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正见卷第三
住娄东古兴福禅寺沙门 济时 述
△二辩六入。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所言入者,即是相入之入。葢真如无有际畔,六根皆可入,故不同小乘执为有故。以小乘定执有外尘等相是根生,故不同尔。今言入者,还是真如自觉自相,非有外尘入得矣。故云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一眼入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至)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第一、辩眼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前喻目劳,故见狂花。此狂花相非是外物,以妙觉明性,瞪劳发狂,妄见花相。然此狂花离心,毕竟无体。因于下,标无生性。因明暗二尘发见居中,此之见性亦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为见性。然此见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狂花。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至)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如是下。广破。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明暗若有见,不容有起灭矣。根若有见,便无有明暗矣。空若有见,还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四处推之,都无有见。由是而论,今说有见者,的是真如自觉自相,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眼入者,乃是虗妄,同彼瞪劳。
是故当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若计明暗等尘入眼有见者,即是虗妄。不知此见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何有因缘自然为你见得耶?
△二耳入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至)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第二、辩耳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耳劳,头中作声,此声相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发聦,妄有声相。然此声相离心,毕竟无体。因于下,标无生性。今因动静二尘,发闻居中,此之闻性亦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听闻性。然此闻性离尘,毕竟无体,喻彼作声。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至)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如是下。广破。当知如是闻性,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静若有闻,则动时不应有;动若有闻,则静时不应有。根若有闻,必无动静;空若有闻,则非虗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四处推之,都无闻体。由是而知,今有闻性者,的是真如,自闻自心而已,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耳入者,乃是虗妄,同彼指塞。
是故当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若计动静等相入耳有闻者,乃是虗妄。不知此闻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何有因缘自然为你闻得耶?
△三鼻入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至)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第三、辩鼻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畜劳,闻有冷触诸香臭气,此冷触等相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冷触等相。然此冷触等相,离心毕竟无体。因于下,标无生性。今因通塞二尘发闻居中,此之闻性实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齅闻性。然齅闻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冷触。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至)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当知下,广破。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通若有闻,则塞时性灭;塞若有闻,则通时不明。根若有闻,必无通塞;空若有闻,自当还齅汝鼻。又空自闻,何关汝入?四处推之,都无有闻。由是而言,所有闻性者,的是真如,自闻自性而已,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鼻入者,即是虗妄,同彼畜劳。
是故当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若计通塞等入鼻有闻者,即是虗妄。不知此齅闻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何有因缘自然为你齅闻得耶?
△四舌入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至)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第四、辩舌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舌劳,则有甜苦等相。此甜苦等,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甜苦等。然此甜苦等,离心毕竟无体。
因甜苦下,标无生性。今因甜苦淡二尘发知居中,此知味性是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知味性。然此知味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甜淡。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至)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如是下,广破。当知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生,不于空出。何以故?此知味性,若从甜苦来,则淡时性灭;淡若有知,则甜性已亡;根若有知,必无甜淡及与苦尘;空若有味,非性所及,又空自知,何关汝入?四处推之,都无知味性。由是而言,所有知味性者,的是真如,自尝自体而已,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舌入者,即是虗妄,同彼䑛劳。
是故当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若计甜苦等相从舌入者,即是虗妄。不知此知味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何有因缘自然为你尝得耶?
△五身入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至)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第五、辩身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触劳,显于离知。离知者,离冷从热,离热从冷,皆以势言,故曰离知。且离知之体,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知性。然此知性离心,毕竟无体。
因于下。标无生性。今因离合二尘发觉居中,此之觉知乃非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知觉性。然此知觉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手触。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至)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如是下。广破。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此知觉性对离合时,合若有知,到离时则知性已灭;离若有知,则合时知性便亡。违顺亦同此破。又根若有知,必无离合违顺四相;空若有知,何关汝入?四处推之,都无知性。由是而论,所有知觉性者,的是真如,自心取自心而已,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身入者,则是虗妄,同彼离知。
是故当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若计离合违顺入身有触相者,即是虗妄。不知此觉触相元是如来妙真如性,何有因缘自然为你知得耶?
△六意入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至)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第六、辩意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意劳故,有寤寐忆忘等事。此寤寐等,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寤寐忆忘生灭等事,习归意中。然此寤寐等,离心毕竟无体。
因于下。标无生性。今因生灭二尘,集知居中。此集知性,亦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随见闻等流,流至无际,意则迎之。意者,象也。肖象其事,称意知根。意知,即觉知也。然此觉知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寤寐等。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至)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如是下。广破。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此意知根,寤时若有,到寐时便无,将何为寐?寐性反此。生时若有,到灭时便无,将何为灭?灭性反此。至若根出者,其寤寐开合,乃属身根,与意绝不相干。而今有意知根者,竟同空花。又空若有知,何关汝入?四处推之,都无有意。由是而论,所有意知根者,的是真如,自忆自觉而已,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意入者,则是虗妄,同彼瞪劳。
是故当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计生灭觉知心性入意,有知者即是虗妄,不知此觉此知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何有因缘自然为你意得耶?
