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创明受近圆事及苾刍等要行轨式 开阐于调伏,  善闲调伏义; 正住调伏中,  能舍非调伏。 敬礼如是师,  法及于圣众; 我今随所解,  略摄毗奈耶。 嬾惰少慧者,  于广文生怖; 虽勤亦不乐,  入斯调伏海。 欲令彼趣入,  不起大疲劳; 结颂作阶梯,  胜人见津路。 可赞财圆满,  能生胜梵宫; 三摩地涅盘,  并由于戒得。 离斯毗奈耶,  众事不能净; 还如极浣衣,  弗濯于清水。 犹如月轮缺,  夜分靡光辉; 于佛教出家,  尸罗亏亦尔。 是故舍懈怠,  当乐戒庄严; 欲了作不作,  当勤闻律教。 苾刍应作意,  求解毗奈耶; 要由先自明,  后当行教授。 能于四众中,  得殷重恭敬; 过未现诸佛,  内藏此人持。 勤求正法中,  及有情利益; 自防于戒蕴,  善护勿令亏。 他人若有犯,  悉皆来请问; 于决了义中,  获得于善巧。 怨处能降伏,  知法与法俱; 常不被他轻,  大众中无畏。 若所在方隅,  有明律教者; 佛言我无虑,  由彼发光辉。 牟尼如是说,  律德不思议; 由此应勤求,  受持于律藏。 苾刍满十夏,  自善护律仪; 于法式明了,  授出家圆具。 戒经及广释,  文义皆精善; 为他作依止,  于彼能教授。 非唯少解义,  浅识事多疑; 要剖析分明,  大师语无乱。 于戒本广释,  若不能解了; 愚痴六十年,  终须仗他住。 当依老者住,  若无依少年; 师少不应礼,  余皆如小作。 凡欲出家者,  随情诣一师; 问难事若无,  须时应摄受。 若作五无间,  及是贼住人, 变化非人形,  外道聋痖类, 若是扇侘等,  及污苾刍尼; 犹如咸卤田,  不生于戒种。 若犯边罪人,  负债兼有病, 现是王臣将,  大贼及是奴, 生处贱阙支,  十指相黏着, 手足皆挛跛,  曲脊鼻匾㔸, 被女担所伤,  及长麁小脑, 并过分龋齿,  瞷眼不分明, 眼大小黄泡,  及以红赤类; 如斯不端正,  皆不许出家。 略说可遮事,  要唯有三种: 谓色形氏族,  由斯污僧众。 色谓赤发等;  形谓恶首面, 又驴等耳头,  及无于耳发, 象马猕猴状,  及鼻唯一目, 无目牛马齿,  或复齿全无; 族谓旃荼罗,  竹师除粪等, 及拐行等类,  斯皆律所遮。 若有净信者,  所说过皆无; 遍身应审观,  问知无障法。 摄取经八日,  存意好瞻相; 若先观察者,  无劳经一日。 先授与三归,  次与五学处, 应着鲜白衣,  立在于僧前。 僧伽既许可,  当依出家法, 先请轨范师,  次授十学处。 既受求寂法,  一切众俗侣, 于彼应赞礼,  由离俗缠故。 破惑众翳除,  着大仙衣故; 为此光晖盛,  犹如日初出。 如三十三天,  圆生枯叶落; 彼受近圆戒,  众罪悉消除。 在中方满十,  苾刍减不许; 边方受具者,  齐五过随意。 东境奔荼跋达那,  此界有树号娑罗; 北山名曰嗢尸罗,  寺名答摩娑畔那; 西界村名窣吐奴;  南边城号摄伐罗; 佛说此内是中方,  于斯界外名边国。 苾刍戒清净,  堪授他近圆; 非是螺贝鸣,  腐烂空中树。 秉法者知律,  余四九清净; 受具可称赞,  诸天应敬礼。 众满界内同,  清净者秉法, 无障羯磨善,  谓近圆五因。 如毗婆沙说,  十种得近圆; 世尊一切智,  是名自觉受。 憍陈如上首,  得定道五人; 贤部诸净心,  彼悉从归得。 法与由使得,  善来成苾刍; 大姓迦摄波,  无由敬师得。 童子邬陀夷,  善能为问答; 称可大师意,  佛言成近圆。 中国满十人;  边方数充五, 或复过于此,  秉须知法人。 又因乔答弥,  大世主请佛; 为说八敬法,  斯名得近圆。 除八余若受,  皆白四羯磨; 依前之所说,  受具并皆听。 才受近圆已,  应告五时差; 冬春雨终长,  量影依人数。 冬四九月半,  乃至正月半; 春四从正半,  乃至五月半; 雨一从五半,  乃至六月半; 终时唯日夜,  六月十六日; 十七旦长时,  乃至九月半; 三月少一日,  此谓五时差。 终时进近圆,  同夏中最小; 长时旦若受,  同夏则为尊。 受具从苾刍,  半月请教授; 近苾刍夏坐,  随意二众中。 不骂于苾刍,  不诘其破戒; 若犯僧残罪,  两众行半月。 尼具虽百年,  苾刍新受戒, 殷勤应致礼,  是名八敬法。 女作男子状,  丈夫为女形, 俗人及黄门,  不应作亲教。 贼及形残等,  虽是善应遮; 授彼近圆时,  众僧皆获罪。 不乐非圆具,  及不了生年; 形貌善观瞻,  覩相猜其岁。 不满二十年,  授与圆具戒; 明智计令满,  应数胎闰月。 如其数胎等,  不满二十年, 应置求寂中,  此非成受具。 或经一二岁,  方忆知年减; 足前年若满,  斯名善近圆。 若人闻白竟,  其耳忽然聋; 此亦名善受,  佛许开无过。 正受近圆时,  男形转为女; 此名为受具,  应置在尼中。 若邬波驮耶,  闻白已形变; 此不名受具,  秉法者无愆。 受戒人在地,  秉法者居空; 二界体既殊,  不名为受具。 轮王养太子,  宗胤得兴隆; 护求寂亦然,  令圣教增长。 如师遣求寂,  有事登高树; 坠堕伤支体,  由斯圣教遮。 是故佛教中,  出家悲作本; 虽七岁亦听,  要解驱乌事。 若出家受具,  无钵便不许; 仙器终须有,  斯为乞食因。 