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座时考证,无非即境练心,而境有顺逆之不同,能随缘以应之者,惟仗般若,般若华言大智慧,乃通达世出世法圆融不二之大智慧也。以不可得之假心,应不可得之幻境,明知其幻化而应之,不取乎真,不舍乎幻,非游戏,非不游戏,入游戏三昧,是名大用现前,兹先略释各名义如下。
云何定慧交资 定力之可见者,在下座起用时,起用即是开慧,能了知其进步者,亦是开慧,慧以显定,定以资慧,是名定慧交资。
云何证三昧 三昧华言正定,定者,非不见不闻如木石不动之谓定也,乃见闻觉知而不流转,不惑不移之谓定也。凡初修时如上述各境,或修长时之法,经四五小时,忽若刹那而过,亦非昏睡忘时,此正定也。又如眼观定一处,同时耳闻口答,一一应付不误,眼所观处,亦不移动,是名六根同时互用,即得三昧之证。
云何无念 念不可断,亦不可灭,心境对时,不无比量,凡夫比量流浪,此乃识神用事,名识上分别,圣人比量而无住着,用智以转识,名智上分别,若比量而非比量,仍属现量,以力量之充足,又名现量圆。故念而无系,如镜照物,随物而形,镜不留影,亦非无照,此云无念。(妄念可断而不须灭,以智上分别,亦无念也。)
云何见实相 知一切相皆幻而不废于幻,以知幻即离,离幻即觉,而觉亦是幻,故山河大地,根身器界,莫不如是,见此同一幻化之相即是实相。经云:实相者,即是非相,非另有一相也。大乘经皆以实相为正体,吾人现前一念,未尝离一切相,缘虑分别,语言文字,依虚妄而建立,要当即相离相,即则非无,离则非有,不得已而强名实相,了知此义者,名见实相。
云何破无明 知是无明,即是破;知无明缘起之所以,即是破;知一切是幻,不被流转即是破;不起憎爱之见即是破;了达一切不可得,即是破;知无明本来不有,非同实体之可以见闻捉摸,即是破;知无明本由圆觉性所自出,惟假立比量以显真妄,即是破;但未证三昧见实相者,非属真知,不名真破。
云何习气 习气是积习,正属平时之熟惯,凡在明白心地后,无明虽破,其力未充,抵抗力弱,仍被境夺,此名习气。然有或无明未破,习气亦有时而减少,但系压迫使然,如水澄清,泥渣沉底,不是拔根,一经翻动,浑浊更甚于前。至已破无明者,习气虽在,比较往昔则大不同,日见其进化矣。约有数点:
一、烦恼易起而易转,长时可改为短时。
二、一切习尚嗜好,忽而变更。
三、恐怖心自然减轻,得失之观念渐淡。
四、遭可惊可怖事,或非礼非分事,不若前此之比量坚持。
五、空力渐大,故因果观察益明,遇事判断力强。
六、日有宁喜,常觉轻安,亦自不觉其何故而如是。
七、兴趣时时变化,或由淡而转浓,或由热而转冷,要皆别有超然意境,不同于消极积极者。
八、意气日平,于平日至爱之人与物,或至厌之事与人,皆觉松动,渐近于冤亲平等矣。
九、肉体益健旺,肝不易动,神色亦光润。
十、记忆力与前不同,于无谓事,每若善忘,但于专一事,独觉精锐。
云何不二 了达一切本空,无论人我善恶是非长短好坏得失,皆属缘会为幻,虽知分别,不住二相,此名入不二,又名无分别智。
云何大圆镜智 谓证三昧,见实相破无明,明心见性而后,已能由体起用,入不二门,定慧交资,现量已圆,根本已得,大事已明,智如圆镜,周遍法界,故名,又名根本智,又名无分别智,极言证得其体也。
