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75-A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序 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 本元觉海,在缠名如来藏心。湛寂性天,当体号首楞严定。岂惟世出世间,从来不动。亦且情与无情,法尔无生。奈何华起翳睛,梦沉长夜。于不动中,而见迁流动转。于无生内,而受生死轮回。若是则岂但凡外狂走,不能脱于瀑流。是虽权小劬劳,亦未免于细注。率由未见天真之本定,徒攻缚识之枯禅。所谓生灭为因,终无实果也。故我释尊,因中悟此为密因,果中证此为极果。寂场海印,非不欲普灌醍醐。而梦夜昏狂,要须待多方淘汰。及其机熟,仍示元心。法华方以开端,斯经乃以竟说。多闻示堕,警狂慧策力于深禅。答定征心,破凡小全迷于伪定。是必伪定全舍,而后大定可闻。由是向六根而指见性,令亲验乎不动之本真。会四科而示藏心,令备明乎常住之自体。复通七大,极显周圆。阿难遂以赞不动尊,谢希有定。是尚未及于请修,而所谢首楞严王,非指自性本定而何哉。此方答庆喜会妄归真,显空藏不变之体。下及酬满慈从真起妄,显不空随缘之用。又复双明性相,见空与不空,二俱无碍,而圆彰三藏之全体大用。然后知一切事究竟坚固之定体,本自圆成;彻法源不动不坏之楞严,非由造作。所谓奢摩他微密观照,发尽无余,回视强制识心,思惟影相之定,天渊未足为喻矣。然而定虽本有,根结未开,体固无亏,用终不发。由是当机思契入,而喻屋求门;如来示决定,而指根明结。于中列数量,所以令其选圆;推揽尘,所以明其可尽。疑断灭,则击钟以验其不灭;疑别有,则现佛以证其无他。乃至绾巾而六结有伦,冥授而诸长悉启。及敕文殊之推选,独取观音之耳门。盖必寂灭之真体现前,而后圆应之妙用备发。真所谓如幻三摩提,弹指超无学矣。若夫道场三学,祕呪四檀,但为修圆通而障重者加行耳,非别有异门也。是则华屋之门方入,而升堂入室,不无所历之位,故当机继是以请位焉。佛乃楪加行圆通以为三渐,束三渐以为干慧,即以此心中中流入。由是生佛家而名十住,行佛事而名十行,摄归三处名十向,实证一真名十地。以至等觉覆涅盘海,即大寂灭海,而生死永寂;妙觉入庄严海,即万德果海,而菩提永成。顾谓归无所得者,明但复还乎本不动体,而出现其本有家珍,非从外得也。岂同非因非果,空无所获哉?斯乃依禅那以修进圣位,而首楞严大定成始成终,故结五名而嘱其奉持焉。至于七趣劝离,五魔教识,亦前文要义,特重伸以加详耳。最后深慈,曷有穷己乎?是则斯经也,一乘终实,圆顿指归。语解悟,则密因本具,非假外求;语修证,则了义妙门,不劳肯綮。十方如来得成菩提之要道,无有越于斯门者矣。夫何经本分明,而注多莽卤?正脉既失,本旨多乖。后贤指摘成帙,甚至但说本文,学者莫决从违,而临文浩叹者多矣。鉴长夜迷徒,释宗晚学,赖圣贤加被,发薄少善根。偶窥华屋之门,輙悯宫墙之望,僭伸管见,请正大方。实非横陈臆说而蔑先贤,意惟曲顺佛言而资后学。知我罪我,靡恤靡逃。所冀暂结喜缘,普碎阿鼻而成乐国;倘开妙悟,咸归大定而证菩提。他日于诸佛会下,宁非同行眷属哉?特撮略以冠篇端,而其详在悬示云。 No. 275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一 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 经题次释疏者,疏决通释之,令无壅滞,此注解之通名也。而特标正脉者,疏之别号也。良以此经满数万言,文虽长广,而圣言辞义双妙,首尾照应,脉络贯通,无有不相照应,不相通贯之处。旧解多惟就文輙解,更不首尾顾盼,或未见本意,冐昧推原,以致前后不相照应,语脉互成乖反。今疏非敢意外穿鉴,但惟曲顺圣经本来语脉而疏导之,务令前后照应,语脉贯通而已,缘此名正脉云。初分为三: △一题目。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一题该尽全经义固多,摄满二十字,句数过于余题,文亦非少,麤略释之,安能尽其理趣?今解稍加委悉,务令有所发明,幸勿厌繁。良以数万言经,而以数叶之文摄之,何足为多乎?) 此之全题,即经中佛自所说五种,题中略取十九字。 (首三字分取第一题首三字也,次八字全取第三题名也,末八字分取第五题末八字也,余皆不取,故云略取。) 加一经字。 择要 (选彼急切,略其缓泛。) 该广。 (上犹一往似有所略,实以要该广,仍无所略。盖五题文虽似广,而约义则惟境、智、机、益、性、修、要、妙、因、果而已。详后五题,分科自见。今密因为境,了义为智,菩萨为机,修证为益。性修即第三全题,不必更该。密因了义为妙,万行首楞严为要。了义之修为因,了义之证为果。此即以此十九字,该尽五题之广,曷尝有缺略哉。) 乃结集者善巧所成,分为七段,以便解释。谓一大,二佛顶,三如来密因,四修证了义,五诸菩萨万行,六首楞严,七经也。 按:五题皆显密双彰。 (第二题密意,虽似不显,前半实祕呪功能。) 今七段中,二、三亦应兼表祕呪。 (以呪元从顶光佛演,又此呪出生诸佛故。) 然从密则无容解释。 (不容〔番〕译,岂许解释,呪后明之。) 且显密决定不二。 (经即显呪,呪即密经,此以经义比度知呪。) 故兹竝从显释,而密义即寓于中。夫七段虽共成一题,而于中有虗有实,有通有局,首宜分别,令无相滥。一二七段皆虗,而通中四段方是实法。若于四段而论通局,则上三段各有所局,第四段为通。 (上三段定之别相,首楞严定之总体。) 第一大者,称赞之词。具洪濶、包含、周徧、众多、深奥、元始、恒常、超胜八义,尊贵、玄妙二义,佛顶表之。由此诸义,故称大矣哉。以此称词,称下诸法,则知密因为大因,了义为大义,万行为大行,楞严为大定。具此诸大,是为大经也。 (不叙称佛顶者,纵使称之,亦但称其所表实法,非称相好,故不叙也。况彼尊妙,亦同大意,何劳更称。) 又密因是理,了义是教,万行是行,楞严是果,以大定具含本觉究竟二果海也。首标为大,是欲受持斯经者,依大教而解大理,称大理以起大行,满大行而证大果也。既非实法,故虗。 (以单举大字,未定称何法大,故尚虗而未实。旧传直作体大,非也。以不与方广竝列,何定说为体大。) 徧称诸法,故通也。 第二佛顶者,佛身三十二相,此其第一,名无见顶。相在青螺绀发正中,周围红色,如春山吐日,而顶不可见。初降生时,应持以九地为乳母,上历沙界,终不能见。今此标之,以为表法,作喻亦通,但取义亲疎不同耳。 (用相似之物,此类发明为喻,终不以喻中物名直称于法,故疎而不亲。若取最胜名相直称于法,显其最胜为表,非但相似,故最亲也。) 今将至尊无上至妙无见之佛顶,直称下之实法,表其即是无相佛顶,皆尊皆妙。 (问,行是功勋,何为尊贵。炽然修行,何为无见。) (答,从性起修,因该果海,故仍尊贵。又根于了义,修即无修。摄于楞严,动元不动。故五眼莫窥。) 亦非实法,故虗。 (未定所表何法。) 徧表诸法,故通也。法华为佛全身,此经为如来顶,显斯经为法华中精要之义。 (如知见、实相、佛慧等。) 而更彻顿圆极旨。 (如歇即菩提,毛端现刹等。) 盖终实浑具佛身顿圆,义极尊妙,同佛顶相,令其见题者,知其非权渐之教。中四段是大之所称,是佛顶所表,是经之所诠,故为实法。今夫第三如来密因者,如来十号之一,仿同先德号也。随相释,则诸佛一身一智,应用亦然,故后佛如先佛之再来。若入理释,随教浅深,难尽多种。今据终实,如为本觉,来为始觉,始本究竟,名如来也。即是果人,亦即下诸菩萨道后之号。密因者,拣非事相,修行显因。可见者,此取如来在凡夫时,于六根门头,顿悟圆湛不生灭妙明真心,此心为四科七大根本实性,具足三如来藏全体大用,本来是佛,岂惟但是因性,亦乃即是果性。以诸如来无别所证,乃至证时,更无毫发增添,所谓从初发心,即成正觉。经中佛自述云:我以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而如来藏惟妙觉明圆照法界等,意则可见。然所以为最密者,以此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谓识精明元,菩提涅盘元清净体。佛言:一切众生不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诸天、外道、魔王,皆为不达此本,错乱修习。至后偈中,又言常不开演,足显根中所具如来藏性,乃是难测难知,最深最密之法。 (问,既即果性,何复名因。) (答,见此性后,方是究竟果因。更须修成,始获究竟。且密因二字,遣两种人过。一者密字,遣权教着相人过。以彼不达密具本有果性,尘劫修行,终无实果。二者因字,遣圆教狂慧人过。以彼不达此性方是真因,自恃天真,顿捐修证。纵得离系,全缺庄严,终无究竟。此意妙甚。) 经文首从请定,至四卷前半,身意轻安,得未曾有,即此密因也。然此一段,即是阿难所请三名中妙奢摩他。以此三如来藏性,即是自性本定。而顿悟了达于兹者,即微密观照故也。第四修证了义者,以前段全彰自性本具,天真现成。然既曰密因,岂碍修证。是故虽歆藏性之己知,更喻华屋之未入。由是开决定义门,示解结次第。盖必解六结。 (动静根觉空灭。) 而越三空。 (人空,法空,俱空。) 方为了义之修。获二胜。 (上同下合) 而发三用。 (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 方为了义之证。然谓之了义者有二意:一者用根不用识故。盖用识则以生灭为本,修因如蒸沙作饭,沙非饭本,毕竟不成常住菩提,故非了义。用根则以不生灭性为因,地心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决定能成无上菩提,故为了义。又用根已为了义而特选耳,根更是了义中之了义,以其超二十四圣而独妙,为十方三世诸佛一路涅盘之要门,安有修证了义能过于是乎?二者从性起修,因该果海故。盖依密因无修证,果海中不妨幻修幻证,故修而无修,非事相之染修,证而无证,非新成之实证,故为了义而非不了义也。 (问,道场加行之修,是了义否。) (答,道场中定慧,依旧是耳根圆通。但加戒,与道场及持呪耳。同一了义,故不别叙。) 经文自四卷后半请华屋之门,直至七卷前半百灵护呪,即此了义也。然此一段,即是阿难所请三名中妙三摩提,以此耳根圆通,为第一如幻三摩提故也。第五诸菩萨万行者,菩萨略梵语,具云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盖觉己分证识情未尽故。又上求大觉,下化有情故,即是因人,亦即上如来道前之号。而言诸菩萨者,即本经分证诸圣五十五位之数也。万行者,即诸位中历修之行,如十信中全根力而植佛种,十住中生佛家而成佛子,十行中广六度而行佛事,十回向中回佛事而向佛心,四加行泯心佛而灭数量,十地契真如而覆涅盘,等觉齐佛际而破生相,其行应有无量,今言万明多,非局定数也。当知此之万行,蹑前了义,而更进深玄,不但修同无修,证同无证,而且极尽精微,至神至妙,要之根柢于三如来藏,归极于无障碍法界,请详十行之后五,足知诸行皆法界无障碍之大行也。经文自七卷后半阿难请位,至未结经名以前,即此万行也。此一段即阿难所请三名中妙禅那耳,以叙阿难悟处,既言顿悟禅那,修进圣位,而佛又言奢摩他中用诸毗婆舍那,显是住持自性本定,双摄前二定慧圆融,中中流入之行故也。 (问,了义之证,何得不摄后位。) (答,无下万行,即应摄之。此若摄尽,万行何归。况无上圆通,岂容无证。二殊胜等,非证而何。) (问,位应是证,行滥于修。今以位为行,岂不屈证为修。) (答,诸位正是行位,复乃深入真修,故成位次。如果修终,应是佛位。当知菩萨之名,因行未满之号。若因已满,即应失菩萨名。又经者于修证下,重标万行,亦是默示此分属之意,而识者寡矣。) (问,若此,则圆通不具万行,而诸位不成了义,岂非二大过耶。) (答,一皆善巧,不为过咎。盖初心贵在精专,尚检别门,岂嫌万行。纵使圆融胜解,念念具足诸度,亦惟理具,而非事造。故但称为了义,而不责以万行者,欲其精专而不杂乱也。若玩文殊了拣诸门之偈,则信此意非虗矣。至后诸位了义,况显而知。良以初心反闻,尚为了义。况入圣位深修,则其了义不言可知。第以诸位率能分身无量,二利繁兴。故特标万行,亦默劝其圆满诸度,而不可得少为足。若知八地中七劝之旨,则信此意必有矣。况依此分属,于经于定,平妥隐顺,甚生次第。智者鉴之。) 总括上之三段,全是阿难所请三名,该尽正说,全经历收大定别目矣。第六段首楞严者,大定之总名也。圆含上三别目,而为一定全体。当知此定,逈不同于常途止观。盖常途止观,全属功夫,而自性立为谛境,与止观相对,其体各别。不取自性,即为定体。故其为定,初心与境为二,必至纯熟,方得一如。是则止观全属功夫,不即自性。的实论之,但是引起定耳,非自性定也。此则不尔。涅盘经佛自释首楞严云:一切事究竟坚固。而古德即明其彻法底源,不动不坏。细详其旨,是皆分明取自心本具圆定为首楞严,何甞取起心对境止观为定哉?更当知全取正因自性,略以兼带了缘二因为定全体。即所兼带了缘二因,亦是性具,非纵非横,不同权乘说为后得。天台宗中,亦有此意。但彼止观,不即取正因本不动体为定,而归功偏推重于了因。虽说性具,实多修成意尔。是故决定与此不同。今经奢摩他,即全取自性本具不动不灭不失不还四科(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常住,七大(地水火风空见识)徧周,以至十惑(无明与三细六麤)三续(世界众生业果)之妄本常虗假,四义(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三藏(一空,二不空,三空不空)之真本自现成。如是等义,全与一切事究竟坚固,彻法底源,不动不坏,若合符节。是皆全取自心本具圆定,为奢摩他。若当机承教,开解朗然,照体现前,即取此照体,名微密观照。不取思惟修习为观,故加微密检之。此佛亲自命名,复何疑哉。当知乃是全取正因本性,略兼了因(即开解也。以初悟慧多,然从性定而发,故是即定之慧),而为奢摩他体。又全取正因本性,略兼缘因(即反闻也。以初修定多,然蹑解而起,故是即慧之定),为三摩提体。又全取正因本性,双兼缘了二因(即定慧均等,中中流入。然但深入藏性本定,故始终不离性定也),为禅那体。 (问,既言承教开解,显是后得,何言性具。若尔,何不未教先解。) (答,此正权宗所迷。彼惟取于正解分别为了因,而不知颠倒分别,元与正解同体。若元不具此体,将何转为正解乎。以是了义教说,无明即明也。请以喻明。正解分别,如水东流。颠倒分别,如水西流。今以颠倒转为正解,如改西流而作东流。先无此流,将何改转。缘因准此。应知迷位一切妄作,皆性具缘因。天台谓逆修者是也。) 诸家不详此旨,而以三止观强判,落落不合,无处安插。或补于言外,或取一二相似之语以强释之,殊无情谓。今有三义,了拣此定。一曰此是妙定。正以性本自具,天然不动,不假修成,纵在迷位动中,其体本然,故称为妙。不然,何以谓彻法底源,不动不坏之定哉。据此,则凡不即性而别取功夫为止观者,皆不妙之定也。二曰此是圆定。正以此定,不但独取自心不动,乃统万法万事,皆悉本来不动,为一定体。 (经云:菩萨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盖取心海本湛,万有停凝,齐成一定。) 不然,何以为一切事不动不坏之定耶?据此,则凡不兼万有,而独制一心不动者,皆不圆之定也。三曰此是大定。正以此定,纵在迷位,尚本不曾动摇,开解之后,岂有出退?当知此定,自发解起行之后,直至历位成佛,终无退出,何况有坏?不然,何以为究竟坚固之定耶?据此,则凡有入住出,纵经长时,皆不为大定也。详此,自知常途止观,了不相类矣。经文前自请定,后至请名,即统包前三段所指全文是也。双摄大定,总别以为一经之名,妙莫加焉。第七经者,是诠上四实法文故虗,徧诠诸法故通。且是诸经通题,但取能诠,不取性离即真等义。以既分虗实,那依台宗兼属所诠乎?体则声名句文,假实兼具,即修多罗一名四实中,正取圣教半同席经。又此方圣教称经,今译为经,显是西方圣教。又此训常谓天下古今不易,彼方释圣教,为显示十方三世准则之意同,而分量广也。其他贯摄等意,避繁莫备,欲知殊胜,全随所诠。至于文词之妙,本于如来精义巧辩,而加以房相润色之工,极为华藻流丽,读者无不三叹。夫经家既以题而冠经,故兹释惟据经而取义,妙含无尽,文稍加详,观者幸研味焉。 (古式有二:一者作对释,略有六对:一能赞所赞对,二能表所表对,三能诠所诠对,可知。四性修对,即三四两段也。五动静对,即五六两段也。六总别对,三四五段为别,六段为总也。二者离合释,略作四释:一者大佛顶为能赞表,但是言相,故劣。如来密因等是所赞表,乃性修等实理,故胜。佛顶下加之字,依士释也。二经为能诠,但声名句文,故劣。上皆所诠,是性修等妙义,故胜。经上加之字,依主释也。三者经是教之自体,上皆因果修证之用。经上加即字,持业释也。四者总六段是经之所有,乃分取他名。经上加非字,有财释也。余如减字,曰大佛顶经,或首楞严经。推类上释,皆可作之。又古式人法喻三,或单或复或具,斯题则全具焉。此为不废古式,略备参考。更有一意,当伸疏中,为泯是非。旧解未善者多,惟不取而已,不复非之。然似是而非,人所难识者,恐人持疑不决,有碍取舍。今于最初,略出其一,以例其余。即如旧解兹题,仰扬发挥,似为言简理尽。不知有二不便,碍佛深旨。一者疎略非体。盖释经者,先当尊经本文,一一解释之。如密因即当说出是何等法,于本经中何文即是,一一释毕。倘有余意,更加发挥,方为善疏。今乃更不解释密因等,只管囵囫反覆拈弄,是乃论量文体。非解释文体,安能令文义双畅乎?此失犹轻,二者昧旨。屈经谓彼注如来下用宗门尽令把住,将密因等一并扫却,方是无修无证至极之理。若是,则是第一义谛全居经外。特以下用宗门回途放行,将密因等俯就众生,依旧许其有修有证,顺世权宜,皆悉建立。若是,则斯经宗趣全成第二门头,将佛圆实极旨反出于金刚、楞伽之下。斯由全未通晓密因、了义为何等法。率尔莽论,屈经之甚,其失非小。今试明之。其曰:如来果体,其体本然,何假密因?而不知此之密因,正是无修无证本然果体。其曰:菩萨道用,其用无作,孰为万行?而不知此之万行根于了义,修即无修;摄于楞严,动元不动,正是无作道用。如是而言,何假孰为?何异当面不识其人,而犹称名非毁者乎?当知斯经非但理性为第一义,万事万法皆第一义。以一切事究竟坚固,皆超大小名相之外故也。安有第一义出于斯经之外者乎?诸注类此者甚多,后凡不取者,不遑广辩也。) 题目已竟。 △二、译人分三。 △一主译人。 天竺沙门般剌密谛译 天竺者,译主生处也。西域国之总名,此云月国,有圣贤继化如月照临,地当阎浮中心九万余里,分画五区七十余国,东西南北及中皆名天竺。此师中天竺人,即生佛之地也。但此惟具总名,未详何国。沙门,释子通称,此云勤息,谓勤行善法息灭恶事。又云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般剌密谛,此云极量,译主别名,天竺才智僧也。译者番字番音,变梵语为华言也。 (盖西梵语字,与此全殊。若观梵本,非惟不知其语,兼亦不识其字。须先随其梵音,以此方之字易之,名为番字。番字之后,方可读之。然但同呪,仍不知其为何等语。却须兼通两国言音者,一一变梵语为华言,谓之番音。) 特科为主。译者以此经未来盛名,先至天台,西向拜求一十八年,终未得见。彼国禁为国宝师潜匿,航海賫来。于唐中宗初年达广州,适遇房相,请于制止寺译成速回,以解责边之难。 (国王因师潜过,罪责守边官吏故也。) 夫冐禁艰苦,志益此方,功莫大焉。亦且通方智辩,总统译场,以至功成身退,诚宜首标,以重元勋也。 △二、译语人。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乌苌国者,名义集中乌仗那国,讹云乌场,与苌同音,疑是此国。此云苑,古大国之苑囿也,北天竺国之别名。弥伽释迦,此云能降伏。译语者,以密谛既总其事,而无专司,但称为译,此则分职员名,专司其事也。亦云度语,备通华梵,变梵成华,即是番音者耳。 △三润文人。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房融笔受 菩萨戒品,繁不能载,可通在家者受之。经中谓王臣受位,应先受此戒,则不惟戒神拥护,而守德防非,终成圣种矣。弟子者,归依三宝为大师也。前者,旧也。以下官名,乃其旧职,现已谪在广州,但知南诠,故云尔也。正议者,史称正谏,言官之名。大夫者,可大扶树人才之尊官也。同者,僚佐非一,与同协理也。中书门下,二俱内省左右相府之名。然中书省多掌王言,门下省多出政事,融乃权兼两省,故竝书之。平章者,书云平章百姓。平,均也;章,显也。谓均理政务,显彰法度也。事即政务法度等也。房融即房琯之父,文子俱相,而融事略出琯之传。文谓相于武后末年,而贬于中宗神龙元年。 (旧纪番译时年,乃云神龙元年五月二十三日译。此或纪其开笔之时,非译成之时也。) 笔受者,亦译场中分职专司之名,秉笔确定文字者也。 (最初番字,须知二合三合弹舌引等,当以此方何字代之。至于番音,则委问华梵,务使相当,然后下笔,皆为难事。帝王亦有亲当此职者。) 至于润文,古皆别立职员,若笔受者,或成拙俗,而润文者,方润色之房相,亦兼此职,故科名与经中互显其功耳。夫请译笔受润文,而又奏入内庭,虽未即得颁布,后为神秀入内录出,复得家藏原本,卒致流通,然则融真大有功于斯经矣乎。释译人竟。 △三、经文分三。 △一、序分 夫序正流通三分,始于道安,而证于亲光。 (道安,秦僧。未见西科,先科三分,人皆非之。后亲光菩萨论至,果然。) 解经通用。今初。序者,头绪引起之意,又分为二: △一、六种证信序。 此序诸经通有,亦名通序。阿难于佛涅盘时请问,佛令安置诸经之前,证其有此方是佛经而生信受,否则多伪不足信也。六种者,六成就也,谓一信、二闻、三时、四主、五处、六众,阙一不可故曰成就。今随文便均于广略,但分为三。 △一、标信与闻。 如是我闻: 如是者,略作指法之词。我闻者,略明授受之本。温陵谓如是之法,我从佛闻是也。 (此缘结集时,阿难感变相好,同佛众疑。阿难成佛,释迦再来,诸佛降附,唱此四字,三疑顿息,故必首标。) 然六成就中,如是二字,第一信成就也。乃是信顺之词。谓信者言如是,不信者言不如是也。若依理释,谓圣人说法,但显真如,唯如为是耳。若宗本经,一切事坚固为如,离无常见为是。盖表信教信理之深,方成传持之道。故曰信成就矣。我闻二字,第二闻成就也。我即结集经主也。然是随世假我,及法身真我,非同凡夫外道所计。闻者亲说观听,非展转传闻。所谓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不假音闻,教体何立。故曰闻成就也。 (达耳入心,记持无毫发之遗。文殊大不思议,阿难亦能忆持沙劫诸佛清净法藏。今一佛四十年,教何有差遗。圣人境界,非比世间。若约中道理释,则以无我之真我,不闻而能闻也。) △二、时主及处。 一时,佛在室罗筏城只桓精舍。 一时者,第三、时成就也。盖世事合会尚待昌期,大法弘宣岂违嘉运?故须良时方能成就,取其师资道合始终说听之时,以佛说法殊方纪历不可对同,故总云一时。若约理,则心境理智凡圣本始一如之时也。佛者,第四、主成就也。简略梵语具云佛陀耶,此云觉者,余教不录,惟约当宗则始觉与本觉证齐而成究竟觉。又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前三惟约自觉,后三兼利他,而自觉拣凡,觉他拣小,圆满拣因也。约人,即娑婆教主中天竺迦毗罗国净饭王太子出家成果十种通号之一,别号释迦牟尼,非此大圣孰能演斯大法?故曰主成就也。在室下,第五、处成就也。孤山曰室罗筏,讹云舍卫,此云丰德,城中财宝五欲多闻解脱四皆丰足,故以名也。只陀,波斯匿王太子之名,此云战胜桓,即林也。 (园地本属太子,而给孤长者以金布买之,少分未满,太子感动止之,并施桓垣,故特标之。) 精舍即给孤所建,华饰工巧,纯一清净,无诸喧杂也。 (太子喜施,感同长者,故祗树给园,或竝称,或标首。即今王像与给孤竝坐,而世以为土地二郎,真可笑也。) 斯经非此胜地,何以说之?故曰处成就也。 (凡佛说处,各随所见。凡小见处秽土,菩萨不离尘寰见处净界。但诸经随宗,文有隐显而已。此经悲接凡小意多,故不明净相也。) △三、广列听众。 第六、众成就也。座无知音,说将谁听?今机感盈前,不得不说,故云然也。分二: △一、兼本迹以详列二乘 叹德依乘,惟迹无本。今名列二乘,德乃菩萨,本迹双彰也。分四: △一、据迹标数。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据此则惟彰迹,大有三义:一数多,二名重,三德隆。比丘,此翻亦三:一乞士,二破恶,三怖魔。长水曰:千二百五十者,陈那等五人,三迦叶兼徒一千,舍利、目连各兼徒一百,耶舍长者五十人,经略五人,得果感恩,常随助化之众也。 △二、彰本叹德 此科全以彰本。盖法华以前,未经开迹显本,惟叹声闻之迹。今已开显,无复余乘,即惟叹其内祕菩萨之德。故下更不详叹菩萨,略显而已。又分二: △一总名似同。 皆是无漏大阿罗汉。 此是果名,二乘久擅斯名,今举之以叹菩萨祕德,故似同而实大不同。盖二乘无漏方超三有,菩萨无漏更越三空。大者,依涅盘作十地大人,修大行以证大果,不同二乘但取名重德隆为大阿罗汉。三义亦别,二乘应供止于天上人间,菩萨应供通于世出世间;二乘无生分段方脱,菩萨无生变易亦离;二乘杀贼四住方穷,菩萨杀贼五住垂尽。 △二、别德逈异。 上科德之总相,实虽异而名犹似同,此则德之别相,显然菩萨作略,皆非二乘所可同者,故曰逈异。又二: △一、德体超异。 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 首二句,内心肖佛也。佛子者,已付家业,真是佛子,非滞草庵者也。而口生法化,是其子义。住持者,住法王家,持如来藏。此则明其证真之深。诸有者,略言三有,广开二十五有,即三界受生之处。超者,不为诸有生缘所缚也。小乘超之,则须出三界外,不敢复居,非善超也。今菩萨常不离三界,即于生死无干,所谓善超也。此则明其脱妄之妙。次二句,外貌亦肖佛也。有中形外,自然之理。国土,同居土也。成就威仪者,身具相好,业摄律仪也。能于二字,乃有二意:一、特表意,以今示现声闻之迹,似不能具相好,尽律仪,而内祕实能。二、承上意,以小乘不善超,有果成,则灰身灭智,出三界外,不能居士具仪也。今由善超,不离三界,故能居土现仪耳。此科为下诸用张本,故曰德体。 △二、德用超异。 上虽内外充裕,但是自利之体,向下方显利他之用。又分二: △一上助佛化 从佛转轮,妙堪遗嘱。 从佛者,非但随从侍卫而已,乃依而不违其轨辙也。转有流行不滞之相,轮有摧碾运动之功。盖佛之法轮,能摧碾众生麤细烦恼,运出众生生死险道,佛能转之,菩萨亦依其轨辙而转之。妙堪遗嘱者,以声闻人愿行非妙,但取速灭,如世老人,不堪寄嘱。今实菩萨,又已从转法轮,故智悲双妙,堪承遗嘱也。遗嘱,谓佛入灭时,嘱累菩萨弘法度生耳。 △二下、度众生,又分三: △一、尽本界。 严净毗尼,弘范三界。 毗尼,此云善治,亦即云律。戒之总名,严净作三分别。严谓止持,止诸恶也。净谓作持,作诸善也。又严以禁身口,净以制心意。又于事戒则严,于道戒则净也。弘,开扩也。范,师范也。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娑婆敝恶,戒律宜扶。涅盘云,戒是汝等大师故。此亦叹其戒德,师范人天。小乘于戒有缺漏,未至严净,岂能弘范。当知惟菩萨能之。 △二尽十方。 应身无量,度脱众生。 缘感则应,随类化身,如观音三十二应,无刹不现。度脱众生者,说法令其度烦恼河,脱沦溺苦,如舟师度人也。在法华乃普现色身三昧,此经即圆通妙用,似为定德所摄。 △三尽未来。 拔渐未来,越诸尘累。 拔者,挽之令起。济者,接之使过。未来者,后世无量劫中也。越,超出也。尘累者,八万四千尘劳,累坠有情于生死苦域者也。言菩萨挽拔接济未来无量有情,使皆超出八万四千尘劳,不使累坠于生死苦域矣。此非遗教结集,不能令法久住,利益无穷,似属慧德摄。彰本叹德竟。 △三、略举上首。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 大智者,前示声闻智慧第一,则但尽生空智品冠绝小乘,今既开显应是圆照法界之大智,且其深本已证金龙佛位,何非一切种智?舍利弗,此云鹙子,鹙乃水鸟是其母名,母辩流历似鹙之目,故连母为名云是鹙之子也。摩诃,此云大,同前大意。目犍连,此云采菽,氏姓也。名拘律陀,此云无节树,世惟省文召姓而已,神通第一者也。拘絺罗,此云大膝,鹙子母舅。富楼那,此云满愿,父名也。弥多罗尼,此云慈女,母名也,略云满慈子,连父母彰名,说法第一者也。须菩提,此云善吉,亦云空生,解空第一者也,净本已证青龙佛位。优波尼沙陀,此云尘性,因观尘空得道。此中译名竝宗长水等,则该多不能尽列。上首者,千二百众之所推让,动静遵从不敢先越者也。 △四更尽胜劣。 复有无量辟支、无学,竝其初心同来佛所。 辟支译兼二类:一云独觉出无佛世,寂居观化自悟者也;一云缘觉出有佛世,奉教观十二缘得道者也。上与长水解同。今佛在世应惟缘觉,或他方独觉发通能远赴佛会,亦兼有也。无学者,果满取证无复前进也。初心总该二乘,有学未至无学者也。同来佛所者,以此二众临期方来,不比常随众也。此中辟支迹胜声闻,初心劣前四果,故科名尽胜劣矣。彰本迹以详列二乘竟。 △二、兼时会以略显二众。又分二: △一、标自恣显有菩萨,又二: △一时会先在众又曲分三。 △一时会诚求。 属诸比丘休夏自恣,十方菩萨咨决心疑,钦奉慈严,将求密意。 首二句虽标比丘,但为表时带言之耳。十方下,乃是正叙菩萨,以上比丘既详,菩萨未叙故也。属者,当也,遇也。休夏者,佛制夏月护生避嫌,九旬禁足安居不令乞食。自恣者,期满解制,即孤山所指七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也,考劾九旬德业。自疑己过者,自请问佛。自不知过者,恣任僧举也。十方者,不止此界菩萨,解见题目中。咨,请问也。决,求断也。心疑者,细心深疑求佛剖断也。盖菩萨迹胜道深,不待人举自请而已。上皆标时会,末二句乃是诚求钦敬奉侍瞻也。佛有摄受之慈、折伏之严,竝行不背。将求者,机感初动也。密意者,祕密深法也。 △二、如来妙应。 