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指掌疏卷六 京都拈华寺贤宗后学达天通理敬述 嗣法门人(兴宗祖旺腾清怀仁祖毓较字) 二、观音广陈(此菩萨独广陈者,以正对此方机故。如文殊拣选偈云: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沈沦是也)。三。 一、作礼陈白。二、历述二证。三、结答圆通。 初。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 梵语阿那婆娄吉底输,此云观世音。释有二义:一、观声救苦;二、观声反闻。观声救苦者,如法华?普门品佛答无尽意云:若有众生受诸苦恼,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是知能观者耳根,所观者指世间称名音声,此偏约果中利他言之。观声反闻者,如后结答圆通文云:我从耳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彼佛如来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是知世音二字通该世间音声,但于正观之时不复循尘,惟假之以反观闻性,此偏约因中自修言之。 二、历述二证(为对初机权分悟修,若据菩萨悟证,即同修证)。二。 一、述悟证。二、述修证。 初二。 一遇佛教观,二依教悟证。 初。 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忆念者,以宿命智忆念过去事也。劫经无数恒沙者,极言其时之远故。佛名观世音者,亦二义:一果显因德,谓此佛因中亦由耳门入故;二名随机立,谓佛鉴时机应从耳门入故。正脉云:菩提心不越三心四愿:一者善心,即烦恼誓断、法门誓学;二者悲心,即众生誓度;三者直心,即佛道誓成。又起信论:第一直心,谓正念真如法故;第二深心,谓乐集一切诸善法故;第三大悲心,谓广度一切诸众生故。然真如佛道虽性修异旨,而因该果海、果彻因源,亦不相违。至于乐集善法,虽不言断恼,而善恶势不并立,亦无妨该摄。是则三心既发,四愿必成。华严云:不发此心,所修诸行尽为魔所摄持。是故凡欲修行必先发心。佛教从闻思修入三摩地者,欲令速成菩提,圆满三心及四愿故。闻谓闻慧,谓初聆密因之教,相似信发。思谓思慧,谓相似非真,展转深思。修谓修慧,谓深思谛信,观行修习。按本经,如来破妄显真之后,阿难等虽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其实但是相似信发,唯齐闻慧。以四卷初,满慈尚云于百步外聆于蚊蚋,况夫阿难等,岂真能谛信哉?至如来圆彰三藏,兼释二种深疑,阿难等虽云大悲宝王善开我心,其实但是深思谛信,唯齐思慧。以下文喻屋求门,方乃依思慧而求观行。是知如来分门以定二义,验证以释二疑,绾巾以示伦次,冥授以选本根,正教以观行修习,乃齐修慧。盖观音之在彼佛,亦如阿难之在释迦,皆是教以从闻、思、修入三摩地。然必至道场加行,尅期精修,解六结而越三空,乃为入三摩地也。 二、依教悟证。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 ○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初先解麤相,三结。初于闻中者,谓闻思既成,信知耳根实有能闻之性,于是初起修慧,即于闻性中修也。入流亡所者,谓正当闻声时,不复循声流转,惟是反观闻性。盖对彼一向循尘,出流于外,名为入流。入流功纯,观照不昧,丝竹交陈而常静,钟鼓并声而不扰,故曰亡所。谓亡其所缘声尘,第一解于动结。(正脉云:动尘有二:一者屈曲声,谓有意味声,如言语歌曲之类;二者径直声,谓无意味声,如水流风动之类。其最有力能牵心者,屈曲声也,先须断此。又于屈曲声中,分为世俗屈曲,道理屈曲。复于世俗屈曲中,分为有力无力。种种辨析,备在彼疏。愚谓修习观行,贵在致心一处。且经中既云入流亡所,而行人但只一味入流,反照无间,自然一切诸声,一时俱亡。若必于中拣典,何者先断,何者后断,则是妄识纷糺,生灭不停,尚望其闻性现前,而成三昧之益乎?恐碍正修,不得不言,智者鉴之。)所入既寂者,谓所缘之声既亡,入流之功渐化,二俱寂也。然所寂尚余静结,入寂则并静亦亡,故曰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又了字有二义:一者逈义,谓逈然俱无;二者明义,谓了然分明,但不见有生。二义中,初义于文似顺,次义于理似深。此当第二,并静结亦解。如是渐增等,谓虽动静俱解,闻性独存,但以结滞在根,非圆通体,故须于如是渐增。如是者,仍依前观,离于动静而更观也。渐增者,观久功深,渐以增明也。渐以增明,顿觉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尘既不缘,所闻之动静不生;根无所偶,能闻之根性亦泯,故曰闻所闻尽。此当第三,并根结亦解。前云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正此分齐,以尘亡根尽,人无所依故。按起信十惑,此当麤相中后四。盖动静即是苦相,亦该计名起业,以是苦因故。根结即是执取,以根有取境义故。前云劳见发尘(劳见即根结,发尘即动静),今三结既解,则尘不复发,见不复劳矣。 ○尽闻下,次解细相二结。尽闻者,谓既尽所闻动静,复尽能闻根也。如是则六用不行,唯余一觉,觉得闻尽也。但既有能觉,所觉亦未全离,故须不住。谓进观此觉,毕竟何所依故。久久观之,所觉三相(动静根也)。既尽能觉,又复谁名?故曰觉所觉空。此当第四,并觉结亦解。空觉者,谓既空所觉之三,复空能觉之一。如是则惟有一空,空诸三一也。但既有能空,所空亦非实尽,故须极圆。谓究而极之,必求圆满空性也。究之又究,顿悟能空所空俱不可得,故曰空所空灭。此当第五,并空结亦解。前云空性圆明,成法解脱,正此分齐。谓觉所觉空,空性始圆,对上但得人空,为偏空故。空所空灭,空性如明,对上觉所觉空,为昧空故。既圆且明,不惑于法,故云成法解脱。按起信十惑,觉所觉空,当麤相中续智二相,及细相中现转二相。以初尽根时,觉相显着,即续智二相。观行转深,觉相隐微,即现转二相。前云知见妄发,发妄不息(能知见与所知见,虗妄发起,即现转二相。依此发起,虗妄分别,相续不息,即续智二相)。今觉结既解,则相续息而妄不复发,发无妄而知见泯矣。空所空灭,当细相中业相。以业相初起,能所未分,即空结故。前云由汝无始心性狂乱(一念妄动曰狂,义当灭结。真妄和合曰乱,义当空结)。今空结既解,是先且无复乱矣。 ○生灭下,后解最细一结。生灭既灭者,谓空性既灭,惟有灭相独存。若即以灭为真,更是顶堕细障。故须进观此灭,乃对生言灭,故曰生灭。若了对生言灭,灭亦非真,是生灭之灭已既灭矣。如是则灵心绝待,妙体孤朗,寥矣不动,閴尔无迹,故曰寂灭现前。此当第六解于灭结,向去乃无结可解矣。前云解脱法已俱空不生,正此分齐。以俱空正是灭相,并此不生即寂灭故。按起信十惑对生言灭,当最初无明。以最初无明约初起为生相,约还灭为灭相,故前云心性狂乱。今灭结既解,乃无复狂矣。正脉云此中以三空、六结分之者,盖三空是五卷中佛自所说,长水亦知顺此,但未能发挥委悉。至于六结,乃以义推知,非穿凿也。良以佛绾巾时,特以详彰结、解俱有次第,而说、解次第但列三空,似唯三重,而义含六结。前释稍明,今此正是解结正文,岂不投前所说?况细寻文理,六节分明,非强分也。然正脉但知三空义含六结,而不知六结理贯十惑。今疏于前文由汝无始心性狂乱一段,次第以起信十惑配之。至三空文中,不及详悉会合。至此释六结,乃取三空分齐,一一会合详明。又段段皆以十惑及前由汝无始心性等义而逆结之。是不唯显本经前后一致,抑亦见论主、教主、祖佛同一鼻孔出气也。述悟证竟。 二、述修证(依二胜而发三用,借利生以严自果,即修证也)。二。 一承获二胜,二依发三用。 初(谓承前悟证而获二殊胜也)。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全体既现,大用自彰,故得超越世出世间。正脉云超越,即解脱缠缚之意。愚谓即无能为碍之意。言寂灭性体本自圆明,但以凡夫执我为世间所碍,权小执法为出世所碍,由此不能超越,无复圆明。今以解六结,越三空,世出世法无能为碍,故云超越。而云忽然者,谓寂灭正现前时,即是超越世出世时,无劳更用力故。十方亦该诸法。圆明者,圆徧照明。以能超越世出世故,十方所有诸法无非自性光明周徧圆满。古德所谓尽大地是自己光明,无一法不在光明里者。以此如是,则上与诸佛同体,下与众生同根,故得获二种殊胜。二种者,如下所说。殊胜者,权小莫及。此总标也,下乃别列。一者、正由超越出世出世法不能为碍,故能上合佛心,所谓因该果海是也。佛心称本妙觉者,以其在六结而不系本来自妙,处迷位而常明本来自觉,所谓果彻因源是也。与佛如来同一慈力者,佛与众生同体,因众生而起同体之慈;菩萨与诸佛同体,随诸佛而现同体之用故。二者乃以超越世间,世间法不能为碍故。能下合生心,文中不言心者,上合既尔,可例知故。与诸众生同一悲仰者,众生与诸佛同根,仰诸佛而起同根之悲;菩萨与众生同根,为众生而起同根之用故。(问:同体之慈、同体之用,同根之悲、同根之用,可得闻乎?答:佛观众生等有佛性与我同体,我既得乐亦应令众生得乐,是为同体之慈。同体之用者,菩萨观佛本妙觉心与我同体,佛既为众生起慈,我亦应随诸佛起慈,故文中言同一慈力。众生观佛本是凡夫与我同根,佛既离苦,我如何犹在苦中?是为同根之悲。同根之用者,菩萨观生本妙觉心与我同根,众生既悲感仰佛,我亦应代众生悲感,故文中言同一悲仰。)承获二胜竟。 二、依发三用(谓依上二胜而发三妙用也)。三。 一依上合而成三十二应,二依下合而成十四无畏,三兼二胜而成四不思议。 初三: 一、牒由标数。二、依数别明。三、结身指成。 初。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 ○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圆土。 初由佛授观,供养亦该亲近,是菩萨机感。授观亦该教修,是如来教。应如幻者,知真本有修,即无修也。闻熏闻修者,唯以反闻熏变执习,惟以反闻修治自性,无修而修也。金刚三昧者,执习既尽,自性圆明,成就正定,同于金刚,能坏一切,一切无能坏故。 ○与佛下,获胜成用。三昧既成,出世法不能为碍,上合佛心,故能与佛同一慈力。以是之故,能随诸佛具现同体之用,故曰令我身成云云。三十二、应对机类分。如下所说,不唯应化娑婆,亦复遍游十方,故云入诸国土。 二、依数别明五。 一能应四圣,二能应七天,三能应十人,四能应二童,五能应九部。 初四: 一能应佛身,二能应独觉,三能应缘觉,四能应声闻。 初。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若诸菩萨者,如前圆通诸圣,各依一门,修习成定,故云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者,谓渐次增进,修治烦恼,以期无漏。如云入流亡所,乃至空所空灭是也。胜解现圆者,无漏之理,胜妙解悟,渐现圆满之相。如云先得人空,乃至成法解脱是也。为对此机,故现佛身,以菩萨为求佛机故。而为说法者,为说胜进之法。令其解脱者,令脱顶堕细障。如云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及云解脱法已,俱空不生是也。(问,观音是菩萨,岂能遽现佛身。答,前云上合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是悟证已齐,佛境岂不能现。况华严初住,即能八相成道。而观音带果行因,复何疑哉。总以圆人境界,不可思议,勿得以常途论之。) 二,能应独觉。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设法令其解脱。 温陵曰:独觉者,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号独觉。今云诸有学者,指愿求独觉一类,凡未入证道者,皆是也。寂静妙明,似当修道。法华云:乐独善寂,求自然慧。盖乐独者,乐于独处,离喧求寂,即此中寂义。善寂者,时穷物理,善修静虑,即此中静义。求自然慧,无师自悟,即此中妙明义。然修道已称妙明,证道则妙而复胜,故云胜妙现圆。谓证道位中,殊胜妙明之慧,预现圆满之相,如未雨先云,未火先烟相似。现独觉身者,应其所求,令信从故。而为说法者,说加功用行之法,令入无间道故。令其解脱者,解脱见思烦恼,更侵二习,证入无学道也。 三,能应缘觉。 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灌顶引华严音义云:梵语毕勒支底劫,此翻独觉;梵语钵罗底迦,此翻缘觉;梵语辟支迦罗,双通二名。料拣有五:一、前名麟角,此名部行;二、前不值佛,此则值佛;三、前但自悟,此依教悟;四、前观外境,此观内缘;五、前则根性明利,此则根性暗钝。今云有学者,指愿求缘觉一类,未入证道者也。禀教观缘,有其二门:一、顺观流转,知生起因;二、逆观还灭,悟无生理。今云断十二缘,乃约还灭门说,以是发悟亲因,故偏言之。胜性即无生理也,超出世间,故名胜性。此性以缘断而显,故云缘断胜性。然修道已称胜性,而证道位中不但言胜,且臻于妙,故云胜妙现圆。谓证道位中殊胜微妙之性,预现圆满之相,现身说法令脱,义俱准上,以二觉断证同故。 四、能应声闻。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四果以前,三果四向,皆名有学,以有惑可断,有真可研故。得四谛空者,谓初于佛边,得闻四谛之法,及空无我理也。由闻四谛法故,知三界苦,修出世道,分断见思,分证涅盘,故云修道入灭。胜性现圆者,谓罗汉向中,四果最胜,灭性预现圆满相故。现声闻身者,投其所好。而为说法者,说胜进法。令其解脱者,脱见思缚,及分段苦也。能应四圣竟。 二、能应七天七。 一、能现梵王身;二、能现帝释身;三、能现自在天;四、能现大自在;五、能现天将军;六、能现四天王;七、能现天太子。 初。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若诸众生,指欲界众生愿生梵天者也。欲虽通于三五(三谓饮食睡眠淫,五谓色声香味触),而淫为上首,故偏言欲心,谓淫欲心也。明悟者,不为欲事昏迷。正脉云:谓深达淫欲为众苦之本也。淫欲以染污为性,故名为尘。永断妻室,乃为不犯。盖上句为深知,此句乃痛戒耳。欲身清净者,明其不犯之故,乃为欲现身清净,为将来生梵因也。于彼现梵身者,应其所求故。灌顶云:具云梵摩,此翻离系,谓离下地系,上升色界故。或名净行,谓能行梵德,欲想俱无故。亦称高净,谓高超欲界,爱染不生故。而云王者,即色界天主也。而为说法者,说四禅法,修证次第,如后天趣中明。令其解脱者,解脱下界系缚,成就上升色界事故。正脉云:此解脱乃成就其决定舍欲生梵之事。是虽舍求皆具,而重在希求,即同下科成就。且所修背舍,亦名解脱。灌顶引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说出欲论,令其离欲生于梵世,即说法义也。 二,能现帝释身。 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若诸众生,指人间众生愿生忉利者也(忉利,梵语也,此云三十三,即欲界第二天也。此天在须弥山顶,四方各有八天,中为善见天,即天主所居,主辅合论共为三十三天)。今云欲为天主者,不唯愿生,且欲为忉利天之主故。统领诸天者,不惟统领忉利诸天,即下之天大将军及四天王皆其臣属,亦皆为所统也。应其所求,故于彼前现帝释身。帝释,略梵语也,具云释迦提桓因。陀罗,此云能主,以能为天主故。说法者,说上品十善,金光明云释提桓因种种善论是也。成就者,依十善因成就帝释果也。 三,能现自在天。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在天,愚先着法华依大成,谓是化乐天,以此天欲受五欲乐时,随意变化得自在故。孤山云:是欲界顶天,梵语婆舍䟦提,此云他化自在,谓假他所作以成己乐,即魔天也。或云六欲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他化自在天摄。今云若诸众生,即求生他化者也。欲身自在者,愿求正报。如意游行十方者,更求依报。无碍正脉云:六欲,四洲之十方也。说法成就者,为说上上品十善,令其成就欲界最胜他化自在报故。按欲界六天,此先在上,前之帝释、后之四王在下,中非不现,例上下可知故。 四,能现大自在。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虗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大自在,依法华大成,谓是他化天。以此天欲受五欲乐时,余天为化,自在胜前故。孤山曰:即色顶摩醯首罗天。大论云: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者是也。前云游行,此云飞行者,游行或有纡曲,飞行一向直捷。又行十方,或凭高就下;行虗空,唯乘云御风。二天自在,胜劣自见。众生欲此,即愿生大自在天者也。说法成就者,说四禅及四无量心,令成色顶最胜大自在报也。按此天在色界最上,前初禅梵王在色界最下。中可例知,亦非不现。(问:上二天古有三释:有以欲界五、六二天分配者,法华文句也,大成依之;有以化乐、他化、魔王、摩醯四天总摄者,慈恩玄赞也,长水依之;有以欲顶、色顶二天解释者,观音义疏也,孤山温陵依之。然文句义疏并智者说,文句云大自在,有人言是色界顶大自在,此不应超至彼也。义疏又云大自在故,非第六天也。前后语违,究何适从?答:愚昔注法华依大成说,心且疑之,但以其承用天台,未敢擅易。今据灌顶辨之甚悉,于天台二说准后不准前,以前说或非后,因知非异前说故。又诸经论中多称大自在是色顶天,故正脉云:统论诸天皆可该摄,梵王摄四禅,帝释四王等摄六欲,二自在别举欲顶色顶二天,为以别上下之分齐也。