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一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宗密述 自下大文第二,广明行相,有九问答,类束为三: 初,四问答,通明观行,上根修证; 次,四问答,别明观行,中根修证; 后,一问答,道场加行,下根修证。 然此三门,前前不假后后,后后必蹑前前。 初门者,大乘学人,尽须闻此观行,故云通明。然得益则有深浅,故修证者,唯指上根。上根者,但约能入之人,非配法门局定,如《法华》第一周,闻则普闻,悟唯鹙子。 文中四: 一开示观门同佛; 二征释迷悟始终; 三深究轮回之根; 四略分修证之位。 若约四分科经,则从征释用心,兼此四段,总当其解。虽有观成爱断修证之相,但为成其圆解,正同《华严》,修因契果生解分也。 然且依前初中开示,身心无性,二空理显,根尘诸法,普净普徧,见境用心,顿同诸佛。故文四文三,皆如前也。今初之初。 于是普眼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绕三帀,长跪叉手而白佛言: 解同前也。 次陈词,句中三: 一举法请。 大悲世尊,愿为此会诸菩萨众,及为末世一切众生,演说菩萨修行渐次,云何思惟?云何住持?众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开悟? 解曰:标请修行渐次者,由普贤所问幽深,如来称理而答,先欲消除心病,然后万行俱修。 或有闻前说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亦无渐次」,谓言知之即已,都不假修,普眼智辅如来,悲接群品,欲使教法圆足,请问起行之门,如来大悲,示其普观身心根境,一一推穷,既见尘净,智圆触向,恒作是念,习气损之又损,觉智百炼百精,若能如是思修克取,因圆果满,菩萨发起,意在兹焉。 故慤云:「大士张教,绮互相承,若一人请,周余当杜。」 述「云何」下,别列于中,先智后悲,大乘之人,必须具二。无悲之智,即堕二乘。 初中思惟者,观察真妄,即思慧也。 住持者,悟得妙境,安住其中,持之不失,即修慧也。 下伫听,佛说生闻慧也。 从凡入圣,必假三慧,故普眼为众谘求。 众生未悟下,问悲也。 请度生方便云「普令开悟」者,即同《法华》「欲令众生开、示、悟、入」。 以开摄示,以悟摄入(故次下反显云「不能悟入」),谓大开之与曲示,始悟之与终入。 彼论云:开者无上义,谓除一切智智,更无余事。 即双开菩提、涅盘,谓知见之性为涅盘,智见之相为菩提,众生本有,瞖障不见,佛为开除,即本智显现故。 示者同义,三乘同法身故。 悟者不知义,不知唯一事实,今令知报身菩提故。 入者令证不退转地故,即是因义,谓证初地已上,为菩提涅盘因故。 此后佛答,全用先所显示,如来净圆觉心为本,以观人、法二空及灭影像。无边虗空,觉所显发,觉圆明故,显心清净,乃至等同诸佛,即普令开悟也。 二反显请。 世尊,若彼众生,无正方便及正思惟,闻佛如来说此三昧,心生迷闷,即于圆觉,不能悟入。 解曰:言无方便、思惟,则迷闷者,意是反明得闻佛说方便、思惟,即开悟也。 言闻此三昧者,是前离幻法门也。故佛叹普贤,汝能为诸众生,修习菩萨如幻三昧。 普眼恐末世众生,闻前「知幻即离」等言迷闷,不能悟入圆觉,故请开悟之方便也。迷则不悟,闷则不入。 三结牒请。 愿兴慈悲,为我等辈及末世众生,假说方便。 解曰:假说方便者,若以实理而言,觉性本来圆满,幻妄本来空无,但以不知,则谓言定有,知之即离,离幻即觉,实无所修。然众生烦恼习重,难可顿除,虽知本空,未免系缚,是以普眼请佛,于无修之中,强说修习,故云假也。然《大品经》修诸行门,皆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今即以离幻为方便。 后,三展虔诚。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二赞许。 尔时世尊,告普眼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菩萨及末世众生,问于如来修行、渐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说种种方便,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三伫听。 时普眼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如前可知。 第四正说,长行中四: 一起行方便;二观行成就;三顿同佛境;四结牒问词。 今初。 善男子,彼新学菩萨及末世众生,欲求如来净圆觉心,应当正念,远离诸幻。 解曰:谓即指前段中征释,离幻用心以为起行之本,若执法定实,则观行不成,故须蹑前为方便矣。 言正念者,则无念也。 故《智论》云,有念是魔业,无念是法印。 《论》云:「离念相者,等虗空界」。又云:「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已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 故知无念,是正念也。然正念与离幻,反覆相成,由离幻故正念,正念故离幻。何以故?外存有法则内起缘念,内有缘念则外见有法(心生法生等云云),由此双指,在诸行初。 第二观行成就,文二: 初戒定。 先依如来奢摩他行,坚持禁戒,安处徒众,宴坐静室。 解曰:奢摩佗,此云:「止」。止是定义,下文释云「至静为行」。定有深浅,故标如来。拣非麤浅、邪小之定。若乱心持戒,不堪入此观门,故先定后戒。 亦可:文虽先后,修无先后。 坚持禁戒者,一向绝缘,的不拟犯,名曰坚持。防禁根门,诫约身口,故名禁戒。 戒品虽多,统为三聚:一摄律仪;二摄善法;三摄众生。 今意说律仪,义通余二。 律仪戒者,谓十无尽。取要而言,即唯四重,此四清净,则一切枝叶不生。 《佛顶》云,若不断淫及与杀等出三界,无有是处。 安处徒众者,即同行同见人也。行业既同,互相雕琢,迭共商量,为长道缘,故须安处。 故《宝积经七十二》云:得人身者,彼应依善知识,听三世佛平等法,闻已应发勤精进,依城邑聚落,与大众共居,具四部处,更互相与,论量佛法,学问难答,三世佛法平等得现在前。解一切法无有自性,修此解故,烦恼渐除。 宴坐静室者,宴,默也,安也。坐为摄身,身住则心安,心闲境寂,欲住身心,故须静室。 静室、处众,岂不相违?此有二释: 一、根性不同故,或多昏沉,藉众策发;或多掉举,宜自息缘,非为一人而行二事。 二、定慧等学故,谓圆通观行,要止、观相资,须依善友,或同见同行,终日议论法门,无令用心差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故《净名》云:「不必是坐,为宴坐也。」 虽同众住,不妨在自房室,初中后夜,或除论法转读,便须静坐思惟,闻思修慧圆明,岂但申申夭夭,故无违也。此依定持戒,处众静坐,答住持问。 二观慧,文二:初,明二空观(始教);后,明法界观(圆教)。 初者,众生旷劫漂沉,或堕邪小,不成种智者,良由二障,二障不断,由于二执,欲除二执,必假二空,故于法界文前,先作二空观智(金刚三昧亦然),执亡障尽,即圣性现前,应用尘沙,名之为佛。 故《成唯识》叙造论意云,为于我法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生解为断烦恼、所知二重障故,断障为得菩提、涅盘二胜果故。 文中二,初破执,后显理。 执即我法,理即真如,能破、能显即二空智品。 初中我,谓主宰,如国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辅宰能割断故。主是我体(俱生),宰是我用(分别),所谓有情者、意生者、摩纳缚迦者、养育者、数取趣者、命者、生者、士夫者、作受知见者,依蕴计此,名为我执,于中三类: 一即蕴计我,此见差别有二十句(色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受等亦然),六十五句(以色为我,余四一一是我,璎珞、僮仆、窟宅,受等亦然),复有九种(一通、二的、三生、四不、五色、六无、七想、八无、九非非),皆分别起,此依一切异生而论,非依一人具有此计矣。 二离蕴计我,谓西国外道,计我体常,而量周徧,或虽常而量不定,或体常细如极微。 三俱非即离,谓小乘宗犊子部等,五种藏中第五不可说藏也。 法谓轨持,能生物解,任持自性故,谓凡夫及外道、小乘,皆执离心有定实法,通明我、法,二皆空者,但依识所变故,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为实我、实法,如幻梦者,幻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 问: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 答:实我、实法,不可得故。 释此二空,即分两段:一我空;二法空。 初,我空者,即蕴离蕴,非即非离,皆非理故。 即蕴我者,我应如蕴,非常一故;又内诸色,定非实我,如外诸色,有质碍故;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待众缘故;余行余色,亦非实我,如虗空等,非觉性故。 离蕴我者,应如虗空,不随身作受故;应非常住,如槖龠风,有卷舒故;应非常一,如旋火轮,有往来故。 俱非我者,计依蕴立,非即离蕴,应如瓶等,非实我故;又所执我,为有思虑?为无思虑?若有思虑,应是无常,非一切时有思虑故;若无思虑,应如虗空,不能作受。 故所执我,理俱不成,即我空也。今此文中,破即蕴我,一切异生,多计此故。 文又分二:一观身无我;二观心无我。 夫计我者,既皆因五蕴,五蕴自相,唯身与心,今且大段开之,然始别别分析,如此驰逐,妄计何迯。 然约我为总,则身、心为别;若约身为总,则色、心为别。故说蕴者,总有其三,谓广、中、略。 广者八蕴,谓色四(地、水、火、风)、心四(受、想、行、识)。 中者五蕴。 略者二蕴,所谓色、心。 故有经云,如擎重担。 三科开合,如下所明。 今初观身,身为诸爱根本,了之虗妄,则一切烦恼自除,如其躭着,则起无量过患,故净名因病,广说无常(无强、力、坚等,速朽不可信)、苦(谓苦、恼、病集等智者不怙)、空(如聚沫、泡、焰、蕉、幻、梦、影、响、云、电)、无我(无主我寿人,如地火风水,又空无知无作)。秽满必灭,病恼老逼,如毒蛇等,劝令患厌。 《涅盘》亦云,宁丸大地如葶苈子,不能具说此身过患。又云(第三十二,因说有智慧者,重造轻受,广述修集身、戒、心、慧名为有慧,反此愚痴。)不修身者,不能观身及观色相,于非身中而生身相,贪着我身,不断我见,不能深观是身无常,无主危脆,念念灭坏,是魔境界;不能观身,虽无过咎,而常是怨,如所事火,如所养蛇,遇缘灭坏,都不忆念,往日供给衣食之恩,譬如坏缻,如臃未熟。 《金光明》亦云: 「我从久远持此身,臭秽脓流不可爱,供给敷具并衣食,象马车乘及珍财,变坏之法体无常,恒求难满难保守,虽常供养怀怨害,终归弃我不知恩。」 《智论》亦云,难御无反复,背恩如小儿。 文中二:初,寻伺观;后,如实观。 先因寻求伺察,方见如实之理故。 今初。 恒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暖气归火;动转归风。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 解曰:恒作是念者,行、住、坐、卧一切时中,常如是观也。 我今此身者,执受既坚,故偏观也。 四大和合者,坚、湿、暖、动,假合为身。 发毛等者,自外之内,次第观也。 精气者,气即是精,故属水大,然气是四大之本,不唯是风,故水火中亦云气也。 动转者,《净名》云:「是身无作,风力所转。」谓迷性起心,心运风力,转余三大而有动作,作无自性,故云无也。 暖气,可知。 如是历观每大之中,又众多假合,即知无我。 《净名》云:「四大合故,假名为身,四大无主,身亦无我。又此病起,皆由着我,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众生想。」 今此经文,还分四大,各归来处,四大皆言归者,此身本合四大成故。故《宝积经》云,此身生时,与其父母四大种性一类歌罗逻身,若唯地大,无水界者,譬如有人,握干麨灰,终不和合;若唯水界,无地界者,譬如油水,无有坚实,即便流散;若唯地水,无火界者,譬如夏月,阴处肉团,无日光照,则便烂坏;若唯地水火,无风界者,则不增长。 四大各离者,正观之时,各有所归,即名为离,不说命终,方名为离。 故《庵提遮女了义经》说「生、死义」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风四缘,毕竟不自得有所和合,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以为生义。若知地水火风,毕竟不自得有所散,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是为死义。」 此意正明即合而散,即散而合,故合散之文,皆云「不自得」。 妄身当在何处者,且地有形碍而沉滞,风无形碍而轻举,敌体相违,水火亦互相凌夺(《金光明经》亦云,地水二蛇性沉下,风火二蛇性轻举)。故知四大相违,各各差别,未审我身,属于何大? 若总相属即是四我,若总不属即应离四,别有我身,故云尔也。 后,如实观。 即知此身,毕竟无体,和合为相,实同幻化。 解曰:谓因前寻伺,见如实之理,定知四大非我,但约和合,假名为身,亦无实体。 《智论》十四问云:若自身无我而计我者,佗身无我亦应执我?答:此俱有难。若于佗身计我,复当难云,何不于自身中生计;复次亦有人于他物中计我,如外道坐禅,入地观时,见地即是我,水火风空亦如是;复次有人远行,独宿空舍,夜见一鬼,擎一死尸来,复有一鬼来诤(云云即假和合事也)。 又只缘计我而为自身,即以余身为佗,故生难也。 后观心无我。 夫心无自相,托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故现,根尘和合,似有缘心,内外推之,何是其体?长沦生死,由不了心,苟能了之,圆觉自现。 故《首楞》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不从人得。」 文中二:一寻伺观。 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 解曰:四缘等者,谓四大和合,成于一色(初七薄酪),于此色上,方有六根(六七六情开),离此色身,根元无体,各分四大,色尚不存,窍穴六根,更何依附?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者,四大名中,六根为外,和合假成此身。 妄有缘气等者,由依四大、六根和合成身,即有六尘妄现也。由此内外根尘,引起妄心,缘虑不绝,念念生灭,刹那不停,缘合即有,缘散即无,推其自体,了不可得,故曰假名为心。此虗妄心,虽假缘生,不离真心气分,故曰缘气。 言似有者,明非实有。 缘相者,缘虑之相。 肇公云:如有魍魉,似有思想,鞠兮推兮,亦无指掌。 后如实观。 善男子,此虗妄心,若无六尘,则不能有,四大分解,无尘可得,于中缘尘,各归散灭,毕竟无有缘心可见。 解曰:心托六尘,尘依四大,四大无体,六尘即空,故云「缘尘各归散灭」。缘即四缘,尘即六尘,缘尘既灭,心体即空,故决判云「毕竟无有」。 言缘心者,则前缘气之心也。 问:「无尘可得」下三句,亦说法空,何得一向判属人空? 答:此指缘尘各散,正显心空,故结云「无心可见」。身之与心,总属我执。《金刚三昧》亦云:「令彼众生,皆离心我,一切心我,本来空寂。」 问: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 答:诸有情等,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 问:谁能造业?谁能受果耶? 答:诸有情等心心所法,因缘力故,相续无断,造业、受果于理无违。 问:谁趣涅盘? 答:修习无我因缘力故,相续相灭,故名涅盘。 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但有诸识,无始时来,前灭后生,因果相续,由妄熏习,似我相现,愚夫于中,妄执为我。 第二法空者。 善男子,彼之众生,幻身灭故,幻心亦灭,幻心灭故,幻尘亦灭,幻尘灭故,幻灭亦灭。 解曰:前于身心之中,推求无我,故名我空。此则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然身等本空,非今始灭,故经云:「色即是空,非色灭空。」 但以迷时执有,今执尽始无,义言灭也。 幻灭亦灭者,情计即见幻生,智观即见幻灭。灭对于生,智对于情,对待之法,皆属缘生,缘生即空,故皆灭也。《般若心经》云:「无眼界,乃至无智亦无得。」 《楞伽》云:「一切法如幻,远离于心识,智不得有(三重幻灭)无(幻灭亦灭),而兴大悲心。」 然法空义,是大乘初门,欲使悟之,事须委释。 所言空者,一切凡夫,及诸宗计,所执外法,理非有故。 凡夫者,四生六趣。凡厥有情,皆为离心有定实法,不由禀学,未必师承,无始俱生,触境皆执,所执之法,情有理无,由是定知,皆不可得。 情有者,《唯识》云:「彼依识所变」。 《起信》云:「唯依妄念」(心生灭,法生灭)。 《二十唯识》云:「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瞖,见毛月等事。」 问:若无外尘,但妄见者,应一切时处,皆见有色,或皆不见,何故于有色时处,眼即见色,余无色时处,则不见色,又多人同处同时,皆同有见不见? 彼论偈答:「处时等诸事,无色等外法,如梦及饿鬼,依业虗妄见。」 问:瞖见毛月,梦见诸物,皆悉无用,净眼寤时,所见物等,皆悉有用,云何言如瞖梦所见? 偈答:「如梦中无女,动失身不净。」 问:世梦寤已即无,今了色如梦,未免见色,云何如梦? 答:若得出世对治实智,无有分别,如实觉知一切世间色等外法,皆是虗妄。 如是义者,与梦不异,由斯多义,故云情有。 言理无者,有三: 一析色明空,谓以假想慧,析至极微,则色等空,又推极微,有方分及无方分,皆不可得,则极微空,如《唯识论》征释。 二体色明空,谓缘生无性故。谓自、佗、共及无因,皆无生理故。《中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三空中必无色故,谓虗空无有边际,无坏无杂,则空中必无色。若有色体,空则坏杂,以色必不能坏空、杂空,故色等皆空也(兼上情有,有四门空义也)。 故诸凡夫所执实法,情虽似有,理究则无,智者应当,违情顺理。 诸宗计者,谓外道、余乘,及儒教、道教也。 外道、小乘,所执诸法,异心心所,非实有性,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取彼觉,亦不缘彼,是能取故,如缘此觉。然西域小乘、外道,宗计甚多,此方既无,不烦叙破。 儒、道二教,此国攸遵,法执异途,理宜详斥。 