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卷第二 姑苏尧峯兰若沙门 遵式 述 △大文第二,依宗造论。论有四章,古释多分为四科,谓俗谛、真谛、明因、显果。四论不同,顺文可尔,于理则未然,遂令前二则真俗不即、后二则因果不融。又真俗二谛,非因人所知;权实二智,非果人所用,故知四论同时、说有前后。此宗不修则已,修则二智齐运、二境同观。虽境智义殊,定无二体,从凡至圣一道如此,方曰一义。古者或谓前二论明二谛教真俗不二显理,第三约行,第四明果。此释甚当,更须知此四义通因及果。今且顺宗本分为三节,初前二论明真俗不二显境一,次第三论明体用不二显智一,后第四论明理智不二显证一。今初,分二:初、物不迁论立俗谛;二、不真空论显即真。今初。所以先有此论者,明俗谛事法也。谓佛教显理必须即事,若事外求理、俗外明真,纵离边邪亦归权小,故今先明事法,后不真空论显理故。又凡人不达俗谛性相,见生灭有无乃谓变易不停。今竝非之,故先立此论,即正推前缘会名义也。大同《华严》开四法界,先明所依体事。此中文二:初、题目。 ○物不迁论第一 物者,事法也。世间不离三科,出世不过二果。但有名相竝称为物,纵说古今时分,时无别体;仗相立名,但了名相无所不收。言不迁者,迁者动也,即变易义。今俗谛门中略有三义,故万物不能迁易。一明物性、二明物相、三明物时。火热风动、水湿地坚等,即缘性不可易。天尊地卑、山高水澄、圣净凡染等,即缘相不可易。古今朝暮、刹那前后,盖时不可易。又此性相时有相,由义相成义,即《中论》云「因缘所生法」也,此则正属始教。法相宗所陈百法名数各有体性,乃至真如涅盘亦理果净物,故知俗谛一门摄法亦无不尽,故曰物不迁。正明动中有静、静不妨动,宜善得旨,勿滥真常。或曰:凡夫一念转成圣时,何以曰不迁耶?答曰:秖由不迁,故能转也。何也?染净二相各存故、真妄二性各立故。妄染时非真净时故,由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故,能从凡入圣矣。论谓言议推诘,次在最先故曰第一。物即不迁,持业释。物不迁之论,依主释。 △二、论文二:初序意、二正论。初文四:初、标物示人情。 夫生死交谢。 生者起也,死者止也。此二亦云生灭,或于生后灭前开之曰生住异灭。盖言物之性相,缘会则起、缘离则止,故知俗谛生死能总万物交互也。谢,往也。生必交互于死曰生,死必交互于生曰死,故当生时死在、当死时生存,方曰交互也。人情不晓此理,见生时曰死往、见死时曰生往也。 寒暑迭迁。 此以寒暑言物之时,以阴极曰寒、阳极曰暑。今寒暑者,盖言阴阳之生极也。或分四时,则春生、夏长、秋衰、冬落。今不言四时而云寒暑者,盖四时不出阴阳,阴阳之极曰寒暑,故以寒暑对上生死为句。故《易》云「一寒一暑」,是谓迭迁。又上生死既含四相,令寒暑亦含四时,故言万物之时,不过寒暑为总,或约三世十世、或约心念刹那,延促不定耳。迭者,递互。迁,谓动去也。以寒递互于暑曰寒、以暑递互于寒曰暑,既能递互,即知各存。人不晓之,当暑时曰寒迁、当寒时谓暑去。 有物。 即上生死寒暑所总万有之物。 流动。 水动曰流,即上交谢迭迁。 人之常情。 人情执动,常自如此。此上明所治之执,此下亦破断见外道,拨无因果故。 △二、据理申己解三:一、据理推意。 余则谓之不然。 谓者,评论之词。论主自所谓万物性相道理,交而不谢、迭而不迁。 何者? 自征。上下然之,意者何也? △二、引经标牒。 《放光》云: 八部般若之一数。 法。 轨持为义。真妄染净、色心依正,各具轨则住持,通得此名。即上物也。 无去来、无动转。 即不迁也。谓生住生故无来,死住死故无去,中间寒暑、少壮各住,故无流动转变矣。或去来约时、转动约性相,缘生性相三世各住,故曰不迁。若般若宗多荡相显空,色心至乎种智皆曰清净,今借文标为证信,不取彼意。下自推释可见。 者。 牒经也。 △三、推释正理。 寻夫不动之作。 推穷曰寻。夫,即语词。不动者,经云「无去来动转」。作者,推求也。寻究经中于诸法推求不动者也。 岂释动以求静? 先破错解,释舍也。 必求静于诸动。 此显正意。经中定当推静向于羣动,故令动中达性相各住。 必求静于诸动,故虽动而常静。 上句牒前,下句释成自意。经中既求静于动,故我于生死交谢、寒暑迭迁而见常静。所以谓之不然也。 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 亦先牒前,下句释成经旨。虽静者,法无去来动转,不离迁谢而显,故曰不离动。则所见即动而静,与经即静而动相符。 △三、明情解相违。文四:初、总标解惑。 然则。 承上连续之词,因推经旨故。 动静未始异。 以经证于自意。则同辨缘法生灭、性相常静,故动静不异。 而惑者不同。 惑者,生时不见死,乃执生静而死动等,故动静不同。 缘使真言滞于竞辨。 真言者,称实之言也。竞辨者,诤言也。惑者执异与不异,称实之言相违,故有诤言,使真言成滞碍也。 宗途。 途者,道也。动静不异之道,为学者之所宗故。 屈于好异。 屈,抑也。惑者好异而强说,故使宗途为邪解之屈抑。 △二、示理难言。 所以静躁之极,未易言也。 躁,动也。物之动静,理极于不二。惑者执二而强诤,故不可率易而言。 △三、推释其意。 何者? 推难言之意。 夫谈真则逆俗,顺俗则违真。 称实言则逆世俗,顺俗见则违实理,故未易言也。 违真故,迷性而莫返。 出违真过也。人情长迷于物理,顺之则不能返悟也。 逆俗故,言淡而无味。 出逆俗过也。淡即无味。谈真逆俗,俗见不晓,无义味可采,故云言淡。《道经》云:「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无味。」 △四、蹑前起后。 缘使。 解人说动静理同,惑者执动静有异,乃为中人之惑缘也。 中人未分于存亡。 中根可语上亦可以语下,故未能分辨解惑邪正,为当存同亡异、为复存异亡同?下论正被此机,上士已知动静不异故。 下士抚掌而弗顾。 即前惑者也。坚执不回,弗顾正理。抚掌者,大笑之貌也。《道经》曰:「不笑不足以为道矣。」此上二句语,出《道德经》,文小改耳。 近而不可知者。 物理近于人,而不可以执动静者所知者。下云: 其唯物性乎? 唯,独也。独有万物缘生之性,动中常静、静不妨动,此理最近而人不知。此即前三义中是约性一门。《华严大疏》谈不迁有三义:一能依不迁,即今约性相义;二依所依不迁;三唯所依不迁,即涅盘论明真性随缘常住不变义。 △四、显立论之意。 然。 蹑上生起之词。理极难言,故当杜默。然为中人不知物性如此,故下云: 不能自已(已,止也),聊复寄心于动静之际。 聊,略也。际,边畔也。动以静为际,故即动以见静;静以动为际,故即静以见动。略寄解心如此,故乃言之也。 岂曰必然。试论之曰: 必者,决定也。试,且也。岂谓决定如然,且以此解心评论之耳。 △二、正论。文三:初正显不迁、次会释教意、三因果结益。然万物常与无常,理本不二,虽缘生缘灭、刹那代谢,而生灭各位、聚散异时,世之人情弗能谛审,覩暂有则执住、见忽灭则执迁,此二皆自缚于断常耳。然而执住则易觉、滞迁则难回,由执迁故,不知俗谛门中生灭性相各得自位、善恶因果始终不差,故先显不迁正理,次会释常无常二教同致,后以因果结令知益。此论之意不过此三,故今易古之六科,但分三段耳。今初,文三:初、引教定宗。文二:初、引经论。 《道行》云: 小品一数也。 诸法。 物也,即色受想行识曰五蕴,六根六境曰十二处,更加六识即十八界,世间法不过此之三科。又略而言,不出色心为总。又菩提涅盘是出世法,今竝该之,故云诸法。 本无所从来、去亦无所至。 不迁也。本者,来之所起处。至者,去之所到处。由诸法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未甞有从本而来、去至彼所。所谓本不见从凡中而来,去至圣所。又亦不见本从生死烦恼中来,至菩提涅盘处故。何也?圣凡染净各不相到故、世出世法各住本位故。