但缺四空,以此论现身,而四空不乐身相,故不为现。纵别有方便利益,不入此例。灌顶云:理实菩萨利生,难以凡情测度。欲色空天纵不俱列,至下八部中天悉该摄矣。)。 五能现天将军。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天大将军者,正脉云:四王主帅,各有八将,韦䭾为上首。灌顶引金光明经:散脂为大将。二十八部巡游世间,皆散脂所管。今云爱统鬼神,即欲求散脂等流果也。鬼神者,鬼中之神。肇曰:神受善恶杂报,现形胜人劣天,身甚轻微,人难见故,此鬼神道也。救护国土者,即巡游世间,除妖孽,降福祥耳。说法成就者,说五戒、十善及秘密呪印,呼召鬼神之法,令其成就天将军位,随保护国土心也。 六、能现四天王。 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四天王,注见二卷。灌顶云:此是帝释外臣武将,住须弥腰,各领二部鬼神,不令恼人。金光明云:我等四王二十八部百千鬼神,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是故我等名护世王。今云爱统世界,即愿为天王,分统四天下也。不令鬼神恼害于人,即是保护众生。说法成就者,说上品十善及护国安民之法,令其成就四王,随统世护生愿也。 七,能现天太子。 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若诸众生亦指人道中者,因在人道见诸鬼神作祟扰民乱国,发愿生于四天王宫,制诸鬼神不令作祟,故云爱生天宫。设有违制作祟,还能驱使大力鬼神而降伏之,故云驱使鬼神。随其所乐而为示现,故曰现四天王国太子身。温陵曰:四天太子即那吒之类。大吉义经云:护世四王各有九十一子,四王合有三百六十四子。智论亦如是说。灌顶云:唐天宝间,西番五国来宼安西,元宗诏不空三藏入内持念护国仁王陀罗尼,方二七徧,忽见神将五百荷戈殿前,对曰:北方天王第二子独徤往救安西。随后表奏,因敕诸道府州西北隅置天王像,永护国界。是天王有子明矣。说法成就者,说归戒斋善及符呪印诀之法,令其成就四王太子,以遂驱使鬼神愿也。能应七天竟。 三能应十人,十。 一、能现人王身,二、能现长者身,三、能现居士身,四、能现宰官身,五、能现婆罗门,六、能现比丘身,七、能现比丘尼,八、能现优婆塞,九、能现优婆夷,十、能现女人身。 初。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乐为人王者,有德怀仁,不忍世乱,发愿为有道之君,以理邦国者也。说法令成者,为说生贵之因,及帝王德业,以熏隔生之种而已。若彼不自忖量,妄窃神器,而求篡夺之术者,菩萨岂应之哉。温陵曰:自金轮至散粟,皆为人王。若依普门品,惟是散粟,以彼云小王故也。 二,能现长者身。 若诸众生爱生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在人道中,见有位尊、年高、德重者,为同族之所尊崇,故亦爱主族姓。孟子曰: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是知位尊、年高、德重者,不独为同族尊崇,亦能为世间推让,谓到处推重,让以居左也。正脉云:西域称长者,不止年高,盖世臣大家而兼有德望者之号。说法成就者,说博施济众、亲亲仁民之法,令其成就长者,以遂主族世推愿也。 三,能现居士身。 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名言,谓古今典章,欲以训世故。爱谈自居,谓不事功名,欲以守道故。清净灌顶,以立言训世,守道居贞,隐居洁操,通称居士。但如次分上中下耳。说法成就者,说韬光晦迹,垂文作则等法,令其成就居士,以遂训世守道等愿也。 四、能现宰官身。 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国土,王都也。爱治者,辅君修政。温陵谓三台辅相是也。邦邑,分封也。剖断者,理民折狱。温陵谓州牧县长是也。宰者,剖断义,故上云剖断邦邑。官兼管摄义,故上云爱治国土。又宰亦名官,剖断即兼管摄。官亦名宰,管摄即兼剖断。故灌顶以上至卿相三台,下至州牧百僚,皆号宰官。说法成就者,说修齐治平忠爱廉明等法,令其成就宰官,以遂致君泽民愿也。正脉云:上三科似此方儒教所摄。 五,能现婆罗门。 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天文地理,阴阳度算曰数。巫医相卜,符水呪印曰术。爱谓好乐精习,为其可以竦世,可以济己也。炼神修丹,执持生命曰摄。固精养气,防护损伤曰卫。自居者,不事外学,为其可以长寿,可以固形也。婆罗门,此云净裔。其人自谓从梵天口生,是梵天苗裔故。或云梵志,其人自谓承袭梵天之法,志生梵天故。或云净行,其种别有经书,世世相承,以道学为业故。说法成就者,为说差别智慧,及炼神调气之法,令其成就数术摄卫之学也。正脉云:此科似此方,医卜杂技所摄。(问:法华云:十方佛土中,惟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又云:惟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是知声闻缘觉,尚属化城。况夫诸天,及人王宰官,长者居士等,治世训世等法。又况夫诸婆罗门,种种异学。菩萨何不革其旧习,示以出世正道。而乃顺情说法,反以成就其有漏之志。岂慈悲心者之所为耶?答:有漏法中,有善有恶。设不能成就其善,势必流而为恶。故菩萨姑且顺其欲,成就善果。待其根器成熟,然后示以出世正道。所谓先以欲鈎牵,后令入佛慧也。下皆仿此。)六、能现比丘身。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在家男子心厌尘劳故,好学出家诸戒律,谓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也。比丘此云乞士,谓上乞佛法以资慧命,下乞饮食以资色身故。或翻除馑,谓出家持戒是良福田,能生物善除饥馑故。说法者,说出家法,如称扬持戒赞叹梵行之类。成就者,成就五德而为众中尊也。 七,能现比丘尼。 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在家既厌尘劳,女人仍嫌五障,故好学出家诸禁戒,谓三百四十八戒,余诸八敬及式叉摩那等戒,皆为禁戒方便。善见律云:尼,女也。谓女人出家受具,称比丘尼。说法同上。成就者,舍在家法,受出家法,现转五障之躯,顿成五德之侣故。 八,能现优婆塞。 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欲求人天胜报故,乐持五戒,以五戒为人天因故。五戒者,杀、盗、淫、妄、酒也。前四属性罪,性即是罪故。饮酒是遮罪,违遮成罪故。又以其能遮前四,故名遮罪,如因酒破五戒是也。古德云:五戒即同五常,以仁则不杀生,义则不偷盗,礼则不邪淫,信则不妄语,智则不饮酒故。优婆塞,亦名邬波索迦,唐翻近事男,谓亲近承事佛法僧故。说法者,说居家法,如说不离尘劳而作佛事,不舍妻子而修梵行之类。成就者,遵教受行,成就归戒,而种人天因也。 九,能现优婆夷。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不惟欲求胜报,兼复为脱女身,故以五戒自居。自居云者,谓虽无师授自居,然如己授也。优婆夷,亦云邬波斯迦,此云近事女,近事同上,唯男女异故。说法者,不惟说居家法,兼复为说,虽五戒自居,要必师授,方成近事法也。成就者,不惟成就近事,作人天因,兼复解脱女身,成就丈夫相故。灌顶引戒消灾经云:印土一男,坚持五戒,出外亲友,苦劝饮酒,远至他邦,宿啖人鬼妇家。虽破酒戒,余四戒全,天神护之,鬼不能啖,即与鬼妇父母,说佛五种戒法,领同见佛,除诸灾障。是知男女皆应持戒,菩萨为之现身,良有以也。 十,能现女人身。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孝敬仁慈,以事上下,名曰内政,谓行于内而感化于外故。贞静勤俭,以修女德,名曰立身,谓德无玷而自身可立,故修治也。正脉云:闺门为万化之源,故关于家国之治乱,家通大夫以下,国通诸侯以上。孤山曰:女主即天子之后,国夫人谓邦君之妻,命妇谓妻因夫荣有诰命者。家训:姑大家谓才德兼备为内师者,如后汉扶风班彪之女,曹世叔之妻,和帝数诏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之,世称曹大家也。说法者,说三从四德,端风正己之法。成就者,内感外孚,成就修治家国事,故能应十人竟。 四、能应二童二。 一、能现童男身;二、能现童女身。 初。 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不坏男根者,谓于诸欲境从未染犯,所谓童真是也。有志终身保守,恐其未能,故菩萨随其所乐,为现童男之身。说法者,说离欲法。成就者,令其守真抱扑,固精保元,成就童真体故。 二、能现童女身。 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处女,亦云处子,幼女未嫁者之称。爱乐处身者,愿终身为处女,坚贞自守。如诗云:之死矢靡他是也。男愿有室,女愿有家,人之常情。今则视迎娶为侵凌,以聘嫁为暴弃,深生厌患,故曰不求侵暴。虽曰不求,恐有强施侵暴,势不自由,故菩萨为之现童女身。说法者,说离欲法。成就者,令其增益坚贞,矢志自守。侵暴不能强施,成就清净处女身,故能应二童竟。 五、能应九部九。 一、能现诸天身,二、能现诸龙身,三、能现药叉身,四、能现干闼婆,五、能现阿修罗,六、能现紧那罗,七、能现摩呼罗,八、能现常人身,九、能现非人身。 初。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中诸天有二:一上所未出者,此复总收。二乐出天伦者,此复重应。谓上应求入,此应求出。虽同现天身,而说法成就异故。灌顶云:说法者,为说无常苦空等法。正脉云:成就者,令其成就脱离愿也。(问:脱离天伦,成就何报?答:此有二义:一者诸天着乐,不得闻法,愿生人间者,令其成就人伦。以六道之中,整心虑,趣菩提,惟人道为能故。二者五衰相现,厌离有漏,愿求无漏者,令其成就圣伦。以分段生死,虽天上不免,惟入圣乃出故。龙等诸部,例此可知。)二能现诸龙身。 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灌顶云:梵语那伽,此云龙。有四:一守天宫殿,二兴云降雨,三开渎决江,四守护伏藏。类复有异,故云诸也。僧只律明龙有五苦,谓生、眠、淫、瞋、死,五时不免。蛇形复有三苦,谓虽食百味,最初一口化为虾蟇;二背布鳞道,砂石雨时,痛乃连心;三蜈蚣食脑,细蛊钻身。长阿含经亦明龙有三患:一热砂炙身,二风坏宫衣,三金翅鸟啖。因有多苦,故乐出伦。骂意经云:堕龙有四因缘:一布施,二瞋恚,三轻人,四自高。阿含云:先多瞋恚,心曲不端,犯戒鬬诤,故堕龙中。由大行布施福力故,七宝为殿。据此,则说法者,说施、戒、仁慈、正直、和敬等法。成就者,成就人伦。若能不住于相,修施、戒等,则圣伦亦可成就。 三、能现药叉身。 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灌顶云:药叉,此云捷疾,其行捷疾故。亦名夜叉,此云勇徤,勇猛强徤故。或翻暴恶,其形暴恶故。有地行、空行、飞行不同。最胜王经云:是等药叉,悉皆爱乐如来正法,深心护持。今云乐度本伦者,亦由佛法熏习,知暴恶为堕缘,深厌之也。度亦同出,皆超脱义。说法者,说柔顺、慈善、持戒、修福等法。成就者,成就人伦。若更兼修慧,则成就圣伦也。 四,能现干闼婆。 若干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干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灌顶云:干闼婆,此云香阴,不啖酒肉,惟以香资阴故。清凉云:食香止十宝山,食诸香粖故。或翻寻香行,在须弥山南,金刚窟住。帝释须乐烧沈水香,此神寻香而至。什曰:是天主倒幢俗乐神也。然既为帝释乐神,自应劣于诸天。诸天尚乐出伦,况复此神?故亦乐脱。说法者,说离于放逸,及中品十善等法。成就者,脱于本伦,成就人伦。以离于放逸,则本伦不系;中品善成,而人伦可获也。 五,能现阿修罗。 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阿修罗,此云无端正,以其类有端正女无端正男故。亦云非天,以其类有天福无天德故。据本经,有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不同于后七趣中见。长阿含经云:南洲金刚山中有修罗宫,六千由旬栏楯行树。然一日一夜三时受苦,苦具自来入其宫中。是知乐脱其伦,亦为受苦生厌离心也。阿毗昙论云:不能忍善,不能下意谛观种种教化。以憍慢故,非善徤儿,又非天行,名阿修罗。名义集云:由在因时,虽行五常,怀猜忌心,欲胜他故,作下品十善感修罗身。是知说法者,说柔和善顺,慈忍谦敬,虗心受教,及中品十善等法。成就者,成就人伦,以因转果自转故。(按诸经,修罗之后应有迦楼罗部。今不具者,于后非人中摄故。) 六,能现紧那罗。 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紧那罗,此云疑神,其形似人,头有一角,见者生疑,故唐翻歌神,是帝释法乐神也。菩萨处胎经云:须弥山北十宝山间,有紧那罗于中治化,由昔布施之力,居七宝殿,寿命甚长。天欲奏乐,腋下汗流,便自上天。帝释请佛,诸天弦歌而颂法门者,即是此神乐。脱其伦者,或由歌颂法门熏习力故。说法者,说歌咏乱心,欲乐不常,及中品十善等法。成就者,脱于本伦,成就人伦,整心虑,趣菩提也。 七,能现摩呼罗。 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摩呼罗伽,什曰:地龙。肇云:大蟒神。长水云:田蚥。腹行之类。然天龙自在无碍,尚有多苦,况地龙腹行,其苦自倍,故亦乐脱其伦。又此类聋呆无知,含毒伤生,多从痴恚中来。菩萨为之现身,说修慧、修慈等法,令其永舍痴恚,成就人伦,则整心虑,趣菩提,可希冀矣。 八、能现常人身。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众生者,六道通称,今就人道言。按前人王宰官等皆名为人,今约无有异求者言。无有异求,生生世世愿在人中,故曰乐人修人。法苑云:人,忍也,违顺能忍故。孟子曰:人仁他,无恻隐之心,非人也。顶生王经云:人,意也,能善思惟,能忆念故。婆沙云:人能息意,能修道,得达分故。是知内教外教皆重人伦,故乐修也。又灌顶云:乐修含八意:一、人身难得,故求不失;二、世世为人,易于修证;三、三乘圣人并生人中;四、唯于人世可值佛法;五、八部皆慕,人岂不愿;六、惟人道中能趣菩提;七、诸天着乐,余趣多苦;八、佛菩萨道皆从人得。据此,则现在人中者宜知自重。说法者,说中品戒善为等流因。成就者,成中品色心为等流果故。 九,能现非人身。 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上科人伦,统收人王宰官等不尽之类。此科非人,统收天龙鬼神等不尽之类。以彼所不摄者,皆此摄故。长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无形如空散销沈等,有想如鬼神精灵等,无想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等。于后七卷中,明现身则各随其类,说法则各应其机,成就者各如其愿。依数别明竟。 三、结身指成。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是名句指上应前,谓指上别列应前总标之数而结成之。一时顿现曰妙,徧应无私曰净。三十二应与普门品互为出没,如天中此有四王太子,彼经则无;妇中此有女主及国夫人,彼经亦略;八部中彼有迦楼罗名,八部外彼有执金刚神,此并不列。盖以菩萨妙应无方,神化莫测,况夫人与非人无机不收,两经随意取舍以成三十二数,实各无尽,勿过拘执。应徧尘刹,故称入国土身。普门品中为应无尽,意问唯言游化娑婆,非谓菩萨妙应只在娑婆,故彼重颂中亦言十方诸国土无刹不现身也。皆以三昧等者,出其所以能得妙应之故。三昧即耳门三昧。闻熏闻修者,熏变执习,修治自性,惟用反闻也。六结既解,妙用自现,不假造作,故曰无作妙力。任运而应,故曰自在成就。依上合而成三十二应竟。 二、依下合而成十四无畏三。 一、牒由标数。二、依数别明。三、结力显益。 初。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 ○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初因修成力闻熏,闻修同上,能解诸结,名金刚三昧净极光通,曰无作妙力。 ○与诸下,获胜成用。净极光通,寂照含虗,世间法不能为碍。下合生心,故能与一切众生同一悲仰。以是之故,能与众生现同根之用,故云令诸众生等也。十四无畏,如下所说。我者,菩萨自称。言菩萨以身心加被,能以无畏施与众生,令诸众生于菩萨身心上获十四种无畏,以成脱苦功德。功德即利益也。 二、依数别明十四。 一苦恼无畏(至)十四持名无畏。 初。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不自观音者,不似众生一向循尘也。以观观者句,谓就彼能观反观自性也。自能如是修习,亦能令彼苦恼众生闻名感发称我名号,故云观其音声。不言称名而言观声者,称名但属事念,观声亦兼理持,盖由菩萨慈力加被,能令理事兼修,故普门品一心称名。古德亦言有事有理,但以事修未必契理,理修无不摄事,故但言观声即兼称名。然事修称名,机心与圣心相交;理修忘尘,苦性与声性俱寂,故曰即得解脱。