即时如来敷坐宴安,为诸会中宣示深奥。 敷坐宴安者,展坐具而安处也。深奥者,超过权小,终实妙理。为此经类引,即应密意之求也。 △三、会众蒙益。 法筵清众,得未曾有。 清众者,超尘入理,心境湛然,意兼合会,不止菩萨。得未曾有者,闻所未闻,欢喜踊跃,意时会先,在众已竟。 △二音感后至众。 迦陵仙音徧十方界,恒沙菩萨来聚道场,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迦陵频伽,此云妙声鸟,在㲉发声,已逾众鸟,佛音似之。仙亦超世,神化之名,称美佛音,非取道教徧十方界者。目连昔曾试佛音声,过无量世界,还同座前。 (此经凡圣根尘,即性皆周。无明覆者,自不能闻。如日大明,瞽不自见。) 恒沙菩萨者,以恒河沙记菩萨之数,言至多也。 (恒之一字亦讹,梵语正云殑伽,此云天堂来,状其来处最高耳。) 菩萨心闻无覆,故寻佛妙音而来聚听。道场者,随相即说法之处,约理乃一乘寂灭场地。温陵曰:文殊师利,此云妙德,楞严会上为择法眼,故居上首也。 (亦云妙吉祥等。过去佛号龙种尊王,现在北方欢喜宝积,未来当成,名曰普现。法华会上,是佛祖师。华严表根本智,而为诸佛之师。今在此经,作择法眼。盖不舍因门,影响辅化,权称上首而已。) 标自恣显有菩萨已竟。 △二、标斋供显有人天。 天虽不显,而理亦应有,旁证诸经皆有,而正取流通,中显八部,故科兼之。曲分二: △一国王斋供。 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讳日营斋,请佛宫掖自迎如来,广设珍羞无上妙味,兼复亲延诸大菩萨。 孤山曰波斯匿,此云胜军。温陵曰,即舍卫国王也。 ○过去龙光佛世,位登四地,亦大权也。讳日者,忌讳之日。人子于亲终之日,言之即恸,故隐讳而不敢言。世教每岁兹辰,服食俱变,示恸如初而已。内教令其作冥福以资之,今其父王讳日,适当自恣,故修斋所以资亲也。宫掖者,内庭左右,如人肘掖。珍羞者,贵重食品也。延亦迎请也。请佛以下有六重,见敬之至,谓其处则内,其迎则亲,其设则广,其羞则珍,其味则妙,其伴则同。伴同者,谓敬伴同主,非急于主缓于伴者也。 △二臣民斋供。 城中复有长者居士,同时饭僧,伫佛来应。佛敕文殊,分领菩萨及阿罗汉,应诸斋主。 长者齿德,爵禄兼隆,臣之属也。居士者,爱谈名言,清净自居,似非有位,隐者类耳。同时饭僧者,感佛化仪,依教行施也。然臣民惟伫于佛者,敬先专主,主临而伴必至也。佛敕分应者,令无分别,获福平等。若能等心而施,则虽佛灭后,福亦无不等矣。 六种证信序已竟。 △二、示堕发起序。 此序诸经各别,又名别序。以诸经各有事缘引起,故各不同。如大弥陀以色引,法华以光引之类是也。今经以示堕淫室为发起之端。示堕者,以阿难祕德同前上首,非实声闻,故误堕淫室,但是示现以引发大教而已。且此经欲明恃多闻而不习定者,无力以敌欲魔,何能超越生死?故以多闻之人示堕发起,正劝多闻者策力于大定耳。然必用阿难者,一以多闻第一,固见其闻不足恃。二以是佛堂弟,亦见其他不足恃也。 (此处既以显泄阿难为大权,菩萨知之即已。至后文中,但依所现声闻见解发挥,方能激引真实凡小。良以深位假示浅位,必能曲尽浅位情态。如执迷谬辩,感悟流涕,皆所以尽其情态,而旁发诸真实者之心曲,令生庆快感悟耳。不必又一一明其非真,致多犹豫也。) 分三 △一、误堕因缘。 因缘有四,缺一不堕。就分四: △一别请远游。 惟有阿难,先受别请,远游未还,不遑僧次。 阿难,此云庆喜。佛成道日,净饭王弟斛饭王,复报生子净饭,赐名庆喜,是佛堂弟。先受别请者,先于自恣以前,早受别种事缘所请矣。遑,暇也。次,列也。夫既远游未还,故不暇在此自恣赴斋之列也。非此远游,何以致堕,故此为第一缘也。 △二无侣独归。 既无上座,及阿闍黎,途中独归。 上座者,佛言:上更无人名上座,又以历夏浅深分上中下座,历四十夏者推为上座。阿闍黎,此云轨范,能紏正弟子行者,律制一僧远出必以二师翊从,所以严行止也。今乃缺二师为侣,所以为误堕之第二缘也。 △三、无供循乞。 其日无供,即时阿难执持应器,于所游城次第循乞。 其日无供者,止宿之处无人献斋也。使其有供食之径行,应无堕事,所以为第三缘也。应器即钵,应己食量而为大小耳。 △四、欲行等慈 发心平等行乞,不择净秽也。使其但依声闻常法,惟乞净家亦应无堕,故此第四缘更为误堕之要也。又分二: △一、正行等慈 心中初求最后檀越以为斋主,无问净秽刹刹尊姓及旃陀罗,方行等慈不择微贱,发意圆成一切众生无量功德。 初求者,阿难前来未发此心,今方始求也。檀越,此云施主。言最后者,谓从来无善心行施者也。梵语刹利,即华言尊姓,谓王种也。上至刹利,则贵而净者无遗也。旃陀罗,此云屠者,杀生之家,西域最鄙贱之,不得与良家共居,行持标帜,人亦避之。下至旃陀,则贱而秽者无遗也。又言不择微贱者,以虽贵贱兼举,而志普贱秽,是今平等之新意也。末三句,又明其志愿之普而大也。意令无功德者,亦成无量功德矣。 △二、表等慈由 阿难已知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为阿罗汉心不均平,钦仰如来开阐无遮度诸疑谤。 已知者,净名会上早已知也。世尊者,总具十号之德,而为天上人间所尊敬也。故上开十号,而世尊总之者,义为长也。诃,斥责也。盖如来不以净名之诃为非,即知如来亦诃,不必更诃。况净名显泄彼是金粟如来,其与释迦何别乎?须菩提舍贫乞富,意在与续善根,恐将堕落,且无减克之难。大迦叶舍富乞贫,意在怜其久苦,与植乐因,且避趋富之议。是以无学尊位,而为此不平之行,故佛斥责其非也。开阐无遮者,惩上二人各有遮限,今开发阐明无遮限之普心也。度诸疑谤者,度彼疑谤众生,令免疑谤。盖偏贫多致疑,而偏富多致谤也。误堕因缘竟。 △二正堕淫室又三 △一、加意严戒。 缘彼城隍,徐步郭门。严整威仪,肃恭斋法。 隍,即城外无水之池。郭门,城门也。斋法者,临斋法则也。所以加意严戒者,盖由发心既不择于净秽,须倍加矜持,方期无碍矣。 △二、力不胜邪。 尔时,阿难因乞食次,经历淫室,遭大幻术,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罗先梵天呪摄入淫席。 次即处也,谓次第所经之处也。幻术,寻常以变化虗伪物像为术,此则但是迷惑,令人失其本心,不觉随从而已。摩登伽,此云本性,此女多劫与阿难有淫爱之缘,别有登伽经载之颇详,今更遇惑,业习使然也。娑毗伽罗,此云金头,缚指而食半米,为苦行者也。所传呪术称梵天者,妖术伪称也。摄入淫席者,由阿难具佛二十相妙,色美如银,登伽起爱,呪巾覆食与之,以呪力故,阿难不觉,随入淫席也。此事菩萨行之方能无碍,而阿难示在声闻初果,彰显力弱,故不能胜邪也。 △三、戒体垂危。 淫躬抚摩,将毁戒体。 戒体即护戒心,以初果道共戒力,故身虽近而心未动。然曰将毁,亦既险矣,故科垂危。 (有以将毁,归属登伽回护阿难。不知示现何所不可,安用回护?又若不垂危,何须救之?) 正堕淫室竟。 △三如来救脱又三。 △一、速归众随。 如来知彼淫术所加,斋毕旋归。王及大臣、长者、居士俱来随佛,愿闻法要。 知彼术加者,以佛眼鉴彻,无远不在目前。资中曰:如来常仪,斋毕说法。今既速归,必有所为,故众随而来也。 △二、说呪遣救。 于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光中出生千叶宝莲,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呪,敕文殊师利将呪往护。 于时者,当将毁未毁之时,不先不后也。顶即肉髻。百宝表万用具含,无求不应,见摄受之慈。无畏表羣邪竝伏,无恶不摧,见折伏之威。然从顶放光,而又以化佛转说,即环师所谓无为心佛,无上心法是也。且从顶发挥,表尊中之尊,密中之密也。莲座化佛,亦明其为因果要用。跏趺者,叠足而坐,具详止观。神呪具四,悉擅含精微之妙理,有不测之威力也。必敕文殊者,非根本大智,无以济多闻之实用也。 △三、破邪救归。 恶呪销灭,提奖阿难,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以神呪力,邪呪既销,阿难如从梦醒,登伽淫心顿歇,宿善根发,证前三果,发心出家,故亦同来耳。登伽权实未定,随作无不可也。 序分已竟。 △二、正宗分 正宗者,序为始而流通为终。此处于两楹中间问答,发挥经中正所尊尚之全意矣。又分二: △一、经中具示妙定始终。 此与后科虽俱为正宗,而仍分正助。此科为正,后科为助也。正科中惟答当机之问定,故全经一定之始终,更无别意也。又分三: △一阿难哀求又分二。 △一哀求妙定 阿难见佛顶礼悲泣,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未全道力,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 顶礼悲泣,感谢救拔恩也。无始远叙多生,一向极言偏习,道力即指定力。特恨此之二过者:一、以表己堕由不是故起淫爱,但是力不胜邪。二、以起下请定,此复有二:一者、正恨偏闻无大定力;二者、兼悔小乘摧魔力弱。故下请定,正所以改偏闻之辙,而必求佛定,正所以回小乘心也。殷勤下正请定也。言十方如来者,求诸佛通修之法,此已检于小道。又言得成菩提者,更求彻证极果之因,此复检于权乘。 (以权教虽习大乘,终不能成无上菩提。) 菩提,此云觉道,是佛三智圆满无上究竟之果。此但寄言简别,而下方出其定名。妙之一字,仍简不妙,而简意更深,即题中首楞严内所解性意、圆意、大意,缺一即不为妙也。良以奢摩等三,是定之共名,诸乘皆有,不简则滥彼诸定故也。 (然更是阿难不达应修之定,是何不共之名?故举共名而加以简别,求佛尅定开示。故佛下文,依彼所简,尅取首楞严王以示之。大众自然知彼首楞严定,即十方如来得成菩提之定也。然则首楞严王,岂非妙定不共之名耶?盖共名大同,不简则滥。不共之名元异,不用重简。旧以楞严为总目,而以奢摩等为别名。盖惟约合一为总,开三为别,固无所失。而不知此之共与不共,更是深意,犹不可不知也。) 至于奢摩等三名,译者不翻,固随尊重之例。 (五不翻中,尊重为一。) 然其深意,仍以此为殊胜之定,难以常途之义律而齐之。 (常途番奢摩他为止,乃定之别名,以寂静为义。三摩,略一提字,或是地字,或更加波字,或云波底,或但云三昧,皆梵音楚夏耳。然三字皆去声读之,此云正定,或云正受。圆觉,疏翻为等至。等,谓平等住持,双离沉掉也。至,谓到胜定,至胜位也,销幻为义。禅那,此云静虑,即定慧双融,而圆觉以寂灭为义。此等诸义,多皆取于修定功夫。性定义少,尚可通于诸乘。今此大定,义既殊常,故应不必泥此常途之义也。) 欲令义学者详佛答处,以定其义,则万无一失也。 (良以佛智鉴机,答处必与问处相应。若不相应,岂为契理契机之教。故我悬示中,明会解问答不相应也。) 按佛答处,仍有总标别答之二。总标即首楞严王。 (文云:有三摩提,名首楞严王,乃至妙庄严路。故知首楞严王,即此三名之总目也。) 固应即取题中性定之义以释之,决定无失。若按别答,更须有辩,详辩之文,已现悬示。此惟略牒有三:第一、不取天台止观会释,以彼虽依性谛,全取修成为定故;此则全取性定,略兼修成为义故。第二、不取三名齐具为圆,惟依佛经三名顺序而答,以圆义别取三如来藏故。第三、不尽局于常途译释,以须顺佛下之答,文局则不尽相应故。了此三义,则知下解虽异旧闻,不成过咎也。今夫奢摩他者,按佛下答,盖取本具不动摇、不生灭、周圆之心,开解照了为义,即正因佛性略兼了因为奢摩他体,乃性具即即定之慧也。 (问,既取自心,便检功夫,何又号为定慧。) (答,圆实了义,万德皆具。自性海中,不取修得。故佛亦呼奢摩他微密观照。是知观照之名虽同,微密之拣自别。斯盖取开解为观照,不取修习为观照也。定慧类此可知。) 三摩提者,按佛下答,盖即蹑前开解性定而契入之,行起解绝寂定为义,亦即于正因佛性略兼缘因为三摩提,体乃性具,即慧之定也。 (以此中闻性即前文开解,见性亦即前三如来藏性实体,蹑此以成金刚三昧故也。) 禅那者,按佛下答,盖即于契入之后,深位之中,双蹑前之定慧,中中流入,历位渐证,至于究竟为义。亦即于正因佛性,略兼缘了二因,为禅那体,乃性具双融之定慧也。 (须从干慧以后,方属禅那。以第三渐次,方始结言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而末叙阿难顿悟禅那,修进圣位故也。) 最初方便,旧惟据诸圆通中有最初入道方便之语,而一往指定耳门为最初方便。古今虽皆遵信不疑,今更有说,智者裁之。若果此处方是定之最初,则如来即应于此处方出楞严总名,方说奢他等,则前之诸文但是谈理,皆非说定。今既从前一半经文皆说大定,何至中间方为最初?当知三名下,开解处、契入处、修证处,应皆各有最初方便,但前后隐而中间独显着耳。然更知仍有两重,谓初方便与最初方便也。如奢摩他中,以悟见是心为初方便。 (至后圆彰三藏方为极显,故此显见方是初方便也。) 而以了识非心为最初方便。 (以若不知妄识非心,终不能认见为心,故破识为最初方便也。) 三摩提中,以反闻自性为初方便。 (以闻所闻尽便出耳门,至后四不思议方为极则,故此但为初心。) 以入道场为最初方便。 (此中有三:一持四重戒,二入道场,三持呪。而道场中所生定慧,依旧是耳门三昧。故此持戒等三事,更为圆通之最初方便也。) 禅那中以十信为初方便。 (以十心方成初住,且佛言以真方便发此十心,故知乃是后深位之初方便耳。) 以干慧地为最初方便。 (以须二执干枯,纯是智慧,方可进发十心。) (问,何不取三渐次。) (答,前二渐次,依旧是道场中戒。第三渐次,依旧是耳根圆通。佛但牒言,故非禅那中事也。广在悬示中辩。) 若如是知,非惟备达一切初机用心下手功夫,前所谓耳根为最初方便者,亦未曾遗,且皆备在经之明文,实非意外穿凿,幸兼取之。 (三名系前经迷悟之要,旧解全殊,不得不少加辨别,故涉文长,幸勿厌繁。)。 △二、大众欣闻。 于时复有恒沙菩萨,及诸十方大阿罗汉、辟支佛等,俱愿乐闻,退坐默然承受圣旨。 此定初门破识指根,固即权教菩萨迷境及其深处,虽等觉亦所应闻,故与二乘同乐闻也。等者,所以等人天杂趣也。阿难哀求已竟。 △二如来委示分二。 △一正说经分三。 △一说奢摩他令悟妙心本具圆定。 此科正答阿难第一妙奢摩他之请。妙心即近具根中,远为一切诸法实体,乃至圆具三如来藏,本来不动,周圆自性定也。令于是心开悟分明,信解真正,即是奢摩他微密观照经文。自此至四卷半,引诸沉冥,出于苦海,即旧解判为见道分者也。 (问,此既判为奢摩他,而修证二分,莫非即三摩禅那耶。曰,然。曰,古人立见道而后修道,修道而后证道,似深有理,何必改取定之三名判之。有何发明,而为是悖古违今之判耶。) (答,有四发明,优于旧判,故特改之。一者,显经惟定。盖经始终惟说一首楞严大定,今以三名判尽正宗,足显始终惟是一定。旧判泛明三分,定意湮晦,岂不令人忘其为说定耶。二者,遵经明言。盖旧判理虽不差,其奈但是随己所见,取义别判,非经文现有明言。今经三处,显然各有单标三名,取之分科,则是遵佛明言。判佛文义,有何差忒。三者,问答相应。盖阿难历举三名,而佛答须要三名下落。旧判只明见修证意,而于三名竟不结归,全无下落。今判按次以答三名,岂不与问甚相应耶。四者,不遗旧意。