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二(之上)(论本第八十二至八十五)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八十二
上来于七段中,已释前四。今释第五安他令听。是则初说教体;二、辨解释方轨;三、明说法师之德既成。次明处五众中,而说诸法,既处众说法,安其人令住恭敬无倒听闻。
初增一至十,明其听因。
或有利益非安乐等四句如菩萨地说者,利非安乐者,如于现在苦行持戒;安非利益者,今现得染乐名为安乐,体非是善,不招后世利益故利非;利益俱者,乐受相应修行善等;俱非者,苦受相应行杀生等。
二因者,一、善建立法;二、有胜果也。
速能证解广大甚深者,即真如也。相似甚深者,即是二空,二空是证真如门,故名相似。诸缘起法者,真如及二空,皆由因缘法显,故论说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也。能断五法能修七法者,断五盖修七觉也。所有集法皆成灭法者,烦恼业等名为集法,由听法故皆除灭之。
七段之中第六释赞佛略广。于中初总标立章;二、别解释,先略;后广。
略中有二:初约五相以明赞佛;后约六相以明之。
离垢染者,离缠垢也。无浊秽者,离使随眠也。又初离烦恼、后离于业。
略广赞中,有十四段。
一、赞六德。二、赞四德。三、赞五德。四、赞六德。五、赞七德。六、赞八德。七、赞八德,言三寂静者,身语意寂静也。八、赞十号。九、赞二十二德。十、赞总别五德,谓罗汉是总,四智是别也。十一、赞六德。于中景师云:永断五支者,断五上分结;成就六支者,成六常住法,念慧与舍于六识门恒常起故。基师云:断五支者,断五上分并五下分;成就六支者,成就六念。又成轨则、所行等六支,如前第三十四卷记释。今准阿含经说罗汉果摧五盖,获六住,护一身念,降四魔等;然则此中赞其六德:一、断五盖,二、成六恒住,三、获四念住,四、降伏四魔,五、纯善积集,六、最上丈夫。十二、赞七法。十三、赞九德。十四、赞八德。
上来赞德。或有广前略赞德,或有别叹略中所不说德,寻文可解。
七段之中第七解学胜利。于中,文二:初、依体释明为大众五分说法;第二、举学胜利经文次第解释。
前云,诸说法师至若文若义者,先当推寻文中六义中十令善通达,则是达前法体。次复乃至宣说正法者,牒释中,法、起、义、难;次五种解释道理,故名为他转五种释,此牒前体及释总为一也。
又应如是安立自身至十种圆满者,此是第二辨其师德,谓前卷云师者谓成就十法等乃至广说。
如是自安立已,立为众说法者,次明第三说众。
又安处他令住恭敬无倒听闻者,是第四必于听众。
又应先赞大师功德者,此是第五略广赞德。如是五分说正法者,如五分音乐生自他喜。
又能引发自他利益者,此是第六明学胜利。
前卷之初第三释偈以为六分,依此处文故作此判,言若能如是善修学已,当知具足五种胜利者,则前五分说,一一分中皆具五利,亦可五分别得一利,一、由通达体释故,于佛言义解了不难;二、由师德能善圆满说诸法相;三、由处众说法故,能善起发自他广大欢喜;四、能安众听故,能引善出离乃至天上人中称誉遍满;五、由略广赞佛,能生无量功德。
自下第二举学胜利广解释之,经中有四句,一、汝等比丘应当安住修学胜利,此是戒学,二、慧为上首,三、解脱坚固,四、念为增上,如此四句。文中具历解释二门次第解释。初依体门;次依释门。
前中先总后别,复次如经中说住学胜利,当知此经文义为体,此文总也。下别分别,先文、后义。
言文者,谓此经言汝等苾刍应当安住修学胜利者,此明戒学等。言此中有十二字者,汝等字数有十二字。四名、一句者,汝等比丘者,是一名;应当安住是第二名;修学是第三名,即三学也;胜利是第四名。四名虽别,同明一戒学名为一句。如是则摄名句字身者,明彼经文说此戒学十二字四名一句之时,则摄文六之内前三名句字身。言此中言说,是学处相,则摄行相者,此中言说相应名句字,是所学处是当心相,即摄行相。言如来言说,本为比丘请问,则摄机请者,彼经既云汝等比丘等,言则是本为比丘说此戒学,则是机请,如来所说言音则摄于语,是故此经一句,具摄六文可知。如是慧为上首等诸句中皆随相应知者,如彼经说慧为上首则摄四字,一名一句,亦有行相机请及语,若言解脱坚固念为增上亦摄六文,随相应知。
自下将经四句历义门辨,义有十门,此中文有八段。
初约地辨,谓地义中,但说声闻地者,前辨十七地,今言地义中,但说声闻地者,以彼经言告诸比丘,明此句故知唯是声闻地。或具五地者,若约五地辨此四句,此具五地。经言:学胜利者:是资粮地者,牒戒学是资粮地。慧为上首,是加行地者,慧作十六行在暖等位中。解脱坚固念为增上,是见地、修地究竟地者,见修二道断惑皆得解脱,念者见道有念觉支,修道有正念,究竟地十无学支亦有念亦有解脱不失。是名地义者,结之。
第二约相以辨,于相义中,学胜利者:是戒自相等者,彼明相义有三种五,初自等五,次异门等五,度所诠等五,今此文中,但就初门自相、共相分别四句故。言学胜利者,是戒自相,戒是色法无有相应共有,故但自相。慧为上首者:具二种相,谓于慧自相者,慧体是自相也。所依、助伴、所缘名为共相者,所依是根,助伴是同时余心数法,所缘是境,相从并名为慧故是共相。解脱坚固者至是解脱自相者,解脱是择灭,择灭是其惑灭唯是自相。念为增上:念是自相者,念是相应心数,亦唯摄于自相。
次约第三作意等,言学胜利者:非诸作意唯显作意建立处所者,此明戒学非七作意,唯是作意所依处所,以依戒故而修作意。慧为上首者:应知了相胜解作意者,了相胜解二作意唯方便道,慧为上首前约地中位在加行地,即是远分,是故唯则了相胜解二作意也。解脱坚固者:显示乃至果作意者,对法等说:远离是断上品无碍,摄乐断中品无碍,方便究竟是断下品无碍,方便究竟果作意是解脱道。今明解脱坚固是择灭无为,由无碍解脱道得,故言显示也,了相胜解是方便道观察作意是胜进道,于彼解脱坚固无有功能不言显示。念为增上者:当知此显观察作意者,念体但忆已断未断惑事,与观察作意所缘事同,故同相显。由此道理,于智等中,应随建立者,学胜利结四句所诠,于十智等中应随建立,等者,等取六识九遍知三解脱门也,于十智中,慧为上首当来其等智,以位在加行地故也;或与解脱念为增上并非十智,对六识,戒学及解脱非六识摄,慧念二种意识相应,以对九遍知,解脱坚固遍知是九遍知,戒慧念非九遍知,对三解脱义准可知。
第四句依处辨,依处有三:一、事依处,二、时依处,三、补特迦罗依处。
事依处中复有三种:一、根本事依处,二、得方便事依处,三、悲愍他事依处。
根本事中有六,得方便事中有十二,悲愍他事中有五,如前卷说。今言依处义中、依涅盘学处所摄者,学胜利等四句结于根本六事中,但是第六涅盘也。
言清净行者,学胜利等四句于得方便十二行中但是清净行,于悲愍他事依处五句中随其所应但是后三,所谓教导赞励庆喜,故云随其所应,起教导所谓教导乃至庆喜。
问曰:学胜利等四句于根本事中,何故不说胜进,得方便十二行中?何故不说离行善行胜进分行自义行,悲愍他事五中?何故不说离欲等耶?今释通之,故云:当知此中亦通有善等行,随其最胜但说清净行。
上来但历事依处中三辨学胜利等四句文竟。
自下总对第三补特迦罗依处辨学胜利等四句经文。前明补特迦罗依处有二十七,学胜利但当出家补特迦罗,故云出家补特迦罗,是补特迦罗依处。又依软根等一切补特迦罗,当知庆喜者,于二十七种人中有出家众义者,四句皆备,出家于中有根利钝,亦有行中七,亦有由愿故有三,唯取声闻非所余圣人,唯取可救,亦有由行中九,如后文中说但除在家及不可救有障碍人非无缚人唯人非天皆为四句所摄,故言又依软根等一切补特迦罗应当知庆喜,以历时依处。言又于过去现在时应当庆喜,已证得故,正证得故者,诸比丘等于过现二世,已证正证三学及果,应当庆喜。言于现在时,起于示现,于未来时,起教导及赞励者,于现在丘起于示现,于未来比丘起于教导。
第五约胜利辨,言胜利义中,谓修三学速得圆满是胜利义者,此于十义第六,今在第五,总解释之,诸谓比丘于三学速得圆满是胜利。彼云胜利者,以要言之,于应称赞义而起称赞,或法或人。
第六约过患辨,言过患义中,谓出家者,不应行于异行,不应储余财物,此合第五,今在第六。彼云过患义者,以要言之。于应毁厌义,而起毁厌,或法或人。
第七约所治及能治以辨,有其两番,第二番云:又一切杂染行,皆所治三学等行,皆是能治者,彼云所治者,以要言之一切杂染行;能治义者,以要言之一切清净行。
第八约略及广义以辨,可知。
上来依体文义二门分别学利等四句经竟。
自下第二依教释中五门分别四句经文,所谓法、义、难、次、则为五依。
初约法故、故名为学,由忍戒净故,举忍辱等。言又为寂静至故名为学者,寂静破戒得戒清凉,除灭业垢,故名为学。言又应知前说相故至及因果故者,重解训词,依训词门曲有此五以释得名,戒由相得名乃至从因果故得名。
义门差别中已下,是第四解义门差别也。曲有五门:一、自性,二、界,三、时,四、位,五、人。
言自性差别者至或过三百五十学处者,此明七聚尸罗为戒自性,于中从四重乃至七灭诤是二百五十,余有众学戒,总为一;谓众学戒,或分为二:恶作、恶说;或开为一百乃至于于。今据威仪众多并是,故云或过一百五十。
界差别者至非界所系者,范师云:无色名静虑,名有通有局,伽论约通,故兼无色,如静虑波罗蜜亦通无色,若依显扬十三云:静虑尸罗等至尸罗,则无色不名静虑。对法论主说无色界中,无异熟色,故略不说建立色界律仪者,无麁异熟色故,克实曰空方便,亦远分对治,治欲界破戒身语故,于定俱思上,亦得假立身语远离性。
时差别者,可知。
位差别者,依前卷,位差别有二十五。今此文中,但论五种三门,略不约论五种二门。言已入正法,未成就者是下位者,已入佛法未成解脱分名下位,亦可解脱分名下位。
次约二十七种补特迦罗分别,初在家、出家二人,唯说出家有四。
一、引了义经,二、分别事究竟,三者、行,四者、果。
行,复有二:一、邪行,二、正行。果,亦有二:一、邪行果,二、正行果。今此经中,但说正行及正行果。
言如是戒等三学,当知是名学之边际者,三学若满,众行悉圆,果行虽多,不过三学,故云边际也。又云如是住者,此显正方便,四种瑜伽所摄者,即是信欲精进慧名瑜伽,此即行体也。如是住三学者,此显正行果者,三学是前四瑜伽果。此中信欲为先至方便者,是修三慧方便。
次约别义以辨。
别义有四:一、分别差别名,二、分别自体相,三、训释言词,四、义门差别。
训释言词有五:一、由相,二、由自性,三、由业,四、由法,五、由因果。
义门差别,亦有五种:一、自性差别,二、界差别,三、时差别,四、位差别,五、人差别。
今约别义四门分别学胜利等经文四句。于中有七:初、举四门分别修学;次、约四门分别胜利;第三、分别苾刍;四、明安住,此四句总是戒学;五、明慧为上首;六、明解脱坚固;七、解念为增上。
初云于别义中乃至名之差别者,此是第一分别差别名也。初戒学者,名为修学,亦名为习,亦得名修。言清净身语正命现行,是学自性者,此是第二分别戒体相,以正语等为体。言由此正行尸罗、忍辱、等修、显发、故名为学者,此是第三解训词也。
云何名学正行尸罗?辨言复次于解释中法者,谓于十二分教当知此是契经所摄者,明学胜利四句经文于十二部中是契经所摄。又是记莂由了义故者,如彼经说:汝等比丘乃至念为增上等者,则记莂戒等得解脱果,当其记莂。
第二约等起以辨,有四复次。初云谓应当说依止处所,为欲自显遍行智力故,发起此经者,前明等起有三:一、依事;二、依时;三、依人而说经法,故名等起,今明如来有遍行智力,须知依事依人,故说此教。
第二云又为显示精勤修习清净行者,为显清净行人说此四句。言及为显示重财利者至速得圆满三学胜利者,为化耽着财利诸比丘等令修三学,故说此四句。
第三云又为显示四种比丘体故,此句是总。此中经云学胜利者:为令远离种姓形相,苾刍体故者,比丘不应持于种姓身形端正,要须持戒学学胜利者,方名比丘。及令远离至苾刍体故者,有诸比丘,外相诈现威仪者,内恒违犯,今远离彼故,说持戒学胜利体。
慧为上首者,为令远离计着虚妄声誉称赞苾刍体故,明求真智勿着声誉。
解脱坚固念为增上者,劝令修习真实正行苾刍体故者,既离虚妄便修真实也。