如上座近喜,  求寂饥无钵; 临至于食时,  从他求食器。 借他衣钵等,  与出家受具; 勿如梵志法,  是世尊听许。 若人未受具,  不先说四依; 闻此苦难行,  梵志便归俗。 若秉一羯磨,  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为僧,  不名为受法。 若二若三人,  同时受圆具; 颜状虽差别,  斯无长幼殊。 随坐而受利,  不应更互礼; 若遣知事时,  随他差即作。 为余放逸者,  作怖等羯磨; 呵已正驱出,  令生厌离心。 若解三藏教,  及有大名称; 能生广大福,  驱遣不应为。 由此邪群鹿,  怖于师子儿; 能生俗净心,  如大师住世。 此住有光显,  犹若大牛王; 于彼行呵责,  能亏于佛教。 四重秽行显,  邪执守愚心; 作所不应为,  世俗咸讥议。 污家生鬪诤,  如是破戒人, 大众共鸣稚,  齐心急驱摈。 抱柱即宜截,  门框亦复斩; 劝化应修理,  或可用僧只。 调弄苾刍像,  由此不应留; 殷勤共驱逐,  不应生鬪诤。 已说如死尸,  全无共住义; 众僧共驱摈,  除斯垢秽人。 尼不应为礼,  但可致虔恭; 近事不交言,  乞食时应与。 触妬病生半,  名五半宅家; 为诸不了者,  略言其相状。 若他来抱身,  心贪起淫欲; 智者应当识,  是持抱黄门。 妬谓已男势,  见他交会兴; 病谓因病堕,  或由刀等害。 生者谓生来,  二根皆不现; 半月男半女,  名半等黄门。 若于淫欲法,  不能为扇荼; 二根若俱有,  名二形应识。 邪恶见染心,  应知是邪外; 就彼受其法,  斯名趣外人。 或时自剃发,  窃法着法衣; 妄作苾刍解,  皆名为贼住。 四重及恶见,  身污苾刍尼; 饮酒毁三尊,  是谓求寂过。 十事若有犯,  斯人即须摈; 若舍随所应,  出其治罚罪。 若不犯边罪,  如法舍学处; 还俗复重来,  苾刍欢为受。 无乱心舍戒,  了知人现前; 我舍汝应知,  此名真舍学。 受讫即应说,  四波罗市迦; 智者先告知,  勿令行恶事。 由心不覆藏,  于一人发露; 于边罪极厌,  斯名授学人。 次明杂行法,  是出家要仪; 展转可相教,  勿令尊法灭。 天时将欲晓,  起必在师前; 可嚼净齿木,  应先礼尊像。 次可到师边,  安置于坐物; 巾水土齿木,  寒温须适时。 有时应早起,  详审就师边; 敬重按摩身,  能生殊胜福。 或于初后夜,  师处问疑情; 师当遣安坐,  随疑决三藏。 平明问安等,  礼拜生恭敬; 由彼多恩益,  能亲教是非。 常作难遭想,  于彼起殷心; 善洒扫房中,  行处令清净。 作坛应供养,  香花随有设; 日日敬三宝,  斯为四谛因。 或时礼香殿,  右绕窣覩波; 相近有尊年,  随情行礼拜。 为求坚固体,  役使不牢身; 励己劝他人,  勿随愚堕意。 随时供养已,  读诵后安心; 不但着袈裟,  情喜将为足。 十四十五日,  须知长净时; 和合众应为,  若乖便自作。 宜应自察己,  有过求清净; 乃至小罪中,  常生大怖想。 或可往僧厨,  看其所营办; 希逢妙果食,  察已告尊知。 侍养恒勤敬,  洗钵等皆为; 于尊虽普行,  师知量应受。 不于破戒者,  解劳及礼敬; 受用皆无分,  如烧死尸木。 求寂尚不礼,  有戒之俗人; 何况大苾刍,  礼俗贪淫者。 苾刍得后果,  若小不礼拜; 况余生死内,  旋回痴硬心。 说无学为主,  学人如父财; 勤定读诵人,  随许诚无过。 自余懈怠类,  名为负债财; 破戒者全遮,  受用住处等。 信心营寺宇,  唯安戒行人; 犯重不羞惭,  投足元不许。 若近于厕处,  勿作诸谈说; 读诵浣染等,  斯皆不许为。 小便大便室,  入时须作声; 一二指别处,  大师如是说。 大小便风气,  徐出勿为声; 势至莫强持,  圊中不应语。 若筹及土块,  先持拭下边; 次以二三土,  多水洗令净。 左手以七土,  说此名为净; 两手后用七,  斯皆别别安。 更有一聚土,  将用洗君持; 洗臂腨及足,  此名为外净。 事因舍利子,  异斯招恶作; 两手好用心,  洗令极清净。 意在除臭气,  令身得清净; 如不依此法,  百土欲何为? 不合礼三尊,  亦不受他礼; 余皆不应作,  世尊亲自遮。 若不嚼齿木,  及以食荤辛; 其事并同前,  广如律中说。 若不问二师,  得为其五事: 大小便饮水,  并嚼净齿木, 及于同界中,  四十九寻内, 随情礼制底,  自余皆白师。 谓洗手足等,  辄行势分外; 食噉咸须白,  总别在当时。 礼一拜低头,  合掌当陈告; 白邬波驮耶,  我洗手飡食。 自余但有事,  准此白应为; 若不谘启时,  一一皆招罪。 食时宜用心,  授受须依法; 持衣分别等,  无令事有亏。 乃至十夏来,  不得离依止; 五岁明闲律,  随意许游方。 然于所到处,  还须觅依止; 若无依止者,  不消衣食利。 初部四他胜法 不净行学处 佛说三种罪,  无余不可治; 有余众所除,  余皆别人悔。 四波罗市迦,  极重当恭敬; 若犯一一法,  便成坏苾刍。 从初十二年,  皎如秋水净; 此时无有疱,  十三年过生。 苏阵那为子,  于故二行淫; 及兰若苾刍,  猕猴处犯过。 佛说于学处,  欲令贪等除; 耽淫罪业中,  云何汝当作? 见十种大益,  利乐于多人; 广制众式叉,  如来大悲故。 