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严经义疏释要钞卷第三 长水沙门 怀远 录 二、破妄显真二:初、责躬遭难。 △请益则起者,彼文云:侍坐于先生,先生问焉,终则对。请业则起,请益则起。注云:益谓受说未了,欲师更明也。 △更端则起者,彼云:侍坐于君子,君子问更端,则起而对。注云:谓异问之端倪,故敬而起对也。 △儒有居与汝言者。论语、孝经皆有斯语。 △从法空体者,表法说也。即不动真际,示十界身,普益众生也。 △肉袒者即西国以卑见尊之礼也。 △覆左露右者。表覆权显实也。 △荷大法等者。荷,即担荷也。自证非权非实之理,即是自荷也。能起而权而实之化,即荷他也。今阿难自荷荷他,同入祕密藏中,非重担耶? △胡跪者,効胡人而跪也。 △地能生养万物,故表理也。 △合掌。表权实相即也。 △冥符契合也。 △俾悟入者,智度大海,信为能入。 △斛饭子者。斛饭即净饭次弟也。然有经中又云:阿难是白饭王子。故彼文云:尼休王有四子:一名净饭王,有二子:一名悉达,二名难陀。二名白饭王,亦二子:一名阿难,二名调达。三名斛饭王,亦二子:一名摩诃男,二名阿那律。四名耳露饭王,亦二子:一名䟦提,二名婆敷。各随经论出也。 △见惑除者。已断八十八使见惑,得初果也。此惑能障见道,故云见惑,即真见道所断之惑也。又见即是惑,因邪起见故。 △俱生在者,犹有十使。思三界分为八十一品断之。此惑障于修道,以难断故,分为九地。欲界一地,自分九品,谓上上品能闰两反生死,上中、上下、中上各闰一反生死,中中、中下共闰一反生死,下上、下中、下下共闰一反生死。此九品共闰七反生死,即七往天上,七来人间。若断前六品尽,证斯陀含果。断下三品尽,证那含果。余有色界四地,谓初禅、二禅、三禅、四禅。无色界四地,空处、识处、无处、有处、非非想处。地地各分九品,八地共有七十二品。若断尽,即证罗汉也。 △大教所指示处者,即一实相印也,即今经所显如来藏理也。有本作诣字者,诣,至也,即不知真际至极处也。 ▲二、请示修行。 △奢摩他路者,教能诠定,即教为定之路也。定能显理,即定为理之路也。今请说妙定,即因教为路。而得发定,即奢摩他之路。若即指定为路,是奢摩他即路。单言止者,圆融之定,即一具三也。 △阿阐提。此云无信根,亦飜无欲,谓不乐欲涅盘也。由无信故,不能成就善法,故曰焚烧善根。故知万善以信为首,是入法之根本,众行之先容。华严云: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左传云:信不由丧,质(智音)无益也。苟有明信,㵎溪沼沚之芼,苹繁薀藻之菜,潢汗行潦之水,可以荐于神明,可以羞于王公。今此人拨弃世出世间因果,永灭善根,故曰阐提。亦飜多贪,谓贪乐生死,不求出离也。 △五体表五蕴。 △地表实理。即表以智照五蕴空,证圆常理也。 △翘伫者。翘,悬也;伫,待也。悬悬待望如来,如来慈音开示诲教也。 二,如来现瑞。 △法利者。将示如来藏心无上法利也。 △声色用中无非智体者。声色之用,皆从无漏智性显发。故得若声若色,当处绝待,全是本智。即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古师云:用则波腾鼎沸,全真体以运行。 △种。种者,青黄等色,表众德也。 △三、世间者,众生世间、五阴世间、器世间。佛为总化之主,故曰佛世间也。 △不离本觉者,迷本觉故,为三世间。世间无性,即是本觉也。 △无明坚厚,土石成形者。无明坚厚,似土石之坚确也。又内由坚执,外感土石之形,智定镕时,无不亡泯,百年之暗,一灯尽除。 △拔除也 △六种如华严者,谓吼、击、震、起、动、踊,一一各三吼,徧吼、等徧吼。余皆仿此。即十八变也。 △六情妄隔等者。由众生六情妄隔,故外感国土差别。本智或融,讵能隔别,故曰开现。或可六根取境,各各分限,所谓听不出声,见不超色等,似国土之殊形也。一相若反,六用通同,似国土开现也。 △谁为自他者?智起则物物咸真,理显乃高下无别。 △因果不二者。九界即佛界也。 △无明即明者。迷之生死无穷,悟即廓尔解脱。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又三千在理,同名无明。三千果成,咸称常乐。故云皆住本国。然今现土,土是寂光,以表大众将取三德真土,以此经正显如来藏体三德妙常故也。七既如是,身亦非低,尊特说经,无所惑也。 △第三、末经是此所表者,下云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圆,含累十方。宁有方所,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等。 三、正为开示三:初、总斥不了。 △常等四倒者。此无常计常,不乐计乐,不净计净,无我计我,此凡夫众生着荣,四倒。二乘不知本具常乐我净,而但着无常无乐无我无净之枯,四倒也。 △无始无明等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由法牵生分别事识,起惑造业,网以为种。 △种必有果者,由贪爱烦恼为能熏,本识为所熏,故得业惑种子,起成现行。盖是过去造业为因,招感现今苦报为果。于苦果身中,又造种种业因,招引当来苦果。故云子子相生等。斯则过去二支因,现在五支果。现在三支因,未来二支果。三世轮回,无有断绝,如线贯珠也。 △经云:即涅盘经也。本识为法因,诸法即为果。此诸法必依藏本识中,故曰诸法于识藏。由诸法作本识因,本识得生即为果。此本识必依藏诸法中,故曰藏于法亦然。此则本识能为诸法因,亦为诸法果。诸法能作本识因,亦为本识果。故云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也。一蔀生三子,喻惑、业、苦不相离也。起惑必造业,业必招苦,理如然也。起信云:动则有苦,果不离因。 △五道即三途人天 △心行理外者,背中道故。迦叶云:我等自此已前,皆名邪见人。 △杀者能杀法身慧命故。 △通途。即大达也,即失妙奢摩他路也。二乘教理迂僻,故云幽径。 ▲初示妄源。 △无始者,无初始也。从来未曾悟,故说妄无始。斯七种生死中,名流来生死,此不可穷诘初际。 △攀缘者,攀外六尘于内分别也。下云聚缘内摇,趣外奔逸,造业受报,尘沙劫波莫能遏绝者,无不由此攀缘妄想以为其本。保爱此法为自性者,深为误也。经云:若有一法胜过涅盘,我亦说为如梦如幻,何况执此虗妄相想为身心也。 △吁,叹声也。然则法无彼此,得失在人。如人览镜,不观镜体团圆,内外明洁,却取像之去来以为镜者,误之甚矣。今所斥者,有斯人也。苟能体像是全镜之像,则无像而不是于镜。镜是全像之镜,则无镜而不具于像。此则法界圆融,本来俱现,即是无始菩提,元清净体。若得此意,方见佛之本怀,方免偏指之失,方于行者不远而得矣。 ▲二、示真源,初、正示。 △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者,性、德三因也。无始者,本具也。本有性了因,故云菩提。本具性缘因,故云涅盘。本具性正因,故云元清净体。如斯三德,性本具足,非新非故,无去无来。但迷时全修在性,故即三道流转。悟则全性成修,故则果中胜用。岂同权宗说菩提心是无常耶? △识精者。精者,拣麤为义,即梨耶也。然此识体,即是无常,故曰元明。又识精者,心性也。 △能生者,由斯理性三德,不守自性,随其染缘,成九界法。事法既起,真性即隐而不彰。故曰缘所遗者,如迷东为西,东即为西所覆也。 △对法经。即阿毗达磨经也。 △界者性也 △一切法等者。十界所依故。故起信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此心若随染缘,即有六道依正之法。随净缘,即有涅盘三德之法。 ▲二、斥迷 △含褁无余者。寂照含空故也。华严云:一切众生及国土,三世悉在无有余。 △日用罔知者。易曰:百姓日用而不知。 △持珠乞丐者。妙经云:譬如有人至亲友家,是时亲友官事当行,以无价宝珠系其衣里。是人醉卧,都不觉知,往至贫里,求乞衣食等。彼明结缘下种之后,为无明酒醉,脱着二乘,驰流五道,自亡法财,不能取用。此明本有当心,不能认得,抂入诸趣也。 △怀宝迷邦者论语中文:阳货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曰:不可。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意谓孔子有才知而不仕,是怀其宝也;善于治国之道,不执政事,是迷其邦也。意欲夫子仕我,故答曰:诺,吾将仕矣。今借彼语以况本有圆常之性而不认取,却自流迸五道,栖栖不及,谁之过欤! △踬,困也。 二、正权真妄中,四、别推心见。 △汝目可见者,疏二解:一、以目为所见,意云:汝目在汝面上,显然令我可见。二、以目为能见,故云:目实可见我奉相。 △固执既深者,自无始来,确执此心为己心性,沙数算之不及,故曰河沙叵算。 △相想者,相即六尘,想即分别妄心第六识也。此是虗妄相家之想也。 △惑者,迷也。相起性隐,故云惑汝真性。然全所覆,为能迷也。 △嫡生者,正后所生也。又嫡,亲也,非螟蛉也。 二、显示真心,疏二:初、示心体。 △真心之体。本周法界者,体,量也。 △非妄非真。绝言离相者,离,过也。 △能摄一切等体德也。 △非妄非真者。是非双绝也。中论云:若法为待成,是法还成待等。下云: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等。 △绝言等者。论云:从本以来,离言说相,离心缘相。下云:非风、非火、非六根、非十八界、非智、非识等。斯则口谈辞丧,心缘虑亡也。能摄一切等,起信论也。 △世间即六凡。 △出世即四圣。此则十界依正不离自心也。下云:一切世界因果微尘,因心成体。又云:诸法所生,唯心所现。 ▲初、举义标门。 △三大者,体相用也。 △二门者,即真如生灭也。此二门,即寂照二法。照故,三千俱假,无一法而不立。寂故,法尔空中,是法咸泯。寂照平等,即是一心。初真如门,即一心之体,照而常寂也。即泯相显实门,唯就理说,即顿教义。一切事法,到此门中,无不真实。如众器到于𦦨炉,咸成一体。然一言真如有二种:一、依言真如,即以言说,诠辨真如之相,令人生信。二、离言真如,唯与观智相应。 △唯体大者。论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自体义故。二、生灭门。 △彰染净者。九界染,佛界净。 △明体用者。非寂非照为体,而寂而照为用。 △显真妄者。诸幻灭尽,觉心不动,名真。幻相虗假,名妄。 △论因果者。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有修证者,空所空灭,故名修。寂灭现前,故名证。 △或破会者。斯是前尘虗妄相想,故名破。生灭去来本如来藏,故会。 ▲二会二相。 △治生等者。治生产业,是差别事法。如斯之法,全真所成,法法皆妙,故与实相不相违背。 △己界者,即自己一念也。 △众生者,九界众生也。 △佛者,究竟觉也。意显己之一念,及彼彼众生心,与诸佛究竟果理,实无高下,不思议一也。故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二、别示经意二:初、略指。二、广释三:初、通示诸教。然根利钝,执轻重,约人皆通横竪(云云)。乘顿渐,即约行、约理。教权实,即约教。此四,在今经则皆圆实。 △理须破斥者,为执重者破令情尽,方辩真妄。如何难正认妄为真?若便与指为真时,即助彼倒执,益其上慢。以但见像,犹未识镜故。 △苦药等是尚书语。 △瞑眩。即冥昧发动之貌。 △厥,其也。犹良之马,举摇鞭影,即归正路;若驽骀之马,彻骨方调。 ▲二、广释相中,初、破妄显真。诸法所生,唯心所现性,一切心实有体性,是显真。 △不同前尘分别影事即拣妄。 ▲三、总结申叹。 △维摩、法华皆有此意者。然法华破三显一,似破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是会也。净名以三破小,以圆斥三,即破贪、恚、痴性,即是解脱罪性,不在内、外、中间,亦不常自有。如其心然,罪垢亦然。及文殊与诸菩萨说不二法门等,并是会也。 阿难申疑中,初发心修行疑。 △宠弟者,宠爱之弟也。 △恒沙国土承事诸佛等。即弟子显本义。今经法华后说,可诚证也。 △难行法。事者,自利利他,捐身折骨,拔苦与乐之事也。 ▲疏初、引涅盘。 △发菩提心者,菩提智果。发心希求此果,即菩提之心也。 △不是佛性者,不是正因佛性也。 △先有佛性者,本具正因性也。 △何故复有初发菩提心者?以权教修缘了难也。 △佛言下。是佛顺师子吼问,为赴末代机宜,说缘了性是无常也。此心虽念念灭谢,若能运运修之不已,亦能至于菩提智果,涅盘断果。故云亦能破暗等。若实教说本有三种,三理元徧。如前文云: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达性成修,修三亦徧。欲示众生本有正性,且示正因体徧。为赴末代一类众生,宜闻带权之说。故佛覆实缘了,述权缘了也。 ▲二、合今教。今阿难执能造善恶之心念念生起,正同涅盘,似无常修,得缘了佛,性难常住,正因佛性也。 △不辨三因常无常者。阿难不知发心修行是缘了,而却以斯难正因常徧也。盖不辨缘了无常,正因常也。尚未识正因常住,岂况更识三因俱常。然在今经,必须三俱常住。如来善巧,渐次示之尔。疏语甚略,细研记消,可以意得。 ▲三、无心土木疑中。 △发明者,分别也。意云:若此分别之心,不是我心者,我乃无心,全同土木也。又发门,即开发明显也。若如来开发明示,云不是我心者,我乃无心也。 ▲二、总结请。 △离此觉知者。觉知,即分别也。离此现前觉了,能知心外别无有心也。然此众生在迷,理须破折。洎乎认得其实相,即方知一念即具三千,无欠无余。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逾凡下之一念。 △不早辩者。系辞云(坤卦文也):由辨之不早辩也。 二、如来正显二:初、约现法随缘以显心。 △欲令心入者。即圆融定慧之心也。 △入者,契入也。 △无生法是理。 △忍是智。得此智时,了一切法无不是如,印可决定,名无生法忍。今经第三,渐次得此忍也。 △以手摩顶者。手,智也。顶,理也。将发圆智,契入无相寂理,故摩顶也。 △通达一切法门者。初破无明显法性时,所有百法明门一时开现也。明门者,明者慧也,门者通达也。得此忍时,于多百法门而得自在,于刹那顷证百三摩地,应百界化生等。然斯即是三德开发也。谓发一切功德,发一切智慧,发一切境界,故名通达。 △总标色心者。诸法虽多,色心包尽,是凡圣、因果、染净等法也。 △不守自性为因等者。由心本具随缘之义,能造十界依正。故所造法,全能造心,故云唯心。十界依正既唯一心,一心岂存能所?方知心外无法,唯是一心。然造有二种:一者理造,即性本具,故名造。二者约事名造,良由理具,方有事用也。 △无始妄想者,根本无明也。 △凡圣总该者。世间因果即六凡,出世因果即四圣。 △别指依报者,竪则四土相望论净秽,横即土土论净秽(云云)。 △亦通转者,一切因果,一切世界微尘也。 二,正显妙净明心。 △三、德具足者。净即解脱,明即般若,心即法身。即一而三,故称妙。亦可妙对法身。 △不能变动者,以随缘即不变故。若随染缘时,全体为染者,则不能随净缘成净法也。良以正随缘时,体不变故,能为一切法所依也。 初就执定其有性。 △觉观者,语之加行也。初心在缘名觉,细心分别名观,即觉麤观细也。 △思惟寻伺者,思惟即分别也,寻伺谓寻求伺察也,即觉观也。又分别即心王,觉观即心所。 ▲初、例对五尘显。 △因声分别者。由声境牵故,方起分别。此明了意识取现量也。 ▲二、单就法尘显。 △见闻觉知者,见即眼,闻即耳鼻,觉即身,知即舌意。意云五尘不对之时,有此分别性者,亦非自立,盖因法尘影象而起。 △明了不行者。不对五尘,故明了意识不起也。 △在独散位者。独散,意识比度生解取落谢尘也。 △同五所取者。即明了随前五识,取现量境也。初、尘亡体在,容是真常。 △何必求人者。勉其取舍,以智自裁也。故南岳云:但向己求,莫从他觅。觅亦不得,得亦不真。终是他心,不知自性。自性清净,即是法身。猿猴念念,躭着纷纭。害马念念,狠戾不调也。疏引楞伽及下文,并是第八识。今证意识者,以细况麤也。 ▲二、释成。 △皮之不存者。皮喻六尘,毛喻心也。文出左传。 △法身断灭者,真性即是法身。汝若执随境之心为真性者,尘灭心灭,非断如何?四、彰其自失。 △默然自失者。无语申通,故默然也。知执妄非,故自失。又失前所执缘心,故云自失。 初、正显失;疏二:一、释名相。 △灭受想者。灭其领受想念心所法也,即灭尽定也。 △能从一禅至一禅者。从初禅修念念无间已至二禅,二禅念念无间至三禅等,故云次第。 △能成无漏者。修此定时,善能调伏,漏心不起。随所修禅,悉知虗假,不起着心。发真空慧,断诸烦恼。随所对境,不生见着。如此修心,三漏永尽,名为无漏。初唯简凡夫释。 △未到定者,未到初禅也,亦名中间禅,位位皆有此名。 △随禅感果者,本是有漏有着心修。随于禅中发支林功德时,忽生爱着,即随定功力,感生诸界。如修初禅方便时,有二种心:一、麤心住,谓方便修习,渐渐虗凝,不复缘虑。二、细心住,其心泯泯,转加微细也。或正得此麤细住时,或将得时,皆有持身法起。此法起时,身心自然正直,坐久不疲等。于是若生味着心,即感生未到地中。诸禅亦然也。 △灭尽定者,灭六全分,尽七染分也。 ▲二、通简三乘释。 △亦可别斥。前之九定者,即灭受想等小乘无漏定也。 △俱是不了者。未得大乘,中道无漏也。 △过三有者。过界外三有也。然修心有异,感果遂差。若凡夫修,则不能厌患世间,但求禅定中乐,及以果报生见着心等,即名有漏心修也。二乘即无漏心修,菩萨亦有漏亦无漏心修,佛以非有漏非无漏心修等,广如禅波罗蜜说。 ▲二、出所以 △若了真妄者。知真本有,达妄元空也。又了达真妄平等,但有二名也。 二、破妄见,明真见中,疏:初、明次第。 △见有正邪者。依理起见,名为正见。依妄起见,名为邪见。 ▲二会二文 △明心则约见而辨者,即用以明体也(云云)。 ▲初、正叙。 △身心不相代者。身不能代心也。 △未染大乘法服者,即以一心三观为衣,能蔽三谛,上感能庄严三身,即是着如来衣也。 △法食者,即法喜禅悦食也。于食等者,于法亦等。于法等者,于食亦等。即以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盘食。 ▲二、喻显。 △虽有多闻等者。虽闻大法,不修理定,终无所证,故云与不闻等。 △如人有目等,即般若经日喻观,目喻止,止观并修,达种种事即实相故。故云见种种色,即真善妙色也。 △大论以多闻对慧。此以多闻对定者,以圆融之行,定慧体一,但以多闻助止观行也。 △是所说应受者,如说如行也。 二、述迷求解。 △烦恼者。烦者,扰也。恼者,乱也。扰乱有情,常处生死也。烦恼当处是障,即持业释。若对所知竪论,即四住烦恼,名为通惑。见思亦名我执,分别我执俱生。此惑亲迷,且迷第六识心也。若如疏云发妙明心,是除烦恼障者,即该五住烦恼,与所知障齐。但约迷理,名烦恼障。迷中道智,名所知障也。 △所知障者,竪论即由无明覆根本智,于所知理不了,名之为障,即所知之障。依主释慈恩云:所知不是障,障所知名为别惑见思也。 △扰恼不生无烦恼障。 △业性不结,是无业障。谁为生死,是无报障。 △谁为涅盘?是无三德。此则德障一体,相名都泯,法界独朗,是曰寂常心性。 △无上覆者,孤幼也。 △权实。父母者,权智干事即父也,实智长养曰母。 ▲初放光灌顶。 △万字者,表平等理,为万法之本。光表从体,发于见用。 △必受安乐者。三德具足,究竟真乐也。下云安乐解脱。 △天枢者,即则天时于端门外立一所,以铜铸,广一丈二尺,高九十尺,状似今之幢也。上列日月星象,并有字标额,上以银为盖,下以銕为山,义似璇玑玉衡之类,以纪德也。 △无漏净眼普见十方者。眼即智也,谓圆照十界机也。 △智果同者佛,佛道齐也。 △乘因不二者。同乘一实,到如来地也。微尘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则诸佛已乘,菩萨今乘,未来当乘,故曰不二。 二,许为宣说。 △建大法幢者。圆顿大法,超出偏小,故名曰幢。幢者,高显之貌。 △建大义者。无上妙教,尽未来际,自利利他,脱苦得乐故也。 △十、地隔罗縠者,有一分微细无明也。 二、答由。 △染部捺陀。此云上胜金。 △观经疏。即远法师疏也。 △赩者,盛貌。文选云:瑶草正翕赩。注云:翕赩,盛郁貌。 初告语。 △实言告汝者,先按定令谛信也。佛具五语,不诳众生。 ▲二、正例 △例我拳理者,理,道理也。 △均,同也。今以汝眼类例我拳,义理均否? △唯然者。唯即应诺之辞。老子云:唯之与阿,相去几何?注云:礼对曰:唯然者,如是也。顺许之辞也。 ▲二验 △所以者何者。所以非见全无者何也。五、通见黑无别。应立量云:盲者眼根是有,法是见故。为宗因云:能见暗故,喻如有眼见暗。有眼见暗既是见,无眼见暗亦是见。初、牒向执情。 △忽得眼光者。或得金錍决膜,重发胜义,照了前尘,故曰眼光。常情所见,咸谓是眼见也。 △灯之与眼,但是见缘者,此二秪是瑜伽九缘二缘也。眼即根缘,灯即明缘也。 ▲三、结归心见。 △余是助因者。灯眼是发识助缘也。 △令知其根本者。已知见之根本,须是心也。 △未辨真妄者。犹未辩折此见是真是妄也。二、广约诸相辩释中,初、阿难伫佛慈音。 △羝羊者。语出周易,如羝羊触于藩篱,进为身碍,退被角违,即进退不得之象。类似阿难,取舍难明也。故兹默请,觊佛开示也。 ▲初、如来问悟因由。 △鹿苑者,梵云波罗奈,此云鹿苑,亦云鹿林,即先王养鹿之苑囿也(云云)。 △五人者,即世尊修道时,遣内族三人、外族二人给侍太子。后疑世尊所修不真,遂皆舍去,入此苑中,修外道法,故佛先度也。憍陈如,是姓,此云火气。阿若多,斯云解,是名也。 △相次舍去者。内族三人,执乐为道,即摩诃男婆、提婆敷,见修若行,谓为非道,忍苦不禁,舍之而去。外族二人,执苦为道,即憍陈頞鞞,见食乳麋,乃云太子败道丧志,遂舍而去。 △三转者,一、示相转,谓此是苦,此是集等。二、劝修转,谓此是苦,汝应知。此是集,汝应断。斯是道,汝应修。斯是灭,汝应证。三、作证转,谓此是苦,我已知,汝应知等(云云)。 △说生灭四谛者,所谓若则三相迁移,集则四心流动,道则对治易脱,灭则灭有还无。此最麤浅,属小乘也。然凡有四种四谛:一、生灭,如上。二、无生,谓苦无逼迫相,一切皆空故;集无和合相,因、果俱空故;道不二相,无能治、所治故;灭无灭相,法本不生,今则无灭故。三、无量,谓苦有无量相,一界尚有无量,况十界邪?集有无量相者,贪、瞋、痴、种种心、种种身口集业等。道有无量相者,谓折体巧拙、方便曲直等。灭有无量相者,如是方便灭见、灭思惟、灭尘沙、灭无明等。四、无作,谓皆是实相,不可思议。非但第一义谛无若干,一切皆无若干。迷为苦、集,悟为道、灭。今疏且约权小说,故属生灭。若以开权,后经及下,叙悟须在无作。 △别指集谛者,集即见思烦恼、分别烦恼。八十八使,见惑俱生,即思惑。 初标所悟。 △我今长老者,此人最有年齿也。凡诸经列众,若约年齿,即列陈知为首;若约慧解,即列身子为首。又但有德行,皆称长老,如经中称阿难为长老。 △独得解名者最先解,故感诸天在空证云:陈如先解。 △生空者。由不执五蕴,得众生空也。 ▲二、述解二:一、述客义。 △俶装者,文选云:简元辰而俶装。注云:俶,始装而行也。 △攸往者,所往也。易曰:利有攸往。然据圆人不断五欲而净诸根,三道即三德,无明即明,岂同客之去来,尘之摇动?但以无动而动,无去而去,即不碍圆意也。 ▲二、述尘义。 △清阳目也。 △发明者,照现也,喻观智也。 △尘惑微细观智断之。 △主空喻真性者,近言即偏真法性据经,远言即中道真如佛性也。须敕陈如说客尘义者,欲令深达即体之见,本来常住,无去无来,故佛善巧,适时御物。盖知陈如所悟法门,最堪引接,故令部折,以为阿难所悟之筌也,又缘在此人也。 初引手问答。 △屈五、转指等者。欲示见性不动,故举手以示也。然前问悟因由科中云:舒兜罗绵网相光手。二句经文,合在斯出(云云)。 ▲一、就见推穷。已下经疏并可见。眄,斜视也。总责意者,盖责阿难汝今既能认得见体动静双绝,显手自有倾摇,云何前来却认攀缘扰坏之心以为真性?认像失镜,过莫大焉。不但汝之一人如此,一切众生无始至今认生灭妄想,于是执身执境轮替罔休。有将此文是责阿难不合见手开、合见头摇动者,甚不便也。佛意且令阿难明识真妄,一则经文大紧,二则第二卷中如来示匿王身自迁改、见性无动,又示阿难诸境自有还灭、见性无迁,并是孤起,但作如来许今认见之见,责彼前文认妄之非也。请细详。(此下入第二经) 初述阿难愿辨真妄,以此段经无阿难问辞,但是集经之家叙述阿难所怀之事也。 △泰。然者,安然畅泰也。 △真妄虗实者。真实,虗妄也。 △二、发明性者。希觊如来为我开发明示,何者是真实不生灭性,何者是虗妄生灭之性也。以阿难因闻阿若多说客尘之义,解知见性无动,遂疑现前见性为便是真,为别有耶?而不发问者,但以屡扣佛慈,深蒙指诲,内惭暗短,未体大猷。况以师严道尊,莫敢容易发言。赖得匿王发与斯旨。 初、引外叙疑。 △自然见者。此人计道不须修,但八万劫若尽,自然解脱。如掷缕丸于高山,线尽自止。迦旃延、毗罗胝子,即六师中二人也。 △发挥者,发趣挥扬也,语出孝经序。 △诸有漏者,通该未发圆解,未证圆理,皆名有漏。 △狐者,妖兽也。玄中记云:千岁之狐为淫妇,百岁之狐为美女。述征记云:风劲河氷始合,要须狐行。 二,问答未灭知灭。 △新新。不住者,灭而复生,生已复灭,故曰新新。 ▲三、问答先幼何貌。 △已从衰老者渐渐改易。已至衰年,五十已去,并曰衰年。 △未巾冠者。十五曰童,即未束发加冠也。山无草,牛无角,皆曰童。近于衰耄,即惛忘也。八十曰老,九十曰耄,今近于耄年也。 △观五十时宛然强壮者,反观年五十时,虽曰衰年,比今六十已高,其五十上宛似强壮,意显衰弱,今又甚也。 △微细。四相者,即一刹那心,具生、住、异、灭也。不同一期四相,故曰微细。此一昼夜,凡有六百三十八万刹那。 疏正述中。 △秖于生灭了不生灭者,不离秪今之见,即是性净明心也,如波即水。故圭山云:识如幻梦,但是一心。秪为根机未堪,故须渐破渐会,方于物物咸见真常。方便多门,秪为逗机故也。 △相虽麤近者,一往说云:身变而见不动意,则令了此见即是真常,故云旨甚深微。