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经玄疏卷第六
天台山修禅寺沙门智顗撰
前明此经玄义大段,开为五重,第一大段「释名」略竟。今次第二大段,辨此经之正意,如国必有王,教必有主也。就此略用七意解释:
第一正辨体 第二简伪显真 第三入实相门 第四一法异门 第五为众经体 第六约观心 第七通释此经
第一、正辨经体者,此经以不思议真性解脱为体也,「真性解脱」义,如前广辨。就此略为二意:一者,正辨此经体;二,明须知经体。
一、正明不思议真性为此经体者,若他明此经,多用权、实为体,体即是宗;今但以不思议真性解脱为体者,如天无二日,国无两主。若权、实为体者,权、实既是二法,是则一教便有两体;今但用不思议真性解脱为体者,真性即是一实之理,若用一实之理为体,即无两体之过也。所言真性解脱者,此经云「淫、怒、痴性,即是解脱」,今言「淫、怒、痴性,即是真性」,真性即是实相,一实谛之异名也。《大涅盘经》明「一实谛,即是真法,若法非真,不名实谛。」
问曰:上说真谛即是思议解脱之理,今何故说真实之性即是不思议解脱之理?
答曰:上是偏真之真,今依《大涅盘经》以明实谛。实谛者,即是不思议圆真;圆真法性,即是真性解脱。真性解脱,即无八倒;无八倒者,即是真性解脱。真性解脱,无有虚妄;无虚妄者,即是真性解脱。真性解脱,即是大乘;大乘,即是真性解脱。真性解脱,即非八魔;非八魔,即是真性解脱。真性解脱,即是一道清净;一道清净,即是真性解脱。真性解脱,即是常乐我净;常乐我净,即是不可思议真性解脱。不可思议真性解脱,即是此经之正体也。如此真性,岂同偏真哉!
二、明须知经体者,若寻经失旨,事同调达,虽读六万法藏,不免现身堕大地狱;盘特但诵一偈,成罗汉道。如《大智论》说「声闻经有三法印,无常、无我、寂灭涅盘印」,小乘经有此印,即是小乘了义经,行人禀教,能得道也;若无三法印,即是不了义经,闻者未必出离生死。一切大乘经但有一法印,所谓诸法实相,若大乘经有实相印,即是大乘了义经,闻者乃可得菩萨道;若无诸法实相印,即是不了义经,闻者多堕二边,不能得无生忍也。复次,若无实相印,虽说种种愿行,犹滥魔之所说。所以者何?魔王亦能说种种愿行,但不能说诸法实相,故《大智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诸法实相,即是真性解脱之异名也。
问曰:声闻经何故但用三法印,摩诃衍教何故但用一实相印?
答曰:声闻根钝着重,故须说三法印,令厌生死苦,欣涅盘乐。菩萨大悲根利,易悟生死即涅盘相,能不舍生死,不取涅盘,入不二法门,故佛但说诸法实相印也。
问曰:若言国无二主,大乘经但用一法体,声闻经遂以三为体,岂非三主之过?
答曰:如君强,不须辅相;君弱,则辅相共治国。声闻经法相理弱,故须三印治,破爱,观无常;破见,观无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灭也。
第二、明简伪显真者,即为三意:一者,正明简伪显真;二,约共、不共教简别同异;三,约谛明去取。
一、明简伪显真者,实理幽微,真伪难别,但凡夫所习,若教、若行,莫不各以为真,故寻学之徒,必须自以智力,研核真伪。就此即为二意:一,简非实相;二,显正实相。
一、简非实相者,即为三:一,世俗经书所明非实相;二,外人经书所明非实相;三,声闻经教所明非实相。
一、世间经书所明非实相者,世间经书所明,但为安国治家,赏善罚恶,仁、义、礼、智,诚信、孝敬,养生、养性之道,皆是爱论,乃至释提桓因种种善论,诸梵天王说出欲论,五通之人神仙之论,亦皆是属爱之戏论。戏论破慧眼,不见于真实,是故皆非实相也。
二、明外人经书所明非实相者,外道多起身、边、邪见,或计神及世间常,是事实,余妄语……乃至或计神及世间非常、非无常,是事实,余妄语。如是堕十四难,生六十二见,虽各谓是,实非实相也。以其各各因见起诸烦恼,作种种行业,流转生死。是故,诸有言教,皆是属「见」戏论。戏论破慧眼,不见于真实,故非诸法实相也。
三、明声闻经教非实相者,声闻经多明无常、无我,破坏诸法,说尽苦涅盘;且声闻人厌畏生死,观无常断结,即身欲入涅盘,不能深求诸法实相,故不明实相也。
二、显真实相者,摩诃衍教所明,为利根菩萨如法相说,多明第一义悉檀。菩萨大悲,为众生故,求无上道,不计劫数,深观诸法;不滞二边,一心常寂。如水澄清,珠相自现,得诸法实相,故摩诃衍经教所明有真诸法实相。真诸法实相者,即不思议真性解脱,此经之体也。
二、约共不共教简别同异者,就此即为二:一,约共二乘说般若,明法性实相有同有异;二,约不共二乘说般若,明法性实相但异非同。
一、约共般若,明法性实相为大乘经体有同有异者,即为三意:一,约通教;二,约别教;三,约圆教。
一、约通教明同异者,所言同者,即是同入偏真之法性也;所言异者,三乘虽同入法性,而不无深浅之异,但断正使、侵习、习尽,如前通教分别:声闻入浅,但断正使;缘觉小深,侵除习气;菩萨能穷法性之底,习气都尽也。譬如三兽渡河,水虽是一,兔、马、象脚有短长,故入水不无浅深之别。水虽是一,而深浅有异也。
二、约共说般若别教明空不空辨法性同异者,《涅盘经》云:「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智者见空,及与不空;声闻、辟支佛,但见于空,不见不空。」声闻、菩萨同见于空,是则法性理一,名之为同;菩萨能见不空,不空即是智慧之性,名见佛性,即是异也。譬如三兽渡河,二兽浮渡,但知水软;若象浮渡,出没到底,浮知水软,到底着地,知非软也。
问曰:不空为当有故,名见不空?为无空故,名不空也?
