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67 首楞严经义疏释要钞卷第一并序 长水沙门 怀远 录 长水大师释楞严经曰:义疏者,盖直以一家要义而消经也。流通虽久,而钞阙焉。一日,门弟子稽首于余,请制钞以辅疏。余告之曰:先师所作,若文若义,焕犹日月,何俟于记?二三子曰:于师虽明,于某犹昧。乃不得已,集成钞文六卷。既释疏之要义,故以释要命题云耳。 时钜宋四叶嘉佑辛丑十月望日序 将释此经,依长水义疏消释疏文二节:初、题目二:初、经疏通题,二、述作人号。今初。首楞严义疏注经,此题七字,能、所、通、别,略有三重:一、首楞严经四字是所解法题,义疏注三字是能解疏目。二、首楞严是能诠法题之别号,经之一字是能诠之通号。以通从别,则非余经。或云首楞严为所诠,经之一字为能诠者,盖取绮互相收之义也。意以所诠法界妙定摄理、行二经,以能诠经字摄首楞严三字,如世织绮,互现其纹也。三、首楞严唯局当部是能拣,义疏注经通余疏,余经为所拣,故标首楞严为经疏之别目也。 首楞严者,竺方之语,宋云一切事究竟坚固。未修此定,一切事法宛尔差殊,为法所缚。得此定时,山河大地、色空明暗,一切事法当处寂灭,即是常住心性,故云究竟坚固。法华云:世间相常住。古人云:心外无法,满目青山。然今经一题凡二十字,但标三字者,以此三字正示中道妙行,显乎法界正体,众生诸佛同此一源。故天台云:法界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既为一经之宗要,三世如来之所修。疏取简要,故以标题。问:大佛顶三字正诠三德妙理,是一经所显,何不以此标题耶?答:约言诠边,在迷属事;首楞严是行,取理为亲故。然师云:本虽久远,圆顿虽实,第一义虽理,望观属事。故知首楞严为最要也。然经之一字,若取文便,令居首楞严三字之下;今取义便,故在于末,谓以义疏笺释经文故也。亦是以下经字之通,彰于上别;以上首楞严之别,彰于下通(云云)。 △义者,释名曰:宜也,谓裁制事物使合宜。故疏主意云:我今直以圆实之义而解经文,不更广约五时诸教而消释也。 △疏者,条也,条理经文之义趣也。又文心雕龙云:疏者,布也,谓布置物端,撮题近意也。 △注者,或从水作,或从言作。若从言,则以言义注释经文故也。若从水,则如一源之水,若不流注,则无以润物,疏不流注,何由益生?故今流注以利群情也。又注者,连环属着之义,谓以义笺于经下,俾经下有义,义上存科,免致亢行,令人易晓,拣异他疏,与经别行。 △经者训法训常。法乃群机所轨,常则万圣同宣,故曰经也。又经者,径也。此经是三世如来趣实之通径也。 △卷者,可卷舒也。 △第者,居也。 △一则建数之首。 二、述作人名 △长水者,秀州之水名也。 △沙门。具云沙门那,此云乏道。由为良福田故,能断众生馑乏。因修八正道故,能断一切邪道。故大经云:断一切乏,断一切邪道。是故修八正道者,名沙门那。亦飜勤息(云云)。合有释字。今不着者,以此方无外道故。西国外道亦称沙门,故着释以拣之。亦有释种不出家者,着沙门以拣之。有此二患,故曰沙门释也。 △子璇者,即疏主之高讳也。本名子玄,字仲微,梓里在钱塘,俗姓郑氏。投师落发于南山普门寺,因受学于嘉兴僧判官洪敏法师,故以长水标号。天禧中,天台僧正崇教大师慧恩奏请入山讲演此经,敕赐紫衣。天圣年中,钱塘府主胡侍郎请于祥符寺开讲,道俗听众近一千人,荐赐徽号曰楞严大师。然疏主天与其性,妙悟兹经,早因诸方禅德虔命消经,制单消经科一本,现行于世,凡讲兹经迄三十遍。后遇海监保寿院庆南大师敦请制疏,遂往彼院,九旬秉笔,一疏告成。宇内僧英,朝中卿彦,靡不钦奉而躭阅者也。 △集者,聚也。刘熈云:会集众彩以成锦绣,会集众字以成词义。今疏主会集众义以成此疏也,亦谦也。 二、偈文归请二:初、归命三宝。然此一偈,全是资中沆法师语,疏主本宗。资中疏文,意不忘本,故特存焉。然归三宝,有其具阙不同,有但归佛者,有但归人者,有总不归者,此乃各随作者之意。今疏即具归也。然由六种义故,所以归依三宝:一、是荷恩德。谓佛大慈,垂教与僧,令我于苦不至,于乐有得,即三宝于我有大恩德,为感荷故,而归命之。二、请加护故。谓将欲制疏,恐多魔娆,有成难事,故归命之。三、为生信故。谓疏主种智未圆,所述疏文,恐鲜有信。今承佛力而作,必信无疑。四、作仪式故。夫臣子之道,欲有所作,必先告于君父。今遗法子,将有撰集,必归三宝,为后式故。五、表尊胜故。三宝尊崇,首出庶物,为世良田,疏首归之,表殊胜故。六、为益物故。三宝之能广益群品,凡愚不觉,鲜有知者,故特归之,以显于物有大利也。 △稽首者,即能归志诚也。稽者,稽(鸡音)也,以头至地,稽留少时也,即九拜之最重也。九拜者: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以头扣地也;三曰空首,以头至手,即拜首也;四曰振动,即变其颜色,有似哀悔;五曰吉拜,即先拜而后稽颡,谓齐衰不杖已下者;六曰凶拜,即先稽颡而后拜三年服者;七曰奇(基音)拜,先屈一膝也;八曰褒拜,即再拜也;九曰肃拜,但俯下手,即介胄者不拜,但揖而已。今云稽首,即至重之拜也。然能归之人,必具三业:以身业归显佛,有天眼见;以口业归显佛,有天耳闻;以意业归显佛,有他心知。未归已前,三业悉皆不善;归依之后,三业皆善也。又因中以身业归果上,获神通轮;以口业归果上,获正教轮;以意业归果上,获记心轮。轮能摧碾业烦恼,故稽首通下法僧而转。 △我大师下六句,即所归三宝。然有三种,谓住持、别相、同体。住持者,雕、铸、塑、画名佛,经、律、论、教名法,剃发、染衣为僧。别相者,佛即三身、十身,法即教、理、行、果,僧即三贤、十圣。然亦五教浅深之异,以三身等各别故,故名别相耳。同体者,即就一法之上,有觉照义故名佛,可轨持故名法,理、智众德和合名僧。今于三中,此经是开权后说,即正归一体,旁及余二。我字通于能所。若属能归,即稽首我之大师。若属所归,即称佛为我也。然佛法无我,何以称我?谓拣彼此故。即四我中能,是世流布所通真假。 △大师即十号中一也。然兹一句,唯属释迦一佛,以是此界化主故。 △十方调御尊。即徧一切,以表诸佛同证,故谓一心一智慧。力、无畏亦然也。又拣二乘不信有他方佛也,唯许释迦一人。 △调御者。涅盘云:如来有四善法,调御众生。 △尊者,天人所尊重,故具上九号,故受尊称。 △佛顶下二句,叹法宝。法有四种,谓教、理、行、果。佛顶即教法。下云:虽蒙如来佛顶神呪。 △首楞严是行法。下云:有大佛顶,名首楞严,具足万行。 △大觉是果法,即究竟觉也。拣异相似分真,故云大觉。 △如来藏即理法。又佛顶,果也。首楞严,行也。大觉如来藏是理法。下云:空生大觉中,诠此三故,名为教法。藏者,含藏为义,体具众德故。 △圆明下二句,叹僧宝圆明,即二十五圣尽证圆明之人也。或唯叹观音(云云)。 △诸圣众。即普该听众也。或可一切诸圣,皆圆明大士也。 △上首龙尊王,即独赞文殊也。菩萨成道先,劫号龙尊王。今迹居因位,弼辅能仁,智德超群,为众纲领,故云上首。下云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常辟下。总叹大慈。辟,开也。谓常开大慈门,度脱苦恼众也。门有能通无壅为义,然有教门、行门、理门之异。慈能与乐,悲能拔苦。既云与乐拔苦,必然或可。救即是悲,谓佛以四摄法救拔苦众生也。 △者即指三宝,是救摄众生之者。 △愿垂下。结愿利生。愿即睎欲义。疏主将欲制疏,恐多魔娆,故乞威加也。又此妙难思法,深而且隐,谓教理行果,俱不思议。若匪三宝助增智慧,则无以解通幽旨。故法华云:假使满世间,皆如舍利弗,尽思共度量,不能测佛智。圣智尚难图度,凡岂不祈加护?一言加护,有冥有显。冥即但求潜应,密助智力;显即现身摩顶,说法慰安。今但祈冥加耳。然广论冥显,有四句、三十六句等(云云)。 △我即疏主自称也。 △显说即疏主智也。 △妙难思。即此教也。谓我欲以疏彰显宣说此妙难思之教也。能诠所诠,皆不思议,故称曰妙。又将入末叶,鬪争坚牢,恐异执者多毁,仰祈三宝护持,必无所娆。 △普共下。回向群灵。释经之意,只为利生。 △含灵。即众生之异目也。又拣相宗三无二有,有不成佛者,故特结云诸含灵也。 △速证真如海者。意云非谓令生证得人、天、声闻等宗,盖欲令众生同证真如究竟果海故也。 △言真如海者,法、喻双举也。真者,离诸伪妄。如者,无去无来。法性周徧,如海广大。离虗妄故,如海清净。无法不备,如海珍宝。由此义故,以海喻之。 将释下。二、分文解释二:初、分章。 △将者欲也且也。 △初、教起因缘者。夫圣人设教,必不徒然。今经发兴,有何所以?故授之以教起缘由。兹经由十因缘故,而得发起。名教既兴,未知约法约人摄属何藏,故次辩藏乘分摄。藏通于大小,菩萨有权实,不以义求,罔知旨趣。既知此经菩萨藏摄,经藏所收,未审诠法分齐极至于何,故有第三教义分齐?教所诠义已知至极,未委何等机宜于此悟入,故有第四所被机宜。所诠所被既已冷然,未审能诠之教以何为体,故有第五能诠教体。教体既明,其如教下所诠宗于何事,宗之毕竟为趣于何,故有第六所诠宗趣?既知此经以如来藏为宗,首楞严定为趣,弗审此经是何时说,故第七明教迹先后。虽知是法华后、涅盘前说,未审传来东土是何年代,飜译为是何人,故第八明传译时年。既知传飜时代,建立此经首题何目,以题是一部纲总,不得不预知悉,故第九通释名题。然科云通释名题者,释通名题也(云云)。大纲虽识别中之义,户牖千端,若不广解,销义难知,故有第十别解文义。 △别解文义者。解别文义也(云云)。然十中,前八是悬谈,后二释经。