余可例知。《华严》亦云:「各各不相知,诸法亦如是。」若据《般若》本部,多明无相真宗,直显万法本空无来去相。今借文标宗,用意则别,下定宗中可见。 《中观》。 即《中观论》,今引之释成经意。 云:观方知彼去。 观,则见也。方,通十方,且举东方例之。彼者,泛指彼人也。我观东方,知彼一人从此而去。 去者不至方。 者,即人也。去东之人,前步在前、后步在后,故不见从此至彼方之相,故曰去亦无所至。反知从东方来此方,亦步步各住,故曰本无所从来。东方既尔,余九亦然。人既即动而静,以例诸法迁而不迁,故引《中观》释成《道行》,以立不迁宗旨也。 △次、定宗旨。 斯皆即动而求静,以知物不迁明矣。 斯,此也。皆,同也。此上经论同即动而推静,用此证知缘生物理性相不迁,义已明矣。三量之申此约圣教量。 △二、破惑显理。文二:初、解惑对辨。又二:初、境同见异。 夫人之所谓动者。 牒上有物流动人之常情。 以昔物不至今。 如以死交互于生,则生为昔物、死为今物,故生不至今也。 故曰动而非静。 惑者见死时无生,谓生已谢,故执动而非静。 我之所谓静者。 牒上余则谓不然也。 亦以昔物不至今(同上也),故曰静而非动。 论主所解,生为昔物在昔、死为今物在今,故昔不至今,曰静而非动也。以生交死及寒暑等,例上可知。 动而非静,以其不来。 惑者执动,为见昔不来今故。 静而非动,以其不去。 论主见静,已知昔物住昔而不去。此即前序中解惑耳。 △二、逆顺结责。 然则所造未甞异。 造,诣也。同见昔物不至今,则所诣之境不异。 所见未甞同。 解惑所见,静动不同。 逆之所谓塞,顺之所谓通。 逆理执动,所谓塞滞之人;顺理见静,所谓通解之者。古人多约论主说逆顺通塞,量无此理。 苟得其道,复何滞哉? 苟,若也。道,物理也。若得物理无动而非静,岂有动之可惑滞也。 △二、遣惑显理五。初、嗟迷执。 伤夫人情之惑久矣。 人被情执所惑,从来不觉,故可伤之。 目对真而莫觉。 真者,即昔物不至今也。虽见而执动,故目对而莫觉也。 △二、陈迷情。 既知往物而不来。 牒前昔物不至今。往,昔也。 而谓今物而可往。 即前执动而非静也。往,去也。既执昔物不至今为动,必当谓今物亦可迁往矣。此乃情惑也。 △三、显正理。文四:一、标。 往(昔也)物既不来,今物何所往? 去也。惑者虽知昔物不来,而不知今物不去。若知今物在今而不去,亦了昔物在昔而不去,即不迁显矣。则古住古而今住今,今古各不相往来。 △二、推。 何则? 征上二句。 △三、释。文二:初、释上句。 求向物于向,于向未甞无。 向,昔也。求昔物于昔时,昔时定有,故知昔住昔位。 责向物于今,于今未甞有。 推责昔物于今时,今时不见昔。 于今未甞有,以明物不来。 明知昔物不至今也。 于向未甞无,故知物不去。 昔时见昔,故知不迁去,何以惑之而谓动而非静耶?此上释成古无来去义。 △次、释下句。 覆而求今,今亦不往。 去也。反覆更推今物,即知今物在今而不去。非唯不去,于古昔亦知不向于未来,故非动矣。此上释成今无来云义,但变上文以向曰今、今曰向,来曰去、去曰来,读之可见。如人有老少,少住昔而老住今。人多惑之,当老年衰朽不见[月*(?/口/用)]盛,乃谓少事已迁去。殊不思当少之年肤腠润泽,故知在昔矣。何于今而求之,已自迷倒;况求之不得,乃谓迁去,故知甚惑。达物理者,了今古各住,无毫发可易。 △四、结成。 是谓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 可见。 △四、引儒文二:初、正引。 故仲尼曰:回也见新,交臂非故。 文出《庄子.外篇.田子方章》,云:「孔子谓颜回曰:『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欤。』」郭注云:「夫变化不可执而留也,故虽执臂相守而不能令停。」康师疏曰:「郭注不当。谓交臂之顷已失前人,非谓交臂执手不能令停。」今取康师释交臂。此如两臂相交,秪此少顷之时,已见新失于故。若以论中次文指此,以明新故各住之义,而未知仲尼本意若何。孔子若语不迁,何必哀伤其事?若谓吾汝终身同交臂之顷尔,则郭注所谓变化不能令停,亦甚得旨也。今论中文有小改,但取儒释相符之义,非谓彼彼也。言见新者,即前今物自在今。非故者,即前昔物自在昔。秖少顷时,今昔尚各住一世,况日月年劫耶? △二、结成。 如此,则物不相往来,明矣。 牒上仲尼所说,则新故各住,物无来往,义已明矣。 △五、责情。 既无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动乎? 往返者,去来也。微朕者,小迹也。推诸法性相时分,求去来之迹,无毫末可得。未知惑者有何物而可曰动而非静乎?自破题入序至此,破执动之见已讫。 △三、举事结显。 然则旋岚偃岳而常静。 自开章已下尽显万物不迁,故今牒而结之。旋岚者,亦云毗蓝。《华严音义》云:「正梵语云吠蓝婆,此云散所至,即风名。此风所至,无不散坏。又翻云不迟,义翻为迅猛风。」偃,息也。岳,山也。偃息山岳,即风之散坏也。康云「偃者仆倒」,亦取坏义。举迅猛之风,偃息羣岳无所不坏,而风毕竟非山、山毕竟非风,既不相是亦不相到,故曰常静。故知风山性相各有所住,虽飘鼓迅猛而常静矣。下三句例知。 江河竞注而不流。 水虽奔竞,前波后波各不相到故不流。又毕竟不能易于湿性,故不流动也。 野马飘鼓而不动。 《庄子》云「野马」也,郭注云「游气」,以三阳之月日气郁盛,则见游气飘鼓,歙歙然而前后各位,故无所动。 日月历天而不周。 历,涉也。天轮左转、日月右旋,时分各住,故历涉天轮不见有周帀之相。 复何怪哉? 怪者,异也。即动而静,四皆不迁,何有动相可怪异也? △次、会释教意者,佛教俗谛有二门:一常门,安立义;二无常门,推破义。常门破断,无常门破常,此二教同出而异陈。虽教不竝立,而执须竝除,理须同会前论主即动以说静,使静不异动,则令二教相即显不二理。恐行者不晓斯旨,乃假外宾引佛无常教义质之,意令动静不二之旨与佛教常无常不二之理无殊矣。文二:初、引教诘难二:初、人法双标二:一、约教理立难。 噫! 伤不平之声,教理相违故。 圣人。 圣,通也。孔子对哀公曰:「圣人者,智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也。」今此方释宗,皆指佛为圣人。盖就应迹人伦、穷达理事,无所不通,故曰圣人。佛德难思,且就正徧知义释之耳。 有言曰:人命逝速,速于川流。 文引《涅盘经》云:「人命不停,过于山水。」今小易其语。言命者,不相应行中一法曰命根,即第八赖耶识体,是受生总报主,来为最先、去为最后。此识体上有连持计属一报色心之功,曰命根。乍生乍灭不停,如川水疾流,此则说无常教、诠无常理也。 △二、约行果定难。 是以声闻悟非常以成道。 难者恐虽有教理,未必可信,故以行果成立教理决定也。声闻者,闻声教证道之人也。成道者,证偏真性也。圣人说无常教,声闻闻之,悟苦集灭道、现在无常,破烦恼障、灭我执心、证我空真理,故八辈圣人通号声闻。 缘觉觉缘离(平)以即真。 梵语辟支迦罗,此云独觉,亦云缘觉。独觉人自悟,缘觉者禀教,今取缘觉也。缘是所觉境,即三世十二因缘。觉是能了智,即生空观。由闻无常教故,觉三世万法缘聚暂有、缘离本空,故云即真。虽根利胜于声闻,破执障、证我空、偏真理不别。 △二、牒前正难。 苟万动而非化(牒前也),岂寻化以阶道? 非化者,不迁也。阶道者,次第证道故。且万物不迁,无常教理则虗设,岂有二乘寻此变化教理次第得圣道耶?二乘既得道,方知无常教理非虗,将恐论主所说不迁教理未可取信。 △二、就理释通二:初、叹无常教理幽深。 覆寻圣言。 三思曰覆寻。圣言,即前无常教也。 微隐难测。 叹俗谛不二理难测也。微,谓微妙事法,不可以常无常定相思议。隐,谓隐密不二之义。潜密在于教下,故难可以言教测度。 若动而静、似去而留。 据上说教诠事,则似云动去在物;理则动而常静、去而常留,乃圣人不二之本旨。