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四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弟子法慎记
弟子灌顶再治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四(内方便下分明验恶根性)
第二、明验恶根性中,即有四意:一、先明烦恼数量;二、次明恶根性发;三、立对治法;四、结成悉檀,广摄佛法。
今释第一、烦恼数量。烦恼者,《涅盘经》云:「烦恼即是恶法。」若具论恶法,名数众多,今略约五种不善恶法开合,以辨数量。五种不善法者:一、觉观不善法;二、贪欲不善法;三、瞋恚不善法;四、愚痴不善法;五、恶业不善法。若开,乃有八万四千,论其根本,不过但有三毒等分。若合,五不善法为四分烦恼者,三毒即守本,还为三分,并属习因觉观、恶业障道,此二不善,合为一分。所以者何?觉观,即是带三分烦恼而生,亦得说为习因等分。恶业障道,属报因等分。习、报合论,但说一等分。故五种不善法,若一往合说,即但有四分,开论,即为八万四千者,如《摩诃衍论》中所明:「贪欲烦恼具足二万一千,瞋恚烦恼具足二万一千,愚痴烦恼具足二万一千,等分烦恼具足二万一千,四分烦恼合出八万四千尘劳。佛为对此说八万四千法门为治。」今处中而明,是故但约五种不善恶法以辨恶根性发相。所以者何?上明善根性发,既约五种分别,今明恶根性发,岂不但据五不善法而辨?此则药病相对,法相孱齐,行者欲修禅定,必须善分别之。
第二、次明恶根性发者,自有行人修禅定时,烦恼罪垢深重,虽复止心静住,如上所说,内外善法都不发一事,唯觉烦恼起发,是故次明恶根性发。
今就恶法发中,还约五种不善而辨,一不善法中,各自为三,三五则为十五不善法。若论行人发不善时,乃无的次第。今约教门依次而辨,具如前列。一、明觉观发相,即为三种:一者、明利心中觉观;二者、半明半昏心中觉观;三者、一向昏迷心中觉观。
一、明利心中觉观发者,若行人过去既不深种善根,于修定时都不发种种善法,但觉观攀缘,念念不住,三毒之中亦无的缘,或时缘贪,或时缘瞋,或时缘痴,而所缘之事,分明了了,如是虽经年累月,而不发诸禅定,此为明利心中觉观发相。
二、半明半昏心中觉观者,若人于摄念之时,虽觉觉观烦恼念念不住,但随所缘时,或明或昏。明则觉观攀缘,思想不住;昏则无记瞪矒,无所觉了,名半明半昏觉观发相。
三、一向沈昏心中觉观者,若行人于修定之时,虽心昏暗,似如睡眠,而于昏昏之中切切攀缘,觉观不住,是名沈昏心中觉观烦恼发相。
二、明贪欲中即有三种发相:一、外贪欲;二、内外贪欲;三、遍一切处贪欲。
一、外贪欲烦恼发者,若行人当修定时,贪欲心生,若是男子,即缘于女,若是女人,即缘于男子,取其色貌、姿容、威仪、言语,即结使心生,念念不住,即此是外贪淫结使发相。
二、内外贪欲烦恼发者,若行人于修定之时,欲心发动,或缘外男女身相、色貌、姿态、仪容,起于贪着,或复自缘己身形貌,摩头拭颈,念念染着,起诸贪爱,是以障诸禅定,此即内外贪欲烦恼发相。
三、遍一切处贪欲烦恼起者,此人爱着内外如前,而复于一切五尘境界资生物等皆起贪爱,或贪田园、屋宅、衣服、饮食,于一切处贪欲发相。