答曰:具有二意。有故,是不空者,智慧性故,非空也。无故,说不空者,真谛法性之理即是空,此空毕竟不可得故,故言不空。言不空者,即是非真谛法性之空也,故《大智论》云:「空有二种,一者,但空;二者,不可得空。」声闻唯得但空,智慧犹如萤光;菩萨得但空、得不可得空,智慧犹如日光。二乘同得但空,故名为同;菩萨得不可得空,名为异也。譬如掘土,除土至泥,除泥若圆,至水也。
三、约共说般若教明不思议法性实相有同异者,声闻入法性,唯见法性,如虚空无所有;菩萨、诸佛入法性实相,亦见法性如虚空,能于如虚空法性中,开佛知见,圆照法界一切法也。同入如虚空法性无所有,故名之为同;诸佛、菩萨能于如虚空法性中,圆照一切法界,即是不思议法性,故名为异也,故身子领解云:「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呜呼!深自责,云何而自欺?」是则略明共般若共二乘说,而上、中、下根,利钝不同,故于一法性,通、别、圆三种之异也。譬如石有金性,有人破石得金,而不能作种种?、璫、环、钏;有人得金,能用作种种?、璫、环、钏,而不能变金为丹;有人能变金成丹,服之得仙,五通无阂也。金性是一,而得者三种不同也。
二、约不共说般若明法性实相为大乘经体一向异者,二乘所见偏真,不得言同也。就此为二意:一,别教;二,圆教。
一、约不共般若别教明法性实相,断除二障,离生死涅盘二边,别以不空之理、自性清净心、如来藏理为法性实相,是则声闻在座如聋如痖也。譬如破鑛得真金,异颇梨也。真金不可破坏,随意作种种器,颇梨易破,不得回转作种种器也。
二、约不共般若圆教明法性实相为大乘经体者,一切诸法即是佛性、涅盘、如来藏也,是则二乘在座如聋如痖。譬若如意宝珠,非颇梨珠,岂可言同也!
三、约谛分别者,明法性实相之理不出谛也,故须约谛分别。但谛有三种:一者,三谛;二者,二谛;三者,一谛。
一、约三谛分别法性实相为此经体者,即为二意:一,略明三谛;二,明去取。
一、略明三谛者,一,俗谛;二,真谛;三,中道第一义谛。三谛义略,如前四教所诠分别。
二、去取者,俗谛但是凡人所见之理,故非此经体也;真谛即是二乘所见之理,亦非此经体也;中道第一义谛即是法性实相,即此经之正体。
二、明约二谛分别法性实相为此经之体者,亦为二意:一者,略明二谛相;二者,去取。
一、略明二谛相者,二谛有二种:一者,理外二谛;二者,理内二谛。
一、理外二谛者,不约佛性以明二谛也,即是犹处门外,止宿草庵。今明此理外二谛,即有三种:一者,随情二谛;二者,情智二谛;三者,随智二谛。
一、明随情二谛者,如诸论师撰二谛义,集古今乃有数十家明二谛义不同;又寻诸经论明二谛之相,亦有种种不同也。但二谛既是审实之理,何得异说不同?若一家为是,众家并非,孰能判其是也。今作三种二谛,通释众家所明二谛,若有文证,则皆可用;诸经论异说,皆无滞也,故云「诸佛常依二谛说法」。但二谛之理不应有异,而诸师及众经论异说不同者,皆是随情之二谛也,随世界、为人、对治、第一义四悉檀所辨之根情也。众生根情,种种不同,佛教所明二谛,何止数十家之异,乃有无量不同,故《涅盘经》云「分别二谛,有无量相。我于彼经,竟不说之」,此何谓也?而末代各明一种二谛,不受众家异说,将非大失乎!