于三疮门内,  由贪故求入; 波罗市迦蛇,  被螫难治疗。 他逼共行非,  具戒者耽着; 于此情生染,  应知犯他胜。 于烂坏疮门,  或于极小境; 或生支不起,  此并得麁愆。 宁以己生支,  置于毒蛇口; 不安女根内,  苦报受无穷。 若遭黑蛇毒,  唯只一身亡; 若破重禁时,  永劫受辛苦。 行淫相多种,  犯具八支成; 随缘事不同,  智者应详察。 苾刍堪行处,  彼此根无损; 方便入过限,  受乐二心全。 初二方便罪,  吐罗各二殊; 轻重事不同,  皆如广文说。 问因虽答二,  准问以酬言; 如非初二因,  应知非彼摄。 不与取学处 但尼迦苾刍,  自为而作屋; 辄取王家木,  由斯作犯因。 他物作盗心,  移离于本处; 若作属己想,  五磨洒成边。 过五咸同犯,  磨洒准当时; 发意得责心,  触物吐罗罪。 平坦纯色地,  拽去但麁罪; 若剥裂异色,  越过得无余。 若瞋心坏弶,  网等获吐罗; 为福放有情,  便得恶作罪。 竞地有二种,  断处或王家; 他两处得胜,  苾刍获麁罪。 两处胜于他,  彼人方便舍; 波罗市迦火,  烧此苾刍身。 呪术取他财,  末尼等诸物; 苾刍目遥见,  便得根本罪。 为己苗成就,  于他不欲成; 乏水堰田畦,  恐损便决却。 自苗得成实,  他苗实损坏; 应知据子实,  得重或时轻。 要心远众罪,  能益诸有情; 如何作苾刍,  反盗他财物? 被贼偷弟子,  金等夺取时; 不开悟贼徒,  随事招轻重。 为贼说法乞,  半价或全还; 将贼付官人,  便获吐罗罪。 苾刍盗求寂,  慜心为弟子; 将去得吐罗,  破僧罪流类。 至王税界分,  关津合与财; 自负或他持,  盗心行异路。 盗将便得罪,  彼物可称量; 价满五磨洒,  罪必成他胜。 至彼税官处,  云为佛法僧、 或云为父母,  广赞其功德。 听开药直衣,  好物常须畜; 作净过税处,  此非应税限。 布缕宜须截,  或时用泥污; 世尊教作净,  税处可持行。 若借他衣等,  由贪作己财; 若后不还他,  便得吐罗罪。 若上于船上,  所有钵等物; 二人相授与,  谨捉好存心。 汝捉我今舍,  告知彼损坏; 准望其价直,  此必定须还。 他不请而食,  食得恶作罪; 苾刍既如此,  余众同斯说。 或时王贼与,  或是委寄人; 无别物主心,  彼与宜应受。 他财他见施,  知非是大人; 知时不应取,  不知无有过。 若见卑下与,  应可善思量; 于彼取非宜,  由尊不许故。 知事人余人,  将僧伽等物; 与贫病应受,  用已镇思还。 若身死无过,  有命可随缘; 励力须乞求,  应还得财处。 牛羊等重物,  受用村田等; 僧伽有随教,  别人遮不听。 住处与园田,  及卧具等物; 以理常守护,  令其施福增。 此处僧重物,  不应质与他; 不分不合卖,  是律决定说。 于寺高处立,  呼召得闻声; 当于如是处,  安置净人宅。 执作事业时,  与衣食饶益; 若病不能作,  佛遣亦供看。 打拷及髠割,  与圣教相违; 缚害恼群生,  圣贤皆远离。 为福舍田地,  作分数应取; 受用时无过,  斯成古王法。 一切评论处,  佛遣不须言; 苾刍及求寂,  于斯勿措口。 从他正见得,  持与邪见人, 及与破戒人,  名虚堕信施。 受他饮食时,  量腹而应取; 长多名堕施,  净戒者应知。 父母及病人,  为取非成过; 如将与余者,  终须告主知。 于行处等见,  刀子及针等; 应与捡挍人,  问状方还主。 彼物告众已,  众中三日停; 如无认识者,  任充常住用。 以己事换他,  或可为福故; 苾刍受雇作,  此事佛不听。 亲友及己想,  多少随时用; 非盗便无过,  或可语他知。 亲知有三种,  上中下应识; 纯直可相知,  轻浮勿亲友。 于三种相知,  上可该中下; 处中中及下,  下者下应知。 问病方教化,  应为求医药; 是可委寄者,  勿同尼乞油。 断人命学处 苾刍厌不净,  求鹿杖自杀; 为福贪钵等,  由斯大圣遮。 故心非误杀,  自作或使他; 劝赞人死时,  便招他胜罪。 若说杀方便,  见他作随喜, 放火烧林野,  或斩生支节, 若食于人肉,  斯皆得吐罗。 病及看病人,  若愚教法式; 应可问医人,  或余若耆叟; 方授病者药,  异此得轻愆。 若供给病者,  如病状应畜; 余物亦可持,  清净随哀慜。 世尊遣大众,  咸看于病人; 或可依次看,  诸事皆随顺。 不礼于病者,  病亦不礼他; 更互好心看,  并安于坐物。 不于病者前,  赞说死是胜; 病苦闻斯已,  由此乐身亡。 汝能行布施,  护戒无亏失; 深信于三宝,  当趣涅盘宫。 若汝身亡过,  天宫定不遥; 涅盘如掌中,  莫忧形命尽。 苾刍作是言,  便得越法罪; 应云久存寿,  此疾可蠲除。 寿存如法住,  善人应久留; 念念能增长,  广大福德聚。 于有病恼者,  解医宜教示; 善识于时处,  与药勿随宜。 故劝他人死,  不论心善恶; 自杀及卖人,  并获吐罗罪。 钵等生贪意,  起愿令他死; 如彼旃荼罗,  斯人得恶作。 纵笑不应为,  以指相击攊; 往时十七众,  由此一人亡。 制底等作业,  无俗人相助; 重担不擎举,  缘斯杀匠人。 若塼等坼裂,  授他须告知; 不应竟日为,  犹如客作者。 苾刍监作时,  随处当劝化; 宜给晨朝食,  欲使解疲劳。 