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经疏卷中(本) 西明寺沙门圆测撰 教化品第三 将释此品,略有二义:初解品名、后正释文。菩萨化生,以善示众名教、令彼改恶为化。品义如上。或可教众离恶、化令住善,故名教化。依《本记》云「此品宗明分别菩萨得空之阶位,应言五忍品,而言教化品者,自有二义:一五忍菩萨摄化众生、二者如来以五忍法教教化诸王,故名教化品。」 经:白佛言(至)众生可化。 释曰:第二、依文正释。上来广释二护,文别有三:初〈观空品〉,明护佛果,是自利行;次〈教化品〉,释十地菩萨利他行。后〈二谛品〉;辨二护所依理。上来已辨护佛果讫,自下第二释十地行。于此品中,大分为二:初王发三问、后世尊正答。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白佛言护十地行菩萨者,牒前品中护十地行菩萨即能护人也;次云何可行等者,正发问辞。问有三意:一行可行者,问菩萨自利可行法;二云何行化众生者,问利他行,谓依何地行能化众生;三以何相众生可化者,问所化生实不实相。又解:初问自利依何行相,故以五忍行答之;次问利他依何位行,故以十地行答之;后问何相众生可化,故以幻化身见幻化众生而教化之。至文当释。 问:岂不此品说利他行,如何初问自利行耶?答:护菩萨行通利自他,就胜说故,但言教化。 经:佛告大王五忍是菩萨法。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答前二问、后「佛告大王汝先言」下答第三问。前中有三:初正答二问、次「尔时百万」下王以偈赞、后「佛告诸得道」下如来述可。就答二问,于中有二:初正答前问兼一答利他、后「白佛言」下正答后问兼答自利。前中有三:初标宗略答、次「善男子」下次第广释、后「众生本业」下释已总结。前略答中,文复有三:初标数略答、次依数列名、后结示自性。此即初也。准下结文,诸佛菩萨本所修行,今随问答但言菩萨。 经:伏忍上中下(至)寂灭忍上下。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谓地前三贤未得无漏不能内证,但能伏除而不永断,名之为伏。忍谓忍解,体即是慧,以伏标忍名为伏忍。初二三地得无漏信,故名信忍。四五六地趣无生忍,名之为顺。七八九地安住慧心无生理中,名无生忍。灌顶菩萨及如来地观第一义寂灭真如,名寂灭忍。然此五忍诸教不同,若依《本业璎珞经》,略开六性: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四圣种性、五等觉性、六妙觉性。解云:彼经意者,如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金刚心及如来地。广开即有四十二贤圣,所谓十解、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依《善戒经》、《瑜伽》四十七〈菩萨地〉开为十三住:一者种性、二者解行、十地为十、佛地为一,即名十三。如此等文,不可具述。然此所说三伏忍位,略有三释。一《本记》云「十信为习种性,十解为性种性,十行为道种性,十回向已上即属见道,经说信等为其性故。又下经云十信、十止、十坚心,故知十信为习种性。」一云:此经十信为习、十解十行为性、十回向为道种性。如何得知十信为习?解云:如梁《摄论》。论曰「于几时中修行十地正行得圆满?」论曰「有五人,于三僧只劫修行圆满,或七阿僧只、或三十三阿僧只。言五人者,一愿乐行人,满初僧只。次有三人,谓清净意乐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于前六地及第七地,满第二阿僧只。从此已后,第五无功用行人,满第三僧只。」彼释论云「愿乐行人,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如须陀洹前有四方便。」广说如彼。解云:十信初心入僧只数,理应摄在习种性位。由斯义故,十解十行性种性摄,十回向心道种性摄,如理应知。一云:此经三品伏忍,如《璎珞经》三种伏忍。虽有三说,后说为正。所以者何?若如初说,如何经说伏忍圣胎三十人也?应说圣胎人有四十。又违《本业经》说贤圣四十二种,应说贤圣有五十二。若如次说,二失同前。又彼所引,愿乐位中四种人者,真谛自案:非论正文,由斯大唐世亲论本及大业本皆无此文。故三释中后说为正,顺诸圣教,不违道理。 经:名为诸佛菩萨修般若波罗蜜。 释曰:第三、总结。五忍是可行法,心以慧为性,如经可知。 经:善男子(至)修行伏忍。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五忍,即分为五。就伏忍中三贤不同,复分为三,此即第一释习种性。于中有五:一明方便、二菩萨入位、三显化力、四释超过、五彰胜因。此即第一明方便也。言初发相信者,未入十住十信人也,谓初发心而未见理,名为想信。长耳三藏云:习种性前有三想发心,谓假想发、轻想发、信想发。假想发者,藉三种力:一善友力,谓善知识;二行力,谓受律仪;三法力,谓通别两力,通谓如来藏、别谓信等五根。缘此三力,于佛菩提假起菩提想,求以自安安他,如声闻假观非青青想而能治惑。此中乖尔,名假想发。此后想想不已,义当难识,譬如轻毛无所倚着,名轻想发。此后心路转明,信珠显现,名信想发,即入十信位,故名初发想信也。恒河沙众生者,显发心者多入、位者小,是故经云「譬之鱼子、庵罗树华,结果甚小。」修习伏忍者,即修十信为伏忍方便。故《璎珞经》说:一贤名门,谓初发心未上住前,有十恒名字菩萨,常修十心,谓信、进、念、定及至愿心。又曰:十信以前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劫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 经:于三宝中(至)回向心。 释曰:第二、正辨入位。于三宝田生十种心。就十心中,前五自利、后五利他。前五心者,信等五根;后五心者,一施、二戒、三护三宝、四求胜果,名为愿心,五回求菩提名回向心。 问:《璎珞经》及《华严》等所说十住,与此经异,有何意耶?后十住者,一发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贵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顶住。解云:旧来相传十住二种,一者别相十住,如《璎珞经》发心住等;二者通相十住,谓信心等以为十住体,诸位皆行十信心故。是故《本业经》中初地菩萨百法明门,所谓十信各有十心,即百法也。今此经中依通相说,故不相违。 经:是为菩萨(至)化众生。 释曰:第三、显其化力。谓十住菩萨作铜轮王,王二天下,南西二方,故言小分化生也。 经:已超过二乘一切善地。 释曰:第四、释超二乘地。 经:一切诸佛(至)为圣胎也。 释曰:第五、彰成胜因。谓诸菩萨长养行者十心,令成圣胎故。 经:复次善男子(至)有十心(或有本云「次第起于慧地,性种性有十心」、且依前本)。 释曰:自下第二明性种性。文别有四:一明入位、二显位体、三辨摄化、四释离过。此明入位。于三忍中居第二位,故言复次。三中第二,名中伏忍。与前闻慧隣接而生,即是思数。不依定水,故名干慧,即思慧也。今言「干」者,此字谬也,故《璎珞经》说有六性,亦名六慧。言六性者,如前所引,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圣种性、等觉性、妙觉性。言六慧者,闻慧、思慧、修慧、照寂名性慧、寂照慧。故知干慧即思慧也。习已成性,名性种性。有十心者,总标其数。 问:《善戒经》等,习后性前,何故此经习前性后?答:《瑜伽》等说立第八识,分别现行、种子差别,种子为性、现行为习。故彼经说先性后习。今此《仁王》、《本业经》等,不说第八,唯现非种,初起名习、习以成性。故彼此说,互不相违。 经:所谓四意止(至)无我也。 释曰:第二、显位体性。文别有三:初明四意止,即四念处;次明三意止,即三善根;后明三意止,谓三世因果忍。言四意止者,用慧为体。而言意止者,意谓心王,由慧力故令心止住四种境中,故名意止。身受心法者,辨所观境也,言不净、苦、无常、无我也。正明四观,除四颠倒,所谓观身不净能除净倒,观受是苦能除乐倒,观心无常能除常倒,观法无我能除我倒。 经:三意止、三善根,慈施慧也。 释曰:第二、三善根断嗔贪痴,此明三种善根,令心止住三种境,故名三意止。慈是无嗔、施无贪、慧是无痴,如其次第,除嗔、贪、痴。萨婆多宗,义如上说。今依大乘,自有两释。一云:同萨婆多,无痴善根以慧为体。一云:离慧以外别有无痴,如《成唯识》等。今此经文,同萨婆多用慧为体。 经:三意止,未来果忍也。 释曰:第三、缘三世因果忍。谓缘过去,唯因非果;若缘现在,亦因亦果,望前后故;缘未来世,唯果非因,在后时故。此亦是慧,忍受前境故名为忍。 经:是菩萨亦能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三、摄化,应知。 经:已能过(至)所不能坏。 释曰:第四、离过。谓过我人等者,远离我见。然彼我见有众多名,谓我人知者见者众生,如《瑜伽》有八种名,依《大般若》,有十三名。言外道倒想者,六十二见等。 经:复次善男子!修行上伏忍,进入平等道,名为道种性地(或有本云「复有十道十种性地」,且依前本)。 释曰:第三、释道种性地。文别有四:一标位总名、二出位体性、三摄化分齐、四辨胜用。此即初也。谓入初地,离能所取平等圣道。此与圣道为因性故,名道种性。 经:所谓观色(至)解脱忍。 释曰:第二、别出体性。文别有三:初明五忍、次显三忍、后辨二忍。合成十忍。总释意云:有情流转,五蕴为体。流三界处,寻其根本,不离二谛,故成十忍。忍谓忍解,然即是慧。前文五忍从果立名,由观五蕴得五分法身故;后之五忍从境立名,寻即可知。此即第一明观五蕴得前五忍。谓观色蕴,便得戒忍,表无表戒皆色蕴故。准此经文,表无表戒皆是色也。观识蕴得知见忍,以了别识与知见慧义相顺故。观想蕴得定忍,以彼假想能入定故,如四无色由想故得。观受蕴得慧忍,以依受故立于四禅,由依禅故能发智慧,是故观受而得慧忍。解脱忍者,是解脱身。解脱有二种:一者有为解脱,即是胜解;二者无为解脱。此明由断行蕴所摄烦恼,偏得行蕴所摄胜解名解脱忍,于境自在名解脱故。是故《婆沙》及《佛地论》皆说胜解为解脱身,故言观行蕴得解脱忍。若广分别,义如别章。 经:观三界因果(至)无相忍。 释曰:第二、释三忍。谓观三界苦得空忍,于苦果上立空义故。于三界因得无愿忍,以烦恼业为谛因故。通观因果得无相忍,证因果空,证无相故。又解:观欲界因果得无愿,极可厌故。观色因果以得空,离麁法故。依欲色得无相,诸十相法多分尽故。如是等释,不可具述。 经:观二谛虚实(至)得无生忍。 释曰:第三、明二谛忍。谓观俗得无常忍,观真得无生忍,此约有为无为以释二谛。 经:是菩萨(至)四天下。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道种性作金轮王,化四天下。又解:是菩萨十坚心者,结上十忍。 经:生一切众生善根。 释曰:第四、辨其胜用。义显可知。 经:又信忍菩萨所谓善达明行者。 释曰:第二、明信忍。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明除障、三明摄化分齐、四明发行种子。此即第一标名配位。言信忍者,标名。以无漏信,信三宝等,故名信忍。言善达明中行者,配位,如下经说。善谓善觉,初地菩萨现证二空,故名善觉。达即离达,所谓二地,离犯戒垢、达真俗境,故名离达。