上句明立教,下句明诠事,故有重句也。 可以神会,难以事求。 神解必可契会,事相固难推求。 △二、明常无常幽深教理文三:初、明教异意同二:一、就本教显异同三:初、明执殊教异二:初、明异。 是以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 闲,防也。人心起常见,圣教说诸法无常以防御之,非谓定无常。 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往耳。 释,解也。人执无常迁往,圣教说万物常住因果决定以解之,令舍所执,非谓定常。 △二、责异。 岂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耶? 可,定也。去住二教为破断常二执,二执若除,教不定立,故知教虽异而意同归也。 △二、证成教异意同。 故《成具》云: 成具光明定意经也。 菩萨。 梵语,具云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三义释之,如《金刚疏》。 处计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 证上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 《摩诃衍论》云:诸法不动,无去来处。 证上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往。此上证教异,下显意同。 斯皆导达羣方。 群者,不一也。方,法也。经论法门不一,皆为导达执情故。 两言。 常门说住、无常门说去。 一会。 常无常理,一以会之。何也?且万法虽生灭不停,而生灭各位。虽不失本位,而起灭何常?既动静不殊,则理本自一。盖俗谛不二之旨,纵随机各陈,理无殊致,即圣人之深旨微隐难测也。 岂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不可以常无常教异,而谓不二之理有殊。故知物不迁之谈,足以尽圣人俗谛教意也。 △三、述成不二。 是以言常而不住、称去而不迁。 言常、称去,是两言为对二执。常即不住、去即不迁,是动静理一也。 不迁故(牒上下句),虽往而常静。 即动以见静也。如于生死中见生不到死,生死各住,例诸法亦然。 不住故(牒上上句),虽静而常往。 即静以见动。虽死生各住,而生死不停。此下二句但翻覆文异,语意是同。 虽静而常往故。 牒上即静而动。 往而弗迁。 以显动而常静。 虽往而常静故,静而弗留矣。 但反上准之。前是以静为首,静即动、动即静;今是以动为首,动即静、静即动。以显两言一会矣。 △二、寄外教显异同。文二:初、举此方儒道说动以显静。 然则。 牒上动静不二宗也。 庄生之所以藏山。 《庄子.内篇.太宗师章》云:「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郭注云:「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今取彼意。山有郁茂,欲其不凋,若藏之于陂泽者。变化暗易,岂能令停固?昧者不知耳。 仲尼之所以临川。 《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今亦借意。仲尼以人事速变,劝进学立德。此二圣人,大同佛教说无常破常,而其教意必使舍一取一,岂令即当而达无常耶? 斯皆感往者之难留,岂曰排今而可往? 排,推也。可,定也。庄孔二教皆感叹迁往之事难以停留,乃一向见动。论主所见者,岂谓推排今物定有迁往耶?即动中见静,已显上往而弗迁之意也。 △二、举西土隣人说常以显无常。文四:一、标正意。 是以观圣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见得也。 以前动静不二之理而观察佛圣人设教之心,必当如是者,则不可以人情所见而得其意。 △二、推常执。 何者? 推上人情所见。下释。 人则谓少壮同体。 少则幼年,三十曰壮年。同体者,凡人谓少壮同是一身。 百龄一质。 龄,年也。百年处世,亦一躯质。 徒知年往,不觉形随。 徒,虗也。虗知有少有壮年年迁往,而不觉形随年变、衰盛体殊。由不觉故,而执同体一质。此是滞常之情。 △三、引彼文。 是以梵志出家。 梵者,具云梵摩,此云清洁寂静,即净也。西土事天婆罗门,此称为净志,亦云净行。出家者,即彼事天修迁之法。十五入山,以艹果为衣食,至三十归家纳妻生子令种族继世,至五十再入山永不归,故曰出家。 白首而归。 有一梵志,三十不归,人皆曰死。白首之年而归。 隣人见之曰:「昔人尚存乎?」 隣,近也。五家曰隣。隣居识者曰昔人。梵志三十不归,谓死矣。今尚存,此乃隣人执常也。 梵志曰:「吾犹昔人,非昔人也。」 犹,尚也。上句牒隣人,指吾尚为昔人。下句语之曰少年昔人已谢,我今年老,故非昔人。此乃梵志滞无常也。 隣人皆愕然,非其言也。 愕,惊也。隣人坚执,闻说非昔人也,故惊愕不信其言,故曰非其言也。此上所引,虽梵志执无常、隣人执常,唯寄隣人常见以显无常,故下结云。 △四、显无常。 所谓有力者负之而趋,昧者不觉。 此借《庄子》文结斥也。隣人虽执昔人尚存,而不知庄子所谓无常有力者负之而走,新新不住、念念不停。盖隣人昧者不觉此无常之理。然则隣人执常唯见昔、梵志执无常唯见今,若以今昔各住,常即无常,合此二见方为正理。今但寄隣人执常,结显无常,即前云静而弗留矣。 其斯之谓欤。 其,是也。斯,此也。谓则言也。《庄子》云昧者不知。今隣人不知常中有无常,正是此言也。欤,语助耳。 △二、显教权意实。前虽明教异意同,恐未知其同异之旨,故今示之,令达权实也。文五:初、双标教意。 是以如来。 是应身如来,说俗谛常无常教故。 因羣情。 群者不一,即断常二执故。 之所滞。 滞有无二境,此上所治之病,以为起教之因。 则方言以辨惑。 圣人立常无常方便之言,辨柝其惑情,即能治之药。 乘莫二之真心。 照常无常理不二者曰真心,乘运此心而设教故。 吐不一之殊教。 吐,说也。对二执说二教也。 乖(教异)而不可异(理一)者(牒上同异),其唯圣言乎? 唯独佛教有此言异而意同。 △二、双明权实。 故谭真。 动中说静曰谈真。 有不迁之称。 破执无常者,拨丧因果之流也。 导俗。 俗见多保守生事,故静中说动以导接之。 有流动之说。 无常刹那不停、古今代谢。上显教权,下明意实。 虽复千途异唱,会归同致矣。 千者,言其多数。途,道也。虽因执设教说有多途,若契会所归之理,必须动中见静、静处见动,故曰同致,则知教权而意实也。 △三、责执教之情。 而征文者。 征,执也。前执文诘难之者。 闻不迁则谓昔物不至今。 前境同见异中以昔不至今,论主曰静而非动。难者闻之,乃谓是静也。 聆流动者而谓今物可至昔。 聆,闻也。闻上人命逝速之动,乃谓今物可去曰动。此亦不离前文动而非静之情耳。难者既未达不二之旨,故于昔物不至今见静,乃以今物可至昔为动,竝为情计,故前责曰往物既不来,今物何所往?情既未破,尚执动静二教生难。下责执动之见云。 既曰古今,而欲迁之者何也? 既曰古则住古、今则住今,而执惑之者欲迁今为古者,意之何也? △四、遣无常之见。谓前难者执无常教理行果诘难。上既显二教理同,故今遣彼偏执也。 是以言往(牒无常教)不必往(遣执也),古今常存,以其不动。 古今各存一世而不动故,岂闻无常便谓定往。或作往昔释之,意欲遣执常教之者。但今正破执动设难之者,故不从也。 称去(亦牒无常教也)不必去(遣执也),谓不从今至古,以其不来。 前之遣执,令知古今各存;此之遣执,令达今不去古、古不来今,竝就无常教中说此常理,与前即动求静教理相照故。 不来故,不驰骋于古今。 驰骋者,去来不息也。 不动故,各性住于一世。 古住古、今住今,故各一世也。 △五、结成不二。 然则。 牒上教权有异,意实为同。 