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上)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二、依经释义,六: 初、赞七大相海。三十二为大、八十种好为小,一一相好皆是法界,无边无底故称为海。谓初句是赞第十四金光微妙,故云上色。次、一句赞第十五身光;三、一行赞二十八梵音深远;四、一行赞小相中第七十九发色青珠;五、一行赞二十二四十齿具足;六、一行赞二十九眼;七、一行赞二十七舌大薄覆面至发际;八、一行赞三十一眉间白毫相。此八段中,一是小相、七是大相。 二、「眉细」下,赞两小相海。初、一行赞第三眉如月初;次、一行赞第二鼻高好孔不现。修扬者,修,长也。扬,举也。即是眉高而长也。面门,口也。 三、两句遍赞大相海者,既云次第最上,即遍赞三十二也。 四、「得味」下,又赞四大相海。初、二句赞二十六咽中津液,得味中上味。二、四句赞十三毛向上青色柔软右旋。三、「修臂」下,四句赞第九立手摩膝相。四、「圆光一寻」下,四句赞第十五身光面各一丈。此言一寻,是约佛说也。手既摩膝,即当面各一丈也。此既常光,验知诸相皆是常相。云赞尊特者,故知不须身大相多,但是业识依中理见,即名尊特。学者应知,此丈六身若其量度即不得际;若不度之,所见如故。如净名室但是一丈,而能容受百千人天,又能容于三万二千师子之座皆高八万四千由旬,其一丈量初无所改,良以三脱不思议力使之然也。今即常身叹尊特相,义岂不然?微妙寂灭,斯言得矣。经文除此四大相外,或叹放光拔苦与乐行业之因、功德之果,悉如经文,但须皆作十番益解。其有二小相,以文显故疏不指之,即面貌如月,乃第四十一面净如满月也;身无垢秽,即十一身净洁也。 五、「臂?」下,二句又赞一小相海,即第十四指长纤圆也。?,丑凶切,均也、直也;又音容。 六、「手足」下,二句复赞一大相海。即第四手足柔软胜余身分。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具如法界次第。龙尊智巧,虽略而周。 三、「从去」下,遍类赞。三世尘数而言一者,过去不灭、未来不生、现在不住,法身平等报应无差,一不离多、多即是一,生佛尚即,佛佛岂殊?是故赞一类于一切。此文复是赞尊特身。何者?如前疏云「若见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慧即是常身,弟子众一故。若四佛不同,即是应化,弟子众多故。」知秖就一身一智及常住义是尊特相,不必须论现起大身也。《文殊问般若》者,「问」字误也,应作「说」字。今家依二经明常坐三昧:一《文殊说般若》、二《文殊问菩提》。今所引文,是《说般若》文也。 四、「从设」下,绝言赞,二:初、分文。二、「而有」下,随释,二: 初、绝言令兼例绝心。三番者,仍就分别门。三身优劣不离分别,有融即义,学者应知。「五从」下,回向。一回事向理,即实际;二回自向他,即众生际;三回因向果,即菩提际。今阙实际,菩提兼之。谓无上道,本性无上故也。 二、「从如」下,发来世愿,二: 初、分文立意。来在不久者,即下〈授记品〉十千天子从忉利天来者是也。 二、随经释义,二:初、佛述。二、「若我」下,龙尊发来愿,五: 初、夜梦昼说愿。 二、「我当」下,为他取净土愿。不修六度、不拔众生,土无由净。当知四修及拔四相,令于当世见我三身。 三、「奉贡」下,同求记莂愿。以鼓必具圆空鸣义,今赞如来一体三身,名为金鼓赞佛因缘。以此因缘趣向果地,名为奉贡,不论事相金鼓形也。 四、「若有」下,下化愿。 