下云:此见元是菩提妙净明体。肇师云:圣远乎哉,体之则神。道远乎哉,触事皆真。既知万法本无去来,故知见性元无生灭。 ▲二、引证。 △如自观身实相者,谓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一切众生相,即菩提相。以众生与佛,一如无二如故。 ▲二、问答见河同异。 △无异之语。甚好思量者,既言无异,合知真妄体一,是显性常。然亦非但见性无异,直谓法法圆常。故经云:世间相常住。又云: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 ▲三、斥彼置疑。 △皱者为变者,有为则被行法迁变也。 △不皱。非变者,不是有为,则不被行变。 △趣尔举者。意云俱是断见外道,随便举也。 初,阿难乘违发问。 △若此见闻必不生灭者。若此波斯匿王见闻之性必定常住,何以世尊斥云自是前尘虗妄相想耶? ▲二、竪臂以示此出倒见。 △首尾相换者。上下相飜也。肩处为首,手处为尾。今若以竪为正,即手却为上,肩却为下,即是尾却为首,首却为尾也。故云相换也。 △一倍瞻视者,垂手是正,谓之为倒,是一迷。坚手是倒,却言是正,是倍迷也。 △以此验之者。以此见手正倒验之也。 △正徧知者,二乘非正非偏权,菩萨离边显中。正而非偏,即边显中,名正徧知。初征倒所在。 △古人作泯相解者,意云:名字尚无,更将什么号为颠倒?正真抄云:有正有倒,是凡夫见。无正无倒,是诸佛见。不约竪手垂手,随身不随身以明。但约子体,不曾迁移。竪则全手竪,垂则全手垂。但执相迷体,故见正倒也。 △血脉不贯者既泯却正倒向下正辨。正倒,经文孤起,义不连贯也。 三、广示倒相二:初、与悲叙其常说。 △佛兴慈悲者。悲能拔苦,慈能与乐,即拔阿难大众无明之苦,与常住真心之乐。 △天鼓者,天帝宫中有鼓,修罗若来,则鼓中预自发声,云贼军来也。海潮无念,而潮至不失其期。 △无缘者,不是先谋后动,但随众生根缘,法尔自应也。如镜现像,岂先念而方现耶?然佛有三缘慈:一、众生缘慈,无心攀缘一切众生,而于众生自然现益。二、法缘慈,无心观法,而于法自然普照。三、无缘慈,无心观理,而于平等第一义中自然安住。 △不待请者。佛为法界众生不请之友,但随根熟众生自然而应,如箭筈相当,如镜物相对。 △十一色者,五根六尘。 △八识者,前六末那赖耶。 △不相应二十四者,谓: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事,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执速,十九、次第,二十、方,二十一、时,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五十一、心所者,徧行有五:作意、触、受、想、思。别境有五:欲、胜解、三摩地、念、慧。善有十一: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舍、不害。烦恼有六:贪、瞋、慢、无明、疑、不正见。随烦恼二十: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心乱、掉举、失念、不正知。不定有四:睡眠、恶作、寻、伺。 △六无为者:一、虗空,二、择灭,三、非择灭,四、不动,五、想受灭,六、真如。 △五位者,如上百法,总成五位:一、是心,二、色,三、心所,四、不相应,五、无为。既是唯心所现,此之百法,皆性本具,无有一法在心性外。照故百法宛然,寂故一法不立。寂照不二,唯是一心。故得生灭去来,皆如来藏。 △无体可得者。如波无自性,唯一水故。 二、通妨言。 △对妄立者。以对妄法义,立真如之名也。以真如体即一心故,离一心外,无别真如体也。斯则不但名假,体亦全无也。以为一心之所夺故,如云水之湿性,别无波之性也。权宗不说一心,故云体实。今云一心所现,岂一心外别有体耶? ▲初、标指。 △心现身。心者,上是妙净明心,下是幻身妄心。 ▲二、责失或可遗失。妙等三句,经文对中真俗三谛可解。 △认悟中迷者,动寂故为,皆在大觉中也。理本悟而生自迷也。 △正指倒处者,妄身心也。 ▲三、叙妄。 △晦昧者,迷暗也。最初一念,无明不了,故曰晦昧。论云:由不如实知真如法一,不觉心起,说名为业。内有无明妄想故,外感顽空先现,故曰为空。由无明妄见,与顽空互相摩触,互相交织故,结成形色。即有国土山河,正报有情。故曰色杂妄想,想相为身也。由是虗妄境界,引起分别妄心。览取前境,于内念念分别。分别不息,遂成分离,取六尘境。故曰聚缘内摇,趣外奔逸。 ▲疏二:初、对,三、细。 △汝见虗空徧十方界者。妄见顽空,称法界迷也。妄想澄凝,则为国土坚确。妄想知觉,则成有情纷扰。 △空见。不分者,示其微细也。见未派为六根八识,空未凝相形状体质,故曰不分。 △业转二相者,晦昧是业相,业者为因义。最初一念,为九界染碍之因也。为空,即第二念起也。由内有妄见,外感顽空也。见即转相,转前动心,起成能见。 △互相待者。妄见顽空,一动一静,相形对待,结成形色也。境界毕具,故曰现相。 ▲二、对六麤。 △前二麤者,论云: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等。前二即智相、相续相,义如玄谈释。 △遂成分离者。即分离事识,取六尘境,各奔本境,故曰分离。所谓眼根取色,耳分别声,鼻齅诸香等。后二麤,即执取计名也。执则执着前境。由坚执故,但计善恶名字,即起烦恼。 △烦恼道毕于此者。此四麤是三道中烦恼道也,后二麤即业、苦二道也。 ▲五、结迷。 △缘而执受者。根身种子属正报,故云内。第六缘而复执受,故有情有知觉。山河大地属依报,是外境,故第六但缘不执受,故无知觉也。 二、约喻结指倒相。 △目为全潮者。但见一沤,却目为全潮大海,便谓已能穷尽大瀛渤澥也。譬认妄为真也。 △百非者,凡百有为、无为,事、理、染、净,一切名相都泯也。又百非者,起信疏中约一、异、有、无四句,一一句各四,谓:一、非一、亦一亦非一、非一非非一、异、非异、亦异亦非异、非异非非异。余二句效此。四四成十六句,约三世成四十八。又约已起、未起各四十八,成九十六。更加根本四句,即一百也。 △中间以法进退相例者,认妄弃真是法。进则汝认手既以倒为正,验知汝认妄为真也。退则汝认妄为真,恰似认沤为海,疏示今意。 △缘尘事境也。 △名相。则名言法相也。谓三科、五蕴、七大、八还、四见、因缘、自然、和合、非合等。今此经中,一时遣荡也。随落一法,即成戏论也。 二、正释经文中,初、述悟。 △悲救深诲者。从如来轮手下指,问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至此经文,皆是如来深诲也。又从放光宣呪,提奖阿难归来佛所,是悲救。从佛问发心至此,为深诲也。 ▲二、彰疑。 △𠃔所瞻仰者。允,信也。现以缘心信佛所说妙心,仰瞻佛之相好。而我徒得信仰之心,未敢认为真常妙性,恐不称佛所诲旨。故欲望如来指示,令我除疑。故云拔我疑根也。 △归无上道者。道,理也。疑根若除,可以旋归无上妙理也。 疏:二、解名相。 △徧穷生界者。佛以一音说法,起十界机缘。随一一机,各得开解。故起信云:圆音一演,异类等解。此显如来一音中具一切音,一切音即一音,故曰圆音。音而非圆,如世间丝竹之类。圆而非音,如世钟鼓之类。唯佛如来,圆而且音。 ▲初、指定其非。 △汝等尚以等者,汝等尚以缘尘生灭之心,缘佛言音,便认此心为自性者,累我所说之法,亦成所缘尘境,则不能与所诠法性相应。故曰非得法性。须达文字性离,方与法性冥合也。 △离能所相者。净名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圆觉云:未出轮回,而辩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等轮回,即分别也。 ▲初指月双迷。 △指月俱迷者,认指为月,亦迷指也。认能诠言为所诠旨,亦失能诠之教,故曰诠旨两失也。 ▲二、明暗俱失,能喻可知。月,指也。月体明莹有光曜故,指体皮骨暗昧法故。 ▲二、合。以法合喻者,汝若舍诠缘旨,大似因指识月。汝若执诠失旨,恰如背月认指也。 ▲三、合中云: △若真汝心,则无所去者,有二意:一则若斯分别法音之心是真实者,应无所去,今且不然。二则分别法音之心,自有往来,若汝真性,则不曾往来生灭,故曰则无所去。初例成无性。 △云何离声无分别性二句,经文亦可节在前科,为责结之词(云云)。 △岂唯声分别心者。意云:不但分别声心离声无性,乃至分别色心离色相外,亦无自性可得。 二、指同外宗。 △非色非空者。尘灭则无,故非色;尘对则有,故非空。 △二十五谛者,是加毗罗外道立。有十万偈,即僧佉论,此云数术。明因中有果,计二为宗:一是从冥初生觉,过八万劫前,冥然不知。