三、明瞋恚发相,即有三种:一、非理瞋;二、顺理瞋;三、诤论瞋。
一、违理瞋发者,若行人于修定时,瞋觉欻然而起,无问是理非理,他犯、不犯,无事而瞋,是为违理邪瞋发相。
二、顺理正瞋发者,若于修定之时,外人实来恼触,以此为缘而生瞋觉,相续不息,亦如持戒之人见非法者而生瞋恚,故《摩诃衍》中说:「清净佛土中,虽无邪三毒,而有正三毒。」今言顺理正瞋者,即其人也。
三、诤论瞋者,行人于修禅时,着己所解之法为是,谓他所行所说悉以为非。既外人所说不顺己情,即恼觉心生。世自有人,虽财帛相侵,犹能安忍少诤,义理即大瞋恨,风马不交,是名诤论瞋发相。
四、明愚痴发相,自有三种:一、计断常;二、计有无;三、计世性。此三并是着众邪见,不出生死,是故通名愚痴。
一、计断常痴者,行者于修定中,忽尔发邪思惟,利心分别:「过去我及诸法为灭,而有现在我及诸法邪?为不灭而有邪?」因是思惟,见心即发,推寻三世,若谓灭,即堕断中;若谓不灭,即堕常中。如是痴觉,念念不住,因此利智捷疾,辩才无滞,诤竞戏论,作诸恶行,能障正定出世之法,是为计断常痴发之相。
二、计有无痴发者,亦于修定之时,忽尔分别,思惟觉观,谓今我及阴等诸法为定有耶?为定无耶?乃至非有非无耶?如是推寻,见心即发,随见生执,以为定实邪觉,念念不住,因此利智捷疾,戏论诤竞,起诸邪行,障碍于正定,不得开发,是为计有无痴发之相。
三、计世性痴发者,亦于修定之时,忽作是念:「由有微尘,所以即有实法;有实法故,便有四大;有四大故,而有假名众生及诸世界。」如是思惟,见心即发,念念不住,因此利智辩才,能问能说,高心自举,是非诤竞,专行邪行,离真实道,乃至思惟分别刹那之心亦复如是。以是因缘,不得发诸禅定,设发禅定,堕邪定聚,是为计世性痴发之相。
五、明恶业障道发相,亦有三种:一、沈昏暗蔽障;二、恶念思惟障;三、境界逼迫障。
一、沈昏暗蔽障者,行者于修定欲用心之时,即便沈昏暗睡,无记瞪矒,无所别知,障诸禅定,不得开发,是为沈昏暗蔽障发之相。
二、恶念思惟障者,若行者欲修定时,虽不沈昏暗睡,而恶念心生,或念欲作十恶、四重、五逆、毁禁、还俗等事,无时暂停,因是障诸禅定,不得开发,是为恶念思惟障发之相。
三、境界逼迫障者,若行人于修定之时,虽无上事,而身或时卒痛,觉有逼迫之事,见诸外境,或见无头手足、无眼目等,或见衣裳破坏,或复陷入于地,或复火来烧身,或见高崖而复堕落,二山隔障,罗刹虎狼,或复梦见有诸恶相,如是事皆是障道罪起,逼迫行人,或令惊怖,或时苦恼,如此种种,非可备说,是名境界逼迫障发之相。
今约此五不善法,即合为三障。前三毒,即为习因烦恼障。等分之中觉观乱法,即是麁四阴,故名为报障。三种障道,即为业障。何以知之?由过去造恶,未来应受恶报,即以业持此恶。若行者于未受报中间而修善者,善与恶乖,业即扶恶而起,来障于善,故知即是业障。如是三障,障一切行人禅定、智慧不得开发,故名为障。
第三、次明对治法者,对名主对,治名为治,如不净观主治淫欲,故名对治。如是乃至念佛三昧等,主治恶业障道。今明对治中,自有六意不同:一者、对治治;二者、转治;三者、不转治;四者、兼治;五者、兼转兼不转治;六者、非对非转非兼治。
一、明对治者,前善恶根性发中,名为十五,今此对治中,亦为十五。
问曰:此岂非烦长邪?