五、「我未」下,上求愿。此之二愿,皆明灭恶生善二益,在文可见。 三、「从信」下,结会二世事释〈空品〉,二:初、释题,二:初、正释题,二: 初、约四教诠空示。所言空者,破相为义,故一代教四空不同,若不辨之迷名昧理。此自分二:初、约部列四,二: 初、正判四空。灭色入空者,三藏教也。且寄色言诸法皆灭,谓析破见爱,阴乃不生。既诠实有,灭方入空也。即色是空者,通教也。体乎因果非四性生,既诠幻有,故即色是空也。灭边入空者,别教也。中道为空,不唯空有亦乃空空,然不知中具于空有,是故次第灭二边已,方入中空也。即边是空者,圆教也。中道具德,何边不中?唯假唯空三皆绝待,顿破诸相,名即边空。 二、「此经」下,约部须四,判教属通。三乘同忏,前摄三藏、后通别圆,导成之空,合论四种,故四空慧不得不明。 二、「而今」下,定品唯圆,二:初、直示唯圆,二: 初、就理示。摄机用四,此乃通涂。品在圆空,斯为的旨。是故中空,即边而示。 二、「何故」下,引文示。诸部《般若》广示衍中三教空慧,复以三藏为助道观,斯为闻持利根之者广谈空相。此空慧机,义持虽利、闻持根钝,故不广谈四种空相,唯说即边一中空慧。 二、「又空」下,略示圆相。中受空名,意彰荡相。凡夫执有,块然质碍:二乘证无,灰灭归寂;中观绝念,空此两边令毕竟净。约次不次分于别圆,今不次也。 二、「直作」下,约六句对中简,二: 初、明用句意。若直说空是中道义能空二边,其如邪小及以别教皆说双非空于有无,故迷名者谓与今同,何能超悟边即中空?又复恐谓若是圆实合谈中道,那但名空?空唯离有,岂此中道双离二边?为防此计,故作相破相修相,即三双六句而对辨之。若诸法相名相滥者,无此六句莫辨异同。 二、「空破」下,正用句简,二: 初、列六句。双非是中没于中名存双非者,以中道名邪小稀立,若双非名处处皆有,故特用之,对今圆空辨于同异。又外道二乘别教空句及双非句,体是思议可破坏法;圆教双非及空若立,诸义皆灭,是以圆二互破诸二。又复诸二互修,圆二则二酥中外道菩萨入圆者是,二乘初心亦有修义。此之两双,诸二对圆优劣有异。第三一双属圆当教,名别体同是故相即,不言修破。 二、「空破」下,释句相,三:初、释相破句,二:初、空破中,二: 初、略示。以理定诠,不遭名惑,岂闻双非便是实理?盖能了知凡邪双非体是见惑,二乘双非但证偏真,别教双非既存教道,未与三融。圆空若立,前诸双非须皆销殒,故云破也。 二、「凡邪」下,广释,三:初、破凡邪双非,二:初、泛示见相,二:初、正示。复四者。复,犹重也。谓于一句更计有无,即执有是有、执有是无,乃至双非是有、双非是无。具足之见其计转巧,故于句句皆生四计。 二、「虽单」下,结过。三种四句虽转巧细,以执一为实、余皆妄语,见爱尤盛、业苦无涯,浩然如海。 二、「虽计」下,正破第四,二: 初、示所破邪计。双非是惑,不入真中,实是虚妄。 二、「故为」下,明能破圆空。 二、破二乘双非,二:初、泛明证相,二: 初、明证相。二乘双非虽非中实,而离断常、谛于真理,未至宝渚已到化城,宁不安隐?梵行等者,无学四智四中,但阙我生已尽,以灭度等当之乃足。由保此故,不求遍知。 二、示四门。阿毗昙,此云无比法,诠有门观法,拘隣五人、千二百罗汉皆此门入。《成实论》诠空门观法,须菩提此门入。昆勒,此云箧藏,彼论诠于双亦观法。故《大论》云「若不得般若波罗蜜多,入阿毗昙则堕有中,若入空门则堕无中,若入昆勒则堕有无中。」那陀等者,《释论》明佛垂灭,阿难问车匿,佛答云:「恶性车匿,吾涅盘后心渐调伏,当为说《陀那迦旃延经》。」即双非门也。四门观法,假人本无、四门不异,而其实法四相不同:有门则念念生灭,空门则三假浮虚,双亦门则有无从容,双非门则有无俱遣,随依一观可以发真。