导能生慧眼,是眼因故名作眼想,因受果名。三、作明想。
已得广大俱生慧眼者,牒前义也。
于一切所知等照义故者,教所生慧等照名明,因受果名说教为明。
第三解修四无量中文三:初约三缘修四无量;二、对百一十苦偏明修悲;第三、结叹胜利之相。
前中复三,初举数列名;第二、解释;第三、义门分别。
前中,将解先释名体。体者景云:谓四无量慈悲喜舍。若众生缘者,依小乘说唯假想观,慈悲即用无恚为体,喜是喜根,舍是无贪,依大乘解通有假实,若初学菩萨为调心故假想修习,出体如前,若久学自在与乐拔苦能有实益,即用智慧为体,法缘无量,即用诸佛菩萨人空观智以之为体,唯观五蕴因缘假有毕竟无人,由此观智说示有情令其同得,名为法缘四无量心。
故维摩经说:云何观众生?答:如燋谷芽,如须陀洹身见,如阿那含人胎,如阿罗汉三毒,如得忍菩萨贪恚毁禁。
若尔,云何名慈?
答曰:得此法已为众生说,是即真实慈也。无缘四无量者,即是无分别智,远离一切分别戏论,由得此智见平等理利他事成,是故此时名证极爱一子之地,故无缘慈无分别智以为体性,涅盘亦云:无缘者,缘于如来无缘法身,如来离分别故名作无缘。
问曰:证智缘理既无分别无利物相,云何名慈?
答曰:如诸菩萨为利有情求如意宝,得此宝时虽无分别,能随众生福力上下起云雨宝利益事成,此亦如是,本为利他于多劫中修习此智,得此智时虽无分别,而随众生福力上下起后智云施法施财雨种种宝,一切成办,虽无分别而是大慈。
若尔,云何论中皆判此智名为自利?
答曰:差别二智故作此说,今据后智利他事成皆由智故说证智是真慈体。
基云:慈无痴善根为性,悲无瞋善根性,喜无贪善根性,舍如舍数,若依小乘,为除与上相违惑故假以明观,而今大乘以所缘三境故实起无量救之,释其名,哀怜名慈,恻怆名悲,庆物名喜,亡怀名舍,并从义得名。
此就众生缘中释名,若然法缘无缘慈悲喜舍云何得名,法缘无量是人空智,无缘无量是其证智,二智起时实无哀怜恻怆等四行差别,由此智故能起有情缘中慈悲喜舍别相行解,从果受称,是故亦立四种之名。
解释中有二:初举四无量境;二、对境辨修。
初云若诸菩萨于其三聚一切有情安立以为无苦无乐等者,一、邪定聚,谓作五逆定入地狱故;二、正定聚,得忍已去定得涅盘故;三、不定聚,除前二外余众生是也,大小共许此义。今瑜伽约三乘定性众生名正定,无三乘性人名为邪定,三乘不定性人名为不定,菩萨初学于此三聚假想安立以为三种,一无苦无乐即慈境,慈能与乐,慈不缘苦,缘苦悲故,慈境无苦,为无乐者,而与之乐故,无苦乐是慈境,有苦者是悲境,有乐者是喜境,喜彼乐故,则前三境通是舍境。
测云:若麁分别,四禅已上名无苦无乐,三恶趣名为有苦,三禅已下乃至欲界人天名为有乐,巨细分别,于无色界具有三种。
故智论云:摩诃衍义说四无量通缘三界通漏无漏。
对境辨修中,初对初境修三种慈;二、如有情缘下,类明对三境修三无量。
前中,虽不牒无苦乐境,如有苦等境而言与乐即已解竟。
安住无倒者,测云:但于蕴中假立有情无真实我,故名无倒有情等,第二类明。
言远离痴瞋贪惑者,景述两释。一者云:舍所缘生无苦乐者多生于痴,由舍无量令彼舍痴,有苦有情多生于瞋,由舍力故令其舍瞋,有乐有情多生于贪,由舍力故令其舍贪,故噵如其次第离痴瞋贪修舍俱心。二云:一切有情或有一分于菩萨身不生苦乐,如是之人多生菩萨痴心,或有一分于菩萨身是怨生苦能生菩萨瞋心,今时修舍于能生苦有情不起瞋心,一分是亲生菩萨乐,菩萨于彼应起贪心,今时修舍不起贪心,故云随其次第离之。基解亦同之。又云:又令生离惑至圣果位而放舍之名舍,又怨亲平等故名为舍,此亦且约令离三惑,前三现乐非利益,舍一令离三惑,当来出苦名利益。
此中已下,第三义门分别,初辩三缘有共不共,有情缘者与外道共,道理亦与二乘共也。法缘共二乘者,二乘亦观唯法无人,此法缘者不共外道,以诸外道皆有我执故无法缘,无缘唯大乘有。
次就利乐分别,景云:前三唯名安乐意以与现在及世间益故,舍名利益意以与后世及出世益故。泰云:前三无量正能拔苦与乐名安乐意乐所摄,舍无量除其违顺平等利物名利益意乐所摄。
三、辨异名。
自下第二对百一十苦偏明修悲。于中,有三:初明对苦修悲;第二、因解大悲之义;第三、结叹修悲胜利。前中复三:初总明对苦修悲;第二、问答广辩一百十苦;第三、释已总结。就辩百一十苦中,初就增一门中明五十五苦,第二别就九苦门中辩五十五苦,如是两番如戒经说。前五十五观众生苦,后五十五自观己苦。
前中,云无差别,流转苦者,即是苦谛。复有二苦等者,泰云:言欲为根本苦者,因欲故贪着内外可爱事,可爱事若变坏时便生诸苦也。
言痴、异熟者,由受痴报无黠慧故,若为增上猛利苦受体所触之时,即于自身执我我所,愚痴迷闷极自怨嗟,为身心苦箭所射不能自明解,若黠慧人虽遭苦触自开解无二箭也。
景云:凡受苦触计我怨嗟,必在盛年已去,故言猛利体受所触计我我所等,现所受苦乃是前业所感,遇此报苦不知何从,故名痴异熟生苦。
自逼恼苦谓无系外道者,则尼犍子悬头刺股拔发类等,一类威仪多时位者,坐卧立等随一多住也。后五十五苦不取根本九苦,但取余随生苦。第二门中有四种苦故,故得成五十五。
复有二苦等者,远师云:即前二门中苦,谓宿因所生苦即前痴异熟生苦,现缘所生苦即是前欲为根本苦,但以义别故来。
增九中,景云:坏法、尽法者,此据依外依果坏尽所以生苦。
泰云:坏法坏时苦者,可坏时生苦也。尽法尽时苦者,可尽之法若至尽时便生大苦,前但坏不尽也。八法中,不言苦,但言利等三者,即此内明苦故,不言苦也。
谓如前说。五乐所治,有五种苦者,如前自他利品所说:一、因乐,今翻云因苦,所谓恶业翻善业,根境顺苦受触翻顺乐受因苦;二、受乐,今翻云受苦,即苦受也;三、苦对治乐谓饥得食等,今翻不得苦;四、受断乐谓入灭定,今翻之在有心位故苦;五、出离乐即出家乐,故下言家即在家苦也。远离即得色界初定远离欲界结,今不得色初定故有欲界结苦,寂静即第二定离初禅寻乐,今不离初禅故有寻苦,菩提乐即三菩提,今在异生位故苦,故家欲界法寻异生苦。如次配之,后五苦中前三苦苦,次一坏苦,后一行苦。
又诸菩萨下,第二因解大悲。于中有二:初明大悲所缘;二、解大义。
旧论开新论第六自作逼恼苦为二,谓自作苦及逼恼苦,乘有一苦谓他作苦,少第十四一切流转苦及第十七随逐苦,故唯十八。今十九中前之八种前五十五苦中末,后十一苦后五十五苦中来。
问曰:何以尔许苦来余不来耶?
义曰:取一一门中增上者来以为大悲境故,所谓愚痴苦者,即前二门中愚痴苦。行苦,即前三门中行苦。毕竟苦,即前四中毕竟苦。因苦,即前六中因苦。生苦,即七门中生苦。自作逼恼苦者,前八门中自逼恼苦。或衰损苦,即前九门中或衰损苦。宿因苦者,是后五十五苦二门中宿因所生苦。广大苦者,即是四门中总名。那落迦苦,即四门中那落迦苦。善趣所摄苦,还是四门中善趣苦。一切邪行所生苦,即是五门中总苦名。一切流转苦者,即是六中总苦名。无智苦者,七门中无智现行苦。增长苦者,八门中诸出家者贪等烦恼增益生苦。随逐苦,即九门中第八苦名也。受苦,即十门中受苦。麁重苦者,即十门中三界烦恼麁重苦。显扬中,广解五十余苦,然与此稍异。
次解大义,由四缘故悲名大悲等者,若悲在四无量名悲不名大悲,尚与声闻共,初地以去菩萨亦有,若悲名大悲唯在佛地及第十地。
问曰:何故初地至九地不名大悲?
