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356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上 四明沙门 知礼 述记并序 双径沙门明得录记注于玄义之下 问曰:昔者宝云法师尝有撰集赞释玄辩,近岁孤山闍黎又以章记表明微旨,今复纂述,其故何哉?答曰:宝云讲次,学徒随录,义或阙如,未及补治,不幸归寂。孤山之制,多事消文,复于中间毁除观心,斯实不忍。今故秉笔拾先师遗余之义,拾后人遗弃之文,使教行二途,不至壅蔽,但谕新学达者,无诮吾之烦辞也。时天圣元年岁次癸亥四月望日序。 △将释玄义大科分二:初、释题二:初、经义题目。 金光明经玄义 题有六字,上四所释,下二能释。能释乃通,由智者师解释诸经皆立五义,故以所释拣非他部。入文广解经题四字,故不预叙。能释二字者,玄谓幽微难见也,义谓理趣深有所以也。其幽微义而有五重,葢一经始终能诠之名、所召之体、即体之宗、宗成力用,此四言教通局相状。大师搜抉如是五义,解释一题,欲令学者预知经旨,然后寻文,使于文文成智行故。斯是道场,特因静发,称会佛心,演兹奥旨,故不可以暗证者及寻文者同日而语也。幽微所以,岂虚名哉? △二、能说师号。 天台智者大师说。 门人灌顶录。 天台即栖真之处,智者是隋主所称,大师乃羣生摸范,说者拣异他师,握笔撰述也。若始终事迹,具彰别传,今略不书。 △二、释文二:初、释序文二:初、总示法体。 此金光明,甚深无量。 此者,指定之辞也。金光明者,所示法体也。甚深无量,明体德也。应知此经三字别题是法非譬。何以知然?经叙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乃住此定,而便唱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岂非直指所游法性名金光明,不云法性如金光明?而下文所立譬喻一释者,盖以诸师解金光明为世物象,用譬如来所得深法。诸师虽乃用譬显法,其实不知法相圆融,随名局解,是故不能遍譬诸法。大师欲示金光明海无法不备、无法不融,故顺诸师以金光明三字为譬,具足比况佛之所游,略则十种三法,广则一切法门,一一互融皆不思议。此乃格他譬法不周,因此广显法性圆具。然虽顺他以譬显法,其如经题是法非譬,故后自立附文、当体二种解释,斥彼义推譬喻疎远,依经就法方为亲切。斯由大师深解法性可尊可贵,当体名金;寂而常照,当体名光;大悲益物,当体称名。是知法性具金光明,真实名义究竟成就也。除法性外,所有名言皆无实义,故金光明三种法门,举一即三,全三是一,非三非一,而一而三,不纵不横,绝思绝议,是秘密藏佛所游处。又复应知以金光明示法体者,即五章体。盖由此经以金光明为名,以金光明为体,以金光明为宗,以金光明为用,以金光明而为教相。亦可三字别对五章,以金为体,以光为宗,以明为用,总三为名,分别三名而为教相。法体既尔,体德合然。甚深是光之德,穷法性底故;无量是明之德,达法性边故;此二不二是金之德,法性究竟尊贵义故。亦可三义皆甚深、皆无量、皆不二,五章之德莫不如是。 △二、别明教意。上已总示五章法体,今乃别明起教之意。初、叙说经意,即如来显示五章。二、叙宣通意,即是智者流行五章。初自为二:初、据理绝言。盖由至理,但可妙证,难以状名。二、赴缘可说。此约大悲,无说而说,说必利人。初又为二:初、约我辩。上至极果,下及庸凡,皆不能令妙理有说。更分三:初、明果人不能尽喻。 大虗空界尚不喻其高广,况山斤海滴宁得尽其边崖? 四佛说偈,山斤海滴,地尘空界,皆不能比,释尊寿命。此之四喻,虗空最大,以山等三依空立故。虗空虽大,而是妄心变起之境,迷真故生,悟性则灭,与眼作对,心缘所及,安能尽喻不可思议金光明耶?故经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宁将一沤类乎大海?空尚莫喻,三那可论?问:经云:空等莫比释尊所得寿命。今何得云不类大觉及金光明?答:觉性若少,金等三义则不名大。释尊寿命,义当于明,不具金光,则非永寿。一法不少,三法不多,生佛无差,体用不二。若不尔者,非方等义,四佛世尊喻不能及,彰理绝言也。 △二、明因位未能穷源。上举果佛证虽究竟,而法本寂灭,故言喻莫彰。今辨因人未到性源,故拟议非及。此自为二:初、约喻以智断斥。 日轮赫奕,非婴儿之所瞻仰;大舶楼橹,岂新产者之所执持? 日轮赫奕喻智德般若,婴儿之眼喻空假观慧,既违本智则非佛眼,故于智德赫日非所瞻仰。大舶楼橹喻断德解脱,新产之妇喻生法缘慈,既异无缘则无妙力,故于断德楼橹非所执持。此约圆果三智三脱,斥前三教菩萨悲智故也。若圆菩萨修既即性,则能从始不乖二德。然虽解即,若因望果,智有明昧力分强弱,是故因人于果智斵,亦非瞻仰及以执持,须了智断名为光明。二德不二即是法身,复名为金。虽用二斥,乃显未穷三法源也。 △二、约法以因果定。 诸佛行处,过诸菩萨,所行清净。 偏圆菩萨皆能伏断,随其所行悉名清净。今圆极果所行法性超越一切,故言过也。于金光明极证之人尚不能喻,未穷源者宁可言耶? △三、明凡小全迷所以二:初、小。 况二乘心口,安可思说? 偏圆菩萨发旷大心,有分证智,于金光明妙绝之理,犹尚不能腾象立言,况复二乘灭心自度,如聋如哑,岂能思说诸佛行处? △二凡 凡夫徒欲言之,言则伤其实;徒欲不言,默则致其失,二俱不可。欲以言之,言亦不可;欲以默之,默亦不可。 三乘贤圣,虽小异大,因不及果,而能修证三谛理智,尚莫言想金光明海。况凡外之徒,本非其分,随语生见,故言则伤实,既执无言,故默则致失。若具论于言,乃有单复及具足句,具论于默,则于三重四句之外,各一无言,并犊子部,我在第五不可说藏,此皆邪外发语默见也。若悠悠者,及学佛人,惟理之心,非语即默,于兹二处,增见长非,虽非神我,全当人执。故四教四门,皆生语见,虽四即起无言之见。故起信论,明五人执,皆是执于如来藏起。今之所斥,正在此人,故言与默,皆云不可。如是具论,凡夫起见之语默,二乘偏证之思说,菩萨未极之智辩,皆不能诠至圆之性。上至果佛,纯净心口,究竟说证,亦不能喻者,盖显金光明本来秘密,离言说相,离心缘相,俾乎行者,辞丧虑忘。 △二、引文证二:初、大品。 故大品中梵志云:非内观故得是菩提,非外观故得是菩提,非亦内亦外观故得是菩提。 彼经及论明先尼梵志本虽邪外,道机已熟,诸佛请云:令我此坐不起得眼。佛为开决,证须陀洹。佛还诘其悟理之智:由内观故,得是智耶?答言:不也。外观及以内外俱等,得是智耶?皆答:不也。此乃四句言想都绝,方得预流。小智尚尔,况金光明乎? △二大经。 经言:皆不可思说。又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 初文总泯一切思说;又生生下,别忘四说。今家以此泯于四教,言思之道实因缘生,成所生法,故名生生,三藏教也;幻有之生即是不生,名生不生,通教也;不住不生,立十界生,名不生生,别教也。圆教名为不生不生者,理本不生,事即理故,事亦不生,名不生不生;性本不生,顺修即性,修亦不生,故二不生;惑体空故不生,智用忘故不生,故二不生;无因可修故不生,无果可克故不生,故二不生;自他感应诸相对法,性皆不二,本寂灭故,重言不生。四种皆云不可说者,斯有二意:若当分者,四教之理但可智证,皆不可说。身子云:解脱之中无有言说,三藏也;三人同以无言说道断诸烦恼,通也;无言童子非凡非圣,非有非空,故不言者,别也;诸法寂灭,不可言宣,圆也。若跨节者,圆妙之理都不可以四种言示,尚叵圆说,况三教也?如此皆彰法金光明是秘密藏,不可思议矣。 △二、赴缘可说。金光明理虽离相寂灭,若忘情而证,以四悉檀无说而说,则令众生获益无量。文自为四:初、明有缘须说。 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者。 大经四种不可说后,即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岂非赴缘可作四说?言有因缘者,十因缘也。于十二中唯除未来生死二支,此是因缘所成果故。过去无明至现在有,此十皆是能成因缘,能成四教所得之果。何者?以无明支乃是过去爱取之心,以有此心,故佛菩萨示以四教种种名义。既爱且取,乃依四教起四行业,即无明缘行也。此业能持禀教人识来托母胎,即行缘识。此识随于四教业缘,成名色等四种之果,即是识缘名色乃至触缘受也。既四教业感今五果,故于受心还爱四教,即受缘爱。爱必取索四教之法,即爱缘取也。爱取若深,则能勤修四教行有,即取缘有也。有必招果,故于现当成就贤圣之果。此乃众生有十因缘故,于是诸圣说四教法,未种与种,复以四法令已种者熟,复以四法令已熟者脱。说有此益,是故对缘不可不说。 △二、明此说可尊。通论赴缘,则一期四教。今对别机,示此经五义。而其五义,一一尊崇,更分为二:初、列经五义。 以金为名,名盖众宝之上;以法性为体,义则如来所游。庄严菩萨,深妙功德以为宗;照曜诸天,心生欢喜以为用。故文号经王,教摄众典。 以金为名等者,名有三字:一、必具;二、金最上故。光明亦然,法性为体,虽通一切如来所游,准局果证,通之盛也,局之极也。特举义者,三字所标,即是究竟第一义也。庄严菩萨等者,下文定宗,专取于果。今云菩萨者,克果人也。既能庄严深妙功德,即果四德深妙之极也。语虽带因,意正在果。照耀诸天等者,诸天、鬼神皆大菩萨法性光明,照必增道,是故大权心生法喜,显经力用,广而复深。文号经王等者,此部多文称金光明诸经之王,王能统领,故教摄众典。然疏释经王,以文、理合而为中道,是经复是王,于九种经而得自在。文是能诠,理是所诠,文、理合故,能、所互融。若教若理,皆名中道,悉是经王。疏以经王叙体,即所诠是中道也。若非中道教,莫诠中道理,慎勿僻解,以所名能称中道教。 △二、结示可尊。 故唯贵为名,唯极为体,唯深为宗,唯大为用,唯王为教。 以金为名,故贵果;理为体,故极;究竟三身,故宗深;无物不益,故用大;文字即中,故教称王。是故五章一一高广。 △三、明尊故诸圣护持二:初、极果护持。 所以不二之体,常为四佛世尊之所护持,三世十方亦复如是。 所诠妙中,一切法趣名不二体。一切如来证此体故,依之住持,常所护念,令诸众生八倒不起。经表四智,故举四佛。其实此体无佛不护,故云三世十方亦复如是。故下经云:十方诸佛当念是经。 △二大权宗奉。 一切菩萨徧他方以遥礼,树神善女亲雨泪以称扬,诸天覆之以天威,地神润之以地肥,大辩加之以辩道,功德益之以财宝。 一切菩萨等者,下赞佛品云:尔时无量百千万亿诸菩萨众从此世界至金宝盖山王如来国土。到彼国已,五体投地,为佛作礼,向佛合掌,异口同音赞叹于佛。疏云:陈列赞众至彼国土,故云徧他方。以遥礼树神、善女等者,亦此品文。菩提树神赞偈中云:我常修行最上大悲哀泣雨泪欲见于佛。诸天覆之等者,四天王品、散脂及鬼神品,皆广说常以神力护说听者,并其国王及以土境坚牢地神品、大辩天品、功德天品,各于品内广明饶益行经之者。此诸菩萨及诸天神多是古佛却来,或乃分真垂应,遥礼称扬如来功德,护持饶益说听之人,皆为宗奉经王,流通方等。若非法门至妙,曷能裨赞惟勤? △四明说故其益该博。 诸有悉干枯,三涂除热恼。举要言之,一切世间未曾有事悉皆出现。 诸有悉干枯者,忏悔品云:三有之中,生死大海,潦水波荡,恼乱我心,其味苦毒,最为麤涩,如来网明,能令枯涸。诸有不出欲、色、无色三有故也。三涂除热恼者,四王品云:是经能令地狱、畜生、饿鬼诸河焦干枯竭。举要等者,寿量品云:尔时,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以佛神力受天快乐,诸根不具,即得具足。举要言之,一切世界所有利益、未曾有事悉具出现。说经利益不止能除三涂诸有报苦而已,应明二十五有十番离苦,十番得乐,能令究竟金光明显,方是具论未曾有事出现之相。 △二、叙宣通意。上之所明,从本寂理,赴缘立说,皆叙如来说经之意。今是智者自叙智力,取义释题,依文显义,通经之意也。自分四:初、圣者赞护。 是以金龙尊王三世赞叹,地神发愿以护说者。 已欲开谈,先思上圣,赞叹不已,护法忘疲,故希圣之心,有自来矣。金龙三世赞叹者,信相菩萨,过去为王,号金龙尊,广说章句,赞叹诸佛,愿于当来,值释迦佛。今遂所愿,乃于此会,以偈赞佛。金龙尊王,是过去赞;信相菩萨,是现在赞。又有誓愿,未来无量阿僧祗劫,在在生处,夜梦金鼓,昼如实说,即未来赞也。是彼一身,三世赞叹。问:金龙三世,皆赞于佛,安得类宣金光明经?人法既殊,若为通会?答:揽金光明无上实法,而为果佛无上假人,离法无人,离人无法。赞佛之语,乃是宣扬微妙心色,此之心色,即金光明。如马鸣大士,归依三宝,以救世大悲者为佛,以彼身体相为法。就佛叹者,即是克体赞金光明也。