△三、辩十二处。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所言处者,处是处所。此十二处,即是心之处所。问:圆通无际,真界不形,何以有处所耶?曰:譬如人梦好屋宅,便生乐受。不惟乐受,更生我想。及至醒时,了无所得。醒且不论,即彼梦屋,岂是外物耶?不知全是自心揑出,作乐受想也。此十二处亦然。故曰:即如来藏妙真如性。
△一色尘
阿难!汝且观此只陀树林(至)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第一,辩色尘。先举事征起。只陀树林及诸泉池,此是眼家之境。葢眼不曾到林泉之处。何者?眼到林泉时,便有出入之相矣。今眼中无有出入之相,故不曾到林泉之处。然林泉亦不到眼睛之上。何者?林泉到时,眼无栽树之隙,亦无受泉之地,故不曾到眼睛之上。然则今见只陀树林及诸泉池者,为是色生眼见耶?为是眼生色相耶?辩见下文。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至)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眼生色相者,若眼见实体色许汝有相,假如见空便是非色,非色则见相之性已销,销则都无,谁知其无者?
次破色生眼见者,若实体色到眼,许汝有见。假如空是非色,非色见空之性亦亡,亡则都无,谁知其无者?由是而论,见性尚无,何有于处耶?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见空是无见,见色亦是无见。空色既无,处亦不立。而今有色可见者,乃是虗妄。不知此色此相,元是如来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可见矣。
△二声尘。
阿难!汝更听此只陀园中(至)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第二、辩声尘。先举事征起。钟鼓虽为耳家之境,然亦不能为心之处。何者?声无有往来相故。声既无往来,则耳何取于境哉?以耳亦无往来相故。耳既无往来,则声何取于处哉?故今问曰:食办击鼓,众集撞钟者,为是声来耳边乎?为是耳往声处乎?辩见下文。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至)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声来耳边者。假如我乞食于城中,在只林是无我矣,喻声来阿难耳边,则钟鼓处是无声矣,在只林就该无闻。今则不然,钟声一击,同来食处,以是知声不来耳边明矣。若复下,次破耳往声处者。假如我归只林,在城中是无我矣,喻耳已往击鼓之处,则耳根上无有闻性矣,大众就该不知。今则钟声齐击齐闻,至于象、马、牛、羊皆有音响,以是知耳不往声处明矣。又俱无往来,则闻义不成。由是而知,闻且不成,何有于处乎?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声不来耳边则无闻性,耳不往声处则无声相。今有声可闻者乃是虗妄,不知此声此闻元是如来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可闻矣。
△三香尘
阿难!汝又齅此炉中旃檀(至)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第三、辩香尘。先举事征起。葢谓香虽是鼻家之境,然鼻中无旃檀气,旃檀上无闻性,虗空亦无香质。三处推此,各无有生性。故今问曰:今然一铢而四十里同时闻者,事实可怪也。此香为生于木耶?生于鼻耶?为生于空耶?破见下文。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至)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鼻生者,鼻若有香,生于汝鼻,就该从鼻中出矣。今则不然,鼻非旃檀,而有旃檀气。称汝闻香者,明是外来说闻非义。
次破空生者,空若有香,体应常在。今则不然,爇则成香,不爇无闻。
三、破木生者,爇木腾烟,鼻合蒙烟,不当闻香。今则不然,烟未及远,乃四十里内同闻。由是而知香性无生,何有于处乎?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鼻不生旃檀,旃檀无鼻性。今有香可闻者,乃是虗妄。不知闻香闻义,元是如来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可齅也。
△四味尘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至)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第四、辩味尘。先举事征起。味虽是舌家之境,葢舌不生味,食亦不生味,空亦不生味,三处推之,各无生性,味从何来?故今问曰:汝常持钵,或遇酥、酪、醍醐上味者,此味为生于空耶?生于舌耶?为生于食乎?破见下文。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至)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根生。此味若生于舌者,舌非多体只有一舌,既辨酥酪不应尝蜜,若不变移云何知味?
次破食生。若生于食者,食若有识,不待汝尝;食非有识,汝何名味?
三、破空生。此味生于空者,空若有味,味是何味?若作咸味,则此界人同于海鱼,且既成咸,奚能知淡?淡既不知,云何名味?由是而论,味本无生,何有于处耶?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舌无有味性,食亦无有尝性。今有味可尝者,乃是虗妄。不知此味此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可尝也。
△五触尘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至)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第五、辩触尘。先举事征起。就身而论,触虽是身家之境,然头本无触,手亦无触,能亦无触,所亦无触,四处推之,各无生性,谁为是触?故今问曰:汝常晨朝以手摩头,而知触为身者,为在能耶?所耶?为在手乎?头乎?破见下文。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至)不应虗空与汝成触。
若在下,辩无生性。初破互有互无。此之触性,若一有一无,触则不成;若各各有,则成二身。
次破一体。此之触性,若头与手一触所生,便是一体,不待相摩。
三、破二体。此之触性,头手皆有。触当分能、所,在能非所,在所非能。由是而知,此觉触之性尚无,处何由生?不应虗空为汝成触。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头手无触性,空亦无触性。今有觉触者,乃是虗妄。不知此觉此触,元是如来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知触也。