所以者何已下,释成上说也。第四复次,文可知也。
第三约义以辨,先就总义分别,后约别义。
前中,若依上卷总义通利、钝二人,约行有七:谓多贪、多瞋、多痴、着我、思觉、等分、薄尘,或亦通备。约愿有三:谓三乘唯是声闻,以彼经说告诸比丘,比丘近佛,唯声闻众、故非独觉。独觉出无佛世,故云独觉别觉悟故。亦非菩萨、以各各别调己眷属故,不说共住修戒胜利。
于有般涅盘无般涅盘中但说般涅盘人,已入佛法正法者,非未入,除有障碍无三乘性人,取无有障碍者,亦具缚者、不具缚、非无缚者,以经中劝云:应当安住修学胜利故知非无缚人,唯人非天,无出家法,故非比丘,故除天也也。
言如于学胜利乃至五种差别者,如此义门差别中,五修分别修学戒体,如是于慧为上首乃至念为增上等,亦应以自性界以时以位人分别亦尔。
上来以四门分别修学竟。
自下第二约四门分别胜利,言此中胜利者:是功德、增进、圆满、名差别者,则是胜利名差别门,亦名胜利亦名功德亦名增进亦名圆满,名之差别。
如说当观十种胜利,是其自性者,此解体性,十种胜利,如下当释。言此法能有饶益应可称赞故名胜利者,此解训词。又复此至名胜利者,明其戒学熏识成种,随所生处应随逐,故名胜利。又复此法,称赞所随故名胜利者,但能持戒心有称赞,此三复次总解总赞也。门差别者至乃至广说者,即是十句义门差别,可知也。
第三约四门分别苾刍中,言具足别解脱律仪众同分,是其自性者,于别解脱上假立众同分,众同分是比丘自性,以萨婆多和合为僧自性。言于其形色至名为苾刍者,此训词也,剃除须发,着袈裟等故言其形色等。言门差别者,谓刹帝利等,差别故者,明苾刍中有四姓出家不同也。
第四约四门明其安住,言此中住者至名之差别者,此释住名差别;住者,亦俯就于时亦名精勤,亦名修习。此住自性,离所说学,无有别性者,解自性也。
第五约四门解慧为上首,言门差别者,随其所应,如前安立者,如前第一解修学中门差别义有五:一、自性差别,二、界差别,三、时差别,四、位差别,五、人差别。今解:慧为上首中,亦应同彼,故言如前安立。
第六约四门明解脱坚固,言牟尼者,旧翻名满足。今三藏云:此云寂静也。
第七约四门解念为增上,言又复如前,随其所应,当知差别者,如前所明自性,界时位人等五门差别。
上来多门总是释五门中第三约义辨竟。
自下第四约其释难以辨,依前难门有五:一者、为未了义得显了故,二者、语相违故,三者、与四道相违,四者、不定显示,五者、究竟非现见故。于此五难之中但释二难:一、为未了义得显了难,二、语相违难。于中初有一段释未了难,次有二段释语相违难,第三、有二问答重释未了义难,第四、散释经文。
云初云:问:住学胜利者,义何谓耶?答:此增语至见胜功德住者,增语是名,名能增上语言,故名增语,直道应云:此名显示戒学见胜功德住,乃至念为增上者至不生喜足者,由念筹量所得满不满等,故于少下劣不生喜足。
次有二段释语相违难,初门于余经中至非增上心者,余经中说戒定慧三前后次第,此中戒后则说于慧不明心学耶?答:乃至则是显示增上心学者,答意文虽不说,已在所说中故,如此中显示住学胜利之言,即显闻等摄受无悔等得三摩地,是故已在说中也。
下引说证成,如世尊说至所谓慧根者,明慧根力胜也。由诸比丘乃至俱时而说者,引经证定由慧所引,故但说慧,则影说所引之定,然定慧同时,次问答可解。
第三有二问答重释未了义难,初问答可解,第二问答中。言又于解脱乃至最为坚固者,于无常法中慧为上极,解脱常故最为坚固,故别名坚固。
第四散释经文于中有二,初、约常守尸罗等释经四句,后引佛说戒等有名以释经文。前中初释住学胜利,二、释后三句义。前中初总标举观十胜利常守戒等,名住学胜利,次列释其义。于中有二:初释十句义,后释常守戒等五句。
前中有二,初释句义次明摄十为三,开三为十:一者、令僧无染污;二者、令僧得安乐住者,此二各摄前九;三者、令佛圣教长时随转者,独摄第十。言此中由七种随护显示无染污住及安乐住者,七摄二中前二,则是摄前九也。于中初一摄总句;次一摄第二、第三;次一摄第四、第五,次四各摄一;最后一句显示圣教长时随转,是前七外。按四分律云:自今已去与诸比丘结戒集十句义:一、摄取于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令未信者令住,五、已信者令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愧者得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十、正法得久住。首律师疏释云:此明结戒之益,就中初三、利戒法体,出生众法功德;第二、次有六利,明别行功德生善灭恶利;第三、次有一利,正明兴建正法行。
摄取于僧者,此经广教缕缠任持,行者离于身口七支等过,如缕贯华便不分散,故曰摄取。身口既离行令柔和,名之为僧。既制此戒,令诸比丘半月一说,相与同遵绝于违诤,故曰令僧欢喜。依教奉修,来世必克极大果报,以自通神,故曰令僧安乐。
自下六利是别行利法,就中有二:初、有二利明生善,次、有四利明调伏灭恶行也。
下释常守尸罗等五句,如文可解,上释住学胜利,下释后三句义。言如是行者,常守尸罗、坚守尸罗者,牒上持戒也。下正释三句之义,文相可解。
上来约常守尸罗等释经四句竟。
自下第二引说戒等有多种以释经文,事善戒者,近事。比丘戒者,出家五众戒。近住戒者,一日一夜戒,静虑戒等至戒者,定共戒,圣所爱戒者,道共戒也。言依苾刍戒,由最胜故者,比丘戒能生禅无漏戒,故名最胜。世间解脱者,是假名,以世俗道不能断结、不得无为故。
自下第五约次第以辨,于次第中,先应住比丘尸罗,次应听受如来正法,是闻慧;应如理作意思惟,是思慧。如是行者乃至渐圆满故者,前卷说次第,有三:一者、圆满次第,二者、解释次第,三者、能成次第,此即第一圆满次第也。
能成次第,可知。
解释次第者,谓善教诫声闻弟子一切应作不应作事故名。大师者,泛举大师等经文解释。
上来正解有二段中,初广明七义竟。
自下第二略依六相解释佛经,一、遍知事、谓蕴界处等;二、舍离恶行、及诸烦恼惑也;三、受学善行,四、由如病等行智遍通达故者,即如病痈等十一正见行行也;五、由彼果者,解脱之果;六、由自及他领受彼果者,谓我生已尽等,此列六相也。由此六相,及由如前所建立相,应善释经者,双牒前后二门释佛经也。
下逐难重解,彼果者,谓厌患、离欲者,伏离也。解脱、及遍解脱者,无漏道断得解脱也。亦可厌患、离欲、解脱者,伏离也;及遍解脱者,永断离也。
第八十三卷
摄异门分之上者,前决择分,决择向前本地分中余不尽义,摄释分中,广辨经法用即决择其文。今摄异门分中,文义俱辨,名有种种不同,义有众多差别,一门摄多门,一义摄多义,今并决择,名摄异门。若说摄异名但摄于文,若说摄异义但摄于义,今号异门则文义俱摄。于此分中论有二卷,此卷在前,故言之上。
文中有三:初、结前问后,二、正解释,第三、已总结。
正解释中,初、有一颂总开二门,第二、依二章门次第解释。
言白品异门等宣说者,是善,通漏无漏总名为白;欲以诸门次第宣说,黑品异门等宣说者,不善名为黑品,示欲以异门分别解释。下半颂解脱二品,意为开悟他令觉义故,故说略颂应知也。
依章解释中,先解白品,后解黑品。
解白品中有其四番:初、解师等八门,二、智等十五门,三、如来等十门,四、欲等九门。
初中有二,先颂列八门:一、是师,二、是第一,三、是二慧,四、是四种善说等,五、是亦有因缘等,六、施,七、戒,八、道;次以长行解释还有八段。
第一释师中分二:初明三师;次释名义差别。
前中,言轨范师者,秉法者。亲教师者,和上也。若同法者,能开悟者,令忆念者,则是同学先有解者。言开许制止一切应作不应作者,是大师故,时时教授教诫故者,是后三师。言当知则是能说、传说及随说者,结前三师也。
次释名义差别中,初释师之名义;后释弟子之行。
前中,师之名义,略有十六句,景师云:能奖、胜奖、至奖三义者,文通于三师,能导、胜导、至导三义,亦通三师。泰师云:根本和上闍梨名第一伴,若说菩萨等誓法,更为一切众生作和上闍梨,故名第二伴。经中有此别名故通之。
下释弟子所修之行有二十九句,废易解难。言于一切事,现正随从,故名信顺等者,诸有情等于师所说因果等一切事中信名精进故也,缘人起信,故名开信,缘法起信,故名净信。言梵行者至习淫欲法者,谓涅盘离染名梵,八支圣道与梵为行,又烦恼名非梵,八支圣道离彼故名梵行,又此八支从彼如来梵音而生,故名梵行。又言安住余梵行者乃至由修身念者,三十七品解位,三、四、二、五在方便道,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虽具七觉,但见道一入不起于定则得究竟,是故余之六觉从定觉支总名奢摩他。八正在修,以数观察慧用强故,余七从慧总名毗钵舍那,七方便中从四念处乃至五力总名修身念,不同小乘但观色身名为身念。
言如其所应,彼自性故,彼品类故等者,问:见道七觉有定非定,何故总名为定?解云:见道中定觉支是自性,余六是彼品类,相从名定。修道正见是自性,余七是彼品类相从名慧。见道已前有五法,四念处乃至五力。于中举初举后故名信、念,此四念处依大乘中以念慧为性,故于初四念住中但举念后五力中举其信力,皆通定慧,故言此中信、念、俱通二品,举此欲明修身念体通于定慧。
下次第二释第十一中分三:初约自义行等五义以辨第一等名;次约世间善等五义以辨;后约欲行等五义以辨。
于中,复三:初正释五名,言所言上者:超过一切三界世间善圆满故者,此据后智体是出世,以行世间故名世间。
次释经中,九句下结成第一义。言由蠢动故者,则前无足乃至多足。由依止故者,谓有色、无色为其依止。由心故者,谓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如来于彼三种类中最为第一故。
第三释二慧中,三藏云:以二复次释大师慧,故云二慧。又大慧者已下,第二义释故。景云:虽有诸慧之名,总名二慧,则是异门名也。泰师又云:师为第一,慧为第二故,应云第二慧,但去第字,故颂云二慧也。
文中有五十一句,废易解难。
俱生慧者,即生得慧。加行慧者,是方便慧。言慧垣墙者乃至非一界智者,景云:垣墙是后得智遍利众生,但于大悲心之所转,堂殿是正体智内证真如,名到究竟云云。泰云:界智如垣墙周遶遍于一切,垣有一门,界亦如是,界是因缘遍一切法,菩萨初学要观诸法因缘。次能了知十八界差别,名非一界智,是趣二果加行道,故云阶陛。于十八界中子细分别,一一皆有品类,故名种种界智,如堂殿究竟住处故,即界智等。约初中后以辨三智。
第四释善说等,先别释八句;后摄之为四。
前中,言具足四依者,人四依,法四依,亦可有行四依,故云有依也。
第五释有因缘等五句。言四依者,谓树下等四依也。三神变者,谓神足他心漏尽,教诫中略无他心。
第六释施中,初释经中六句;次以六施配属前文;后结成。
所说六句,虽别不过三种:一、施品类,即前二句;二、施时分,次之二句;三、施处所,后之二句。
第七释戒中,先举半颂列其四门;后以长行次第别解,即为四段。初、解尸罗即有十五句,第二、解说法即有六句,第三、四段指如前说,可知。
第八释道中,先举一颂列其八门,道品七门为七,广说为第八,故云无量为后;次以长行解释,文分有六。
初解念住有十三句,然此文中无身受心法等文,但明欲精进等为四念住方便,住热光者,能修懈怠对治法故者,如日之光能除昏暗,如是正勤者,能治懈怠。此中显示至四种对治者,但结于后四句也。
第二解正断神足。
第三解根力,并指前说。
第四解见道七觉,偏解择法觉分。言简择者,总取一切苦法种类,为苦圣谛故者,总缘于苦。最极简择者至老苦等者,别取诸苦也。极简择法者至先修所作者,简择契经能诠之教,依止此故先修所作也。言审定等解了者,于一切法平等解了,故云审定。近解了者,证近前法得决定故,云近解了。前是寻求道者,前三寻思。今是决定道者,后三是如实智。此明二复次别也,解了,仍是择法觉分也。
第五解八圣道,有三十句,黠了等者,是正见,但解正见、正语、业、命等。言了知分别体者,知能缘心也。又黠了者:知自相通达者,知共相者:后智知自相,正智知共相也。
问曰:此与因明相违,彼云比量知共相现量知自相?