答曰:不然。前为验知故说,今为对治故说。前为约善根自发故说,今为修习故说,此非烦重。
一、明治觉观多病者,如经中说:「觉观多者,教令数息。」今觉观之病既有三种,息为对治,亦为三意:
一、明利心觉观者,行者坐中明利之心攀缘,念念不住,此应教令数息。何以故?数息之法,系心在息,息是治乱之良药也。若能从一至十,中间不忘,必得入定,能破乱想。数息之法,于沈审心中记数,沈审之心能治明利,是以数息能除明利心中觉观病也。
二、明治半明半昏觉观者,病相如前说,今对治之法,应教令随息。随息出入,则心常依息。以依息故,息麁心即麁,息细心亦细,细息出入,继心缘之,能破觉观。心静明鉴,知息出入,长短去就,照用分明,能破昏沈,是故说随为治。若但数息者,即有扶昏之过。若但观息,亦有浮乱之失,不名善对治也。
三、明治昏沈心中觉观者,觉观起相如前说,对治之法,应教令观息,息入时,谛观此息从何处来,中间何所经游,入至何处住。口出息亦如是。此法后当广说。如是求其根源,出无分散,入无积聚,不见定想,明心观照,心眼即开,破于沈昏。静心依息,能破散乱,故以观息对治沈昏觉观之病。
二、明治贪欲多病,如经中说:「贪欲多者,教不净观。」欲病既有三种,今对治亦为三意:
一、明治外贪欲多者,病发从着外境男女容色、姿态、语言、威仪、细滑等相,是故淫火炽然不息。对治之法,应教作九想观,若至冢间取死尸相,亦当谛观可爱之境,躃着地上,观见死尸胮胀、烂坏、脓血流出、大小便利、诸虫唼食。今我着者亦复如是,何处可爱?作是观已,淫心自息,是故九想能治爱着外境贪淫重病。
二、明治内外贪欲烦恼,烦恼病发如前说,若欲治之,当教作初背舍等观,谛观内身不净,破坏可恶,即破缘内贪爱,复当如前,观外不净可恶,即离外境贪爱,即是初背舍,以是不净心观内外色,能破内外爱着贪淫之病。
三、明治一切处皆起贪爱者,贪病发相,如前说。治法,应教缘一切处大不净观,观一切境男女、自身、他身、田园、屋宅、衣服、饮食、一切世间所有,皆见不净,无有一处可生贪心,尔时一切处中生厌离心,则一切贪欲无复起处,是名对治一切处贪欲病。
三、明治瞋恚多病,如经中说:「瞋恚多者,教慈心观。」治瞋病既有三种,今对治亦复有三:一、明治邪瞋者,日夜心中思惟非理,欲以恶事恼他瞋发之相,具如上说。治之,应令修众生缘慈,取一亲人得乐之相,缘之入定。如是见亲人得乐中,怨人等皆令得乐,取他乐相,能生爱念,即破于众生中瞋恼怨害之心。
二、明治正瞋者,若于余事之中都无瞋心,但见人作恶,或复犯戒而起瞋心病发之相,具如前说。治之,应教修法缘慈,观五阴虚假,不见众生,岂有持犯是非之事?但缘诸受中法乐,以与于他,慈心爱念,不应加恼。是非既泯,瞋心自息,是为行法缘慈能治顺理瞋病。
三、明治一切法中诤论故瞋者,病发如前说。对治方法,应教修无缘慈。何以故?此人随所得法,既自以为是,谓他即非,同我者喜,违我者即瞋,或于四句及绝四句中生执,或复执于中道。如是皆有所依,故有诤讼执计因缘,便生瞋觉。对治方法,令修无缘之慈,行此慈时,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于一切法不忆不念。若无忆念,因何诤讼而生瞋心?大慈平等,同与本净之乐,离恼他相,故名慈能与乐。亦得言菩萨为诸众生说如是法,名为大慈。当知修无缘慈对治一切法中诤论瞋恚。
四、明治愚痴多病,如经中说:「愚痴多者,教观因缘。」
问曰:因缘之法,其义甚深,云何愚痴之人教观因缘?
答曰:言愚痴者,非谓如牛、羊等,但是人聪明利根,分别筹量,不得正慧,邪心取理,名为愚痴。愚痴之病既有三种,对治亦应立三:
一、明治断常痴病者,邪思执着,或起常见,或起断见,便破因果,病相如前说。对治方法,应教观三世十二因缘,过去有二,现在有八,未来有二,是为十二因缘。三世相因,不常不断,如经偈说:
我真佛法中, 虽空亦不断,
相续亦不常, 善恶亦不失。
若行者能善观十二因缘,不执断常,则邪见心息,亦得以此对治,破相续假惑。
二、明治计有无痴病发者,邪念思惟有我无我、有阴无阴等,如前说。立对治者,应教观果报十二因缘。果报十二因缘者,观现在歌罗逻时,名曰无明,乃至生老死等。现在即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成就,皆从因缘生。此歌罗逻时,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识,故名无明。此既从缘而生,无有自性,不可言有,不可言无,乃至老死亦复如是。若知非空非有,即破空、有二见。当知果报十二因缘观,即治有无见病,今亦得以此对治,破执因成假惑。
三、明治世性愚痴发者,若见细微之性能生万法,如是邪念,名计世性,广说如前。对治之法,还作一念十二缘观。何以故?行者深观一念之中具足十二,一非十二,十二非一,而今约一说十二,约十二说一。当知一无定性,无定一故,则世性不可得,故以一念十二缘观破执世性邪痴。此一念十二缘观多破执一异见,今亦即得以此破相待假惑。
五、明治恶业障道多病,如经中说:「障道者,教令念佛。」今障道既有三种,对治则亦立三:
一、明治沈昏暗塞障发者,恶业病相,如前说。对治,应教观应佛三十二相中随取一相,或先取佛眉间毫相,闭目而观。若心暗钝,悬作不成,当对一好端严形像,一心取相,缘之入定。若不明了,即开眼更观,复更闭目。如是取一相明了,次第遍观众相,使心眼开明,即破昏睡沈暗之心,念佛功德则除罪障。
问曰:若取其相分明,能破沈昏者,何不作九想白骨等观?