△六法尘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至)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第六、辩法尘。先举事征起。善、恶、无记等法,虽是意家所缘之境,然不能为心之处。以诸法无自体故,但缘自心相分,自心相分亦是无实体故。犹如空中花、镜中像,究而观之,空亦不曾生,镜亦不曾生,诸法等相实无有生故。今问曰:善、恶等法,为复即心所生耶?为当离心别有耶?破见下文。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至)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即心者,即心是无生故。何也?以心但缘假法,不缘实法故。实法者,即尘也。如火与风,风则有寒性,火则有烧性,故名实法也。假法者,非尘也。如水与波,波则是异相,水则是同相,故名假法也。今善恶等法即心所生者,即心是假法,非尘也,故曰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次破离心者,离心亦是无生故。何也?心若离心,为有知乎?为非知乎?若有知者,知则名心,还是自体,自体是无生故。异汝非尘,便同他心,他心亦即是无生故。不然,即汝心外更有心为汝知者,亦即是无生故。
若非知者,此非知心离了诸尘事业都无表示,既无表示即是无生。设使除了人间更有空外非所缘处为汝心者,亦即是无生。由是而论,意实无生,处从谁立耶?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成法义。心意俱无有生,法处亦无有生。今有意为法尘者,乃是虗妄。不知此意即心即法,元是如来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可意为法也。
△四、辩十八界。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复次下,总标。所言界者,界是界限,如耳司闻、目司见,不相逾越,故以根六、尘六加今六识,成十八界。问:识何以为界耶?曰:犹如赤子语不明了,见物只是哆哆啝啝而已,此纯是心之用也。迨长学齐言楚语,见物就知青黄、长短、美恶,见人则知张三、李四,此纯是识之用也。比向赤子哆哆啝啝时,则有间矣。故曰:界者,限也,以界限其心与根境为一耳。据实而言,此之识心元是自己妙觉明心,更非他物,故曰: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一眼识。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至)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第一、辩眼识者,先牒计征起。佛比为凡夫执有,故于小乘部中方便说有因缘生,是汝所明也。今乃直示一心,岂可更执为有耶?何者?眼中无色识,色中无眼识。若以眼色为缘生于眼识者,此识既因眼所生,即以眼为界;因色所生,即以色为界。今问:此眼与色何界所生其识耶?
阿难若因眼生(至)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中观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初从阿难若因眼生下,破自生。谓若因眼生者,无藉于色空矣。无色空无可分别,识将何用?又非青黄无所表示,界从何立?由是而知识不从自生明矣。
次若因色生下,破他生。谓若因色生者,若色生时许汝有识,若色灭时识则随灭,云何知空?又色变时许识不迁,界从何立?由是而知识不从他生明矣。
三、从变则变下,破无因生。若从变,界相自无;若不变,识性常一。一于色,应不识空;一于空,应是无识。色、空二无,识自无因;无因生识,决无此理。由是而知,识不从无因生,明矣。
四、从若兼二下,破共生。若兼眼色,合则无中,则不生识;离则两合,亦不生识。谓一半合眼则有知,一半合色则无知。如是有知与无知,体性杂乱,云何成界?由是而知识不从共生,明矣。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示无生。据理而言,眼不生识,色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眼色为缘生眼识者,岂非是虗妄乎?不知夫即眼即色即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识得也。
△二耳识。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至)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第二、辩耳识者,先牒计征起。小乘计耳识从缘生者,殊不然。耳本不生声识,声亦不生耳识。若以耳声为缘生于耳识者,此识为复因耳所生即以耳为界,因声所生即以声为界?今问:此声与耳何界所生其识耶?
阿难!若因耳生(至)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初从若因耳生下,破自生。眼耳皆以离中取境,故以动静为诘。今若因耳生,不由动静,动静不由,必无所知,识何形貌?若取耳闻,无动静故。既无动静,闻无所成,界何以立?葢耳形杂色属浮尘,触声属法尘,取此为识,则界难定矣。由是而论,耳识不从自生明矣。
次从若生于声下破他生。识因声有不关闻根,闻根若无声相何在?又许声生因闻有相,闻应闻识谁辩声体?由是而知耳识不从他生明矣。
三、从不闻非界下,破无因生。不闻则无能闻根矣,非界则无所闻相矣。所闻既无,何有于识?能闻不有,谁当声相?且识有闻,还同于声,何成界义耶?设闻无知,终为草木,何称闻识乎?由是而知,耳识不从无因生,明矣。
四、从不应声闻下,破共生根境。尚不许有识襍成,中界岂是有耶?中位既无,内外何成?由是而知,耳识不从共生明矣。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示无生。据理而论,耳亦不生识,声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耳声为缘生耳识者,即是虗妄。不知夫即耳即声即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得闻也。
△三鼻识。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至)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第三、辩鼻识。先牒计征起。小乘一向执缘生为义,大乘不然。鼻亦不生识,香亦不生识,而汝所执鼻、香为缘生于鼻识者,此识为复因鼻所生即以鼻为界,因香所生即以香为界?今问:此香与鼻何界所生其识耶?
阿难若因鼻生(至)彼诸闻性毕竟虗妄。
初从若因鼻生下,破自生。肉形是浮尘根,齅知是胜义根。若取肉形属于身摄,即是触知,不名鼻知。若取齅知,齅肉为知,还同身摄;齅空为知,肉应无觉。即香为知,何预汝事?又臭则非香,香应非臭,香臭俱闻,应有两鼻,香臭一体,界从谁立?由是而论,鼻识不从自生明矣。
次从若因香生下,破他生。若因香生,理则不然。如眼有见,不能观眼;识因香有,应不知香。若说有知,定属于能,非香所生矣。若不知香,尚无界义,何有于识也?由是而知鼻识不从他生,明矣。
三、从香非知有下,破无因生。香不因根,不成香界。识不知香,那称鼻识?故知鼻识不从无因生明矣。
四、从既无中间下,破共生。既无中间,便是无识;内外不成,便非根境。故知鼻识不从共生,明矣。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示无生。据实而言,鼻亦不生识,香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鼻香为缘,生于鼻识,即是虗妄。不知夫即鼻、即香、即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齅得也。
△四舌识。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至)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第四、辩舌识。先牒计征起。小乘所执缘生为义,大乘不然。舌本无味识,味亦无舌识,而执舌味为缘生于舌识者,此识为复因舌所生即以舌为界,因味所生即以味为界?今问:此舌与味何界所生其识耶?