答:不相违。因明现量知自相者,如五识定心意识,各各知于诸法理事自相。今言共者,据所知理相似故名共相。
厌离已下,明正语业,由厌离心而起名厌离。所言念下,次解正念,略不辨正精进、正定、思惟三也。
自下第六解广说,有其二颂,合有三十四门。初颂十五门;次颂有十门;后颂有九门。
释初颂中,先解智有十三句,智者:谓闻言说为先慧乃至智者:谓知言说为先慧者,景云:依毗昙六根建立见闻等,成实立六识,今依大乘对法云:若眼所识名见,若耳所识名闻,若自构画名觉,现量所证名知。此文即说鼻舌身三根三识及互识同时意识在定意识等以为知也。若依经部,若自所证名见,即是现量,从他所得名闻。胜鬘经云:而说偈言我闻佛音声等。不自亲闻佛说,传闻便书名闻慧,是圣言量。若自思构名觉,即是比量,泰云:经中说:智、见、觉、知四种,故论主解云:智者:谓先同闻,故起言说云我闻,因此起智、见、觉、知。类此可解。
次解宣说即有八句,如文可知。
第三解善有十二句,景云:即是七善处,初明时善,于中亦三,谓初中后,即是教之功能,能令行人初生欢喜是闻慧,行中道是思,后是修慧,后令离障证,即是智证,智中。
初离现行垢及一切究竟离欲者,断随眠也。
第二、义善。
第三、文善,此出教体,能诠所诠并为教体。
第四、纯一,即是独善,不与外道共故。
第五、圆满者:谓无限量,最尊胜故者,所度无边,能度之中最尊胜故。
第六清净者:谓自性解脱者,谓在学位,无漏名自性脱。
第七鲜白者:谓相续解脱者,在无学位。
第八梵行者:谓八支道者,三种解梵如前所明。当知此道,由纯一等四种妙相之所显说者,此文则说梵行,是总纯一等四,次第释之前三义,别不释梵行。此文分分不同,昔来恒说梵行是总,余七是别,泰云:虽举八正道等,而此举所诠,显能诠教,明总叹胜故。
第四解欲有其四句,欲亦名爱,亦名为乐,亦名为信。
第五解炽然亦有四句。
第六犹有其五句。
第七解远尘等,有十四句,景云:垢、谓彼品者,即见断慢同时心所,及见断品所有麁重永无者,通取见断一切随眠名垢。言法眼者:谓如实现证唯有法慧者,能证唯法无人之慧名为法眼。言见法者:谓于苦等如实见故,谓相见道。言得法者下,明得沙门果。言知法者下,明出观,不可以他心智等而知,故云不自知,得沙门果,而以观行道理,知自得果,复自知我预流果等也。获得证净下,明四不坏净。越渡惑者:谓于自证。越渡疑者:谓于他所证者,若有未自证多疑惑,由自内证故渡疑惑,泰云:初句二番解释。初番,决择分智已生,未得究竟无漏智。于此位中,我慢能障见道现观,惑有间起惑无间起,名度我慢种子及见断种,并名垢;后番度是修惑我慢及见惑现起,垢谓见修二品种子。最后句亦二番解,初番可知,后番逆世俗生死趣向胜义涅盘,故云建立二谛法。
第八解如病等。初总标;后问答别释。
问意,何故经中说如病等不宣说言犹如重病耶?
答中,先总答其义;后别释四行。
前中,然修行者至观察彼果者,谓行者先观苦谛作无常行,次于彼事如实诃毁犹如病等甚可厌逆;次复更观无常观察苦果,以彼行者初后二时观于无常,中间观病,故经说言彼如病等,若直说彼犹如重病,即不同观彼无常也。
次别释四行中,初释无常。言无常者至皆展转故者,谓观一身无常名生身观,念念无常名刹那。刹那展转者:由彼彼触起尽故,彼彼受起尽者,触受虽复同时而得说言从触生受,文相似说前念受相应触生后念触相应受。此相续见者,明观触生受,但是相续非一刹那,故云此相续见。由非不现见非缘他智者,现见于苦,故云非不现见智,观自身故,云非缘他智。
第二释苦中,先标举二种;后别释之。
于中,初释生等诸苦。言由见生身展转有故,悟入苦性者,念念生灭名为性苦,即是行苦。
次释三受皆苦,有三番重释,第一番云:乐受,变坏故苦;一切苦受,生住故苦者,此文分明说苦受生时苦住苦,故苦苦,非苦乐受舍受,念念灭坏释行,行带麁重不得自在名苦苦,体是无常灭坏法故说之为苦。
此中已下第二番解,已灭坏者由无常故说之为苦,此过去也,已生起者灭坏法故亦说为苦,此说现在,此灭坏法至亦名为苦等,赖耶舍受体是灭坏之法,或时苦苦所随,或时乐受坏苦随逐,与此二苦随一并生,名相应故,此舍受亦名为苦。
云何当观已下,第三番解,谓由此受贪所随眠,由随眠故受当来苦,于现法中能生失乐受缘则生忧恼故生坏苦,如是当观乐受为苦,云何当观如箭至常恼坏故,此观苦受也。非苦乐受乃至苦乐二种者,此观舍受苦苦坏苦名苦乐二种。
第三、第四释空无我,文相可解。
第九解十中,有十二句。亦名显示,亦名开示,亦名显了等,则是摄异名义门,触者,谓能触证。
第十解义有其八句,我有情等,或是外道神我,或明佛法假我。梵云萨埵,唐云有情,贤圣了知唯有情识,更无我等,故名有情。梵云波罗拏,此云众生,古人以众生译萨埵者,谬也。梵云摩兔遮,此云意生,从意生故,是意之种类身也。摩纳缚迦者,此云儒童,或多云年少,此等是神之异名,盛年自在意高下故,昔云摩纳略也。养育者,造业招报,子果相生,是滋润义,名为义育。
第十一解断,文相可解。
第十二解尽生等,有二复次,初解我生已尽通于四果,余三唯在无学,后解如文。言记别四种解了行相者,即生尽等名四解了,为他说故,云记别。
第十三解天世间,初解颂文,后散释经文。前中言并天世间者,是总句。此有二种者,此解颂中并天世众生。此有三种,二谓依摄事分中有其三种:一、并魔梵二,魔于欲中自在,梵于净定自在;二、并沙门婆罗门众生二,谓生在人中,希魔梵而修行者,三、并诸天人众生二,谓于天中除魔及梵取余天,于人中除沙门婆罗门取余人。言如是总结解脱三缚出离欲贪者,如是等人不解脱贪瞋痴三缚等分,明罗汉不同于彼,故脱三缚等。
下散释经文中十句,毗奈耶者,是调伏,伏断现行故,云由了相胜解二作意也。断者,由远离摄乐加行究竟。超越者,由方便究竟果作意,余文可知。
第十四解依等五句,依谓五取蕴者,众生自依五蕴。及七种所摄受事则父母等者,复外依父母等。所言取者:谓诸欲贪,亦名为取者,贪是四取之体,此据能取名取,故言是贪,若据所取名取,一、取取诸见,二、取乌鸡等戒,三、取我见及所计我,四、取五欲;若据所取名取,则说四境名为四取,此如下文摄事分说。由不安立,及安立故,说有四取者,景师云:在家人但起欲取,不安立见惑二取,出家外道起见取戒取,名为安立,我语取不安立及与安立,通在家出家皆起,故有四也,此如摄事分说。泰师云:欲取是本名故不别安立,余三取名是别安立故,由不安立及安立,故有四取。言执着者,谓诸烦恼能趣于依,即名为缠等,现行烦恼能趣向彼五蕴及父母,即名为缠,彼品麁重,说名随眠,如是名依,一、名取,二、名心依处,三、名执着随眠,四、此次第结前四门。于此有识身及外一切相中者至境界相中者,明有识身中有本识种子,能与我慢等为因缘及为境界缘,前种子望后种子为同类因缘,是故识身亦与随眠为因缘,外一切相器世界等但与我见慢等为境界缘;又由缘彼外器世界等熏成种子故,外器等望彼随眠亦远为境界缘。
第十五解我我所等,我慢执着,多是外道起,我慢种子,通内外道。
次有一颂列其十门,辨前广说。长行中,初次第广释。
初解如来等,先牒指经说,次释其义,后总料简。
就释中,但解八号,不辨正遍知如来二号,应者:应供养故者,有释:梵音但名应,是故以应供养释其应名。今解:有多义,且举一义以释之。遮行行行,皆悉圆满者,如彼根或防护根门,名为遮行,三业造修,名为行行。又复四种至皆悉圆满者,谓四禅增上心现乐满也。前是行行者,前说遮行行行,总名行行。后是住行者,四禅凝住,故名住行。此中清净身等现行,正命是圆满。密严根门是遮满者,可知。由此二种至无忘失法者,由行行故显三不护,四遮行故显无忘失。由不造过世间静虑,遮自苦行者,世间静虑是乐道,外道造作苦行名过静虑,今明如来由不造过世间静虑遮苦行故,名遮自苦行;又解:由不造过出世定,故名遮自苦行。言又于世间诸法自性者,从缘生法。因缘者,能生。因缘爱味、过患者,由爱味故起诸过失。出离者,离欲行者,由见过患故能离欲。能趣行等者,由见生死中,向前诸法自性因缘、爱味、过患等心便厌背,趣三菩提等行,名为趣行,如来于此趣行皆善知之,名世间解。
下总料简,言此中如来乃至是不共德者,二障无处无为理同,名为共德,自余明行圆满等句,是不共德,有为功德诸佛各成就,别属佛人,名为不共,有释二障无为,三乘同得,故名共德,其三明等二乘随分成就,不及如来,故名不共,不及前解。
第二解无常想,先闻四门:一、修,二、修果,三、修差别,四、修方便。
言于无常想素呾缆中:修谓若修若习者,依素呾缆障修无常想。修果,谓一切贪欲广说者,由修无常想故,能入空观断一切贪,名为修果,此即举所离贪欲明义择灭,是其修果。修差别,谓譬喻差别者,因修无常想故,更作余观,名修差别。修方便谓住阿练若处等,可知。
次别解四门。解初门中,初解、若修、若习、若多修习,有其二番;后散释经中为处为事等六句。于中,先次第释六句;后重释五六二句有其三番,随顺欲贪故说于掉下。
次解第二门,将欲明果,先举其障,随顺欲贪,说掉等者,欲界散动名掉,色界持定起慢,无色贪顺无明,即是色染无色染掉慢无明五上分结,举欲贪取五下分结,此过所除。言拔除根本者:害随眠故者,断种子。摧折枝条者至不增长故者,下地烦恼,为求有报修福分善,由断烦恼,福分善法不增。以无常想所缘至观无常故者,想止观境,显示无常,台阁者。
解第三门,解脱俱行等者,谓在无学果。栋梁者:谓彼依因者,是前因也。象迹,谓于诸迹中象迹为最,于诸想中无常想为最,第一无学无常想境宽通,如转轮王,学人无常想陜,如小城王,亦可除无常想,余诸想等如城王也,又或居阿练若下。
解第四门,言唯有色无常性等者,四蕴无常,诸部共说,色蕴一种有说劫初时生劫坏时灭中间恒住,为破此计,故言唯有色无常等。
第三解底沙。底沙者,是星名。有比丘从星立名,名底沙。佛为底沙说四种往趣道障二种道等。又云:婆沙三十卷有底沙梵天,景师云:言四障者,一疑,二邪寻思,三邪分寻思,四邪分见行。二道者,谓正道邪道,余处是邪道。
下散释经文,忿与苦恼同是忿类为一,不乐者杂瞋事此为第二,此之二种犹如坑㵎,乃言猛利者:处深稠林者,烦恼猛利各处稠林,虽舍父母妻子七种所摄受事,而由烦恼总贪恋故不能舍。此有释:言四障者,一、疑,二、邪寻思,三、邪分寻思,四、邪分见行。二道者,一、苦恼,二、不乐,此二如坑㵎。
下释等,言虽入山林修道,舍七摄受事,而不能舍利养恭敬故,由此二义故苦恼不乐,不及前解。
第四解怖,可知。
第五解无为,无为无动异名分别,名摄异门。
第六解不有。我何当不有,我所何当不有者,牒经文;或是佛法假我;或是外道计有实我。我所当不有等谓约未来世至希求不生故者,于未来自蕴云我何当不有名希求不生,于未来外器世等我所何当不有名希求不生。又复显示希求依止不生故者,色是希求依止故,于未来所依色蕴之上言我何当不有。言及希求依彼受,不生故者,于未来受蕴上,言我所何当不有,故言希求不生;我当不有,我所当如有者:谓约现在世说者,前云我何,当不有我所何当不有,今不言何直云我当不有我所当不有,但言约现在世为异,如前所依我法还作两番如前所引。言此观无常灭,前观舍择灭者,明二观别。文前但有希望故,后于现在因,观无常性者,重明二观别也。
第七解不相续,如文。
第八解空,所言灭者:谓余烦恼断故者,是有余涅盘。言涅盘者,谓无余涅盘也。
第九解无常。有尽法者:谓一分尽故者,过去也。有没法者:谓全分没故者,堕在三世,三世俱没。又有尽法者:谓全分灭故者,谓三世法已尽,当尽今尽故。有没法者:谓相续变坏,两解有异。有离欲法:谓过患相应者,别有离义。有灭法者,谓一切有为法,皆有出离故也。
第十解无余。无余断总句,更有六别句还是三世染法,可知。
第八十四卷
下有一颂,列其九门辨前广说;长行中次第广释。
初解欲三种,景师云:此中以三种门诃责于欲,初约四倒诃诸欲过,次举八喻重诃其欲,后约不净等重诃其欲。初中,言诸欲无常虚伪不实者,牒经文也。谓于诸欲,宣说颠倒等者,明佛说意。下约四倒消释经文,次举妄法幻事诳惑愚夫等,成前四例。次举八喻中,喻枯骨者:令无饱故者,如狗啮骨但噉口面,无所饱满,诸欲似彼。下约不净等重诃臭秽,诸受用饮食变坏成故者,段食在腹变坏方资。泰师云:欲三种者,一、无常,二、虚伪,三、不实。
第二解延请,谓徼延施设供养,请谓启请,欲闻说法断除贪等,求圣果等。
第三解法,有四十五句。于中,通有理教行果四种之法,文义巧妙,即是教法,现见是理,无热是果,无时亦是,如理诸有智,了知四谛等行法宝。
第四解僧,有其五段:一、释正行等五句,六坚法者,即六和敬也;二、释大师等六句;三、释序等四句;四、释善见等五句;五、释圣等三句。
第五解惠施,有九句。
第六解厌,有三句。
第七解梵志。初散释五句;后总料简有其两番。
前番中,言现在未来名有者,当现有故,过名非有者,满已灭故。由此诸句无倒观察波罗门相等者,初云是为波罗门者,究竟到彼岸故,蠲除诸恶故,是为其相;次有四句无倒观察波罗门相,于中三句显其多门,及与正智观察其相,谓无犹预断恶作离诸贪或不正修习善品故。复显示第四一句,观察其相者,即于有非有着无有随眠。言此中着者:谓八种着。于非有中,作愁忧着者,谓于过去非有中作愁忧,由追忧故,于现在世有中有五种着。于未来有中,作行作动者,如文。言总于三处作极厚重作极甘味者,三处即前三世也,于前三世以着合作极重作极甘味二也。
复有差别已下,第二番解。言于记所解,疑惑断故,即是无犹预等。于所行中,一切忘失法行断故者,即是断诸恶作者,于应作事无不作故等。于未来苦因断者,即是离诸贪爱者,无有利养恭敬爱故。现世苦因麁重断故者,即是于有非有着无有随眠者,随眠永断故。所言有者,于三界所摄诸相作意。言非有者:于无相界,作意思惟者,此解有无须知异前三世辨有无也。所言着者:谓此义中,是贪瞋痴者,正出体。
问曰:向言有者,于三界诸相作意起贪等着此义可然,向言非有者,于无相界作意思惟则无漏心,于无漏心中云何起贪等着而言非有中着耶?
