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者,人之自谓也,执我既坚固,我爱愈深切,最难破者曰我见、我是、我相。久久成为习惯,成为定法,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要明白我为何物,应先明三身:一曰色身,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硬性如骨肉者为地,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暖气者为火,呼吸者为风,地水火风之所合成,借诸父母者耳,此又名果报身。自作之因,自结之果,以夙世因地不同,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由幼而壮,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由壮而老,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由老而死,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不必死时为死,乃未死时,亦时时幻化不实。如阳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电灯泡,虽非实在,电却借以放光,故是假我。二曰法身,乃人之性灵也,不动者曰性,见境而动念者曰心。三岁时如此,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其性终无变灭。如见红色,或尝美味等等,则老幼一如,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则是眼昏诸病,非里体性之病,此物灵妙不可思议。世间一切法,皆由是而生,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无,谓之有,不可取以示人;谓之无,则人非木石,离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不知本无生灭,恒常不变,此乃真我。只由爱根贪执,入于母胎,分母之色体而生,遂成为人,动物类亦复如是。此又喻如电,电离灯泡,无以发光,灯可坏灭而电终不灭也,是曰真我。三曰化身,以色身与法身相合,起种种妙用,变化不测。此喻如灯光,因灯与电相合而成也。故色身为相,灯也;法身为体,电也;化身为用,光也。亦即世间事事物物也。三者分而不分,故曰三身不二。假名曰生曰死。亦人由我见而立名也。我之色体,既因缘而假合,散之即微尘,又从何处执之为我。而所谓真我者,亦属性空,心本无生,依境假有,故名幻心。我人所作诸恶,所受诸苦,所染诸习,无不由此幻心作祟,故擒贼擒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修行人当以无限量之勇猛精进心,从明心下手,方有出路,否则永堕沉沦。又我有人我法我二种,人我是我执,法我是法执。我执是粗分之我,法执是细分之我。破我执尚易,破法执非金刚般若之大智慧不可。金刚般若,人人具足,本来自有,只是宝箱未启,有财而不能用。故赖佛法僧三宝以启之,启发其机,机有大小利钝之别。凡小根人,先使信佛,然后引之信己。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彼亦决然承当不疑,然后督之实修,自然心佛合一。以小根人肯修而难化,大根人易悟而懒修。小根人谨守太过,是其习气;大根人放逸骄纵,是其习气。然治小根病,其难在病;治大根病,其难在师。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时,若不为决定,彼信心即不清净,从此退而不修,或据以为是,转误他人,外道流毒。初意亦是发心作功德,奈自力不充,一盲引众盲,其弊不可胜道矣。故法以当机为上,时时精察而转变之,断无一法而可普遍也。佛说八万四千法,正对治各各病根,以机有不同耳。

学佛是去苦求乐,极快活的事,绝非枯寂幽秘之事。如入手即强人所难,亦非人情。不合人情,便非佛法。佛法重恒顺众生。处处方便,逐渐引入。使伊自己感觉生死之可怖,自然努力精进矣。世人从无始以来,专执一个我字,如马上教伊无我,开首即讲授《心经》、《金刚经》,似幼儿直接上大学。要伊无我相,无相布施,岂非强人所难。我今偏要人先讲有我,先有我知,认识了我,我才肯上进。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处处是无我,处处和自己过不去,处处同自己拼命,自杀等等。即是一切施舍,无我之极,可怜死了还是糊涂。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完全自作自受。譬如疯狂人,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自身是何物。故教人先有我,只要大我,王请大之,即是此意。

人本动物类之一。然人数之少,统地球不过二十万万人,若夏日水沟内一勺水,微生虫已恒沙无量,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惟一切众生,皆属含灵,皆有佛性,其体平等。但所以不能起用者,以造因不同,得果亦异,各有妙用,各有本能,如禽飞兽走,鱼游龙腾,各有所长,人不可及。人之贵在乎智慧,又非禽兽可及。及得人身,譬如已升大学,转眼毕业,一步即可出校。人身难得,其贵如是,岂可以无我。

人与众生皆有佛性,而人独可修成佛者,因中之果不同也。譬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人亦在内,同于矿中之铜,虽同一是铜,惟夹之有砂。独人则已由铜矿而提炼为铜块,由铜块而融成铜片矣,只要一磨,即成铜镜。其余则或矿或铜块,尚不能直接打磨成镜,故曰体同用异。人生之贵如是,又岂可以无我?

人既为万物之灵,心又为万物之圣,此即是圣灵。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对于无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业,惟人可负,关系之大如是,岂可以无我?