阿难若因舌生(至)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初从阿难!若因舌生下,破自生。有甘蔗等五味,方显舌识。今说若因舌生,味合自出,试尝其舌为苦为甜?舌性既苦,不能自尝,孰为知觉而称舌识?舌性非苦,淡性常一,味自不生,云何为界?由是而论,舌识不从自生明矣。
次从若因味生下,破他生。若因味生,味自为味,云何为识而称知识?又识性若一,不能通变异之相;识界若无,焉能辨盐酸之味?即此而论,舌识不从他生明矣。三、从不应虗空下,破无因生。
四、从若味和合下,破共生,如文。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示无生。以此而言,舌亦不生识,味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舌味为缘,生于舌识,即是虗妄。不知即舌即味即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尝得也。
△五身识。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至)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第五、破身识。先牒计征起。小乘一向所明缘生为义,大乘不然。身本无生,触亦非有,而执身触为缘生于身识者,为复因身所生即以身为界,因触所生即以触为界?今问:此身与触何界所生其识耶?
阿难若因身生(至)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若因身生下。破自生。以离合二缘为身识之境,境若无有,身何所识?故知不从自生矣。
次若因触生下,破他生。若因触生必无汝身,汝身既无谁辩合离?故知不从他生矣。
从阿难!物不触知下,重辩无生。根境俱即,不成识义;根境俱非,不成界义。身触既非,的是无生尔。
三、从合身下,破无因生。合身即为身自体性,便是无触;离身即是虗空等相,便是无身。无识无身,乃是无因生耶?必不然者。
四、从内外不成下,破共生。根境俱非,中云何立?中既无有,内外安生?故知不从共生矣。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示无生。即此而论,身亦不生识,触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身触为缘,生于身识,即是虗妄。不知即身、即触、即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触,得矣。
△六意识。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至)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第六、辩意识。先牒计征起。小乘一往执缘生为义,大乘不然。意亦不生识,法亦不生识,而汝所执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者,为复因意所生即以意为界,因法所生即以法为界?今问:此意与法何界所生其识耶?
阿难!若因意生(至)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若因意生下,破自生。意实无有生,即有所思,还属前缘等法。意则无形,识将何用?又识心即第八,思量即第七,了别即第六。此六、七、八识,若同意即意,元是一体,云何所生?若异意不同,元无所识,云何意生?故执识从自生,非也。若因法生下,破他生。五尘实法,即色、声、香、味、触等是;五尘假法,即色、空、动、静等是。今若因法生,法是何法耶?若执声、色等,此属五根;若执色、空等,此属意缘。法尚无有,界云何立?故执识从他生,非也。
若离色下,破无因生。若越过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等相,则是无因。无因无得,识何能生?故执识从无因生,非也。
生则色空下,破共生。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生灭全是法尘影子,无有体性。所因既无,岂有共生之识?即许有识,作何形状?二且不有,界云何生?故执识从共生,非也。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下。结示无生。据实而言,意亦不生识,法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者,即是虗妄。不知即意与法与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可意得也。
△五辩七大四。
所言大者,乃是无待之名,又是常徧之义。此七大性,一一常徧,一一无待,故为大也。又尽十方,穷万法,不出此七性,故为大也。前五是无情,后二是有情。有情与无情,总一空性融摄,故称常徧。地非是水,火不是风,各不相借,故称无待。然此七性,不有而有,有而不有。庆喜未悟,宛成七大,所谓不有而有也。及其既悟,当体即真,所谓有而不有也。虽然,若悟自己,不悟目前,只成断空。若会目前,不会自己,终成数宝。是故前面辩阴入界处,一一无性,总是藏性。今来辩七大性,亦都无实性,乃是法性。如此通彻,方尽法源也。
△一直陈二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佛初转法轮,于小乘部中说诸法从缘生,葢随他意语,非第一义也。阿难不晓,遂蹑此而难,谓现今一切诸法变化,皆因四大和合而有,和合岂非因缘乎?不然,若诸法不藉缘生,宁非自然乎?今因缘自然二俱排摈,则斯义安所归耶?此非阿难不知而兴是难,大意不过与后人申此问头,作七大性之总题尔。
△二、标正斥迷。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至)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阿难为佛侍者二十五年矣,内外之学俱贯,大小乘义皆通。诸弟子中称多闻第一,喻之说药人。而今厌离声闻,发心勤求大道,是故如来示之以第一义谛。第一义谛即大乘无生之理,喻之真药。奈何小乘习气烦惑病深,真药现前,不能分别,真可怜愍者。问:阿难既通大小乘义,何以不能副今说耶?曰:譬如小儿食酥,不消复食,三乘人俱名食不消。又如因病服药,服之不时,杀人必甚。小乘虽食大乘酥,奈何执名泥相?故服之不消而至死者多矣,非药之过也。阿难从阿含小教至于方等、般若,历会岂不久耶?犹执世间妄想因缘而自缠绕,虽投今说,不能分别,是非服大乘药之过乎?问:阿难遇佛而犹若是,在今学者如何可耶?曰:否,非此之谓也。阿难实是大乘菩萨,等同如来。其示疑现小者,正为我等众生今日有如此病,故悬设方法以瘳众生之执耳,岂真然也哉?
