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四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调伏心品第七
问曰:
如上品说:「三发心必成,余四不必成。」云何为成?云何不成?
答曰:
若菩萨发菩提心,行失菩提心法,是则不成;若行不失菩提心法,是则必成。
是故偈说:
菩萨应远离, 失菩提心法;
应一心修行, 不失菩提法。
「远离」,名除灭恶法,不令入心;若入,疾灭。
「失」,名若今世、若后世忘菩提心,不复随顺修行——应远离如是法。
若不失菩提法、不忘菩提心,应常一心勤行。
问曰:
何等法失菩提心?
答曰:
一、不敬重法, 二、有憍慢心,
三、妄语无实, 四、不敬知识。
有是四法者,若于今世死时、若次后世,则忘失菩提心,不能自知我是菩萨,不复发愿,菩萨行法不复在前。
不恭敬法者:法,名诸佛所说上、中、下乘。取要言之,是诸佛如来所用教法。于此法中不恭敬、供养、尊重、赞叹;不生希有想、难得想、宝物想、满愿想,是法能失菩提心。
慢心者:自高其心,未得谓得、未证谓证空、无相、无愿,若无生忍法,若六波罗蜜,若菩萨十地,如是等及诸余从修生者,于此法中未得谓得。
妄语者:有属突吉罗,有属波夜提,有属偷兰遮,有属僧伽婆尸沙,有属波罗夷。
或有人言:有第六妄语,是妄语心生忏悔。
上五妄语,初轻后重;第六者最轻。
属波罗夷者:自无过人法,若口言,若形示,趣以方便,现有此德。
属僧伽婆尸沙者:若口言,若形示,于彼比丘四事中,以一一有根、无根事谤。
属偷兰遮者:欲以有根、无根事谤而说不成。
属波夜提者:以无根僧伽婆尸沙事谤。
属突吉罗者:除入四种罪,余妄语是。
自心除灭者:若说戒时,自知有小罪,不得向他说,即自心悔。
问曰:
是妄语者但在比丘,不在白衣。而此论通在家、出家?
答曰:
凡知事实尔,而异知说者,此论中说是总相妄语,以有众生分别故、事分别故、时分别故、五众罪分别故、住处分别故,则有轻重。虽轻妄语,习久则重,能失菩提心。
众生分别者:断善根、邪见者,及余深烦恼者,是则为重。
事分别者:若说过人法、破僧是。
时分别者:出家人妄语,则重。
五众罪分别者:如波罗夷、僧伽婆尸沙罪则重。
住处分别者:僧中妄语,若证时则重。
不恭敬善知识者:不生恭敬、畏难想。
多行此四法,则失菩提心。
问曰:
但是四法能失菩提心?更有余法?
答曰:
悋惜最要法, 贪乐于小乘,
谤毁诸菩萨, 轻贱坐禅者。
悋惜要法者:师所知甚深难得之义,多所利者贪着利养,恐与己等故,祕惜不说。
贪乐小乘者:不得大乘滋味故,贪乐二乘。
谤诸菩萨者:无罪而言有罪,名为谤。「菩萨」义先已说。此人无过而妄加其罪,若实有罪而论说者,此虽有罪,比前为轻。何以故?《经》说:「诸菩萨若实有罪,若无有罪,皆不应说。」
轻贱坐禅者:若在家、出家,为断诸烦恼故,勤行精进,为遮一切烦恼,集助佛道法。此人或不善论议、或无才辩、或无重威德,无智之人而轻贱之,则得重罪。
复次,若于善知识,其心怀结恨,亦有谄曲心,贪诸利养等。
善知识义:先已说。
于此教化说法者生嫌恨心,如嫌父母,得重罪。
谄者,心佞媚。
曲者,身、口业现有所作。
贪利养等者,贪着利、乐、称誉。以此法坏质直心故,不能深起善根;如恶色染衣,更不受好色。
复次——
不觉诸魔事, 菩提心劣弱;
业障及法障, 亦失菩提心。
不觉魔事者:若不知诸魔事,则不能制伏;若不制伏,则失菩提心。
问曰:
何等是诸魔事?