明即明慧,谓第三地,以三慧光明诸法,故名明慧。此上三地五蕴假人,名为行者。 经:断三界色烦恼缚。 释曰:第二、明除障也。然此除障,诸教不同。就实正理,如《成唯识》第十卷说,谓一切障二障所摄。烦恼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彼障现起,地前渐伏。初地已上能顿尽令永不行,如阿罗汉。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而不为失,八地已上毕竟不行。所知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于十地中渐次断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方永断尽;彼障现起,地前渐伏,乃至十地方永断尽。八地已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无漏观心及果相续能违彼故。第七俱者犹可现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转识设未转依,无漏伏故障不现起。虽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断灭烦恼障种,而彼麁重熏渐断灭。由斯故说,二障麁重一一皆有三住断义。虽诸住中皆断麁重,而三位显,是故偏说。然此经文且依此品,地前伏忍而伏非断,信忍三地说断三界色烦恼缚,顺忍三地能断三界心等烦恼,无生忍地亦释三界心色等习,至寂灭忍佛菩萨断三界心习。即此下文〈受持品〉说:初地断贪、二地断嗔、三地断痴、四地断见、五地断疑、六地断三界集因集果、七地断三界习因业果、八地观心心寂灭、九地灭心心相、十地证一切法解脱。住金刚台者,为显诸地胜劣差别,就障麁重说贪嗔等,非就实义。所以者何?就实正理,如前所说,烦恼障中见所断种,见位永断;修所断种,要至金刚一刹那中方能顿断。若所知障,地地别断。故知烦恼障中位位断者,就麁重说。然此所说色心烦恼,自有两释:一云从境得名,若缘色者名色烦恼,若缘心者名心烦恼。或可从喻得名,色心相望,色麁心细,是故麁惑。名色烦恼其细惑者,名心烦恼。色心习者,就习气中,若麁习气但言色心烦恼,若微细者名色心习。 问:习气以何为体?解云:旧相传说,二障种子若麁易断,名为正使;细而难断,名为习气。慈恩三藏依《瑜伽》等说,习气无堪任性,亦名麁重,谓由二障种子力故,所引有漏五蕴上有无堪任性,与所依蕴非一非异,无别体性故言非异、断不断别故言非一。然此麁重,无体性故,不能别得择灭法无为。而断位者,且加烦恼障中见所断种唯有一品,所引习气有无量品。若依二乘,从七方便渐断习气,乃至罗汉入无余依,随所依舍。若回心者,至菩萨见道无间道时断见所断种,所引习气解脱道时方能断尽。修所断种乃至菩萨金刚心时方能断尽所引习气至妙觉位解脱道中方能断尽。若广分别,如《成唯识记》。 问:若尔,如何此经等云于诸地中断贪嗔等,又菩萨地说二障种有三位断。如何会释?解云:如上所引《成唯识论》第十卷说,由此道理。《本业璎珞》上卷所说,三贤菩萨伏三界烦恼麁业道,麁相续果亦不起,麁是见道。喜忍伏三道业道,离忍伏人中业道,明忍伏六天业道,焰忍伏诸见业道,胜忍伏疑见业道,光忍伏心因业道,无生忍伏果业道,不动忍伏色因业道,光忍伏心因业道,寂灭忍伏心色二习业道,无垢忍伏习果道。习前已断而果不败亡,是故佛子三贤名为伏断。喜忍已上亦伏亦断一切烦恼。觉忍现时,法界中一切无明顿断无余。亦显诸位胜劣异故,拟宜而说,非实正理。设有余教异此说,亦应准此。若广分别,具如别章。 经:能化(至)无量功德。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初地百佛国,二地千佛国,三地万佛国。所现化身三地差别,准上应知。又现神通无量功德差别,谓初地神通动百佛国,二地千佛国,三地万佛国土也。 经:常以十五心为首。 释曰:第四、明发行种子。文别有三:初总标,以十五心为首;次列十五心;后总结。此即总标。十五心为发行本种。 经:四摄法(至)三解脱门。 释曰:第二、列十五心。谓四摄等四门功德,便成十五心功德也。言弘愿,如《璎珞经》说:愿一切众生,度苦断集、证灭修道,名四弘愿。具说如彼。 经:是菩萨从善地(或有本云「从善觉地至」)根本种子。 释曰:第三、总结。应知。 经:又顺忍菩萨(至)现法。 释曰:第三、顺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明除障、后显摄化分齐。此即初也。顺无生忍观,名为顺忍。言见胜现法者,配位。见谓炎慧,即第四地。得道品见,故名为见。胜即难胜,是第五地。难有二义:一劝难化众生,心无垢难;二所化不从,心无垢难。能退二难,于难得胜,名难胜地。言现法者,即是第六现前地,十二缘观恒现在前,名现前地。 经:能断(至)烦恼缚。 释曰:第二、明其除障。谓此位中断缘心烦恼系缚,名心烦恼缚。或望前位色烦恼麁显,此位中心烦恼细,故喻于心。所言等者,等心所也。 经:故现一身(至)化众生。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现一实身,于十方佛国中现无量通化众生。或可于十方国各现一化身化众生,故言一身。 问:何故信忍现百身等,此顺忍中但言一身?解云:信忍明其化身,故说多身。此说实身,故说一也。 问:菩萨身一时到十方不?答:有两说。一云:能到,不思议故。一云,不到,实身不可在多处故。虽有两释,且依后说。 经:又无生忍(至)观慧。 释曰:第四、明无生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明除障、后明摄化分齐。言无生忍者,诸说不同。有说遍计所执名为无生,无自体故。或说遍计所执及圆成实皆名无生,如《解深密》、《瑜伽论》。或说三性皆名无生,谓本性无生、自然无生、惑苦无生,如《成唯识》等言。所谓远不动慧者,配位。七地名远行,至功用心最后边故。八地名不动,相用烦恼不能动故。九地名观慧,四无碍解化有情故。 经:亦断三界心色等习烦恼。 释曰:第二、明除障也。谓于前位已断色心烦恼,今此位中所断微细,名心色等习。 经:现不可说(至)神通。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如经可知。 经:复次寂灭忍。 释曰:第五、辨寂灭忍。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辨其除障、三约谛辨异、四「无缘」下所化分齐。前中有三:初标名、次赞用、后配位。此即标名。若依《本记》,寂是定、灭是慧,依定发慧灭诸漏故,名寂灭忍。一云:离诸法相,究竟真如,名为寂灭。缘彼境智,名寂灭忍。 经:佛与菩萨(至)入金刚三昧。 释曰:第二、赞用。言金刚者,自有二义:一能断智名为金刚,能断一切诸烦恼故,今此经依此而说。二所断惑名为金刚,性强难断似金刚故,故新翻《般若》名为「能断金刚」。惑可金刚亦属能断,由此义故,佛与菩萨同用此忍。 经:下忍行中行(至)萨般若。 释曰:第三、配位。萨婆若,此云一切智。 经:共观第一义谛。 释曰:第二、辨其除障。文别有三:初明观境、次辨除障、后显二道差别之相。此即初也。谓佛菩萨同观真如第一义谛。 问:此位同观,有胜劣不?若有胜劣,《本业经》中何名等觉?若无胜劣,如何《瑜伽》八复次释胜劣差别?答云:诸说不同。一云:缘真即无胜劣;若缘俗境,胜劣不同。故经与论互不相违。一云:据实胜劣不同。故《涅盘》云「十地菩萨闻见佛性,于如来地眼见佛性。」具说如彼。又《瑜伽论》十四五曰「所见月光喻二位,故知二位定有胜劣。」而言等者,等断一障故说为等。慈恩三藏,意从后释。 经:断三界心习。 释曰:第二、正辨除障。于前位中已断色心二种麁习,今此位中亦断色心二种细习。为显所断最微细故,但名心习。 经:无明尽相(至)为萨婆若。 释曰:第三、正辨二道差别相。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云:无明尽相为金刚尽相者,显无间道相。据实一切烦恼皆尽;就根本说,是故但言无明尽相,即用此相为金刚尽相。解脱道中已过无明尽相,故言无相为萨婆若。若依《本记》,无明尽相为金刚者,显无间道相,谓于此位有涉相尽。就根本说,故言无明尽相为金刚尽相。无相为萨婆若者,显解脱道。言尽相等者,无间道时惑相虽尽,犹有境智异相,故不言无相;于此位中尽无明相,亦无境智异相,故尽相无相为萨婆若。虽有两释,且依后释。 经:超度世谛(至)等法性。 释曰:第三、约谛辨异。三贤多住世谛,十地多住真谛。度三贤故,超世谛;度十地故,超第一义谛。超世谛故非有、超第一义谛故非无,故为第十一地。萨云若觉,自有两说。一云:萨婆若名一切智,萨云若名一切种智。若依《本记》,皆翻一切智,言湛然清净、常住不变,同真际、等法性者,重释萨云若。常住之相,诸说不同。一云:即准此文,如来常住无生无灭。一云:为相续常,故说常住,具如三身章。 经:无缘大悲来化三界。 释曰:第四、摄化分齐。文别有二:初标宗略释、后依宗广释。此即初也。谓一切有情、能化所化皆不离三界。大悲是能化之具,众生是所化之境,萨婆若是能化之体。大悲有三:一众生缘、二法缘、三无缘。初通外道,次通二乘,后唯佛及菩萨。若广分别,如《智度论》二十三及《佛地论》第五等。今佛世尊以大悲力化一切众生,乘一切智来化三界。 经:善男子(至)亦不出三界。 释曰:自下第二依宗广释。文别有三:初申正理、次「三界外」下破异师说、后「大王我言」下引古证今。此即初也。若依《本记》,此有四义:一烦恼用,由惑发业,生三界报故。二生死果,谓所感果体属三界。二十二根中,三无漏根虽非三界,依三界身,故言不出。三智慧体,谓佛三身所有智慧,名智慧体。化三界处,故言不出。四智慧用,反显界内有所化生,意明佛智化三界用,虽名相中有此四义,皆是虚妄。若出三界系缚,即见第一义,如理不复见有能化所化也。今解此文,有其三义:初烦恼及果,体属三界,在三界处,故言不出。次辨二十二根,谓三无漏根,在三界处;眼等五根及五受根、男女意命,体属三界。信等五根,有属有在。后佛三身虽非三界,亦在三界,故言不出。或可三无漏根亦后三界九根中起,故说在界。 经:三界外(至)非七佛之所说。 释曰:第二、破异师说。文有两节:初牒彼外计、后指同外道。谓外疑云:岂不二乘圣者出三界外?若言三界外无众生,佛二乘教何所化耶?由斯计云三界外所化众生。是故世尊破云:三界外有一众生界者,吠世史迦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说。言大有者,彼说六句义:一实、二德、三业、四大有、五同异、六和合句义。彼说大有,名大有经。 问:岂不三界外有变易生死,云何此经说三界外无众生耶?答:真谛三藏自有两释。一恒解者,据实界外变易生,而此经中未明此义,亦无有过。依佛教中,如声闻藏四阿笈摩,但说佛身是无常法,未明佛性常住身义,说佛无常亦无过失。此亦如是,依佛教故。二依理释,随分别心计有三界及三界外有变易生,皆不称理。由此断所计界外生死,据实还是不出三界。故《大品》云「从三界中出,至萨婆若,以不动故。」唯此等经无别有情出三界外,即依此意释经可知。慈恩三藏作如是释:变易生死无别业果,即依三界所有业果,由边际定转胜转妙,故名变易。三界门中随本业果,即彼界摄。故此经云出三界外无别有情,而诸圣教互不相违。若广分别,义如别章。 经:大王我常语(至)觉萨云若性。 释曰:第三引古证今。若依《本记》,断三界者,谓除六识,名为业谛。断烦恼者,阿陀那,即第七识。说烦恼净果报尽者,除阿赖耶,是第八识,说为果净。