此经与普门品所以不尽同者,以此经偏重劝修,故观其音声指在机感;普门唯为显用,故观其音声指在圣应。同中有异,幸勿刻舟。正脉云:苦恼虽通分约身心,亦可谓苦楚其身而恼乱其心也。又云:别列不尽,一切苦恼皆摄此中。灌顶云:此一为总,下十三为别。别中前七苦也,后六恼也。 二、火难无畏。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知见旋复者,谓六根互通,菩萨既旋闻复性,知见亦随闻而旋复,所谓一根反元,六处解脱是也。然见觉属火,与一切火性相通,故见业交则见猛火。今知见既旋,亦能随感旋彼余火,故令众生入火不烧。普门品言威神之力者,亦由旋复功极,异中有同,应须善会。正脉云:证极法界,威神无量。故令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不堕火难,如入山阴,暑不能侵也。 三水难无畏。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观听旋复者,谓反观听闻之性,旋妄闻,复真闻也。然闻听属水,与一切水性相通,故闻业交则见大水。今既旋闻复性,亦能随感旋彼余水,故令众生入水不溺。 四、鬼难无畏。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正脉云:鬼神以阴隐为想因,以杀害为堕缘。今菩萨于反闻时,内灭妄想,心无杀害,全超鬼神心行。以此全超威力,能令称名者免于鬼难。 五、刀兵无畏。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熏闻成闻者,以反闻力,熏修妄闻,以成究竟坚固之真闻也。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者,谓其余五根,销妄复真,亦同声家之听。以元一精明,销则俱销,复则俱复也。俱复故,究竟坚固之性,随感徧周,故能令彼刀段段坏。俱销故,毕竟空寂之理,遇事便融,故能令如割水吹光。既如割水吹光,而其人性自如如,不觉不知,故云无摇动也。又此中言被害者,似是屈遭宪网,误入讐门。言兵戈者,似是身临战阵,彼敌冲围。际斯二者,顷刻身首异处,须臾性命不保,能令无畏,益显神奇。 六、鬼见无畏。 六者、闻熏精明,明徧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盘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 正脉云:首二句言反闻功极,发本明耀,圆照法界也。次二句言鬼神阴隐想习,向暗背明,反不堪于光耀。如枭鸟夜视昼盲,罗刹向日不见是也。灌顶云:药叉男鬼,罗刹女鬼也。此二皆食人鬼。人尸若臭,呪养令鲜。多闻天辖鸠盘茶,此云瓮形,魇魅鬼也。增长天辖毗舍遮,此云噉精气,能噉人及五谷精气。持国天辖富单那,此云臭饿鬼,主热病者。广目天辖等者,该余。以鬼类尚多,言不能尽故。近旁目不能视者,如土地不见洞山,鬼使不见事僧之类。视既不能,自然无害。(问:此与前文鬼难何异?答:前约一类,此约多类。又前约身入鬼国,此约无端误遇。虽同为鬼难,不妨前后各出。)七、枷锁无畏。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反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音性圆销者,谓声尘销灭也。观听反入者,谓耳根旋复也。离诸尘妄者,谓色等诸尘亦随声销灭,见等诸妄亦随闻而旋复也。诸妄既复,以真护彼,能令枷锁断坏。诸尘既灭,以空融彼,能令禁系同虗。故云所不能着。 八、贼难无畏。 八者灭音圆闻,徧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灭音亡声,则尘不能隔;尘不能隔,则闻性圆徧;闻性圆徧故,寻声所至,徧生慈力;徧生慈力故,随处护生,应缘化暴,故能令诸众生遇贼不劫。法华大成云:或旷绝幽隘之处,或怨贼冲出之径,皆名险道。道即路也。 九,贪毒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熏闻者,熏修闻性,令六根圆通也。离尘者,离诸声尘,并六境俱脱也。六境俱脱,则幻色无力;六根圆通,则真性有力。以无力劫有力,自然不能。如云主人若悟,则诸客邪不得其便是也。此虽菩萨自所证境,然以下合力故,因能令彼多淫众生,远离贪欲众生。言多淫者,谓欲习偏重,对境数起,轻而损身丧德,重而亡躯失命,且招来世妻不贞良,眷属乖意。尤其甚者,铜柱铁牀等报,临终现前;积寒坚冰等狱,从头自受。能令远离,菩萨之真慈大矣。 十,瞋毒无畏。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纯音者,离于徧计所执名相,唯余依他所起音声,虽余音声而无染污障蔽之力,故曰无尘。然音既无染无障,根亦无局无碍,如是则根境融为一性。如耳家根境既尔,余五亦然,故曰圆融。如前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是也。无对所对者,谓既为一性,则根无能对之义,而境亦无所对之义,自应无有瞋恚,以瞋恚生于对待违拒故也。能令一切等,亦由菩萨下,合力故。众生言忿恨者,谓瞋习偏重对境莫制,轻则伤气取辱,重则忘身及亲,且致来世被他求砒为人恼害。尤其甚者,刀山铁橛劒树劒轮等相临终现前,宫割斩斫锉刺槌击等事从头自受,能令离瞋,菩萨之大悲深矣。然瞋为根本烦恼,有轻重平等之异,轻则惟是忿怒,重则兼致恨怨,平等则不过恚恼,此三皆随瞋而起,根随相依总一瞋毒,故忿恨众生而言离诸瞋恚。其实忿恨众生亦具瞋恚,离诸瞋恚亦兼忿恨,盖互相显摄耳。 十一、痴毒无畏。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温陵曰: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明则无覆。故于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暗矣。然此亦属自证能令之义,准上可知。正脉云: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阿颠迦,此云无善心,又痴之最重者也。愚谓昏钝,性即是愚痴。盖愚痴以昏暗钝滞为性故。由此所障,永绝善心,故称诸阿颠迦。此亦由于痴习偏重,迷正知见。小而事理错乱,大而邪正颠倒。且感来世生邪见家,其心谄曲。尤其甚者,王使主吏,证执文籍等相,临终现前。勘问权诈,考讯推鞫等事,从头徧历。能令永离菩萨之妙用神矣。(问:水火等境,现是苦境,可说怖畏。贪瞋痴三,随自心行,何畏之有?答:有二义故,可说怖畏。一者毒是苦因,能招苦果。二者对境数起,力不自由。盖约信因识果,知畏求离者言之。)十二、求男无畏。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徧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形复闻者,谓融销幻形,以复真闻。所谓诸根圆拔,内莹发光,根身器界,应念化成无上知觉,此即事而理也。由即事而理,无违真而应俗,所以不动道场,涉入世间。道场指真谛理言,以是法身所依故。世间指俗谛事言,以是化身所徧故。不动而涉,正理事无碍境也。复由理事无碍,事亦如理,而广狭相即,所以不坏世界,能徧十方。世界指一佛化境,对十方为狭。十方指多佛化境,对一界为广。不坏能徧,又事事无碍境也。复由事事无碍,身亦随界,而一多俱在,所以能供养诸佛,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言法王子者,谓现前助佛扬化,将来补处佛位。如易云:干父之蛊,有子义也。能令等者,谓菩萨以法王之子,余福余慧,利及无子诸众生故。按普门品,欲求唯约女人,以女人无子,有三种苦:一者为自夫所弃,二者为余妇所轻,三者为傍人所笑,怖畏偏重故。今则浑言众生,盖是男女俱该,良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故同欲求男。有福有德者富而贤,有智有慧者贵而哲,四美具足,益以见圣惠之无涯矣。 十三、求女无畏。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六根互用曰圆,各各无碍曰通。互用故,明照无二;无碍故,含界无遗。明照无二故,立为镜智之号;含界无遗故,立以空藏之名。由镜义故,承顺如来秘密而明照无违;由藏义故,领受如来秘密而含摄无失。能令等者,谓菩萨以承顺诸佛,领受法门余功余德,利及无女诸众生故。无女而言无子者,以女为半子故。良由男承内嗣,女结外亲,有男无女,亦非全美故。亦有欲求女者,端正以备女品,福德以致尊荣,柔顺以全妇道。正以有此三者,故致众人爱敬,谓端正致爱,福德致敬,柔顺则爱敬并致。是则有相者,非有别相,即是有端正相,有福德相,有柔顺相也。女中不言智慧者,摄柔顺中,以有智慧,方能柔顺,尽坤道,备女德故。 十四、持名无畏(问:持名出自本心,何所畏耶?答:恐其无功及不胜,余名皆畏也。今持观音一名,福等多名,故无此畏)。三。 一、举众显德,二、述由明等,三、释疑防问。 初。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 ○现在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 ○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初显依报之广。此指娑婆三千大千等,统言一佛化境,百亿日月所照处也。 ○现住下。显众圣之多。拣过去,异未来,故云现住世间。越三贤,超十圣,故云诸法王子六十二恒沙。实由菩萨现量所见,非假设之数也。 ○修法下。显化德各异。修法者,自修有法。垂范者,垂仪作范。教化众生者,成己所以成物,自利便足利他故也。随顺众生,谓于三千界内,各据一方,随顺一方之机,由此所以涉世方便,说法智慧,各各不同,如下文所说二十五圣各当其根之类。 二、述由明等。 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圆通本根者,有二义:一谓诸圆通中,独为娑婆本根。以后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故此约正对以明本义。二谓观音所得,仍为圆通本根。以后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盘门。故此约摄余以明本义。又圆通本根句,惟是虗标,下乃出其名体。发妙耳门者,谓开发耳门闻性,以成真三昧也。然耳门三昧,独称为妙者,以其具含容周徧义故。此门一发,摄余门而同己微妙,亦同己容徧。故能令持己一名,与彼共持众多名号,福德正等,无有别异。是知圆根与不圆根,固日劫相倍也。 三、释疑防问。 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 ○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初、释疑。(疑云:一名、多名,单持、共持,以二人之行迹论之,有类霄壤;以二人之福德论之,不异丝毫。其故何也?防云:)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 ○由我下。防问。(问云:一名唯显一德,多名应显多德。一多逈殊,何言无异?防云:)由我修习,得真圆通。然观音圆通,独称为真者,以具圆通常三真实故。反显六十二恒沙王子,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其所得圆通,唯似圆非真圆,似通非真通耳。依数别明竟。 三,结力显益。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准前标数文云: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盖菩萨身心为能施,十四无畏为所施。今云是名等者,谓如上所说,是名菩萨以自身心于十四种苦难众生施无畏力也。此是结力。福备句,显益。福,护也。备,全也。众生者,即指八难、三毒、二求及持名人也。八难众生现遭极苦,畏其性命不保,菩萨则福护而全其性命;三毒众生现起深惑,畏其善根当失,菩萨则福护而全其善根;二求众生现缺子女,畏其后嗣将绝,菩萨则福护而全其后嗣;持名众生现持名号,畏其福德无多,菩萨则福护而全其福德。是皆有以福之、有以备之,则菩萨之利益普矣。依下合而成十四无畏竟。 三、兼二胜而成四不思议(问:应身约上合,无畏约下合。文有明言无可议者,今明四不思议兼于二胜,何所据耶?答:文云: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是知修证二字,非是圆通以前观行修证,乃是获圆通后依于二胜历事造修、历位取证,究竟而至于无上道也。况下云救护众生得大自在,义合同佛慈力;能以无畏施诸众生,义合同生悲仰。然既有义可寻,无妨说兼)。二。 一、牒由标数。二、依数别明。 初。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重牒所得,故曰又获,谓又以获得耳根圆通也。上合下合,即是历事造修,历位取证,功圆行满,究竟成佛,故曰无上道也。不惟能获妙应及无畏力,故曰又能获。而言善者,上下兼合,慈悲双运,一获一切获故。四、不思议者,正脉云:以下所列德相,至妙不可思,至神不可议故。无作妙德者,正脉云:拣非有为作意所成,乃任运自在成就。 二、依数别明四。 一、同体形呪不思议。二、异体形咒不思议。三、破悭感求不思议。四、供佛利生不思议。 初二。 一、承体标用。二、略出用相。 初。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祕密神呪。 初获妙妙闻心者,谓菩萨初修耳门三昧,获得能闻心性,超出余门,为妙中之妙。故此当解于动静二结,所闻尽而能闻现也。心精者,谓进解根觉空灭四结,闻心已复精真体故。遗闻者,谓寂灭现前之时,遗彼根中无始虚妄闻性,永不现前也。然妄闻既遗,妄见妄觉等亦随闻而俱遗,故云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无分隔故,一真圆湛,故曰成一圆融清净宝觉。圆融者,缘起无碍,即随缘义。清净者,湛然不动,即不变义。不变随缘故,如金与金器,故以宝觉称之。故之一字,双承随缘不变二义言之。正以缘起相由一多无碍,故于一身能现众多妙容。正以清净湛然真祕斯现,故于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祕密神呪。 二、略出用相(用相无尽,莫可殚述。今下所说,乃于无尽中略出少分,观下其中二字可知)。二。 一、现相表法,二、变容救护。初。 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 初能现妙首其中者,即指众多妙容之中多少不定,故曰或现一首,乃是本数应不须现,慈威定慧不定故无妨说现,二臂二目等准知。又首则本数唯一,故从奇数而增。展转以至百八又展转以至八万四千者,为对烦恼尘劳数也。烁迦罗此云坚固,刀伤斧斫无能坏故。若作表法者,首是超出义,表自利行自利独善,故初以奇数表之。展转以至百八又展转以至八万四千者,表菩萨自能超出百八烦恼及八万四千尘劳,自利行满也。 ○二臂下,能现妙臂,臂则本数是二,故从偶数而增。数极百八,又极而至于八万四千者,准首可知。母陀罗,此云印,谓臂各有手,手各结印故。若作表法者,手有护持义,表利他行,利他兼善,故初以偶数表之。数极百八,又极而至于八万四千者,表菩萨护持众生,令脱百八烦恼,及八万四千尘劳,利他行圆也。 ○二目下。能现妙目。目之本数,有二有三,二如常人,三如摩醯首罗。故从双数单数而增,增至百八,又增而至于八万四千者,为对三昧及法门数也。清净宝者,绀目清净,如琉璃故。若作表法者,目取照见义,表权实二智,权智觉他,实智自觉,故以双数及单数表之。增至百八,又增而至于八万四千者,表菩萨以权实二智,自觉觉他,自他共证百八三昧,及八万四千法门,觉行圆满也。 二,变容救护。 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慈者,摄授义。谓应摄授者,即现慈容而摄授之,如对善人及正天等。威者,折伏义。谓应折伏者,即现威容而折伏之,如对恶人及邪魔等。定者,静住之容,为对妄心驰散机故。慧者,观照之容,为对愚暗昏住机故。变易不定故,各置或言。又慈则首、臂、目三皆慈,说摄授祕密神呪,摄授善人及正天等,令其增进。威则首、臂、目三皆威,说折伏秘密神呪,折伏恶人及邪魔等,令其远离。定则首、臂、目三皆定,说静住秘密神呪,对治妄心驰散众生,令其摄念。慧则首、臂、目三皆慧,说智照秘密神呪,对治愚暗昏住众生,令其观心。然既折摄,并示止观双形,无苦不救,无生不护,故云救护众生。灭恶成善,势如游刃,故曰得大自在。此等皆于一身中现,故名此为同体形呪。大悲忏文云于一身心,现千手眼,照见法界,护持众生是也。同体形呪不思议竟。 二异体形,呪不思议。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闻思者,六性举二,以元是一体,单举复举,皆各总摄,随便俱得也。脱出六尘者,谓反闻功极,六性圆湛,尘不能缚也。声谓音声,喻闻性。垣谓垣墙,喻六尘。度谓度过,喻脱出。言六性脱出六尘,而尘不能缚,如音声度过垣墙,而垣不能碍,法喻历然可对。故我妙能等者,正以尘不能缚,对缘斯现也。现一一形者,对异机而现异形。诵一一呪者,于异身而说异呪。故名此为异体形呪。或现身脱其苦恼,或说呪随其愿求,故云其形其呪,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无畏同前十四,但应分冥显耳。