答曰:
说应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波罗蜜时,及说大乘所摄深义时,不疾乐说。
若乐说,于其中间,余缘散乱。若书读、解说、论议、听受等,慠慢自大,其心散乱,缘想余事,妄念戏笑。
互相讥论,两不和合,不能通达实义,从座而去,作是念:「我于此中,无有受记,心不清净。亦不说我城邑、聚落、居家生处。」是故不欲闻法,不得滋味,从座而去。
舍大乘所说诸波罗蜜,及于声闻、辟支佛自调度经中求萨婆若。
若书读、解说、听受等时,欲乐说余种种事,破散般若波罗蜜。所谓说方国聚落、城邑园林、帅事贼事、兵甲器仗、憎爱苦乐、父母兄弟、男女妻子、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心则散乱,失般若波罗蜜。
又说:贪恚痴、怨家亲属、好时恶时、歌舞伎乐、忧愁戏笑、经书文颂、往世古事、国主帝王、地水火风、五欲富贵、及利养等世间诸事,令心喜悦。
若魔化作比丘、比丘尼形,以声闻、辟支佛经因缘令得,而作是言:「汝应习学是经,舍本所习。」
听法之人,不乐听受;说法者,其心懈怠,各有余缘。
听者须法,而说者欲至余方。说者乐说,而听者欲至余方。
说者多欲,贪诸利养;听者无有与心。
听者信心,乐欲闻法,而说者不乐为说。说者乐说,听者不乐。
或时有说:「地狱诸苦,不如此身尽苦,早取涅盘,是最为利。」
说:「畜生无量苦恼,饿鬼、阿修罗种种过恶。」
说:「诸生死多有忧患,汝于此身,早取涅盘,是最为利。」
又称赞世间尊贵富乐,称赞色、无色界功德快善,生此中者,是为大利。
称赞须陀洹乃至阿罗汉果功德之利:「汝于此身证此诸果,是汝大利。」
又说法者乐于眷属,听法者不欲随从。
说法者欲至饥乱不安隐国土,语听者言:「汝今何用随我至此诸国。」即生厌懈,而不随逐。
说法者贵敬檀越,数行问讯,使听法者不得听受。
于深法中令生疑惑:「此非诸佛所说经法,我所说者是佛经法。若菩萨能行是法,得证实际。」
如是等,种种因缘,两不和合。当知是等,悉是魔事。
取要言之,于一切善法有障阂者,皆是魔事。
菩提心劣弱者:诸烦恼有力故,道心劣弱,无有势力,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志愿永绝。
业障者:虽有种种业障?此中说能令求大乘人退转者是。
法障者:乐行不善法。恶空、无相、无愿及诸波罗蜜等诸深妙法。
如是四法能失菩提心。
复次——
许施师而诳, 其罪甚深重;
人无有疑悔, 强令生疑悔;
信乐大乘者, 深加重瞋恚,
呵骂说恶名, 处处广流布;
于诸共事中, 心多行谄曲。
如此四黑法, 则失菩提心。
施师不与者:应施师物,若许、若未许,而后不与。若与,非时与、非处与、不如法与——此是世间外道法。佛法中从师得经法,若有财物,供养法故,则以与师,若无无咎。
无有疑悔,令生疑悔者:此人实不破戒,有少罪相而言大罪;若破正命威仪、若破正见,皆令生疑悔。
瞋大乘人者:有人乘大乘、无上乘、如来乘、大人乘、一切智人乘,乃至初发心者,于此人中,深生瞋恚,呵骂讥论,说其恶名,令广流布。
共事谄曲心者:于和上、阿闍梨、诸善知识所,不以直心亲近,习行曲心故。乃至未曾所识,亦行谄曲。
四黑法者:「黑」,名垢秽不净,能失菩提心。如说:
转此五四法, 世世修善行;
如是则不失, 无上菩提心。
五四合为二十法,是失菩提心。转此法,修习行,世世不忘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转者:转上五四法,所谓恭敬法、破慢心、远离妄语、深尊重善知识。余应如是知。
问曰:
以何等法世世增长菩提愿?又后复能更发大愿?