三藏四门,其意略尔。 二、「离断」下,正示破中,二: 初、示所破假名中。中道之名大略有二:一、离断常称为中道,有名无体,属前二教;二者、佛性称为中道,此有实体,属后二教。今论双非断常二见,得中道名,其实全非妙色妙心,故无中体。故情想不忘、保偏取证,此以沙砾谓瑠璃珠也。二、「故为」下,示能破毕竟空。斯乃今品即边之空,若发此空,假名中坏,是为空破非有非无。 三、破别教双非门,三:初、示迷门起失、二:初、举意明失、二: 初、举意。别人望圆其根名钝,非四说四名为权巧。筏喻者,四门意在入理,?筏意在度川,若执门起诤,如檐筏驰道。故《筏喻经》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二、「不得」下,明失。失于融摄,是一非三。 二、「涅盘」下,示四门相。亦色非色,双亦门也。非色非非色,双非门也。 二、「若各」下,明失故须破。此之执诤,非即边空无由可破。 三、「新本」下,引证示失相。经谈初地被于地前悉有四门者,经云「初地菩萨欲行有相道」,即有门;「于无相法多用功力」,即空门。「一意欲入涅盘、一意欲入生死」,即两亦门。「微妙祕密之藏修行未足」,即双非门。「大经」下,明今之得、显前之失。前属别门,执诤邪见,非是外道邪见也。 二、「非有」下,明中破空。 二、明相修句,二: 初、明诸空修圆中凡邪空见。二乘空证。别教空门既随二边,若闻圆中皆须即边而观中道。 二、诸双非修圆空。若邪小及别教门,虽曰双非皆成取相,皆须修于三谛俱空,名毕竟空。由诸双非及诸空句非究竟道,是九界法,是故皆须修于圆教空中妙观,归祕密藏。 三、释相即句。虽诸经论说空说中名相多少,中若即边、空荡三谛,此则圆教一体异名,是相即义,不须相破及互修也。 二、初明圆教空中不二,二:初、直示不二;二、引《般若》结。实相、观照、文字三种般若,即三而一故是一法,即一而三立名何极?得此意者,一切异名无不相即。 二、「而不」下,明今品。略说名空,文约义丰、空无不尽,以被义持根利之者,故以略名而标品目。 二、「此品」下,明来意,二:初、导成上品,二:初、正示,二: 初、导二用。若其不了即边是空,忏非无生,破恶不尽;赞非称性,生善不深。善不深故,岂成智德?恶不尽故,岂成断德?钝根之者于前未悟,故于今品圆谈空慧,导前忏叹令成二用。 二、「亦是」下,成三章。忏叹是用,如向说之。导成宗者,万行之因。以无所得方证三身,非究竟空岂无所得?是故圆空导于万行成果德宗。导成体者,深广法性遍一切法。二种我故生死浩然,今以二空导一切法,显成经体。 二、「故释」下,引证。论明一切以体宗用摄无不尽。 二、「又常」下,开悟钝根。圆空具德一切清净,故谈常宗及显悟体。忏叹二用皆是究竟清净之法,岂有一句暂离圆空?如云「一切众生皆是般若」,即此意也。利根闻上已解空义;今为钝根未解之者,特论生法境观皆空,俾成上义。 二、释文,二:初、分文。二、随释,二:初、释欲说空,二:初、释,八:初、释余经广说,二: 初、总示相显意。二、「若指」下别明指前义,二:初、约部;次、相违问。《大经》云「从生酥出熟酥,譬从方等出摩诃般若。」故知《般若》在方等后。此经既属方等,岂得指《般若》为已说耶? 二、约后分至终答,二:初、正答通,二:初、引教答通,二: 初、总立意。以此经是方等后分故,信相闻佛入灭唯三月在,所以怀疑,故指《般若》名为已说。 二、「且举」下,引三经,三:初、引《阿含》,二。初、正引。前佛而去者,七日前入灭也。均头沙弥,是身子弟子。 二、「此」下,结示。 二、引方等。