答曰:九想白骨但是生死不净之身,除罪义劣,故非对治。
二、明治恶念思惟障者,障发如前说。对治,应教念佛功德。云何为念?正念之心缘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一切种智圆照法界,常寂不动,普现色身,利益一切,功德无量,不可思议。如是念时,即是对治。何以故?此念佛功德从缘胜善法中生心数,恶念思惟从缘恶法中生心数。善能破恶,故应念报佛。譬如丑陋少智之人,在端正大智人中即自鄙耻。恶亦如是,在善心中则耻愧自息,缘佛功德,念念之中灭一切障。
三、明治境界逼迫障者,罪业发相,如上所说。对治方法,应教念法佛。法佛者,即是法性平等,不生不灭,无有形色,空寂无为。无为之中既无境界,何者是逼迫之相?知境界空故,即是对治。若念三十二相,即非对治。何以故?是人未缘相时,已为境界恼乱,而更取相者,多因此着魔,狂乱其心。今观空,破除诸境界,存心念佛,功德无量,即灭重罪。此为对治,于义可见。略说对治治竟。
第二、明转治者,出《摩诃衍论》解十力,明定力垢净,智力中说。彼论云:「贪欲之人教修慈心,多瞋之人作不净观,愚痴多者教思惟边无边,掉散心中教令用智慧分别,没心人中教令摄心。若如是者,名为转治;若不尔者,名不转治。」此为反上所说。今明转治有二种:一者、病转法亦转;二者、病不转而法转。今约前一观中明转治义,前对治治中,贪心多者,教观不净。观心既成,见于不净,厌患前境,便生瞋心。如佛在世,有诸比丘学不净观,成即顾人自害。如是之类,应教转观修慈,以治于瞋,名为转治,此即药病俱转。如此说者,细熟寻检,犹未称教意。二者、病不转而药转者,贪病不转前不净观,修慈观治。
问曰:贪心之法,取人好相,慈亦取人好相,云何为对治?
答曰:菩萨戒有明文:「一切男子皆是我父,一切女人皆是我母,而菩萨不起慈悲,行淫无度,不避六亲,犯波罗夷罪。」若观前境男女,皆如父、如母、如子,则自敬爱,心生慈念,能破贪欲,譬如父母,终不于子所生非法心。
复次,慈名与他之乐,贪欲不善,增他烦恼,此非与乐之道。如是思惟,系心修慈,慈定若发,即治贪欲。何以故?无量心是色界法,不应得有贪欲心生,此则病虽不转,转观治之。今以不净一门类之,余十四门禅悉有二种转治之义可知。
复次,转观有二种:一者、转心不转境;二者、心境俱转。善自推寻,其义可见。
第三、明不转治者,亦为二意:一者、病不转,观亦不转;二者、病转观不转。一、病不转,观亦不转者,如贪心人作不净观,贪心不息,更增想作观,不须转观,当更作脓血烂坏相等,作一人不息,复作多人,如是乃至一城、一聚落皆作不净,如《禅经》中广说。或进入白骨流光等治,贪心方息,故名不转治。虽有此义,理而推之,犹恐未是教之正意。二、病转观不转治者,行者为有贪欲病,作不净观治,贪欲转而生瞋恚,尔时不转不净观,即于不净中增想,作不净观及白骨流光入定,瞋心自除,亦得即为二意:一、境不转而心转;二、境不转,心亦不转。余十四对治不转治义,类亦如是。
第四、明兼治者,亦出《摩诃衍论》解八念念舍文中。彼论云:「菩萨法施者,法施因缘,或复说法,或现神通,或复放光,如是等利益度脱众生,名为法施。复次,行法施者,应当善识众生烦恼多少,或但有一烦恼病,或两两杂,或三三杂。若一烦恼,说一法治;两两杂者,说二法治;三三杂者,说三法治。」此即是兼治相。一病说一法治,如前说。两病二法治者,如有贪欲病,复有瞋恚,当用不净、慈心观共治。何以故?若但用一法,虽偏治一边,复增一边,则为过失。今二法相兼,病则皆差。或不净兼慈,或慈兼不净,今应随病起,以义斟酌。兼三兼四,乃至五等,悉有其义,今不具说。
第五、明兼不转治者,此义亦如转治、不转治意,但于兼中对病发多少,还约上转、不转意细推可见。
第六、非对非转非兼治者,即是第一义悉檀波若正观。此观通能治十五种病,亦通能发十五种门禅,所以言非对非转非兼治。正观法性即法,不可以法对法,故云非对正观,无偏不增,余病不须转也。力能遍破众病,故不须兼。虽不得能破、所破,而治诸不善,悉皆除灭,故名为治。是以《摩诃衍》云:「有三昧但能除贪,不能除瞋,不能除痴,有三昧能除三毒。」即是今所明正观第一义悉檀也。
