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经玄疏卷第四
天台山修禅寺沙门智顗撰
第四、约圆教明位,释净、无垢、称义者,此教诠因缘即一实谛、不思议解脱、虚空佛性、大般涅盘、诸佛法界之理。若菩萨禀此教门,理虽非深非浅,而证者不无深浅之位。今明此教入道,亦具有四门,而诸大乘经多用「非空非有门」也。正如此经诸菩萨各说「入不二法门」,一往虽同,细检不无四门之别,而多用「非空非有门」入不思议解脱也。此义在下,自当可见,就此略为三意:一,简别、圆两教明位不同;二,正明此教辨位;三,约圆教位,释净、无、垢称义。
第一、简别圆两教明位不同者,圆教既诠圆理,略明圆义有八,异于八别,已如前说;今但约断无明、判位高下不同也。
若别教明,三十心断界内结,即伏界外无明,至回向后心,发真智,见佛性中道之理,断一品无明,名登初地;乃至断十品无明,名为十地;等觉后心,断无明方尽;妙觉萧然累外,此如前分别。
若圆教所明,从初假名发心即一心三观,修随喜心,入十信位,断界内惑尽,即伏界外无明;十住初心,发圆真智慧,断无明初品;从此四十心,皆断无明,至等觉后心方尽;妙觉极地,萧然累外,名究竟菩提无上大涅盘也。
此则判位,高下殊别,故有别、圆两教明位不同也。
第二、正明圆教位者,亦还约七位,明五十二位不同:一,十信;二,十住;三,十行;四,十回向;五,十地;六,等觉地;七,妙觉地。但解者不同,有师言「圆教顿悟,一悟即是佛,无复位别之殊。说十地位者,为钝根人耳。如《思益经》云『如此学者,即不从一地至一地』」,又有师解言「圆教既是顿悟,初心一悟,即究竟圆极。而有四十二位者,但是化物方便,立浅深之名耳。故《楞伽经》云『初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灭真如,有何次也」,又有师言「圆教顿悟,至十住即是十地;而说有十行、十回向、十地者,此是重说」,意谓此诸解释,悉是偏取。但平等法界,尚不论悟与不悟,孰论浅之与深?不悟而论悟者,不浅不深论浅深也。寻诸大乘经明理究竟,无过《华严》、《大集》、《大品》、《法华》、《涅盘》明法界平等,无说无示,而菩萨位行,终自炳然。是以今还约七位,以明圆教菩萨之位也。
一、十信者,若利根顿悟,深妙善根,闻说「一切众生即大涅盘,不可复灭;一切众生悉菩提相」,即发大慈大悲,缘无作四实谛,起四弘誓愿,是名圆教发菩提心。信心者,信一切众生即是真性解脱,具足一体三宝,一心三观;观二谛、三谛理,通达无阂,成随喜心,五品弟子因;是若得三昧,及陀罗尼六根清净,即是入十信之位也;若得十信成就,即能见真谛理,断界内见思,亦能见俗谛理,分别十法界法,心无谬乱,生相似中道之解,伏界外无明。故《仁王经》云:「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法华经》明意根清净云:「虽未得菩萨无漏智慧,而其意根清净如此。」
二、明十住位者,即为二意:一,略释初发心住;二,类通九住。
一、正释初发心住位者,所言发心住者,三种心发故,名发心住;三德涅盘,名为住也。
云何名为三种心发?一者,缘因善心发;二者,了因慧心发;三者,正因理心发。
一、缘因善心发者,众生无量劫来,所有低头、合掌,弹指、散华,发菩提心,慈悲、誓愿,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等,一切善根,一时开发,一心具足万行诸波罗密也。
二、了因慧心发者,众生无量劫来,闻大乘乃至一句偈,受持、读、诵、解说、书写,观行修习,所有智慧,一时开发,成真无漏也。
三、正因理心发者,众生无始以来,佛性真心常为无明之所隐覆,缘、了两因力破无明暗,豁然圆显也。
此三种心开发,故名发心。
住者,住三德涅盘也。一、法身,二、般若,三、解脱。此三不纵不横,如世「伊」字,名祕密藏。真实心发,即是法身;了因心发,即是般若;缘因心发,即是解脱。三心若发,同世「伊」字,假名行人,以不住法住此三心,即是住于三德涅盘祕密之藏,故言初发心住也。