亦云世性,世间众生以斯为本性,得生起故。以斯生觉谛,亦名大谛。次从觉生我心,从我心生五惟量,即色、声、香、味、触。从五尘生五大,地、水、火、风、空。从五大生五知根,眼、耳、鼻、舌、身,有觉知故。从五知生五作业根,手、足、口、大小便道,能有用故云业。更有心平等根,能徧缘故。即二十四谛,即是我所,皆依神我。神我名为主谛,能、所合论故。二十五谛冥性是总名,别名三德。梵云萨埵剌闍荼摩,此云勇尘暗。由此三德为生因,我思胜境三德,即变起中间二十三谛,为我受用。余如疏。俱舍梨是断见外道。 初、阿难,承前叙难。 △若我心性等者。意云:我之缘心,既随六尘还灭,未审如来以何为无还心耶? △阿难执者是妄者。然法无彼此,功过在人。譬犹金为师子,会者便知全是真金。惑者但见师子,不识真金。大似阿难因佛开示,已能知真识妄,而犹未达全妄是真。但执其相,不达其性。故云执者是妄。 初、约权标指许说。 △权指事为明。元者,迷理而起体,即元明也。 △虽非妙精明心者,非是理性真见也。然则如来向下,亦非离此见而是真见。今此且要阿难明识事理,真妄昭彰。洎乎拣辨分明,还秪指相即性,达事即理,无二别也。 ▲初列八境。西国堂舍皆面东,故曰洞开东方。 △户牖者。书云:一扇曰户,两扇曰门。说文云:牖者,穿壁以木,以交窻也。尔雅曰:在墙曰牖,在门曰窓。 △观壅者,障隔不通也。 △分别处者,所分别境也。或分别即差别,谓前尘差别之处,即见之所缘。 △郁。𡋯者,郁盛𡋯𡋯然起也。 △敛氛者,即雾气收藏也。氛即秋气也。 ▲二、明各还。一一合例明境,经家避繁也。具云:暗还黑月。何以故?无黑不暗,暗因属黑,是故还黑。通还户牖。何以故?无牖不通,通因属牖,是故还牖。壅还墙宇。何以故?无墙不壅,壅因属墙,是故还墙。缘还分别。何以故?无境无缘,缘因属境,是故还境。郁𡋯还尘。何以故?无尘不𡋯,𡋯因属尘,是故还尘。清明还霁。何以故?无霁不清,清因属霁,是故还霁。 ▲二、释。 △若还于明等者。意云:见性若随明境而灭,则暗相现时,无复见暗,以其见性随明灭故。余例知。 ▲三、结。 △汝不还者非汝而谁者。汝不灭之见性,若非汝之真见而是,何耶? ▲三、就本彰迷以结责。 △永不离本者。事即理故。用即体故。从心发见。见即真心之用也。今指事即理。如波即水也。又修即性故。 三、约体用重明中,初申问。 △用约人者。但由人有优劣,故发见用有浅深也。 △体对物论者。物境自有差殊,见体实无移改。 △分二科者,用优劣体无差也。 ▲初、用优劣中。 △未得无漏者。以初果人方能断见,未断事惑,未发神通,故借力见。 △庵摩罗果者,奈也,亦飜无垢。 △不寝者。因佛座下不见那律,佛问:何在?答云:睡未起。因被诃云:咄咄胡为寝?蛳螺蚌蛤类,一睡一千年,不闻佛名字。于是勤意修行,七日不睡,遂失双目。 △作意数者。作意,偏修天眼观智也。数者,谓百法中有作意一数也。不同余人,果后任运发得,故但见小千界也。 △五眼。三智者,肉、天、慧、法、佛五眼也。佛肉眼见大千麤色,尽理言之,能见法界麤色。佛天眼见十方世界死斯生彼,及善恶等。佛慧眼见法界假中俱空。佛法眼尽法界任运真化,分别药病,一一方便,皆令得入。佛眼唯见实相。三智者,一切智(空)、道种知(假)、一切种智(中)。然斯三智体一,随其照用,义立三名。 二、敕拣中。 △汝应于斯分别自他者。由阿难前云: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不知如何别得是我真性。佛即为阿难示其见秪是一,随功发用,乃成胜劣。故知物自有异,见体无差。阿难遂疑见体随尘,亦有差异。此则阿难执见有相。佛意云:真见之体,离相绝名,无有此彼,如何同物有差殊耶?于是纵而责云:见若同物有差,你应为我指出见体同物无疑。故云汝应于此分别自他等。 ▲初、明非见之物是前尘。 △是物非汝者。自是物象,且非是汝见性。 △七金山者,七重金山围绕须弥也。 初正破中。 △若见是物者。或可直作阿难计云:虽言见性同物差殊,而物象见性混而无别,如何令我辨得自他?故此牒而破之。则汝下,破意云:汝既见即是物,我见亦即是物。我见若是物,应被汝见也。 ▲二、转破,疏云: △省略者合云:名为见吾之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者。既云不见,须见之不得。今既可见,则反是见,非不见也。恰同前云:相有则在,云何无着? ▲三、结破。 △五重者:若不见吾不见之处,一也;亦不见吾见处,二也;吾见自然非物,三也;汝见亦非是物,四也;云何非汝真见,五也。 初正破。 △又则者,重复之义也。无别计词,但是重破若见是物之执也。经文语简,合云又则。若见是物,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汝意云:若见即是物,应知物中有见。物既有见,即能见汝也。既能见汝,汝应反是所见物也。物有见故,物应反是能见性也。故云体性纷杂。 △不成安立者,世谛也。一一各自安立,不可混也。 ▲二、显是。 △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者,或可云:汝见物时,自是汝见,且非佛见,故云非我。 ▲三、斥疑。 △性汝不真者。能性之心不是真耶?却来问我求心,岂非错耶? △明真见离缘者,不逐缘生,不由境起。终日尘染,未甞不洁。终日灵照,未甞不昏。非昏非照,非染非洁,物我皆如,方曰真见离缘。 四、广释中,初申疑。须弥出海八万由旬,四王处半腹与日月齐,故曰四万由旬。正云俞善那,斯云合应,计应合尔许度量也。大论有三品:上八十里,次六十里,小四十里。 △堪忍者。悲华云:是诸众生堪任忍受三毒诸烦恼故。 △庑者,汉书云:全陈廊庑下。注云:廊,周屋;庑,门屋。 △犹预者疑惑也。礼云:决嫌疑,定犹预。犹预皆兽也,此二物皆进退多疑也。或云犹犬也,此物随人或前或后不定也。 ▲举喻释中二,双破。 △在方器中应无方空者。意云:空若不定,则见空在方器中时,应知非是空方,自是器方也。在圆器时,非是空圆,自是器圆。意云:空体周徧,无彼无此,无方无圆,器自或方或圆,故见空有方圆也。以喻境自有宽有狭,见性实无舒卷,去来新故,常自安然也。 ▲三、合显。 △云何为在者。见性之义恰似虗空,云何说有舒缩而可在耶?又见性之义秪如是,此云何却谓不知所在耶?在,归着也。 ▲三、会通二:初、迷心执境。 △为物所转者。既见尘境实有,故为物境所转。由是境大则观大,境小则观小。是故见不超色,听不出声,齅不越香,甞不逾味,觉不离触,思不出法。讵能忘缘,自在无碍。 △境从心变者。心生则种种法生也。 △心随境转者。以法生故,种种心生也。 ▲二、悟物咸真 △若能转物者,转者,体达也。即以圆融妙智,体达色心诸法,当处即空,全是真实。无妄可除,无真可得。法法尘尘,尽如来藏妙真如性。故曰即同如来。下云:歇即菩提。又云:知见无见,斯则涅盘。此即虗空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也。然则如来是究竟果号,义通五即,解行兼含。始则依言解理,是名字转物。乃至妙觉如来,究竟转物(云云)。由即故,始终俱是。由六故,凡圣不滥。 △身心圆明者。色心不二,不二之体,周徧法界故也。 △不动道场者,理、智一如,法界独朗,能起妙用,故云于一毛端等。由转物故,即三德圆显也。则同如来是智,即般若德;身、心圆明是理,法身德;于一毛等即解脱德。此之三法,不可思议,名如来藏。疏文节释,可见。 二、破见性离身疑中,初疑。 △现在我前,见必我真者,阿难不了会通万法唯心,却执如来令转目前山河成我真见,故云现在我前。此现前见必定是我真见者,故云见必我真。现前物象既是我见,我今身心还是何耶?故云复是何物。 ▲二难。 △若实我心,令我今见者,意云:彼现在我前之见,实我心性,令我得见,故云令我今见。现前见性,既实我真,而今之身,应合非我,故云而身非我。 二、牒疑立理。意云:若的可见者,应在处所,汝可分明指陈示我,故云非无指示。 △疏云:岂成真见离缘者,意云:本来竪穷横徧,无所不在,不可声色求,不可名相取。若有方所相状,岂是离缘耶? ▲三、以理推征 △若空是汝见性,斯则空已成见,复以何者为空?意云:须是空见两存,不相倾夺,方名离空有见。物亦例知。 ▲三、答释不知。 △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者,意谓若树即是非见,云何复见于树?既称非见,须见不及。如前云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也。 △若树即见,复云何树者,若所见树即是见者,既唤做见,不可更詺为树,故云复云何树。 二、大众失其守。守即保守,是见非见,二义之中,还守何得?故云失守。 △非无学者。指学人也。