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卷第二
姑苏尧峯兰若沙门 遵式 述
△大文第二,依宗造论。论有四章,古释多分为四科,谓俗谛、真谛、明因、显果。四论不同,顺文可尔,于理则未然,遂令前二则真俗不即、后二则因果不融。又真俗二谛,非因人所知;权实二智,非果人所用,故知四论同时、说有前后。此宗不修则已,修则二智齐运、二境同观。虽境智义殊,定无二体,从凡至圣一道如此,方曰一义。古者或谓前二论明二谛教真俗不二显理,第三约行,第四明果。此释甚当,更须知此四义通因及果。今且顺宗本分为三节,初前二论明真俗不二显境一,次第三论明体用不二显智一,后第四论明理智不二显证一。今初,分二:初、物不迁论立俗谛;二、不真空论显即真。今初。所以先有此论者,明俗谛事法也。谓佛教显理必须即事,若事外求理、俗外明真,纵离边邪亦归权小,故今先明事法,后不真空论显理故。又凡人不达俗谛性相,见生灭有无乃谓变易不停。今竝非之,故先立此论,即正推前缘会名义也。大同《华严》开四法界,先明所依体事。此中文二:初、题目。
○物不迁论第一
物者,事法也。世间不离三科,出世不过二果。但有名相竝称为物,纵说古今时分,时无别体;仗相立名,但了名相无所不收。言不迁者,迁者动也,即变易义。今俗谛门中略有三义,故万物不能迁易。一明物性、二明物相、三明物时。火热风动、水湿地坚等,即缘性不可易。天尊地卑、山高水澄、圣净凡染等,即缘相不可易。古今朝暮、刹那前后,盖时不可易。又此性相时有相,由义相成义,即《中论》云「因缘所生法」也,此则正属始教。法相宗所陈百法名数各有体性,乃至真如涅盘亦理果净物,故知俗谛一门摄法亦无不尽,故曰物不迁。正明动中有静、静不妨动,宜善得旨,勿滥真常。或曰:凡夫一念转成圣时,何以曰不迁耶?答曰:秖由不迁,故能转也。何也?染净二相各存故、真妄二性各立故。妄染时非真净时故,由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故,能从凡入圣矣。论谓言议推诘,次在最先故曰第一。物即不迁,持业释。物不迁之论,依主释。
△二、论文二:初序意、二正论。初文四:初、标物示人情。
夫生死交谢。
生者起也,死者止也。此二亦云生灭,或于生后灭前开之曰生住异灭。盖言物之性相,缘会则起、缘离则止,故知俗谛生死能总万物交互也。谢,往也。生必交互于死曰生,死必交互于生曰死,故当生时死在、当死时生存,方曰交互也。人情不晓此理,见生时曰死往、见死时曰生往也。
寒暑迭迁。
此以寒暑言物之时,以阴极曰寒、阳极曰暑。今寒暑者,盖言阴阳之生极也。或分四时,则春生、夏长、秋衰、冬落。今不言四时而云寒暑者,盖四时不出阴阳,阴阳之极曰寒暑,故以寒暑对上生死为句。故《易》云「一寒一暑」,是谓迭迁。又上生死既含四相,令寒暑亦含四时,故言万物之时,不过寒暑为总,或约三世十世、或约心念刹那,延促不定耳。迭者,递互。迁,谓动去也。以寒递互于暑曰寒、以暑递互于寒曰暑,既能递互,即知各存。人不晓之,当暑时曰寒迁、当寒时谓暑去。
有物。
即上生死寒暑所总万有之物。
流动。
水动曰流,即上交谢迭迁。
人之常情。
人情执动,常自如此。此上明所治之执,此下亦破断见外道,拨无因果故。
△二、据理申己解三:一、据理推意。
余则谓之不然。
谓者,评论之词。论主自所谓万物性相道理,交而不谢、迭而不迁。
何者?
自征。上下然之,意者何也?
△二、引经标牒。
《放光》云:
八部般若之一数。
法。
轨持为义。真妄染净、色心依正,各具轨则住持,通得此名。即上物也。
无去来、无动转。
即不迁也。谓生住生故无来,死住死故无去,中间寒暑、少壮各住,故无流动转变矣。或去来约时、转动约性相,缘生性相三世各住,故曰不迁。若般若宗多荡相显空,色心至乎种智皆曰清净,今借文标为证信,不取彼意。下自推释可见。
者。
牒经也。
△三、推释正理。
寻夫不动之作。
推穷曰寻。夫,即语词。不动者,经云「无去来动转」。作者,推求也。寻究经中于诸法推求不动者也。
岂释动以求静?
先破错解,释舍也。
必求静于诸动。
此显正意。经中定当推静向于羣动,故令动中达性相各住。
必求静于诸动,故虽动而常静。
上句牒前,下句释成自意。经中既求静于动,故我于生死交谢、寒暑迭迁而见常静。所以谓之不然也。
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
亦先牒前,下句释成经旨。虽静者,法无去来动转,不离迁谢而显,故曰不离动。则所见即动而静,与经即静而动相符。
△三、明情解相违。文四:初、总标解惑。
然则。
承上连续之词,因推经旨故。
动静未始异。
以经证于自意。则同辨缘法生灭、性相常静,故动静不异。
而惑者不同。
惑者,生时不见死,乃执生静而死动等,故动静不同。
缘使真言滞于竞辨。
真言者,称实之言也。竞辨者,诤言也。惑者执异与不异,称实之言相违,故有诤言,使真言成滞碍也。
宗途。
途者,道也。动静不异之道,为学者之所宗故。
屈于好异。
屈,抑也。惑者好异而强说,故使宗途为邪解之屈抑。
△二、示理难言。
所以静躁之极,未易言也。
躁,动也。物之动静,理极于不二。惑者执二而强诤,故不可率易而言。
△三、推释其意。
何者?
推难言之意。
夫谈真则逆俗,顺俗则违真。
称实言则逆世俗,顺俗见则违实理,故未易言也。
违真故,迷性而莫返。
出违真过也。人情长迷于物理,顺之则不能返悟也。
逆俗故,言淡而无味。
出逆俗过也。淡即无味。谈真逆俗,俗见不晓,无义味可采,故云言淡。《道经》云:「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无味。」
△四、蹑前起后。
缘使。
解人说动静理同,惑者执动静有异,乃为中人之惑缘也。
中人未分于存亡。
中根可语上亦可以语下,故未能分辨解惑邪正,为当存同亡异、为复存异亡同?下论正被此机,上士已知动静不异故。
下士抚掌而弗顾。
即前惑者也。坚执不回,弗顾正理。抚掌者,大笑之貌也。《道经》曰:「不笑不足以为道矣。」此上二句语,出《道德经》,文小改耳。
近而不可知者。
物理近于人,而不可以执动静者所知者。下云:
其唯物性乎?