如是三净,名之为佛。自性清净,名萨云若性。此意说云:一切众生三种净者,即名为佛。由此应知,设得佛果,不出三界。 经:众生本业是诸佛菩萨本所修行。 释曰:第三、释已总结。文别有二:初总结五忍、后辨位长短。此即总结。如经可知。 经:五忍中十四忍具足。 释曰:第二、对十四忍辨位长短。谓五忍对十四忍,展转相摄,寻即可知。 经:白佛言(至)化众生。 释曰:自下第二正答利他兼释自利。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经:佛言从一地(至)一切知见故。 释曰:此即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先略、后广。此即略答。文有三节:初明业所依地,谓从极喜乃至法云。 问:此文何故但说十地?答:地前三贤贤而非圣,妙觉一地已超菩萨,故因位中随胜而答。次简别二行:一自所行处,谓十地自所行境;二佛所行境处,谓妙觉地所行境界。前之十地但了自行所行处,后金刚一念通行二处。故下经云「得理尽三昧,同佛行处,如佛境界」乃至广说。又如《璎珞经》云「佛子!菩萨尔时住大寂门,乃至过十地解,与佛同坐。」具如彼说。后言一切知见故者,释成清净。谓十地行本业清净,皆由知见力所生故。一云:从初地乃至后佛地,余如前说。 经:本业者。 释曰:第二、广答本业。文别有三:初牒、次释、后「是故」下结。此即牒也。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十地。即分为十,此即第一释善觉地。文分为五:一居土宽狭、二配属王位、三显习法门、四释地别行、五辨地通业。住百佛国者,居土宽狭。《本记》云「国土有三:一说法土,百亿日月,化小乘;二神通土,亿亿日月,化中乘;三智慧土,无量世界,化菩萨。」今言百佛国土者,说法土也。言作阎浮四天王者,配属王位。 问:此经意但取天王、非阎浮提,如何此云作阎浮四天王耶?答:此有两释。一云:于四天王中,但作领阎浮提增长天王,由南胜故,不作余王。一云:通作四种天王,就胜方便故,但言阎浮提王。然此十王,诸教不同。依《十地经》,初地菩萨,作阎浮王;二地菩萨,作转轮圣王;六欲天中除四天王,四静虑中除第三禅,余八处中如其次第作八王位。今依此经,六欲天中及四静虑,如其次第受十王位,除阎浮王及转轮王。言百法门者,第三显习法门,即自利行,如上所说,于十信中,一一具行十信,故言百法门也。言二谛平等心者,第四释地别行。谓于初地创证真如,如实了知真俗一味非即非离,非即故化义得成、非离故证法皆空。言化一切众生,第五显地通行。地地皆用化生为业。下有九地,多作五段,准此应释。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二、释离达地。文复有五:一千佛国土中,居土宽狭。二作忉利天王者,配业王位。忉利天者,此是梵言讹略也,具足应言帝戾那(此云三)橙棱贯(此云三十)题婆(此云天)。宝思惟三藏云:当此三十三天。三修千法门者,显习法门。谓十信心,一一增修一百心故,名千法门。后渐增修,准此应知,广如《璎珞经》第二卷说。四十善道者,释地别行。修十善业,行戒地故。五化一切众生者,显地通行。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三、释发光地。文复有五:言炎天者,此云时分。余文准上。 经:若菩萨(至)一切众生。 释曰:第四、释炎慧地。文复有五。兜率天者,此云喜足。道品,即是三十七道品。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五、释难胜地。文有五句。言二谛者,即世俗谛、第一义谛。言四谛者,即苦集灭道谛。言八谛者,诸说不同。一云:有作无作二种四谛,合说为八。若依《本记》,苦苦、坏苦、行苦、分段、变易、善、不善、正行,名为八谛。《显扬》第八,行苦谛、坏苦、苦苦、流转、流息(《瑜伽》云「还灭」)、杂染、清净、正方便谛(《瑜伽》云「正加行」),名为八谛。解云:如次三苦、流转生死、流息涅盘、十三种杂染、断彼所得清净无为、即彼能断方便圣道,名八谛也。若依《瑜伽》第四十六,亦同《显扬》。然彼二论,增数门中增一至十,广说如彼。今依十地十四谛中后八种谛以释此文。前之六谛,即此经中二谛四谛。言八谛者,《十地经》云「觉法自相同相故善知相谛、觉法差别故善知差别谛、觉分别阴界入故善知说成谛、觉身心苦恼故善知事谛、觉诸道生相续故善知生谛、毕竟灭一切热恼故善知尽无生智谛、起不二行故善知令入道智谛、正觉一切法相故善知一切菩萨地次第成就谛及善知集如来智谛,以信解力故知,非得一切究竟智故。」 问:经说九谛,如何言八?答:经意欲显妙觉胜故,开为二谛;论意欲明同大乘故,合为一数。前之七谛,通大小故,故今此经依八谛说。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 释曰:第六、释现前地。亦有五句,准上应知。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七、释远行地。亦有五句。言方便智愿智者,不舍众生,起法无我,名方便智。由方便力,能作七门摄众生事,愿力取生恒为上首,名为愿智。即此愿智,当方便智第一门摄,非十度中方便及愿。言七门者,一愿力取生,教化余众生故;二说对治,为灭烦恼染及随烦恼,使寂灭故;三为灭诸障故;四于大法众会集故;五见闻亲近、供养修行,生福德故;六转法轮故;七所问善释故。具如《十地论》第九卷说。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八、释等观地。亦有五句。言双照方便神通智者,双照真俗互不相违为方便,于入观中能发神通,故名神通智。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九、释善慧地。亦有五句,如文可知。 经:若菩萨(至)如佛境界。 释曰:第十、释法云地。亦有五句。一居土宽狭,如文可知。二配属王位。言大静天王者,色究竟天摩醯首罗天王。言三界主者,简三界王故,言三界主。三修不可说不可说法门者,显习法门。四「得理尽」下,释地别行。觉行已满,名曰理尽。与佛如来共断细障,名同佛行。无明即是三界本原,此地能尽,名为尽原。若依《本记》,阿赖耶识以此为本原。五教化一切众生如佛境界者,显地通行。 经:是故(至)行净。 释曰:第三总结。文别有二:初结菩萨业、后结如来业。此即初也。 经:若十方(至)无量众生。 释曰:第二结如来业。 经:尔时(至)波罗蜜。 释曰:自下第二月光偈赞。于中有三:初大众供养、次月光正赞、后「时诸」下辨众得益。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香华供养、后合掌听闻。依《十地论》,供养有三种:一者利养供养,谓衣服卧具等;二者恭敬供养,谓香华幡盖等;三者行供养,谓修行信戒行等。此当第二敬供养也。 经:今于佛前:以偈叹曰。 释曰:第二月光正赞。于中有二:初发起颂文、后以偈正赞。此即初也。所言偈者,自有二说。一云:偈者竭也,摄义竭尽,故名为偈。一云:依正梵音,名为伽他,此云颂,而言偈者是讹略也。然所说偈,必具四句。梵音钵陀,此翻为迹。外譬真如诸象四迹成身,偈亦如是。 经:世尊导师金刚体,心行寂灭转法轮。 释曰:自下第二以偈正赞。此中总有二十九行偈半,大分为三:初一偈半,略叹佛德;次「五忍」下二十五偈,广叹五忍德;后「如来」下有三偈,叹佛化业。就叹佛德,文别有三:初有半偈叹佛自体,即叹佛宝;次有半偈叹佛说法,即叹法宝;后有半偈叹佛摄众,即叹僧宝。此即初也。然此颂文,诸说不同。若依《本记》,颂初二句明佛三业,具足五义:一世尊者,威德具足。二导师者,智慧具足。三金刚体者,法身具足。四心行寂灭者,解脱具足。五转法轮者,化他具足。解云:五中金刚体者,叹法身德,余之三句叹受用身。转法轮者,赞其化身。三身别相,具如别章。一云:初二句赞佛三密。初之一句,赞佛身密具一切德,众所尊重,名为世尊;相好圆满,引导众生,名为导师;其身不坏,犹如金刚,故名金刚体。于后句中赞二种密。初之四字赞其意密,内证真如,离能所相,故名心行寂灭。后之三字赞其语密,远近同闻,无所壅隔,名转法轮。若广分别,如《三密经》。 经:八辨洪音为众说,时众得道百万亿。 释曰:第二赞佛说法。文有两节:初赞妙辨、后赞德益。言词巧妙为辨。远近皆遍曰洪。言八音者,如《梵魔喻经》云「佛说法声有其八种:一最好声、二易了声、三濡软声、四调和声、五慧声、六不诬声、七深妙声、八不女声。」又《璎珞经》有八种声,谓内外因果及四无碍声,即为八也。又《贤愚经》、《十住断结经》等亦说八种,与此不同,恐繁不述。言时众得道百万亿者,第二赞众得益。如经可知。 经:时六天人出家道,成比丘众菩萨行。 释曰:第三、叹佛摄众。谓说法时,六欲诸天及人民众成出家道及菩萨行等。 问:如何六天有出家众益?依《本记》云「出家二种:一心出家、二形出家。」今六欲天依于佛法,皆出生死家,故不相违。 经:五忍功德(至)能尽原。 释曰:上来略叹佛德讫,自下第二二十五偈广叹五忍。于中有二:初有一颂总叹五忍、后「佛众」下二十四颂别赞五忍。此即初也。文有三节:初之一句赞所了法、次有一句辨能了人、后有二句显其胜劣。此明除佛以外,障未除故不能穷尽,故不名智但名为忍。唯佛一人能尽忍源,障已尽故。 经:佛众法海三宝藏,无量功德摄在中。 释曰:自下第二有二十四颂别赞五忍。文别有四:一有五偈叹伏忍、二「善觉」下五偈叹信忍、三「炎慧」下有四偈叹顺忍、四「远达」下有十偈合释无生寂灭二忍。就伏忍中,文别有三:初有一偈半颂方便、次有一偈显正位、后二偈半显势力。前中有三:初之二句信所依境、次有二句明发信心、后有二句配属王位。此即初也。释三宝义,具如别章。 经:十善菩萨(至)苦轮海。 释曰:第二、明其发心。依《本记》云「十信菩萨,由发大心求出三界,虽未即能永出三界,以能远离三恶道苦,是故总言长别三界。」 经:中下品(至)铁轮王(或有本云「宝」者,谬也)。 释曰:第三、配属王位。谓十善业道中下品者得粟散王,若上品者得铁轮王。小王众多犹如散粟,从喻立号名粟散王。依《本业经》,十善有三,上品铁轮、中品粟散、下品人王。 经:习种(至)四天下。 释曰:第二一偈颂其正位。谓十住菩萨习种性,作铜轮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萨性种性,银轮王,王三天下。十回向菩萨道种性,金轮王,王四天下。言七宝者,轮宝、主兵臣宝、主藏臣宝、象宝、马宝、女宝、如意珠宝。 问:如是七宝,四种轮王皆具有不?答:皆悉具有,而胜劣异。故《大婆沙》三十卷云「诸转轮王力亦不定:王四洲者有那罗延力(那罗延者,此名人种,人与天女和合王而生,根本是人种类,故名人种),王三洲者有代根伽力,王二洲者有钵罗塞建提力(是大力鬼神,是鬼趣摄也),王一洲者有摩诃路健那力(此名露形,是人中神)。此四轮宝亦有差别:王四洲者有金轮宝,其量正等四俱卢舍;王三洲者有银轮宝,其量正等三俱卢舍;王二洲者有铜轮宝,其量正等二俱庐舍;王一洲者有铁轮宝,其量正等一俱卢舍。如四轮宝有此差别,应知余宝亦有胜劣,谓王四洲者余宝最胜,乃至一洲者余宝最劣。」 经:伏忍圣胎(至)十贤心。 释曰:第三、显其势力。文别有二:初之一偈对佛辨力、后一偈半就菩萨辨。前中有二:初之二句标三伏忍、后有二句正赞势力。此即初也。若依《本记》,初句总标三十忍、次句别配三位。言十信者,即十信位。十止者,即十解位。十坚心者,即十行位。今解:不尔。十信即十解亦名十住,十行名十止,十回向名十坚心,如上已说。 经:三世诸佛(至)伏忍生。 释曰:第二、正赞势力。如文可知。 经:一切菩萨(至)信心难。 释曰:第二、对菩萨辨。