若住三德,即是住不思议解脱,即是住于大乘,即是以不住法住般若,即是住首楞严三昧;修持于心,犹如虚空,即是住法性,即是住实相,即是住如如,即是住如来藏,即是住中道第一义谛,即是住法界,即是住毕竟空,即是住大慈大悲、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即是住四无阂智、神通、四摄、诸波罗密、一切三昧陀罗尼门。举要言之,即是住真、应二身,一切佛法也。故《华严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了达诸法真实之性,所有闻法不由他悟。是菩萨成就十种智力,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当知,此即是发真无漏,断无明初品也,即是此经明「一念知一切法」,即是「道场成就一切智故」,又即是此经明「入不二法门,得无生法忍」也。
二、类释九住者,如此初住,三观现前,无功用心,念念断法界无量品无明,不可称计。一往大分,略为十品智断,即是十住,故《仁王经》云「入理般若,名为住」,即是十番进发无漏真明,同入中道佛性第一义谛之理,以不住法,从浅至深,住佛三德涅盘之理;即是十品智慧,住一切佛法,故名十住。
三、明十行者,即此十住真心,一心具一切行,念念自然进趣,流入平等法界海,破十品无明,证十品智断,一切诸行、诸波罗蜜自然增长,出生自行化他功德与虚空法界等,故名十行也。
四、明十回向者,一心真明,解行念念开发,心心寂灭,自然回入平等法界、萨婆若海;又进破十品无明,证十品智断,故名「十回向」也。
五、明十地者,无漏真明入无功用道,犹如大地能生一切佛法,荷负法界众生,普入三世佛地,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又进破十品无明,进证十品智断,约此已明「十地」也。
六、明等觉地者,穷无明源,入重玄门,边际智满,毕竟清净,登中道山顶,与无明父母别,犹是后心金刚无阂,即是名「有所断」者,名「有上士」也。
七、明妙觉地者,究竟解脱,无上佛智,故言:「无所断者,名无上士。」此即是究竟后心,三德不纵不横,大涅盘也。「大涅盘」,名诸佛法界,竖深横阔,能用二十五三昧普化众生;隐显十番利物,究竟周普。譬如大树,根若深极,枝条亦大。若实相智慧,穷源尽性,化用之功,则弥满法界,无方大用,究竟圆极也。故《大智论》云「智度大道佛从来,智度深海佛穷底」也,《大品经》云「过『茶』,无字可说」,《大涅盘经》云「不生不生不可说」也。若作此而辨位者,前三十心来诸地,皆是寂灭真如、平等法界不思议无次位之位也。
问曰:如此圆位,出何经论?
答曰:《大涅盘经》明「月爱三昧,从初一日,至十五日,光明渐渐增长;又从十六日,至三十日,光明渐渐减尽」。「月光渐渐增长」者,譬智德十五,摩诃般若光明也。「渐渐减尽」者,譬十五断德,无累解脱减尽也。「十五种智断」者,三十心为三智断,十地为十智断,等觉为一智断,妙觉为一智断,合为十五智断,故从初一日,至十五日,以月为譬也。「月体」,即譬法身,法身是一。「光明渐增」,譬般若智德,不生而生。「光明渐减」,譬解脱断德,不减而减。故《涅盘经》明「从初安置诸子祕密之藏,三德涅盘。然后我亦当于此祕密藏中,而般涅盘」,此最后究竟涅盘,名为不生不生。般若毕竟不生不灭,更无惑可断也。又,《法华经》明「开、示、悟、入」,南岳师解云「即是圆教四十心也」。又,《大品经》明四十二字门「初阿字门,亦具四十二字门;后茶字门,亦摄四十二字门」,南岳师解「即是圆教四十二地之异名也」。《仁王经》明「三贤、十圣忍中行,唯佛一人能尽源」,即是说圆通之位相也。《璎珞经》云「三贤菩萨,自然流入萨婆若海」,即其义也。《华严经》云「从初一地,即具足一切诸地功德」。《大智度论》云「菩萨从初发心,观涅盘行道,乃至坐道场」。如此等经论所明,岂可备述!引证解释,具在四教大本。