是故十方等者,因德立称,称徧十方。尘国者,正见菩萨实德感孚,无远弗届,岂独所谓声名洋溢乎中国已也。 三、破悭感求不思议。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本妙圆通,即指耳根圆通。由来自具离浅圆之三义,故以本妙称之。然妙虽本具,但以六结未解,三执尚缚,不得清净。菩萨以修习力,解于六结,越于三空,自成清净本根矣。本根既净,则一切无着。以此相感,故于凡所游处,能令众生以自身所佩珍宝而奉施之。如普门品无尽意菩萨解颈珍珠璎珞价值百千两金而以与之,即其证也。求我哀愍者,恐其不受,则施福不能成故。如普门品观音不受,无尽意重求,观音仍复迟疑,必待佛言当愍此无尽意等而乃受之,即其证也。正脉云:众生悭心最为难破,舍心最为难发,求心不可强致。今所过即感众生破悭舍施哀求,是诚不思议威神所使。若究其深源,但由所习耳根清净无着,便能相感如此。据此,则触事染着,守财悭悋,而怨人不我供者,亦应知所反矣。 四、供佛利生不思议。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旁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盘得大涅盘。 以根性为因心,因即同果,故曰我得佛心。缘结解成妙悟,悟即同证,故曰证于究竟。既悟证等佛,则无德不备,无法可着,故能以珍宝等物,供养如来。盖以德备故能有,无着则能供,如普门品观音受璎,分作二分,一奉释迦,一奉多宝,即其证也。旁及者非正供,乃以所作施福,回向法界众生,令其有求皆遂,如普门品观音受璎供佛,乃为愍诸四众,及于人非人等,即其证也。然法界六道,亦该四圣,统论所求,不出二种:一者世间乐,二者出世乐。今妻子之求,局在欲界,三昧长寿,通于色空,以长寿不止人间寿考,而仙天长报,皆是三昧,虽通出世,然既列于妻子长寿之间,且约世间三昧论之,此属世间之乐,如是乃至超略三乘权果,一乘实果,亦可遂求,故曰求大涅盘,得大涅盘,此乃出世之乐。且世乐有数,非可妄求,况出世无为,岂能遽得?今以菩萨不思议力,能兴广大最胜供养,并作广大最胜回向,遂令法界众生,有求皆遂,是知庙祀徧于寰区,礼念通乎上下,无足异矣。正脉云:三十二应,法施也;十四无畏,无畏施也;四不思议二施,兼财施也。所谓檀含万行者,信矣。总上历述二证竟。 三,结答圆通。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为第一。 ○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徧十方界。 初、应问结答。佛问句,按定佛问。我从下,正以结答。动若迩遥,静无边际,闻性无遗,故云圆照。依此圆照闻性以成正定,故曰三昧。此乃出其定名。心字仍指闻性。隔垣能听,十方无碍,故曰自在。缘此自在心性以为观体,不逐外境,一味反闻,故曰入流。因此入流之修以为观行,依体立行,借行显体,行成体备,故曰得三摩提。此乃明其修相。设欲成就菩提,依此圆根较彼不圆之根日劫相倍,故曰斯为第一。 ○世尊下。引显超胜。彼佛即古观音也。因见我昔从闻思修入三摩地,故叹以善得圆通。言善得者,以较之余门,费力少而收功多故。记以同名者,一显师资道合,一显所得真实。必于大会者,一令海众同证,一令同行效修。此自利超胜也。观听圆明者,谓反观听性,复真遗闻,十方圆照,一时明了也。明不徒明,必能寻声圆应。由是十方众生,咸知称念。故令观音之名,徧十方界。此利他超胜也。自利利他,一耳门而俱备。所谓成就菩提,斯为第一者,信矣。又二十四圣,虽各说第一,而云如己所证,知非通修之法。今观音直说第一,而不云如己所证者,显是通修之法。此不待文殊,已自寓拣别意耳。总上众说本因竟。 三、文殊拣选三。 一、如来先现瑞相。二、敕令文殊拣选。三、文殊奉旨说偈。 初三: 一、悟体含用相。二、乘悟起修相。三、行成果满相。 初三: 一表根性体用,二表余门体用,三表耳门易悟。 初。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 事论,则众圣各说本因,华屋有门可入,自佛他佛皆生欢喜,故各放五体之光,以示自庆。互灌佛顶及众顶者,既示自庆,又示庆他。盖以圆通之门既启,则诸佛本怀可畅,一切众会可接,均可庆焉。若作表法者,世尊本佛,表此界本根。本根既启,则修因趣果,安住无畏,故以师座表之。不惟安住无畏,且五根并脱,故以五体同光表之。远灌佛顶者,表上与诸佛同一慈力。及灌菩萨顶者,表下与众生同一悲仰。良以本根既启,体必含用,所谓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者,于此可见。彼诸如来,乃他界之佛,表余五根同具此性。一根反元,五根并脱,故亦以五体同光表之。来灌佛顶及众顶者,亦表上合下合义也。据此,则五根虽不及于耳门,犹远胜乎尘识等诸圆通矣。 二、表余门体用。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 事论既生佛同庆,天地亦应呈祥,故使林木池沼皆演法而交光也。若作表法者,林木池沼皆演法音,表尘识等皆具圣性。既皆具圣性,则门门互通,故以交光相罗表之。得此光者,可以严体摄生,故以如宝丝网表之。盖宝取庄严义,网取摄持义也。 三、表耳门易悟。 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 事论,则既见生佛同庆,又见天地呈祥,故皆得未曾有。从此发心,永无退转,故成金刚三昧。若作表法者,大众乃此会之众,表本界之机。本界之机,一闻耳根圆通,则机教相投,故以得未曾有表之。既机教相投,则易得悟入,故以普获金刚三昧表之。前云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即密指耳根圆通。是知能表、所表,俱称金刚三昧。但能表唯约发心不退,所表乃取断障无碍,浅深异耳。然此已上三科,表法胜劣,历然可明。知此义者,则无劳文殊更拣选矣。悟体含用相竟。 二乘悟起修相。 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 事论则会众受益,故致天雨宝华而作供养之具。间错纷糅者,谓青黄赤白相间错落纷然杂糅,虽攒华簇锦未足方其美也。若作表法者,既悟耳根圆通则性天湛朗,依此修因则万用俱含、因果该彻,故以天雨宝莲表之。论行布则住行向地四位迢然,故以青黄赤白表之。论圆融则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以间错纷糅表之。清凉云:万行纷披比华开锦上。亦斯义也。 三,行成果满相。 十方虗空成七宝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事论,则四华在空,交映而成七宝之色。如雨徧界,弥漫而隐山河之形。故曰俱时不现。然山河既已不现,铁围无复突兀。故惟见十方尘国,合成一界。际斯瑞应,诸天庆赞。故又闻梵呗咏歌,自然敷奏。梵呗,谓梵音呗赞。咏歌,谓吟咏歌唱也。若作表法者,乘悟起修,则从真涉俗,故以虗空成色表之。从真涉俗,则即俗即真,故以山河不现表之。既真俗互融,则妙合中道,故以尘国合一表之。住果摄生,法音普被,故以梵呗咏歌表之。随缘而应,任运而说,故以自然敷奏表之。敷奏,谓敷宣节奏也。合上科观之,则修因证果之相,已先兆其瑞矣。如来先现瑞相竟。 二、敕令文殊拣选二。 一、通论随修,似不须拣。二、别就本机,应须拣择。 初。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习真实圆通,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 现相表法,密示难明,应须显说,故如来告文殊也。佛不自说者,以归元无二,无可拣择,拣则成偏,自教相违,以今经所说是圆教故。必告文殊者,以方便多门,不拣则滥,拣则须智,文殊独檀,以诸经皆推文殊为大智故。前虽麤闻,未及谛观,故教以汝今观此,盖必如闻而观,乃悉其所证之实故。二十五圣皆称无学者,有二义:一、约远本;二、约本法。约远本,则久证佛果,示居因门,如观音菩萨过去为正,法明如来是也。约本法,则悟证齐佛,即同修证,以圆顿行人修即无修故也。各说等者,谓各各自说最初入手成道方便,如根、尘、识等,各据一门是也。皆言等者,谓诸圣皆言自所修习为真圆通,如二十五圣各称第一是也。实无优劣者,有四义:一、方便多门,归元无二,如千迳九逵,咸会王城故;二、通论十方,各随方宜,如香积味尘,不瞬眼根等;三、宿习不同,各选易入,如空生旷劫,心得无碍等;四、惑习不同,各选对治,如火头多淫,佛教观火等。是知对症即称良药,易入便属妙门。况夫根随方利,摄化不专,一道圣性,平等究竟,宁有二致?既无优劣,则在前修习,如富楼那从旷劫来,辨才无碍等;在后修习,如优波离随佛逾城,出家受戒等,亦复无有差别,故统言实无优劣及前后等。据此,则二十五门似应无所拣矣。 二、别就本机应须拣择。 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 ○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初正为阿难欲令开悟,须选对机之门,故特命文殊决择于二十五行之中谁当其根。后文殊偈云堪以教阿难,正应此意。 ○兼我下。兼为未来灭后根钝,开悟犹难。此界众生耳根偏利,设不对根,纵有入菩萨乘求无上道者,亦难究竟。故又命文殊决择何方便门得易成就。后文殊偈云:及末劫沈沦。正应此意。敕令文殊择选竟。 三、文殊奉旨说偈二: 一、经家叙仪标说。二、文殊详演偈颂。 初。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旨,意也。佛敕拣选,意在开悟,阿难遐益灭后,故曰慈旨。至尊有命,智臣宜承,故文殊遵奉而偈对也。座起礼佛者,受命常仪。承佛威神者,说仗佛加。盖以二十五圣,文殊齐肩者,衍有其人,非仗如来威神,焉敢自行品量?不以文对而以偈对者,贯华易持,令闻已而思修也。 二、文殊详演偈颂三: 一、预开选端。二、通拣余门。三、独取耳根。 初三: 一泛明从真起妄,二略示返妄归真,三承明应须拣选。 初。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觉海二字,法喻双彰。如吴兴云真觉之性,譬如大海是也。澄圆、圆澄,义通法喻。喻中谓海性澄清,圆现万象。法中谓觉性澄湛,圆含万有。但海之澄圆易见,觉之澄圆难知。欲令即海明觉,故通以澄圆目之。此即寂而照也。又海性虽圆现万象,而澄清不改。觉性虽圆含万有,而澄湛不移。故又以圆澄目之。此即照而寂也。即照而寂,则觉性元妙,以妙即不变义故。即寂而照,则觉性元明,以明即随缘义故。然既曰元妙元明,则一念不生,法尔具足。若乃起心欲照,则是瞥起无明。由此转生业识,而成所有之相。如前云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也。所立等者,谓所相既已妄立,又复生汝妄能(见分)。反将所欲照之性,益成晦昧。故曰亡也。迷妄等者,谓所照之性既亡,则性觉真空。迷于妄惑之中,举体全成顽虗。故曰有空。如前云晦昧为空是也。依空等者,谓空见相对,坚执欲缘。其奈空体,本不可缘。由坚执故,遂于虗空之中,妄见有世界之相。故曰立界。如前云空晦暗中,结暗为色是也。想澄二句,乃别明依空立界之相。言世界有二:一谓妄想澄凝,结成国土,名器世界。二谓知觉运动,揽为众生,名情世界。又此虽情器具足,且约本识中细相言之。不言麤相者,为示迷途未远,见归源之易故。 二、略示返妄归真。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上云迷妄有虗空,则虗空生于觉心中也。然人皆知虗空为大,而不知觉心更大。若以虗空与觉心较之,则虗空如沤,觉心如海。故云如海一沤发。又以海喻心,以沤喻空者,有二义。一者海体唯一,沤乃有多。喻心唯一体,空有多方。仍复以一沤喻一界之空,为最小也。二者海体常住,沤相起灭。喻觉心绝待,虗空待成。仍复以一沤喻一界之空,为至妄也。有漏二字,即前之情世界。微尘国,即前之器世界。前云依空立界,此云皆依空生。盖是重牒前意,以显其较之虗空,益最小而益至妄故。然虗空既如一沤,因沤之易灭,便知空之本无。空且本无,况复三有情器,又在虗空之中,岂真有哉。知此意者,则情器双超,空色俱尽,真归元之要诀也。 三、承明应须拣选。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 ○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初二句明对根须选。言果能如上顿悟,当下归元,则觉性本无二致。但众生根器不齐,而对机方便,乃有许多门路,诚不可以不选也。 ○圣性下。明难易须选。言成圣之性无法不通,或以六根顺性而修,或以尘识逆性而修,俱为方便。但初心欲入三昧,有迟待多劫,有速经少时,难易自不同伦,又不可以不选也。通上预开选端竟。 二、通拣。余门四: 一拣六尘,二拣五根,三拣六识,四拣七大。 初六: 一拣沙陀色尘,二拣陈那声尘,三拣香严香尘,四拣药王味尘,五拣䟦陀触尘,六拣迦叶法尘。 初。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色想结成尘者,言唯色不能成尘,必因识想坚执,交相结缚,而有染蔽之义,乃成尘故。既已成尘,则染蔽本根,于彼精真了然之性,不能明彻,其犹久客他乡,虽还家有路,而不知也。如何等者,言圆通唯明彻可入,如何以不明彻之色尘,而能于是获得圆通,是固不待辨而知其难矣。 二,拣陈那声尘。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音声二字,离释则屈曲为音,径直为声。合论则音声者,谓具音之声,唯取屈曲义故。杂语言者,谓依彼具音之声,杂出而成众多语言也。伊犹彼也。但伊二句,应作一气读之。谓但彼名句义味,诠显各别。一名不能含于多名,乃至一味不能含于多味。是固知声尘之不圆耳。此中曰名曰句曰味者,名诠自性,如云火唯是烧性。句诠差别,如云艾火非炭火等。此二皆为能诠。味即是义,乃为所诠。能诠中不言文者,以彼但是名句联合,非别有体故。所诠中不言理者,以彼但是悟后方知,非方便故。又理能徧含,兼之则拣义不成,故但言名句味也。末句言既非徧含,则违圆通。云何以是能获,盖反言以拣之。 三、拣香严香尘。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香以合中知者,谓香尘必待合于鼻中,方能知故。离则元无有者,谓不合于鼻,则香相元无所有,是香尘固不恒矣。不恒其所觉者,谓香既或有或无,不得常恒,则根中觉性,亦不能恒现也。不言齅而言觉者,以元是一体,可互说故。又鼻舌身三,皆合中知,俱得言觉,故末句言圆通以觉性为体。若以香观,则觉且无恒,云何依之而能获耶? 四,拣药王味尘。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味性非本然者,谓味尘体性非本然自有也。要以味时有者,谓既非本然,要必待味合之时方能有,故味合方有,不合则无,是味尘先且不恒一矣。末二句言味既不能恒一,况根中觉性自然不能恒常一,如云何依之而获圆通,固知其不能耳。 五,拣䟦陀触尘。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首句上触字指触尘,即冷暖澁滑违顺等相。下触字指色尘,谓身根所触着之物色。意言冷暖澁滑违顺等相,必以身根所触着之物色,乃得发明显现。次句言设无所触,则不能发明触尘之相,故与上之二尘同为合中知也。末二句言初心贵专,今触尘既合时方有,离时便无,其体性尚非一定,云何依之而能获圆通。 六,拣迦叶法尘。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徧涉,云何获圆通? 正脉云:法尘非外五尘之实质,乃五尘落谢影子,唯意所缘,属独影境,故称内尘。凭尘下。不依正脉义释。正脉以起意缘时,但专一境,名为凭尘有所。今谓凭尘者,既属内尘,必凭外尘落谢也。既凭外尘落谢,必有所落谢之影,方称内尘。是则外尘为能谢,内尘为所谢。但外尘有五,落谢必有先后;内尘亦五,影子非无甲乙。如是则能谢、所谢,二皆五相历然,非能互徧互涉。然尘且不圆,云何能获得圆通?宜在所拣矣。拣六尘竟。 二、拣五根(耳根中选,故拣中唯五)五。 一拣那律眼根,二拣周利鼻根,三拣憍梵舌根,四拣毕陵身根,五拣空生意根。 初。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首句纵许洞然,谓纵许其照境分明,洞然不混也。次二句夺其有亏,准前云前方全明,是总约正前方及前两隅而言,后方全暗,是总约正后方及后两隅而言,观其全字可知。今云明前,乃唯约正前方言,不明后,亦唯约正后方言,以皆无全字故。四维乃是四隅,前方二隅能明,后方二隅不明,故云亏一半也。不言左右旁观者,偈略难收,可以口会,如云既明前不能明后,而四维又亏一半,纵使左右旁观,统论功德,亦唯三分之二,既阙一分,即不圆通,故以云何句拣之。 二、拣周利鼻根。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鼻息者,鼻中气息。出入通者,谓出而送旧,则通于外,入而齅新,则通于内,如前云有出有入是也。然出属过去,入属未来,出入少停之时,名曰现前。无交气者,无有交接之气,既无交接之气,则无功德,如前云而缺中交是也。据此,则三分论功,缺于一分,已失圆义,况夫出入支分现前,断离三际,不相涉入,又失通义,云何以是而获圆通?明知其不易耳。 三、拣憍梵舌根。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舌非入味,无有端由生觉。次句言必因味尘,方生觉了之性。三句言味若亡时,了性依然无有。此即同前觉不恒一,故亦以云何句拣之。(问,耳根离声闻静,许其为常。今舌根离味尝淡,何不许耶。答,静非是声,故离声犹可闻静。淡本是味,故离味逈无所尝。