虽二宗主,设教不同,而皆以虗无自然,为三才万物之本。 老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又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易》云:「易有大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 若以自然常徧之道为因,能生万物,此是邪因。 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诸非常者,必不徧故。诸不徧者,非真实故,本来既是无异一因,由何能生别异多果? 若能生者,应顿徧生,若待时及缘方能生者,则自违一因,或时及缘,亦应顿起,因常有故。 若谓万物,自然而生,即是无因,亦一切时处,应常生故。 若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变易能生万物,亦不出邪因、无因,皆同前破。 然但破谬执,万物生因,不责勤行,五常道德,由上所计,皆无理趣,故自心外,无法可得。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实有。为遣执心心所实有外境故,说唯有识。若执唯识真实有者,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故《金刚三昧经》云:「一切心相(八识并心所),本来本无(种子),本无本处,空寂无生,若心无生,即入空寂,空寂心地(即次下所显心真如),即得心空。」 如上执情,既尽心境皆空,名法空也。 (破二执竟) 大文第二显理,即二空所显真如理也。 由前执尽,故此理现,如云散月出,尘尽镜明。 非谓无云,便名为月,但于无云之处,而见月矣。 非谓无幻,便是真如,但于无幻之处,见真理矣。 文中二:初法。 幻灭灭故,非幻不灭。 解曰:上句蹑前,下句正显,显圆觉性,本净圆明,独体全真,不因修得,众幻虽灭,自性常存,不假缘生,故云「非幻」。《金刚三昧》亦云:「若得空心,心不幻化。」 然对前妄尽,释云真如,若以本宗,但名圆觉。 后喻。 譬如磨镜,垢尽明现。 解曰:虽云磨镜,却是磨尘,所言修道,只是遣妄。夫镜性本明,非从外得,尘覆即隐,磨之则显,隐显虽殊,明性不异。 今谓人执、法执是垢,寻伺如实是磨,真心本觉是明,人法二空是现。 (二空观竟) 自下大文第二,明法界观也。 文三:初印前显后;二拂迹入玄;三圆彰法界。 初中谓印前二空,显后圆通法界。 文中又二:初标。 善男子,当知身心,皆为幻垢,垢相永灭,十方清净。 解曰:上两句印前,下两句显后。 初言幻垢者,幻谓虗幻,无有实体。垢谓尘垢,坌污为名。由迷幻相,执取系着,坌污净心,故云「幻垢」。 诸佛菩萨,虽有身心,由了如幻,不取于相,无坌污义故非垢,由了幻空故非幻。 显后者,根尘诸法,十方法界,普清净也。此由身心垢瞖,妄执自佗,故成局碍。今既我空法寂,何所不通? 后释,文二:初喻。 善男子,譬如清净摩尼宝珠,映于五色,随方各现,诸愚痴者,见彼摩尼,实有五色。 解曰:由镜、珠二事,所喻不同,故复标告善男子矣,谓摩尼体性,莹净绝瑕,都无色相。由性净故,一切众色,对则现中,青黄赤白黑五色,各各随方而现。然此一喻,亦喻印前,亦喻显后。 言印前者,五色喻五道,随方喻随业,愚人不了珠体,但见全是青黄,既见青黄,则不见珠体。 故《华严》云:「凡夫见诸法,但随诸相转,不了法无性,以是不见佛。」 若以三性配者, 摩尼喻圆成实性,即前所显之理也; 现色喻依佗起性,即前幻也; 愚人见定是青黄,喻徧计所执性,即前尘垢也。 若远取,即前身心等相,以此文印定前文之义,故指前也。 言显后者,然此圆珠,由彼愚人,执其定色,所以破色,因配三性,以印前文。 若无计执之人,即此珠种种色,一一清净,一一同体,悉是圆珠妙用应现,无体可破,以喻后文,十方法界一切清净,圆满不动,交参无碍,故言显后。 然前之镜喻,但一面明。又云因磨而现,表二空之理,破执方显,对执得名。今摩尼珠,本净本明,十方俱照,故以显后法界之宗也。 后法。 善男子,圆觉净性,现于身心,随类各应,彼愚痴者,说净圆觉,实有如是身心自相亦复如是。 解曰:愚痴说有实身心者,是显圆觉虽现,非其定实。 故《论》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余义喻中已具对释,详之可知,故云「亦复如是」。 第二拂迹入玄。 由此不能远于幻化,是故我说,身心幻垢,对离幻垢,说名菩萨,垢尽对除,即无对垢及说名者。 解曰:于中曲有二节:先说迹之所以,后从垢尽对除下,正拂其迹,今联绵释之。 然其迹也,相蹑而起,亦相蹑而拂,本以众生妄执幻化,故佛说云「幻垢」,众生依教离垢,故复说名菩萨。 幻垢既如珠中之色,当知本无,故云垢尽。所离之垢既无,对离之智何立?故云对除。 既无对离之智,何有起智之人?深浅之执本无,何有说教之者?故云「即无对垢及说名者」。 对垢者菩萨,说名者佛,对机之佛,亦不可得,方见法身,法身说经,义在斯矣。 然上人法各三,三对六只,尽是所拂之迹也,谓法有执垢、离垢及与名数,人有众生、菩萨及佛。 问:曰人自有差,法本无异,何说三名? 答:尅体虽无,义说即有,为对人、法,各分能、所故也。 第三圆彰法界。文二:初一真法界;后三重法界。 言一真者,未明理事,不说有空,直指本觉灵源也。 下对诸法圆泯圆收,方说三重等别。 今初。 善男子,此菩萨及末世众生,证得诸幻灭影像故,尔时便得无方清净,无边虗空,觉所显发。 解曰:标告及指当根所证者,为欲进显不思议境界,境界殊前故,却蹑前功用,明其得入,所以发起后之文势。 言证得者,观行成就。 灭影像者,依佗亦泯。 无方清净者,约身为主,外见东西(肇公云云),我相既无,更何方所。 虗空觉显者,然虗空离识,亦非实有。 若言有者,为一为多? 若体是一,徧一切处,随能合法,体应成多,一所合处,余不合故。不尔诸法,应互相徧。若谓虗空,不与法合,应非容受。又色等中有虗空不?有应相杂,无应不徧。 若体是多,便有品类,应如色等,非徧容受。 故知虗空,亦唯识现。 故《首楞》云:若有一人,发真归源,十方虗空,一时消殒。 谓迷情所覆,觉处见空,尘影既销,空元是觉(鱼人迷悟,水风性空)。 显谓空销觉现,发谓妄尽心开,翻覆观之,俱无边际。 故《首楞》又云:「闻复瞖根除,尘销觉圆净,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虗空,却来观世间,由如梦中事(空生觉中云云)。」 是知空有双绝,但是觉心,独鉴明明,灵知不昧。 后三重法界者,一真空绝相观;二理事无碍观;三周徧含容观。 此中义意,全同《华严法界观门》三重行相,故依彼科之,仍每重先示观门,后释经义。 今初。 第一真空观者,观门中有四句(前二各四为八,兼后二为十): 第一会色归空观,复四: 一色不即是断空,举体即是真空故; 二青等非是真空之理,无体莫不皆空故; 三色不即空,空中必无色故;又即是空,会色无体故(上三句以法拣情); 四凡是色法,必不异真空,以必无性故(色空既尔一切皆然)。 第二明空即色观,亦四: 一断空不即色,真空即色故; 二空理非青等,非青等之真空,必不异青等故; 三空是所依不即色,必作所依即色故(上三句亦以法拣情); 四空即是色,以是法无我理,非断灭故(空色既尔一切皆然)。 第三空色无碍观,谓色举体全是真空,则色尽而空现,空举体不异色,全是尽空之色,而空不隐,为一味法。 第四泯绝无寄观,谓此所观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一切法皆不可,不可亦不可,此语亦不受,逈绝无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是为行境,以生心动念即乖法体,失正念故(初、二句入门拣情显解,第三句解终趣行,第四句正成行体,行由解成,行起解绝也)。 示观门竟。 后释经义者,文中二:一色相空净;二空色同如。 一中又七:一内身根识;二外境六尘;三内外四大;四世间诸法;五出世诸法;六自佗正报;七一多依报。 然《观门》云:「一切法亦然」,即此七段是也。应云,根识即空不即空等。 七中初者。 觉圆明故,显心清净,心清净故,见尘清净,见清净故,眼根清净,根清净故,眼识清净,识清净故,闻尘清净,闻清净故,耳根清净,根清净故,耳识清净,识清净故,觉尘清净,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解曰:此下皆云清净者,谓由前二空观门,拣情显解,次拂迹灭影,同于行起解绝,故皆清净,为真空矣。 故《智论》云:「毕竟空即是毕竟清净,以人畏空,故言清净。」 意言人乍闻空,畏其断灭,故余处说云清净。 如《大般若》一切皆云「清净」。《大品》即直云「空」。空与清净,皆绝相义。 若就心说,即如《净名经》:「妄想是垢,无妄想是净。」 无妄想即是空义,故此说空,云清净矣。 由前幻垢已尽,能观之智又亡,既合觉心,故皆清净。 故《智论》云:「菩萨于色等法中,观行断故,得如是清净,故名色清净,是净能破一切法中戏论」等。 觉圆明故者,蹑前显清净之因也,由拂泯等故得圆明。 显心清净等者,比迷觉心,心中执法,今见法性,即法皆空,故云清净。如人不识珠体,但执青黄,若见摩尼,即色清净。 七段之中,文皆同此也,然展转蹑前,以显清净者,义如后释。 今且销释法数名体。 心者总相,明其我心,即赖耶自体。 《成唯识论》说,第八识种种别名,于中有四种名,通一切位,心即一也(余三,即阿陀那、所知依、种子识)。 迷时由执藏及能、所藏,故名赖耶。 今观智成就觉性圆明,故但云心,没赖耶名矣。心既清净,同无垢识,故此下文「顿同佛境」。 见尘者,由我心计执故,见一切色相,由执相故,即见闻等是尘,不单说外色名尘,亦不独说根识名尘,根尘识三,自有文故,寻此见尘之体,还是我执之心,但以就取色等,生过之处而别立名,又亦不离根境识三而别有体,如五蕴之法,与蕴中之我,非别非同,此亦如是。 若以意义配属,即赖耶中转相及第七识,合为此见等。 《瑜伽论》云,赖耶识起,必二识相应故。又以六、七合为此见,意识缘外境时,必内依末那为染污根,方得生起故(梵云纥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与四惑俱,名为染污,恒审思量,名之为意,思量即意,持业释也)。 故此所列心法,无别末那。 《起信》亦于说梨耶次,便说意识,无别第七。 《楞伽》亦尔,故彼经云,略说有三种识,谓真识、现识、分别事识。 初即自性清净心,次即第八现相,后即前六。 故彼经自释云,攀外境界,起前事识。 即知事识,不是末那。然此彼经及《起信论》,皆不别出末那体者,据贤首说,有二意故,一如前说六八必俱;二谓无明动真心成阿赖耶。 外境牵心起执染净第七,俱无此义,故不别说。 又说计我,则合于转相;计我所合于事识(此亦不乖思量行相)。若不连前带后,则显示心数相蹑生起,义不便故。 眼等根者,识所依故,能发识故,前五各从自种生,自现行,四大所造净色为体,意根即第七识,由此攀外起意识故。 眼等识者,随六根境,种类异故,由具五义,随根立名: 一依根之识,非由境色,识定生故,如盲不见等; 二根所发识,由根变异,识必变异,如眼根损,见青为黄,非色坏时而识坏也; 三属根之识,由识种子,随逐于根,而得生故,非色种子,识种随也; 四助根之识,由根合识,识所领受,令根损益,非境界也; 五如根之识,根、识二法,俱有情数,非彼色法,定是无情。 根五义胜,故说依根。虽六识身,皆依意转,然随不共立意识名,或名色识,乃至法识,随境立名,顺识义故(依未自在位说)。 若依《起信》,皆名意识,此六皆依意所起故,意之识故。故《论》释生灭因缘云:「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心即梨耶自体,意即五意。 以梨耶二义中,有不觉义故。不觉而起(业识),能见(转识)、能现(现识)、能取境界(智识),起念相续(相续识)。 意识者,即此相续识(此生起识,麤细虽殊,同是一识,更无别体,故即指前第五识也),依诸凡夫,取着转深,计我我所(非直心外计境为尘,亦复于身计我,于尘计所)种种妄执(计我之相,即蕴离蕴),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依于六识,别别取六尘故,故经云,分为六和合),又复说名分别事识(又能分别去来现在种种事相)。 释曰:此五前三合八,后二合六,由斯前释,体不孤生。 然八识义相,复有多门,今略指十五: 一者通论八,皆名心、意、识;别则八心、七意、前六皆识; 二者随相各以自名为体(三科则识蕴、意处、七心是体也),就实统归藏性; 三者五缘五尘(现量是实),六缘一切(三量此假实),七缘赖耶(非量是假),八缘根身、种子、器界(现实); 四者皆具四、三、二分; 五者八遍非计,七计非遍,第六俱是,前五俱非; 六者根本烦恼俱生(四钝二利)、分别(具十),第八全无,第六皆具,第七俱生四惑,前五俱生三毒,其所知障,数同用别(二障下自有文,至彼当释); 七业障者,第七全无,八有种子,余六现行; 八者报障,则八唯总报,前六别报; 九者心所(恒依心起故,与心相应故,系属于心故,心缘总相,心所缘总别,如画师资,作模填彩等故),第八有五,所谓徧行(触、作意、受、想、思);七有十八,谓五徧、四惑(痴、见、爱、慢)、八随(沉、掉、懈、逸、念、乱、不信、不正知)并慧;第六皆具;五有三十四,谓徧、别、善全,根本三惑,中(无惭无愧)、大随(同上); 十者八、七无记,六通三性; 十一者八皆实有(就性皆假); 十二者眼、耳、身三,二界(不全)二地(地全);鼻、舌两识,一界一地;六、七、八识通徧界、地; 十三者皆通有漏、无漏; 十四者依因缘、增上(五依五根及六七八;六依七八;七八互依)及等无间; 十五者眼识九缘生(空、明、根、境、作意、根本、染净、分别、种子);耳识唯从八(除明);鼻、舌、身三七(除空);后三(六、七、八也),五(更除染净、分别)、三(更除根、境)、四(更除根本,却取根境)。 二外境六尘。 善男子,根清净故,色尘清净,色清净故,声尘清净,香、味、触、法亦复如是。 解曰:略启三门,初释名义;次辨体性;后显种类。 初有通、别。 通即尘也,复更有名,所谓六衰及六无义(皆约凡位),亦云六境(此通凡圣)。 别者眼等所取,故名色等。对根、明、境,名色等故。 次出体者,如前六根,各自为体。 后显类者,色有通、别(通谓五根、五尘及法处色,俱名为色,此等皆有质碍义故)。今则别也,谓唯眼所取,名之为色,有见有对,质碍之相,最麤显故(法处之色,无见无对,余四及根,无见有对)。 略有三种,谓显、形、表。 显谓青、黄等(赤、白、光、影、明、暗、烟、云、尘、雾、空)。 形谓长、短等(方圆、麤细、高下、正不正也)。 表谓行、坐等(住、卧、屈、伸、取、舍)。 声谓因执受等,及邪正教,并可意等。 香谓好(约境约心)、恶(准上)、平等(非上二)、俱生(沉等与质俱起)、和合(众成)、变易(未熟不香)。 味谓苦、醋、甘、辛、咸、淡,及俱生等。 触谓地、水、火、风、冷、热、澁、滑、痛、痒、饥、饱等。 法者一百数中,唯除五尘(已自标列),余皆是法也。 三内外四大。 善男子,六尘清净故,地大清净,地清净故,水大清净,火大、风大亦复如是。 解曰:即于根、尘,不取发识牵心之义,直取四大之体也。《宝积经》说,四大各二,谓内及外(皆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也)。 地界二者,内谓自佗身内所有坚者、强者,所谓发毛、爪齿等;外谓身外所有坚者、强者,所谓土石、草木等。 水界二者,身内润性泪、汗等;身外润性雨、露等。 火界二者,身内热体、热相,能消饮食等;身外热体、热相,能成熟等。 风界二者,身内风体、风名、速疾,住四支等;身外体等。 而此四大,从本已来,生时住时,体性俱空,体性自离,灭性亦离。 释曰:彼云皆空,此云清净,盖一义耳。然内外四大,虽各有种,外起现行,必由内变。 四世间诸法。 善男子,四大清净故,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五有清净。 解曰:十二处者,六根、六尘是生识处,处是生门义,故亦名为入,意识常昏,根尘相入故;或唯六数,相对说故。 十八界者,一根门中根、识、尘三,各有界分故(眼与识为界,识与色为界等故),亦是因义,种族义故。 前为六二,解者息于业因。此是六三,观之治于我执,兼之五蕴,即具三科,大小乘宗,无不约此,以明诸义。 前说「妄认四大身心」,及云「中外合成」等,即五蕴义,故此略之。 然此三科,非各别体,开合说者,有其三解: 一根有三品,谓上中下,或下中上; 二乐有三品,略及中、广; 三迷有三类: 一迷心所,不迷心色,故说五蕴; 二迷色法,不迷心心所法,故说十二处; 三迷色心,不迷心所,说十八界。 然将此三科,摄百法者: 蕴则色摄十一,受、想各一,行七十三,识有其八,唯六无为非蕴所摄; 处则五根、五尘各一,意当八识,法八十二; 界者,五根、五尘、六识各一,意摄二识,法八十二。 二十五有者,四洲、四趣、四禅、四空、无想、净居、梵王、六欲为二十五,此皆是有,各约实报,非正智摄故。 然梵王在初禅,无想、净居在第四禅,四禅位中,别举此者,梵王有见,外道无想,净居唯圣,异余天故。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一 章门二十有四,我空章,法空章,法界章,八识章,色章,三科章,十力章,四无畏章,四辨章,不共法章,三十七品章,成佛章,四果章,不生灭章,缘生章,业报章,三途章,人天章,四禅入定章,上二界章,二障章,地位章,四相章,证道章,除释本经外,旁通余义,二十有四,开示悟入义定慧等学,四大成身,觉二执过患,识变义,识三义,遣显法,喻摩尼五道,佛三宝破空藏,识梦义,恩爱义,染净平等八万四千义,恒沙义,三觉义,五品修十善义,不思议义,四生义,三报义,五道实义,智无所得义,设象指月义。右附录中。 音释 槖龠(槖,音托。龠,音药)。 葶苈(葶,音亭。苈,音历草名)。 臃(臃,音邕,肿也)。 逻(郎佐切,罗去声,巡也)。 魍魉(魍,音罔。魉,音两,木石之怪也)。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二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宗密述 五出世诸法。 彼清净故,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佛十八不共法、三十七助道品清净,如是乃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一切清净。 解曰: 问:世间之法,从妄情所变,妄尽许万法全空,出世间法真实,如何亦言空耶? 答:若凡圣对待,即胜劣全殊,若称法界观一种,总是幻化,皆从缘起,无自体故。如有一镜,现种种杂秽瓦砾,复有一镜,现种种胜妙珍宝,痴孩不了贵贱悬殊,智者达之,一无差异,观智圆明,心识净者,亦复如是。见世出世,若圣若凡,一切皆空,全是觉体。故下文云:见佛世界,如空华等。只缘称理平等,所以名曰圣人。如其重圣轻凡,欣真厌妄,纵令修习,岂证真源。 文中三节:一、诸佛果法;二三乘因法;三、总结。 初,十力者,然如来唯一诸法实相智力,此力有十种用,故说为十。 总名力者,能摧怨歒故,不可屈伏故。 