第三、约圆教位释净、无垢、称义者,维摩大士若是位在法身补处,即是等觉金刚无垢之位,智慧将圆,如十四日月,无明将尽,如二十九日月。故《智度论》云:「普贤、文殊,亦有十力、四无所畏,如十四日月;佛亦具足十力、四无所畏,如十五日月也。」法性理显,故名为净;无明惑垢将尽,故称无垢;等觉智慧称理,圆明称机而照,故言净、无垢、称也。是则位隣妙觉,若论圆应,乃至十方佛土,现十法界身,八相成道;此土宜见补处之形,故居无动佛所,为补处菩萨,来游忍界,诃诸菩萨,皆称不任问疾者,正以圆破偏也;又说入不二法门,而独默然者,表圆教内证法门不可说示也。
第五、约五味譬显四教位者,《大涅盘经》明五味譬不同,以成四教辨位不同之相也。经云「凡夫如乳,须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罗汉、辟支佛如醍醐」,此譬意恐是显三藏教明位也。经又云「凡夫如乳,声闻如酪,辟支佛如生酥,菩萨如熟酥,佛如醍醐」,此譬意恐显通教明位也。经又云「凡夫如杂血乳,罗汉如清净乳,辟支佛如酪,菩萨如生熟酥,佛如醍醐」,此譬意恐显别教明位也。经又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忍辱草者,谕八圣道;乳谕十二部经。随有能修八圣道者,即见佛性,住大涅盘」,此即譬于圆教菩萨从初发心即开佛知见、见佛性、住大涅盘也。《涅盘经》明此之四譬,譬四教明位,其义宛然。若不信四教明位不同者,云何消释此五味四种譬也?今用前四教明位,合此四譬,一往似如目覩,只自圣人密意难知,何可定执!又《涅盘经》云:「譬如有人,置毒于乳,乃至醍醐,亦能杀人。」此譬应得两用,若对经教,六味明义,处处皆得见佛性、入涅盘也,此即是不定教门,事在下释。若是约位明杀人义,四位五味根缘不定,随其大乘机发,即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故同杀人之义也。
第四、明权实者,就此即为三意:一,略明权实;二,格位;三,明兴废。
第一、明权实者,「权」是暂用之名,「实」以永施为义。方便波罗蜜,随情近益,故名为权;智波罗蜜,称理究竟,故名为实也。是则三教暂赴物情,故名为权;圆教究竟利物,故名为实。分别权实,应须四义:一,明一切非权非实;二,明一切皆权;三,明一切皆实;四,明一切有权有实。
一、明一切非权非实者,若论四不可说无说,则无四教可分,无三教,即非权;无圆教,则非实,是则一切佛法皆非权非实也。
二、明一切皆权者,若论四不可说有因缘而说,是则四教皆是权巧化物也。故佛言「我坐道场时,不得一法实。空拳诳小儿,以度于一切」也。
三、明一切皆实者,无说而说,说必应机,赴缘之益,其义皆实,是故四教皆名实也。故《智度论》云「有世界、对治、为人,故实;有第一义,故实」,此即皆实不虚之义也。
四、明一切有权有实,至论佛法,非权非实而能权能实;四不可说,则无权实而可分,故言非权非实,不说而说。
三教即是权也,圆教即是实也。但一家明权实,有三种义:一,化他权实;二,自行化他权实;三,自行权实。若是化他权实,前三教非但是权,就此权中,亦各说权实也。若明自行化他权实,即是前三教并是权用,圆教所明一向是实。若论自行权实,即就圆教之位辨,照中道为实,双照二谛为权也。
第二、明格位者,即为三意:一,约三藏教位,格后三教;二,约通教位,格后二教;三,约别教位,格后圆教。
一、约三藏教位,格后三教者,即为三意:一,明三藏教位格通教;二,约三藏教位格别教;三,明三藏教位格圆教。
一、明三藏教位格通教者,若论声闻、缘觉,与通教明二乘不殊;若约大乘明位,此则大为殊别。所以者何?三藏教明三阿僧只劫修行,乃至补处,即是净、无垢位,止得齐于通教柔顺忍性地、忍法中忍。若是三藏之佛,但得齐于通教佛地,正习俱尽,以相齐也。傍论三藏佛,是析法智,为拙;通教佛,是体法故,为巧。如《智度论》云:「阿罗汉地于声闻经中,名之为佛,俱得二种涅盘。」今谓皆除正使,已办地齐;若取二谛满,习气尽,罗汉岂得佛齐也?