二、明随情智二谛者,如上所明种种二谛,随世界、为人、对治之情,闻说未悟者,皆束为世谛;若种种异说二谛为向道之人,闻说即悟,发真慧眼,见第一义,即是随智之真谛也。是则情智合辨,有二谛之殊,故《涅盘经》云:「如世人心所见者,名为世谛;出世人心所见,名为第一义谛。」
三、随智二谛者,二乘圣人发真无漏,法眼、慧眼所见二谛之理也。若为凡说,如示盲者白相,故《妙胜定经》明,文殊、释迦因地诤二谛义,堕三恶道,见迦叶佛说二谛,即是显随智二谛不可以情求也。若以情求执诤,则同释迦、文殊因地执随情二谛之过非也。
问曰:二谛为定是理、为定是教?
答曰:有师言「并是理」,有师言「二谛并是教」,有师言「俗谛是教,真谛是理」,故经云:「皆以世谛名字故说,非第一义。」今详此三家明义,互有得失也。应四句分别:若约随情二谛,二谛并是教,是则二谛皆可说也,故有种种二谛,诸师所用不同,经论所明各别。若就随情智二谛,即俗谛是教,真谛是理,是则俗是可说,真不可说也。若就随智二谛,二谛皆是理,是则二谛皆不可说也。若约随智世谛、随情真谛,是则俗是不可说也。是以迦叶如来之所证见,尚非释迦、文殊因地情之所知,况复末代凡夫之所能解!今略明此三种二谛,言虽不多,意则靡所不该。佛法义学、坐禅之人,若不信此,疑诤岂息也。
二、次明理内二谛者,约中道佛性以明二谛也。就此得有三种:一者,中道合真明二谛;二者,真谛合俗明二谛;三,不思议二谛。此三种二谛,亦各有随情、情智、随智三种也。
一、中道佛性合真谛为二谛者,犹是通教之二谛也。非只通二乘,亦通别、通圆也。所言中道合真为第一义谛者,《涅盘经》云「言佛性者,即是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智者见空,及与不空」,不空即是中道,空即是真谛,故知中道佛性合真谛,为第一义谛也。亦有三种二谛,类前可知。
二、明真谛合俗谛,但取中道为真谛,明此真谛者,即是别教之二谛也。所言真谛合俗谛为世谛者,《大涅盘经》云「我与弥勒共说俗谛,五百声闻皆谓说第一义谛」,此即别教二谛。亦得有三种二谛,类前可知也。
三、明理内不思议二谛者,前明理内二种二谛不二而二,是不思议圆教之二谛。亦有三种二谛,类前可知也。
二、明去取者,若理外二谛,但非世谛,非此经体,真谛亦非也。若理内二谛,三种世谛亦皆不得为此经体也;理内三种真谛,即是法性实相,此经之正体也。
问曰:只应取圆教不思议真谛为体,何得取理内通、别真谛为体也?
答曰:若是《法华经》「正直舍方便」,可得但用圆教一真谛为体。此经犹带通、别二种方便,理内三种真谛皆得为此经体也。但有傍、正,不思议真谛为正也。
三、明约一实谛为此经体者,一实谛义,如前分别。但一实谛即是不思议真性解脱实相之理,即是此经之正体。事如初重引《涅盘经》解释也。
第三、明四门入体者,寻真性实相之体,幽微妙绝,一切世间,莫之能契。但以大圣明鉴通理之门,乃于无言之理,赴缘起教,以教为门,是以禀教之徒,因门契理,故《法华经》云「以佛教门,出三界苦」,又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此经明诸菩萨各说入不二法门,即其意也。今略以三意解释:一,略辨四门相;二,正明四门入体;三,明悉檀起四门教。
第一、略辨四门相者,「门」以能通为义,佛教所诠正四句法,能通行人至真性实相之体,故名为门。若外人邪因缘、无因缘说四句,因此四句,各见四种邪法之理,因此生十四难、六十二见,起诸结业,沈轮生死。此是邪道四门,今所不述。若佛法四门,即是正因缘四句法,能通行人,同入第一义涅盘也,故《大智论》云「四门入清凉池」,又譬「般若如大火炎,四边不可取」,又云「般若波罗蜜有四种相,即四门义」。仰寻佛法,既有四教不同,今约教明门,各有四别:一,三藏四门;二,通教四门;三,别教四门;四,圆教四门。
一、明三藏教四门,即为四:一,有门;二,空门;三,有空门;四,非有非空门。
一、有门者,即三藏教明正因缘生灭之有,若禀此教,能破十六知见,见阴、界、入一切有为诸法,皆悉无常、苦、空、无我,得世第一法,发真无漏。因有见真,有即第一义谛之门也。故《大集经》云「甚深之理不可说,第一实义无声字。陈如比丘于诸法,获得真实之知见」,如此即诸阿毗昙论之所申也。
二、明空门者,即是三藏教明折正因缘假实法生灭入空。若禀此教,能破假实之惑,见假实空,发真无漏。因空见真,空即第一义之门也。故须菩提在石室观生灭无常入空,因空得道,名见佛法身,恐此是《成实论》之所申也。
三、明有空门者,即三藏教明正因缘生灭之有空,若禀此教,能破偏执有无之惑,见因缘有空,发真无漏。因有空见真,有空即第一义之门也。此是迦旃延因入道故,作《昆勒论》还申此门也。