云何般若妙用 学佛法门,不外两关键,一曰如人无目,则无所见,一曰日光明照,见种种色,凡人积习所染,久处无明,不到明心之时,如处暗室,室内物乱颠倒,欲求整理,而自无目,了无所见,纵费尽许多气力,仍是颠倒,白费功夫。只有先开慧眼,先破无明,如先开电灯,见种种色,然后逐款整理,方不白费气力。此二关键,虽则刹那,实一僧祗,故无明虽破,习气仍在也,电灯虽开,室内物乱依旧也,当用般若扫除习气,正似清理各物,物物不同,因应各异,故曰善巧方便,妙用恒沙,岂有定法。此妙用,从般若根本智出,由根本智之体,起后得智之用也,是名大用现前。
云何任运 任运者,随缘不变也,任其自然,永无退转,如山巅之冰雪未融,遇日而化,为泉为瀑,入于山沟小河,尚有左右回曲积滞之时,惟有流入大江,则从此滚滚东流,早晚毕竟入海,此言不惑不退者,方可任运自在。然有时放任纵逸,自以为无碍,不知此自以为三字,即是大碍,未得谓得,成为大妄。
行者具有以上各款之印证,则于人事种种,随处皆可考量矣,自己力量之大小,亦由是而证得,有则勿喜,无则勿忧,以本无生灭,佛性不失故,惟证有迟速,人生难得,宜即生早了,免再堕落,无他诀窍,曰刻刻用心,起般若妙用而已。兹再将对境时印心法略示如下。
一、对人时之印证
对人不外有好恶二途,圣人云,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盖人必有一最亲爱之人,与极厌恶之人,一者我爱,一者我嗔,爱与嗔,皆属于我,以自爱故,遂执此二见,今既修行,当破此二见分别,应反观而自问之如下:
(一)我于最亲爱之人,能减少其爱念否?初为不知爱即烦恼,名爱欲苦,且以为可喜而坚固执持,如母于子,惟恐其不寿,终日提心吊胆,不觉其苦也。次知爱为大烦恼,然无法破爱。再次以无常观空,决定其终必分离,本无喜与悲之可言,理想与事实难符,毕竟无力打破。再次法见可以打破,理事合一,能于事上实现,亦无所动心,则真断此爱欲苦矣,当许为印证者。
(二)我于最厌恶之人,能减少其憎厌心否?亦同上之节节类推,如:一、能不念旧恶否?二、能恕之否?又恕之而不勉强否?三、能取其所长否?四、能发心度之否?五、彼再以恶加我,能不动否?如是则情见已松,当许为印证者。
(三)设有爱恶两人,同在目前,遇有事委托,能平等待遇否?能不故作平等以市名否?
(四)于美色,于显贵,于世仇,于横暴人,于无赖小人,于外道人,应付之时,意境能自在也否?此是真功夫,当细参以印证者。
二、对物时之印证
人必有最爱之物,或嗜好,或习俗,无不以顺意为喜,逆意为苦,所喜与苦,系缚于心。破此二者,惟以慧照,照之功用,应在正爱之时,反观世界一切,皆是无常,我之喜爱,终不能恃,不久即有二分离,一曰彼离我,如坏灭时,或散失时,终必有一苦恼在也,一曰我离彼,如我死时,或远离时,亦终必有一苦恼在也。知其终属无常,则爱念应先自爱时解释之,坚牢之心,自然拔松,贪得之焰,自然限止。然又知其不可久恃,忽误发偏见者,如人喜爱一瓶,以爱之坚,种种思索,推求所以保留之法,遂有二执,一曰死执,如人死后,以所爱物为殉是也,一曰顽空,偏执于空,正于爱极时,忽破坏之,勿使留存,此非真断爱者,以知为难持,恐为他得,遂自我先破灭之,此皆偏见,一则坚固执持,一则趋于断灭,同属愚妄。智者不咎于物,乃观于心,明知无常,今日正有,我亦不妨爱之,为慧照故,爱而不执,不执即无系缚,斯名无住,故得亦不住于喜,失亦不住于苦,有无俱遣,名解脱随顺。今我对之,顺逆二途,能出于自然否,纵不自然,其抵抗力又如何,是当反省以印证者也。