△三、双释二非。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至)如水成氷,氷还成水。
此正说也。非和合破自然,和合破因缘。谓四大性若非和合者,则地在一边,水在一边,火在一边,风在一边,人之性亦在一边。犹如虗空不和诸色,彼彼不相和,彼彼不相合,皆即是常恒不变。若如此,天下不成道理矣。四大性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地水火风相续相成,生则同生,灭则同灭。人之性亦随其生灭,犹如旋火轮,和合妄生,和合妄灭。若如是,天下亦不成道理矣。
阿难下。别标正喻。喻如水成氷,氷还成水。即如水成氷,还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又如氷成水,还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此中大性亦然,执则成妄,不执体元是真,那有因缘自然及与和合非和合可说耶?
△四、别释七大七。
一、地大。
汝观地性麤为大地(至)更析邻虗即实空性。
第一辩地大者,先标其事。以地大而言,麤且勿论。尘之细者曰微,拣其至细者曰邻虗。析邻虗尘作七分,可为微之眇忽矣。而犹有微色,故名色边际相。若更析之,即实空性。以是论之,微尘可析为空,而地大则为微尘积矣。理或不然,辨见下文。
阿难,若此邻虗析成虗空(至)色犹可㭊,空云何合。
从阿难下,广破其执。葢谓色本无性,空岂有为?今阿难所执,由和合故出生变化相。若尔,虗空是造作地大,出于性为,故牒其计而破之。汝且观此下,破合空成色。谓若许㭊微成空,自应合空成色。今问:用几虗空和合成色耶?
又邻虗尘下,破合色成空。谓若许合空成色,自应合色成空。今问:用几邻虗和合成空耶?
若色下,夺则双非,许则双成。
色犹可㭊下,正破。纵许邻虗可㭊,而空不可合。何以故?空无自体故。必若有合,应非虗空矣。空既不可合,而色亦不可㭊为空。何以故?色无自性故。必若可㭊,而色有自性矣。由此而知所执和合出生变化,总一虗妄矣。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至)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汝元不知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
如来藏一句,是总通指法界广大妙心之体。下别释四法界,以明其用。葢性之色,即是真空,理法界也。性之空,即是真色,事法界也。事有千差,其体不二,故曰清净。不二之体,事事无碍,故曰周徧。此四法界,本具如来藏心。此如来藏心,非诸佛独得,而众生是无。乃生佛平等,性相一如。此一如之性,离即离非,是即非即。用则徧周沙界,不用体自寂然。
但众生不知此个广大妙心之体,随缘染成十法界差别之用,然此差别非本心有也,其所知之量异故尔。若以正眼观之,此所知虽异,不过循业发现而已,毕竟无有体性,而如来藏心原是本然不动,何尝有异不异乎?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迷此广大寂灭妙心不知,而反执因缘生及自然性。若执因缘生,便是断灭见了也。此广大心体,岂可说断灭得乎。若执自然性,便是常见了也。此寂灭妙心,岂可说常见得乎。纵然说因缘,说自然,乃是替他分别,替他忖度。此个道理,如何分别计度得。设有分别计度得,只是言说相,非是真实之义。
△二火大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至)为从艾出,为于日来。
第二,辩火大。先标其事。火性无我,寄于诸缘。就诸缘所执,亦是无性。何以明之?假如目前一千二百比丘,岂非是因缘和合而成?以理观之,此一众比丘亦是无性。何则?舍利自有舍利之姓,频螺自有频螺之姓,阿难自有阿难之姓,一千二百大众各各自有所生氏族、名字、种姓,实无有一众合成之性也。今火是因人手执阳燧,日前求得而有。就日前求得之火,定是无性。何以知之?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日有日之性,实无有火之性矣。火既无性,即是无我,无我的是无生矣。不然,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今问此火为从镜出耶?为从艾出耶?为于日来乎?辩见下文。
阳燧火镜也。优楼频螺,此云木瓜林。瞿昙,此云地最胜。
阿难!若日来者(至)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日来。日艾相远,火若从日来,林木自应受焚,今来处林木不焚,而独烧手中之艾,无是理也,于是知火不从日来明矣。若镜出下,破镜生。火若生于镜中,镜何不镕?今不但不能镕镜,连手执亦无热相,于是知火不从镜生明矣。若生于艾下,破艾生。艾能生火,何必日镜?日镜不承,火无有生,于是知火不从艾生明矣。汝又下,破合非合义。谓火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观镜因手执,日自天来,艾本地生,火自何方而至?又不可说火是无因自有,故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而有火生耶?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至)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汝犹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如来下。显真理本然。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并如前释。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如文。
△三水大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至)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第三、辩水大。先标其事。水性不定,流息无恒。既曰不定,亦是无性。何以知之?即如室罗城、迦毗罗诸大幻师等,用和药故,以方诸承月中水。此月中水,承则有,不承则息,岂非是无常耶?不然。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今问此水为复从珠中出耶?空中有耶?为从月来乎?辩见下文。
迦毗罗,此翻黄色,头面如金,又名金头斫。迦罗翻轮,钵头摩翻赤莲花,皆外道也。
阿难!若从月来(至)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此广破其执也。从阿难下,破月来。若从月来,则来处相远,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不必从方诸出矣。今来处林木无流,明非月降矣。
若从珠出下,破珠生。若从珠出,则珠自有流,何待中宵承月?既待承月,明非珠出矣。若因空生下,破空生。若因空生,空若有水,人天俱同滔溺,水陆诸物不当复有矣。今则不然,故知非空出也。
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水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自何方流注于此?又不可说水是无因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而有水生耶?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至)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汝尚不知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
