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二科入) 皇龙寺释 表员集 ○法界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法藏师云:法有三义:一是持自性义,二是轨则义,三对意义。界亦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二是性义;三是分齐义。懔云:自体如实,名之为法;该罗都城,名之为界。 第二、出体者,懔云:以如如为体。慧苑师云:权小二教中事法,以心法及心并不相应能所造色以为其性。小乘教理法界,以生空所显无为性。权教大乘理法界,以二空所显不变真如而为其性。实教大乘理事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镕融法界而为其性。事事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常蕴为性(若兼显辨用所依,则通有漏五蕴为性)。元晓师云:通论法界,不出四句:一有为法界,二者无为法界,三者有为无为法界,四者非有为非无为法界。法藏师云: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义有五门:初四法界同晓所列(释义不同有耳),五无障碍法界。二明能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证得,五圆满(云云)。 第三、问答分别。 问懔云:凡论体异,滥于虗实。何耶? 答:以四种简体:一者、随缘法界;二、对缘法界;三、忘缘法界;四、缘起法界。前三门中法界体者,法界非境智,随缘说境智;法界非色心,随缘说色心。此随流处有种种味,然种种味皆非本味。随缘有差别,差别非法界。但有名字下无法,随情而说,情非法界。故第一、随缘法界中无法界体。二、对缘者,夫着有之病,说无以治;着无之病,说有以治;着无之病,说有以治(常、无常等一切例此)。所对病非是法界,能治之药假名为法。若复执此法,还复成病。病治药去,俱时说净。非但遣治,亦复遣遣。故对缘中无法界体。三、忘缘者,忘缘忘对,故曰忘缘法界也。忘有所得,忘无所得。忘二忘不二,亦复忘于忘。非但忘名,亦忘法界体。忘法界用,故不立法界体也。夫不立者,亦法界中一故。四、缘起法界者,前忘缘既无所依着,今复忘此缘,谓之忘缘忘缘也。然后乃立缘起法界义耳。一切法如如实相,本不生,今亦无灭。无增无减,无有无无,而有而无也。有是无有也,无是有无也。无有无二,是不二二也。无有无无,是二不二也。亦二亦不二也,无二不二也(常、无常等一切例也)。今缘起法界中无体,而体以如如为法界体也,缘起无碍为法界用也。无体无用,用体体用。如如缘起,缘起如如。 问:境智节中何故非法界? 答:境之与智,亦出妄语之情,病情无法。 问:断得及遣得节中亦究竟被除,何名法界? 答:带病须破之。除病不除法: 问:中道节中忘缘既无病,何故非法界体? 答:若离虗妄,未明缘起法者,非法界体,体必有用。既未论用,亦未明体。 问:既非缘起,不应入缘起法界中。 答:经云:汝应知一切法界,莫舍此无分别法。(此中五节,更准镜论也。) 又缘法界中,开为四种:一者有为缘集法界,二者无为缘起法界,三者自体缘集法界,四者平等缘集法界。若明有,则一切有,所谓有生有灭,有因有果,有生死有涅盘,有中非中有,一相无相,有无所有。夫有待有对有,谓有为法也。不生而生,不灭而灭,灭而非生,生义不成。今只生灭成,故为集也。因果相成,乃至待对相成,为有为缘集无集之集也。若明无,则一切无,所谓无生无灭,无因无果,无生死无涅盘,无中无非中无,一相无相,乃至无无所有。待无对者,谓无为法也。夫无碍无所有,而历法明无,故多体无,即为无为法也。无无互相成,皆入无二法数,为无为缘集也。若非有为非无为为不二者,谓之自体。经云:法名自体。又云:自体本来空,有不二不尽。若历法明不二,则有众多不二而集,为自体缘起也。有为无为为二用,非有非无,即为有无之本体也。体不从缘造,名为自法,自法本来空也。若见自体无二,不见有为,不见无为,不无无二,谓平等法界。只二成无二,只无二成二,只平等成不平等,只不平等成为平等缘集法界中。又就平等缘集法界中,复开为三种:一者法界缘集,二者法界无障碍,三者法界解脱。若此平等,无理无教,而理而教,教理故理集也,理教故教集也,理教不二故法集也。无法无人,而法而人,人法故法集也,法人故人集也,人法不二故行集也。无行异人法,无人法异行,故大乘也。是为大法界缘集也。若无集无散,而集而散,散集集散,乃至生死涅盘,涅盘生死,有无无有,一切无障无碍者,法界无障碍也。