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358
金光明经文句文句记会本卷第一
北凉三藏法师 昙无谶 译经
天台智者大师说文句门人灌顶录
四明沙门 知礼 述文句记
双径沙门明得会句并记入于经文
【记】吾先师昔居宝云,尝讲斯典。其徒繁会,竞录所闻,而窃形卷轴。况笔寄他手,反覊乎旷远之旨。至于援证经论,辞多舛谬。予每一临文,不能无慨。近因讲次,忆其所领大义,撰成记文。仍采孤山索隐中俗书故实,用为裨助。庶览者不以事相之关情,但思理观之为益。时天圣五祀腊月三日记。
【记】将释此经文句,大科分二:初、释题,二、入文。释题二:初、正标题目。
【文句】金光明经文句
【记】金等四字,即所释也。文句二字,是能释也。所释经题,委在玄义。能释文句者,文即经文,句谓章句,亦句逗也。即以章句,节其经文,令其诠旨,各有分齐。故荆溪云:以由释题,大义委悉,故至经文,但粗分章段。题云文句,良由于此。然立此二字,盖谦辞耳。若观释经,大义非少。又解:诸经皆称文句,乃是通称,故以经题,简之令别。
二,能说师号。
【文句】天台智者大师说。门人灌顶录
【记】住处得名,如常所辨。
二、入文二:初、定。三分二:初、的指所传。
【文句】此四卷文,总有十八品。
【记】异于真谛所译七轴二十二品,故指四卷十八品也。世有足嘱累为十九品者,谬也,以诸译本皆无此品故。
二、正判三,分二:初、引诸师判二:初、总举不同。
【文句】旧来分割,盈缩不同。
【记】盈者,进也。缩者,退也。盖言诸师分割三分,进退不同也。
二、正明所判三:初、江北师。
【文句】江北诸师以初品为序,寿量下讫舍身为正赞,佛为流通。正文又三:寿量下是正说,四王下大誓护经,除病下大悲接物。
【记】以四王等,各于佛前发愿拥护,说听之者,故云大誓护经。流水长者除病救鱼,萨埵大子舍身饲虎等,为大悲接物。此师之意,与下真谛,新旧虽异,大意是同。
二、江南师。
【文句】江南诸师以初品为序,寿量下为正,四王下十三品为流通。
【记】与今分节三分似同,但昧寿量半品属序耳。
三、真谛师二:初、判。又:
【文句】真谛三藏分新文二十二品,初品为序,寿量下至舍身十九品为正,后两品为流通。
【记】真谛三藏于梁世重译此经,名金光明帝王经。更加四品,谓三身分别品,灭业障品,陀罗尼净地品,依空满愿品。足谶本十八,凡二十二品,而出疏解释,故云新文等也。
二、明义。
【文句】真谛释云:寿量明师果,忏叹两品明弟子因。授记是弟子果,除病是师因。四王下,正论力用。前师果弟因既为正,后师弟因果何得为流通邪?
【记】仍斥江南。以授记除病,悉在流通,故云后师弟因果等也。合云师因弟果,现文似倒。
二、示今师意二:初、约理破诸师二:初、总斥人情。
【文句】今师谓分文本是人情,人情咸谓序未辨道,流通歇末,不得论师弟因果,是义不然。
【记】正斥真谛,义兼江北。以此二师,判师弟因果,并在正宗。意谓序分,全未辨说修证之道;至流通分,道味已歇,微末而已。故总斥云:是义不然。
二、别示经意二:初、立意二:初、明三分互通。
【文句】夫三段者,不可杜断隔绝。序本序于正,通序则有三义。正本正于序,通正亦三义。通本通于正,序通亦三义。上中下语皆善故。
【记】杜,塞也。三分共成一经感应,岂得义理互不相兼?如初序分,叙述发起。若不关于下之二分,何名正通之序?正是序中所发所述,复是流通所宣流布。不尔,何名一经正说流通一段?若舍序正,为通何法?是故三分各具三义。上中下语,即七善中时节善也。妙经云:初中后善。若其杜绝,何名善耶?
二,众机徧益。
【文句】又众生得道,根性不定,何容序无滋味,流通歇末邪?既不歇末,说师弟因果,亦应何妨?如序中说正,亦应无妨。流通中有正意,弥是督励宣行,不乖经意。
【记】经所被机,益有迟速,不必皆在正宗悟入,故云根性不定。何容序分全无法味,通中法味歇灭微末耶?既其不然,于流通中说流水因及信相果,复何所妨?弥,益也。督,率也。励,劝也。
二、引经。
【文句】又法华中,明阿私仙是师因,持品授弟子果记,诸师咸判是流通。此有其例,于义无妨。与夺由人,不须苦执也。
【记】师,即释迦也。达多品中,明佛往劫,以国王身事阿私仙,求大乘法,故曰师因。持品授记波闍耶输等成佛劫。国,即弟子果。古诸法师判法华经,自法师品后,皆属流通,而人共许。此与江南判今流通,有师弟因果,其意齐也。故云于义无妨。然不可定执,故云与夺由人。
二、据义分今部二:初、分经二:初、定;三、分文。
【文句】今从如是我闻入寿量,讫天龙集信相菩萨室为序段。从尔时四佛下,讫空品正说段。从四王品下,讫经流通段。
【记】今分三分,大同江南,但序盈半品,故引三师,但破真谛。
二、示三分义二:初、正示。
【文句】序者,序将有利益。正者,正当机辨道。流通者,流名下注,通名不壅。欲使正法之水,从今以注,当圣教筌罤,不壅于来世。
【记】将者,当也。正宗流通,在序分后。今序当有二分之益,故云将有利益。正当机者,当是对义,即正对机缘,辨说常果忏赞之道也。筌,鱼笱也。罤,兔罝也。筌罤喻言教,鱼兔喻义理。欲使言教流至将来,正像末时,常令群生取于义理,故云不壅于来世也。
二、引经。
【文句】经曰:上中下语皆善。即此义也。
【记】二、释难二:初、立难。
【文句】疑者云:序分何得入正品中?
【记】既称序分,合齐序品,安得复入正宗,寿量半品余耶?
二、释通三:初、引他部例。
【文句】众经例尔。如维摩无序品,序在正说中;大品正说,在序品中;涅盘序分,入正品中。众经皆然,不以为疑,何独惑此?
【记】净名经以佛国因果以为正宗,既无序品,诸师乃将佛国半品而为序分。若大品般若序品中云:佛知众会已集,告舍利弗:菩萨欲以一切种智知一切法,当习行般若波罗蜜等。如此说者,已是正宗,而文在序分。若涅盘经当寿为正,既无序品,乃以寿命品中集众为序,此约北本也。若南本者,谢公治定,乃取寿命集众之文,题为序品。此等三经,或序入正,或正入序,诸师分解,不以为疑,安得独疑今判序分入寿量中耶?
二、明此经意。
【文句】斯乃出经者,意为四佛断疑,孤然而起,其文崭绝,引序分安寿量中。
【记】斯乃出自集经者节品之意。盖以若将寿量品题于天龙集信相室后安者,则令四佛断疑之文,孤然而起,故云崭绝。崭,锄衔切。崭岩,山貌。若文孤起,则如山岩之险绝,不相连属也。为此之故,安寿量题于序段中也。
三、约今意结。
【文句】今从义便,不得齐品分割也。
【记】品虽属正,义当序分,岂顺标题,令义失耶?
【记】二、正释经,三,分二:初、序,分二:初、品题。
金光明经序品第一
【记】句文分二:初、释序二:初、标三义。
【文句】序有三义:一、次绪,二、叙述,三、发起。
【记】经之序分,义合有三。诸部之中,或秪一二,盖阙略也。今经与法华等诸大部中,皆具此三。
二、释三义。
【文句】次绪者,居一部之初,冠众说之首,故言次绪。叙述者,叙于方将,述于当益,故言叙述。发起者,发其信心,起于教也。一段经文,含此三义,故题为序品。
【记】绪,谓茧之绪也。凡茧之抽丝,先抽其绪,绪尽方见其丝。今以五事在初,如丝之绪也。冠,去声。呼叙方将述当益,盖言叙述当时,有正宗流通之益,故此序述下一十七品也。发,谓开发物机之信也。起,谓兴起圣应之教也。此序即以现瑞,骇动物情,令信心颙颙,教必深益。
二、释品二:初、举梵翻名。
【文句】品者,梵语称为䟦渠,此为品也。
【记】二、就名释义二:初、正释。
【文句】品是类义。此中文句,气类相从,节之为䟦渠。
【记】此中文句,俱在经也。以能诠教,皆用四法,谓声、名、句、文。此有二种:佛世、灭后。若约佛世,八音四辩,梵音声相:此一是实,名、句、文身,但是声上屈曲建立;此三是假,声属色法,名、句、文身,属第三聚不相应行。毗昙十四,成论十七,瑜伽二十四种。此则大小二宗,所立有异。名、句、文者,唯识云: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若约灭后,诸圣结集,彼土贝叶,此方黄卷,其中所载名、句、文者,皆依形显色法建立也。今略举此二,具足应四。气类相从者,如以四法同明发起等义,故节为序品;乃至同明赞佛之义,故节为赞品。今虽释序,而品义贯下。
二、引例
【文句】例如律中有篇聚,毗昙有犍度尔。
【记】律论二藏,文句气类,咸有篇聚、犍度之节段,犹经之品类。篇聚者,谓五篇六聚:一、波罗夷,二、僧残,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罗,此谓五篇也。于僧残之下加偷兰遮,即名六聚。若于吉罗更开恶说,复为七聚。毗昙者,具云阿毗昙,此云无比法,即论藏也。犍度,此云法聚,亦以气类相从之法聚为一段也。如八犍度论,谓:一、业犍度,明三业;二、使犍度,明百八烦恼;三、智;四、定;五、根;六、大;七、见;八、杂。思之可见。
二、经文二:初、分三序。
【文句】从如是下,是次绪。从是时如来下,是叙述。从其室自然广博严事下,是发起。
【记】此虽分三,至下,消文,但束为通、别二序。
二、释三序三:初、次绪二:初、泛论名数二:初、明数不同二:初、正明数开合。
【文句】次绪之序,旧云五事,地人开佛,是为六事。
【记】地人者,弘地论师也。六事者:一、所闻法体,二、能持人,三、闻持和合,四、说教主,五、依止处,六、闻持伴,或七则离于我闻,或五则合于佛处。
二、兼示众是非。
【文句】此经天龙集信相室,不闻前序,不闻后梦,亦得是同闻,亦得是非也。同闻众少不次第云云。
【记】此经正谈。常寿之宗,在信相室,故诸天龙及诸菩萨,于此集听。说意四佛不现,理合其众退散。灵山说序,梦中金鼓,时处既异,故皆不闻。约听常寿,得是同闻,不预梦等,故非同闻。以说此经,时处不定,故同闻众,不如诸经安布次比也。若义净新译最胜王经,列同闻众,不异诸经。大师悬知梵本将至,故注云云。
二、立名多种二:初、列释异名。
【文句】此之五六,亦名印定序,三世诸佛经初皆安如是故。亦名通序,与诸经同,亦为通名作本故。亦名经后序,结集者所置故。亦名经前序,遗嘱令安故。亦名破邪序,对破外道阿怄故。亦名证信序,令闻者不疑故。
【记】凡有六名,皆上句标名,下句释义。印定义者,以如是等文,如世符印,见此冠首,知是佛经。故大论云:非但我法如是,三世佛经初亦然。为通名作本者,金口所谈,皆安如是,故通名经。经后序者,结集时在说经后故。经前序者,以佛遗嘱,令安经首。故大论云:佛将涅盘,阿难问佛:一切经首,当作何语?佛答:阿难应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方某国,与某大众。破邪序者,以一切外经,皆以阿怄二字冠首。阿之言无,怄之言有。以其所计,此二为本。显于部内,不出有无,故立如是。对破邪执,不如不是。证信序者,大论云:何以不直说般若,而说住王舍城?答:说时方人,令人信故。
二,结归四悉。
【文句】天台师云:总此六说,都是四悉檀意也。诸佛诸经,同是世界悉檀也。经前经后,为利来世,是为人悉檀也。对破外道,是对治悉檀也。信顺无疑,是第一义悉檀也。
【记】天台师者,章安对彼旧解,故称智者为天台师。四悉檀者,悉是华音,以徧为义;檀是梵语,此翻为施。诸佛圣人,常以欢喜、生善、破恶、入理四种之益,徧施众生,斯是感应之通相也。此之次序,金口令安,即是应也;即被灭后一切机缘,即是感也。而其一序,有六名义,其意如何?今以四种悉檀收之,则一一名义,皆有所归也。故初、二二名,是世界益,施众生也;三、四二名,属于为人;第五、破邪,是对治法;第六、信理,属第一义。此四既未判于深浅,即当四教各具四也。
【记】二、正释经文二:初、依经释五义,二、明阙同闻义。此依地论师六事分文故。若依五事,现文唯四。就初为五:初、法体。
如是!