四、非有非无门者,即三藏教明正因缘生灭非有非空之理。若禀此教,能破有、无边邪执,见因缘非有非无,发真无漏。因非有非无见真,非有非无即第一义之门也。恶口车匿,因此入道,未见论度。有人言「犊子《阿毗昙》申此意也。彼论明『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我』非三世,即是非有非无法,即是非空也」,此恐未可定用。
二、明通教四门者,即是《智度论》明「一切实,一切不实,一切亦实亦不实,一切非实非不实」,佛于此四句,广说第一义悉檀。《中论》明此四句,皆名诸法之实相,即通教明正因缘法,如梦、幻、响、化,水月、镜像,体法即空之四句也。若三乘共禀此教,而根缘不同,各于一句入第一义,故四句皆名门也。此具如青目注解。又注云「诸法实相有三种」,故知此四门,即是三乘同入此四门,见第一义也。
三、明别教四门者,若用《中论》「亦名名」而辨四门者,即别教之四门,《大智论》四句亦得也。此别教四门意,正出《大涅盘经》,但多散说。约乳明四句譬,即是别教四门也。若明佛性,如乳有酪性,石有金性,力士额珠,即有门。若明石无金性,乳无酪性,众生、佛性犹如虚空、大涅盘空、迦毗罗城空,即是空门也。《涅盘》又云「佛性亦有亦无者,云何为有?一切众生悉皆有故;云何为无?从善方便而得见故」,又譬「如乳中亦有酪性,亦无酪性」,即是亦有亦无门。若明佛性即是中道,百非双遣,故经譬云「乳中非有酪性,非无酪性」,即是非空非有门也。别教菩萨别禀此四门之教,因见佛性,住大涅盘,故此四句之说,即是别教之四门也。今一往约《涅盘经》文,分别别教四门之相。但此经文,或可圆教四门,至下圆教四门,自当料简同异也。
问曰:若别教四门但出涅盘,尔前诸《摩诃衍经》何意无别教四门也?
答曰:《大涅盘经》是解前经教之经,此前诸摩诃衍岂无别教四门?具出经文,事成繁也。
四、明圆教四门者,四门明入佛性第一义,一往与别教四门入第一义谛、见佛性、得常住涅盘,名义是同,细寻意趣有异。
问曰:以何相知异?
答曰:分别有异,意乃多涂。今略约圆教七义分别,即知别教四门与圆教四门有殊也。七义者:一、若明「一切法即真性实相,佛性涅盘,不可复灭」而明四门者,即是圆教四门也。二、明初心即开佛知见圆照而辨四门者,即圆教四门也。三、若明不思议,不断烦恼而入涅盘辨四门者,即是圆教四门也。四、若明圆行而辨四门者,即是圆教四门也。五、若明圆位而辨四门者,即是圆教四门也。六、若明圆体而辨四门者,即是圆教明四门也。七、若明圆用而辨四门者,即是圆教明四门也。
第二、正明四门入体者,若外人四门,心行理外,诸颠倒想,与颠倒相应,不得入真性体。所以者何?随门异故,见理亦异,是故各说,谓得一究竟道,起诤论也。今明佛法四门,皆得入一体,但有两种不同:一者,三藏、通教两种四门同入偏真之理;二者,别、圆两教四门同入圆真之理。
一、明三藏四门、通教四门同入偏真之理者,各因四门,同见第一义,得二种涅盘,是同也;理虽是一,而门有异者,既有巧、拙两度之殊,故有两种四门能通之别也。真理无二,故所通至体是一也。譬如州城开四门,使君是一;而从四门入者,门虽有殊,而所见使君只是一也。三藏教四门,如从州城四边偏门而入;通教四门,如从四正门而入。偏正虽殊,入见偏真第一义谛,得二种涅盘是一也。
二、明别教四门、圆教四门入实相真性体者,各因四门而入,见实相佛性,得常住涅盘是一也。理虽是同而门有异者,教门既有偏圆之殊,故有两种四门能通之异也。佛性真理不二故,故所通至真性体是一也。譬如台城有四门,门虽不同,所见天子是一也。别教四门,如从台城四边偏门而入。圆教四门,如从四正门而入。偏正虽殊,入见真性解脱、实相之体是一也。
第三、明用四悉檀起四门之教者,若外道四门,皆不见根缘,执心取相定说,如旧医常用乳药治一切病,此不依四悉檀而起四门也。今佛法四门,皆因四悉檀而起也。一,明悉檀起三藏教四门;二,明悉檀起通教四门;三,明悉檀起别教四门;四,明悉檀起圆教四门。
一、明四悉檀起三藏教四门者,即是生生不可说,有四悉檀因缘,亦可得说。
一、明用四悉檀起有门者,若众生心乐有法,即用世界悉檀说毗昙有门;若宜闻生善,即用各各为人悉檀说于有门;若执无因缘、邪因缘,或执空取着,起诸结业,即用对治悉檀为说有门;若闻即悟,见第一义,即用第一义悉檀为说有门。如拘隣五人,闻说四谛,即见第一义谛,得须陀洹果。若不能用四悉檀起缘而说者,即是差机说法,是众生怨,天魔外道,一手作诸劳侣。《涅盘经》云:「说法者,诸佛境界,非诸声闻、缘觉所知也。」