答曰:
乃至失身命, 转轮圣王位;
于此尚不应, 妄语行谄曲。
能令诸世间, 一切众生类,
于诸菩萨众, 而生恭敬心。
若有人能行, 如是之善法,
世世得增长, 无上菩提愿。
菩萨以是法,世世增长菩提愿,又复能生清净大愿。
若以实语故,死失转轮王位,及失天王位,犹应实说,不应妄语,况小因缘,而不实语。
又于眷属及诸外人离于谄曲。
又从初发心已来,一切菩萨生恭敬心,尊重称赞,如佛无异。
又当随力令住大乘。
阿惟越致相品第八
问曰:
是诸菩萨有二种:一、惟越致,二、阿惟越致。应说其相是惟越致?是阿惟越致?
答曰:
等心于众生, 不嫉他利养,
乃至失身命, 不说法师过,
信乐深妙法, 不贪于恭敬,
具足此五法, 是阿惟越致。
等心众生者:众生六道所摄,于上、中、下,心无差别,是名阿惟越致。
问曰:
如说:「于诸佛菩萨,应生第一敬心。余则不尔!」又言:「亲近诸佛菩萨,恭敬供养。余亦不尔!」云何言:「于一切众生,等心无二」?
答曰:
说各有义,不应疑难。于众生等心者,若有众生视菩萨如怨贼,有视如父母,有视如中人,于此三种众生中,等心利益,欲度脱故,无有差别。是故汝不应致难。
不嫉他利养者:若他得衣服、饮食、卧具、医药、房舍、产业、金银、珍宝、村邑、聚落、国城、男女等,于此施中,不生嫉妬,又不怀恨,而心欣悦。
不说法师过者:若有人说应大乘空、无相、无作法,若六波罗蜜,若四功德处,若菩萨十地等诸大乘法,乃至失命因缘尚不出其过恶,何况加诸恶事!
信乐深妙法者:「深法」,名空、无相、无愿及诸深经——如般若波罗蜜、菩萨藏等。于此法一心信乐、无所疑惑;于余事中,无如是乐,于深经中得滋味故。
不贪恭敬者:通达诸法实相故,于名誉毁辱、利与不利,等无有异。
具此五法者,如上所说,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退转、不懈废,是名阿惟越致。
与此相违,名惟越致。
是惟越致菩萨有二种:或败坏者、或渐渐转进得阿惟越致。
问曰:
所说败坏者,其相云何?
答曰:
若无有志干, 好乐下劣法,
深着名利养, 其心不端直,
悋护于他家, 不信乐空法,
但贵诸言说, 是名败坏相。
无有志干者:颜貌无色,威德浅薄。
问曰:
非以身相、威德是阿惟越致相,而作此说,是何谓耶?
答曰:
斯言有谓,不应致疑。我说「内有功德故,身有威德」,不但说身色、颜貌端正而已。「志干」者,所谓威德势力。若有人能修集善法、除灭恶法,于此事中有力,名为「志干」。虽复身若天王,光如日月,若不能修集善法、除灭恶法者,名为「无志干」也;虽复身色丑陋,形如饿鬼,能修善除恶,乃名为「志干」耳,是故汝难非也。
好乐下劣法者:除佛乘已,余乘比于佛乘,小劣不如故,名为下,非以恶也;其余恶事亦名为下。
二乘所得,于佛为下耳。俱出世间,入无余涅盘故,不名为恶。是故若人远离佛乘,信乐二乘,是为乐下法。是人虽乐上事,以信乐二乘,远离大乘故,亦名乐下法。
复次,「下」,名恶事,所谓五欲。又断常等六十二见,一切外道论议,一切增长生死,是为下法。行此法故,名为乐下法。
深着名利者:于布施财利,供养称赞事中,深心系念,善为方便,不得清净法味故,贪乐此事。
心不端直者:其性谄曲,喜行欺诳。
悋护他家者:是人随所入家,见有余人得利养、恭敬、赞叹,即生嫉妬、忧愁、不悦。心不清净,计我深故,贪着利养,生嫉妬心,嫌恨檀越。
不信乐空法者:诸佛三种说空法,所谓三解脱门。于此空法,不信、不乐、不以为贵,心不通达故。
但贵言说者:但乐言辞,不能如说修行;但有口说,不能信解诸法,得其趣味,是名「败坏相」。
若人发菩提心,有如是相者,当知是败坏菩萨。「败坏」,名不调顺。譬如最弊恶马,名为败坏,但有马名,无有马用。败坏菩萨亦如是,但有空名,无有实行。若人不欲作败坏菩萨者,当除恶法,随法受名。
问曰:
汝说:「在惟越致地中,有二种菩萨:一者、败坏菩萨,二者、渐渐精进后得阿惟越致。」败坏菩萨已解说;渐渐精进后得阿惟越致者,今可解说。
答曰:
菩萨不得我, 亦不得众生,
不分别说法, 亦不得菩提,
不以相见佛。 以此五功德,
得名大菩萨, 成阿惟越致。
菩萨行此五功德,直至阿惟越致。
不得我者,离我着故。是菩萨于内外、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中,求我不可得。作是念:
若阴是我者, 我即生灭相;
云何当以受, 而即作受者?