地神等者,其品坚牢,白佛云:随是经典所流布处,敷师子座,令说法者,坐其座上,广宣此经。我当在中,常作宿卫,隐蔽其形,于法座下,顶戴其足。上圣重法,所以尊人。 △二凡师轨则。 上圣既尔,岂况人乎? 二圣深证,尚历劫称扬,屈身敬护,况外凡下位,禀法励行,岂不弘宣者耶? △三、托义兴言。 敢托斯义,輙欲兴言。 托上诸圣护法之义,兴今五章通经之言。 △四、称法求益。 冀涓露入海,禽鸟向山,实藉片缘,同均咸色。 涓露禽鸟,喻通经之善。入海向山,喻此善顺性。实藉片缘,即上所喻之善。同均咸色,即今所冀之益。盖言涓露微善,愿同性海,一咸味也。禽鸟片缘,愿均佛山,一妙色也。山谓妙高,四宝合成。东黄金,西白银,南琉璃,北水精。鸟随近处,皆同其色。然一念随喜,尚功等虗空。五品流通,岂善同涓露。特是大师以凡望圣,谦己尊经,意诫后昆,不自矜伐矣。 △二、释玄义二:初、列章科判。 将释此经,大分为二:初、释题,二、释文。释题为五:一、释名,二、辩体,三、明宗,四、论用,五、教相。就此五章,大分为二:初、总释,二、别释。总释又二:初、生起,二、简别。 初、释题,即玄义;二、释文,即文句。此卷标名但云玄义,科文顺此,是故不列释题、释文二段科目。今列章科判,何妨对下文句为释文,判今玄义为释题?于释题中先列五章,是其所释。就此五章而作二释,所谓总、别,以兹二释皆释五章故。 △二、依科解释二:初、总释二:初、生起,二、拣别。若广论总释,如法华玄,总释五章,而作七番:一、标章,令易忆持,起念心故;二、引证,据佛语,起信心故;三、生起,使不乱,起定心故;四、开合;五、料简;六、会异,起慧心故;七、观心,即闻即修,起精进心故。今文从略,但作两番,唯起二心:生起起定,拣别起慧。定慧若立,诸行皆成也。二中,初、生起。 生起者,此娑婆国土音声为佛事,或初从善知识所闻名,或从经卷中闻名,故名在初。以闻名故,次识法体,体显次行,行即是宗,宗成则有力,力即是用,用能益物,益物故教他。闻名是自行之始,施教是化他之初,有始有终,其唯圣人乎?五章生起次第如此。 名居初者,是能诠故,而名是假,必依实法,所谓声也。由声屈曲,方成名句,推假由实,故论此土音声佛事。然若从佛及善知识,名则因声;若从经卷,名虽因色,而其色经本集声教,故从经卷亦云闻名。此从自行初禀名言也。体居次者,名是能诠,如标月指;体是所诠,如所标月。若失意者,执指为月,不唯迷月,亦失于指;若得意者,忘名得体,亦不昧名。今论得意,故云以闻名故,次识法体也。宗居三者,宗即是行,行能进趣,从因至果,若不识体,则不成行。此说犹通。若前三教识真中理,缘理修观,亦得名为体显次行。今明圆宗全性起修,若不识性,以何为修?性是本觉,修是始觉,本觉无念,徧一切处,即以此觉而为始觉,故不思议境即是观。此之观行,方是圆宗,故知体显次行。文宽义紧,须善解之。用居四者,以宗成故,方有力用。言宗成者,显体竟也。金体起宗,宗还显体,全鉴发光,光还显鉴,显鉴既毕,现像无遗,是故宗成能徧益物。教居后者,用能益物,益物之方,在乎施教,故教当五。闻名等者,然名之与教,俱能诠理,以约自他而分两章:自行始禀,从名命章;化他初施,从教命章。有始有终等者,即二始终:寻名得体,宗成发用,自行始终也;施教益他,他亦寻名,乃至发用,仍成始终。故知五章有二始终,文举二始,形出两终矣。 △二、拣别二:初、料简三:初、问起。 简别者,简是料简也。问:若略则唯一,若广则无量。今此五章,进不是广,退不成略,何故五耶? 约极略极广而为问端,引处中答也。 △二、答通 答:非略非广。非略故不一,非广故不多。广则令智退,略则义不周。我今处中说,令义易明了。 若名数太广,既难忆持,修观智者,望涯而退。若章段太略,显义不周,习名教者,不能生解。故立五章,丰约得中,则令行者,义观俱成,于第一义,易得明了。 △三、结示。 五章中当其义如此。 △二、分别二:初、正分别二:初、约六种。 别者,分别也。前一章总三字共为名,次三章深三字以为别,后一章兼于总别而明教相也。又显体一章明理,余四章明事。又前三章是因,后二章是果。又前四章是行,后一章是教。又前四章是自利行,后一章是利他行。又前四章是圣默然,后一章是圣说法。 即是总别、理事、因果、教行、自他、说默、六双、料拣五章也。总别者,前一章即释名也,总金、光、明三字为能诠名。次三者,即体、宗、用也。派三字为别者,以金别当于体,以光别当于宗,以明别当于用,故称为别。后一章即教相也,兼于总别者,乃是分别总别四章教味相也。次理事者,体是四章所显之理,四章是体所起之事。三、因果,前三是因,后二是果者,据下明宗定在于果,合云前二是因,后三是果,恐文悞也。然体非因果,而是因果所显之理,寻名得体,犹是因中信解显理,未是宗成果显之理,故分属因。四、教行,前四是行者,对后施教,故前皆行。何者?名是行法,体是行本,宗是行果,用是行德。五、自他,复以五章皆名为行,而分前四属自利行。用属自利者,自在应用,缘因显故,犹属自利。唯后施教,属于利他,皆名行者,以由二利悉为作故。六、说默,以自四章既当自行,悉须忘言,故皆属默。后一化他,赴机设教,故当说也。并云圣者,离语默见,是圣人法,故 △二、例余义。 如此等种种分别料简。 六种之外,解、行、修、证、缚、脱、体、用、感、应等种种义,皆可分别。五章之相,避烦从略耳。 △二、约喻显二:初、立喻。 今显譬中,当分明包富如囊中有宝,不探示人人无知者,此皆为分别中作譬也。 显即示也。中当即五章也。分明包富即法喻之德也。包富如囊中有宝,分明如探以示人,故大论云:解释佛经如囊中有宝,系口则人不知,应为解佛经囊释其道理。今亦如是,用此一譬显示六双,故云皆为分别作譬也。 △二、合六种。 囊中有宝为总三字作譬,探以示人为别三字作譬,囊中有宝为理一章作譬,探以示人为明事章作譬,其余例皆可知也。 总总于别,别别于总,对譬可见。理具四章,如囊有宝;全理立四,如探示人。因具果德,如囊有宝;从因显果,如探示人。行蕴于教,如囊有宝;教诠于行,如探示人。利他之法,自必修之,如囊有宝;还将自修而利于他,如探示人。默然圆证,如囊有宝;如证而说,如探示人。不但六双,诸皆可譬。 △二、别释。上一一番皆通五章,故曰总释。今则五章逐一解释,于释名时不言余四。释四皆然,故当别释。大分为五:初、释名。名即一部所列名言。今就总示,以题为名。此自为二,即通、别二名。经之一字即是通名,通诸部故。金等三字即是别名,别题此经故。今家解释诸经题目,但作通、别二名分之,不云经是能诠,余是所诠。禀山教者,切在知之。初、释别名二:初、定三、五,详略无妨。 二、别释者,别释五章也。今先解释名章,若依四卷题但作三字无帝王两字,若依经文有经王之义,若说若不说俱亦无妨。 以今四卷是昙无谶译,但标金光明三字而为别名,无帝王两字。若真谛所译七卷之题,即于金光明下更有帝王二字。此本题中虽无帝王之言,而于经文有经王之义。故释题者,于其二字,说与不说,二途无妨。又应大师频宣此典,释题之际,帝王之名,存没适时,故使玄文本有广略。 △二、约文义先后而释二:初、据文先释二字二:初、约教义释,谓教诠义理;二、约观行释,谓修观成行。此乃今家教行俱明,义观兼举,欲令禀者解行功成也。初二:初、标列。 今释名为五:一、通别,二、翻译,三、譬喻,四、附文释,五、当体释。 五中,前二兼通号,后三唯别名。三中,初二顺古立,后二唯今义。二中,附文有理、事,当体独在理。 △二、正释五:初、通别二:初、拣示通别四:初、泛明,三、通别。 言通别者,夫教有通别,依教明行,行有通别,从行显理,理有通别。 斯盖大师深解二名,不独召于通、别二教,亦乃召于通、别二行及通、别二理。故云依教明行,行有通、别;从行显理,理有通、别。故三、通、别皆二名召。是故诸部有但就理立二名者,即如来藏经等。藏乃别在妙俗之理,经即通理。有专就行立二名者,即楞严三昧经等。楞严既异,偏小三昧即是别行,经即通行。有但以教立二名者,即遗教经等。遗教既异,诸教乃是别教,经即通教。或以教为别名,行、理为通名,如维摩诘所说经等。说既是教,所说经即行、理也。或以理为别名,教为通名,如宝箧经等。实相如宝,此经如箧,教含理也。况诸部中以理为经,其类非少。此部乃云:十方诸佛常念是经。华严云:破一微尘,出大经卷。法华云:此法华经藏,深固幽远,无人能到。又云:为诸佛护念,殖众德本,入正定聚,发救一切众生之心,成就四法,乃得是经。疏云:四句即开、示、悟、入佛之知见。知见得经,非妙理耶?以行为经,如小弥陀经云:诸佛出广长舌,说诚实言:汝等众生,当信是称赞不可思议功德一切诸佛所护念经。既指功德为所护念经,经非行耶?佛自问起:何名诸佛所护念经?佛自释云:若善男女,闻是经受持者,及闻诸佛名者,是人则为诸佛护念,得不退转于阿耨菩提。以所护念经为问,以能修行为答,岂非以行为经?又大弥陀经中,彼佛谈行,皆云说经。故知行、理为经,甚多所出,不可但以教名为经。通经既具教、行、理三,别名具三,显然可见。 △二、拣二用教。 且置行理,但明教通别者。 三通三别,今家释题,诸部已委,故置其二。且就于教,明通别相,只此一释,已能拣异诸家释题。何者?盖以诸师独以经字为能诠教,余字是所诠理,岂知二名俱在于教? △三、明教功能 夫理无名字,名字名理。如虗空无丈尺,丈尺约虗空。天王般若云:总持无文字,文字显总持。 通别二教,相须而立,能诠理故。问:此云理无名字,名字名理,与当体章真谛有名,俗谛无名,顿尔相违,云何融会?答:彼辨真俗,此名理教。彼以圆教所诠为真,而以凡人所见为俗。真既本具究竟名义,故曰有名。俗无实义,故曰无名。今之理教,俱就圆论。理无名字者,乃彰本寂离名字相。名字名理者,非谓凡俗着相名字,乃是圆教称实之名。由理具德,能应诸名,故一一名,无不名理。取喻虗空,无长无短,而能应于长短之数,故一一丈及一一尺,无非虗空。当体章云:真谛有名。既就圆谈,非定有之有,乃无名之名。故彼有名,与今无名,其义一揆。同起信论云:真如义,先明离言,次明依言。虽分二义,只一真如。故荆溪云:性本无名,具足诸名。是知今文与当体章,略无乖舛。又引般若总持之义,虽无文字,而云总持。若不具足真实名义,岂称总持?深见有无,义不相反。 △四、正明教通别。 若从能显之文字,是名则通;若从能显之所以,此名则别。 上已虽说教之功能,而未明示通别之体。今取文字为教通体,乃取所以为教别体。何者?诠善诠恶,示偏示圆,皆用文字,其教则通。所以者,能诠意趣也。文字随于意趣转,意趣不同,故教成别。应知全通为别,以用文字诠所以故;别不离通,以其意趣用文字故。今之通别,皆在于教,故二皆能显也。 △二、经题通别二:初、徧示诸部二:初、正用通别。释题二:初、通。 云何为通?如圣所说,一经、一时、一处、一部、一偈、一句、一言皆是文字,从此文字通称为经。 圣说该收一代,声教无非文字。从经至言皆云一者,趣举一也。即众经中趣举一经,乃至羣言中趣举一言。列则自广之狭,数则前少后多。谓经少时多,乃至句少言多,此等皆是圣说。说必文字,故知文字是教通体。文字通故,通称为经。 △二、别二:初、明别相。 云何为别?别则有四:一、令世谛不乱,欢心悦耳;二、逗化所宜,开发宿善;三、对其业障,令恶灭罪除;四、点示道理,霍然妙悟。 即能显之所以也。圣说言句,意趣虽多,四悉收之,义无不尽。世界悉檀,使世谛不乱,如华严异于阿含,方等异于般若,令欣乐故。为人悉檀,便宜不同,令发善故。对治悉檀,破恶缘殊,令灭罪故。第一义悉檀,入理机别,令妙悟故。故说诸经,名相有异。 △二、结四悉。 悦宜对悟,各各所以,其致不同,称之为别。 悦宜对悟,配四可知。若说一经皆由四悉,此四彼四意既不同,是故诸经称为斯别。 △二、喻显通别成教。 譬如盐梅相和,成种种滋味;组织交横,成种种文绣。 盐梅咸酢,组织经纬,皆喻文字之通,所以之别。滋味文绣,皆喻诸经名相之异也。 △二、的判此经二:初、释。 从别所以,故有金光明三字,标今教异于诸教。从通文言,故有经之一字,众经通称也。 从别所以等者,别明今经四悉意也。有世界机,闻三身常忻乐赞用;有为人机,宜闻赞叹三身生善;有对治机,堪修忏悔破三障恶;有第一义机,合悟诸佛行处之理。从此别意故说此经部,虽四悉皆从金光明法门获益,故标三字以彰教别。从通文言等者,四悉所以虽异众经,而一一悉皆须文字,文字之体乃通诸部,故标经字以表教通。 △二、结。 今经通别合标,故言金光明经。 △二、翻译。 二、翻译者,真谛三藏云:具存外国音,应言修䟦拏、婆颇婆、郁多摩、因陀罗、遮阅那、修多罗。修䟦拏,此言金;婆颇婆,此言光;郁多摩,此言明;因陀罗,此言帝;遮阅那,此言王;修多罗,此言经。外国又称佛陀罗,此间所无。又略帝王两字,但存三字者,汉人好略,译者省之,但翻为金光明经也。余师翻不及此,委悉也。 今之题目,虽是谶本,然真谛所翻金光明帝王经,题名最委悉,故大师用之,定其华梵。故前文中,论题详略,帝王二字,若说不说,俱亦无妨也。 △三、譬喻释。