三、对逆境时之印证
人处逆境,种种不安,纯属比量痛苦,如贫穷人,本来是苦,习久而不觉苦矣,此苦乃有顺而转逆之苦境也,都属自生妄见,约有三碍,一限于面子上比量,二限于起居上之不惯,三碍于未来之恐怖,越比量,则顾虑越多,破此苦者,惟以定慧,以定慧力照见此逆境,乃由顺境反应所得,以顺为因,反应为逆而成果。今先明因,照见我所执为顺者,亦本不有,系属缘空,更何苦乐之可说。兹所碍者,即上列之三碍,以事非可以碍我,乃我心之自碍也耳。今破面子二字,面子者,虚荣而已,世人不识真伪,不辨邪正,不以作恶为失面子,乃以贫穷为失面子,此正世上大妄大颠倒大愚痴之笨汉。然要面子,正是爱好,人之常情,惟不辨邪正,虚荣所诱,倒行逆施,不识利害,不辨轻重,但谋一时衣食住满足,以为荣耀,不惜牺牲一切,由细而巨,杀盗淫妄,逼迫而成,此世界之所以永不安宁也。治乱之机,因微果大,果不与同流合污者,慎勿戚戚于虚荣面子也,古人云:宁为小人之所骂,毋为君子之所鄙。其轻重得失,有如此者。以此慧照,则面子二字,自可释然无碍,其妄冀贪得,与轨外行动之恶念恶行,亦由此而止。况心安云者,不必定有求于身安也,起居自在不自在,亦由心而转,至生活安宁,亦应尽力营谋,非是强求必得。但勿贪得,以心定则神宁气旺,机缘亦自然会合,未来恐怖,自然解释。未来者,正属未来,我且待未来再说不迟,正不必先此着急耳。总之慧力越强,应付越宽绰,即可反证我功行之深浅,内以印诸心者。
四、对顺境时之印证
众生之所以谓众生者,不明因果也。以不明故,自落于因而不能先觉,被缚于果而不知救拔,转辗造因,重重得果,苦遂不可胜道。修行人志在去苦求解脱,解脱者舍也,世人之最不肯舍者,乃目前之快乐与适意,如求财而得财,彼且执以为乐,何可舍也。此顺境云者,不仅指处境之顺适为然,即我自以为是之法执,正属至坚牢之顺境,倘能决然舍之,证之为空,则去道不远矣。顺境中之至不易破者:
(一)于垂老时,辛苦艰难所得之养老金。
(二)喜食之肥甘。
(三)众誉与面誉。
(四)所作功德。
(五)男女间之爱悦,此为生死之根。
(六)坚固不移之我见,或偏空之见。
(七)修行者自觉所得之胜境。
以上各条,非证空不能破第一至第五,非空空不能破第六,非不空羂索之力,不能破第七条也。所言证空者,证一切皆空,用以破有也。空空者,空其所空,盖觉亦是幻,尚非究竟也。不空羂索者,言证知一切本空,无分空有,不着二边,不立中道,入于无碍不二之境,非大力者不能臻此。又用此顺境反观之,即是逆境,从知顺逆不二,惟人空易,法空难,理解易,事证难。难者,积习之难反也,行者勿因畏难而生退缩。修行功程,不出二法,一曰发心,发心则入道不远矣,二曰觉悟,觉悟则根本明了,不复退转。故发心后,求觉方有切实办法,觉悟后,除习气方有切实办法,有办法即是成就,只是时间问题。如居暗室,永不见室内何物,虽经摸索,亦属无用,及至电灯一开,见了种种,虽复关闭,仍复黑暗,其所见者,永不忘失,即无退转。故云初发心即成佛,然非所言于劣慧钝根人也,学佛之难在此,其不易信亦在此,其不肯承当亦在此。至所不肯承当者,固由于定慧未足,亦其人之福德太浅,难遇善知识之开示,信心终无由启发耳。对境练心,分顺逆二途,即 《圆觉经》憎爱二境,由我相缘起,遂分八风。八风者,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也。世之修行者,只练其半,于衰毁讥苦四逆,甚注意其习气,每忽于利誉称乐之四顺,何也?盖贪得利我之根本未除,复又执于苦修之见,未能圆其义耳。