佛法是大积极起大用之工具,要荷担如来无上菩提,不是我又是谁?人人肯如此积极,由一身化之一家,由一家推之一国,由一国进之世界,责任如是重大,岂可只图自了,一去不管,把父母兄弟妻子,放弃在此世界受苦,我则逍遥极乐,如此劣念,岂是佛之本意!故往生西方,是进学堂读书,毕业回国,仍要回来救世。因地不正,适成自了,然则佛法之积极,非任何事业所可比拟,又岂可以无我!

我之为物,其大无量无边,人如真能知我,即见真我,或贪或嗔或痴,或戒或定或慧,或圣或贤或人,或鬼或畜或地狱,皆我自由之所择。择之者心也,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使我心由迷转觉,由乱转定,由愚转慧,亦是我之权衡。为度万众故,吃尽千辛万苦,自来大丈夫事业,固应如是,此亦是我之权衡。若稍稍失意、小小挫折、失恋等,即可忧愤自杀,没出息如此,又安能担负国难任大事乎。若辈认为佛法是消极,彼竟积极做此没出息事,真是迷之又迷,其故由于不明大我。

明我之义又何如呢,在明人生之所以,我和人,是一抑是二,通达人我不二者曰能仁。仁是二人,言彼此相通也。尽己曰忠,推人曰恕,尽忠恕曰能仁。通达我与物不二,万物皆备于我,我与万物相通曰格物。是以能仁格物,即是圣贤,明心即是菩萨佛,皆以人为本位,如得宝玉为原料,始雕刻以成佛也。雕刻者,修持也,佛当初亦是凡夫,亦曾迷惑颠倒过来,只是感觉得早,憬悟而回头修持,遂成大觉。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资格矣,又岂可因循坐误。人既知所以为人,即当立起直追,寿命无常,一失即成千古,惟修法亦当循序而进,固缓不得,亦急不得。盲修瞎练,劳而无功,必生疑退。今先明佛法僧三宝为我之榜样,次即明我与佛体本不二,凡夫本来是觉,名曰本觉。因觉明故,转为妄觉而迷失本来。闻佛法而开智慧,名曰始觉。及至开悟,名曰理觉。知行合一,理事双融,名曰证觉。习气已除,觉行已圆,体用如如,名曰正觉,即是大觉妙觉圆觉也。兹以圣凡见性不二之异同,列表对照以明之。

 

圣凡见性体用同异表(=表同;-表异)

 

圣 - 凡

(元) = (元)

体 = 体

电 = 电

光 = 光

用 - 用

照十方无碍 - 覆隔不能照

明 - 无明

觉永久 - 迷暂时

识 = 识

分别 = 分别

转智 - 识转

转物 - 物转

自如 - 被缚

主 - 奴

有智慧力 - 无智慧力

金刚般若显 - 金刚般若隐

永远明白 - 忽明忽昧

了生死 生死涅槃皆空 - 不了生死 不知生死为何事

清醒 - 酒醉

吃酒 日日酒日日不醉 - 酒吃 日日醉日日为酒所缚

无习染 - 皆习染

功德 - 业障

根尘脱落 - 根尘相缠

心境双空 - 以境缚心

明了因果 - 不明因果

觉在前 - 觉在后

先照 - 后悔

见一切皆妄 - 见诸妄皆真

无我 - 执我

现量圆照 - 比量深入

漏尽 - 有漏

空 - 不空

心不可得 - 处处是心

有定慧 - 无定慧

通世法以了出世 - 不通世法而求出世

定 - 动

动定皆定 - 动静皆动

通达三世 - 只顾目前

自在 - 不自在

知苦乐法 - 不知苦乐

究竟乐 - 毕竟苦

定慧空 - 惑业苦

自求 - 求佛

神 = 神

一切能通 - 一切不通

证三昧 - 惟情见

本觉 = 本觉

中途忽迷 = 中途忽迷

憬悟 - 不憬悟

不肯再迷 - 任其流转

求觉 - 不求觉

修 - 不修

求究竟法 - 不求究竟

成大觉 - 终迷惑

佛性 = 佛性

果位佛 - 因位佛

如水 = 如水

湿性 = 湿性

清 - 浊

能作一切妙用 - 不能作妙用

已澄清者 - 未澄清者

归○ = 归○

 

见前表,当知圣凡体本不二,只因凡夫迷惑,故造诸业,遂受诸苦,惑业即是苦,不苦不惑业,从来作恶,多半苦人,是以明苦即是知病,知病方肯请医下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