二、明用三藏教位格别教位者,三藏明一生补处净、无垢位,格别教,与铁轮十信第十愿心齐;佛地,但与别教初地齐也。此乃正意,傍论类通教可知也。
三、明三藏教格圆教位者,三藏补处净、无垢称位,但与圆教五品弟子第五品齐,佛地与十住初发心住齐。正义如此,傍论互有优劣,三藏佛正习俱尽,此乃为齐;不明见佛性、断无明,此为劣也。故《华严经》叹初发心住菩萨云「初发心已过于牟尼」也。
二、明用通教位,格后二教位,即为二:一、格别教;二、格圆教。
一、明格别教位者,通教明补处净、无垢、位,往格但与别教十行齐;通教佛果但与十地初欢喜地齐。正义如此,傍论有劣者,无相似中道智伏无明也。
二、明通教位格圆教者,若通教明补处净、无垢位,但与圆教铁轮位十信第十愿心齐;明佛果但与初发心住齐。此是一往格之,正论优劣,初发心住,以初发心能显中道法身,断无明一品为胜也。
三、明别教格圆教位者,若别教明法身,法云、一生补处净、无垢、称,但与圆教十住第十灌顶住齐;佛地断十一品无明,但与十行初欢喜行齐。若依《仁王经》开十地为三十生,是则无垢与法界无量回向位齐;佛地与十地初欢喜地齐。是则别教明一生补处,望圆教位,若依前释,以义往推,犹有三十一品无明;若依后引《仁王经》,即犹有十一品无明。是则别、圆法身补处虽通,约位无垢、称义悬殊,岂得一概而释维摩诘之名也!
问曰:寻至道是一,若格前方便,三教所明补处、佛果遂传尔悬殊,此意难解?
答曰:二义往释,一、有教有人;二、有教无人。若是三教方便之说,因中禀教之者,即并有教有人。佛果、补处及上位菩萨,能说三教,此并有教无人。所以者何?所禀三教行人,因教各获其利,故有教有人也。能说之教主,示现为三教之佛,菩萨令物慕果行因,因行既成,则无复化主。如斯乃缘感便应,缘谢便息。空拳诳小儿,引将还家,手内实无物也。三教化主,亦皆如是。若是圆教有教有人者,因中禀教,乃至法云有教有人,断四十一品无明,法身补处,此实不虚。妙觉法身,无说之说,即是果上有教有人也。有教无人,目之为权;有教有人,名之为实。
问曰:若尔四教明果,可分权实;四教因地皆有教有人,何得分其权、实?
答曰:今明三教之人,名为权人;禀圆教之人,则人教俱实。故四教明因,分权实也。
问曰:三教之因既立,权人三教之果,何意不得辨权人也?
答曰:三教行人可成圆人,无有三教之佛修因,作于圆佛,故非类也。
第三、明兴癈者,即为二意:一,权教有兴有癈;二,实教有兴而不癈。
一、明权教有兴癈者,即为三意:
一、三藏教机缘起则兴,机谢则癈,所言机者,可发之义,名之为机。前缘有小乐欲可起,小善可生,小恶可治,偏真之解可发,故须用四悉檀,于声闻经中说因缘生灭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之教,开三乘之道。闻则称机,乐欲心起,生善断恶,若是二乘,发真无漏,证有余涅盘;若是菩萨,六度调心,得伏忍、柔顺忍也,故《法华经》云:「小智乐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别说诸果。」为此机缘,虽无三藏伏结,补处菩萨净、无垢、称义,三十四心佛果,住有余涅盘之佛,为欲四悉檀起此教故,示现此教形声,赴机度物。故《法华经》明,「长者即脱璎珞,着弊垢衣,执除粪器,状有所畏,语诸作人。」即是三藏教「兴」之义也。癈者,此小欲将歇,小善已成,事恶既除,真解已发,是则四缘俱息,则三藏所说之教、能说之人俱癈也。
二、明通教兴癈者,兴则机兴,癈则机癈。机兴而教兴,教兴者,无生四谛乐欲将起,体假入空之善可生,迷理见思可断,即真之解可发,故须用四悉檀说无生四谛。通教三乘,闻则乐欲心起,生善断恶,三乘同发即真无漏之慧,见第一义。二乘住有余涅盘,菩萨则不滞空,慈悲入假化物,誓求佛果。赴此之缘,虽无通教断结侵习,上地补处菩萨净、无垢、称位,一念相应断习,佛果位有余涅盘,为起教,赴此三乘根缘,示现此教形声,悉檀赴缘逗物,故名为兴。癈者,四机既息,缘谢则癈。所说通教、能说之人俱癈也。