于中有二:初标发心、后释二利。此即初也。言发心者,《显扬》第二有二发心:一世俗发心。谓如有一,随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发誓愿言:「长老忆念」,或言:「圣者忆念」,或者:「邬波柁耶!我如是名,从今日始发无上菩提心,为欲饶益诸有情故,从今已往凡我所修六波罗蜜,皆为证得无上菩提。故我今与诸菩萨摩诃萨和合出家。愿尊证知我是菩萨。」第二第三亦复如是。二证法性发心。谓如有一,已过第一劫阿僧只耶,已证菩萨初极喜地,已入菩萨定无生位,已如实知无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将近等近大菩提果,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乘意,已至不住流转寂灭菩萨道故,得广大意。由如是故,于大菩提愿不退转。是证发心。《庄严》第七,发心有四:一信行发心,谓信地;二净依发心,谓前七地;三报得发心,谓后三地;四无障发心,谓如来地。若依《瑜伽》七十二,说十种发心,恐繁不述。今此经文,二发心中世俗发心,四种发心当信行发心。若依《本业》,在十信位,谓十信心。信心有十,修百法门,故言行本。或十住中,初发心住。 经:若得信心(至)初地道。 释曰:第二释自利行。文别有三:初之二句明自利行、次有一句显利他行、后一句双结二利。此即初也。言信心者,依《庄严论》此当上品,故彼第七云「行尽阿僧只,长信令增长,众善随信集,亦具如海满。」释云「若诸菩萨行行尽一阿僧只劫,尔时长养于信方至上品。」若准彼文,当十回向。今此经文,重赞十住第七不退也。 问:此种性菩萨,为如此经必不退耶?或有退耶?设尔何失?若言退者,此经所说如何会释?若言不退,《本业经》等如何会释?解云:此义两释不同。一龙猛菩萨宗,种性菩萨决定不退。故《金刚仙论》第一卷中作如此说。然此习种性人亦有二种:一者性决定、二者不定。不定者,未能决定入于性地,乃至初地容有进退,故言不定。若遇善知识即不退,若不遇者退入外凡及二乘地,或性种性犹退堕地狱。马鸣菩萨《起信论》中亦同此说。又《乐庄严经》中说:性地菩萨决定不退。是故《宝鬘论》中有人问龙树菩萨云:「《地持经》中道性地菩萨退堕阿毗地狱。此义云何?」龙树菩萨答言:「《地持经》中虽云性地菩萨堕地狱,我不明作如是说。何以故?《不增不减经》中明性地菩萨毕竟不堕地狱。又《乐庄严经》中说:性地菩萨若一时杀阎浮提众生,虽有此罪,犹不堕地狱。若杀四天下乃至大千世界众生,亦不堕地狱。何以故?此人旷劫修行、多供诸佛,功德智慧善根纯熟。虽造重罪,以福德力故,罪即消灭,不堕地狱。如热铁?,以一渧水投之于上即自消灭。以此验知,性地菩萨不堕地狱。」 问:若尔者,二经相违,云何会通?解云:《地持经》中道言入者,摧怖地前,令其生惧速证初地,非谓实入阿鼻地狱。如《十地经》中七劝,劝八地菩萨言:「汝莫乐住寂灭。」然八地菩萨既位出功用,永绝识务,念念无生、运运自进,岂有乐住寂灭假劝方进也?欲速入九地十地乃至佛地,是故加劝,非谓实乐住寂灭。此亦实如是,实不堕地狱;言其堕者,欲令速证初地,非谓实堕也。故知性种以上,一向不退。 二慈氏菩萨宗,种性菩萨亦有退入恶趣、堕入外凡。如前所引《本业经》第一卷云「信想心中行者,是分善根诸善男子,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是人尔时从初一住至第六住中,若修第六般若波罗蜜,上观现在前,后值诸佛菩萨知识所护故,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七住以前名为退分。佛子!若不退者,入第六般若,修行于空无我主者,毕竟无生,必入定位。佛子,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萨心。如我初会众中有八万人退;如净目天子、法才王、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值恶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恶中,不名习种性人退入外道。若一劫若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见及五逆,无恶不造,是为退相。」准此等文,亦有退者。而《乐庄严》等说不退者,如《本业经》修第六度,遇善知识。故知种性有退不退。 问:十信位有不退不?此有两释。一云:亦有不退。故《本业经》第一卷说。十信第六名不退心。而与十住有差别者,十住第七住位不退,十信第六唯信不退。一云:无不退义。是故此经第六名施,《本业》第二自说戒心。由斯十住第六已前一向是退,第七住后方名不退。而言十信第六不退者,译家谬也。 经:教化众生觉中行。 释曰:第二、显利他行。如文可知。 经:是名菩萨初发心。 释曰:第三、总结二利。上来明信不退者,说伏忍位。又解:「一切菩萨」已下一偈半说信忍方便,以《庄严论》说僧只末上品信故,于理无违。 经:善觉菩萨四天王。 释曰:自下第二有五偈别释信忍。文别有四:一有两偈释善觉地、二有一偈明离达地、三有一偈释明慧地、四有一偈断障分齐。此即第一也。文有七节:一标名配位、二显地别行、三化土宽狭、四辨登一乘、五释地别名、六显德具足、七入理不动。此即第一标名配位。谓初觉生法二空,无相见道及三心等,故名善觉。配位如上。 经:双照二谛平等道。 释曰:第二、显地别行。依真谛释,双观二义:一入观见真、二出观见俗。出入合说,故云双观。慈恩三藏,一时双缘故名双观。然此双观,略有四种:一方便双观,谓十回向中,四善根位于一刹那缘名义等,假有实无,假有是俗、实无即真。于中初习,容有前后;若纯熟位,即得双观。二证位双观,如即此经。三功用双观,谓难胜地。四任运双观,八地以上。今于此中,证位双观。 经:权化众生游百国。 释曰:第三、化土宽狭。 经:始登一乘无相道。 释曰:第四、辨登一乘。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云:就理说一乘。一云:依行说一乘。具如别章。 经:入理般若名为住,住生德行名为地。 释曰:第五释地别名。义谓极喜地亦名为住,智住理故。即彼般若亦名为地,生诸德故。 经:初住一心足德行。 释曰:第六:显德具足。谓初地一念,具足八万四千波罗蜜。 经:于第一义而不动。 释曰:第七、入理不动。谓入理时,非分别所动,故名不动。或不退故,名而不动。 经:离达开士忉利王(至)无无无生无二照。 释曰:第二、此一颂文释离达地。文有三节: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如经可知;后显地别行。言离达开士忉利王者,标名配位。离犯戒垢,达照一味真如,故名离达,即当三十三天王。言现形六道千国土者,辨土宽狭。言无缘等者,第三显土别行。释此经文,诸说不同。一《本记》云「上句明境净,下句明智净。」言无缘者,依他假缘空无相,分别假相空。第三谛者,真实性空。解云:除遣三性,存三无性也。言无无者,是无分别性,以体无故。言无生者,依他性空。言无二照者,圆成实性空。然此照言,该通上二。慈恩三藏云:上句境净,下句智净。准同前释。言无缘者,生无自性,性体即依他,无自在天等为缘生故。言无相者,相无自性性,即所执相以无自体为其性故。言第三谛者,胜义无自性性,真如为体而无所执,真空相故。释能净智,准前应知。 经:明慧空照(至)变化生。 释曰:第三、有一偈文释明慧地。文有三节: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如经可知;后显地别行。言忍心者,即是能观之智。言无二者,谓离有无二相,即用无二为第三谛。言出有者,出三界有。言入无者,离分段有,入变化生。变化生者,即是变易生死也。如何得知第三地中出有入无,变化生即是变易生死?解云:如《显扬论》,变易生死亦名变化。又第三地,即施戒修中修定地,由边际定力受变易生,故知第三地受变易生。 经:善觉(至)无遗照。 释曰:第四、有一偈明断惑分齐。谓上善觉、离达、明慧三位菩萨,能断三界色烦恼缚。所以者何?执三界色为实有故。下有半颂释断所由。以彼菩萨还观三界身口色上法性,第一真如无遗照故,方能断也(或有本云「无唯照」者,谬也)。 经:炎慧妙光(至)空有了。 释曰:自下第二有四偈释顺忍。于中有二:初有三偈正明行位、后有一偈明断惑分齐。前中有三:初有一偈明炎慧地、次有一偈明胜慧地、后有一偈明法现地。此明炎慧地,即十地中第四炎慧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行。炎慧妙光者,第一标地别名。道品慧光断所知障,如炎烧薪。法喻双举,名为炎慧妙光。于十度中行精进度,名大精进。配王摄土,如经可知。显别行中,言实智缘寂方便道者,略开二智:谓一实根本智,唯缘寂静真如;二后所得方便智,通缘真俗。故今且举方便道,不辨所缘。下句重释二智。达无生者,释上实智。照空有了者,释后得智通照真俗。 经:胜慧(至)入无间。 释曰:第二偈明胜慧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行。言胜慧者,即难胜地,真俗二智,难合能合,故名难胜。今此经意,了知真俗及第一义,能了知故名为胜慧。自达明了,不由他力,故名胜慧。配位分齐,如经可知。言空空谛观至入无间者,第三显地别行。《本记》释云「就真谛门空有二义:一者人空、二者法空。」故曰空空谛观。或可有无皆空曰空空,虽有无相,名无二相。俗谛门中,变化六道无细不入,故言入无间。 经:法现开士自在王。 释曰:第三、有一偈释第六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显地别行、后化土分齐。言法现者,是第六地,缘生空观法现在前故,名为法现,即六天中他化自在天王也。言无二无照至大智光者,显地别行。真即是俗、俗即是真,故言无二。或可离有无相,故言无二。无能所证,故言无照。内证生法两空,故言达理空。具足能证真俗二谛及第一义,故言三谛现前大智光。化土宽狭,如文可知。 经:炎胜(至)迷心惑。 释曰:自下第二有一偈明断惑分齐。文别有二:初上半正明断惑、后下半释断所由。此即初也。炎谓炎慧、胜即胜慧、法现即是法现,如是三人起无漏定,皆离有无二相,及无能取所取相,名无相定。此上三智,能洗三界迷心麁惑,理实通断迷色心惑,欲显胜劣且说迷心。 经:定慧寂然(至)无量报。 释曰:第二、释所由。缘空为境,故言空慧。行相寂静,无能缘所缘相,故名无缘观。前云无相定者,显所依定;此句即显能依观智。前迷心惑,缘心为境,故能断智还观心空。无量报者,现所观境,无量三界心报。 经:远达无生初禅王。 释曰:自下第四有十偈释后二忍。于中有三:初两偈半别释下品无生忍、次「等观」下五偈合释二忍、后「圆智」下两偈半释上品寂灭忍。前中有二:初广释行相、后断惑分齐。释行相中,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相。此即初也。言远达无生初禅王者,标名配位也。此七地至功用位最后边际,纯作真如无生观,故名远达地。如《解深密》谓此地中,无缺无间证入无相、不同六地暂时现前,又复隣近第八净地,具斯二义名远行地。 经:常万亿土教众生。 释曰:第二、化土宽狭。若准前文言百万亿,略举大数,故言万亿。 经:未度报身(至)空寂行。 释曰:第二、显地别相。文有五节:一住报时分。谓此地中,受分段生唯一身在。故《智度论》云「七地菩萨未舍虫身肉身,或可二十一生中末后一生,故言一生。」二进入胜位。谓所入地,双观二谛,故言等观。