羣籍殊文。 诸经说常无常。 百家异说。 诸论说去说住。 苟得其会,岂殊文之能惑哉? 若契会常无常不二之旨,则殊文岂能为惑也? △三、重宗教意复显不迁。文四:初、宗教显意。 是以。 牒上佛教对机有异,理意是同。 人之所谓住,我则言其去。 今人执常,论主语之以无常,此宗无常立教。 人之所谓去,我则言其住。 人执无常,论主语之以常,此宗常立教。 然则去住虽殊(对机教殊),其致一也。 前句即常中说无常,后句无常中说常,故知全动见静、全静见动,故同致也。非但后宗如此,前动中求静本意如斯。 △二、引证幽深。 故经云:「正言似反,谁当信者?」 正理之言说常无常似有相反,未达不二之理者疑而不信。者字是牒经。古疏云:此文出《普曜经》。 斯言有由矣。 斯言者,不信之言也。因由理不二而言二,故不达者多不信矣。 △三、推释动静。 何者(微上致一之义)?人则求古于今,谓其不住。 凡人今时不见古物,执古物迁而不住。 吾则求今于古,知其不去。 论主古时不见今物,知今物在今而不去。 今若至古,古应有今;古若至今,今应有古。 反释。 今而无古,以知不来。 古住古而不来。 古而无今,以知不去。 今住今而不去,此上顺释也。 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于一世,有何物而可去来? 事者,今时事在今、古时事在古。 △四、结示不迁。 然则。 牒上动静不二。 四象风驰。 春夏秋冬曰四象,四时迁变驰疾如风。 璇玑电卷。 《尚书》云:「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璇即玉名。玑衡皆王者正天文之器。衡则横于上,玑则动于下,竝以玉为饰,故曰璇玑玉衡。七政,谓日月五星。璇玑下转。王者端视于玉衡寸穴,则知其天文变动以审政事。今借彼意,唯取璇玑转动若闪电之疾速,故曰电卷。古多谓璇玑是北斗之二名者,恐非其说。 得意毫微,虽速而不转。 毫微者,毛端至小也。若于一毛端达性相时分各住本位,则万物皆曰不迁。虽见四象璇玑速若风电之不停,而位位各住,即动而静矣。上因外人不知论主动中说静,故执无常教理行果致难。已明权实同异、会不二之旨,不殊于佛教,今即动显静结成令行人再照前不迁之旨,定为俗谛所宗。或曰:若然者,二乘道果孰是非耶?答:权则为是、实则为非,今此论废权立实之教,二乘道果正当所破,谓彼偏滞无常教故。若达动静不二之理,自然空有双照,舍权归实竝契中道。故知前引二乘行果为难,理不极成。上明会释教意竟。 △大文第三因果结益者,圣人立教必有所益。既即动以显静,已知俗谛理实。如是今举因果者,令悟由因住古、果亦住今,故佛教说因成果定万劫难逃。岂谓万法无常,能逃因果?不迁之益,其在兹焉。文二:初、就果推因。文六:初、正明。 是以如来。 就佛举果也。然如来有二身,全智归理曰真身、全理起智曰应身法。相宗说佛有二身,谓法报化,报中有自报、他报,今他报合化为应身,自报合法为真身。真身寂灭,本非因致。纵假了因所显,定非生因所生。俗谛门中未明此义,今正就应身如来以果推因也。应果身相,地前地上所见多种,广如诸教所辨。又此特就如来果上推因不迁者,以显此论宗在一乘,无二无三故。 功。 业也。明应果往因曰功,始自十信初心、中间四十一位,所修十波罗蜜万行之因,俱名功业也。 流万世。 水动曰流。言万世者,万举多数,世者时分也。梵云劫波,此云时分。《起信论》明信心尚经十千劫,况入住已来历三阿僧只,其中所修功业。今言万世者,盖指远因迁流至果,已经多劫故也。 而常存。 果上知昔因在昔,故曰常存。 道。 《说文》曰:「所行之谓道。」又道,路也。皆取可履践义。行人以智诣理,所作皆真,曰修道。此则以修正行曰道。道即因也。 通百劫而弥固。 弥,久也。昔日行道,流通至果,虽经多劫,定知在昔,故曰弥固。 △二、引喻。 成山假就于始篑。 《论语》云:「譬如为山,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假者,籍也。篑者,土笼,即取土之具。既籍始篑之土叠之成山,即篑土住初而不灭,以喻昔日功业常存也。 修途托至于初步。 《道经》曰:「千里之行,始于初步。」今云修途者,长路也。托,依也。欲行千里之途,始托于初步,至千里已,则知初步在初而不灭,以喻昔日道行弥固矣。此以成山、修途喻果显,篑土、初步明因存,既果籍因招,则果成因在定矣。 △三、结成。 果以功业不可朽故也。 果,决定也。以喻况之,果然决知如来昔日功业在昔不朽,则因不迁矣。 功业不可朽,故虽在昔而不化。 不化者,不朽灭也。 不化故不迁。 不迁者,不来今之果时也。 不迁故,则湛然明矣。 水澄曰湛,今显因位不动,故曰湛然。明矣者,义已现也。 △四、引证。 故经云:「三灾弥纶,而行业湛然。」 三灾者,水火风也。弥纶者,充徧也。劫坏时火至初禅、水至二禅、风至三禅,三禅已下无不坏散,唯行人道行功业湛然不动。 信其言也。 佛语可信故。 △五、征释。 何者? 征也。果上不见因,何以知其不化不迁耶?下释。 果不俱因。 俱,同也。果在今而因在昔,故不同时。 因因而果。 上因即因由,下因是因行。虽昔因今果,而果籍因成故。 因因而果,因不昔灭。 既籍因成果,果时定知因不可灭故。故上曰虽在昔而不化也。 果不俱因,因不来今。 因果既不同时,定知因住昔而不来今之果时故。上曰不化故不迁也。 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 以果求因,已知因中功业道行不灭去、不迁来,则在昔之理明矣。 △六、结责。 复何惑于去留、踟躇于动静之间者哉? 去留者,即动静也。踟躇者,进退不前之言。物理在乎动静不二之间,何以疑惑而不进趣耶?故今责之。 △二、举事结显。此结通二:一、结当文,二、结一论。 然则。 承上所推因果今昔之事动静不二故。 干坤倒覆无谓不静。 《易》云:「天尊地卑,干坤定矣。」天上覆而地下载,今言倒覆者,设若天载而地覆,则干坤尊卑不失阴阳本位,故无不静。 洪流滔天无谓其动。 洪流者,大水也。滔天者,弥漫也。《尚书》云:「滔滔洪水方割。」以诸波各住自位,故无所动。 苟能契神于即物,斯不远而可知矣。 若能心契神解、即物会理,则不二之理不远,中根之人可于此而知存亡矣。 △第二不真空论显即真者,前明俗谛,今辨即真显真谛,故有此论来。然终实之教,谈真必先立俗、言俗必藉于真说,则空有两陈,理则真俗一贯,二谛三谛或合或开,教有多门理无殊致。前是即真之俗,今明即俗之真,真俗不二,显第一义谛为般若所照所证之境。故此一论望前则真俗互融为对,望后则境智能所为对,故次来也。又凡人秪知万物缘生、生而复灭,而不了生非真生、灭非定灭,生灭由缘、缘从真起,良由从缘万物无一法而非真空。不知此者,强执有无。为破此执,故立此论。于前五名中,此真谛门以性空推缘会故,即事显法性真理已至于本无。故知二论同时真俗不二,即第一义谛,故曰一义也。但境智犹存,未及涅盘圆寂之一义。释此分二:初、题目。 ○不真空论第二 不真者,非实也。缘生故,物性非实有;缘起故,物性非实无。以此而推,性非有无,故曰不真也。言空者,寂也。由事相不真,以显性本虗寂故。此则不字是能破智,真字是所破执,乃即俗双破有无也。空字是所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不实有也;「亦名为假名」,不定无也;「亦名中道义」,空寂也。又不了缘生者执有执无,或起异见迷于至理。今以不真双破二执,令即事契理。理本自寂,故曰不真空。又前物不迁立俗,即缘法不定无;今明即真,显诸法不实有。二论同时,显中道理,理本寂灭真俗双亡,故曰空。又物不迁论双照有无,位各住故;不真二字双遮有无,缘不定故;空之一字两亦双非,契中道故。不真之空能显所显故,不真空之论能诠所诠故,皆依主释。 △二、论文,中二:初、叙立意,有三:初、明理深难悟,分四:初、标宗显妙。 夫至虗。 至,极也。虗,寂也。