若是知事人,  贼来听閙乱; 不得故心掷,  石等损众生。 可于十肘外,  抛掷木石等; 谨念于戒学,  勿使损悲心。 监知住处人,  众中老应问; 若夜中说法,  牢防护门等。 寺舍勤防盗,  关钥应观察; 说五种闭门,  为护于住处。 上下二门枢,  关扂锁重锁; 随其现前有,  当直者应为。 但安一二等,  准次须陪直; 如其总不着,  计失尽须还。 苾刍在路行,  同伴染时病; 当如父母想,  敬教可持将。 父老不能行,  恐畏午时到; 子推因致死,  此事不应为。 说上人法学处 俭年诸苾刍,  实无胜上德; 更互虚相赞,  活命佛因遮。 不得言我得,  殊胜增上证; 除于增上慢,  斯便得边罪。 自无上人法,  不能得诸定; 言得圣道分,  将成大涅盘。 言得增上证,  并获于四果; 智谓苦等竟,  见谓见真谛。 说静定四种,  乐独静住故; 此等事我知,  我见诸天等。 我见天龙等,  我共彼言谈; 彼亦共我言,  说时犯边罪。 我闻诸天声,  彼来亲事我; 或药叉等类,  如此悉成边。 若见粪扫鬼,  此但得吐罗; 为是鬼中卑,  是故非边罪。 说得果通智,  脓坏无常想; 自将边罪剑,  不乐强伤身。 说有苾刍见,  谤苏毕舍遮; 意许是自身,  说时但恶作。 说战胜天雨,  生男闻象声; 审观方告知,  异此便麁罪。 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学处 若离三疮门,  于自他身分; 故泄其不净,  此必犯僧残。 泄谓在身中,  精移其本处; 创乐便成犯,  不要待精流。 其精欲动时,  摄心居本处; 此时无重过,  但许得轻愆。 如其移本处,  流精尚在身; 故泄出身中,  唯招吐罗罪。 精有五种异,  谓薄稠并赤、 黄色及青色,  最后转轮王。 青轮王长子,  余子并皆黄; 赤色诸大臣,  稠精谓根熟。 根未成女伤,  斯等名为薄; 如前精若泄,  皆并得僧残。 墙瓶等穴处,  故触泄其精; 吐罗罪所伤,  过于大石打。 虽动而不泄,  染心量己根, 于空舞动摇,  或由捉搦泄, 逆风逆流持,  并得吐罗罪; 若顺风流者,  得恶作应知。 若以染污意,  故视己生支; 染心无利益,  常当念除舍。 浴室中摩触,  行路髀相揩; 忽然精自流,  及梦皆无罪。 如是广宣说,  苾刍并众教; 若是求寂等,  悉皆招恶作。 初二部罪因,  各有其轻重; 初重大众悔,  轻便对四人。 二因重四人,  轻便一人悔; 众教要僧伽,  余罪一人得。 不许对犯人,  同罪而发露; 无容垢除垢,  可得令清洁。 从犯众教罪,  若有覆藏心; 还与尔许时,  令行遍住法。 应观心至诚,  于众深恭敬; 当与遍住法,  异此不应为。 若行遍住法,  更被烦恼害; 由彼愚痴盛,  或时重作罪。 此应更与法,  令行本遍住; 如是乃至三,  依律教还与。 此成可愍处,  知由烦恼生; 如若起大惭,  或可情谦下。 虽如是调伏,  于恶不能改; 此作留缰弃,  乃至厌心生。 若生厌离心,  了知其意乐; 意喜宜应授,  僧伽应济出。 意喜水洗濯,  令余垢清净; 此中应出罪,  满二十僧伽。 唯僧伽为主,  僧伽知意乐; 僧伽与其教,  秉法者应行。 众中为羯磨,  处众教其益; 由僧伽教出,  故名为众教。 发露已命终,  或于遍住位; 虽言未出罪,  当生善趣中。 由斯可哀念,  怀悲勿弃舍; 无令自业打,  恶趣苦缠身。 若遍持三藏,  极愧众中尊; 大福德六人,  对一便除罪。 须有至诚心,  殷重无欺诳; 一悔不重犯,  斯名应法人。 除咽已下毛,  及为下灌法; 除病缘而作,  吐罗罪割身。 触女学处 从足至于首,  染心触女人; 无衣便众教,  有隔吐罗罪。 若故意推牵,  从象车等处; 有隔无隔触,  受乐罪同前。 女人来触时,  苾刍生染着; 此则如前说,  牵推隔等同。 本作行淫意,  触着女人身; 便得吐罗罪,  是他胜因故。 此据堪行淫,  余获吐罗罪; 小男黄门等,  傍生皆恶作。 鄙恶语学处 苾刍麁恶语,  全非离欲人; 对女作淫言,  此亦由僧救。 汝身极软滑,  可爱三疮门; 或言非是好,  或道丑形势。 持此物与我,  汝夫是福人; 云何与汝合,  令我受乐味。 言时道叶婆,  便犯众教罪; 叶婆若不说,  但得于吐罗。 若女来求时,  不道麁恶语; 同前理应识,  麁即是淫言。 此中麁恶言,  谓是交会语; 随方无定说,  约处以论愆。 癫狂与心乱,  吃及初犯人; 及以痛恼缠,  斯皆非犯类。 索供养学处 于自身赞叹,  方便说功德; 淫言对女前,  众教刀便割。 殊胜者谓最,  姊妹爱念言; 供养谓供奉,  解时便得罪。 所言尸罗具,  与戒蕴相应; 应知善法者,  定蕴相应故。 与慧蕴相应,  说名为净行; 两两相交会,  可是行淫欲。 苾刍染污心,  假令道一句; 女人若解语,  此亦犯僧残。 若有女人说,  非理淫欲言; 云汝清净人,  我今兴供养。 汝如斯具戒,  常有于善法; 殊胜应供者,  浊劫实难逢。 彼若如是说,  苾刍顺答言; 内有染污心,  便成众教罪。 女人供养者,  得无量果报; 不言淫欲事,  此得吐罗罪。 如是淫欲法,  苾刍说如前; 不道我如前,  亦得吐罗罪。 女人如是说,  除于淫欲字; 不言汝如斯,  吐罗亦如是。 