【记】文二。初、旧解二:初、引诸师释四:初、旧解。
【文句】旧解:如名不异,是曰无非。阿难所传文句,似泻水分鉼,与佛一种,故不异称如。文下之理,𠃔当无谬,故无非曰是。略而言之,文如理是。
【记】二、肇师。
【文句】肇师云: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则所闻之理会,顺则师资之道成。
【记】三、真谛。
【文句】真谛三藏云:如是者,决定也。数决定,理决定。佛说此经,有若干文句,若多成增谤,若少成减谤。阿难传之,如泻水不多不少,故数决定。佛说无相之理,不有不无,若有堕增,若无堕减。阿难传之,无增无减,故理决定。
【记】四、龙树。
【文句】龙树解: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
【记】其四文义,皆悉可见。至判四悉,方定深浅。
二,以四悉判。
【文句】此之四解,各据一悉檀意。旧解语总不显文诠何等理,为如何等理,为文所诠,为是既不显了,只是世界悉檀意。肇师据信顺是为人,三藏文理决定为对治,龙树信顺如是为第一义云云。
【记】今明圣法若多若少,若总若别,无非感应。感应不出四种悉檀。前判次序六种名义,是总是多;今判六事一一感应,是别是少。故如是二字,诸师异释。今天台师用四悉檀而会释之,各得如来感应一意,岂同世诤是一非诸?旧解二字,虽对文理,不分大小,其语通总。又无生善三益之相,但得授受不谬之益,故属世界也。肇师虽有会理之言,亦不简真俗,但生信顺资禀之善,故属为人。真谛文理,亦未分别,而论决定,离增减恶,故成对治。龙树信顺,虽同肇师,而言信者,言是事如是,此则能彰三谛之义。是事即俗谛,如即真谛,是即中谛。此于一句,巧示三谛,当第一义也。注云云者,令如向辨。
二、今释二:初、约教;二、观心。此之二释,即教观二意,双美而谈,逈出诸宗,功由此也。初文分二:初、通。
【文句】今作通别二释。佛如法相而说,阿难如闻相而传,故言如也。佛如法相而解,阿难如海量而受,故言是也云云。
【记】约说、约传明如,约解、约受明是。此既通释,贯下,别释。必该四教,故知法相是四所诠,佛是宣说四教之主,阿难是四闻持之人。当分而言,四皆海量。
二、别释三:初、迭明破立。四、即是四教,一一破前不如不是,方立本教如是之义。初、破邪立正。破外道邪,显三藏正二:初、破邪。
【文句】别释者,外曰:阿怄称吉,文乖其理故非如,理异其文故非是,不可见阿怄在初,而中后皆吉也。
【记】阿怄称吉者,百论明外道问内弟子云:佛说何法?答云:略说二种:恶止、善行。外曰:汝经有过,初说恶故,是不吉;我师经法,初说吉故。如广主经等,初皆言吉,以初吉故,中、后亦吉,故曰阿怄称吉也。文乖等者,以正破邪,不如不是。经初标吉,而部内所诠,唯是邪见,此文乖,理非如也。邪见即不吉,岂称阿怄?此理异,文非是也。故百论破云: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见气也。
二、立正
【文句】文如其理,故言如;理如其文,故言是。
【记】三、藏教中。文理相称,以无常生灭之谈,称无常生灭之理,曰如此理,称文曰是。
二、破异立同二:初、破异。
【文句】今谓三藏经初云:如是二谛,各异故非如,理浅故非是。
【记】欲彰衍理,先斥藏非。实有之俗,而为能诠,不即真谛,故非如也。所诠之真,不含中理,浅故非是。
二、明同。
【文句】摩诃衍二谛相即故言如,理深故言是。
【记】通谈幻有。当体即空,不异名如。即空之真,能含中道,不同三藏。析空定浅,故理名是。通教必通别、圆二教,故文标云摩诃衍也。
三、破浅明深二:初、破浅。
【文句】今谓三人同闻而各解故非如,证入优劣故非是。
【记】欲明别理,先斥通非。通教三乘同闻即空,而钝菩萨同二乘解。利根闻空,不但空有,兼能空空。既此各解望别,非如空中两证,证空尤劣,比中非是。
二、明深。
【文句】唯菩萨所闻者为如?菩萨所到者为是?
【记】别教不通二乘修学。虽复广摄微尘之众,唯菩萨根皆闻佛性,次第修入,既无异解,故得称如。无不证中,故称为是。
四破离立中二:初破离。
【文句】今谓离边明中之文则非,如出二谛之外有中道则非是。
【记】欲明圆理,先斥别非。别虽谈中,中唯佛果。虽复变造九界因果,九非性具,须缘中道次第断尽,方成佛界。佛与九异,故不名如。初观出俗,次观出真,至第三观双出二谛,方证中道。中不即边,故非是义。
二、明中。
【文句】文字性离,即是于如,故言如。一切法即佛法,名之为是。
【记】能诠文字,性本忘离,与理不异,故称为如。唯空唯有,唯色唯心,一一皆中,无非佛法,故名为是。文如理是,义究竟成。
二,结成四教。
【文句】初破邪明正,即三藏经如是。次破异明同,即通教经如是。次破浅明深,即别教经如是。次破离明中,即圆教经如是。
【记】问:前释四教,通真含中得名理深。今结四教,别教乃云破浅明深,岂可通教真中俱浅?答:通理虽深,为摄二乘及钝菩萨,故兼浅理。今结别教,独菩萨法唯谈深理,故以唯深破于兼浅,与前列释义不相违。
三、示部,具四。
【文句】此经既是方等,通被根性不同,作种种说,无咎。
【记】二、观心。
【文句】观心解者,观与境冥故为如,境即正观故为是。经言:如此观者,即是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即其义也。
【记】以圆三观,观于阴等。修恶之心,即是性恶,名恶法界,无法不收。体是三德,复名三谛。称谛而照,观境不异,故名为如。境即正观者,境是本觉,起为始觉,虽分新旧,觉体不殊,故得名为境即正观,是义方成。若不尔者,境照境等,四句岂立?经言等者,若观顽境,偏小忘心,假立真如等,皆名邪观。今兹正观,虽非约行,行人若欲摄事成理,即闻而修。必须于所观心,简于十境,阴境常有,余九待业。于能观观,须识十乘,上根修一,中根至七,下根具十。若自未解摩诃止观,当依师友一一咨询,明识药病,方可修之,勿谓一句修行即足。下去观解,准此应知。
二,闻持。
我闻:
【记】文二。初、旧解三:初、旧师。
【文句】我闻者,旧云:阿难不师心,亲承佛旨,故曰我闻。
【记】外人我见,故多师心。阿难师佛,故唱我闻。
二,真谛。
【文句】真谛曰:我是器义:一、散心名覆器,无闻慧故;二、忘心名漏器,虽得而失,无思慧故;三、倒心名秽器,非而谓是,无修慧故。阿难无三过,唯是善好器。亲承有在,故言我闻。
【记】我能受持佛所说法,故是器义。简三非器,显成三慧。虽未分于四教慧别,然释我闻,尤过旧解。
三、释论。
【文句】释论云: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心谛听,因缘和合,故称闻。阿难与听众述佛遗旨,亲承不谬,故言我闻。
【记】彼明耳识从四缘生: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今云不坏是根,可闻处是境,谛听是作意,唯阙空缘。下云因缘和合,义可兼之,即四缘和合,方发耳识。不言耳闻,称我闻者,我是耳主,故新云耳识九缘生,备于唯识也。
二、今释二:初、约教释二:初、我闻各释二:初、明四我。
【文句】师释:我有四义,谓我,我我,无我无我,我我无我,而不二真我,义配四根性人云云。
【记】此我我等,例于大经生生等四句而立。然我是假名,揽阴而有。阴法既有生生等四,我随实法,岂不然乎?如释生生云:大生生小生,此乃生灭生于生灭,揽生灭法成生灭我,故例生生成于我我。虽是空观,而非体空,是故三藏富于初句。又复应知假实生灭,众生本尔而不觉知,今禀此教,称本而观。岂唯此教,下三皆尔。通教实法,生即不生,故阴中我即无我也,故属次句。别人知阴不生而生,是故观于无我而我。盖由此教元知真我,见慢盛故,初观无我,次破无我,建立于我,后入真我,是故此教当第三句。圆人即达现前假实不生不生,揽常住阴而成真我。我既即中,二谛皆趣,故云我无我而不二真我义,是故此教当第四句。教本被机,故四我义配四根性,令后说者如上分别,故注云云。
二、明四闻。
【文句】闻亦四义,谓闻、闻闻、不闻不闻、闻不闻不闻,配四教法人云云。
【记】我是闻主,闻是我用。主是假人,用是实法。然若解主义,则闻义自显。但主是总论缘起,闻乃别从说听,不无少异。从闻因缘而有余闻,故曰闻闻。既从缘生,终归坏灭,此闻生灭也。闻无四性,当处无闻,故曰闻不闻,此闻无生也。真虽不闻,俗中有闻,故曰不闻闻,此闻无量也。二谛即中,故云不闻。中亦叵得,复云不闻。四十九年不说一字,何有中边而可闻耶?此闻无作也。注意同前。
二、我闻共释三:初、闻者;四、能。