若离阴有我, 阴外应可得;
云何当以受, 而异于受者?
若我有五阴, 我即离五阴,
如世间常言, 牛异于牛主;
异物共合故, 此事名为有,
是故我有阴, 我即异于阴。
若阴中有我, 如房中有人、
如床上听者, 我应异于阴。
若我中有阴, 如器中有果、
如乳中有蝇, 阴则异于我。
如可然非然, 不离可然然,
然无有可然, 然可然中无;
我非阴离阴, 我亦无有阴,
五阴中无我, 我中无五阴;
如是染染者, 烦恼烦恼者,
一切瓶衣等, 皆当如是知。
若说我有定, 及诸法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菩萨如是思惟,即离我见;远离我见故,则不得我。
不得众生者:众生名异于菩萨者,离贪、我见故,作是念:「若他人实有我者,彼可为他,因有我故,以彼为他,而实求我不可得。彼亦不可得故,无彼亦无我,是故菩萨亦不得彼。」
不分别说法者:是菩萨信解一切法不二故,无差别故,一相故。
作是念:「一切法皆从邪忆想分别生,虚妄欺诳。」是菩萨灭诸分别,无诸衰恼。即入无上、第一义因缘法,不随他慧。
实性则非有, 亦复非是无,
非亦有亦无, 非非有非无。
亦非有文字, 亦不离文字,
如是实义者, 终不可得说。
言者、可言、言, 是皆寂灭相,
若性寂灭者, 非有亦非无。
为欲说何事, 为以何言说,
云何有智人, 而与言者言。
若诸法性空, 诸法即无生,
随以何法空, 是法不可说。
不得不有言, 假言以说空,
实义亦非空, 亦复非不空,
亦非空不空, 非非空不空,
非虚亦非实, 非说非不说。
而实无所有, 亦非无所有,
是为悉舍离, 诸所有分别。
因及从因生, 如是一切法,
皆是寂灭相, 无取亦无舍。
无灰衣不净, 灰亦还污衣,
非言不宣实, 言说则有过。
菩萨如是观,信解通达;于说法中,无所分别。
不得菩提者:是菩萨信解空法故,如凡夫所得菩提,不如是得。
作是念:
佛不得菩提, 非佛亦不得,
诸果及余法, 皆亦复如是。
有佛有菩提, 佛得即为常,
无佛无菩提, 不得则断灭。
离佛无菩提, 离菩提无佛,
若一异不成, 云何有和合?
凡诸一切法, 以异故有合,
菩提不异佛, 是故二无合。
佛及与菩提, 异共俱不成,
离二更无三, 云何而得成?
是故佛寂灭, 菩提亦寂灭,
是二寂灭故, 一切皆寂灭。
不以相见佛者:是菩萨信解通达无相法。作是念:
一切若无相, 一切即有相,
寂灭是无相, 即为是有相。
若观无相法, 无相即为相,
若言修无相, 即非修无相。
若舍诸贪着, 名之为无相,
取是舍贪相, 则为无解脱。
凡以有取故, 因取而有舍,
谁取取何事, 名之以为舍。
取者所用取, 及以可取法,
共离俱不有, 是皆名寂灭。
若法相因成, 是即为无性,
若无有性者, 此即无有相。
若法无有性, 此即无相者;
云何言无性, 即为是无相。
若用有与无, 亦遮亦应听,
虽言心不着, 是则无有过。
何处先有法, 而后不灭者,
何处先有然, 而后有灭者。
是有相寂灭, 同无相寂灭,
是故寂灭语, 及寂灭语者。
先亦非寂灭, 亦非不寂灭,
亦非寂不寂, 非非寂不寂。
是菩萨如是通达无相慧故,无有疑悔。不以色相见佛,不以受、想、行、识相见佛。
问曰:
云何不以色相见佛?不以受、想、行、识相见佛?