或语无知者,  或除淫恶作; 若不说我言,  女说时同此。 一切染污言,  苾刍皆得罪; 此中染污者,  谓是染着心。 此据堪行欲,  翻此得吐罗; 丈夫扇侘等,  傍生唯恶作。 媒嫁学处 自作若使人,  令女男和合; 持彼僧残剑,  斩伤于自身。 水授财娉等,  略有七种妇; 私通有十数,  此相今当说。 七妇谓水授,  财娉王旗得, 自乐衣食住,  共活及须臾。 以水授彼故,  随事立其名; 若以财取妇,  是谓为财得; 大贼强打取,  说此作王旗; 自许作他妻,  是名自乐住; 为衣食故来,  是名衣食住; 二人财共有,  同为活命缘, 作如是结契,  是名为共活; 暂时非久居,  名曰须臾妇。 七妇若分离,  事有七种别: 初离久生诤,  折草为三种, 或复掷三瓦,  言汝非我妻, 准法而遣出,  或高声唱令。 如是初三妇,  分离令偶合; 一二三如次,  突色讫里多。 四五六如次,  一二三吐罗; 和彼第七时,  便得僧残罪。 此中私通者,  夫死或他行; 此若母护时,  说名为母护。 如是父王父,  王母余亲护; 此中所说亲,  谓是父母族。 父及夫并亡,  此名兄弟护; 若有姊妹者,  姊妹护应知。 婆罗门刹利,  是名为种护; 婆雌俱雌也,  斯则为宗护。 王法护应知,  有禁具法住; 如斯十种护,  差别谓私通。 前所说私通,  及末后四妇; 于斯若偶合,  必定得僧残。 此男何不婚?  此女何不嫁? 苾刍如是语,  即便招恶作。 造小房学处 自为作小房,  秉法观无过; 量等便无犯,  异此得僧残。 于此小房处,  堪作四威仪; 行住坐卧时,  受用令安乐。 长唯许十二,  谓善逝张手; 广唯七张手,  是房量应知。 准佛一张手,  当中人三倍; 合有一肘半,  是正量非余。 据彼处中人,  计长十八肘; 广谓十肘半,  房量如是说。 不净有蛇蝎,  大小蜂蚁等; 有诤谓近道,  好树天王宅。 近河崖井等,  是谓无进趣; 如斯过若除,  合理房应作。 无指授为作,  无诤有势分; 苾刍不净处,  得罪谓吐罗。 一切过咸有,  定得于众教; 众过患悉除,  此舍皆无咎。 最初者或狂,  心乱病苦逼; 设造房无犯,  此是大开缘。 造大寺学处 有主毗诃罗,  本无其量数; 此中言大者,  谓量及珍财。 无根谤学处并假根事 说无根他胜,  欲坏彼净行, 及陈像似事,  此二今当说。 时有莲花色,  净信苾刍尼, 因事往池边,  来礼实力子。 去此处不远,  友地二相随, 取水往池边,  见两鹿交会。 既见是事已,  友地更相告, 苾刍苾刍尼,  汝见行淫不? 告言我已见,  共说宿怨嫌; 像似事相谋,  欲坏实力子。 如是等缘起,  随说有差别; 诸智者应知,  斯成谤他罪。 破僧学处 屏谏及众谏,  乃至第三遮; 欲破一味僧,  便得众教罪。 遮时不作白,  说名为别谏; 告言汝具寿,  莫作不和合。 别谏劝不止,  应秉羯磨谏; 谓用白四法,  并诸助伴人。 和合谓一心,  建立二种破; 随顺破坏法,  十四种应知。 法说为非法,  非法说为法; 调伏说言非,  如是等应识。 评论非言诤,  犯诤及事诤; 此中四种诤,  觉慧者当知。 谓种种言说,  不和众异心; 缘此鬪诤生,  说作评论诤。 若人因忿恼,  非法言相说; 由斯鬪诤生,  故是非言诤。 有身及语心,  此三各一种; 或二二三种,  略言其六缘。 苾刍与女人,  不知同室宿; 未具至三夜,  此是身相应。 为女五六句,  与彼说法时; 非故心句增,  应知由语罪。 褒杀陀时问,  有过而覆藏; 此名为意罪,  应知得恶作。 有身及有心,  故意害生命; 不与取酒等,  此罪由二得。 五六句说已,  复故心增句; 此名心语二,  妄语亦同然。 故心兴杀害,  并言打彼身; 说名身语心,  造罪由三种。 云何善心中,  苾刍犯其罪? 谓于佛殿上,  除草不令生。 又如作好心,  为供养佛故; 结鬘便得罪,  布列许无愆。 不故违圣言,  及僧伽制令; 此说是无记,  由其无恶心。 故心违越者,  斯皆是不善; 翻此善应知,  谓是傍乘义。 如是无量种,  造作于罪过; 鬪诤缘斯起,  谓犯诤应知。 如斯白等事,  说非是善等; 鬪诤生喧娆,  是事诤应知。 欲作破僧伽,  无知招恶作; 别谏若不舍,  斯成恶作愆。 白不舍吐罗,  及说初羯磨; 如是说第二,  最后获僧教。 随助破僧学处 于此随转人,  罪恶苾刍众; 别谏等差别,  如是悉同前。 污家学处 若有污家者,  说污二种殊: 一名为杂居,  第二谓受用。 杂居与女人,  作戏掉举等; 受用谓同食,  及采花果类。 谓眼耳意识,  见等三应知; 别谏等差殊,  如前恶作等。 恶性违谏学处 如是恶语人,  获得众教罪; 善言不肯顺,  名恶语应知。 遍学他胜等,  说名为学处; 应受教诲言,  顺于清净法。 已说同法等,  随顺大师教; 别谏等不舍,  轻重等同前。 如斯十三事,  教因僧处得; 九初便得罪,  四由三谏生。 二不定法 略于众教罪,  已说少相应; 不定我当陈,  大师言二法。 苾刍邬陀夷,  与笈多亲密; 由斯事不定,  广制于僧伽。 一苾刍一女,  共坐于屏处; 为淫事或无,  名二不定法。 静谓无余人,  隐密事非一; 墙栅夜帘障,  榛丛为第五。 行住及坐卧,  苾刍依实言; 如净信者陈,  准事应治过。 