解云:如入无相定,诸有学者,随现行贪等犹有随眠,故言有着。此义但说学人不说罗汉,罗汉随眠一切尽故。
言四种杂染者,寻思是一,戏论是二,着为第三,想为第四,前二是出家品,后二是在家品,由有着随眠故,彼三毒得生起也。诸出家者,由追忆念曾所更境,故有寻思者,追忆在家妻子、寺事,故有寻思也。
第八解无常,言当知此中增一略文显无常等差别,障碍差别为后者,景师云:增一略文,则是又无常力之所损害等文,于声闻地文中加此也。泰师云:增一阿含中九略文,约欲无常等差别辨无常观,有障差别,为最后文。言如理观察者:此说二法无颠倒转者,慧定二法无倒而转,故云如理。
第九解色如聚沫者,言思饮食味,水所生者,由思饮食口中水生,则枯色蕴犹如聚沫速增减故。余文幻喻寻之可知。
上来解白品讫。
自下解其黑品。于中,初结上生下;第二开章别解。
别解中,先颂列九门,别开贪瞋痴即为十一门;次长行解释还有九段。
初解生有十句,所言生者:谓初结生,则名色位者,道理结生应名为识乃至名色者,有三义解:一、解,是略;二解、名色时长识支一念,以少从多,总说名色;三解、此同对法,彼云行识与有名业杂染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六支名生杂染,无明爱取名烦恼杂染。今据此义,故言谓初结生则名色位。
第二解老有十四句。
第三解死有八句,余心处在者,寿暖二种上下俱舍,余有心处所立。
第四解藏等有十五句,执我,名藏者,执我之心能藏于境,或复为境之所摄藏。
第五解可喜等,于中初解可欣等,后解可欲等。前中,二番解释,云境界事者,所爱之境。领受事者,领受乐受事也。
第六解烦恼,若依对法有二十五门,若依瑜伽决择中文,但有二十四门。今此文中,数得三十八门,前三十门唯明烦恼法门差别,后之八门通取烦恼及业,总名烦恼。解九结中,初举五义释其结义,第二制立所由。
言于五种事,能和合故,说名为结者,或是所结与能结合,或是能结与所结合。言除七随眠,所余一切染污心法,皆随烦恼者,有处说云一切缠,皆是随顺,总以其展转相随起故。今此文中,但有一说,缠有八种,谓无惭者,除忿覆;依下摄事分云:无惭无愧障戒学,惛沈睡眠障定学,掉举恶作障慧学,悭嫉于菩萨受用财法中为障,忿覆于前三学及同受用财法非障,是故不说。
解株杌中,景师云:株杌则贪等三,五心株则五心栽。下云贪等别故,说有三者,是三毒门。有释:株杌有二,一、五种则五心裁事,二、三种则贪等。儞伽者梵语,唐云常流注,或云常害,亦贪等三也,箭所有恶行根,并是贪等三,匮乏烧恼亦贪三,余寻可知。稠林亦是贪等。
上来三十门唯明烦恼建立句,下之八门通就烦恼及恶业以立,八门者何?一、爱尸罗,二、名恶法,三、内朽败,四、下产生,五、水生蜗螺,六、螺音狗行,七、妄称沙门,八、妄称梵行。
文有两番,初番中,言爱尸罗者,尸罗是戒清凉,突是违害,亦名为舍,此岂不通身语业耶?言下产生者,是下资产,无善七财,但有烦恼恶业下资产也。螺音狗行者,从喻得名,譬如有一狗,吠声清直,似于螺音,而行狗行,恶比丘亦尔,言善而行恶也。年两者,夏腊也。
第二番重释可知。又有贪号已下,更有多杂碎事,指同后说,言烧鸡者,泰师云:如烧生鸡,苦无常亦尔,故云烧鸡。达师云:喻破戒比丘。
第七广说贪瞋痴自在三段。
初解贪异名,有四十九句。
言七憍者,此有二解:二解、则色力才等,可引前文约境辨憍也;二解、七慢等流,故云七憍。言三憍者,有释:三界之憍名为三憍。又解:三毒所起之憍也。有释:无病憍等三也。
言内垢者下,第二解瞋有四十一句,略作三十二句。
在前际无智者下,第三解痴。于中,先辨十九无明差别,后解无明名义。
言及有对分者,黑白句中有黑白相对分故,云有对分。下解名义中,有三十二句。于彼于此等者,于如所说不如实知故,云于彼所未说不如实知,故名于此,亦可通此。
第八解少等三句。
第九解异门等三句,因者所以。
如是名为已下,大文第三,释已总结,于诸经中随其麁显略示差别,其余无量句当思择。
第八十五
摄事分中契经事行择摄第一之一者,上来初本地分宗明十七地义,于十七地中有余不了义处须分别故;次第二明决择分,虽于义中分别决择,而未分别解释经法。
故次第三明摄释分,虽明造论解释法用,未明诸法之名之与义各有多种。
故次第四辨摄异门,虽辨异门种种文义,未明文义所依本藏。
故次第五明摄事分,谓于此分将三藏教摄所说行择等事故云也,此分具辨三藏。
先解契经,契经之中有其四释:一、辨五蕴是行择是有为行故,二、是处择,三、明缘起食谛及界等择,四、是菩提分法择。
今于三藏中,先明契经,四释之中先明行择,总名第一行择。四卷、此卷在初,故言之一。
文中,初结前生后;次正决择;后结劝应了。
正决择中,初开列三藏;二、次第解释则为三段:初有十四卷明初藏;次有一卷半明第二藏;最后第一百卷半明第三藏。
就初藏中,文分有二:初举所释之经,二、从是已后已下,辨能释摩呾理迦。
前中,有二:初征列二十四处;后次第解。
前中,先时所作者,泰师云:一部分先辨,故云先时所作。
次第解中,先别解四经,即是约部别立;后总劝知其二十种即是约义立经。前四经是本,二十未重明前四,前四亦摄后二十,后二十亦摄前四也。
解四经中,言依五犯聚及出五犯聚,说过一百五十学处者,谓五篇戒有二百五十。然论主录其麁戒有百五十,众学微细不可限数且举一百,余名为过。
阿笈摩者,此名为传。如此教前佛后佛,展转传说无有异故名为传,不同昔云阿含名净教也。此中自释阿笈摩者,谓于是中世尊观侍彼彼所化,宣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者,则能说人,与教相应,则是文也。蕴界处下是其所说,则其义也。又依八众,说众相应者,则是教所被人,所谓八众如初帙说。言处中而说者,以非广非略故。言如是四种师弟展转至,是名事契经者,景师云:此释传义,增一者,应是误。达师又云:此文中更加增一两字者错也。草本中无此二字,然缀文家剩着二字。此结文总结四阿笈摩故。
于十二分中,除方广分,余名声闻相应经者,道理大小,各具十二。
今此文中且举一义,下总劝知余二十种,前之四经,未必备有二十经中义,故云如应。
自下第二辨能释摩呾理迦。文分有三:初辨来意及本母名义;次正解释;后结劝觉了。
字本母者,十四音也。又解:三百字界名为本母。
就正解中,四择则为四段。
就行标中,总嗢拕南曰至无厌少欲住者,是则总标纲要。别有十一门:一、界,二、略教,三、想行,四、速通,五、因,六、断支,七、二品,八、智事,九、诤,十、无厌,十一、少欲住。
次有十一别颂释前总颂十一门也;然下十一颂中一一颂内有其多门,各各略摄初门入于总颂也。
就初别偈,复有十一门:一、界;二、说;三、前行;四、观察;五、果;六、愚相;七、无常等定;八、界;九、二种渐次;十、非断非常;十一、染净。
长行中,释十一门则为十一段。
初解界中,先明所治四种界体;后明能治之道。
前中,言有四种乃至所集成界者,习邪胜解熏种名界,于先有者简异今有。先世先身先所得自体者,简异今世今身今所得体。听闻常见至所集成界者,先世闻说我身是常,不从因生则是解脱,数习此见熏成种子,故于今身由彼为因习邪解脱熏种成界。如说由常见至广说亦尔者,类释余三见。
下明能治之道。初明教兴之意;后正明能治之道。
言为随第四,若离诸行起我见者,由空门转教者,为调离蕴计我我在蕴中,故说五蕴行空无有我。若即诸行起我见者,由无我门转者,明彼即蕴而无有我。
第二,解脱中,初开三章;后次第别释。
言又解脱有三:一、世间解脱者,假施设立,以不断惑种故。
云何方便?谓于诸行中,依如所有性及尽所有性等者,见道已前观有为行有无常等理,名如所有性,五蕴性类各各不同名尽所有性,于彼二性修无常等想由此得入谛现观尽,名方便见道观,如望彼解脱并是方便。
内所证中,谓我已尽,诸恶趣诸行又尽七生等,即是预流人得我生尽。又我住能究竟尽无退转道等者,即是预流梵行已立。若于无学至所应学事者,明所作已办。我今尚无已下,明不受后有。
第三解前行。言见前行法者乃至出世正见者,见道方便名见前行,由闻如上说解脱方便四行梵智等起闻思修,未入正性,离生、能入正性,得如实见等。道果前行法者至为断所余诸烦恼故者,景师云:修道是道家果之方便名果前行,谓得见道已,后起修道,断惑正思惟等,或从见道次第,则入修道名或同时或同一身;若后时及后身方起修断,对治名或后时,为断所余修道烦恼。泰师云:道理正见正思惟无不俱。然今论主约能引道辨所引道,或有与能引道同时生,或有能引灭后所引方生,达师云:或同时生者,无间道与惑同时生故也,言或后时生者解脱道也。
第四解观察中,初举八事:一、爱味;二、过患;三、出离;四、闻;五、思;六、思择力;七、见道;八、修道。
次别辨观察之相。言是名一门观察差别者,总结前三以为一门,约所观以辨观察也,后之五种,约能观以辨观察也。谓不现行断者,是思择力伏也,及一分断故,是见道断见惑也。
第五解果中,初总标二果;后别释。
于中,前明二种断惑果,第二有永不复转,则是有余涅盘。
后明苦灭果有其五番,此无余涅盘,心身苦灭,即五识意识相应苦灭坏苦及苦苦灭,同是事苦故来为一,行苦苦灭,以是理苦故独为一也。
第六解愚想,如文。
第七解无常等四决定,初总标列四门决定;后别释四门有其三番。
初番中,言云何诸行无常决定乃至起尽相应故者,此举三义证于三世无常。若未来行至如是应非无常决定者,未来诸行先无无则是定,是则应非先无而有,若尔应非无常决定。由彼已下,顺解无常是其决定。若现在至未来诸行,便应非是无常决定者,现在行生若决定是有,则应非先有而无,先有而无故知定无常,今举现在先有而无是无常者,将知未来先无而有定是无常,亦可前约未来解第一句先无而有,次约现在解先有而无,下约起尽以释无常。现在诸行亦应不与起尽相应至非决定有者,现在之行始起即尽故与起尽相应,过去之法唯尽非起未来之法起而非尽尚是无常,况现法具有起尽相应岂非是无常,以有为先施设非有,是故过去诸行无常决定者可知也。如是已下,结成其义也。
言未来未有,由此故空,过去已灭,由此故空者,据依他因缘空也。现在诸行,虽有未灭至由此故空者,景师云:谓于现法决定执有遍计所执,必毕竟无性,故说名空。泰师云:谛义是实义,胜义是第一义,现在诸行无彼二义,故空决定。
云何诸行无我决定乃至是名诸行无我决定者,过未之法尚是无我,况现在法正不自在得是义耶?