意以无学果人,经法华后,按位尚入相似,已达法界,故不惑也。或可横来此会之机,及法华起去之徒,未入祕藏,俱名有学。 ▲三、法王安其意。 △如所如说者。上如称义,下如即真如。谓称所证真如以说,故云如所如说。如来见阿难,推是见不得,印云如是如是。推非见不得,亦印云如是如是。恐阿难大众将谓佛同反印,顺外道,故安而慰之,令其谛思。 △四、矫乱者,一、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二、但言其无,三、但言其是,四、无容穷诘。 △不死者计不乱。答:生不死天。 三、会通中,初、叙其不悟。 △发明二种者。不解如来于色空境上,开发明显是与非是二种义也。 ▲二、出其因由。 △应无所瞩者。瞩,见也。既云非见,应不可见。 △畴昔等者。非谓大众宿昔以来,善根鲜少,故生惊怖。盖是是非之义,深固幽远,非浅识之所知也。自非文殊大智,启发根元,余人但抱惊惶而已。畴,语辞也。 二、如来会通二:初、显诸法唯心,是非双绝。 △自住三摩地中,举其自证法也。由修一心三止,首楞严定证一心三谛之理也。然此妙定,修通观行相似,证唯分真究竟。下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又云: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此皆语证也。位当地住,今经即第三渐次。 △见与见缘等者。修此定时,了根、境、识即是性常,即俗而真,无法可得,如同空华,全华是空,故曰本无所有。即真而俗,诸法宛然,如全空是华,故曰此见及缘。中道双非,即是法界,故曰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斯则三谛互融,无法可得,平等平等,离言绝相,岂有是非而可在耶?故曰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疏:已离业识者,即诸如来究竟证得三摩地故,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如何更说是非之相耶? △增上缘者,增上胜力助生识也。 △所缘缘者,由所缘境为缘,能牵生识也。心如羸人,非杖不行,故假杖境为助缘也。 △不觉即觉者。知见无见,斯则涅盘也。 △念无自相者。念即无明,无明无体,全是真如也。 △离性离相者。即亡性相二执也。又即真而俗故离性,即俗而真故离相,性相双亡,事理无碍,故于法法咸会性常也。 初问: △更有文殊等者。意云:如汝文殊,还可名汝为是文殊得否?又可名为无文殊得否? ▲二答 △有是者则二文殊者。疏外更一解意云:于真文殊上更添一是文殊,即二文殊也。 ▲二、合显。 △此见妙明者。见能照了前尘,故曰妙明。又此见从妙明性发,故曰妙明。 △本是妙明等。显真也。本具性德真明,故曰妙明。 △无上菩提,即大觉也。本无九界垢染曰净,体性周徧曰圆,即本明大觉清净圆满常住真心也。 疏:三、斥非显是。 △二月。空华皆脱体全无,更论什么大小妍媸者哉? △攻异端者。论语云:攻乎异端,斯害也矣。注云:善道有统,故殊途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异瑞,喻执权小也。 △居一切时等是圆觉经语。居一切时不起妄念者,谓四仪中不起贪、嗔、爱、恶诸杂念虑也。古人云:有念即众生,无念即诸佛。下云:歇即菩提等。 △于诸妄心亦不息灭者,若了诸念元空,有何可息?如知蛇是绳,无蛇可灭。古人云:森罗万象,古佛家风。碧落青𫕟,道人活计。 △住妄想境不加了知者。诸法无心,本自知觉,更起了知,故曰加也。古人所谓举足下足,鸟道无别,坐卧经行,是非悬绝。 △于无了知不辨真实者,忘分别处,不得认为真实。法爱若生,药还成病。古人云:澄元湛水,尚掉孤舟。圆觉云:种种取舍,皆是轮回。斯则终日居晦,未甞不照。终日昭彰,未甞知觉。方能语默作做,咸与藏性相应。岂有是非而可在耶? 三、破因缘自然中,初外计同真难。 △觉缘者,真觉缘由行相也。 △躶形拔发等。此尼干外道,此云离系,即拔发露形,无所贮畜。 △五、热者,四边火炎,头上日曝也。 △投灰者。梵云幡轮钵多,此云涂灰,即徧身涂灰也。并苦行也。 △界趣生本者。即三界五趣受生之本,即赖耶为总报主也。 △神我者,即数论外道立二十五谛也。 ▲二、自语相违。 △楞伽,城名。彼有山名摩罗,此山出种种宝物,故云能种种现。斯乃城因所出之宝以彰名也。或云不可往,唯得通者可诣,故阿难不体。佛依俗谛,随他意说,权引机也。 ▲三、双结。 △似非因缘者。今说觉缘,似不同楞伽之谈。若将此比自然外道,似不相违。未审如何分辩,使正邪不滥耶? △感外增上者。山河大地诸有物象,皆是众生增上共业所感。 ▲初、牒疑审定。 △约理即云: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又云: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又云:因果微尘,因心成体。 △约事即阿难匿王之见。又云:且汝见我见,精明元等。 △喻即空器、海沤、空华、二月等。 △境即明暗等八境。手开合,头摇动等。 △甄明者,甄别明辨也。 ▲二破 △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者,若以明为自然见体者,暗相现前,自然之体,已随明灭,则不见暗。 二、破因缘中,初、申难。 △防问。善道曰谈,谘问亲戚为询,故曰谘询。 △是义云何合因缘性者。既非自然,必是因缘。虽欲谓之因缘,观其行相道理,与昔因缘之义,似不相符。故云云何合因缘性。 ▲会通中,初亡相显法。 △不因缘在自然中者。才云自然,便即不是因缘也,名异义同也。由是非却自然,便是非却不因缘也。亦可既非自然,必须是不因缘也。如既可是有,必须是无,故可以有影摄于无也。故知名相咸泯,药病两亡。由是见元,焕然此显。 △离一切相。即一切法者,照而常寂,故离一切法,则三谛俱泯,理事咸亡也。寂而常照,故即一切法,则三谛宛然,含容万法,寂照不二,中道了然,不落戏论。 △又即一切法者,表非离法显真,故云即一切法。此句即覆疎上句也。恐闻离一切相,便谓离法求真,故再遮云即一切法。俾其即法会真,无可灭也。但除情执,法无所移,方为圆妙。 △此诸法胜等者,意以即于诸法空处,全是真如也。胜者,空也。 △常如其性者,如亦空也,恒空自性,即是真实也。 △圆成实于彼者。谓圆成实性,不离彼一切法而显也。但于依他之法,不起徧计虗妄倒执,即是圆成实也。 △下广辩者。三科七大,即法见性,义甚着也。 ▲二、结责滞情。 △措,犹举也。于圆融三谛中,举心颠倒分别也。 △手掌,喻自然等名相也。撮摩,喻举心分别也。 △空喻三谛妙理也。 △秪益自劳者,转增生死迷倒也。 初申难。 △九缘如前说。 △减五者,欠根本染净种子,作意及境也。 ▲二、反难 △疏:若立见明为见等,是暗立一比量也。应云:暗时见性是有法,定是见为宗,因云能见暗故。诸有见者,皆名见故。同喻如所见明。意云:见明既称见,见暗亦称见,以能见暗故。次量云:明时见性是有法,定不是见为宗,因云不见暗故。诸不见者,皆非见故。同喻如所见暗。意云:见暗之时不见明,故名不见。见明之时不见暗,故亦合名不见。成则俱成,破则俱破。 ▲三、结成俱见。 △自相夺者。明时明夺暗,暗时暗夺明。 会通中,初、会前见性非他所成;疏:二、斥他解。 △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者。旧解,见明之时,此见岂非是明境成就得也。余三例知。 △文无连贯者。以不贯通前破意也。 △旨非起尽者。始则由阿难执此见性,因于空等四缘而成。今若云缘四成就见性,即是符彼妄计。终则令了见性本常,不藉前尘而得。都不体斯意,故无起尽。 ▲二、克示见体离自见相。 △见。见之时者,无分别智契理之时也。上见是能见之智,下见是所见之理。今明能见所见,当体俱不可得,故曰见非是见。若存真见可得,还是未了。此则若人见般若,亦被般若缚。疏中三释甚委。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即覆疎上义也。意云:所见之理不可得,能见之智岂得在乎?故云见不能及。云何更以俗谛虗妄因缘以为难耶?故云云何复说因缘自然等耶。疏释:初解前二句,初约位辨异。 △信解行位者。未证真前,观行相似位中也。今经即前二渐次,起圆信,发圆解,修圆行也。通论即住前地前,但信教仰理,而未证密藏也。唯识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若以上见为用等者,用是无分别智,体即实相妙理。智契理时,能所一体,故曰理智㳷然。㳷,合也。