若于行住等,  若不依实言; 应与求罪性,  白等如前作。 若得治罚法,  不出家近圆; 不共他经行,  及与依止等。 不应一席坐,  至死行治罚; 于罪不决断,  二不定名生。 第三部舍堕法 畜长衣不分别学处 苾刍十日外,  畜衣不分别; 泥萨只尘土,  坌污罪人身。 衣已缝刺染,  是名衣已成; 所言畜持衣,  谓摄为己有。 支伐罗成已,  未出羯耻那; 如是等应知,  此中为四句。 毛麻与落麻,  羯播死并绢; 高詀婆及紵,  是谓七种衣。 何谓分别财,  最小之量度; 纵横充一肘,  罪成泥萨只。 应舍而不舍,  于罪不说悔; 复不为间隔,  堕罪不能除。 三中若作一,  或二非清净; 三事俱作已,  方名无过人。 于此罪未说,  或于钵袋等; 于后若得者,  皆同泥萨只。 由有财可舍,  复为堕罪伤; 堕落恶趣故,  名波逸底迦。 离三衣宿学处 常共三衣俱,  无缘不别宿; 除众为作法,  异斯便得罪。 一二众多舍,  村外坑堑遶; 墙栅遍皆围,  有一多势分。 势分谓敞园,  及天庙处等; 或差别或一,  名别一势分。 一行相连故,  应知名一舍; 野人下贼等,  如一类同村。 二舍两行别,  如梵志野人; 置立于多门,  是谓众多舍。 此中势分者,  外周宽一寻; 或鸡飞堕处,  齐其舂处等。 宅铺店楼场,  及于外道屋; 船树车园所,  是一多势分。 兄弟不分别,  或复唯一人; 由是一宅故,  说为一势分。 如前说势分,  有多势分生; 由彼别别门,  应知门有共。 如是多宅处,  库等许同然; 诸势分应知,  皆一异差别。 外道若见别,  一异势分殊; 此势分不同,  谓安皮服等。 于乐人等宅,  诸事悉同前; 外安竿鼓等,  及以破竹处。 若树枝相交,  斯为一势分; 影及雨渧处,  于外有一寻。 人衣同势分,  于此着三衣; 苾刍随处眠,  斯皆无有罪。 于天祠等处,  大门同是一; 离衣此处宿,  不被罪中伤。 道行时势分,  齐四十九寻; 坐住卧离衣,  无过一寻内。 月望衣学处 虽得支伐罗,  于余有希望; 得齐于一月,  不分别无犯。 八半至正半,  一月是衣时; 于后谓非时,  于亲等希望。 深摩舍那处,  若有死人衣; 送殡往还衣,  他弃粪扫服。 粪扫兰若处,  弃路蚁虫穿; 及以破碎衣,  复有五种别。 火烧或水浸,  并乳母弃衣; 鼠啮及牛嚼,  应知又五种。 因言衣已竟,  随事释三衣; 次第辩应知,  广陈其作相。 新物及曾用,  是谓二种衣; 苾刍欲作时,  此法今当说。 若新僧伽胝,  两重应截作; 尼师但亦尔,  余衣并随意。 经四月服用,  若作僧伽胝; 此衣应四重,  余衣两重作。 若更增重叠,  欲摘令相离; 摘离者得持,  十日当分别。 大衣条不等,  九条等九阶; 后二十五条,  此各别当说。 三品两长半,  三品半三长; 末后三品衣,  曼荼罗四半。 此中三品者,  是大衣坛隔; 此衣量应说,  上衣三五肘。 下者四肘半,  二内名为中; 七条及五条,  量数皆相似。 又复说五条,  横四五竪二; 贫人难得利,  愍念故开听。 此据应量人,  说斯等肘量; 极长极短者,  衣量可随身。 上中下三衣,  叶量应须识; 狭两指宽四,  二内者名中。 减如斯肘量,  守持不应法。 凡是带毛衣,  不着入村内, 亦不往众内,  食礼窣覩波; 作施主物想,  如是应分别。 不截支伐罗,  不着入村内; 若违招恶作,  有难事随听。 恶骂无信人,  好鬪难共住; 被摈将行者,  委寄不应为。 若委寄苾刍,  假令居海外; 亦得作亲友,  应分别长衣。 自国及他方,  知委寄者死; 于余苾刍处,  应为委寄人。 若分别衣时,  不近委寄者; 不对求寂等,  亦非亲委人。 若人请持物,  寄与彼苾刍; 若知彼身亡,  此衣当与众。 于诸衣缘边,  应可为墨点; 令衣无杂乱,  易识不劳心。 苾刍若命过,  可将其六物; 应赏看病者,  余外任僧分。 三衣当割截,  尼师但亦然; 十三资具衣,  略举其名目: 三衣并坐具,  泥婆珊二种, 僧脚崎有两,  拭面身巾二, 及以剃发衣,  并遮疮疥服; 十三药资具,  此并牒名持。 自余诸长衣,  各各应分别; 随所应而作,  苾刍须者持。 内无僧脚崎,  不披于上服; 爱护应受用,  余物亦皆然。 合染者应染,  应缝者可缝; 应持者可持,  作法应分别。 苾刍得新衣,  应为三坏色; 青赤石树皮,  冀除贪染意。 紫鑛红蓝欝金香、  朱砂大青及红茜、 黄丹苏方八大色,  苾刍不应将染衣。 叠被高襵婆,  毛緂并毡褥; 及以轻薄物,  此不截应持。 除其有毛者,  彼皆帖叶持; 无令少欲人,  缝刺劳辛苦。 若五条覆身,  得营众作务; 七条于净处,  作业许无遮。 僧伽胝处众,  食及礼制底; 并入城隍等,  此处并应披。 叠被高襵婆,  褥及驼毛帔; 诸重叠衣服,  勿滤于虫水。 卧他毡席等,  衬无用七条; 可叠作四重,  夜中应警睡。 离衣宿余处,  他衣不割截; 假令非染服,  权守亦开听。 无病着一衣,  不许飡饮食: 无衣亦不浴,  有难在随听。 详心遣一人,  借得緂帔等; 均平应受用,  非唯借得人。 自己白色被,  昼卧染遮外; 受用僧只物,  内外并须遮。 披緂毛向外,  游行不应着; 若怖于蚤虱,  坐卧在随开。 