此二性常不常之异也。) 四,拣毕陵身根。 身与所触同,各非圆觉观,涯量不冥会,云何获圆通? 所触,即指触尘。前云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今身根亦然,故云与所触同。谓身之觉性,亦因所触物色,发明显现。设无所触,不得发明。文殊妙辨,省词取例为言也。次句各字,通指能例所例,直拣其不是圆通觉观(初心起修名觉,后心相应名观),故云非也。涯量句,出尘拣意。谓此身之与触,合有离无,其性不定。与彼圆通妙体,涯际分量,不得冥合契会,理在可拣故。末句结拣,可知。 五,拣空生意根。 知根杂乱思,湛了终无见,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知根,谓能知之根,即意根也。意根即是末那,恒审思量,与彼意识乱思,麤心难辨,故云杂也。湛了终无见者,谓依之修习,欲求澄湛明了,终不可见,如是则妄想念虑尚不可脱,云何能获圆通?是不可以不拣也。拣五根竟。 三、拣六识六。 一拣舍利眼识,二拣普贤耳识,三拣孙陀鼻识,四拣富那舌识,五拣波离身识,六拣目连意识。 初。 识见杂三和,诘本称非相。自体先无定,云何获圆通? 识见者,眼识缘境随念麤略,无多缘虑略同根性,缘境故无妨说见。杂三和者,谓内依根及根性,外托色尘内外交杂,三缘和合而得生故。诘本者,于三缘中穷诘其本也。穷诘其本三处都无:一者不从根生,唯根无尘不自生故;二者不从色生,色尘无知非识因故;三者不从性生,性澄识动不相类故。既三处叵得,则虗妄无实,故称非相。自体即识之自体,缘合似有诘本实无,是先且无有定实,依之修习终无实果故。末句以云何拣之? 二、拣普贤耳识。 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 首句谓识心称性,同性圆闻,故能洞彻十方,自在无碍。生于大因力者,谓由菩萨多劫修习广大愿行所感生故。修习此等法门,须是深位菩萨初心浅修,攀仰不及,故不能入。末句结拣,可知。 三,拣孙陀鼻识。 鼻想本权机,只令摄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获圆通? 鼻想者,如观鼻端白,引起鼻识,自想鼻中气也。本权机者,谓原佛教观,本为对治难陀散心,权设机用,非鼻识本有机用故。次二句言所谓权机者,只为摄其散心,令住一境。若果住一境,而一境便成心所住处,是心有定在矣。末句言心有定在,则不圆通,云何能获也。 四,拣富那舌识。 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名句非无漏,云何获圆通? 前二句言舌识说法,唯是拨弄音声及于文字,不合得大开悟。而富楼那所以得大开悟成阿罗汉者,乃是先劫久成辨才,独擅说法,适今时节已至,因缘会遇,故能尔耳。后二句言初心若依说法,而所说之法惟是名句,尚属有为不相应行,非是无为无漏之法,有乖圆通,云何能获? 五,拣波离身识。 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徧一切,云何获圆通。 持犯者,谓身识不起杀、盗、淫事,执持犯戒之罪,不令犯故。初心依此,但能约束其身,不过执身不动。设若非身所摄,如妄言、绮语、恶口、两舌等,则识无所从束。是知身识执持,尚不徧于口、意二业,况夫菩萨清净律仪,乃至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一切法门,自然不徧。故云元非,谓本来非徧也。不徧,则不圆。故承此以云何句拣之。(吴兴问云:波离执身,次第执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今疏答曰:此约初心言之。大凡初心持戒,先断淫、杀、盗、妄。妄犹可缓,而最所宜急者,唯淫、杀、盗耳。但执心诚难,故先以身识束身。如身识不起邪觉,离于恶触,自然无复杀、盗、淫事,是为束身。至若心动淫、杀、盗机,口出妄言、绮语等,非不欲断,但非身识能持。人不尽皆波离,岂能依此入圆?岳师答词,正脉已云,混淆不录。) 六,拣目连意识。 神通本宿因,何关法分别?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目连神通,虽由旋识复湛,心光发宣,而究其深本,乃宿因久修,观其初遇佛时,须𩬊自落,袈裟着身,足知其有由来矣。次句言既由宿因,与彼现前法尘上所起分别意识,了不相干,故云何关法分别也。念缘句言法上分别,乃属妄念攀缘,虽依法尘,实托外物,若离外物,则法且不有,何况于识,故云非离物也。末句言既不离物,则被物所局,云何能获圆通。拣六识竟。 四拣七大七。 一拣持地地大,二拣月光水大,三拣乌刍火大,四拣琉璃风大,五拣空藏空大,六拣弥勒识大,七拣势至根大。 初。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若以地性而观,则地性坚碍,非初心便能通达,是必久修乃通,此拣体析观也。若以平地为功,则平地有为,非顺圣性,是必平心乃顺,此拣平地行也。据此则观行俱失圆义,云何能获圆通? 二、拣月光水大。 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如如非觉观,云何获圆通? 若以水性观者,如月光童子,初观身中水性无夺,次观与香水海等无差别。如是皆由想念成境,及乎出定,唯身无水,足知其非是真实。若必欲契会如如之理,须待证水合空,得无生忍,非初心觉观可能。盖以如如之理,离念不动,一有觉观,动相现而如如隐矣。末句拣意可知。 三、拣乌刍火大。 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非初心方便,云何获圆通? 若以火性而观,如乌刍瑟摩者,乃因厌欲而见有火相。设无厌欲之心,则火相便无。是知观火之法,但为多淫者一时对治,非真能离欲也。然初心不尽多淫之机,岂必藉此以为方便。纵使藉此初心,亦非真离,云何能获圆道,信知其不易耳。 四拣琉璃风大。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对非无上觉,云何获圆通? 若以风性观如琉璃光者,初观诸动无二、等无差别,次观来无所从、去无所至,乃由动入寂也。由动入寂相待成观,故非无对。既非无对,自是有对之法能所角立,岂称无上觉体?自应非是。既非觉体,因果不类,以圆通即觉体故。云何句准上? 五,拣空藏空大。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无觉异菩提,云何获圆通? 以空性观者,如虗空藏,谛观四大无依,妄想生灭,虗空无二等也。然虗空以昏冥钝顽为相,自体先且非觉,非觉即是无觉。既无觉知,即异菩提。以梵语菩提,此云觉道故。既异菩提,则圆通难入,故拣其云何能获。 六,拣弥勒识大。 若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存心乃虗妄,云何获圆通? 若以识性观者,如弥勒菩萨谛观十方唯识,以识性为因心也。但所观之识,生灭不停,是自体先非常住,而存心观之,其犹蒸砂作饭,乃属虗妄,故拣以云何获也。 七,拣势至根大。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凡有动作,皆属行阴,故曰诸行。一涉迁流,即非常住,故曰无常。而念性亦属行阴,迁流同为无常,故云元生灭也。以此为因,生方见佛,未为不可。若欲现证圆通,成常住果,则能感所感,性自悬殊,故末句拣之也。 (问,势至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则耳根亦在其中,何乃并拣。答,势至虽都摄六根,却不以根性为入门。及取念佛求生,已落行阴,故在所拣。)。 (正脉云:通论二十四圣,深证必等观音。而原其入门,略有四义当拣:一者不对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别有资藉,四者非常修学,反显耳根。对方宜,便初心,不劳资藉,通常可修,至下偈中自见。)。 通拣余门竟。 三。独取耳根。四。 一正对方宜,二不劳资藉,三可常修学,四最便初心。 初三: 一、对方定宜。二、叹人显法。三、斥迷教修。 初。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既拣余门,宜定本根,故重以启白世尊。欲定本根,须对方宜,故先言佛出娑婆。准维摩经,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树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圆林台观,或以虗空影向,或以音声语言,或以寂无言说,各随方宜,教体不同。今就娑婆言之,故云此方教体。而言真者,以是三根普被,合界咸宜,拣彼偏对一机,不名为真故。清净在音闻者,三真实中,一有不备,则非清净。以有碍有局,则浊而不清。有生有灭,则染而非净故。据此,则音闻二字,乃取对音之闻。以惟音无闻,非真教体。故前陈那声尘,已在所拣。欲取三摩,指初心习定之人。实以闻入者,确指耳门,独为娑婆本根。舍此,则三摩难成故。(问,能诠教体门中,首取声名句文。今何偏取闻性,反遗音声。莫是清凉圭峯,犹未识楞严旨乎。答,清凉立教体为十门,前劣后胜。音声既列于首,已显非真。至圭峯束为四门,而声名句文,但是随相门中一义。然既曰随相,知是权宗假立。唯识似真,归性分真,必是无碍,乃为究竟真实教体。今闻性具三,真实正是无碍。则文殊所选,与清凉圭峯,若合符节。故无妨偏取。)对方定宜竟。 二、叹人显法二: 一叹人殊胜,二显法真实。 初。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 ○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初、自利圆满。解六结,越三空,二死不系,故曰离苦。超世间,并出世,一切无碍,故云得解。良有二义:一、诚也,乃指实之词。如云离苦得脱,诚哉不虗者,唯观世音耳。二、善也,乃赞美之语。如云善哉观音,其自利已若此矣。 ○于恒下,利他殊胜。正脉云:劫数恒沙,则时为极长,显常也。国数微尘,则处为极广,显徧也。得大自在,义摄三十二应及第一不思议德。以三十二应后,有无作妙力自在成就之语。第一不思议后,有救护众生得大自在之言。无畏施生,义摄十四无畏及第二不思议德。以十四无畏后,有施无畏力福备众生之语。第二不思议后,有能以无畏施诸众生之言。妙音二句,乃足上三十二应及前二不思议中说法说呪之音。以上言入微尘国,似有现身现形之义,却无说法说呪之音。今乃补足,以显身说。并示妙音者,同体形呪,一音而含众妙。观世音者,异体形呪,观世而现殊说。三十二应,破他障而现梵音。应说即说,不失时而称海潮。十四无畏,惟是冥应,故不配音也。准普门品,更有胜世间音,乃总上四音,显世音莫及。今举别略总耳。救世二句,义摄后二不思议德。以世人悭贪积聚,患得患失,妻子长寿,所求不遂,皆致不安。而第三不思议中,破悭感求。第四不思议中,有求皆遂,则救世悉安宁。至云求大涅盘,得大涅盘,则出世获常住也。此皆观音自陈中意。文殊错落言之,欲令求圆通者,仰慕其人而法之也。叹人殊胜竟。 二、显法真实三。 一圆真实。二通真宝。三常真实。 初。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 我者,文殊自谓。启如来者,欲显真实求佛作证故。次句言欲求真实本根,诚如观音所说。是文殊先以总许,非指下偈。以下偈所说,非观音自陈中意故。譬如一偈,乃文殊取前耳根功德中,如耳周听十方无遗之义,以显圆真实义也。权借闻鼓一事,以例闻一切声故。云譬如静居者,拣非閙时。以閙时闻虽常圆,不自觉故。正脉云:十方俱击鼓者,一时同击也。十处一时闻者,闻无先后也。末句乃就此以尅定其为圆,且是真圆实圆,非虗妄说圆者可比拟故。 二,通真实。 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纷无绪。 ○隔垣听音向,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初拣五根皆局。目指眼根,非观障外者,如隔窗纸不见外之物色,隔皮肤不见内之脏腑,是局而非通也。口鼻亦然者,但例其局而非通,非例其不见障外故。孤山谓口鼻二句语倒,若将下句为上,其义方顺,以三者俱是合中知故。隔离不通,亦名为局。又口字应是舌字,以舌在口中,用口代称故。心指意根,恒审思量,略同意识,故名为念,如前云知根杂乱思是也。纷无绪者,被念所杂,唯觉生住异灭,纷然无有头绪,如前云湛了终无见是也。如是则想念尚不能脱,岂能通乎? ○隔垣下显耳根独通。隔垣听音向者,如中隔墙垣,闻环佩声,是障不能局。遐迩俱可闻者,如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离亦能通。障不能局,则眼根莫比。离亦能通,则三根莫配。且静无边际不同,意根湛了无见,故五根所不齐也。据此,则五根皆局,唯耳独通,是通可谓真且实矣。 三,常真实。 音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 ○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 ○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初对声显常(此取击钟验常中义)。音声性动静者,如前罗睺击钟,正击之时,则音声性动。击久声销,则对动说静。是唯一声性形显,而有动静相故。闻中为有无者,谓动静二相,于闻性湛然体中,循环代谢。动则历然有声为有,静则寂尔无声为无。世人颠倒,不知此义。因于无声之际,则号无闻。殊不知无声之时,更觉闻性无边无际。故曰非实闻无性也。声无二句,谓如上所说声无之时,闻性既无有灭。例知声有之时,闻性亦非有生。是知闻性湛然,以任声有声无,而自体了无生灭。既了无生灭,是二相圆离。拣非对断说常,为虗为妄。故曰常真实也。 ○纵令下,就梦显常。(此取引梦验常中义。)言世人不知闻性常住,将谓梦想之境,唯是独头意识所现,于彼外境,全无所思。自应全无所闻,闻性应灭。殊不知纵令在于梦想,于外境全无所思,而此闻性,亦不为彼无思,即便灭无。如前梦人,闻舂捣声,惑为钟鼓,自怪其钟为木石向。据此,则梦想之时,依然因闻有思。所谓无思者,但是无境可闻,岂是闻有灭耶? ○末二句预防疑问。(恐承上问云:尘识不常,姑置勿论。至于七大五根,岂尽不常?乃独许闻性,自得常义。故文殊以下偈防之。)言七大皆属觉观,如前云若以地性观等可知。既属觉观,乃出自意识思惟,全堕生灭,岂是真常?至于身之觉性,心之知性,皆不及于梦中。以真能觉知,即不成梦故。眼等三根,例此可知,故不更言。是则五根亦非真常明矣。通论三种真实,略有三相可喻。圆真实,如杲日当空,万象俱照。通真实,如无热分流,四河徧利。常真实,如太虗无形,三际莫坏。由此故能三根普被,合界咸宜,而为真实教体。叹人显法竟。 三、斥迷教修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 ○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 ○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初显耳根偏利。承上既具三种真实,便可依修。况今娑婆国中,凡有理事,皆以音声言论而得传宣发明,则耳根偏利可知。 ○众生下,斥迷闻循声。言既耳根偏利,一切众生皆应从此悟入。所以不尔者,皆由众生自迷本有真闻,一味循声流转。不唯众生,即如阿难纵有强记,不免循声流转,落于邪思。阿难且尔,他可知矣。 ○末二句教亡所入流。言众生与阿难所以不能开悟者,岂非随彼所缘尘相,自成沦溺,想必是也。既知必是,则应亡其所相,旋彼流转之性,还复真闻,便可以渐次增进,而获真实无妄性矣。正对方宜竟。 二、不劳资藉四。 一、诫听出名,二、指过劝修,三、显法要妙,四、结示不资。 初。 阿难汝谛听,我承佛威力,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 首句呼其名而诫之曰:汝今果欲旋流,应当谛听我语。次句下言旋流之法不易可说,汝果谛听,我当求佛加被,乘仗佛之威力为汝宣说,汝亦当生难遭想也。所说旋流之法略具五名:一曰金刚三昧,谓以此断惑,无惑不断故。二曰王三昧,谓以此降魔,无魔不降故。三曰如幻三昧,谓依此修行,修即无修故。四曰不思议三昧,谓依此显理,理绝言思故。五曰佛母三昧,谓依此成佛,佛无不成故。具此五义名真三昧,以不劳别有资藉故。 二、指过劝修。 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 ○欲漏不先除,畜闻成过误。 ○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首二句出因法华经。佛云:我与阿难同于空王佛所发心,我常勤精进,阿难常乐多闻。据此,则阿难从空王已来所遇之佛数等微尘,一一佛所皆以多闻之力护持法藏,故曰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也。秘密有二义:一、别指深法,意显深法尚闻,况复浅者,显无法不闻故;二、通该浅深,意显一闻异解,彼此不知,互成秘密故。 ○次二句指过。先字宜作早字,言阿难位在初果,方断见漏,欲漏全在。至究其所以,不能早除之故,只为一向畜积多闻,循尘流转,而为过误。是知不解旋流,不唯闻于世法,乃至闻于佛法,不唯闻于佛法,乃至闻于秘密深法,皆为循尘流转,总是畜闻成过误也。 ○末二句劝修。言既知畜闻成过,与其将耳闻以持诸佛佛法,何不以耳闻以观自己闻性,不几犹为要妙乎。 三、显法要妙三。 一、法说,二、喻明,三、结合。 初。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 ○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净。