义曰:由四缘方名大悲,九地以前菩萨虽有缘甚深行苦及猛利作意二因缘,无长时习及极清净因缘故,由长时习等三缘故,极清净要第十地等故,故九地已还菩萨不名大悲。
自下第三结叹胜利。于中,初先结叹,次明胜利,后引说证成。胜利有二:初明地前修悲胜利;二、明地上修悲胜利。地前有二:初明地前由修悲故速入初地得六种心;二、过小乘见道无学厌离之心。
悲前行心者,地前修悲,乃是初地悲前行心正观有情堕在百一十种极大苦蕴。
自下第二明地上修悲所得胜利,谓能满六度。
自下第三引说证成,与旧论全异,彼云若有人问何等名为菩萨?应正答言:住大悲者是。
上来解修四无量大文有三,中前二段讫。
自下第三总结叹四等胜利之相。初总结叹;二、明得四胜利。
何等为四?得现法乐住一,得福资粮二,于菩提意乐坚固三,为生忍苦四。
菩提分品
上来胜进行中前供养品明随缘造修行说,今此所明菩提分品即是内证行。如颂所列有十五法皆趣菩提,总名菩提分法,亦可十五法中第九明菩提分,从此标品名菩提分品。
文中先问;后答。答中初有二颂列十五门,后长行中,次第别释。
二颂之内初颂列九,后颂列六,若依十地经论明通行菩提分法有其十种:一、信;二、舍;三、慈;四、悲;五、惭;六、愧;七、坚力持;八、无厌;九、论;十、世智。彼经,惭等六法与此处同,信等四法略而不说,所以然者?测师解云:前种姓品明八种,施、戒品等中,广明舍等,供养品内广明慈悲,所以此处不论。
长行别释中即为十五段。初解惭愧,云于自所生恶作有依随逐不舍而生羞耻者,景云:恶作是悔,悔已还作,故名有依随逐。
泰云:谓为悔所依处。然不能舍,依此悔所依处而生惭耻,当知是名第四依处。
基云:谓由第三作恶已悔,悔已复作,后作依前作故名有依。
测云:于已作善恶及疑起故而生惭愧,恶作是悔有依是疑。
故旧论云:若是疑悔自能除灭续起羞耻,是名第四依处。
次解坚力持姓,景云:言能禁染心者,即念慧为性,堪忍苦性者,安忍是智,于多猛利怖畏无倾动性者,难坏精进为性,乃至能正思择,还是智也。寻文采拾,即用念慧精进,为坚力持性。
测云:性勇相应下,出持体也。言性勇者是精进。言相应者,是定,能思择者是慧。
故庄严论中,问:无畏体相云何?偈曰:进定慧三起也。
第三心无厌倦者,景云:即用无足精进、慧、悲三法为体。五因缘内,一、自性有力;二、数贯习。由此二缘故无厌倦下,三出体:第三、精进;第四、妙慧;第五、悲心。故知三法为体。
测云:旧论云:不动,今此云:心无厌倦。若依庄严论名为不退。
四门分别:一、品类者有三:一、闻法无厌不退;二、恒大精进不退;三、生死苦恒不退。二、依止者有二:一、惭;二、勇。有惭者,不退。退者,可羞耻故。勇者,不退退非猛健故。三、自性者,谓欲乐大菩提,欲乐若回即退故。四、差别者有三:一、未成谓信行地菩萨不退;二、成谓初地至七地菩萨不退;三、极成不退谓八地已上菩萨不退。故知以欲数为无厌倦体。
第四善知论者,景云:此即有四:初一、闻慧;第二、则于已下,次辩思慧;第三、如是知法知义已下,温故不忘即用念与精进为体;第四、又为了知已下,知新亦通闻思。
测云:若依庄严名为知法,六门分别:一、知法者,谓知五明论。二、知业法者,谓知自利利他以此为业。知内论者,为自修及为他说。知因论者,为申己义及屈他义。知声论者,为自善音令他信受。知医论者,为除他疾。知巧论者,为令他解。三、知论相,谓知此五论得有五因,是菩萨知论相。一、闻得;二、持得;三、诵得;四、思得;五、通得。菩萨先论有闻,闻已受持,持已习诵,诵已止思,思已通达。通达者,知是功能知是过失,此是善语此是恶语。四、无尽相者,谓如此智乃至无余烦恼亦无尽故。五、得果者,自知得一切种智故。六、二门者,一、三昧门;二、知陀罗尼。知论菩萨以三昧门成熟众生随彼化摄故,以陀罗尼门成熟佛法随所得法皆能持故。
今此文中有三:初明闻慧,即当庄严论知相中闻持诵三相;二、即于如是下,明思慧,则当庄严思得相;三、又为了知下,明修慧,即当庄严通得相。于中有二;初明有漏修慧;后于此下,明无漏修慧,能知体即慧数也。
第五善知世间中,初问;次释;后结。释中,初知世间;后随顺世间。庄严论说:菩萨有三种知世间。一、身知世间,谓舒颜熙怡欢笑;二、口知者,谓即先语慰问赞美,三、谛知者,一知世生,即此知苦集。二、知世灭,即此知灭道,广说如彼。
就初知世间中,有五;一、知众生世间;二、知器世间;三、作八观;四、作胜义人无我观;第、五牒结。前中有二:初知世间于厌生死上升出离不如实知。泰云:无漏道能断生死名上升出离,而诸有情于生死出离道不如实知也。测云:人天异生出下三趣名为上升,三乘菩萨解脱三界名为出离。
二、知世间秽浊增减,五浊体性者,一、寿浊,大乘以阿赖耶识连持不死假立命根,即以此命根为寿浊体,二、有情浊,谓下解中云:不识父母沙门以不信为性。若婆罗门以憍慢为体,不畏今后世罪以无明为体,不修善等以懈怠为体,即以五法为有情浊体。
若同时五蕴者,通五为体。三烦恼总浊,谓除见及前五余烦恼为此浊体,见浊谓五见者,下表异取内道妄见为体,即不正智也,劫浊谓饥馑疫病以触中二数为体,刀兵以四尘或五蕴为劫体。
若约界分别,唯欲界唯南阎浮提,所以知者,文中自说,如于今时人寿短促等,乃至如于今时渐入饥馑劫等。
若论对治,由行杀故得于短命,今修不杀离于命浊,由不恭敬痴悭懈怠故有情浊起,若修恭敬离痴悭等离有情浊,若得圣道离烦恼浊及离见浊,劫浊者,若于今世一日一夜持不杀戒,终不生彼刀兵劫中,若以一食施僧福田,终不生彼饥馑劫中,以一诃梨勒果施于病人,终不生彼疫病劫中。
言习非法贪者,不避母女及以姊妹等。不平等贪者,贪取他物。
渐次入饥馑中劫等者,当知今时已入三灾之内。然未究竟,究竟饥灾至三十岁时,病至二十岁时,刀兵要十岁时。
又诸菩萨于其世间下,第三作八观。旧论略无第四于能往趣世间集行有余七句也。
景云:言于世间者,即观苦也。于世间集,于世间灭者,即观集灭也。于能往趣世间集行者,此观受也。因受生爱,爱是集体受为往趣,集之行也,余处但作七观不观于受。于能往趣世间灭行者,此观道也。爱味者,重观于集。过患者,重观于苦。及出离者,重观于灭,略不重观于道,以能观心即是道故,以集是生死之本所以三度观之。
泰云:于世间集者受因也。基云:问曰:何以集谛三重观空谛灭谛二重观耶?
义曰:苦集深可厌故二三观之,灭甚可忻故亦重观也。
又前五观四谛唯重观集,趣集之行谓受者,以深可厌故故重观之。前别观四谛下,重观四谛,爱味谓集谛或是苦谛,过患谓苦谛或是集谛,出离谓无漏二谛为一观也。
测云:相传解言八种观者,以七处善为七,无我为第八,此说不然。三藏勘梵释论而释之,义同景师。
上之八观名安立谛观,下第四明人无我胜义之观。谓此长老有如是名等者,旧论但有前七略无第八,尽具寿量边际。
自下第五牒结前四,可知。
上辩知世间竟下明随顺世间。于中,有四;一、明化顺物情爱语行转;二、若识不识下,明化称物机利行转;三、或为现法利益事义下,明化遂物心施行转;四、于所应作彼彼事中下,明化合时宜同事行转。
十四垢业者,此出阿含善生问经,彼解十业云:离四结业,谓杀盗邪淫及以妄语,离四非处所起之业,谓贪瞋痴怖,离六损财。所谓一、耽酒;二、博戏;三、放荡;四、耽着伎乐;五、恶友相损;六、懈怠嬾堕。
藏隐六方者,彼问佛言:如我事于六方鬼神未知佛法亦同我否?佛言;我佛法中亦说众生事于六方,但不同汝,所谓父母为东方,师长为南方,妻子为西方,亲友为北方,奴仆为下方,高德沙门为上方,供事六方名为藏隐。
远四恶友者,一、畏伏友以畏故伏非是好心;二、美言友心不真实;三、敬顺友善恶俱顺;四、事恶友恶事皆作。
摄四善友者,一、止非友;二、慈愍友;三、利人友;四、同事友。依彼阿含经一一别解。但旧地持云:离十四垢业,谓隐覆六方,难四恶友,摄四善友。地持应是错也。
尸佉终迦者,此应指彼阿含中说:从彼诸经人以为名,此名顶髻持。
下第三总结,云如其世间正所应知者,结其第一知世间也。如其世间正所应所转者,其第二随顺世间也。
第四十五卷
十五门中前五已讫,自下第六明修四依。分之为三:初明修正四依;二、明略现四量;三、明修功能。
前中,景云:四依次第经论不同,略有五种:一、观入次第,如成论说:第一依法不依人,第二依了义不依不了经,第三依义不依语,第四依智不依识。此就闻思修等观入次第,初依法不依人依了义经不依不了,简非取是习成闻慧。第三、依义不依语,简非取是习成思慧。第四、依诸贤圣智行之法习成修慧。
第二、从本起末作用次第,如涅盘说:第一、依法不依人者,法是真如理体;第二、依义不依语者,义是佛果,所谓般若解脱法身,依理成德故次辩之;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佛智即是用,闻依德起用故次辨之;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者,依智起说故后辨之。
第三、举果寻因以明次第,亦如涅盘经说:第一、依义,义即般若解脱法身,此是佛德是以先论;第二、依法不依人者,法是真如之理,果依理成故次辨之;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了因,由智显如故次辨之;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者,由依了义经教渐修习故方成证理之智,故次辨之。
第四、举深寻浅次第,如维摩经法供养品说:第一、依义,义是二空所显真如;第二、依智,智是证智,依理方起故次辨;第三、依了义经,经是义诠,前所辩义由诠故显故次辨之;第四、依法,法谓地前行法,依于行法修习方得证理之智。
第五、依义道理起修次第,如此中说,初依义不依语,即用教下所诠一切义以为所依不依于语,虽复依义,义若与彼四道理法不相违者,方可得依,是故次辩依;第二、法,法是四种道理之法,此上二种依义道理以明次第,后之二种起修次第;第三、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即诠三性教法为了义经,余教不了不可为依,由依了义教故修成证智,是故第四次辨依智不依闻思。
基云:依诸经论次第不同,如涅盘经从果推因说次第,谓真如是果,可依真果不可依人,即缘如智名义,可依此义不可依语,即因此智起后得说法,可依此智不可依识,既闻法已可依了义不可依不了义,又却推从因至果,即以法为证真如,智即是因义,为真如即是果可依了义,即先观因后方观智不依于识,合此五重不能烦记,今此文即为第三重也。
测云:此四依中前二明摄法次第,义能成行故先为依义为理也,义藉诠显故次依法法为教也。后二明起修次第,依前教法修习正解故;次第三、依了义经,依理义修习起行故;次第四、明其依智,暗说大说者,测云:谓胜论等外道所说名暗,诸佛所说名大说,正慧了此说已以道理圣法为依,不同庄严论唯用教法为依。
于真实义者,谓于四种真实理。法毗奈耶者,此有两释。一云,法是二藏,毗奈耶即是毗奈耶藏。二、法是三藏,即是三藏灭恶之用通名毗奈耶。
本性义者,基云:即诸法本体,言识有八种,是识之本性,小乘不了义不说,故辨于本性亦不能了也。
测云:依于一切异种种门辨尽所有性如所有性,故云依种种门辩本生义。
依智不依识中,基云:闻思是智何故不依?