二、明用四悉檀起空门者,类前有门,用四悉檀起空门,义即成也。而诸成论师云「《毗昙》有门但是调心,不能得道;《成实》见空,乃得道耳」,诸数论师云「我用小乘明义,见有得道;汝探用大乘明义,故说见空得道」,今谓此并不得三藏教意,《大集经》云「常见之人,说异念断;断见之人,说一念断。二见虽殊,得道无异」,《大智论》云「声闻经中,处处明法空义」,岂得言见空得道,探明大乘!今约此四悉檀意,作成、坏义:数人四义成,《成论》四义坏;《成论》四义成,数人四义坏。是则成、坏敌等,何者是《成论》成?何者是数人坏?若解三藏教巧、拙两度,则《成论》空门义成,数人有门义坏者也。
三、明用悉檀起有无门,类前有门,用四悉檀意,则有空门得起,故为《昆勒论》所通也。
四、明用悉檀起非有非无门者,用四悉檀,亦类前有门用四悉檀,意可见也。
二、明用四悉檀起通教四门,类三藏教可解。
三、明用四悉檀起别教四门,类三藏教可知。
四、明用四悉檀起圆教四门,类三藏教可知,具释并在四教大本。
第四、一法异名者,诸经异名说真性实相,或言一实谛,或言自性清净心,或言如来藏,或言如如,或言实际,或言实相般若;或言一乘,或言即是首楞严,或言法性,或言法身,或言中道,或言毕竟空,或言正因佛性、性净涅盘……如是等种种异名,此皆是实相之异称。故《大智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大涅盘经》云「如天帝释,有千种名。解脱亦尔,多诸名字」,又云「言佛性者,有五种名」,故皆是赴机利物,为立异名也。而法体是一,未曾有异,如帝释千名,名虽不同,终是目于天主。岂有闻异名故,而言非实相理?如人供养帝释,毁憍尸迦;供养憍尸迦,毁于帝释,如此供养,未必得福。末代弘法者亦尔,或信黎耶自性清净心,而毁毕竟空;或言「毕竟空无所有」,毁黎耶识自性清净心;或言「《般若》明实相,《法花》明一乘,皆非佛性」,此之求福,岂若虑祸!若知名异体一,则随喜之善,遍于法界,何所诤乎!
第五、为众经体者,诸摩诃衍经皆用实相不思议真性解脱为体也。
问曰:诸经或有无实相真性之名,何得备为众经体乎?
答曰:如向所辨,一法异名,诸经虽不作实相名说。若说中道、法界、如来藏、正因佛性、本有涅盘,皆是实相异名,即为众经作体也。
第六、约观心者,若小乘行人持戒、坐禅,发背舍、胜处、一切法门,若不得无常、无我、寂灭之印,入此观中,皆成邪倒,不能悟理成无漏也;大乘观法,亦复如是,若不得法性实相印者,多成魔业,堕于二边,岂得入不二法门、住不思议解脱也!
问曰:凡夫初心,岂得即修?
答曰:譬如人射的,的作着意,此至放箭,已有丈尺之疎,发轸奢漫,何能得着?学正观心,亦复如是。
第七、通此经者,此经品品皆异名说真性解脱,其道机纯熟之者,闻此得道也。
大段第三,明佛国因果为宗者,宗即是一教之纲维,如有王处,必有辅臣共治。经既立体,必须明宗以成教也。今明此义,略为五重:
第一分别宗体不同 第二正明因果辨宗义 第三明因果成佛国义 第四约观心 第五通此经文
第一、分别宗体不同者,即为二意:一,先核宗体不异;二,正明宗体不同。
一、先核宗体不异者,有师云:「此经权、实为宗,宗即是体。」今问:若宗体是一,体是此经主,是则此教唯有二法,无不二之理,则无诸法实相印。若无诸法实相印,教则无主,何得诸经皆云「此经众经之王」也?复次,若以权、实二法为体者,亦应以二法为印也。是事已如前释。譬如国但得有一主,不应立两主也。若一经教有二体,亦应国有二君也。
二、正明宗体异者,寻经论亦不分别宗体之文,此出弘法法师之性。但作义巧便,欲开发经教,令学者见意,故须尔也。非因非果真性为体、因果为宗,约因果以显非因非果。举因,则摄于万行;举果,则摄于万德,故以因果为宗,如提纲目动。又如君主是一,辅臣有二,二臣共辅一主,能治天下。今非因非果是一,因果是多,显成一教,利益有缘。分宗、体之别,以佛国因果为宗也。
第二、正明因果辨此经宗者,以佛国因果当宗,今故以佛国标名。就此即为二意:一,正明因果为宗;二,料简。
一、明因果为宗者,但非因非果,既通为众经之体;而因而果,亦通为众经之宗。宗则不定,或单用因为宗,或单用果为宗,或因果合为宗。如《涅盘》明涅盘常住四德之果,文内非不明五行、十功德之因果,果正、因傍,但以果当宗。若是《大品》明般若智照之因,文中非无种智、涅盘之果,因正、果傍,但以因为宗。若《法华》明一乘因果,借莲华为名,是则因果俱为宗。此经从人、法得名,人能行法,即是因地行人;法名不思议解脱,解脱是断德之果,望果行因,故以佛国因果为宗也。
二、料简者:
问曰:若言非因非果,而因而果,今《涅盘》何故但果而不因?《大品》但因而不果?此经既是解脱之名,何不但果?