即《方等陀罗尼经》。先于灵山,唯《法华》授声闻佛记。 二、「岂非」下,结示。 三、引《大品》,二:初、正引;二、「当知」下,结示。 二、「以此」下,详定结斥。 二、「此经」下,示非妨。 二、释略而解说,二:初、示教门名义广略,二:初、示二门。二、「应作」下,明四句,二: 初、直示三句。十八空等者,空体唯一,遍荡诸境,随境立名。如火是一,随所烧物乃有异名,名下之义不得不异。是故因亡内法乃名内空,因亡外法乃名外空,亡十八境名十八空,二十空、二十四空亦复如是,故名义俱广立一空名,唯诠泯荡故名义俱略。若法性等立名众多,但诠本性之义耳。 二、委示第四,三: 初、标示。 二、「迄从」下,证释。秖立二空,是名略也。此名召义遍乎十界,从凡至佛皆有众生及五阴故。问:位至声闻,生法已空,因何《释论》至佛犹有众生及法,岂独不无?又称无上,其义何耶?答:小乘谈空,终归灰断,故入无余,生法永绝。大乘谈空,其体常住,又非独一觉性常住。须知生法一切皆常,故生法未空则凡鄙微劣,生法若空则高胜广大。是以极果生法无上,斯乃空之究竟也。故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三千阙,何生法依报耶? 二、「今言」下,明今品名略义广。 三、释众生根钝,二:初、定广略利钝,二:初、约闻持立。宜广为利,宜略为钝。 二、「此语」下,约义持翻。身子初遇阿鞞说偈诠三谛义,谓苦集灭,令速证故,不言道谛。身子一闻,即悟初果。及其转为目连说之,再闻方悟。一说是略,再说是广,岂非义持略利广钝耶? 二、「此经」下,示今机利钝,二: 初、明经意。自就不能广持诠空名数,故曰钝根。 二、示今机。若论义持,闻略能悟乃称根利。《无见经》云「众生根钝,便谓今机不能悟于无量空义,尠于智慧。」亦约闻持智也。此同《起信论》说。寻于广论,文多为烦,但乐少文而摄多义者,故造此论。又末为诸佛甚深广大义。我已随顺总持说此品,略说无量空义,同彼总持说深广义也。 四、释无量空义,二: 初、约真中拣。偏真断灭不具色心,是有量空义。中道具足妙色妙心,出生不竭、融摄无遗,是无量空义。 二、就此经示。既谈法性,性则不改。此乃常德实相者,中实之相。此品云「求于如来真实法身」,新本云「法身是常是实」,实是我德,自在何穷?既具常我,岂亏乐净?四德弥彰,无量空义也。 五、释异妙方便;六、释起大悲心;七、释今我演说;八、释知众生意,皆可见耳。 二、正说空,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二、立意,二: 初、直示。无境等者,生法之境皆妙三谛,故曰二空境。生法之观皆妙三观,故曰二空观。妙境发观,其观方正;妙观照境,其境方显。具明境观,令正令显。 二、引证。十番检境智者,境谓十境,智谓十乘。言十境者,一阴入境、二烦恼境、三病患境、四业相境、五魔事境、六禅定境、七诸见境、八增上慢境、九二乘境、十菩萨境。阴乃现前,九则待发。若现若发,一一境界皆须修于十乘观智。言十乘者,一观不思议境、二依境发菩提心、三巧安止观、四破法遍、五识通塞、六调道品、七对治助开、八知次位、九安忍、十无法爱。此十都为十种境绝于思议,是故五品得观行绝,十信乃得相似论绝,四十一位分证论绝,妙觉乃能究论绝也。下文即是散脂自说名密之义,乃名境智俱不思议。新本言法,即是境也。如者,不异也。皆重言者,盖以境智本来不异,以情异故,今复不异。故东阳大士云:「一是本性如,二是灭结如。智不异境,故曰如如法;境不异智,故曰如如智。」斯皆明于不思议意也。 