若集不可得,散不可得,乃至生死不可得,涅盘不可得,有不可得,二不二,亦二亦无二,无二无无二,亦亦不可得,无障碍不可得,解脱不解脱亦不可得,如此绝言,只言绝亦不可得,不可得谓法界解脱也。 问:夫法有四种,谓理法、实相法、行法、教法。今云法异者,为是何法? 答:夫法异者,覩总之名,该罗四法也(谓理法者,无相之空;实相者,诸法皆如是,即诸法相也)。 问:经云:虗空无相,出谓界外,法界所不摄。以此而言界,得云无有一法出于法界? 答:盖是以相相法为法界,以虗空非法相,故言出法界外,亦非体离法界(此总问答)。 问:有为缘集摄几种法? 答:摄四种:一、色法。二、心法。三、无作法。四、空法。 问:大虗空及三无为既非生苦,何故摄属有为法? 答:三无为者,正是事无,无必得有,相待之假,斯名世谛,故属有为摄也。 问:若以假故属有为法,不必有生有灭是有为缘集。 答:若有若无,二边不实。若体常住,有无理灭,离生死灭,而是可尽,又亦可离,故终属生灭法摄也。 问:性空、相空属何法? 答:亦有为缘集摄。 问:此二是理,空中无生灭,又非相待假,何故属有为摄? 答:此是无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有无常法,则有此空。无常法灭尽,空亦随尽。金刚心谢,空有俱忘。经:然空得空,此空可断。是以终归有灭,故属有为法摄也。 问:正取此可断之法,作有为缘集者,此法终归散灭,无集为有义?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即摄成有为缘集也。 问:有为法皆如之,而此人无我、空,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属有为之无为。 问:应身生灭,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此是无生之生,无灭之灭,属无为之有为(有为八问答例一切竟)。 问:何故名无为? 答:不为三相之所为,故名无为。 问:常乐我净,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为为有,乃名为无? 答:体无三相,故名无为。众德而成,故缘集也。 问:既有众义缘集,何谓得称为无相? 答:皆是不生灭相故,名无相故。 问:若揽众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即是有为。 答:不生之体,体备众义,非假合共成,故非假名也。 问:若体备众义,复以谁为而言缘集? 答:正以众义非一,即是众缘而集也(无为五问答竟)。 问:自体者,若为有、为无、为作体,即是为他作体,何故名自体? 答:虽是有为无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实,故名自体。 问:实之体既非有为,复非无为,为是何法? 答:是中道一实,自性清净心。 问:染是有为摄、净是无为摄,今何故非无为而为净耶?若非无为而得名净,亦得名染不? 答:染净不摄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问:体非染净,不得名染。名染者,体非有无,而得名妙有,亦应不得名妙无耶? 答:非有非无,不可都无,故名妙有。非有非无,不同无无,故名妙无。夫染即是着,不得名染。 问:有为、无为为二?自体为一?今癈二以显一,为二自亦一自一耶? 答:二而不二不一,一是乃名一,非形二以论一。 问:此一而无二,更有何义得名缘集? 答:一切诸法皆是不二,故得名自体。缘集经云:凡夫谓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如此众多,皆归不二法门也(自体中六问答竟)。 问:法界缘集者,为总前三法即是法界,为三法之外更有法名法界耶? 答:正总前三法,名为法界。然总别之殊,得言更有法界法起也。 问:据法界而言,为犹有前三之别,为平等没三之名?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亦不存三,亦不没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问:何故名法? 答:实相故名。如论云:法名自体。 问:何故名界? 答:有二种:一、总,二、别。总者,该罗都城,名之为界(如前所说)。别者,诸法各有自相分齐,不相和杂。如色之与心法,自有分齐(常、无常等亦尔)。 问:法界若是总者,何故地论云众生界是总,法界等是别耶? 答:众生与法界,各有总别义。 