【文句】有四种阿难,谓:欢喜阿难,贤阿难,典藏阿难,海阿难。为四种缘,立四种名。
【记】三藏教中。阿难一身而有四德,故受四名。典藏出阿含,余三出正法。念今演小名,对于四教,义与名合。阿难,梵语欢喜,华言佛成道夜生,举国欢喜,因以为名。从缘立名,符生灭法,传持三藏,宜用此名。通教所说,体事即理,异凡俗见,宜用贤名。别教正谈,尘沙佛法,多所主领,宜典藏名。圆教始终,诠法界理,既深且广,宜用海名。
二、能承四佛四:初、三藏。
【文句】欢喜阿难是我,我用闻闻。亲承丈六身佛,持三藏法,故言我我闻闻。
【记】此教析法,空不含中,故见佛身唯是丈六。
二、通教
【文句】贤阿难,是我无我,用闻不闻?亲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通法故,言我无我,闻不闻。
【记】观既体法,显二种空,谓但、不但。钝根菩萨同二乘人,唯见但空,无中实故,非色心本。故佛元由誓扶残习,幻出身智,终归灰灭。色有分齐,故云丈六。若利菩萨受别、圆接,解不但空。空是本觉中实之体,是妙色心。佛位证得所有身智,称体无边,故名尊特。尊崇奇特,亦名报身,秪一佛身。由利钝机,见二种状,故云合身。通教佛身,须作此辨。应了钝根见佛,纵高十里乃至百亿,以依但空,亦非尊特,有分齐故。若利人见丈六、八尺,既依中道,亦无分齐。是故下文金龙尊王偈赞三十二相文句解云:正叹尊特。
三,别教。
【文句】典藏:阿难是无我,我用不闻闻。亲承尊特身,佛持别法,故言无我,我不闻闻。
【记】此教初心便闻但中,中虽不具九界依正,非无佛界妙色妙心,是故见佛唯无分齐尊特身也。此教始终不共二乘及住空菩萨修证故也。
四,圆教。
【文句】海阿难,是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亲承法身佛,持圆法故,言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
【记】此教所说世间相常,故一切法无非中道。虽与别人同见尊特,彼兼别修,此皆性具。故龙女云: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欲彰全性,是故从胜特名法身。故此教人观性德苦乐而兴与拔,以即理毒害为所消伏。修得三因,名性德行;报应二身,即名法身。盖欲以性而泯于修,苦则即拔无拔,毒则即消无消,行乃即修无修,佛乃即证无证。阿难传此无作四谛,即说无说,是故亲承法身佛也。
三部有四机。
【文句】此经通三乘说听,一音各解,故须分别云云。
【记】问:上明四教,今那但云三乘说、听?答:以三乘中,声闻、缘觉,须论藏、通;若明菩萨,须该四教。三乘总论,四教别辨。听既三乘,说必四佛。既一音各解,亦一身异见。前明合身,其意在此。
二、约观心解。
【文句】观解者,若作攀上厌下观,是为我,我闻闻。若作析体两种,从假入空观,皆是我,无我,闻不闻。若作从空出假观,是无我,我不闻闻。若作中道观,是真我,不闻不闻。
【记】以上我闻各四句义,就于行者心观辨之。攀上等者,是有漏禅六行观也。攀上净妙离,厌下苦麤障,约于九地迭论上下。我我闻闻,是三藏中生灭俗境。前约三乘知解生灭,观之入理;今就凡夫不知而修,但成世禅。既是俗境,知与不知,法本生灭,故当生生句。今宗解之,或从所化机,或约能观观,析体二观,俗异真同。前约俗异,故将析法别对初句;今就真同,故以析体共对次句。后之二观,不殊前对。又前约教,我闻四句可对四人;今论修观,须就一人一念而照。故释签一心三观,于一念心见四四谛,尚具四趣,岂阙世禅?故说必次第,约人辨相;故修无前后,唯成圆观。故
三、和合
一时。
【记】文二。初、旧解二:初、肇师。
【文句】一时者,肇师云: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
【记】启,开也。运,谓时运。嘉,善也。会,合也。即是机应善合之时也。
二、真谛二:初、叙彼立义。
【文句】三藏云:高时下时,皆是若过若不及,不堪闻法。唯有平时,即是一时也。
【记】此解同肇,以合释一,而但就机论不高下合应之心也。若诸众生心不高下中平之时,即是与佛合一时也,故云平时即是一时。
二章,安释成。
【文句】私谓高时慢心不行,下时躭荒五欲,不耽不慢,是平时也。
【记】言私谓者,大师灭后,顶师记录此文句时,自加此释,事非公灼,故言私也。盖虑后人不解真谛高下之义,故为释出。高谓慢心,自恃陵他,不能奉行佛之道法,故云慢心不行。下谓躭恋五欲,荒迷不舍,何能受道。此之二心,最为道障,欲令今人不躭不慢,修于平时,即感圣也。
二、今释二:初、约教二:初、约因缘总释。
【文句】师释:众生感法佛慈,赴教机应之时也。
【记】感应,因缘合一之时也。不明感应与谁论一,未分三谛浅深之别,故当总释。
二、约谛智别释二:初、释时。
【文句】亦是发真见谛之时也,亦是法眼明朗照世之时也,亦是佛眼照中之时也云云。
【记】问:谛智但在机,感应该生佛。双只既不同,如何论总别?答:智即是机,谛即是应。智谛合时,名感应一。何者?佛以三谛而为其体,不以此体应于众生,众生无由智合于谛。如须菩提石室观空,释迦叹言:得见我身,岂唯谛理?诸善亦然。如云:若持五戒,释迦如来在汝家中。故知佛以三谛诸善而为体相。众生修善见谛理时,即是感应合一时也。今明三谛,即摄四教,如常所辨。
二,释一。
【文句】而言一者,若前思后觉,斯二非一。思觉妄断,豁悟之时,故言一时也。
【记】即前谛智合一之相也。先简不合。谓前思后知,此乃觉观虗妄之心。若智发者,思觉俱寂,豁尔开悟,方与谛一,故言一时。四教谛智,一相皆然。
二,观解。
【文句】观解者,从假入空,与真一时;从空入假,与机一时;中道正观,与法性一时云云。
【记】前约教解,是佛会开悟;今约观解,是灭后造修。前分四教,今在一心,文同意异。
四、教主
佛。
【文句】文二:初、旧解二:初、真谛。
【文句】佛者,真谛云:佛有三义:一切智异外道,慈悲异二乘,平等异小菩萨,余人无此。
【记】未破无明,名小菩萨。若证法身,分显三义,故不破异。二乘异外,故但一义;菩萨双异外道、二乘,故得二义而未平等。佛尽能异,是故三义具足究竟。二、释论。
【文句】释论明佛是第九号。佛名为觉,觉世间、出世间,常、无常,数、非数等,朗然大悟,故名为佛。
【记】世尊当十,故佛第九,此就合说。若调御丈夫开为二号,则佛当第十。十号具足,名世间尊,此是能觉。其所觉者,即世间等三双法也。初双约凡圣,世则六凡法,出世则四圣法。次双约小大,无常则凡小法,常则大乘法。后双约思议不思议,六凡三教是数,皆可思议法;唯圆非数,是不可思议法。此等法门,于一心中朗然顿觉,故名为佛。
二、今释二:初、约教。
【文句】天台师云:佛者,依一切智有丈六佛,依道种智有丈六尊特佛,依一切种智有法身佛。三佛不得一异,非一异而一异尔。
【记】佛既翻觉,而有三身,即是三种觉智所成。若一切智成于三藏丈六佛,依道种智有二佛者,此智论于界内、外故。界内道种成于通教,但空丈六,以钝菩萨为空出假故;界外道种成于通、别,但中尊特,以二菩萨为中出假故;一切种智成于圆教及通、别教诸法趣中法身佛也。虽被四机,秪是三佛。此之三佛,不可定一,无差即差故;不可定异,差即无差故;须忘一、异,是秘密藏故;而论一、异,跨节当分故。
二、约观。
【文句】观解者,空观觉知诸法一相,假观觉知诸法种种相,中观觉知诸法无一异相,亦一异相云云。
【记】三、观所觉。皆云诸法者,一一觉于三谛也。故空觉三谛,差别情忘,名第一义空,故曰一相。假觉三谛,皆能立法,名如来藏,故曰种种相。中觉三谛,遮照同时,名第一义理,故曰无一异相,亦一异相。前约教释,故以三智别示三身,摄于四教。今既约观,须唯在圆,圆观若成,四教三身不求自获。尘去鉴净,像现随形,令此分别,故注云云。
五,住处。
住王舍大城耆闍崛山。
【记】文二。初双标。
【文句】住者,佛是能住,王舍城是所住处。
【记】佛,能住人也。城山,所住处也。人必有法,以为能住。如世恶人,必以恶法住于家舍,善人善法住舍亦然。今云佛住王城耆山,岂得不以首楞严定为能住法耶?故普贤观云: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此佛住处,名常寂光。牟尼是人,寂光是法。此之人法,自可分于能住所住。若望山城,俱为能住。山望寂光,为所住处。处随法转,其犹还丹点铁成金。故摩竭提阿兰若处,名寂灭场。今之城山,岂其不尔?故知不辨能住心法,但云色身住于土石,则大小心境之谈,便成无用。是以双标能住所住,其有旨乎?