又由二相已下第二番解,云一、诸行种种外性者,无我所也。二、诸行从缘生不自在者,内身无我也。
复由十相已下,第三番解,言谓由败坏等者,景师云:由败坏、变易、别离,此三知无常非可乐、不安稳,此二明苦,远离常乐净等名空,异相显无我。达师云:一、败坏,二、变易,三、别离,四、非可乐,五、不安稳,六、应远离异相相故,此中略不明余四相,如声闻地已说故。
第八解界有五种。言灭界者,见修断惑所依阴身灭故,名为灭界也。
第九解二渐次,初总标举;二、次第解。
解智果渐次中,文分有二:初约四法,后约四执。
第十解非断非常,初约三世;后约四缘。
前中,一、以无常住行为因故,则是过去;二、生已无住因故,则是现在;三、未来诸行因性灭故者,则现在无常之法是未来因也。
下文言等无间缘者,谓别六识等。及相应法,等无间灭等者,此则说五识望五识为等无间缘,故有相续。初帙中云五识无次第缘者,据率尔心故,若据等流亦得相续也。
第十一解染净,初开二章;二、依章释。
释中有三,初解三事;次解二相;后料简重释。
解三事中,结言总略为一,名由三事等者,三事虽别而总名为观察染净故也。
解二相中,言一、由如所有性者,如彼爱味过患如出离性而观故;二、由尽所有性者,尽其所有爱味过患出离皆悉观。云此中观诸行为缘,生乐生喜,名爱味者,诸行是所爱味。又此爱味极为极小者,景师云:以于诸行生喜乐处少,故名狭小。泰师云:爱味是因过患名果,果相过多故云广大,因过微故云狭小。如是由二相观如所有性所谓爱味者,一、观行生乐喜,二、观爱味极狭小。过患广大者,景师云:以无常者义亘诸有漏,故名广大也。言由二相者,一、无常等,二、广大。出离中,由二相观者,一、欲贪灭断出,二、寂静无上等。又即此爱味,过患出离,于诸行中等者,总观也。
又为了知已下,第三料简重释,分之有二;初约人辨其三事;又于此三处随其所应已下,约道以辨。
前中有二:初约二乘;二、约三世间。
前中,言一、于诸欲染着众者,则爱味,二、远离众,则观过患而生远离,三、离系众,则出离。
次约三世间,言一由得欲自在,及净自在故等者,魔王于欲界中得自在故云得欲自在,梵王离欲恶不善故云净自在;二、由勤修得彼因故等者,此外道沙门等,求得魔梵故,修彼天因也;三、趣种种业因果故等者,除前二外所有天人趣种种业。
下约道以辨三事中,初约见修二道以辨过患;后约四解脱以辨出离,此中略不明爱味。
就辨解脱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说中,泰师云:前贪是内,后贪是外,五欲中贪,故须再明。达师云:前三相辨有余涅盘,后一相辨无余涅盘,其义可知。
喻中,初约五喻,喻前四解脱家障;后举四句结前五喻。
前中,言譬如有人至或索、或铁者,是第一喻,三毒所缚。或木者,喻贪;或索者,喻瞋;或铁者,喻痴也。
又置余人,令其防守者,第二喻,为三毒随眠及不正作意之所防守。
或设有彼至还执将来者,第三喻,以俗道伏除,贪等生于非想,由彼贪等随眠还执将来。
在下界中,或有尚不令彼转动,况得逃避者,第四喻不正思惟之力不令行舍于贪缚等。
或有安置乃至无欲逃避者,第五喻彼处受妙五欲中,心生乐着九结所系。
下举四句结前五喻,景师云:如是彼人为一切种缚之所缚者,是为第一;为善方便守之所守者,总明第二、第三、第四,为第二也;为最坚牢系之所系者,总明第四,九结所系为第三;复为怨家随欲加害等者,别加此一为第四;若有能脱是四缚者,名脱一切缚也。达师云:为缚之所缚者,结喻三毒;为善方便已下,结前令其防守,此中不结喻随眠;为最已下,结喻九结;次为怨家已下,结喻生等诸苦;言打拍者,前蕴魔;或复解割者,喻死魔;或加杖捶者,喻天魔;或总断命者,喻烦恼魔。
合中,景师云:如是于彼至譬贪瞋痴缚者,合第一喻也。言三处世间愚人者,魔梵等以为三也。其守禁者,譬不正寻思及未拔随眠者,合第二也。不正寻思故至而远逃避者,先合第四也。烦恼随眠未拔至复执将还者,却合第三,此中间三种束为第二。可爱妙欲,譬之九结等,合第五喻合为三。复四魔怨已下,加此二种以为第四。若脱此四名解一切,达师云:为种种缚至贪瞋痴缚者,合第一三毒喻。其守禁者已下,合第二、第三不正作意随眠烦恼喻。言可爱妙欲者,喻九结。言由彼结故等者,合第五生等苦喻。彼既如是已下,合结文中初喻。善方便已下,合结中第二喻。最坚已下,合结中第三喻。言复四魔怨者,合第四喻。
大门第二解略教等,先颂列十一门:一、略教,二、教果,三、修,四、堕数,五、三遍知断,六、结,七、解脱,八、见慢杂染,九、净说句,十、远离四具,十一、二圆满。
长行释中即为十一段。
初解略教中,由三因缘,请略教授等者,景师云:一、略闻法足得自义等,二、又有怖畏于所入门多作,为善方便而得入故,乃至将不令我作意散乱等,三、又于如是所闻所思一切法中不得决定当依何者,由此三因略请教授。有释:一者、若人唯闻为究竟者,大师为说令生如是解,但略闻法足得自义,何藉多闻等,何以故正行为实故弃多闻欲故,二、于所入法门众多观行所作有怖畏故,大师为作善方便而得入故,三、于多法善听思故,不令作意散乱。又于如是所闻思已下,总辨请教。
第二解教果中,景师云:谓为此出家及如此出家,一、即形相者,剃发染衣,形同无上诸佛身故;二、具足事业者,得现法三学事业;三、具足意乐者,得自然五通,四、具足处舍取者,由依内证得故舍生死取涅盘,亦可舍戒取解等。言具足依此得无上等,如上所明。泰云:为得此无上道故出家,及如此后三出家,何等为四?一、依此故得无上得,即依形相具足也;二、现法得,即静虑现法乐能发神通事业;三、自然得,由依静虑起暖等善根意乐具足故,自然入见道;四、内证得,由处见道位,舍凡取圣具足故内证真理也。有释:为此正法故,出家及如正法出家。今寻景云:牒论文云:言具足依此得无上等,此具足字应属上句,何故属下,不可专依。
第三解终,谓有六种死。前二可解,不调伏死者,谓于过去世不调伏有随眠行,而于今生身亦不调伏随眠而死,死已未来自体生,又摄有随眠行至便为众苦所缚贪等所缚。调伏死者,谓于现在已伏随眠而命终,未来自体不复生起。同分死者,谓如过去不调随眠,于今现亦不调伏而舍身命,名闻分死等。若于过去不调,于今现在已调伏命终,此名不同分死。言若于现在乃至同分诸行者,可知。又此已下,死有二:谓流转过患相及还灭胜利,下解此二,文显可知。
第四解堕数,指如前辨。
第五解,由三相故应知无我遍知及断,一、于内遍知无我,二、于外遍知无我所,三、于内外亦无有余互相系属,习此故舍彼随眠得毕竟断。
第六解三种缚中,言谓初由种种故者,八结非一,故名种种。言此中非有为境,唯一种有为所缘,有五种者,计我非有非有相同不须随法别立,若计当有有法不同故有五种也。
第七解解脱中,遍知诸行略有二种:一、了如所有性则由无常决定等四种行故;二、了尽所有性则由过去等十一行。
第八解见慢中,初明见慢,后约四人安立离染。
前中,有其二种应知应断,谓见及慢。此见及慢差别为五,由二种门,谓由行故,缚故、随眠故。由行成三,谓此我、我所、我慢;由缠立一,谓执着,即前我、我所及慢现,起执着为缠,前三种子名随眠。言又有识身至随眠因相者,明有识身及以外事,与前五种以为因相,此句是总。
自下别明,言则此因相有二乃至计我、我慢,以有识身为所缘因相者,此我及我慢,缘自五蕴识身为所缘相,道理二以识为因缘相,略而不明。计我所、通以二种为所缘因相者,通计识身及外山河等为我所所缘相也,亦应以有识身为因缘相,亦略不明,识身中有持我、我所、我慢种子故,彼执着、以闻不正法等至为因缘因相者,第四执着,以邪闻邪因缘邪教等为所因相,随眠为因相。彼随眠乃至为因缘因相者,前五之中第五随眠以不如实等现行烦恼能熏为因缘因相,不能缘境故无所缘因相也。
下约四人安立杂染,杂染即是向前五法,谓我、我所、我慢、缠与随眠。言此法异生至然执着不可得者,即是入法凡夫在七方便伏于执着,但有四种及有识身因,并有执着因相一分谓有识身,非直是前四种因,亦是一分执着因相。有学众中至皆不可得者,学人已断见断分别我我所见,及彼有识身因相,亦断第三执着第四随眠。言及我慢执着,并彼因相者,见断我慢执着并彼因相,一切皆能断。言然有我慢随眠可得者,由断分别我故,修断我慢不行,然有我慢随眠可得。又外道有情,凡所有行,不为断彼者,于四取中并作意断于欲,于见取戒取中顺已见者行,于他所行不顺已情者断,我语取者一切外道并不说断。言此法异生众乃至复修正行者,障见道者名已断一分,障修道者名为断余分也。
第九解净说句有八,一、谓由超过见慢故,名二种等者,我、我所二合,名为见、名见慢;二、由断彼因相故,名除相清净说句者,除有识身因相也;三、由断执着;四、由断随眠;五、谓于后有至名已割贪爱者,更不造后有之行,名割贪爱;六、及转三结故者,断三结故名转;七、谓正慢现观故者,景师云:勘草本中还云正字。三藏云:应云止慢,无学慢尽,故云名止慢。三藏又云:然正解亦得,谓无学人作我生已尽等四梵行解,带于我解名慢,然非邪慢,故名正慢。泰师云:正现观慢故。又解:应云止见慢现观,论约正障,故唯说正慢。达师又云:三藏有两解,一云此正字错,应是止字,无学人永不设起增上慢,故云止慢,其中学人虽不故起慢,而起增上慢;又云正字不错,无学人亦起我生已尽等,亦应起正慢,假说慢故;八、已作苦边。如是一切总收为一者,此八总名一清净说句也。
第十解远离四具,一、无第二而住者,舍离佛也;二、处边际卧具者,景师云:住兰若处故也。泰师云:边际有二义:一、恶草等下边为卧具,二、是如法长极边。三、身远离可知,四、心远离。于中有三番释,一、离不善寻思,二、由五相发勤精进,三、断止观品障。
第十一解三圆满,文相可解。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二(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二(之下)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八十六
大门第三,解想行等,先颂列十门,一、想行,二、愚相,三、眼,四、胜利,五、九智,六、无痴,七、胜进,八、我见差别,九、三想行,十、法总等品三后广。谓此门中有三复次,故云三;三复次非一,故言等,先一复次,略明四法嗢拕南,此云法总相,翻云法印。然勘梵本无法印字,复两复次,广明初复次意,故云复广,此则远师等判释。若依景泰等释判为十一段,其第十门名法总等品,第十一门名三后广,今且依前判。
长行释中,则为十段。
初解想行,文相可知。
第二解愚夫有三相,且就慢便以辨愚相。
第三解慧眼远尘离垢,二番解释。
第四解胜利,言正世俗及第一义者,依如毗昙能诠教名正俗,所诠理名第一义也。
第五解九智,前之五智是见道已前,后四智在相见道,诸行流转智,略由三种因缘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智,谓苦集故生色,触集故生受,名色集故生识,则此三集灭故,色受识灭,名还灭,缘爱味是杂染因智智,缘过患是清净因智,缘出离是清净智,于异生位修前五智能速证后四智。
第六解无痴住,先释无痴住,后通显有痴住。于中,初显有痴堕无明数,次明三毒异名,贪名有十五,瞋名亦十五,痴名有七,后辨喜贪差别。
第七解胜进,先明四胜进,后明三胜进想。言恼害者至修厌背想者,亲友乖离财物散失,故生恼害。言此中先于过患想乃至后说其因,彰修次第也。
第八解我见差别,景师云:言三、缘自依止我见,谓于各别内身所起者,即缘自身起分别我见。四、缘他依止我见,谓于他身所起分别者,不计此身为己我,但分别他身计如此我为好不好等。我见为依止生我慢者乃至譬如清净圆满面上者,喻识心也。质像为依,发生影像者,自所计我为像,依自计我,复分别他人计如是我,名为影像。为依于自依止,发生劣中胜想者,复依他所计我,比挍自我起劣胜想,中合喻云。如是由邪分别故,缘自依止我见为缘,发生缘他依止我见,如依质下,举喻,以俱生我见为缘生我慢者,当知譬喻,与前差别者,依分别我见所起之慢陵他而起,依俱生我见所生之慢自特起高但名憍也,故有差别。如明眼人,临净水器,自观眼耳,所余如前应知其相者,喻于俱生我见起于慢。此一切种萨迦耶见乃至有大恩德者,叹佛教胜能灭身见,佛及弟子教示行者名有大恩。唯由如是一因缘故乃至未满足故者,如说修行名随分报恩,泰师云:镜是人功所造故喻分别见,水非人功所造故喻俱生见。