一总知一切诸法因缘果报,是处(因果相当)非处(反上,谓女轮王,二王,恶业乐报,五盖修七觉,佛过,圣断结生云云),则降伏无因、恶因,知人可度(说法)不可(作缘); 二知过、现、未来(过去业,报在过现未单、复云云,现、未亦尔)善等三种业(三性心中互受三性业报),及顺现等三报(报与时互有定、不定),知所度有障、无障(前明所造业处、业非处,今约能造人受报,唯明是处,又前总,此别也); 三知诸禅解脱三昧垢(爱见慢等)净(不杂爱等),及知依此所得诸果(前通定、散,唯有漏,此唯定无漏); 四知信等五根上中下(今世但得初二三四果,及禅定后,至无上菩提为略广出苦说等); 五知种种欲乐(难陀五欲,提婆名闻,迦弃头陀,阿难多闻等,凡圣各别云云),令舍不净增清(前知宿惑多少,此知现起好乐); 六知一三五乘贪瞋痴等种种性欲(性即种子,欲即现行,从性生欲,习欲成性,性通善恶,根唯信等),知即时异时,谁可度不等(必示略广,赞所迎弃云云); 七知一切道(善恶无漏等行)至处(五道涅盘); 八知宿住(过去本生、本事住宿世故,凡但有通声闻亦明佛即兼力,百千世劫,悉遍知故,前知前际,名随念趣因,此知前际,名性苦乐等); 九知死此生彼,即天眼智也,独此从所依得名(通明力例上说); 十知自解脱无疑,亦知众生漏尽涅盘。 然佛力无量,今约度人因缘,故但说十,足辨其事(初知可度不可,二知有障无障,三知着味不着,四知胜劣,五知所乐,六知所趣,七知解脱门,八知先所从来,九知生处好丑,十知得涅盘),又初力总摄,为度生故,于中分别九力。 四无畏者: 一正知一切法,诸佛诚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成实》云,说二谛故,不与世诤故,真实论故,皆心知故,故不可坏); 二尽诸漏及习,言「我漏尽」等; 三说一切障道法(《成实》云,不善及漏善障解脱故); 四说出苦道(圣道能出世间,能尽诸苦)。 佛作诚言,说此四法,决定无畏(若有沙、婆、魔、梵,若复余众,如实言,不知乃至不见,是微畏相,故我安隐,得无所畏。初二显自功德,后二利益众生,又一三说智,二四说断,又初示药法,二示病灭,三知禁忌,四示应食也)。 此望十力,广略说故。又能有所作,无所疑难,自有智慧,无能坏者,智慧猛利,堪受问难等故(皆上句十力,下句无畏)。 四无碍智者(智缘四境,无拘碍故): 一法(即真之俗),如说地、水、火、风等(是名字也); 二义(真谛之境),如坚、湿、暖、动等(正显地等); 三词,谓得彼方言,以说地等; 四于三种智中乐说。 然华严九地(初地分得此地任运,经云无蹔舍离,佛地究竟)说有十种(自相、同相、行相、说相、智相、无我相、乘相、因相、果相、住持相),皆前二境别(一中法者,知诸法自相,谓色变碍等义者知诸法别相色十一等;二中法知自性义知生灭;三中行相,现在差别,过未差别;四中教本解释;五现知不异,比知如实;六真俗无我相;七乘相,一乘诸乘;八因相,智法随证,分位差别;九佛地相,法身色身;十住持相,能说智德,所说声教),后二则同,皆词则说,于法义乐说,乃词中别义(如一中云,词无错谬,说无断尽,二中云,词安立一切法,说随安立,不可坏等故)。 佛十八不共法者(力等二乘有分,此无分故): 一二三身、口(多劫戒定妙慧,大悲成就故,拔诸罪根因缘及习故)、念(四念处心长夜修故,心无得失)无失(通上三业); 四无异想(于众生无贵贱,敬慢怨亲等异故,常观谁可度故,观彼本来清净故,入不二法不行诳法故也); 五无不定心(如澄停水,如无风灯。问:佛若常定,云何游行说法?答:佛于诸法实相中,定不退失故,欲界有定入定,可说故也); 六无不知已舍(众生钝根多觉苦受乐受,于舍受中,不觉不知,而有舍心,是为愚使所使,佛于不苦不乐受中,知生住灭时故,念念心中,麤细浅深,无不悉知,知已而舍,忽舍众入禅,有人疑佛,佛言我种种因缘,知而故舍); 七欲(佛知善法恩,常欲集诸法故,修习心无厌足故也); 八精进(如欲中说,欲为初行,增长名进,欲为意业,进通三业,又佛小息,令阿难说法,至进觉支,佛惊起,三问赞善。又种种度生,遇诸恶缘,不生懈怠也); 九念(于三世诸法,一切智慧相应故,失名错误,减名不及,故异于前); 十慧(三世一切智慧,力、无畏、无碍成就故,禅油念炷故,世世闻法,读诵、思、修、问难); 十一解脱(无漏智慧相应故,有为解脱;一切烦恼习尽故,无为解脱); 十二解脱知见(于解脱中智慧无量无边清净故,言知见者,譬如绳二合一,则牢也)无减(贯通上六,唯说六事无减者,二利中四事即足,欲求、进行、念守、慧照,辨此四法,有二果报,谓解脱、解脱知见也); 十三、四、五,一切身口意业随智慧行(无不利益众生故,异二乘故,成就三不护故,入外道众中说法都无信受者,及现胸、现阴等,皆有因由故。前三无失,不说因缘,今说随智慧行,故行不失,故异前也); 十六、七、八,以智慧知过、未、现在,通达无碍(由此故上三业随智慧行。问:过、未无体,现在无住,云何能知三世?答:若无过、未,佛岂成就十力等德。问:若三世皆有,便堕常过,即无罪福生死缚脱,有无量咎?答:三世各各有相,非过、未有现在相。又若无过、未,亦无出家律仪,亦无五逆诸罪,以是业等,已过去故,亦无死入地狱,未来无业,故无报,是为邪见。又我不说过、未如现在相,我说过去虽灭,可生忆想,能生心心数法,如昨日及明日,与今日可生忆想,过、未亦尔,现在心虽无住,相续生故,能知诸法也)。 问:无见顶相等,亦无与共,云何不说? 答:此十八中,但说智慧功德,不说自然果报法(力等四科全依《智论》)。 三十七助道品者,略为四门:一释名;二辨类;三出体性;四明行相。 初,助谓资助,助正道故;道即是因,所谓止观;品即是类,正因类故,亦云菩提分,分亦因义。 二辨类者,有其总、别。 总谓诸经论说大乘道品无量,三十七者,是其中别,义通于大小,若准《智论》但三十七,无所不摄(如四谛有无量相也)。 别者总有七类,谓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 三出体性者,但以十法为体,谓信(二)、进(八)、念(四)、戒(三),定、慧(各八),轻安、喜、舍、思惟(各一)。 四明行相者, 初中四念处者,四谓身、受、心、法。念谓念慧。四是念慧所安住处故,亦名念住。以慧守境,由念得住故。必要四者,从麤至细,对治凡夫四种倒故(四即常乐我净,此即先重后轻为次)。 初观身不净,不净有五,谓种子、住处、自相、自性、究竟等。 二观受是苦,谓此身既尔,众生贪者,以其情尘,生诸受故,计之为乐,故观其苦。受谓苦、乐、舍等。苦谓苦苦、坏苦、行苦(此配三受)。 三观心无常,谓谁受此乐,故须观心,念念生灭。 四观法无我,即五蕴法,皆不自在,又如实观察,对治小乘四种倒故(不净等也)。 《无行经》云,观身毕竟空,观受内外空,观心无所有,观法但有名。 然观不净等,通大小乘(《智度》、《瑜伽》、《大集》、《般若》皆性、相双观也),观其性空,唯是菩萨。又但观法性,即除八倒,既除八倒,即成八行。涅盘双树,四双八只,四枯四荣,正表于此。 谓法性之色,实非是净,凡夫计净,是名颠倒;实非不净,小计不净,亦名颠倒。 今观色种即空,空中无净,云何染着?则凡净倒破枯念处成。色种是假,假智常净,云何滞空?而取灰断,言色不净,是名二乘不净倒破荣念处成。 观色本际,非空非假,非净不净,乃名中道,佛表此理,故于中间,而般涅盘。 余三类此。 是则法药有四,观智为念,谛理名处。 然《华严经》,四皆有三,一内(自己),二外(非情色),三内外(佗有情又俱)。 谓观内身循身观,勤勇念知,除世间贪、忧等。 然深观念处,即坐道场,更不须余,机宜不同,故说余品。 四正勤者,四念处似火,若得勤风,则无所不烧,故次辨之。精进为体,故总名勤。异外道勤,故名为正。 虽是一勤,随意分四,前二勤断二恶,是止恶行;后二勤修二善,是作善行。二善二恶,皆所缘境。前中未生之恶,遏令不生;已生之恶,断令不续;后二未生善令生,已生令广。 四神足者,谓欲(猛利乐欲)、勤(精进无间)、心(专一境性)、观(由先闻教法,内自拣择,上定此慧也)。以勤过散乱,智火微弱,故须定制,即所欲自在,神即是神通,足即是定,由出世法,最胜自在,欲等四定,能证此故,名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神足所缘即种种变事,神足自体即三摩地,欲、勤、心、观,皆是助伴,由欲增上力,证心一境性,名为欲定,余三亦然,勤观心性名为上定,皆从加行受名,此四加行,即《华严》前正勤中云:「欲生勤精进,发心正断」等。以发心中持心能生止定,持大举故;策心能生观定,策大沈故。是以随一念处,有四正勤,随一正勤,有四神足。 五根者,信(信为上首,能起余四,谓于谛宝深忍乐故)、进(于前所信,策勤而行,即正勤也)、念(念处也,明记不忘也)、定(系缘一境,即神足也)、慧(拣择是非)。此五通生出世间法,而为增上。然始入佛法,即有信心,未有定慧,不得名根。今由前三科,则信不可拔,前三至此,总得名根。 若依位者,在于见道之前,则以速发现观而为其果。 五力者,即前五根增长,魔、梵、惑等,不能屈伏,故名为力。又能损灭不信等障,故复名为力。 《智论》云,能破烦恼,得无生忍,故名为力。 七觉者,觉谓觉了。 七谓念(所依支,由系念故,令诸善法,皆不忘失也)、择法(自体支,觉自相故)、精进(出离支,由此势力,能到所到故)、喜(利益支,由心勇悦,身调适故也)、轻安(能除麤重)、定(依此不染污故,谓依止定,得转依故)、舍(是不染污故,谓行舍平等,永除贪忧,不染污位为自性故,上三皆不染污支也)。 若依位说,即现观自性如实觉慧,觉法自性,然七皆自体,而差别者,觉为自体,余六皆觉支分。总收七觉,不出三品,念通定慧,次三是慧,后三定摄,虽是前三,至此增故,依位所明,能断见惑,以为其果。又虽一刹那七法俱起,而随行相,各说功能,念除忘念,择除不正,知余除懈怠、昏沈、麤重、散乱、掉举。 上约通说,大乘七觉不念诸法故,决择不可得故,离进怠相故,绝忧喜故,除安心缘皆叵得故,性定之中无定乱故,亦不见于能所舍故。 八正(离八邪)道(开通涅盘)者,谓正(通八)见(分别支,依前所证真实拣择故)、思惟(诲示佗支,如其所证方便安立思惟名义,发语言故)、语(善于所证,问答决择,令佗信有见清净故)、业(身业进止,正行具足,令佗信有戒清净故)、命(如法乞求,依圣种性,离五邪命,令佗信有命清净故,上三皆令佗信支。问:离身语业,无别正命,如何建立三种:答:《婆沙》云,瞋痴所起身业名邪业,语业名邪语,贪所起二业即名邪命,邪活命故)、精进(净烦恼障支,由此永断一切结)、念(净随烦恼支,由不忘失正止举相,永不容受沈掉等)、定(能净最胜功德障支,由此引发神通等无量胜功德故也)。 若能如上分别诲示等,即是道支之果。 然其八中,语、业、命三是戒蕴摄;念、定是定;余三是慧。定慧大同诸品,但增胜耳。 上之七类次第者,谓闻法已,先当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摄心调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为力,七觉分别,八正正行。 总以喻显:法性如地,念处如种子,正勤为种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茎叶增长,开七觉华,结八正果。 如是乃至者,超越多法,谓三身、四智、五眼、六通、地度、果向、缘、谛、处、定等。 八万四千陀罗尼门者,然法门广说无量无边,今齐此结数者,对治尘劳故。然其所治即八万四千烦恼,古来释云,众生烦恼,根本有十;然一惑力,复各有十,即为百计;应分为九品,但上品重故,开为三品,中、下轻故,各为一品,合为五百;复于内外境起,谓自五尘为内,佗五尘为外,一一各五百,即为五千;别迷四谛,则成二万,并本一千,则有二万一千;依三毒等分,成八万四千(更有二说,不能繁叙)。一一对翻即皆净法,数无增减。 故《论》云:「不觉念起,见诸境界,故说无明,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即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陀罗尼者,得总持菩萨,于一一法中,持一切法故。 门者,从一法中,入一切法故。 然上从觉圆明故,展转蹑前相由,以显世、出世间诸法清净,至此五段,历法备周,余六、七两段,但是结通佗身、佗界,更无别义。 五段相由者,谓心本清净,由不觉故名赖耶识,相应于意,复曰见尘,起于现行有根、识、境,中有能造故说四大,由是具足处、界、诸有有漏之法,对治此等有修有证,复成无漏因行果德。 今既觉了圆明故,心意识及所变等,展转清净,皮之不存,毛无所附。 然无漏法,若约人修证,则先因后果,今据法本末,故先果后因。亦如《论》中,根本灭故,麤染随灭。 六自佗正报。 善男子,一切实相,性清净故,一身清净,一身清净故,多身清净,多身清净故,如是乃至,十方众生,圆觉清净。 解曰:一切实相者,即无相也。夫有相者,皆归无常缘生之法。性本虗假,言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知来说名实相,无迁无变,究竟常住。 《无量义经》云,如是无相不相,不相无相,是名实相。 《智论》云,照色等空,即名实相。 性空实理,离于颠倒,非虗伪故,于空见空,亦名颠倒,于空无着,乃至实法。 又《楞伽经》云,一切妄息,是名如实。 如实即实相也。 性清净者,此实相从本已来,自性清净,一切妄法,所不能染,比迷似染,今悟本净,名性清净。 一身清净者,由前悟得根、识、尘、大,世、出世间诸法,皆归实相清净,方始成就,此人一身清净故,诸段清净,皆牒前支,唯此独指实相,以为净之所以。 多身清净者,既于自身,证实相理,亦见一切众生,同一清净实相,以观一切众生,不取于相,同圆觉性。 故志公云:「以我身空诸法空,千品万类悉皆同。」 又下文云:「圆觉普照,寂灭无二,始知众生,本来成佛。」 十方众生圆觉清净者,以般若正智,徧观众生菩提涅盘无漏智性,本来具足也。此乃一人悟性,知一切众生本性清净,非谓一人修道,多人成佛。 七一多依报。 善男子,一世界清净故,多世界清净,多世界清净故,如是乃至,尽于虗空,圆裹三世,一切平等,清净不动。 解曰:国土净、秽,皆由自心。众生劫烧,我土安隐。螺髻、鹙子二相不同,按地宝严,坐莲无异。况乃心冥觉性,识智无生,身土依真,染净俱泯,廓通法界,清净湛然。 圆谓圆徧虗空。裹谓含裹三世。三世者竪极。虗空者横周。 一切者横竖总该。平等者本末同味。清净者都结七段。不动者冥于一如。 然上七段,悟时既相蹑清净,迷时亦相蹑垢染,应云:觉不明故,令心不净,心不净故见尘不净,见尘不净故眼根不净,乃至如是一、多世界不净。 文势及义意,对经可知。 第二空色同如。 善男子,虗空如是平等不动,当知觉性平等不动,四大不动故,当知觉性平等不动,如是乃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平等不动,当知觉性平等不动。 解曰:前之七段,即空色无碍,此当泯绝无寄,彼云动念即乖法体,反显法体本不动也。 标空为首者,蹑前起后。由前云「尽于虗空,平等、清净」,即知相尽同空,空既本无生灭动摇,当知诸法亦本不生,亦不待灭,一一当体,如如不动。 觉性不动者,然一切法,唯依觉性,生灭动转,诸法既尽,同于虗空,皆不动故,则觉性不动也。如波不起,水则湛然,不动理齐,故言平等。 故《法华》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 《法句经》云:「诸法从本来,无是亦无非,是非相寂灭,本来无所动。」 然诸法与觉性平等,未名理事无碍法界者,夫理事无碍,要须多事全同一理而寂然,一理全成多事而迁变,即动即静,即静即动,生灭广狭,一切皆尔,翻覆无碍。今但一向不动,但是摄色等事,同真空理,故唯名真空观也。 乃至八万等者,还如前七段,历诸法门,经恐文繁,略标首末,义兼中间,故云「乃至」。 后段「乃至」之言,亦例此知。 第二理事无碍法界。 善男子,觉性徧满清净不动圆无际故,当知六根徧满法界,根徧满故,当知六尘徧满法界,尘徧满故,当知四大徧满法界,如是乃至,陀罗尼门徧满法界。 解曰:先示观门者,此有十门: 一理徧于事门,谓能徧之理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别,一一事中,理皆全徧,非是分徧。何以故?彼真理不可分故。是故一一纤尘,皆摄无边真理,无不圆足。 二事徧于理门,谓能徧之事是有分限,所徧之理要无分限,此有分限之事,于无分限之理,全同非分同。何以故?以事无体,还如理故。是故一尘不坏,而徧法界也。如一尘既尔,一切法亦然,思之此全徧门,超情离见,非世喻能况(此二门后,有海波喻及两重问答也)。 三依理成事、四事能显理、五以理夺事、六事能隐理、七真理即事、八事法即理、九真理非事、十事法非理(上十同一缘起,约理望事,有成、坏、即、离;约事望理,有隐、显、一、异。逆顺自在,无碍,同时,深思,令观明现)。 今经皆言「徧满法界」者,正是第二门行相,兼于余门义理,谓此即理之诸法,与理不异,故一一自徧法界,不同前门没体摄归理中,故此名理事无碍也。既徧法界,即知动静无碍,一一周徧,言觉性圆无际故。 当知六根徧满者,由前门已显六根等,与觉性平等。平等者即无分毫之异也。既与觉性不异,觉性圆无际故,六根亦圆无际,故徧满法界。若不徧满,即是有际,有际即与觉性成异,异则乖于前门,故蹑前云「圆无际故」。 《首楞》云:「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六尘已下,皆例前知。 第三周徧含容观。 善男子,由彼妙觉,性徧满故,根性、尘性无坏无杂,根、尘无坏故,如是乃至,陀罗尼门无坏无杂,如百千灯,光照一室,其光徧满无坏无杂。 解曰:先示观门者,亦有十门: 一理如事门,谓事法既虗,相无不尽,理性真实,无体不现,此则事无别事,即全理为事,是故菩萨虽复看事,即是观理,然说此事,为不即理。 二事如理门,谓诸事法,与理非异,故事随理而圆徧,遂令一尘普徧法界,法界全体徧诸法时,此一微尘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如一微尘,一切事法亦尔。 三事含理事门,谓诸事法,与理非一,故存本一事而能广容,如一微尘,其相不大,而能容摄无边法界,由刹等诸法,既不离法界,是故俱在一尘中现。如一尘,一切法亦尔。 此理事融通,非一非异,故总有四句: 一、一中一; 二、一切中一; 三、一中一切; 四、一切中一切。 各有所由思之。 四通局无碍(重释第二,第二但徧,徧即通也,此兼不徧,不徧局也),五广狭无碍(重释第三,三但包含,含即广也,今有不坏,不坏狭也),六徧容无碍(此正合前四五,兼合二三),七摄入无碍(翻对前门,但前一望多故徧容,此多望一故摄入也),八交涉无碍(兼前六七),九相在无碍(反对前门),十普容无碍(近收前二,远摄九门)。 今经虽略,义理全同,谓根与尘,皆是事法,例前七段,事事皆然。故云「乃至陀罗尼门无坏无杂」。 当知种种事法,一一交参周徧,虽有性字,此是各指根性、尘性,非谓泯根摄尘,同于一性。 言无坏无杂者,如一灯光已满一室,更有一灯,光亦全满,百千灯光一一如是,各不相坏,亦不浑杂。 室中之空喻于法界,灯之光相喻以根尘,谓一灯光,容多光相,即一光相,徧多光中,一一皆然,重重无尽,含容周徧,斯之谓欤。所以然者,唯是真心所现,皆如幻梦影像故,与所依性非一非异故,故得徧多入一,摄一容多等也。 