义曰:虽是智散智也,未圆满故不可依,若尔世间非应可依,义曰,亦不依,且以三慧相对,今不依者,论唯言闻思慧,其修慧中亦有不依也。
显四量中,景云:谓所说义,即是依义。正理者,即是依法。大师者,即依大师所说了义经也。修所成慧者,即依智也。
第七明无碍中,景云:四并用如量智为体。
法无碍中,一切异门者,名味句教多种差别故名一切异门。尽所有性者,教诠俗谛。如所有性者,教诠真谛,亦可直就俗谛中总诠俗谛名尽所有,别诠俗法一一差别有多义门名如所有性,直就诠真理亦二义,如总诠真如名尽所有,别诠真如名为无生无灭法界实际等义名如所有。
义无碍中,谓辩所诠义种种不同名一切异相,余义同前,并言依修所成,故知唯取修慧。
释词无碍,则善知方言训释不同。
辨无碍中于一切法一切品别,所对机根及能起业差别非一故名品别,若机若业皆有尽所有性,如所有性分别可知。基云:法以能诠之教也,能诠慧是法无碍体,其义无碍解,即前法下所诠之义,故能诠法中有异门之言,所诠义中有异相之谈别也,即于能诠得智名法无碍,于所诠得自在名义无碍。
如杂集第十四云:法无碍于一切名差别,谓依无明等于无智无见不现观等差别名中无碍智,义无碍智相及意趣,相谓自共相,意趣谓别义等,词无碍,此但有训释法言词。如杂集亦言:谓于诸方言音谓无量国邑众生自想音词,释诸论言词谓可破名世间等,以一音演说众生随类各得解等种种言音也。其辨无碍,此唯言于一切法一切品别。如杂集一切品别者,谓实有假有世俗胜义有等种种差别之辞辨也。
测云:依庄严论第十卷四门差别。偈曰:
于门相言智
。释曰:第一者、谓知门智,能知义中所有名门差别故。第二者、谓知相智能知此义属此名故。第三者、谓知言智能知异立言音故。第四者、谓知智智能知自能说法故,乃至下云举法者以门故。释法者以相故,令解者以言故,避难者以智故。广说如彼。
第八辨菩提资粮,若依庄严论,二聚摄六度门。偈曰:
初二为福体。
第六则是智,余三二聚因,五亦成智聚。就下释中,余三者则忍进禅,通为福智二聚因。五、亦成智聚者,后由般若能回向故诸波罗蜜皆成智聚。余门广说,如彼论中。
第九明三十七菩提分法中,初牒前生后开列两章;后次第解。
前中,谓大乘声闻二种菩提分法名二乘理趣,菩萨于声闻涅盘如实了知,为欲伏声闻具一切种智故而于其中不作证取,于大乘理趣与声闻别。测云:诸菩萨如实了知离言自性离,于有无而不偏执故言而不作证。
下解二章中,声闻菩提分法指,如声闻地。解第二章文为二;初就三性真俗二观以明道品;二、约四谛安立非安立观以辨道品。
前中,景云:谓不于身分别有性者,于彼他因缘身上谓不分别决定有性则于遍计离增益执。
言亦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者,遍计所执定性身虽彼不有,而因缘身法不得言无,故言亦不分别一切都无性,则离损减执。
又于其身乃至如实了知者,此于依他法身法真如圆成实性如实了知,基云:不分别有性不为遍计执分别身有。不分别无性者,不分别依他圆成二性是无。又其身远离言说自性法性等者,此重解圆成不起言说分别,真如是不可言说自性法性也。
若准下,如是菩萨于身等法不分别在等文,则亦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唯观依他,远离言说自性法性者则圆成实,今离言说言说不相称不同依他。故下文言是四谛法性,法性则真如也,即不分别有性是遍计,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是依他,远离言说自性法是圆成实也。
次约四谛安立非安立门辨真俗二观道品,初云于身等法不分别苦集灭道者,加行智中趣真如观虽寻四谛而不分别名为胜义观。
言又则于此远离言说自性法性乃至如实了知者,观四谛如非安立谛正体智观也。当知名依胜义理趣修菩提分等者,结前二番名非安立胜义观也。若诸菩萨随顺无量已下,别观八苦为苦谛爱为集谛乃至八支圣道名道谛等,则是安立世俗门后智观也。
第十明修止观中,初总标两门。
言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者,静虑一缘离诸分别当知名止,次明真俗二智名观,次别明品类差别。
言一、胜义世俗智前行者,景云:先起于定依定修智名智前行,亦可先起于智依智修定,故名智前行也。基云:则无分别智后得智之前方便定,则与加行智同时定。
问曰:何以得知此中世俗智是后得智?
义曰:前总标门中有二智:一、如实真观;二、安立世俗妙智,故知此中世俗智是后得智。
二、胜义世俗智果者,景云:若依定修智智是定果,或依智修定则定是智果。基云:则与正智后得智同时定是前加行定之果,故二智同时定体则是果也。又释:则二智后所生等流之定故言胜义世俗智果,则二智家果也。
问曰:何不明二智俱时定?
义曰:下第三第四定则二智同时定也。
三、普于一切戏论无功用转者,景云:明离恶也。泰云:是俗谛智也。基云:转则转灭,谓正智普于一切戏论想中皆能转灭。若如前解二智果者,此则说正智同时定之业用,若如后解者,则正明正智同时定。
四、则于如是离言唯事乃至一味实性者,景云:明无分别定正证真如。
泰云:则于如是俗谛中推求言说分别性不可得,于离言唯事依他性其心寂静是真智也。
基云:说正智观依他不分别有性故入一味真如义。若依前解则说二重说二智之业用。若依后解,则重明二智之业用。第三、正明体,今此明业用也。若约位者,第一在地前加行道中,第二入地以去乃至七地以前。第三、在八地以上乃至九地。第四、十地为止之入于佛地。
略有四行,当知名观已下文者,景云:言谓即四行止道前行者,此第一句明依四种止行以修于观名止道前行,亦可依观修前四种止行名止行前行。于一切法远离增益不正执边者,此第二句知遍计无相也。远离损减不正执边者,此第三句了知圆成有也。及与随顺无量诸法,差别等者,此第四句明于依他因缘之法差别观也。
泰云:言谓即四行止道前行者,四止道前方便思量观察故名四观也,从四观后任运而转不作意思量即名四止。
基云:谓即四行之止道前行是第一即加行智,前四止中之前行智有有漏闻思也。且论四止行之智,其实与第一止同时观是加行智,亦在此第一摄,离增益执第二,离损减执第三,二即无分别智离二边也,及与随顺乃至安立理趣是第四后得智。此四智地地皆有,别配稍难。
下第三结也。
第十一明方便善巧,先总标举,后别征解。
既言为内外二别。
何得内中有成熟众生之义外中有自成之义?