盖今判不但只分三名,仍带开悟契入历证之语,何曾遗于见修证之旧意耶。) 分为二科。 △一、初销倒想 说空如来藏初销倒想者,取阿难谢佛之语也。盖倒想不销,何能正见分明,决择真妄。如来藏特用本文名言,亦即自心本体,便当依此分科,更不别立谛等外名。悬示中已经详辩。然大科下既以具示三如来藏,而又含次第圆彰之别。今于次第中,即应首示空如来藏。此空非断无,非灭色,非相外等空。以此中显一切法不动不坏,钝是藏性真如,更无纤毫外法。如金狮子,不镕不毁,全相皆金,更无杂质。所谓弥满清净,中不容他。盖取即相皆性,纯真为空,乃第一义空也。此依心真如门,会妄归真,令其知真本有而已。 (问,此中破妄亦多,何非达妄本空。) (答,大凡破妄,有毕竟破。破至全无,毕竟不用也。此如说鍮石非金。有不毕竟破,即因显破也。本为欲显其真,奈彼有所覆障。故须破其覆障,方显其真。此如说鑛中有沙,意欲其销出真金也。今此科中,毕竟破意极少,而不毕竟破最多。大抵全为显示一切事究竟坚固。本定是其正意,而破妄非其正意。故他家于显见中,广立破断破常破身破境无数头绪,而正意反晦矣。) (曰:经文现破,争不发挥。) (曰:非禁发挥,但勿判为科目,以掩其正意耳。) 分二: △一、如来破妄显真。 此中于识,全破其妄。于根多显其真,少破其妄。于阴入处界,一一破妄显真。于七大全显其真。盖惟破识是毕竟破,余皆不毕竟破也。又二。 △一、斥破所执妄心,以开奢摩他路。 阿难初虽率诸小乘哀求妙定,争奈实行声闻从慕佛乘别有妙定,而实不知妙定非是识心所修,兼亦不知识心之外别有真心,即是本具奢摩他体。岂惟声闻不知,一切凡外权小皆如生育,不能达于妙奢摩边际者,皆由但知此识为心,而更不知别有心也。被此识塞断奢摩他路,故佛欲示妙奢摩他,必须首破此心以开其路也。盖令其先悟此识非心,方知别寻真性,然后指以真心,方可达于妙奢摩他之边际矣。故此破识,乃奢摩他最初方便,破至全无修习时,毕竟不用也。分三: △一取心判决又曲分为二。 △一、但取能发之心。 佛告阿难:汝我同气,情均天伦,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阿难白佛:我见如来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暎彻,犹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麤浊,腥臊交遘,脓血杂乱,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从佛剃落。 深重恩爱,约舍虽全该于父母妻子,约下文自释,则男女欲爱为重。三十二相,始于顶肉髻,终于足平满。胜者,诸天轮王所不能及。妙者,端严美丽,灿若芬华。殊绝者,无比不思议也。暎彻者,金色而明透也。净者,离诸染秽。明者,一一分明。紫金光聚者,佛身光明无量,含之则融于一体,放之则无数妙色。无边利益,备在观佛三昧海经。此中思惟二字,即是能发之心,乃意识计度分别。下所破者,破此而已。然如来索问此心,非是责其发心之非。彼缘佛相而发心,按法华仍是成佛缘种,何过之有?但认此思惟分别为己心相,而不复知别有真心,乃大差误,故须征起详破也。 问:识心分别,其用最多,而独取缘佛发心者以破之,何也? 答,分别既非真心,则破须破尽。若破秽恶,则净善仍留。今于净善之最胜者,尚破斥之,余不待言而自尽矣。此破识必从发心者之本意也。又复应知悬示中说,此识尚有五种胜用,佛皆破尽,此方破其第一缘佛相好心也。 △二、普判众生误认。 佛言: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凡佛言善哉,有三意不定:一者赞美意,赞其言之善也;二者喜幸意,喜得其本意而可以施教也;三者安慰意,将次破斥,先以爱语安慰也。此取后二意耳。一切众生,详下二根本中,则凡外权小皆兼有之。常住则非生灭,真心则非妄心,性净者本自无染,明体者本自不昏,即后文根中指出渐次开显如来藏妙真如性,此其所迷之真也,故曰不知。妄想者识心分别,即上文所取思惟,下文所破缘尘,此其所执之妄也,故曰用诸。诸字助语词,犹于也,莫作多种会之。末二句言其本非真心,错认为真,遭其赚误,遂致迷沦漩复,浩劫莫出也。按圆觉权小亦同轮转,以其未出变易故也。 △二、正与斥破又二。 △一如来备破三迷。 然此妄想有三种非真,而众生因之以成三重迷执:一者、本非是心而似是心,故众生迷执以为是心;二者、本非有体而似有体,故众生迷执以为有体;三者、本非有处而似有处,故众生迷执以为有处。今不直破前二非心无体,但且夺其后一所执心处,令其一一审察,显其了无住处,欲彼自觉其妄。必待七处情尽,终不自悟,然后诃其非心,明其无体也。就分三: △一、密示妄识无处。 此中佛征心处,非谓此识果有一定处所,阿难不知,而佛独知之也。正以此识本无处所,众生述为有处,故托阿难随执随破,节节欲其悟此识本无处所,而令其疑此识妄,乃其密意也。阿难示同众生毕竟不悟此识无处,而直待七番情尽,犹恨己之不知真际所诣,而求佛说处师资,同一密机,理应然也。分三: △一按定征处又二。 △一按定又二 △一问定又二。 △一、教以直心应征。 汝今欲研无上菩提真发明性,应当直心酬我所问。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 研,细究也。真发明性,谓真妄分明也,又即了因性耳。直心者,正蒙征难之时,心中原作何解,即照实说出,不隐讳。展转,心言不一也。地位,果位也,通始终中间所历位次。委曲者,纡回留难也。心言皆直,即是直因。三时地位不委曲,即是直果,如形影不差异也。 △二、双征能见能爱。 阿难!我今问汝,当汝发心缘于如来三十二相,将何所见?谁为爱乐? 双征本意,下科总明。 △二、答定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爱乐用我心目,由目观见如来胜相心生爱乐,故我发心愿舍生死。 △二、征处。 佛告阿难:如汝所说,真所爱乐因于心目,若不识知心目所在,则不能得降伏尘劳。譬如国王为贼所侵发兵讨除,是兵要当知贼所在,使汝流转心目为咎。吾今问汝,惟心与目今何所在? 尘劳者,染污扰乱之意。体即根随烦恼,极至八万四千贼。虽心目双举,而意惟破心,非欲心目竝破也。 (缘此双征,微意难知。以致诸家误谓破心之后,次当破目。遂将显见之旨,尽成破见之宗。千载迷根,实基于是。悬示辩之未尽,今当更与拔之。其意有三:一者密显凡迷,取舍颠倒故。盖根识不离,而眼中见性,即是菩提真本,亦即奢摩他体。众生日用不知,但惟认识为心,随识轮转,甚可哀怜。故佛双举以观阿难取何为心。阿难果但以见为眼,而终取爱乐为心。于是极破非心之后,所指妙明之心,依旧即此能见之性而已。岂有他哉。二者媒贼相依,责须连带故。盖阿难既惟认贼为子,佛欲破贼指迷。其奈眼实贼媒,引识奔色。故佛责识流转,语须连带于眼,而言心目为咎也。三者例眼,显然易征处故。佛知众生迷识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恐阿难迯遁,不肯直言。故借眼之显然在面,取例而征,心在何处也。是虽三意皆征心带目之由,而最初之意甚深,人所难见。故旧注不悟此意,反因之以成破见之迷。甚可惜哉。) 按定征处已竟。 △二、随执随破。 古谓七处征心,亦是污漫之言。征者,逼索令其说处之意。如上科云惟心与目,今何所在是也。详下更无如是征辞,何立七征?向下七番,但是随执随破。若云七番破处,则不谬矣。就分为七: △一破在内又分为二。 △一、阿难引十生同计在内。 阿难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间十种异生同将识心居在身内,纵观如来青莲华眼亦在佛面,我今观此浮根四尘秪在我面,如是识心实居身内。 十种异生者,十二生中,除无色,以其空散无身相也。除无想,以其土木无心相也。其余十生,俱有心在身中之计。青莲华眼,西域此莲之[廿/办]极为纤长,佛眼似之。浮根肉眼,检异胜义。四尘者,色香味触也。秪与只同。末二句结答定处。乃是天上人间,凡未能深达我空之理者,任运皆作此计。只此一计,一切众生所以囚系胎狱,桎梏肉身,乃至三涂苦形,自执妄认,受无量苦,展转不能自脱者,皆由此计以为障之深根也。世间邪师,开示于人,犹言身为房舍,心是主人,甚可痛哉。然此在内,乃是本计。观后经云: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是也。其余六处,但是因佛一时破夺,逼成转计。于中亦有同外异计者,故须尽之。 △二、如来以不见身中为破。又三: △一、喻定次第、定境、定见也。又三: △一、定境内外。 佛告阿难:汝今现坐如来讲堂,观只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阁清净讲堂在给孤园,今祗陀林实在堂外。 给孤者,即施园建舍檀越之名也,本名须达多,以此长者常周给孤独贫病,成别立此善名。 △二、定见次第。 阿难!汝今堂中先何所见?世尊!我在堂中先见如来,次观大众,如是外望方瞩林园。 △三远见之由。 阿难,汝瞩林园因何有见?世尊,此大讲堂户牖开豁,故我在堂得远瞻见。 此科重订,要显后不知内而见外之谬,以身不如堂之户牖开豁也。 △二、出定总名。 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摩阿难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汝今谛听。阿难顶礼,伏受慈旨。 摩顶者,慈愍摄受,将以大法饶益之也。三摩提者,此云等持,既是诸定共名,复是全定总号,不比阿难所请三名中三摩提。彼总中之别,例如色法十一之色,不同六尘之色也。大佛顶等,方是此定不共之号,一经所说,全为此定,随便寄居于此耳。佛顶楞严,义现题中。王者,诸三昧中最为尊上,又入此三昧,一切三昧皆具。其中具足万行者,不但只具诸定,而万行无有不具,盖一真湛寂,不妨万行繁兴,所谓念念具足六波罗蜜者是也。十方如来一门超出者,见其为诸圣共由,脱离生死之要也。妙庄严路者,表其为直趋极果之达道,盖佛之极果,号妙庄严海,约性具本有万德庄严,此海须由大定,方能趋入,故为彼路。 (问,前言此中纯谈奢摩他,无二名之杂,今何此处标三摩提。) (答,已申总名,拣于别目,何得又难。) (曰:何名寄居? )(答,义既该于全经,理合在于阿难哀求之下,如来委说之初。安之则首冠三名之外,方是总目正居之地。今佛随便此处标许,乃偏安奢摩破妄科中,故言寄居也。) △三、正与决破三。 △一、按定所答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身在讲堂,户牖开豁,远瞩林园。 △二、反难失次,又曲分为二。 △一、如来即喻反难。 亦有众生在此堂中,不见如来见堂外者。 此难明以违前安见次第科中所说,而暗以顺彼所计身中心相,令彼易知其谬也。 △二、阿难于喻知谬。 阿难答言:世尊!在堂不见如来能见林泉,无有是处。 △三、就谬难破,又曲分为三: △一、先与合定。 阿难!汝亦如是。 合定者,合前即喻反难科也。汝亦如是者,言汝所计身中之心亦如此,在堂不见如来而反能见外者,无以异也。一句合定,向下详以发明矣。 △二详申其谬又分二。 △一在内不见谬又曲分二。 △一正难当见。 汝之心灵一切明了,若汝现前所明了心实在身内,尔时先合了知内身。颇有众生先见身中,后观外物? 一切明了者,言凡心所在之处,必能明了不昧也。了知内身者,言当先见脏腑也。颇字详经,乃是多意。言依汝所计,心在身中,即当世间多有众生先见脏腑,后观外物,今何无有此等一人?惟就凡夫任运而论,不取圣人及禅定所见,纵此二种更别有理,亦非心在身中。且心在之处,即当明了,同彼见外,仍当更真,何待于圣人及禅定而后见乎? △二、以浅况深 纵不能见心肝脾胃,爪生发长,筋转脉摇,诚合明了,如何不知? 心肝脾胃深处也,容许不见,爪等最浅,何亦不知乎?爪发皆取肤中生处,非外相也。 △二、昧内知外谬。 必不内知,云何知外? 设救之云:心在脏腑,重重包褁,云何见内?此是必不内知。准此,即应并外不见。良以重重包褁,既不同前户牖开豁,云何得远瞻见?今见不知内,而反惟知外,是与在堂不见如来,而反见林泉者无异,岂不谬乎?有云:眼即户牖,便成心在头中,岂成心在身中? △三、遂与决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内,无有是处。 言汝知在堂不见如来,能见林泉,无有是处,即应悟知心在身中,不见身内,反见身外者,亦无有是处也。只此一破,初闻有缘者,即当惊悟绝倒,非佛妙典,何尝闻于他教?有说心不在于身中者乎?奇哉!真师子吼也。此中执内而疑尚未尽者,更合第四释之,余疑无不尽矣。破在内竟。 △二、破在外分二 △一、阿难引灯在室外为喻。又三: △一转成谬悟。 阿难稽首而白佛言:我闻如来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实居身外。 悟知者,于不见身内,悟知不在身内;于了见身外,悟知必在身外。夺内执外,凡情必然。 △二、征引灯喻。 所以者何?譬如灯光然于室中,是灯必能先照室内,从其室门后及庭际。一切众生不见身中独见身外,亦如灯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从譬如至后及庭际,是先用异喻以反显不同,所以自番前执之非也。一切下至不能照室,方用同喻证明心在身外也。 △三、自决同佛。 是义必明,将无所惑,同佛了义,得无妄耶? 皆决定之辞也。无妄者,言不同前在内之虗妄矣。 △二、如来以身心相知为破。 心在身外,身当无知,故以相知斥破其谬矣。分二: △一、先以喻明分二 △一、如来喻明外不相干 佛告阿难:是诸比丘,适来从我室罗筏城,循乞抟食,归只陀林,我已宿斋。汝观比丘,一人食时,诸人饱不? 循乞,乃提奖次日之事。抟食者,有形段可抟取者也。四食中,拣非触思识也。宿斋者,本日止斋也。喻意但取诸人,既分彼此,便不相知。若心在身外,便同两人,亦分彼此,当不相知矣。此用异喻,反显决不同此也。 △二、阿难于喻了知不迷。 阿难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诸比丘虽阿罗汉,躯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众饱? △二、正与决破又曲分为三。 △一、合喻无干 佛告阿难:若汝觉了知见之心实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则心所知身不能觉,觉在身际心不能知。 顺彼执外,蹑前异喻,而反合无干,言当同罗汉,互不相饱。 △二验非无干。 我今示汝兜罗绵手,汝眼见时心分别不?阿难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难: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兜罗,此云细香,惟西竺有此绵佛手,柔软似之。