三、明别教兴癈者,兴则机兴、教兴。无量四谛乐欲将起,从空入假善根可生,无量恒沙烦恼、别惑见思可治,中道第一义谛真解可发,故用四悉檀,说无量四谛,赴别教菩萨。闻则乐欲心起,生界外之善,断界外之恶,发中道相似无漏,及真无漏,求常住佛果大涅盘。为赴此之机缘,虽无别教断十品无明,法身补处菩萨断十一品无明,究竟佛果,而示现此教形声,用悉檀赴物机缘,说无量四圣谛,故名别教兴。癈者,四机既息,缘谢则癈,所说别教、能说别教所明上地补处菩萨、佛果俱癈也。
二、明实教兴而不癈者,即是圆教,但兴而不癈也。若于《华严》、《方等》、《法华》、《涅盘》所说圆教赴圆机,乐欲生善断恶,见中道第一义谛,是则从初发心,至无垢地,赴四根缘,常说此教,至等觉佛,故名为兴。故三十二菩萨,文殊师利等,皆说入不二法门,即是教兴之意也。若证妙觉,无师自悟,无法可欲,无善可生,无恶可断,更无深理可见,言辞相寂灭,本自无兴,故无癈也。无癈亦得论癈者,四悉檀机尽则教息,故名癈也。故《大品经》云「过『茶』,无字可说」,《涅盘经》云「不生不生,不可说故」,故净名默然杜口,不复以言言于无言之理;文殊称叹,表绝言也。是则在因有人有教,至果即教癈人存。三德涅盘,湛然清净,岂同前三教补处菩萨、菩提佛果,皆有教无人?教癈,人亦随癈。权实之意,显在于在也。
第五、约观心明四教者,从三观起四教,已如前辨。今但论即心行用,识一切教门皆从初心观行而起四教。既摄一切经教,若一念观心分明,能分别一念无明因缘所生之心,四辨历念,则一切经教大意,皆约观心通达。就此即为四意:一,约观心明三藏教相;二,约观心明通教相;三,约观心明别教相;四,约观心明圆教相。
第一、约观心明三藏教相者,即是观一念因缘所生之心生灭,折假入空。约此观门,起一切三藏教也。若观生灭四谛入道,即是修多罗藏,故《增一阿含》云「佛告诸比丘,谓一切法者,只是一法。何等为一法?心是一法,离心无一切法也」,《智度论》云:「从初《转法轮经》,至大涅盘结修多罗藏,此只是约心生灭,说四圣谛」,即是法归、法本之义也。观心出一切毗尼藏者,佛制戒时,问诸比丘「汝何心作?若有心作,即是犯戒;有犯,故有持也。若无心作,则不名犯;犯义不成,不说持也」,故重心发戒,无心则不发戒。若言从心出阿毗昙藏者,四卷略说,名《毗昙心》;达磨波罗处中而说,名为《杂心》,如此皆是约心而辨毗昙。无比法者,分别诸心、心数法、一切法,不可比也。
第二、约观心明通教者,观心因缘所生一切法,心空则一切法空,是为体假入空。一切通教所明行、位、因、果,皆从此起。
第三、约观心明别教者,观心因缘所生即假名,具足一切恒沙佛法,依无明阿梨耶识,分别无量圣谛。一切别教所明行、位、因、果,皆从此起也。
第四、约观心明圆教者,观心因缘所生具足一切十法界法,无所积聚,不纵不横,不思议中道二谛之理。一切圆教所明行、位、因、果,皆从此起,如轮王顶上明珠。
是则四教皆从一念无明心起。上来数引《华严经》明破微尘,出三千大千世界经卷之义,意在此也。
第六、四教通经论者,佛用四教成一切顿、渐诸经,诸论释经,岂越于四教也!即为二意:一,对经;二,对论。
第一、对经者:
若《华严经》,但具二教所成:一,别教;二,圆教。所以者何?别教,则诸菩萨宣说历劫修行四十二心断结、行、位皆差;圆教,明一心具足一切诸行,从初一地具足一切诸地功德。
次明渐教之初声闻经,但具三藏教;方等大乘及以此经,具足四教;《摩诃般若》具足三教,除三藏教;《法华经》开权显实,正直舍方便,但一圆教;《涅盘经》具足四教,成五味义也。
问曰:方等大乘亦具四教,何故不成五味义?