二、双释二:初、明能生法二:初、旧解二:初、真谛。
【文句】真谛明住法有八:一、住大千界内;二、住依止处,王城也;三、住五分法身,寿命现在也;四、住威仪利物;五、天住,住禅定;六、梵住,住四等慈悲;七、圣住,住三三昧;八、大处住,住第一义也。
【记】此师释住。不但色质住于城山,故明八种能住之法。一、住大千,显能住化广。二、住依止,显今能住。三、住五分,显于能住无漏五阴。五分者,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谓无学道共戒、灭尽定、无生慧、有余解脱照、解脱智眼,名为知见。谓自知是初果,乃至四果也。是则前三并在于果,方名法身。言寿命现在者,以入无余,则五分灭故。灰身则戒、定,有余解脱灭。灭智则慧,乃知见灭故。寿命现在,五分得住。四住威仪,行、住、坐、卧,皆有法则,故能利物。五、天住,住禅定者,禅则四禅,定谓四空,是色、无色二界天法故。六、梵住,住四等,众生无量,我心常等故。四禅加修慈、悲、喜、舍,生梵王天,故云梵住。文无喜、舍,略也。七、圣住,住三三昧,谓空、无相、无愿,此三圣人所修,故云圣住。八大处住,即常寂光,言虑已绝,故云第一义也。此之八义,皆是如来能住法也。
二、释论。
【文句】释论四住摄八也。天住、梵住,摄其天住;定住、圣住,摄其五分;命住、佛住,摄其大处住;又有迹住、王舍城,摄其界内依止威仪三住。
【记】大品云:佛住王舍城。龙树约四义释能住法,谓天、梵、圣、佛也。真谛八法,不出此四,是故大师以四摄之。论中天梵与真谛师天梵二住,名义全同,而言定者,四等定也,此则以二摄于二也。圣住与真谛圣住,名义全同,而更摄得五分寿命,此则以一摄二也。佛住与真谛大处住,名异义同,以一摄一,此则论四已摄彼五也。而论复云:于四住法中,住圣、住佛、住法,怜悯众生故。王舍城住,今云迹住也。此义复摄真谛三住,以王城是依止处故,王城在大千界内故,四威仪不离王城故。问:佛能住法是首楞严,论何须说圣、梵、天三?答:如来自行实在楞罗,为利他故,住余三法。心若不住梵天等法,口岂能说四禅、四等?是故妙乐明论四住云:从广之狭,将胜摄劣。故天摄机宽,佛摄最狭。中二迭论,故云从广之狭。佛住既胜,无善不摄,故圣等三,是凡小善,明所说尔。
二、今释二:初、教。
【文句】天台师云:丈六身佛,住真谛也。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也。尊特身佛,双住俗中也。法身佛,住中道也。
【记】论明四住,其义犹总。是故今家明四教佛住于三谛,复论兼独住法,明矣。三藏所诠,析法观拙,故成佛唯丈六身,但住真谛;通教所诠,体法观巧,能证二空,故所成佛随利钝机,一身两见,丈六住真尊特住中;别教诠中,修次第观,故所成佛唯一尊特,以须别修缘了庄严,故使此佛双住俗中;圆教诠中,中具诸法,因中万行不修而修,果上万德成无所成,故即报应名为法身,唯住中道。前三教佛岂离法身?今就当分明四差别,是故四佛各以住法住于城山。
二观。
【文句】观解:空观住真,假观住俗,第一义观住中。
【记】于一心中。圆修三观,住于三谛,以此住法,住所居处。若念念不休,即观行佛行住坐卧。经云此处皆应起塔,即此意也。
二、明所住处二:初、城二:初、因缘释。
【文句】王舍城者,释论大出因缘:初立五山中,七烧七造,王来居此,故言王舍。又云:他舍被烧,王舍不烧。后悉排云是王舍,即得免烧。自是已来,呼为王舍。
【记】此文虽略,意亦可见。若欲备知,当寻彼论。
二,观行释。
【文句】观解五阴为舍,心王居之,故言王舍。
【记】上诸观解,皆是附法。以如是等,不借事义,表观法故。此之城山,是托事观也。如今王舍,借覆盖议,表于五阴;托自在义,表善恶王。故妙乐云:以善恶王,对无记舍。应知无记,徧该八识。若善恶王,唯第六识。以此第六,通三性故,谓善性、恶性、无记性也。此无记性,同余四阴,为所观境;取善恶性,为能观观。初心修观,莫不用此第六心也。以由此心,能起欣厌,分别名义,作善恶因故。所言善者,对恶得名,非究竟善。以此王数,本由见爱熏习所成。圆名字人,全未能伏。纵起善念,不离见爱。故十境心,皆名魔障。不思议观,方曰善净。若直以此心,观实相理,如用藕丝悬须弥也。徒增分别,绝念无由。若体此心,是性恶者,性恶融通,无法不趣。自然摄得七八九识,同为妙观。故得名为境即是观。能所既泯,思议乃忘。圆妙之观,初心可修。故妙乐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须闻性恶者,以知性恶故,则修恶本虗。三观十乘,无惑可破,无理可显。修德功寂,是无作行。故以性德,召此行也。此意若昧,徒说心王为能观观,终非圆观。岂前三教,非善恶王为能观耶?又须了知,非独城山以阴为境,诸事法观皆须观阴,故妙乐云:又诸观境不出五阴。今此山等约阴便故,以诸文中直云境智。记文既云诸观之境不出五阴,则知托事附法无不观阴。言此山等约阴便者,盖此山城表阴义便,故明言阴;诸文不便,故直云境智。虽为不便,不言五阴,而所观境无不是阴,故上句云不出五阴,直云境智,即诸文云观一念心即空、假、中也。虽不云阴,且一念心非阴是何?有人据此执诸观境不观阴者,违文背义,过莫大焉。又僻执云:唯止观中从行观法得简阴境,诸事法观不得简阴。斯是胷情自立规矩。诸文观法既不出阴,简有何妨?况妙乐中观阴须明方便,正修简境及心,简境岂非去尺就寸?简心岂非去其思议取不思议耶?安得固违执不简阴?此人又执诸文托事附法观心不可修习,唯止观约行观法方可修之,乃引义例谕邪师文为据。彼文云:十二部观寄事立名,虽有三观之名,十境、十乘不列,一部名下唯施一句,岂此一句能申观门?今人谓事法观心便可修习,不假止观者,岂不全同往代邪师耶?今评义例验此人说,全昧荆溪破立意也。何者?义例谕疑本为邪师,错谓止观十境、十乘是渐圆观,唯顶法师十二部经观心之文为顿顿观,修之即得。是故荆溪如上谕之,其意但是破彼邪师,将顶法师十二部下观心一句具足申于顿顿观门也。邪师既以止观十境十乘自是渐圆,终不肯用入十二部事观中修,岂得同于正解之师讲至城山等观之时,学者欲修,即叙止观方便正修拣境等文成其法行?若然,岂是十境十乘一向不列耶?岂是独将一句申观门耶?又何尝云事法观心不假止观便可修习?又不云城山等观是顿顿法,那斥全同往代邪师耶?又法华玄义示诸文观心令即闻即修,释签云:随闻一句摄事成理,不待观境方名修观。先祖垂范昭然可鉴,如何固执事法观门不可修习?此人又全不许传法之师叙于私记教人修观,须自深谙止观法门方可修于诸文观心。若其然者,修观行人则全不藉教授知识,五缘之中善知识缘全无用也。四缘宁阙?善知识缘最不可舍。故大师云:自能决了可得独行,妨难未谙不宜舍也。经云:随顺善师学,得见河沙佛。又备谙止观十乘等法是大法师、是大禅师,岂诸文中事法观心皆须此人方得修耶?作此谬说障传法者,宣示观门障初心人,依师进行所损弥大,学者知之。
二山二:初、因缘释。
【文句】耆闍崛山者,释论翻鹫头。真谛云:曲鸟山在王舍城东南,毗富罗山在西南,仙人山在西北,黑土山在东北,白土山在中央。中央三由旬平正,即王城也。
【记】山峯之势,似鹫之头,或云灵鹫。此鸟有灵,知人死时故,又多仙灵隐其中故。说文云:鹫,黑色多子。
二,观行释。
【文句】观心山者,灵即神智,是般若也。鹫即万德,是解脱也。山即不动,是法身也。常为心王所观,即是观之住处也。令一切心数,同入其中也。
【记】若妙经疏,先以三字对于五阴,次观三字而为三德,达阴即理也。今此文略,直以三字表示三德。虽不云阴,义当体阴而为三德。须知阴是见思报法,此乃修恶,即是性恶而为三德。其善恶王,若非性具,何能常住秘藏之处?心数尘劳,若非性恶,何由能得同入其中?
二、明阙同闻意二:初、正释。
【文句】此经阙同闻众者,谓时有五,处有四。耆山众不闻信相室说,信相室众不闻梦中说,梦中众不闻梦觉已说。众非一座,故不列同闻。
【记】时五处四者:一、耆山说序时;二、室内说寿量时;三、梦中见金鼓时;四、梦觉诣耆山说时;五、列众至金宝盖山王佛国赞释迦时。故时有五也。以说序、说梦俱在耆山,故处但四。
二、释疑。
【文句】若尔,阿难不应称我闻。然虽不闻,佛更为说。又其得佛觉三昧,能自通达,得称我闻也。
【记】问意者。四佛说寿在信相室,阿难在灵鹫,何称我闻?然虽下,答也。报恩经中,众令阿难为佛侍者,阿难从佛而求四愿:一、不受故衣;二、不受别请;三、不同诸比丘,须见即见;四、所未闻经,重为我说。佛皆许之。又其得佛觉三昧者,佛加觉力如佛,故名佛觉。能自通达者,不待重说也。然阿难佛成道夜生,年二十五,方为侍者。已前之经,准向两羞,尚称我闻,况近在信相室中耶?
【记】二、叙述序,亦名别序二:初、列二名。
【文句】从是时如来下,是叙述序。叙下十七品,故亦名别序。简异余经,亦为别名作本,故言别也。
【记】虽是异名,亦有长短。述齐序品,别尽初分。以有别序,异于众经,故立别名,名金光明。故知此序是别名本。
二、释二序二:初、泛示二序文相二:初、别相二:初、明七别二:初、未七经文。
【文句】别义为七:一、从是时如来下一行半,是入定别。二、从是金光明下讫二十七行偈,是叙述别。三、从寿量品下,是怀疑别。四、从大士如是下,是瑞应别。五、从信相见佛下,是腾疑念别。六、从四佛告下,是止疑别。七、从欲色界天下,是集众别。
【记】二、明七次第。
【文句】生起者,佛常在定,而群机扣佛,佛欲应之,故示轨仪。如来常寂,犹尚乐定,入游法性。出叙经王信相。闻深法疑,法既是常,人寿那短?是故怀疑。菩萨福力,疑能感应,应故四佛现,佛现即腾疑,腾疑故佛即止疑。当雨法雨,故大众云集。七、事异他经,故言别也。已说七别竟。
【记】初入定者,大觉顿圆,照而常寂。今之入定,盖示轨仪,令人乐定。次叙述者,既入妙定,见法尊贵,即于此定叙述经王。言出叙者,实未示于出定之相,盖寂不妨照,故云出耳。佛不出定,即说此经,意本彰于寂中有照也。次怀疑者,既叙常法是佛所证,信相乃疑能证,人寿那不称法?瑞应等次,文显可知。
二、明三别。
【文句】或时作三别:一、从是时下,名叙述序;二、从寿量品下,名现瑞序;三、从时;四、如来下,是众集序云云。
【记】大师有时作此分别,章安兼录,与前七别开合异耳。
二、述相二:初、正示叙述。
【文句】言叙述。序者,叙后十七品。初五行,叙寿量品,为三:初两行,叙果德;次一行,叙怀疑;次两行,叙断疑,细作可寻;次一行半,叙忏悔品,破恶生善之意云云;次一行半,叙赞难品,生善破恶云云;次六行,叙空品,破恶中,破三障恶云云。从护世四王下,是叙其品,可解。大辩者,是叙其品。尼连鬼母,是叙功德天品,同是女天故。地神,是叙其品。大梵三十三天,是叙散脂品,散脂是将,梵释是主,叙主即得臣将也。紧那罗等,是其领,叙其领,得其管也。我今所说诸佛秘密者,是叙正论、善集两品,说世秘密可以治国,出世秘密可以诣道,故知叙两品也。若得闻经去,是叙鬼神品,鬼神品中,纯明听法功德,为八部所护云云。着净衣服下两行,叙授记品,三大士、十千天,净心殷重,净若虗空,故护授记也。若得听闻下,叙除病、流水等品,闻名服药,悉得病除,则是善得人身;复能修行布施福业,是善得人道;鱼闻佛名,善得天身天道,即此意也。正命,是叙舍身品,虎飱血肉,即得解脱,岂非正命也?若闻忏悔下一行,叙赞佛品,佛有三世,诸菩萨多是先佛,即过去佛也,又是未来佛也,为此菩萨所赞,即为佛所赞也。叙述之意,止可彷佛,不得薳自分明云云。
【记】叙怀疑者,思惟深义,必合疑于所证法常,能证寿短。叙断疑者,佛护本令断疑生信也。叙忏悔品者,正为破恶,旁为生善故。叙赞叹品者,正为生善,旁为破恶故。叙空品者,此品导成生善灭恶,今文偏叙灭三障故。大梵释天是散脂主,紧那罗等乃是散脂所领部,从经举主,叙其品也。叙正论善集者,正论治国,善集听经,此俱是秘藏流出,故以秘密叙二品也。叙授记者,彼由闻经心净若空,故得记别,今云身意无垢秽故。叙舍身品者,飱太子身既得解脱,显非邪食以活其命,故今正命一句叙之。叙赞佛品者,虽三番菩萨以偈赞佛,而此菩萨多是古佛,纵是实行,亦是当佛,故今佛赞行人亦是当佛,故叙其品也。彷佛者,不分明貌也。薳音伟,远也,如云不得过自明分也。
二、兼示叙人二:初、问起。
【文句】问:谁作叙述?