夫眼见是身之知,心分别是心之知,二知同时,曾无两体,即此相知,何有在外之相? △三、遂与决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无有是处。 破在外已竟。 △三破根里。 破心在眼根之执也。俗书云:昼则神游于目,似此执也。分二: △一阿难以琉璃合眼为喻分四。 △一悟前转记。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不居身内;身心相知、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处。 知在一处者,方明非前内外两处也。 △二、承征指处。 佛言:处今何在?阿难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内而能见外,如我思忖潜伏根里。 △三、引喻琉璃 犹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两眼,虽有物合而不留碍,彼根随见随即分别。 以能合琉璃,喻如眼根。以所合两眼,喻如心体。琉璃不碍眼见,如眼根不碍心见。随见随分别者,领前身心相知之旨,脱在外过也。 △四、脱前二谬。 然我觉了能知之心不见内者,为在根故;分明瞩外无障碍者,潜根内故。 惟一在根之义,双脱前在内不见、昧内知外二谬之过也。如云既惟在根,宜其不见于内也;既惟在根,宜其独见于外也,何谬之有? △二、如来以法喻不齐为破。分二: △一、正破又分二 △一、正辨不齐又三。 △一、先以按定法喻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潜根内者犹如琉璃。 △二、喻中实见琉璃。 彼人当以琉璃笼眼,当见山河,见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实见琉璃。 △三法中不能见眼。 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 正辨不齐,一科已竟。 △二、双开两破。 若见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随。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 见即眼不随心,不见即不合喻,二俱堕矣。 △二、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璃琉合,无有是处。 破根里竟。 △四、破内外又分为二。 △一、阿难以见明暗分外内又三。 △一承前转计。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 △二、正分内外,又分为二科。 △一、先伸藏暗窍明 是众生身,腑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 △二、证成见外见内。 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 由有窍则明,故开眼见明,方能见外。由有藏则暗,故合眼见暗,即为见内。何必朗见五脏,而后为见内乎。确论此计,仍归最初在内之执,但惟脱前二谬为异。今立二难二答,即见其意。 难曰:心既在内,如何不见脏腑? 答曰:有脏则暗,故合眼(云云)。即脱前在内不见之谬矣。 又难曰:既不见内,如何反见于外? 答曰:有窍则明,故开眼(云云)。意谓不同脏腑之暗,何得一例不见乎?即脱前昧内知外之谬矣。名虽别列,实惟救前在内负堕之失。故佛下文,惟破见内而已。科名破内外者,但取七名各别耳。 △二、请决于佛。 是义云何? 因上三番负堕,故不敢同前决定也。 △二、如来以不成见内为破。分二: △一、正破又二 △一、破所见之暗不成在内。又二: △一、双开对与不对。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对眼? △二、双破两途皆非又二。 △一、对眼之非又二。 △一、正言不成内。 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 △二、反显不成内。 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若成内者,言若许眼前之暗,即是内之脏腑,即当不须合眼,但居无光暗室,则眼前之暗,皆是汝之焦腑,然岂有此理哉?焦腑者,三焦脏腑也。 △二、不对之非。 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二、破能见之眼不得返观,又二: △一、以合能而难开不能。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 离外见者,即是合眼之时,内对所成。盖纵许所对之暗,不是外对身外之暗,乃是内对身中脏腑之暗,即是眼能返观矣。既能返观,即当合眼开眼,二皆能之可也。今合眼见暗,独能返观身中,何不开眼见明,亦返观面乎? △二、双破不见面与见面又二。 △一破不见面。 若不见面,内对不成。 蹑上番之云,开眼既不能返观于面,应知合眼亦不是返观于身中矣。 △二、破见面。此中有四重过,就分为四: △一、心眼在空过。 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虗空,何成在内? 此中本计心仍在内,故今结难,心并眼根俱不成在内,责其自语相违也。 △二、他成己身过。 若在虗空,自非汝体,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 在空离体,又见汝面,故非自体。此下仍补番词云:汝若执言离体见面,不妨仍是自体,即当如来亦离汝体,亦见汝面,亦应是汝之身矣。 △三、身成不觉过。 汝眼已知,身合非觉。 能见之眼,既离体而有知,所见之身,离眼而自当无觉矣。 △四转成两人过。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即汝一身应成两佛。 △二、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单结见内,足见此计同在内矣。破内外科已竟。 △五破合处分二。 △一、阿难,计随所合处,心则随有。 本经谓趋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古德谓攀缘妄识,状如野烧,忽起忽灭,岂可谓之真心。今阿难四番被斥,乃认随所合处,即是随所攀缘,认为心处,正是奔逸昏扰,何异野烧。此光影门头,了无实体,岂成心处。良由屡被挨拶,露出本相,然犹不觉其妄,亦曲尽迷态而已。又三。 △一、谬引昔教 阿难言:我尝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首二句,见法不自生也。次二句,见心不自生也。正显二皆互倚妄现,俱无生体,心法皆空也。今阿难失旨,反证缘心有体有处,在彼心法偶合之处,可谓迷之甚矣。 △二、指体标处。 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 随合随有,乃是随其攀缘何法之时,即作心在之处。今世人妄谓想千里便到千里,想万里便到万里,即同此见,犹作真心开示于人,诚为可怜,观此宜当知非矣。此计虽亦甚妄,而比前乃无定处矣。 △三、总脱前过。 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中,谓根里。 △二、如来以无从来、无定体为破。 无从来则不能随合,无定体则岂能随有?分二。 △一正破又三 △一牒其所计而定有体。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是心无体则无所合。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汝今下。牒计中文略而意具。是心下。定有体者。详下破意,须成有体而后可施破也。首二句反言以决其必有体也,下乃防其谬执而已。恐彼谬云虽无体而不妨能合,即拶之云若无体(云云)。十八界外更加一界,六尘外更加一尘,是皆无体虗名,同于龟毛兔角,凭何以论合乎?此科所以为下二破张本,故下二科皆首标有体以起也。 △二、约无从来以破随合,又二: △一正审从来。 若有体者,如汝以手自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 首句标有体以起也。教其以自手挃自身,则知觉之体宛然现于所挃之处,于是即诘此知觉之心从何而来?盖必因挃始来,方成随合也。下难意显二皆不见,则是无所从矣。尚无从来之相,岂能随合其处乎? △二因救转辩又曲分为二科。 △一、阿难救见为眼。 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 为见非义者,言将心责其令见非心义也。 △二、如来辩眼无见。 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若眼下,心眼相俱破也。乃是用喻以显能见唯心,以阿难喻心,以门喻眼。喻中门虽通见,须有门内之人而后有见,非人而门岂能见乎?法中眼虽通见,须有俱眼之心而后能见,非心而眼岂能见乎?则诸下,离心独眼破也。乃是即事以验,徒眼不见,可见知见皆属于心,岂可妄分见属于眼乎?约无从来以破,随合已竟。 △三、约无定体以破随有,又二: △一、先开四相。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徧体?为不徧体? △二一一、推破分四 △一破一体。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 一体者,四支共一心体也。四支应觉者,言手足咸皆觉也,下即难于咸觉矣。挃应无在者,言当不觉挃在何处,方是咸觉而成一体之义矣。末三句,申正义以破之也。若挃有所者,若但觉一支有挃也。一体不成者,不成四支共一心体矣。 △二、破多体。 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一人惟有一心,故多心即成多人。何体为汝者,以众体各分一心故也。 △三、破徧体。 若徧体者,同前所挃。 前是四支共一体,此是一心满四肢,故言同前一体成难也。 △四、破不徧体。 若不徧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当汝二句,同时齐触也。头有二句,言当一处觉,一处不觉,方为不徧。今汝不然者,言今齐触齐觉,何为不徧乎? △二、结破。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无是处者,承上结云:来既无从,岂有随合之相?体尚无定,岂成随有之义?可见悉无是处也。破合处竟。 △六破中间分二。 △一、阿难计心在根尘之中。又二: △一、阿难泛说中间又二: △一、谬引昔教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住内,亦不在外。 实相者,性宗空宗所说,曲直不同。大约说一心万法,不依妄执,直谈真实本相而已。不在内不在外者,真心实相也。缺不在中间者,今欲立心在中间故也。论三不在,真妄皆可发明。若说妄心,是明无体,意实不在也。若说真心,是明周遍,意反显无所不在,不滞在一处也。今阿难混滥,偏引真说,以附会己之妄意。意谓不在内者,不在根也。不在外者,不在尘也。可谓谬引矣。 △二、检前立中。 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首三句,检定第一第二之谬计,领旨知非也。长水谓不字是,又字极是,与下重申中身心相知,最相应合。次四句,重申二义不成,皆所以检去前之内外而不用。末三句,蹑上内外不成之义,泛言立中,意取根尘两楹中间,特未分明耳。 △二、如来确定中相,以彼说中不明故也。又分二: △一双征两在。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处者,身外境界也。 △二双示不成又二。 △一、在身不成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 △二、在处不成。 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表中,标竿也。修房舍者,必立之以表中位也。首三句双征也,次二句双破,皆不得成中也。何以故下,单以征释,表则无定。 △三、阿难别出己见,又分为二科: △一、异佛现说。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 △二、同佛昔说。 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阿难所引,是佛相宗,随顺世间之谈,不了义也。此经于后十八界中,一一破其相妄,惟显性真,方是奢摩他。今阿难求此,而仍引权说以证心处,正是多闻人循名昧义之状耳。眼有分别者,言眼有知觉也。此句但是定眼根在内而已,以其既有知,则必属内身故也。色尘无知者,此句乃定色尘在外而已,以其既无知,则必属外境故也。末二句言根尘内外相对,而识在中间,作用分别,故即指为心在之处,此方分明说出根尘之中矣。 △二、如来以兼二不兼二为破,分二: △一、正破又二 △一双开两途。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 兼,犹连属也。二者,根与尘也。如言汝心在根尘之中,其体与根尘之二相连属耶?不相连属耶? △二双示俱非分二。 △一兼二非中 若兼二者,物体杂乱,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 首二句标定也。物即尘也,体即根也。杂乱者,言混合其心,不得成中也。后三句释明也。物非者,尘非有知也。体知者,根是有知也。成敌两立者,言汝心若与根尘连属为体,则半有知半无知,对敌而立,堕成二边,岂得为中? △二、不兼更非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 兼二不成者,言心体与根尘二法全不连属也。非知不知者,言此心体既非根之有知,又非尘之不知也。末二句言体性尚无,凭何立中乎。正破竟。 △二、结破。 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破中间竟。 △七、破无着分为二: △一、阿难以不着诸物为心。又二: △一、引佛昔教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 觉知等,正此妄心。上文中间被破,故此方取三处都无耳。 △二、释成请决。 一切无着名之为心,则我无着名为心不? 