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虗空。 ○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初一,解六脱(此显要义)。闻非二句,言元一精明,本无妄闻,而妄闻非自然生,乃是因于声之动静,黏湛发听,揽声成根,而有闻之名字,是动静根之三结具矣。旋闻二句,言若能旋观闻性,自应亡其声尘,故云与声脱也。声尘既脱,动静双亡,而能脱之根性,不复名闻,故曰欲谁名也。欲谁名其为闻,应无可者,是动静根之三结解矣。一根二句,言一根既已返本还源,觉性现前,不复循尘结根,则六根俱成解脱。如后云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是也。 ○见闻下。从体现用(此显妙义)。见闻四句,乃重明上意,以起下净极光通之义。言本一精明,起于虗妄见闻,如依净目起于幻翳相似。由于虗妄见闻,变起三界依正,如因幻翳变起空华相似。今闻性既已,复还本源,六根俱脱,是幻翳之妄根除矣。幻翳既除,空华不有,是三界之妄尘销矣。根除而性无偏局,尘销而体无垢染。故曰觉圆净也。净极二句,言虽觉得根除为圆,尘销为净。但既有能觉所觉,还名为结。是虽曰圆曰净,而未至极圆极净。盖必至觉所觉空,空所空灭,寂灭现前,乃为极净。净极而光自通达,乃为极圆。其犹云开月现,光照万方。合前一根返源,六根解脱观之,彼为要之至,此为妙之至也。寂照句,言所谓光通达者,以此光乃即寂而照,称性含虗。圆通极致,尽于是矣。 ○却来下,涉世无碍。却,犹退也。言既得全体,复获大用,则是已齐佛果。若乃不欲取证,乘愿涉世,是曰却来。谓却退而来,涉世度生也。已越三空,依三空而观世,全有全空,故曰犹如梦事。识此意者,则终日度生,不见有生可度矣。摩登二句,乃激发阿难之语。言汝当时若能如此观世,则摩登伽女,居然为在梦中之人。而先梵天呪,亦只是梦中之语。梦中之人,不能交梦外之形。梦中之语,不能牵梦外之心。纵欲留汝之形,谁其能哉?然往者不谏,来者可追。自后其知,勉夫! 二、喻明。 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 巧幻师喻真性,以真性有随缘之用,如世幻师有工巧之术故。男女喻赖耶,以赖耶乃真妄和合,如世男女有和合义故。以是随缘而成,故喻以幻作。诸根喻赖耶见分,结六根而分为六性,映六尘而名为六精,故以动义喻之。一机指所幻男女,中有消息,喻赖耶真妄和合,中有动相。动相才起,见分俄兴,如彼所幻男女,消息一抽,诸根俱动也。息机喻旋闻返源,旋闻返源,赖耶不动,故以归寂喻之。既已息机归寂,则所幻诸根,及所成幻事,俱时销歇,故曰诸幻无性。此喻赖耶不动,见分斯寂,根除尘销,觉体圆净。如前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是也。 三,结合。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成圆明净妙,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首句言六根中性,亦如幻人之诸根是也。精明即是赖耶,依真而起,合上喻中男女,乃幻师所作故。依此分为六性,和合根尘,故曰成六和合。此六和合,由于赖耶一动,合喻中男女根动。由于一机抽故,一处成休。复者,旋闻返源,赖耶不动,合喻中所幻男女,息机归寂然也。赖耶不动,见分斯寂,故曰六用不成。前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今既六用不成,则想所依相不有。想所依相不有,则识所依情安寄?故曰尘垢应念销也。所依之相情既销,能依之识想亦复不立,此正合喻中诸幻成无性耳。后三句喻中无文,不必强合。圆明净妙,即是精明觉体。前但以不受根局,名之为圆。此复以不受尘蔽,名之曰明。又前但以尘销无染,名之为净。此复以识尽想空,名之曰妙。麤相三结已解,细相三结未尽,故曰余尘。言余有微细结相,如空中尘。前疏所谓未至极圆极净者,以此诸语词言,既有余尘,还须崇尚于学,进解后三结也。明极者,寂灭现前,净极光通之义。即如来者,虽非历事,造修悟证,已齐佛果。按法说中,此下更有涉世无碍之义,乃为激进阿难而发。合中不出,勿烦强赘。显法要妙竟。 四、结示不资。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圆通实如是。 既示要妙,欲令修习,呼大众及阿难以教之也。遇声便发曰闻机,一向循尘名为倒,旋犹转也,谓旋转颠倒闻机,莫更循尘也。反闻闻自性者,谓欲旋颠倒闻机,唯用反闻工夫,以观能闻自性,无劳别资异路,此修因不资也。性成无上道者,谓闻性不发则已,一发则因该果海,即就此性,可以成无上道,以性即是道,无庸更资余法,此证果不资也。末句结示,言修因证果,所以二俱不资者,以闻性既圆,且通二真实,力能如是,故不言常真实者,以力在下科也。通上不劳资藉竟。 三、可常修学三。 一、明可常修,二、显符佛敕,三、拣余非是。 初。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盘门。 ○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 ○我亦从中证,非唯观世音。 初二句总标。微尘佛者,通约三世诸佛。因中皆依耳根修习,故曰一路;果中皆依耳根取证,故曰一涅盘门,以一字双通路与门故。 ○过去下,别明。言过去如来已得成佛,是斯门已成就者。现在菩萨虽未成佛,今依此各入圆明。圆明者,净极光通。或现在取证,即现在佛。或却来度生,亦未来佛。未来学人如是修习,决定成佛,故当遵依。然既三世通修,信知功由性常,所谓常真实力也。 ○末二句,证信我亦从中句,是文殊引己作证。非唯观音者,显观音菩萨,又为从前之过来人也。意言观音与我,皆验有成效。况未来学人,岂不益当遵信。又二句,语似倒置。若易下为上,读之则顺。 二,显符佛敕。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成就涅盘心。 ○观世音为最。 初、按定佛敕。诚,犹果也。据前佛勅拣选文云: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然既曰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又曰何方便门得易成就,是令其于诸方便中拣取一门,为通常可修法也。既曰兼我灭后,此界众生,是欲以救诸末劫生死凡夫,令出离也。既曰欲令阿难开悟,而阿难不无等类,是欲以救诸求出世人,令进断思惑也。既曰入菩萨乘,求无上道,是欲以救诸二乘,起成就涅盘心者,令回小向大也。今文殊按定其意曰:若果如世尊询问于我,于诸方便中拣取一门,用以救诸末劫凡夫,并阿难等之求出世人,及无学中之成就涅盘心者,是诚难矣。 ○末句显其允符,言既蒙佛勅,敢不留意。我今详观于二十五圣之中,唯观音耳根允符佛勅,独为最善。 三、拣余非是。 自余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舍尘劳,非是常修学,浅深同说法。 自余诸方便者,谓自观音耳根之外,余二十四圣所修诸方便门也。皆是佛威即事等者,正脉云:谓佛以威德神力,就其所遇之事而加被之,令其舍离诸尘劳也。非是常修同说等者,谓通常可修之法,任运修习,自能入圆,不须仗佛威神。既仗佛威神,则非常修学矣。浅深同说之法,一同而说,便足解缚,不须各即其事。既各即其事,则非同说法矣。若尅就诸门中明佛威即事者,佛威加被,如那律失明,佛示乐见。盘特阙诵,佛教调息等。即事舍尘,如乌刍多淫,佛教观火。孙陀心散,佛教观鼻等。人不尽皆如此,故非通常可修。且说此等法,亦唯对于浅修深位,则不相宜。至如普贤大因,满慈宿辨等,又惟宜于深修浅位,则不相当。故非同一可说。反显通常可修,浅深俱宜,唯一耳门。舍此杂修,圆通难入。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可不辨哉。(问,不劳资藉中疏云,不言常真实者,力在下科。似乎此科惟是常义。若论三世,通修可说,由于性常。至于通常可修,浅深同说,明是兼圆兼通,岂惟常耶。答,圆通常三,唯是一体。说圆则通常皆圆,说通则圆常皆通,说常则圆通皆常。今以常圆常通,故横竪皆可通修。)可常修学竟。四最便初心。 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沈沦,但以耳根修。圆通超余者,真实心如是。 文殊拣选至此,一拜而起曰: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此二句即归命三宝义也。三宝有二释:一约别相,二约自性。约别相者,如来即佛,佛宝也。藏谓藏心,法宝也。无漏不思议,意指圆通诸圣,僧宝也。言无漏者,据迹指在声闻,于小乘中见思尽故。言不思议者,据迹指在菩萨,神用莫测离言相故。若依深本,菩萨亦皆无漏,带果行因故。声闻亦不思议,内秘菩萨故。约自性者,空如来藏弥满清净,自性佛也。不空如来藏具恒沙德,自性法也。空不空如来藏和合无诤,自性僧也。清净无染故无漏,性德交彻故难思。即无漏而难思,即难思而无漏,故不可议。是乃归依自性三宝。又各就其义而赞美之。然别相,事也。自性,理也。理事双归,方成感应。愿之一字,自述归命意也。加被未来者,事三宝,则留愿住持,引生正信。理三宝,则同体内熏,资发圆悟。正信生,而随相反闻,不惑无功。圆悟发,而入理修道,不惑难成。故云于此门无惑也。方便易成就者,以具圆通常之三真实故。阿难多闻,耳根偏利,故堪教。此答如来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问也。娑婆世界,声论宣明,虽至末劫沈沦,亦唯耳门堪教。此答灭后众生,何方便门,得易成就问也。但以句,显其决定有功。圆通句,教以勿惑余门。此断疑也。良以耳根闻性,具三真实。真实心力,固应如是。此生信也。按阿难位在初果,沈沦尚未发心。既唯此堪教,则最便初心明矣。总结佛示一门深入竟。 三、会众承示获益四。 一相似解发,二圆悟根性,三乘悟尽思,四发心立行。 初。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身心了然得大开示,观佛菩提及大涅盘,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归还,明了其家所归道路。 了然者,无罣碍义。此近承拣选获益。言阿难大众于文殊正拣选时,澄神谛听,思觉双亡,形神俱化,故于身心了然无罣碍也。得大开示,乃通承佛示一门深入义来。始而分门定义,继而验证释疑,又继之而绾华巾示伦次,勅文殊选本根。言尽理圆,故开示云大也。自是观佛菩提智果,涅盘断果,修习有法,入证有由,故取喻以发明之。犹如有人喻阿难及众最初一念未动时也。一念未动,常住自性菩提,性净涅盘,如守故乡。瞥而随无明缘,背觉合尘,即同因事远游。久在轮回,不能反妄复真,即同未得归还。今者得大开示相似解发,虽未得入圆通,已知解结次第,智断二果,信知当成,故以明了其家所归道路喻之。 二,圆悟根性。 普会大众、天龙八部、有学二乘,及诸一切新发心菩萨,其数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远离尘垢,得法眼净。 普会大众句,总标多众也。天龙八部等,别明品类也。天龙八部,应是利根凡夫。有学二乘,应是不定初心。发心菩萨,应是圆人初机。此等现位虽浅,宿因实深,约皆惑轻智明,较胜于阿难等者,数比恒沙,已云多矣。况复至十,彼此不相妨碍。不思议境,不独为华严有耳,一闻便悟,故云皆得本心。本心者,即六根门头,圆湛不生灭性也。既得此性,则逈脱根尘,灵光独耀,故曰远离尘垢,得法眼净。前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法眼应时清明,即同此义。 三乘悟尽思。 性比丘尼闻说偈已,成阿罗汉。 性是登伽,华言出家,名比丘尼也。先以闻呪销爱,得证三果。此以闻偈开悟,乘悟顿断残思,故云成阿罗汉。然既悟即兼证,较上犹胜一筹。况佛前已许云,或得出缠,或蒙授记,则罗汉亦暂时阶级耳。 四、发心立行。 无量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前云十恒河沙,尚可名状,今云无量,则不可名状,益显其不思议矣。等,阶级也。言理既顿悟,乘悟并销,不须更历阶级,故曰无等。事须渐除,因次第尽,要必于无阶级中而立阶级,故曰无等等。据此,乃是发从性起修,期证无上正等正觉之心性,比丘尼又非其类,科名发心立行,实见乎此。言无上者,即阿耨多罗之华。言正等者,即三藐之华。言正觉者,即三菩提之华。言从古解释,大同小异。今以拣凡夫名正觉,以凡夫不觉,设或有觉,亦多流于邪见,不得名正。二拣乘名正等,以二乘虽能自觉,不能觉他,无平等心,设学平等,亦堕偏空,不得名正。拣菩萨名无上,以菩萨虽自觉觉他,俱得其正,又皆分而未圆,不名无上,唯佛俱圆,故称阿耨多罗。总结选根直入一大科已竟。 二、道场加行(佛世机熟,闻之即能悟入,纵或不能,而相似解发,已知解结次第,再蒙佛加,随便可修。此科盖为末世而设,观下云去佛渐远,邪师说法等可知)。三。 一先教远魔除习,二正示结坛行道,三兼彰秘密神力。 初二。 一、阿难代后启请。二、如来略示其法。 初。三: 一、经家叙意。二、阿难自陈。三、虑后代请。 初。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 整衣表敬,合掌秉心,顶礼欲请也。心迹者,修心之迹,如六结三空,皆有踪迹可据,故始终备悉,故曰圆明,即上云明了其家所归道路义也。得路未归故悲,到家有望故欣,虽有望而未归,虽未归而有望,且欣且悲,且悲且欣,故曰悲欣交集。侍佛有年,幸闻深法,去圣时遥,难聆至教,言念及此,兴心兼济,故云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由此所以稽首再拜,而启白于佛也。 二、阿难自陈(上云稽首白佛,此即所白之语)。 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 ○常闻如来说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觉已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 ○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 初自陈无疑,欲救末劫,故称大悲世尊相似。解发便觉,与寻常不同,故云我今已悟成佛法门。观音既已详陈,又经文殊拣选,是中修行渐次,历履可据,故曰得无疑惑。经家所谓心迹圆明是也。 ○常闻下,述聆素教。欲学菩萨,须遵佛语,故自述素常所闻。如是言,即指下之所说。为度众生,愿在生死,故云自未得度。已尽生界,方取菩提,故云先度人者。不同果后兴悲,故是菩萨发心。以盲引盲,恐不相宜,故须自觉已圆。到岸得舟,方堪济溺,故云能觉他者。此乃从体起用,故是如来应世。 ○我虽下,愿学菩萨。佛果未能遽至,菩萨愿以勉学,故云我虽未度,愿度末劫等也。 三、虑后代请。 世尊!此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欲摄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场远诸魔事,于菩提心得无退屈? 此诸众生,即指末劫众生。去佛渐远,则护念缘疎。邪师说法,则惑乱缘亲。如恒河沙,则徧满寰中,举世受惑。前云愿度末劫者,虑在是耳。然既魔强法弱,摄心诚难。况复入三摩地,谈何容易。设有欲摄其心入三摩地者,必令安立道场,远诸魔事,方能于菩提心,得无退屈。但不知云何能尔。此阿难代请之深意也。阿难代后启请竟。 二、如来略示其法二: 一、赞许钦承,二、正示其法。 初。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 ○如汝所问,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沈溺。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阿难大众:唯然奉教。 初、重赞善哉。正脉云:重赞者,一、善其发利他心,得菩萨正行;二、善其请道场意,得利他法要也。 ○如汝下,依问诫许,如汝所问等。按定所问之意,救护沈溺,即是远诸魔事。良以魔强法弱,易入难出,如沈溺故。汝今句诫,听当为句,许说可知。 ○唯然下会众钦承,唯然者,应之速而无疑。奉教者,遵之至而不逆,即钦承意也。 二、正示其法二。 一、教以持戒远魔。二、令其诵呪除习。 初三: 一、总引三学。二、别明持戒。三、结示远魔。 初。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毗奈耶,律藏通名,义详悬示。正诠戒学,兼诠定慧,故三学俱在毗奈耶说。万行虽多,三学摄尽,决定当依,不可有违。两乘俱说,故得常闻。所谓者,指释之词,谓指下以释上也。摄心为戒,意拣小乘,以小乘但能执身,则名为戒。故灌顶云:因戒生定者,心摄动少,渐向于定,如风止息,波浪自停。故经云: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因定发慧者,缘心尽极,寂照含空,如水澄湛,映现发光。故经云: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生。三者皆能尽漏,故称三无漏学。 二、别明持戒(入流亡所以至闻所闻尽,则是因戒生定。觉所觉空以至寂灭现前,则是因定发慧。前已详明,故此处唯明摄心为戒)。 四。 一、淫戒,二、杀戒,三、盗戒,四、妄戒。 初 (梵网以杀戒为首,以杀生违慈,非菩萨行故。