阿利耶儞緂,  唯僧伽听畜; 由其出此国,  即以国为名。 僧伽有随教,  合用高襵婆; 自余诸杂緂,  别人皆得畜。 为牢于下服,  佛许系腰绦; 谓遍圆及方,  三种绦应识。 己卧具若新,  他物随好恶; 当须以衣衬,  不许赤身眠。 苾刍有衣服,  不应雇人浣; 若自使好人,  盆内徐徐濯。 不惜打伤衣,  复令染色脱; 速破便废事,  为此大师遮。 若有具尸罗,  好受用衣服; 令其施不断,  增长福恒流。 宽才一肘半,  长中有三肘; 是三衣袋量,  更增便不合。 苾刍得他衣,  旧打成光泽; 水洒令亏色,  方合出家仪。 孙陀利得衣,  好为难陀打; 由斯大师制,  恐生憍逸心。 宽唯自张手,  长可一肘半; 应将赤土染,  缀在僧伽胝。 应可将斯物,  帖在当肩头; 恐汗污大衣,  敬心应受用。 若近衣缘边,  微知将欲破; 应以线缝刺,  无令废守持。 死人身未亏,  勿取其衣服; 不合故伤损,  将为粪扫衣。 苾刍取尸服,  下至虫蚁伤; 七八日曝之,  浣染宜应用。 凡着尸衣人,  不用僧卧具; 乞时住门外,  不得入他家。 若其他命进,  报言尸处人; 必更请殷勤,  入舍并随坐。 若制底畔睇,  周圆离一寻; 不食于鱼肉,  亦不为舍住。 若是僧只帔,  不染带?持; 逝多林施衣,  由斯不听染。 若是僧伽物,  不犯泥萨只; 别人衣有犯,  舍时应准式。 使非亲尼浣衣学处 为于衣上见,  有不净遗精; 由斯故起贪,  笈多因得子。 苾刍使非亲,  苾刍尼浣服; 若染及以打,  舍堕罪伤身。 若令尼浣等,  随一罪便伤; 非亲若有疑,  此招于恶作。 手掌若一打,  染汁一揉衣; 苾刍虽善心,  亦亏于学处。 取非亲尼衣学处 若非亲族尼,  苾刍取衣服; 为无怜愍故,  得时招舍堕。 不与亦不取,  换易便无过; 买时依价直,  或可任其情。 苾刍尼有财,  决意持相施; 或听微妙语,  欢情奉法师; 或时见近圆,  持物来相助; 被贼夺时施,  为受皆无犯。 从非亲居士妇乞衣学处 于非亲俗人,  或于俗人妇; 苾刍衣现有,  从乞遂招愆。 乞下衣及线,  便得胜上服; 觅少得全衣,  受取时无过。 过量乞衣学处 苾刍衣失夺,  有人多施衣; 但取上下衣,  不应过量受。 上衣肘十一,  下长至七肘; 此据俗人衣,  名为上下服。 大衣三五肘,  两重为上服; 二五肘下衣,  谓圣教上下。 从彼乞衣时,  若得盈长物; 宜应还本主,  更施受随听。 非亲居士妇共办衣学处 若俗人夫妇,  欲为办衣价; 苾刍从彼觅,  若得罪便伤。 非亲如上说,  若得七种衣; 衣体是坚牢,  说名为净物。 从他乞衣直,  或五乃至十; 迦利沙波拏,  色量如前说。 若求此等衣,  乞时招恶作; 若得泥萨只,  得多便不犯。 苾刍若无衣,  容仪不端正; 由斯世尊教,  制遣着三衣。 非亲居士妇各办衣学处 衣事并如前,  别与衣价异; 当观缘起处,  有罪及无罪。 王臣送衣价学处 若是灌顶王,  及婆罗门等; 大臣并将帅,  令持衣价来。 见使送衣直,  告言非所应; 我受清净衣,  开悟于使者。 应告执事者,  谓是信心人; 苾刍可求衣,  乃至于六返。 若更得余衣,  受取成清净; 过分从求得,  此招根本罪。 若过于六返,  彼自送衣来; 语言我息心,  当可还衣主。 若彼极殷勤,  礼敬欢授与; 此物应受取,  用时无有过。 居处有四别,  谓敞舍田店: 敞谓瓦作等;  舍即是居家; 田是营田处,  谓稻蔗谷麦; 店谓贮货物,  是诘处应知。 说有六诘门,  待语徐为答; 若作急速语,  便招恶作愆。 彼见苾刍至,  告言仁善来; 或云极善来,  当于此处坐。 或云人食饭,  或时命噉饼; 或饮非时浆,  略言斯六种。 施主使净人,  三是人清净; 随有非人者,  即招于恶作。 苾刍寄衣去,  与彼亲爱人; 使于所寄人,  亲友用无过。 在路知彼死,  即是死人物; 多时无长过,  物如余处辨。 用野蚕丝作敷具学处 若作新蚕褥,  成时犯舍堕; 有二种不同,  囊成及捍作。 作二皆犯罪,  他与用无过; 饶益施主故,  令其福命增。 纯黑羊毛作敷具学处 不用纯黑毛,  而作新卧具; 求觅时难得,  复妨于正修。 过分用毛作敷具学处 且如用羊毛,  四斤为卧褥; 黑二余各一,  是应法无罪。 黑谓性乌毛,  齐项名为白; 在头腹及足,  谓行处应知。 白尨毛若欠,  乃至于半两; 若造此褥讫,  必为罪相知。 黑易余难求,  纯黑亦听作; 若从他处得,  受用当随意。 六年敷具学处 若自作卧褥,  强遣六年持; 六内造时犯,  除僧为秉法。 若苾刍一年,  更造第二褥; 兴功招恶作,  成时得本罪。 如是二三四,  乃至五年终; 若入于六年,  纵造非遮限。 不帖坐具学处 若作新坐具,  以佛一张手; 帖在于新者,  坏色令牢固。 若于张手内,  故心减片许; 还遭本罪杖,  楚痛此人身。 旧者极烂坏,  久故无所堪: 或唯但有新,  不帖时非犯。 担羊毛学处 不自将羊毛,  行过三驿外; 少许为帽等,  密持非是愆。 半村擎恶作,  及半俱卢舍; 俱卢舍若过,  越村便得堕。 使非亲尼擘羊毛学处 非亲苾刍尼,  苾刍令浣等; 持毛彼若洗,  斯便损式叉。 若别令洗等,  或复总皆为; 得罪随所应,  不为但恶作。 捉畜钱宝学处 佛遮苾刍辈,  执捉金银等; 若三衣道粮,  病药当持去。 