当尔之时,所见之体,能见之用,俱不可得,故曰见非是见。般若云:以无所得故,得阿耨等。 △次照体者。全体起智,照三谛时,三谛俱中,竟无一法可照,故曰见非是见。 △次、上真下妄者。真即始觉智,妄即九界无明。无明即明,全是佛界,故无妄法可得。论云: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唯一法界者。既云唯一,岂存能所待对耶?三谛圆融,故曰法界。 △无相境者。实相无相,故名实相。 △无缘者,亡分别也。智无别智,全理是智。理无别理,全智是理。故得理智㳷合,如水不分也。 ▲二、解中二句,疏并可见。然此二句,若作蹑上破下释之,文甚便也。又或可见非是见,是无能照智。能照尚犹离自见相,故曰见犹离见,岂存所照之理?故曰见不能及。余二义例知(云云)。然于疏外更一解:上见即能观见性,下见即所见森罗。今了能见、所见自性本无,全是自己如来藏性,故曰见非是见。能见、所见尚自本空,见不能及,更说甚因缘自然法耶? ▲三、责小中。 △狭劣者,无圆解怠大,行住偏小,但自利,故被斥也。 △菩提路者,劝修楞严定路,达到菩提上界,即菩提之路也。 二、酬请中,初举前置请。 △施大慧目者,说圆顿法,名为大慧。能破众生迷暗,如日之照,故名为日。又因闻教,获开大智,故曰施大慧目。 ▲二、总告许宣。 △总持者,或云遮持。谓遮恶不起,持善不失。若约能诠,即多字。约所诠,即如来藏理,名无字陀罗尼。谓如来藏心,总持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无不具足,故曰总持。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涅盘及波罗蜜、教授菩萨等,即妙修行之路。又一心三观,相即互融,故曰总持。诸三摩提,即一心三止。止观不二,中道难思,名修行路。此妙修行即路也。 △若不通达等者。若不先了一法界性,不离一念,圆具诸法,无欠无余,以为妙修之本,即所起之行,皆邪僻也。 △奢摩他即止,微密观照即观。以此妙止观法,冥契一心三谛之境,境观一如,唯一法界,方称微密观照现量所得。 初、双标,二、见。 △当处发生者。一念不了,故全迷法性,以成无明。故云当处发生,如全水为波也。起信云:由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动,而有于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全迷三德,以成三道。故云当业轮转,当处发生。即根木无明,为烦恼道。当业即业道,轮转即苦道。 △分别者,无明初动也,即三细中业相也。 △妄见即转相也。 △当业轮转,即现相及六麤也。 疏:初、正释同、别。 △众生望佛,见、无见殊者。众生迷故,心外见法,即无见而见。诸佛悟故,心外无法,即见而无见也。故名别业。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者。若破业识,则离妄见,如无翳病,则无空华也。引下经及起信,俱证见无见别也。此之下去,是明同分义。 ▲二、拣异常论。 △常途二业者,即总报业、别报业也。业力强盛,能牵生诸趣,名总报业,亦名引业,引生诸道故。虽同一界,受苦乐异,名别报业,亦名满业,圆满诸报故。今此所论,由迷一真,名为妄见。此之妄业,体即是一,约人异故,立二种名也。 ▲二、重出所疑。 △应不名为见精明元者,意云:既名(去声)真见为见精明元,何以却得无见耶? ▲初破,即灯即见。 △见圆影者,名为何等者,意云:见既成影,现今见圆影之见,为是何耶?故曰名为何等。 ▲二、总结。 △色实在灯者。斯指清明灯,色喻法性也。 △影见俱眚者,所见影,能见见,俱为眚病也。亦似迷者,所见法,能见见,俱无明也。 △见眚非病者。见非眚,病也。非,无也。眼若无病,终不见影。 △终不应言是灯是见者。终不应言此影是灯上出,是见上出也。 ▲初喻。 △揑,犹㮈也。是形是非形,离见离非见也。或改离字作是字,恐传写误也(云云)。 ▲二合 △此亦如是者。此圆影恰似第二月也。 二、同,分二:初、通列外报。 △五天即五印度也 △括结也。易云:括囊无咎。 ▲二、别示业缘。 △秽土者,即同居秽也。 △净土者,疏云:无漏智为体,即实报无障碍土,亦寂光土。 △晕适(音的,又音式)皆曰旁气也。汉书云:之将食,先有黑气之变也。又音讁。礼云:妇顺不修,阴事不得。讁见于天,月为之蚀。讁者,责也。 △玦者似环而缺。 △人之所佩等者。礼,臣佩玉以表德,随功锡之。准汉书应作背,彼云:向日为抱,向外为背。 △彗。即恶星,亦曰毛头,亦名劒星、扫星等。此星若现,流血千里。 △珥者,玉珠也。今气负之,如耳之带珥也。五行志云:抱珥。孟康曰:抱,气向日也。珥,形黑点也。黑点似珠在珥也。 △虹霓者。阴阳和则为雨露,怒则为风雷。妖气击作,散为虹霓。鲜盛者为虹,暗昧者为霓。诗曰:螮蝀,国将不祥。故现此相也。 三、双例所喻二:初、总标。 △进退合明者,前但标举二喻,未曾合法。今以二事互相合显,以明众生有见,诸佛无见之义也。进例法者,进圆影、灾祥二事有见、无见之喻,以例法上众生妄故有见,诸佛真故无见也。例法之文,凡有二段。于中先进影喻,例合别业。 △退例喻者。以喻例喻也。前将影喻己,自合归法上讫,又却退圆影喻,与同分喻合之,令二喻理一,然后俱例归法上,以显见无见殊。如此方见进退义也。经云如彼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等,即是退喻例喻也。初示妄。圆影全空,眚故似有。 △眚即见。劳者由眚,故有圆影也。 △非色所造者。非清明灯色所造也。疏中四句,法、喻相参。若全约法,应云无明所生,非法性造。若全约喻,应云因眚故起,似有圆影。 ▲二、所喻心境二:初、示妄;例汝下,例法也。应知众生无明不了诸法炽然,诸佛达解法法元空,故无见也。 ▲二、显真。 △见与见缘,似现前境者。正显诸佛无见也。妄法本无,迷故似有,故曰似境。 ▲初、寄喻重释。 △见所缘眚,觉见即眚。疏:二解:初全约妄释,上见字是执着义。次约觉妄释,能觉之智,形妄而立,亦即眚病。故龙树云:若法为待成,是法还成待。起信云:以有妄心,能知名义,为说真觉等。初解于下句能缘见中,必含识心。次解上见含识心,下见含能见、所见。 △本觉等二句,显体离过也。 △觉所觉眚者。上觉是智,下觉是惑,能所既立,非眚病耶? △无知觉。明者三字,离过明之一字,是显体德。 ▲二、寄喻结酬。 △非见眚者无无明。眚,病也。 △性非眚者者,正结真也。以是而知见性本无(或作非字),无明眚者,不名有见也。 例合同分中,初能喻一多理齐,此一段正是退喻例喻也。 △俱是无始妄见者。或可全约喻说,谓无始者,无因也,无因忽然见圆影及不祥相也。 ▲二、所喻心境俱妄。 △娑婆者,举一界也。 △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者。九界,依正也。 △无漏觉心等者。于无漏妙心不如实知,忽然念起,成见闻觉知虗妄病也。前云认悟中迷。 △和合者。下云与诸无明俱灭俱生是也。 ▲二、息妄归真。 △三、相应染者,智相应染、分别相应染、执取相应染,此三与心王、心所相应,属六麤位。 △三、不相应染者。根本业不相应染,能见心不相应染,所见色不相应染。此不与心王、心所相应,属三细也。 △微细念者,根本业不相应也。 四、破和合非合疑二:初、牒前未晓。 △世间人等者。权宗说菩提是四智心品所成,唯生因所生,如种生芽。所谓转八识成四智,是有为也。唯说理是清净法界,是无为也。故彼说有三常之义:一、相续常,是报身。二、不断常,是应身。此二属有为。三、凝然常,是法身,属无为。由是有为无为二性全别,不同性宗所说理智相即,三因俱常故也。 △假因仗缘者。言菩提是假清净,因缘和合而成也。 △但了因所了者,意以理是本有,唯藉智之照发。如暗室中元自有物,唯藉灯光照现,不是渐新造成也。 △二谛者,俗谛是权小法,随他意语也。真谛谈实相法,随自意语也。然二谛之语,通大小权实。天台有七二谛、三二谛。七二谛者,一、实有为俗,实有空为真。二、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为真。三、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不空为真。四、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为真。五、幻有,幻有即空为俗,不有不空为真。六、幻有,幻有即空为俗,不有不空一切趣不有不空为真。七、幻有,幻有即空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为真。