二、「明空」下,随文释义,二:初、明空境,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二、立意,五: 初、直示二相。言实法者,对下假想净为不净,乃是事观;今于五阴及以假人皆直观理,故名实法。「身虽」下,出假想义。 二、「亦名」下,示二异名。行行者,慧行之上加修事行,故名行行。助道者,以不净想破事中贪,资于正观破障理惑,故名助道。 三、「小乘」下,明大小皆修,二: 初、明小。三种解脱不言无疑解脱,以俱脱人达内外典籍,得无疑名。今论正助,故且明二。 二明大。萨婆若,《大论》翻一切智游戏神通,以于三界得自在故,名游戏;以修得通,多于九想背舍等起,故以假想为助道也。《法华》大车具度白牛名为正道,傧从为助。《涅盘》正慧远离十相,即色声香味触、生住坏、男相女相能离深故,所离非轻。「又谛」下,明助道也。想白骨等、观等事禅,即用三观于事禅境破三惑障,显出我性成王三昧。正助合修,名为达禅,见禅法界也。 四、「众经」下,明经论有广略。 五、明今品二义,即俱略也。 二、「实法」下,随释,二:初、明实法境,二:初、分文。二、随释,二:初、明苦果境,三:初、生空境,二:初、释是身虚伪,二:初、体妄计故虚,二:初、计揽阴有身。揽阴成身者,五阴和合假名为身,如揽五指故有拳名。凡夫不了,执此假名而为我等。广有十六:一我、二众生、三寿者、四命者、五生者、六养者、七众数、八人、九作者、十使作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见者。今略云五:我者,于阴等法中若即若离计我我所之实人者,于阴中妄计我人众生者,则于阴五众妄计我生。寿者,则阴等法中妄计我受一期报寿命者,则于阴等法中妄计我命根连持不断。以执此故计有我身,名身见得起。 二、「若体」下,体本虚叵得。妄执有生,生实不生,故生名虚伪。既本不生,故见身寂灭。叵,犹不可也。 二、「又检」下,检原由了伪,二:初、正检,二: 初、检假名。由一念妄想者,谓男托胎时,见母为所取境、见父是所竞境,于母起贪、于父起瞋,父流谓是己有,乘兹妄念故得托胎。女人反是。委如《大经》。假名始者,男女之名由此妄想而为始也。 二、「此赤」下,检实法由,二: 初、五阴。赤白,即遗体也。三性者,谓善、恶、无记也。 二、「又精」下,六大。五阴、六大是所依实法,原由若是。 二、「观此」下,结示。身是幻质,名是假名。既由妄想及从精血,以验所成身名虚伪。 二、释犹如空聚。无明业力,业即是行,乃无明缘行也。或初作业时,或托胎时,如向所明男女之识,于父母起贪瞋,以父母流谓是已有,乘兹妄念故得托胎。体即遗体,谓赤白也。 二、「从六」下,体法空境,二:初、立意分文,二:初、立意;二、分文。 二、随释,三:初、释六入,四:初、释六入,三: 初、释二名。 二、「检其」下,检三事。命暖识者,《大集》云「歌罗逻时即有三事。出入息者,名为寿命。不臭不烂,名之为暖。」即是业持火大故,地水等色不臭烂也。此中心意名之为识,即是刹那觉知心也。三法和合,从生至长无增无减。七日一变者,谓在胎也。一七名杂秽,状如凝酥。二七名疱,状如疮疱。三七日名凝结,状如就血。四七名凝厚,渐坚硬故。五七名形位,四支差别故。六七名毛发爪齿位。七七名具根位,五根圆满故。今云五疱,即形位也。 三、「结成」下,明六数。五根并前,识是意根,则六根具足。 二、「识依」下,释村落。 三、「尘从」下,释结贼所止。由尘起结,能害慧命,故云结贼。 四、「眼见」下,释不相知。伺,候也。二、「从眼」下,释十二入,四: 初、约开辨数。开色为十者,五根、五尘也。