问:何者是众生总别? 答:揽一切法成大众生,名之为总。若言众生是有情,石木等是无情之法,此众生摄法不尽,故别也。 问:何者是法界总别? 答:不闻有情无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摄,名之为总。若言法宝非佛僧义,此法则别也。 问:十八界摄法界尽不? 答:小乘十八摄分段法界尽,摄大乘法界不尽,唯有六识界,无七八识。大乘十八摄法界尽也。 问:诸法界别各不相成,何故名缘集? 答:揽诸法总成一大法界,故名缘集。 问:缘集与缘起,若为取异? 答:集成是缘集义,殊能是缘起义。 问:何等人能入法界? 答:入道种,入十地证,入等觉果,入妙觉,入体,入法界(此随分半等入也)。别入者,十信入始显,于先际未有修入,名为等入位也。习种,入有为界。性种,入无为界。道种,入自体界。初地已上,入平等法界满足,即是佛。 问:何故名入? 答:入者,证也。得证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七识缘智能入?八识真智能入? 答:缘智起不能入,真智乃能入。 问:真智心境不二,若为云入? 答:法是本有,智是今照,照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若尔,境智有二? 答:即法之照义,是智与法相应照。 问:若尔,只应得道显于法界,不得言入于法界。 答:据观智言入法界,实亦无入相。经云:一切众生入真实,无所入也。据自体正得言显法界。 问:入义可尔,从佛智慧出,其义云何? 答:缘起而寂名入,寂而缘起名出。据法界圆通,无出入之异也。(平等法界缘集十七问答竟。上来法镜论师述之。) 问:晓与藏二师,四乃五法界,同异云何? 答:初、有为法界(二师同云),有二门: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名为法界。如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同义)。二、三世诸法差别边际,名为法界。经云:一切诸佛知过去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未来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现在一切法界悉无有余故。二、无为法界(二师同云),亦有二问:一、性净门,谓在几位性恒净故,真空一味无差别故(此义出智度论等)。二、离垢门,谓由对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如遍满等十种法界(此义出中边论等)。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者(法藏云师),亦有二门: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五种色并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识所知,故十八界中名法界也。十二处门亦名法处(此义出对法论也。晓公此为第三门)。二、无碍门,谓一、心法界,含有真如、生灭二通,作有为、无为所依,于真俗法无所偏党,于一切门无所不通,是故说名无碍。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经云:于无为界出有为界,而亦不坏无为之性;于有为界出无为界,而亦不坏有为之性。起信论云: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晓公此为第四门,此经宗正在此,中兼有三,前不出此故。)四、非有为非无为者,亦有二门。(自此以后,共法藏师述之。)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不缘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大品三十九云:须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为是有为?是无为法?佛言:非有为法,非无为法。何以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离无为法,有为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谓也。)