第九解三种相,诸行灭故,说名无余涅盘界:一、谓于先业,先与今所起诸行永灭也;二、谓彼生已任性灭坏,非究竟住诸行永灭也;三者、一切烦恼,永离系,故无余断,后更不生,由此三想诸行灭故说名寂灭,不同龟毛兔角永无。
第十解法总等品三后广,于中有二,初辨四法嗢拕南,后举两复次广释其义。
前中,景师云:一切行无常者,是有为法印,一切行苦者,是有漏法印,此是无愿门,建立第一无常,第二苦法嗢拕南。一切法无我者,依空解脱建立第三一切法印,涅盘寂静者,依无相门建立第四法嗢拕南是涅盘法印。泰师云:嗢拕南有二声,若重声云摄取物惠施他故,若轻声云是云要略义,如一切行无常等,是诸法要略义,故今轻声。
下举两复次广释,于中,初一复次明所治所除退还之心,后一复次次明能治之行。前中,言胜解俱行欲者,由四种法嗢拕南故,于诸行中而生乐欲者,由四种法嗢拕南说四法印故,于无常、苦、空等诸行乐欲断除,于趣涅盘寂静无相之行中乐欲修习。又于诸行寂静生乐欲者至其心退还等者,先举不乐明其乐欲可知。言又由二缘至念忘失故者,谓由此二缘故于无我惊恐退还。言又此忍欲至其心愚昧等者,于此无我忍欲未串习故,虽了唯有诸行,而于无我其心犹昧,带我解故,数数思惟乃至其心退还也。
下明能治之行,言于诸有智同梵行,所如实同显者,观无我时观心拥滞,如实语告不作憍诈覆藏所解。言由彼遍知者至并所得果者,谓缘于三事计我萨迦耶见,正智遍知,我见种子名随眠,由计我故即计断常,故说我见为断常两见所依止,从此身边二见生起执着及以随眠,名所得果,于随顺观七方便中正见能了此事。下出我见缘三事,一、所取谓五取蕴,二、能取谓四取,三、若如是取谓四识住,取之方轨随其次第如前应知。为二取心之所依处者,一解、四识住,为前所取能取二心为所依处;二解、三事为前我及我所二心所依处,亦可依此三事起我见已,即与断常二见为所依止,故前总中明于三事我执即明断常两见所依止故,云随其次第如前应知为二取心之所依处,又即于彼所有诸缠至及彼随眠等者,出所得果,此解遍知。言又若依彼应所遍知正见转时至况得出离者,是解脱分善也。若随顺现观至堪能出离者,是决择分也。若已引发至方得出离者,见道等也。当知如是三见转时,有此差别者,解脱分正见,决择分正见,现观正见,三见差别如前所明。
大门第四解速通等,先颂列十门:一、速通,二、自体,三、智境界,四、流转,五、喜足行,六、顺流,七、知断相,八、想,九、立违粮,十、师所作等品后广。
长行释中,即为十段。
初解速通中,初明三法;后明五种渐次。
前中,初辨三力令得速通;次明智见差别;后明修四善巧。
初中,言数习力者,常作、常转,终不作期,谓我为于今日、明日、后日、当得尽漏令心厌倦,不作此期则无厌倦。
智见别中则有九对,又有色尔焰者,旧云智母,景师传三藏言:犹是所缘,则有色所缘与色所缘影像。达师云:此云境界。
下明四善巧,文有三,初辨善巧事,次辨能所依,后明清净道。
初中,言如实偏知一切境者,四念住境界一切法也。出受事者,谓初禅出忧根,乃至四禅出乐根也。
次辨所能依中,景师云:如是勤修善巧事者,当知有四种所依、能依者,通明前四,皆有所依、能依者。所依义者:谓观行、正勤修习,为前四善巧所依义也。能依义者,谓学人无漏法依止勤有故是能依,余无明在未得清净,泰师云:前辨三十七道品总为四善巧事,想义为二,前三念住、正断、神足等为所依事在见道故,后一根、力、觉道、支等学人,所有诸无漏法为能依事。
下明清净道,二番解释。前番云:彼诸法由清净道,后方清净者,向前七门助道品,此由得无学清净道,后清净。
后明五种渐次,如文可解。
第二解自体,初总标,二别释五句。一者、寿量有限下,举执持泥土团,取舍自在,及显必死之身,不如所欲延一刹那;二者、因所作故;三者、磨灭故;四者、由圣说故;五者、受欲圆满故。言三种因缘,能得圆满等者,景师云:施者,是资产因,或是自体圆满因;调伏诸根及欲界慈修所得果,则是广大殊胜有情;满调伏诸根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则是广大殊胜有情,供养圆满因。
有释:一、施戒调伏六根俱行故,资产圆满,二、欲界慈修所得果故,自体圆满,三、慈为先因不损有情故,得第三圆满。
第三解智境界,初辨智行,后辨断愚。
前中,言已得、未得智者,曾得未曾得智也。言是处非有、知非有智慧,遍计所执,非有知其非有智。是处所余,知不空智者,依他起性不空故知是不空智。
下明断愚行,景师云:此中但举八种,前三泛学诸法,一、水界所生者,且举色法多因水生;二、无我、似我而显现者,通举五蕴;三、不任随欲而造作故者,生已则灭不得随欲而有造作。后五约蕴,色如聚沫,三和合生,相似故,如云、地、雨、三事有沫。色蕴上今众缘所生,受若浮泡;所知境能显者,喻乐受,能烧是苦受,能便迷乱是舍受,亦可三义总喻三受。想如阳炎,萨迦耶见,根本断故者,想为见根,由观想过除身见根。多品自体因差别故者,阳焰多因生想,因男女众因所生刹那不停可知。行如芭蕉柱,有取之识,依四识住,发起种种自体随转,相似法者,有漏之识,依四识住造罪福等行自性不实,如芭蕉柱,八识起灭时体非真实,犹如幻事,略明此八,余之七相释如摄异门分。
有释:此中五蕴各以三义观,故有十五相。色蕴三者:一、色为水生,二、无我似我见取相显现故,三、不任随欲而造作故。具此三义故,了色如沫。受蕴三者:一、根尘识三和生故,二、如云地雨水三和故,三、有浮泡起故。了受若浮泡。想蕴三者:一、如阳焰故,二、能明似火能烧故,三、能迷乱众生相似法故。行蕴三者:一、断萨迦耶见如斫芭蕉,二、证行蕴多品自体从因生差别不同无一真实体性可得,三、刹那量后时无暂停相似法故。识蕴三者:一、有漏之识,二、依四识住,三、发种种诸识自体转变化诸行故。
第四解流转,文分有三,初举二世间以辨差别,次辨生死五种流转,后明流转五相所缚。
初中,器世间,前后际隔二十空劫,名前后际断。又器生死,因永断者,但据共分别所持,故云不断道理,自身外器之因亦断。又器生死,断而复,空劫一去间断复续,种类生死治道一断永不相续。
次辨流转五相,如文。
下明五相所缚,言正是能缚者,谓自同类。于苦无厌等者,行者于自苦蕴无厌,苦蕴正是能缚也。
第五解喜足行,初辨喜足事,后明爱行路。
前中,人多事业,如趋欲;天息于事业,如立住;梵天定地,如坐;有顶寂静,如卧。
下明爱行路,文分有三,初明五行路,次明爱行路,后明二种游爱行路果及因相。
初中言,当知于彼,如其次第趋等差别者,初二名趋,第三名住,第四名坐,后一名卧也。
次明四爱行路中,初明四路,后属四句。
前中,言于所得中若转、若习等者,谓于所得资具中,随其所欲若转卖他,若自习近,爱缘此境及缘诸有,以发业故。
下属四句,当知四路如次趋等,如说趋等,于余所说喜乐等四处,亦属四路,如其次第也。
下明二种游爱行路果及因相,先辨果相差别,言种种一切身差别者,欲五趣名种种,色界一趣名一种也。
后明因差别故,今果差别,言即此差别者,谓五种行所摄受身。种种差别者,此有两释:一云,则后有等五种行也。一云,色等五蕴所摄受身也。今准下文后解为胜。
第六解顺流,先辨顺流,后通显逆流。
前中,言云何漂溺?谓于诸行如前所说流转等事,随其次第等者,有释:谓则于前说彼处等五种流转事,计初事为我计,后四事为所,故云随次。今解:则于前说诸行流转杂染清净因缘及清净体不如实知故,计我、我所。
下通逆流中,初通显逆流,后剩辨聪慧者相,有十种又字以数。
第七解智断相,先辨知者断相,后明三胜利。前中,自有了知无我而未断我执,自有了知无我而断我执,于此二人由二相,后三胜利由前相想得不言别得也。
第八解想,初标列,后次第别释。
初解果差别,则是择灭。谓修此相乃至无明为伴者,谓三界贪为本,掉、慢、无明次第助一,诸处明烦恼此据一门。复有差别,谓于此中,显示下分、上分结尽者,此显略门。但言欲贪则摄五下分,色贪、无色贪、掉、慢、无明则是五上分结,举所断惑,显得择灭无常等总之果。
第二解自性者,是无常等想自性。即是三慧:闻慧名亲近,思慧名修习,修慧名多修习。
又约六作意,解了想作意名亲近,除加行究竟作意,余四作意名修习,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习。又由所依根、所缘事、作意、随其次第,当知名乘者,无常想我所依根也,缘所、缘事作意为随建立。
又由已下释想异名。
第三解品类差别者,谓修如是无常想时,速拔随眠等,可知。
第四解方便差别,谓独处空间乃至二种皆具者,随顺涅盘则方便道,得涅盘者即无碍道,由具此二故证涅盘。
第九违资粮中,先辨违顺资粮法,后辨教道。
前中,初明违粮,后返显顺粮。前中,初明五种违粮,后明随顺彼法。复有五种,如次配前五种。言于二离欲者,一、于离缠,二、明离随眠也。
就辨教道中,泰师云:前三是说住定时,正道言教;后二是说出定事行,正道言教。若依景师所判,此五种正道言教之文,则是解颂中师所作字略也。等品后广者,举师所作略等取后广品,品有十五段也,今且不依此判。
复次大师已下第十解师所作等品后广。文分有二,初一复次,正明师所作事;后有十五复次,广释初复次也。
前中,有释:正折伏者,折伏重罪也。正呵责者,呵责小罪也。今解:折伏邪道,摄受正道,呵责有犯,正说苦集,正说灭道也。
十五复次中,略作对。
第一、记别驱摈对。记别中,景师云:由二因缘,覆相记别者,声闻违越共行鬪诤,于戒律中覆相预记。一、扰乱增广,二、与律相应,有释:声闻鬪诤时,但可知草覆地相而记别也。由二因缘,一、恐鬪诤扰乱,增广故;二、覆相记别,与律相应故。
驱摈中,由七因缘:一者、见一众比丘皆行邪行,故并摈出;二者、于一众中,见彼多分邪行来至佛所,从多并摈;三者、虽复行邪者少,然是众首方便,故并摈;四者、虽不行邪而恶性不共住,故驱摈;五者,余处被摈而未至此,故须驱摈。后二可知。
第二、行乞入住对,第三、摄众诱天对,第四、初信后悔对,劳策沙弥也;第五、师说资往对。
第六、呵犯治邪对。就治邪中有四复次。前三明邪,后一明治。
前第三复次中。言谓于三事至如前应知者,有释:即取等三名,为三事,可引前文。今解:言三事者,如前所说:一者、资命众具,二者、他损害相,三者、或他毁骂;或随分有一非爱现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也。
就明治中,言一者、为断不生寻思,以无颠倒数数二行等者,景师云:总别二念处,名二行也。有释:一、无颠倒,二、数数名为二行也。言便能克证无想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门等者,断界无欲界,名为二界。二种涅盘,名妙甘露也。
第八十七卷
大门第五,解因等,先颂列六门:一、因,二、胜利,三、二智,四、愚夫分位,五、二种见差别,六、于斯圣教等。
次以长行释中即为六段。
初解因门,景师解云:共因者至滋润自体者,喜犹喜乐,喜乐五蕴故,熏成名言种子,为受生正主,故为先因;既由喜乐于彼生处障于厌离。问曰:受生之时亦有烦恼等因,何故但说喜耶?论主答言:为欲将生所生之处乃至非于彼起厌逆想者。问曰:前说喜是色集,独为受集,名色为识集,何故此中说喜为因生五蕴耶?答曰:喜为正因遍生五蕴,如此所明。前言喜为色集者,以色但有宿世喜因则生,不同受蕴,更藉触缘识,藉名色方得生起故,云又则此喜唯依色说,宿因生已,不待余因,究竟转故。
言不共因者至方得生起者,顺乐等触望,于受等所有心法为缘可解,识以无间灭意及俱生三蕴,此四蕴名及五根五尘十种之色望六种识为缘,尽是不共因也。
问曰:受与识俱从前因而生,何故复说触及名色等耶?