首二句是阿难自意释成,非佛本旨。佛言三不在者,正前二义中无体义也。而阿难证成无着为心,是谓心有体,但无着而已。然详此语意,虽不觉妄心无体,而已逼成无处。盖既谓无着,何有处乎?妄计辞穷,自至此耳。此有伏难。 难曰:佛之征处,本显无处。今已无处,何得又破? 答曰:佛之征处固显无处,佛显无处令悟无体,今证无着即为心体,是虽无处而执有体,所以破也。末二句不敢自决之意。 △二、如来以诸物有无为破。 此转约物体以破心体也。分为二科: △一、正破又分二 △一、双征有无。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世间虗空水陆飞行诸所物象名为一切,汝不着者,为在?为无? 惟征物体有无也。世间虗空,物在之处也。水陆飞行,分物之类也。诸所二句,总结释成也。末二句,牒言汝谓不着诸物者,则彼物体是有耶?是无耶? △二双示不成又二。 △一、无尚不成。 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不着? 龟毛兔角假设,明无体也。言诸物若本毕竟无体,则汝谓心无所着,不着于何者乎。此是诸物无体,不成无着之义矣。 △二有岂能成又二。 △一、标定。 有不着者,不可名无。 番上若言诸物有体,我但不着,次一句即断定云:若此不可名为无着也。 △二、释成。 无相则无,非无即相,相有则在,云何无着? 释此承上,当用何以故征起,下方释之。首二句,无与有相番也。如云:无相则毕竟无物,非无即当成有相矣。第三句,言有相与有着相因。如云:才言有相,早已着矣,云何得无着乎?在字作着字读之,此是诸物有体,不成无着之义。正破竟。 △二、结破。 是故应知,一切无着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夫七处皆非,则妄情已尽,而世人计心之住处者,不出于此。至此,则平日所恃以为心者,杳无住处可跟究矣。若此体察功夫,初闻者其亦知珍重乎!然详此七番确定成处者,惟四处而已,谓:一、内,二、外,三、根里,及第六、根尘之中是也。第四还在内,第五乃无定处,第七并处亦无也。又一、四引众同计,二、三己意推度,后三引教谬释。有此差别,智者辨之。密示妄识无处已竟。 △二、显呵妄识非心。 上科于前三种非真义中,但拈第三有处之执而已。今此科中呵为非心,方破第一是心之执矣。分三: △一阿难责躬请教又三。 △一责请之仪。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二责请之辞又分二。 △一、自责不知心处。又二: △一、责未证由恃憍怜。 我是如来最小之弟,蒙佛慈爱,虽今出家犹恃憍怜,所以多闻未得无漏。 憍怜,亦慈爱也。如在家子弟,多恃父兄之爱,不自勤业,习气不忘,故出家犹恃也。末二句,正明未勤修证无漏解,现叹德中矣。 △二、责堕淫由不知处。 不能折伏,娑毗罗呪,为彼所转,溺于淫舍,当由不知,真际所诣。 真际者,既不悟所执之心为妄,仍呼为真心实际。诣字寻常训往字,今详经来意,似是在字之意,译人命辞稍未稳也。良以上文佛虽破处,而未分明说出非心及以无处,故阿难求处之心未了,尚自责其不知真心实际所在也。 △二、求佛别说真处。 蹑上自责之词,既以不知心处为恨,显知问意必仍索处。然此意亦是与人辩论一定之序。佛既七番破其所说之处俱非,阿难岂不望佛别说真处乎。又二。 △一、正求说示。 惟愿世尊大慈哀愍,开示我等奢摩他路。 奢摩他路者,意以不知心处,则正观无路可修。愿佛分明指出此心的在何处,庶可为真观之路。此方是阿难真语意也。 △二、兼除恶见。 令诸阐提,隳弥戾车。 阐提,此云断善根人,意该一切外道。隳,坏也。弥戾车,此云恶见,意谓佛若说出真处,则我七番所说皆成邪见,何况一切外道所说恶见,岂不尽成隳坏。 △三、恳求同众。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及诸大众倾渴翘伫,钦闻示诲。 倾渴者,如渴思饮也。翘伫者,如鸟张望也。钦,敬也。责躬请教竟。 △二、如来显发非心。分三: △一、表现破显诸相,又分为五: △一、表诸智将现。 尔时,世尊从其面门放种种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 面门谓眼耳鼻舌,为执此识惟恣迷倒,塞诸智门皆不现前,今识将破诸智将现,故以众光表之。 △二、表众识将破。 普佛世界,六种震动。 六震者,动、踊、震、起、吼、击也。此正表六处妄识将破耳。 问:据佛所破,似惟第六,今何言六处俱破乎? 答:既云缘尘分别,则前五非无分别,况阿难明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而佛以兼二等意破之。既破眼识,余四并破,可知。 △三表核蔽将开。 如是十方,微尘国土,一时开见。 为有此识,缘尘自蔽,逐念偏局,常处暗冥,无量智境皆不能见。今将破显,故现此相表之。 △四表分隔将合。 佛之威神,令诸世界,合成一界。 为有此识执法执我,分别自他悉成隔越,今识破自融为一,故此表之。 △五表流转将息。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诸大菩萨,皆住本国合掌承听。 由认此识为心,浩劫流转,纵得小乘涅盘,亦如远客他乡,不得住持本地,全体照用。今将破识还住本地,全其照体,故以是相表之。 △二、普示真妄二本 本无而错认为执,此属妄本所谓执;似本有而不知为迷,此属真本所谓迷。真分二: △一、举过出由,二、俱是过也。又二: △一法说。又二。 △一、历举众过。又三。 △一、任运受沦人过。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 泛尔凡夫,不知修行者也。恶叉,西域果名,此方无之。聚者,每三果成一聚,喻惑业苦三生必同聚矣。 △二、权小修学人过。 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 不成无上菩提者,即指权教菩萨于四禅成佛者,方至圆之二行故也。声闻者,闻四谛声教也。缘觉解现辟支,皆秉小教者也。 △三、凡夫修学人过。 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 外道,叛佛正教,心游道外者也。诸天,奉佛戒定,欣求乐果,不求出离者也。魔罗,此云杀者,躭护欲境,恼害正修者也。皆取具增上果,生居胜处,有变有通,自谓道成者耳。 △二、总出其由。 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 即真妄二本错乱者,误以妄者为真,独修于妄,非真妄杂修也。 △二、喻说。 犹如煑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 劫么,此云长时。尘劫者,微尘,记彼劫数极长时也。妄不成真,故终不可得。举过出由竟。 △二、征释名体又二。 △一征起 云何二种? △二、正释。又分为二: △一、所执妄本名体。 阿难!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 无始生死根本,出其名也。则汝下。指其体也。此体乃无体之妄体耳。即上文思惟妄想七番,不得其处,及下文方将呵破者也。 △二、所迷真本名体。 二者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即前文所判常住真心性净明体而加详明也。二者下,出其名也。则汝下,指其体也。此体方是实有之真体矣。妄真皆称无始者,如金之与沙,二俱无始,不可诘其先后,乃佛教中正说,异外道之有始。菩提者,三种中真性菩提耳。涅盘者,义番圆寂,真本圆而妄本寂也。三种中性净涅盘耳。取次依本觉如如智理而言,故云元清净,元即本也。不取修断障染所成,今者现令即具,不待后修。识精元明者,六根所具圆湛不生灭性,识精乃其总名,本惟一体。若应六根而列别名,当是见闻齅甞觉知六精也。五卷诸佛证云:汝复欲知无上菩提,令汝速证安乐解脱寂静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验知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决指六根中见闻等精。所以破识之后首,即显见情为妙明本心也。旧注全不达此,故迷为破见耳。又复当知,佛释偈文,谓陀那细识,正此识精。然亦以识为名者,乃是第八识海,非比前六虗妄无体矣。因是真修之本,所以修圆通中,直选耳根闻性,亦此识精。而斯经始终要用,所以逈异于诸经者,由此根性以为之本矣。应知二本所含,下文前短后长。前至此卷半,破识尽处。后至二卷末,破和合尽。然真本寄标于此耳。元明者,本来自明,非由修断矣。诸缘者,前六转识也。楞伽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是知前六,皆此识海所生诸浪,故虗妄也。缘所遗者,言前六能遍缘一切,而独于本生识海,自缘不及。如眼所起见,能遍见一切,而自不见眼也。纵使悟时,须一念不生,方能默契。六识若动,体即隐矣。故学人不舍缘心,毕竟如生盲不见性也。由其执认缘心,必遗元明,故曰缘所遗也。 (问:惟识何言七缘第八见分为我?) (答,偈云,随缘执我量为非,既是非量,岂真能缘。) 然谓之真本者,真修根本,以决定能成菩提涅盘故也。 正释竟。 △三、结归。 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 此结虽似单结迷真,而实亦竝结执妄,以迷真正由执妄也。盖因缘不及,毕竟不见,遂成永迷也。虽终日行而不自觉者,日用不知也。如见闻等诸精,无须臾离,而竟不知其可以用为真修之本,能至佛位,所以终不见其全体,得其大用也。枉者,屈也。言本不当受,而屈枉受之。诸趣,即七趣也。盖此识精,众生本有,体遍十方,用弥沙界,非诸趣所能牢笼。但由不觉,甘受轮回,岂不屈枉哉?警之至也。普示执迷二本已竟。 △二、正斥妄识非心。 即前所征爱乐妄心,而今重举重征者,良以破处示本,文辞既长,前之心相沉隐,若不重举征令现前,将对何者而施斥破之辞乎?重征之旨,惟在此耳。分三: △一、如来重征直呵,又分三: △一、应来垂问。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愿出生死,今复问汝。 奢摩他路,问答意别。阿难以求知心处为路,如来则以了此妄识无体无处,而别覔真心为奢摩他路也。 △二、征令现前又三。 △一于见详征又三。 △一、总征于见。 即时,如来举金色臂,屈五轮指,语阿难言:汝今见不?阿难言:见。 五轮指者,佛之指端,皆有千辐轮纹。屈者,握而成拳相也。 △二、别征所见。 佛言:汝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耀我心目。 △三、别征能见。 佛言:汝将谁见?阿难言:我与大众同将眼见。 此上三科,方以征定能见所见,而未及征心,故大科名于见详征也。 (此中先征眼见,密含深意,现于前文征处科下小注之中。今因重征,当亦重申明之。如来前文云:将何所见?谁为爱乐?意已深含,辞犹隐略。此处有三审试,太煞丁宁,学者不可不着眼。一则举拳语阿难言:汝今见否?阿难言:见。二则曰:汝何所见?阿难答以见光明拳。三则曰:汝将谁见?阿难又惟答以眼见。如来可谓重重显示,阿难可谓头头错过矣。如来见阿难始终不能荐取,不能直认见性为心,只得落草盘桓。更问以何为心,当我拳耀也。此意甚深难知,故特为宗通者漏泄之。) (问,环师此处亦云,金拳举处,直下要识本明。尘相未除,依旧认贼为子。岂不彻了此意。) (答,此正所谓似则也。似是则未是,以环师未彻见性即是本明耳。) (诤曰,如来正举拳征见环,师就此便说,要识本明,如何不彻见性。) (答,若果此处彻领见性,即是本明。到盲人瞩暗章中,不应随众说为破见也。) (问:彼却取何为本明耶?) (答,彼盖泛领宗家所云正法眼藏,涅盘妙心之名字为本明耳。而实未能亲领目前见性,即是涅盘妙心,所谓似现量而非真现量也。知言者,固不可以一语之偶合,而滥许其全是也。环师他处,似是而非者尚多,此其未透之源本也欤。) △二、就答征心 佛告阿难:汝今答我:如来屈指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耀? 前文云将何所见,谁为爱乐,合此科当是两番征心而已。 △三、举心以答。 阿难言:如来现今征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 推穷寻逐之心,即前阿难自述思惟爱乐,及如来所判妄想攀缘之心也。上文云:由目观见如来胜相,心生爱乐。合此科,当是两番自呈妄心。但上文且惟破处,此下方直破心矣。征令现前已竟。 △三、直呵非心 佛言:咄!阿难!此非汝心。 咄,振声呼警,令大惊悟也。前言三种非真意中,此方说破第一非是心也。重征直诃已竟。 △二、阿难惊索名目。 阿难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当名何等? 矍然,惊愕貌。避,离也。经久自恃,惟知有此,一朝夺之,无有不惊者矣。 △三、如来指名出过。 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虗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 前尘、虗妄、相想,此六字乃其本名。阿难既闻非心,索要本名,故佛直指本名以答也。前尘者,现前所对六尘也。虗妄相想者,言此思想必带尘相,虗妄暂现,岂有实体哉?故后显发科中,不过详释此名之义而已。由汝下,出其错认之过患也。认贼为子者,本非心而错认为心也。失元常者,即昧真心而不认取也。如人既认贼为子,更不求觅真子矣。受轮转者,以所认非真常之心,故长流生死,如常遭贼子窃夺也。显呵妄识非心已竟。 △三、推破妄识无体。 此科方以说透识心彻底,虗无断灭,全不是心矣。分二: △一阿难述怖求示分四。 △一、述唯用此心又三 △一、出家用此心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佛宠弟,心爱佛故,令我出家。 △二、作善用此心 我心何独供养如来,乃至徧历恒沙国土,承事诸佛及善知识,发大勇猛行诸一切难行法事皆用此心? 此科及下科皆是假设,拟度必不能外此心而别为用也。 △三、作恶用此心。 纵令谤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二、述舍此更无。 若此发明不是心者,我乃无心同诸土木,离此觉知更无所有。 末二句是依佛,舍此更复揣摩,则杳无别心可得也。 △三、述自他惊疑。 云何如来说此非心?我实惊怖,兼此大众无不疑惑。 天上人间,凡外权小,无不说此为心,故与阿难惊疑同也。纵有禅定取证,亦由制住此心而得故也。 △四、求如来开示。 惟垂大悲,开示未悟。 且求开示,如何此非我心?如何名为前尘虗妄相想?此尚未及求说真心也。阿难述怖求示已竟。 △二、如来安慰显发。又二: △一安慰许有。 当知此科非是正说真心,但由阿难惊怖,离此更无,故且许有以安慰其惊怖也。又曲分为三: △一、先标垂教深意。 尔时,世尊开示阿难及诸大众,欲令心入无生法忍。 无生忍者,别教初地以去方始证入,圆教当住位所证。住此忍者,于三界内外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超情离见,一一当体皆即真如实相,亦即一切事究竟坚固也。众生不能证入于此者,正由误认生灭妄想为心,故于此忍永隔而不能入。今将破彼生灭显发无生,故经预标以示如来垂教利益之深耳。至后叙开悟云世间所有皆即妙明,获本妙心常住不灭,其即此忍之义相乎。 △二、示己常说唯心。 于师子座摩阿难顶而告之言:如来常说,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 诸法所生者,众生迷其真源,而妄谓万物各有从生之法,如金生水,木生火之类是也。惟心所现者,圣教直指大本,唯一真心体,随缘变现也。二句敌体相番,略以总标。一切下,详以别列也。因果具凡圣权实,大至世界,小至微尘,具染净麤妙。因心成体者,即唯心所现,所谓万法离真心,乃至无芥子许可得也。 △三、举况真心有体。 阿难,若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叶缕结,诘其根元咸有体性,纵令虗空亦有名貌,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自无体? 缕结,如丝麻之类。举至细微,以况麤大。诘,追问也。根元体性,亦是随世间所说因缘及自相也。虗空二字,即名豁虗,无碍为貌。此举无体者,以况有体也。自体无垢曰清净,处染不染曰妙净,湛寂虗灵曰明心性。一切心者,与一切法为心性也。此心海廓周法界,而一切诸法,皆是真心海中所现影像,无自体性,但依此心为彼实性故也。而自无体者,正是况显之词。言所现之物,尚皆有体,而能现之心,岂反自无体乎。决言真心必定有体,汝但因执此妄心,故以迷彼实体,岂真离此更无所有乎。安慰许有已竟。 △二、显发虗伪 上虽指名出过,犹未明其何为虗伪,故此始发之也。然前文三种非真义中,此科方以说破第二无体之义,又复曲分为二科。 △一托尘似有又二 △一反难离尘当有。 若汝执恡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 执恡者,坚执旧见而不舍也。分别者,散心任运之用。觉观者,究理推度之用。前麤后细,二皆有分明不昧之相,故曰所了知性,此正妄识也。必为心者,决定认此为自心也。此先按定向下,方起难词。色香味触,略举四尘,诸尘更该声法之二,一切事业,皆尘所成,如云尘事尘业也。然营业之初曰事,事办之后曰业,别有全性者,纵之令其离尘自有也。 △二、正言不能离尘。又复曲分为二科: △一、外缘不离。 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 单举声尘者,固取现对之境,举一例余,亦是以胜该劣矣。此即破第二缘佛声教心也。 △二、内守不离。 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 此见闻觉知,约前五识及五俱意识而言。以四摄六,盖合齅甞为一觉也。灭者,息此诸识外缘觉观而不动也。幽闲者,内心寂境也。此科方该诸修学人,故此境即凡外权小在定所守之境,亦彼取证以为法性者也。法尘者,指此境之本名。如云本非法性,元是法尘也。分别,即守此境之心也。影事者,言此境此心,但是光影,了无实体矣。盖凡外权小,执此幽闲,以为法性深处,而不知尚是妄识所缘法尘。又执守境之心,已离外尘,而非分别,而不知未离法尘,犹是分别也。然此境所以为法尘之由者有二。一者凡外小乘,不达诸法本空,但舍外而缘内。如镜外之物不除,镜中之影常在,但相似不动而已。实念念不忘外法,岂能除其影乎。影即法尘也。二者权教菩萨,虽达法空,而未闻此经。尘有十二,今于幽闲之时,虽离明、动、通、甜、合、生之六,而未离暗、静、塞、淡、离、灭之六也。故亦是法尘也。至于守境之心,所以为分别之由者亦二:一者境既法尘,体非本有,全托分别而后分明。一不分别,境即沉没,故恒分别。譬如无波之流,望如恬静,而实不住也。二者凡外权小,皆依六识思惟为观,六识印持为止,离六识无别定慧之体。故根本元是分别,岂能摆脱乎?夫境是法尘,心是分别。境固不能离心,心犹不能离境。自谓清净,实全垢污;自谓寂定,实全流注矣。大凡上禅深教不明,而好静定者,未有能出此境者矣。然亦常处生灭,终不自觉其非。奉劝好禅定者,尚当究心于斯经而后可乎? (抑又因是而知一切权乘有出入之定,皆是微细分别。盖全以凭仗细分别心,持彼寂境。一不分别,寂境即失,名曰出定。楞严大定,岂如是乎。请昧题中所解,自知异于是矣。此即破第四止散入寂心也。) 托尘似有已竟。 △二、离尘实无,又曲分为二科。 △一、暂纵离有即许为心。 我非敕汝执为非心,但汝于心微细揣摩,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 非敕汝执者,不强其定依也。但汝下,教其自度也。若离下,方是纵词。有分别性者,有离尘之自体也。即真汝心者,暂许之也。 △二、随夺杂无不得为心。又复曲分为三科: △一、离无即是尘影。 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 △二、尘影即同断灭。 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 全托诸尘而现分别之影,尘若变灭,心岂能存?如形灭而影自亡,故同龟毛兔角。二乃无体之名,故以之喻也。 △三、断灭谁成至道。 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 法身断灭者,顺阿难意,执缘尘之心为法身故也。此所以权小法身,尚非真实常住,而终无实果,以不离尘影,所谓蒸沙作饭也。无生忍同前。如来备破三迷已竟。 △二、会众知非无辩。 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 默然者,依佛微细揣摩。自失者,觉得离尘无体。又前责己不知心处,尚望佛言,闻佛直呵非心,惊疑诤辩。及其蒙佛无体之示,始知体尚本无,安有住处?三迷全破,三执全消,故默然无辩。然则平日倚恃为心者,一旦杳无体性,无可跟寻,而又未审何者为心,即如人失其所宝之物,故曰自失,正与斥破已竟。 △三、结归判辞。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前文普判众生,误认科云:一切众生,生死相续,皆由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自判后,即乃备破三迷,破迷已毕,故此仍以结归前判,以原其文也。世间诸修学人,即前一切众生,非但指于界内,如此经以三贤四加,尚名世间,详下文正指凡外小乘,而意该于权教菩萨。九次第定,谓四禅四空,加灭受想。小乘法中,前八凡位所成,第九无漏圣位所成,今云不得漏尽成罗汉者,当知彼所谓无漏圣位,皆一时权许诱进而已。法华破云:汝当观察筹量所得涅盘,非真实也。既非真涅盘,岂名真漏尽乎?故长水谓十地为漏尽罗汉,无可疑也。极理而言,权教之佛,亦非以尚在圆之二行而已。皆由下二句,正归判辞,即前用妄想而有轮转也。由是知前生死必兼变易,轮转亦带涅盘也。末归阿难,意犹可见,盖小教许四果皆圣,阿难已登初果,而谓非圣,岂破初而独存于四乎?决定以十地方为分证之圣果矣。此即破第五界外取证心也。 斥破所执妄心,以开奢摩他路已竟。 △二、显示所遗真性,令见如来藏体。 上科即是妄本,已破而不用矣。此科即是真本,正修必用。佛云:众生遗此本,明枉入诸趣。故科名承用遗字。然而现具六根之中,遍为一切法体,故此科始从眼根开显,以至四科七大也。分二: △一、阿难舍妄求真。 久执妄识为心,最所难舍。今悟其妄,方始舍之,惟求真心矣。又三。 △一悲感陈言。 阿难闻已,重复悲泪,五体投地,长跪合掌,而白佛言: 凡悟深者而后发悲,或悟妄而悲久苦,或悟真而悲久失,今此悟妄之悲也。 △二、追述痛悔 此中二子科,即示堕淫室二种深意。文现于此,就分为二科。 △一、悔恃如来不修大定。 自我从佛发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无劳我修,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虽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穷子舍父逃逝。 此科即他不足恃也。惠者,恩赐也。三昧,此云正定,亦云正受。入此正受,不受一切余境也。代者,替也。如愚忙迫,令他代食,终不自饱。失本心者,因悟妄心,而始知不见自心,即非入道。喻如舍父者,生佛本来同一法身。住持法身者,似离而实合,似疎而实亲。今阿难认妄遗真,似合而实离,似亲而实疎。所谓对面千里,故云尔也。观此则不自修行,而但求加被者,亦可以警矣。 △二、悔恃多闻终无实得。 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与不闻等。如人说食,终不能饱。 此科即闻,不足恃也。观此,则徒恃学问而不实修者,可以警矣。 △三、表迷求示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惟愿如来哀愍穷露,发妙明心,开我道眼。 二障者,烦恼及所知也。烦恼障者,即见思二惑。见乃作意分别之惑,即十结使。思乃任运贪爱,即贪嗔痴慢四结使。前麤后细,总属我执所起,能障人天胜妙好事,故名事障。烦恼即障,持业释耳。所知障者亦二,一者取境,谓不达外境唯心,而谓心外实有,有所希取。二者法爱,于所修证,不达性空,而生爱着。亦前麤而后细,总是法执,能障法空之理,故名理障。然所知二字,不即是障,正是法空之理。依彼所障之理以为名,故曰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是能障所知之障,依主释耳。亦名智障,即法空之智,同前理说。阿难初果,方脱见惑,而思惑未尽,是尚为烦恼所缠。至于所知障,浑然未解脱矣。寂者,不动摇也。常者,无生灭也。因佛开示,觉得前来所执之心,分别喧动,无有寂时,起灭纷飞,岂能常住。由此方求寂然常住之心,应知比前破处之后,所求之意逈别。前云溺于淫舍,当由不知真际所诣,是尚以妄识为真心,责己不知真处,但惟求处而已。今云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方始责己不知真心,而别求真心矣。穷露,如穷身暴露,无所栖藏也。空有不羁曰妙,体用朗鉴曰明,真妄显现,决择分明曰道眼。又物不能碍曰妙,物不能混曰明。盖寂常妙明之释,与下佛之答处,皆有照应。 △二如来极显真体分三。 △一、放光表显,又复曲分为四科。 △一真智洞开相。 即时,如来从胸卍字涌出宝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 前光表了妄之智,此光表达真之智。又即根本智如如性体,后文如来自谓不灭不生,惟妙觉明是也。卍者,彼方万字也,如来胸前万德吉祥纹也。光从此出,亦表所开智万德圆备。光晃昱者,见此智明逾日月。色百千者,见此智用等河沙。 △二、圆照法界相。 十方微尘,普佛世界,一时周徧。 非比前心一念偏局,十方俱暗。此智若开,体徧法界,即照穷法界,亦即后文如来自言惟妙觉明圆照法界是也。 △三、上齐佛界相。 徧灌十方,所有宝刹,诸如来顶。 △四、下等生界相。 旋至阿难,及诸大众。 生佛法界,本同一体。今既照穷,则生佛法界,无不洞彻矣。 △二、普许开示。 告阿难言:吾今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得清净眼。 幢,表摧邪立正。获妙下八字,是如如理,亦即奢摩他体。获妙二字,略断一断,双贯下微密性与净明心。法界真理,但惟一体。自其本寂而言,谓之性。自其本觉而言,谓之心。今于性而称微密,谓隐微祕密,即本寂无有形声意也。于心而称净明,谓无染无蔽,即本觉照体独立意也。而妙字同前,空有不覊,物不能破,贯下性心。当云妙微密性,妙净明心,而经文省字成句耳。二皆指理体而言。末四字是如如智,亦即微密观照。获得同意。重言得者,足见理智对举。清净眼者,契理之智,番前妄心,全体缘尘,故不清净。此智远离分别诸尘,不干称理,而周法界,后经名清净海眼是也。又阿难求寂常心性,而佛许以妙微密性。求妙明心,而许以妙净明心。求开道眼,而许以得清净眼。亦请许相应矣。 △三、说尽真际。 尽其真心实际也。若惟就其见闻觉知、灵鉴无相之体而发挥之,不达于四科,不极于七大,则犹未尽其际也。今于四科七大,悉显其为一真不动、周圆本定之心体,故可谓尽其真如实际矣。又此纯谈真如,但示空如来藏,未明起用,故科真际也。分三: △一、尅就根性直指真心 此经最殊胜处,全在破识心,而不用取根性为因心。良以用识用根,乃权实两教之所由分。用识而修者,尘劫不成菩提;从根而入者,弹指可超无学。若要决定成菩提,决定证涅盘,惟须直取根性为因地心,而后可圆成果地也。故旧注救起识心,反言破见,甚违经旨,所以不得已而复解也。且此根性尅体,在于众生现前本具见色闻声等处,率皆日用不知,即祖家所谓不离动用中也。然其体量徧周法界,为四科七大之实体,即祖家所谓动用收不得也。今酬妙定之请,而首先指于此者,正以此性之体,不假制伏而本来不动,不劳续念而本无生灭,不烦扩充而本来周徧,皆与识心大相违反,是即真奢摩他自性本定也。幸惟一洗旧闻,委搜佛旨,当自见之。又二。 △一带妄显真。 问:既曰显真,何又带妄?盖此根中之性,即第八根本识,所谓识精元明缘所遗者。此识据法相宗有三位,名异而体不异。自凡位至七地,名黎耶识,此云藏识。自八地至等觉,名异熟识。佛位名陀那识,此云执持,亦云无垢。前二真妄和合,后一纯真。据圆教即应仍是真妄和合,以彼佛位方是圆之二行,无明未尽故也。据阿难所称庵摩罗识,此云白净,方似圆教佛位纯真之识,再俟参考。然度佛果后,若无此识,则过未因缘,悉应忘失。四虽一体,而今所显者,但于凡夫分上,正惟黎耶实体。经后偈文,亦称陀那细识,举胜称扬也。其体全是真心,而具无明。虽具无明,而众生分上,舍此无别真体,非比前心无体非真也。特以权小,惟认前六识心,以为胜用。至于六根,一向目为色法,总摄无记。故于修行分中,不知不用,常如遗失,所谓众生遗此本明也。今佛于破妄之后,应当机之恳求,急欲其舍彼识心,认此根性。若不先以极显其真,何以使其决定取此新悟,而舍彼旧执乎?是以虽有二种颠倒见妄,姑带之而且不遽破,故曰带妄显真。直至十番显后,方乃一番破除。非惟显多破少,而破处亦如脱衣露体,岂同前之全破无体乎?旧注自此总谓破妄见,遂令学者不敢直认见体为心,违佛本旨甚矣。千载差误,不可不知。分为十科: △一指见是心。 六根中性,虽同一陀那细识,而最便于目前开示者,莫过于眼根中见性。故惟从此显发,而余可例知。