此法贤首建此十门,若约天台五重玄义,即人法名如来藏心体,首楞严妙定宗,破疑生信,用醍醐为教相(云云)。 二随释十,初因缘中分文。 △总别者,总总一代,别别此经。 二、正释二:初、总中,正示因缘。 △酬者酬报。 △因,即因地。佛因地时,欲析无上菩提,遂启四弘誓愿:烦恼誓断,法门誓学,众生誓度,佛道誓成。然此四愿,只是悲、智二门。智则已圆,悲心未满。众生誓度,生且宛然。今虽证果,不舍因门。故现身说教,济度含灵,以答先愿也。故妙经云: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如我昔所愿,今者已满足。化一切众生,普令入佛道。 △酬请者。佛初成道,梵释诸天请转法轮也。经云: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护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并余诸天众,眷属百千万,恭敬合掌礼,请我转法轮。如来默然受请。故始自鹿苑,终于鶴树,说诸经法,教化众生也。经云:即于波罗奈,转四谛法轮等。故曰酬请。 △显理度生者。说教显理,良为度生。然显理之言,具含总别。若以一音说法,随类各解,即总。若说四谛、十二因缘,显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说六波罗蜜法,显二空理,度不定性二乘及利根众生,令入大乘道。说一乘究竟法,显实相理,度定性、不定性及圆菩萨并上上根凡夫,令入究竟佛道。然此一期竪配,若细论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蜜等,各通大小、权实,显理亦异。且如四谛,有生灭、无生、无量、无作等(云云)。天台说藏、通二教,显真空理。别、圆二教,显中道理。真有即不即,中有但不但。若约今经,开权之后,普收大小,咸会藏心,即是唯一实理。 ▲二、克论佛意。 △原者,掬穷也。若穷佛本怀,唯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也。故妙经云:诸佛唯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开佛知见,所得清净故,出现于世。乃至入佛知见故,出现于世。天长疏主解云:佛之知见,非三非五,故云一。广博包含,故云大。诸佛仪式,说此化生,故云事。机感曰因,佛应为缘故,即所以也。由此大事因缘,所以出现于世。 △开、示、悟、入者,法华论云:开即双开菩提、涅盘二无上果。示即别示法身,显三身同体。悟即别指报身,二乘不知,说令知故。八即因义,修因契入也。天台作四位、四智、四门观心释之。四位者,开即十住,初破无明,开如来藏,见实相理。谓性德之理,为惑所染,难可了知。初心虽能圆信,圆伏未断,不名为开。必内资观力,外假法雨,破除通别两惑,性德知见,朗然开发也。示即十行也。惑障既除,知见体显,法界众德,显示分明也。悟者,十回向也。障除体显,法界理明,故曰悟也。入者,十地也。事理既融,自在无碍,从阿及荼,自然流入也。一位即一切位,故不异而异,作此释也。余义详彼。取要为言,能知能见,即圆顿妙智。所知所见,即实相妙理。令物修此智,契此理,是佛本怀。 △虽三车通许等者,三车即三乘也。声闻、缘觉、菩萨,此妙经文。彼云:譬如长者,有一大宅,为火所烧。其诸子等,乐着嬉戏,不肯信受。乃至云:我今当设方便,令免斯害。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难得。汝若不取,后必忧悔。如是种种羊车、鹿车、牛车,今在门外,可以游戏。汝等出来,皆当与汝。斯即通许。(此喻法华前三乘权法也。) △唯赐白牛者,喻一佛乘也。文云:尔时诸子闻父所说,心各勇锐,争出火宅。乃至云:各赐诸子等一大车。(此喻开权无权,唯一究竟佛乘。) △无三及二者,亦彼文也。彼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天台解云:无般若之二(通、别二教),无方等之三(藏、通、别之三也)。意显法华已前三乘权法,但是名字引导众生也。 二别。三列释中十:初示真定。 △克示真三昧者。克,的显示也。三昧云正受,即首楞严定也。然亦随处为名,有云一行三昧,金刚如幻真如等。 △遭难者。佛赴王宫斋请,阿难僧次不遑,遂往城中平等行乞。逢旃陀罗女,名摩登伽,从彼求水。女生染心,因遭邪呪摄持,不觉入彼淫室。如来天眼遥知,遂乃归园说呪,即遣文殊持之往救,方免兹难。此则由无真定,故受邪欺也。 △故请诸佛等者。阿难承佛呪力,得归只林。见佛之后,顶礼悲泣,恨无始来一向多闻,不全道力,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奢摩他云止,三摩云观,禅那云静虑,又云思惟修等,即止观双运也。 △言诸佛成菩提方便者,举果请因也。意显非祈权浅之行也。亦深证此经,法华后说也。以声闻明请佛行,故涅盘云:复有一行,名如来行。 △一门超出妙庄严路者,定为因行所履,故名为路。 二、广引。 △再请者,征心之后,重请行也。故下文云: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我是如来最小之弟,虽今出家,犹恃娇怜,所以多闻,未得无漏。不能折伏娑毗罗呪,当由不知真际所指。唯愿世尊开示我等。 △责己者。恨无始来,一向多闻,不全道力。又云: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又云:已悉多闻,不逮修习等。皆责己也。 △偈赞希有者。由佛约心约见,修历诸门,一一广破,从兹悟解疑消。于第三末经,说偈赞曰: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只获法身。 △如来等者。下云是名妙莲华,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地,弹指超无学,此阿毗达磨,十方薄伽梵,一路涅盘门等。 △敕说圆通者。由阿难请云:我今犹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屋,虽获大宅,要因门入等。如来欲示行门,理宜选择圆实要门,令其悟入,故询诸圣入道观门。故下经云:若圆通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遂令二十五圣各说本初成道妙门。后敕文殊拣显,唯取观音为要,偏宜阿难及此界机也。 △指三世佛同此一门者。文殊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盘门。过去诸如来,此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 △道场加行者他力离魔障。即令修行者建立道场,围坛诵呪,防御魔障也。 △成就圣位者。即下所说地位,皆由修此真定而成就也。下文于第三渐次,始自干慧,终于妙觉,不别而别,成就五十七位故。 △立此经名者,即文殊请问经名,如来广答五种名目。文云: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亦名救护亲因,亦名如来密印,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亦名万行首楞严,汝当奉持。 △破灭七趣者。妄念未蠲,升沈罔息,真定一发,七趣元空。故下文云:若得妙发真,三摩提则妙,常寂有无二,无无二亦灭等。 △辩识诸魔者。即第九、第十。如来无问自说五十境界,此等皆为显定胜功,故曰皆为此也。 ▲二、破妄执。执心七处,妄起三疑。因缘自然,其执非一,故曰诸也。执则确然不舍,迷则于理不明。斯之二义,决定相须。若执妄法,必迷性明也。 △执常为断者。匿王计身死后断灭也。文云: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敕,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盘。佛即为约观河之见,次显性常也。 △七、处征心者。如来欲破阿难,心是虗妄,先诘心在何处。譬如国王为贼所侵,发兵讨除,是兵要当知贼所在。阿难遂计心在身内、身外,潜根、随合等,悉被如来破无所在。如下详辩。 △三、凝拒争者。发心修行疑,谤法退善疑,无心土木疑。因佛斥咄,此非汝心,遂起三疑,向佛拒争也。 △佛再语云等者。下云:若汝执悋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此心则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乃至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 △约心、见二门者,以心为群妄之源,见为我执之本。诸妄虽多,不离此起。然心即是见,为门不同,故分别破。初破妄心,显真心。即从如来举臂为光明拳,乃至云一切世间诸修学人,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悞为真实等。然亦非离现前一念,别有真心。但能妙体一念,即空、假、中三千具足,即是真心。但为情牢执重者,彻底破之。须知破无所破,无明即明。