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相离性,故非此二。由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又由是真谛故非有为,由非安立故非无为。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经第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非无为,非有为。(乃至广说。)五、无障碍法界者,亦有二门:一、普摄门,谓于上四门,随一即摄余一切故。是故善财或覩山海,或见堂宇,皆名入法界。二者、圆融门,谓以理融事故,全事无分齐。谓微尘非少,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尘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性起品云:譬如诸法界,分齐不可得,一切非一切,非见不可取。此明诸也。舍那品云:于此莲华藏世界之内,一一微尘中,见一切法界。此明一即非一也。是故善财或暂时执手,遂经多劫;或入楼观,普见三千。皆此类也。上来五门、十义,总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二、能入五门(如前已列)。此五于前所入法界五门之内,有其二门:一、随一能入,通五所入;随一所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此上心、境二义,十门无碍、圆融,总为一、圆无障碍法界(亦以六相准,思之。余门云云)。慧苑师云(广列众名云云)。 问:前门众名,为为假、为实耶? 答:一切皆假,法异自体离名言故。或此众名无非是实,能成解行有实用故。 问:前明事事无碍,法界中何故但依法性融通及三昧等业用以辨,而不得缘起相由显耶? 答:法性融通,以理会事,事是理事。缘起相由,从事会理,理是事理。理事事理,唯是一门。若离法性融通,别说缘起相由,当知彼是权小等说。何以故?无有缘起,离法性故。 问:若不许法性融通分别说缘起相由者,何故旧云有力无力故有相入义,由有体故有相即义耶? 答:此说正是会归法性,谓因缘生法,有能所生,互望推征,彼此相待,力互有无,举体空有(云云准之)。 问:依异体相即等者,色心相望,色应缘虑、心应质碍,以相即故(乃至余法望相皆尔)。 答:皆从无生智起,净法界生,是故自在还同真性,谓全即他而不失自。 问:一即多者,其一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一若在,不得有多,互相违故。一若不在,谁即多耶? 答:在。何以故?一是多一,多法体镕融,言即不并,故单云一即多,当知已说多即一也。不尔,不是法多一故,是故一是多一,故即多之时不失一,故云在也。一是多一,更无别一,故云不也。 问:相在义中,此在彼时,此犹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若不在,相义不成,彼无此法,所以在故。若犹在者,应有二体,在自他故。此在彼既尔,彼在此亦然。 答:在不。所以者何?此一切法,一恒在一,一切恒在一,同时互遍,而不失本位。是故正在他时,不失自故,在也。不失自时,自在他故,不在也。两义同时俱成,故亦在亦不在也。互望在不,各全收尽,翻第三句,故非在非不在也。 问:理事无碍中,无分限理全在一尘时,随尘少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理若同尘少,则理有分限;若不同尘少,应不全在。 答:理事相望,非一非异。非一故,理在限,事全理而非理。非异故,无限理而全在限,有限事而遍无限。 问:无限理性全在一尘时,余尘之内亦在此理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若余尘亦有,则有多个理性。若言非多,总共一理者,显此一中理应非是全。若一不全,则理可分割。若余尘中无者,则理性应不遍,彼尘应在法性之外。 答:理性自体,非合非散,此尘彼尘,各无自性,即体同理随,而融融相如。何谓一尘即是一切尘?故理全在一尘时,即是全在一切尘中。以一切尘即是一尘,故理在一切时,即是全在一尘之中。是故在一在多,非合非散,一全多全,皆无障碍。 (上来八问答显一义,后二法界义也。) ○一乘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一者无他之义。因无异趣,果无别酬,因果相成,其体不成,名之为一。