唯,独也。独有万物缘生之性,动中常静、静不妨动,此理最近而人不知。此即前三义中是约性一门。《华严大疏》谈不迁有三义:一能依不迁,即今约性相义;二依所依不迁;三唯所依不迁,即涅盘论明真性随缘常住不变义。
△四、显立论之意。
然。
蹑上生起之词。理极难言,故当杜默。然为中人不知物性如此,故下云:
不能自已(已,止也),聊复寄心于动静之际。
聊,略也。际,边畔也。动以静为际,故即动以见静;静以动为际,故即静以见动。略寄解心如此,故乃言之也。
岂曰必然。试论之曰:
必者,决定也。试,且也。岂谓决定如然,且以此解心评论之耳。
△二、正论。文三:初正显不迁、次会释教意、三因果结益。然万物常与无常,理本不二,虽缘生缘灭、刹那代谢,而生灭各位、聚散异时,世之人情弗能谛审,覩暂有则执住、见忽灭则执迁,此二皆自缚于断常耳。然而执住则易觉、滞迁则难回,由执迁故,不知俗谛门中生灭性相各得自位、善恶因果始终不差,故先显不迁正理,次会释常无常二教同致,后以因果结令知益。此论之意不过此三,故今易古之六科,但分三段耳。今初,文三:初、引教定宗。文二:初、引经论。
《道行》云:
小品一数也。
诸法。
物也,即色受想行识曰五蕴,六根六境曰十二处,更加六识即十八界,世间法不过此之三科。又略而言,不出色心为总。又菩提涅盘是出世法,今竝该之,故云诸法。
本无所从来、去亦无所至。
不迁也。本者,来之所起处。至者,去之所到处。由诸法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未甞有从本而来、去至彼所。所谓本不见从凡中而来,去至圣所。又亦不见本从生死烦恼中来,至菩提涅盘处故。何也?圣凡染净各不相到故、世出世法各住本位故。余可例知。《华严》亦云:「各各不相知,诸法亦如是。」若据《般若》本部,多明无相真宗,直显万法本空无来去相。今借文标宗,用意则别,下定宗中可见。
《中观》。
即《中观论》,今引之释成经意。
云:观方知彼去。
观,则见也。方,通十方,且举东方例之。彼者,泛指彼人也。我观东方,知彼一人从此而去。
去者不至方。
者,即人也。去东之人,前步在前、后步在后,故不见从此至彼方之相,故曰去亦无所至。反知从东方来此方,亦步步各住,故曰本无所从来。东方既尔,余九亦然。人既即动而静,以例诸法迁而不迁,故引《中观》释成《道行》,以立不迁宗旨也。
△次、定宗旨。
斯皆即动而求静,以知物不迁明矣。
斯,此也。皆,同也。此上经论同即动而推静,用此证知缘生物理性相不迁,义已明矣。三量之申此约圣教量。
△二、破惑显理。文二:初、解惑对辨。又二:初、境同见异。
夫人之所谓动者。
牒上有物流动人之常情。
以昔物不至今。
如以死交互于生,则生为昔物、死为今物,故生不至今也。
故曰动而非静。
惑者见死时无生,谓生已谢,故执动而非静。
我之所谓静者。
牒上余则谓不然也。
亦以昔物不至今(同上也),故曰静而非动。
论主所解,生为昔物在昔、死为今物在今,故昔不至今,曰静而非动也。以生交死及寒暑等,例上可知。
动而非静,以其不来。
惑者执动,为见昔不来今故。
静而非动,以其不去。
论主见静,已知昔物住昔而不去。此即前序中解惑耳。
△二、逆顺结责。
然则所造未甞异。
造,诣也。同见昔物不至今,则所诣之境不异。
所见未甞同。
解惑所见,静动不同。
逆之所谓塞,顺之所谓通。
逆理执动,所谓塞滞之人;顺理见静,所谓通解之者。古人多约论主说逆顺通塞,量无此理。
苟得其道,复何滞哉?
苟,若也。道,物理也。若得物理无动而非静,岂有动之可惑滞也。
△二、遣惑显理五。初、嗟迷执。
伤夫人情之惑久矣。
人被情执所惑,从来不觉,故可伤之。
目对真而莫觉。
真者,即昔物不至今也。虽见而执动,故目对而莫觉也。
△二、陈迷情。
既知往物而不来。
牒前昔物不至今。往,昔也。
而谓今物而可往。
即前执动而非静也。往,去也。既执昔物不至今为动,必当谓今物亦可迁往矣。此乃情惑也。
△三、显正理。文四:一、标。
往(昔也)物既不来,今物何所往?
去也。惑者虽知昔物不来,而不知今物不去。若知今物在今而不去,亦了昔物在昔而不去,即不迁显矣。则古住古而今住今,今古各不相往来。
△二、推。
何则?
征上二句。
△三、释。文二:初、释上句。
求向物于向,于向未甞无。
向,昔也。求昔物于昔时,昔时定有,故知昔住昔位。
责向物于今,于今未甞有。
推责昔物于今时,今时不见昔。
于今未甞有,以明物不来。
明知昔物不至今也。
于向未甞无,故知物不去。
昔时见昔,故知不迁去,何以惑之而谓动而非静耶?此上释成古无来去义。
△次、释下句。
覆而求今,今亦不往。
去也。反覆更推今物,即知今物在今而不去。非唯不去,于古昔亦知不向于未来,故非动矣。此上释成今无来云义,但变上文以向曰今、今曰向,来曰去、去曰来,读之可见。如人有老少,少住昔而老住今。人多惑之,当老年衰朽不见[月*(?/口/用)]盛,乃谓少事已迁去。殊不思当少之年肤腠润泽,故知在昔矣。何于今而求之,已自迷倒;况求之不得,乃谓迁去,故知甚惑。达物理者,了今古各住,无毫发可易。
△四、结成。
是谓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
可见。
△四、引儒文二:初、正引。
故仲尼曰:回也见新,交臂非故。
文出《庄子.外篇.田子方章》,云:「孔子谓颜回曰:『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欤。』」郭注云:「夫变化不可执而留也,故虽执臂相守而不能令停。」康师疏曰:「郭注不当。谓交臂之顷已失前人,非谓交臂执手不能令停。」今取康师释交臂。此如两臂相交,秪此少顷之时,已见新失于故。若以论中次文指此,以明新故各住之义,而未知仲尼本意若何。孔子若语不迁,何必哀伤其事?若谓吾汝终身同交臂之顷尔,则郭注所谓变化不能令停,亦甚得旨也。今论中文有小改,但取儒释相符之义,非谓彼彼也。言见新者,即前今物自在今。非故者,即前昔物自在昔。秖少顷时,今昔尚各住一世,况日月年劫耶?
△二、结成。
如此,则物不相往来,明矣。
牒上仲尼所说,则新故各住,物无来往,义已明矣。
△五、责情。
既无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动乎?
往返者,去来也。微朕者,小迹也。推诸法性相时分,求去来之迹,无毫末可得。未知惑者有何物而可曰动而非静乎?自破题入序至此,破执动之见已讫。
△三、举事结显。
然则旋岚偃岳而常静。
自开章已下尽显万物不迁,故今牒而结之。旋岚者,亦云毗蓝。《华严音义》云:「正梵语云吠蓝婆,此云散所至,即风名。此风所至,无不散坏。又翻云不迟,义翻为迅猛风。」偃,息也。岳,山也。偃息山岳,即风之散坏也。康云「偃者仆倒」,亦取坏义。举迅猛之风,偃息羣岳无所不坏,而风毕竟非山、山毕竟非风,既不相是亦不相到,故曰常静。故知风山性相各有所住,虽飘鼓迅猛而常静矣。下三句例知。
江河竞注而不流。
水虽奔竞,前波后波各不相到故不流。又毕竟不能易于湿性,故不流动也。
野马飘鼓而不动。
《庄子》云「野马」也,郭注云「游气」,以三阳之月日气郁盛,则见游气飘鼓,歙歙然而前后各位,故无所动。
日月历天而不周。
历,涉也。天轮左转、日月右旋,时分各住,故历涉天轮不见有周帀之相。
复何怪哉?
怪者,异也。即动而静,四皆不迁,何有动相可怪异也?
△次、会释教意者,佛教俗谛有二门:一常门,安立义;二无常门,推破义。常门破断,无常门破常,此二教同出而异陈。虽教不竝立,而执须竝除,理须同会前论主即动以说静,使静不异动,则令二教相即显不二理。恐行者不晓斯旨,乃假外宾引佛无常教义质之,意令动静不二之旨与佛教常无常不二之理无殊矣。文二:初、引教诘难二:初、人法双标二:一、约教理立难。
噫!