答曰:不明声闻作佛,五味之义不成。约不定中,得论四教也。释迦出世所有经教,更不过此四教,摄此诸经,罄无不尽也。
第二、对论者,论有二种:一,通申经论;二,别申经论。
一、通申经论者,即为二意:一、通申小乘经;二、通申大乘经。
一、通申小乘经者,如《毗昙》、《成实》、《昆勒》等论,并是通申小乘经论,故《成论》云:「我主今欲正论三藏中实义。」
二、通申大乘经者,如《地持论》、《摄大乘论》、《唯识论》、《中论》、《十二门论》等,并是通申诸大乘经所明通、别、圆及三藏教也。
二、别申经论者,即为二意:一,别申小乘经;二,别申大乘经。
一、别申小乘经者,如《俱舍论》别申修多罗,《明了论》别申毗尼,《毗婆沙》、诸《阿毗昙心》明申佛在世说毗昙也。
二、别申大乘经者,如《十地论》别申《华严经》别、圆两教,《大智度论》别申《摩诃般若经》通、别、圆三教,应有别申《大集方等》及此经论,不来此土,《金刚般若论》别申《金刚般若经》,《法华论》别申《法华经》一圆教,《涅盘论》别申《涅盘经》四教五味,论度此不尽。如此等诸论申经,即是申观心等诸经,令分明也。
是则精修观心,洞解一切经论。若经论不从心出者,观行之人既不听不读,何得内心通达耶!此乃有所言说,置与经论相应,意在此也。
第七、用四教释此经文者,即为三意:一,通室外四品;二,通室内六品;三,通出室四品。
第一、通室外四品者:
四教明因果不同,故释迦现佛国有异,如身子螺髻,梵王所见不同;诸天共宝器食,随其果报,饭色有异,正以禀四教不同,故见佛国有异也。
释〈方便品〉,正用三藏通教。所以者何?明折法入空,因缘生灭无常;复说如梦如幻,体假入空之意。是则因中,用拙、巧二度,破其界内爱见着心,劝修二教之法身也。
〈弟子品〉通用别教、圆教,弹诃十大弟子及五百罗汉。用通教弹者,如诃迦旃延,说三藏教拙度五义;用别教斥者,此如诃富楼那秽食置宝器也;用圆教诃者,如弹身子、善吉,云「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不断痴爱,起于明脱……亦不缚不解」,是用圆教意弹也。
四教释〈菩萨品〉,正是用圆教诃四大菩萨,用三藏、通教、别教自行化他偏僻,乖不思议圆顿之道也。
第二、明室内用四教释六品经文者:
大士无三教之疾,而以方便,现同三疾,约此辨〈问疾品〉也。
〈不思议品〉正明住圆教不思议果,示现四教之事也。
〈观众生品〉即是辨不思议通、圆两教从假入空,不可得空也。
〈佛道品〉即是辨不思议别、圆两教从空入假,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也。
〈不二法门品〉正明圆教不思议中道正观,入不二法门品也。
〈香积品〉即是不思议圆教所明双照二谛,法界圆融也。
第三、明用四教通出室四品经文者:
〈菩萨行品〉令菩萨遍行四教之行,四土化众生也。
四教通〈见阿閦佛品〉者,明若依四教修行,发菩提心,始得生阿閦佛国也。亦因此义,无动如来佛国之行得成佛时,所有佛国如妙喜世界也。
四教通法〈供养〉、〈嘱累品〉二品者,付嘱天帝、弥勒,令于佛去世后,流通此经,四教利益未来弟子,令不绝也。
第四、辨本迹义者,既用四教分别净、无垢、称义,义虽不同,而正用圆教解释。夫圣人垂应,不无本迹之殊,或示金粟法身,或现补处之像。经说随缘,高下难测,是以今须辨本迹也。今明此义,略有七重:
第一释名 第二明本迹 第三辨本迹高下 第四约教分别本迹 第五正明维摩本迹 第六约观心明本迹 第七用本迹通此经文
第一、释本迹名者,通论本迹之名,乃遍在四教。今正明不思议本迹者,正就圆教以辨也。所言本迹者,「本」即所依之理,「迹」是能依之事。事理合明,故称本迹。譬如人依住处,则有行往之踪迹也;住处是所依,能依之人有行往之迹;由处有迹,寻迹得处。今以处譬所依之理本,人依行往之迹,譬能依之事迹,是则由所依之理本,有能依之事迹,寻能依之事迹,得所依之理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
第二、明不思议本迹义者,略为五意:一,约理事明本迹;二,约理教明本迹;三,约理行明本迹;四,约体用明本迹;五,约权实明本迹。
一、约理事明本迹者,此经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今明不思议理事为本迹者,「理」即不思议真谛之理为本,「事」即不思议俗谛之事为迹。由不思议真谛之理本,故有不思议俗谛之事迹,寻不思议俗谛之事迹,得不思议真谛之理本。是则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