大文第三,顿同佛境,于中三:一用心同;二见境同;三称实同。 初有:法、喻。今初。 善男子,觉成就故,当知菩萨不与法缚,不求法脱,不厌生死,不爱涅盘,不敬持戒,不憎毁禁,不重久习,不轻初学。何以故?一切觉故。 解曰:觉成就故,总指圆彰法界,已下之文,由斯故得,同佛境界。 不与法缚等者,于四对法,无胜劣心,如佛于三念之境,故言同也。同之所由,经自征释云,由一切觉故。 《论》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 今则离前「与、求、厌爱敬憎、重、轻」等八念也。 举八境者,显于心也(喻云光无憎爱;后云修习此心)。 二喻。 譬如眼光,晓了前境,其光圆满,得无憎爱。何以故?光体无二,无憎爱故。 解曰:光即眼识现量所得,故无憎爱。 《首楞》云:「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但有自性分别无计度等),汝识于中,次第标指。」 云其目者,意取眼识。云汝识者,即是意识,亦可但随凡俗情见,以目瞳为光。 如《法华》云,梵王是众生父。 二见境同。 善男子,此菩萨及末世众生,修习此心得成就者,于此无修,亦无成就,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于中百千万亿阿僧只不可说恒河沙诸佛世界,犹如空华,乱起乱灭,不即不离,无缚无脱,始知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盘,犹如昨梦。 解曰:修习此心得成就者,近结八境安心,远结观行成就。 无修等者,泯前心迹,起后依正,凡圣平等之文。若不泯之,则虽无憎敬等,尚见持毁(余三例之),故须泯之,方同佛见。 自此已下,正显其同。 圆觉普照,寂灭无二者,由自心已空,但是觉照,宁有凡、圣差别之二焉。冥一如之无心,即万动之恒寂,故普照是用,寂灭是体,佛心所极,极于寂照。 故《璎珞经》说,等觉、照寂,妙觉、寂照。 今云同佛,是等觉义,故云普照、寂灭。 《金光明经》、《摄大乘论》皆说佛果无别色声功德,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 三种世间融无碍故,世界即器世间,众生即有情世间,成佛即智正觉世间。 云于中者,即于寂照中也,圆无际故。 百千万亿者,此方下数。 阿僧只者,此云无数,是华严十大数中之首,经论多用,故此举之。 不可说者,大数第九,若从一、十、百、千,倍倍积之,总有一百三十七重数法。 恒沙者,从阿耨池东面流出,初出象口周四十里,金沙混流,沙细如面。 今有不可说阿僧只之数河,一一河中一沙为一界,以显世界如是多矣。 然此中意者,直指尽虗空、遍法界所有世界,不是算其数量,为欲引机造无边境,故假增积多数耳。 诸佛世界皆如空华者,缘无自性,全体即真,真性夺之无余(如前理夺事门),故得相皆虗幻,亦如善财求法,展转至摩耶等处,会缘入实,得愿智幻解脱门,见一切世界等,皆如幻住。 云佛界者,《华严经》说,诸佛众生一切世界,有十种起具因缘,故世界成就,所谓如来神力法应如是、众生行业等。 乱起乱灭者,有三意: 一者一切世界,皆依妄念,念既刹那不住,世界亦起灭无停; 二者《华严》云,染污众生住故世界成染污,大福众生住故成染净,信解菩萨住故成净染等; 三者成坏相也。 然成、住、坏、空,虽各二十增减,而世界无量无数,故总观起灭缤纷。 问:然佛化土许可如斯,自受用中如何起灭? 答:若依实教所明,无形为净土。生公云:佛有形累,托土以居,佛是常住法身,何须国土? 故《华严》云:「依真而住非国土。」 此经云:入于大光明藏。 余义已如前辨。 问:《法华》云「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满」,复云何通? 答:彼据理即事门,此约理夺事门,二皆无碍。 不即不离者,明此世界不即圆觉,亦不离圆觉,如华与空,如金与器,由不离故,觉性夺之成空华,由不即故世界不妨有起灭。 无缚无脱者,文通上下,上即由世界无净秽故,下以众生本成佛故。 始知众生本来成佛者,始知即始觉(观行成就,方能知故),本成即本觉(知与不知,本是佛故),佛即究竟觉(始之与本,非二觉故)。 生死涅盘犹如梦者,亦无始觉之异,四相本来同一觉故。又寂灭无二是自觉,世界及众生是觉佗,成佛二字及生死涅盘如梦是觉满,成就是满义,故动寂双亡,方圆满故(上所释文,但明能知者成佛,其所知众生,如次方释云)。 然说生本成佛,唯是《圆觉》、《华严》,余成义含,不的指注,但以语惊凡听,理越常情,佛既罕言,愚夫多谤,若不具彰义类,岂曰庄严契经,故总叙六门,显成佛延促(《菩萨处胎经》云,或有众生从初发意,经历劫数,不得成佛,或有次第成,或有超越者),亦使下文征释,蹑此易明: 一者一生成佛,谓小乘有部,唯悉达太子有大觉性,于此生中,苦行修道,菩提树下,三十四心,断结五分,法身初圆,名为成佛。 二者三只成佛,谓始教说,唯具大乘性者,从初发意,六度修行,三无数劫,五位伏断,十地满足,四智圆明,于色究竟天受佛智职,名成正觉。 三相尽成佛,谓终教说,一切众生本觉真心,本来离念,不如实知,怱然念起,生住异灭,念无自相,不离本觉,内外熏力,始断灭相,终断生相,一念相应,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成正觉(前约功圆相满,此约相尽体现,又前定待长久劫数,此则唯依自心,延促无定)。 四初住成佛,为《华严》说,十信位满,于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现前,初发心时,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佗悟。 故彼疏释云,佛智何深,情迷谓远,情忘智现,则一体非遥,既言一切法即心自性。今理现自心,即心之性已,备无边之德矣。觉心理现,理现则智圆,若镜净明生,非前非后,非新非古,不由佗悟是自觉,知一切法是觉佗,成就慧身为觉满。见夫心性,岂有自佗,寂而能知,名为正觉。 五一念成佛,谓无始迷倒,妄认众生(华严缘起一味章云,若约众生门中,众生及佛,皆是生灭善恶境界,未尝见有一佛清净解脱者,识倒见佛亦倒故),一念悟时,全体是佛(缘起章又云,约佛门中,佛及众生,皆本空寂,情识已亡,同诸佛故,未尝见一众生流转者,心净一切皆净故也),如梦身相,梦时非无,寤即自身,岂待长养。 故《论》云,亦无始觉之异。 《华严》云,若离妄想,一切、自然、无碍等智,即得现前,如尘破经出。 《广博严净经》云,有三男子,诣佛礼足,作如是言,世尊,我今于此法,能信能解,不生疑惑。第一男子白佛言:若作是说,我是如来,此言便是正说。所以者何?我于此法,不生疑惑(第二男子云是世尊,第三男子云佛,其词皆同)。尔时会中百千众生,心皆扰动,不乐本座,皆作是念,无有二佛,并出世间,今此男子,何故发如是言,阿难誊大众意问佛,佛说偈印许,偈云: 能知过去如,亦知未来如,见一切法如,是故名如来; 不畏于生死,正住生死中,化度诸众生,是故名世尊; 觉无明无知,其性无所有,已得于明智,是故名为佛。 《菩萨处胎经》云,或有众生,朝发道心,即得成佛。 诸大乘经,其文非一,达磨禅宗即心即佛,是斯意也。 六本来成佛,《论》云:「四相俱时,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涅盘论》解微密义云:「身外有佛亦非密,身内有佛亦非密,非有非无亦非密,众生是佛故微密。」 《华严》云,如来成正觉时,于其身中(法界身也)普见一切众生成正觉,乃至普见一切众生入涅盘,皆同一性,所谓无性。 又云,菩萨摩诃萨应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觉,何以故?诸佛如来不离此心成正觉故。如自心,一切众生心亦复如是,悉有如来成正觉。 彼疏问云,此中之成,为理为事?若是事成,云何皆同一性?若是理成,云何八相?疏自答云,此是华严大节,若不对诸宗,难以取解。 今约五乘及五教而辨。 然诸众生: 若于人天教中观之,则具足人法二我; 若于小乘教中观之,但是五蕴实法,本来无我; 若大乘始教,法相宗即说唯识所现,无相宗即说幻有即空,人法俱遣; 若大乘终教,唯如来藏具恒沙性德,故众生即在缠法身,法身、众生义一名异(犹据理说); 若大乘顿教,则相本自尽,性本自现,不可说言成佛不成佛等。 若依此宗(华严宗也),旧来成竟,亦涅盘竟。非约同体此成,即是彼成。 难:若尔,何以现有众生,非即佛耶? 答:若就众生位看,尚不见唯心即空,安见圆教中事。如迷东谓西,正执西故。若诸情顿破,则法界圆现,无不已成,犹彼悟人,西处全东。 若尔,诸佛何以更化? 答:众生不如是知,所以须化,如是化者,是究竟化,如是化者,无不化时。 然上六门,初门众生无成佛义故,次门五分中唯许一分半,众生定待三只劫满成佛,后四门一切众生皆许成佛。 于中三、四,妄尽觉显,是为成佛; 五顿悟无妄,即名为佛; 六本无迷悟,元来是佛。 又中间四门,次次相望,前延后促。 又前二事成,次二事同理成,五唯理成,六皆无碍。 今经文者,若约观成方能知之,即当四、五两门。若约所知众生本来皆佛,即唯第六。 三称实同。 善男子,如昨梦故,当知生死及与涅盘,无起无灭,无来无去。其所证者,无得无失,无取无舍。其能证者,无作无止,无任无灭。于此证中,无能无所,毕竟无证,亦无证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坏。 解曰:称法界真实性故,初句蹑前,由见生、涅如梦,即称圆觉实性,同佛境也。此有二意: 一、但有能依之梦,必有所依之人,梦是人之神游,亦见闻之气分,无别体故; 二、但了梦体空无,即证自身真实,迷自身者,由执梦故。然余喻皆带自佗,唯梦喻尅体故。《大璎珞经》说,过去有佛,欲说法时,令大众睡眠,梦中说法,令增善根,觉得道果(《涅盘》罗刹云云。迦旃延弟子云云)。亦表万法皆梦,大梦之境,必有大觉之明矣。 当知下有四节: 初,总明称实,谓迷时生死无起,涅盘无灭。悟时非灭却生死发起涅盘。称体而观,都无起灭,圣法非新来,凡心非灭去,又直言体,无起灭来去,不约圣凡。 其所证下,别指能所,所证之境,非得真失妄、舍麤取妙,能证之心,都无分别,离于四病(病如下文)。 于此下,双泯能所故,故《华严》云:「若有见正觉,解脱离诸漏,不着一切世,彼非证道眼。」 一切法性下,总结称实,故《华严》说,众生成佛,次后亦云(同此四节如注配之):「无相性、无尽性、无生性、无灭性(总明也)无我性、无非我性、无众生性、无非众生性(无所证也)、无菩提性(无能证也)、无法界性、无虗空性(双泯能所),亦复无有成正觉性(总结)。」 四结牒问词。 善男子,彼诸菩萨如是修行,如是渐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开悟,求如是法,亦不迷闷。 解之可知。 后偈讽,文三(略于起行方便故): 初讽,观行成就,文二: 初七句,二空观。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普眼汝当知,  一切诸众生,  身心皆如幻。 身相属四大,  心性归六尘,  四大体各离, 谁为和合者? 后三句,法界观。 如是渐修行,  一切悉清净,  不动徧法界。 长广、偈略。 次一偈半颂,顿同佛境。 无作止任灭,  亦无能证者。  一切佛世界, 犹如虗空华。  三世悉平等,  毕竟无来去。 后一偈颂,结牒问词。 初发心菩萨,  及末世众生,  欲求入佛道, 应如是修习。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二 音释 誊(音腾,传也)。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三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宗密述 第二征释迷悟始终,文四:初三。 今初。 于是金刚藏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遶三帀,长跪叉手而白佛言: 解之可知。 二正陈,词句中三:一庆其所悟。 大悲世尊,善为一切诸菩萨众,宣扬如来圆觉清净大陀罗尼因地法门,渐次方便,与诸众生开发蒙昧。在会法众,承佛慈诲,幻翳朗然,慧目清净。 解曰:兼指初段中「因地法行」者,是一切行位根本故,后必蹑前故。 二难其所疑。 世尊,若诸众生,本来成佛,何故复有一切无明?若诸无明众生本有,何因缘故如来复说本来成?佛十方异生本成佛道,后起无明,一切如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 解曰:由前云众生本成佛道,故起此疑。 疑有三句:一谓真能生妄;二谓说妄为真;三牒而纵之,责无穷过。 意云本来是佛,烦恼何生?若无生中妄生起者,如来成佛,同本无生,无生之中,还应妄起,成佛义等,生否应齐,齐生则果佛何尊,齐否则因违现事,进退不可,故有斯云。亦如复礼法师云:「真法性本净,妄法何由起(如初句也),妄法从真生,此妄安可止(如第三句)。」 三结请通释。 唯愿不舍无遮大慈,为诸菩萨开祕密藏,及为末世一切众生,得闻如是修多罗教了义法门,永断疑悔。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解曰:据此三难,诸典无文,唯佛了知,登地方受,今乃请宣成教,普示末世凡夫,故曰无遮大慈。 开祕密藏,祕谓非器不传,密谓覆相而说(或随自意或随佗意,权实难测),祕藏如不开柜,密藏则一法含多。今请不拣末世,则开祕藏;显了而谈,则开密藏(故《涅盘》云,具缚凡夫能知如来祕密之藏)。 了义法门者,由此标目。 永断疑悔者,疑是根本。 通论疑者,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信心、善品为业。 别显则五盖中疑有三: 一疑自,谓己不能入理; 二疑师,谓彼不能善教; 三疑法,谓于所学,为令出离为不出离? 又疑理事空有、双是双非等,如有病人,疑自、疑医、疑药,病终不愈。 今三疑中,即疑法也。 此疑复有已起、未起(如天亲判《金刚经》断疑之意),今皆含之,刚藏为佗请问,令永断故。 然断疑方便者,若疑境界,令悟唯心;若疑法性,令观无得。余皆例知。今此断疑,通二方便,对文可解。 悔者通论是不定之法,悔善则恶,悔恶则善。故今请永断,即属悔恶也。亦五盖数,但此不因掉也。然入道人,若未通决生、佛同异,则或用功多时,反自疑悔。 后三展虔诚也。 二赞许中。 尔时,世尊告金刚藏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菩萨及末世众生,问于如来甚深祕密,究竟方便,是诸菩萨最上教诲,了义大乘,能使十方修学菩萨,及诸末世一切众生,得决定信,永断疑悔,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解曰:言「如来甚深祕密究竟方便」者,然泛论如来祕密有其二意: 一如来之密藏,谓一乘如来知见佛于渐教门中,久默斯要故,如前释也,故云究竟方便,下答觉照离华瞖等; 二如来即祕密,由证密藏,能所无二,故三业具皆祕密也。谓非色现色,摩尼不能喻其多;非量现量,应持不能穷其顶。不分而徧一多,不足异其体;全法为身一毛,不可穷其际。此身密也。 非近非远,目连寻之无际,身子对而不闻。非自非佗,若天鼓之无从,犹谷响之缘发。无边法海,卷之在一言,无内圆音,展之该万类。此口密也。 无心成事,等觉尚不能知,意密也。 二义之中,经显所证矣。 言决定信者,前顿同佛境,义当信根成就,初发心住。今但通决疑难,以成前义故也。 三伫听。 时金刚藏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第四正说,长行四:一反覆起疑之本;二喻释现起之疑;三显浅难造深;四结问不当理。 初中又三:一总指轮回;二真随妄转;三结指前疑。 今初。 善男子,一切世界,始终、生灭、前后、有无、聚散、起止,念念相续,循环往复,种种取舍,皆是轮回。 解曰:于中初一句,总标情器,故云「一切」。无着《金刚论》以四蕴为世界。若不约情,何成轮回。 又一切者,总有十种,如《华严.世界成就品》说。 次六对,辨其轮回,谓但住有为,即属轮回心也。 始终者,若唯约染缘,则创变为始,极证为终,或无始有终。若染净对说,则证菩提为始,断尽烦恼为终。若唯约净缘,有始无终(如上用心,皆属轮回之见),唯心冥圆觉,不住染净,方得无始无终。 新新而起曰生(表此先非有故),念念落谢曰灭(表此后是无故)。 过去名前,未来名后;现在住劫名有,空劫名无;成劫名聚,坏劫名散;现行为起,调伏为止。 次二句,正示轮回之相。 念念相续者,情界、器界皆依妄念,既所依不断,故能依亦然。 循环往复者,器界空已复成,情界灭已复生,惑业袭习,报应纶轮,尘沙劫波,莫之遏绝。 后二句,结成轮回。 取谓取着,执我我所。舍谓厌离,厌苦所依。又于根身,则厌苦麤障为舍,忻净妙离为取。于器界则厌此娑婆为舍,忻彼极乐为取。 若取、若舍种种不同,皆是颠倒妄心变现,轮回之相,故《论》云:「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首楞》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二真随妄转,文三:一法。 未出轮回,而辨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若免轮回,无有是处。 解曰:能观是轮回之心故,所观圆觉亦尔。如梦见实物,物亦是梦故。清凉大师答复礼法师云:「由来未曾悟,故说妄无始。」 二喻。 譬如动目,能摇湛水;又如定眼,犹回转火;云驶月运,舟行岸移,亦复如是。 解曰:四对喻中,初由目数动,湛水如波摇,次眼识迟钝,旋火成轮相。余二可见。 三合。 善男子,诸旋未息,彼物先住尚不可得,何况轮转生死垢心,曾未清净,观佛圆觉而不旋复。 解曰:诸旋者眼、目、云、舟,喻生死垢心也。彼物者水、火、月、岸,喻圆觉也。何况下,正合。 三结指前疑。 是故汝等,便生三惑。 解曰:三惑者,即前三种疑也。 据此结文的指,即知定是先责起疑之本,未是答难,若是偏答三中之一难,即不合总结三惑,智者详焉。 然虽非是正答,已是标举建立答义之意势,令息如上之念,即前疑早合自亡。况复空华、金鑛分明晓喻。 二喻释现起之疑,文二:初一空中华无起灭喻;二金中鑛不重生喻。 初中三:一喻释;二法合;三结成。 今初。 善男子,譬如幻翳,妄见空华,幻翳若除,不可说言:此翳已灭,何时更起一切诸翳?何以故?翳、华二法非相待故。亦如空华,灭于空时,不可说言:虗空何时更起空华?何以故?空本无华,非起灭故。 解曰:曲分为二: 初,翳差华亡喻,谓不知华因翳有,乃谓从空而生,喻不知妄出迷情,却执真能生妄。既得翳差,即不见华。闻说从翳而生,又执何时更翳,喻前观成同佛,普净根尘,因知妄染,由迷又疑,迷心却起。 问:翳差之者,或有佗时更生,不必的定永无,如何以此为喻? 答:喻者但取当日一席之事,不说终身,但以愚人,晨旦见华,食时眼差,见华乱生乱灭,谓言翳亦速起速停,是以经中遮云「不可」故。诸论喻释,佛云「如大梦觉」,岂可难云:「睡起梦觉,何妨明夜更睡还梦」。若如是难,岂解喻焉。 