伤不平之声,教理相违故。
圣人。
圣,通也。孔子对哀公曰:「圣人者,智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也。」今此方释宗,皆指佛为圣人。盖就应迹人伦、穷达理事,无所不通,故曰圣人。佛德难思,且就正徧知义释之耳。
有言曰:人命逝速,速于川流。
文引《涅盘经》云:「人命不停,过于山水。」今小易其语。言命者,不相应行中一法曰命根,即第八赖耶识体,是受生总报主,来为最先、去为最后。此识体上有连持计属一报色心之功,曰命根。乍生乍灭不停,如川水疾流,此则说无常教、诠无常理也。
△二、约行果定难。
是以声闻悟非常以成道。
难者恐虽有教理,未必可信,故以行果成立教理决定也。声闻者,闻声教证道之人也。成道者,证偏真性也。圣人说无常教,声闻闻之,悟苦集灭道、现在无常,破烦恼障、灭我执心、证我空真理,故八辈圣人通号声闻。
缘觉觉缘离(平)以即真。
梵语辟支迦罗,此云独觉,亦云缘觉。独觉人自悟,缘觉者禀教,今取缘觉也。缘是所觉境,即三世十二因缘。觉是能了智,即生空观。由闻无常教故,觉三世万法缘聚暂有、缘离本空,故云即真。虽根利胜于声闻,破执障、证我空、偏真理不别。
△二、牒前正难。
苟万动而非化(牒前也),岂寻化以阶道?
非化者,不迁也。阶道者,次第证道故。且万物不迁,无常教理则虗设,岂有二乘寻此变化教理次第得圣道耶?二乘既得道,方知无常教理非虗,将恐论主所说不迁教理未可取信。
△二、就理释通二:初、叹无常教理幽深。
覆寻圣言。
三思曰覆寻。圣言,即前无常教也。
微隐难测。
叹俗谛不二理难测也。微,谓微妙事法,不可以常无常定相思议。隐,谓隐密不二之义。潜密在于教下,故难可以言教测度。
若动而静、似去而留。
据上说教诠事,则似云动去在物;理则动而常静、去而常留,乃圣人不二之本旨。上句明立教,下句明诠事,故有重句也。
可以神会,难以事求。
神解必可契会,事相固难推求。
△二、明常无常幽深教理文三:初、明教异意同二:一、就本教显异同三:初、明执殊教异二:初、明异。
是以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
闲,防也。人心起常见,圣教说诸法无常以防御之,非谓定无常。
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往耳。
释,解也。人执无常迁往,圣教说万物常住因果决定以解之,令舍所执,非谓定常。
△二、责异。
岂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耶?
可,定也。去住二教为破断常二执,二执若除,教不定立,故知教虽异而意同归也。
△二、证成教异意同。
故《成具》云:
成具光明定意经也。
菩萨。
梵语,具云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三义释之,如《金刚疏》。
处计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
证上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
《摩诃衍论》云:诸法不动,无去来处。
证上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往。此上证教异,下显意同。
斯皆导达羣方。
群者,不一也。方,法也。经论法门不一,皆为导达执情故。
两言。
常门说住、无常门说去。
一会。
常无常理,一以会之。何也?且万法虽生灭不停,而生灭各位。虽不失本位,而起灭何常?既动静不殊,则理本自一。盖俗谛不二之旨,纵随机各陈,理无殊致,即圣人之深旨微隐难测也。
岂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不可以常无常教异,而谓不二之理有殊。故知物不迁之谈,足以尽圣人俗谛教意也。
△三、述成不二。
是以言常而不住、称去而不迁。
言常、称去,是两言为对二执。常即不住、去即不迁,是动静理一也。
不迁故(牒上下句),虽往而常静。
即动以见静也。如于生死中见生不到死,生死各住,例诸法亦然。
不住故(牒上上句),虽静而常往。
即静以见动。虽死生各住,而生死不停。此下二句但翻覆文异,语意是同。
虽静而常往故。
牒上即静而动。
往而弗迁。
以显动而常静。
虽往而常静故,静而弗留矣。
但反上准之。前是以静为首,静即动、动即静;今是以动为首,动即静、静即动。以显两言一会矣。
△二、寄外教显异同。文二:初、举此方儒道说动以显静。
然则。
牒上动静不二宗也。
庄生之所以藏山。
《庄子.内篇.太宗师章》云:「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郭注云:「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今取彼意。山有郁茂,欲其不凋,若藏之于陂泽者。变化暗易,岂能令停固?昧者不知耳。
仲尼之所以临川。
《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今亦借意。仲尼以人事速变,劝进学立德。此二圣人,大同佛教说无常破常,而其教意必使舍一取一,岂令即当而达无常耶?
斯皆感往者之难留,岂曰排今而可往?
排,推也。可,定也。庄孔二教皆感叹迁往之事难以停留,乃一向见动。论主所见者,岂谓推排今物定有迁往耶?即动中见静,已显上往而弗迁之意也。
△二、举西土隣人说常以显无常。文四:一、标正意。
是以观圣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见得也。
以前动静不二之理而观察佛圣人设教之心,必当如是者,则不可以人情所见而得其意。
△二、推常执。
何者?
推上人情所见。下释。
人则谓少壮同体。
少则幼年,三十曰壮年。同体者,凡人谓少壮同是一身。
百龄一质。
龄,年也。百年处世,亦一躯质。
徒知年往,不觉形随。
徒,虗也。虗知有少有壮年年迁往,而不觉形随年变、衰盛体殊。由不觉故,而执同体一质。此是滞常之情。
△三、引彼文。
是以梵志出家。
梵者,具云梵摩,此云清洁寂静,即净也。西土事天婆罗门,此称为净志,亦云净行。出家者,即彼事天修迁之法。十五入山,以艹果为衣食,至三十归家纳妻生子令种族继世,至五十再入山永不归,故曰出家。
白首而归。
有一梵志,三十不归,人皆曰死。白首之年而归。
隣人见之曰:「昔人尚存乎?」
隣,近也。五家曰隣。隣居识者曰昔人。梵志三十不归,谓死矣。今尚存,此乃隣人执常也。
梵志曰:「吾犹昔人,非昔人也。」
犹,尚也。上句牒隣人,指吾尚为昔人。下句语之曰少年昔人已谢,我今年老,故非昔人。此乃梵志滞无常也。
隣人皆愕然,非其言也。
愕,惊也。隣人坚执,闻说非昔人也,故惊愕不信其言,故曰非其言也。此上所引,虽梵志执无常、隣人执常,唯寄隣人常见以显无常,故下结云。
△四、显无常。
所谓有力者负之而趋,昧者不觉。
此借《庄子》文结斥也。隣人虽执昔人尚存,而不知庄子所谓无常有力者负之而走,新新不住、念念不停。盖隣人昧者不觉此无常之理。然则隣人执常唯见昔、梵志执无常唯见今,若以今昔各住,常即无常,合此二见方为正理。今但寄隣人执常,结显无常,即前云静而弗留矣。
其斯之谓欤。
其,是也。斯,此也。谓则言也。《庄子》云昧者不知。今隣人不知常中有无常,正是此言也。欤,语助耳。
△二、显教权意实。前虽明教异意同,恐未知其同异之旨,故今示之,令达权实也。文五:初、双标教意。
是以如来。
是应身如来,说俗谛常无常教故。
因羣情。
群者不一,即断常二执故。
之所滞。
滞有无二境,此上所治之病,以为起教之因。
则方言以辨惑。
圣人立常无常方便之言,辨柝其惑情,即能治之药。
乘莫二之真心。
照常无常理不二者曰真心,乘运此心而设教故。
吐不一之殊教。
吐,说也。对二执说二教也。
乖(教异)而不可异(理一)者(牒上同异),其唯圣言乎?