此经以淫戒居初,以淫欲障定,非圆通机故。)四。 一、首陈持犯利害。二、预辨魔佛教仪。三、确定菩提成坏。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二。 一、断淫必出生死。二、不断必落魔道。 初。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云何句,是预以总征之语。言戒有多目,略轻取重亦应摄四,今唯言戒故云总也。当另为一科,以文少不便寄属于此。若诸下,乃别明本科中义。世界者,三世十方。六生者,二道(善道有三,恶道有三)男女。其心不淫者,不惟执身不行,亦兼制心不起,如此则不随。生死者,以淫欲为生死本,故后文云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可证斯义。 二、不断必落魔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初明不出尘。汝修二句,言正当修三昧时,理观相应,内脱身心,外遗世界,尘劳无所由起,故云本出。淫心二句,谓设若淫心不除,则是尘劳还在,理观稍亏,瞥尔便起,故不可出。又淫欲为尘劳上首,上首既在,流类从生,岂能出乎? ○纵有下,预防谬辨。(恐谬辨云:此上所说,似约智慧不足,禅定不得力者言之。若果是多智之人,正行之时,了知欲性本空,禅定得力者,事毕之后,工夫即能现前。若此,则虽不断淫,何关尘劳,而言其不能出耶?义学狂慧,宗徒盲参,类多此计。故如来以纵有多智等防之。)多智者,或由来根利,或寻教而发。定现者,或亡所境寂,或理观相应。此二皆为善境。设如不断淫心,皆为魔业。故上云纵有智定,此云必落魔道。据此,则执性空而说欲无妨,恃能定而言淫无碍者,是反为智定所误矣。(问:不落余道者,何也?答:因果不类故。良以魔界欲胜,唯淫者乐趣。但以福强心灵,非禅智不能便生。今以禅智而助淫心,故必落魔道无疑。如阴魔中行空禅者,却留尘劳,多增宝媛是也。)正脉云:上中下者,随福厚薄,以为阶降耳。愚谓:魔王者,谓欲顶天主,禅智胜于淫心所感。魔民者,魔王所属,禅智与淫心正等所感。魔女者,王民所御,淫心胜于禅智所感。 ○彼等下。成慢不归。诸魔亦有徒众者。以世间愚迷,不辨邪正,倾心归依,遵为师承。如西域九十六种,此土异教旁门,皆魔徒也。各各自谓等者。我慢成习,非果计果。如受魔文云:其人亦不觉知魔着,自言谓得无上涅盘是也。首陈持犯利害竟。 二、预辨魔佛教仪二: 一、魔教贪淫误世。二、佛教断淫成定。 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 我灭二句,显去圣时遥,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故云多此魔民。此亦多缘生受其惑死为魔属,如受魔文云命终之后必为魔民是也。炽盛世间者,羣魔竞起为害生民,如火炽然盛发,举世尽受其焚,故后想魔文云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广行贪淫等者,谓魔师魔弟淫淫相传,反以广行者为知识,故后想魔文云赞叹行淫不毁麤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令诸众生等者,以淫爱为诸爱中最,邪见是诸见之总,而彼既以贪淫为教,则是令人落爱,且又以邪见为知识,则是令人落见,沈溺其中不能自出,故喻之以坑,如后云菩萨见欲如避火坑,佛目恶见同名见坑是也。违远圆通背涅盘城,故云失菩提路。 二、佛教断淫成定。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汝教世人者,是佛勅阿难于末世度生时,教道世人依佛诲,违魔行也。修三摩地必先断淫者,以淫为定障故。而言心淫者,以大乘不专制身,必心灭乃成真断也。是名句显,依此乃名佛诲,若如前即属魔行耳。如来即指今佛,先佛世尊乃指过去,所谓今佛如是说,过去先佛已如是说,尤见其可信也。第一者,居四重之首。决定清净者,显不可有犯。明诲者,明明教诲。佛既明明教诲,为佛弟子者可弗遵欤。预辨魔佛教仪竟。 三、确定菩提成坏二。 一、不断菩提必坏,二、断淫菩提乃成。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盘,何路修证。 初取喻以显。是故阿难者,承上佛教断淫之故,呼当机再告之也。若不断淫等者,谓设若故违佛勅,不断心淫,纵修禅定,皆资魔业。以喻言之,当自见其误矣。蒸砂欲其成饭,喻淫身求佛妙果。经劫只名热砂,喻妙悟总成魔业。以魔业乃积淫所致,如热砂乃蒸砂所成,故征起可知。释中谓纵此热砂,亦非饭本,以本来原是砂石所成,喻魔业非是佛因,以是积淫所致故。 ○汝以下,以法贴合。汝以淫身等者,谓设汝不断心淫,以淫身而求佛妙果。如彼蒸砂,欲其成饭相似。纵得妙悟等者,谓纵经多劫修习,得妙开悟,皆为魔业。如彼经百千劫,只名热砂相似。不云魔业,而云淫根者,以魔能成就淫事,即是淫根故。根本成淫等者,谓既是淫欲根本,自能展转成淫。由此恶业日积,必至轮转三途,不能出离。人身尚难可得,况欲修证佛果。故斥以如来涅盘,何路修证。涅盘如如,理也。菩提如如,智也。理既不证,智则不圆。故科云:菩提坏耳。 二、断淫菩提乃成。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淫机者,欲念一萌时也。当此之时,先以执身,令身不行,次以执心,令心不起,故曰俱断。非此不能契果,故曰必使。断性亦无者,谓若有能断及所断性,犹是勉强遏捺,执持稍亏,瞥尔便起,如石压草,如绳缚贼,非为真断,故必至断性亦无。谓化多淫心,成智慧火,不须更用执持,自然无犯,如草已枯,不压而自不生,如贼改业,不缚而自不去也。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定慧均等,任运流入,故云于佛菩提,斯可希冀。然上科云涅盘,此科云菩提者,谓理智一如,互影说故。确定菩提成坏竟。 四、结判依违邪正。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此科虽为结判之语,亦是指示阿难对辨魔佛之法。如来意谓,汝前所谓末世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者,盖恐邪说乱正,魔佛难辨,故我上来已为汝等详辩魔佛教仪。将来末世众生,设有如我此说,修三摩地,先断心淫等者,则名佛说,当急从之。设若不如此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等者,即波旬说,宜深绝之。波旬者,魔之异称,此云杀者,谓恼乱正修,伤法身,害慧命故。此上淫戒竟。 二、杀戒四。 一首陈持利害。二预辨鬼佛教仪。 三、确定解脱得失。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二。 一、断杀必出生死。二、不断必落神道。 初。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灌顶云:诸佛设化,慈悲为本;菩萨利人,救度为先。岂可害物伤慈,杀生结怨?故次戒杀生。其心不杀者,不自杀,不教他杀,并见杀随喜亦离也。又此亦是举轻况重,以心且不杀,何况身临杀事,自应永断。前云: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是知杀生一事,结怨连祸,足以招致生死,故不杀则不随也。 二、不断必落神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 ○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初明不出尘不除。不出者,杀心属贪,仍复兼瞋,亦尘劳本故。 ○纵有下,预防谬辨。(恐谬辨云:多智之人,了知杀性本空,禅定得力,杀过即能现前,似无关于尘劳。聪明长者,作家居士,吃得肉已,饱来寻僧说禅者,类多此计。故如来亦以纵有多智等防之。)神道血食,以杀业为堕缘。神通福德,以禅智为生因。今以禅智助杀,故必当堕落神道。上品之人,禅智胜于杀业,神通既大,福德又胜,故为大力之鬼。对下中品,应是天行药叉,及诸鬼主,如岳神琰魔之类。中品之人,禅智与杀业正等,神通福德,既次于上,故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飞行即是空行,鬼帅即是鬼主将佐,如山林城隍,及牛头狱卒之类。下品之人,禅智劣于杀业,神通既微,福德亦劣,故为地行罗刹。如彼噉人精气,食人血肉,及诸疠鬼、魇鬼、魅鬼、魃鬼等,皆是也。 ○彼诸下,成慢不归。神通惑人,杀生奉祀,贪求灵验,倾心归依。故彼亦有徒众,预知休咎,所言必应,不自忖量,谬起佛慢,故云各各自谓成佛上道。每见世之邪宗,自称证果,恬不知惧,其亦鬼力使欤。首陈持犯利害竟。 二、预辨鬼佛教仪二。 一、鬼教食肉无碍。二、佛教断杀成定。 初三: 一、正明鬼教。二、预防问难。三、痛斥其非。 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佛灭法末,世衰道微时也。世衰道微,人多索隐行怪,故鬼神炽盛。或托庙祀显灵,或附人身现异,如世之淫祀灵巫何?莫非鬼神所作使也。自言食肉者,令人杀生奉祀,以恣饕餮。且言得菩提路,令人仿行堕鬼,以援党与。谚云: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真鬼语也。 二、预问难。 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 ○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 初、防许食净肉难(恐有难云:食肉既是鬼教,佛教自应严戒,何故如来亦许比丘食五净肉?故世尊以化生无命防之)。净肉者,除人、蛇、象、马、驴、狗、狮、狐、猪、猴,余者不见、不闻、不疑,为我杀者,为三净肉。再加鸟残自死,为五净肉。昔于权教许食防意,以令食净肉者,由此非是真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识、暖、息三连,持色心以为命根。但如机关木人,杀且无碍,食之又何伤乎? ○汝婆下,防不化谷菜难。(恐又难云:既是如来神力,何不化为谷菜,而乃化为净肉,反令后之食肉者,得以借口,岂慈悲者之所为耶?故世尊以地多不生防之。)灌顶云:西域五天,通称婆罗门国。以是劫初光音天下生之处,其人皆属净裔,故依之名国。今言汝婆罗门,犹言你们婆罗门国也。又汝者,除己之言。谓佛是示生,非关净裔。若不拣除,恐生彼类慢故。又如来之身,非杂食身,显化肉独为彼故。蒸谓过炕,湿谓过润。其地亦有不尔,故但云多。加以砂石者,谓不惟多蒸多湿,兼之多砂多石。由此四缘,所以草菜不生防意。以设化谷草及于菜蔬,反生疑怪,而不敢食,以反常故。缘是佛以大悲怜愍,神力加持,随其地之所出,而现化之。预防问难竟。 三、痛斥其非 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初、承上痛斥。言据上所说,彼净肉者,乃是因我慈悲化现,本无命根,假名为肉,不过令汝婆罗门国暂得其味,以济饥馑,非常法也。既非常法,但凡有糓菜处,即不可行,况复如来灭后,谁为现化?奈之何如来灭度之后,乃竟有食众生肉,仍自名为释子,服佛之服,坏佛之教,所谓师子身中虫,还食师子肉者是也。 ○汝等下,令知必堕教。以汝等当知者,欲其将如来语,传示末世,急为救正也。言此食肉之人,谩说不得心开。纵使工夫现前,暂得心开,亦不过似三摩地,非得真实正受。良以杀贪不除,皆为现世罗刹。报尽寿终,必沈生死苦海,永为鬼类,非佛弟子。以不能超出三界故也。 ○如是下。示以堕故。(恐有问云:彼既自名释子,佛种已纳识田,倘遇超脱,仍为佛子。何言必沈生死,非佛弟子,得〔母〕绝人太甚耶?故世尊以相杀相吞等示之。)言是人与诸众生,互相伤杀,互相吞噉。如前云羊死为人,人死为羊,死死生生,互来相噉是也。相食未已者,酬偿不休。云何出界者,决言其不能出耳。是知所谓非佛弟子者,实彼自绝,与佛何与哉?鬼教食肉无碍竟。 二,佛教断杀成定。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虽已先断心淫,若杀业不除,终属似定,故教次断杀生。余俱准上。预辨鬼佛教仪竟。 三、确定解脱得失二。 一、不断解脱必失,二、断杀解脱乃得。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则名为欲隐弥露。 ○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初喻显必失。承上佛教断杀之故,重呼当机而再告之。不断杀而修禅,不得解脱,以喻明之,当自见矣。譬如有人,喻带杀修禅人也。自塞其耳者,谓用手塞耳,以避声扰,喻修禅治心,以避尘劳相侵也。高声大叫,偏能聒耳,喻杀业不除,尘劳偏能熏心。既自聒耳,恐被人闻,更来扰乱,故欲求人不闻,喻尘劳熏心,恐被无常煞鬼所侵,欲求解脱也。要知塞耳高叫,不能令人不闻,故为欲隐弥露,喻修禅带杀,不能令无常不侵,是为求静愈乱。据此,则不断杀生,解脱不得信矣。 ○清净下。预防谬问。(恐有问云:杀生违慈,固应严断。若但取其血肉,似无伤于大悲。云何前于净肉,亦俱遮耶?故世尊以清净比丘等防之。)清净比丘及诸菩萨,指两乘持戒人也。岐路者,分岐小路。小路人稀,青草易生。清净两乘者行之,尚自留心,不忍践蹋。况夫用手拔除,益知不可。是故坏鬼神村,四分所制。刈草斫树,涅盘亦诃。不惟佛教,即孔门弟子,亦有启蛰不杀,方长不折者。岂非以其有伤天和,而欲避之耶?是知持禁戒人,生草尚不忍杀。云何有大悲者,乃忍取诸众生血肉充食?虽不自杀,亦能为杀者作因。宜急断之,勿自疑悞。 二、断杀解脱乃得二。 一遇可教机,二教以深断。 初。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 初断缘得脱(服丝食乳,皆为杀缘,以取用过分,展转能致杀故)。服丝食乳,大乘或开,故单约比丘言之。如后建立道场,作供务用,酥密悬幡,岂非丝绵?要在心绝杀机,则庶几可耳。服字有二义:一服着,如丝绵等;二服食,如乳酪等。不服者,以是杀缘故也。丝缕绵絮,缯绢䌷帛,多出震旦诸国,故曰东方养蚕煑茧,害物伤慈而成。皮靴革履,袄裘褐毳,多出印土诸国,故云此土剥皮伐毛,损生戕悲所致。乳谓牛乳,治之成酪,再治成酥,至极则名醍醐。此虽不至杀生,过取亦能伤牛,况夫夺犊之食,以资己身,岂慈悲者之所宜乎?是故比丘于上丝绵等,皆不服着,于此乳酪等,亦不服食。如是比丘,必是子缚已断,故云于世真脱。虽存果缚,不过酬还宿债,残质既尽,无复续生,故云不游三界。是可见杀缘之当断矣。 ○何以下,征释引证。征意以但断杀缘,于世真脱,事在难信也。释中言丝绵绢帛等,虽非全身,亦其身之少分服着服食,皆能为彼作牵连之缘,由此不能超脱彼类。引证中如劫初之人,体有飞光,足若蹑云,因食地肥,不能升举。后渐食其地中百谷(稻梁菽麦黍稷,类各不一,总名百谷),与地牵连缘重,由是身渐坚重,足不离地。然地分无情,食之尚难升举,况身分有情,服之宁得解脱?是知不服者,自然能脱,乃为可教机矣。 二、教以深断。 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既断杀缘,应令进断杀业,故云必使。谓定要令其如此,决不容犯也。身心,指此人之身心。众生,指有情之众生。若身者,或害其全身。身分者,或坏其支体,取其血肉等。于此皆不容有犯也。身心二途者,言众生身及身分,皆身心行杀之途。不服不食者,不惟身无杀业,即心之杀念亦无。杀念既无,无容更断。亦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之意。如此则在入尘劳,无复牵连。乘愿弥纶,得大自在。故云真解脱者。(问,此真解脱,与上真脱何异。答,前是离世而脱,此是即世而脱,固不同也。)而云我说者,显其决定无虗。以日可令冷,月可令热,佛说无有异故。确定解脱得失竟。 四、结判依违邪正。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释义准上杀戒竟。 三、盗戒(正脉云:此之偷盗,非只窃人之物,但言行诈异詃,或恐动,乃至一念希取利养者,皆是也)。四。 一、首陈持犯利害。二、预辨妖佛教仪。三、确定三昧真似。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二。 一、断偷必出生死。二、不断必落邪道。 初。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菩萨之行,利物忘躯,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设或偷心不除,未免损人利己,违菩萨行。故虽已断淫杀,务令其心不偷。不言身者,以心且不动,何况身临盗事,自应永断。不断偷,则往复征偿,续诸生死,不偷故不随也。 二、不断必落邪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着。 ○彼等羣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初明不出尘。正当修三昧时,境观相应,尘劳无所由起,故云本出。若乃偷心不除,不过如石压草,理观稍亏,触境便起,八万尘劳相因而炽。如昔有比丘闻莲华香生染,他神呵云:何以偷香?以着香故,结使皆起。是知尘劳不可出也。 ○纵有下,预防谬辨。(恐谬辨云:多智之人,了知尘劳本空,禅定现前,弹指可超。无学虽不断偷,尘劳莫系。时节既至,要出便出,何言不可出耶?无耻禅流,往往以此饰非,故如来仍以纵有多智等防之。) 邪道潜取,以偷心为堕缘;邪通詃世,非禅智不能发。今以禅智助偷,必当堕落其类。上品精灵者,盗日月之精华,窃天地之灵秀,附山托水,惑人祭祀,邪神类也。中品妖魅者,盗人物之津液,窃山林之气润,为魍为魉,伺便作孽,邪鬼类也。