【记】二、答示二:初、叙旧斥非。
【文句】旧云:集经者。若尔,是论非经,又乖经文。文云:我今当说。或云:是信相。若尔,信相已能玄叙,何事致疑?
【记】旧有二师。一云阿难。斥云:是论非经者,以佛说名经,灭后三乘弟子所作,悉名论也。经云:我今当说忏悔等法。岂忏悔法阿难说耶?岂非乖文?梦中金鼓是佛法身,以智扣之,故乃随机说忏悔法。须知金鼓是佛真我,故云我说也。二云信相。斥云:若是信相,玄叙始末,不应疑也。玄叙者,玄与悬同。
二、重问的示二:初、的示师意。
【文句】又非集经者,那忽作序?师云:是佛自作。
【记】二、难起答,通二:初、难起。
【文句】难者言:若尔,便是正经,那得称序?
【记】若是佛说,即是正宗,那得称序?
二、答,通二:初、以因况果。
【文句】此无所妨菩萨,尚能安禅合掌,说千万偈,况如来口密,神力赴机,何所不为?
【记】不惟能酬是佛作序,兼显如来定不妨说。以法华文验佛叙述,正在定中,岂千万偈局在正宗?以说果佛口密赴机,岂但正说不作序通?是故结云何所不为。
二、引文证结二:初、引当文证。
【文句】文云:我今当说忏悔等法,此是明证。
【记】二、引大品例。
【文句】大品中,化佛说六波罗蜜,亦得称序,此其例也。
【记】彼经序中。明佛出广长舌相,放无量光,是一一光化成宝华,华上皆有化佛说六波罗蜜。彼既称序,此岂正经?
二、的从别序消。文七:初、入定别二:初、标科。
【文句】释入定为三:初、一句一字明能游入,二、三字两句明所游法,后两句结也。
【记】欲显能游人与所游法,义皆明了,故节游字,入其初科。须知释义,不类读文。
二、随释三:初、能游人。
是时,如来游。
【记】文三。初、释是时二。初、旧解。
【文句】是时者,真谛云:有五种三时:一、欲说、正说、说已;二、破外道去来时,立现在有说有听时;三、下种成熟解脱时;四、正师、正教、正学时;五、佛欲说,众欲听,不高不下,平平时。
【记】二、今释。
【文句】今但论如来知机堪可得道时。若慧眼得道,智与真冥时;若法眼得道,智与俗冥时;若佛眼得道,智与中冥时。佛欲履历法性,观知众生于何时得道,故言是时也。
【记】不用古人五种三时,但论佛鉴机得道时。又得道犹通,须约三智冥三谛时,方尽如来鉴机之相。佛欲等者,乃是化仪,非谓今日鉴照方知。
二、释如来二:初、略示。
【文句】如来者,十号之初也。
【记】二、解释二:初、指他广解。
【文句】三藏解如来,文多不载。
【记】二、今从要释三:初、约悲智释二:初、约义释。
【文句】今言智照,理与诸佛等故言如,慈悲与诸佛等故言来。诸佛应住秘密藏中,何故出世只为慈悲故来?
【记】法华文句。三身各有如义、来义。今以法报相冥释如,乃以应身出世释来,但使义成,通别无在。佛若顺智,应如秘藏;秪为顺悲,故来三界。
二、引论证。
【文句】成论云:乘如实道,来成正觉。
【记】能乘即智如实,道即理来成,即是慈悲垂应。
一,约智行释。
【文句】大经云:从十一空来,就智论来;从六波罗蜜来,就行论来。
【记】虽但云来,已具如义。以约福智来严法身,所严即如也。此是大经梵行品中解如来名。
三、约说证释二:初、引论。
【文句】释论明如法相解为如,如法相说为来。
【记】二、释成。
【文句】今明如三谛法相解名如,如三谛法相说名来,故言如来也。
【记】本有之法,妙真俗中而为其相。智称此解,即法报冥,故曰如也。称此如说,是应身被机,故名来也。前约悲智,其义犹总。今明解说三谛法相,释于如来,义无不尽。三谛法相,即三法身,法身圆也。称此而解,即三般若,报身圆也。称此而说,即三解脱,应身圆也。以今望前,非无区别。
三、释游字。
【文句】游者,游涉进入之义尔。夫法性者,非入住出。故小般若云: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何得言游邪?良以慈悲导物,斆我而入,故言游也。令众生食甘露味,亦应言住。为众生宣说,亦应言出。故法华云:善入出住百千三昧。即此义也。
【记】即是如来以究竟智游入法性也。夫所证法性,能证果智,义立能所,体非相到。以始觉究竟,即同本觉,唯真如智独存故也。若然者,其谁能入?复何所入?住出皆然。引小般若,意亦如是。今言游者,为引众生学佛入理,故示入相;为令众生称理而住,故示住相。甘露乃是不死之药,喻常理也。为众生说此甘露味,亦应言出。不出而出,出叙经王也。法华、地涌诸大菩萨,于深法性百千三昧,不入而入,名为善入。出住亦然。菩萨尚尔,果佛可知。
二、所游法
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
【记】文二。初、明深广法性二:初、直约文释二:初、消无量甚深。
【文句】无量甚深者,将明游入简显,其体高广。体包法界,故言无量。彻到三谛,故言甚深。非是二乘下地菩萨之所逮及,故言无量甚深也。
【记】将欲明示佛所游入,先须简显其体高广,乃以法界显其广。中道之法,非界为界,此界无外,故言无量。又以三谛显其高。然真俗二谛,虽俱究竟,而乃通于二乘,又偏菩萨少分而证。若其中谛,非圆实智,莫能证入。今明三谛体非优劣,乃是三德秘密之藏,即法性底,故云彻到,方称经文甚深之叹。深即高义。须知法界与圆三谛,无二无别。今取二名,显无量甚深,令易见耳。显已,次简。若约二乘,以圆简偏。若约菩萨,以深简浅。降佛已还,皆下地故。圆圣尚简,况三教耶?
二、消法性二字
【文句】法性者,所游之法也。诸佛所轨,名之为法。常乐我净,不迁不变,名之为性。
【记】上明高广是体之德,今明法性是德之体。释二字义,显高广体。所言法者,轨则为义。诸佛轨之,万德成就。故涅盘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然此法性,三乘六道,谁不轨则而成立耶?以迷性具,无事用故。虽轨而违,故成三障。其犹七众,谁不师佛而有违顺?故分缚脱。今就极顺,用显所师。故云:诸佛所轨,名之为法。所言性者,不变为义。谓四德之体,无迁易故。须知此四,徧一切法,下至地狱,依正因界,一一无非常乐我净。世间相常,斯之谓也。
二、更取义释三:初、取实智所照释。
【文句】非是二乘以尽无生智所照之理为法性也。二乘法性浅故非甚深,有限故非无量。今之如实智所照之理,横包法界,竪彻三谛,故言无量甚深尔。
【记】尽智者,断惑已尽也。无生智者,惑不更生也。故俱舍释此二智云:谓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断集、证灭、修道,名尽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复更生,后三例说,名无生智。瑜伽论以惑尽名尽智,来报不生名无生智。而此二智,俱照偏空,略简二乘,意该菩萨至等觉也。二乘法性,非中道故浅,不具色心故有限。如实智者,释论明十一智,前十与二乘共,唯如实智则不与共。谓一切法总相、别相,如实证知,无有罣碍。此智所照,横包竖彻,是今法性也。
二、就即事而理释。
【文句】又无量者,非别有一法名为无量。毗卢遮那徧一切处,一切诸法皆是佛法,皆佛法故,即皆法性,佛皆游之,故言无量。又非别有一法名为甚深。即事而真,无非实相,一色一香,莫非中道,皆中道故,即是甚深。
【记】深广法性是佛游处,又过菩萨所行清净。恐不达者,谓今凡鄙依正色心因果之外,别有法性是佛所游,故特遮之,非别有法名为无量及甚深也。然一切处言,须收三土诸法,合当九界因果。若遮那佛法唯净唯善,则三土九界染恶须断,云何得名皆是佛法?故当了知一切染恶无非性具,缘了佛性非专善净,性染性恶全是缘了。若此等法皆佛性者,则三土九界修染体虗,性德十界是圆觉体,无所不徧,方曰遮那。徧一切处、一切诸法皆是佛法,有何一念、一尘、一人非是如来所游法性?故言无量。又须了知一切染恶当体幽邃,故云甚深。实非别有甚深之法,是故名为即事而真。色香中道,以色香等迷情谓是色之少分,解则无非法界全分,以唯色、唯声、唯香、唯味、唯触故也。色外更有微尘许法,则不名唯,亦非中道。中道秘妙,思议罔穷,称为甚深也。
三、引论等心类二:初、引类。
【文句】例如释论解四无量心云:缘东方众生名广,缘四方名大,缘四维上下名无量。
【记】二、准释三:初、明中谛无量。
【文句】准此而言,缘真谛法性名广,缘俗谛法性名大,缘中道法性名无量。
【记】论明四等,谓慈、悲、喜、舍。从心名等,从境名无量,此众生缘也。就其所缘,方隅广狭,得三种名,谓广、大、无量。今类彼说,就真俗中而立三名。经示游于无量法性,乃彰中道圆融之理,非但空之真,及偏假之俗。
二、明中必融摄。
【文句】若缘中道,即是三智一心中缘三谛一谛。
【记】佛或对机用于权智,偏照二谛,既不摄中,故非游于无量法性。今用实智照中谛理,中无不摄,故云若缘中道,即三智一心等,是以中谛称为无量。