唯独佛教有此言异而意同。
△二、双明权实。
故谭真。
动中说静曰谈真。
有不迁之称。
破执无常者,拨丧因果之流也。
导俗。
俗见多保守生事,故静中说动以导接之。
有流动之说。
无常刹那不停、古今代谢。上显教权,下明意实。
虽复千途异唱,会归同致矣。
千者,言其多数。途,道也。虽因执设教说有多途,若契会所归之理,必须动中见静、静处见动,故曰同致,则知教权而意实也。
△三、责执教之情。
而征文者。
征,执也。前执文诘难之者。
闻不迁则谓昔物不至今。
前境同见异中以昔不至今,论主曰静而非动。难者闻之,乃谓是静也。
聆流动者而谓今物可至昔。
聆,闻也。闻上人命逝速之动,乃谓今物可去曰动。此亦不离前文动而非静之情耳。难者既未达不二之旨,故于昔物不至今见静,乃以今物可至昔为动,竝为情计,故前责曰往物既不来,今物何所往?情既未破,尚执动静二教生难。下责执动之见云。
既曰古今,而欲迁之者何也?
既曰古则住古、今则住今,而执惑之者欲迁今为古者,意之何也?
△四、遣无常之见。谓前难者执无常教理行果诘难。上既显二教理同,故今遣彼偏执也。
是以言往(牒无常教)不必往(遣执也),古今常存,以其不动。
古今各存一世而不动故,岂闻无常便谓定往。或作往昔释之,意欲遣执常教之者。但今正破执动设难之者,故不从也。
称去(亦牒无常教也)不必去(遣执也),谓不从今至古,以其不来。
前之遣执,令知古今各存;此之遣执,令达今不去古、古不来今,竝就无常教中说此常理,与前即动求静教理相照故。
不来故,不驰骋于古今。
驰骋者,去来不息也。
不动故,各性住于一世。
古住古、今住今,故各一世也。
△五、结成不二。
然则。
牒上教权有异,意实为同。
羣籍殊文。
诸经说常无常。
百家异说。
诸论说去说住。
苟得其会,岂殊文之能惑哉?
若契会常无常不二之旨,则殊文岂能为惑也?
△三、重宗教意复显不迁。文四:初、宗教显意。
是以。
牒上佛教对机有异,理意是同。
人之所谓住,我则言其去。
今人执常,论主语之以无常,此宗无常立教。
人之所谓去,我则言其住。
人执无常,论主语之以常,此宗常立教。
然则去住虽殊(对机教殊),其致一也。
前句即常中说无常,后句无常中说常,故知全动见静、全静见动,故同致也。非但后宗如此,前动中求静本意如斯。
△二、引证幽深。
故经云:「正言似反,谁当信者?」
正理之言说常无常似有相反,未达不二之理者疑而不信。者字是牒经。古疏云:此文出《普曜经》。
斯言有由矣。
斯言者,不信之言也。因由理不二而言二,故不达者多不信矣。
△三、推释动静。
何者(微上致一之义)?人则求古于今,谓其不住。
凡人今时不见古物,执古物迁而不住。
吾则求今于古,知其不去。
论主古时不见今物,知今物在今而不去。
今若至古,古应有今;古若至今,今应有古。
反释。
今而无古,以知不来。
古住古而不来。
古而无今,以知不去。
今住今而不去,此上顺释也。
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于一世,有何物而可去来?
事者,今时事在今、古时事在古。
△四、结示不迁。
然则。
牒上动静不二。
四象风驰。
春夏秋冬曰四象,四时迁变驰疾如风。
璇玑电卷。
《尚书》云:「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璇即玉名。玑衡皆王者正天文之器。衡则横于上,玑则动于下,竝以玉为饰,故曰璇玑玉衡。七政,谓日月五星。璇玑下转。王者端视于玉衡寸穴,则知其天文变动以审政事。今借彼意,唯取璇玑转动若闪电之疾速,故曰电卷。古多谓璇玑是北斗之二名者,恐非其说。
得意毫微,虽速而不转。
毫微者,毛端至小也。若于一毛端达性相时分各住本位,则万物皆曰不迁。虽见四象璇玑速若风电之不停,而位位各住,即动而静矣。上因外人不知论主动中说静,故执无常教理行果致难。已明权实同异、会不二之旨,不殊于佛教,今即动显静结成令行人再照前不迁之旨,定为俗谛所宗。或曰:若然者,二乘道果孰是非耶?答:权则为是、实则为非,今此论废权立实之教,二乘道果正当所破,谓彼偏滞无常教故。若达动静不二之理,自然空有双照,舍权归实竝契中道。故知前引二乘行果为难,理不极成。上明会释教意竟。
△大文第三因果结益者,圣人立教必有所益。既即动以显静,已知俗谛理实。如是今举因果者,令悟由因住古、果亦住今,故佛教说因成果定万劫难逃。岂谓万法无常,能逃因果?不迁之益,其在兹焉。文二:初、就果推因。文六:初、正明。
是以如来。
就佛举果也。然如来有二身,全智归理曰真身、全理起智曰应身法。相宗说佛有二身,谓法报化,报中有自报、他报,今他报合化为应身,自报合法为真身。真身寂灭,本非因致。纵假了因所显,定非生因所生。俗谛门中未明此义,今正就应身如来以果推因也。应果身相,地前地上所见多种,广如诸教所辨。又此特就如来果上推因不迁者,以显此论宗在一乘,无二无三故。
功。
业也。明应果往因曰功,始自十信初心、中间四十一位,所修十波罗蜜万行之因,俱名功业也。
流万世。
水动曰流。言万世者,万举多数,世者时分也。梵云劫波,此云时分。《起信论》明信心尚经十千劫,况入住已来历三阿僧只,其中所修功业。今言万世者,盖指远因迁流至果,已经多劫故也。
而常存。
果上知昔因在昔,故曰常存。
道。
《说文》曰:「所行之谓道。」又道,路也。皆取可履践义。行人以智诣理,所作皆真,曰修道。此则以修正行曰道。道即因也。
通百劫而弥固。
弥,久也。昔日行道,流通至果,虽经多劫,定知在昔,故曰弥固。
△二、引喻。
成山假就于始篑。
《论语》云:「譬如为山,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假者,籍也。篑者,土笼,即取土之具。既籍始篑之土叠之成山,即篑土住初而不灭,以喻昔日功业常存也。
修途托至于初步。
《道经》曰:「千里之行,始于初步。」今云修途者,长路也。托,依也。欲行千里之途,始托于初步,至千里已,则知初步在初而不灭,以喻昔日道行弥固矣。此以成山、修途喻果显,篑土、初步明因存,既果籍因招,则果成因在定矣。
△三、结成。
果以功业不可朽故也。
果,决定也。以喻况之,果然决知如来昔日功业在昔不朽,则因不迁矣。
功业不可朽,故虽在昔而不化。
不化者,不朽灭也。
不化故不迁。
不迁者,不来今之果时也。
不迁故,则湛然明矣。
水澄曰湛,今显因位不动,故曰湛然。明矣者,义已现也。
△四、引证。
故经云:「三灾弥纶,而行业湛然。」
三灾者,水火风也。弥纶者,充徧也。劫坏时火至初禅、水至二禅、风至三禅,三禅已下无不坏散,唯行人道行功业湛然不动。
信其言也。
佛语可信故。
△五、征释。
何者?
征也。果上不见因,何以知其不化不迁耶?下释。
果不俱因。
俱,同也。果在今而因在昔,故不同时。
因因而果。
上因即因由,下因是因行。虽昔因今果,而果籍因成故。
因因而果,因不昔灭。
既籍因成果,果时定知因不可灭故。故上曰虽在昔而不化也。
果不俱因,因不来今。
因果既不同时,定知因住昔而不来今之果时故。上曰不化故不迁也。
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
以果求因,已知因中功业道行不灭去、不迁来,则在昔之理明矣。
△六、结责。
复何惑于去留、踟躇于动静之间者哉?