若准第四附文释中,明斥譬喻,义推疎远,非是佛语。验知附文及当体释,是今正意。若譬喻释,文相虽广,盖见古师虽用譬释,譬法不周,翻屈此经所诠之义。因兹大师同他用譬,徧譬一切圆融法门。此之法门,虽从譬显,乃是预示当体释中法金光明诸异名耳。盖由法性具无量德,有无量名,名金光明,亦名法身、般若、解脱,亦名法报应,亦名正缘了,乃至名苦、惑、业,一摄一切,一切入一。以约所譬,说此义已。至当体中,但定三字,非譬是法,法必徧融,则于一切无二无别。然若得知法金光明是诸三法中一种名者,即晓此经立题之旨也。此自分二:初、古师释三:初、数师二:初、叙 三、譬喻者,旧经师以三字譬三德:金譬法身,光譬般若,明譬解脱。 旧经师者,即是旧来讲此经人也。本弘数论,兼讲此经,以譬释题,对于三德。 △二破 若大师云:数论但明真、应二身,若以二释三,于论不便;若取经文,经文无一处明三德;若别作义解,何义不通而独譬三德?既违己论,又不会经,非今所用。 章安记录智者之义,故云若大师云。有时亦云:天台师云:或今师云:先破违宗。既其本论但立二身,何故释经而用三德?若开二身释三德者,己宗则坏,故云于论不便。次破乖经。若云本论虽但二身,为顺经文须用三德者,经文何处明示三德?若云经虽无文,推义合有者,则何所不通?合具一切三法,岂独三德?即既违本论,不会今经,故无取也。 △二、地人二:初、叙。 地人云:金质之上,自有光明之能。譬于法性,从体起用,自有般若解脱之力。但作体用二义,不须分光明异也。 地人者,本弘华严?十地论,兼讲此经也。此师释题缩三为二,金质之上虽有光有明,若望金体,同名为用。又定此用不从外来,故曰自有。譬般若、解脱虽是二德,若望法身,同名为用。此之二德不从修成,故言自有。此师秪以体用二义释今三字也。 △二破 若大师云:地论幸明三佛,三佛释题于义自便,而弃三身从体用者,则非论意。若取经文,新旧两本并说三身,不道体用,亦违己论,复不会经,进退何之?今所不用。 论明三佛者,论释旧经,故有三佛:一、毗卢遮那,法身也;二、卢舍那,报身也;三、释迦牟尼,应身也。正合此经法身、应身、化身之义。若用三佛为此经题三字所譬,则于经论义不相违,故云自便。那弃三身自立体用,特违己论?若云本论虽说三佛,为顺此经须谈体用者,此经新本显以三身而立品目,品内三身灿然可举。若今旧本虽略此品,而三身名义经中甚多。如四王品云:佛真法身犹若虗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既水月是应,岂空中无月?空月即报也。天辨巧故,以二显三。又如别序: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释迦如来,应身也;游必妙智,报身也;深广法性,法身也。又忏悔品:以桴击皷,出大音声。皷即法身,桴击即报身,出声即应身。故知三身名义不少,有何一处但言体用?进不会经,退违己论,故亦拣之。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上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中 △三、真谛亲译。此经名金光明帝王经,而自约譬释兹题目。文分二:初、叙三:初、标列。 真谛三藏云:三字譬三种三法:一譬三身,二譬三德,三譬三位。 诸师之中真谛稍胜,能以一譬譬三法门,三法皆三。 △二、释三:初、释三身。 譬三身者,金体真实,以譬法身;光用能照,以譬应身;明能徧益,以譬化身。 彼经三身,与法、报、应,二三名异,其义是同。第二应(平声)身,此是妙智,与法相应,与报义同。第三化身,应(去声)机而化,与应义同。 △二、释三德。 次譬三德者,金有四义:一色无变,二体无染,三转作无碍,四令人富。金以譬法身常净我乐四德。光有一义:一能照了,二能除暗,以譬般若照境除惑。明有二义:一无暗,二广远,以譬解脱众累永尽溥益有缘。 金有四义,以譬法身具足四德,一一法譬其相显然。光、明各二义,譬般若、解脱各具二德。光云除暗,明云无暗,义有何别?光能破暗故名为除,暗更不生故名为无,乃以除暗譬般若除惑,无暗譬解脱众累永尽。此师虽昧三德互具,以譬对法不无所以。 △三、释三位。 次三位者,金性先有,如道前正因位;光融体显,如道中了因位;明无瑕垢,如道后缘因位。 复用三字喻正、缘、了,乃以三性对于三位,文义亦显。 △三料拣 彼家料简云:法身是实,二身不实。法身具四德,般若、解脱各具二德。正因是本有,了因是现有,缘因是当有。 拣三身者,法身是性故是实,二身修成故不实。拣三德者,法身是总体故具四德,二是别相故各二德。拣三位者,正因在性故本有,了因修证故现有,缘因在果故当有。 △二、破。以真谛释义出诸师,语与今滥。虑其后学不见其过,执非为是,复欲对彼不融之义,显今圆妙之谈,是故破斥,其文稍广。文二:初、总破。 大师谓三三之释,三义不了。 彼以三种三法解今题目,故云三三。大师评之,三义不了:一、因果义,二、别圆义,三、法性义。既其不通,有乖不称,故云不了。 △二、别破三:初、举三失。 一、因果不通,二、乖圆别,三、不称法性。 △二、释三失三:初、因果不通。 云何因果不通?夫三身三德,本是果上圆满之名,而今分置三德,残缺不足。何者?若法身是道前,为是果上之法身,为是性德之法身?若是果上之法身,不应在道前;若是性德之法身,性德何独有法身?亦应有性德之般若,性德之解脱(云云)。若言般若是道中,为是何等之般若?若是果上之般若,不应在道中;若是分得之般若,何意无分得之法身解脱(云云)?若解脱在道后,道后众善溥会,何独有解脱?以是观之,因果不通。 问:真谛但以三因分对三位,何故破云分置三德残缺不足?答:一切三法秪一三法,以具众德故有众名。常乐我净故名三德,可尊可重故名三宝,不生不灭故名三涅盘,诸法聚集故名三身,是如来种故名三因,即事通理故名三道。既其法门体本不别,故分置三因,即是分置三身三德两节。注云云者,令准大经说圆三德互具之相,法身即云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脱;般若即云直般若非般若,般若必具解脱。法身核出,解脱合注(云云)。例上故略,以直解脱非解脱,解脱必具法身般若。彼既分置,乃令三位各唯一德,则因不摄果、果不摄因,故云不通。 △二、乖圆别。 乖圆别者,若作圆说,法身常乐我净,此自可知(云云)。般若与法身相冥,法身既具四德,般若宁无四德耶?解脱脱果缚故乐,脱因缚故净,无因果缚故我,非因非果故常,圆说圆满,无有缺减。真谛若作别说,应依此经。经云:法身是常是实,实即我德也。应身智慧清净,即净德也。化身三昧清净,即乐德也。三藏说法身独具四德,二身各具三德,故皆乖圆别也。 先举圆别四德之相,然后方斥乖违之失。圆四德者,法身乃是性中三德,法身常我,般若故净,解脱故乐。此四在性但名法身,全性发修必成三智,智冥性德同性具四。从照了义但名般若,智合性故解脱应机,既全性起必成三脱,是故同性具于四德。从起用义但名解脱,般若契性同性具四,其相易知故不别示。解脱应机起成外用,同性具德其相难解,故今别示。果即二死,脱此苦故名为乐德。因即五住,脱此染故名为净德。永无二缚性即自在,故名我德。惑因死果是生灭法,本来解脱非此因果,故名常德。虽是离缚说此四德,然缚本空,是故四德全同于性。别四德者,约三身说,法身具二,常即常德。实即我者,法身坚实方有主宰及自在义,是真我德。应身智慧照破惑染,别当净德。化身三昧即首楞严,普现色身拔苦无乐,故名乐德。别是教道,故以三身分对四德。今明圆别二四德者,由此二教多无异部,闻说三身具于四德,失意之者分隔而解即当别教,其得意者互具而解名为圆教。知一一身皆即三身,故一一身皆具四德。若三身不融四德乃别,故善谈别教即共有四德,善谈圆教即各具四德,融别即圆、分圆即别。明二教已乃斥乖违,三藏所明共四不成故乖别,各四不成故乖圆。 △三、不称法性。三法不改,名之为性。一切三法,皆二属修:一在于性,逆顺二修;皆在于性,一性全在迷悟二修。故使三法横该十界依正色心,竪彻三位迷悟因果,是故经称无量甚深之法性也。若其称此法性而谈,则于三位,位位具三,一一该彻。今具言此,即是破他也。此自为四:初、引净名破道。前 不称法性者,且引一经,如净名众生如弥勒如,一如无二如,此性德法身也。一切众生即菩提相不可复得,此性德般若也。一切众生即涅盘相不可复灭,此性德解脱也。如此三义,岂非本有道前之位,岂独有金而无光明耶? 据此三文,验知道前不独一法。然须了知菩提是智德,至果方证得;涅盘是断德,至果尽灭惑。经既显云不可复得、不可复灭,乃是性中已具果德,岂非道前具金光明?他云一金,安称法性? △二、引华严破道中。 又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妙法身是法身德,慧身是般若德,应一切即应身是解脱德。此之三身地地转增,如月渐满,岂非道始因中之位,那得因中秪有般若耶? 初发心者,发心住也。便成正觉者,能现八相也。此是圆教十住中第一位也。住前圆修,登住圆发,发于性三,即慧身等三身、三德、一切三法。且以一三以破真谛,立道中位。但一了因,初住之后,至于等觉,皆名道中。位位三法,渐增如月。华严圆说,乃称法性。无量甚深,证则俱证。验彼分割,实为不称。 △三、指前义破道后。 道后具三德,如上说,此事可知。 具三如上说者,前破因果不通,文云:三身三德本是果上圆满之名,而今分置三德,残缺不足。又云:道后众善溥会,何得独有解脱?彼义自坏,故不别引经。 △四、约圆总斥。 当知道前圆性德,道中圆分德,道后圆究竟德,那忽分割一处唯一耶? 据前引经,位位圆具,岂各一耶? △三、约喻斥。 岂非蹙灵凤于鸠巢,回神龙于兔窟。辱鳞羽之壮势,非法性之圆谈。 经谈法性,称无量甚深,若金光明,横周竪亘,无德不备,无位不通,其犹凤之威灵,龙之神异。真谛所释,德既不备,位又不通,如蹙缩于鸠巢,若盘回于兔窟,岂不辱禹门之鳞鬣,丹穴之羽仪,俱无壮势耶?上三句皆喻,后一句法合,故云非法性之圆谈矣。 △二、今师释六:初、举今异古。 天台师寻其经意,义则不然。 通异诸师,是故都云,义则不然。 △二、据经斥局。 何者?经言法性无量甚深,理无不统,文称经王,何所不摄?岂止于三三九法耶? 若轮无量不少于事,以从法性,故增胜说云理无不统也。中道经王岂与理异?今且从事,故云何所不摄?此如法界之横、三谛之竪,不分而分也。岂止三三九法者,别斥真谛也。 △三称法释题。 当知三字徧譬一切横法门,乃称法性无量之说;徧譬一切竪法门,乃称法性甚深之旨,方合经王。 经云无量,意显横该。复云甚深,意彰竪彻。今以三字徧譬横竪一切法门,方称经意,不违王义。 △四、舍广从要。 一切徧收,若长若广,教无不统。此义渊博,不可以言想,且寄十种三法以为初门。 据金光明所譬法门,长广无际,何教名相而不统收?既渊且愽,虑其始心言想不及,故于一切取要谈十,以为行者悟入初门。若入此门,何法不见? △五列章 复为三意:一、标十数;二、释十相;三、简十法。 △六、正释三:初、标十数二:初、正标名数。 言标十数者,谓三德、三宝、三涅盘、三身、三大乘、三菩提、三般若、三佛性、三识、三道也。 △二、略示功能二:初、约逆顺生起,显十法该括始终二:初、征。 诸三法无量,止取此十法。其意云何? △二、释三:初、略显示。 此之十法,该括始终,今作逆顺两番生起。 舍于无量取十种者,盖由此十该于逆顺,括于始终,而其两番皆成次比。 △二、正生起二:初、约施教逆推,理显由事。二、约立行顺修,即妄归真。此二生起,初、从法性无住本,立一切教法。二、从无明无住本,立一切行法。问:法性无住立于教法,依何文说?答:此文当体章明诸圣人依真立名,乃引净名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既引此证依真立名,岂非法性无住故立一切教耶?然若具论,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不出四重。如妙乐云:理则性德缘了,事则修德三因,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如是四重,并由迷中实相而立。(上皆彼文。)今之初番,是彼第四果中胜用。今之后番,是彼第二修德三因。问:初番生起,始从秘藏,终至三道。合当迷故,三道流转。何以却对果中胜用立教法耶?答:今云秘密藏显由三宝等,岂可迷理而由三宝及诸三法耶?故知须作依理起教释之方允。况今逆顺二种生起,与法华文句释开、示、悟、入,约位、智、门、观四义生起逆顺意同。故彼文句云:见理由位,位立由智,智发由门,门通由观。观故则门通,门通则智成,智成故位立,位立故见理。记释云:此逆顺生起者,初明所由于能,次明能显于所。