义曰:于内中虽言外众生,意取菩萨心,故言内,于外义在有情,不存于内自熟。
解外六之中,初征开六;后次第解,于中,初别解前二;次总解后四。
一月不食是外道计,投岩赴火是尼犍子计,婆罗门吠地迦呪者,此云明呪也,究竟净谓为无漏出世净也。
解后四中先并作四问,第二解释,第三总结。释中,开六章门,后次第解。
解初方便中,谓诸菩萨乃至又于趣入遍缘一切三摩地门能为随顺等以来,明随顺。以下明会通。随顺顺彼,会通为释经说,随顺其生欣乐方便偏缘故也。随顺中先爱语则美语也,次布施亦复现行近施随顺转等者是也。近施随顺转者,谓随起施而摄近之,或近施则行施摄事而近之,随转则同事摄事,由布施财同伴事除所生恚等,生爱敬下,明利行。为现神通记显说等者则三轮也。
又于趣入遍缘一切三摩地门,能为随顺教授教诫等者,谓有三摩地能遍缘一切,则一切种智定也。若有趣入者,随顺彼故教授教诫是此中意也。
会通中,云为彼说言:此经不说一切诸法都无所有;但说诸法所言自性都所有等者,不说依他等二性都无,然说遍计所言自性是无也。
虽有一切所言说事依止彼故诸言说转。然彼所说可说自性,据第一义非其自性等者,虽有依他等所言说事依此事起遍计言说,如此言说所说自性如兔角故据第一义,非如遍计所执言说自性,言无事则无遍计事也,非无依他。
譬如空中,有众多色,色业可得,容受一切诸色,色业等者,此喻真如,如空遍计如色等,如下唯遣遍计诸似色色业证真如似空之性。
又如幻梦非如显现如实是有等者,上来明喻真如似空,色业似遍计就此以下喻依他如幻等,如遍计执者非有如计实人等,其假相似不无则依他也。
如是诸法如愚夫言说串习下,总结上来明依他圆成有遍计无也。约胜义离言自性,此性非无所有存二性也,由此方便悟入道理一切诸法非有非无犹如幻梦其性无二者,此结上三性。言遍计亦非有非无非有同兔角也,非无有妄情也,依他亦尔,非有如遍计也非无有假梦也,圆成亦尔,非有同遍计非无胜义有也。
不取小分,不舍少分等者,不取遍计不舍依他真实。不作损减者,知二性有也。不作增益者,知遍计无也,故此道理无所失坏。
十资身具者,相传云:如下田宅等以为十种,此说不然。今依意识相应地文。
究竟善巧中,初、问;二、解;三、结。第四、别解清净究竟义。
第二解中,明八相,文中不具。具足应言:一、住都史多天;二、下生入胎;三、住胎;第四、初生;第五、出家;第六、成道;第七、转法轮;第八、大般涅盘。文中,阙少四事,加一苦行。又以净眼观察世间。勿使有情作如是谤:但由梵王躬自来请,敬梵王故,宣说正法,非于有情,自起悲心等者,泰云:为坏计等一类有情故,于菩提树下梵王初请不则为说,以佛眼观五拘隣等有机故,后至鹿园方说法也。
第三总结,云若略广者,有释:约别解六或略或广,随顺要契究竟三广,余三名略,故云也。
第十二解四陀罗尼,先问;后答。答中,有四:一、举数列名;二、征问别解;三、约位分别;四、明得因差别。
景云:法义呪三持用如量智为性,忍持通用如理如量二智为性。若约法数出体,法义二持即用念慧为性,呪持一种用自在定为性,以禅定力加被诸呪文句令有神验。第四忍持即用智慧为性,即是法思性解忍为性。
基云:能得忍陀罗尼者,以无分别智为忍体,即证真如,能得忍者即加行智,能有持呪功能得证真如故。
三藏云:此以无分别智为体,若尔,何故言能得忍?此于加行道中,持思此呪故速得真智证于真如,故下文在胜解行地。
解第四中,初云成熟妙慧者,出体也,第二、独处空闲已下,明方便;第三、于佛所说下,广明修相。
基云:言成就自然坚固因行者,谓在地前。具足妙慧者,即成就趣出世妙慧也。或于不动因行中,具足妙慧。
言独处空闲等者,泰云:空寂之处眼所游略无物可观,故名空无有物见路而行也。
景云:不畜资缘见路而行,夜无他涉待晓方进。
广明修相中,有三:初举无义呪词为思惟境;二、于呪句正起思惟;三、由思惟成忍胜义利。
呪词有二:一、是有义;二者、无义,即举无义呪词思惟观察,类知一切随言自性皆不可得,由此思性得成于此陀罗尼忍。
第二文云:则于如是呪章句义等者,景云:谓依于无义呪句正起思惟,类知一切,言说自性皆不可得名为通达。
言了知如是诸呪下,重明通达长牵成句。谓了知如是诸呪章句,都无有义是圆成实,但唯无义。如实了知此章句义,所谓无义。是故过此呪文之外,无余义可求。
基云:谓此呪无有义但,唯有名谓,地前菩萨诵此无义之呪亲除计执,此唯但名何处有义,故知诸法但有妄计名无如实执义,故不可依名生执,由此思惟故便能入真观证菩萨忍。
备云:呪句正诠依他圆成离言无生故,菩萨谛思自然得解无生法忍。论云:无义意在于此。
法义成中,而不决定者,由有谬错。亦不坚住者,由有退故。亦不广大者,持有分齐故,非如无边。
第十三解所修正愿,初问,后答。论愿体性诸师不同,有古师依成实以忍为体。备师云:以智为性。故此论云:智于后后希求故。三藏云:思欲信上假立愿也。景师云:用胜解欲思信为体。
答中,则辨五愿。
发心愿者,准对法论发心有二:一、总;二、别。今此初发心则是总也。
受生愿中,云随顺饶益有情诸善趣中者,问:何以此中不言随顺生恶趣中?基师解云:有二意。一、谓善趣利多恶趣利少略不论也;二、顺八相唯在善趣故。又恶趣无自在为王等化故。又说:善趣时意显生恶趣从胜处说唯论善趣。
正愿中,云若总若别者,有释:总求诸德名总,别求戒定等名别,第五大愿从正愿出,大愿差别有其十种。案地经辨十愿与此论大义同。彼云:一、供养愿;二、受持正法愿;三、摄法上首愿;四、增长众生心行愿;五、教化众生愿;六、知世界愿;七、净佛国土愿。
地论释云:净佛国土相有七种。一、同相;二、自在净;三、庄严净;四、受用净;五、住处众生净;六、因净;七、果净。如彼广释。地经第八愿得一切菩萨同心同行共集善根无怨嫉故一切菩萨等观故。第九、三业不尽愿。第十、成菩提愿。
第十四辨三解脱门,初辨三相;次明建立;后结劝修学。
前中,景云:此明大乘不共三三摩地,以无分别智相应定数一体义说。
下约十六行辨三三摩地与二乘共。基云:此中空意若相见道唯苦下二行,无愿文意由有烦恼等言故唯集四行苦二行,无相文意由有永灭寂静言唯灭下四,若约余处文有多别,一文如前。又文无愿并摄道下四行,余如前,有文无相摄道下四行,无愿不尔,余如前,有文三谛如前初释,道下四行通三解脱门摄,如显扬第二卷,有义空行若约断惑通四谛,余可知。又此中论文意在真观中义用分三此三解脱门,若断惑唯空行。若俱时亦有无愿无相义者,无愿中文意有烦恼等言,以唯集四行苦二行准下增减门中,总于有为而立无愿,无愿通三谛,又此总言:若此中意如前说。
建立三中,云我及我所,名为非有者,地持云:无我我所名无有。
结劝学中,基师云:如是乃至精勤修学者,此劝学也,于是建立如实了知者,结前正明三解脱门,又结不增减义,于余行相三三摩地如实悟入者,以了知此所明解脱门,于余行相如实悟入悉能解之,安立理趣如实悟入者,即初悟入真三解脱门。修习理趣如实了知者,劝修习三摩地之法故,下重解之,谓于其中诸声闻众精勤修学即学行,及圆满证即悟入也,更别解思之可知。
今解,如是菩萨乃至修学者,结前正辨三解脱门相。
于是建立如实了知者,结前次文建立门。于余行相三三摩地,如实悟入者,举此建立例余行相建立悉皆悟入。余同基释。
瑜伽论记卷第十一(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十一(之下)(论本四十六至四十七)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四十六
自下第十五解四乌拕南,若作嗢字皆须改正,旧语不正,名四优陀那,翻名为印,今翻名说,即世尊常诵说,此义似无问自说,随义傍翻亦得名印,或名总略义或名标相。如说无常是有为标相,苦是有漏法标相,无我是一切法标相,涅盘寂静是无为法标相。若名嗢拕南则名集施,即名乌拕南故是标相。
文中初举数列名;二、解乌拕南义;三、依四义次第解释。
以三义解乌拕南,云法相应义者,谓无常与有为法相应等。
展转宣说者,如过去诸佛说此四法传至现在,现在诸佛说此四法传至未来,异生依寻此四行迹能趣人天胜果名趣大生,圣人依寻此四行迹得离三界名出第一。
有释:初无常义中,问、解、结也。解中有二:初就遍计所执以解无常。庄严论云:以无义是无常义由分别相毕竟无故。又即观彼已下,第二、就依他因缘之法以解无常。于中有三:初观依他自性无常;二、约三世以辨无常;三、就四相以辨无常。
初云乃至无知为因生灭可得等者,景云:此明依他自相不可言说。如眼证色,乃至身所觉触不可言说。如饮冷水,证者自知必言说之不称所证,诸因缘法自相皆尔。若欲起说但说共相,谓总说色即说一切色体皆尽。若说青色即说一切青色皆尽故。如一念眼根见一念色,如是自相刹那即谢说不可得,由不可了知形言自性随其言说执有定性遍计所执,如此执时熏种成因,生彼依他色心等法有生即灭,故名无常。
测云:由不了知如所有性等二种真实及世间等四种真实故,起诸戏论无明法执,起诸世间有漏五蕴生灭可得。
次观三世诸行无常,由彼诸行无因可得,亦无自性者,明彼过去诸行无自体性,亦无能生因。
测云:于此文中西方两释。一云,法相道理于一现在法建立三世,谓现法上曾不有故名为未来,当不有故名为过去,已有未灭故名现在,此据胜义道理。若依世俗道理,亦得说言过未亦有,曾当有故,据此道理皆得说言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此破约三法三世皆有实体论师义。二云:唯识道理建立三世,谓于现在见分体上有三世相而得显现,故说三世,据实是现在摄。
问:过未等无云何无常?
三藏两解。一云,未来本无以当有故故名无常,过去亦无以曾有故故名无常。第二解云:当有名未来,正有之时当有无故名无常,还无名过去,正有之时还无故名过去无常。
第三观四相中,初辨四相;第二、广破外执。
前中,云一一刹那皆有三相于刹那后,复有第四有为之相者,景云:三相现在同体,义说灭相过去。
问曰:若尔即违经说即生即老即灭之言?
解云:未必四相同时名为即也,今言立者,即此生法即当灭坏更无别法,故名为即。
测云:述西方两释。一云,三相无前后,是故无碍道生相即或法灭时非谓一时二法并现。一云,三相有前后,谓生及住异,生相与住相一时,是故或法住相无碍道在生相并在现世,以其三相并是现在一刹那中。第四灭相在于过去,故言一一刹那等也。
即于此中乃至正观为灭者,新旧缘生非先诸行,今更说生。基云:若即现在与异同时而名灭者,则灭是无法,住异是有法,如何有法俱时亦有无法。
故此论云:从此诸行生刹那后,即此已生诸行刹那自性灭坏,正说为灭,即由有法无时至过去世方立灭相,故生灭明暗而不同时。
问曰:若然即一刹那无有四相?
义曰:此法灭则此法生时,如称两头平等,故一刹那有生有灭。
若然,何故不先灭后说生疑?
义曰:从初说以初时要有生故。
问:诸经中皆言三有为相,何者为之三?