去留者,即动静也。踟躇者,进退不前之言。物理在乎动静不二之间,何以疑惑而不进趣耶?故今责之。
△二、举事结显。此结通二:一、结当文,二、结一论。
然则。
承上所推因果今昔之事动静不二故。
干坤倒覆无谓不静。
《易》云:「天尊地卑,干坤定矣。」天上覆而地下载,今言倒覆者,设若天载而地覆,则干坤尊卑不失阴阳本位,故无不静。
洪流滔天无谓其动。
洪流者,大水也。滔天者,弥漫也。《尚书》云:「滔滔洪水方割。」以诸波各住自位,故无所动。
苟能契神于即物,斯不远而可知矣。
若能心契神解、即物会理,则不二之理不远,中根之人可于此而知存亡矣。
△第二不真空论显即真者,前明俗谛,今辨即真显真谛,故有此论来。然终实之教,谈真必先立俗、言俗必藉于真说,则空有两陈,理则真俗一贯,二谛三谛或合或开,教有多门理无殊致。前是即真之俗,今明即俗之真,真俗不二,显第一义谛为般若所照所证之境。故此一论望前则真俗互融为对,望后则境智能所为对,故次来也。又凡人秪知万物缘生、生而复灭,而不了生非真生、灭非定灭,生灭由缘、缘从真起,良由从缘万物无一法而非真空。不知此者,强执有无。为破此执,故立此论。于前五名中,此真谛门以性空推缘会故,即事显法性真理已至于本无。故知二论同时真俗不二,即第一义谛,故曰一义也。但境智犹存,未及涅盘圆寂之一义。释此分二:初、题目。
○不真空论第二
不真者,非实也。缘生故,物性非实有;缘起故,物性非实无。以此而推,性非有无,故曰不真也。言空者,寂也。由事相不真,以显性本虗寂故。此则不字是能破智,真字是所破执,乃即俗双破有无也。空字是所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不实有也;「亦名为假名」,不定无也;「亦名中道义」,空寂也。又不了缘生者执有执无,或起异见迷于至理。今以不真双破二执,令即事契理。理本自寂,故曰不真空。又前物不迁立俗,即缘法不定无;今明即真,显诸法不实有。二论同时,显中道理,理本寂灭真俗双亡,故曰空。又物不迁论双照有无,位各住故;不真二字双遮有无,缘不定故;空之一字两亦双非,契中道故。不真之空能显所显故,不真空之论能诠所诠故,皆依主释。
△二、论文,中二:初、叙立意,有三:初、明理深难悟,分四:初、标宗显妙。
夫至虗。
至,极也。虗,寂也。理本虗寂,乃真极之虗,故曰至虗,即中道第一义谛理也。且虗之一言,泛通太虗及待实之虗,今真理绝待离断灭,故曰至虗。又至者,到也。推穷物理极到于寂灭,故曰至虗。故诸教指此为真际,曰实际、曰本源等,皆以到于极故也。
无生。
不从前际生、不向后际灭、中间亦无住故。《净名》云:「本自不生,今亦无灭,是寂灭义。」又不从有生、不从无生、不即有无生、不离有无生,离四句、绝百非,理本如此,故曰无生。
者。
牒上所宗之理也。
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
盖是者,指拄之辞也。般若,此翻智慧也。鉴,照也。趣,向也。至虗无生是般若照鉴趣向之处。般若为能鉴能趣,至虗无生为所鉴所趣。般若能鉴,鉴而无鉴,故曰玄鉴;理为所趣,趣而无趣,故曰妙趣。此标不真空论与后论理智为对也。
有物之宗极者也。
万有为能宗、至虗无生为所宗,宗之至极故。由真理随缘有万物,故此标即俗之真。真不离俗,显此论与前论理事为对也。此上理、智、事三,智为能照,即事契理为所照,一论大意不过于此。
△二、约智叹深二:初、逆叙智能。
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于有无之间哉?
自非、何能者,皆倒语也。圣明特达者,即般若是,圣人之灵明有挺特通达之照用故。神者,不测也。契不测之妙理,即于万物有无之间,自非般若何有此能?此显至虗唯智所证,非情所及,即事契理须假于智。
△二、顺明智用。文二:初、明智体照用。
是以。
承上理,由智悟故。
至人。
证极曰至果满,位极示迹人伦,唯佛称之。今寄果人说智,故标至人。但能即事契真,皆得至人之智用,不可高推在圣、自负己灵。
通神心于无穷,穷所不能滞。
通者,无拥也。神心者,三解中即灵照心也。穷者,推照也,照而无照故曰无穷。下论云「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且至人不测灵照之心,通达在于无照,当照而不滞于照,故曰穷所不能滞。此上明智体、下显照用。
极耳目于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
极耳在于听声、极目在于视色,而声色无一可以制碍于耳目者,何也?下释云。
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虗,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累者,系缚也。万物本虗,故灵智照了,无一物可以累缚于智用,故声色不能制碍也。此乃即体之用照即事之理,故曰不真空也。
△二、释照用之能。
是以圣人。
牒上圣智即事契理也。
乘真心而理顺,则无滞而不通。
乘真心者,运无照之真智,契无生之真理,理智相符故曰理顺,理外无事故智无惑滞不通之处。此释上通神心于无穷义。
审一气以观化,故所遇而顺适。
审者,谛察也。一气者,语出道书,以虗无之道曰一气。今借语,指至虗中道为一气也。观化者,照万物从缘而忽有也。适者,造诣也。圣智了至虗而观事,则所遇之事皆顺于理也。释上极耳目于视听,即万物之自虗也。
无滞而不通,故能混杂致淳。
覆释理智义。混杂、淳者,皆和同义。致。立也。理智相顺,故智虗无照;理虗无生,故能混杂同虗,立不二淳和之理。此释成上理智对,显体同故也。
所遇而顺适,故则触物而一。
覆释上理事义。触,对也。事皆顺理,则凡触对物皆同一理。此释成理事对,显不二故。
△三、结事不真。
如此则。
牒上理事不二之义。
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
即事显理也。事虽万殊,皆由理异。离理之外事,不能自异也,如水外无波,波不能自异。
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
万象无真实,由全理随缘而有故。
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
事不真而理全现,故虽象而非象,观云如波相虗,令水体露现。故题云「不真空」。理事不二,是当论之本义。
△四、述前主后。
然则物我同根。
物,理也。我,智也。理智体同,故曰同根。结上理智对。
是非一气。
是非者,有无事法也。事皆归理,故曰一气。此上二句,述前也。显至虗无生为般若之玄鉴,又为有物之宗极。下明生后。
潜微幽隐,殆非羣情之所尽。
理在事内曰潜,不可思议曰微,无形无相曰幽,情解不及曰隐。殆者,且也,即语词。此明真理潜微,且非羣生情见可尽。
△二、叙异见迷宗。文二:初、标兴由。
故顷尔谈论。
由理非情尽故也。顷尔者,向来也。谈论者,指诸宗立论之者也。
至于虗宗,每有不同。
于此虗宗,各有不同之论。
夫以不同而适同,有何物而可同哉?
此则总斥诸宗也。以不同之见而皆欲造适于同理,理本无异,将何可同?故但除异见,不必求同。下责云。
故众论竞作而性莫同焉。
由众论竞作,遂令性义多途,莫能同焉。所谓多歧则亡羊矣。
△二、伸破立。文二:初、推。
何则?
推上何谓众论竞作性莫同耶?
△二、释。文三:初、破心无义。文二:初、叙计。
心无者。
《康疏》云:「破晋朝支慜度心无义。」欲叙而破,故先标也。
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
彼谓但无心执于万物,故名即事契理,非谓万物是无。
△二、正破。
此得在于神静,失在于物虗。
且得心神澄静,未达万物本虗。存境有心,心岂澄静?此是一家异见。注云:破支慜度心无义也。
△二、破即色义三:初、叙计。
即色者。
下注云:破支道林即色义。《康疏》云:「晋朝支道林立即色游玄义。」此先标也。
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
此语出《林法师集.妙观章》云也。明者,指彼所明也。色不自色者,彼明色法须待缘成,不是自有之色。虽有缘成之色,色非实有故空,故云虽色而非色。彼欲明佛教说色即空,即事显理也。
△二、明解异。
夫言色者。
牒彼言色也。
但当色即色。
缘色、果色皆是色也。
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
岂待缘色合会成果色,然后方为色耶?