五、对起慈悲心时之印证
慈悲心与大慈悲心及菩提心三义,世人往往混合不分。慈悲心尚不离我爱,偏重果地,忘失因地,以所见者小也,妇人之仁,姑息溺爱者是矣。至大慈悲者,则极重因地,洞明前后,因果交彻,不以目前之偏苦而起悲心,如甲杀乙,慈悲者怜乙而恨甲,大慈悲者则怜甲而并及乙,更顾及丙,一知其杀报循环无已,一恐其效尤也,是名大慈大悲。若夫亲证实相,圆通不二,则知苦乐皆不可得,无作者,无受者,证得净空之境,斯名大菩提心,非世之执菩提心为慈悲心,若真有物可启发者比也。故发菩提心者,发证到实相净空心之心也,此菩提心,本体不动,虽有善恶诸相,幻起幻灭,觉体丝毫无动。愚人不知,为情见无明所覆,不能证到,行者当反观自己,见诸苦境,发何心量,其动相又何若,盖心量越大,其住著心必小,住则入于比量,现量不能圆故,无住即无染,能无住无染于一切境,乃至求了生死,证取涅槃诸心,亦无住染,是真菩提之相,故曰依大悲而发菩提心。
六、对游戏时之印证
小乘法中,不能离法,法立则是非善恶之二见难除,为法所缚。大乘不执法,亦不废法,以一切法皆是佛法,非法,非非法,入于不二随顺,一切不立,故可转法以为妙用,佛传正法眼藏偈曰:“法本法无法,无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然又何曾不法耶?近世行人,少解方便,每分正修与游戏为二事,一则绝对是善,一则绝对是恶,人遂视为天堂、地狱。不知境无善恶,系缚则一切恶,解脱则一切善,并解脱亦不立,善恶亦无系,是名至善,即真解脱,当考于心,不应责诸境也。法无定法,随病施药,我此用药,原为对症者而施,非人人可得而普吃也。人每自诩为空,能于平日之嗜好积习,不敢试犯,此但名守,摒绝不染,未敢许为真空也,于功夫进时,必再试之,用以反证自己力量如何,自问能如何便如何,如是即如是否。譬如有人,因疾不可以风,于是求医为治,若永不见风,更从何处考其愈否,必也,再经风霜,了无畏怖,斯真体强健复者矣。今人因噎而废食,因药而不许其病,固是不通,然功夫未到,执以为必如是而可、纵之放任者,亦是不通,但此意境,一赖于师资,二体于自觉,局外人正不劳慈悲不放心也,如亦一概抹煞,情见用事,妄论是非,则如医家为人割治重症,他人只见其流血而不忍,妇人之仁,岂大悲度生之本意哉。
(此分原为修证人阅,非新学人的用功法也)
于游戏事之印证者,第一在修心中心法,六印满后,修足百座,于酬应中,借以一试自己之定力则可。又喜于枯寂之境,不久流入断灭,或生厌世之念者,当反以救之,此无定法,当为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
经云不惊不怖不畏,当于此中练出,比丘守威仪,自无此等机会矣,昔二祖入游戏三昧,后人效之则病,愚谓有伊尹之志则可。
人之真性情,每以游戏赌博时流露而出,其最爱者,能放得下,是真解脱,能转浓为淡,是真进步,能不惊怖,是真平等,能若无睹,是真解空,总求其活泼泼而矣。
七、对于心无所著时之印证