真无别真,一念即是。如斯方称今经圆旨。故下会通,只于一念而示,意在此矣。次从佛告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云何成拳?汝将谁见?直至第三卷末,即破妄见,明真见也。 △人法者。妄执虽多,不过人法。人法性相之执,若忘二空,妙理圆显。然亦须辩人法之执浅深,方甄教之大小。 三、显妙心四:初、约迷显。 △开显妙明心者。盖为众生处迷不悟本常心性,故佛现身说教而点示之。开示显发一切众生不思议心性,故曰开显妙明心也。又心性寂而常照曰明,照而常寂曰妙。寂照不二,名妙明心。 △审问发心者。阿难悚己随邪,由无定力,故归见佛,即请行门。如来未即为说,却约心见征解。意云:解若真正,行可无邪。故圆觉中文殊一章,先明信解真正为本起因,正同此也。故下经云:汝我同气,情均天伦。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阿难答云:我见如来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映彻,犹如瑠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麤浊,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从佛剃落。阿难既申兹意,即知以爱出家。夫出家者,是无为法,无利无功德,是真出家。既因爱见出家,难逃生死根本。解既未逃生死,真实之体安明?故云全迷真实。下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无始相续者。下云:一切众生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 △即是菩提等者,下云二者,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者,即指此真心也。 △自责等者。下云: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我等今者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等。 △许可等者。妙明性,即许说如来藏心也。故下经云:吾今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等。 ▲二、约破显。 △乍者,渐也,或也。 △征则七处征心。 △显则八还显见。然征显之义,经中甚繁,下文自见。 △三科七大者,会诸妄法,当处绝待,即是性常。故文云: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如是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生灭去来,本如来藏。至第三经末,尽是显会之文。由前广破不是真心,恐愚法者不达破意,离法求真,故示法法咸是真常,各各周徧,各各含摄,此彼相容,一多自在。斯乃微尘现土,芥子纳须弥。性本若斯,难曾留碍。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空、即假、即中。正同此也。 ▲三、约悟显。 △众皆领悟者。由佛约心见,广破后会,法法全真,大众悟解疑消,自述悟心之相也。 △自知心徧十方。即下悟心广大益。故下经云:阿难!大众身心荡然,得无罣碍,各各自知心徧十方等。诸所有物至含褁十虗。即了物咸真益。下云: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圆,含褁十方等。 △身土等者。即反顾遗身。益下云: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虗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等。 △唯一本妙等者。即妙获元心益。下云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等。 △四、约疑显。 △洎满慈等者。满慈因闻佛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遂疑云:既即菩提,自前何故复有山河大地诸有物象次第迁流,流终而复始等?如来乃举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以断彼疑也。 △再责因缘者。由佛结答满慈云:汝但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种相续,三缘断故,三因不生等。遂即难云:如来现说三缘断故,三因不生,此则因缘皎然明白。云何如来顿弃因缘?我从因缘心得开悟等。前已曾破因缘,今复重疑,故云再责。 四、断疑网。 △决即决了。 △断即断除。疑事不一曰众,于理犹豫不明曰疑。疑覆真理,如网之罩蔽也。 △示见者,由佛显见本来常住,遂请问云: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知是我真性?佛借通力,俾见初禅。意显真见周圆,本来若此。功过在人,故见彰远迩。由是佛则穷尽法界,菩萨见百千界,乃至众生,洞视不过分寸等。 △缩断者。由阿难旋归讲堂,但见一室之事,既适见远,而今见狭,遂疑莫是缩大见,为其小见,为是墙宇夹之令断,故云缩断。佛即以器空之喻喻之,令知空无规矩,器自方圆,以并见无舒缩也。 △离身者,由佛示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若能转物,即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遍能含受十方国土。阿难不了真见周圆,绝于彼此,却欲转前物象,成我真见,在彼目前。故疑云:若此见精,必我妙性现在我前,我今身心复是何物等。意谓见性在前物上,如来遂于物象,以即见非见而广破之。 △因缘自尔者。由阿难于物象上推求,是见非见俱不可得。如来皆印云:如是,如是。以此大众茫然失守。于是文殊为众咨询见性元是何物,故无是非之相。如来示云:诸佛菩萨于其自性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如虗空华,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又疑见性是因缘自然之法,故下云诚如法王所说,觉缘徧十方界,与彼外道所谭神我徧十方界,有何差别等。既非自然,必是因缘,是义云何合因缘性等? △和合非合者。由佛示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不了此旨,遂请问云:和合非合,心由未明,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故佛一一随为破之。 △执相疑性者。即富楼那闻如来说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等。由执缘生之相差别,遂疑性中不合相融。故文云: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则不生。复云何明水火二性俱徧法界,不相凌灭耶?佛即破云:观相元妄,无可指陈,犹邀空华,结为空果。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妙觉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复问相凌灭义? △灭妄生妄者。满慈疑云:一切众生与佛觉性,本来清净无状,忽生山河大地。如来今得妙空明觉,何当复生如是诸妄?意云:众生既本清净,今忽妄生。如来今虽灭妄,何时又生于妄耶?如来举迷方、空华、金鑛、灰木四喻破之。 △成真不真者。下云:一切诸法,咸是成佛真体。阿难疑云:佛已成道,今何得有地狱等七趣差别?斯则妄法融真之后,再有不真也。或可二句一意。 △修无常因等者。下经佛令行者因地发心,须与果心相应。若不相应,则无上菩提终不成就。如种苦求甘,烝沙作饭。阿难云:如佛说言,因地觉心,要与果位名目相应。如果位中,菩提、涅盘、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体性坚凝,如金刚王。若此见听离于明暗,毕竟无体,云何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欲获如来七常住果?如来令罗睺撞钟,以显心性不灭,用释彼疑也。 五,辩修行。 △辩别分折也。俾权实不滥,邪正甄分也。 △门者,行也,以能通至果理故。 △深解现前者,藏体难知,由佛善巧,已获明审。若不修行,空解何益?虽有多闻,与不闻等。遂请修行之方,次作诣真之路。故下请云:忽蒙天王赐与华屋,虽获大宅,要因门入。天王喻佛,屋喻藏性。欲入藏性安住,必须行门而入。故佛为说止观两门为修行要,三世如来因此而证菩提也。 △逮,及也。 △畴,语词也。无始时之迷妄,故曰畴昔攀缘。 △决定者。三世诸佛,决定须假也。 △湛即止也。 △旋即伏也。以定伏其虗妄之心,不起成,不生灭,即止观也。 △审详。即观也。谓审谛观察无始妄想头数分剂,一一明知也。如人识贼,方可捉获。 △一根等者。下云:一根既反源,六根成解脱。诸既泯,觉性圆彰。氷泮水显,天理斯然。故曰:诸妄消亡,不真何待? 六、分别邪正者,行人起行,行有正邪,若不广辩,无以得知,故须辩识,方免邪歧。 △已悟修行者。由佛广示行门,已审修行之理。故下经云我今已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等。末代行人,匪示令知,如何甄辨?洗心非正,往往随邪。于是庆喜愍众,故申兹请。 △漏巵。无底之杯器也。 △四种明诲者,根本戒也。欲趣菩提,须于四事无犯。故下经云: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脱。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是名如来第一决定清净明诲。乃至盗、杀、妄语,皆作此说。三世如来,皆须决定持斯四戒。戒器若完,定水可贮。 △切即谨切也。 △洪,大也。 △逭逃也。书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祈,求也。 △却,退也。欲求速届前所,退步岂可及乎?欲得速至菩提果所而却,戒步其可及乎?进步,喻持戒也。 七、显呪功。正呪才宣,淫难即脱,讵非呪之功乎? △承力虽至等者。获益虽为至极,但令文殊暗诵,阿难未得亲闻呪词,故曰密言阙闻。至第七卷中,始来重请说呪,下云虽蒙如来佛顶神呪,冥获其力,尚未亲闻,唯愿大悲,重为宣说等。阿难再请,意欲传通。 △况能等者。意云:何须重请流通,以有大利益故。以此神呪妙力,密护六根之门,六尘恶贼,莫之能入,无明业惑,可庶消亡矣。 △防堤也 △闲,御也。无始习漏种子,为定击发,难为制止,故假呪力,堤防闲御,无隳正行,俾现行之惑消伏,未起之种不起。 △斋戒不禀而自备者。由持呪力不曾禀持斋戒之人,自然禀持斋戒。故下云能令破戒之人戒根清净,未得戒者令其得戒,乃至云不持斋者自持斋等。 △果证不远而可得者。下云:诵持我呪三七日后,端坐安居,经一百日,有利根者,不起于座,得须陀洹。又云:决定自知成佛不谬。 △消难获利者。当知如是诵持众生,火不能烧,水不能溺,大毒小毒所不能害。乃至设有众生非三摩地,心忆口持,金刚藏王精心阴速,发彼神诚,是人应时心能记忆,八万四千恒河沙劫周徧了知,得无疑惑。又云:十方如来所得功德,悉与是人。 △自行者下。云十方如来因此呪心得成无上正徧知觉,降伏诸魔,制诸外道等。 △化他者。经云十方如来含此呪心,于微尘国转大法轮,能于十方摩顶授记等。 △事者,自行化他,修证菩提之事。 八、明行位理绝修证者,寂灭真如有何位次?岂有行之可修、位之可证?菩提涅盘同空华故。故经云:若有一法胜过涅盘,我亦说为如梦如化。净名云:众生如、诸佛如、草木如。等圆觉云:始知众生本来成佛。起信云:从本已来,离言说相,毕竟平等。斯约真如泯相显实门说。 △事存阶渐者。此约生灭览理成事门说。即有观可修,有菩提涅盘可证,有烦恼生死可断,位次阶渐可历。反妄旋真,法尔涉于阶位。如人习文取仕,及第之后,须有升陟之次也。 △偏一则病。空有者,若一向执无地位修证,则堕空病。龙树云: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不起空见如芥子许。若一向执有,则堕有见。执断则拨无因果,绝化群生,成恶取空。执常则不了法空,利成爱见。因果相辽,难容进趣也。 △圆通则融者,不生二边之执,即契中道妙理。由即真而俗,故凡圣不滥,慈济群品。即俗而真,故自他平等,无生可度。 △不损等者。寂照平等也。照体即寂,故不损灭定。寂体即照,故建立诸位也。净名云: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下经云:当处出生,随处灭尽等。楞伽云:初生即有灭。 △知机为请者。下云如是修证佛三摩地,未到涅盘,云何名为干慧之地?四十四心至何渐次得修行目?诣何方所名入地中等。 △就行开示者。经云:尔时世尊赞阿难言:善哉!善哉!汝等乃能普为大众及诸末世求大乘者,悬示无上正修行路等。即于无生忍中不别,而别明五十七位,以为行履之阶渐也。 △不断等者,虽断惑而无惑可断,方为真断,以无明即明故。虽证位而无位可证,方为真证,以本成佛故。 △金刚观察者。即首楞严定也。此定能观察一切诸法,皆不可得。能破一切无明,如金刚坏物也。令于一一位中,断无断,证无证也。 △十喻者,如影响阳炎水月镜,像虗空化干城幻。 △奢摩他中用。毗婆舍那者,止中用观也。既云渐次深入,故知位地不无也。虽非作意,任运自彰,譬犹浣衣,垢落先后,天理斯然。 九、示魔境。 △靡,无也。 △鲜少也。 △克,能也。此诗语也。此是如来无问自说。盖为深矜末叶行人不了一实相,相外余皆魔事。恐彼悞生取着,失正堕邪。故不待请,回坐自宣。故下经云:即时如来将罢法座,回紫金山。再来凭几,普告大众:今日回心,趣大菩提。吾今已说真实修行,汝犹未明修奢摩他微细魔事等。俾令行人一一明辩,使内外魔不得便也。然其辨魔,有其三法:一、以定研磨。二、以智慧观察。三、依本修治(云云)。 十折。妄源 △源者,本也。经经皆说五阴虗妄,而不说是五种妄想所成,独有今经示之最显也。破色阴出坚固妄想,受出虗明妄想,想出融通妄想,行出幽隐妄想,识出罔象虗无颠倒妄想。梵语塞健陀,此云阴。阴即阴覆真性,蕴即蕴积有为烦恼故也。起则始迷成识,终结为色,故云从细至麤。破则反之。然则起亦顿起,非有先后,义说始终。断亦圆断,法尔麤垢先除。若其不然,恐乖圆旨。但是欲明行相,须以次第显不次第也。 △识阴无体者。不了一真,成兹妄识。若究其源,毕竟无体,全是一心。故圭山云:识如幻梦,但是一心。 △湛入合。湛者,上湛是识,下湛是真,谓以定伏于湛识,合归真如,寂湛之理也。斯乃真如,是识边际也。 △何所不该者,以五阴摄于百法,但除六无为,余皆摄尽。故颂云:色摄十一全,受想各当一,八王识蕴收,七十三行摄,无为非积聚,不在蕴门摄。故知五阴摄有为尽。 △论即起信论也,文意可见。 二藏乘分摄。初藏摄。上来已知说此经之大意,未悉兹经三二藏中当何藏摄,故次辨也。梵云俱舍,此云藏,谓能含藏,故称曰藏。 △三藏者,经、律、论也。梵言修多罗,宋云契经。即契当法义,契合机心也。经即贯穿所说义理,令不散失。摄持所化物机,令无坠故。又杂心论有五义,谓出生、征发、绳墨、结鬘、涌泉等。梵云毗奈耶,此云律。谓明持犯法,则大似斯方条法。或飜云调伏,谓调练三业,制伏过非。调则通于止作,伏则唯明止恶。或飜云清凉,或云灭等。梵云阿毗达磨,此言对法。法即所对,对即能对。然有对向、对观之异。若以实智对理,名对向。若以后得对事,名对观。今于三中,即经藏摄。然经必备诠三字,但就胜得名。 △二、藏者,菩萨、声闻,约人立名也。但于前三藏,诠示大乘理、行、果,故名菩萨藏。诠示小乘理、行、果,故名声闻藏。庄严论云:人有三乘,则合有三藏。以缘觉人、理、果同,故但立二也。若据教、行有别,亦可为三(云云)。 △若此摄彼者,即今经为能摄,二三为所摄也。 △持戒证果。有小乘者,登伽证第三果,阿难证二果等,即摄声闻。四种明诲,即律藏。阿难被征,匿王设难,互相辩折,即论藏。问:此有彼义,故摄彼。彼亦有此义,何不摄此耶?答:以此能全摄彼,彼但能分摄斯故,故疏不论也。 ▲一乘摄诸乘者,三、五、九、一等乘也。斯经所谈诸法实相,声闻、缘觉皆获一乘寂灭场地,故唯一乘摄得此经也。 △亦该诸乘者下,明五戒、十善因果报应,即人天登伽、阿难证果及诸圣观门,即摄小乘及权菩萨也。斯则逐器方圆,无机不被,蚊虻、修罗饮其水者,皆获充足,故总摄也。三、分摄。 △十二分者,因缘、本生、本事、未曾有、譬喻、只夜、伽陀、授记、无问、自说、论议、方广、契经。 △方广摄此经者,方者,徧也。广者,大也。今经唯显法性广大,周徧平等,故得摄也。又下五名中,一名大方广妙莲华经,契经可知。若以彼为所摄,此经为能摄,则总摄十二分也。一、以阿难示遭淫难为因,如来说教为缘,即因缘分。又下广明因缘之义。二、下五名亦名大方广经,即方广分。又一经备明法性方广之义。三、下云令汝会中定性声闻,皆获一乘寂灭场地,虽无劫国记号,其奈授记作佛,即授记分。四、下云如来将罢法座,再来凭几,普告大众:汝犹未识奢摩他中微细魔事等,即无问自说分。五、下云我今犹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屋,要因门入。一经之内,备有譬喻,不能具书,即譬喻分。六、下文匿王设难,庆喜再责因缘,七处征心,三疑拒诤,即论义分。七、下云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又云我等平常未闻五阴、五妄相成等,即未曾有分。八、明摩登伽历劫爱缠,又述二十五圣本昔之事,又云如我马麦,等无有异,即本事分。九、下云自忆受生,如恒河沙等,即本生分。说佛及弟子往昔之事,名本事。说佛及弟子往昔受身,名本生。十、下云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等,即伽陀分。十一、下云良哉观世音,入微尘佛国,得大自在力等,即只夜分。十二、契经如常,故云摄彼如前。 三、教义分齐二:初、标章。教为能诠,义为所诠,今以所诠义之浅深,判能诠教之优劣也。 △贤首者,即华严宗主藏法师,灭后敕諡贤首大师。 ▲二、正辨中,初、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三:初、标。 △通局者。通即终、顿、圆三教,以能广博包含故,以被机广故,诠义深故,显理实故,破惑妙故,鲜圆顿故,初后等故。局即小乘及始教也,诠义浅故,被机狭故,解不圆融故。又深必该浅故通,浅不该深故局。亦可后四教为通,愚法小乘为局。 △教者教也。圣人被下之言,教凡成圣,教愚成智,故。 初小乘教。 △小乘者,运小机,至小果,故曰小乘。何意须说小耶?以圣人演教,为度物机。若不逗机,说教何益?若但说深,谤之堕恶。是故如来不动寂场而游鹿苑,十二年间,说小乘法而教导之。此是愚法之人,但得无我,犹不知五蕴之法,当体即空。如亡拳相,五指犹存。然准经论,亦破界内法执(云云)。 △但说我空者,一切凡夫执有我相,执一切法为我所有,故此教中破有我故。若谓有我,五蕴所成,应有多我。如一色蕴,自有一十种色,应有十一种我。作此推捡,故知无我。 △小说法空者。阿含云:无是老死,无谁老死?既云无是老死,即法空义,更不广明所以,故曰小也。 △六识三毒者,前六识也。贪、瞋、痴三,能损法身慧命,故贬之云毒。若以三毒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熏,即造业受生,轮转六道,名染根本。若以不贪、瞋、痴为能熏,色法为所熏,即断烦恼,出三界,名净根本。染之与净,因三有无,除此别无根本,故云但也。 △未尽法源者,未极二无住本也。 △故多诤论者,诠识不至七八,诠理不及中道实相,故诸宗师各执一见,分成二十余部,互相诤论,如群盲摸象,纷然是非,由不极源故也。 二、大乘始教。始者,即法空教也。分教,法相教也。始即初也,入大之初门也。分即支分也。分得佛故,谈未终极,故得始分之名也。 △大乘者,运大机,至大果。故虽四教权实有殊,对前愚法,通受大名。法空者,始自色心,终于种智,皆如幻化空华也。故般若云:无色,无受、想、行、识,乃至无智亦无得等。又云:若有一法胜过涅盘,我亦说为如梦如化。 △未尽法理者。大乘法理,不空不有,而空而有,中实圆妙。今但说空,将知未尽也。法鼓经云:一切空经,是有余说。中论云:空是大乘初门。又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然般若备谈三教,正意在圆,如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等。今偏约不得意边斥也。 △一切法相者。法相虽多,不过五位。一白法纵说真如、无为是诸法性,亦堕法相之数,故云但说法相。 △有不成佛者。彼说五性之人,三分半人不得成佛,唯一分半人得成佛也。既有不成,故说名分。终等三教则不然。下云:定性声闻、无性阐提,皆获一乘寂灭场地。又云:若有一人发真归元,诸器世间应念化成无上智觉。无情尚咸成觉,讵有不成有情者哉?问:此始教与愚法、小乘,优劣如何?答:前是正说我空,今此正说法空。但未能见空实相,故受始名。既能体法即空,不为法缚,可从此门通达实相,故是大乘初门。故大论云:为小乘钝根弟子说我空,为大乘利根弟子说法空。然但舍旁取正,而说有执法者,皆由着我。我执若亡,我所自遣,故正说我空。始教既是衍门,故正说法空也。此正同天台通教,体法见空,空含不空,号含中真。前通三藏,后入别、圆,故曰通教。但深观此空,能见不空,受别、圆接,故知此教是入实之初门也。问:始教断证分剂,与小何别?答:二教惑理是一,观智全殊。惑理一者,愚法断执取计,名二麤之惑,是我执、分别我执俱生,即见思惑也。若其始教,今家则无明文。若以义求,亦只断我执、分别俱生之惑,但空六凡法界之法,证真谛理,与小不殊,故云惑理一也。观智殊者,以其所修观智,体折有异,故云观智全殊。问:起信论中断智相、相续相,名断法执,还与今始教断法执同否?答:不同。彼是界外根本无明法执也。彼论六染文云:二者、不断相应染(即相续相),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三者、分别相应染(即智相也),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藏师判相续相是法执分别,初地究尽;智相是法执俱生,二地至七地究尽。岂非此二麤是破无明位,正属界外法执耶?始教但断界内法执,若破无明,即非当分,与后三教不殊。若已破无明,即入祕藏,即不可言始教是大乘初门,但见空理。故知始教不断无明法执,须善分别,不可雷同。问:下疏云法相极于三细,岂非始教断界外无明耶?答:此明分教了诸法生起,以赖耶为本。纵说次第破十品无明证妙觉者,皆是教道之说,为引机入证故也。若实破证,则与后三教同,分教之义即泯。故天台明别教破无明是教道说,若实破无明,则无历别。故彼文云:入地自证,权门自开。岂有亲证而存隔历?又云:初地即初住故,当恁之时,无权可存。或说有妄外真如,不受熏变,如云外月。破尽三细,究竟证得此理,教道明矣。 三、大乘终教、终实二名,但唯一体,对前始分义立两名耳。 △随缘者,即真如。不守自性,成妄法也。起信云: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梨耶识等。缘起之法,全有而成,无性可得,即是真如。如水成波,波即水故。从真起妄,故曰随缘。妄即全真,故云无性。如金成器,器即是金。 △定性等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悉成佛也。涅盘云:凡有心者,皆得作佛。圆觉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 △方尽等者。对前辨果也。诠法穷源,故云至极。非同于权,故云实理也。 四、大乘顿教,不谈委曲,直示心源,故曰顿也。然有约部论顿,即华严也。逐机明顿,即不定也。如圆觉观、无量寿等。 △不说法相者。不说偏计依他色心等法也。此约真如门泯相说也。 △唯辩。真性者,独显圆成实性也。一实性外,更无别法,照体独立,物我皆如。 △八、识者是法相之源。今此教中亦且不立,菩提涅盘尚不可立,况妄谙乎? △呵教者,斥其无实也。肇公云:名无得物之功。圆觉云:修多罗教,如标月指。起信云: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此皆破众生执言滞教,成生死本。 △劝离者。起信云: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等。净名云:无有名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又云:文字性离,即是解脱。达磨云:我法以心传心等。 △毁相者。金刚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下云:当处出生,随处灭尽。 △泯心者。楞伽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般若云:无智亦无得。起信云:非色、非心、非智、非识等。故知有念即凡夫,无念即诸佛。下云:歇即菩提,何藉劬劳,肯綮修证?是知刹那登妙觉,等佛于一朝。如斯之论,讵非顿乎? △不依地位者。真如寂理,何位次可及?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思益云:不从一地至一地等。五、一乘圆教。此之一教,该收前四,性相俱融,含摄无碍,乃至草叶皆即真如,即华严宗也。 △所说唯是法界者,谓心、境、理、事、染、净等法,皆是实相,故云唯是法界。或可此句总标性海圆融等是,别列四种法界。 △性界圆融。理,法界。理性深广,常住无迁,故曰性海。理体周徧,无法不容,故曰圆融。 △缘起即事法界,谓众缘所造心境染净等法,各不同故。 △无碍即理事无碍。法界缘起,事法皆理所成。缘起无性,不碍于理。理能随缘,不碍于事。故知理事二无障碍也。 △相即、相入等,即事事无碍法界。谓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互为主伴。如天网珠,光影互入,无碍无尽,不可思议,自在若此。以一事法全理所成,理既本性周徧,事亦称理周徧,故得一事法能徧入一切事中,故云一入一切。又一切事法既同一理所成,周徧之理既全在一事法中,故得一切事法亦随理同入一事法中,故云一切入一,以一一事称理成故。如百千灯,光照一室,其光各徧一室,其光互互相入也。界者,性也,分也。事言界者,即三科五蕴,一一事法分限别故。理言界者,以一切法当处寂灭,唯一性故。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具性、分两义(云云)。然此四种法界,举一即具四言,四体即一,一四无碍,方曰圆融。问:楞严大师甞于笔削记中,将此五教对天台化法四教。但开合之异,彼则开前合后,此乃开后合前。未审约但明开,以何论合?矧彼双遮双照,遮照相须,三义一时,方称圆教。讵容支开,被三根器乎?答:约义对论,不无其理。但由彼斯学人,专守一边,互成诤诘。其中更有绵历年纪,听此五教,都不明五教义者,臆说云云。今略以彼此文意,粗试通之。且此云愚法小乘,同彼三藏,于理不疑也。二、此云大乘始教,属诸法空经,同彼通教,修体法观,破六凡法界,证即空真,其义颇齐。若始教中分义,属法相宗,备说八识差别之修,次第修证,历位浅深,因果殊隔,同彼别教历别渐修,备学法门,经无量劫修习取证,破尽十二品无明,方显佛界但中之理。