所以波若一观能治五病者:一、正观能治贪欲,如《思益经》云:「贪欲之人以净观得脱,不以不净,世尊自知。」二、正观能治瞋者,如《般若》说:「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尔时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则瞋恚不生。」故知实相能治于瞋。三、正观能破治痴者,智慧破于无明,其义可见,故《涅盘经》云:「明时无暗,暗时无明。有智慧时则无烦恼,有烦恼时则无智慧。」四、正观能治觉观者,正观心中,语言道断,心行处灭,则觉观从何而生?故《维摩诘经》言:「云何息攀缘?谓心无所得。」五、正观能治罪障者,如前引《普贤观》云:「端坐念实相,是名第一忏。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复次,如世余药,各随对治,能治一病,不能遍治一切病也。阿竭陀药即能遍治一切众病,是名非对非转非兼治,亦能具足一切禅门。如《大品经》说:「欲学一切善法,当学般若。」所以者何?譬如王来,必有营从。若般若慧发,则一心具足万行。此则可以如意宝珠为喻。
第四、次明结成悉檀,广摄佛法者,今约此验恶根性中辨对治,即以对《摩诃衍论》所明四种悉檀义。所以者何?如十五种不善境界发相,此正是世界悉檀,乃至前明善根发相亦属世界悉檀,以其皆是因缘生阴入界摄故。
次明十五种对治禅门,即是对治悉檀,是中正辨药病相对故。次明转治兼转不转治,即是为人悉檀。此正逐人根缘不定,方便利益,故名为人。次明非对非转,即是第一义悉檀,其义可见。故《摩诃衍论》云:「此四悉檀,即摄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一切佛法。」理而推之,当知禅门之义,则为广博,靡所不收。
第三、次明安心禅门者,略为五意:一、明随便宜;二、明随对治成就;三、明随乐欲;四、明随次第;五、明随第一义。
今释第一、随便宜者,如验善根性中发十五种禅门,随其发法,当知过去已经修习,可还修令成就,随所发法,安心修之,如发觉触后,欲修安心,当教数息。所以者何?根本初禅多从数息中发,当知是人过去已曾数息修禅。今若从息道而入,与本相扶,禅则易发,加功不止,则能具足四禅空定,因此即发三乘圣道事等。金师之子,教令数息,是为随本,善根发后,说安心法。余十四善根发,随便宜立安心亦如是。
二、明随对治成就立安心法者,如行人本有贪欲不善障法,为治此病,作不净观,观成病灭。尔时虽无欲病,而未证深法,当更加心修习不净。作种种不净成已,次当却除皮肉,修白骨流光,入八背舍,断三界结,成三乘道,此则不失其功。若更安心余法,方复造功,则于事难成。余十四随对治成就,辨安心法,类之可知。
三、随乐欲者,若能对治,断欲界烦恼不善之患,则十五种禅通无遮障。尔时当随行者心所欲乐诸禅三昧,各安心其门而修习之,即皆开发,始终成就。此可以数人同治修为类。
四、约次第立安心法者,遮障既除,自有行人欲从浅至深,具足修一切禅定,应从阿那般那中而教数息;证根本四禅空定已,次教随息;证十六特胜已,次应观息;具足通明之禅,次教不净观,入九想、背舍等禅,乃至次应观心性,入九种大禅。禅定次第并如上。
第五、明禅次第中,分别修证方法在下自当具说,今明约验善恶根性,后用安心法。既有如此之便利,故次后而说。
五、明随第一义者,泥洹真法宝,众生种种门。入此十五种善根发后,及五对治除障已后,随于一法门易悟之处,即以此为安心者,行人多因是门入圣道也。
第四、次明治病方法,行者既安心修道,或本四大有病,因今用心,心息鼓击,发动成病,或时不能善调适身、息、心三事,内外有所违犯,故有病发。夫坐禅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则四百四病自然差矣。若用心失所,则动四百四病。是故若自行化他,应当善识病源,善知坐中内心治病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动病,非唯行道有障,则大命有虑。
今明治病法中,即为二意:一、明病发相;二、明治病方法。病发虽复多途,略出不过三种:一者、四大增动病相;二者、从五脏生病;三者、五根中病。
略明四大病者,地大增故,肿结沈重,身体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水大增故,痰癊胀满,饮食不消,腹痛下利等百一患生。火大增故,煎寒壮热,支节皆痛,口爽、大小行不通利等百一患生。风大增故,虚悬战掉,疼痛转筋,呕吐嗽气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经云:「一大不调,百一病恼;四大不调,四百四病一时俱动。」四大病发,各有相貌,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其相众多,不可具记。