理本虗寂,乃真极之虗,故曰至虗,即中道第一义谛理也。且虗之一言,泛通太虗及待实之虗,今真理绝待离断灭,故曰至虗。又至者,到也。推穷物理极到于寂灭,故曰至虗。故诸教指此为真际,曰实际、曰本源等,皆以到于极故也。 无生。 不从前际生、不向后际灭、中间亦无住故。《净名》云:「本自不生,今亦无灭,是寂灭义。」又不从有生、不从无生、不即有无生、不离有无生,离四句、绝百非,理本如此,故曰无生。 者。 牒上所宗之理也。 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 盖是者,指拄之辞也。般若,此翻智慧也。鉴,照也。趣,向也。至虗无生是般若照鉴趣向之处。般若为能鉴能趣,至虗无生为所鉴所趣。般若能鉴,鉴而无鉴,故曰玄鉴;理为所趣,趣而无趣,故曰妙趣。此标不真空论与后论理智为对也。 有物之宗极者也。 万有为能宗、至虗无生为所宗,宗之至极故。由真理随缘有万物,故此标即俗之真。真不离俗,显此论与前论理事为对也。此上理、智、事三,智为能照,即事契理为所照,一论大意不过于此。 △二、约智叹深二:初、逆叙智能。 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于有无之间哉? 自非、何能者,皆倒语也。圣明特达者,即般若是,圣人之灵明有挺特通达之照用故。神者,不测也。契不测之妙理,即于万物有无之间,自非般若何有此能?此显至虗唯智所证,非情所及,即事契理须假于智。 △二、顺明智用。文二:初、明智体照用。 是以。 承上理,由智悟故。 至人。 证极曰至果满,位极示迹人伦,唯佛称之。今寄果人说智,故标至人。但能即事契真,皆得至人之智用,不可高推在圣、自负己灵。 通神心于无穷,穷所不能滞。 通者,无拥也。神心者,三解中即灵照心也。穷者,推照也,照而无照故曰无穷。下论云「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且至人不测灵照之心,通达在于无照,当照而不滞于照,故曰穷所不能滞。此上明智体、下显照用。 极耳目于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 极耳在于听声、极目在于视色,而声色无一可以制碍于耳目者,何也?下释云。 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虗,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累者,系缚也。万物本虗,故灵智照了,无一物可以累缚于智用,故声色不能制碍也。此乃即体之用照即事之理,故曰不真空也。 △二、释照用之能。 是以圣人。 牒上圣智即事契理也。 乘真心而理顺,则无滞而不通。 乘真心者,运无照之真智,契无生之真理,理智相符故曰理顺,理外无事故智无惑滞不通之处。此释上通神心于无穷义。 审一气以观化,故所遇而顺适。 审者,谛察也。一气者,语出道书,以虗无之道曰一气。今借语,指至虗中道为一气也。观化者,照万物从缘而忽有也。适者,造诣也。圣智了至虗而观事,则所遇之事皆顺于理也。释上极耳目于视听,即万物之自虗也。 无滞而不通,故能混杂致淳。 覆释理智义。混杂、淳者,皆和同义。致。立也。理智相顺,故智虗无照;理虗无生,故能混杂同虗,立不二淳和之理。此释成上理智对,显体同故也。 所遇而顺适,故则触物而一。 覆释上理事义。触,对也。事皆顺理,则凡触对物皆同一理。此释成理事对,显不二故。 △三、结事不真。 如此则。 牒上理事不二之义。 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 即事显理也。事虽万殊,皆由理异。离理之外事,不能自异也,如水外无波,波不能自异。 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 万象无真实,由全理随缘而有故。 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 事不真而理全现,故虽象而非象,观云如波相虗,令水体露现。故题云「不真空」。理事不二,是当论之本义。 △四、述前主后。 然则物我同根。 物,理也。我,智也。理智体同,故曰同根。结上理智对。 是非一气。 是非者,有无事法也。事皆归理,故曰一气。此上二句,述前也。显至虗无生为般若之玄鉴,又为有物之宗极。下明生后。 潜微幽隐,殆非羣情之所尽。 理在事内曰潜,不可思议曰微,无形无相曰幽,情解不及曰隐。殆者,且也,即语词。此明真理潜微,且非羣生情见可尽。 △二、叙异见迷宗。文二:初、标兴由。 故顷尔谈论。 由理非情尽故也。顷尔者,向来也。谈论者,指诸宗立论之者也。 至于虗宗,每有不同。 于此虗宗,各有不同之论。 夫以不同而适同,有何物而可同哉? 此则总斥诸宗也。以不同之见而皆欲造适于同理,理本无异,将何可同?故但除异见,不必求同。下责云。 故众论竞作而性莫同焉。 由众论竞作,遂令性义多途,莫能同焉。所谓多歧则亡羊矣。 △二、伸破立。文二:初、推。 何则? 推上何谓众论竞作性莫同耶? △二、释。文三:初、破心无义。文二:初、叙计。 心无者。 《康疏》云:「破晋朝支慜度心无义。」欲叙而破,故先标也。 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 彼谓但无心执于万物,故名即事契理,非谓万物是无。 △二、正破。 此得在于神静,失在于物虗。 且得心神澄静,未达万物本虗。存境有心,心岂澄静?此是一家异见。注云:破支慜度心无义也。 △二、破即色义三:初、叙计。 即色者。 下注云:破支道林即色义。《康疏》云:「晋朝支道林立即色游玄义。」此先标也。 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 此语出《林法师集.妙观章》云也。明者,指彼所明也。色不自色者,彼明色法须待缘成,不是自有之色。虽有缘成之色,色非实有故空,故云虽色而非色。彼欲明佛教说色即空,即事显理也。 △二、明解异。 夫言色者。 牒彼言色也。 但当色即色。 缘色、果色皆是色也。 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 岂待缘色合会成果色,然后方为色耶? △三、正结破。 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 直,但也。此师但说果色不自色,达果色空,未领解缘色亦空也。注云:破道林即色义也。 △三、破本无义四:初、叙情计。 本无者。 下注云:破竺法汰本无义,亦晋朝人。先标也。 情尚于无,多触言以宾无。 尚,好也。宾,伏也。此师情见偏尚空无,多触对佛教,谈玄唯宾伏归无,以无为当。此是论主叙彼情见也。下出所见云。 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即无。 由彼见解偏错,故闻教云非有,乃谓无于有,故所以云非有。闻教云非无,乃谓无于无,故所以云非无。此则一向归无也。 △二、示正义。 寻夫立文之本旨者。 论主究诸教立非有非无之文本旨,所解不如此。者字,牒本旨也。下出意示之云。 直以非有非真有。 但以言非有者,万物缘生,非实有故。 非无非真无耳。 言非无者,不坏缘相,非实无故。 △三、责异见。 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 何必者,责词也。此彼者,但指拄之言,非谓分定彼此。何必闻非有,谓无于有;闻非无,谓无于无。 △四、斥谬计。 此直好无之谭,岂谓顺通事实。 此师但是好尚归无之谭论,岂是顺通非有非无之言教,即事契于中道实理?下斥云。 即物之情哉。 舍有着无,皆羣物之情执耳。注云:破竺法汰本无我也。