乘者,运载之义。行能运人所乘,故名为乘。又一道,一切圣人所游之路,更无别岐,故名一道。道以能通为义,乘以能运为功。乘动而出,出到菩提;道静而通,通入涅盘。若依此义,理非迁动,但道无乘;行有进趣,唯乘乖道。又如经说:即此法界,流转五道,名为众生;返流尽源,说名为佛。若依此意,理非生灭,故能随缘而有运动,正当乘义;行是生灭,无去无来,故无迁动,直当道名。通而言之,理中具有道、乘之义,就离相门,本来静故;约离性门,随缘动故。行中亦具道、乘二义,依生灭门,无迁动故;依相续门,有迁动故。若依是名,如言取义,是谓智障诸有所得,非乘是即。若理若行,皆无所得,方为圣人所游所乘。圣人所乘,无行非理;圣人所游,无理非行。所以无理无行,方为理行;无道无乘,乃为道乘。当知非释名之为难,得意之不易耳。设使直尔依名辨义,不还破折其名义者,是谓结名,非释名也(上来元晓师言,宜审记知之)。 第二、出体,略说有三,谓性、行、行、果。性有二义,谓常、无常。性言性者,如来藏理具恒沙性德,能与行果而作正因(如佛性论说)。无常常者有二义,谓性、种性及习种性(如瑜伽论说)。行体者,发心已去、等觉以还所修万行以为其体。果体者,妙觉地中三身菩提以为其体。晓云:且依法门应作是说,尽理而说未必然也。何者?若理若事、若染若净,一切诸法皆是乘体,何处有法而非乘耶? 第三、问答。 问:以何得知一切诸法皆是乘体? 答:晓公云:如耆婆医常作是说:天下所有莫非是药。菩萨亦尔,说一切法莫非菩提。又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事中,无量诸佛道。若有人分别,淫怒痴及道,是人去佛远,犹如天与地。依此等文,故知诸法莫不是道。然此等文略有数意:一者自性净心名道谛,一切诸法无不性空,性空亦是性净菩提,故说诸法莫非菩提。二者戒定慧等是名为道,戒定慧如、淫怒痴如,唯一如无二无别,故说淫等即是道也。三者无分别智是道正体,无分别智证真如时,三世诸法并现一心,无有一法离觉心,故说生死与道合也。四者法界法尔,一切诸法更相涉入,如十方三世皆入一尘,一尘亦入十方世界,一念入无量,无量入一念,如是诸佛智慧入贪心,一念贪心入诸佛慧,故说生死与道合。五者依无障碍法界法门,非但一与一切更相涉入,亦乃一法是一切,诸法即是一,故说淫等即是道也。六者至入无自心,一切以心为心,如来无自身,一切身为身。所以然者,长时无间修无我观,故能得至无自身心。三无数劫集无量福,故能感得一切自心。若存一相为自体者,我执不除非谓圣人。设有一相不自备者,即药不具不作医王,良由无所得故。无所不得,乃名圆满无上正等菩提。依此义故,说一切法莫非菩提。如耆婆说,由此圣教及诸道理,当知诸法皆是乘体。 法藏师云:一乘为二门:一别教,二同教。初中亦二:一是性海果分,是当不可说义,不与教相应,即十佛境界;二缘起因分,即普贤境界也。此二无二,全体遍收,犹水波思之。普贤门中复作二门:一分相门,二该摄门。初中是别教,一乘别于三乘。如法藏师云:门与三车,引子得出,是三乘教;界外露地牛车,是一乘也。然此一三差别,略有十说:一权实差别,二权一实(如常说也)。 问:临门三车为实、为不实耶? 答:实不实是方便引故,非是实。由是方便引子得出,非不实耶? △二、教义别。临门三车,但有其名。经云: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故。(准之) △三、所期别。以彼一乘非是界内先许,三诸子皆云非本所望故(云云)。 △四、德量别。三中,牛车但云牛,不言余德。露地牛车,铃网众宝而庄严等。白牛肥壮大力,其疾如风,傧从侍卫,其数无量,非适一(准之)。 △五、寄位别。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间,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间,八地已上寄出出世间。于出世中,四、五寄声闻,第六寄缘觉,七地寄菩萨,八地以上寄一乘。 问:若尔,何故梁摄论云二乘善名出世,不言三乘是出世耶? 答:四五六地是声闻缘觉,八地以去为出出世,彼第七是何人也?是故当知彼云二乘,即大小二乘也。以声闻缘觉俱名小,故二乘名通大。 △六、付属别。如法华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信如来智慧者,为令得佛慧。若不信受者,当余深法中示教利喜。谓余深法者,即是大乘,非即一乘称之为余。然非小乘,是故称深。亦不可说以彼小乘为余法。法华破小乘,岂可叹深耶? △七、根缘受别者。