答曰:若通论,亦得此义。而义有傍、正,《大涅盘》果正、因傍,《大品》因正、果傍,今经双举佛国因果,是故佛国因果以当宗也。所以者何?如长者子献盖,云「愿闻得佛国土清净」,即问果;「唯愿世尊说诸菩萨净土之行」,即是问因。佛答云「直心是菩萨净土」,即是答因;「不谄众生,来生其国」,即是答果。命宗之始,双问因果,答亦俱答因果。且净名辅佛,弘因果之教也。如室外「劝国王、长者,令厌此身」,即是弘因;「当乐佛身」,即是弘果,乃至弹诸弟子、菩萨等,处处有明因果之文。又如室内明「十方佛土皆空」,即是明果;「有疾菩萨用三观调心」,即是明因;〈不思议品〉是果,〈观众生品〉、〈佛道品〉、〈入不二法门品〉、〈香积品〉是因。出室掌擎大众,向庵罗园,即表回因向果;如来述成,复宗明义,具辨菩萨之行,即是述因;明诸佛土音声为佛事,寂灭为佛事等,即是述果。验知一教始终,皆明因果,以成佛国,故并用当宗也。
第三、正明因果成佛国义者,就此即为三意:一,略辨因果相;二,简通别;三,正成佛国。
一、略辨因果相者,因,是修行之法,行本约理,理即非因非果,行即因果。若离非因非果而辨因果,是邪因果;今约此理而明因果,是正因果。经云:「隐名如来藏,显名为法身。」菩萨修行,显此藏理,功用未圆,故名为因;藏理圆显,究竟解脱,即是果也,故《大涅盘经》云:「是因非果,如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盘……非因非果,名佛性;非因非果,名大涅盘也」。
二、明简通别者,就此即为二意:一,别简不思议因果;二,通简因果。
一、别简不思议因果者:
问曰:二俱非因非果,何故佛性但因非果,涅盘但果非因?
答曰:此明别教,别义分别因果也。若圆教,通义俱得。佛性是果者,如《大涅盘经》云「佛性即佛。一切众生未成佛故,云何众生而有佛性也?涅盘即是因者」,又云「大般涅盘,本自有之,非适今也」,又云:「佛性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十二因缘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初住望二住是因,望三住是因因;三住望二住是果,望初住是果果……乃至金刚望大涅盘为因因,大涅盘望金刚为果果;无上菩提但是因,无上涅盘但是果,故今明不思议解脱之因果亦如是。
二、通简因果者,以世间因果即是苦集之法,出世因果即是道灭,一切因果不出四谛。但大、小明义不同,故有二种四谛之别:小乘明有作四圣谛,大乘明无作四圣谛。于是二间更立二种四谛,谓无生四真谛、无量四谛,合为四种四谛,并是明因果之义。具出《涅盘》,解释显在《法华疏》也。
三、明因果成佛国为此经宗者,约此四种因果,以明佛国因果,辨此经宗也。若是有作集、无生集,此二集善恶、五浊轻重,约根利钝,同感凡圣同居净秽土,托生受报,为苦谛也。若是生灭、无生二种道灭者,同感方便有余土托生,即彼土之苦谛也。此之道灭,即是无作之苦集,无量、无作之道灭分成,即得生实报无障阂净土。若无作智满,则无作集尽,则无一生之报,智冥心源。此经云「心净,即佛土净」也,《仁王经》云「唯佛一人居净土」,故知四种四谛因果,即是正报。以正报故,说于依报国土也。
问曰:有作、无生集,共有净、不净;无量、无作云何?