如来下,显真理本然。
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如文。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如文。
△四风大。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至)发于虗空生彼人面。
第四、辩风大。先标其事。风性无体,动静不常。既动静不常,明是无性。何以知之?即如汝常整衣于袈裟角,有微风出,拂彼人面。此之衣风,整衣则有,不整则无,岂非是无常耶?不然。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今问:此风为复出袈裟角耶?发于虗空耶?为生彼人面乎?辩见下文。
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至)不应风性无从自有。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衣生。谓风若出于袈裟角,衣应离体飞摇不定。今则不然,法会中人个个垂衣顺体,独汝整衣而有微风出。又不应说衣有藏风之地,故不见他衣动也。若生虗空下,破空生。又风若生于虗空,不待整衣矣。若无风时则是无空,灭风可见,灭空何辩?又若有生灭,不名虗空矣。若风自生下,破面生。至若谓风被拂处即是风生,假如从彼面生当应拂汝。今则不然,自汝整衣云何倒拂?且风既因衣拂生,故知非面生矣。汝审下,破合非合义。谓风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问: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虗空寂然,风自谁方鼓动来此?又不应说风是无从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而有风生耶?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至)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汝宛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如来下,显真理本然。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如文。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如文。
△五空大
阿难空性无形(至)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第五、辩空大。先标其事。空性无形,因色显发者,空若因色而有,明是无性。何以知之?即如室罗城诸刹利等,凿井求水,出土一尺,则有一尺虗空,乃至出土一丈,还得一丈虗空。葢空本无形,非同造作。今谓空是凿出,岂非是无常耶?不然。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今问虗空为当因土所出耶?因凿而有耶?为是无因自生乎?辩见下文。
刹利王族贵姓婆罗门,云净行,又名梵志。毗舍,云商贾。首陀,云农夫。颇罗堕,云利根,亦捷疾。旃陀罗,云魁脍。
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至)不应虗空无从自出。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无因生空。若无因自生,则未凿之前应见无碍。今则不然,唯见大地逈无通达,故知非无因生矣。
若因土出,下破土生。若因土出,当见空入。若无出入,空土无异。若土出井时,何不见空出耶?不见空出,则非土生矣。
若因凿出下,破凿出。若因凿出,当应见空,不应见土;若见是土,不当见空。事或不然,故知非凿出矣。
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虗空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汝谛观,凿从人手,土因地移,随方运转,如是虗空何因而有?又两言谛审者,叮宁至再,要须仔细审详,凿为实事,空是虗义,不相为用。又不应说虗空是无从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耶?
若此虗空性圆周徧(至)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此融会前四,以显藏性一如。何也?当知虗空性圆周徧,而地、水、火、风亦性圆周徧。当知虗空本不动摇,而地、水、火、风亦不动摇。故得均名为大耳。又前四义,是即色是空,故称为大。今乃即空是色,故亦称为大。何者?理无事外之理,即色是空故。事无理外之事,即空是色故。即空是色,色非有色。即色是空,空实非空。由此即空即色,即色即空,即理即事,即事即理。故曰:性真圆融,皆如来藏。然如来藏,实实无有空相,无有色相,无有理相,无有事相,无有大相,无有无相,亦无无相。何者?名言绝故,无称谓故,总是一真法界。真故无生,如故无灭。故曰:如来藏本无生灭。
阿难!汝心昏迷(至)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此示教也。上既已融会前四义,以显藏性如一竟。今恐阿难昏迷,不达佛旨,错会藏性即大性,便疑虗空有出矣;大性即藏性,便疑虗空有入矣;藏性非大性,大性非藏性,便疑虗空非出入矣。如此执有执无,执非有非无,全是外道宗,非悟如来藏性也。而今要会如来藏性,但观虗空为出耶?为入耶?为非出入耶?如此参之,自然知得佛说藏性底道理矣。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至)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汝全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如来下,显真理本然。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如文。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如文。
△六见大。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至)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第六、辩见大。先标其事。见觉无知,因色空有者,明是无性。何以知之?即如汝在只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见白月则知是光,见黑月则知是暗。此明暗等,因见分析,岂非是无常耶?不然。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今问此见与明暗色空等相,为复同一体耶?非同一体耶?又此见或同其相耶?非同其相耶?或异其相耶?非异其相耶?辩见下文。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至)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一体。谓此见若与暗一者,至明时见暗之性已亡,将何见明?必一于明者,至暗时见明之性当灭,将何见暗?若谓明暗虽殊,见无生灭,然则一又何成耶?若此下,破非一体。谓离明暗色空,此见元同龟毛兔角,从何立见耶?