今文初番岂非所由于能,次番岂非能显于所耶?得此意已,方可消文。初文者。 初、从无住本立一切法。夫三德者名秘密藏,秘密藏显由于三宝,三宝由三涅盘,三涅盘由三身,三身由三大乘,三大乘由三菩提,三菩提由三般若,三般若由三佛性,三佛性由三识,三识由三道,此从法性立一切法也。 三德之理,是佛极证,绝乎名相,曰秘密藏。此藏得显,功由觉智,与不觉理合,是故如来示现三宝,而其三宝立。由断德故,说三涅盘,涅盘得成。复由智德故,说三身。身由乘至故,说三大乘。乘由行通故,说三菩提。菩提由智照故,说三般若。般若由性发故,说三佛性。性种元由解了名义故,说三识解本。由三障即理故,说三道。都由三德秘密法性,无坚住性,是故大圣以此法性无住为本,立九名相,及一切教法。此番生起,为后解释十法立也。 △二、约立行顺修即妄归真。 若从无明为本立一切法者,一切众生无不具于十二因缘、三道迷惑,翻惑生解即成三识,从识立因即成三佛性,从因起智即成三般若,从智起行即成三菩提,从行进趣即成三大乘,乘办智德即成三身,身办断德即成三涅盘,涅盘办恩德利物即成三宝,究竟寂灭入于三德即成秘密藏也。 上辨大觉证三德藏,以无住故,立诸教法,极至三道。今辨众生处于三道,由无住故,成诸行法,极趣三德。三道复以无明为始,无明明故,业苦皆转。转迷成解,了别圣言,故成三识。解为乘种,即名佛因,故成三佛性。种熏本觉,故发智慧,名三般若。智能道行,行大直道,成三菩提。智行契性,无不运荷,成三大乘。乘辨报智,上冥下应,即成三身。身永离惑,不生不灭,名三涅盘。断德自在,施恩利物,故现三宝。利物功成,自他休息,同归三德。此番生起,为后十重观心立也。 △三、总结示。 是为逆顺次第。 逆讨教由,顺修观行,皆成伦叙也。 △二、约无量甚深明十法皆悉高广三:初、征起。 甚深无量义复云何? △二、解释二:初、约徧摄明无量三:初、明各具十法。 无量义者,是一法门具九法门:三德尊重,即是三宝;三德不生不灭,即是三涅盘;三德具足,诸法聚集,名为三身;运载荷负,即是三大乘;不可异趣,名三菩提;觉了清净,名三般若;是如来种,名三佛性;分别不谬,是名三识;即事通理,故名三道。是为一三法门具九三法门。亦具一切三法门,悉例可知。 三德法界既无边量,有何法门而不包摄?且从其要具于九种,自体本是常、乐、我、净,故称三德。能具、所具即当十法。三德既尔,余九互具,可以意得,故不备陈。 △二、明各具一切。 又皆具一切一法门、一切二法门、一切三法门、四法门、五法门、六法门、七法门、八法门、九法门、十法门、百法门、千法门、万法门、亿法门,一恒沙、二恒沙、百千万亿恒沙法门,亦应可知。 一具九三,既从要说,当知一一各具一切三法门耳。法性无碍,能应诸数,故一法门能具一切一数法门,复具一切二数法门,乃至?河沙名数法门无不能具。若解法性无量之义,于此不昧,故云可知。 △三、引经证结。 经云:一法门,无量法门以为眷属。一中解无量,是为法性横广无量之义也。 经即华严,趣举一法为法门主,其余一切皆为眷属。一法既尔,彼彼皆然,方于一中能解无量。如是解释,方称法性无量义矣。 △二、约竪穷明甚深。上约无量,始从一法至河沙法,岂不竪高?但未约位,义具属横,乃即竪之横。今明甚深,一一法门皆约三位及以六即,即彼横法各示竪深。文三:初、约十法共论。 甚深义者,寄三位显之。如十法门共论者,三道三识是本有位,三德三宝是当有位,其余是现有位,是名法性甚深,竪高之义亦成。 三道、三识是迷时法,故属本有;三德、三宝是果后法,故属当有;若三佛法至三涅盘,始自微因,终克大果,皆是道中,故属现有。若昧三法高广之义,见今配对,谓为分割,须知十三秪是一三。盖一法性无量甚深,具十种德,立十种名,一三不独十三不分。若其三道在本有位,已摄九三;若言三德在当有位,亦摄九三。中、八皆尔。 △二约一法具九。 又一法门具九法门,取其三道、三识是本有位,取三德、三宝是当有位,取其余者为现有位,甚深义亦成。 又一等者,一法具九,能所有十,亦以此十分对三位。此十既一法中具,即当一法徧在三位,显前分对,故非隔截。 △三、约各具六即。 又一一法门具六即位,理即是本有位,究竟即是当有位,其余即是现有位,甚深义亦成,是为法性竪高甚深之义也。 示一一法门者,十中一一一中具九,九中一一一法乃至无量?河沙一一法门,无不竪通六即之位。何者?盖一一法体是法性无量甚深,博地全迷唯有理是。若蒙说示,于一一法名字知是深广法性,五品位人观行知是六根净位,相似知是四十一位,分真知是唯妙觉位,于一一法究竟知是深广法性,故成竪义也。复以六即对乎三位,皆就横广而论竪深,故但结为甚深之义。 △三、结归。 当知金光明三字,徧譬一切横法门,故言无量;徧譬一切竪法门,故言甚深。乃称法性之文,方合经王之旨。 秪以三字,徧譬横竪,穷边极底,法性经王,文旨俱得。 △二、释十相四:初、标。 次释十种三法相者。 △二、结前生后。 十名如前已列,十相今当分别。 △三、劝须信解。 若分别色相青黄同异者,应用肉眼。若分别法相深浅同异者,应用智眼。今时行者既无智眼,应用信解分别同异之相。 取大经意,以人肉眼对佛智眼而辨胜劣。常人肉眼但能分别色相同异,五品观行虽是肉眼,名为佛眼,能见佛性秘密之藏。今之解释十种三法,一一秘密非三智佛眼,何能分别浅深同异?浅深对徧,三教为浅,唯圆乃深;同异明圆,十即是一为同,一即是十为异,同异俱时,浅深宛尔。大师已得此之智眼,今为颁宣偏圆十法,而慜行人未开此眼,故劝深信生于圆解,依乎名字分别十门。 △四、正释十相二:初、正解释十:初、三德四:初、标名略示。 初明三德相者,云何三?云何德?法身、般若、解脱,是为三;常、乐、我、净,是为德。 三是法体,四是德相。 △二、约圆广释二:初、释三。 法者,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故经言:诸佛所师,所谓法也。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无有缺减,故名为身。经言:我身则是一切众生真善知识。当知身者,聚也。般若者,觉了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觉了三谛之法。解脱者,于诸法无染无住,名为解脱。是名为三。 以轨释法,深广法性孰不轨之?但由九界虽轨而违,故于法身而成苦道,诸佛顺轨能于苦道而成法身。以聚释身者,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一切趣一一切皆然,名之为聚。一切众生等者,良由佛身具一切法,一切众生各于一法真实识知,则真知佛则真识佛,故佛是一切真善知识。华严亦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灭,若能如是解,当见卢舍那。释般若中,集即俗谛,假智照故诸法集成;散即真谛,空智照故诸法散坏;双非即中谛,中智照故诸法绝待。三智一心名为般若。释解脱中,诸法不出真俗中三,既于此三不染不住名三解脱,即三惑累永不相应。 △二、释德三:初、明法身四德。 云何为德?一一法皆具常乐我净,名之为德。法身无二死为常,不受二边为乐,具八自在为我,身业净、口业净、意业净为净。无以为类,彊寄世金以譬之。世金不变不染,转变富贵,譬法身四德也。 一一法者,生佛依正,至一隣虗,一刹那念,无不圆具微妙四德。约三业明净德者,十界三业,皆与六染本来远离,名法身净。法身四德,妙而无类,强以世金四义为喻。 △二、明般若四德 般若任运具四德,如智冥如境。故大品云:色净故般若净。例此即得色常、色乐、色我诸义皆成。又云:色大故般若大,色无边故般若无边。此是法性广大,般若亦广大。例此应云:色深奥故般若亦深奥。此是法性竪高,般若亦竪高。当知般若亦具四德明矣。 即体之智还冥于体,既其不二,岂智功德少于法身?是故般若亦具四德。大品经中果有此义。言色净者,阴色即性,故是法身合具四德。为成荡相且举一净,净德不孤必具余三,合云色常故般若,常乐我亦然。言诸义皆成者,即是体具清凉不变义、真实识知义、光明徧照义,乃至过?河沙诸功德义。智既冥体,是故般若皆成此义。故复引经色大色无边立广大义,例明深奥立竪高义,般若皆具也。境但色者,色居阴初是法界首,故经先举。既色具四德,受想行识界入谛缘,六度道品至于种智,皆常乐我净,是故般若常乐我净,此乃般若具四德也。 △三、明解脱四德。 解脱亦具四德。夫解脱者,诸恶永尽,即无常、无乐、无我、无净,皆已尽也。亦是众善溥会,即常、乐、我、净溥会也。 前破古文已别列四,故今约义总明合有,而有二义:初约诸恶永尽。诸恶不过无常等四,既离四过,合具四德。若其别论,无常等执但在二乘;若通论离,无常等障唯佛方尽。今就通说。次约众善溥会。善法虽众,岂过四德?会集既溥,德必无亏,是故解脱具足四德。 △三、引证体圆。 大经云:真解脱者即是如来,如来即是法身。当知解脱同如来常乐我净也。又大经云:三点具足名大涅盘。点是文字,当知法身、般若、解脱皆文字也。故知三点悉备四德,故言具足。三因即是三智,三智各具四德,三德具足名秘密藏。具足之文必具四德也。 引三文者,初文之意乃明解脱同于法身具足四德,次文通论三德意在法身,所照法身必三德故,经虽阙于般若之文而盛说三因,因是智性三因圆故,即是三智各具四德。言三点具足等者,哀叹品云:何等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醘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盘,如来之身亦非涅盘,摩诃般若亦非涅盘,三法各异亦非涅盘,是则三法离乎纵横一异之相,方得名为大涅盘也。点是文字者,盖天竺新伊三点如此,方草书下字复有细画圆连三点,故知点点皆是文字,以喻三法法法互具皆大涅盘。三点悉备四德者,若迷三点皆是文字,安令三点悉备四德?以法身常我、般若是净、解脱是乐,既点点收二则点点成四,故知三点之法身方具四德,三点之般若、三点之解脱方具四德,故云悉备及具足也。所言三智各具四德者,智是般若以收二故,二皆名智乃成三智,是将三德而为三智,故令三智各具四德,三德若此安可思议?故得名为秘密之藏。 △四、结前生后。 当知四德具足,即是其相。若得此一章意,余九可解。不能点已,更复略言。 良以三德与九法门无二无别,一章得解,余九应知。犹患听徒未穷旨趣,故难缄默,更为宣通耳。 △二、三宝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云何宝?佛、法、僧是为三。可尊可重名为宝,至理可尊名为法宝,觉理之智可尊名佛宝,毗卢遮那徧一切处即事而理,此和可尊名僧宝。此之三宝皆常乐我净,常乐我净故乃可尊可重。 以佛、法、僧皆具四德,是可尊重,故三名宝。此与三德,其体不别,盖具觉、不觉和合及以可尊重义,是故依义立三宝名。今明三宝是一体义,而文略难见。观音玄中,其相稍委,今具写之,用显此义。彼文云: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非有,故名佛宝;所觉法性之理,三谛具足,即是法宝;如此觉慧与理、事和合,名僧宝。与事和,即有前三教贤圣僧;与理和,即有圆教四十二贤圣僧。今释曰:佛必三智略语,双非法宝,乃云三谛具足。此之三谛,即差、无差,性中理也;无差而差,性中事也。慧合无差三谛,即有圆教僧;慧合而差三谛,即有三教僧。今佛、法二文与彼不异,但小略耳。其僧、宝相,语异义同,须会其语。今云毗卢遮那,即彼所和理也;徧一切处,即彼所和事也。彼文理事虽各论和,其体不二,是故今云即事而理,此之事理皆法宝也,能和觉慧是佛宝也。今文从略,但举所和以显能和,是故结云此和可尊。须知秪一三谛而分事理,圆融三谛名之为理,即融而隔三教谛理名之为事。佛宝权智与法宝事和,应现三教贤圣僧宝;佛宝实智与法宝理和,应现圆教贤圣僧宝。彼云四十二贤圣为圆僧宝,故知应为妙觉,亦名僧宝,以其法报属于佛法二宝故也。故释摩诃衍论云:等觉已上有真僧宝。又华严中以统理大众为僧宝者,岂非应佛?应佛对机,统众之极也。此之三宝,一人一念皆能具足,名为一体,实通六即,文从真证,能垂应说,故云四十二也。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德与三宝,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喻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宝也。 三德三宝名异义故,圣以四悉广布不同,其实体性无二无别,故用三字复喻三宝。然此同异三昧智眼之所知见,非寻名者依教安布当生信解,即闻而观证悟在迩。 △三、三涅盘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云何涅盘?性净、圆净、方便净,是为三。不生不灭名涅盘。诸法实相,不可染、不可净,不染即不生,不净即不灭,名性净涅盘。修因契理,惑毕竟不生,智毕竟不灭,不生不灭名圆净涅盘。寂而常照,机感即生,此生非生;缘谢即灭,此灭非灭;不生不灭名方便净涅盘。 涅盘之言,章安疏中有多翻译,今取一翻。不生不灭明三种相,义甚分明。三种别名:性则不改,净则本空,圆则智满,净则惑尽,方便则赴机,净则无累。三种通名,名通义别,随文自见。性净中诸法实相者,修善修恶,徧收一切,名为诸法。修全是性,相相皆实,故名实相。非谓诸法内有实相,亦非修虗,其性本实。诸法当处既皆真实,故无法可染,亦无法可净。既无惑染,岂有法生?既非智净,岂有法灭?是故名为不生不灭。圆净者,据性而论,虽无染、净;约修而说,惑、智宛然。惑本违理,智若契理,惑永不生;智既顺理,若理全显,智永不灭。故惑尽智圆,亦得名为不生不灭。方便净者,智冥寂理,即鉴羣机,故云寂而常照。照必垂应,机感则生。心常寂灭,故此生非生,缘谢即灭;应用常兴,故此灭非灭,应机出没,非存非亡。是亦名为不生不灭。此三涅盘,约契理、应机二种修义,对于本净一性而说。当知一性对修故合,约性常开;全修在性,故性具三。若全性三,起契理修,乃成三智;若全性三,起应机修,乃成三脱。既应机有三,即方便净具三涅盘;既契理有三,即是圆净具三涅盘;既一性具三,即性净具三涅盘。不尔,安能三点具足,四德无减?岂三涅盘独论离、合?须知余三亦复如是。 △二、例余对喻。 当知此三涅盘,不生不灭即是常,常故名乐,乐故名我,我故名净。涅盘既即常乐我净,即是三德,可尊可重故,即是三宝,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喻三德三宝,还以金光明喻三涅盘也。 三涅盘体与三德等无二无别,岂唯体一,义亦相从,故以涅盘义成四德,复由具德故成宝义。今三涅盘体义既同三德三宝,岂金光明不能比,况三涅盘耶? △四、三身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云何身?法、报、应,是为三。三种法聚故名身,所谓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报身,功德法聚名应身。然理无聚散义。言聚散,始从初心显出正理,乃至究竟理聚方圆;始从初心终至究竟,显理之智智聚方圆;始从初心终至究竟,功德之聚方圆。故以三法聚为三身。 身有三义,谓体、依、聚。欲令易解,但取聚义,徧释三身。聚何法耶?所谓一、实,二、谛,三、德,四、信,五、眼,六、通,七、觉,八、正,九、禅,十、度。百门千法,八万四千法门,三昧总持诸波罗蜜,乃至过尘沙无量诸净功德。如是等法性具,则名理聚法身也;智证,则名智聚报身也;行成,则名功德聚应身也。然理无等者,然智行属修,修成则聚,不成名散;理非成不,故无聚散。今约显覆,义言聚散。理虽具法,覆故不见,与散义同,例显可知。此三皆言从初心者,虽通观行,今据显出正理之文,合从初住,终至妙觉,以垂应身,非二凡故。此之三身,一念齐显,故不纵;三义相由,故不横。何谓相由?由行聚故资智,智聚故显理,亦是理聚故发智,智聚故导行,行聚故证理。复须了知智行在理,理方名聚;行理在智,智方名聚;理智在行,行方名聚。开合之义,在其中矣。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身皆常乐我净即是三德,可尊可重即是三宝,不生不灭即是涅盘,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等,还以金光明譬三身也。 △五、明三大乘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大乘?运荷名乘。理性虗通,任运荷诸法,故名理乘。随乘者,智随于境,如盖随函,故名随乘。得乘者,得果、得机。得果故自解脱,得机故令他解脱,故名得乘。 大乘即大车,取运荷之义。运而不荷,荷而不运,俱非乘义。无法不具,故名荷。能趣极果,故名运。此三皆尔,故名大乘。初理性虗通者,一性虗故,万法具含,任运荷也。法法自然,性通秘藏,任运运也。任运下少一运字。随乘者,智照诸法,终归秘藏。而言随境者,良由诸境,性本趣极,智随性故,亦能趣极。是则理乘本运,故随乘能运。随理荷法,其义亦成。得乘者,体是众行,随乘导故,庄严极理,故名得果。自既解脱,能令他脱,故名得机。修性离合,亦同前说。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乘皆常乐我净,即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大乘也。 △六、三菩提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菩提?一、真性菩提,亦名无上菩提,此菩提以理为道;二、实智菩提,亦名清净菩提,此菩提以智慧为道;三、方便菩提,亦名究竟菩提,此菩提以善巧逗会为道。 菩提翻道,道曰能通,即前三乘各一运义也。若三别相同于前后,故不特释,但举异名兼而显之,故云真性亦名无上。真性体是第一义故,更无过上。二实智者,即惑成智,体染本空,故名清净。三方便者,智但自净,未满大心,今用善巧逗机,则使己他会极,是故方便复名究竟。开合如前。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菩提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菩提也。 △七、三般若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般若?般若名智慧。实相般若,非寂非照,即一切种智;观照般若,非照而照,即一切智;方便般若,非寂而寂,即道种智。 通名般若,此翻智慧。别名有三,即实相、观照、方便。此三般若,体是圆常一大觉也。即此一觉,有三种德:就非寂非照之德,名实相般若;就非照而照之德,名观照般若;就非寂而寂之德,名方便般若。此乃寂觉、照觉,非定照觉,三皆觉故,名三般若。寂照之上,皆言非者,以依双遮,起两用故。然寂照等义,初学难晓,今略言之:照谓照明,明故了法,了法无相,名一切智,毕竟空也;寂谓寂静,静故谛法,谛法缘生,名道种智,难思假也;非谓非静无缘之知,名一切种智,绝待中也。然实相般若,他宗执实相无知名般若者,以所照境,从能照智得名。如此释名,非性宗义。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般若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般若也。 上释三德,以般若智照法身境,境智既合,乃起解脱。若谓三智定是一德,作少分解,则迷经旨,莫销此文。若定多少,则有二有别,应知般若具于法身及解脱故,方受三名。三德既是修二性一,般若岂不然乎?三德离九,三智亦尔。是故三德与三般若及诸三法,皆同一体,而立异名,悉是法界之全分也。故今三字,亦喻三智。 △八、三佛性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佛性?佛名为觉,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无常。如土内金藏,天魔外道所不能坏,名正因佛性。了因佛性者,觉智非常非无常,智与理相应。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坏,名了因佛性。缘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无常功德善根,资助觉智,开显正性。如耘除草秽,掘出金藏,名缘因佛性。 通名佛性。华梵兼陈,佛翻为觉。即三智融明,徧一切处,无不明了,名大圆觉性。以不改为义,谓大觉性不增不减,非变非迁,岂正独然?缘了本具,亦无变异。别名者,正因、了因、缘因。正谓中正,了谓照了。缘乃助缘,缘助于了,了显于正,正起胜缘。亦是正发于了,了导于缘,缘严于正,正起胜缘。相由既然,非横义也。一心顿具,非纵义也。此之妙因,能克妙果。俱名因者,其义在兹。文释三相,皆云双非者,以其正因是中实故。故常无常、苦乐垢净、我无我等八种之倒,木不相应。文且从略,举非常等也。全此正因,发照了智,智岂邪倒?此了导缘,众行皆中也。以从胜说,故举双非。中必双照,三谛义足。是则以即空假中正性,发即空假中了智,导即空假中助缘,严即空假中正体,起即空假中胜缘,如是方曰圆释三因。文举开掘金藏为喻,显此三相,喻通别教,须依即义,释令归圆。天魔外道不能坏者,魔等当体自是三因,岂应佛性更坏佛性? △二、列余对喻。 当知三佛性,一一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三字譬三佛性也。 △九、三识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识?识名为觉了,是智慧之异名尔。庵摩罗识是第九不动识,若分别之,即是佛识。阿棃耶识即第八无没识,犹有随眠烦恼与无明合,别而分之,是菩萨识。大论云:在菩萨心,名为般若。即其义也。阿陀那识是第七分别识,诃恶生死,欣羡涅盘,别而分之,是二乘识。于佛即是方便智波浪,是凡夫第六识,无俟复言。 释通名云:识是觉了智慧异名。问:三识之名在本有位,又阿棃耶体是无明,阿陀那性是染惑,何得云识是智异名?答:大圣悉檀示诸众生显理名教,或存或废义有多途,如大经令依智不依识,及诸教中劝修观智断诸烦恼,此以废恶之名诠断烦恼而成理观也。若楞伽经杀无明父、害贪爱母,此以恶逆之名诠断烦恼而彰理观也。若无行经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今家释云是大贪、大嗔、大痴三毒法门,即与三观无二无别,此以恶毒之名诠不断惑而明理观也。今以三识及下三道为金光明所喻法者,同无行经用于恶名诠不断惑而显妙理,良由圆教指恶当体即是法界,诸法趣恶十二因缘,非由造作即是佛性,故陀那惑性、赖耶无明相相圆融,与秘密藏无二为别,是故得云识是觉了智慧异名。然若不以不断烦恼即惑成智,消此文者圆意永沉。释别名中存三梵语,逐一释义即是翻名。言第九等者,出梁摄论,真谛所译,故辅行云:真谛云:阿陀那七识,此云执我识,此即惑性,体是缘因。阿赖耶八识,此名藏识,以能盛持智种不失,体是无没无明,无明之性,性是了因。庵摩罗九识,名清净识,即是正因。唐三藏不许此识云第九,乃是第八异名,故新译摄论不存第九,地论文中亦无第九,但以第八对于正因,第七对于了因,第六对于缘因。今真谛仍合六七为缘因,以第六中有事善恶亦是惑性,若分别者为易解故,以一念中所具之法教道权说,分对诸位且立远近,以第九识无染不动故当于佛。第八属菩萨者,以十地位六七二识已转成智,正以赖耶三分为境,虽是境界而即用此便为观智,如初心人亦用现前第六王数而为境观,故引大论在菩萨心名般若也。第七名阿陀那者,据真谛译,若新经论皆云第七名为末那,今依古译。言诃恶生死等者,以二乘人人执既忘见思所熏,第六事识转成无漏,既尘沙未破,正住第七法执之中,不了生死法空故有诃恶,不了涅盘法空故有欣羡。此识若于果佛位中,却复用之而为权智,以二乘法接引小根,着弊垢衣执除粪器,故知诸识破后自在为机载用也。波浪等者,第六识也。楞严云:陀那微细识,习气成瀑流。而为波浪乃当凡夫心心数法也。此约四人各对一识,若就渐断分别四相麤必含细,凡夫具四、二乘具三,已破第六故;菩萨具二,六七已转故;佛唯有一,第八至果已转故也。然其第六是意家之识,乃阿陀那之枝末,若说第七自己収之,故今不论。上明三识分三位者乃属教道,若称实论,此三种识即是三德,何人不具?何物暂亏?若识若色唯是一识,若识若色唯是一色,岂可有无增减而说?且约有情一念心具一切染净,佛究竟具宁容独一?若不然者,岂为三字所譬之法?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识一一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三德譬金光明,还以金光明譬三识也。 例三德者。问:三德与三识无二无别者,三德修性有离有合,今明三识有离有合耶?答:有。又问:不二门云:顺修对性有离有合。三识之中,七、八二识迷九而起,是逆修义,岂得对性辨乎离合?