此上略明三家异见。各执一端故,使至宗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今为正理惑异,故有论兴。亦因异立同耳。理无同异,何在言也。故上云「有何物而可同哉」。 △三、述意谦陈三:初、叙名物不相到。 夫以物物于物,则所物而可物。 以,用也。物物者,物之名也。于物者,对物之相也。用名对相,所有之物必可名之也。 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 以物之名向于无物,虽有物名,定无物体。如云兔角,有名无体。下明不相到。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 释上所物而可物,显体不到名。即者,是也。就实者,得实名也。物不是名,故物上不得名之实。诗云:见人空解笑,弄物不知名。盖物上无名,如婴儿得物而不能知名。此显物不到名。 名不即物而履真。 履真者,到物实体也。名不是物,故名不能到物之真体。如人言火,不热于口,盖名上无体也。此显名不到物。 △二、显至理绝言思。 然则真谛独静于名教之外。 世之名物可言可见,尚不相到,况乎真谛非言思所及、独出于名教之外,岂容言议?故下云。 岂曰文言之能辨哉? 此二段之为论主既排诸宗异说,未知正义理合如何,故今泛叙世间名相尚不相到,况出世深理无相无名非言可及。下寄之于言诠者,但欲令人解正知邪,非谓虗宗言解可到。 △三、谦陈拟述意。 然不能杜默。 然者,牒上理。虽不可言,而世多惑异,故不能杜默绝言论也。 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复者,重前立论故。厝,致也。拟者,未决之词。盖谦云聊致其言拟议,试且论之。 △二、正立论。古科为六,今为三段:一通论诸法直显即真、二别指色心因缘推释、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然夫真理随缘成诸事法,凡夫不了执事迷真或生异见,故今先显即真统论诸法,未知因何即理故。次约因缘别指色心,推释色心既总万法、万法不过因缘,因缘故空、空故即实。若谓因缘本空,何以名能召体?体上立名故。后推穷名体,由执故生,情执本无,名体何有?故此三科,后则离徧计,中则了依他,初则证圆。成文虽从深之浅,义则以后释前,良由不达名体因缘,焉了诸法真实。今初,三:初、引教标宗。 《摩诃衍论》。 摩诃云大,衍者云乘。 云:诸法。 俗谛事法不一,故云诸。 亦非有相,亦非无相。 亦者,重又之语。非唯至虗之理非有非无,俗谛诸法亦非有无故。又上云诸法即有无法也,有而非有故云亦非有,无而非无故云亦非无也。然真非有无者,有二义:一无状无名故非有,体用真常故非无。二不可以常见而取故非有,亦不可以断见而求故非无。今俗谛诸法亦不有无者,仗缘而生故非实有,不坏缘相故非实无。若了缘生非实有,即知真本无名状,故不可以常见求;若达缘相非实无,即见真体具妙用,故不可以断见取。今此正明俗谛有无不实。次引《中论》以显即真。 《中论》(《中观论》也)云:诸法不有不无者。 牒上俗谛诸法双非有无,故即真谛者。 第一真谛也。 此明真俗不二,显中道妙理绝诸对待不堕数量,故云第一。《法鼓经》云:「一亦不为一,为破诸数故。」然相宗多明俗谛是有为,则不过有无生灭;真谛属无为,则非有无、不生灭。未了即俗是真绝待第一。今此论所宗,正为会权入实,所以先推俗谛,后显真俗不二。又真故不有、俗故不无,第一义谛双非有无。又俗谛诸法具三句,一有、二无、二亦有无,真谛当第四句非有无,真俗相即则四句同时,良以对俗之真岂越数量?若达不二永绝对待,故云第一。此论所诠不过于此,故标为义宗。 △次、推释宗义二:初、明即俗之真。文三:初、反覆推释。文三:初、牒前。 寻夫。 以上《衍论》言教为量,研穷诸法因缘道理,故云寻夫。 不有不无者。 正牒《衍论》也。 △二、反推。 岂谓涤除万物。 岂谓者,反责之辞。涤除万物者,泯染净名相之境也。 杜塞视听。 杜塞视听者,绝耳目鉴照之心也。 寂寥虗豁,然后为真谛者乎? 寂兮无声,寥兮无色,牒上泯境也。太虗豁尔,无知无用,牒上泯心也。岂谓泯绝染净心境诸法后为不有不无?真谛之义非如此也。 △三、顺释。 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 诚,实也。论之实意,即万物顺通不有不无因缘之理,物不能逆于理也。此推俗谛不有不无。 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 伪,假也。真,实也。俗谛因缘故假,真谛本性自实,了因缘不有不无,即真性不有无,故不待易俗为真。此推即俗之真,真谛不有不无也。 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 虽真空常寂,而幻有宛然。 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 虽幻有森然,而真空不隐。 虽有而无,所谓非有。 幻有即真空,真性湛寂,故同一非有。 虽无而有,所谓非无。 真空不碍有,真性常住,故同一非无。此上明即俗之真,不有不无之义已显。 △二,就俗结显。 如此则(随上所推)非无物也。 不坏缘相故。上云亦非无也。 物非真物。 缘生非真故。上云亦非有也。 物非真物,故于何而可物? 但由俗谛非真以观万物,物何可有?故前《衍论》即诸法不有不无以显真谛之理也。 △三、引经证成。 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 秦译《净名》云:「喜见菩萨曰:『色、色空为二。色之性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今引以证成也。败者,灭也。色性缘生故空,非有也;非待色灭见空,故非无也。下自释经意云。 以明夫圣人之于物也。 以,用也。明,证信也。之,向也。用上经义,证知圣人向对万物之智也。向之如何?下云。 即万物之自虗。 了缘生本自虗,故亦非有也。释上色之性空。 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宰者,治也、制也,皆取折伏为义。割,截也、断也,皆去除义。他宗所说多用比观伏惑、现观断惑,故宰伏断割惑妄方曰证真。今实教即物显理,岂待如此也?既非除物见真,故亦非无也。释上非色败空。 是以寝疾有不真之谭。 寝疾者,净名示疾于毗耶离城,独寝一牀。〈问疾品〉云:「众生病非真非实有,菩萨病示非真非实有。」良以众生缘空,病岂真实?大悲示现,岂真实哉? 《超日》有即虗之称。 《超日明三昧经》云:「不保命,四大虗。」称者,言也。亦有即四大而见虗之言。已上三经,同证俗谛非实有无。 然则三藏殊文,统之者一也。 结上引意也。经、律、论曰三藏。上虽略引二经三文,以明缘性非实有无,实则尽三藏之文,凡言缘性皆同此理,盖以不有不无之理,统三藏之文为一故也。 △二、明真俗不二。文三:初、引经标异。 故《放光》云:第一真谛,无成无得。 此引《放光》释上《中论》所明第一义谛,真俗绝待,以为第一。今引《放光经》以第一真谛对俗而论者,良由说则不过二谛为门,第一真谛非言所及故。前《中论》虽云第一真谛,但就即俗明真以显第一真谛,故今重引经标,欲推不二之深旨。无成者,成菩提也。无得者,得涅盘也。理智二果,真谛不立故,此即真谛不有也。 世俗谛故,便有成有得。 成正觉、证真常,俗谛之中二果显然,俗谛不无也。 △二、释成不二。 夫有得即是无得之伪号。 有得,意兼有成。俗谛言有得,真谛谈无得。俗无自体,全真立俗,故有得是真中之假号,如即水之波,波,假也。 无得即是有得之真名。 真谛言无得,是即俗之真,真理自实,故无得是即俗之真名,如即波之水,水,真。 真名故,虽真而非有;伪号故,虽伪而非无。 