三,结境智相称。
【文句】此境无量,唯佛无量智乃能缘之,如函盖相称,非二乘下地测其涯底。
【记】如法华云:唯佛究尽诸法实相。权实之理,何有尽极?良由佛得无尽之智,方能究尽。今亦如是,二乘下地,智有限量,是故不测无涯之涯,无底之底。
二、释诸佛行处二:初、法。
【文句】诸佛行处者,正显佛智无量甚深。佛智无量甚深故,行处亦无量甚深。行处无量甚深故,佛智亦无量甚深。
【记】学者应知,本觉为处,始觉为佛;全本为始,始方合本。若不尔者,如何各称无量甚深?然初坐道场,即已冥合,今为引物,故示合相,乃云游于诸佛行处。
二、举喻。
【文句】举函显盖举盖显函,正在此也。
【记】举行处函,显能游盖也。
三,结。
过诸菩萨,所行清净。
【记】文二:初、直约文释二:初、据义略释。
【文句】过诸菩萨所行清净者,正简也。菩萨居未及之地,智之所行,未能深广故。
【记】二、引文广释二:初、地持。
【文句】地持云:菩萨得九种禅:初名自性禅,若入此禅,即入实相法性清净之境。二乘不闻其名,况有其行?若入第九清净净禅,一切通别惑累,若正若习皆尽,故言清净净禅。自下地去,皆有余习。佛住十地顶,若入此禅,过诸菩萨。
【记】九种禅者:一、自性,二、一切,三、难,四、一切门,五、善人,六、一切行,七、除烦恼,八、此世他世,九、清净净。文中略示初后二禅也。其第九禅,即从十地转入妙觉,故云一切。通别惑累,若正若习皆尽。自十地已还,悉有正习。论解华严,不开等觉,十地即等觉也。言通别惑累,正习皆尽者,通即四住,别即无明。通惑正使,圆七信尽,习气至佛,同别习尽。以今家于小乘习气,分别四四十六门故。若别惑者,四十二品断位,如常习气,具如净名疏说。圆教始从初住,终至法云,圆断诸见,犹有习在。等觉入重玄门,千万亿劫重修,凡事见理分明,习气犹薄,事等微烟。彼引地持离一切见清净净禅,故但明见习。若引优婆塞经十地断爱习,十地即等觉,岂不入重玄耶?故知别惑断正使外,更入重玄,断于习气,文甚分明。
二,净名。
【文句】净名云:心净已,度诸禅定。即此义也。
【记】佛复自性清净之心,超于一切,修得禅定,故云心净。已度诸禅定,亦是到于一切禅定彼岸,故云已度。
二,重取意释。
【文句】亦是举其高位,简法性甚深也。
【记】佛不自高,依法故高。今明高位,意欲简显法性高深矣。
二、叙述别二:初、明述义异前。
【文句】是金光明下,叙述序。若叙正说流通十七品意,已如上说。今更论叙述五重玄义。
【记】然前叙诸品,岂出五义?以十七品唯谈三法,总明别相,及被物教。但为既从经品而叙,名等不彰,故今明示序品经文,备叙五义,使乎学者知此一经始末,唯诠名、体、宗、用及教相耳,方知释题搜尽经旨。
二、约文述义二:初、分文。
【文句】初十二行半,叙名、体、宗、用。次十四行半,即叙流通。弘宣此典,即是叙教相也。就初一句叙名,次一句叙体,次三行叙宗,次九行叙用。护世下去,叙教相也。
【记】二、述义二:初、叙四义四:初、叙名。
是金光明。
【记】文二。初、他解属体。
【文句】解者或言:金光明一句,犹是叙体。如鑛石中金,金体乃非光非明,不妨约金论内外用。法性非宗非力,亦依法性起于宗力,当知此句正是叙体。
【记】鑛石者,说文云:鑛,铜铁璞也。内外用者,光为内用,自显体故;明为外用,鉴他物故。此师亦知光明二字属于宗用,金是正体,以其体用不相离故。虽标三字,意在于体也。
二、今定叙名。
【文句】今明理乃当然,分文则属叙名也。
【记】标三显一,非全乖理,故云当然。其如分文自有次句,的以中道而为经王,正是叙体,何须初句兼于宗用而叙体耶?学者应知叙名之句,据上附文释三字名,非从喻立,乃是直名深广法性。以佛正游此之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不名法性。是之一字,为指何耶?智者深见经之微旨,故立附文及当体释。证于附文先引此句,云创首标名,弥为可信。既前附文特出此意,今释叙名,不更显示。
二、叙体。
诸经之王。
【记】文二。初指上标今。
【文句】经王上已说,今更述之。
【记】上即玄文,重明帝王,约摄法门、摄教、摄位,辩经王讫,今此更就中道明王。
二、对他辩正二:初、明他解二:初、叙。
【文句】三藏云:三德摄三:涅盘正断二乘断见,般若正遣凡夫有着,华严正化始行菩萨。今经通为八位人,故称王也。
【记】三藏意云:经题三字,喻于三德,乃以三德分对三经。涅盘明佛有体;解脱正断二乘灰灭之见;般若谈空,正为凡夫遣于有着;华严顿说法身之理,被十信三贤,故云始行。上之三经,各谈一德,各被一机。若金光明具显三德,故能通被八位之机:解脱被二乘二位也;般若被凡夫,通指人天为一位也;法身被菩萨信、住、行、向、地五位也。既无机不被,即是经王统摄义也。
二、破二:初、明违教旨。
【文句】此语难解。涅盘为菩萨说甚深微妙行处,岂止为二乘?般若云:法身佛为法身菩萨说法,其听法众非生死人,岂止遣凡夫有着?华严说初地,乃至说十地,岂止为始行菩萨?
【记】涅盘正谈深妙,三德合被圆机,岂唯二乘?般若具示三种,般若岂异三德,况云听众?非生死人,宁止凡夫?华严三身,亦即三德,具论十地,岂但被于始行菩萨?此解不独摄机有限,抑亦彰法性非圆。
二、明损行人。
【文句】作此偏说,无智之人,于诸经起轻慢,此义不可。
【记】真谛。此解有识之者知其不当,无智之人谓彼三经劣于此典,起谤得罪,安可依之?
二、明今释三:初、泛示诸部经王是非二:初、约三谛定是非二:初、示三谛。
【文句】今言经王者,若取文为经,即是三种俗谛;若取理为经,即是三种真谛;若取文、理合为经,即是三种中道。
【记】一代教部,有取能诠文字为经,有取所诠义理为经,有取文理合为经。故一代经,不出文理合与不合。若不合者,能诠之文,但是俗谛,不出三种,谓三藏实有俗,通教幻有俗,别教幻有幻有,即空共俗。若所诠理,但是真谛,亦唯三种,谓三藏实有灭空真,通教幻有即空真,别教不有不空真。此六之内,三种真谛,体不具俗,但因三俗,而得入真,俗终须灭,合义不成。若文理合者,不出三种,谓圆接通、圆接别及正圆教。此三真俗,其体是中。何者?圆教本自真俗互趣,若接通别,所诠真理,既诸法趣,局照俗文,亦诸法趣。故此三种,真俗不二,名文理合,中道义成。以真即俗故,真即非真;俗即真故,俗即非俗。非真非俗,言虑自忘,强名中耳。问:别教复俗,幻有可是能诠之文,即空如何亦是文耶?答:文谓文相,能诠能显之义也。义若在通教,空以忘相为所诠理。今于别教,二边俱相,乃为能显,显于双非,是故空有俱为文也。问:藏等七种,俱名真俗,如何后三,得名中道?答:岂闻真俗便无中耶?如圆当教,及接通别,此三真俗,既皆名为不可思议,宁非中道?如涅盘疏释七二谛,于中三亦以中道为名,何独责此?问:若取其义,别教真谛不空不有,何不名中?答:离边之中,文理不合,初心不得,思议顿忘。若望于圆,但是复俗所诠真耳。故前文句释经如是,对圆别云破离明中,良以所诠不即能诠,不名中道。文字性离,无非佛法,方名圆教中道如是。问:何故独遗别接通耶?答:今以真俗对于文理,其别接通已在六内。何者?若未受接,乃当幻有,诠于即空;若受接后,自属但中,局照复俗。故据法体,已在前六,有何所遗?况复今文不显,标云七种二谛,但明一代取文取理。取文理合,有三俗经,有三真经,有三中经。如此明经,收于一化,罄无不尽。有人秪就金光明名立九种经,专据取字以为义本。谓若取着三字能诠之文,名三种俗谛;若取着三字所诠理体,名三种真谛;若取文理合,谓不偏着二边,为三种中道。如斯说者,岂唯师心解义,无乃固违文意。前二取字作取着释,后一取字作不偏着解,是何言欤?大师为解诸经之王,故立九种,收一代经。此经既说中道之王,故于九种而得自在,名诸经王。何缘九种但在三字?乃是金光明自为金光明经之王也。既阙诸经,全非统王,乖反至多。且言此二
二、定是非。
【文句】若说余谛,是经而非王。若说中道,是经复是王。于九种经中而得自在。
【记】若诸部内,有说前三能诠俗谛,有说前三所诠真谛,体不合者,皆名余谛。但得是经,不名经王。以其不明真理具俗,是故俗谛不即真谛。真俗俱无统王之义,故非王也。若诸部内,有说三种具俗之真、全真之俗,二谛不二,名为中道。此中道外,更无少法。如此经云无量甚深法性,又云不思议智境,又云安住一切法如性,于一切法含受一切法,则所诠外更无能诠,能诠之外岂有所诠?文理既合,中道斯圆。故得是经,复是王也。乃于三俗、三真、三中,九种经中而得自在。问:三种中经,体已是王,何故复云于九自在?答:上辩九种,乃是通约三俗、三真、三中,示一代经有偏有圆也。今判诸部,随有一处说圆中道,即是经王,能于通示九种自在。于三中经,即是异名,其体既同,故得自在。若余六经,乃是圆中所用方便,如王于臣,岂不自在?