明暗下,破两亦。或同即是亦有,或异即是亦无。葢明暗体别,同则不成。离三元无,谁云有异?分空下,破双非。非同即是不一,非异即是不异。葢空无边畔,而见亦无边畔,如何说得非同耶?见明见暗,性非迁改,如何说得非异耶?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此见觉之性,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汝微细详审,明从太阳,暗从黑月,通属虗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又两言审谛审观者,叮咛至再,须要仔细。况明暗乃是代谢之义,见觉徧是空顽之性,又不应说此见觉无从自出。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说非和合耶?
若见闻知性圆周徧(至)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此和融前五,以显藏性一如,并如前释。
阿难!汝性沉沦(至)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此示教也,并如前释。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至)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汝曾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
如来下,显真理本然。随诸众生下,标随缘有异。
如文。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如文。
△七识大。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至)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第七,辩识大。先标其事。识性无源,因于根尘妄出者,明是无性。何以知之?汝今徧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何也?初五尘到根时,青黄一体,彼我无差,以意识未行,故无分析耳。此是文殊,此是富楼,此目犍连,此须菩提,乃是意识了知故。此之识性,既从根尘妄出,岂非是无常耶?不然。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今问此识了知之性,为生于见耶?为生于相耶?为生虗空耶?为因突然而出耶?辩见下文。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至)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根生。谓见必藉明、暗、色、空四种,方能生识。若无此四种,识无由生。故曰: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若汝下。破境生。谓识生于相中,乃不从见生矣。见既无有,色空安寄?故曰: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若生下。破空生。谓识生于空,非相非见。若尔,则是不藉于根境矣。又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许有识,欲何分别耶?
若无下。破无因生。谓识若无因自生,何不日中别识明月乎?葢日中无月而有见月之识,许汝无因自生。若无别识,则非无因生矣。
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识性必和合而有。今汝细详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性因何所出?又两言微细详审者,叮咛至再,要须仔细。识性是动,见体是澄,动静不参,识从何立?又不应说识缘无从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耶?闻听即是耳鼻,觉知即是舌身意,六根俱有个识,故同此破。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至)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若此下。融会前义,显藏性一如也。并同前释,但了别即识也。见闻等,泛指余识。后偈云: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即是此意。今若悟得性非从所,识无由生,识既无生,自然性圆澄湛,法法皆融会矣。
阿难!汝心麤浮(至)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此示教也。既已融会前义,以显藏性一如竟。今恐阿难麤浮,不达佛旨,错会藏性即大性,便疑识性同彼诸相矣;大性即藏性,便疑识性异彼诸相矣。不然,疑识性是空,大性是有;大性是空,识性是有。又不然,疑藏性是藏性,大性是大性。两不相妨,曰非异;两不相同,曰非同。又不然,疑藏性、大性真实是有,曰非空;大性、藏性真实是无,曰非有。已上总堕四句法,是外道宗,非悟如来藏性也。而今要会如来藏性,但观此六处识心,同耶?异耶?空耶?有耶?为非同异耶?为非空有耶?如是参之,自然知得佛说藏性底道理矣。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至)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汝元下,以理会通。初一句斥其不知。
如来下,显真理本然。
含吐下,标随缘有异。
如文。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此结责其所迷也。如文。
△三、叙悟心益。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至)皆即菩提妙明元心。
此经家所述在会闻法悟益气象如此。大抵凡夫有我执则有身见,有所执则有心见。如是我我所二执,介然有碍于真心,不得自在。今从征心辩见来,便是破其我执。从三科七大后,便是破其所执。我所二执既破,真心毕露,自然知得心徧十方。十方者,十法界也。空者,冥顽无觉也。十法界各有我所二执,以界限其心,而成冥顽无觉之空。兹悟得我我所二空,身心荡然不存于其间矣。问:凡界有情,不知藏性同于冥顽之空,则有之矣。佛界岂得亦化为冥顽之空耶?曰:此有二意。若以法位论之,则不可。若以人位定之,佛地尚有佛地,愚焉得不谓之空乎?葢断一分无明,见一分真如。以无明未尽,真如亦有未尽故。今以未尽之真如,对前九界,则同谓之空也,何咎?问:然则十界之空,何以叶物称之耶?曰:犹小之尔。曰:小之奈何?曰:以总未出法界量故也。不见华严十地品解脱月疑刚藏所称法云地功德无量,无有伦比,遂问曰:佛子,若菩萨神通境界如是,佛神通其复云何?刚藏言:佛子,譬如有人于四天下取一块土,而作是言:为无量世界大,地土多而此土多。我观汝问,亦复如是。以是论之,未出圣凡情量。以正眼观之,不啻手中所持叶物。若果透得四句,法界量灭,然后观十方法界之空,与夫世间诸所有物,皆即我菩提妙明元心也。既即我妙明元心,安复论其空不空耶?