义曰:有二义。一、摄住入异,以住相似无为,又若闻诸法有住则厌有为心不猛故,又住能牵后生法于灭无功,故摄住入异。二、说摄异入住,住于自刹那有功能故,生已未坏说名为住,故有功能异说异前法,于自念无功,故摄异入住。
又异顺灭相故摄异入住,若尔如何不摄异入灭耶?
义曰:异是有法灭是无灭,一是过去一是现在,相貌虽有相似不可摄入灭相。
今更有释:灭相约位虽在过去而假立为相者,犹在现在将灭之时生必灭故,表此现法后无为此法灭相也。以此义故一刹那具有四相。
然此论中约实无位说,故云于刹那后复有第四。
自下第二广破外执,若依萨婆多,法外别有非色非心四相之体,别体同时而用有先后。若依成实,同体各时离色心等法无别四相,故言同体。然初生次住终异后灭,故名异时。今大乘说,若假实殊涂,合用异本则言相与法异,不同成实也。
若推假不离实,推果不离因,则言法外无别四相,不同萨婆多,又三相同时,不同成实一向异时,生灭前后,不同萨婆多一向四相恒同时也。
文分为二:初约大小二相以破实有;二、又善男子下,约假有观成破其实有,前中有二:初略破法外四相;二、如是四种下,广破法外四相。于中,初将欲破先申正义;二、此中菩萨下,破邪执。于中有二:初明总观非实;二、又诸菩萨下,以理别征以破实有。
前中,云何以故乃至无别有余生老住灭者,基云:何故如此不同?复举四相者,以摄法遮法故。若摄法互摄故,唯有言诸行生乃至诸行住老灭。若遮法须遮,别有四相体故。法遍遮故,通举四相也。
问曰:何故遮生中不唯言生,乃至住灭亦尔耶?
义曰,以住中亦有生故,以生时有住等故,故大生生八法等,是故遮遍。
第二文中分二,初约四相以破实有;二、谓若灭法下,别约灭相以破实有。
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谓若离彼色等诸行等者,此破生色之生亦应有生,即小乘中小生也。
若言一者至不应道理者,小生生本生而与大生一,亦大生生诸行即与诸行一,是故计别有生即名唐捐,乃至不应道理。
若言异者至不应理者,小生望大生体相各异而生大生者,则应小生与行异实能生行体,以俱异故,故不应理。
基师解云:非行生生则小生也。是行生生即大生也。汝若言大生小生异者,即应小生亦似大生应能生色,大生生色法亦能生小生,小生生大生应亦生色法,故小生非行生能生色法,应是大生行生,故二生异不应道理。
下别破灭相,意谓若有灭相与行性异而灭诸行者,是即一灭相生一切法应灭,以其体异而相灭故。譬如明生一切暗灭,如是则夜少用功力能灭诸行也,如入灭定,诸心心法一切皆灭,又前由灭相生故诸行随灭,即由灭相灭故先灭诸行即应还生,以无相违法故。
基云:判此文为第二别破灭相者,不然。若解彼生生例余相下举后灭破,总是一翻。
就第二假有观成破其实有,谓又善男子于三世法若是实有而观为假得解脱者,不应道理,此返释也。与此相违,是应理者,由三世法假则观知假故得解脱。
释无我中,云了知诸法二无我性者,旧论云:于一切法有为无为无我我我所,如实知众生无我及法无我。相传解云:无我者人无我,我我所者法无我,今则不尔。言非则有法,亦非被有法者,谓破则蕴异计我也。
解涅盘寂静中,先法;次喻。法中,初释涅盘名;次出涅盘体;后约人辨。
言先因永断者,是有余灭。后无余灭者,是无余灭。其余毕竟不起不生,说名涅盘者,由彼生死因果,其余当起烦恼业苦毕竟不生,说名涅盘。又先因永断在无间道,后无余灭在解脱道。又先因永断在加行伏上心,后无余灭断种子。其余毕竟不生者,谓果不生,以断因故,次出体也。
下约入辨,地前菩萨未见声闻,虽于涅盘口说寂静,而未能正证,能彼亦有如理作意,谓亦有依教思量作意。
次下明喻,初举王子喻,次举病人喻。前中,先喻;后合。喻中,有三:一、以假为真喻;二、闻真未解喻;三、觉真羞愧喻。
言鹿、牛、马、象者,有释:鹿居山薮故喻独觉,牛迟、马疾,喻彼声闻有钝、有利。象,喻菩萨。基师云:喻四涅盘,象喻无住涅盘,余三无导今不以义准。谓鹿始终常居山静,喻本来净。牛有角故,喻有余依。马无角故,喻无余依。
合中,还三。第三合中,三乘圣人入见道时,证真如理,即名于真涅盘现证智。
第二病人喻者,明教应机也。前喻;后合。喻中,有六:一者、应机感圣喻;二者、闻教转执喻;三者、劝闻胜法喻;四者、前执不舍喻;五者、说教浅深喻;六者、愚人未解喻。合中,有三:初合前第五喻,亦可通合前五;次合第六喻;后因辨净信。
言若上上胜乃至及以胜极等者,景云:初三句者,下名正教,初说名上,次说名上胜,终时名上极,次之三句者,下名教授令其起行,有下中上配此三句,后之三句者,下名教诫令其离过,离过有三,谓下中上配此三句,法教是总,下三句别。
泰云:初三句为说菩萨乘三品,谓见修无学三道也。次三句为说缘觉乘三品道也。后三句为说声闻三品道也。又初是上中分三品,次是中中分三品,后是下中分三品。
法教正教者,方便教名法教,根本教名正教也。基云:一释上极等三句是闻慧,深极等三句是思慧,胜极等三句是修慧,三慧之中各有上中下故。又法教正教是上极等三品句,教授是深极等三句三品,教诫是胜极等三句,又前三慧中一一皆有法教正教等三句次第配之。
功德品
上来明能学有其十品,分之为三:初之七品明其自分;次有二品明胜进讫。今此一品,明其因成果满。
功谓功劳,德谓道德,用功而得此德,名为功德,此中广明名功德品。文中初问;次释。有其五颂,明二十七种法门。二十五种正明功德,从此标名,退堕、相似实非功德,以相随故来。五颂分为四番,以后二颂为一番故。
初颂列七名,长行次第解释。
菩萨成就五种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者,景云:利益他时即如己事名不希奇,寻其根本无由大悲摄他为自,故知希奇。
基云:据相而论,人皆可得受,是不希奇,若意而论,不辞此事名希奇法。又自类相望不希奇,二乘相望甚希奇,默而无味者,谓默无言说,默者实是乐味,但为有情而说正法。又自入涅盘,此默实是乐味,为有情故而说正法。
测云:以寻伺等起诸言说,第二静虑已上离彼寻伺起言说因故名默然乐味,而化有情故舍诸静虑受欲界生饶益有情之也。
由五因缘于诸有情作不虚加行乃至应知其相者,谓如前供养品说。若诸菩萨具五种相能为善友所作不虚,一者、于他先欲求作利益安乐;二者、于彼利益安乐如实了知无颠倒觉;三者、于善权方便顺仪说法随堪受调伏事有能有力;四者、饶益心无厌倦;五者、具足平等大悲于诸有情劣中胜品心无偏党,此略解二种。
第二颂有六门。
初明加行,一、随护加行念慧为性;二、无罪加行智慧精进为性,此二总出加行之体,后三约位;三、思择力加行位在地前;四、清净增上意乐加行谓入初地乃至七地;五、堕决定加行谓八九十地,无倒炽燃即是精进也。
第四、相似功德。第五、真实功德,此二门于庄严论合为一门。
略于十处,无倒调伏所化有情等者,若依旧论云:二十调伏众生有十种名正调伏。云何为十?离诸缠离烦恼分别恶戒。相传云:离缠者,则离八缠。离烦恼者,离十使重烦恼,通为九。离恶戒者,谓离外道邪心分别鸟鸡等戒,通前为十,此说不然。
第三颂有五门。
授记有六,景云:一者、安住种姓未发心位者即十信已前有大乘种姓佛与授记;二者、已发心位者从十信已去乃至法云皆名发心位佛与授记,此之一对则摄一切诸授记尽;三、现前位者面对佛前亲蒙授记;四者、不现前住谓不求在众佛总与记。此第二对亦摄一切,一切授记不过现前及不现前,亦可入地菩萨念念见真报佛授记名现前,地前但见他佛不见真身名不现前;五者、有定时限谓尔所时当证菩提;六、无定时限但总记言汝行此行当得作佛,此后一对亦摄一切。
三种堕决定者,若依庄严论,约修六度得六种果以释决定。今此但约三种以解决定,即是种姓发心行方便,位列如前。
景云:即于前六授记之中,但约自在起利他行无空过者,佛与授记就十最胜中,测师解云:三乘姓中菩萨种姓为最胜,十种正愿中最初发心为殊胜。于六度中,精进、般若、策道为最胜。于四摄中爱语行为最胜,两足有情中如来最胜,于梵住中悲愍为胜。天住中,第四静虑为胜。圣住中,空三昧为最。四等至中,灭尽等至为最,菩提分品明二巧便中,清净巧便为最胜。
第四两颂总有九门,初一颂有四门,第二颂有五门。
法施设中,云次第结集,安置制立者,基云:结集谓经,安置谓摩呾理迦,制立谓毗尼。又二乘法,又次第集其文安置集其义,制立诸学处法。
测云:素怛缆等十二分教如来处处散说,文殊、阿难结集处安置文句,前后次第制立十二,不增减也。
三增门谛中,相谛谓诸法之体相,语谛谓能诠教,用谛即前相语各有作用。增五门中,前四安立后一非安立。
前四谛者,景云:一因谛则是集道,二果则是苦灭,三智谛则四谛智,四境谛则所知四谛。
基云:前四四谛也。测云:因摄世出世因,果摄世出世果,此则因果相对摄一切尽,智境则心境相对亦摄一切尽。