理非具法,绝待之中但有教道权谈,非是究竟实说。天台云:有教无人。既说佛界,但理在九界外,正同相宗说真如在诸法外,坚如玉石,不受熏变,其义一揆。问:彼何以开为通别?此何以合为一始?答:彼约理真中故开,此以俱衍权故合也。三、此云终教,谈真如随缘成一切法,诸法无性,当处即真,同彼天台双照空有之义也。四、此云顿教,明呵教泯相,不着二边,直契圆成,同彼天台双遮空有。五、此云圆教者,包融性相,该括始终,虽泯空有,空有炳然,虽示色空,色空都寂,法界圆融,无碍自在,同彼天台非寂非照而寂而照义也。斯上终等三教,即是不思议照、不思议遮、不思议遮照一时也。若达观之士闻不思议言,义自照着,不俟更陈,其未了者,直更细明。然要先知斯终、顿、圆三教,但为门有异,圆实无殊,对彼之义方可冷然。应知斯三皆以不思议中道实相为体,所诠之体既实,诠体之教无不圆妙,所被之机同是圆顿,所起之行皆悉无作。但由宜闻真如不守自性成一切法,缘起无性一切皆如之义而得入者,即以终教接之。其实于终教双照入者,即达顿教双遮、圆教非遮非照而遮而照义也。以是不思议照故,宜闻顿教双遮、圆教遮照,同时亦然。入一达三,了三即一,如一王都入门异尔。以此而知,入门异故须三,修证同故只一,一三相资,方被圆机足矣。名偏意圆,宜善知悉,与彼天台三义一时无相违也。亦如天台于一圆教机宜异故,横开四门,四门之机虽异,皆是圆机。或宜空门入者,余三悉趣空门,入一达四,王都不殊。故知彼从圆有门入者,同此终教得入;从圆空门入者,同此顿教得入;从圆双亦双非门入者,同此圆教得入。应知此乃只一圆实,义开三教之殊;彼亦唯一圆教,义设四门之异。此由不开四门,义开三教接物。设既备设四门,但受一圆之目。大抵而论,三教四门只为便宜故设,故今三教即彼四门,更无异也。不可谓终教入,故失于顿圆之旨;不可谓彼从有门入,故失于空等门意。苟执终教定双照者,非独实教上乘成可思议,抑亦但得俗谛之义,尚不如分教。分教虽理在事外,不谈相即无碍,而且二谛具明。又但得用而阙于体。何者?照有照空是用,非有非空是体。又双照双遮俱是用,非遮非照方为体。若坚执不融,飜成但俗但用麤浅之法。如斯弘教,诚为他宗取笑。自谓禀贤首宗,讲长水疏,焉知宗师妙旨顿被沈废?痛哉!痛哉!又若三教不皆圆实者,何以行愿钞明渐顿义云:若法相宗行位,地前伏惑,登地断惑,乃至金刚喻定解脱道中方成妙觉,名渐。无相宗一向不说地位为顿,然此并非称性圆证圆修。今就此宗直谈真界,非渐非顿,随缘修证,则具渐具顿。若终顿二教不同是圆融者,何不指终顿二教为非圆修圆证,而秪将始教对拣权实耶?又圆觉疏将圆觉顿教与华严对辨齐平义已,即云终教与此正同。若然,岂不三教义等耶?问:终等三教有优劣否?答:虽俱圆实,不异而异,义分三品:从双照入者为下,双遮入者为中,遮照俱时入者为上。若得此意,研核教旨,众滞自消。问:华严疏说此经明事事无阂,指事全理,名别教一乘;终顿融事归理,至于法华,会三归一,名同教一乘。如何谓言三教义一耶?答:且如终教为拣异始教,唯空教理俱权分教,教权理实,皆是权浅,特立终极称实之教,名为终教。既实且极,岂得未究竟耶?况终教既谈理事无碍,岂不达事全理耶?法华世间相常,楞严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非事全理耶?譬犹波水无碍,岂得不晓全波是水耶?又华严顿为菩萨说圆顿法,名别教一乘;法华为前三时已调熟者会归一乘,名同教一乘。同别虽殊,一乘岂异?若言异者,更为可笑。具教眼者,如指诸掌,盖为浅学执固之者,须至备括一家教旨,委而示之也。问:人师立教,各是一途,何须强会?答:通论判教,悉准一代之经,经既不殊,讵可天隔?又此和会,盖为表明所禀起信钞中之说,非无由也。 三教摄。 △正唯终教者。既三教圆实不殊,故但约诠义多小,以判兼正。今经多说迷真逐妄,诸法生起,本末次第,返妄旋真,皆圆实故。如下经云:一切世界,因果微尘,因心成体。又云:无同异中,炽然成异,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等。又云: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其性真为,妙觉明体等。一经始终,多谈斯义,故云正是终教也。 △兼顿、圆者。如云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弹指超无学,又云歇即菩提,性净明心等,即顿教也。若云地、水、火、风皆徧法界,性火真空,性空真火,不相妨碍,又云离一切相,即一切法,又云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转等,又云一为无量,无量为一等,皆圆义也。此文既少,故判为兼。若约一往诠言,圆融胜妙,以立一经尊极,应判云正唯圆教,兼于顿、终。今既三教齐致,故但约文多少以判正、旁,则无咎也。若约五判,应云此经分齐,正唯终、顿、圆三,兼于愚、始二教。以下明五比丘所悟法及根境,如空华等。 二、约法生起本末显分齐中,初一心为本源。 △一心源者,谓此一心是染净诸法之根本。故论云:摩诃衍者,一法二义。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等。故知一心是诸法本,其犹水源为万流之本。此约因法显,故云众生心。若圆觉经中约果法显,即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涅盘及波罗蜜等。 二、依一心开二门。 △二门者。论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然真如门中有离言真如、依言真如,依言中有空、不空真如等。 云依后门明二义,科云:后门即生灭门也。 △二、义者。彼论云:此识有二种义,能生一切法,摄一切法。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等。 △心体离念等者。论云:所言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虗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等。一、言其觉有始觉、本觉。本觉复有随染本觉、性净本觉之异。不觉中有根、本、枝、末之别。四、依后义生三细。谓依不觉故,起业等三相也。一、是业相。业者,为因义、动作义。论云: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二者,转相。即转前业相为能见故。论云: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是现相。由能缘心,带所缘境故。论云: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等。此三属本识,对后事识麤位,通称曰细。故论云: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后不觉相应不离等。 △五、依最后生六麤。最后,即现相也。论云: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动相等。斯六属事识位,涉于外境,其相显着,故称曰麤。 △智相者,执境外生起智,分别爱与不爱等。 △相续相者,依前分别,遂起苦乐觉心,念念相应不断等。 ▲二、正显分齐。初、通指诸教。 △通诠本末者,一心为本,九相为未。 ▲二、别显今经。则此经常住真心等者,上来通约诸教明生起义,未知此经对彼其义云何,谓今经即以常住真心为一心源也。下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等,一切世界因果等法,皆以此心为本而生起也。 △二、根本者。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即汝今者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即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等。 △咸言妙真如性者。下云如是五阴六入等,皆如来藏妙真如性等,斯乃法法当处绝待,全是真实,即真如门也。 △瞪目者,喻真妄和合故,则有法生。如清净眼观睛明空,由目劳动,见空有华,华实不曾生起。 △合手者。文云: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等。又云:如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热势多,冷者从热等。皆喻妄生也。 △眚见等者。文云: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叠等。此约不了一真,忽然妄起,成生灭门也。 △性明圆等者。一真之性,本自明圆。因不了元明,故有妄法发于性上,故曰因明发性。然实全性成妄,非如树发于华。 △识精元明者。约体指妄也。斯识无体,本是元常,故曰元明。 △性。一切心者,谓一切法以心为体性也。 △满慈致疑者。因闻佛说清净本然,遂疑云何得有世界山河也。经文备如前引。 △本觉不觉者。性觉必明,即本觉也。妄为明觉,即不觉也。 △了然自知者始觉也。 △三相。即异、同、非同非异之三相也。下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等。 △四、轮。即经云: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因空生摇,坚明立碍,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觉宝成,摇明风出,风金相磨,故有火光为变化性。宝明生润,火光上蒸,故有水轮含十方界等。 △晦昧即业相,亦即赖耶四分中自证分、证自证分也。 △为空即转相,四分中见分也。 △结暗为色,即现相,四分中相分也。故晦、昧等,即三相也。 △引起等者。下云:如是扰恼,相待成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成虗空。虗空为同,世界成异等。 △聚缘。内摇者,集聚外境,于内分别也。由有境界缘故,起心分别,念念不断也。 △趣外奔逸者,由念不断故,遂成分离,取六尘境。下云: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外洎山河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等。 △业果众生等者。六麤中造业、受报二相也。合云三种,今但约正报为言也。下云汝但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种相续等。 ▲由是下。二、总叹学人披阅此经,始自一性,终至九界,无不备谈,无不当处。真实不是隐覆真相而说,足显此经终实圆妙故也。 四、所被机宜中,初标章。上来已悉此经深妙,且大圣设化,或说或默,无不为机,未审何机于此得入,故须辨之。 ▲二、随辩中,初、料拣。 △乐着名相者。有一类机,但乐名言法相者也。且此经非相故不可思,非名故不可议。是故着名相者,不堪受此经也。下文云:见与见缘,如虗空华等。 △以文为解。即文字法师,不能忘情合理者也。 △滞行位者。计佛居果上,我处凡夫,行位遥远,如何得臻上果?心着有为,遂生劳怠。 △情尚等者。尔雅云:宾者,服也。凡有所皆言,服在空也。宾者,客也。主既立无,故客有所言,皆向主故。 △自恃等者。天真即自然义也。本来自然是佛,何用更求于佛?烦恼本无,更何所断?凡见进修之人,即轻厌之也。圆觉云:不断生死,不求涅盘,任彼一切,随诸法性,欲求圆觉。彼圆觉性,非任有故,说名为病等。 △固执者。斯人先闻小教,便执在心,坚守不舍。后闻说大,不肯信受。如人元担于麻,后遇金藏,不能总担。又惜前功,不肯弃麻,遂舍金去。经云:所未闻法,闻之不疑,是为希有。 △皆非器者。如上诸过中,随落一过,即非是堪受此经之根器也。 △反上者,谓虽寻文而文字性离,虽覩相而常照自心,反上着名相也。因该果海,果彻因源,即反滞行位者也。虽空不断,而中道了然,反情尚于空也。理顿悟而事渐修,反轻厌进习也。精勤求法,无暂懈怠,反弃金也。 ▲二 △普收。凡有心者,皆得作佛。有性无性,齐成佛道。又云:饮其水者,皆获充足等。此约结缘下种,故普收一切也。 ▲二 △益者,浅深。悟入者,证悟契入也。俱无,则因此熏成远种也。 △金刚喻者,彼云:譬如丈夫,食少金刚,要穿其身,出在于外。何以故?金刚不与肉身杂秽而同止故。于如来所,种少善根,亦复如是。要穿有为烦恼身过,到于无为智处等。纵谤堕恶,由历耳故,终须醒悟。如人因地而倒,因地而起也。悟入等,即种熟脱也。 △兼为余性等者。定性声闻,定性缘觉,及无种性人也。二乘之人,实不定性。但闻斯教,决定回心。且无性之人,但无善性。傥闻今教,善种自成。遇缘发起,必当成佛。楞伽说二种阐提,一大悲菩萨,二断善根众生。佛说永不入者,虽大悲菩萨,应知无信之。但得闻教,后必悟入也。 △三、聚者。聚犹众也。每类非一,故称众也。然有三乘不同。若以五无间业众生为邪定,学、无学人为正定,余漏、无漏人为不定,即小乘说。若以无种性人为邪定,菩萨性人为正定,不定性人为不定,即权教说。若以一切异生为邪定,三贤已去为正定,十信为不定,即实教说。今经即唯实也。 五、能诠体性中,初标章。上虽已明教所被机,未委一代教法以何为体,而能诠辩无量事理耶?故以四门辨之。然今辩体,不同天台五重玄义辨体。彼明所诠之体,如今经以如来藏心为体,维摩不思议为体,法华实相为体等。今此是显能诠之体,即当体体。然据归性门,亦摄所诠之体,则此通彼局也。 ▲初、随相门。 △声、名、句、文者。声是教主言音,名、句、文是声上屈曲诠表。然有三义:一、唯以声为教体,二、唯以名、句、文为体,三、通四法为体。若但取声,唯是径捷之声,且无诠表。若唯名、句、文,又文等无所依故,以名、句、文但是声上用故。若无所依之声,则名等何有?故须通取。 △体用假实者。声是实,即不可见有对色。名、句、文是假,属不相应行法,非色非心,但约分位假立。论云:名诠自性,句诠差别(云云)。亦可通取一切法为教体,但能生物解,即为教体。如灵云见桃华得道等。净名云:有以光明作佛事,有以菩提树作佛事。乃至云:八万四千尘劳,众生为之疲劳,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楞伽云:有佛国土,直视不瞬,口无言说。有佛国土,动身名为说法。且香积世界,餐香饭而三昧成。极乐国土,听风歌而正念圆。丝竹可以传心,目击以之存道。只如今经二十五圣,于十八界、七大性,皆获悟入,此讵唯名、句、文耶?天台师云:手不执卷,常读是经。口无言声,徧读众典。佛不说法,常闻梵音。心不思惟,徧照法界。 △若不等者,如世功韵,玉篇不属诗、书、礼、乐,故不可以教化下民,移风易俗。是故挟所诠义,俱为教体。天台明教、行、理三种经旨于此。 ▲二、唯识门。前二等者,能诠、所诠也。此二教体下,离识所变也。经云: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故知能、所诠法,皆从识变。 △本质影像之异者。谓以众生为缘,故于妙观察智净识,演出八音四辨之声教,名本质教。众生由佛声教为缘,故于自心变起影像而缘,名影像教。斯乃众生诸佛互为增上缘也。唯识云: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若对五教,通以四句拣之。谓唯本非影,愚法小乘。唯影非本,终教。亦本亦影,始教。非本非影,顿教。具足四句,圆教(云云)。 ▲三、归性门。前收差别之教,但唯一识。今明此识,但是一心。一心即真如也。如水成波,波全归水。故圭山云:识如幻梦,但是一心。 ▲四无碍门。即事事无碍,法法相融,生死真如,夷齐一贯,方为极唱。 △心境下。正显无碍之相也。心即唯识门,境即随相门,理即归性门,事即重指随相唯识。二门要成句,故重言之也。此之三门,即一论三,即三而一。互相依倚,互相无碍。应知言色时一切皆色,一切是经。举识时一切皆识,全识是经。故得动止纵横,无非教体也。 △以一心法有二门。故者,出所以也。故者,所以义。如上心境理事无碍者,由一切法不离真如生灭二门故。又此二门全即一心,故归性即真如门,随相唯识即生灭门。二门不二,即是一心。故得交彻无碍也。 六、所诠宗趣。初、标章。一部所崇曰宗,宗之所归曰趣。然今家明宗,若望天台五重玄义,即含体、宗、用三科。如来藏是体;非因非果,修首楞严妙定,能取于体,通因通果,是宗;惑业消灭,起大神用,是用。若欲会者,圆融之教,开合颇齐。彼以即一而三,故体、宗、用分,以彰修性之殊。此以即三而一,故三法合说,乍似相反,其实相成。 ▲初、统论诸教。 △统论等者。吾教自浅之深,皆以因缘为宗。儒即宗于五常,道则宗于自然,佛则宗于因缘。一言因缘有内有外。外即如以种子为因,水、土、人、时为缘,而芽得生。又如泥团为因,轮、绳、陶、师为缘,而器得成。内因缘者,然有世间因缘、出世间因缘。世间者,十二因缘也。无明为因,行支为缘,名色等方得生起。若出世因缘者,即自性、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善友外熏为缘,则能成就佛果。是知吾教浅深虽异,因缘是同。如佛以愿力为因,须假度生为缘。若无众生,佛不说法。然有四种不同:一、因缘故生死成坏。涅盘云:我观诸行生灭无常,云何得知?以因缘故知。二、因缘故即空。故龙树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三、因缘故即假。如镜像、水月等,缘会不得不现。四、因缘故即中。若言不从因缘,即是定有定无,则堕断常之过。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然因缘是一,由四人观之有异。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故知佛教因缘收尽。 △宗途五者:一、随相法执宗,即小乘诸师依阿含等经,以造婆沙、俱舍等论。二、真空无相宗,即龙树、提婆依般若等经,以造中观等论。三、唯识法相宗,即天亲、无着依深密等经,以造唯识等论。四、如来藏缘起宗,即马鸣、坚慧依楞伽等经,以造起信等论。五、圆融具德宗,即华严宗,天亲菩萨造论解释。今经约文,广略当四。约义,尊胜应五。 二、别显今经中,初拟他解,初总。 △注:偏计等者,如夜见绳,迷谓为蛇,蛇岂有实?但是情有。夜见杌木,谓之为鬼,亦复如是。偏计妄法亦尔,情中则有,理上元无。如病目见华,华实无故。故唯识云:由彼彼徧计,偏计种种物,此偏计所执,自性无所有。