如此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无量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道品善根。未闻此经,虽闻不信,受持随顺,是等犹为假名菩萨。解云:此明三乘菩萨根未熟故。虽如是经尔许劫修行,不闻不信此一乘经者。(新经云:设有菩萨于无量百千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种种菩提分法。若未闻此如来不思议大威德法,或时闻已,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不得名为真实菩萨。) 问:璎珞经等十千劫修十信满,何故此中无量亿等不信此经? 答:以彼但于行布位中修行等,于此圆融普贤十信摄一切,犹未闻信,由此故知二宗差别。若不尔者,修行既经尔许时劫,不信此经,何名菩萨摩诃萨也? 问:此等不信是何位菩萨? 答:文无正断,准其劫数,十千已过,僧只未满,应是三贤位也。 问:更至何位能信此法? 答:极至此位,必定位信。入此一乘法,终无证地,而不信此。 问:何故二乘纵得罗汉亦未信入,三乘菩萨不至地上而能信也? 答:以三乘胜故,是近方便故,不同二乘故也。 问:尔许劫行犹未能信,今诸凡夫云何得信? 答:宿有种性,闻便信受。若不尔者,多劫难入。今时有人多不信者,不足恠也。 问:若彼地前过彼劫数必信受者,则知地上二宗不别,岂无所信十地耶? 答:于彼教中,具有行布十地,渐次乃至佛果,养彼根器,务令成就。极迟之者,至此劫数,当得信入。如其疾者,则不定(可准)。 △八、难信易信别。如贤首品云:一切世界群生类,尠有欲求声闻道。求缘觉者转复小,求大乘者甚希有。求大乘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为难。解云:以此品正明信位终心,则摄一切位及成佛等事。既超三乘,恐难信受,故对以决之。 △九、约机显理,别如此经。第九地初偈云:若有众生下劣,其心厌没者,亦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有众生,诸根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乐大事,为示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引晋经文,新经准之。)解云:此明一乘法门主伴具,故云无尽佛法,不同三乘一相、一寂等法也。是故若入此法,则于信满心具,一切位同时而得也。 问: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满心即得佛者,何须更说后诸位耶? 答:后说诸位,即是初中一切位也。如初,后亦尔。 问:若初即具后,得初即得后,亦可后亦具初,故既不得后不得初。 答:实尔。但以得初时无不得后故,是故无有未得后而不得初也。 问:若等是初门即一切者,何不信位心即得,而说满心等耶? 答:若自别教则不依位成,今寄三乘终教位相说,以彼教中信满不退方得入位。今即寄彼得位之处,一时得此一切前后诸位相,是故不于信初心说,以未得不退故不成位相,但是行故。 问:若尔,应云住位成佛,何名信满? 答:由信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 问:若尔,岂说诸位阶降次第相耶? 答:以此经中安立诸位,有二善巧:一、约相就分位前后,寄同三乘,引彼便故,是同教也;二、约体就法前后相入,圆融自在,异彼三乘,是别教故。以不移门而恒相即,不坏即为恒前后也。是故二义融通,不相违也(如后缘摄门说)。上来约行作如是说。若约位说,十住以去(云云,断得亦尔);若约实,一切众生无不成佛(如性起品菩提章说)。 问:此中所现众生成佛,为是约理?为是约事?若是约事,何故下云皆悉一性,以无性故等?若是约理,何故云有发心修行等? 答:此是别教中义,若不约诸宗分别,无由得解。何者?然诸众生,若于人天位看,具足人法二我实物。若小乘教中看,此众生唯是一聚五蕴实法,本来无人。若大乘初教,唯识所现,如幻以有,当相即空,无人无法。若约终教,亦是如来藏缘起,举体即如,具恒沙德,乃是众生,故不增不减。经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众生法身,义一名异。解云:此宗约众生即是佛。若约顿教,众生相本来尽,理性本来显,迸然自露,更无所得,故不可说即佛等(如净名杜嘿之意等)。若圆教,即一切众生,并悉旧来发心亦竟,修行亦竟,成佛亦竟,更无新成具足理事因果等十对(如此经文)。 