增六门中,前二则真妄相对,后四则苦集灭道,基又云:善法名谛谛,不善等法名妄谛。
增七门中,景、测同云:一、爱味是集;二、过患是苦;三、出离是灭;四、法性则非安立谛;五、胜解即道谛;六、圣谛即灭道;七、非圣谛者苦集谛也。
基云:爱味过患谓集苦二谛,出离谓灭谛或通道谛,法性谓真如,胜解谛即断苦集道也。
增八中,前四是苦谛,杂染是集谛,还灭是灭谛,清净及正加行是道谛。
增九中,前四是苦下四行,次二爱是集谛,第七是道谛加行,八九灭谛。增十中,前五是苦谛,业烦恼是集谛,次二是道谛,第十是灭谛。四道理如前应知者,旧论云:四种方便施设如前力种姓品说:则四摄为四方便,此说不然。今依此论四道理如声闻地,第二十五卷说,观待等四道理也。声门乘七行相中,一、无倒慧者,此出乘体,是别境中慧数证谛离倒;二、此慧所依者,三藏云:此是心王又此是定也。测师云:是种子依及无间灭依;三、所缘者即四谛;四、伴类者诸余心所;五、作业者能断惑等业用;六、资粮者前方便道;七、得果者涅盘。
五无量中,先辨相,后次第建立。
六十四有情如意地说,然与显扬论颇有不同。若依旧论云六十一众生,索诃者此翻忍也,所调伏界无量中增七门者,旧论云:恶人中人小智人大智人现在调伏未来调伏随胜调伏若得缘如是如是回向,此论云轻毁等。
泰云:一诽谤三宝者,二非诽诽赞中庸者,三乐广说者,四乐略说者,景云:一、轻毁如调达事以轻毁入已;二、中庸如众集最煗语调伏;三、广说智四略说智为钝利差别故。
测云:七缘引调伏者如善财童子遇种种善知识方能入道,八部众者如前意地中说。
增九中,如来所化等者,测云:或有一类有情唯如来所化,如涅盘经说:舍利弗有二弟子,一是穿珠之子,一是浣衣之子,终不能化,后到佛所,佛则于浣衣者教令白骨观,于穿珠之子教令数息,不久二人俱得道等,乃至时节不同故云远近调伏,琰摩世界者谓鬼世界,琰摩王为主也,琰魔此云静息,调伏方便界无量如前说者,上成就品具明二十七种善巧方便。故旧论云:如前成就品说,若依庄严论以十二分教为方便。
五大果中,一、法眼生起者见道;二、得尽漏者无学,此二得小乘果;三、发大愿者十信;四、最胜法忍者十解已上;五、受持读诵乃至令法久住者大教常行。
诸菩萨与七大性相应故名大乘等者,前三唯地前,四增上意乐大唯在地上。
五、资粮大,测云:二地已上。景云:通地前地上,六时大性通始终,七圆证大,即所证菩提。此与显扬所明七大性同。对法七大性与庄严七大义,名异体同,与此论不同。
法摄大乘者,景云:上七解大,此八即解乘义。于中,前三就教辨乘,次三如次闻思修慧即就行辨乘,第七是智果,第八是断果即就果辨乘。
测云:前五并在胜解行位,第六在初地已上乃至九地,第七在第十地,第八在于佛果。
菩萨有十中,云如是菩萨勤修学已者,即结上菩提分法持初文,第三能修学文。此下文云:十种菩萨于菩萨学能正修学此上无有能正修学,即结前能正修学第三文,故知三判文不同,如第三学持,初判初二有生起文无结,此能正修学无生起有结,故知类显略而不说分有三段也。言一、住种姓者十信已前;二、已趣八者十信已去乃至法云;三、未净意乐者在地前也;四、已净意乐者入初地;五、未成就者九地已还;六、已成就者第十地;七、未堕决定者未入八地九地,即下文云:未得入决定地者未入八地,未入决定行地者未入九地故也,八已堕决定即已得入;九、一生所系;十、住最后有者,基云:菩萨种类有三,一一生所系如弥勒等,先处人中望当佛位应有四生,人天本及二中有如七生等名一大生,若住天中半生名一一本有。
故智度论说:弥勒三生,说在人中除成佛身故说三也;二、最后身;三、坐道场。此二局在成佛身位,化身既尔,二受用身虽不见文准此应悉,自受用身七地以前名一生所系,八地已后名最后身更无生故处莲华座名坐道场,他受用身如观音前身名一生所系,观音之身名最后身,处七宝座名坐道场,法身无生便无此义。
测云:如住覩史多天名为一生,赡部洲身名最后生,此约化身分别,若就实身分别,如华严经说:于第十地受佛位现报利益即是一生所系。彼经复云:摩醯首罗智处生后报利益即是最后身菩萨。
新罗因法师解智论说:弥勒三生云人间初生,天上中生,还来人间后生,是为三生菩萨名号中,总有十六名。
景云:初明别名,菩提萨埵者,对法二解,一云,缘彼菩提及与萨埵发心故名菩提萨埵。二云:萨埵缘彼菩提发心故名菩提萨埵,菩提萨埵名通三乘,故是通名,摩诃萨下唯吾大乘名大有情,故是别名,成就觉慧最上照明等释得大名所以,如是十方无边乃至内德各别无量无边随德施名,名亦无量。
第四十七卷
第二持随法瑜伽处
菩萨相品第一者,菩萨地四处此为第二,初持瑜伽处正明所学之法,此处明能学人之学所学已成菩萨相,随前所学之法而起修故名随法瑜伽处。
菩萨地初云:有十法具摄大乘菩萨道及果。一、持;二、相;三、分;四、增上意乐;五、住;六、生;七、摄受;八、地相;九、行;十、建立。
第一持者,是初瑜伽。于中开为三持,一、种姓持则种姓品;二、发心持则发心品;三、菩提分法持。
于中文广有十六品,合有十八品为初瑜伽处。
此第二瑜伽有四品,即相、分、增上意、住。
后之五法为第三瑜伽,则为五品。诸品相生前后次第为第四瑜伽。相谓成就此法入菩萨之相故名相也。此品在第二处先,故言相品第一。
文中初问;后答。
答中,初颂及长行开列章门;第二、依章广辨。
前中,初举颂,次长行属当。
颂中;初一句三字举真实菩萨,具足五相;次知应下,劝知五相各具五门。
言真实菩萨五种相者下,长行解。
谓哀愍等五。此体相者,初哀愍以慈悲为体,真实则用智慧为体,假相则用无恚为体,依下相摄则用静虑为体,以依静虑修慈悲故。
二、爱语者,则四善语为体,依下相摄则尸罗般若为性。
景云:所发爱语则是尸罗,能发语心则是般若,故二度为性。
基云:以为从律仪而行,以般若导生,故此二摄。
若准施品,戒是摄品四摄摄度,布施唯摄布施,余四度纯是同事摄。若除布施余三摄事皆智慧度摄,今云爱语是尸罗者,此是正依戒而行。
然依戒不妄语等是彼论不离体,以一切行由智发故,三者勇猛,下文则以忍进般若三法为性。
基云:据实但是精进,以由慧发安受长时苦忍故,所以兼论。
四者、舒手慧施是施度摄;五者、能解甚深义理密意则四无碍。
下文以定慧为性。若唯克体是慧,以定发之,慧胜故并从胜发,同时而行言定。此五种皆由依行六度成就此五种入菩萨相也。
依章辨中,初解五相五转,后结劝应知。
前中,约自性等五门分别五相,则为五段。
哀愍自性有二:一、在意乐者,则利乐;二、意乐为性,依庄严论,以思欲乐。依摄论,以欲及胜解二数为性。
爱语自性,谓如前说等者,前说慰喻庆悦是随世轨仪语,胜无益语是顺正法教语,则是难行三爱语也。九门爱语广说,如前摄事品。
勇猛自性者,景云:刚决者,智慧。坚固者,是忍。无所性劣,有大势力等精进。基云:今者文意,但偏明精进,则被甲精进等三,次第配之。
广大无染施性,名舒手慧施,亦如前九门施中广说。
四无碍解及则于彼无倒引发正加行智等者,四无碍解正是能解深义智性,则四无碍解前方便智名加行智也。
哀愍依处者,景云:说境为处,谓缘五种有苦及行恶人等而与哀愍,故名依处。
能解甚深义理密意,亦五依处。
第一依处中,景云:言依契经随顺甚深者,真如之理浅智不测故,名甚深。经说二空随顺真如,故云随顺甚深。甚深显现者,由寻二空真如显现也。空性相应缘性缘起者,缘性是四缘性,缘起是十二缘起。如是缘性缘起体离于定性遍计所执,故导空性相应。
测云:如来所说常依二谛故名随顺,二谛之理离言绝虑,故重云甚深甚深显现。
言空性者则圆成实。缘性缘起者,则依他俗谛。
第四依处中,基云:诸想义者,想谓能诠之名,义谓所诠也。测云:言显除意趣等者,谓能显密意除他疑心也。
第五依处中,云于一切法者,谓三藏教法也。法者,法无碍境。义者,义无碍境。释词词无碍境也。品类,辨无碍境也。
哀愍果利中,初明果利;次引说证成;后结。
前中,前初明自利断怨害等;二、普于下,利他。
引说证成中,测云:如经中说修慈福利有十一种,卧安觉安,天护非人爱,不毒不兵,水火不丧,眠无恶梦,死生梵天,在所得利。
勘华严经、又解脱道论,明修慈有十一功德:一、安眠无惊怖;二、觉安无恶相;三、无恶梦;四、为人所爱念;五、非人所爱;六、诸天所护;七、火毒刀杖不加其身;八、心速得定;九、面色光泽;十、命终心不乱;十一、未得胜法生于梵天。
分品
梵音薄刃,此语含三义:一、分位义;二、分类差别义;三、翼义。旧名翼品者,谓行四法能速得果,犹鸟依翼速有所到。今则从彼在家出家二分菩萨标名分品。五相所依不离在家出家二分,故相品后;次论分品。
文中,初开列章门;二、依四章次第解释;三、总分别。
解方便善巧中,云如前则此菩萨地中等者,前四如十二方便中说,第五如因明处中,第六如戒,第七如五愿中,后三文处非一,近如菩提分品中说。
随其种姓根等者,三藏云:种子名姓,现行名根。