下品邪人者,赋性险曲,居心邪僻,诸魅所着者,为精灵之所附,被妖魅之所迷,妄言欺世,异行惑俗,外道类也。此等亦由禅智盗业,互相胜劣,而感上中下异。 ○彼等下。成慢不归。前前后后展转相着,后后前前展转称师,故曰彼等羣邪。亦有徒众被着增邪,不自觉知,端坐受供,居然如佛,故云各各自谓成无上道。首陈持犯利害竟。 二、预辨妖佛教仪二: 一、妖教詃世滋贪。二、佛教舍身断偷。 初三: 一、正明妖教。二、预防问难。三、痛斥其非。 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灭后末法,佛法陵夷时也。佛法陵夷,妖邪得便,故多炽盛世间。潜匿,暗藏也。奸欺,淫诳也。如想魔文云: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即潜匿奸欺也。信其教化,摇荡其心,故于彼称善知识,此邪徒妄称也。其徒既以知识见称,而彼即以菩萨自居,故各自谓己得上人法。上人即是菩萨,以居声闻上故,此邪师自负也。无识者,世间愚迷。詃惑者,赫诈诱乱。如想魔文云: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即詃惑无识也。恐令失心者,谓惊恐前人,令其失于本心,亡其正见。闻某处佛出,则求其诱引;闻劫火、刀兵,则望其救济。倾财供奉,甘心不惜,故令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此正所谓呼诸魍魉,请祈福佑。岂知夫果是真实,终不能免哉! 二、预防问难。 (恐有难云: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既属妖教所致,佛教自应严禁。何故如来已向亦教比丘循方乞食,岂非令其所过之处其家耗散耶?故世尊以我教比丘等防之。)。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 循方乞食者,谓无论精麤,但顺其方之所有,乞而食之,趣得支身,不妄求,不多求,离四邪命,故云舍贪。然贪为烦恼根本,根本既舍,而枝末不生,烦恼既离,而菩提可成。佛教令其如此,岂妖教耗世恣贪者所可拟哉? 三、痛斥其非 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 ○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初承前显正。言如我上说,比丘所以不自熟食者,乃为成道业,寄托最后之身。最后之身,修道惟余半世,故云残生。既惟残生,住世不久,故云旅泊。三界正脉云:陆宿曰旅,水宿曰泊。言其在三界中,如过客寄宿旅泊,尚何心于食哉?既无心于食,而又乞食者,示此来人间,乃一往而还之身,为断欲界残思,尚需抟食资养。若残思已尽,去已再不复返,是则乞食一事,亦出于不得已耳。 ○云何下,斥伪显非。贼人者,指出家邪宗,以能贼害佛法故也。假我衣服者,谓身着佛制袈裟。裨贩如来者,谓裨贩如来法度。裨,助也,谓着衣以助贩也。良以不着佛衣,不能取信于人,贩法为难故。造种种业者,谓诡言异行,詃惑人心,无所不至故。皆言佛法者,自谓佛法应尔。此正裨贩如来,非法说法也。至于正信出家具戒比丘,遵守佛制,乞食舍贪,而却非毁,以为拘泥小节,是小乘道。此又障碍正修,法说非法也。首言云何者,乃是痛斥之语。意言比丘乞食,尚出于不得已,乃云何竟有此等贼人?无间地狱,盖为若辈而设。 ○由是下。示以误他。谓由是法说非法,疑惑无量众生,毁正为邪。由是非法说法,误赚无量众生,执邪为正。弟子与师,同为断灭佛种。舍此身已,俱应堕无间狱。所谓一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坑者,此耳。妖教詃世恣贪竟。 二、佛教舍身断偷二: 一教以舍身酬债,二教以断偷成化。 初。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初能舍债毕。佛世之人,慧深障浅,或可舍身,或可不舍,故特约灭后言之。其有比丘等,指宜修舍行人也。发心者,发大乘心。决定者,决定不移。修三摩地者,修习耳根圆通,以能遥契如来无上菩提清净涅盘故也。梵网云,若见新学菩萨,应为说一切苦行,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故知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者,宜先修舍行。必在形像前者,为供养佛故,亦为仗承佛力销宿障故,又为求佛证明除现执故。执障轻者,则身然一灯。执障重者,则烧一指节(谓指头之一节也)。执障居中者,则爇一香炷。大约然灯烧指烧香,皆以自己执障轻重而为多少,务期销断而已。设或不能销断,虽尽烧全身而以供佛,佛亦不受,徒受极苦,空无所益。若更为邀名求利,是谓重增盗贪,则罪恶益甚矣。我说者,显蒙佛亲印,应不虗也。无始宿债一时酬毕者,谓从于无始以至今生,所有宿债未及酬者,皆仗佛力加持,一时酬毕,以其是真精进真法,供养诸如来故。此约销障言之。我执尽则见思永断,故云长揖世间,长揖谓永辞也。法执尽则无明亦亡,故曰永脱诸漏,永脱兼五住也。此约尽执言之。然虽曰销障,犹仗佛加,虽曰尽执,唯是体空,以未能发妙耳。门未得即明无上觉路,以无上觉路如五十五位,乃圆通以后事故。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者,谓自觉障尽执空,于诸圆通法门,信知必得决定无疑心也。 ○若不下,不舍必酬。不为者,谓执我我所,不能舍身作供,不得佛力加持。而言微因者,谓对果说因,因则微矣。以能顿销宿障,得决定心,为最大故。纵得无为,还生人中。酬债者,以宿障未尽销故。恐有不信,故自引往事作证。(按兴起经:昔舍卫国毗兰邑,阿耆达王,请佛与五百比丘,三月供斋。时有魔惑王心,入宫躭荒五欲,供六日止。又值邑内饥馑,乞食不得。时有马师,减马麦半,供佛及僧。至九十日,王乃醒悟,向佛求忏舍利。询缘,佛言:过去毗婆尸佛时,有王请佛及僧。佛僧食已,为病比丘请一分食。过梵志山,梵志闻香诟曰:此髠头沙门,应食马麦,何与甘馔?所教五百童子,亦如是说。尔时梵志者,今我身是。五百童子者,今五百罗汉是。然此但因宿诟佛僧,尚不免报。何况盗他财物,侵彼身分,自应酬债。要知化佛不属业生,真佛离诸根量,唤谁受报?盖为造业众生,示有果报,令生恐惧。故今引之,以证宿债必酬。抑亦因此,以见舍行之不可不修也。) 二、教以断偷成化。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若不舍身,终还宿债。故勅以教世断偷,以断偷则无债可酬,无庸舍身矣。言后断者,显淫为定障,杀乃违慈,应先断故。是名等者,显如是教化,乃合如来清净轨则,而化道得成。预辨妖佛教仪竟。 三,确定三昧真似二。 一、不断终属似定,二、断偷乃称真实。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承上呼名可知。不断偷而修禅,终属似定。恐犹未明,故以喻显。譬如有人,喻带偷修禅之人。巵,酒器。漏巵,喻带偷之心。水,喻禅定理水。以禅定理水,入于带偷心中,望其成就圆通。如以水灌漏巵,欲求其满相似。随灌随漏,尘劫终无平复。喻随定随散,禅定终不能成。所谓似三昧,而非真三昧也。 二、断偷乃称真实。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 ○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初、遇可教机。若诸比丘者,谓若于末世有诸比丘也。三衣具钵,诚不可少,设有余者,虽分寸之微,亦不畜积,如是之人,必不盗他衣物。循方乞食,趣得支身,设有余分,尽施饥饿众生,如是之人,必不盗他食物。常于大集会中,合掌礼拜四众,以深证实相平等,人皆是佛,如是之人,必不损人利己。有人嫌其烦凟,捶打骂詈,欢喜领受,同于称赞,以深达怨亲一致,荣辱无关,如是之人,必不为己伤他。此等皆可教之机也。 ○必使下。教令深修。遇如是机,应教深修,故云必使。身心等二俱捐舍者,但是为利众生,不惜劳苦。如华严行愿品云: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是也。身肉二句,乃究极而进教之言。不惟二俱捐舍,不惜劳苦,要必使身肉骨血,发愿与众生共之。果能如此,岂复有为自身而起盗事,为自心而萌盗念者哉? ○不将下,预防问难。(恐有问云:大乘制心,身行似乎无碍。小乘制身,心动抑又何妨。若必令身心俱捐,未免执法太严,恐失接引。故世尊以不将等防之。)言大小两乘,身心偏制,皆为不了义教。若以此回护过犯,为自己解释,恐初学信以为真,反以误彼。故示以不将,谓不可将不了义教,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人也。 ○末二句许,得真定佛印者,显不虗故。身心俱捐,盗业不兴。一念纯真,即圆通体。以是而修,名真三昧佛印。其得者,良有以耳。确定三昧真似竟。 四、结依依违邪正。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上明盗戒竟。 四妄戒(正脉云:妄语有二:发言不实为小妄语,妄称证果为大妄语。此中所断者,大妄语也。)。四。 一、首陈妄语之害。二、预辨如来教仪。三、确定证果能否。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前三戒皆双陈持犯利害,此中不言持利者,有二义:一、为避重繁故,二、准上可知故),三。 一、蹑前标害。二、列释言意。三、结指断善。 初。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 如是者,总指前三。已断淫杀盗者,未了生死,总属世界中人,或从天道发心,或从人道发心等,故云六道众生。身心无杀,则慈行成就;身心无淫,则梵行成就;身心无盗,则舍行成就,故曰三行已圆。前皆许其出离生死,此欲夺之,故置虽则等言。若大妄语等,即夺其不出生死。三摩不清净者,以犹有贪供心故,贪久则痴爱日甚,妄久则邪见潜生,魔得其便,飞精附体,故致成爱见魔。既已成魔,不自觉知,生同醉梦,死从沦溺,虽诸佛出世,亦难相救,永沈生死,求出无期,故云失如来种。 二、列释言意。 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 ○求彼礼忏,贪其供养。 初别列。其言所谓者,指释之词,谓指下所列释上大妄语也。言所谓大妄语者,其语云何?即如未得谓得等是。未得谓得者,谓未得菩提,自谓已得菩提。未证言证者,谓未证涅盘,自言已证涅盘。后云况复法王如何妄窃,乃痛斥乎此。或求世间等者,谓或复有人不敢以菩提涅盘妄称,但求世间尊为殊胜第一,以是之故谓彼现前人言也。其言云何?谓初于凡夫人中但见初果为上故,自谓已得须陀洹果;次于须陀洹中又见二果为上故,自谓已得斯陀含果;次于斯陀含中又见三果为上故,自谓已得阿那含果;次于阿那含中又见四果为上故,自谓已得阿罗汉道;次于阿罗汉中又见缘觉独觉为上故,自谓已得辟支佛乘;后于小乘之中又见大乘为上故,自谓已得十地圣人及地前三贤诸位菩萨。后云云何自称得上人法,盖指斥乎此。 ○末二句,总释其意。言此人必作如是等大妄语者,盖为求彼前人,向自礼拜忏悔,以便乘隙开示,贪其供养。据此,则不惟妄语,亦兼偷盗。故下文名之为一颠迦也。 三,结指断善。 是一颠迦,销灭佛种。 ○如人以刀断多罗木。 ○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初、正指断善。口作妄语,意贪供养,妄罪兼盗,永失善根,故云是一颠迦。一颠迦,亦云一阐提,此翻断善根人也。善根既断,成佛无分,故云销灭佛种。 ○如人句,借喻以明。南印土建那补罗国,北有多罗林三十余里,树叶长广光润,诸国书写,莫不采用。其树若以刀断,不复再生。今取之,以喻断善根人,销灭佛种也。 ○佛记下。以法贴合。必言佛记者,显决定无异,故永殒善根,无复正知正见,此正所谓销灭佛种,合上断多罗木也。沈三苦海者。沈沦三界生死,纵有禅智,咸资魔业,故云不成三昧。首陈妄语之害竟。 二、预辨如来教仪(不辨魔教等者,以正教既明,自不惑于魔等教矣)。四。 一、佛勅两乘密化。二、如勅摄生不泄。三、防问就便结斥。四、教以断妄成化。 初。 我灭度后,勅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 佛灭度后,魔强法弱,故勅菩萨、罗汉应身生彼,挽末法而扶正教,摧邪宗而救众生也。作种种形者,随类现化。度诸轮转者,令出生死。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说法也。 二、如勅摄生不泄。 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 ○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 初双现顺逆或作等,即如佛所勅作种种形也。沙门谓出家二众,白衣谓在家二众,居士乃至童女,俱如三十二应中说,此顺行也。淫女寡妇如登伽母女类,奸偷屠贩如鸯崛魔罗类,此逆行也。 ○与其下,同事摄化。同事者,四摄中,一谓逆顺染净等事,皆与之同。故正脉云:若同其类而不同其事,则矫拂其心,不相顺从。故假与同事,意在得其欢心,以便与之称赞佛乘。化其离邪定聚,超不定聚,成正定聚,故曰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终不下,不自泄言。若自言真是菩萨、真阿罗汉者,必当泄露佛所密勅因由,以轻言与末世学者。如此则有二失:一令妄想求加不务真修,二令高推圣境自生钝置。由此所以不自言也。 三、防问就便结斥。 唯除命终,阴有遗付。 ○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 初防问(恐有问云:应化圣贤垂教作则,既不自泄,以何方便启后世信耶?故世尊以此防之)。言应化圣贤欲启后世信者,唯除命终之际。然亦不可明明显示,但于阴密之中有所遗付可耳。如丰干饶舌、杜顺示偈之类。 ○云何下。结斥。言既惟许命终,且是阴付。云何是人未至命终之际,便乃公然自称,真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阿鼻极苦,不旋踵而至矣。 四、教以断妄成化。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 言:佛勅两乘,如是汝教世人之修三摩地者,于既断前三之后,仍复断大妄语,乃合如来清净明诲。次前为第四也。预辨如来教仪竟。 三、确定证果能否二。 一、不断不能证果,二、断妄乃能成就。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 ○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虗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 ○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 初喻明不能修禅,乃欲成菩提不断。妄乃罪恶之身,以罪恶之身修禅,而欲成菩提,因果不类,故以刻人粪为栴檀喻之。形像虽似栴檀,气味其实臭恶,故欲求香气,无有是处。喻带妄修禅之人,外貌虽似法侣,内惑实同魔队,故欲求证果,断不能也。 ○我教下。痛斥其罪。佛意正以不断妄语,不成菩提故。自昔华严以来,已向教诸比丘以直心为道场。如华严云:菩提妙法树,生于直心地。净名云:直心是道场,无虗假故。前云: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等。凡此者,皆是以直心为道场义也。四威仪,即行、住、坐、卧。一切行,即两乘行门。言比丘遵我所教,于行、住、坐、卧之中,两乘行门之内,有则言有,无则言无。尚无丝毫虗假,云何是人乃故违佛勅,自称得须陀洹等诸上人法?其罪恶可胜言哉!譬如穷人等,乃借喻以显其罪也。三摩未成,性德未显,故以穷人喻之。性德未显,自称贤圣,故以妄号帝王喻之。妄号帝王,自取诛身灭门之祸。喻自称贤圣,自取阿鼻丧法身断善法也。况复二句,乃以轻况重之意。言三乘贤圣尚不可盗窃其名,况复菩提涅盘乃出世法王之位,如何未得谓得,未证言证,而妄窃其名?其罪恶益甚可知。 ○因地下。结示不能。言自称上人,妄窃法王,全是虗妄。故曰因地不真。前云心言直故,如是乃至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今既因地不真,自然果招纡曲。如本期成佛,而乃流入魔外,生遭王法,死堕地狱,非纡曲而何哉?如是之人,欲求菩提,终不能及。故曰如噬脐人。噬谓以口咬也。口脐相远,欲噬莫及。喻因妄果真,欲证终不能也。纵佛出世,亦难接引。故曰欲谁成就,不断不能。证果竟。 二、断妄乃能成就。 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 心如直弦者,谓心之直,如弦之直也。夫心为四仪之主,心如直弦,则四威仪中一切行门皆悉真实,所谓永无诸委曲相也。入三摩地,永无魔事者,魔行险邪,今心直行,真魔不得便故。成就菩萨无上知觉者,谓魔不能扰,成就菩萨圆通心也。正脉云:菩萨无上知觉,即圆通真因地心。然以因定果,亦是无上菩提。确定证果能否竟。 四、结判依违邪正。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如我所说者,谓末世之人,若有如我所说,三戒之后复教断妄者,即名佛说,当急从之。不如此说者,如言既断前三,妄语可以不断,或言禅智现前,妄语似应无碍者,即波旬说,宜深绝之。此如来欲令阿难将如来语传示末法,保护真修,令天魔不得其便也。别明持戒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