金刚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起信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等。未审今经之中,还有此文否?故注云:如虗空等。下云:见与见缘,如虗空华,本无所有等。 △妄为色空等者。下云: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妄为色空及以闻见。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注依他等者。前约脱体,无故云空。今乃假有,本自寂然。如日中见影,影本自寂。虽依身有,身实不甞现影。如镜中像,非从内出,非从外入。见时不是新生,不见亦非灭去,故寂。如依麻有绳,绳全假立。麻虽做绳,麻性不变。依他之性亦尔,不待破除,本自寂也。唯识云: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妙经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又云:世间相常住等。 △注当处等者,下云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等。 △藏性圆满者。计蛇之绳,谓鬼之木,做绳之麻,此三俱喻藏性也。既知心境元寂,则显藏性本圆。一切众生不能空寂心境,故藏性弗及显现。若能空寂,则得藏性圆彰也。 △注此见等者。下云: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又云: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 △凡圣平等者。由圆满故平等也。圆觉云:始知众生本来成佛。净名云:众生如,弥勒如,草木如。 △迷悟等者。下经云: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死生,了不可得。 △圣凡无二路者。中间无实性,是故若交芦。结解同所因,圣凡无二路。迷晦即无明,发明便解脱。 △生死涅盘等者。下云:一切世间山河大地生死涅盘,皆即狂劳虗妄华相等。 △忘情者。行人由达心境空寂,故自然丧己妄情,一念不生,即同于佛也。 △则汝心中者。下云则汝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本周法界,不从人得等。 △旋流无妄者。下文拣圆通文也。彼云:今此娑婆界,声论得宣明,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旋流获无妄等。 △等佛者,只为情生智隔,想变体殊。若乃忘情,与佛平等。 △即同如来者。下云:若能转物,即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现宝王利。坐微尘里,转大法轮。 △方便易成就者。下云: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方便易成就,堪与教阿难,及末劫沈沦等。 △三缘等者。下云汝但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种相续,三缘断故,三因不生等。 △永绝轮回等者。业惑才消,轮回自绝。故圆觉云:知彼如空华,即能免流转。 △若得妙发等者。下云:若得妙发三摩提者,则妙常寂,尚无不杀、不盗、不淫,云何更随杀、盗、淫事? △有无二。无者,即有杀、盗、淫,无杀、盗、淫俱无也。下云有名鬼伦,无名天趣,有无二无,无二亦灭等。 △起大神用者。三惑二死既亡,三智五眼圆发,性德妙用,自此而彰也。 △不须天眼等者。三、渐次文。文云:是修行人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禁戒成就。乃至云:是清净人修三摩提,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覩佛闻法,得大神通。 △安乐者,得禅定乐也,又得涅盘常乐我净之乐。 △身心快然等者。下云阿难与诸大众蒙佛开示,慧觉圆通,得无疑惑,俱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无碍等。 △自在者,不着涅盘生死也。 △一、为等者。下云:我以不生不灭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圆照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等。 ▲二 △别五对者。一、以说教为宗,义意为趣。二、事法为宗,显理为趣。事即义中所诠三科五蕴,破妄显真等事也。诠此事者,为显理故。三、理境为宗,修行为趣。境即所观真理为对。能观智故,称之曰境。四、以修行为宗,藏体寂灭为趣。五、以藏性寂灭为宗,起大神用为趣。 △相由者,由教故有义,由义故显理,显理故修行,修行故趣寂,趣寂故起用,起用故出假利生。其犹于镜,垢尽明彰,物对像现尔。 二、随要释中,初、约解行。 △许示者,经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顶,具足万行等。 △征解者。却反征问出家本怀也。经云:汝我同气,情均天伦。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直至第三卷经终,尽是开示阿难圆解。一、约修证。 △虽获等者。即下请行之文。下云我今犹如旅泊之人,虽获大宅,要因门入等。然据今文,总有三重,谓解、行、证。今示下经但引解、行之文,而不引趣、证文者,意云行成必证,事可知也。又入通能、所,行、证双该也。 △若欲具明者,应云解如来藏为宗。谓佛许示真修,却约心见征解,行首楞严定为趣。故下请云:虽获大宅,要因门入等。次修此真定为宗,证彼藏体为趣。下云:我以不生不灭,合如来藏等。七、教迹前后。 △集者,即结集此经之人也。 △约类总为一部者,虽非一含所谈,而其所诠,法义相同,故合为一也。如人说事,闻者有疑,遇他事故,不遑咨问。及后再面,方获咨询,以决前疑也。今亦如是,时虽不同,只是一经之事。如华严七处九会,但一经耳。 △匿王致疑者。叙外道之说,疑身死后断灭也。下云我闻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盘等。 △阿难疑问者,下经佛云:一人成道,依正咸真。今佛成道,何故复有地狱、饿鬼、畜生等道?乃至举瑠璃王、善星比丘生身陷狱,为有定处,为无定处等? △诛释种者。瑠璃幼岁,于释摩南家学射。其家新建一堂,欲请佛。琉璃幼孩入中作剧,由是释种以言骂之曰:汝是何人,輙污我堂!琉璃大怒,告左右曰:待我为王,必须语我,我得报之。后为王,果诛释种。忖为此恶,必招祸报,遂乘舶入海。至中流间,业火四焚,直入地狱。今此大意云:第二卷中,匿王在座请问,及匿王崩,琉璃为王,方诛释种。今既举琉璃陷狱为问,验知隔矌时遥,非一会一时说也。 ▲二定文之部属 △耶输受记者。引文证是法华后也。下云或得出缠,或蒙授记,出缠即登伽证第三离欲果,授记即耶输已曾于法华会中授记作佛也。 △持地等者。下云我闻如来宣妙莲华佛知见地,我先证明等,即妙经普门品终云:尔时持地菩萨即从座起,前白佛言:世尊!若有众生闻是观世音菩萨品时,众中八万四千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应身无量者。既云应身无量,斯即是入无记化化禅,能普现色身也。经云: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也。 △显露入实者。下云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等,又云不历僧只获法身,又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等。既请佛行,开权后经,理无惑也。 △尽证圆妙者。如最初陈如云:妙音密圆,得阿罗汉。优波尼沙陀云:尘色既尽,妙色密圆等。此皆住持如来三德祕藏,圆妙可知也。 △俱醍醐者。今经既在法华后说,故知以醍醐为教相也。若时、若部、若教、若人,悉圆极也。若不明终、顿、圆三俱是圆极,并无优劣,而作浅深解者,即疏主判云正唯终教,大乖经旨及法华后意也。明教者悉之。 八、传译时中,初明飜译。 △制止道场者。道场即寺也,汉世名寺,隋朝敕改天下寺字为道场,改道观为玄坛。 △边境者,边方戍遏之人也。 △中宗者,庐陵太子也。高宗之子,则天亲毓一十八上,登大宝之位。后被则天毁位,贬于房州庐陵郡。后得狄相犯谏,遂陵却诏回,荐升宝位。恰当长安三年,中宗即改为神龙元年也。正月升位,二月即贬房融于岭南。知铨同五月遇此三藏,对译兹经。 ▲二、叙流传。 △大通即北神秀和尚也 △灌涛即县名也。 ▲二、叙异同。然据译场中有证梵义、证梵文,读梵本有传语、证译、证义。今般剌密帝是传语之人,云峯是飜梵为华之人,房相与迪公即受其语以书之也,必润其辞也。 ▲二、会通可见。 首楞严经义疏释要钞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