答曰:若无量、无作因果,亦有净、不净。三乘人断三界子果两缚尽,俱得受法性身,生变易土。三藏二乘,通、别、圆菩萨五人功德,既有优劣、利钝不同,亦应得横论净、秽之别。若别教莲华国诸菩萨,非生死人,其土亦得竪论净、不净。诸地菩萨未穷性净之源,犹有分惑,故「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故知因果语通,从凡至圣非正意,但论佛国因果为此经正宗,入文更当略分别也。
第四、约观心者,下文云「随其心净,即佛国净」,观心性本净,犹如虚空,即是性净之境。境,即国也。观智觉悟此心,名之为佛。初观名因,观成名果。若论自行,即是心主无染;若论化他,即是心数解脱。智慧数为大臣,能排诸数上惑,以还心源清净土也,故云「心净即佛土净」也。
第五、通此经文者,如佛为宝积说佛国因果,即是当宗。下文虽不自说,而净名即是法王大将,助佛阐扬因果正教,符成佛说佛国因果,断物缘缚,令生佛国,成菩萨净佛国土之行也。故室外品品皆有因果之说,室内品品亦有因果之说,出室亦有因果之说,皆符成佛国之教,着在此经文也。
大段第四,权实善巧为用者,不思议体、宗既成,此教必有功能。功能者,权、实有利物之功能也。亦为五意:
第一,简权实用 第二,明诸教权实不同 第三,释权实义 第四,折伏摄受 第五,约观心
第一、简权实用者,有人偏用权巧莫测为用,此用明偏也。今言权、实悉得为用。所以者何?若论无言之道,权、实并无可说,有因缘故,俱可得说。若说权有益,权即是用;说实令物得悟,实即是用,是故俱得为此经用也。
问曰:若本是体,从体起用,乃可言权是用,那得实亦是用?若皆是用,便无体、用之殊,亦无宗、体之别。
答曰:权、实有多种,若就自行化他明权、实者,前来权、实,但是用,而非体。今经正就化他明权实,是故权、实俱是用也。
第二、明诸教权实不同者,华严具有二教,别教为权,圆教为实;三藏一向是权,化城引接也;方等备有四教,三权一实;般若废三藏,但有三教,二权一实;《法华》正直舍方便,但有一实;《涅盘》备释四教,在因三权一实,辨果唯有一实同也。
问曰:此与方等何异?
答曰:方等二入实、二不入实,《涅盘》四俱入实,此为大异。今经是方等教摄,因有三权,果则一实,二入、二不入实也,分别具在《法华玄义》。
第三、释权实义,即有三种:一者,化他权实;二者,自行化他权实;三者,自行权实。
一、明化他权实者,诸佛、菩萨所见三谛,不可向凡人说示,随他意语,悉皆是权,今约权而明实也。此则有千万种二智,四悉檀赴缘不同,众家不善得此二智意,随取经论所明二智而用之者,执诤云云也。
二者、自行化他权实者,如诸、佛菩萨随他意说,并是权智;随自意语,皆实智也。
三、自行权实者,诸佛、菩萨自行所证二谛、三谛之理,以辨权实也。
还将一家明三种二谛,对之冷然,义推可解。今经所明,备有三种二智,为国王、长者、诸声闻,用化他二智;为诸菩萨,用自行、化他二智;杜口无言,是自行二智也。
第四、折伏摄受者,即为二意:一,略明折伏、摄受;二,正通此经文。
一、略明折伏摄受者,如《胜鬘》云:「应折伏者,而折伏之;应摄受者,而摄受之。以折伏、摄受故,为令正法,得久住故。」今净名为令不思议法得久住故,是以以方便折伏、实智摄受,类如〈戒序〉云「老死至近,佛法欲灭」者,佛法湛然,何甞有灭?若魔烧经卷,尚有二十亿菩萨受持佛法,故知不灭。今言灭者,约人寿尽,故言其灭。如凡夫未得无漏慧命,未能秉持禁戒,身若无常,戒法即谢,故佛法欲灭。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五分法身,本依色身而起,色身既死,五分亦灭,即是身内佛法灭也。若能勤进,发真得道共戒,此则一受不退常寂然,即有五分法身具足。假令七反人天,虽生恶国,非但不失须陀洹果,此人必得阿罗汉果。是则阴身虽灭,佛法不灭;五分法身,无朽坏也,即是佛法久住。若大乘为义,虽复证罗汉,尽、无生智,乃至辟支迦十种观,观十二因缘,能侵习气,亦归灰灭。如百二十人,不堪付嘱,丧失财宝,若能开佛知见,得二十五三昧无方之用,住持佛法,守护重宝。重宝者,即百斤金、百句解脱真宝也。如盛壮之年二十五者,堪可付嘱,此人能折伏、摄受,令法得久住也。
二、明正通此经者,今净名欲令释迦正法久住,是故室外弹诃、室内摄受。通论弹诃、摄受,处处皆得,如人诃骂是暂时,长养是本心。而今或时用权智诃,以实智摄,如弹国王、长者,即是权诃;当乐佛身,是实摄也。如诃须菩提云「于食等者,于法亦等」,入八邪而得八正,是用实智诃,还用权摄;云「如佛说幻人,以是事诃,宁有惧不」,此即权摄,诃阿难亦尔。如诃弥勒等,实智诃,实智摄受;如诃迦旃延,权弹、权受。室内别义云云。故知净名折伏、摄受,成于此教也。
第五、约观心明权实者,观中道时,以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是权折伏,实智摄受;若观中道而发二乘观,即是实智折伏,权智摄受;若观二谛,还发二观,即是权折伏、权摄受;若观中道,还发中道,即是实智折伏、实智摄受。复次,善将四随用心,如《大止观》三十六转解说,即是观心折伏、摄受,正法得住也。