圣道恒行,故言法流。三始入行相。此有两释。一云:始入第八,任运而起,故曰无缘;功用不动,犹若金刚。一云:第七初证无生,离分别相,名曰无缘;其智坚利,名金刚忍。四不受分段。亦有两释。一云:八地已上永不受。二云:七地当永不受。五依境辨观。初句观真,后句缘俗。亦有两释。一云,第八观第三谛,离有无相,名无二照。却观分段二十一生,作空寂行。一云:第七作二谛观,大同前释。 经:三界爱习(至)独谛了。 释曰:第二、断惑分齐。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本记》云「三界爱习一句,谓三界爱,皆顺如理,不复别见,故言顺道定。远达一句,别前未证见如如,故言独了。」二、一类诸师依《十地经》共作此释:有爱佛习,不违道定,故名顺道定。如是爱习,远达正士独能解了,而此段文不辨断惑。今解不尔。此文正明断惑分齐。所以知然,如诸位中理应合释断惑分齐,故知此文正明断惑。今依二经,释此文意。一、《十地经》云「此远行地不名有烦恼者,一切烦恼不行故;贪求如来智慧未满足故,不名无烦恼者。」此经亦尔,爱佛智慧,习未断故,名顺道定。远达正士独谛了者,谛谓谛实。前之六地但断烦恼、未断习气,故今第七名独谛了。二、依《解深密经》,与前少异,谓从初地乃至十地,由故意力起烦恼故;无染污相于自身中不生苦故,无有过失;于有情界能断苦因有无量功德。以此三义故,此经言顺道定。而言三界爱习者,彼云麁重、此云爱习,其义一也。 经:等观菩萨二禅王。 释曰:第二、五偈合释二忍。文别有二:初有四偈别释三品、后有一偈断惑分齐。前中有三:初一偈平释等观地、次一偈文释慧光地、后一偈半释灌顶位。就等观中,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显其胜用、三化土宽狭、四显地别行。此即第一标名配位。 经:变生法身无量光。 释曰:第二、显其胜用。谓于此地受变易生,名为法身。证法性如所生身故,名为法身。惑诸功德所依止故,称为法身。放无量光,照诸国土。 经:入百恒土化众生。 释曰:第三、化土宽狭。 经:圆照三世恒劫事。 释曰:第四、有三句显地别行。有其三义:初句照俗、次句重释、后句照真。此即初也。依《本记》云「道前为过去,道中为现在,道后为未来。」 经:返照乐虚无尽源。 释曰:第二句、重释圆照三世。依《本记》云「言返照者,返照过去地前之事。言乐虚者,缘现在乐虚而不实乐。言无尽源者,照知未来道后,不可尽其源。」 经:于第三谛常寂然。 释曰:第三、明其照真。谓第八地观智寂然,照智真如第三谛也。 经:慧光开士(至)一念了。 释曰:第二、一偈释慧光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如文可知;后显地别行。谓此地中得四辨故,虽在真如无为空行,而恒沙佛三藏圣教一念能了。 经:灌顶菩萨四禅王。 释曰:第三、一偈半释灌顶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行。此即初也。言灌顶者,《华严经》第二十七云「譬如轮王太子成就王相,取四大海水灌子顶上,即名为灌顶大王。菩萨亦如是,受职时,诸佛以智水灌是菩萨顶,名灌顶法王。是名菩萨入大智慧职地。」 经:于亿恒土化群生。 释曰:第二、化土宽狭。如文可知。 经:始入金刚(至)常湛然。 释曰:第三、显地别行。文有四节:一明胜用,谓金刚一念断障已了,或可照境已了。二辨度生,谓三十生中一生未尽。三显品数,位在下忍。四辨入位,谓解脱道,即成妙觉。 经:等慧(至)一切尽。 释曰:第二、一偈断惑分齐。于上等观、慧光、灌顶三品,除前缘心,无明习尽。谓无间道现在前时,无明习相故烦恼等一切皆尽。 经:圆智无相(至)无极悲。 释曰:第三、有两偈半明妙觉位。文别有二:初正赞三德、后「第一义」下重赞其德。前中有四:一标名配位。谓圆满智缘无相故,名为无相;或可智用离能所缘故,名为无相。二尽生分位。谓三十生尽,于一切境齐等而觉,名等大觉。此上二句,赞智德也。三证大无为。谓有余无余二种圆寂,不可破坏如金刚藏。此之一句,赞断德也。四具大慈悲。谓尽生死,具无极悲。此显恩德穷未来际,故言无极。 经:第一义谛(至)妙智存。 释曰:第二、有一偈半重赞其德。文有三节:初之二句就境赞智、次有二句就位赞德、后有二句约时赞德。此即初也。谓内证真谛,非分别所动,故言常安隐。穷生死俗源,尽涅盘真性,成妙觉智,故妙智存。 经:三贤十圣(至)居净土。 释曰:第二、就位赞德。谓始从三贤至灌顶位,有漏未尽。言住果报,唯佛一人,生死报尽、无有漏法,故居净土。 经:一切众生(至)居净土。 释曰:第三、约时赞德。谓一切众生,虽无有始而有尽时,名暂住报。唯佛一人,有始无终,名居净土。 经:如来三业(至)礼三宝。 释曰:自下第三赞佛三业。文别有五:一初二句总赞三业、二有一偈别赞三业、三有半偈赞说无畏、四有半偈赞能动地、五有半偈赞佛快说。就总赞中,初之一句总赞三业、后有一句显己归礼。言三业德无极者,如前所说,身业坚固、意业寂静、口业能说,皆无穷尽,故言无极。由斯我今敬礼三宝。 经:法王无上(至)无缘照。 释曰:自下第二有一偈别赞三业。于中有三:初有二句别赞身业,譬如大树覆盖人众,如来身力覆盖亦然。次有一句别赞口业,称理说法,非无义利。后有一句别赞意业,其心寂静,无缘大悲普照有情。 经:人中师子(至)散金华。 释曰:第三、赞说无畏。文有两节:初之一句赞说无畏、后有一句欢喜供养。 经:百亿万土(至)受妙报。 释曰:第四、有半偈赞能动地。文有两节:初赞佛动地、后众受妙报。 经:天尊快说(至)略叹佛。 释曰:第五、有半偈叹佛快说。文有两节:初句赞佛快说诸王、后句申己赞说之意。 经:时诸大众(至)无量功德藏。 释曰:自下第三辨众得益。若依《本记》有七种益,即分为七。此即第一得开慧益。 经:得大法利。 释曰:第二、得思慧益。以已思慧胜于闻慧,名大法利。 经:即于座中(至)无生忍。 释曰:第三、得修慧益。言三趣者,是三恶趣。 问:如何恶趣能得修慧益?萨婆多宗不许恶趣能得修慧,今大乘宗亦得修慧。故《大云经》「诸畜生等,得定律仪。」 经:八部(至)天上受道。 释曰:第四、现在安乐住。言八部阿修罗者,四天王住下有四阿修罗王:一罗睺阿修罗、二毗摩质多罗、三波利、四毗楼闍。须弥山下又有四大阿修罗:一陀㝹、二富楼魔、三波罗诃、四兜牟楼。 经:三生(至)得入正位。 释曰:第五、正位。 经:证圣人性。 释曰:第六、净眼位。「证圣人性」四字,是二乘所得。 经:得一切无量报。 释曰:第七、未来乐住。既闻圣教得生报,后报无量果也。又云:就得益中,文别有二:初明总益,谓众闻法;后「即于」下,显其别益。谓诸天鬼神,乃至人畜地狱,得初地无生法忍,余文大同前说。虽有两说,且依前说,地狱能得初地无生,不应理故。 经:佛告诸行得道(至)大师子吼。 释曰:自下第三如来述成领解。文别有二:初赞王能说、后「善男子」下赞所说法。前中有二:初赞王能说、后世尊述赞。二能说中,文有二节:初标所告众、后对众正赞。此即初也。谓听众中,天众最胜,或得圣果,是实非化,故名得道果实。天众言善男子等者,第二对众正赞。叙今胜古,成师子吼。谓于过去龙光佛边,为第四炎慧开士,我为第八等观开士;我今成佛,汝来第九地,作师子吼。 经:如是如是乃至知斯事。 释曰:第二如来述成。文有两节:初赞教称理、后显所诠理。此即初也。王所说教,称所诠理,教理相应,是故重言如是如是。言不思议等者,非三贤境,名不思议。龙树释云「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世亲等云「心言路绝」,其义一也。非十地境,名不可度量。此即校量难胜功德,是故唯佛与佛乃知斯事。 经:善男子(至)不可思议。 释曰:第二赞所说法。文别有三:初正赞所说、次「善男子是十四法门」下赞用劝修、后「时诸众中」下大众供养。就正赞中,文别有三:初释不可思议、次「善男子」下释不可度量、后「我今」下释唯佛乃知。就不思议中,文复有三:初标宗略说、次外人征诘、后世尊广释。前中有四:一总标其数,谓十四般若。二别叙属当,谓地前三忍、地地三品,成三十忍。三二藏分别,谓一切行藏者,前十三忍。一切佛藏者,上寂灭忍。由此二种摄诸功德,名之为藏。四结不思议,如是二藏名不可思议。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外人征诘。依何义故,行藏佛藏皆不思议? 经:一切诸佛(至)是中化。 释曰:自下第三依宗广释。文别有二:初唯就佛藏明不思议、次「一切众生」下合释二藏明不思议。此即初也。然此文自有两说。一云:是中生、是中灭、是中化者,法身无像,为物故形。以王宫现生、双林托灭,随感应故,所以化也。无生无灭无化者,其用弥寂,故体无生灭化也。无自他者,彼己两亡。第一无二者,境智俱绝。非化非不化者,谈其大寂非化,据其大用非不化。非无无相者,有无相对,若有有可有无、若有无可有有,今明有无俱无,故言非无无相。无来去者,明去来相绝。故《中论》云「已来亦无来,未来亦无来,离已来未来,来相不可得。已去亦无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相不可得。」今释此文,于中有二:初就化身即相无相明不思议、后逐难重释。前中复二:初立三相、后遣三相。此即初也。是中生者,明智德。是中灭者,辨断德。是中化者,显恩德。此约化身作如是释。或可通依受用法身,释上生等,如理应思。 经:而无生无灭无化。 释曰:第二、遣生等三相。约相无自性,故说无生等三相。 经:无自他(至)无去来。 释曰:第二、逐难重释。虽云无化,其相难知,故重释之。于中有二:先法、后喻。法有五义,展转相释。一无自他者,释上无化,既无自他,如何有化?二第一无二者,释无自他,第一义中无自他二故。三非化非不化者,释上无二,谓化是能化、不化是所化,能所俱非,故第一义无有二也。四非无者,遣无。前已遣有,便拨为无,同恶取空,故言非无。五无相无来去者,双遣有无,所言相者是有无相,来者有相、去者无相,今此般若双遣有无,故言无相,无来去也。 经:如虚空故。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 经:一切众生(至)行空故。 释曰:自下第二合释二藏明不思议。文别有二:先释、后结。释中有二:初人法相对辨不思议、后境智相对辨不思议。前中有二:初明人空、后明法空。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以三义辨我相空、后「烦恼」下就我众名以辨人空。此即三义以辨空相。言三义者,一无生无灭、二无缚无解、三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言无生无灭者,诸说不同。一云:无生无灭即是总句,谓一切众生皆有生死,名为生灭。双遣死生,故言无生无灭。一云:无生者遣常见,彼计我生而不灭故。无灭者遣断见,彼计我灭而不续故。言无缚无解者,自下别释。既无众生,说谁名为有缚有解?故《智论》五十一〈缚脱品〉云「五众无缚无脱,若毕竟空。无有作者,谁缚解?凡夫人法虚诳不可得,故非缚;圣人法毕竟空不可得,故非解。乃至云菩萨住是道中,诸烦恼不牵堕凡夫中,故言不缚;不以诸无漏法破烦恼,故言不解。」具说如彼。真谛解云:人空真如,非烦恼所缚,亦非智慧所了,空无所得故。言非因非果者,双遣。卫世师外道计我为作者,说名为因;僧佉外道计我为受者,名为果。故言非因非果。言非不因果者,依俗理非无因果。言「烦恼」下,就我众名,以辨人空。于中有二:初烦恼者,出能执法,所谓我见烦恼。我人等恼乱行者,故名烦恼。后我人等者,辨所执我,有众多名。于中有二:初辨我五名,一我、二人、三知者、四见者、五受者。