故后答曰:由彼虽从先因所生,刹那刹那,别待余因,方得生起。达师云:喜之言爱,由此爱发润等生,即是名言熏习。故摄论云:此眼根生时,从此受熏习生,遍生五蕴。故云共因。然前说由喜集者,从强而说,色蕴但从喜而生,余四蕴亦待现在根尘等,故偏说喜集故色集也。前文亦云触集故受集,名色集故识集者,于不共因中说也。此余四蕴但生自果不通生余果,故云不共因。
第二解胜利,分之为二,初明罗汉有四胜利,第二因明萨迦耶见为本生六十二见。
前中,景师云:言一、于行时,恒常住性者,即六常住,谓眼见色不生忧喜,但住于舍心住念慧,乃至意缘法亦尔;二、于住时,无相界住性者,住于灭谛;三、往昔因所生诸行,任运归灭者,罗汉残报酬前因执,因执尽故任运而灭,即有余涅盘;四、后有行,今因断故,当不复生者,罗汉身中烦恼断当报不生入无余也。三渐次,如文。彼由是二若行若住至而般涅盘者,般有余也。先所生有至无复更生者,般无余也。
达师云:此中初明所得胜利,次从为证如是已下。明得胜利之因,此四胜利中,前二是能证之道,后二是所证无余涅盘。前中,言于行时,恒常住性者,明住断界,无欲灭界,有余涅盘界。言于住时,无相住性者,明住无余涅盘界。任运归灭者,明灭现身入无余涅盘。后有行因断不生者,明后身不生故,入无余涅盘,就能得涅盘之因中。初约三渐次以辨能得因,二、又于行时已下,重释前胜利。就前渐次中,言厌离者,见道从方便得名也;离欲者,修道;心善解脱者,无学道。就重释胜利中,初重释能证之道,一彼由是二已下,重释所证之涅盘也。就重释能证中,但释初一,不解后一。
下次第因明身见为本生六十二见。文中,初明身见为本生六十二见,次明六十二见起之所由,后明六十二见为三衰损。
初中三世则名三分也。言前际俱行者,谓如有一作是思惟我于去世为曾有耶等者,无知故犹豫,犹豫故计我。前后际俱行者,即总收前二为第三,亦可现在之法双形过未。
次明六十二见起之所由,中分之为二:初明依身起六十二见,后明六十二见生起因缘。
前中,四常见者,有诸沙门婆罗门等作如是言,我以无数方便修习得定意三昧,三昧力故忆二十劫成坏之事,其中众生不增不减常住不动,以此故知我及世间一切皆常,第二知四十劫,第三能忆八十劫,第四直以捷疾知见言我及世间一切皆常,前三皆依禅定知劫多少者,由根上中下故。
四一分常见论者,如说劫初梵王先生,见梵宫空念言此处空间诸梵得生,由作此念二禅已上诸天命终来生,梵王念言我常由我生彼梵众,梵众复言我从大梵王生梵王是常,诸梵众命终来生人中出家修得宿命智,知已过去曾生梵天,梵王是常能生万物,我常无常,以是义故我及世间或常无常,复有欲界游戏妄念诸天,以游戏忘念失意命终,来人中,出家得定,见过去曾生欲天,由失意故命终,余不失意者常不命终,是故世间半常半无常,第三意愤欲天,以意愤相观失意命终,余语如前,第四不因禅定,直以捷疾知见言世间半常半无常。
二无因论者,一从无想天命终未生人间,修得禅定,见过去曾五百劫无心后心还生,当知世间无因而有,又有不得禅定直心捷疾见言,诸世间无因诸有。
四有边无边论者,器世间有边据,上下为言,通力但知尼吒,不知在上更有地狱,向下过风轮水,不知更有尼吒,故云有边,傍见无边,复以天眼横竪俱见故言亦有边亦无边,见于坏劫,名非有边非无边。
四不死矫乱论,则异问异答,第一念我不知善恶为有得报为不得报,第二不知为有后世为无后世,第三又念我不知何者是善何者不善,设有人问,当以此答,此事如是此事不如是,此事异此事不异,此事亦异不异等,第四直以愚钝无知,恐有人问还以是答,此十八计前际起,四十四见计后际起。
十六有想论者,色中四句,有色有想,无色有想等,有边有想等,无边有想等亦有四,一想有想若干想有想,少想有想,无量想有苦有想有,乐有想,苦乐有想,不苦不乐有想。
八无想论,但色中四,边中四,以无想故,不得言一想若干想苦乐等八句。
八非有想非无想论,还约色中四边中四,为八。
七断见者,又计人中舍此身已生死毕竟断亡,有说人中非是断灭欲界天中五欲自恣方得断灭,又说色天方得断灭有说空处,乃至有说非想方得断灭,余非断灭。
五现法涅盘论者,第一欲天及人现身是涅盘,第二人云此计不是则有涅盘,余人不知,谓有离觉观生喜等,入初禅定,乃至计第四禅以为涅盘,此云现者,非于后时彼现身方得涅盘广释六十二见义,如前本地及决择分中。
言如是五种,复略为三:一、常见论者,则前三种;二、断见,则七断灭见;三、现法涅盘论,则是邪见。
下明六十二见生起因缘有六:
一、由因缘者,谓彼身见以为因缘者,据作亲增上缘生六十二见,故名因缘。
二、由邪教亦通生六十二见。
三、由静虑者,先闻说一切常论中前三论,一分常论中前三论,四有边论,二无因论中初一类,修得定,方证住决定名依静虑。
言又此静虑有二乃至宿住随念俱行者:谓计前际三常论中,由下中上清净差别及于四种边无边论者,此举一切常论,前三见依宿命智,及边中四见。
由彼忆念诸器世界成坏两劫,出现方便者,总明依此二劫起三常见及四边见也。
言若时忆念成劫分位,尔时便生三种妄想者,此明三种常见依成劫起。
若有一向忆念上下已下,明依成劫起前三边见,依坏劫起后边见,谓非有边想非无边想。
复有依止诸静虑故,当知或说一分常论者,前三一分常见也。
或说无因论者,初一无因论也。
或说不死矫乱论者,不死矫乱,婆罗门计苦所事之天本,依静虑自作不死矫乱四见以劫他难,今生此天也。应知此中有二净天乃至无乱而转等者,长寿故不死,无漏故名不乱。后不清净至矫乱避之者,谓若有圣人,依于不死无乱道理有所诘问,彼凡夫人不能答故,便托余事矫乱避之,如大梵王为避净命阿输实难,赞叹已我是大梵自在作者受者。言以诸谛无想心定,不善巧故已下,明起矫乱之意,上来出不死不乱天竟。
言不死不乱,有行谄者,乃至以此为室而自安处,彼自思惟设有问诘可记者记,不可记者则不记之,以非我净天于一切隐密诘问皆记别故,如是思已谗言矫乱,彼既如是住邪思惟,对他能诘无漏天所自称我不死无乱,由怀恐怖而无记别。
上来辨三种不死矫乱,下辨第四句不死矫乱,故云又有愚戆等。
四句由依世,如文。
五、由依诸见者,谓依三见,如前应知者,前明摄五见为三,谓常见、断见、邪见名三见。向下文中明依三见起计,与余处不同,如瑜伽上文说:本劫本见中,前八常见,末劫末见,十六有想见,八无想见,八非有想非无想见,合四十见用常见为性。末劫末见中,七断灭见,用断见为性。本劫本见,边无边四见。问异问答异四见,无因而有二见,末劫见中,五涅盘见,此十五见用邪见为性,故瑜伽云:谓六十二见诸见执中,计度前际,四一切常见、四一分常见,变计后际诸有想论、无想论、非想非非想论,此诸见边见中常见所收,计度后际七事断论,边见中断灭见所摄。又计度前际诸无因论,边无边论,不死矫乱论,及计后际现涅盘等论,是邪见摄,依彼常见起有想十六见中,初四但云有色有想,无色有想,亦有色亦无色有想,非有色非无色有想。今此文中,由依诸见者,谓依三见,如前应知,由依初见计我有色,或有色有想,或有色无想,或有色非有想非无想者,此中三句有想论前四句中初句,无想论初四句中初句,非有想非无想论前四句中初句,此说有色为常见也,依第二见计我无色余如前者,只有三句,此说无色为断也,此三句当有想论无想论、非有想非无想论中第二句也。依第三见有二:一、说我有色无色;二、说我非有色非无色,余如前说者。
一、计我有色无色有想,二、有色无色无想,三、有色无色非有想非无想,当彼三论第三句也,二我非有色非无色有想为一句;二、非有色非无色无想;三、非有色非无色、非有想非无想,当彼三论第四句也,此依第三邪见而起。
又即计我是有色者乃至一者、计我狭小;二者、计我无量者,于前二论计狭小及以无量文中,略不出第三见亦有色、亦无色、亦狭小、亦无量,非有色、非无色、非狭小、非无常。由是四种我论差别至如前应知者,有色无色论中,狭小即是有边,无量是无边,亦狭小亦无量即是亦有边无边,非狭小非无量即是非有边非无边也。
又即依止乃至方便法乐者,依前诸见,说我清净解脱,于欲色处,皆得自在,住于变化,安住静虑,受用法乐也。
六由生处,如文可解。
下次第三明六十二见为三衰损,言谓杂染者,总也。若杂染处者,所杂染也。若能杂染,三种四转:一、常无常等,二、有边无边等,三、自作他作等,皆有四句,名为四转。彼由无智,要先趣向,常无常等差别道理,后方问起。又于圣法智者,不可记事,于二谛理,皆不可记。此中四种一向常论前际者,即一切皆常论有四、无因论二,可知皆先计我,后计常等。又即四种一分常论等即是半常、半无常等四论。
第三解二智中,初正辨二智令见清净;后随义难解,后以诸门料简。
前中有二,初辨二智令二见净,后明修习令净差别。
前中,言有二智,能令见净,及见善清净等者,谓法住智及涅盘智,能令学见清净,无学见得善清净。法住智者,能了自共多相,谓顺三受法性,各别自相,方便了知三苦,谓苦苦、怀苦、行苦,理通名共。涅盘智者,知永断。
次明修习令净差别,有其两番:初番云无力、有力人者,即随信法行;后番云有三现观边智:一、顺生无漏智智,则加行智;二、无漏智,则根本智;三、无漏后智相续智则后得智,预流得,是第二正体智,预流果解脱道,是第三解脱果智,理实正智,但名谛智,以摄少从多故亦名边,且可见修无学三道中初故名为边也。
下随义难解,有八复次。
初辨无余断三相:一、由缠等不行;二、由三界断无欲灭也;三、由断烦恼及苦事。
二、辨五界,则断无欲灭有余无余。
三、辨割舍七摄受事,此泛释经文。
四、辨三有无复更生,无自相续无中有也,无取者无生有也,无生者无后有也。
五、辨立三结,谓未发起故立身见为结,虽已发趣耶成立故立或取为结,于正法中不正行故立疑为结,即在家品者,起身见人,处恶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品者,起戒取人,处善说法毗奈耶品者,起疑结人。
六、辨二种解脱决定。七、辨诸漏解脱。八、辨罗汉四相。
第四解愚位,初辨愚夫位五:一、无生得慧故;二、无闻等慧故;三、无无漏慧故;四、缠所缚故;五、随眠所随故。
次因言长辨妄计我论,初辨我论有四,如婆沙云:分别行缘阴,不分别所起处,即有二十我见,谓色是我,我在色中,色属于我,我有色等。
次辨我论能起杂染,言随眠故者,谓诸内法,耽着境界,暂时为障,而非究竟者,即入七方便,是内凡位不久入圣,虽有随眠暂障非永。
第五解二见差别,先略辨二见同分、不同分义;二、又由四相已下,广释见我差别。
前中,我无我见因缘五蕴为境,故名同分;而于五蕴我见邪见故染污,无我见正取故清净,是故名不同分也。
就广释见我差别文分为三,初辨四相杂染,次辨二相六转现行,后辨明无明位。
初中,景师云:一、因缘故者乃至不能舍离者,由此二愚于无我计我,说增上缘以为因缘。
二、自性故者至不得远离者,由前二愚因缘不能得断我见随眠,则以随眠为我见自性,自性则种姓也。
三、由果故者至有其领受者,则以我见为依,不能离彼我慢随眠,是我见慢二随眠力,能生来报根尘诸受,领纳苦乐受,起我我所见等诸染污法,并是我见亦果。
四、等流故者,谓由先因力所持则种子所随逐意者,则是邪意,意中有无明种及无明界者,则无明种性成名界。达师云:所随逐意者,此我见种子在第六识中,此约随转理门说。云无明种者,新熏成种也。无明界者,无始时来所熏成种,新旧别故。云二种,种子性义明了,故云界也。
次明由二种六转现行中,约世为三,谓我于过去为曾有耶?曾无耶?我于未来为当有?当无耶?我于现在为现有?现无耶?