△三、正结破。
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
直,但也。此师但说果色不自色,达果色空,未领解缘色亦空也。注云:破道林即色义也。
△三、破本无义四:初、叙情计。
本无者。
下注云:破竺法汰本无义,亦晋朝人。先标也。
情尚于无,多触言以宾无。
尚,好也。宾,伏也。此师情见偏尚空无,多触对佛教,谈玄唯宾伏归无,以无为当。此是论主叙彼情见也。下出所见云。
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即无。
由彼见解偏错,故闻教云非有,乃谓无于有,故所以云非有。闻教云非无,乃谓无于无,故所以云非无。此则一向归无也。
△二、示正义。
寻夫立文之本旨者。
论主究诸教立非有非无之文本旨,所解不如此。者字,牒本旨也。下出意示之云。
直以非有非真有。
但以言非有者,万物缘生,非实有故。
非无非真无耳。
言非无者,不坏缘相,非实无故。
△三、责异见。
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
何必者,责词也。此彼者,但指拄之言,非谓分定彼此。何必闻非有,谓无于有;闻非无,谓无于无。
△四、斥谬计。
此直好无之谭,岂谓顺通事实。
此师但是好尚归无之谭论,岂是顺通非有非无之言教,即事契于中道实理?下斥云。
即物之情哉。
舍有着无,皆羣物之情执耳。注云:破竺法汰本无我也。此上略明三家异见。各执一端故,使至宗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今为正理惑异,故有论兴。亦因异立同耳。理无同异,何在言也。故上云「有何物而可同哉」。
△三、述意谦陈三:初、叙名物不相到。
夫以物物于物,则所物而可物。
以,用也。物物者,物之名也。于物者,对物之相也。用名对相,所有之物必可名之也。
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
以物之名向于无物,虽有物名,定无物体。如云兔角,有名无体。下明不相到。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
释上所物而可物,显体不到名。即者,是也。就实者,得实名也。物不是名,故物上不得名之实。诗云:见人空解笑,弄物不知名。盖物上无名,如婴儿得物而不能知名。此显物不到名。
名不即物而履真。
履真者,到物实体也。名不是物,故名不能到物之真体。如人言火,不热于口,盖名上无体也。此显名不到物。
△二、显至理绝言思。
然则真谛独静于名教之外。
世之名物可言可见,尚不相到,况乎真谛非言思所及、独出于名教之外,岂容言议?故下云。
岂曰文言之能辨哉?
此二段之为论主既排诸宗异说,未知正义理合如何,故今泛叙世间名相尚不相到,况出世深理无相无名非言可及。下寄之于言诠者,但欲令人解正知邪,非谓虗宗言解可到。
△三、谦陈拟述意。
然不能杜默。
然者,牒上理。虽不可言,而世多惑异,故不能杜默绝言论也。
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复者,重前立论故。厝,致也。拟者,未决之词。盖谦云聊致其言拟议,试且论之。
△二、正立论。古科为六,今为三段:一通论诸法直显即真、二别指色心因缘推释、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然夫真理随缘成诸事法,凡夫不了执事迷真或生异见,故今先显即真统论诸法,未知因何即理故。次约因缘别指色心,推释色心既总万法、万法不过因缘,因缘故空、空故即实。若谓因缘本空,何以名能召体?体上立名故。后推穷名体,由执故生,情执本无,名体何有?故此三科,后则离徧计,中则了依他,初则证圆。成文虽从深之浅,义则以后释前,良由不达名体因缘,焉了诸法真实。今初,三:初、引教标宗。
《摩诃衍论》。
摩诃云大,衍者云乘。
云:诸法。
俗谛事法不一,故云诸。
亦非有相,亦非无相。
亦者,重又之语。非唯至虗之理非有非无,俗谛诸法亦非有无故。又上云诸法即有无法也,有而非有故云亦非有,无而非无故云亦非无也。然真非有无者,有二义:一无状无名故非有,体用真常故非无。二不可以常见而取故非有,亦不可以断见而求故非无。今俗谛诸法亦不有无者,仗缘而生故非实有,不坏缘相故非实无。若了缘生非实有,即知真本无名状,故不可以常见求;若达缘相非实无,即见真体具妙用,故不可以断见取。今此正明俗谛有无不实。次引《中论》以显即真。
《中论》(《中观论》也)云:诸法不有不无者。
牒上俗谛诸法双非有无,故即真谛者。
第一真谛也。
此明真俗不二,显中道妙理绝诸对待不堕数量,故云第一。《法鼓经》云:「一亦不为一,为破诸数故。」然相宗多明俗谛是有为,则不过有无生灭;真谛属无为,则非有无、不生灭。未了即俗是真绝待第一。今此论所宗,正为会权入实,所以先推俗谛,后显真俗不二。又真故不有、俗故不无,第一义谛双非有无。又俗谛诸法具三句,一有、二无、二亦有无,真谛当第四句非有无,真俗相即则四句同时,良以对俗之真岂越数量?若达不二永绝对待,故云第一。此论所诠不过于此,故标为义宗。
△次、推释宗义二:初、明即俗之真。文三:初、反覆推释。文三:初、牒前。
寻夫。
以上《衍论》言教为量,研穷诸法因缘道理,故云寻夫。
不有不无者。
正牒《衍论》也。
△二、反推。
岂谓涤除万物。
岂谓者,反责之辞。涤除万物者,泯染净名相之境也。
杜塞视听。
杜塞视听者,绝耳目鉴照之心也。
寂寥虗豁,然后为真谛者乎?
寂兮无声,寥兮无色,牒上泯境也。太虗豁尔,无知无用,牒上泯心也。岂谓泯绝染净心境诸法后为不有不无?真谛之义非如此也。
△三、顺释。
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
诚,实也。论之实意,即万物顺通不有不无因缘之理,物不能逆于理也。此推俗谛不有不无。
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
伪,假也。真,实也。俗谛因缘故假,真谛本性自实,了因缘不有不无,即真性不有无,故不待易俗为真。此推即俗之真,真谛不有不无也。
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
虽真空常寂,而幻有宛然。
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
虽幻有森然,而真空不隐。
虽有而无,所谓非有。
幻有即真空,真性湛寂,故同一非有。
虽无而有,所谓非无。
真空不碍有,真性常住,故同一非无。此上明即俗之真,不有不无之义已显。
△二,就俗结显。
如此则(随上所推)非无物也。
不坏缘相故。上云亦非无也。
物非真物。
缘生非真故。上云亦非有也。
物非真物,故于何而可物?
但由俗谛非真以观万物,物何可有?故前《衍论》即诸法不有不无以显真谛之理也。
△三、引经证成。
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
秦译《净名》云:「喜见菩萨曰:『色、色空为二。色之性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今引以证成也。败者,灭也。色性缘生故空,非有也;非待色灭见空,故非无也。下自释经意云。
以明夫圣人之于物也。
以,用也。明,证信也。之,向也。用上经义,证知圣人向对万物之智也。向之如何?下云。
即万物之自虗。
了缘生本自虗,故亦非有也。释上色之性空。
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宰者,治也、制也,皆取折伏为义。割,截也、断也,皆去除义。他宗所说多用比观伏惑、现观断惑,故宰伏断割惑妄方曰证真。今实教即物显理,岂待如此也?既非除物见真,故亦非无也。释上非色败空。
是以寝疾有不真之谭。
寝疾者,净名示疾于毗耶离城,独寝一牀。〈问疾品〉云:「众生病非真非实有,菩萨病示非真非实有。」良以众生缘空,病岂真实?大悲示现,岂真实哉?