苾刍应少欲,  少作少营求; 存心乐涅盘,  知量知时受。 出息求利学处 为利作兴生,  财谷等出纳; 觅利金刚杵,  便伤贪者身。 远求及期限,  出利并纳质; 成与不成等,  兴生有四殊。 或往他处求,  庄束船车等; 及觅同行伴,  斯名作远求。 七倍等获利,  方始与他财; 书券证保人,  斯名作期限。 本欲求生利,  两倍等利增; 书券计时征,  斯名曰生利。 末尼珊瑚等,  真珠物贮收; 明契作要期,  斯名为纳质。 此中利未生,  已招于恶作; 如其生利得,  便招于舍堕。 成者谓已作,  打为庄严具; 不成即金等,  此并如前说。 为三宝所须,  方便欲求利; 应差知事者,  俗法勿相违。 王及诸官属,  施主勿交关; 与时追索难,  或可全不获。 纳质善观望,  筹量可与物; 善人堪委付,  无质与非伤。 卖买学处 无别交易人,  苾刍须自买; 善观当出语,  决价但三酬。 若当有卖买,  元不许求利; 若别有所须,  卖买时无过。 若为三宝事,  要须有卖买; 知事人应作,  勿与俗相违。 若人为设供,  就寺为市易; 当须差降与,  令彼信心增。 油麻谷豆等,  于内有虫出; 安在阴凉处,  任彼自随缘。 虽安在阴处,  生虫尚自存; 置室瓨等中,  密闭无令损。 畜长钵学处 畜钵有二种,  谓铁及与瓦; 若持过十日,  必为罪相中。 若应量及减,  有余应贮畜; 为济近圆人,  不分别无咎。 乞钵学处 得作五种缀,  不合乞余钵; 意遮求妙好,  若买则非愆。 苾刍缀钵璺,  不应用融物; 黑糖锡紫鑛,  泥蜡并皆遮。 缀钵有五种,  谓衔鍱钉鍱; 铁钉并铁末,  及为鱼齿缝。 依法而转换,  若得便无罪; 异此乞恶作,  得时泥萨只。 所得之长钵,  舍在于僧伽; 转取最后者,  应如法持用。 指钩不触食,  受二升米饭, 并容于菜茹,  此名为大钵; 受一升米饭,  并?菜名小; 此两内名中,  是名三种钵。 若钵有璺穴,  补缀可存情; 作具须者持,  置于僧库内。 要有钵方行,  不蒙众秉法; 除为贼恐怖,  又复拟还来。 自乞缕使非亲织学处 若非亲织师,  无价织衣犯; 酬价并亲族,  遣织时非过。 居士妇使非亲织学处 俗人令织匠,  为苾刍织衣; 不应至彼边,  谄心申爱语, 令长刷削打,  将食诱织师; 彼人如为作,  得便招舍堕。 长者谓广大,  刷者令软滑; 削谓除缕结,  打谓打令坚。 乞饼与织师,  五正等饮食; 与其食粮者,  米豆等应知。 夺衣学处 苾刍与他衣,  瞋不应还夺; 哀怜者无过,  意欲益前人。 动身是身业,  言陈成语愆; 于斯两业中,  随一便招罪。 乃至于衣角,  未离身已来; 得恶作应知,  离身便犯舍。 急施衣学处 但是夏中利,  坐夏者应分; 此不通余人,  预分招恶作。 夏无掌衣者,  不合受他衣; 若有难施衣,  金等咸应受。 急施有五种,  谓病为病人; 欲死或为亡,  将行故行施。 随意十日在,  此时当受物; 若过于衣时,  斯便不合畜。 若施主告言,  我当自手施; 受取应为举,  合众罪皆无。 若得随意利,  悉属坐夏人; 亦通无夏者,  同为随意事。 兰若离衣学处 阿兰若有怖,  于自三衣中; 俗舍寄一衣,  为防其难故。 于斯离衣宿,  六夜许无愆; 第七明相生,  须还兰若处。 非前夏安居,  是名为后夏; 此中若有贼,  谓是难应知。 言有疑畏处,  谓师子虎等; 有怖谓䖟等,  恼乱多众毒。 雨浴衣学处 春余一月在,  四半至五半; 若其须雨衣,  此时宜可乞。 去前安居日,  尚有一月在; 此月应守持,  入夏随情用。 可于两月半,  苾刍用雨衣; 早求过后持,  此便招舍堕。 若于随意日,  施得好衣财; 秉白二羯磨,  对众前当受。 众僧既共许,  殷勤各用心; 一日作使成,  物体须牢固。 如法作衣已,  花香好严饰; 置在于众中,  张须知法者。 由张羯耻那,  苾刍获饶益; 谓于十日内,  不须分别持。 虽无僧伽胝,  人间任情去; 别众食展转,  斯皆无过愆。 虽不告苾刍,  得入于村内; 广文具有十,  此略言其五。 谓从八月半,  乃至正月半; 齐斯五月内,  名羯耻那时。 行下意及了,  行遍住兼出; 不满夏及破,  后夏者不应。 嘱信并求寂,  及以授学人; 不受羯耻那,  余利皆须与。 破尸罗行坏,  大众与作遮; 及入非法朋,  于余处坐夏。 如斯等五人,  无利无饶益; 由其不消施,  持戒者应为。 回众物入己学处 若僧现前物,  回之将属己; 他利最难消,  当受泥黎苦。 他施衣金等,  及以诸饮食; 遮斯两种物,  名回换应知。 此众所生利,  回与别僧伽; 恶作必定招,  非根本应识。 或将他众利,  共回与此僧; 若物属此时,  合众皆只罪。 佛像制底人,  乃至与畜生; 上下楼檐等,  回时皆恶作。 七日药学处 受取对苾刍,  守持酥蜜等; 自取随情食,  齐七日无违。 泥萨只应舍,  此须善苾刍; 间隔要经宵,  其罪应须说。 第二日还衣,  本主当从乞; 悭心不还者,  强可夺将来。 三中若有一,  更复得余衣; 由其未清净,  受时皆悉犯。 由衣等须舍,  故有舍名生; 复坠堕三涂,  为斯名舍堕。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