解饶益中,云能与一分有情利益乃至一分安乐一分俱有者,基云:则此四摄事一一皆有利益安乐,亦得虽施彼财令发心等是利益,现得物用是安乐等,如是乃至一一皆具有,准知。若不尔,利行爱语随增说利益,布施是安乐,同事是通二,同为善恶故。
无倒回向中,三门者,谓则善修事业一,方便善巧二,饶益于他三也。
总分别中有二:初明此四普摄在家出家所学法尽:第二、明在家出家虽复同修四事而优劣大异。
出家菩萨。而能行钩锁梵行者,基云:钩锁意取相拘碍义,出家之人有所禁约防恶三业,故如钩锁,在家菩萨则不如是也。
增上意乐品
此中通明入发心诸菩萨意乐有利他七种及自利利他十五种,从此标名,前明相品分品并是行法,所起之行必从意乐而生,故分品后;次明意乐。若依摄论,欲及胜解为意乐体。若依庄严,欲及思为意乐性。基云:此中有增上之言似唯在地上,依文明义通地前有无妨。
文中,初问;后答,答中,初有一颂开列章门;第二、长行已去,依章解释。颂中,上半总列利他七相,怜愍下半总举十五意乐作事,就长行释中分二;先解怜愍;次解意乐。
前中,云具怜愍,故名善意乐者,景云:七种怜愍当知则是慈悲虚想,慈悲则无恚性,真实慈悲智慧为体,亦可七种还是意乐,与怜愍相应故名怜愍。
备云:胜解与无瞋俱从助伴名为怜愍,克体还是胜解。又解:经论称名不定,或有说智名为大悲,如实想观,或有当法,如虚想观中喜无量。
言谓终不以非法等者,谓不以十恶非法、非律、非贤善行,及外道邪法非理之处劝授有情。
言是名无染,亦名无缘者,基解:不祈恩报名无染,不祈后果名无缘。又二种皆名无染,染通报及后世间果,故缘亦通之。
第二解十五意乐中分四,初辨体列名,第二解释,第三明十五意乐能作十事,第四结摄明利。
十五中前之七种从境为名,次有三种从义为名,后之五种从位受称。言又诸菩萨不清净意乐是,则名为应调伏意乐等者,地前未证法但现神通等四调伏之,八地以去自证真如修习多劫神通与身俱生,故清净善清净意乐是俱生意乐,以清净意乐性成善清净安立故。
住品
住者何义,即因十二位能有住有为无为菩萨住中故名为住,此中广明故名住品,前未广明菩萨众行,行必依位,是故意乐品后,则明住品。
于此品中,先牒前问,次举数列名,后问答解释。
前中三句:一、牒前;二、生后举数;三者、列名。
如是始从种姓具足广说乃至于如所说菩萨所学正勤修学者,此牒第一持中十八品,从初种姓乃至功德品是。
于如所说菩萨诸相正等显现者,言此持中第一相品。
于诸菩萨分加行中正勤修学者,是分品。
于如所说菩萨意乐者,是意乐品。
诸菩萨众下,生后举数也。
于中,初举菩萨住;次举如来住。
列名中,初举二颂;第二、长行属当。
增上慧三住中,云谓诸菩萨如实了知能劝真实等者,谓道品是能观。四地观彼能观,道品诸谛是所观。五地观所观也。六地菩萨观知众生,由迷无智故众苦流转,由悟有智众苦止息。
第七地中,真观相续名无间缺,虽亦缘俗多住真如名无相住。基云:非无有漏心隔,而以多无漏观相续为论故言无间,非实无间也。
第八地中,真俗并观名无间缺,编从真观名无相住。善戒经云:不见菩提及众生相,故言无相。
第二问答解释中,初略;次广。略中分二:初别解释;后总分别。
种姓住中,云何菩萨种姓住者,问种姓体。云何菩萨住种姓住者,问能住人。
答中,则以三义,通答前两问。初修性福善;二、明已具佛法种子;三、明性离麁垢无间业等。
前中,景云:谓诸菩萨住种姓,性自仁贤;成熟乃至众多善法者,成种子也。于彼现行亦显现者,十信已前在流转位。由种姓力令彼行者,数起福分善非起解脱分善,若起解脱分善则十信,十信则是解行住收,非种姓住故,下文中明余行位,云从初发心乃至未得清净意乐,所有众行一切皆胜解行住,故知种姓住中所起众善并是福分非疑。
由性仁贤逼遣方便至非由思择等者,由种姓力逼修福分善等。
测云:菩萨所应众多善法于彼现行等者,有两解。初云:十住已前菩萨名住种姓住,约未发心前。于福分善根中所应现行者依彼亦有能现行义,若已发心则不现行。二云:十住菩萨亦名种姓。于所应善法者,则是有漏六波罗蜜。
若依前解,与摄论少不同,摄论约三僧只分为三位五人,依此三位五人为十二住,彼种姓住据发心,此云种姓是未发心故不相当。
三藏勘梵本摄论,今无十二住文,故不须会释。摄大乘论亦是住文,验知真谛三藏所翻谬,此云住持一切佛法种子,于内体中者,景云:此语是总,于所依中,已具足有者,此就别指,则赖耶中,持彼种子名所依中。
测云:此与上明种姓中六入殊胜展转相续无始法尔其义一也。于自体中,于所依中,犹是摄论依本识中也。种子所依有二:一、真实理门则依阿赖耶转;二、随转理门依五蕴身住。
次云性离菩萨乃至造无间业者,景云:种姓菩萨虽复在凡流转,不起猛利麁瞋造五无间轮邪见断善。但闍王杀父达多出佛身血等者,并是久学菩萨权现同凡,引接造五逆人令其改悔。
泰云:种姓有二:一、性种姓,谓无始凡夫有大乘姓者亦造无间断善;二、习种姓,谓在十信前发菩提心及十信位,今明习种姓,故性离麁垢。
胜解行中,云从发心乃至名解行住,出其行位。测云:述两释。一云,十信已上皆名发心住。一云,十解已上方名发心。
言种姓住中,于余十一及如来位唯有因转摄受彼因等者,则对前后以辨差别,谓种姓住中唯成杀后住因,未起现行发趣行也。
景云:斯知前说种姓住中,现起众行,现起但是福分顿得顿净知。
远法师云:菩萨诸住渐得渐净,唯如来住顿得顿净,教行顿成故名顿得,证行顿显故名顿净,何云彼菩萨住,住别所治有无量品,以如来住障唯有一品,故有差别。
测师云:得诸功德何为顿得,离诸过失何为顿净,若就现行不能顿行,然成熟故云顿得。
无碍解住中,云能于诸法异门,谓法辨。义趣义辨。释词词辨差别辨辨则四辨才也。略中别辨讫。
自下总明有二;一、明所作不同;二、明胜解行等于证无相有其差别。
所以不说种姓住者,此中但欲辨发心起行相。初住无此相,故更不释之。
胜解行住,所作狭小者,远法师云:趣行局少故名狭,不能常行故名缺,行心不贤故具不定,逢缘便失故具有退。
景云:所起众行未证法界具所作狭小,未能离过具有缺,有起不起故名不定,地前是异生位,总具有退,极喜等六地行称法界名广大,离过具无缺,常起众行名决定,证理具不退,七地具初无相,八地具第二无相,七地已还但于一一行起一切行,八地已上一切行中起一切行故具无量,七地功用后边隣第八地,相从总说名为无量。
基云:所得有退者显行不定也,又不定者所作不纯,有退者不能纯进,又不定者尚怀犹预,有退者不能胜进故退也。
无相差别中,若依旧论,但有四句,以二无相住合具修净故,此论五句。一、于地前未能正能无相真如但有发趣;二、前之六地于无相住虽修而未能圆满故云狭得;三、第七地具圆证去此有两释。一云,初三地相同凡夫,四地道品,五地四谛,六地缘起随事别观无相不圆,第七地中舍前六地诸相入七地十种殊胜行故言无相圆满,如后广说。一云,就实以释,前之六地入真观时少起俗观时多不名圆满,第七地中入真观时多出观时少故云圆满,又于此地真俗双行故云圆满;四、第八地具清净离功用故;五、九地十地具修果领受去以修行满故但能领受。
景法师云:以后二地真俗并无功用,是无相修学。
自下第二广明,于中亦二,先别;后总。
前中,不说初住意者,义如前释。就明胜解行住有二:初辨行状相;后判三品忍。
前中,则有问;解;结也。何行何状何相者,三藏云:行则是状,状则是相,名异义一也。测师又述两释。一云,住别有三时异,故问行状相,如次配之。一云,见相名行,自证名状,证自证分名相。今勘旧论,但问有何行相。
又下答中,无别解三。还依三藏本言:解中有二:初别明胜修未成;后明胜德未具。
前中文有九番,初由思释方能修作,未能任运成辨胜修,胜修是定因,定所生神通等果。亦未能得者,未得根本定故。未越五怖畏者,基云:准下对治五怖畏等,所治是此怖体,此以何为体。第一不活畏,以我见及我爱资生爱为体,故下云:由修无我智分别我想尚不复转,况当得有分别我爱或资生爱,故知以我见及爱为体。第二恶名畏,以贪欲为体,故下文言:由于他所无所希望,常自发起如是具乐,当饶益一切有情非有情有所求觅,由是因胜无恶名畏,故知以贪欲为体。第三死畏,以我见为体,故下文云:由离我见于我无有失坏想转,故无死畏,明知以我见为体。第四恶趣畏,以痴为体,下论云:自知死后,于当来世决定值遇诸佛菩萨,由此决定无恶趣畏,五处众性畏,以痴为体,故下论云:由意乐见一切世间,尚无一与我齐等,何况殊胜,是故有处众佉畏,此所治以痴为体也。第二信无他已下,明信他故作未自了知,第三成就狭小闻下,明五根未满,成就狭小闻所成知等者,明慧根未满,或时妄失者,念根未成,苦迟通行者,定根于大菩提无猛利。乐欲者,此显欲心无炽然,精进者,明勤根无有甚深牢固,净信者,是信根,四于三处有忘失念,五聪慧下念慧不定。言或于一时具足忆或于一时成忘念类者,基云:有忆得不得故名忘念类,非念忘故言类也。第六、于诸有情下不如实知自利利他种种方便。第七、或于一时于大菩提下明二利行进退不定,由思择故欲令他乐者,自利则易,利他事难,要由思择。第八、于诸菩萨所有违犯下明数有犯犹预疑惑。第九、于诸有情远离大悲。