答:离此逆修立顺修者,则有惑可破,有智能观,能所既存,此修名逆,何顺之有?若即七、八为顺修者,既无所破,亦无能观,惑智既忘,修性亦泯,而其三识一异同时,无逆顺中强名为顺,是故得云识是觉了智慧异名。今文三识明此顺修。此修对性辨离合者,九具八、七,名为性三;八具七、九,及七具八、九,名为修三。各三之义,是为离也。今合性三,但明第九;各合修三,但明七、八,是为合也。离合既尔,故与三德及诸三法无二无别,乃以三字喻今三识。 △十三道三:初、束。十二支为三道二:初、正束。 云何三道?过去无明、现在爱、取三支是烦恼道,过去行、现在有二支是业道,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未来生、老死七支是苦道。 此十二支,教门不定,有通三世,有通二世,有在一世,有唯一念,时虽延促,皆论十二。今就三世,束为三道,教门多故,其相显故。 △二、释名。 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从烦恼通业,从业通苦,从苦复通烦恼,故名三道。 上束十二是释三名,今明道义是释通名。通名道者,谓业、惑、苦互相通故,故今世世相续无穷。然今文意,即以事通彰理不壅。 △二、约圆释即事而理。 苦道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大经云:无明与爱,是二中间,名为佛性。中间即是苦道。名为佛性者,名生死身为法身,如指氷为水尔。烦恼道者,谓无明、爱、取。名此为般若者,如指薪为火尔。业道者,谓行、有。乃至五无间皆解脱相者,如指缚为脱尔。 经指痴爱中间五果为佛性者,盖于报法易显正因故。以此五果虽有触受,未生爱取,就此色心显正因体,易成妙观。如摩诃止观初观阴境,其意亦然。凡明观法,初多就易,易处观成,无难不晓。大师得意,故例惑业皆是佛性,即是缘了二因性也。举三喻者,世间物象比于妙理,皆是分譬,须将法定,方显偏圆。如如来藏经九喻,止观喻别,余文喻圆。今氷水等亦兼圆别。何者?若谓结佛界水为九界氷,融九界氷归佛界水,此犹属别。若知十界互具如水,情执十界局限如氷,融情执氷成互具水,斯为圆理。薪火缚脱,其例可知。故十二缘轮回之法,谓实则三障[砣-匕+隹]尔,情虗则三德圆融,于十二缘不损毫微,全为妙境,即惑业苦一一通彻法界边底,是名三道。欲显此三圆融义故,名从胜立。故云法身、般若、解脱,但转其名,不改法体,其实秪是当体通彻耳。 △三、约体达例德对喻。 当知三道体之即真,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道也。 问:前明三识,第九一性,对八、七二修以明离合,故类三德。今明三道,三俱逆修,如何说于修二性一?此义不成,则与诸三有二有别,岂是三字所譬之法?答:即事而理,事理无差。且如事中,惑起于业,业感于苦,苦还起惑,此三修恶,乃名性三。亦即因法,转名三识、三佛性、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亦即果法,转名三身、三涅盘;亦即果用,转名三宝;亦即秘藏,转名三德。故知节节但转其名,不改其法。故不二门云:性指三障,是故具三;修从性成,成三法尔。其义既尔,安云三道不具离合?以金光明譬于三道,其意略尔。 △二、示融通三:初、劝解法圆融。 若见此十法门若同若异,亦是一法门作一切法门相,若同若异相相明了,即百法、千法、万法、恒沙尘数亦如是。 上极三德,下至三道,不增不减,无二无别,即异而同也。迷解智行,因果自他,至同归处,名义不滥,即同而异也。终日同,终日异,用十同异以为初门。从门入者,则于一切同异无碍。如风行空,能于一法解一切法若同若异,能于百法解一切法千法万法河沙尘数,各解一切若同若异,故云亦如是。 △二、引诸经圆证。 华严云:一法门,无量法门而为眷属。首楞严和香丸,大品裹珠,法华一地所生,涅盘大海水浴,皆是其义。 一法门者,趣举一法摄无量法,故云眷属。彼彼摄法亦复如是。此经云:于一切法含受一切法。以此例之,一切诸法皆譬众香之丸、随色之珠,地具四㣲、海容诸水,若同若异合法可知。 △三、设问答显益。 问:若一法即是诸法者,唯说一法,何用余法耶?答:佛为悦一切人,宜一切人,对一切人,悟一切人。若徧说之,多有利益。一说尚令生种种解,徧读诸异论,即知智者意。故种种说,令得一切解,麤言及耎语,皆归第一义,皆是示人无违诤法,即此义也。 问意者,如前三德尊重名三宝,不生不灭名三涅盘,乃至通达名三道。此于一法显一切法已自具足,何用更说三宝等九法及一切法皆各能摄一切法耶?答意者,其实一法已具一切,无所减少,但为人根宿熏差别,致令宜乐断证,托缘不同。有闻三德摄一切法得四益者,乃至有闻三道摄一切法得四益者,故须徧说,能益多机。一说下,明于徧说,令彼一人生一切解圆顿根性。闻说一法,尚解一切,若闻诸法,妙解愈明,能知佛意。佛是一切智人,故云智者。麤言软语者,大经云:诸佛常软语,为众故说麤,麤言及软语,皆归第一义。然则麤软之言该乎一切。今就十法论者,三道至麤,中八相望,三德至软,既约圆说,一一互融,法法高广,故令闻者入第一义及无违诤也。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中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下 △三、简十法十:初、简三德三:初、标。 三料简者,初料简三德。 △二、正料简二:初、斥偏三:初、三藏。 若指太子相好体为法身,法身在前;树王下时,明无漏慧三十四心为般若,般若在中;八十灭度烧身不受后身为解脱,解脱在后。异而且纵,法身时无般若,般若时无解脱,解脱时无般若法身,此即三法各异,斯乃阿含三藏数家所用。此之三意,悉不得称常乐我净也。 太子五阴,久修五分,虽未无漏,得名法身。在二德前,树下真明,方有般若。三十四心者,十六心破见,十八心断爱。若顿证罗汉及辟支佛,此之二人,皆一时得三十四心。罗汉但断正使,支佛分侵习气。若树王下,用三十四,顿断正习,一时俱尽,是故此心独在菩萨。解脱在后,其相可见。此之三法,以漏无漏,存亡不同,故异而且纵。此教经部,名为阿含。释论明文,以摩诃衍对三藏,为小娑沙翻数。此论广说四阶成佛,阿含唯经,婆沙唯论。三藏之名,具经律论。此三所说,但有三义,全无德义。何者?终归灰断,故无常德;非大涅盘,故无乐德;无八自在,故无我德;不断五染,故无净德。 △二通教 若指空境为法身,是本有;照真之慧为般若,般若是今有;子果两缚尽为解脱,解脱是当有。异而且纵,斯乃三乘通教中所说,前代探明大乘人所用,亦不得称常乐我净。 通诠体观,法本不生,非证后空,此为法身,是故本有。境虽本有,须依此境体破见思。正习尽处,正是般若,故属现有;果缚尽时,方是解脱,故属当有。此之三法,空境无知,般若有照,如幻色心,尽方名脱,故云异。而且纵前代成论师见干慧等十地中二乘证果,谓是少教所明人法俱空,乃取此义释所弘之论,意谓小教探明大乘。故妙玄云:旧云成论探明大乘,又云成论师秪见共般若意,不见不共意,即此义也。故知彼师不知藏实是三藏空门,与门衍永异。又不知衍门真谛含于但中及不但中,今就彼不知及钝菩萨,故无四德。 △三别教。 若如真谛师明法身具四德,般若、解脱各二,此乃横而且异,乃别教一途所明,而真谛师偏用。当知法身可称为德,般若、解脱无德可称,不会无量甚深之高广,亦不得称为经王。 前破真谛乖圆别者,盖违本经别分四德对于三身,故云乖别。若以彼说四教收之,既谈四德非前藏通,德既不融非后圆教,虽收属别然非别教通方之说,故云一途。问:真谛立云般若解脱各具二德,今何斥云无德可称?答:若就别论二各具一亦可名德,今以圆斥随有所阙德义不成。何者?若般若照境故常、破暗故净,若无乐我乃是有苦之常净、不自在之常净,岂成德耶?若解脱无暗故乐、广远故我,而无常净斯乃无常之乐我、垢染之乐我,岂成德耶?既德有增减则法不高广,焉称经王无量甚深耶? △二、显圆。 今所明三德如上说,一一皆具常乐我净,论广则无量,论高则甚深。 具如前说。 △三、劝生圆解。 若诸学人闻诸经之王,四佛所护,不解此意,如牛羊心眼,不足论道也。 四德残缺,非经之王。纵横可思,非佛所护。有念心眼,皆是牛羊。无缘知见,方可论道。 △二简三宝。 料简三宝者,若指树王得道为佛宝,转生灭四谛法轮为法宝,度陈如等五人先得智眼明觉者为僧宝,由是三宝故到于今。即有相从三宝者,此乃阿含中所明阶梯三宝,亦是数论宗用也。若指树王得道为佛宝,所说无生四谛为法宝,二乘菩萨修真无漏断结成圣理和为僧宝者,此亦三乘通教中所说,探明大乘人所用,此两种三宝并无常乐我净。若指华王世界坐莲华台成道为佛宝,所说恒沙佛法无量四谛为法宝,四十一贤圣为僧宝,此则异前,虽非阶梯未是同体,亦非金光明所譬三宝也。 相从者,从佛说法,从法有僧,从是三宝于今不绝,皆由归佛禀法成僧,故曰相从。复名阶梯者,盖喻等级,非相乱也。此明别体四果之僧定不成佛,其犹下级不成上级。又树王下,迷真轻者,见如幻佛说无生法,三乘因地皆能断结,有异三藏。菩萨因中全不断惑,众即空故,名理和僧。虽异三藏,而其三乘共证之理既是偏空,亦无四德。若华王世界成卢舍那,虽通圆别,今就钝根迷中重者,不知即性作修成解,是故佛宝从报彰名,法宝但名无量四谛,既非无作,故从多数受?河沙名。禀法之僧虽纯菩萨,且非发心便成正觉,故四十一位分于贤圣。此之三宝,佛是僧果,僧是佛因,法是因果,所修所证,实僧成佛,佛现权僧,永异阶梯,高下不改。然从别相,未是同体。言同体者,三宝一体,此体觉了名佛,此体不觉名法,此体和合名僧。迷悟因果,其体不分,一人一念无不具足,故华严?三归以体解大道为佛,深入经藏为法,统理大众为僧。三虽在果,而是一体。三宝若此,方与三德无二无别,是金光明所譬三宝也。 △三、简三涅盘。 料简三涅盘者,若饥得食、病得差、狱得出、猕猴得酒、旃遮婆罗门饱食指腹,皆是世人畅情为涅盘尔。若计非想定无想天为涅盘者,此是邪见妄谓涅盘尔。若多贪欲人得不净观为涅盘者,此乃四善根方便行人涅盘也。若三界烦恼尽证有余涅盘,焚身灰智入无余涅盘,菩萨未得此涅盘,此即阿含中折法二乘之涅盘。若三乘人同尽子果两缚,即是通教中共涅盘。若指中道如理为性净涅盘,中道智为圆净涅盘,同缘出世薪尽火灭为方便净涅盘,三种各别互不相关,是为别教涅盘。若言但有性净方便净两涅盘,不明缘因涅盘各别不融者,还是别教,非今经所譬涅盘也。 般涅盘那翻为安乐?故凡圣大小皆有涅盘。若世人适意亦是涅盘,若外道不知非想非非想定十种细想及无想天第六心心数法暂尔不行,故皆计为永寂涅盘。若染欲心伏名方便涅盘,若二乘菩萨论得未得是三藏涅盘,若三乘同尽子果两缚是通教但空共小涅盘,简不但空不共二乘,今就共论故无四德。若中道理智及同缘示灭三种涅盘,此有得意及不得意。其得意者,一必收二、三皆圆具,即成圆教大般涅盘,是今所喻。今就失意互不相关者,故属别耳。若言等者,即地论师也。但以实相名为性净,修因所成为方便净,不明缘因薪尽火灭随机涅盘。既但二种摄义不周,即非三德圆融涅盘,故非今经所喻之法。 △四、简三身二:初、简偏二:初、明藏通。但二无三二:初、三藏。 料简三身者,若取树王下佛为真身,神通变化猨猴鹿马为应身。不明三身者,此小乘析法意尔。 树王下。佛为真身者,非即事而真,是证真之身,故名真身。神变为应,亦非无谋,全是作意。三藏之中,唯明此二,无法、报、应三身之说。证真现变,皆从析法观智所成。 △二、通教二:初、正明,但二。 若取即事而真为真身,化用为应身,不明三身者,此体法中意尔。 此教虽云即事而真,但即偏空,非佛性真,真无实体,非任运应。此教及藏,但诠二谛,未明三谛,是故论身唯二无三。 △二、征释真身。 问:若尔,树王下丈六既非佛复非鹿马,为是何身?答:一往应同人像,此属应身。又一解,例如大乘心中智合中理为法身,今亦如是,体是人像即是真空,此属真身。 欲示即真,先询色相。若尔者,领前也。事即真空,方是佛体,是则丈六非是真佛。又作人形,复非鹿马,究论丈六为是何身?答中二意:初意是应,次意是真。初云应同人像者,以此丈六非爱业感,自己办地,誓扶余习,润神通生,与物结缘,净佛国土,羣机既熟,出现王宫,故知丈六是神通身,应同人像。然未尽理,故云一往。故又一下,正示真身,克分大小,理在空中。今以即空为真身者,犹属于小,故例大乘,秪以中智所合之理便为法身,岂离色心别论中道?今但空真,亦即人像,全体是空,色心不生,色心不灭,为真身也。依身起变,名为应身,是故此教唯有二身。 △二、明别教虽三且异。 若依真谛师云:法身真实,二身不真实。此则三身体相各异,乃是别教中一途,非今所用。 若其互融,那分虗实?验其所立,体相各别,三身不圆,故今不用。 △二、显圆三:初、明三身皆实三:初、正明体实。 