二、就中道显尊极三:初、明诸部圆体为王。
【文句】但经王是一,随缘设教,名字不同。华严云:法身方等为实相,般若称佛母,法华为髻珠,涅盘名佛师。皆是法性异名,通为诸经作体。
【记】中道经王,其体是一,随物宜乐,立乎异名。故向文云:若说中道是经是王,何经说耶?即华严等四味之内,作法身等说经体也。然须简别四味之内是王非王。如华严部有三种经,其正圆中及接别中是经是王,正别教中是经非王。是故法身须简别中,三藏但空实有二谛是经非王。方等部内具九种经,正圆教中、圆接别中、圆接通中三是经王,故实相名通此三种,余六是经,不得是王。般若部内无三藏二,有七种经,亦同方等三是经王,得名佛母,余四非王。法华一圆是经是王,以开权故,解髻与珠。涅盘九种,皆知圆中无非经王。一切众生悉当成佛,其谁不以正因为师?故诸大部中道经王有此盈缩,秪一法性立此异名,作诸经体。
二、约历代人王为譬。
【文句】譬如诸姓,应运迭兴。龙师鸟官,随时覇立。百代虽异,而统王是一。
【记】诸姓者,谓三皇五帝之姓也。太昊伏羲氏,风姓。炎帝神农氏,姜姓。黄帝有熊氏,公孙姓。此三皇也。少昊金天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皆姬姓。帝尧陶唐氏,伊祁姓。帝舜有虞氏,姚姓。此五帝也。故云诸姓也。应运迭兴者,应天五行相生之运也。伏羲应木运,神农火运,黄帝土运,五帝依次推之。龙师者,伏羲初立,有龙瑞,故以龙纪官。故左传曰: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为龙名。鸟官者,少昊始立,有凤瑞,故以鸟纪官。故左传曰:少昊挚之立也,凤适至。故为鸟师而鸟名。随时覇立者,谓应运王天下也。百代虽异,谓纪号不同也。统王是一,皆天下主也。
三、示随部立名合譬。
【文句】法性亦尔,宜闻大品,佛母为王,余名废息。宜闻法华,宝所为王,余名废息。
【记】名虽兴废,体非增减。是故法身乃至佛师,一一皆于九种经中而得自在。即前喻云:百代虽异,而统王是一。
二、的明此典经王体性。
【文句】法性为金,光明之王,亦复如是。
【记】以文理合中道为体,斯盖通辩。若例诸部经体别名,此经的以法性之王为经体也。以佛游于深广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岂非的指所游法性为金光明,名下之体?此体自在,是诸经王。问:三种经王,皆得为于大乘经体,此经之体,的属何王?答:文诠法性,虽在于圆,而许三乘依此忏悔。是故大师就圆释体,判教属通,义当圆教入通中道,以为经王也。问:净名玄云:若理内三种俗谛非此经体,三种真谛是法性实相,得为经体。今云:若取文理合为经,即是三种中道。且文理既合,则真俗俱中,是则俗谛得为经体,将非与彼义相违耶?答:彼此宛顺,无相违也。良以经体未始离文,而文不到即事而真,方为经体。以二谛判,体则属真;三谛判之,体当中道。斯乃示于心路绝处,方为经体。若藏、通、别,当教亦云:体绝言想,而皆所诠不具能诠,安得能诠合于所诠?故六种经,文理不合,望于圆教,实无绝理。是故大师欲彰经体,示绝想门,云:文理合是三,中道为四味。教所诠圆体,谈理具文,文方即理,理亦即文。文既即理,能诠自忘;理既即文,所诠叵得。能所既绝,中体斯彰。彼明理内三种真谛,即是圆中,故与今文明体不别。如妙玄中引地论金刚藏说:空有不二,不异不尽。四句显体,辞异意同。释签问曰:空假如何得为经体?答云:既是不思议空假,还指空假即中,中为经体;中即空假,亦指于中。彼之四句不出三谛,以圆融故,三谛各三。是则四句,句句三谛,所以得名辞异意同,句句具中,故皆为体。究论空假得为体者,由具于中,故云还指空假即中,中为经体。是故中谛虽具空假,空假非体,故云中即空假,亦指于中间。何不但云中是经体,空假非体,于义亦足。何故先明三谛各三,皆得为体,复于三谛各拣空假,唯取于中而为经体,岂非繁重?答:秪为单说,圆义不成,作此融谈,方彰妙体。何者?盖以空假是其修二,即经宗用;中是一性,即经体也。若但云中是经体者,则宗用外别有于体,体狭不周,故须三谛无非经体。若不于三各拣空假,唯取中体,则不能显体非智断。如此辨体,不即宗用,不离宗用,思议泯净,妙体天然。中为经体,圆妙既然,以例空假,宗用亦妙。以空徧三谛,此宗不狭;假徧三谛,此用弥广。仍须三谛各拣假中,显宗是智;亦须三谛各拣空中,显用是断。各对二明,不即不离,故皆称为不思议也。若然,岂独体是经王,宗用亦王?名总三王,教辨四王,以一名、一体、一宗、一用、一教无非中道故也。故玄义云:文号经王,教摄众典。教尚称王,名等可见。既法法皆中,无非经体,复须拣显名是能诠,宗是自证,用是化他,教能分别,唯有经体是所取也。收无不尽,简无所遗,与金刚藏四句皆体,释签于四唯取于中,其意泯合。
三、特彰今释,契理益机。
【文句】若作此解,上不违佛经王之旨,下不增长众生我慢。
【记】显圆中道,泯绝言思,而为经王。上顺如来叙体之旨,下赴众生闻经之机。既论四味,诸大乘经,文理合者,皆是经王。岂有独尊我经,而慢他典?此望真谛,万万相悬。
三、叙宗。
若有闻者,则能思惟无上微妙甚深之义。如是经典,常为四方四佛世尊之所护持,东方阿閦,南方宝相,西无量寿,北微妙声。
【记】文二。初释微妙。
【文句】微妙者,他释因微果妙,今不尔。因果俱微妙,因中性德深而难见名为微,不纵不横名为妙,果中修德亦复如是。
【记】如来既叙金光明名经王之体,此乃一经所诠秘藏。其有闻者,必思此义,故云微妙。此之二字,若因果互阙,则非始、终、常住三法,故对古非显今。正意因该博地,果极妙觉。位分六故,深而难见。六皆即故,不纵不横。因即果故不纵,事即理故不横。文解理性,以果例云,亦复如是。若知六即,义无不𠃔。
二、释四佛护持二:初、约教释二:初、正释二:初、释四方四佛。
【文句】四方四佛护持者,四方者,四门也。四佛者,四门果上觉智也。
【记】佛唱此言,意有所表,正叙经宗。宗是果智,冥法性体。体虽是一,而开四门,谓妙空妙有,双亦双非。如地论明四句显体,以为四方;果智冥之,以为四佛。叙宗之意,显然可观。
二、释护持二:初、约五佛体用释持。
【文句】释迦觉智,与四佛同。诸佛果智,冥于法性。法性得显,名为法身。法身不动,名之为持。法性常故,诸佛亦常。法常佛常,寿命亦常。常故无量。
【记】今经宗在释尊果智,欲彰此智冥四门理,是故特从四佛明之。良以佛智不分彼此,同冥法身不动之性,顺性名持。法性是法体,诸佛是报智,寿命是应用,此三皆常,故云无量。
二、约信相疑除释护。
【文句】信相、推迹、惑本四佛,令其达本悟迹,名之为护。
【记】佛护法性,为令众生不起倒惑。信相但推八十短迹,惑于法报常住之本。四佛示本,令悟八十即是常用,故名为护。
二、拣示。
【文句】此一句种种义,法性四门,法性四德,即体义。果智显体,即宗义。护念信相断疑,复是用义。而叙宗为正意也。
【记】指叙宗文。名此一句,义虽种种,不出于三,谓体、宗、用。正虽叙宗,宗必冥体,体必起用,是故此句不可独释。四德如后。
二、约观释。上叙经宗,义归果佛,当机闻见,惑破理明。今之行人,若不于心明方明佛,徒闻此教,有何益耶?故令观心觉于四谛及以四德,既即我心,免数他宝。此文分二:初、约谛约德立圆观二:初、约四谛二:初、总明境智。
【文句】观心解者,四方是四谛,四佛是四谛智。
【记】四门、四谛,俱通因、果。门从理开,就果为便。谛有苦、集,宜对初心。行者应知,借四方佛,表四谛智。此乃托事,兼附法相,入心成观,是故四谛即一念心。阴心是苦,现惑是集,即智是道,本寂是灭,如实知之,名四谛智。
二、别示境智二:初、观境。
【文句】东是方首,如集是苦因。又东甲乙是春生,生即集谛也。从东次南,亦犹生而有长,先春次夏,故南方是苦谛也。长后秋收,又白帝属金,金能决断,西方即道谛也。从秋收至冬藏,众事都息,北方如灭谛,苦集因果,皆谢无用也。
【记】四谛法相,前果后因;今从修观,始因终果。故世、出世,集、道居前,苦、灭在后。初心观境,欲易研寻,宜从近事。故顺世俗、甲乙、五行、四季等名,令四方义成,使四谛可识。务在立观,不拘名教。
二、发智。
【文句】观此四谛,生眼智明觉,持理不失,护倒不起,故名护持也。
【记】既于一心,即观四谛。观之不已,眼智发生,任运护持,妙理不失,倒惑不起。然须深察,圆观四谛,皆称无作。苦集逆修,体是性恶,即逆是顺,道灭无功。故云阴入皆如,无苦可舍;尘劳本清净,无集可除;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盘,无灭可证。见此炳然,名发谛智。
二、约四德。
【文句】又观四方是四德,观东方常为破无常,观无常为破常,观非常非无常破常无常,乃至观北方无我为破我,亦如是。此观持德不失,护倒不起,故名护持也。
【记】上四谛观,虽观一心,四教行人,皆可修证。今就四德,各明三观。初心顿修,的属圆观。东方对常,常破无常,尘沙净也;无常破常,见思亡也;双非破二边,无明集寂也。说有前后,修在一心,三方例此。
二、约谛约德示佛名。
【文句】观东方集谛,常非常非无常不动,故名阿閦。观南方苦谛,乐无去无来,法性实相,实相尊贵,故名宝相。观西方道谛,毕竟清净,法性寿命,与虗空等,故名无量寿。观北方灭谛,永寂无我,入秘密藏,秘密藏故,名微妙声云云。
【记】前明觉智,但是通名。若于观心,不论别号,则观于经,未为极顺。今于集谛,达即真常,名为阿閦,此翻不动也。次于苦谛,达即真乐,真乐尊重,名为宝相。次于道谛,达毕竟净,常住慧命,名无量寿。次于灭谛,达二我空,所显真如,是秘密藏,一音徧满,名微妙声。四方四佛,本是心性,即性为观,观符于性,成四佛名。
四、叙用二:初、分文。
【文句】我今当说下九行偈,是叙用。文为四:初三行,明能破之胜法;次三行半,明所破之恶罪;次一行半,举行法劝修;次一行,结成。
【记】二、随释四:初、能破胜法。
我今当说忏悔等法,所生功德为无有上,能坏诸苦尽不善业,一切种智而为根本,无量功德之所庄严,灭除诸苦与无量乐。
【记】文二。初、依现文示二。初、示三法体。
【文句】初三行,明能破。胜法者,谓境法,法性也。行法,忏悔赞叹也。导法,一切种智也。故言忏悔等法,知非一种也。
【记】能破胜法,在境智行。如将破贼,须身力健,次权谋深,次兵器利。二依于身,故喻于境;身须有谋,故喻于智;谋要兵助,故喻于行。此三若备,三障必忘。
二、释三法相二:初、别示二:初、别教。
【文句】若相资为论,行资智,智显理,理显故能尽众苦,苦尽故法身显,智圆故报身显,功德无上故应身显。
【记】行、智、理三,次第资发,修时纵也。法、报、应三,果中齐显,证时横也。良由此教,本有法身,为惑所覆,故须别作缘了之功,相资显发。复由此教,性具三法,而不相收,致使功成,三身横显。
二,圆教。
【文句】若圆论者,三法不纵不横而修,三身亦不纵不横而显。
【记】圆诠诸法,无非法界。以法界智,导法界行;以法界行,契法界境。法界无二,一外无三,故离纵过;法界非一,修性宛然,故离横过。因中三法,修之既然;果上三身,显时亦尔。
二、总结。
【文句】虽圆别之殊,俱是能破之胜法也。
【记】修虽渐顿,俱能破于界内外障,是故皆名能破胜法。
二、取新本示。
【文句】观旧文语略,新本具有三周说法之文四:佛说常果,上根得益;婆罗门说法,身无舍利,中根得益;佛分别三身,下根得益。今叙中云我今当说忏悔等法,即是叙下三周之法,能破恶也。
【记】旧文唯有被于上根第一周法。新译既广,更有二周:其第二周,离车王子为婆罗门说法身常无舍利事,为中根也;其第三周,自有一品分别三身,为下根也。此之三周,皆是胜法,悉破三障。今叙能破,既云等法,理合该下三周之法也。
二、所破恶罪二:初、重科总判二:初、科。
【文句】次从诸根不具下,叙述空品。文为二:初三行半,明所破之恶;次三行半,明能破之方。初又为三:诸根不具下,破报障;愁忧一句,破烦恼障;恶星灾异下,破业障。
【记】此文正示所破恶罪。而言叙空品者,今举所破罪,彰能破用。诸能破中,空用为要,故当叙也。问:前句已明能破之法,今那复有能破之方?答:前境智行,是能治药。今明三业,专闻、思、修,是服药法。妙药不服,服不依方,病何能愈?此二相成,三障可破。
二、判二:初、明转报异余经。
【文句】余经对缘云:报障难转,因时可救,果无如何?此经三障皆可转。
【记】恶报已成,今难可转。亦有经云宿业不转,况已受报耶?然是悉檀被机异说。今明三障,若依经修,无不寂灭,以法胜故。
二,明三障由破戒。
【文句】一、往释长三障由破五戒。破五戒是业障,受三涂人天等身是报障,烦恼为根本是烦恼障。
【记】三障之由。教门异说,岂可备陈?今就一门,由破五戒。五戒之义,该深摄广,何法不穷?然不碍余途,故云一往。问:秪由烦恼起破戒业,岂由破戒成烦恼障?答:由破戒业,现多贪恚,如因谤经,深着邪见,淫欲炽盛,此等皆从业起烦恼,故知三障逆顺相由。
二、依科广释三:初、破报障二:初、直约人道释二:初、标示因果。
【文句】今直就人道中,明犯五戒报者。
【记】二、验果寻因五:初、杀生报。
诸根不具,寿命损减。
【记】文三。初牒经示。
【文句】诸根外缺,寿命内夭,此两句是杀生报。
【记】内夭者,说文云:夭,折也。
二、寻因验。
【文句】昔损他身分,今诸根残毁;昔断他命,今寿损减。
【记】三、引经证。
【文句】经云:杀生因缘,得二种果报:多病、短命。即其事也。
【记】旧华严经也。具云: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后生人道,得二果报:一、多病,二、短命。十地论云:杀得三果:一、异熟果,谓三恶趣;二、等流果,谓生人中,多病短命;三、增上果,谓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二、偷盗报。
贫穷困苦,诸天舍离。
【记】文三。初牒经示。
【文句】若贫穷困苦,是外无依报。诸天舍离,是内无福德。此两句是犯盗戒。
【记】二、引经证。
【文句】经云:有同生同名,天龙辅佐之功德,天发愿利益之,盗人无此事也。
【记】同生同名天者,晋译华严三十七云:如人从生,有二种天,常随侍卫: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见人,人不见天。
三、以事验。
【文句】又:先富后贫者,必是龙弃天舍也。
【记】由破禁戒作诸不善,其二天龙必见弃舍,名誉利养因兹散失。
三,淫欲报。
亲厚鬪讼,王法所加。
【记】文三。初牒经示。
【文句】若亲厚内鬪,王法外加此两句,是犯淫戒。
【记】亲厚者,谓父、母、兄、弟、妻、子六亲也。地论云:淫得三果:一、异熟果,谓堕三恶;二、等流果,谓于人中受二妻相竞,及妇不贞良;三、增上果,谓多尘坌。今云鬪讼,与论符合。
二、引经证。
【文句】经言:人护则人瞋,法护则法坏。
【记】人护者,女人志弱,故藉三护:幼小父母护,适人夫壻护,夫死子息护。法护,谓受五八等戒也。
三、约理推。
【文句】昔侵其人,今骨肉鬪讼;昔毁他法,今王法所加,即其事也。
【记】昔毁他法者,令他犯戒故。
四,妄语报。
各各忿诤。
【记】文二。初、明经脱略。
【文句】各各忿诤,此应有两句:或是翻者脱落,或是略尔。
【记】例上三报,合有两句。
二、约义足释二:初、足文示。
【文句】内则各各忿诤,外则人人不信,此一双是犯妄语。
【记】足奇成偶,故云一双。忿,即怒也。
二、约理推。
【文句】昔不实欺他,今常被欺忿。昔语无实,今人无信者。
【记】五、饮酒报。
财物损耗。
【记】文二。初、例加文示。
【文句】外耗财物,内亏礼度,此是饮酒报。
【记】二、推示因果二:初、正示。
【文句】昔慢财费日,今多损耗。昔乖撙节,今堕聋呆。
【记】撙节,亦礼度也,由醉故乖。聋呆五骇反,痴也。
二、引证。
【文句】经言嫌恨猛风,次罪心火,常令炽然,即其事也。
【记】经,亦华严也。由饮酒故,嫌恨弥增,故得引证。
二、广约五乘释二:初、约五戒违经。问:
【文句】问:释大乘经,何得以五戒对义?