少分者,法入摄二种法:一者心法,除心王,但取相应诸心数也;二者非心法,即过去未来色法,及心不相应诸行,及三无为法也。今云少分,即非心法中过未色也。开心为二者,谓意入也,及法入也。然于法入亦秖少分,谓于法入二种中但摄心法耳。今云二者,且举全数。 二、「尘入」下,明通别名。 三、「当一」下,释各各自缘。 四、「他根」下,释不行他缘。 三、「从心」下,释十八界,二:初、辨数释名。二、随文释义,三: 初、明识遍诸根。追缘过去,预念未来。驰骋,犹奔走也。「如人」下,举例也。端坐一室而心思天下。爱染尘缘,名曰坐驰。自非妙空,莫息驰想。「以愚」下,释六贼所害也。如《大经》者,〈德王品〉云「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箧,令人瞻养。若令一蛇生瞋恚,我当准法戮之都市。其人怖畏,舍箧逃走。王时复遣五旃陀罗拔刀随后。一人藏刀,诈为亲善。其人不信,投一聚落欲自隐匿。既入聚中,不见人物,即便坐地。闻空中声云:『今夜当有六大贼来。』其人恐怖,复舍而去。路值一河,其水漂急,即取草木为筏,截流而去。既达彼岸,安隐无患。菩萨亦尔,闻《涅盘经》,观身如箧,四大如蛇,五旃陀罗即是五阴,诈亲即贪爱,空聚即六入,六贼即外六尘,河即烦恼,筏即道品,到于常乐涅盘彼岸。」 二、「心常」下,明识常在。根尘即对即觉者,对尘便觉也。引《释论》证即觉义。既云心欲闻,则知识在根。经「随行」,平声。 三、「心处」下,明识常去还。乍出乍入者,对尘故乍出,不对即乍入。出入间关者,应法师云:「谓出入也。」亦设置之貌,《庄子》云「小智间间」,隔碍也。啄一舍一者,舍一网目,复啄一网目,隔碍难出。得论常在者,以尘对即觉故。 三、「从身」下,结二境,二:初、标示。二、「身空」下,牒释,二:初、释初二句结生空境。长养,即十六中养育见也,妄计我能养育于他。又是计我为父母养育。 二、「亦无」下,释后二句结法空境,二:初、超释无主,二: 初、别检。心主必能制及得自在,既为他恼,二义不成,知心非主。 二、「或时」下,互推主。四微,色、香、味、触也。《大论》云「地有色香味触,重故自无所作。水少香故,动作胜地。火少香味故,势胜于水。风少色香味故,动作胜火。」心无等者,心望四大,以不藉微胜故为主。若论被恼,复不成主。 二、追释无诤。因缘和合虽成诸法,本无思念,有何诤讼?皆由情计故。四大如蛇、六尘如贼,若观本空则诸法寂尔,有谁诤讼?故以无诤结法空境。 二、「从诸」下,明集因境,二:初、分文对辨,二:初、分文。二、「前三」下,对辨,二: 初、对假想辨。前三者,即此集境自立三科,谓集起相等,是慧行正观之境。后一即假想,是行行助道观境。此九行经文既相连,又俱言四大,似难分别,故以前三对于后一而论正助以区别之。又前一者,即以集境三中初一对后假想而论生灭,以前一云「从诸因缘和合而有」及云「地水火风合集成立」,后一乃云「水火风种散灭坏时」,岂非四大生灭相耶?而言生灭皆从种无明者,彰此生灭不离迷妄也。故前生云妄想故起,至后灭云散灭坏时此乃死支,合云忧悲苦恼,斯是无明之果,复是无明之因。故论云「老死有果,所谓无明。无明有因,乃指老死。」是故生灭皆从无明。 二、「若直」下,对小乘辨。如上所论无明生灭,何教不然?若欲了知,须论小衍。小明四大实从无明生、实从无明灭。衍明四大而有三教,通教四大,体本自空故本不生灭,由无明故见有生灭,如幻之生、如幻之灭。别教四大,体是佛性,由无明故四大生灭,性无生灭、相有生灭。圆教四大,体亦佛性,而性本具九界四大,故九四大若生若灭皆是法界,是故性相俱不生灭,乃不思议论生灭也,故《法华》明世间相常。