若言三身皆真实,至理是法身,契理之智是报身,起用是应身。应身是实佛所化,皆实不虗。 理体既实,理智岂虗?实理实智,冥故起用,用岂不实?三既相即,二乃非虗。 △二、引经类显。 大经云:不净观亦实亦虗,非实不净。作不净想是为虗,能破贪心是为实。应身例尔,非本体故为虗,能利益故为实。 净妙欲境作死坏观,虽是假想能治贪心,虗有实益例乎应身,非生现生故非本体,益物不虗故名为实。 △三、取意结成。 今取实边,不取虗边,故言三身皆实,是今所用。 △二、明四句俱融 若复圆论三身,皆实皆虗,皆亦实亦虗,皆非实非虗,当约三身并作四句,如别记(云云)。 圆说三身,举一即三,各有四句。何者?若别分之,报身真证故实,应身假说故虗,法身平等遮照皆双。双照故亦实亦虗,双遮故非实非虗。三身互具,四句皆融,当细拣之。 △三、明增减自在二:初、约义立身二:初、问。 问:三字譬三身,亦得譬一身、二身、四身、无身不? 问意者,以金光明譬三身者,所譬之身可增减不? △二、答二:初、明义立无咎。 答:佛赴缘以三字名经,义家作三身解释,若得意者作四三二一,无义亦复何咎? 就题三喻,故立三身以为所喻。对喻虽尔,若其得意多少不拘,或增至四身,或减至一二,若荡名数亦可说无。 △二、明经意本通。 下经中悉有其文。若作四身者,新本云:释迦牟尼能种种示现,此则开出应化,是为四身。若作三身者,即有三身,分别品专论其义。若作二身者,佛真法身犹若虗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若作一身者,新本云:一切诸佛以真法为身。若作无身,如来行处净若虗空,而复游入善寂大城,虗空中则无一二之数。此是无身之文。 若增若减,悉在经文。释迦牟尼,是第三身。种种示现,义当第四。开应出化,是四身义。文中出字,合在应下。佛真等文,义虽具三,今就现文,得名二身。诸佛虽有二、三、四身,以一真法,收无不尽,故唯一身。善寂大城,寂亦空也。既无诸数,即无身义也。 △二、以身用譬二:初、问。 问:若尔,云何以金光明譬四身、二身、一身、无身耶? 问意者,譬有三字可显三身,约何道理令譬增减对多少身? △二答 答:若以义名譬,盈缩由义尔。若譬四身者,取光明之上有煜爚之𦦨,文云金光晃曜,此是譬四身之文。若譬三身,如即所用。若譬二身,金是正体,光明只是功能,以此为譬。若譬一身,但举于金以为正譬,光明既是枝末,非正所论。若譬无身者,至宝以无贪为金,杨震四知亦以无贪为金。今以世之至宝譬出世之至理,弥会文义也。 答意者,譬虽三字义有盈缩,若四身之譬文义宛然。若为二者,乃合光明而为一用,对于金体以为二譬,显于二身。若为一者,取正舍旁从本除末,唯以一金对于一身。无身譬者,以无贪为金,此金无质为世至宝,可譬无身数量都忘,是出世间第一义宝。杨震等者,东观汉记:杨震为东莱守,道经昌邑,昌邑令王密是震所举秀才,夜怀金上震曰:无人知。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已有四知,何谓无人?遂不受。此盖贵乎不贪,即以不贪为金也。故知世金有名无实。 △五简三大乘。 料简三大乘者,若约因缘六度大乘者,此还是三人名别义同也。若约三人同用无生断烦恼,三人同乘一乘,此则通教中乘也。若理随得三乘体相别异不同者,此则别教中乘也。三种并为得乘方便所摄也。正法华中明象乘足三为四,羊鹿牛乘为得乘所摄,象乘即是理乘,如今之所明三乘也。华严中明四乘,三乘亦为得乘所摄,佛乘正是今之三乘义也。 因缘六度者,三藏教中自立大乘十二因缘,是支佛乘对声闻为大,六度菩萨对二乘为大。此是三人各有所乘,即羊、鹿、牛虽立大名,用别于小,而其同趣偏真之果,是故名别,其义同也。通教菩萨与二乘人同无生观,同断同证,永殊三藏,三因大异,故云三乘同乘一乘。此一既共二乘所证,验非中道也。别教诠中独为菩萨说理随得,而理乘但是所契之境,随乘但是能契之智,得乘但是自他之行,三乘隔异,互不相融,非圆乘义。三种者,即藏、通、别所说乘相,都是圆教得乘之中得机之义,故云得乘方便所摄也。若正法华说羊、鹿、牛三车之外更有象车,即妙法华中三车之外大白牛车也。牛名同故,一乘难显,致使他宗于菩萨乘不分权实。今据正经,象名不滥,乃彰圆教是一佛乘。若羊、鹿、牛秪是得乘得机所摄,彼之象乘是今所譬。圆教三乘但云理乘者,欲显随得皆即理故。圆教智行是性本具,修而无修,是故文中就理立称。华严四乘者,彼部虽无小机禀教,何妨说于三乘麤浅,显圆佛乘? △六、简三菩提。 料简三菩提者,如请观音云:修三种清净三菩提心。此即缘三乘人心而修心也,乃是方便菩提所摄。若缘真如实理发菩提心者,或缘如来智慧说法发菩提心者,或缘如来神通变化发菩提心者,亦非今所用。文殊问般若云:无发是发菩提心。又若一发一切发,是发菩提心。又若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是发菩提心。如此菩提心,即一而三,并今所用。于一而论三,于三而论一尔(云云)。 请观音等者,三菩提翻为正道,彼经论益通于三乘,是故发心有其三种,即声闻、缘觉、菩萨也。三皆破惑故名清净,皆离邪倒故名正道。既共二乘非圆实智,故是方便菩提所摄。若缘真如、佛智、神通,发心为非。依文殊问经发心为是者,乃辨三心隔别圆融为是非也。何者?若缘真如理则发真性菩提心,若缘佛智则发实智菩提心,若缘神通则发方便菩提心。三既不融,是故为今化他方便菩提所摄,义不高广非今所譬。若无发是发,即理之智是圆实智。一发一切发,不思议假是圆方便。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即边之中是圆真性。即一论三、即三论一,此与三德无二无别,是今所譬。须知文殊问经三种圆发,非离真如、佛智、神通,但非三处各发一心。若于一处圆发三心,故名为是。如摩诃止观发大心中云:诸经明种种发菩提心列于十种,谓推理发菩提心、覩佛相发心、覩神通、闻说法、游土视众、见修行、见法灭、见起过、见受苦。于此十缘发菩提心,而于十处皆生四解,以圆对三而分是非,以此例彼岂不然耶?是知缘于三处各发不融,正属别教故为所简。三一互具发者属圆,故为今用。 △七、简三般若。 料简三般若者,问:般若至忘至寂,云何分别诸法耶?答:一切智观慧眼见,见法皆非法;道种智观法眼见,见非法皆是法;一切种智观佛眼见,见法非法非非法,双照法非法。若三智三眼一时圆观一切法寂灭相,种种行类相貌皆知,五眼具足成菩提。汝所问者,乃是眇眼所见、偏观所观,与则是曲见,夺则堕尼犍也。 初为世人不知般若是毕竟空,三智具足,谓是忘寂不照诸法,故顺世情以断灭问。设生后答,俾乎学者识般若体是三智眼。然此眼智有次、不次,故先列次,显后不次。其次第者,即是前空、次假、后中,各一眼一智。智则观于三境分明,眼则见于三谛审实,分明故审实,审实故分明。因修止观,果发眼智,次第三种,一一皆然。二眼二智偏空偏假,中眼中智双遮空假、双照空假。若三止三观一心圆修者,必三智三眼一心圆证。观一切法一相寂灭,相中智也;行类相貌皆知,二智也。三智既圆,五眼斯具,以法眼摄肉、天二眼,是故五眼与三智齐。般若若此能知能见诸法边底,那云忘寂不别诸法?若于忘寂不生邪慢,则与汝是声闻曲见。若以此心坏于因果生邪慢者,则须夺之,是尼犍子断灭之见。尼犍,此翻离系,盖此外道专守空见,或裸形自饿,谓离系缚也。 △八、简三佛性。 料简三佛性者,真谛师云:正性在道前,了性在道中,缘性在道后。此一往别说,推理不然。华严云:一中具无量。大品云:一心具万行。净名云:举足下足,具于佛法矣。法华云:一切智愿,犹在不失。涅盘云:金刚宝藏,具足无缺。但有浅深明昧之殊尔。 先斥三性各在一位,体不通融,非圆三性。次引诸经,明三性圆具。华严既云一具无量,岂缘了正有所亏耶?大品一心万行,乃至涅盘宝藏无缺,皆是三性圆足之文。理性名字,观行相似,分真究竟,位位皆即三佛性也。浅深明昧,宛然一一即三无缺。 △九简三识。 料简三识,若分别说者,则属三人。此乃别教意,非今所用。若依摄论,如土染金之文,即是圆意。土即阿陀那,染即阿黎耶,金即庵摩罗,此即圆说也。问:如经云:依智不依识。既云三识,此那可依?答:经言不依识者,是生死识。今则不尔。今言依识者,是智之异名,名清净识。又道前通名识,道后转依即是智慧(未详)。 若分三识,陀那属声闻,棃耶属菩萨,庵摩属佛,此乃教道分张次第断相。若庵摩是本性,无明迷故生业转现名阿棃耶,复执见分起我见我爱我慢我痴名阿陀那,此乃三识次第起相,皆是教道非今所譬。若欲圆论须依摄论,金土及染三不相离,则于声闻菩萨及佛三人心中皆具三识。大师犹恐寻此喻者作真妄二法相合而解,谓除土存金至佛唯有庵摩罗识,故据大经依智不依识而为问端。为欲答出三识乃是三智异名,则土喻陀那是方便般若,染喻梨耶是观照般若,金喻庵摩是实相般若,至佛究竟三种净识岂但一耶?然若不知性具染恶,安令七八土之与染至果不灭?又道前等者,地前名道前,皆依烦恼及以生死,故八心王通名为识。佛果为道后,转依四智菩提种子,是故八识转名四智,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故云转依即是智慧。注未详者,潜斥之意耳。以彼所明道后转依熏成种子转成智慧,不言八识性是妙智,斯是唯识一途教道,非今所譬。然是菩萨所造之论,不欲显言,故但注未详。如诸文中破古多云此语难解,故知未详不异难解。 △十简三道。 料简三道者,问:界内可有十二轮转,三道迷惑,界外复云何?答:宝性论云:生界外有四种障,谓缘、相、生、坏。缘即无明为行作缘,即烦恼道也;相即结业,即业道也;生即名色等,是苦之初;坏即老死,是苦之终,即苦道也。有此四障,障于四德:缘障净,相障我,生障乐,坏障常。四障破,四德显也。 前解释中虽云三道与三德等无二无别,而未分别界内外相;虽于界内十二因缘明不思议,未明界外三障即理。示障既浅,深理难彰,今的辨之,令皆究竟。故设问曰:界外云何?答中引宝性论:界外四障对十二缘,体状宛尔。此之三道不就隔生,唯论当念。故起信论明:不觉即心动,说名为业,动则有苦,果不离因。不觉即烦恼,动即是业,此动即苦,是故结云果不离因。斯是变易生死之相,界外三乘同有此障。今明即障全体是德,三障乃是三德异名,即金光明所喻法也。 △四、附文释二:初、标。 第四、依经文立名者。 △二、释三:初、对前显胜二:初、总对上义辨。 上来举譬,多是义推,依文立名,显然可解。 前作譬释,盖为古师不知三字从法得名,谓是譬喻及其解释,何曾洞晓所譬法门真谛最优,尚乖圆别,因果不通,不称法性,况诸师耶?大师见昔譬法不周,是故同他用譬拟法,略譬十种三法,广譬一切法门,横竪该收,无法不备,显于法性无量甚深。若作譬释,合当如是。然而大师深知三字是法非譬,从兹自立附文、当体二种解释。其中附文含于二义:一、直名理,二、从事用。若当体释,唯从理立。今欲依文先贬譬释,多是义推,不及依文显然可解。 △二、别约四事辨。 何者义推疎远?依文亲近,以己情推度是故言疎,彼义例此是故言远,用佛口说是故言亲,即此经文是故言近,岂可弃亲近而从疎远耶? 初之二句总举四事。以己情下释出四事。初三两句约情智明亲疎。住前观智皆名为情,况人师推度是故言疎。初住已上证理名智,况今极果三业随智,故云用佛口说是故言亲。二四两句约彼此释远近。以彼凡世金光明义,例此出世三种法门,是故言远。即此经文圣言诠召理性事用,不假他求是故言近。岂可下结责四事。 △二、正明附文二:初、委明所附文相二:初、通论诸品名事。 始从序品,终乎赞佛。品品之中,若不说金光明名,即说金光明事。或一品说名不说事,或一品说事不说名,或一品名事兼明,或一品名事独说,或一品重说名重说事。故知品品不空,篇篇悉有。为此义故,依文立名也。 名是理名,事是事用。诸品之中,或单或复,名事分明,故非仿髴一文而已。 △二、的示一部文相三:初、正示诸文。 序品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创首标名,弥为可用。次寿量品:四佛俱集王舍城,放大光明,照王舍城及此三千大千世界,发起其事。忏悔品:信相梦见金皷,其状姝大,其明溥照,过夜至旦,向佛说之。赞叹品:金龙尊王奉贡金皷,发大誓愿:愿我当来,夜则梦见,昼如实说。空品云:故此尊经略而说之,尊经即金光明也。四王品:六番问答,问问之中重说其名,答答之内重明其事。又以手擎香炉时,香烟变为香盖金光,不但徧此大千,亦徧十方佛土(云云)。大辩功德已下,标名举事,其例甚多。 别序文云:是时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过诸菩萨所行清净,是金光明诸经之王。既在法性定中,而便唱言是金光明诸经之王,是之一字即指法之辞,不指法性,更指何物为金光明耶?故知三字直名深广法性,不从譬喻,此文最显,故云创首标名,弥为可用。