二、次明五脏生患之相:从心生患者,多身体寒热、口燥等,心主口故;从肺生患者,多身体胀满、四支烦疼、闷、鼻塞等,肺主鼻故;从肝生患者,多喜愁忧不乐,悲思瞋恚,头痛、眼痛疼暗等,肝主眼故;从脾生患者,身体面上游风,通身㿇㿇,痒闷疼痛,饮食失味,脾主舌故;从肾生患者,或咽喉噎塞,腹胀耳满,肾主耳故。五脏生患众多,各有其相,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可知。其相众多(云云),不可具记。
三、次略明五根中患相。身患者,身体卒痛,百节酸疼、疮痒等。舌患者,疮强急,饮食失味等。鼻患者,鼻塞瓮及流浓涕等。耳患者,耳满疼聋及或时嘈嘈然作声等。眼患者,眼悬视??及瞖暗疼痛等,如是四大、五脏、五根病患,因起非一,病患众多,不可具说。
问曰:五根之患,无异五脏内外相因,今何以别说?
答曰:为坐中别有治法故,须别说其相。行者若欲修禅,脱有患生,应当善自知因,起三种病,通因内外发动。若外伤寒冷热风,饮食不慎,而病从三处发者,当知因外发。若用心不调,观行违僻,或内心法起,不知将息,而致此三处病发,此因内发。
复次,行者应知得病有三种不同:一者、四大增损故病,如前说;二者、鬼神所作及因魔事触恼,故得病;三者、业报所得病。如此等病,初得即治,甚易得差;若经久,则病成身羸,治之则为难愈。
二、正明治病方法者,既深知病源起发,当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举要言之,不过五种:一者、气息治病,所谓六种息及十二种息。何等为六种气?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嘘;六、呬。此六种息皆于唇口之中方便转侧而作,若于坐时,寒时应吹,热时应呼。若以治病,吹以去寒,呼以去热,嘻以去痛,及以治风,呵以去烦,又以下气。嘘以散痰,又以消满,呬以补劳。若治五脏,呼、吹二气可以治心,嘘以治肝,呵以治肺,嘻以治脾,呬以治肾。
复次,有十二种息能治众患:一、谓上息;二、下息;三、满息;四、燋息;五、增长息;六、灭坏息;七、暖息;八、冷息;九、冲息;十、持息;十一、和息;十二、补息。此十二息皆心中作想而用。今略明十二息对治患之相。上息治沈重,下息治虚悬,满息治枯瘠,燋息治肿满,增长息治损,灭坏息治增,暖息治冷,冷息治热,冲息治壅结不通,持息治战动,和息通治四大不和,补息资补四大。善用此息,可以遍治众患,用之失所,各生众患,推之可知。诸师用息治病,方法众多(云云),不备说,今略示一两条,令知大意。
二、明假想治病者,具如《杂阿含》、《治禅病祕法》七十二法中广说。但今人神根既钝,作此观想,多不成就。或不得其意,非唯治病不差,更增众患。故诸师善得意者,若有祕要,假想用之,无往不愈,但不可具以文载。
三、呪术治病者,万法悉有对治,以相厌禳,善知其法术,用之无不即愈。呪法出诸修多罗及禅经中,术法诸师祕之,多不妄传。
四、用心主境治病者,有师言:「心是一期果报之主,譬如王有所至处,群贼迸散。心王亦尔,随有病生之处,住心其中,经久不散,病即除灭。」又师云:「用心住忧陀那。此云丹田,去脐下二寸半,多治众患。」又师云:「安心足下,多有所治。」其要众多,今不具说。
五、观析治病者,用正智慧检受病既不可得,四大之患即自消灭。若是鬼神及因魔罗得病,当用强心加呪,及以观照等法助治之。若是业病,必须助以修福、忏悔、转读,患即自灭。此五种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则可自行兼他,况复具足通达。若都不知其一,则患生无治,非唯废修正业,亦恐性命有虑,岂可自行教人?是故欲修禅之者,必须善解内心治病之法。内心治病方法众多,岂可具传于文?若欲习知,当更寻访上来所出是旨,是示其大意。若但依此文,文既阙略,恐未可定怙,智者善得其意,方便回转,无善知识之处,亦足权以救急。
问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効不?