后我所等者,辨我所空,谓前五种我皆有我所,谓第一我所乃至第五受者所。总标五种,故言我所空。所遣法体通摄三受,所谓苦受名苦苦、乐受名坏苦、舍受名行苦,是故三受通名苦受。即此三受皆有为行,同是我所遣法,故言一切苦受行苦故也。 经:一切法集(至)寂然空故。 释曰:第二、明法空也。有其五句:一一切法集者,标名辨假,谓一切法集故名假。二幻化五阴者,举喻出体,如幻五阴非人故,名为法假。三无合无散者,显法别相,诸说不同。一云:五阴成身名为合,后离散时名为散。双遣二相,故言无合无散。由无分别智,不住于生死,故名无合;常起大悲,故不入于涅盘,故言不散。五法同法性者,摄妄归真门,一切诸法皆用如为性。 经:法境界空(至)如虚空故。 释曰:第二、境智相对辨不思议。于中有二:初辨境空、后释智空。前中有二:先法、后喻。法中有二:初法境界空者,明总空相,谓一切境无不空者。后空无相不转等者,释其别空。文有三节:初明法空;次无三宝者,通于人法二空;后无圣人六道者,明人空也。初言空者,空三昧境。言无相者,无相三昧境,无十相故。言不转者,是无愿三昧境,以苦集染不可转为无漏净故。如上三境,皆非颠倒、非如幻化,是虚妄故。次言无三宝者,双显人法二空。后言无圣人者,明能化空。言六道者,辨所化空。言如虚空故者,第二举喻,喻法空相。 经:般若无知(至)照相故行道。 释曰:第二智空。于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法中有二:初遣知等六相。比度名智、推求言见、历境称行、筹虑名缘、招果名因、领纳名受,如是六相悉皆是空。后释遣所由,故言不得一切照相故行道相。 经:斯行道相如虚空故。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 经:法相如是(至)无心得。 释曰:第三、总合。法相如是者,合上六种空相,言何可有心得。无心得者,有心是分别、无心是无分别心,如何有心得、无心得?或可何可有心得者,遮有心得。其境皆空,如何有心得无境也?无心得者,许无心得,谓以境空故,无分别心能得空也。 经:是以般若(至)行而行。 释曰:第二、结上四义。文有四节:一人中行不可得,以生空故。二法中行不可得,以法空故。三境中行不可得,所缘空故。四解中行不可得,能缘空故。 经:是故般若(至)不可思议。 释曰:第三、双结二藏不可思议。文别有二:初依智总结、后就人别结。此即初也。 经:而一切诸菩萨(或有本云「诸佛菩萨」至)亦不可思议。 释曰:第二、约人明不思议。文别有二:初明菩萨无境而行亦不思议、后明诸佛如幻境中行化众生亦不思议。或先结后文佛菩萨藏,后结前文佛藏不思议。 经:善男子(至)如海一滴。 释曰:自下第二挍量叹胜,释上不可度量。谓王所说般若功德,如大海水灌顶菩萨,说其功德如海一滴,故知般若功德不可思议。 问:灌顶菩萨其位胜王,如何说德不及月光?解云:就位而论,王即不及菩萨;今佛加护,王胜菩萨。 经:我今略述(至)一切众生。 释曰:自下第三释上唯佛能知。文有三节:初明今佛说法般若分义功德、次「亦为」下明诸佛同说、后「三贤」下明十三开士共说功德。言分义者,说王功德不可尽故,名为分义。或可三贤十圣显所赞也,谓即述可月光王叹三贤十圣无量功德。 经:善男子(至)亦复如是。 释曰:第二、叹用劝修。于中有三:初正叹劝修;次「何以故」者,大王反征;后「一切佛」下广释。前中二:初正叹劝修、后「若一切」下,显无异路。此即初也。谓善男子如是十四法门,一切众生、三乘诸佛,乃至未来诸佛之所修习。 经:若一切诸佛(至)无有是处。 释曰:第二、显无异路。如文可知。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大王反征。 经:一切佛(至)无异路故。 释曰:第三:广释。文别有三:初标正路、次「是故」下示其正路、后「是人超过」下举果叹胜。此即初也。唯有此门,更无异路。 经:是故一切(至)圆觉忍者。 释曰:第二、示其正路。谓无异路故,应依上十四忍门,应当修学。 经:此人超过(至)现身得报。 释曰:第三、举果叹胜。有二利益:一超诸苦难;二现身得报,谓得圣果等。 经:时诸众中(至)十四正行。 释曰:自下第三大众供养。文别有三:初菩萨香华供养大众,说十四正行;次「十八梵天」下,诸天供养、受持读诵;后「无量鬼神」下,明鬼神修行般若。文显可知。 经:佛告大王(至)众生相可化。 释曰:自下第二答第三问无倒化生。文别有三:初牒前问、次佛正答、后「时诸无量」下时众得益。此即初也。谓佛牒前第三问,假实门中何相众生可化。 经:若以(至)真行化众生。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文别有二:初略答、后广释。此即初也。谓以如幻之身者,是能化菩萨。见幻化者,是所化如幻。此如幻者,自有两释。一云:能化所化皆是依他,而非实故,说之如幻。如《阿毗达磨经》八喻显依化。一云:无故如幻,因缘所生法皆是空故,说之如幻。如诸般若下,答文中皆准此释。 经:众生后(至)异木石。 释曰:自下第二广中,有二:初明所化如幻、后「大王若菩萨」下明能化如幻。就所化中,文别有二:先释、后「一切幻化」下总结如幻。就正释中,释七种假,即分为七。言七假者,一法假、二受假、三名假、四相续假、五相待假、六缘成假、七因生假。此即第一明法假。文别有二:初正明法假、后「大王凡夫」下凡圣取境胜劣差别。前中有二:初明本识能生色心、后「后众生根本」下色心成阴界等。前中有三:一明受生识、二「生得善」下明善恶种子识、三「初一念」下约时明成众生色心。此即初也。言众生识者,总标诸识。自有两释:一真谛三藏,总立九识,一阿摩罗识,真如本觉为性,在缠名如来藏、出缠名法身。阿摩罗识,此云无垢识,如九识章。余之八识,大同诸师。二慈恩三藏,但立八识,无第九识。而言阿摩罗者,第八识中净分第八。然诸教立识不定,有处但说六识、不说七八,如诸《般若》。或说八识,如《金光明》等。而诸《般若》所说六识,自有三品,谓上中下,上品细者名为赖邪、中末那、下名六识。如是三品从意根生故名意识。言初一念识异木石者,随生何处,受生刹那初一念识,名正受生识,唯是异熟。自性分别异于木石,无强分别。 经:若生得善识本。 释曰:第二、明善恶种子识。就种子识,若具分别具三熏习:一名言熏习、二有支熏习、三我见熏习。初一通三性,以为因缘,能生果法。次有支熏习,唯善恶性,生善恶趣后我见,唯是染污。此后二种,于所生果作增上缘。然第八识自有三相:一者因相,是种子识。二者果相,谓受生识。三者自相,合说二种以为自相。据实种子具有三性,就胜说故不说无记。如是善恶皆有二种:一者生得、二者方便。初受生时,但得生得而非方便。或可此中且说生得,不说方便。若依《本记》,生得善恶者,由有如来藏故,有避苦求乐之心。此心从本性而有,不由外缘,故言生得。背理成妄,妄故兴恶,恶亦生得,不由化也。 经:初一念(至)众生色心。 释曰:第三、约时辨成众生色心。谓由种子,从初一念至于金刚,于中生不可说异熟识为本,成众生色心。 问:成众生具三聚,谓色、心及不相应。如何不说不相应法?解云:依色心上假立诸不相应,是假非实,就实说故但说心。又解:大乘诸教不同。如梁朝《摄大乘》云「诸有为法不出色心(勘《密严经》、《百法论》引经说不相应)。」 问:诸众生有本际不?若言有者,如何经说众生本际不可知?若言无者,此经所说复如何通(勘《不增不减经》等)?解云:即依此义,总约诸宗所说不同,有其四句:一有始无终,谓弥沙塞部中立有时头众生,随缘而有。如真谛《部执记》中说。而彼宗中虽无成文,义说无般涅盘性及佛果不灭者,得成初句。二无始有终,谓如萨婆多宗及经部,及大乘中定性二乘。三有始有终,如弥沙塞部宗中,二乘圣者入无余位。四无始无终者,无涅盘性、不定种性及菩萨种性,如《瑜伽》等。余师所说,不可具陈。若依《本记》有二义:一依理论,不可说烦恼在前在后;二依教化门,且约受生等说之为初。 经:众生根本(至)身名积聚。 释曰:第二、色心成阴界等。文别有二:初明成阴、后「大王」下成十二处等。此即初也。文别有二:初别释五阴、后释盖名义。谓众生根本色名色盖,亦名色阴,如后当释。心名识盖等,此即开心以为四阴,谓受想等。所言盖者,释阴名义。旧翻为盖,阴覆为义。慈恩三藏翻之为蕴,蕴是积聚义。于一一蕴多法集成,故名为蕴。言身名积聚者,释身名义,谓五蕴法皆名为身,是蕴义。 经:大王(至)生无量色。 释曰:自下第二明色心成十二处等。文别有三:初总明一色生无量色、次「眼所得」下。别明所生诸色、后「如是一色」下总结能生色心。此即初也。谓一色法能生五尘等色。若具应言此一心法,生一心法或无量心。今总略故,但说生识。 经:眼所得为色(至)身得为触。 释曰:第二、释所生多色。文别有二:初明生五境、后明生五根。境中有二:初明所造五境、后释能造四大。此释五境。若具应言法处所摄色;或可此经不明法处所摄色,是故不说。 经:坚持名地(至)轻动名风。 释曰:第二、能造四大。如文可知。 经:生五识处名根。 释曰:第二、明生五根。谓四大所造眼等五根,能生五识,故名五根。 经:如是一色一心(至)色心。 释曰:第三、总结。一色生十种色,谓五根、五境,略而不说法处色也。一心于十二处能生意根,于十八界能生六识及与意界。而释中不说者,为存略故。 经:大王凡夫(至)无量假色法。 释曰:自下第二凡圣取境胜劣差别。文别有二:初明凡境得假非实、后明圣境得实非假。此即初也。 经:圣人六识(至)一切实法。 释曰:第二、圣境得实非假。然此文义意难了,诸说不同。若依《本记》,凡夫六识总相取法,故言得假。圣人分明取四微等,故言得实。又解:凡夫俗,虚妄六识故,得世谛假名之法。今解:色等五境皆有二相,一者自相即是实有、二者共相即是假有。异生五识、同时意识皆得自相,是现量故。后念意识但得共相,是比量故。圣人取境亦复如是。今此经意,约麁细门,凡夫所得麁,乃现量故,但得假境。圣人现量以极细故,但言得实,此即假说。 经:众生者世谛之名也。 释曰:自下第二明受假。四门分别,即分为四:一二谛分别门、二有无门、三六趣门、四四姓门。此即第一二谛门也。如上所说能成五蕴,名为法假。所成之人,名为受假。如是受假,二谛门中是假法,世谛之名也。 经:若有若无(至)幻化故有。 释曰:第二、有无分别门。谓于俗谛门中有假者故,名之为有。非实性故,亦说为无。如是受假,世谛假,诳幻故有而非实有。 经:乃至六道幻化众生见幻化。 释曰:第三、六趣门。谓受假三界四生,乃至六道所成受假,皆幻化众生。见幻化,非实众生。 经:幻化见幻化(至)名为幻谛。 释曰:第四、四姓分别门。然释此文,自有两释。一云:幻化见幻化者,总标能化所化皆是幻化。婆罗门乃至名为幻谛者,双显能化所化皆具四姓。神我有情,具足色心,皆名幻谛。一云:言幻化者,标能化人。见幻化等乃至名为幻谛,皆是所化。 经:幻谛法(至)无义名。 释曰:第三、释名假。文别有二:初明佛前无名、后「大王」下明如来立名。前中有三:初明世谛无名义名、次明幻法无名无体、后明三界六道皆无名字。此即初也。谓幻谛法者,即世谛也。言无佛出世前等者,佛未出时,无能说名字,亦无所说义名字。 经:幻法幻化(至)无体相。 释曰:第二、明幻法无名无体。谓幻法有幻化用,如是体用皆无名字亦无体相,如空化等。 经:无三界(至)六道名字。 释曰:第三、释三界六道皆无名字。如文可知。 经:大王是故(至)六道名字。 释曰:第三、如来立名。文别有三:初世尊立名、次结名非一、后指事重释。此即初也。谓佛未出,无诸名字,是故世尊为诸众生说诸名字。 经:是名无量名字。 释曰:第二、结名非一。如文可知。 经:如空法(至)色法。 释曰:第三、指事重释。谓无量名字者,如说成众生身,有其七名:一者空法,是空界色。二明四大,即分为四。三明心法,谓六识心及心所有法。四色法,谓五根、五境、法处所摄色。