心无所系,此有二种,一者无所寄托,二者无所住著。无寄托者,如飘忽无主,心无所寄,以无所事事故,左右不知所可,感乏味之苦,此指无主沙弥,未经修持者而言。无所住著者,乃心无系染,无所不可,体用如如而不动,若鸟飞空,不云无迹,不可定指为有,不可死执为无,超然自在之外。若此者,乃指已成就者而言。但此则又不同,凡修行人至半途时,在此二者之间,有时亦感觉无主,不知所可,其反动时,必至怨天尤人,厌法恨己,此时最易摇惑,若有人言某法如何快当,某师如何功深,堪为我师,即不觉随人情而移去,不知无师不拜,无法不求,虽属贪多,未必即是大害,只是心无主宰,求功太急,终至有法皆晓,一事无成,平时依旧烦恼,临终一样慌乱,此真大病耳。故于此时宜提心恒审,不可放逸,又懒之最初步,即是无著,可见其心不痛切,或自以为是,放任而去,此亦流浪。又任运与流浪,若相似而有别,一则大事已了,打成一片,处处不会放却,自然而致,不为境所移,随缘不变,故可任运,一则根本未明,随境所转,自己无主,故名流浪,于此等处,易生骄慢,行者不可不时时警惕也。
八、对所修法上之印证
心有一毫系著,即是生死,譬如货栈内,所藏皆是棉木汽油引火之物,于中大放花炮,无有不焚,自是危险,但落一星之火于中,久则同一燃烧,二事不可妄分为大小也。又如双目中著沙即迷,著粉珠碎玉,其迷何别。修行者如洗衣垢,用皂去垢,皂亦垢也,以水洗皂,皂亦秽也,必皂去水干,方名真净。今借佛法以摄心,未离功用之时,当然不能废法,但若死执为实,何异去垢而不去皂,去皂而不去水,岂不惑哉!故虽一切不必废,却一切不可著。心中有三毒,如放花炮以自焚,但有一佛见,即落一星星之火矣,佛自说法放火,佛又自说法收火,正恐后人不会,只管放火不收,故真报佛恩,当念佛无有法可说,我亦无法可修,亦同洗衣去垢,垢则不无,净亦不立,洗则洗之,毕竟净空不可得。能于此微细微细处一放手,是大自在者。
九、对于胜负见上之印证
胜负心乃众生之情见,顾视所争之目标如何,假分为胜劣,不知同一习气也,且习气中之最难除者也。然于精进时,少借以策励则可,于印证时则不可有,若立人我则非矣,从来好胜者,必骄于人,骄人者必执我而心不平等,此生死最牢固之根,亟当去之。凡真功夫人,非言语可表见,非行止可量度,逆行顺行,鬼神不测,超然于物外,不离乎人情。应对来者,或故示负处,一以试其胜心,一以免其恼苦,以更欲启其疑参,其人即无形受其包罗,苟能自觉者,从此即跳出此○去,否则长此沉沦地狱矣,地藏经有多诤地狱,即此等人所建立。
十、对于修证时过程上之印证
修满心中心二三百座后,意境自然开朗,至五六百座,则又日有宁喜,各人根器不同,印证稍异,姑略论其所证得,勿分彼此胜劣可也。
(一)忽得轻安快乐,其舒适实不可名状,每思求得之,但此似乎寂静轻安而已,得体而未起用也。
(二)忽见此心广大不可思议,于事之因地果地,洞见益明,此渐入大悲轻安之境,是已起用矣。
(三)其快乐转觉平淡,无胜得心,无成就心,反虚入浑,真体内充,此渐入寂灭轻安之境。
(四)经此三种轻安,其间必经过无数反动,甚至旧时积习,一齐发出,良由从前是压迫功夫,不知者谓为退转,实则搬运正忙,一切夙垢正打扫出屋时,是好处,非坏处,若再起爱惜而留之,则大误矣。
(五)其间忽好弄文字作偈语,好与人多辩,皆是夙垢中种子。比较稍好者,一经搬出,不必再惜。
(六)其间忽经过痛哭流涕,此有二境,一则怖畏生死,或恐此生不及,一则不期然而如是,亦喜极而涕,惟稍不同,此亦种子翻出即了。