真定不有,俗定不无。 是以言真未甞有,言伪未甞无。 述上对俗之真。故前论云「诸法不有不无也」。 二言未始一。 在言说,为门不同,故本不一。 二理未始殊。 真俗不二,证之则木自不殊也。不二之理,即强名第一真谛也。所以即俗之真,绝诸对待,故名第一也。 △三、引证不二。 故经云(《大品般若经》):真谛俗谛谓有异耶?答曰:无异也。 据门间异,约理答不异,此证上二理未始殊。 此经直辨真谛以明非有,俗谛以明非无。 此经之言,意可通二:一则指前《放光》,又可指上《大品》问异也。 岂以谛二而二于物哉? 物则理也,谛门虽二,理不可二也,故经答曰无异也。 △三、述成正理四:初、述成。 然则(承上之辞)万物(俗谛事法)果有其所以不有。 果,决也。推万法缘性,果决有不有之义。 有其所以不无。 缘性又亦果决有不无之理。 有其所以不有,故虽有而非有。 幻有非实有。 有其所以不无,故虽无而非无。 性空非实无。 虽无而非无,无者不绝虗。 性空之无,非断绝太虗无也。 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 缘会之有,非谓真常有也。 若有不即真、无不夷迹。 夷者,平除也。迹,谓踪迹。有不常有,故不有;无不除迹,故不无。 然则有无称异,其致一也。 说缘性有,无则似异;有即不有故无,无即不无故有,有无不二之理不殊,不殊之理即第一义谛,故曰不真空。 △二、引证。 故童子叹曰: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 《净名经》宝积童子叹佛善说诸法。由因缘生,故性非有无也。此则推缘会显性空也。 《璎珞经》云:转法轮者,亦非有转亦非无转。 彼经云:「诸法如空故,亦无有转亦无无转。」车轮有用,转之则运动摧辗;圣人法门有用,说之则破惑出尘,故曰转法轮。者,牒也。说者受者及中间名句文义,皆从如来大悲心及众生善根缘上而起,缘性皆空,故非实有无也。 是谓转无所转。 结也。俗谛云转,即俗之真则无所转。 此乃众经之微言也。 此即真之义,乃为众经言之微妙也。微妙故,不可以有无得矣。 △三、推释。 何者(推也)?谓物无耶,则邪见非惑。 此先逆说无也。邪见者,正理之外起见偏滞断灭。物若定无,邪见执无则非为迷惑。 谓物有耶,则常见为得。 逆说有也。常见者,执诸法常住,起见偏滞实有。物若定有,常见执有乃得正理。下顺显非有无。 以物非无,故邪见为惑;以物非有,故常见不得。 由万物缘性定非有无,非二见所了,故执有无者迷惑正道也。 △四、结成。 然则非有非无者,信真谛之谈也。 既谈真实谛理,故不可以有无所议,乃曰非有非无是谓言之微妙也。 △二、别开色心因缘推释。然古之科文,多谓前约境、此约心,则令文义成局。岂前诸法之言而不该于心?此中物从因缘而不通于境。今以总别分之者,但开前诸法不过色心,故引《道行》标心、《中观》标物,复以因缘所以释成其理。前则文总义高,此则文别义细然,其大旨不殊前段耳。亦分三:初、引教重标。 故《道行》云:心。 俗谛缘生之心通凡圣,皆灵照故。 亦不有亦不无。 重又曰:亦非但第一义谛非有无,俗谛缘生之心亦不有无故。又有而不有、无而不无,故云亦也。然夫真心本非有无,不可以因缘推释,非今所明。今正明俗谛,圣凡缘生之心耳。圣心者随缘而有故不有,感而常应故不无。凡心者因境而有故不有,对境则起故不无。是知俗谛圣凡二心,皆由缘故非实有无,即显真谛门中圣凡有无之心俱绝。又即俗而真,则圣凡不有;即真而俗,故圣凡不无。真俗不二,即显第一义谛双绝有无也。 《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 引论推因缘,以标不有无之所以然。因缘之义,佛教咸宗,但随事推求,离因缘而成,未之有也。但亲起者曰因,助生者为缘,如谷子为因,水土人时为缘,故得禾苗成穗。圣人以大悲大愿为因,众生善根为缘,故有应化心生。众生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故有取着心生。若本觉为因,师教为缘,则有了悟心生。故俗谛中凡圣迷悟、若心若境,皆由缘有,故不真有,缘起故不定无。达此缘性,了然即真,真俗既融,一理斯显。故今言物,通心及境也。 △二、再推宗义五:初、叙意牒前。 寻理即其然矣。 究寻诸法由因缘故不有不无,道理即当如此。 △二、推释所以二:一、推释不有。文中各先逆后顺。今初也。 所以然者。 牒上寻理之所以也。 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岂待缘而后有哉? 心境若实决定常有,何待缘会而有? 譬彼真无,无自常无,岂待缘而后无? 真无有二:一太虗断灭实定常无、二真心虗寂究竟凝然。此二无虽藉缘显,不假缘成。今引此实无,以喻缘有之不实有也。此上法喻逆说,下顺明不有。 若有不能自有,待缘而后有者,故知有非真有。 假待于缘,定非实有,义甚可见。 有非真有,虽有不可谓之有矣。 结心境有而不有之义。故上曰「物从因缘故不有」。 △二、推释不无。 不无者。 牒上缘起故不无。 夫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无。 湛然者,水澄停貌也。动者,改转义心境。若定无则澄湛凝然,更不改转,其犹太虗永无移易,可以谓之无也。 万物若无,则不应起。 万物者,心境也。应,当也。若决定无者,不当从缘而起也。此上逆推,向下顺显。 起则非无。 心则违缘起瞋、顺缘起贪、迷缘起痴,乃至善友缘则起善、恶友缘则起恶,非无心也。境则各各从缘和合而有,故非无境。又心境互为缘起故非无。 以明缘起故不无也。 结无而不无义。故上云「缘起故不无」也。 △三、引《大论》证。 故《摩诃衍论》云: 此下有四句,前二句明缘生故有、缘假故无。后二句即无显不无、即有明不有。引证前文,大意如此。 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应有。 从缘而生、缘会应有,即假有也。 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 既由缘有,故不实有,即空无也。此上二句,推求因缘法幻有空无也。 一切无法,一切因缘,故应有。 缘假之无,不坏性相常有,故前云「以明缘起故不无」等。此即就次句言无,以明不无也。 一切有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 缘生之有,本非实有,故前云「虽有不可谓之有」等。此即就初句言有,以明不有。 △四、反覆释成。 寻此有无之言,岂直反论而已哉? 恐谓《大论》但将有遣无、将无遣有,秪破二边非别有理,故特释之言。寻此有无之言者,前初句说有、末句说无,第二句说无,第三说有。今推寻之,非谓但欲反其议论有无互破而已。 若应有(法若定有),即是有。 《大论》秖说第一句应有。 不应言无。 不当说第四句不应有也。 若应无(法若定无),即是无。 《大论》秖说第二句不应有。 不应言有。 不当说第三句应有。此上逆说,下顺明。 言有,是为(平呼作也)假有以明非无。 第三句言有是假作。此说欲以明第二句中无非断无故。 借无以辨非有。 第四句借无之言以辨初句中有非实有。故知因缘心境有非实有、无非断无。《大论》故立四句也。 △五、总结玄旨。 此事一。 一切事法以四句不二一义贯之,皆中道也。 称二(有不有、无不无),其文有似不同。 四句异而意不异,故云似不同。 苟领其所同,则无异而不同。 若知万法皆同缘性,则无有殊异而不同归一理也。《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谓是假名,亦名中道义。」则空、假、中三不离因缘为门,故无异而不同也。 △三、复述正理三、初、正述。 然则。 承上所推宗义道理。 