二法非相待者,翳不与华期,华不随翳生,但翳故妄见,非华实生,二法各不相知,况复一空一有,故云「不相待」也。 纵使心迷,生死亦寂,但缘迷故,妄似生死,众生本自不生,幻华毕竟不起,莫将翳待,莫以迷求,刚藏问目,正似此也。 后,空不生华喻,前已合释,文易可知。 然《佛顶经》亦有此法喻,文广义略,阙于待翳之文。 二法合。 生死涅盘,同于起灭,妙觉圆照,离于华翳。 解曰:迷见生死似华起,悟得涅盘似华灭,言圆觉离华翳,则双拂生死无明,虗空非蹔有无,觉性何关迷悟,众生既如华起,约谁更难无明,无明生死既空,何责本来成佛,空华终不再起,果位何得还迷,由己计度不休,见佗觉性流转。 若如是解,顿遣三疑,三疑鈎鏁连环,不是三科别答。下金鑛喻,即唯答佛不再迷,此疑过深,故重喻也。 三结成。 善男子,当知虗空,非是蹔有,亦非蹔无,况复如来圆觉随顺,而为虗空平等本性。 解曰:虗空世法尚不同华起灭,况如来随顺圆觉,湛然真常,是虗空之体性耶。觉为空性者,《佛顶》云:「空生大觉中。」又云:「寂照含虗空。」 复言平等者,然圆觉虽是虗空之性,而冥合不分,周徧法界,无分无限,无别能依所依,故云平等。 此意云,空在觉中,空尚常寂,况觉为空性,岂增减耶?喻犹不及,故云「况复」。 后金鑛喻。 善男子,如销金鑛,金非销有,既已成金,不重为鑛,经无穷时,金性不坏,不应说言,本非成就,如来圆觉亦复如是。 解曰:曲分为二: 先喻此喻,唯答佛不再迷之难,前就圆悟之理,生佛俱是本真,以成普眼段中「众生本来成佛」之义,故举空华,元来不起,非后始灭。法合云「生死涅盘,同于起灭」。 所以俱通三难,今就不坏因果之相,故说销鑛出金,华则始终本无,鑛则因销始尽。 意云圆顿之理虽齐,迷悟不妨成异,既有多生习障,还须背习显真,真显即究竟清净。 若但用前喻,即拨无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见。 若但用此喻,即成众生觉性本来不净,失真常理,亦成邪见。 道理微妙,一喻难齐,故说两事。是知此喻,唯答第三难也。 文中喻意,如人炼金,须得其鑛,若非金鑛,炼亦无金。 若因销有者,销顽石等,亦应得金,虽假烬冶,销融金性,要须本有,所以经言「金非销故有」。 故《金刚三昧经》合金钱喻云:「昔迷故非无,今觉故非入。」 既已成金等者,正喻佛不再迷。 不应说言等者,喻佛隐显无异。 《佛顶》亦云:「昔本无迷,似有迷觉,觉迷迷灭,觉不生迷。」 后法合者,金喻法身,炼出喻报身,作环钏等百千万种喻化身。鑛中虽有金,不销金不出,识中虽有佛,不修佛何成。 三显浅难造深,文二: 初,所造离念。 善男子,一切如来妙圆觉心,本无菩提及与涅盘,亦无成佛及不成佛,无妄轮回及非轮回。 解曰:前通难了,此别显幽深难见,言说不及下智难造,以遮展转无穷疑难,先标觉心为宗,后方拂迹者,明非断灭,但离所拂,非无觉心。 拂有三节:初拂,转依之名,转烦恼生死,故曰菩提、涅盘。体虽即真,名因妄得。 后两节,皆双拂对待,圆觉性中,都无此事,若有少见,则迷圆觉。 故《华严》云:于法若有见,此则未为见,若无有见者,如是乃见佛。 二能造滞情,文四:一举胜彰劣;二举喻显情;三诫息妄心;四重彰妄义。 今初。 善男子,但诸声闻所圆境界,身心语言皆悉断灭,终不能至彼之亲证所现涅盘,何况能以有思惟心,测度如来圆觉境界。 解曰:文中两对: 初小圣理、智对; 后何况下,凡心真、觉对。 意云,小圣真智(生空),尚不能亲到小圣之理(生空真如),况凡心劣于前智,真觉又超前理,转转悬隔,何能造耶? 如百寮尚畏宰相,百姓岂亲天子,此正同《金刚经》四果之人,尚无心言「我证得四果」,岂如来有定法,得阿耨菩提耶? 然四向、四果断证行相者,谓断三界见惑有十六心,至第十五道类忍时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即入修道,名须陀洹果,以见惑顿断,不同修惑分三界别故。 欲界修惑,分为九品,断至五品是一来向,断六品尽得一来果,以九品惑,能润七生,为上上品润两生,次三品各润一生,次二品共润一生,后三品共润一生,六品惑尽,已损六生,故唯余一度来生欲界,断惑七、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断尽,即得不还果。 次断上二界修惑,乃至有顶,八品惑尽,名阿罗汉向。三界见、修都尽,得阿罗汉果。成就我生已尽等四,即是所圆境界矣。 言身心语言断灭者,沈空滞寂,灰身灭智也。 彼之亲证等者,若未入灭,即有余涅盘;若身智灭已,即无余涅盘。 思惟心者,种种计度,意云:无心近理,尚不能造,有心转背,岂能测度? 故《法华》说,大地皆如舍利弗,共度不能知。新发意及不退等菩萨,皆言不测。 二举喻显情。 如取萤火,烧须弥山,终不能着,以轮回心,生轮回见,入于如来大寂灭海,终不能至。 解曰:于中初举喻,后显情,即知前举胜此举喻,并是显分别心不能证觉,密讥前三种翻覆疑难,前云「有思惟心」,即是此云「以轮回心」;前云「圆觉境界」,即是此云「大寂灭海。」 三诫息妄心。 是故我说,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先断无始轮回根本。 解曰:是故我说者,即前未出轮回而辨圆觉,无有是处。若远指即答文殊问「先断无明」,或指余经皆如是说。 四重彰妄义,文二: 一无实体。 善男子,有作思惟,从有心起,皆是六尘妄想缘气,非实心体,已如空华,用此思惟,辨于佛境,犹如空华,复结空果,展转妄想,无有是处。 解曰:从有心起者,举能起之根识(有心者识也,起者心所也)。 六尘缘气者,举能牵之境,已如前释。 非实心体者,实心无念故。 已如空华者,纵实有思惟,有思惟心尚不能证觉,何况此心,早已如于空华,自无其体,向上更欲求证,何异空华结果,故言「展转虗妄」。此中始末都无,故云无体。后段秖言浮巧不能成觉,不直言无,故云无用。勿见经有「用此思惟」之文,便谓已属后段,即此思惟之用,全无其体,即名无实体也,细意详之。 二无胜用。 善男子,虗妄浮心,多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 解曰:从第一核疑之本,兼此第三段大意,总是责问者,滞情分别过患,所以其中此节最亲,因前三番之疑,便都指是浮心巧见,总不能证觉。 四结问不当理。 如是分别,非为正问。 解曰:乍看连次之经,即似唯结巧见之文,细详其义,乃都结第三一段问前赞善哉,此责非正。何也?答:前赞者,美其起教。此责者,显其实理。此一段疑,最障修证,若不征起,末世长迷,微有斯益,故前赞也。刚藏所征,意在佛责,故知责此之过,始彰征起有功,乍看似前后乖违,细详乃始终符合,可审翫味,妙在斯焉。 偈颂四:初七句颂,反核疑本。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金刚藏当知,  如来寂灭性,  未曾有终始。 若以轮回心,  思惟即旋复,  但至轮回际, 不能入佛海。 长行先举妄想,偈文先标实理。 次六句颂,喻释现起之疑。 譬如销金鑛,  金非销故有。  虽复本来金, 终以销成就。  一成真金体,  不复重为鑛。 略不颂空华,影在后段故。 三五句颂,浅难造深,于中二: 初三句颂,所造离念。 生死与涅盘,  凡夫及诸佛,  同为空华相。 良由长行华无起灭,喻中结文,与此段同,故此亦取空华之喻,意该前后也。 后二句颂,能造滞情。 思惟犹幻化,  何况诘虗妄! 四二句依解起行。 若能了此心,  然后求圆觉。 长偈第四,互有互无。 第三,深究轮回之根者,谓穷其展转根元,推其差别种性故。于中文四:初三。 今初。 于是弥勒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绕三帀,长跪叉手而白佛言: 解如前矣。 次正陈词句,文二:初庆前。 大悲世尊,广为菩萨开祕密藏,令诸大众,深悟轮回,分别邪正,能施末世一切众生无畏道眼,于大涅盘,生决定信,无复重随轮转境界,起循环见。 解曰:深悟轮回者,因舟行、岸移等喻,悟得真随妄转。 无畏者,决定也。 道眼者,五眼中即慧眼、法眼,具真俗故。 决定信者,永不信余。《首楞》云:「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余。」 无复重随等者,不执月运、岸移等。 二请后,文二:初举法问;二结益请。 初中二:一问断轮回。 世尊,若诸菩萨及末世众生,欲游如来大寂灭海,云何当断轮回根本?于诸轮回有几种性? 解曰:寂灭海者,大涅盘也,具足三德,能建大义,体深用广,故如海也。次二句问目,就下释之。 二问修悲智。 修佛菩提几等差别?回入尘劳,当设几种教化方便度诸众生? 解曰:初二句智,法门无边誓愿学故;后二句悲,众生无边誓愿度故。此惑病既多,方药非一,若无方便,少汤添氷,恐落爱见大悲,故须问也。 二结益请。 唯愿不舍救世大悲,令诸修行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慧目肃清,照曜心镜,圆悟如来无上知见。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解曰:慧目等者,欲照心源,必由净慧,慧目是能照,心镜是所照,心净如镜。 故六祖偈云,心如净明镜。 肃清者,缘尘不杂。 无上知见者,无能无所,自在圆明故。即同《法华》双开菩提涅盘,是无上义。今即双悟,故同无上。 展虔,同前赞许。 尔时,世尊告弥勒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菩萨及末世众生,请问如来深奥祕密微妙之义,令诸菩萨,洁清慧目,及令一切末世众生,永断轮回,心悟实相,具无生忍,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时弥勒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解曰:深奥祕密微妙者,本清净之轮回,无差别之种类等故。 无生忍者,真性无生,本来清净,众生未悟,妄心见生,生即必灭,故是轮回。今悟实相,了心真妄无生,心既不生,轮回永绝,如是忍可,名无生忍,法既无生,即无有灭故。 《华严》云,不见有少法生灭。何以故?若无生即无灭故。 又云:「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现前。」 故《信力入印经》中亦有「无灭忍」。 然不生不灭,佛法之体。 八不之初,释有多门,略伸一二。初约境,后约行。 境中略有五义: 一就徧计,由是妄执,无法可生灭也。又理无故不生,情有故不灭,不灭即不生,是一法矣。 二就依佗,谓缘会生即无生,缘离灭而不灭。又缘起无性故不生,无性缘起故不灭。《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是故不生即不灭,不灭即不生,为一物也。 三约圆成性,谓非是有为故,无彼生灭相也。又非妄心境故不生,圣智所证故不灭,不灭即不生,为一物也。 四通论三性,混融于一法上,唯就徧计一向生灭,就圆成唯不生灭,就依佗亦生灭亦不生灭,就三无性故,非生灭非不生灭。 五然此四句,合为一聚,圆融无碍,顿思可见。 后约行者,谓妄念斯寂,犹若虗空,何生何灭? 又虽起大用,见心无生,用谢归寂,了心无灭。 又常称真理,寂然居境,于此心中,有何生灭? 伫听同上。 次下正说,长行中二:一答轮回中二问;二答悲智中二问。 前中二:一推本(贪爱)末(五道)令断(答第一问);二明种性令知(答第二问)。 一中又二:一示所断;二劝令断。 初所断中二门分别:初总释义;后别释文。 初中示所断轮回本末者,文云:从无始际,爱为根本,欲因爱生,命因欲有(贪淫之欲),欲尘助故(五尘之欲),生死相续,乃至起诸违顺,造善恶等业,受苦乐等报;结云「皆轮回故,不成圣道」。即十二缘生之义也。 缘生义博,略显八门: 一总别名体;二生起行相;三业用差别;四能所引生; 五摄归一心;六二世三世;七因果离合;八权实具彰。 初中总名缘起,亦名缘生,无有主宰、作者、受者,从因而生,托众缘起,本无而有,有已散灭,能润所润,堕相续法,故名缘生,唯依佗性,蕴、处、界一分为体(法相宗也),亦唯妄想(无相宗也),亦唯真心(法性宗也)。 十二别者: 一无明,明者择法,所无即明,能无即痴也,是行蕴中迷理起者。 二行者造作,即身语意起善恶等。 三识者了别,唯阿赖耶亲因缘种。 四召体为名,变碍为色,即是一切有漏五蕴。 五者六处,处是生长门义,唯内六处。 六触者,触谓第八识相应全,及六识中异熟触。 七受者领纳,体同于触。 八爱者躭染,即是当体。 九取者追欲,即是四取。 十有者有果,谓行种、果种已润。 十一生者蕴起,即异熟五蕴。 十二老者变异,死者灭无,亦是前蕴。 上所出体,皆法相宗。若约实教,依真而起,皆无别体(一、二、八、九通于种现,后二唯现,余唯种子)。 二生起行相者,不了第一义谛,执着于我故,不正思惟,起于妄行,行熏于心,是识与识(现行)共生(拣现行非种,故名色与识互依,如水与尘),四取蕴(识蕴已属所依识故)为名色,名色增长为六处(名增成意处,色增成余五,故开显明盛也),根识既显,则对境为三,和是触触必领受于受,染着是爱,爱增即取,取即起于业种(有也),业熟即起漏蕴(生也),蕴熟(老也)则坏(死也,老非定有,故附死立支也)。 然惑苦中有开合,问答至下当辨。 三业用差别者,此十二支,各有二业。 且各一者,一令众生迷于所缘,二则能生未来果报。 识令诸有相续,名色互相助成,六处各取自境,触能触对所缘,受能领受爱增等事,爱能染着可爱之事,取令诸惑相续,有能令于余趣中生,生者能起诸蕴,老令根变,死坏诸蕴。 余各一者,无明与行作生起因,如次乃至,生与老死作生起因,死者不觉知,故相续不绝。 四能所引生者, 一能引支,谓无明、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 二所引支,谓识等五,是前二支所引发故。 三能生支,谓爱、取、有,近生当来生老死故。 四所生支,谓生、老死,是前三支近所生故。 五摄归一心者,《华严》六地说也。此复二门: 一推末归本门,经云:「三界所有,唯是一心。」诸论同引此文,证成唯识。然随宗解异,总有八重,前唯心章具列释。 二本末依持门,经云:如来于此分别演说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一心顿具,非佛不知,故特言如来也)。何以故(十二行列,前后引生,何唯一心,下释意者,非唯三世,不离真心,今乃一念顿具十二,弥显前后不离一心,此中亦摄俱舍刹那十二也)?随事贪欲(贪事非一,随举一事,一念即具),与心共生,心是识(本是真心以与贪相应,分别其事,便名识也,此中十二,或次不次者,同一念故),事是行(贪事即意业之行也),于行迷惑是无明(不知贪过,能招于苦),与无明(缘也)及心(因也)共生(相应四蕴)是名名色,名色增长(译经误也应云开显)为六处,六处三分合为触,触共生是受(同时必领纳故),受无厌足是爱(没体相合),爱摄不舍是取(可知),彼诸支和合是有(爱取润前六支),有所起是生,生熟为老,老坏为死(有为刹那生,即异灭故,故经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 彼论总判上二门云「余处求解脱」,谓观凡夫,愚痴颠倒,当于阿赖耶(此云藏)识(如前说)及阿陀那(此云执持)识中(持种及色根故上二皆心之别名也)求解脱,乃于余处我我所中求解脱,故经明「唯是一心」(论主意明心含染净,故双举二名释一心义也),则心外无我法,当于一心中求(求义云何,若有我执,即一心成赖耶,若我执亡,即舍此名,唯阿陀那,持无漏种,此则妄心斯灭,真心显也)。 六二世三世者,约教不同故。 小乘生引俱开,前二过去,中八现在,后二未来。 唯识即合能所,引开能所生,前十现在,后二未来,十因二果,定不同世。中三前七,或异或同,前七、后二、中三,各定同世。意以一重因果,足显轮回,故斥小乘两重施设。 《华严》即开能所,引合能所生,亦明三世,经云,无明缘行者,是观过去(观此二因,能招现在识等),识乃至受是观现在(观此识等,由过去业得,复能得来果),爱、取、有是观未来(观此三因决得来果。上明一往三世也,以无明、行为过去者,为遮前七定同世故,复示无明迷本际故。以爱、取、有为未来者,为遮爱、取但是润故,示因招果,令厌因故,以因属果,故则能所引生,及所发润,皆容互有故,彼经前文说,无明处亦有爱义,说中际处亦有无明。今此不言生、老死者,但观因以知果,未有果为所观故,或得对治即无果故,亦以诸宗共许为果,故略不明,经论具有明文若斯,勿局二世,有云,译经谬者,务在顺其所宗也),于是已后,展转相续(此明流转三世也,不得对治,复有后世,后后无穷)。 七因果离合者,此十二支,且一往前前为因,后后为果。无明唯因,老死唯果,余望前后,亦因亦果。 又无明、爱、取是本唯因,生、老死二是末唯果,余通本末,亦因亦果。 又惑因苦果,业通因果。又惑业皆因,唯苦为果。又前十皆因,后二为果(上皆法相)。又真心不觉为因,行等十一皆果(《楞伽》、《起信》皆以净心为因,根本无明为缘,生业识等)。 八权实具彰者, 问:四生六道,性类虽殊,十二有支,等无优劣,如何上说,或异或同? 答:万法皆空,无非真性,迷真倒执,有十二支,支分虽齐,悟由根器,根器既别,说教宁同(《涅盘》四类人,皆观十二因,依所证深浅者,由教机俱有深浅故)?欲使指南,即唯佛性(《涅盘》文),欲解缘相,须穷圣言,各执一宗,俱成不了,了知权实,杖则皆金。 然约自修深浅咸益(准《涅盘》四类之意,唯专俱舍义,信解修习者,即得二乘菩提。依唯识者,得菩萨菩提。依华严者,即得佛菩提也),欲为师匠,必在圆通。故《净名经》云:「深入缘起(六识、八识浅缘起,法性随缘深缘起),断诸邪见。」 上来七段,义亦已周,缘是诸宗,恐疑取舍。今但约一教自具浅深,文是《华严》大经,义是世亲释论,贯前诸说,仍加数门。今但提纲,任自参验,既同论主,幸共遵行。谓经说十重缘起已,结云如是十种(今却注列释处经各于结文之下)逆顺(所注者,前七唯取顺文)观诸缘起(彼论门,门作三观观之,今且每门,略配其二也),所谓: 有支相续故(谓世间受生,皆由着我等,于第一义不了,名无明等,其义生起行相中略说讫,论判为愚痴颠倒观,谓因缘无我,而乃着我,因缘从实谛起,而乃迷谛故也), 一心所摄故(文义俱如上说,论判为余处求解脱), 自业差别故(前业用门已说讫,论判此下四门为异道求解脱,谓但一念不生,方得解脱,而乃别求,故云异也,此颠倒总有四因,故以四门正义翻破之,此门破冥性,谓无明等各二业,生彼因缘等事,断前即后绝,何关冥性), 不相舍离故(无明乃至生为缘,令行乃至老死不断故,此破自在天为众生因,今以无明等为行等因,尚不从余支,岂从自在也), 三道不断故(无明、爱、取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不断是业道,余分不断是苦道。惑、业、苦三各分二者,文含二意,谓约三世二世。初三世中,烦恼二者,过去迷本际故,现在牵生报果故。业二者,过去已定,当相受名,未来未有,功能立称。苦二者,现定当相受名,未来未起,从过患立。次二世中,烦恼二者,发润别故。业二者,未润已润殊故。苦二者,种现异故。言不断者,苦复生惑,故如轮转,此破苦行因,谓惑业是苦因,欲脱苦须断惑业,今别修苦行,苦何绝焉), 观三世故(二世三世门中已说,此破无因,既初二是次五因,次三是后二因,何得计无也), 三苦聚集故(前五行苦,触受苦苦,余是坏苦。