(七)其间忽见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又见他人种种,无一是处,惟此法为是,此正深入而未翻身时,若再经反跌,则生平等智光,入不二境矣。
(八)其间忽生待心,自以为久久自然会得,此等习惯,全由放逸中来,亦不痛切故。
(九)其间忽自己不信自己,此由因地上不敢承当,决定力小,故有此疑。
(十)其间忽辩才滔滔,昔所说者,不久即自觉其非,此由于慧力未足,量度未周,故欠圆明,但从此日有进益。
(十一)其间自觉一月有一月之进步,一日有一日之不同,并亦不知何故如是。
(十二)恐怖心自不易起,因得失心淡也。
(十三)照力之迟速,盖心境相对,不照即不转,不转即不空,其力亦渐增加如次:
(l)先见境而觉照,但必竭力提起。
(2)见境而觉照,觉照虽在后,提起则不必用力。
(3)见境即知觉照,略有先后,但未离于知。
(4)见境即照,同时提起。
(5)先以觉照,境若在后,然有时忘失。
(6)境随心照,时时觉照在前,然尚顾及觉照(以上在功用地)。
(7)不知有照而未离照,明知有境,本来无碍。
(8)常寂常照。
行者自问居第几位中。
(十四)其间忽生骄慢,轻彼后学,或疾视固执不化之人,以及弄文作偈,皆是夙世习气种子,无论何人,亦必经此过程,世人目为狂禅,能再痛切打扫,自臻圆净,虽然得此禅病,已属不易,比诸了无消息者何止天壤。
(十五)其间自得胜境,即生各种见地,此见地自较往昔为高,乃喜而存之,不肯舍去,在世法为成见,在佛法为所知,执其所知,不求究竟,遂障于道,此必经之阶级,亦功夫半进时之印证,若不打破,转成大病。
十一、对于读经论时之印证
在未开眼以前读经,每被经误,佛灭后未百年,经文已有谬误。时阿难已老,见童子误读经文,为彼正误,童子不听,当时尚如是,况今日乎,况死执考据者乎。故重文而不重义,势必无一经可读,即如心经二百六十字,无得与得,不了其义者,执为冲突。末世佛法之灭,必始于考据而多诤,使后人无从著手,余可断言也。功德翻为罪人,可哀也矣。
读经当在超然地位,先明经旨,再达理论,经旨不为理论所掩,理论不为文字所拘,即我心不为经论所缚耳。盖佛说法,有如医病开方,治他人病,非为我说,但可借以参考,不当直取自用,当将死文字,用作活解,故曰如来无所说。
看经有两种,一未修前,一已修后,意境各自不同,看经当参其不可解处,如《金刚经》云:一切佛与法,皆从此经出。此为何经乎,若从《金刚经》出,则《金刚经》又从何处出乎?又经云:当知是人即是如来。于此等处,能点断承当否,可证知其力量之大小。
佛所说法,后人改之,即入地狱,不可不知。但佛说者经义而非经文,文或未尽,则伤其义,是不可不明。地狱之入不入,在改其义与否耳,惟后世修证人太少,宁仍其旧,非真有力量者,勿开此端,恐盲从者之效尤,以考据无得,迳将文义一并割裂,不成片段,则大误矣。
十二、对于习染上之印证
学佛无他,只是改习气,易性情,以心境染成为习惯,名曰脾气,俗人呼谓本性,谚曰:江山可改,本性难移。极言习气之不易除,而不知其非也。本性本无污染,非染而可坏,亦非不染而可成,有如醉人,与未醉时丝毫不二,只一颠倒,然不因颠倒而失其人性也,及至于醒,完全无缺,觅其醉与颠倒,了不可得,始终无成无坏。从知世间毕竟无一迷人,个个是佛,个个是觉者 。然今日之醉与颠倒则不无,但毕竟无坏无杂故,此暂有之习气,只名之曰幻有而已。于幻有中,假定一深浅,假立一善恶之名,假分为易改与难除而已。一切本幻而觉性不动,姑就幻相中以印证可也。