万法(心境下一)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 果然由因缘有而不实有,欲谓之有,必无此理,定不可得。 有其所以不无,不可得而无。 但翻上也。缘起性相欲谓之无,理亦不可得。此中但明因缘故不有无,即真之义已在前段。比校前文,意多如此,故知前则意高、此则意细耳。 △二、推释。 何则? 推上不可得而有无。 欲言其有,有非真生。 仗因缘故非真也。 欲言其无,事象既形。 既形者,已现也。缘起则心境事象已现也。 象形不即无。 无而不无。 非真非实有。 有而不有。 △三、结成。 然则不真空义显于兹矣。 由上推之,则因缘性相不实有无,有无双寂之义显于此也,故题曰不真空。然缘法不有无,即显性空义。若有无双寂,即显第一义谛,乃法性实相之义。但境智未亡,故未及本无之义。 △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者,此文望前,则后后释于前前,为不了前因缘即真义故,执名着相,徧计情浓。故今推穷结责,欲使即名体以达缘空,方契真空。文虽从深至浅,欲令自浅之深,以后释成前文也。文三:初、引经标义。 故《放光》云:诸法假号不真。 俗谛诸法由住情见故,有名有体,情本虗妄,故名号假。立体不真实,名之与体情有理无。下举喻。 譬如幻化人。 幻者,不实而有。结巾艹以为兔马,仗物假术于实起虗,盖惑愚目耳。化者,无而忽有也。人者,所幻人也。幻术化成男女,则名相宛然,妄情执法见有名体,则以幻术喻妄情,化人名相喻诸法名体也。 非无幻化人。 在幻术中无而忽有,名相宛然。众生在迷,诸法名体宛尔差殊。 幻化人非真人也。 若知人由幻术而有,则名相全空;若悟法因迷执而兴,则知名体虗假。达因缘者,即假以会真;迷因缘者,执名而着相,引经立义,正责迷情。然此段经,古科连上以为引证,义亦可通。今谓正显名体不实,理顺后段故,今科归下文,为下之标义,于理甚便。 △二、正推名体四:初、名体互求。 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责。 以,用也。当,是也。用名推求于物,而体上定无是名之真实。若以物体是名者,则一切物体皆同音声文字。此则用名求,见体不实矣。 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 又用物推求于名,名上定无得物之功用。名中若得体,一切火名皆须炎热,故知火名定不得火体。此用体求,见名号假也。 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 因求物不是名,则知物是妄执,非实物也。 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 又由名不是物,则知名亦虗妄,非实名也。故圭山云:「色是虗名虗相,无纤毫之体故,即真空也。」 △二、双结同空。 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 安,何也。俗谛万物不过名体,既不相是,即知同空,空故何在?以是义故,前明俗谛因缘即真,良由诸法名体但离妄缘即如如矣。 △三、推立名因三:初:引文陈惑。 故《中观》云:物无彼此。 恐疑者云:一切物皆可名召,何谓名无得物之功耶?故今引文释之,万物体上本无虗名也。名有千差,且举彼此一端为例释之。 而人以此为此、以彼为彼。 如东方有惑人,以东为此、以西为彼。 彼亦以此为彼、以彼为此。 彼者,西方人也,却以东为彼、西为此。适此今曰彼,适彼今曰此也。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怀必然之志。 由二人各执,故此彼之名不定也。在惑者所见而起必定之心,则知名由执有也。 △二、结指惑情。 然则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无。 初者,本来义。彼此之名,物上本来不有;若以惑者所执,则本来不无。故知物上无名、名不是物,但由情惑假立虗名。惑本自空,名岂真实?故上曰「名无得物之功」也。 △三、举名结例。 既悟彼此之非有。 由上已达名空,以为能例。 有何物而可有哉? 例知彼此之物体,离执亦何有也。故上云「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以彼此名体转例万物云。 故知万物非真(体假),假号(名假)久矣。 从来迷惑故,执假名虗体久矣。此结归上《放光》宗义也。 △四、引文证成。 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 彼云:「是法无所有,强谓其名。」证上名假。 园林托指马之况。 此借《庄子》意。《康疏》云:「庄子曾为漆园吏,故曰园林。指马之况者,〈齐物篇〉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音义》云:「指,百体之一体;马,万物之一物,则且各举一以言之。」且夫是非彼此,百体万物一一有之。《庄子》唯明齐物,是则皆是、非则皆非,此盖自然之理,故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今借之以况彼此是非之体,皆由人执,以证上体不真。 如此则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 结上所引经书,皆显名体不实。此深远言论何所不在? △三、约证结显三:初、举人显证。 是以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 通达名体即事证真,故曰圣人也。乘,运也。悲愿身土虽运化千端,即事之真而真常不变。履,践也。惑者,痴昧之心。心事不一,故言万惑。圣人虽居处履践于尘事,而常通达于玄微。《净名》云:「若菩萨行于非道,是谓通达佛道。」 者。 牒上二句,下释所以。 以其即万物之自虗。 即事而真,物本自虗,圣人证此故。 不假虗而虗物也。 破权小也。不能即事而真者,须假观慧推析灭事证真。二乘则灰灭身智方曰无余,权宗则断尽实惑乃曰涅盘。今正简异,故曰不假也。 △二引证即真。 故经云:甚奇世尊。 《大品经》空生叹佛也。 不动真际。 真理是万法之源,穷事见理乃为际畔,故立强名曰真际。不动者,不离也。 为诸法立处。 真理为诸法建立之处。 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 建立万法之处即是真理,故处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也。上则即真而俗,此则即俗而真。圣人证此,岂为名体所惑耶? △三、双结玄旨。 然则(承上立处即真)道远乎哉?触事而真。 道者,可履可向,即所照之理。曰道远乎哉,盖言不远也,凡触物皆真。此结上理事不二。 圣远乎哉?体之即神。 圣者,能证之人。体者,证也。神者,不测之智用也。圣智亦不远,既即俗证真,即不测之圣智也。此结上人法不异。又此结文通结归前由至虗无生,为有物之宗,故触事而真;至虗无生,为般若玄鉴之妙趣,故体之即神。又触事而真故结前二论,真俗不二故体之即神,生后般若无知。已上释不真空论竟。 注肇论疏卷第二 音切 饵(如至切) 肤(府隔切) 腠(仓奏切) 岚(力含切) 偃(于蹇切) 郁(于屈切) 歙(呼及切) 噫(于其切) 愕(五各切) 聆(郎丁切) 骋(丑领切) 璇(似缘切) 玑(居沂切) 闪(式歛切) 篑(其贵切) 垒(力水切) 踟躇(上直知切,下直于切) 弥(莫尔切) 漫(莫半切) 厝(千故切) 摧(在回切) 辗(猪辇切) 穗(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