论判此下四门为求异解脱,谓缘性是一真心,具于乐常净我四德,是真解脱,何得异求,故四段经明其但有四妄,而无四德,此当有苦无乐谓行苦,随逐乃至无色,彼计无色为涅盘,是以苦为乐也), 因缘生灭故(无明为缘,能生诸行,无无明,诸行亦无,余亦如是,此破计非想等为涅盘,因今观之,但是此灭,非是常德), 生灭系缚故(无明缘行,是生系缚,无明灭,行灭是灭系缚,余亦如是,为彼计非想天等为解脱,菩萨观之,是此系缚,不是净德), 无所有尽故(无明缘行者,是无所有,无明灭,行灭者,是尽灭,余亦如是,此破计无所有处等为涅盘,以灭尽故,无真我德也)。 此上十中,初门观我执缘相(对前所注经文详之,即见余九亦然),次门前半观第一义谛(缘性也,见缘性方脱缘缚故也),余半及后八门观世谛(缘相也,观之即真故),于中自有六观: 谓上余半染依止观(因缘有分为染,及染相依止一心故,论云,二谛差别,以纯真不生,单妄不成,和合方有缘集故也);三四两门染因观(三他因,四自因),第五门摄过观(观苦集故,谓以三道,摄十二支,即显有支,但摄苦因苦果过患);六护过观(观三世,防护三过,一多身齐生,二自业无受,三失业。护者一润未润等故,二非佗身作故,三势力续故也);七不厌厌观(苦苦、坏苦凡夫不厌,行苦二乘不厌,菩萨皆厌);八九十门深观(四句求缘皆无生,无生而生,破邪显理深故也。八因缘生故,不自佗生,九但顺缘生,无知者故,不共生,十缘生无性,无性缘生,故非无因也)。 又初门迷真起妄(前半示染净相),次门真妄依持(上余半并此,亦染净依故),次五妄法义门(三四建立染法,谓三因、四缘、五染过、六力无力、七慢非慢),后三妄缘空幻(八九穷之无始,第十无而种种)。 上十门经,各有逆、顺,即二十重,论主各以三观观之,总成六十重观缘起也(三观者,初相谛差别观,上判前无我二谛是也,次大悲随顺观,即前随经注之是也,后一切相智观,上最后料简真妄中注配之是也)。 若从染净无碍交彻,则涉入重重。若依染净逆顺双融,则真门寂寂。法性缘起,甚深甚深,即此因缘,名因佛性,三观即因因性,因因至果成菩提性,因性至果成涅盘性,因果无碍是缘起性。 缘起大义,深广若斯,欲辨轮回,理须究了。 上来总释义竟。 次别释文,文中四:一指爱为本;二欲助成因;三展转更依;四起诸业报。 此同唯识,摄十二支,但为惑业苦也。前三皆是惑道,第四即是业苦。然开之别配,文亦相应,至文当指。 亦可:初一答根本,余三答种性,其五性文,答菩提问,下当广辨,今且依前。 初中二,初约贪欲以标指。 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 解曰:爱是爱支。云无始际,当于宿惑,含无明支,或无明已在前章。此唯说爱,贪欲是爱增之相,即当取支。今约贪欲麤相,标指能贪之爱,是轮回之本也。 《首楞》云: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以是因缘,故有生死。 又《涅盘》云:「因爱生忧,因忧生怖,若离贪爱,何忧何怖?」 又《佛名经》云:「有爱则生,爱尽即灭。」 故知生死,贪爱为本,先令断者,如树除根等。 欲者五欲,即色、声、香、味、触也。由于五欲,引起爱心,能令众生不绝。 问:欲应是心,何言色等? 答:《瑜伽》云,欲有二种,一烦恼欲,二事欲。事即五尘,今谓心起合尘,尘即名欲。故下云:「由于欲境,起诸违顺。」 又《无常经》云:「常求诸欲境」等。 言种种者,或天属之恩,如父母等;或感事之恩,如得惠賷等;或任运生爱,即自身及名利、色味、六亲等;或因敬成爱,因恩成爱;或因爱结恩。恩之与爱,应成四句,谓恩非爱等。 又所贪之境众多,故能贪之爱不一。然贪与爱,亦应四句,谓贪非爱等。 若对治拣境,则有顺、有乖。若约妄拣心,则皆为过患。 又唯就爱,复有其三: 一恶爱,谓禽荒、色荒及名利等; 二善爱,谓贪求报,行施戒等; 三法爱,谓乐着名义及贪圣果,而修行等。 故下云:「法爱不存心,渐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爱何由生。」 后约受生以结定。 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 解曰:卵等四生,则受生差别。故《瑜伽》释众生云,思业为因,㲉、胎、湿染为缘,五蕴初起为生。 若以四生配六道者: 天及地狱化生; 鬼通胎、化,谓鬼子及地行罗刹是胎,余皆化生; 人、畜各四: 人具四者,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即常人,湿则捺女,化则劫初; 畜具四者,金翅及龙、余兽皆胎,余鸟皆卵,然着地飞空,若水若陆,微细蠢动或卵、胎,或湿、化,不可具分品类。 问:何以卵劣在初,化胜居后? 答:有二释, 一约境,具缘多者为首,谓卵必具四,胎三湿二,化不兼余,故居其后; 二约心,从本起末为次,谓无明是卵,即本识三细中,最初业相,能所未分,混沌如卵,既是根本,故首明之,无明发业,蕴在藏识为胎,爱水润之,方能受生为湿,化生即从无而忽有为化,故此次之。 皆因淫欲正性命者,初受胎时,妬忌父母,父母亦皆生爱,方得受身,即当识等支也,如《俱舍》说。文中淫为躭染爱着,但是情染,总得名淫,纵使化生,亦依业染(《地论》但云业染,即《俱舍》世间品意偈云:「倒心趣欲境,湿化染香处也」)。 若但约欲界轻重者,《俱舍》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 四洲之人,同四王界,余诸异类,卵湿胎形,心染气传,难具分析,受性禀命,莫不由之。既性命由淫,淫复由爱,故云「爱为根本」。 二欲助成因。 由有诸欲,助发爱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续。 解曰:诸欲是境,爱性是心,即爱之种子,由是故下结轮回。由外尘欲,牵起爱心,亦由爱心,贪着于欲,贪欲故造业,造业故受报,由此生死不断。故《肇论》云:「众生所以久流转者,皆由着欲故也。若欲止于心,则无复生死,潜神玄默,与虗空合其德,是名涅盘。」 三展转更依。 欲因爱生,命因欲有,众生爱命,还依欲本,爱欲为因,爱命为果。 解曰:此当两重三世门中,后流转三世也。彼经云:「于是已后,展转相续。」 今此文者,欲谓贪淫,命谓身命。无爱,欲则不生;无欲,身则不有。当知欲因爱有,身因欲生,既有此身,还生于爱,由爱身故,还为欲因,复感未来生死果报,如是展转,相续无穷。 四起诸业报。 业有二义:一动作义,即是行支;二为因义,即是有支。 报是苦果,是酬因义,即生、老死二支。然此业报,释教之宗,拨之云无,正名邪见(五见中一)。不归佛者,皆由惑之,内外殊途,须知去取。 今寻本末,总启二门:先以理教,穷其根元;后约本文,释其体相。 初中二:一辨非;二显是。 初者,谓儒、道二教(此方无西域宗教,故不辨之也),说人畜等类,皆是虗无大道生成养育,谓道法自然,生于元气,元气生天地,天地生人、畜、万物,故愚智贵贱,贫富苦乐,皆禀于天。由于时命,及其死也,却归天地,复其虗无。 今略叙本末非之。 外计曰,夫道者虗无,非有非物,是故杳然冥然,视听不得。 老云:有生于无。庄云:虗无无为,万物之本。文云:实出于虗。列云:无形而有形生焉。 此等皆谓,恢形诡状,异性殊方,覆天载地,行星翔鸟,愚智穷通,无非虗无之道也。非之曰道,既是生死之源,贤愚之本,吉凶之府,祸乱之基。夫源本基府,既其是常,则祸乱凶愚,不可除也,何用老庄之教耶?又道育虎狼、胎桀纣、夭颜冉、祸夷齐,是长恶弃善之物,何名尊乎? 外计天命者,庄云:天地万物之父母,合则成体,散则成始;又曰:才之殊者,受之于天。列曰:精神者,所受于天,骸骨者所禀于地。《语》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等。 非之曰:若尔则天之赋命,奚为贫多富少,贱多贵少(愚贤丑美,祸福凶吉,恶善一一例之),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夫无行贵,守行贱,有德贫,无德富,仁夭不仁寿,义凶不义吉,道丧不道兴,既由乎天,天何兴不道而丧道耶?此乃颠倒冠履,尊卑无序,天之命也。亦犹无恒之人,易所不占,何有福善益谦之赏,祸淫害盈之罚焉?况故生万物以相残害(爪牙啄噬之类),岂非无道之极乎?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若生为大德,则死为大贼,今既不问贤愚罪孝,皆贼之以死,何用生之乎?又既祸乱反逆,皆由天命,则圣人设教,责人不责天,罪物不罪命,是不当也。然则诗刺乱政,书赞王道,礼称安上,乐号移风,岂是奉上天之意,顺造化之心乎? 外计自然曰:道法自然,谓乌玄、鶴白、松坚、棘尖、麟凤本仁、虎豹性害,非为之所能也。 非之曰:若无因而自然生,无缘而自然化,则一切无因缘处,则应生化,谓石应生草,草应生人,人应生畜等。又应生无前后,起无早晚,神仙不藉丹药,太平不藉贤良,仁义不藉教习,老、庄、周、孔何用立教为轨则乎? 外计元气者,庄曰:「人之生,气之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又曰:恍惚之间而有气,气变而有生。又曰:万物一也,通天下一气,圣人故贵一。又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 《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 非之曰:若云「气成人」等,则欻生之神,未曾习虑,岂得婴孩,便能爱恶憍恣焉? 若云「欻有便能随念」者,则一切所为,悉能随念,不待因缘,学习而成也。 若云,初禀气生,其性本静,由感物而易者,且婴儿一月,惊畏相生,一二三岁贪瞋娇相,如次而生,此乃未有师习,岂因感物而易乎? 又鹰、犬性能搏噬,因其性调之,令其击杀,若先无性,唯缘现习而能成者,何不调鸠、羊使搏噬乎? 又若禀气而欻有,死后气散而欻无,则谁为鬼神,而灵知不断乎? 今有鉴达前生,追忆往事,则知生前相续,非禀气欻有(鲍静李家,昙谛弘觉,羊祜指环)。又验鬼神,灵知不断,则知死后相续,非气散而欻无(蒋济之子,托母求官;嬖妾之父,为儿结草;苏韶卒后,来与侄节问答;孔子语子贡云,死后将自知之未晚)。故祭祀求祷,人皆为之,况死而苏者,说幽涂事(刘聪云云),或死后感动妻孥,求索饮食,或酬恩冤及邪病,呪禁而愈等耶(答王云云)。 问:若人死为鬼,则古来诸鬼,填塞巷路,有其见者,如何不尔? 答:人死六道,不必皆鬼,鬼死复为人等,岂古来积鬼常存耶?且天地之气,本无知也,无知之气,在人身中,安得欻起而有知乎?若禀得无知之气,而能知者,则草木等,既同禀气,皆应知也。 由是而观,人畜万物,虽附气而生(气变为阴阳,阳为风火,阴为水土,四大合散,以心为主),盖是无始心神,世世传习,续而为主也。既生死成坏,从心所传,则贤愚善恶,资于熏习。故仁暴由尧、桀而不由天,善恶在舜、均而不在气。 约此道理,方有教遵,修求之路,损益祸福之端,赏善罚恶之科,避凶就吉之验矣。 二显是者,然六道异生,皆是如来藏心,合于生灭名赖耶识。能取境界,相续起念,计我我所,名为意识。造种种别业、共业,乘业受生,禀气成质。其造业者,皆因无明所发;其受生者,皆因贪爱所润。 故远公《报应论》云:夫因缘之所感,变化之所生,岂不由其道哉。无明为惑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共生,冥为神用,吉凶悔悋,唯此之动。无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滞于外物。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形结则彼我有封,情滞则善恶有主,有封于彼我,则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于善恶,则恋其生而生不绝。 文中二:一别释;二总结。 初中三:初恶业苦报。 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境背爱心而生憎嫉,造种种业,是故复生地狱、饿鬼。 解曰:起诸违顺者,谓可意境、不可意境。 境背等者,由爱彼境,境不顺心,便生热恼憎嫉。憎嫉故起瞋,瞋故杀害、逼恼、打骂、凌辱,种种恶业,从此便兴。 亦可境称爱心,而生躭着,淫盗、饮噉、侵夺、绮妄,种种恶业,文无者略也。 言种种者,十不善等生鬼、狱者,三恶报也。 无畜生者,取其文润成句,以二例知。 亦可,翻译传写脱漏,义必合有故。 《华严》云:「十不善业道,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 然三恶道,五门分别:一释名;二出体;三种类;四身相;五寿量。 初中地狱者,梵云捺落迦,此云苦器,谓是盛贮受苦人之器。今云地狱者,地下有狱,拘系罪人,受种种苦,为顺此方刑狱之称,故译云尔。 饿鬼者,《杂心》云:以从佗求。又常饥虗、恐怯、多畏故。 畜生者,人之资具,人所畜养之生故。亦名傍生,以傍行故。 然六趣众生,皆以第八异熟识而为自体,无覆无记性所摄故(唯识云云)。 三种类者,地狱三类:一根本;二近边;三孤独。 根本即是八热、八寒。 八热处所,纵广皆十千由旬,初从此下过二万二千由旬有等活地狱(多共聚集,苦具残害,闷绝躃地,空中声言,可还等活,欻然复起),等活下四千有黑绳(绳拼剜凿等),众合(多人聚集,两铁𦍞、马、象、虎、师子等头,山间逼之流血,复令和合,铁槽厌,铁山堕亦尔),号叫(寻舍铁室火起,痛切号叫),大号叫(室宅如胎藏,苦过前故大也),烧燃(铁熬串棒等烧炙也),极烧燃(三叉铁丳下贯彻两膊及顶,又鍱裹镬煎,苦亦过前),无间(略说有六:一四方火刺;二铁炭煎簸;三铁山;四铁钉苦;五铁丸;六洋铜)等七狱,傍相当皆隔二千由旬。 八寒者亦广十千(不言上下),初从此下(阿耨达池下)过三万二千由旬,一疱狱与等活齐(广大寒触身分疮〔疱〕),下二千由旬有颇裂(如〔疱〕溃脓血流出也),𠿒哳怗,郝郝凡,虎虎凡(三皆苦音),青莲华(身分青淤皮肤破裂),红莲华(红赤分裂),大红莲华(身分极大色亦如上)。 近边者,八热四门外,各有四狱(计一百二十八所也):一煻煨(煨齐膝也),二尿粪(粪尿为泥,求舍陷中),三锋仞(有三:一銛刃路;二劒树林;三铁刺林),四烈河(沸灰水满,求舍堕中)。 孤独者,山间旷野、树下空中,或一或多受罪之处,处所虽小,苦具具足。 复有十八地狱,谓镬汤等。 然上等狱,狱卒无情,但随业自见,其琰魔王,令治罚者,即是有情。 畜生亦三,谓水、陆、空(本居大海后流余处);或四谓无足、二足、四足、多足(更相残害,佗所驱役,鞭挞等苦)。 饿鬼亦三,《正法念》云,此下过五百由旬,有琰魔王国,后流余处,一由外障碍饮食(到水被障,或变脓血),二由内障碍饮食(咽如针如炬或瘿),三饮食无障碍(饮噉烧燃及粪秽,或自内纵得饮食,亦不能噉)。 又九种鬼,谓炬口、针咽、嗅口、针毛、嗅毛、大瘿、得弃、得失、势力。 身相者,无间中众生,与狱等量,余皆不定。 寿量者,四天王寿是等活一日夜,彼狱寿五百岁,次五如次。以忉利等例之,余二则极烧燃半中劫。无间一中劫,八寒相望于此,如次近半。若近边、孤独,则皆不定。 畜极一中劫。鬼寿五百岁(以月为日)。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三 音释 欻(音颷,忽也)。 捺(乃八切,难入声,手按也)。 垪(音怦,与抨同,弹也)。 剜(乌欢切,音[豌-夗+死],削也)。 鍱(音叶,铜成片也)。 疱(音炮,手足疱起也)。 䥫(同铁)。 𦍞(同羝)。 𠿒哳(𠿒同喝,哳知戞切,音𧶇,物之声响也)。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四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宗密述 二善业乐报。 知欲可厌,爱厌业道,舍恶乐善,复现天人。 解曰:知欲可厌者,知爱欲心是恶道因,于彼欲境,深生厌离。 爱厌业道者,怖彼恶道,不造恶因,于离恶法门(人天教也)深生爱乐。 舍恶乐善者,比由爱欲故造恶,今知欲可厌,故舍十恶,乐十善也。 现天人者,《华严》云,十善业道,是人天受生因。 人天二道,亦五门说。 初释名中,人者,《涅盘》云,以多思故。《杂心》云:「意寂静故。」 天者,《地持》云:「所受自然。」《俱舍》云,光洁自在,神用名天。 二出体如上。 三种类者,人有四洲(海中陆地),谓南阎浮提,新云赡部。《俱舍》云,阿耨达池岸有树名此,因为洲名。提则此云洲也。 东弗婆提,此云胜身,身胜余洲也。 西瞿耶尼,此云牛货,以牛货易故。 北郁单越,此云胜生,以定寿千年,衣食自然故。 天谓六欲及上二界,今此经文,意唯六欲。 欲者希须之心,与五尘合,谓淫欲等。 六受欲者,地居相交,空居四天则如次相抱、执手、笑、视。 四身量者,人则南洲四肘或三肘半,余东西北,如次倍增。面相相次如车形、半月、圆满、正方,洲相亦尔。天则四王半里,余五次增。 五寿量者,北千西半,东又减半,此洲不定。天者人间五十年,下天一昼夜,乘斯寿五百,上五倍倍增。积年为日,倍增亦尔。 判云:乐报麤相言之,若论人间八苦(生老病死爱怨求盛),天上五衰(华萎汗出光灭众厌厌座),地居斫截、残害、驱摈,岂能免苦。若于天、鬼、畜中,开出修罗,即成六道。 三不动业报。 又知诸爱,可厌恶故,弃爱乐舍,还滋爱本,便现有为增上善果。 解曰:初略消文;后具释义。 初云「知爱」等者,知其爱恶、爱善,俱未免苦,弃彼爱心,乐修舍法,即四禅八定,而不知乐舍之心,还同彼爱,故云:「还滋(滋润)爱本」。 增上善果者,上二界殊胜依、正二报。 后释义者,初释禅定;后释受报。 初又四门:一释名;二方便;三出体;四辨相。 初中,梵音禅那,此云静虑,谓于一所缘,系念寂静而审虑故。 四无色定有静无虑,欲界等持有虑无静,唯色界四,得受斯名。四但依次,不别立称。若分别者,即一寻伺、二喜、三乐、四舍。 定者心一境性,四无色界,皆唯定也。言无色者,超过违害有色法故,前三从加行得名,有顶昧劣,当体受称。 方便者,谓以六行(厌下苦麤障,欣上净妙离),伏下地惑,展转得上地定。 出体者,《俱舍》云:「是善性摄心一境性,以善等持为自性故」(大乘云云)。 辨相者,离欲恶不善法(皆离障支),有寻有伺(此二是修行对治支也),离生喜乐(修行利益支也,庆离欲恶故生喜,身心轻安故乐也)住初禅(于所缘审正观察,心一境性,为彼对治利益二支之所依止,依止定力寻等转故,下仿此之也)。 灭寻伺(寻伺发三识,乱二禅,如净水波),内净(以舍念正知为体)一心(释于内义,唯缘法尘),定生喜乐(庆觉观心息故,如鉴净止水故身心适悦)住二禅。 离喜(分别想生,如贫得宝还失,莫若忧喜双绝也)住舍(于已生喜不忍可故,平等正直,无动安住),有念(于喜不行,中不忘失)正知(失念喜行,即分别正知而于能舍也),身受乐(正对二禅,喜心浮动故,设是心乐,亦名身受,初禅之乐如土石山顶有水,二纯土山顶有池,三如纯土山在大池内)住三禅。 断乐,(如重病观音声)先除苦(二禅除)喜(三禅除)忧灭(初禅也,为对前乐,先言除苦也),不苦不乐,舍念清净(不同三禅舍念亦乐受俱)住四禅。 四无色者,超一切色想(过眼识相),灭有对想(次四识和合相灭也),不念种种想(不念意识和合想然唯约想色而言),入无边虗空,住无边虗空处。超空,入无边识处住(心缘内识,作无边行相故,以为名也)。