二、约理教明本迹者,此经云「三转法轮于大千,其轮本来常清净」,今言不思议之理本,即是不思议二谛之理事,通名为理,理即本也。不思议之教迹者,即是大圣八音敷演不思议能诠二谛之教迹也。所诠不思议二谛之理,即是理本;能诠之教,即是事迹。是则由理本故有教迹,寻教迹以得理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
三、约理行明本迹者,如《法华经》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今明不思议理本者,即是理教也,故此经云:「无离文字,说解脱相;文字性离,即解脱也」。不思议行迹者,即是不思议观行之事迹。由不思议理教之理本,得修不思议观行之事迹;修观行不思议事迹,能契不思议之理本,故曰「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
四、约体用明本迹者,即是法身为体,应身为用。故《金光明经》云「佛真法身,由如虚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正由虚空有实月之本体,故有一切水月之影用。今明理行合为不思议法身之理本,由此法身,故能垂不思议应用之迹;由此应用,能显法身。故肇师云「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即其义也。
五、约权实明本迹者,实则齐位,证得真应二身,即是理实之本也。权化方便,现真应二身,或高或下,此即是事随物情,故名事迹也,故此经云:「虽复示现成道,起转法轮,而不舍菩萨行。」今明若不由不思议位证真、应二身,理实之本,岂能垂高下真应两迹!若不垂真、应之事迹,岂能令物同己入位,得真、应二身!是则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
第三、辨本迹高下者,正约圆教以明也。若理事明本迹,即是理即;若约理教明本迹,即是名字即;若约理行明本迹,正是观行即、相似即。今约体、用权实明本迹,应须四句分别:一、本迹俱下;二、本下迹高;三、本高迹下;四、本迹俱高。今明此义,复须四种分别:一,明十信不得约此四句以明高下也;二,明十住初发心住备二句;三,从第二治地住至第四十一等觉地皆具四句分别;四,妙觉地但用二句分别。
一、明初十信不得用四句分别者,以十信似解,未发真无漏、显真应二身故,不得用四句判其高下也。
二、明十住初心初发心住但用二句分别者,初住但有本迹俱下、本下迹高之二句也。所以者何?初住最初得真、应二身法身之本,尔前既未有法身之下,故齐位不得言「法身有高」也。譬如十五日月初日之月,尔前无月之可胜也;亦如声闻法中苦忍真明,尔前无真之可胜也。迹下者,现九法界之迹,还现初住之应迹,始得最下,尔前无应之可高也。所言本下迹高者,能迹现上地之形声也;而不得言「本高迹下」者,尔前无本之可高也;亦不得言「本迹俱高」者,尔前无真、应之可高也。
三、明从第二治地住至第四十一等觉地,此四十一位,一一皆得用四句分别义,推可知也。
四、明妙觉极地但用二句分别者:
一、本迹俱高,即是真、应之极,最上无过也。
二、本高迹下,本高即是真身之极,最上无过;迹下,应同下四十一地之像。又,示现九道之形声也,而不得言本下迹高者,妙觉法身之本,更无胜地法身之可下也;亦不得言本迹俱下者,更无上地真、应二身之高也。譬如十五日月光明圆满,过此更无圆满之光过十五日月也。
问曰:若四十二地本迹阶降,如此何得俱称不思议一也?
答曰:皆是非真非应不思议真、应之二身也,非阶降之不思议阶降也。
第四、通约教分别本迹者,即为四意:一,约圆教分别本迹;二,约别教分别本迹;三,约通教分别本迹;四,约三藏教分别本迹。
一、约圆教分别本迹者,如前释名辨本迹五义,明高下四句分别也。
二、约别教明本迹者,亦得备用四种本迹,类圆教可知,但不得全用。即是地前三十心未得法身,故无本迹。但初地明二句辨本迹,类前圆教初住可知;从二地至等觉,皆得四句分别义,推可解;后妙觉极地,亦但用两句,类圆教妙觉可知。此皆有教无人,悉是圆教之权迹也。
三、约通教明本迹者,通教得明四种本迹,既不辨中道佛性、真应二身,岂有本迹之可分别!但还约通义往释。见偏真,具五分法身为本,神通变现为迹。若入无余涅盘,身智俱灭,非但无迹,亦复无本。通教菩萨七地具方便道,八地道观双流,岂不知中道佛性之理!但约教门抑毕,故不明真、应耳。恐此多是有教无人,悉是圆教之权迹也。若将别接通,明佛性常住涅盘,真、应二身本迹四句,类前分别,则可知也。
四、明三藏教明本迹者,亦得用四种本迹意,亦不得明真、应本迹,犹是生死之人;若至果地三十四心断结,得成佛时,亦以五分法身为本,神通变化为迹;若入无余涅盘,则本迹俱灭。今更就三藏因中,明本迹者,若三阿僧只伏惑纯熟,住暖、顶、忍位以为本,得神通变现,利益天人六道,名为迹。下容有此事,亦恐有教无人,悉是圆教之权迹也。
问曰:一切圣凡,悉得明本迹不?