《超日》有即虗之称。
《超日明三昧经》云:「不保命,四大虗。」称者,言也。亦有即四大而见虗之言。已上三经,同证俗谛非实有无。
然则三藏殊文,统之者一也。
结上引意也。经、律、论曰三藏。上虽略引二经三文,以明缘性非实有无,实则尽三藏之文,凡言缘性皆同此理,盖以不有不无之理,统三藏之文为一故也。
△二、明真俗不二。文三:初、引经标异。
故《放光》云:第一真谛,无成无得。
此引《放光》释上《中论》所明第一义谛,真俗绝待,以为第一。今引《放光经》以第一真谛对俗而论者,良由说则不过二谛为门,第一真谛非言所及故。前《中论》虽云第一真谛,但就即俗明真以显第一真谛,故今重引经标,欲推不二之深旨。无成者,成菩提也。无得者,得涅盘也。理智二果,真谛不立故,此即真谛不有也。
世俗谛故,便有成有得。
成正觉、证真常,俗谛之中二果显然,俗谛不无也。
△二、释成不二。
夫有得即是无得之伪号。
有得,意兼有成。俗谛言有得,真谛谈无得。俗无自体,全真立俗,故有得是真中之假号,如即水之波,波,假也。
无得即是有得之真名。
真谛言无得,是即俗之真,真理自实,故无得是即俗之真名,如即波之水,水,真。
真名故,虽真而非有;伪号故,虽伪而非无。
真定不有,俗定不无。
是以言真未甞有,言伪未甞无。
述上对俗之真。故前论云「诸法不有不无也」。
二言未始一。
在言说,为门不同,故本不一。
二理未始殊。
真俗不二,证之则木自不殊也。不二之理,即强名第一真谛也。所以即俗之真,绝诸对待,故名第一也。
△三、引证不二。
故经云(《大品般若经》):真谛俗谛谓有异耶?答曰:无异也。
据门间异,约理答不异,此证上二理未始殊。
此经直辨真谛以明非有,俗谛以明非无。
此经之言,意可通二:一则指前《放光》,又可指上《大品》问异也。
岂以谛二而二于物哉?
物则理也,谛门虽二,理不可二也,故经答曰无异也。
△三、述成正理四:初、述成。
然则(承上之辞)万物(俗谛事法)果有其所以不有。
果,决也。推万法缘性,果决有不有之义。
有其所以不无。
缘性又亦果决有不无之理。
有其所以不有,故虽有而非有。
幻有非实有。
有其所以不无,故虽无而非无。
性空非实无。
虽无而非无,无者不绝虗。
性空之无,非断绝太虗无也。
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
缘会之有,非谓真常有也。
若有不即真、无不夷迹。
夷者,平除也。迹,谓踪迹。有不常有,故不有;无不除迹,故不无。
然则有无称异,其致一也。
说缘性有,无则似异;有即不有故无,无即不无故有,有无不二之理不殊,不殊之理即第一义谛,故曰不真空。
△二、引证。
故童子叹曰: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
《净名经》宝积童子叹佛善说诸法。由因缘生,故性非有无也。此则推缘会显性空也。
《璎珞经》云:转法轮者,亦非有转亦非无转。
彼经云:「诸法如空故,亦无有转亦无无转。」车轮有用,转之则运动摧辗;圣人法门有用,说之则破惑出尘,故曰转法轮。者,牒也。说者受者及中间名句文义,皆从如来大悲心及众生善根缘上而起,缘性皆空,故非实有无也。
是谓转无所转。
结也。俗谛云转,即俗之真则无所转。
此乃众经之微言也。
此即真之义,乃为众经言之微妙也。微妙故,不可以有无得矣。
△三、推释。
何者(推也)?谓物无耶,则邪见非惑。
此先逆说无也。邪见者,正理之外起见偏滞断灭。物若定无,邪见执无则非为迷惑。
谓物有耶,则常见为得。
逆说有也。常见者,执诸法常住,起见偏滞实有。物若定有,常见执有乃得正理。下顺显非有无。
以物非无,故邪见为惑;以物非有,故常见不得。
由万物缘性定非有无,非二见所了,故执有无者迷惑正道也。
△四、结成。
然则非有非无者,信真谛之谈也。
既谈真实谛理,故不可以有无所议,乃曰非有非无是谓言之微妙也。
△二、别开色心因缘推释。然古之科文,多谓前约境、此约心,则令文义成局。岂前诸法之言而不该于心?此中物从因缘而不通于境。今以总别分之者,但开前诸法不过色心,故引《道行》标心、《中观》标物,复以因缘所以释成其理。前则文总义高,此则文别义细然,其大旨不殊前段耳。亦分三:初、引教重标。
故《道行》云:心。
俗谛缘生之心通凡圣,皆灵照故。
亦不有亦不无。
重又曰:亦非但第一义谛非有无,俗谛缘生之心亦不有无故。又有而不有、无而不无,故云亦也。然夫真心本非有无,不可以因缘推释,非今所明。今正明俗谛,圣凡缘生之心耳。圣心者随缘而有故不有,感而常应故不无。凡心者因境而有故不有,对境则起故不无。是知俗谛圣凡二心,皆由缘故非实有无,即显真谛门中圣凡有无之心俱绝。又即俗而真,则圣凡不有;即真而俗,故圣凡不无。真俗不二,即显第一义谛双绝有无也。
《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
引论推因缘,以标不有无之所以然。因缘之义,佛教咸宗,但随事推求,离因缘而成,未之有也。但亲起者曰因,助生者为缘,如谷子为因,水土人时为缘,故得禾苗成穗。圣人以大悲大愿为因,众生善根为缘,故有应化心生。众生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故有取着心生。若本觉为因,师教为缘,则有了悟心生。故俗谛中凡圣迷悟、若心若境,皆由缘有,故不真有,缘起故不定无。达此缘性,了然即真,真俗既融,一理斯显。故今言物,通心及境也。
△二、再推宗义五:初、叙意牒前。
寻理即其然矣。
究寻诸法由因缘故不有不无,道理即当如此。
△二、推释所以二:一、推释不有。文中各先逆后顺。今初也。
所以然者。
牒上寻理之所以也。
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岂待缘而后有哉?
心境若实决定常有,何待缘会而有?
譬彼真无,无自常无,岂待缘而后无?
真无有二:一太虗断灭实定常无、二真心虗寂究竟凝然。此二无虽藉缘显,不假缘成。今引此实无,以喻缘有之不实有也。此上法喻逆说,下顺明不有。
若有不能自有,待缘而后有者,故知有非真有。
假待于缘,定非实有,义甚可见。
有非真有,虽有不可谓之有矣。
结心境有而不有之义。故上曰「物从因缘故不有」。
△二、推释不无。
不无者。
牒上缘起故不无。
夫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无。
湛然者,水澄停貌也。动者,改转义心境。若定无则澄湛凝然,更不改转,其犹太虗永无移易,可以谓之无也。
万物若无,则不应起。
万物者,心境也。应,当也。若决定无者,不当从缘而起也。此上逆推,向下顺显。
起则非无。
心则违缘起瞋、顺缘起贪、迷缘起痴,乃至善友缘则起善、恶友缘则起恶,非无心也。境则各各从缘和合而有,故非无境。又心境互为缘起故非无。
以明缘起故不无也。
结无而不无义。故上云「缘起故不无」也。
△三、引《大论》证。
故《摩诃衍论》云:
此下有四句,前二句明缘生故有、缘假故无。后二句即无显不无、即有明不有。引证前文,大意如此。
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应有。
从缘而生、缘会应有,即假有也。
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
既由缘有,故不实有,即空无也。此上二句,推求因缘法幻有空无也。
一切无法,一切因缘,故应有。
缘假之无,不坏性相常有,故前云「以明缘起故不无」等。此即就次句言无,以明不无也。
一切有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
缘生之有,本非实有,故前云「虽有不可谓之有」等。此即就初句言有,以明不有。
△四、反覆释成。
寻此有无之言,岂直反论而已哉?