超识,入无所有处住(内外皆无也,何以须超,事念麤故,心于所缘,舍诸所有,寂然而住也)。超此,住非想(无下七地明了想)非非想(有昧劣想)处(此中不出三界者,由缘无想境,即是细想,外道不了,谓为涅盘,若知此患,更求上进,求上进时,上无所缘,竟无所得,故灭而不转,则得灭受想定,若未得此定,厌想为先,后想不行,则入无想)。 后受报者,由于欲界,修得此定,各随其地,而生彼天,此上诸天,亦五门说。 初释名中,复有总、别。 总云,色无色者,据色有无以得名。界者分齐,欲界虽亦有色,约麤重立名,以拣于色界。 其别释名,即当种类,谓色界四禅,总十七天。 初禅三天,谓梵众、梵辅、梵王,具云梵摩,此云清洁寂静,谓创离欲染,得根本定故(故《佛地论》云离欲宗寂静)。 二禅三天,《智论》云通名光音,彼天语时,口出光故。有云彼无寻伺,亦无言语,用光当语故。三者谓少光、无量光、极净光。约光少多及胜,如次立名。 三禅三天,谓少净、无量净、遍净。通云净者,此天离喜,身心皆净。别则类光而说。 四禅八天,谓无云(上皆无云初故得名)、福生(见即生福)、广果(异生福中无过此故,无想外道亦居此天)及五净居(无烦、无热、善现、善见、色究竟天),前三凡住,后五圣住。 无色四天,谓空处等(虽义当最上,然亦不离欲、色也)。 体性如前。 身相者,梵众长半瑜缮那(八里),次三增半半,次五增倍倍,唯无云减三(百二十五缮那),次七还倍倍。 上四既无色蕴,即无分量。 寿量者,色界无昼夜寿劫等,身量空处二万劫,余三二二增。 上来业等无量无边,若令有体相者,尽虗空界不能容受,然报有迟疾,总有其三,谓顺现、顺生、顺后。 顺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二生三生,乃至无量生方受。 受报及时,有定不定。复有四句,谓报定、时不定等。 然上所说,三千界内五趣三报,定处定时者,皆是权小教文,随宜约相。 若据实教大乘,即随心见异,如梵王、身子,一境四心等。 若就佛而言,皆法界相,本非净秽等。 二总结。 皆轮回故,不成圣道。 解曰:爱为根本,故皆轮回。不了自心,故非圣道,前指无明,此标贪爱,发润备矣。 故《璎珞本业经》云,佛子,无明者,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业果。迷法界中一切色欲心故,色欲心所起报故分,为欲界果报。迷法界中一切色心故,色心所起报分,为色界果报。迷法界中一切定心故,定心所起报分,为无色界果报。是故于法界中,有三界报。 然十恶业,一向须除,十善八定,则但除其病。 故《华严二地经》说,五品心修十善道(一有漏心修,是人天乃至有顶因;二以智慧修,心狭劣故,从他解故,成声闻乘;三自悟因缘修,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成独觉乘;四以大悲方便大愿修,成菩萨广大行;五悟一切种清净修,一切佛法皆得成就也)。《三地经》说,为化众生,修禅定等。 第二劝断,文三,初正劝。 是故众生,欲脱生死,免诸轮回,先断贪欲及除爱渴。 解曰:既知生死,皆由贪爱,故欲脱生死,先断此二。 远公《报应论》云:「夫事起必由其心,报应必由于事,是故自报以观事,而事可变,举事以责其心,而心可反。」 渴者,喻其至切。 二通妨。 善男子,菩萨变化,示现世间,非爱为本,但以慈悲,令彼舍爱,假诸贪欲而入生死。 解曰:因前令断贪爱,恐有难云:若尔,云何菩萨亦有贪爱,亦有受生?故此通云:菩萨示现受生,非爱为本,但以大悲,益人为利,欲行教化,须现受生,示同凡夫,同事利物。 故《净名》云:「众生病则菩萨病。」又云,众生病从攀缘起,菩萨从大悲起。 示现等者,悲深也。 非爱者,智深也。 三显益。 若诸末世一切众生,能舍诸欲及除憎爱,永断轮回,勤求如来圆觉境界,于清净心,便得开悟。 解曰:先能除舍,方可勤求,如出鑛金,始堪为器。 问:从前但云贪爱,何故此云及除憎爱? 答:由爱身爱境,境违于情,或身被恼,故生憎也。是知憎亦由爱。故虽兼憎,意但说爱。 二明种性令知者。 亦可:前五道业报,已答轮回种性,今此五性差别,是答修佛菩提。 文中说修证故,前问几等?此答五种,文相承故。后文不言几种,非答此故,有此三义,应答菩提,然更细详,复有五义,宜却依前。 一者弥勒本疑修行者轮回,不疑五道,谓由前说,始终动静,乃至思度佛境,皆是轮回。生死涅盘,凡夫诸佛,悉同起灭,故问轮回有几种性?比闻余教,只言五道轮回,今何得三乘行人,亦未能免?故佛为说,由本贪欲,发挥无明,显出五性,故属轮转。若以五道而答,何关所疑。 二者非唯标以贪欲无明,而乃释以二乘、外道,不应是此,答佛菩提。 三者结云是名众生五性,不言菩提五等。 四者弥勒四问中,轮回自有其二,初问断本,后问种性。佛说爱为根本,生起五道业报,令厌五道,断其贪爱,至此便答种性。次答化生方便,最后依觉,乃至证觉,是答修佛菩提。是则经有四门,问答一义,问答相可,文理亦彰,若将五性,答菩提问,则令最后,剩一段经,答文已终,彼何所被。然答菩提处,不言几等者,如答几种方便之问,亦云唯以大悲方便,皆将一道,摄于差别,悲智例等,此不应疑。 五者菩萨性及最后文,修证虽同,根本全别,初由贪欲,后依觉心。若将俱答菩提,二文何异,经宗简要,岂合繁重。然至圣微言,实难究了,或含两势,未敢指南。今就理长,且依前判。 问:五性既属轮回可断不?可答:可除其病(病谓依本贪等),不可断法(法谓菩萨性中修证之行)。 故今科云「明种性令知」,不言断。 举要言之,此宗始自信心,终于证极,一一依净圆觉性,若更有一法,别有自性,可依彼圆觉性,即同流转,故下诸观门,一一首标「悟净圆觉,以净觉心」,方说修观行等。 又前云:「如来寂灭性,未曾有终始(权宗菩提有始,烦恼有终),若以轮回心(始终之身即是),思惟则旋复」等,由此五性差别之心,乃是轮回差别种性。故偈云:「不因差别性,皆得成佛道。」 次销文者,分二,一总标因依。 善男子,一切众生由本贪,欲发挥无明,显出五性差别不等,依二种障而现深浅。 解曰:由本贪欲等者,然五性学人,皆发出离之心,皆修戒定慧行,但缘不了本觉,自见定是众生,遂欲断障求真,厌凡贪圣,贪圣之念,还是本贪,所贪三乘既殊,能贪随教亦异(积习既深,遂成别性,故《楞伽》云,随说彼而成。皆名教熏起)。 复有三皆不定,复有错入邪途,由是激发无明,遂成五性差别。 发挥者发扬分布,令显了也。 然根本无明,但迷真而已,本无差别,由贪欲不同,故熏发之,令成五别。既不了本觉,则唯将二障为本。故依伏断此二,现深浅也。 若遇邪师教者,则于我法转增坚执故,二障转深。 若遇二乘,则且除我执,对前为浅。 若遇菩萨及佛,相望深浅可知。 二别释差等,文二:一所依二障。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碍正知见;二者事障,续诸生死。 解曰:二门分别:初总释二障;后别释理障。 初中,此二障者,有体有义,义同唯识。 烦恼所知,谓事是烦恼,烦恼即障,又能续生死故。理是所知,所知非障是障,障于所知理故。 体即《起信》根本无明及六染心,染心各一分义(六中各二义,一不觉义,二相生义,今取相生也),即此事障,染污净心,展转相生,乃至执取计名,能起诸业,皆是连续生死义故。各余一分(不觉义也)及根本无明,皆此理障,覆翳法界,真心不觉,妄念生起,不达诸法性相,是碍正知见义(若唯依法相宗说,则二障数同,但是用别)。 故彼论云,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云云)。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未有能所王数之别),忽然念起(更无染法能为此本,故云忽然),名为无明(云云)。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义者,名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即寂之照如理智也,故下说真如自体,本有真实识知,大智慧等,即经中知字,染心喧动,违此寂静,故云障也)。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如量智也,言自然者,如月无心,顿应千水,经中见字。又知见俱通,前是知见之性,此是知见之相,无明昏昏,无所分别,违此智用,名为智碍,经虽但云理障,而实通于理事,论局于事,智碍理障,皆从所障得〔名〕也)。 问:准论配经,障真如智,全合取为理障,障世间智,合为事障,如何上配,与此参差? 答:上已明言,此障有体,体在此论,须如上配,义同唯识,与此似违(此论藏疏亦云,今此二障约本末相依门以明,不约人法二执,故与唯识,义意稍殊)。然通释理、事二障。就障理智,令不明显,俱名无明;就障心行,令不解脱,俱名烦恼。经以宗于理智,故总取论中二障,合为理障(真如、世间是理,二智是正知见,皆所障也,无明及染中一分为能障,即前上对),唯取染中生起一分为事障,此但约过患以为障义,无所障法,若欲立之,即解脱是,生死相续,不解脱故(所障是解脱,能障烦恼即前下对),以解脱无体摄归真理,故含其义,不立其名。 《论》则但约相违为障,故六染却障真如智,无明却障世间智,由此涉于相反故。 《论》自征云:「此义云何(征能所障不相应之意也)?」 释云:「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染心展转,生起差别,真如平等,故相违也,成前上句),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种种智故(无明冥然,世智种种,故相违也,成前下句)。」 上来对会经论,虽各从一势,理无违故,所配释体,义诚非谬矣。 总释二障竟。 次别释理障者,此中所障之法,须识其体。 初云理障,但是标名,碍知见者,正出体相,此宗以知见为理故,故经与论,每拂病穷法,皆归觉心,不以空寂虗无,便为真极(真如是流出,涅盘如昨梦),圆顿宗教显体皆然。故《华严》亦以真知为所迷法。 文云: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证得(智本有而未证,即知不以断证方为智也),若离妄想,一切智、无师智(不因学得)、自然智(不因修得)、无碍智(徧圣徧凡),即得现前。 二能依五性,文三: 一征。 云何五性。 解曰:然此五性,皆是新熏,不同法相宗中本有之说,此宗推其本有之性,皆是圆觉故也。性、相两宗五性之义,已如《悬谈》中述,今此又与彼所引《楞伽》等文,大同小异,如文详之。 二释,中二:一总明未熏。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断灭,名未成佛。 解曰:然五性者,本以发心修证,约断二障,故成五种。此都不断,故非五数,亦未发心遇教,故言未熏。 若据《楞伽》之文,似当第五无性,今不取者,据《涅盘》说,无性阐提,断大善根,我不能救。今此但未成佛,必不大恶,第五自有外道种性,故此非数。 二熏成五性,文中四,二乘合为一处说故: 一二乘性。 若诸众生,永舍贪欲,先除事障,未断理障,但能悟入声闻、缘觉,未能显住菩萨境界。 解曰:合辨声闻、缘觉二种性也。 先除等者,知生死苦,止息攀缘,故云除事。 尅体而言,唯除初染,余但不加取着,其实未能觉了故。变易生死,犹在意责,不先悟理,但先除事,故有先除、未断之言。 然障有事、有理;执则有人、有法;烦恼则有现行、习气;生死则有分段、变易。 此四对中,二乘唯断于前,未断于后,故云「但能」等。虽至长者之家,犹在门外,止宿草庵,未敢当堂,故言「未能显住菩萨境界」。 二菩萨性。 善男子,若诸末世一切众生,欲泛如来大圆觉海,先当发愿,勤断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萨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断灭,即入如来微妙圆觉,满足菩提及大涅盘。 解曰:先约地前,以辨其相,故言「已伏」。 言先当者,似令修证,不似分别五性,译人讹也,应云:唯先发愿。又应改「悟」为顺后。 若事理障下,约入地乃至果位,以辨其相,故言永断及菩提等。 言即入等者,此中但除其病,不除修证行故。 三不定性。 善男子,一切众生,皆证圆觉,逢善知识,依彼所作因地法行,尔时修习便有顿渐,若遇如来无上菩提正修行路,根无大小,皆成佛果。 解曰:言皆证圆觉者,自悟本来圆觉,证知一切皆然。非诸众生,皆已修证,经文倒者,译人讹舛,应云:「若善男子,证诸众生皆有圆觉」。即显然矣。 修习顿渐者,证信虽圆,忻趣有异,遇教不同,故有顿渐。 若遇等者,自能圆信,复遇圆宗,故不拣大乘、小乘之根,皆成佛果。反明,虽是圆信,若志趣狭劣,不遇圆顿殊胜良缘,则熏其根性,成二乘等。 由此义故,名不定性。经文阙者,或略或脱。若不尔者,何以标云「修习便有顿渐」,而乃唯释顿耶。 四外道性。 若诸众生,虽求善友,遇邪见者,未得正悟,是则名为外道种性,邪师过谬,非众生咎。 解曰:就中曲分为二: 初正明邪种,然内心虽胜,宿遇邪宗,既熏其心,种习成种,故于圣道,难起信心。 后明师过,意显此性,定是新熏,非自本有。故云「非众生咎」。 前诸种性,亦例此知,但文略也。则知众生,本同觉性,但遇教成差,便有大小,有邪有正,故知发心之者,切须善辨宗途。然余经论目第五性,云无性者,但明本来不觉,染心相续,未有邪正师教所熏,无三乘种,故闻亦不信。由此滥于本有,今云外道性者,决了新熏之义彰矣。 三结。 是名众生五性差别。 解曰:若答「菩提几等」之文,应云:是名菩提五性等差别。今云「众生五性」,即知义属轮回。 二答修悲智。 既识轮回之病,用心免落异宗,则须依解修行,速求证入。然菩萨修行,不出悲智二行,故须明之。前问中先智后悲,今答则先悲后智,意表即智之悲,即悲之智,无先无后,故互明之。 文中二:初答度众生方便,以成大悲。 善男子,菩萨唯以大悲方便,入诸世间,开发未悟,乃至示现种种形相,逆顺境界,与其同事,化令成佛,皆依无始清净愿力。 解曰:前问云「当设几种教化方便?」今答意云:但以大悲方便,示现种种形相,顺逆随时,无定种数。 言唯以者,虽遇种种之机,唯用此二,各随其类而应化也。但有大悲,必能普化;但有方便,必称根宜,无其过累。 开发未悟者,令知妄法本空,真法本净。 示现种种等者,此下明四摄法也。 四摄者,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经文但有同事,意该余三。 言种种形相者,即如观音,随三十二类而应其身。 逆顺境界者,《论》云:或为眷属、亲友,或为怨家,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又婆须密女、无厌足王,亦斯类也。 令成佛者,不取余乘故。《法华》云:「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 皆依无始清净愿力者,菩萨因地之时,必发度众生之愿,乘此愿力,所生之处,更不退转。心若疲倦,即忆昔愿力,以自策励,常须怨亲普度,勿随憎爱之情,故云皆依愿力。又非希望报恩,亦非爱见之悲,故言清净。 云无始者,同体大悲,称性大愿,性本具足,非别新得,但由迷悟,有发不发,发即无始。 二答修佛菩提,以成大智。 若诸末世一切众生,于大圆觉,起增上心,当发菩萨清净大愿,应作是言:愿我今者,住佛圆觉,求善知识,莫值外道及与二乘。依愿修行,渐断诸障,障尽愿满,便登解脱清净法殿,证大圆觉,妙庄严域。 解曰:于大圆觉等者,正明大智,上求菩提。对前大悲,下化众生也。 决定趣向,名为增上。 发大愿者,弥纶诸行,速至佛果。若无愿力,则多退转。 住佛等者,决定不趣余乘,不同前随五性,故言莫值等。 依愿修行者,依愿策励,如前悲中所说。愿是总相,通悲通智,故二段中,皆说愿力,具悲智愿,即菩提心。 渐断诸障者,理虽顿悟其空,事乃渐除方尽。障尽则行住坐卧一切时中,触向无非解脱,故以清净法殿喻之。愿满则触目对境一切诸法,无非圆觉,故以妙庄严域喻之。域谓彊域。 偈赞中二:初讽断轮回。 于中又二:初五句,示所断。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弥勒汝当知,  一切诸众生,  不得大解脱, 皆由贪欲故,  堕落于生死。 解曰:长离而广,此合而略。 后两偈,劝令断及明种性。 若能断憎爱,  及与贪瞋痴,  不因差别性, 皆得成佛道。  二障永销灭,  求师得正悟, 随顺菩萨愿,  依止大涅盘。 亦长离此合。 后七句,讽修悲智。 十方诸菩萨,  皆以大悲愿,  示现入生死。 现在修行者,  及末世众生,  勤断诸爱见, 便归大圆觉。 上来深究轮回因竟。 此下第四,略分修证之位也。既显觉智之源,复究轮回之本,已知圆觉染净无殊,但未辨随顺圆觉之心,从凡至圣,如何差别,故次明之。 言略分者,三贤统为一位,十地等觉合之一门,修则修圆觉,证则证圆觉,圆觉无差,约修证以明位地。 文四:初三之初。 于是清净慧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绕三帀,长跪叉手而白佛言: 解之如上。 次正陈词句中文二:初庆前。 大悲世尊,为我等辈,广说如是不思议事,本所不见,本所不闻,我等今者,蒙佛善诱,身心泰然,得大饶益。 解曰:不思议事者,有三征释,谓何名不思议?心言罔及故。何法不思议?谓前轮回根本,种性差别,即经中事字。何故不思议?谓一味净觉之中,说差别杂染无乖违故。谓若一向说净,一向说染,则可思议,今于净中说染,种种差殊,染中之净,纤毫不杂,故不思议。故《胜鬘》说,不染而染,染而不染,皆难可了知。 本不见闻者,立相之教,染净迢然,破相之宗,染净俱绝,今显出觉性,染净融通,故此之前,未曾闻见(问答云云)。 得大益者,荡除细惑。 二请后中文二:一正问。 愿为一切诸来法众,重宣法王圆满觉性,一切众生及诸菩萨,如来世尊所证、所得,云何差别? 解曰:于中前是举所证觉性,后一切下,问能证位地。觉心一味,因果阶差,二义既乖,故须起问。 二结益。 令末世众生,闻此圣教,随顺开悟,渐次能入。 解之可知。 后展虔诚。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二赞许。 尔时世尊,告清净慧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菩萨及末世众生,请问如来渐次差别,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三伫听。 时清净慧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如上正说中长行二:一明圆觉无证;二明对机说证。 初中二:一法;二喻。 法中二:初正明无证;后征释所以。 今初。 善男子,圆觉自性,非性性有,循诸性起,无取无证,于实相中,实无菩萨及诸众生。 解曰:非性者,指圆觉自性,非前五性及轮回性。 性有者,前差别性,皆有圆觉。 循者随也。圆觉不守自性,随缘成诸差别之性,诸性起时,全觉性起故。《法身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 无取证者,非当情之境。 无菩萨众生者,即下自征释所以云。 二征释所以。 何以故?菩萨、众生皆是幻化,幻化灭故,无取证者。 