如是名字,其类非一。 经:相续假法非一非异。 释曰:自下第四明相续假法。文别有三:一标宗、二反释、三顺结。此即初也。如《本记》云「一是常见,前后是一,无灭义故。异是断见,前后各异,无续义故。故说其相非一非异。」 经:一亦不续、异亦不续。 释曰:第二、反释一异之失。一亦不续,无续义故。异亦不续,条然别体,无续义故。 经:非一非异故名续谛。 释曰:第三、顺结。可知。 经:相待假,名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 释曰:第五、释相待假。文别有二:初标二种。一者相避相待,或名决定相待,如一切法展转相待;二相夺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一尺物或长或短,所望别故,言长夺短、言短夺长。故《本记》云「一切相待,即是相避相待,一法待一切故。不定相待,即相夺相待,如丈尺等。」有云:正相待者,如说有无等,或色对眼、声对耳等。不定相待者,傍相待,如五境展转相待等。 经:如五色等法、有无一切等法。 释曰:第二、指事辨正相待也。 经:一切法皆缘成假成众生。 释曰:第六、释缘成假。谓五阴为缘,成假众生。或可五阴为缘成假众生,故名缘成假。 问:若尔。受假有何别耶?解云:缘成摄受假,受假不能摄缘成假。 经:俱时因果(至)三世善恶。 释曰:第、七因生假。谓同时因果,如说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等,即是俱时因果。种子自类相生等,即是前后因果门。 经:一切幻化是幻谛众生。 释曰:就所化中,文别有二:先释、后结。上来已释所化如幻讫,此即第二结成所化如幻也。 经:大王(至)为若此。 释曰:此即第二、结成能化皆幻化。 经:时有无量(至)不可说德行。 释曰:第三、明时众得益。文别有三:初明得伏忍,谓即三贤;次得空无生忍者,得二种忍,所谓空及无生忍,一一皆通在于十地;后乃至等者,得地门,谓闻教力能得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德行,应知。 仁王经疏中卷(本) 仁王经疏卷中(末) 西明寺沙门圆测撰 二谛品第四 将释此品,略有二义:一释品名、二正释文。释品名者,谛有二种:一者世谛,谓有为法从缘而生,假而非实,故名世谛;二者真谛,实相真如,本生清净,实而非假,故名真谛。或言世俗及胜义谛。世谓隐䨱,俗谓麁显,谓色心等麁显现法,隐䨱胜义,世即是俗故名世俗,是持业释。胜谓胜智,义即境义,谓真如理是胜智之境义,故名胜义,是依主释。皆名谛者,如《瑜伽》说,谛有二义:一如所说相,不舍离义;二由观此故,到究竟处,故名为谛。如是总名二谛品者,此带数释。于此品中辨二谛义,故名二谛品。 经:尔时(至)有世谛不。 释曰:第二、依文正释。就内护中,文别有三:初〈观空品〉明自利行、次〈教化品〉明利他行、后〈二谛品〉明二护所依。上来已释前二行讫,即此第三二护所依。若依《本记》,于一品内大分为三:一问答分别二谛不二、二「白佛言」下问答分别说法不二、三「白佛言」下问答法门不二。今解:即分为五,初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赞经功德;第五「大王此经」下赞名劝持。就初门中,先问、后答。问中有三:初两征、次双难、后总结。此即初也。谓王两征:谓第一义谛中为有世谛耶、为无世谛耶(不者无也)?将欲设难,故作两征。 经:若言无者(至)智不应一。 释曰:第二、双难有无,先无、后有。然此二难诸说不同,依《本记》云「若言无者,凡夫智不应二,谓真及俗。若言有者,圣人智即不应一,谓第一义谛智。据理论之,不一不二。若定唯一,凡夫见俗亦见真故,即应成圣。」若依《本业经.佛母品》,有其二问:一问一二、二问有无。答有四重,彼云「二谛法性,为一为二?为有为无?」下佛答云「佛子!二谛者,世谛有故不空,无谛空故不有。二常尔故不一,圣照空故不二。有佛无佛,法界不变,法常清净故不二。诸佛还为凡夫故不空,无无故不有。空实故不一,本际不生故不二。不坏假名诸法相故不空,诸法即非诸法故不有。法非法故不二,非非法故不一。」具说如彼。 经:一二之义其事云何。 释曰:第三、总结。可知。 经:佛告大王(至)一义二义。 释曰:第二、世尊正答。文别有二:初世尊略答、后「七佛」下广释前难。略中有三:初赞问有因、次略示义端、后劝发三慧。此即初也。谓王曾问过去七佛,故今能问一二之义。言过去七佛者,一毗婆尸佛前更说一佛,如次第二毗婆尸、第三式佛、第四尸弃、第五毗舍、第六拘那含、第七迦叶(勘)。又解:毗婆尸第一、释迦文第七,从多为论,故云过去七佛;据实释迦一佛即是现在。 经:汝今无(至)一义二义。 释曰:第二略示义端。谓汝今无听、我今无说。谓《本记》云「有听有说,即是不一,无听无说,即云不一,即是二谛。一真、二俗,不二即是第一义谛。非真非俗,故名第一义谛。」一云:不一即是二谛差别义,不二即是二谛无差别义。非谓二谛之外,更立第三谛。虽有两说,后说为正;不尔,应言三谛品也。有作是难:有说有听即为二义,便违上说。二谛为二,听说皆是俗谛义故。今解:不尔。欲遮定执真俗一异,故今分别。随凡情取,二谛定异;随圣智辨,非有差别,非谓听说别配二谛。 经:王今谛听(至)如法修行。 释曰:第三、劝发三慧。准上应知。 经:七佛偈如是。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前难。文别有二:初引七佛偈以释一异、后长行中申今佛说以通前难。前中有二:初长行发起、后正引颂文。此即初也。 经:无相第一义(至)无自无他作。 释曰:正引偈文。有八偈半,大分为三:初有三偈正申二谛;次有三偈释一异义,正释王难;后二偈半辨世谛虚,结成上义。前中有三,且依《本记》,初有一偈,明其二谛体俱本有;次一偈文,以三假义辨二谛有无;后一偈文,遣有无相以辨二谛。释初偈中,上半明真本有,谓无相真如本来自有。无自者,显人空。无他者,显法空。又释:无自者无我,无他者无我所。一云:无自者,不从自生。无他者,不从他生。若具应言不共不无因,为存略故说初二句。虽有三释,意存初说。下半明俗有,谓因缘法,有佛无佛本来有之。无自者,有为法上人空理。无他者,有为法上法空理。更有二释,准上应知。 经:法性本无相(至)三假集假有。 释曰:第二、有一行偈以三假义立二谛有无。由三假故,无名相中作名相说。于中三:初之二句明真无义、次有一句明有义、后有一句双结二谛皆是假有。言法性本无相者,诸法实性本来无相,是真无义。第一义空如者,异名重释,亦名第一义空,亦名真如。诸有本有法者,此明俗谛有义,谓诸有为蕴等诸法因缘故有。三假集假有者,双结二谛皆是假立。言三假者,《本记》云「名相依他,二种假故,立俗谛有。无相无生,一种假故,立真无义。」有说:一颂上半明真、下半明俗。言三假者,法受名假,义如上说。 经:无无谛实无(至)有无义如是。 释曰:第三、有一偈,明亡即不二、存即不一。文别有三:初之二句明真无义、次有一句显俗有义、后有一句双结有无。言无无谛者,遣名相之有,即是无义;得无名相之有,亦是无义。双牒两无,故名无无谛。即此二无,实是无也,故言实无。寂灭第一空者,遣前二无。谓前二无,对有之无,即安立谛,非究竟理。第二句明非安立谛断惑证灭,故言寂灭;体即一味真如,故言第一义空。诸法因缘有者,释俗有义。第四一句双结,可知。然此三偈,诸说不同。有云:上来三行,初一人空、次一法空、第三双牒二无,故言无无。有说:初偈出二谛体、次偈释二谛义、后偈双结二谛有无义。一云:显其二谛有其三门,一无相因缘二谛门、次偈实假二谛门、后一偈有无二谛门。 经:有无本是二(至)二谛常不即。 释曰:自下第二有三偈明一二义,正通王难。文别有三:初之一偈,理智相对,显非一二;次有一偈,智理相对,遣一异执;后有一偈,智理相对,赞入真义。此即初也。于中上半,举喻显法。谓真俗境本自恒有,如牛两角。下半明非一二,圣达诸法,不离真故;随相立理,有无并故。 经:解心见不二(至)非二何可得。 释曰:第二、智理相对遣二一执。谓无分别智唯证真故,不可执为二;所立道理有无别故,不可执为一。 经:于解常自一(至)真入第一义。 释曰:第三、智理相对赞入真义。此无二者,一牒上于解常一义。谓无分别智证一如来外无别俗谛,故言通达此无二,真入第一义。 经:世谛幻化起(至)因缘故诳有。 释曰:自下第三有两偈半,辨世谛虚,结成上义。于中有三:初之一偈总显世虚、次有一偈显能所化虚、后有半偈结观归人。就初偈中,初之一句显世谛法虚如幻起、后有三句举喻显法。喻有三种:一者空华、二者树影、三者第三手(或有本云「三首」者,谬之也)。然释此喻,诸说不同。有说:空华有相无体,喻分别性。树影托质而起,喻依他性。第三手,相性并无,譬真实性。是安立故,遂是世谛;由因缘故,妄执为有。一云:三喻喻一切法空,故《大品》等显十喻,以说诸法无不皆空。一云:三喻显所执空,故《解深密》云「由所执性,立三无性。」会《般若》云一切诸法无自性者,依相无自性性说,故知不遣依他亦是空。具如别章。 经:幻化见幻化(至)谛实则皆无。 释曰:第二、显能所化虚。谓幻化见幻化者,皆非实有,故《维摩》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诸说不同,准上应知。 经:名为诸佛观,菩萨观亦然。 释曰:第三、结观归人。如上所说一二之义,是佛菩萨之所观也。 经:大王菩萨(至)化众生。 释曰:自下第二申今佛说一二之义。文别有二:初明二义、后「佛及」下释其一义。此即二义。谓佛告大王,菩萨摩诃萨于第一义中,为化众生常照二谛。由般若故,常照真谛,不着生死,异于凡夫;由大悲故,常照俗谛,不着涅盘,异于二乘。此即二义。 经:佛及众生(至)一而无二。 释曰:自下第二释其一义。文别有三:一能所化以明一义、二「一切法」下境智相对以明一义、后「菩萨」下染净相对以明一义。就能所中,复分为三:初标、次征、后释。此即标宗。谓略答中,无听无说为一义也。 经:何以故。 释曰:次、征。能所既殊,如何言一? 经:以众生空故(至)得置众生空。 释曰:第三、释成一义。随能所化,俗相虽殊,而空理一。由斯所化,能化亦空,能所俱空。是其一义。 经:以一切法空故空空。 释曰:第二、境智相对以明一义。文别有三:初标、次征、后释。此即标宗。且依一门,辨一切法不出境智皆空,故言空空。 经:何以故。 释曰:征。境智既殊,空应非一。 经:般若无相,二谛虚空。 释曰:第三、成一义。文别有二:初正释一义、后「般若」下,逐难重释。此即初也。谓般若对境,无能取所取相故空。二谛于第一义,无差别故空。是故般若、二谛一而无二。 经:般若空(至)无他相故。 释曰:第二、逐难重释。所以者何?一切法空,相显可知;般若空相,有何差别?是故偏说般若空相。文别有二:初依诸位显体空相、后依佛果显用空相。此即初也。谓般若空,从于生死十二缘生位,乃至涅盘一切智位,无人相故无自相、无法相故无他相,即以人法二空而为体相。 经:五眼成就时见无所见。 释曰:第二、谓依佛果显用空相。文别有二:初明无见用、后明无受用。此即初也。五眼成就时者,总举五眼,意取后三,肉天二眼非般若故。三眼见时无能见相,即是空义。 经:行亦不受(至)一切法亦不受。 释曰:第二明无受用。言不受者,不执着义。不受有四:一行,谓着行;二不行,谓不着行;三非行非不行,即是无记行;四不受一切法。此明三眼于四境中皆不执着,无执着用,故说为空。此皆空故,亦是一义。 经:菩萨未成佛时(至)以烦恼为菩提。 释曰:第三、染净相对以释一义。文别有三:初标、次征、后释。此即初也。染谓烦恼,是生死根本。净谓菩提,为涅盘本。如斯二种,用空为性,以未悟时,迷菩提性,故为烦恼;至已悟时,觉烦恼性,即是菩提。 经:何以故。 