然此七中,单俗单真并属小,复俗复真等皆属大。大中有权有实(云云)。三种二谛者,如上七二谛中,一一皆有随情二谛,有随情智二谛,有随智二谛。若凡夫人,情性不同,随情异说,即随情二谛。若迷二谛皆俗,若悟谛理,方乃名真。故经云:凡夫心所见为俗,圣人心所见为真。此随情智二谛也。若圣人悟理,非但见真,亦能达俗,斯名随智二谛。又愚法小乘,一向随他意语,即随情二谛。始教随自他意语,即随情智二谛。终顿圆三教,一向随自意语,即随智二谛。斯乃略点大端,令学人知也。 初指出疑情。 △生住异灭是无常性者。权教既判,属有为故。被四相所迁,是无常故。 ▲初、明见相杂何形。 △见相可辨者。能见之见,所见之相,现今可辨。未审见与明相杂之后,还作何状?故曰杂何形像。 ▲二、若见不见非理。阿难云:明见杂和之相,决不可见者。既不可见,云何见明?以明是杂相中一分故。若云可见此杂相者,即破云:云何见见?以见是杂相中一分。今若可见,即是见又自见也,如眼终不自观。 ▲三、互偏失其和义。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者。若一切处尽是于见,则更不容于明相。相,杂也。如一器中盛物已满,岂可更容他物杂耶? ▲四、俱亡立理不成。 △见必异明者。见与明相,二法各别。今若杂之,明不成明,见不成见,体性既无,名字俱失,故云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性即见性,明即明境,名字尚不及存,岂有和合义耶?故云和明非义。 ▲二、略例余尘。 △及诸群塞亦复如是者。若欲例暗,即以暗字替却经中明字,通塞亦然。 初正推破。 △如鼻闻香者。斯喻见性,纵不随明灭谢,亦不见暗。犹如鼻根,对香则闻,对声则不闻。 ▲二、破转救。 △云何明合了明非暗者。既不与暗合,不妨见暗,反须与明合时,却不见明。今又何故与明合时,了知是明非是暗耶? 二、破非和合疑中,初述所解。因破菩提心非和合有,便谓离根境缘别有体性。如云:若离依他起,无别有圆成。又焉可离法求真耶? △缘尘即境。 △念虑即分别心。 △分别菩提见者,计有计无,皆堕戏论。初非和,宛成其畔。 △在见在明自何为畔者。齐至何处,是明边畔;齐至何许,是见边畔。如水火之性,须各有剂,限二不及,畔义全乖。 △若明际中必无见者。意云:若各有边际,则见不到明处,明不及见性,如是焉知明相所在?处尚不知,说何边畔?故云何成? ▲二、别破。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者。既角歒相违,则无以得知明相所在。如耳,焉知明相所在?既不及知,岂更能辨合与非合义耶?如人未曾同事,焉知心性善恶耶? 二、总约诸法以会通中。 △疏:止就一门而显者,秪就见之一门显也。如云:见与见缘,元是菩提。又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等。但且会一见尘,犹未尽历诸法,徧破徧会。自今已去,广会诸法当处常住,乃至三科、七大,皆如来藏。然今经正为末代钝根备历诸法,破会方能悟入,正同摩诃止观观不思议境。不悟,即发菩提心;发心不入,即巧安止观;止观不入,即破法徧等。 ▲初、指物咸真。 △幻者,托物假成,全无真实,如结巾为马,结草为兔等。 △当处出生者,全理成事也。全法性为无明,故曰当处出生。出生之言,包乎九相。九相无体,全是一真,故云随处灭尽。譬犹圆影,本自寂灭,不须更灭,故云随处灭尽。 ▲疏文初正消经文。 △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者。凡夫权小,正以刹那为生灭。圆实教中,能了刹那念体本自寂灭,是刹那义也。 △愚者不了法本不生,故不可为之说也。既本不生,故当处即寂也。良以一切法当处即空即有,亦空亦有,非空非有,四义即一,一即四义,言思寂绝,名真法界。是故诸法森然之处,不妨即无生,即寂灭也。 △中论即中观论,是龙树造。不自即,不从自因生。 △不他即不从他缘生。 △不共即不从因缘共生。 △不无因即不自然生。下云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四句,推捡性相本空,即见无生也。 ▲二、答中云: △空为所依体者。空华所起,全以空为体。性如像,全以镜为体故。二、答意云:法虽一体,约迷悟异,故立二名。若克性为言,则真妄咸泯,以生死涅盘如昨梦故。 ▲三、结示经旨。 △执丧空明者。二执若亡,中空自显,如了是绳,蛇相自泯。 二、别列诸妄。三科之设盖为机宜,故颂云:愚根乐有三,故说蕴处界。愚三者,愚,迷也。有类众生不迷色心但迷心所,则为说五蕴法,即开心所为三,谓受、想、行也。有众生但迷色法,即为说十二处。有众生不迷心所而迷色心,即为说十八界。根三者,上五蕴、中十二处、下十八界。乐三者,乐略五蕴、乐中十二处、乐广十八界。 ▲三、斥迷圆实。 △异能知者。不能称所知真如实理而知也。不达一法界,故能知异所知也。若生若灭,或去或来,妄情故见。一真性中,未甞迁动。故曰:生灭去来,本如来藏。肇公云:日月历天而不周,野马飘鼓而不动,江河竞注而不流,毗岚偃岳而常静。如来是极果之名,理本具足,故名曰藏。 初、破五阴二:初、总征。 △摄有为尽者。色摄十一全,受想各当一,七十三行法,八王识蕴收。无为非积聚,不在蕴门摄。一百法中,但除六无为,不是积聚法,故蕴不摄也。 ▲一、色阴中,初寄喻总标。 △以空目二法喻真性者。目有照用,空体寂静,寂照相成,同喻一性,义方足也。理如于智,智如于理,故重言也。 △故同(疏无同字)事者,书云:非大故不行。 ▲二、破生处。 △即非虗空者,虗空本无体性,如何出入? △空若非空者。汝若执云虗空不无体性,故云空若非空也。即破云:自不容其华相起灭。意道若是实色,亦不容有华相起灭。如阿难体是实色,岂可容有出入耶? △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者。母有见,故子亦有也。 △云何晴空号清明眼者。合云:云何见晴明空号清明眼?意云:既若见华是好眼,应见晴空却是病眼,又何以世人观晴空时号清明眼那? ▲三、结成虗妄。 △本非因缘等,即是四性观推捡,令见无生也。因即白性计,缘即他性计,因缘合即共性计,自然即共性计,自然即无因性计。今推一切法,若自性生,苟无其缘,何能生法?如水无风,岂自成浪?若云他缘生者,他又焉能自生法耶?如风无水,焉能起波?若云共生,未合各无,共时安有?又共涉二边,体属谁耶?共生尚非,无因岂有?此四既空,名字亦绝,性相执除,三空自显也。 ▲二、受阴三:初、寄喻总标。 △手足。宴安者,四肢畅适安然也。 △无形一般者。此喻一真性中,无法可得。 △李陵者,前汉人也。汉武帝时,领步卒五千出征夷狄,无备数败,期兵不至,遂权降匈奴,以免其难。汉帝不察,谓其悖逆,乃诛三族。后有书与苏武云:功大罪小,不蒙明察,辜负陵心,区区之意,每一念至,忽然忘生。选注云:每念国家不明察陵心,忽然不知生之有生也。 △变起世间者,梨耶生三境也。 △触是受因者。约触以显受阴也。三和生触,由根、境、识三触,对前境起心领受,故四和生受也。 △假托而生者。无明不了,四法假合,故名受也。 ▲二、破生处。 △触从空生二义。一、能生空体周徧,所生之触亦合周徧。二、空无选择故。 △一物往来者。冷暖等常在身中往来,不须待合方觉也。 ▲三、破想中,初寄喻总标,此下三阴更不标真,直约起妄说也。 △想者,取像也。即想像虗无不实之法,故曰想也。犹如想崖说梅,便有水酸,岂有实耶?初标无生。 △如是酢说者。如此说酢也。但破能说能闻无生处故,即所有之水自不可得,故牒云如是酢说也。 △非从口入者。说酢之声且不从汝口入,自从汝耳闻也。 ▲四、破行阴。初、寄喻总标。 △瀑流即急流也 △不逾越者,前波才灭,后波续生,次第相续,无有过逾越次也。初标无生。 △亦非水性者。流非即是水性也。 ▲二、破生处。 △性应非水者流之性。且非水之性也,须能生所生,各有体性。如树与果,二性全别。今流与水,且不如是。 △有所有相者。能有水,所有流,相状若异,即许从水生也。 △澄时非体者。若此动流,即是水体。至澄清时,却须不是水体,以动自是水体故。 ▲五、破识阴中,初寄喻总标。 △瓶喻有情身者,识被业牵,趣他蕴时,身实不去,但取舍身义说为去。以身能包识,似瓶之含空也。将瓶入,喻业也。或可以瓶喻业,业能系识受生,似瓶能含空。以将瓶人,喻贪爱烦恼润业受生。 ▲二、破生处。 △先合见空从瓶出者。意云:若此方空入汝瓶中,须先开孔,见彼方空从瓶而出,后始可入得此方空也。 △入此方者。若道瓶能将空来此方者,应须见空从瓶内出,入于此方。(此下入第三经。) 首楞严经义疏释要钞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