习气之易除者在一直字爽字,直则不曲,爽则不缠。凡直爽之人,其成佛必较易,以执着心松也,执我为生死之根,执我者必爱我,爱我者必我是,我是者必求全,求全者必比量,比量者必多虑,多虑者必多疑,多疑者必深心,深心者必细曲,细曲者必不明,不明者必胆小,胆小者必缠缚,缠缚者必死执,死执者难转,难转者不解脱,步步深入,习染益厚,于生前无一物一事一见肯布施放松,其死也,入于恶道,亦自爱执而自难出矣。然人何故而有此种种毛病耶,则一见理不明之误也,不明由于不辨真伪,不辨由于不能空诸所有,不空由于无慧,无慧由于无定,无定由于无法,无法由于无福缘,无福缘由于执我为是,不虚心容纳,远离善知识,终至沉沦。
修行不照顾自己之习气,等于不曾修持,不除根本无明,则习气永无办法,即永不能成佛,若欲自己印证功行之迟速,只问自己性情直爽抑是曲缠,苟一思之,当不寒而栗,经云,女转男身方成佛,言人性情,必由阴而转阳,由曲而转直也,直心道场。直者,不污染之空心也,非关男女,故经云佛法非男非女,非不男女。
十三、对于奇突事时之印证
经云不惊不怖不畏,或云信心不逆,或一念生净信者等语,皆可考证行者情见之深浅。众生无始执我,外取粗分之境,由我相妄起分别,遂有我人众生寿者之相。内证细分之意境,由我见妄起遍计,遂有我人众生寿者之见。境不分顺逆,凡超过于我见之所期者,始生疑怖,至其极,乃有颠倒狂乱之果。推其始,则有狐疑不信之因,其实皆我相中之情见,幻化虚妄,辗转养成,《圆觉经》所谓养此无明,不自觉其养成长大也。夫情为我爱,见为我执,病固由此起,病亦由此除,凡对奇怪事而认为可怪者,必其人之少所见而不能转耳,若视为平常,或明为不二,其疑自破,然破此疑者,仍藉我见,前见为识,后见转智,先以智破识,更以智破智,以幻灭幻,得无所灭,乃名无智无得之第一义,更进而义亦不立,第一亦假名,我不着我,怪不见怪,非大定不惑而能如是乎?兹将对事惊怖之缘起心,抉其隐以相告示。
总之破此比量法,亦不外乎见,一曰不理,以觉在前,知其本幻,出于自然不理而现量之有力者也。二曰以见破见,如以剑斩物,更以剑斩剑,此藉功用为方便而善巧处之也,姑举二事以为参究:
一、风俗 此谓俗见,最不易破之事,以寡不敌众也。彼改革风俗者,必强欲破之,此不名破,但名易俗,以同一俗也。惟先以智慧破彼迷闷,勿与之逆,于无可究竟中,假立多数为安者方便以存之,即是究竟,在自己则未尝不了了觉知,不随俗以浮沉,见一切境认为法尔如是,原无奇特之可言,则入于清净觉地矣。
二、意外事 凡遇意外之事,非关事之大小如何,乃我不识无常,执为实有,不辨虚伪,遂被动摇,又事非预料者,骤聆之,每生惊怖,有智慧者,不待其事之成果,先于因地彻了,决为毕竟无常,皆属生灭。如生子女,明知为可爱,为父母者,自望其成人长寿,但各有因缘,各有寿数,于汤饼会亲友道贺时,此未来一幕之病死丧葬,早于此时定局,抑又何伤,人既如是,物亦如是,时时存此慧观,入不二门,则未来诸苦,悉皆布施舍弃,佛法之妙,譬如打防疫针,先除未来恐怖,使早有准备,故骤聆之,即无怖畏,此救于因地,自较世法之救果者为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