上来明胜修未成讫下,明胜德未具。文有四番。一、如上说初持十八品圆满德中未能普学;二、如上说相品五相未能成熟;三、于分品在家出家二分加行未等显现;四、于意乐品十意乐犹未清净乃至于其炽然无动妙善菩提分法未能成熟。
第二判三品忍中文分为三,初解行住为三品;次对此辨八后住;后释通外难。
言下忍转时,如上所说相状上品等者,景、基同云:谓前所说地前过失在十信位具下忍时此过是上品,在十解十行时具中忍,十回向等具上忍,其过则中、下。
泰云:胜解行住者,十解十行十回向则为下、中、上三品忍。
次文中,云由得方便极喜住中,胜解行住所说诸法,皆无所有等者,由方便得极喜住故地前诸法皆悉不现,初地白品皆悉显现,此舍体得体,转具净胜意乐者舍具得名。
第三释难,难云:地前经于一僧只劫伏惑净修,云何不具净胜意乐?故此通云:解行转时虽小分清净胜解而未得名清净意乐,由为烦恼流污而转,极欢喜住则不如是。
欢喜住中,初问;次解;后结。
解中有八,初明六决定为诸地体;二、明四相发心;三、明发起精进引发正愿;四、明十种净修住法;五、明开晓余住;六、明修治善根;七、明受生;八、明威力。于此八中,初一段文明诸地体,后七明相。
菩提自性者,二断、二智也。菩提方便者,六度。地前六度未亡,三轮随他而转,除舍彼故。发起六相,新善决定者,总举数也。此决定相入地创证名为新善。若依旧论有一二等数。十地论云:初名观相善决定,真如观一味相故,如经无杂故;二、真实善决定,非一切世间境界,出世间故,如经不可见故;三、胜善决定,乃至如经广大如法界故;四、因善决定。有二种因,一成无常爱果因善决定,是因如虚空,依是生诸色,色不尽故,如经究竟如虚空故,二当果因善决定,得涅盘道,如经尽未来际故;五、大善决定,随顺作利益他,如经覆护一切众生界故;六、不怯弱善决定,入一切诸佛地,不怯弱故,如经佛子是诸菩萨能入三世起地故。此中初云内证修性菩萨大愿超过一切余白净愿者,景云:谓无分别起内证发心一味无杂故超余佛,是彼第一观相。基云:谓佛求菩提无杂愿也,则以后得智观为也。二云:无等不共果等者下,不能齐故具无等,不与下同复具不共,是彼地前修习所成故具为果,虽同世间境如经不可见故,则此彼中第二真实善决定。三云:随护一切有情苦故,不共一切声闻独觉者,景云:是彼第五杂大善决定。测云:是彼第三胜善决定。四云:虽一刹那乃至可爱之果者,景云:是彼胜善决定。测云:是彼第四因善决定。五云:又此大愿无变无尽等者,景云:是彼第四因善决定。测云:是彼第五大善决定。基云:地论第五大善经云:覆护一切生界看,经形势当此次第三随救一切有情者是,彼第三经言广大如法界是此第五,谓得无尽之愿不可退转广大如法界也。六云:又是胜分随后边际极大菩提者,则彼第六不怯弱决定,谓此佛是胜分能随后边际能穷大极菩提入三世智地,三世智地则佛果也,得大菩提能不怯也,不于大菩提而生怯也。基判六中,前三是后得智,后三通二智也。
第二明四相发心中分三:初明四相发心;二、释欢喜义;三、释离彼五怖所由。
前中,初标问欢知;后次第解。
地论释相经文,则摄为二:初住安住合作说分,入分具初住,住分名安住,地满分名校量胜分,则是出分。就说中有三:一、住分;二、释具;三、安住。住中差别有四十句,分四:一、依何身;二、为何义;三、以何因;四、有何相。与此论四相大同,其所异者,彼中何身者初地发心依初地身,此中明解行人,所以然者?此中欲明十三住次第相生故以解行为发心人也。此中,何相发心者,问发心体相。何所缘虑者缘何境界而发心耶?何状何相何自性起者,问发心状及以自性准下答文,初地菩萨速疾发起菩提资粮随顺及利他所作随顺及二果随顺,答发心状。广大愿心者,答何自性起也。有何胜利者,问其胜利。
次第解中,则为四段,其初二相则有结文,第三四相无结文也。
初明何相发心,谓已超地前,十地经中厚集善根等十句以明依身,初句是总余九是别。
第二明何所缘虑,谓则四圆满。初句自利因;第二、利他因,第三、自利果;第四、利他果。地论云:为何义故生如是心。经云:为得佛智故等有十句,初一是总句,余九是别,此中因果义令十句。
第三、明发心相状文亦四句,地论云:以何义故生如是心。经云:是心大悲为首等有十句,则以大悲为总句,余九此中差别。
第四、明胜利他,经有九句文明八种过,过凡夫地量,第一是总句,下八句是别。此中云:证入菩萨正性离生者,是第一入位过。生如来家者,是第二家过。成佛胸子者,是第三种姓过,如外道说波罗门种从彼梵王心胸而生,今说菩萨从佛胸生。决定趣向正等菩提等者,当彼第八毕定过,略不辨彼中第四道过、第五法体过、第六家过、第七业过。
自下第二释欢喜义有四句。一、证不净坏故欢喜;二、欢自身随顺自利利他二种事用速疾圆满故多欢喜。言远离多忿害鬪诤者,泰云:地前但离现行故具少分,初地并离种子故云多分,但离见惑未除修惑故非全远离也;三、自观见妙善广大离流饶益身心欢喜;四、又自了知去菩提近离五怖畏故多欢喜。
第三明除断五怖因。于中,初明离五怖,后因离怖。又明离余烦恼,修无我智离于我爱。及资生爱无不活畏等者,此文则说由无我智治不活畏,故将知我见及爱等假具为怖下,明离余烦恼中,测师取地经安住中,大悲为首等三十一句文,乐当之。
自下第三明发起精进引发正愿。于中,分三:初总标引发正愿;次释;后结。
测云:准十地论,此下校量胜分。校量有三:一、愿校量;二、行校量;三、果校量。此文当彼第一校量。
就释中分二:初明起愿;后明十愿能生无数。前中有三;初明十愿;次举无尽句以成十愿;后判二种起愿所依。
此中愿皆明起佛因缘,故皆言为欲等,或前方便名因缘,若正起名根本愿。言十愿者,第一、供养愿;第二、受持传说愿;第三、劝请转法轮愿亦名八相成道愿;第四、修行愿;第五、成熟众生愿;第六、摄法上首愿;第七、修治净土愿;第八、同心同行愿。言与诸菩萨常同一味意乐加行者,如旧论,谓与一切菩萨同一方便以大乘化名为一味;第九、三业不尽愿;第十、成菩提愿。
次举十无尽句成十大愿,十尽句者,一、众生界尽;二、世界尽;三、虚空界尽;四、满法界尽;五、涅盘界尽;六、出佛世界尽;七、如来起界尽;八、心所缘界尽;九、佛境界故入界尽;十、世间转法轮智转界尽。作是愿言:加有情界等者,如众生界不尽我愿不尽。亦如世道已下,如器世界不尽我愿不尽,此则愿前十愿,乃至菩提终不忘失下判二愿所起,前十八愿别缘十事,故发十愿,后十无尽愿缘愿起愿也。
第四明十种净修住住法,则当地论行校量胜入者,则于如是正加行中,依应时分量等正行而修惭愧者,如地经成世智已知时知量惭愧庄严修习自利利他之道。基法师云:时谓如五浊劫末时,谓随此时可行此法,分量谓随若干等法。
第五明开晓余住,则当地论果校量胜,果利有四:一、调柔果,谓地满心中修习诸行调练治等;二、发趣果,谓地满足中更集明解发此趣果;三、摄报果,谓阎浮王等;四、佛智果,谓作用无量。此论同彼,但彼第二为第一,则明发趣果,有法、喻。
法中,云从佛菩萨,专精访求等者,此明问也。一切种道功德者,余住障治种道也。过失者,是所除障。及神通乐无失坏道者,以胜神通见色身佛等。善取其行得等流相者,问其行修于诸地中记等流果。于一切住自能升进者,明行也。证大菩提者,明果也。
喻中,云为大导师者,谓如来也。当知此中诸行能入说名为行等,测云:此三句则当前何状何相,此犹入住出三心行也。有释:加行智名行,正智名得,后智名等流。
第六明修治善根,当彼第一调柔果,有法、喻、合。
法中分三;第一、多见诸佛起行之胜利,由二缘现见诸佛,地经说二种见佛。一、神通力见色身佛;二、言佛力见法身佛。
菩萨如是下,第二、明能练三缘:一、自利缘;二、利他缘;三、回向缘。
由此三种已下,第三明所练信等,明净但明,那庾多者如数一十百十万亿,十亿名洛沙,十洛沙名俱胝,十俱胝名那庾多,测云:俱胝则当此方非数。那庾多者当此方京数。
喻中,工匠喻净意乐菩萨,火喻三缘,金喻信等。
第七明受生,当彼摄报果,判为两段:一、摄在家果;二、若乐发起下,摄出家果。
此菩萨住此地中,多作铁轮王王赡部洲得大自在,是在家上身果,远离一切所有悭垢等,是在家上胜果。
就出家果中有十二句:一、证百三昧;二、见百如来;三、知百佛变化住持;四、能动百世界;五、能住百界;六、光照百界;七、能化百类;八、留命百劫;九、知前后际名百劫事;十、入百法门;十一、化百身;十二、于一一身现百眷属。
第八明威力,当彼佛智果。
当知已下,第三牒结。上辨八门。初牒结;次指大本;后释会异名。
摩怛理迦者,为本母。今此论中,解十住义,与彼经说十地,为摩怛理,谓经有论故,义则易解也。
瑜伽论记卷第十一(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