释曰:次、征。谓染净乖违,如何成一? 经:于第一义(至)一切法如故。 释曰:第三、释成一义。有其二因:一遮、二表。谓第一义中无染净相,故言无二。一切诸法,皆悉如故,是一空义。依《本记》有九种义以释不二,恐繁不述。 经:白佛言(至)而行诸法相。 释曰:自下第二问答分别说法不二。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此问意云:若一切法如,如中无文字。云何诸佛依于文字行诸法相? 经:大王(至)论议如。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文别有二:初明说空,即是利他;后明修空,是自利空。前中有三:初别明十二部空、次「是名味」下总辨教空、后「若取」者显不行空。言法轮者,法轮有二:一教、二行,此中说教以为法轮。言法本如等者,列十二部经。然十二名,诸教不同。自有经文,唯梵非翻,如《深密解脱经》第三卷,所谓修多罗、只夜、和伽罗那、伽陀、忧陀那、尼陀那、阿婆陀那、伊帝忧多伽、闍多伽、毗佛略、阿浮陀檀摩、忧波提舍。自有经文唯翻非梵,如《解深密经》第三卷,所谓契经、应诵、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自有经文梵翻杂用,如《法华》第一卷,所谓修多罗、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缘、譬喻,并只夜、优波提舍等。所以如是诸本异者,诸代翻译意乐别故。《深密解脱》与《解深密》同本译别。如是等义,具如别章。今云法本如等者,一梵音修多罗,此云法本。释有二义:一教为理本、二总为别本。二只夜,此云重诵,诵前长行。三和伽罗那,此云受记,受佛记别。四伽陀,此云不诵偈,亦名讽诵,不诵长行。五忧陀那,此云无问自说。六尼陀那,此云因缘,亦名调伏。由彼广明制戒缘起,故名戒经。七阿婆陀那,此云譬喻。八伊帝忧多伽,此云法界,亦名本生,界是生义。九闍多伽,此云本事。十毗佛略,此云方广(勘)。十一阿浮陀檀摩,此云未曾有。十二忧波提舍,此云论议。如是十二皆云如者,如是空义。 经:是名味句(至)一切如。 释曰:第二、总辨教空。若依《本记》有其四义。故《本记》云「二结成有四:一名味句,是应说。二音声,是正说。三果报,是能说。四一切如,即是依说。依此真如理而说法,实无法可说也。」今解:不尔。此即第二总辨教体空。然出教体,诸说不同。有处说名等为体、有处说声、有处合说,具如别章。今依此经,名句文身及声为体,故前〈观空品〉云「佛说句文声」。而今所说名味句音声果者,名等是假,声体是实;依实声上,假立名等,故言声果。如是文字记句,皆是如也。 经: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释曰:第三、不行空。谓若依文字不悟如者,如诸部等,不行空也。 经:大王如如文字修诸佛智母。 释曰:第二、修空。若依《本记》,第二修学空有五:第一能修、第二所修、第三本性、第四如理修、第五结成。一能修之智,修如如佛母,能生佛故名智母。二所修正是佛母,即萨婆若,即一切智。有三义:一众生性,譬如意珠,所须皆能成就。二众生根,譬如清水,影和润清,如慈悲心。三众生智,譬如虚空,于如如不转不异,性是不改义。所求竟得,是不改也。根是能生义,能生慈悲利益一切众生。第三明本性以为母,未得佛时以当佛为智母,若得佛时即萨婆若是一切智。诸佛未成佛时名自性,即是隐为如来藏;后修得佛解脱道时,性显为法身,即萨婆若觉显本性。名修者为化,为化能显本佛,故名智母。未得为性者,未得时但有本性,故名性佛性。若道中引出佛性,果即涅盘,即至果佛性也。未来得通二性,已得唯是涅盘性。三乘有三种三乘:一乘三乘者,树王佛是小中大乘、缘觉中、声闻小中小,同观四谛故。次大乘三乘,一回向声闻缘觉,观如得人无我空为二,地前菩萨同观如得入见无我空故大。若相望者,回向声闻缘觉为内大乘内、外小中寂静声闻缘觉为外大乘外也。第三就初地后为三者,初地名见、二地至七地为修、八地至佛地为究竟地。若取大望小乘同观四谛,皆名为小;若小望大,同缘如如,皆名为大。据修习虽有三乘,论其本性皆不生灭。一切众生以此为觉性者,通结本性义,分为三也。第四如理修者,文言若菩萨无受下,有五波罗蜜:一无受无分别故波罗蜜。无受有二,一凡夫不能通达亦名无受,不受着故。今菩萨通达而不受着也,能不受故。二无文字无语言波罗蜜,文字假说,理论无也。三离文字无二波罗蜜。四非非文字无果波罗蜜。菩萨修解,能离文字、得解脱。此解是果,是非文字解,此解亦空,故言非非文字。五为修文字者,明一味波罗蜜故,证真性为最胜,翻波罗蜜为究竟最胜也。第五结护佛果,护十地护因,护化众生利他。今解:不尔。问答分别,说法不二。文别有二:初问答分别说法不二、后「大王」下依上说法修诸智母。上来已释空讫,自下第二修诸智母。文别有三:初广辨修习、次「三乘」下逐难重释、后「大王」下结修所成。就广辨修,文别有二:初明因位智母;后「即为萨波若体」者,果之智母。就因位中,文别有二:初明修性智母、后「一切」下明理性智母。如是二性能生佛智,故言智母。此即第一明修性智母。谓从地前至金刚位,依教空修习,生受用身一切智果,即是生因。若望法身,即谓了因。或可如者指示,亦显十二文字非一,是故重言如如文字。修诸佛智母者,谓诸位中所修诸行,能生诸佛智,故言诸佛智母。 经:一切众生性根本智母。 释曰:自下第二明理性智母。谓诸因位真如佛性,能显法身本觉智果,故言性根本智母,即是正因;若望受用,即是依因。 经:即为萨波若体。 显果智母。谓萨波若,诸佛智根本,亦名智母。 经:诸佛未成佛(至)已得为萨波若。 释曰:此即第二依时属当。谓诸佛未成佛,以当佛为智母,用法身报身为智母。未得为性者,在因位中,行性理性以为佛性。已得为萨波若者,至果位中,法身本觉、报身妙觉,为一切智也。 经:三乘(至)以此为觉性故。 释曰:自下第二逐难重释。谓前文云修诸佛智母,或云性根本智母,其相难解,故今重释。文别有二:初释理性、后「菩萨」下。重释。文别有二:初释理性、后「菩萨」下,重释行性。此即初也。谓前所说性根本智母者,即三乘身中理性般若,不生不灭,自性常住。是故一切众生以此为佛性。即以此文,一切众生皆有真如佛性,或可三乘菩萨皆名为觉,用此实相般若为三乘觉性。 经:若菩萨(至)波罗蜜。 释曰:第二重释行性。谓前所说如如文字修诸智母,而未能显修相差别,故今重释。文有两节:即初释如如文字、后「修无修」下释修诸智母。谓若菩萨无受乃至非非文者,名为如如文字。然此四句,诸说不同。一云:无受者总句,菩萨不执文字,故言不受。无文字者,下有三句别释不受:一不受无文字,以不执着无文字故。离文字者,非文字义。若文字应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离文字,若非非文字,应非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非非文字。一云:不受无文字,不受所执文字。不受离文字者,不受依他。不受非非文字者,不受圆成实性文字。修无修文字等者,释上修诸佛智母。谓菩萨修行,不作是念:「我是能修文字」为所修者,乃得真性般若波罗蜜。 经:大王(至)为若此。 释曰:第三、结修所成。谓若菩萨如上修习,能成三答,所谓护佛、护化、护十地行。 经:白佛言(至)为无量耶。 释曰:第三、问答分别法门不二。若依《本记》文别有三:一正明法门不二、二赞经德、三立经名。就初门中,先问、后答。此即王问。有其三问:一问根,根有二:一佛性为根、二道中为根。二问行,即八万四千阴入等门。三问法门,有二:一方便法门,无量随众生品修学;二正法门,常修不一不二。第一问理,第二问行,第三问教也。今解:不尔。即此品内五段中第三问答分别法门数量。文别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谓王问定有邪正定等无量品,众生有利钝等,根有无量,或贪慢等、或迷阴等无量心行、为彼所说。诸法观门、为一为二、为无量耶? 经:大王(至)乃有无量。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文别有三:初随问略答、次「若菩萨」下广释、后「众生品品」下结。文中有二:初明观门、后明所观法。此即初也。谓所说观门非但一二,乃至无量。 经: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无相。 释曰:第二明所观法非唯一二,故说亦言。然释此文,诸说不同。有说:亦非有相者,单破有相。非非无相者,复破有相。依《本记》云「相不可得,故言非有相,非非是非无相。彼相者,相与法一、与相异?般若相与法一,法未成就,谁与相一?若已成就,即不所相。」有云:应作四句,谓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为存略故,且说初后。今解:准上有三句。一非有相,若尔应是无相,故言非无相。若尔,非应是非无相,故言非非无相。今举初后准显中句,故但二句。 经:若菩萨(至)第一义谛也。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文别有三:初依二谛显诸法相、次依三谛显诸法相、后就三假辨诸法空。此即初也。谓若菩萨,观众生一二是俗谛,不见一二是真谛。今明俗即真故言一二者,是第一义谛也。 经:大王若有若无者即世谛也。 释曰:据实有无即是俗谛,非有非无即是真谛。今正显俗,故言有无者即世谛也。或可有者色谛心谛,无者空谛。 经:以三谛摄一切法。 释曰:自下第二就三谛以明诸法。文别有三:初明三谛摄一切法、次列三谛名、后引说证成。此即初也。 经:空谛色谛心谛。 释曰:第二、列三谛名。言三谛者,一空谛,谓第一义谛;二色谛,谓五根等;三心谛,谓眼等六识。二谛门中,初一是真、后二是俗。若广分别,如《本记》。 经:故我说一切法不出三谛。 释曰:第三、引说证成。 经:我人(至)一切法空。 释曰:第三、依三假以明空相。我人知见,名假故空。五受阴,受假故空。一切法,法假故空也。 经:众生品品(至)非二法门。 释曰:第三、结答。《本记》云「理论非一非二,俗乃无量」者,不然。本问有三:为一、为二、为无量?皆依俗义。 经:大王(至)无二二无别。 释曰:自下第四赞经德。文别有三:初明七佛同说,劝众受持;次「是经」下明多佛同说,赞经劝持;后「况复」下依今佛说,劝众受持。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初明同说、后「汝等」下劝众受持。 经:是经功德(至)不可穷尽。 释曰:第二、多佛同说劝众受持。文显可知,故不繁述。 经:况复(至)得佛不久。 释曰:第三、依今佛说劝众受持。文别有二:初劝众受持、后时众得益。此即初也。 经:时大众(至)十地性。 释曰:第二、时众得益。若依《本记》,三空者,三假空也,地前观。大空者,登地也。或可三空者,空、无相、无愿。 经:大王(至)般若波罗蜜。 释曰:第五、赞名劝持。文别有三:初标名劝持、次重赞异名、后举喻劝持。此即初也。 经:是经复有(至)一切众生身。 释曰:第二、重赞异名。名有四种:一护国、二法药、三护舍、四护身。 经:即此般若(至)亦复如是。 释曰:第三、举喻劝持。文别有三:初法说、次举喻、后「汝等」下举法同喻。 仁王经疏中卷(末) 元久二年朱明四月十日书写了。    同月十一日交点已了。            传领?海            传领觉听      唐招提寺五室住侣宗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