答曰:若具十法,无有不益。十法者:一、信;二、用;三、勤;四、恒住缘中;五、别病因起;六者、方便;七、久行;八、知取舍;九、善将护;十、识遮障。何谓为信?谓信此法必能治病。何谓为用?谓随时常用。何谓为勤?用之专精不息,取得汗为度。何谓为恒住缘中?谓细心念念,依法而不散乱。何谓别病因起?别病因起如上说。何谓为方便?谓吐纳运心缘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何谓为久行?谓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计日月,常习不废。何谓知取舍?谓知益则勤,用损则舍之,渐转心取治。何谓知将护?谓善识异缘犯触。何谓遮障?谓得益不向外说,未损不疑谤。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効。
次第五、明魔事者,魔罗,秦言杀者。夺行人功德之财,杀智慧命,故名魔罗。云何名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脱众生,入涅盘为事。魔亦如是,常以破坏众生善根,令流转生死为事。若能安心道门,道高则魔盛,故须善识魔事。今释即为三:一、分别魔法不同;二、明魔事发相;三、明坏魔之法。
第一、分别魔法不同,魔有四种:一者、烦恼魔;二者、阴入界魔;三者、死魔;四者、欲界天子魔。
一、烦恼魔者,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缚、盖、缠、恼、结等,皆能破坏修道之事,如《摩诃衍论》偈说:
欲是汝初军, 忧愁为第二,
饥渴为第三, 触爱为第四,
睡眠第五军, 怖畏为第六,
疑悔为第七, 瞋恚为第八,
利养虚称九, 自高蔑人十。
如是等军众, 厌没出家人。
我以禅智力, 破汝此诸军,
得成佛道已, 度脱一切人。
二、阴界入魔,为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色系缚众生,阴覆行者清净善根,功德智慧不得增长,故名为魔。所谓欲界阴入,乃至色、无色界阴入亦如是。行者若心不了受着,悉名为魔。若能不受不着,观如虚空,不为覆障,即破魔业。
三、死魔者,一切生死业报,轮转不息,皆名为魔。复次,若行人欲发心修道,便得病命终,或为他害,不得修道,即为废。今修习圣道,比至后世,因缘转异,忘失本心,皆名魔事。复次,行者当修道时,虑死不活,便爱着其身而不修道,亦是死魔所摄。
四、天子魔者,即是波旬。此魔是佛法怨讐,常恐行人出离其界,故令诸鬼神眷属作种种恼乱,破坏行者善根,是为他化自在天子魔。
第二、明四魔发相者:若烦恼魔,如前不善根性中三毒等分烦恼中广说。若阴入界魔发相,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发种种色心境界说;若死魔发相,如前病患法中广说。所以者何?病为死因。若鬼神魔者,今当分别说。鬼神魔有三种:一者、精媚;二者、垖惕鬼;三者、魔罗。
精媚者,十二时兽变化,作种种形色,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以恼行人。各当其时而来,善须别识。若多卯时来者,必是狐、兔、狢等,说其名字,精媚即散。余十一时形相,类此可知。
二、垖惕鬼者,亦作种种恼乱行人,或如虫缘人头面钻刺熠熠,或击攊人两掖下,或乍抱持于人,或复言说音声喧闹,及作诸兽之形,异相非一,来恼行人者,应即觉知,一心闭眼,阴而骂之,作是言:「我今识汝。汝是此阎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腊吉支,邪见、喜破戒种。我今持戒,终不畏汝。」若出家人,应诵戒序,若在家人,应诵三归、五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去。如是作种种留难相貌,及除却之法,并如禅经中广说。
三、魔罗恼乱者,是魔多作三种相来破行人:一、作违情事,即是作可畏五尘;二、作顺情事,即是作可爱五尘令人心着;三、作非违非顺事,即是作平品五尘动乱行者。