【记】以五戒名出小乘律,何以释今经王法相?
二、约五乘持戒答。一切行法,大小俱通,随人智解,用之浅深。今释五戒为五乘法,分二:初、总答。
【文句】答:开合五戒,大有所关。
【记】以五戒名入一切法,或多少异,但是开合。
二、别示二:初、约义释二:初、以五戒配法体实浅深三:初、明人天二:初、引经。
【文句】提谓经云: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对五星,下配五岳,中成五藏。犯之者,违天触地,自伐其身也。
【记】天地大忌者,忌亦禁也,戒也。五星,谓东木精岁星,南火精荧惑,西金精太白,北水精辰星,中土精镇星。五岳者,东岳泰山属兖州,南岳衡山属荆州,西岳华山属雍州,北岳常山属并州,中岳嵩山属豫州。五藏,谓肝、心、脾、胏、肾也。以星、岳、藏俱配五行,但以五行对戒,则三义自显。不杀对木,木主生长,杀则不生。不淫对火,火主照明,邪淫私隐。不饮对土,土则镇静,醉则倾摇。不盗对金,金为刑杀,盗则遭刑。不妄对水,方圆任器,以彰不妄,妄则反是。配五行则已,配五星岳之与藏,秪主五行。经云五岳,盖译者顺此方润色耳。违天等者,上对五星,犯之则违天;下配五岳,犯之则触地;中成五藏,犯之则伐身。
二、配法二:初、别配二:初、周孔教二:初、对五常。
【文句】又对五常:不杀对仁,不盗对义,不淫对礼,不饮酒对智,不妄语对信。
【记】赵蕤长短经曰:仁者,爱也。置刑除害,兼爱无私,谓之仁也。义者,宜也。明是非,立可否,谓之义。礼者,履也。进退有度,尊卑有分,谓之礼。智者,人之所知也。以定乎是非得失之情,谓之智。信者,人之所承也。发号施令,以一人心,谓之信。今以不杀对仁,杀他是无兼爱也。不盗对义者,盗则非宜为也。不淫对礼者,邪淫则尊卑不分,乖礼度也。不饮酒对智者,昏醉则不能定是非得失也。不妄对信者,妄语则人不信承也。若以五常对五行者,郑康成注礼记中庸篇中云: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智。向以五行对五戒,义取此义。故以不饮对土,不妄对水。
二,对五经。
【文句】又对五经:不杀对尚书,不盗对春秋,不淫对礼,不妄语对诗,不饮酒对易。
【记】不杀对尚书者,尚书断自唐虞已下,则尊禅让而鄙杀伐也。夫子以周室微弱,号令不行,乃约鲁史而修春秋,以代赏罸,使乱臣贼子惧,故对不盗戒也。礼有五焉:周礼大宗伯之职曰: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只(事,谓祀之、祭之、亨之),以凶礼哀邦国之忧(哀,谓救患及灾),以宾礼亲邦国(亲,谓使之亲附),以军礼同邦国(同,谓威其不协及僭差者),以嘉礼亲万民(嘉,善也,所以因人心所善而为制也)。邪淫是不以礼交,所以用嘉礼以戒邪淫也。诗者,善则颂,恶则刺,非妄语也。易者,穷理尽性之书,洁静精微之教。饮酒昏乱者,岂能穷其理、尽其性乎?
二、轮王法三:初、开五对十相。
【文句】又对十善:杀、盗、淫是身三,妄语摄口四,饮酒摄意三。
【记】二、示合七为二意。
【文句】俗不能护口,略制一不妄语。释论云:说重者是妄语,则已摄三饮酒,是邪命自活,增益恚痴。出世以智慧为首,生死以三毒为根。若能禁酒,是防止意地三毒,长养出世智慧也。
【记】俗不能护口者,以五戒制在家众故。口分四过,俗护诚难,故但制一。饮酒是邪命自活者,以酒资身,不遵正戒,名为邪命。
三、结法从人立名。
【文句】是为开五戒,出十善。十善是旧法轮王所用,亦名性罪、性善。
【记】五戒虽是如来所制,既对十善,且从有漏判为旧法,故属轮王,亦名性罪。性善者,以十恶法,性自是罪;十善之法,性自是善。是故轮王顺世俗性,说此善恶,以化众生。
二、结示。
【文句】都是一切罪之根本。
【记】世间之善,不免轮回,纵生人天,须起恶业。善尚如此,况不善耶?故云都是一切罪根。
二、辨二乘四:初、对五阴为念处境。
【文句】又五戒对五阴:不杀即色阴,不盗即受阴,不淫即想阴,不妄语即行阴,不饮酒即识阴。五阴开四念处。
【记】不杀则色质完具,不盗则苦受不生,不淫则邪想不起,不妄则迁流淳实,不饮则了别分明。此之善阴,岂独为境?兼资念慧。故可于阴开四念处:色阴身念处,受阴受念处,想行二阴法念处,识阴心念处。
二、从念处具道品三脱。
【文句】念处开三十七品,三十七品开三脱门,三脱门开涅盘。
【记】大论:四念处中,四种精进,名正勤;四种定心,名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为根;根增长,名为力;分别四种处道用,名觉;四念处安隐道中行,名正道;三十七品,如平坦道;空、无相、无作,如城;三门涅盘,如城。
三、明转阴为五分法身。
【文句】故云:色能发戒,受受禅定,想慧悟虗,通行发解脱,识即知见。
【记】禁防身口,故云色能业戒。禅是正受,故云受受。禅定假想,了悟身空,故云想慧悟虗。文中剩通字,诸文所引皆无。进趣无怠,则至圣果,故云行发解脱。自识已证,名解脱知身也。此即转五阴成五分法身也。
四,结五戒为二乘之法。
【文句】当知五戒能成五分法身,办二乘之法也。
【记】三、明大乘三:初、总标示。
【文句】又五戒亦是大乘法门。
【记】二、正配法门三:初、约经配四德。
【文句】提谓经云:五戒是佩长生之符,不死之印,即常德也;出入无乱,往还无间,即净德也;统御一身,即我德也;以立道根,即乐德也。此是五戒对四德。
【记】以大乘人了知五戒体是心性,若受若持,一一顺性,性具四德,故五无非常、乐、我、净,此总对也。亦可以五别对四德。心与众生,性无生灭,是故顺性持不杀戒,是佩长生不死符印,此常德也。心与众生,性无淫乱,故顺本性持不淫戒,名出入无乱。心与众心,念念真实,无虚妄间,是故顺性持不妄语戒,名往还无间。此二对净德也。心与众生,性非昏醉,故顺本性持不饮酒戒,名统御一身,即我德也。心与众生,性即菩提,离贪求苦,故顺本性持不盗戒,名立道根,即乐德也。
二,约事对三业。
【文句】束五戒为三业,即对三无失、三不护、三轮、不思议化、三密。
【记】不杀、盗、淫,身业也。不妄语,口业也。不饮酒,意业也。持既顺性,故立戒因,成佛三业。佛身、口、意,随智慧行,无有过失,名三无失。以无失故,不须防护,名三不护。身业现化,名神通轮。口业说法,名正教轮。意业鉴机,名记心轮。三皆摧碾众生惑业,下地不测,故名三密。
三、约理对三法。
【文句】三轨:三身、三佛性、三般若、三涅盘、三智、三德等无量三法门。
【记】五戒即理,一止一作,皆与圆融三法相契。若欲别对,其理亦成。不杀众生,顺常住理,即真性轨。不淫则心净,不饮则慧明,即观照轨。不妄则生彼信从,不盗则全他资具,即资成轨。既即三轨,则与一切三法相冥,故知五戒摄法无遗。
三、举广结名。
【文句】横竪无边际,与虗空法界等。亦是无尽藏法门,亦是无量义三昧。举要言之,即是一切佛法也。
金光明经文句文句记会本卷第一
音释
【经】
崛(音聿。崛,山高貌。又特起也。)
耗(音浩,耗少也,减也。)
【文句】
筌罤(筌,且㳂切,捕鱼笱也。罤,徒犁切,兔网也。)
怄(从土从心,皆沤音。)
撙(祖本切,犹趋也。)
【记】
笱(音苟,取笱鱼器也。)
莂(音别莂,种既移时也。)
坌(蒲顿切,尘也。)
壻(音细,壻女夫也尼)。
碾(尼展切,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