问:若尔,何故理有众生不即佛耶? 答:汝今就初人天位中,人见彼众生当相即空犹亦不得,况复得见圆教中事?是汝见现有众生,我不约彼说此成佛。但今情见,若彼法界圆现,一切众生无不成佛。 问:若尔,何故诸佛更化众生? 答:教化众生亦有浅深,今即此菩提身中现众生成佛者,名究竟教化,不同余宗,故下云如来无极大悲度脱众生也。 问:既总成佛,何故亦有发心等耶? 答:若成佛门中总成。若修行门总修行。若发心门总发心。 问:佛地果德菩提,遍在菩萨及诸众生身心中,非是菩萨有菩提果耶? 答:以菩萨心既无自性,无自性法即佛菩提,故云离等。 问:若尔,无自性理即性净菩提,何必要是佛果位法? 答:以佛果大智内契真源,融同一性,是故如理普遍众生。众生心中菩提性与果法无有差别,则众生身中有果德。菩提非唯因性,亦诸教不同。若小乘宗,总不辨佛性;若三乘宗,一切众生位中俱有因性。如涅盘云:佛性是因而非果。若一乘宗,亦具果法(如此经文)。 问:此菩萨心不离如来菩提者,似是发菩提心,缘菩提为境,故云不离,何必即是心之自性? 答:若尔,众生既未发心,未缘菩提为境,不应例观彼亦有菩提,故不约所缘也。 △十、本末开合别。如大乘同性经云:所有声闻法、辟支佛法、菩萨法、佛法,如是一切诸法,悉皆流入毗卢舍那智藏大海。(此文约本末分异,仍会末归本,明一乘三乘差别耳。)此上十证,足为龟镜。其别教所明行位因果等相,与彼三乘施设分齐,全别不同。纵无教证,依彼义异,当须分宗。况圣教云披,像兰满目矣。 二、该摄门者,一切三乘等本来悉是彼一乘法。何以故?三乘望一乘有二门故,谓不异、不一。初不异中亦二:一、以三即一,故不异;二、以一乘则三乘,故不异。 问:若初门三则一者,未知彼三若存、若坏?若存,云何唯一?若坏,彼三乘机更依何法而得进修? 答:有四句:一、由即一,故不待坏;二、由即一,故不碍存;三、由即一,故无不坏;四、由即一,故无可存。由初二义,三乘机得在所依;由后三义,三乘机得入一乘。由四句俱即一故,是故唯一乘,更无余故。二、以一乘即三明不异者,隐显四句,反上思之。是故唯有三乘,更无一(此如同教中辨)。二、不一者,此即一之三,与即三之一,是非一门也。是即不坏不一,而明不异。又此中不一,是上分相门;此中不异,是此该摄门也。 三同教者,于中二:初分诸乘,后融本末。初中有六重:一明一乘中曲有七:初约法相交参以明一乘,谓如三乘中亦有说因陀罗等而主伴不具,亦说华藏而不说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谓如十眼中有五眼,十通中有六通等,而义理皆别。此即一乘垂于三乘,三乘参于一。二约摄方便,经云诸有所住皆为一大事故等。三约所归辨,谓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等。四就胜界门,则以三中大乘为一乘。以望别教,虽权实有异,同是菩萨所乘。经云唯此一事实,余二即非真,又云止息故说二等。此文有二意:一若望上别教,余二者即大小二乘也(如前引也)。若望同教,即声闻等为二也。五约教事深细,如经云我在灵山等。六约八义意趣(依摄论如问答中辨)。七约十义方便(如孔目中说)。依诸义,即三乘等并名一乘,以随本宗定故、主伴不具,故是同非别也。二明二乘有三种:一者一乘二乘名为二乘(云云)。二者大乘小乘名为二乘。三者声闻缘觉为二(初约一乘,次约三乘,后约小乘)。三者明三乘亦有三种:一者一乘三乘小乘名而三乘。二者大乘中乘小乘为三乘。三者大乘小乘中各有三乘(准之)。四或为四乘(一一乘三乘为四,二一乘三乘小乘人天为四)。五或为五乘,六无量乘(云云)。 二、融本末者,有其二门:一、泯权归实门(即一乘也),二、揽实成权门(即三乘也)。初即不坏权而即泯,故三乘即一而不碍三;后即不异实而即权,故一乘即三而无碍一。是故一三融摄,体无二也。 问:若尔,二共齐如何复说有权实耶? 答:义门别故,权实恒在;殊理遍通故,全体无二。何者?谓权起必一向赖于实,是故揽实不失实;实显未必一向藉于权,故泯权权不立。是故三乘即一,虽具存坏,竟必有尽;一乘即三,虽具隐显,终恒无尽。由此镕融,有其四句:一、或唯一乘(谓别教也),或唯一,或唯三乘(如三乘等,以不知一故),亦一亦三(如同教),或非一非三,如果海。又别说者,三乘一乘,各有二种。三乘者:一、异时三乘,如深密经,初时唯小,第二时大乘;二、同时三乘,如第三时。一乘二者:一、破异明一,如法华经;二、始同终别,如般若说;三、近异远同,如法华说。一乘三者:一、存三之一,如深密说;二、遮三之一,如法华等;三、表体之一,如华严等。上来法藏师述,懔师说,如法镜论(云云)。 元晓师云:所言乘者,略说有二:谓能乘人及所乘法。