约慢有三,谓我为胜、为等、为劣,此则二三为六。
下辨明无明位,明位有三者,则见道已前闻思之位是初明也,则知明通有漏也,见修二位,是第二明,心善解脱等,是第三明位。
无明位亦有二:一、先,二、后,随眠位是先,诸缠位为后,此二虽复同时,要因随眠生缠故说为先,此是第一差别。
又见断无明为先,修断无明为后,是第二差别。
第六解于斯圣教等,初总标义恶,二说随义广辨。
前中,言是处世尊至称为世尊嗢拕南说者,泛佛说法直尔而说,无有世尊嗢拕南说,且言皆是结集家语也。
就广辨中,初辨二说利损,后消释经文。
前中有二,初正辨二说利损之相,二、又于是处已下,因言长辨唯法无人不应生怖。
前中,由二因缘,善说法中,发起大果,一、永离三苦,二、一切诸结永断。
恶说法中二事难得。由依身见,于诸行中但厌苦苦,愿我当来,无有苦我,我无有苦,此即为二。乃至谓苦未来当离于我,及未来当无有苦,此复为二。
由此四种行相,超越苦苦,于彼坏行二苦断,尚不生乐,何况能断。
由彼随顺所未断故,三禅乐受是坏苦,四禅舍受是行苦,如是乐舍二受,外道执为我故,坏行二苦随顺所未断,谓我当无,于不应怖妄生怖畏,乐舍二受本非是我,但是坏行二苦,今厌离彼非除于我,何劳生怖。
下明唯法无人不应生怖,分之为二,初举六种二门明唯法无人不应生怖,后举五种三门以辨。
前中,言又于是处至有转、有染者,起染之时唯有心住四识住,又唯有心断四识住无转无染。复有四依,复有四取,复有二缘所缘能缘,复有六识等,复有二识住,谓缠及随眠。三因缘者,则三由字也。
下举五种三门唯法无人不应生怖,言由戒禁此实二取身系等,戒见二身系,合之为一,见取计见,此是实,余虚妄故,云此实。次有半颂,颂前五种三门,果、因者,颂前谓于现法趣集谛缘未来苦等。受领三受位。世领三世,爱领三爱,系领三系也。
自下消释经文,喜爱滋润,如前应知,谓如诸行因中宣说者,喜为先因于彼生处,障于厌离滋润自体等,如前诸行共不共因中说。
言当知此三复有差别欲、色、无色,如其次第者,景师云:初喜爱滋润者欲界,又即彼识如是转时于二生处当知结生相续增广一于有色是色界;二、于无色是无色界,有释:据人始终即有三,就前三界中亦有此差别,初即欲界,次即色界胎满故,后即无色出色胎故。
言六种受界者,六识相应受有六种,想行亦尔,界是因义,即种子也。
大自在那罗衍拏及众主者,有释:第六欲天名大自在,梵王祖公名那罗衍拏,旧四大王天名为众主。又解:大自在者,即色界顶摩醯首罗也。众主者,梵主也。
又彼在意地故至名意所成者,景云:此明四身系,名意所成所。有释:此解异门中,有由五义故方便起爱。
言又由后有至依止建立者,由后有业感之所摄持后有种子识故,于此现身所依止中建立当生识身;又解:后有种当知于此现身建立。
彼无有故至悉皆灭尽者,彼惑业所摄后种识无故,当来如前所说初人胎等三分位差别理趣生长广大一切悉灭,故云断识住。
又彼空解脱门,为依止故,名无所为等者,此约三解脱门,配释经中所说无所为等,其义可知。于彼爱乐,数修习故,得善解脱者,于彼无所为无爱乐修习故得有学解脱。一切随眠,永灭尽故,心善解脱者,得无学解脱。
言彼有漏识至皆归寂灭者,谓于现身唯有如影诸受及如树识蕴,当入无余时,如灯归灭。
言依初缠断,说名寂静等者,泰师云:断三缠故,如其次第得寂静等。达师云:依见道所断烦恼尽,故名寂静,乃至无所有处地修惑断,故名清凉,非想地修惑尽故,名宴默也。有释:诸烦恼缠断故寂静,随眠断故名清净,异熟断故名宴默也。又由三缘,识趣、识住皆无所有:一、自体非染故,二、非余所染故,三、余染识伴无故,其义可知。
大门第六,解断支等,先颂列七门:一、断支,二、实显了,三、行缘,四、无等教,五、四种有情众,六、道四,七、究竟五。
次长行释中,还有七段。
初解断支,所得果名断,能显之因名支也。
第二解显了有十二,景师云:如实显了,一谓听闻各别、善恶取复为二,正教为一、现比量为二,自共为二,如所有性尽所有性为二,入见地究竟地为二。达师云:言十二者,善取等也,然不具足。有师释:一、听闻,二、善,三、恶取,四、正教量,五、现量境,六、比量境,七、自相,八、共相,九、如所有,十、尽所有,十一、入见地,十二、入究竟地。
第三解行缘,初总标,次别,后总结。别解中,即有四人,一、内法异生,二、在家异生,三、外道异生,四、内法有学。此四人中,各有二句,先明不如实,后明如实。泰师云:此是四人不如实知中令清净故,名如实显。
第四解无等教,先辨教无等,后明流转差别。
第五解四有情众,景师解云:一、业生天,专行放逸即是前说魔梵,二者、一向因转,谓希求彼所有沙门等,三者、乐涅盘诸有情众,四者、诸杂种类,谓或于果耽着受用者,则是初人。
或乐摄受当来爱果者,则是第二行因求于前果。或时时涅盘资粮,离诸放逸者,是第三人,于前三有情众中随应当知世间。彼集灭边者,此会二众差别。应言当知世间灭边者,明初魔梵受世间果是共灭法,当知彼集灭边,是第二众行求天因是集断灭法。及萨迦耶彼集灭边者,是第三乐涅盘人离诸放逸,所有因果亦是苦集。萨迦耶者是身,则是苦谛,无常灭行。彼集灭者,所离放逸故,是其集谛,是可断灭之法故,名彼集灭边。言于彼第四有情众中者,第四杂种类人也。当知萨迦耶者,是苦也。彼集,是集也。彼灭者,是灭。趣道者,是道谛也。差别者,有四谛不同,故言差别。
泰师云:及萨迦耶者,重辨世间,以萨迦耶是世间异名故。彼集及灭边,如其次第重辨彼集灭边。达师云:此四句中,前三别明三人,第四句总明前三人以为第四人。言沙门婆罗门者,外道沙门婆罗门,求生天果报者也。言当知者,劝辞也,此文可言应知,以劝令苦灭等故。
第六解道四,言三依见道、一依修道者,景师云:见道有前三谛,修道有其道谛,以修道中能断余集证灭,修余道漏,故得修道之名。达师云:此文一相说,非尽道理,以知断证三义于见道中具可得故。
第七解究竟五,一、谓已证得苦及苦因无余尽故;二、堪作他义一切自义皆圆满;三、得毕竟断及智故;四、能究竟涅盘城故;五、既得入已于其圣住能安住故。文中无一二等数,但有故字求属。
次云于第一相,有割爱等四种差别,如前应知者,谓如前说:一、割舍父母等事;二、中有无债;三、生有无故,曰后有无生,此则初证得苦,及苦因无余尽故。
于第二相,有阿罗汉尽诸漏等所有差别,如前应知者,谓如前证得罗汉诸漏解脱,又与四义相应名罗汉相:一、自事已究竟应作他事义故;二、应得自义一切遍满道理义故;三、未来行因已永断灭应证现法乐住义故;四、超学地入无学地相应义故,此则前文,堪作他义自义圆满等。
于第三相,有毕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断故者,断业尽也。有毕竟无垢,一切烦恼,究竟断故者,断烦恼尽也。此二是断,则是前云得毕竟断。有毕竟梵行者,尽修于道,则是前云及智,于第四相譬如世间具五种相等,举喻以况法也。泰师云:以无于他悕望,故非自非余之所希望,既伏魔罗,故云幢仆。解第五相,寻文可解。
大门第七解二品等,先颂列十一门,初二品总略;次三有异,则为三门为四;五、胜解;六、断;七、流转;八、有性;九、不善清净善清净;十、善说恶说师。等者,等取第十一门。
次以长行释中,还有十一段。
初解二品总略,略由三处总摄一切黑品、白品,一、由所遍知法故者,明得九遍知处,则一切有漏苦集也;二、由遍知故者,正是择灭九遍知体;三、由成遍知故者,则是圣道及佛菩萨圣弟子,并是成遍知缘也。灭道俱是白品,九遍知俱摄灭谛,故云白品一分。
自下因明不可记法,谓如来灭后至亦不可记者,九十六道皆称本师,以为如来具足十号,随问行字如来灭后有无皆不可说。
下释所以,且依胜义,彼不可得,况其灭道,或有或无者,胜义谛中假名如来本不可得,况其灭后得说有无,故论说云:真谛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言若依世俗至何有无等者,若就世俗道中,于有为行立如来者,如来灭后,行体可无,欲就何处假立如来,如来既无,行论有无。若于涅盘至施设为有,不应道理等者,涅盘乃由无行所显,不可说有,何得就彼以立如来,亦复不应施设,非有勿当损毁施设妙有涅盘之体,既不可说有不可说无,行得就之施设如来辨有无体。又此涅盘已下,辨涅盘异名,涅盘正是现量得证,云何说言非现量所量?解云:正是无分别定现量所量,今简非散心五识现量所得,故云现量、所不量。
第二解内、外荷担有异,内法能荷、所荷皆以五受蕴性义分能所。内有德等者,即所荷担等是也,亦可恒常荷担等三句名三德也。
第三解内外缚有异,言外缚易了缚缚因缘,脱脱方便者,景师云:外缚因缘非唯一种故,重云缚缚。得脱亦非一像,重言脱脱。更有一释:外缚易可了知缚及缚之因缘,脱及脱之因缘,内缚一切难知也。
第四解佛与罗汉同分、不同分,此即第三有异也。
如来与慧解脱罗汉由一相名同,谓解脱等。
由三种相说名异分:一、现等觉,二、能说法,三、行正行。
前中有四:一、此中如来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等正觉;第二、等正觉已,了达诸法;三、如是了达胜法已下,明法已下,明解脱二障;四、与诸天众为解脱师独一无二。了此四相,是名自然等觉菩提,不与声闻共也。
又依他义已下,明能说不共有其五相,如文。
三、明正行不共有三:一、声闻先依如来后行正行,如来无少所依;一、各依自性姓行于正行;三、明二行可得不可得异,声闻但有成就不成就非最后有菩萨身中二行可得,谓成就不成就为一,复现化身垂成正觉、最后有身为二。若已成就者,彼于现法,成大师教者,即是我皆令入无余涅盘而灭度之,现法得益显教功能,故云成大师教;亦可已成就者堪可附嘱大师法藏,故云成大师教。
第五解胜解。
第六解二断。
第七解流转,并如文可解。
第八解有性,先辨三有性是所除法,后辨三断是能治。谓无顾恋者,除初有性。不欣乐者,断前二,离灭等,即是断界无欲界灭界,除其第三。
第九解不善清净,不善清净即见道已前,有漏空无我观,伏我我解。又伏四系及三所有,三所有摄四系,并如文。四善根作无我行,故名定地摄。当知由二因缘不善清净:一、明空无我行与我见及我慢有间而起;二者、能令彼法现行因缘,谓于诸欲或萨迦耶有染爱识,由于如是有染爱识不能遍知,便为诸萨迦耶爱之所漂溺,由此意乐于彼涅盘不能趣入。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除诸过患。
又于此中已下,方出八相,乃至云当知此中除彼第八离欲法及以灭法,由所余七相观于三世所有过患由所除相观彼出离。
言当知此中由前名通达智者,地前有漏无我智,由后名善清净见者,见道中智也。
第十解善说恶说师弟之别,由五种相:一、由住故,谓外道住愦闹,佛法住寂静。
二、由御众,谓外道于弟子徒众之中,希彼众共许我为师,以外道弟子有数限故,名有量也,如来虽为一切无量天人世间无上大师于彼同尊,而无希望。
三、由论决择,可知。
四、由建立开显道,先辨外相有其七句,第七句于应所说语如所说语不如实知故名不知量,于是处说语中不如实知故名不知因,次通显内法。
五、由行故,又诸外道虽无异说等,先纵后破。
第十一解苦乐不定,即是颂中等字所取之门也。文中初开章立宗,即苦乐各有四相,依三事也;二、次第解释。
初约生处。言乐者,谓起第三静虑者,乐受增处而说也。乐所随者,谓在人中容有二种者,景师云:人中苦乐至起然名乐受所随。达师云:身生人中乐随眠所随逐故云所随,所有苦乐二种种子,故云容有二种。言未永离乐者,谓在第四静虑已上者,乐虽不行犹成乐种,名未永离。此中苦者,谓在鬼畜者,此据一分鬼畜纯受苦处名苦自性。
问曰:前言此中乐者即据极乐处说在第三禅,今言苦者何以不言在那落迦,忧苦遍谓在鬼畜耶?
解云:道理实有,今据鬼畜之中有一分纯受苦者,故云鬼畜,苦遍者方言在那落迦。
又问:前决择文成就根中,云地狱中忧根成就不行,今何故云忧苦遍耶?
解云:据地狱受苦之极,彼中起忧亦名为苦,故言唯苦现行,今据忧苦六识起别,故云忧苦遍也。
次依受辨,又言乐者谓,不苦不乐受,现前位者。景师云:舍受起时,非苦亦名为乐。泰师云:不苦不乐受,是寂静故名为乐也。乐所随者,谓苦受现前位者。当时虽苦后遇顺缘即起于乐,名乐所随。喜乐遍者,谓乐现在前位。不永离乐者,于一切位乐种所随故。与此违,名苦差别者,应言苦者,不苦乐受现前位。苦所随者,乐现前位。忧苦遍者,谓苦受现前位。不永离者,于一切位苦因所随故。
下约世辨,又乐者,谓顺乐行及乐已灭者,是过去顺乐行,及过去乐为初有。乐所随者,谓有乐因于未来世当生起乐。喜乐遍者,谓于现在随顺乐处者,现在顺乐行及乐受,未来永离乐者,谓余三世者,出乐受法,有乐因故,名未永离。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二(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