心精徧圆含裹十方(至)礼佛合掌得未曾有。
心精,真见也。悟得真心,见十方空,如一叶物。悟得真见,观父母所生之身,犹一微尘。以微尘观己,便不计我我矣。以叶物观世,便不着我所矣。达得我所二空,反观己身及十方空,在妙明心内,犹如海中之沤,便知起灭是无从矣。
△四、说偈呈解。
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偈共四行半,初一行,颂正陈今悟。次一行,颂发愿度生。三一行,颂祈佛作证。四一行半,颂冀成大果。
妙湛总持不动尊(至)不历僧只获法身。
妙湛下一行颂,正陈今悟者。初妙湛一句,讲家以三身三德释之,文虽嘉,意甚不切,余所不取。上文不云乎: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又云:了然自知,获本妙心。据此,妙湛一句即是述妙明元心本自不动尔。但易妙明为妙湛,易元心为总持。所言不动者,六祖大师在黄梅室中悟曰: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来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于是知此心清净,本自明妙,总持不动尔。下首楞严一句,重申上不动句。梵语首楞严,此云一切究竟坚固,谓此心在一切处无不坚固,世间人所不知者,故称为希有焉。但众生自迷,作颠倒想,由是亿劫在轮回而不返,可哀也已。设有要见之者,又自作难想,谓此事必须历三无数劫方得功圆,如今看来不消如此,直下了得,顿获法身,于是庆快不可胜言。故曰:消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只获法身。
愿今得果成宝王(至)是则名为报佛恩。
愿今下一行,颂发愿度生者。或以四弘誓释之,亦无谓,故不取。不知此蹑前所悟处说尔。谓见得此心明妙如宝,见得此心自在如王。王是尊特之称,宝是贵重之义。阿难悟处真实,见地明白,故以此美之尔。还度下三句,直陈其愿。葢上来初见法性,初伏见思惑。若不发菩提心,便坐一悟自了处。彼声闻羊鹿等乘,即是这样子。殊不知心识海中,犹有微细尘沙无明惑在。故愿还度如是恒沙众。恒沙即尘沙惑也。葢此识极是微细,犹尘沙之多。若不加深心照察,如何可了。故曰还度如是恒沙众。又我承佛开示,极力提拔,才得到此。于今思之,此恩难报。惟有深心学道,历尽尘刹,度其愚识,是为报佛恩德尔。故曰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伏请世尊为证明(至)终不于此取泥洹。
伏请下一行颂祈佛作证者,大约初悟人其道未充,虽有意乎度生愿力不逮,须仰果地圣人加被方能入世无碍,况五浊恶世又是难处。我誓愿先入者,于前未悟彼五浊是障道法,而今既悟此五浊恶世即我操道之地,故愿先入。又尘惑虽众,设有一众生未度不至于觉者,则我道为何如耶?若一众生不度,则有一处不觉矣。我心未至于觉,安取泥洹为哉?是不可也。故曰: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泥洹者,即涅盘不生不灭之称,又障尽了事之谓。于是观之,脱有一事不明一处不觉,决不可作了事人见解而入于泥洹也已。
大雄大力大慈悲(至)烁迦罗心无动转。
大雄下一行半,颂冀成大果者。雄能伏众,力能提挈,慈能与乐,悲能拔苦,此四者乃是果人气象,阿难希心到此地位尔。葢前来初见法性,已伏见思惑,是尽于妙奢摩他之力。其次入世观法,意祛尘沙惑,是尽于三摩钵提之用。三除无明惑,比之前二,微细又甚。何者?初见思是根尘之颠倒,粗易断。次尘沙惑,于法尘生处即见,比之于沙,虽深可尽。此无明乃是地上惑,最难见者。在他乘且不论,至于佛地,尚有佛地愚,犹有一分无明在。然非禅那之功,不能尽也。若此惑尽,便可十方界坐道塲,而登无上觉矣。此是后段了手事。阿难学道之心急切,亦愿令我早成尔。烁迦罗,此云坚固。舜若多,此云虗空。谓虗空无形,是无有消亡底理。然或有至于消亡底日子,而我学道之心,无有动转,无有消亡时节。此即普贤十大愿之二,乃常随佛学,恒顺众生二事。但彼顺来,此是逆入,然总一无尽尔。此阿难上求下化,通前彻后,立心如是,决不同泛泛者有进有退矣。
右从首卷至此,即妙奢摩他纲宗之用也。文分四大节,初从如汝所说,真所爱乐,由于心目,若不知心目所在,则不能得降伏尘劳,至尽七征,止是破心之所依处也。次从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而白佛言:我是如来最小之弟,蒙佛慈爱,虽今出家,犹恃憍怜,所以多闻,未得无漏,不能折伏娑毗迦罗呪,为彼所转,溺于淫舍,当由不知真际所在,至后阿难默然自失,止是破心之能依处也。三从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至二卷末,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止是破心之能见也。四从如是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性,至三卷末偈文,止是破心之所见也。葢蕴界等处一切诸法,俱是心之所见,设若有我见、我不见,俱是心之能见。又能依属主,所依属境。若欲征之于心,还将境来辩;若欲騐之于见,还将心来推。欲攻其主,则先剿其穴;欲乎其处,则必诛其魁。所谓攻坚破瑕,批亢捣虗,使无遁情,乃是奢摩他之用也。又奢摩他名止,贯上一妙字者,由前征心起至八还等文,皆是用止底道理。又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下至三科七大等文,皆是用妙底道理。若不然,则见心外有法,法外有心,截而二之,是岐见也,非本旨矣。所以贯一妙字,乃见即法是妙,即见是心,心外无法,法外无心,故成其道也。然非勉强牵合,实无二体焉。于是一一结之曰:皆如来藏妙真如性。学者若欲于此留心,先将前三卷经文细细熟参,然后进之三摩钵提,进之禅那,自然迎刃而解矣。
首楞严经正见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