答曰:本迹之义,正约真、应。有余诸教,既不明破无明,尚无此义,何况凡夫!但通而为论,别教三十心及通教菩萨,既得论本迹,二乘亦得本迹,三藏菩萨伏惑未断,尚得论本迹,凡夫亦得论本迹,是故上齐苦忍世第一法已下,下极阿鼻已上。上、下两处,但得为二句本迹。阙于二句,其间例作四句,论本迹义,推可知也。
第五、正辨净名本迹者,旧云「本是金粟如来,迹居妙喜,为无动补处」,或云「本是八地,迹现毗耶,位居长者」。若执此意,定判其本迹者,金粟为是何位之佛?妙喜补处,复是何位?补处若实是妙觉之金粟,迹为妙喜之补处,此可是本高迹下;若本是初住之金粟,现为十地之补处,此是本下迹高;若是妙觉之金粟法身,又应为妙觉之金粟,是为本迹俱高;若是初住之金粟,应为三藏之补处,是为本迹俱下,岂可定判其优、劣、高、下之位也!大圣以无方之化,岂是凡夫测量、判于深浅!凡夫尚不自识己之业行、果报,何况知其本迹类!若无目指月,判其方圆。今但抑信,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而文殊既是释迦左面侍者,此土位行最高,推功称叹,教迹不宜在八地也。
第六、约观心辨本迹者,如人学中道圆观,观于心原,观道纯熟,迹中亦现,无有障阂,圆行圆说,事理相应,此是本迹俱高。若内心圆学而迹示偏邪,是为本高迹下。若内心实不学于圆观,而现无阂之相,此是本下迹高。若本心止修入空,而迹现破假之相,即是本迹俱下。即用此约佛法学问、坐禅、一切行人心行高下,自行化他得失,具作四句分别:一、本迹俱高,即是实行之人;二、本高迹下,是密行人;三、本下迹高,即是贡高之人,除为佛法利益众生;四、本迹俱下,亦是实行之人也。
第七、通经者,但净名本迹既不可思议,故能以圆智之谈,斥偏空之道,以无方之辨,屈有量之心,皆显本迹之事。今明本迹通此经文者,即为三意:一,通室外;二,通入室;三,通出室。
一、通室外者,室外现长者之形,寄四教以显本迹;或用三藏通教本迹,入空开化国王、长者;或用通、别、圆本迹之教,折挫十大弟子、五百罗汉;或但用圆教显本,弹诃禀三教菩萨等。
二、通室内者,室内托疾兴教,示于病行,同一切众生之实病。众生之疾,虽有多涂,论其正意,不出四种。今以四种之迹病行,同四种之实病,即是现病行之迹,为〈问疾品〉也。次下五品皆从此品出,若通〈问疾品〉,下五品皆自通也。
三、通出室者,掌擎大众,来入庵罗,示病愈之相,以众生四种病因灭,净名权迹之病亦愈。是则,此经从始至末,用本迹义往通玄义及文,意可见也。
第二、次释「所说」者,净名是能说之人,所说是不思议解脱之法,故言所说。他释「净名说于佛法,不说自法。若说自法,则与佛抗行道法」,今解只净名自说其身所证性净、无垢、方便三净之法,此法虽不可说,以四悉檀赴缘而说;佛亦于不可说,用四悉檀赴缘说此三净之法;净名随佛转法轮,亦说三净之法。净名说三净之法,即是说佛三净之法,故此经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复次,净名说自法,非但即是说佛法,亦即是说一切众生法也,故下文云「众生、贤圣、弥勒,一切法,一如无二如」也,《华严经》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今但说净名法,即是说佛法,亦即说众生法也。如下文三十二菩萨各说其所得法,以明入不二法门;例如五百比丘,各说身因;《华严经》善财入法界,见善知识,各说其所得法门。净名说自法门,即是说于佛法,即是说众生法。
问曰:净名自说己法,何得称经?
答曰:如《大智论》云「若佛弟子、化人、诸天、仙人所说,为佛所印,皆称为经」,此经佛为宝积开宗,辨于佛国因果,命诸弟子皆述往日为大士所诃,佛默印之;又入室论道,掌擎大众,还庵罗园,被佛印定,故称为经也。
维摩经玄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