寿量品放大光明,虽无金字,既是佛光,佛身金色,此金身光明全从法性金光明起,即事用也。忏悔品中梦见金鼓,其明普照,即光也。赞叹品王名金龙尊,奉贡金鼓赞佛,此等皆从金光明理起于种种金光明事用也。若空品中言尊经者,金以可尊可重为义,光明既是即体之用,岂不尊耶?此乃名于金光明理为尊经也。四王品内六番问答,重重名事,具载其文。又人王烧香供养经时,香盖金光徧照十方诸佛国土,文云皆是此经威神力故。 △二、明通三世 若信相所梦,是现在金光明之事。龙尊发愿,是过去金光明之事。香盖徧满,是未来金光明之事。 信相所梦,既是佛世,即现在龙尊,属过去可见。香盖徧满,是佛灭后,供养经时,属于未来。由金光明法性深广,故得事用三世徧通。 △三、结徧一经。 一部名事徧十八品。 △二、结示无量甚深二:初、正结示。 一处起烟,十方光盖,非但现在,亘通三世,若名若事,纵横高广,无量甚深,为若此也。 手擎香炉,一处起烟。十方佛刹,皆有云盖,悉放金光。又金龙往劫,发金光明愿。信相现在,感金光明相。人王未来,作金光明佛事。若名若事,亘三世为纵,徧十方为横。此等既是即理之事,故称法性金光明理,无量甚深也。 △二劝审思。 而不用。此标名义,推譬喻,无有一文无而彊用,有而不遵,明识者审之,无俟多云。 理名事用重重标示佛意,令人解金光明理事不二,如何讲者不附经文释其题目,顺情推喻弃亲逐疎,故劝识者审今依经立名之意也。 △三、例同诸经二:初、例指事立名。 又诸经例多,如稻秆、斧柯、象步、城经等说其事,指所说事,仍即为名。 稻秆事者,佛见枯株稻秆,即说十二因缘生灭,因名稻秆经。象步事者,即无所希望经,一名象步经。诸经所说,既即指其事以立经名,此经盛说金光明事,何不即以此事立名,却谓金是世宝,体有光明,堪喻三德,岂非彰灼违佛旨耶。 △二、例以经名事。 又如说稻秆事、斧柯事、象步事等,即名为稻秆、斧柯、象步经事也。 又如诸经说稻秆等,便即名为稻秆经事。此经盛说金色光明,何不名金光明经事耶?此乃以经名事,意令以事名经耳。现行印本象步经下等字悞,诸旧书本皆作事字,方是以经名事也。 △五、当体释二:初、标。 第五,当体得名者。 言当体者,当谓主当,体即法性,谓法性主体名金光明。此对譬喻,以彼显此,则三字名从他而立,非是法性自体之名。今据经文,见三字名直名法性,即前所引佛游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经既不云如金光明,验非譬喻。大师深解经家之意,故立三字是当体名,又与经中诸文符契。问:今当体释亦是依经,全同附文,那分二释?答:前斥譬释但是义推,无有一文无而强用,有而不遵。今当体释若不依文,则成自斥,故知此释非不依经。得为两释者,盖有兼独。何者?以此部中重重举名,重重说事,既附文释题,须名事双附。事即事用,谓金色光明也;名即理名,直召法性也。如创首标名,验是召理,此乃前释双兼。名事虽复双兼,而其理名未曾显说,让今当体委陈其相,是故两释虽通依经,而当体释独在理名。 △二、释二:初、反常情立今正义二:初、叙古寄俗名真。 有师云:真谛无名,世谛有名,寄名名于无名,假俗而谈真尔。成论云:无名相中,假名相说。今反此义。 大师欲定经题三字是法性名,且为常情执于真谛本无名字,一切名言皆是世谛。圣人谈真,盖寄世名名真无名,故引成论证真无名。此义若成,则金光明名须从譬立,故今顺理反此常情。 △二、明今则真名俗二:初、对他略立。 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他师本立真谛无名、俗谛有名,今特翻云俗本无名、随真立名,即是寄于真名名、俗无名也。问:今之破立,若真若俗、有名无名,为是何教二谛相耶?答:凡论二谛,须辨三番:一、随情二谛,二、随智二谛,三、随情智二谛。即情智相对,合明二谛。此之三番,有总有别。所言别者,则于教教各明三番:随情则凡位自论二谛,随智则圣位自论二谛,随情智则圣位二谛以随智故合为真谛,凡位二谛以随情故合为俗谛。此乃四教各论三番也。言总论者,以前三教及诸凡夫是可思议法,故总束为随情二谛;圆教始终是不思议法,故总束为随智二谛。随情二谛并名俗,随智二谛并名真,故名随情智二谛。今云真谛有名者,即是圆教始终二谛,以不思议故但名真谛。此之真谛具一切德,本有一切真实名义,故云真谛有名。言俗谛无名者,即前三教及诸凡夫所有二谛,以可思议故但名为俗。此俗虗假浅狭,故无真实名义,故云俗谛无名。今之所论,乃是圣人仰则圆教随智真名,俯立凡夫随情俗号。 △二、称理委示二:初、约义委示。 何者?如劫初廓然,万物无字,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如理能通,依真以名道;如理尊贵,依真以名宝;如理能该罗,依真以名网;如理能起应,依真以名响。 若论大圣,则真名俗,有何时节?今举劫初,立名事显。成劫之始,尚似空劫,故云廓然。万物虽立,皆未有名。诸大圣人所证真法,具足一切究竟名义,乃应生其中,俯顺凡情,见于万物有浅近义,乃则真法深远名义,立于世谛浅近之名。如世道路,有少能通,乃则如理究竟之道,名于世间浅近之道。如世珍宝,凡情所贵,乃则如理究竟可贵之宝,名于凡情可重之宝。网之与响,皆悉如然。问:如灵鹫山,劫劫皆有,乃是圣人以昔名今。验知万物皆是以昔而名于今,今那忽云则真名俗?答:大圣常以五眼等照,四悉被机。若但缘过、现,不则真法,则圣唯有肉、天二眼,无余三眼。但用世界,无于三悉,其实不然。不以二相见诸佛土,鉴机即照理,照理即鉴机,何有一事不则真法而施为耶?故知不妨将昔名今,而若今若昔,所有名字,皆从真立,如此方名圣人立法。 △二、引教诚证五:初、引华严则真立俗。 华严中云:耕田转耒,衣裳作井,皆圣人所为。 圣见出世真如理中,本具耕田作井真实义故,乃教众生耕世间田,作世间井也。 △二、引大经真具名实。 大经云:世谛但有名无实义,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以此而推,真谛有名,更何所惑? 诸佛菩萨,虽则真法俯立俗号,但顺众生浅局之情,立名召物。能召之名,虽法真立,而其所召,无真实义。何者?如依真名道,其实不能徧通诸法,故云世谛有名无实。唯有如理,究竟不壅,通达一切,故云第一义谛有名有实。如依真名实,无可重义,且世七珍,但于秽俗心生爱重,若廉洁之士,视如粪土,况三乘人耶?唯有如理,诸佛尊重。如依真名网,岂有该罗万有之义?唯真如理,徧该生佛,罗罩十方。如依真名响,岂能一时徧应众缘?唯有如理,无思无作,十界机扣,一时普应。故云世谛有名无义,第一义谛有名有义也。 △三、引大论随理立名。 龙树四,依菩萨随义理为立名字,义即第一义,理即如理也。 若第一义理不具,名义如何随之?立乎名字,则真名俗,其意昭然。 △四、引净名事由理造。 净名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 所引经文,大意明于从理造事,而所造事有修性迷悟。故妙乐明法性无住本,立一切法具有四重,谓理则性德缘了,事则修德三因,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今明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盖由证悟真如之理,理具诸法,不守一性,故则此理立世俗名。故不可以三道流转为所立法,正当第四果中胜用为所立法。 △五、举诚教劝物生信。 经论咸然,岂可不信? △二、用今义立当体名。前破古立真谛无名,显于今立真有名义。广引经论,证真有名。此义既成,乃知经题金光明字从当体立,是法非喻,故约当体释三字题。文三:初、明经从当体立名。 今言法性之法,可尊可贵,名法性为金。此法性寂而常照,名为光。此法性大悲,能多利益,名为明。即是金光明之法门也。 题称金者,可重为义,彰于法性,妙绝难思,诸佛所师,最尊最重。光者,照了为义,彰于法性,当体觉照,徧一切处,无不明了。明者,应益为义,彰于法性,当体即是,无缘慈悲,随对即应,拔苦与乐。当知法性,金光明义,义方究竟。如来入定,游历法性,知此法性,究竟可重,究竟照了,究竟能益。即依三义,唱三字名,直以此名,名于法性,固非寄托,世金光明,以为喻也。既知三字,是法非譬,乃是一种,三法之名。法性当体,名金光明,法性当体,名法身般若解脱,乃至法性当体,名苦惑业。既十三法,皆常乐我净,此金光明,一一皆具,常乐我净。彼诸三法,不纵不横,此金光明,亦不纵不横,则与一切,微妙三法,无二无别。前顺诸师,用世金三义,譬于法性,十种三法,及一切法。今当体释,以金光明,直名法性,则前十种,及一切法,并为金光明三种法门之眷属也。 △二、明人从所证立称。 菩萨入此法门,从法为名,即是金光明菩萨。佛究竟此法门,即有金𦦨光明如来、金百光明照藏如来等。 经题三字,既是法性三种法门,故菩萨分证此三法门,从法立名。佛乃究竟此三法门,从法立名。以此验之,三字之名,弥彰当体。 △三二、问答料简人法二:初、核人二:初、以能仁立妨。 若尔,何故名释迦? △二、约通别为酬二:初、明别称允同诸佛。 释迦,此有通、别名。从通即名金光明,允同诸佛;从别即受释迦之称尔。 释迦牟尼虽是别称,此别具通,岂释迦文不证三法?从通证故允同诸佛,从别因缘名为释迦。 △二、辨通名皆具三法三:初、引一文明同具金之三义。 故赞佛品云:如来之身,金色微妙,其明照耀,耀即是光。此是赞佛法体,非赞世金也。当佛法性为金,非借世金也。 无量菩萨唯赞释迦,而所赞德允同诸佛。即金色明耀是佛法体,具金光明三种妙德,则与诸佛无二无别,非借世金有光明用比类于佛。问:前云法性具于可、重、照、了、应、益三种义故,名金光明,故以此名还名法性。此中既云金色明耀乃是色法,岂是法性三种之义?前就义辨,此就色辨,云何同是三种法门?答:前之三义皆绝思议,名第一义。今文赞色,不纵不横,名微妙色。此色此义相去几何?真善名色,与第一义空辞异体同。楞严经云:性火真空,性空真火。起信论云:智性即色性,色性即智性。又复应知今赞色身,金色明耀是解脱德,解脱必具法身般若。须了二德不离色身,即色非色,非色非非色。金色微妙即非色非非色,名中道色法身也。耀是非色般若也,明是应色解脱也。不得此意,宁于色身赞三法体允同诸佛耶? △二、引二文明同证性之三法。 三身品云:与诸佛同体,与诸佛同意,与诸佛同事。同体者,是同法性金也;同意者,同法性光也;同事者,同法性明也。故华严云:一切诸如来,同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一身即是同金,智慧即是同光,力无畏即是同明,于一法体三义具足,非假世金寄况佛法。 释迦牟尼允同诸佛,则一切三法无不同等。且举当经及华严经二处三法,示其同相。此二三若同,则一切不异体,即法身同也。意既是智,智能合体,即应身同也。事谓事用,即化身同也。共一法身,复言一身者,牒上法身与智俱一也。十力、四无所畏及六通、三达一切法门,体通三德。若从所证,即法身德;若从能证,即般若德;若用化物,即解脱德。今文既以一身一智示于二德,故力、无畏的在化用,须属解脱。此二三法对金光明者,乍似以法而对于喻,其实不然。以前引教,定此三字是法非譬,故今以其三身三德类金光明三种法门,彰于诸佛皆同证得。恐谓是譬,故文结示,非假世金寄况佛法。 △三、引文定此经题非从譬立。 故树神云:无量大悲宣说如是妙宝经典,当体并是妙宝。此宝具足光明,非借世金以譬法也。 言妙宝者,名金为宝,皆以可重为义,并是当体得名。此法性宝具足光明,即是照了应益之义,非借世宝为譬喻也。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下 音释 玄义 舶(音拨,舶大船也。) 组(音祖组,其小者可以为冠。) 掘(音厥。易曰:掘地为臼。) 裹(音果,苞也。) 探(音贪,探取也。) 析(音昔,析分也。) 猨(音员,猨似猴而大,能啸也。) 煜,𤍼(煜,音浴。煜,光盛貌。爚,烁药二音。爚,光明皃。) 犍(音坚,犍兽,似豹,人首,一目。) 创(音始,剏也。) 秆(音敢,秆槀也。) 耒(音累,耒田噐也。) 遗记 复(音复。复,重衣也。) 犊(音独,犊牛柔谨也。) 涸(乎各切,水竭也。) 揆(音桂,揆度也) 舛(音喘,舛相皆也。) 纬(音卫,纬织丝也。) 谶(音衬,谶预也。) 桴(与枹同,音浮,鼓槌也。) 鬣(音列,鬣长须也。) 织(音兼,织不箧也。) 羡(音线,羡贪慕也。) [砣-匕+隹](音壳,确坚固也。) 询(音巡,咨也。) 仿髴(一作彷佛不明也。) 罩(音罩,取鱼棹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