谓三乘行人,四种声闻,乃至元性有情,并是能乘人,以皆有佛性故。教理因果,是所乘法。 问:理教及因共运众生到萨般若,此事可尔。果理既到究竟之处,云何与共运众生耶? 答:此有数义:一者、未来世有佛果身,冥资众生令生善心,如是展转重至佛地。如涅盘经云:以现在世烦恼因缘能断善根,未来佛性力因缘故还生善根故。二者、当果报佛现诸应化,化今众生令得增进。如本业经云:自见己身当果诸佛摩顶说法。故说众生乘于果乘,果乘能运因地众生也。 问: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其义云何? 答:一开示中含有四种义:一者、用三为一,前三乘之教即为一乘教故;二者、将三致一,将彼三乘之人同致一乘果故;三者、会三归一,会昔所说三乘因果还归于本一乘理故;四者、破三立一,破彼所执三乘别趣以立同归一乘义故。 问:用三为一,将三致一,是二未闻,以何为证? 答:法华方便品:佛以无数方便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此义正是用三为一之证也。又言: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此言正是将三致一之证也。 问:会三因果归本一者,为当三皆非异故归于一实耶?为当唯二非实以归于一实耶?若如后者,何故经云: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若如前者,云何复言唯是事实,余二即非真? 答:或有说者,三皆非实,如前文说。而言一实、二非真实者,三中之一与无三之一俱是佛乘,通说是实;余二不开,别言非实。由是义故,二文不违。或有说者,唯二非实,如后文故。说三乘皆方便者,于一实中如非实,合说为三是非实。如人手内实有一菓,方便言三,三非是实,无三菓故。考而论之,一菓是实,二是方便,有一菓故。如智度论云:于一佛乘开为三分,如人分一斗米以为三聚,亦得言合;三聚归一,亦得言会。三聚有异意,不可一会。所以然者,三乘之教有其二种:一者、别教,二者、通教。别教三乘,三皆非实,皆是方便。以彼教说三僧只劫唯修四度,百劫之中修相好业,最后身中修于定慧,菩提树下成无上觉,如是因果以为佛乘,是故佛乘亦是方便。若论通教所说三乘,佛乘是实,余二非真。以彼教说于十地中具修六度,万行圆满到萨波若果,不与三世合,如是因果究竟真实,此为佛乘,岂是方便?是故当知二文意异。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者,是显别教所说三乘也。唯是一事实,余二即非真者,是对通教所说三乘。其余诸文皆作是通。 问:若说别教三乘因果皆是方便,故归一者为归一果? 答:二并亦得。经云:声闻缘觉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皆归一一因,故终到一果。彼中说佛乘因果,分别佛地化身小分,望树下佛教发心修行故。通而言之,应作四句:一、以方便因归真实因,谓菩萨因及二乘因;二、以方便果归真实果,谓于树下成无上觉;三、以方便因归真实果,谓树下佛前菩萨行;四、以方便果归真实因,谓二乘人之无学果(准之)。 问:会三归一,其义已显。破三立一,云何可知? 答:略而言之,破四种三:一、执三教定非方便;二、执三人定是别趣;三、执三因别感;四、执三果别趣。极破此四种所执之相,遣其四种能执之见。立一真实,谓立一教,破三教;立一人故,别破三人;立一因故,别破三因;立一果故,别破三果;立一理性,通破四三,以四一皆同一乘理故。凡如前说,一乘人法,法相常住,道理究竟,天魔及外道所不能破,三世诸佛所不能易,以是义故,名真实相。 问:非三非一,无人无法,都无所得,如是正观,乃为真实究竟一乘。所以然者,诸有所得,无道无果,无动不出故。故知前非三是一,能乘所乘人法之相,不出四句是有所得,云何说此为真实相? 答:此说不然。所以然者,若言非三、是一、不一,不出四句故,是所得非究竟者,是则有所得为非、无得为是,亦入四句故,是有所得亦非正观。若言寄言说无所得,而非如言取于无得,是故无得不入四句者,他亦寄言假说一乘,而非如言取于一乘,所以一乘亦出四句。是故当知,遂言俱非,不亦应是实。 问:若不取言皆为实者,彼三乘教亦应是实? 答:通义皆许,而有别义。以三言下,都无三理。一乘教下,不无一理。故三是权,一乘是实。虽不无一,而非有一。是故亦非有所得也。上来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其如是。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