恐谓《大论》但将有遣无、将无遣有,秪破二边非别有理,故特释之言。寻此有无之言者,前初句说有、末句说无,第二句说无,第三说有。今推寻之,非谓但欲反其议论有无互破而已。
若应有(法若定有),即是有。
《大论》秖说第一句应有。
不应言无。
不当说第四句不应有也。
若应无(法若定无),即是无。
《大论》秖说第二句不应有。
不应言有。
不当说第三句应有。此上逆说,下顺明。
言有,是为(平呼作也)假有以明非无。
第三句言有是假作。此说欲以明第二句中无非断无故。
借无以辨非有。
第四句借无之言以辨初句中有非实有。故知因缘心境有非实有、无非断无。《大论》故立四句也。
△五、总结玄旨。
此事一。
一切事法以四句不二一义贯之,皆中道也。
称二(有不有、无不无),其文有似不同。
四句异而意不异,故云似不同。
苟领其所同,则无异而不同。
若知万法皆同缘性,则无有殊异而不同归一理也。《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谓是假名,亦名中道义。」则空、假、中三不离因缘为门,故无异而不同也。
△三、复述正理三、初、正述。
然则。
承上所推宗义道理。
万法(心境下一)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
果然由因缘有而不实有,欲谓之有,必无此理,定不可得。
有其所以不无,不可得而无。
但翻上也。缘起性相欲谓之无,理亦不可得。此中但明因缘故不有无,即真之义已在前段。比校前文,意多如此,故知前则意高、此则意细耳。
△二、推释。
何则?
推上不可得而有无。
欲言其有,有非真生。
仗因缘故非真也。
欲言其无,事象既形。
既形者,已现也。缘起则心境事象已现也。
象形不即无。
无而不无。
非真非实有。
有而不有。
△三、结成。
然则不真空义显于兹矣。
由上推之,则因缘性相不实有无,有无双寂之义显于此也,故题曰不真空。然缘法不有无,即显性空义。若有无双寂,即显第一义谛,乃法性实相之义。但境智未亡,故未及本无之义。
△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者,此文望前,则后后释于前前,为不了前因缘即真义故,执名着相,徧计情浓。故今推穷结责,欲使即名体以达缘空,方契真空。文虽从深至浅,欲令自浅之深,以后释成前文也。文三:初、引经标义。
故《放光》云:诸法假号不真。
俗谛诸法由住情见故,有名有体,情本虗妄,故名号假。立体不真实,名之与体情有理无。下举喻。
譬如幻化人。
幻者,不实而有。结巾艹以为兔马,仗物假术于实起虗,盖惑愚目耳。化者,无而忽有也。人者,所幻人也。幻术化成男女,则名相宛然,妄情执法见有名体,则以幻术喻妄情,化人名相喻诸法名体也。
非无幻化人。
在幻术中无而忽有,名相宛然。众生在迷,诸法名体宛尔差殊。
幻化人非真人也。
若知人由幻术而有,则名相全空;若悟法因迷执而兴,则知名体虗假。达因缘者,即假以会真;迷因缘者,执名而着相,引经立义,正责迷情。然此段经,古科连上以为引证,义亦可通。今谓正显名体不实,理顺后段故,今科归下文,为下之标义,于理甚便。
△二、正推名体四:初、名体互求。
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责。
以,用也。当,是也。用名推求于物,而体上定无是名之真实。若以物体是名者,则一切物体皆同音声文字。此则用名求,见体不实矣。
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
又用物推求于名,名上定无得物之功用。名中若得体,一切火名皆须炎热,故知火名定不得火体。此用体求,见名号假也。
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
因求物不是名,则知物是妄执,非实物也。
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
又由名不是物,则知名亦虗妄,非实名也。故圭山云:「色是虗名虗相,无纤毫之体故,即真空也。」
△二、双结同空。
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
安,何也。俗谛万物不过名体,既不相是,即知同空,空故何在?以是义故,前明俗谛因缘即真,良由诸法名体但离妄缘即如如矣。
△三、推立名因三:初:引文陈惑。
故《中观》云:物无彼此。
恐疑者云:一切物皆可名召,何谓名无得物之功耶?故今引文释之,万物体上本无虗名也。名有千差,且举彼此一端为例释之。
而人以此为此、以彼为彼。
如东方有惑人,以东为此、以西为彼。
彼亦以此为彼、以彼为此。
彼者,西方人也,却以东为彼、西为此。适此今曰彼,适彼今曰此也。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怀必然之志。
由二人各执,故此彼之名不定也。在惑者所见而起必定之心,则知名由执有也。
△二、结指惑情。
然则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无。
初者,本来义。彼此之名,物上本来不有;若以惑者所执,则本来不无。故知物上无名、名不是物,但由情惑假立虗名。惑本自空,名岂真实?故上曰「名无得物之功」也。
△三、举名结例。
既悟彼此之非有。
由上已达名空,以为能例。
有何物而可有哉?
例知彼此之物体,离执亦何有也。故上云「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以彼此名体转例万物云。
故知万物非真(体假),假号(名假)久矣。
从来迷惑故,执假名虗体久矣。此结归上《放光》宗义也。
△四、引文证成。
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
彼云:「是法无所有,强谓其名。」证上名假。
园林托指马之况。
此借《庄子》意。《康疏》云:「庄子曾为漆园吏,故曰园林。指马之况者,〈齐物篇〉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音义》云:「指,百体之一体;马,万物之一物,则且各举一以言之。」且夫是非彼此,百体万物一一有之。《庄子》唯明齐物,是则皆是、非则皆非,此盖自然之理,故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今借之以况彼此是非之体,皆由人执,以证上体不真。
如此则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
结上所引经书,皆显名体不实。此深远言论何所不在?
△三、约证结显三:初、举人显证。
是以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
通达名体即事证真,故曰圣人也。乘,运也。悲愿身土虽运化千端,即事之真而真常不变。履,践也。惑者,痴昧之心。心事不一,故言万惑。圣人虽居处履践于尘事,而常通达于玄微。《净名》云:「若菩萨行于非道,是谓通达佛道。」
者。
牒上二句,下释所以。
以其即万物之自虗。
即事而真,物本自虗,圣人证此故。
不假虗而虗物也。
破权小也。不能即事而真者,须假观慧推析灭事证真。二乘则灰灭身智方曰无余,权宗则断尽实惑乃曰涅盘。今正简异,故曰不假也。
△二引证即真。
故经云:甚奇世尊。
《大品经》空生叹佛也。
不动真际。
真理是万法之源,穷事见理乃为际畔,故立强名曰真际。不动者,不离也。
为诸法立处。
真理为诸法建立之处。
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
建立万法之处即是真理,故处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也。上则即真而俗,此则即俗而真。圣人证此,岂为名体所惑耶?
△三、双结玄旨。
然则(承上立处即真)道远乎哉?触事而真。
道者,可履可向,即所照之理。曰道远乎哉,盖言不远也,凡触物皆真。此结上理事不二。
圣远乎哉?体之即神。
圣者,能证之人。体者,证也。神者,不测之智用也。圣智亦不远,既即俗证真,即不测之圣智也。此结上人法不异。又此结文通结归前由至虗无生,为有物之宗,故触事而真;至虗无生,为般若玄鉴之妙趣,故体之即神。又触事而真故结前二论,真俗不二故体之即神,生后般若无知。已上释不真空论竟。
注肇论疏卷第二
音切
饵(如至切)
肤(府隔切)
腠(仓奏切)
岚(力含切)
偃(于蹇切)
郁(于屈切)
歙(呼及切)
噫(于其切)
愕(五各切)
聆(郎丁切)
骋(丑领切)
璇(似缘切)
玑(居沂切)
闪(式歛切)
篑(其贵切)
垒(力水切)
踟躇(上直知切,下直于切)
弥(莫尔切)
漫(莫半切)
厝(千故切)
摧(在回切)
辗(猪辇切)
穗(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