大段第五明教相者,前大段四重,释此经一部正意略显,但此经与众经有同有异,事须分别。而前明四教,处处简别教相,辨众经同异,大意略应可见。但恐散明教相同异,寻者或未明了,今须更释此经同异之相,就此即为四意:
第一,明教相大意 第二,略出诸师判教不同 第三,研详去取 第四,正明判经教相
第一、明教相大意者,诸经同明体、宗、用,赴缘利物,而有同异者,但以禀教之徒,根缘不一,时方有别。是以大圣设教,名字不同,言方亦别也,故有顿、渐赴机,至如《华严》广明菩萨行位;三藏偏说小乘;方等破小、显大;《大品》历法,遣荡会宗;《法花》结撮始终,开权显实;《涅盘》解释众经,同归佛性常住。今此经抑扬褒贬,赴机说不思议解脱者,犹是方等之教。
第二、略出诸师判教不同者,若观岌法师「三时明义」:一,有相法轮;二,无相法轮;三,常住法轮。此经并属第二时无相得道,未明佛性常住涅盘。若开善、光宅判教,有三种:一顿、二渐、三偏方不定。渐教分为五时,此经是第三时折挫声闻、褒扬菩萨之教,犹未会三归一,辨佛性常住。若是庄严「四时明义」,此经犹属般若无相得道,亦未明会三归一,佛性常住。若是《地论》「四宗明义」,此经即是真宗大乘缘起反出之教。若是流支「半满明义」,此经即是满字之说,不异《华严》、《涅盘》。从来名义,古今判教不同,《法华玄义》别当委出也。
第三、研详去取者,若言此经是第二时教,或第三时说,未明佛性常住者,此经明不思议真性,真性岂非佛性!若言不明常住,此经云「如来之身,即是金刚之体。众恶永尽,众善普会。当何有疾」,岂非常住也!次,若言此经是真宗之教,过法华者,何故诸声闻人于此经中不见佛性,同《法华》、《涅盘》也!次,若言此经即是满字,明佛性常住者,何故《涅盘》判为生苏之教!生苏既不得,即是醍醐,此经何得即与《涅盘》满字齐也!引诸经论,检核众义,备出《法华玄义》也。
第四、正明判此经教相者,但如来经教,乃遍满三千,元其正意,不出四种:一者,顿教;二者,渐教;三者,不定教;四者,祕密教。
一、顿教者,即《华严经》也,譬如日出,前照高山。又如《涅盘经》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即其义也。然虽云「顿教为化菩萨」,不无兼开别教方便,故《无量义经》云「摩诃般若、华严海空,宣说菩萨历劫修行,而未曾宣说如是甚深《无量义经》」。未同《法华》三乘,同得开佛知见,发本显迹,成道已来甚大久远,如此即不与诸法师同也。
二、渐教者,即是五味相生。三藏初门,所说事戒、定,即是从牛出乳。三藏教明生灭四谛,即是从乳出酪。方等大乘最初说无生四谛,无量、无作对破小乘,诃责声闻乐小法者,即是从酪出生苏。《摩诃般若》亦说无生四谛,而具明无量四谛,宣说历劫修行,亦说无作四谛,会小乘法皆是摩诃衍,令声闻转教,即是从生苏出熟苏。如《法华》说一实无作四谛,为诸声闻开佛知见,悉受记莂,成大果实,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即是从熟苏出醍醐。又,《涅盘经》为诸比丘说三修佛性,一实无作四谛,为诸声闻开决慧眼,见佛性,安置诸子祕密之藏,亦是从熟苏出醍醐。故《无量义经》明说《大品》在《法华》前,《大智论》云「《摩诃般若》在《法华》后」,如此明五味之义,与常涂一往似同,细心比并,辨次解义,不相关也。
三、明不定教者,亦不同旧解,别有遍方不定之说。今但于五味教内利根之人不同,教教悉皆得见佛性,故有满字之义,故《涅盘经》云「譬如有人,置毒于乳,乃至醍醐,亦能杀人」。所以梁武、流支、摄山三家,此经、《大品》皆是满字,明佛性辨常,意在此也。
四、祕密教者,《大智论》云「佛初成道,鹿苑转四谛法轮。显露教中,明五人见谛,得须陀洹果,八万人得法眼净;祕密教,无量菩萨闻说大乘,得无生忍。复次,始从得道,至泥洹夜,常说般若」,或可即其义也。此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此亦是祕密教之相。若时众皆不得闻见,即是祕密教也。
问曰:若尔,可无遍方不定说耶?
答曰:五味次第,尚得论不定遍方,设有异说,此复何须论也!婆罗门将偈来此,出四种论,所谓牛王论、虾蟇跳论、师子论、鸟眼论。今借便用此四种论,通前四种教:牛王论通顿教,虾蟇跳论通渐教,师子论通不定教,鸟眼论通祕密教。今判此经非是顿教,乃至五味渐教生苏之味。若约不定教,即是置毒生苏而杀人也。利根菩萨,于此教入不二法门,见佛性,住不可思议解脱涅盘,即满字之教。若祕密,即不可知也。此经意,不主明教相,是故不须委曲也。但教相义,多有所关,最为难解难明。《法华玄》辨四教义,方可得略见大意耳。
佛法不思议, 唯教相难解。
二乘及菩萨, 尚所不能测;
何况诸凡夫, 而欲判此事?
譬如生盲人, 分别日轮相,
欲判虚空界, 一切诸色法,
而言了达者, 毕竟无是事。
是故说法者, 各生惭愧心,
自责无明暗, 舍戏论诤竞。
维摩经玄疏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