然此见性所以别于眼识者,但取照色之时,一如镜中,无别分析,即是见性。起念分别,即属于识闻等例。此是可见祖师云:毫厘有差,天地悬隔。最为格言,学者当以细心甄别之。又三: △一、双举法喻现前。又二: △一如来双征拳见。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将谁见? △二、阿难各答其由。 阿难言:由佛全体阎浮檀金,赩如宝山,清净所生,故有光明。我实眼观五轮舍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阎浮,此云胜金。须弥南面,有此檀树,果汁入水,沙石成金。此金一粒,置常金中,悉皆失色,佛之身色如之。赩,赤焰也。又传此金方寸,暗夜室中,照耀如昼。佛身赤焰,不但如金破暗之光。 △二、辨定眼见是心,又分三: △一、辨无眼有见。 显其不假眼缘,见性自结为根,便局肉眼,所谓聚见于眼。众生浩劫迷己为物,但谓见性全属肉眼,无上胜性反成劣相。略说其劣有三,不及前心。一者有形,可见可捉,不若识心不可见不可捉摸也。二者有碍,见前缺后,见障内不见障外,覩近限远,不若识心前后内外远近皆可缘也。三者易坏,触之即伤,不若前心卒难损坏也。以故众生但认前心,而曾不觉此眼中之见为妙性也。今欲当机决定舍彼识心,认此见性,故须巧示,令知此见非眼,全不系眼而为有无,判然有离眼之体。是故但悟此见非关肉眼,则豁同虗空,无碍无边,所谓常住妙明,不动周圆,无穷妙义从此而渐显,方能逈超前心,而今决取舍矣。以故此科持辩无眼有见,而下科判其是心非眼也。又复曲分为三科。 △一、双陈法喻令审。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 无拳无见,义本不均,试问令其推度而已。 △二、阿难未觉不齐。 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示同常情答也。 △三、如来斥非详示,又分为四: △一、正斥其非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 △二、明其不齐。 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手外无拳,故手无拳灭。眼见各体,故眼灭见存。非全无者,但明不灭,非谓半无。或约瞽者,但缺见明之用,而尚有见暗之用,故不全无。若取体而不取用,前说理正。 △三令其询验。 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惟见黑暗,更无他瞩。 更无他瞩者,除见暗外,更无别见也。 △四、结申有见。 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暗相即尘,然谓之前尘者,以其对于眼前也。末二句言所见之尘自暗,而能见之体固无减也。夫既无眼而有见,则此见何干于眼,而言无眼即无见乎?辨无眼有见已竟。 △二、辨瞩暗成见。 显其不假明缘。上科示内不依根,此科示外不循尘。良以众生既以迷己为物,瞢然与物无分,何但无眼即谓为无见,而无明亦谓其无见矣。故此深明其暗中无损于见也。又分为二: △一、阿难疑于覩暗非见。 阿难言:诸盲眼前惟覩黑暗,云何成见? 但假此问,以引起辩见是心耳。 △二、如来例明暗见无亏。又复分为二科: △一双诘二暗。 佛告阿难:诸盲无眼惟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 △二、双答是同。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羣盲,二黑校量曾无有异。 此下语意稍为缺略,宜结难于阿难云:汝谓无眼黑中即为无见,岂此有眼黑中亦无有见乎?其意方完。 △三、辨见乃是心。 显其离缘独立分二。 △一例明眼见之谬。 夫阿难初答眼无见灭,次疑覩暗非见,是乃执见全惟是眼,乃大差谬。今佛取例,正显斯谬也。又二: △一、初例成谬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 无眼得眼而后见,既名眼见;无灯得灯而后见,应名灯见。其谬全同,人所易见。 △二转成二谬。 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 一者灯当名见谬,二者见不属己谬,寄灯见以责眼见之谬也。 △二、结申心,见正义。曲分二: △一、取例非灯。 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 △二、转例非眼 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全番上初例之谬,以申成正义。有眼得灯者,但借灯以显色,而所以见者,决是眼而非灯,此能例之喻,人所共知。由是以例,无眼得眼者,亦但借眼以显色,而所以见者,决是心而非眼,此所例之法,人所未觉。闻经者极宜省悟,于此而认取见性为心矣。观佛前呵识心,则曰非心,今荐见性,则曰是心,明以应阿难真心之求。但令知其离彼肉眼,不藉明尘,别有全性,所谓灵光独耀,逈脱根尘,极显其真,何甞破其为妄乎?具眼者请深味之,详辩具在,悬示辩定。眼见是心已竟。 △三、未悟更希广示。 阿难虽复得闻是言,与诸大众口已默然,心未开悟,犹冀如来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伫佛悲诲。 是言即是心,非眼之言。口已默然者,此中亦有微解,仍具三重:一者、一向但知有眼方为有见,无眼即为无见。今验盲人覩暗,始知无眼有见,而此见与眼殊不相干。二者、一向但知见明方可成见,见暗不得成见。今例有眼暗中同于无眼之暗,始知见暗之时诚亦是见。三者、一向但知见惟是眼,不名为心。今观有眼得灯,无眼得眼,皆但显色,始知见乃是心,而此见精离彼肉眼,别有自体,诚异前心离尘无体矣。默然之中,反覆研味此意而已。心未开悟者,未大开悟也。此中更有诸疑,意谓我之所求,因前缘心不寂不常,非妙非明,故别求寂常妙明之心。今佛示我此见为心,虽知即心,不知此心亦具寂常妙明等义否耶?末四句皆意请如来宣示此义耳。按佛后文明示如来藏心,乃云常住妙明不动,于阿难之四义已同,而但加周圆一义,足成五义。当知此下于见性九番开示,乃所以答前四义而同后五义,足征此见即是如来藏心,至文一一别示。 指见是心已竟。 △二、示见不动。 此科即示第一寂义也。分三: △一辩定客尘二字。 此之二字,若按字分义,则客表不住,尘明动摇,反显主乃常住,空实不动,则兼显二义。若按科分义,则主空皆明不动,以常住不灭之义,自属下科所显,而不动不灭,皆可释于住字故也。又复曲分为三科。 △一如来寻究原悟。 尔时,世尊舒兜罗绵网相光手,开五轮指,诲敕阿难及诸大众:我初成道于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众言:一切众生不成菩提及阿罗汉,皆由客尘烦恼所误。汝等当时因何开悟今成圣果? 鹿园者,古国王养鹿之地。五比丘者,佛初为太子出家时,王命随侍者。父族三人:一阿鞞,此云马胜;二䟦提,此云小贤;三拘利,华言未详,又云即摩诃男,似是长子之称。母族二人:一阿若多,此云解本际;二迦叶,此云饮光。共五比丘,而阿若多为最先发解者也。菩提取大乘之果,罗汉取小乘之果,是佛初转法轮之意。当时所说客尘之喻,乃喻集谛,反显主空,乃喻灭谛耳。今但取能比之喻,不取所喻之法,以此中客尘,但喻身境,及缘身境之心,主空俱喻见性故耳。 △二、陈那详答二义,又分为三: △一自陈得悟。 时憍陈那起立白佛:我今长老于大众中独得解名,因悟客尘二字成果。 憍陈那,亦云憍陈如,即阿若多之姓也。此云火器,亦事火之族。 △二喻明客字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食宿事毕,俶装前途,不遑安住。若实主人,自无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为客义。 俶,整也。 △三喻明尘字 又如新霁,清阳升天,光入隙中,发明空中诸有尘相,尘质摇动,虗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摇动名尘,以摇动者名为尘义。 △三、如来印许其说。 佛言:如是! 此但印其所说旧喻,动静分明不混,欲以彰下文所示,孰为动者,同于客尘,孰为静者,同于主空耳。辩定客尘二字已竟。 △二、正以显见不动。又复分为二科: △一、对外境以显不动。 外境比身尚为疎远,其与见性动静易见,故先显之。又分四: △一、辩定所见。 即时,如来于大众中屈五轮指,屈已复开,开已又屈,谓阿难言:汝今何见?阿难言:我见如来百宝轮掌众中开合。 百宝者,贵重之称。轮掌者,佛之手足中心各有一千辐轮相,故云耳。 △二、辨定开合。 佛言:阿难!汝见我手众中开合,为是我手有开有合?为复汝见有开有合?阿难言:世尊宝手众中开合,我见如来手自开合,非我见性有开有合。 当阿难端视佛时,而其见性湛然盈满于前,乃视如来之手,在此见性之中,开合不住,则佛手自同客尘,而阿难见性何异主空?此动静显然分明,故先令辩定是谁开合,则动静自分。于是阿难果答不谬。 △三、辨分动静。 佛言:谁动?谁静?阿难言:佛手不住,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 蹑上,令其自分动静也。佛手不住者,已判定佛手是动也,下三句乃判定见性不动也。但用况显之词,故初学或不省解,今详与明之。其曰尚无有静者,非言不静也,盖静必因动而显,如先时曾动,今始不动,方可说静。今此见性从来不动,设说其静,尚为不可,故曰尚无有静也。谁为无住者,犹言岂有动乎,无住即动也。盖明其非惟离动,亦且动静双离,所以发挥此性常不动摇。从来至静,非由摄念而得,制伏而然,诚所谓天然自性之本定矣乎。 △四印许其言。 佛言:如是! 许其所分外境为动,见性不动,皆不谬也。当知此中但举佛手为一切外境之例,既知佛手开合与此见性无干,则凡一切万相及诸世界,任其纷乱动止,皆与见性无干矣。若人于万相中,忽然覻见此不动之性,常恒不昧,何至为境所夺?妙之至也。又宗家竪指伸拳,发明于人者,多密此意,令人自见自悟,但教家分明说透为异耳。对外境显不动已竟。 △二、就内身以显不动。 内身比境,亲为自体,其与见性,动静难分,故更明之。又四: △一光引头动。 如来于是从轮掌中飞一宝光在阿难右,即时阿难回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难左,阿难又则回首左盻。 △二、审问动由。 佛告阿难:汝头今日何因摇动?阿难言:我见如来出妙宝光来我左右,故左右观,头自摇动。 此科但欲阿难说出,因观头动,方好辨于见性之动静耳。 △三、辨分动静。 阿难!汝盻佛光左右动头,为汝头动?为复见动?世尊!我头自动,而我见性尚无有止,谁为摇动? 外境动而见性不动,人或易知;自头动而见性不动,人实难辨。良以世人认见是眼,故头摇眼转,宛似见性亦动。今阿难因佛上文说破见不属眼,已觉此见离眼独立,湛然满前,自是头之动摇,何干于见?是以直答头动而见不动也。止亦静也,况显意同上文耳。 △四印许其言。 佛言:如是! 许其所分头为摇动,见不动摇,皆不谬也。当知此中但取头摇为发悟之端。既知头动而见恒不动,则凡此身往来千里万里,乃至恒沙世界,死此生彼,而此见性常如虗空,无所动也。若人悟此恒常,不随身转,则日用中行住坐卧,皆在自性定中。志公云:不起丝毫修学心,无相光中常自在者,此也。其与闭目想空,自堕法尘之影者,天渊悬绝矣。又宗家从东过西,乃至跳舞,意亦显此。而迷者效之,但弄精魂,终不得旨也。此意契合,赏鉴者难道无人?而其间不肯者,当亦不少。幸屈高见,再委下文,当必有首肯时节。正以显见不动已竟。 △三普责自取流转又分三。 △一取昔所悟客尘 于是如来普告大众:若复众生,以摇动者名之为尘,以不住者名之为客。 此科二以字,是知说意。盖心知口说,皆决定以动为尘,以不住为客。此是述昔鹿苑所素明者牒之。 △二、令观现前动静。 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 此科是令众转明。现今大众所见,头手不住而动者,决是客尘;见性住而不动者,决是主空。言当取昔所解,为今领悟矣。 △三、正以怪责妄沦。又二: △一、怪其明知妄由身境 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 此科是佛怪问,引起下文责之之词。因人多不省解,以谬注错乱,言愈多而愈不明,故号分为一科,以便发明。二、以字照上科,皆作知字、说字读之。如云汝若不知身境是动,或不曾说出身境是动,是彻底迷昧,固不足怪。今汝云何明知明说动者为身,动者为境,依旧从始(云云),即接下之责词无不明也。此盖缘译人下得云何二字太早,若将此二字移作下科之头读之,自是明爽,不费委曲释矣。试读看。 △二、责其依旧认妄遗真。又分二: △一曲分三障就分三 △一惑心 从始洎终,念念生灭。 接上意云:既知既说动是身境,便合了悟身境全是客尘,不应执迷可也。何乃依旧从始洎终,于身境中念念生灭哉?始终者,远则无始为始,今生为终;近则生为始,而死为终。下句即我法二执,若认身境为我及我所,便是我执;若认身境心外实有,便是法执。既惟坚认执迷,则必念念不离,但于身境中生灭,可谓惑之深矣。 △二业。 遗失真性,颠倒行事。 真性,即指不动之见性。既惟认妄,便乃遗真。全不认取下句,即造妄业。盖认妄遗真,事事颠倒。非惟世间事业,纵使种种修行,皆名颠倒。以其动执身境,静依法尘。依法尘者,还同身境,曾不觉知本有天然不动之见性也。 △三苦 性心失真,认物为己。 首句全牒上科二句。言所依为心性者,既非是不动之真体。则所领为身命者,岂本元之法身。将见因差果谬,必招认物为己之苦也。盖认物为己,便是受身着境之苦果已成。如凡夫妄认身为我,境为我所,身重而境轻。权小妄认能证之心为我,亦身也。所证涅盘为我所,亦境也。境重而身轻。圆觉云,乃至证于清净涅盘,皆是我相。圭峯解凡夫所执我相,是迷识境。权圣所执我相,是迷智境。虽麤细不同,皆名认物为己。用是观之,权圣涅盘,尚是认物为己。则凡夫身境,岂非认物为己。其与一切精怪,依草附木,揽为己身者,颠倒是同也。岂可不猛省而生厌患乎。 △二、总结长沦。 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轮回,即二种生死。是中者,身境之中也。言尘劫轮回,皆因不离于身境。凡夫于麤身境中,为分段生死所轮;权小于细身境中,为变易生死所轮。末句责其自取者,言非有魔驱鬼制,但由自弃不动之本性,自取流转之身境而已。尝谓才学道者,便知觅主人翁,却乃多认攀缘不住之客,而不知目前朗然常住之见性,方是真主人翁;才闻般若者,便说真空,却乃闭目悬想摇动之法尘,而不知目前廓然不动之见性,正是真空。快哉,法王之妙示!行人于此,宜当反覆体认,必有豁然时节,始信孤负本有久矣。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