答曰:
非色是佛,非受、想、行、识是佛。
非离色有佛,非离受、想、行、识有佛。
非佛有色,非佛有受、想、行、识。
非色中有佛,非受、想、行、识中有佛。
非佛中有色,非佛中有受、想、行、识。
菩萨于此五种中不取相,得至阿惟越致地。
问曰:
已知得此法是阿惟越致,阿惟越致有何相貌?
答曰:
《般若》已广说, 阿惟越致相。
若菩萨观凡夫地、声闻地、辟支佛地、佛地,不二、不分别、无有疑悔。当知是阿惟越致。
阿惟越致有所言说,皆有利益。
不观他人长短好丑。
不悕望外道沙门有所言说,应知即知,应见便见。
不礼事余天。不以华香、幡盖供养。
不宗事余师。
不堕恶道。
不受女身。
常自修十善道,亦教他令行,常以善法示教利喜。乃至梦中不舍十善道,不行十不善道。
身口意业所种善根,皆为安乐度脱众生。
所得果报与众生共。
若闻深法不生疑悔。
少于语言;利安语、和悦语、柔软语。
少于眠睡,行来进止,心不散乱。威仪庠雅,忆念坚固。
身无诸虫。
衣服卧具,净洁无垢。
身心清净,闲静少事。
心不谄曲,不怀悭嫉。
不贵利养、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
于深法中,无所诤竞。一心听法,常欲在前。以此福德,具足诸波罗蜜。于世技术,与众殊绝。观一切法,皆顺法性。
乃至恶魔变现八大地狱,化作菩萨而语之言:「汝若不舍菩提心者,当生此中。」见是怖畏,而心不舍。恶魔复言:「摩诃衍经非佛所说。」闻是语时,心无有异,常依法相,不随于他。
于生死苦恼,而无惊畏。闻菩萨于阿僧只劫修集善根而退转者,其心不没。又闻菩萨退为阿罗汉,得诸禅定,说法度人,心亦不退。
常能觉知一切魔事。若闻「萨波若空,大乘十地亦空,可度众生亦空,诸法无所有亦如虚空」。若闻如是惑乱其心,欲令退转、疲厌、懈废;而是菩萨倍加精进,深行慈悲。
意若欲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而不随禅生,还起欲界法。
除破憍慢,不贵称赞,心无瞋碍。
若在居家,不染着五欲。以厌离心受,如病服药。
不以邪命自活。不以自活因缘,恼乱于他。
但为众生得安乐故,处在居家。
密迹金刚常随侍卫,人及非人不能坏乱。
诸根具足,无所缺少。
不为呪术、恶药、伏人害物。
不好鬪诤。
不自高身,不卑他人。
不占相吉凶。
不乐说众事,所谓帝王、臣民、国土、疆界,战鬪、器仗、衣物、酒食,女人事、古昔事、大海中事。如是等事,悉不乐说。
不往观听歌舞伎乐。
但乐说应诸波罗蜜义。乐说应诸波罗蜜法,令得增益。
离诸鬪讼。
常愿见佛,闻他方现在有佛,愿欲往生。
常生中国。
终不自疑:我是阿惟越致?非阿惟越致?决定自知是阿惟越致。种种魔事,觉而不随。乃至转身不生声闻、辟支佛心。
乃至恶魔现作佛身,语言:「汝应证阿罗汉,我今为汝说法,即于此中成阿罗汉」,亦不信受。
为护法故,不惜身命,常行精进。
若说法时,无有疑难,无有阙失。
如是等事,名阿惟越致相。能成就此相者,当知是阿惟越致。
或有未具足者,何者是?未久入阿惟越致地者。随后诸地,修集善根,随善根转深故,得是阿惟越致相。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