解曰:约有幻垢名曰众生,对离幻垢名为菩萨,二俱假名,了不可得。然前轮回及此修证,皆云「无」者,其无不同,前似绳蛇,此如镜像。 二喻。 譬如眼根,不自见眼,性自平等,无平等者。 解曰:夫眼能见一切,唯不能自见眼根。又如眼光照瞩物时,境则万差,见则是一,故云平等。但约于境,无分别等级之心,说平等义,亦无能作方便平等之者。 二对机说证,文二:一总标大意;二证位阶差别。 中二:今初,功用有殊。 众生迷倒,未能除灭一切幻化,于灭未灭妄功用中,便显差别。 解曰:众生若无迷惑颠倒,则无差别之义,故先标迷,约之以明证觉差别。迷倒之体,即根本无明,及三细六麤,《论》中亦约翻此,以显始觉阶位。 未能除灭幻化者,执之为实。 于灭未灭者,即《论》四位中前三觉,前不觉后也。 妄功用者,七地已还,皆是梦中修道故。《华严》有梦渡大河之喻。圆明证悟,始知烦恼本无,则见能断智慧功用,亦是虗妄,如梦中以药治病得差,寤后则药、病俱无,故言妄功用也(志公云,大道不由行得等)。 便显差别者,正是总标位地。 二功极不异。 若得如来寂灭随顺,实无寂灭及寂灭者。 解曰:寂灭随顺者,随顺寂灭也。拣异灰灭,故言如来。 随顺者,当体相应,非谓将心顺佗寂灭。 实无等者,泯能所也。一念不生,前后际断,即不见有寂灭之法,亦无能寂灭者灭之令寂。 二证位阶差者。然修证位地,五教不同: 一小乘果别,非所明。 二大乘始教,定有位地,自为三说。 一依唯识五位: 一资粮位,从初发心,乃至未起顺决择识为趣正觉,为度有情,修习福智顺解脱分。 二加行位,为入见道,复修暖(依明德定,发下寻伺,创观无所取法)、顶(依明增定,发上寻伺,重观无所取法也)、忍(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印无所取,顺无能取故)、世第一(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无二取),伏除二取顺决择分。 三通达位,亦名见道,谓入初地无分别智,实证真如。 四修习位,始从初地住心,乃至金刚无间为断余障,证二转依,复数修习无分别智。 五究竟位,金刚心后,解脱道中,初得一果,利乐有情,穷未来际。 二者《摄论》说有四地:一胜解行地,余三即见、修、无学。 三《瑜伽》等说有七地:一种性,二胜解行(三贤),三净胜意乐(初地),四行正行(二至七地),五决定(八),六决定行(九),七到究竟(十地如来杂立为地)。 三终教假说地位(故《仁王》先观一切空,但法集故有,因果方说位地,故佛非数。《璎珞》云,乃至三贤十地之名,亦无名相,但以应化,故有十地之名),亦有其三: 一《仁王》五忍,谓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各上中下)、寂灭忍(上下)。 二《璎珞》六种性:一习、二性、三道、四圣(皆云种性)、五等觉性、六妙觉性。 三天台六即,谓理即,及名字、观行、相似、分真、究竟等即。 四顿教无位之位,即此经及《起信论》,翻妄四位(言无位者,《论》结四位云,而实无有始觉之异,本来平等,同一觉故。经即就实言无证得,约妄说别也),如下所明。 五圆教融通位地,即《华严经》略有七位:第二会说十信,第三会说十住,四说十行,五说十向,六说十地,第七会初六品说等觉,次三品说妙觉(然复有差别平等两重因果,上皆差别也,后两品说平等因果)。广有五十二位,谓前五各十,等、妙各一(诸教说十信等觉或开或合,华严俱开故五十二也)。 然因该果海,果彻因源,行布圆融,二无碍故。 今释本文,文分为二: 一明依位渐证(即上假说);二明忘心顿证(即上无位)。 初中四:一信位;二贤位;三圣位;四果位。 此四即《论》中四位也,论文逆次,约息除生、住、异、灭四相,麤细寄显,返流四位,亦明始觉分齐(约真心随熏麤细,非约刹那也)。 然心性离念,本无生灭,良由无明,迷自真体,鼓动起念,能令心体,生住异灭,从细至麤,微着不同,先后际异,先际最微名为生相,中间二、三名住、异相,后际最麤名为灭相。 初最微者,谓由无明不觉心动,转彼净心,名为生相。 二者谓此无明,与前生相和合,转彼净心,能见能现,分别相续,行相犹细,法执坚住,名为住相。 三者谓此无明,与住相合,转彼净心,乃至此位行相稍麤,执取计名,发动身口,令其造业,名为异相。 四谓此无明,与异相合,转彼净心,至此后际,不了业报,广对诸缘,造集诸业,灭前异心,令堕诸趣,行相最麤,极至于此,周尽之终,名为灭相。 是故三界四相,唯一梦心,皆因根本无明之力。然虽微着,阶差始终,竟无前后,总此四相,以为一念,唯一心故。然未穷源者,随行浅深,觉有前后。 达心源者,一心俱时而知,谓既因不觉之力,起生相等种种梦念,今因本觉不思议熏力,起厌求心,又因真如所流,闻熏教法,熏于本觉,益胜解力,损无明能,渐向心源,始息灭相,终息生相,朗然大悟,觉了心源,本无所动,今无始静,平等平等,无别始觉之异。大意如此。 今以《论》文,对经释相,照然义现,但《论》约觉染麤细,经约悟净胜劣。今用《论》者,分齐一也。又因互显两义,俱通初信位者,《论》寄息于灭相。 《论》云:「如凡夫人(十信),觉知前念起恶(信位能知恶业,定招苦报)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止灭相也),虽复名觉(觉业故),即是不觉(不觉惑故,谓不知灭相如梦也)。」 经文分三: 一标具足凡夫。 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由妄想我及爱我者,曾不自知念念生灭,故起憎爱,躭着五欲。 解曰:此初一段未入信位,所以有此文者,不约凡迷,即无位地,故先标此,翻之彰信,即《论》文翻显四相,成四位之谓也。 由妄想我者,我体元无,妄想谓有,四生九类无不皆然。 及爱我者,执为我故,便生爱着。 不知念念生灭者,我相本无,唯心故有,心既念念无常,我亦念念生灭。 故《净名》云:「是身如电,念念不住。」 故《论》云,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故说无始无明。 又上句我体即所执也,下句我见即能取也。我见是别境中慧,故无着《金刚论》以为法执。 亦可:妄想我即我痴、我见。及爱我者,即我爱、我慢。具明我义,下自有文。 二明闻法觉悟。 若遇善友,教令开悟净圆觉性,发明起灭,即知此生性自劳虑。 解曰:善友教者,即闻熏也。 净圆觉性者,即内熏也。 因缘既备(因缘熏义,论中广明),心性朗然,起灭妄念,如觉梦时,故云发明也。 昔与妄合,故不自见,今冥真觉,起灭皆知。翻前「曾不自知念念生灭」,故禅家说,日光隙尘之喻。 此生性自劳虑者,外无实境,何憎爱也,即此生起念虑当体,自为劳役。 三明息妄随真。 若复有人,劳虑永断,得法界净,即彼净解为自障碍,故于圆觉而不自在,此名凡夫随顺觉性。 解曰:劳虑永断者,绝求作心,但不随之,非谓都尽,若尽,何异二乘? 得法界净者: 若理法界,则法界体中,绝诸劳虑,尘境不生,名之为净。 若事法界,则分别念虑之心,差别尘境之法,当体不生,名之为净。 何者?法界净秽,皆由自心,心秽则秽,心净则净。于净起解名净解,系心在净,故成障碍,非外所扰,故言自碍。故于下结成信中证觉之相,作意于觉,故不自在。此名下结成信位,前「即知」等,即《论》中「觉知前念」也。 劳虑永断等,即能止后念等也。 即彼净解等,即是不觉也。 唯此信位,经、论稍殊,《论》唯约位,但云觉业。经含顿悟,故说觉惑。 二贤位。 善男子,一切菩萨见解为碍,虽断解碍,由住见觉,觉碍为碍而不自在,此名菩萨未入地者随顺觉性。 解曰:《论》寄息于异相,文云,如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异念者,计我我所,贪瞋见爱等),念无异相,以舍麤分别(贪等)执着相故(着违顺境),名相似觉(犹梦住相)。 今云,见解为碍者,见前净解是碍也,即是觉于念异。 虽者,预显劣后。 断解碍者,超前位也,即念无异相等。 犹住见觉者,正当此位,是相似觉,觉碍下结成地前证觉之相,劣于登地,所觉是碍故,能觉亦碍,由存此迹,还碍觉心,故不自在。 《佛顶经》云:「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下有微碍,名为顶地。」 此亦如是,诸碍既尽,如身处空,见心犹存,如彼微碍(彼说地前顶位)。 又《唯识论》加行偈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意亦同此,故《论》但云:「名相似觉」。此名下结成贤位。 慤云:见真凝寂,能智方融,拂解超凡,仍拘见觉。 三圣位。 《论》寄息于住相,文云:「如法身菩萨等(九地皆同),觉于念住(四种相也),念无住相(知法唯识不起麤执),以离分别(异前人执及着外境,故今约心,但云分别)麤念相故(以异上相,故云麤念),名随分觉(细念既在,觉道未圆)。」 今文分三:一悟前非;二明证相;三结成位。 今初。 善男子,有照有觉,俱名障碍。 解曰:有照者,信中净解。 有觉者,贤位中觉碍之觉也。 俱名障碍者,正显前非,则《论》中觉于念住。 二明证相。略启二门:初总释义;后别解文。 初中复二: 一者果海,离于说相。以不可言,障而不证,断而证故。故《十地经》但说一分。故下文虽寄对强说,而但言障碍即觉等,无别显相。 二者因门,可寄言说。 又有二门:一证理法界;二证余法界。 理中有五: 一能所历然,谓以无分别智,证无差别理,心与境冥,智与神会,如日合空,虽不可分,而日非空,空非日光(始教)。 二能所无二,以即体之智,还照心体,举理收智,照体即寂,举智收理,寂而常照,如一明珠,珠自有光,还照珠矣(终教)。 三能所俱泯,谓由智即理故非智,由理即智故非理,同时互即,故互夺也。又直显本觉心体,非能所故。故此文云:「常觉不住」。不住即离能所矣(顿教)。 四存泯无碍,以前三门,说有前后,体无二故,谓必因能证,方悟心体本绝能所,故喻先因断头,方无能断。 故肇云:「般若之与真谛,言用即同而异,言寂即异而同,同故无心于彼此,异故不失于照功等(融会权实也)。」 五举一全收,上列四门,欲彰义异,理既融摄,开合宁殊。 次证余者,谓以无障碍智,证无障碍境,境智难思。 复有三义: 一开能所,谓智无碍故,一智即一切智;境无碍故,一境即一切境。境智皆有一多,无碍相对论之,义有四句: 一、一智证一切境,无法不通,方成一智故。 二、一切智证一境,具无量义智,方识一尘故(故一尘中,具百门义)。 三、一智证一境,不坏相故(事法界也)。 四、一切智证一切境,重重无尽故。 二合能所,谓一切境,皆是自心,曾无心外境,能与心为缘,故心中悟无尽之境,境上了难思之心,心境重重,无碍无尽。 三摄开合,谓举一全收,义准上说(上皆圆教)。 今此教文,当前证理,其无碍境智,寄在后果位中说。 文中二:一不住证;二不住教。 前中三,谓法、喻、合。 今初。 是故菩萨,常觉不住,照与照者,同时寂灭。 解曰:常觉不住者,念念知无所得故。 「照与」下,即能所契合故。《唯识》见道偈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智无所得,即此常觉即是无分别智;不住即不取种种戏论相故。 离二取相,即此照与照者寂灭,智与真如平等平等,俱离能取所取相故,此智见有相无,说无所取,不取相故,虽有见分而无分别,说非能取。 彼文虽局于见道,而证理之义,十地无殊。 又常觉是智,不住是理(无住为本),常觉即不住,此当能所不二门。照等寂灭,即俱泯门。 亦可:不同凡夫,故云常觉;不同地前,故云不住。此则念无住相,觉住相无,故不住矣。 次喻。 譬如有人,自断其首,首已断故,无能断者。 解曰:如把刀劒,自断其头,头未落时,即无能断之义。头若已落,复无能断之人。 后合。 则以碍心,自灭诸碍,碍已断灭,无灭碍者。 解曰:碍心者,觉碍之觉。 诸碍者,所觉之碍。 二不住教者,谓地前未证真理,难忘言教;登地证理,不住名言。不住故名真解教。 故《华严》初地文云,得经论智。 又天亲论释初地约教道、证道,以明行相。 文中二,一标以喻释。 修多罗教,如标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 解曰:夫设言像,在于得意。无言象而倒惑,执言象而迷真。故以标月之指,喻于言教,谓见月须藉指端,悟心须假佛教,因指见月,见月忘指,因教诠心,悟心忘教。存指则失于真月,执教则失于本心。意令证实忘标,故云「毕竟非月」。故《佛顶》云,如人以指指月,是人应当看月,不应看指,若复看指,非唯忘失月轮,抑亦忘指。 二具以法合。 一切如来,种种言说,开示菩萨,亦复如是。 解曰:此明诸佛,同以言诠显理,故《文殊般若》云,总持无文字,文字显总持。 三结成位。 此名菩萨已入地者随顺觉性。 解曰:《论》中结觉性,随顺可知。 四果位。 《论》寄息于生相。文云:「如菩萨地尽(无间位也),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直云心无,不同上云念无),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乃至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今文分三:一明境。 善男子,一切障碍即究竟觉,得念、失念无非解脱,成法、破法皆名涅盘,智慧、愚痴通为般若,菩萨、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无明、真如无异境界,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众生、国土同一法性,地狱、天宫皆为净土,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一切烦恼毕竟解脱。 解曰:文有十对,统而言之,智冥圆觉,无分别心,故十对法,皆同真实。何者?夫觉海元真,万法非有,混融一相,体用恒如,但以迷倒情深,强生分别,违其正理,失本真常。今既返本归真,销迷殄相,对治斯遣,垢净双融,剪拔生源,成究竟觉。故《论》云「见性」、「常住」等。 文中总标,言障碍者,标每对中上句(对待之法,麤细皆碍),究竟觉者即标下句(皆同一体,故解脱等),谓若见有障碍可断,断已名觉,觉非究竟故。障碍即觉,方究竟矣。即是《论》中四相本来同一觉也。 又究竟觉,经、论文同,然此二句,药病俱亡,谓无障可断,障即觉故。无真可证,障体即觉,无别真故。无断证智,但是觉故。然无障可断,无是实无,无真可证,即不是无。故十对文,虽皆无二,义唯真妄俱真,并无真妄俱妄。 后十对别释。 一识智对。无念即得其正念,是智也;有念则为失念,是识也。《论》中说觉则离念,念则不觉等。今明念本自空,元是无念,故皆解脱。 二成破对。众缘相会曰成,缘离曰破;又进修曰成,毁谤为破。缘无自性,成破一如,故皆涅盘。 三愚智对。《大宝积》云,痴从分别生,分别亦非有。痴性与佛性,平等无差别。 四邪正对。《思益》云,住正道者,不分别是邪、是正。 五真妄对。《涅盘》云:「无明本际,性本解脱。」 古德云:「迷则真如是妄想,悟则妄想是真如」。 六染净对。夫戒定慧,翻于三毒,三毒本空,元是梵行。《诸法无行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事中,有无量佛道。 七依正对。《涅盘》云:「我以佛眼,徧观三界有情、无情一切人法,悉皆究竟。」究竟者,即法性也。 故《首楞严》云:「觉海性澄圆,乃至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既本从觉海中起,即知全同觉海,觉海即性也。 八苦乐对。极恶业成,天宫即见地狱;极善业熟,地狱即是天宫。二业之念由心,地狱天宫岂定?心则本空,一切清净。故《宝积经》有「地狱三昧」,「天宫三昧」。然诸法皆尔,非唯天、狱,今且约歒对相违之法,以例余者。 九有性无性对。有性者三乘性也;无性者阐提性也。执定相者,永不许阐提入道,永不许定性二乘成佛。今则非唯佗日回心,现已齐成佛道。 十缚脱对。《佛顶》云:「根尘同源,缚脱无二,识性虗妄,犹如空华。」然烦恼依识,识性既空,烦恼何缚? 上之十对,名相虽殊,其意不殊。但缘佛证觉心,心无取舍,故得诸法普同圆妙。故但引例而已,不更别释相即之由。 二明心。 法界海慧,照了诸相,犹如虗空。 解曰:法界深广,故如海也。慧即是用,称法界故无边,名法界慧。 照了诸相等者,理量齐鉴,无倒正知,由分别心,诸相差别。今海慧离念故,诸法如空。又能照之慧,离分别念,犹如虗空,即同《净名》云:「其无碍慧,无若干也。」如镜照物,镜自无心。 上来皆是《论》中「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也。」 三结位。 此名如来随顺觉性。 二忘心顿证。 由前普示教迹,说有浅深,今直指当根,安心随顺,前是随相,此当离相。亦如《华严》,先说差别、位地、因果,后以平等因果融之,即差别中之平等,平等中之差别。此中意趣,正同彼也。 文三:一忘心入觉;二验果知因;三印成佛智。 初二:一指示忘心。 善男子,但诸菩萨及末世众生,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 解曰:除初标举,文有四节,每节二句。 一妄念者,攀缘取着外法也,违于觉性,故令不起。 二若求真弃妄,犹避影逃形,若灭妄存真,似扬声止响。 三境从心现,元是自心,若加了知,即迷现量。故经说非幻成幻;《论》云「心不见心」。但不生情,自然如镜照物,且心体本自知觉,何必更加了知,知上起知,名为加矣。 四能知既寂,即真实知,真实即知,谁知真实,如眼不自见眼等。 二依法顿入。 彼诸众生,闻是法门,信解受持,不生惊畏,是则名为随顺觉性。 解曰:彼当根众,闻此方便,心无疑惑,体达分明,领受住持,坦然合道,亦同《金刚经》中「不惊、不怖、不畏,甚为希有」等。 二验果知因。 善男子,汝等当知,如是众生,已曾供养百千万亿恒河沙诸佛及大菩萨,植众德本。 解曰:慤云:验今闻悟,顿契佛心,方达宿因,曩承熏习。若但就现世,即是顿机,若推其因,已是积集。 《金刚》亦云:「不于一佛、二佛」等。 三印成佛智。 佛说是人,名为成就一切种智。 解曰:谓一切种智,由此而得,因果相摄,决定无疑,是以如来印言成就。又此经宗,分同《华严》,因该果海,果彻因源,称性互收,无别先后。彼云,若诸菩萨能与如是观行相应,于诸法中,不生二解(即同此忘心之文),即得阿耨菩提(同此一切种智)。 偈赞中三:初一偈,圆觉无证。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清净慧当知,  圆满菩提性,  无取亦无证, 无菩萨众生。 次就机说证,文二: 初二句,总标大意。 觉与未觉时,  渐次有差别。 后证位阶差,文二: 初六句,渐证四位。 众生为解碍,  菩萨未离觉。  入地永寂灭, 不住一切相。  大觉悉圆满,  名为徧随顺。 后六句,顿悟圆满。 末世诸众生,  心不生虗妄。  佛说如是人, 现世即菩萨,  供养河沙佛,  功德已圆满。 后二句总结。 虽有多方便,  皆名随顺智。 总结顿渐,故云多方便也。 此文长行无也,上来四段,通明观行竟。 大方广圆觉经大疏中卷之四 音释 隟(同隙)。 慤(乞约切,音鷇,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