是故魔名杀者,复名华箭,亦并名五箭,射五情故。一情中有三种境,对情而恼行者,五情合有十五种境。色中三者:一、顺情色,或作父母、兄弟、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爱之境,令人心着;二、色中违者,或作虎、狼、师子、罗刹之形,种种可畏像来怖行者;三、色中非违非顺者,但作平品之形色,亦不令人生爱,亦不令人生怖,皆能动乱人心,令失禅定,故名为魔。余诸情中,亦当如是分别,但约尘相有异。行者若不别诸邪伪,则为所坏,狂乱作罪,裸形无耻,起种种过,破他善事,毁损三宝,非可具说,或时得病致死,必须慎之,善加觉识。
问曰:何故不约法尘对意根中论三种魔事?
答曰:从多为论,一切魔事多从五情中入,故但说五情,细而论检,意根中亦不无三种恼乱之事,类而可知。复次,诸大乘经中辨种种六尘中幻伪,对意根魔事起相,是中广说,故《大品经》云:「如是等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即是菩萨恶知识。」
三、明破魔法者,当用三法除却魔罪:一者、了知所见闻觉知皆无所有,不受不着,亦不忧戚,亦不分别,彼即不现。二者、但反观能见闻觉知之心,不见生处,何所恼乱?如是观时,不受不分别,便自谢灭。三者、若作此观,不即去者,但当正念,勿生惧想,不着躯命,正心不动,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于魔界无所舍,于佛界无所取,即佛法现前,魔自退散。既不见去来,亦不忧喜,尔时岂为魔所恼?
复次,亦未曾见有人坐中见魔作虎来剩食此人,骨肉狼藉,正是怖人,令心惊畏耳,都无实事,当知虚诳。如是知已,心不惊怖。复作是念:「设令是实,我今身命为道故死,何足可惧?今我此身,随汝分别,心如金刚,不可回转。」如是或一月、二月,乃至经年不去,亦当端心,正念坚固,莫怀忧惧,当诵大乘方等诸治魔呪,默念诵之,存心三宝。若出禅定,亦当诵呪自防,忏悔惭悚,及诵波罗提木叉戒,邪不干正,久久自灭。事理除魔,其法众多,非可备说,行者善须识之,方便除灭。故初心行人欲学坐时,必须亲近善知识者,为有如此等难。是魔入人心时,能令行人证诸禅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罗尼,何况不能作此小小境界?若欲知之,诸大乘经及《九十六种道经》中,亦少分分别。今略说此,为令行者深知此意,则不妄受诸境。取要言之,若欲遣邪归正,当观诸法实相。是故《摩诃衍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故偈言:
若分别忆想, 是即魔罗网。
不动不分别, 是即为法印。
常念常空理, 是人非行道,
不生不灭中, 而作分别想。
复次,略明破魔义不同,如《摩诃衍》中说:「得菩萨道故,破烦恼魔;得法性身故,破阴界入魔;得菩萨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得不动三昧,一切法中自在无住故,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若《大集经》,明得四念处即破四魔。此二说,名异意同。若《缨络经》,明等觉如来三魔已过,唯有一品死魔在。若《法华》说,二乘之人但破三魔,余有欲界天子魔所未能破。此则经论互说不同,悉有深意。若通明四魔,并至菩提方尽。所以者何?如烦恼魔,无明细惑,佛菩提智之所能断。阴界入魔,如告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死魔,如前取《缨络经》所说。欲界天子魔,坐道场时,方来与菩萨兴大鬪战。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尽。
菩萨摩诃萨心广大故,安住不动,修深禅定,从初发心乃至佛果,降伏四魔而作佛事,广化众生,心不退没。《涅盘经》中说有八魔,《华严经》中说有十魔,善得其意,四魔摄尽,更无别法。诸经辨魔事众多,略说不具足。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