其义既尔,则衍三教皆得明于本不生而生、本不灭而灭,生灭不二而二。今非通别,的就圆论。 二、「从诸」下,随文释义,三:初、明集起相,二:初、通约生法释,三: 初、拣苦从集。苦是世间果、集是世间因,此之因果皆因缘生。今之所辨虽然涉苦果,其意乃明集之因缘。 二、「前三」下,分句对义。 三、「小乘」下,破小因缘,二: 初、叙小。《俱舍》云「极微、微、金、木、兔、羊、牛、隙尘」等,小乘有门谓极微。始有十方分,故不破隣虚,以此为因缘也。 二、「今明」下,斥非。细尘亦尽者,隣虚亦破。二尘既破,因缘不成。 二、「言因」下,别约生法释,二:初、假名因缘,三: 初、释从诸因缘。此中宜用《起信论》说「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麁」方尽疏意。言三细者,业相、转相、现相,即根本不觉熏习真如生三种相,故云无明内惑为因也。言六麁者,谓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即枝末不觉于外境界,起智相等生法二执,名为染爱,于外触处染着。以二不觉熏二执心,成起业相。故云「无明润爱,集业得起。」忽都不辨迷一法界为无明内惑等者,岂能显今中道空慧耶? 二、「以业」下,释和合而有。以业起者,即起业相也。「则有」下,即业系苦相也。此云苦果,即是揽阴成假名人也。 三、「此一」下,释无有坚实。由无明、爱者二不觉为因,即能生心也。一念托胎是不觉果,名所生心。计此因果,名为本末。既皆不觉,岂是真实?故云都虚无坚实也。 二、「妄想」下,实法因缘亦是妄想。一念托胎与前不异,但前成于假人,今则成于实法,假实和合成一报身。修二空故破于二执,故分二境。机关主者,如机关木偶假人转动,主即弄机关人也。故以业因喻所弄,木偶以阴果喻之。色阴如木偶形质,故云机关具。三阴如木偶动作去来,识阴如看人,故云以自娱乐也。 二、「随时」下,明集相吞噬,二:初、因果对释,四:初、释增减残害。竖约十时者,《大经》云「一歌罗逻得异、二阿浮陀时异、三闭手时异、四疱时异、五初生时异、六婴孩时异、七童子时异、八年少时异、九壮盛时异、十老死时异。」又念念生灭虽在于心,须知四大亦随增减。又新诸根谓生时,故诸根谓死时。又饮食资益血肉为新,目泪耳矃等为故。 二、「譬如」下,释四蛇同箧,二:初、明四蛇,二: 初、约蛇报明四相。蛇有力敌羸绝等报,可譬身有生老病死增减四相。 二、「如此」下,约蛇因明四分。四分烦恼皆有毒害,即是蛇因。此因能感四大四相,二:初、别示四分感报,二:初、明生四大。二、「瑞应」下,明致四相。经出三相,疏以等分例致生相。 二、总结集业致苦。上释四蛇虽言苦报,意明集因缘,故总结云集业相噬。令大增损,推功归集,是经正意。 二、明同箧,二:初、约身为箧。螫,知列切。又《音释》音郝,谓行毒也。经举四蛇以喻四大,意彰四分有毒害义。一分具足二万一千,四分共具八万四千,无量劫来法身慧命丧坏由此。《大经》所明身持四大,大不起集,蛇无毒义。如鸟在笼者,次文再举。疎粗释之,故注云云。 二、「又用」下,约业为箧。宿业尚存,故四大未散,重举笼鸟以明业箧。须知今疏举业持大意显集因,故云心鸟。鸟喻四分外驰六尘,常求生死,非安法身。若人念念思破戒事,乃求地狱永灭五分,宿人业谢泥犂长往。 三、释其性各异,二: 初、约一身释。性别等者,虽云四大和合成身,大性既异,那可合成?此显成中当处即坏。妄情不了,于坏执成,保着生集。四大对四方者,显内四大有四方性,四方升降验大相违,对时对维其意皆尔。良由内体与外时方其性本一,故依正色心感召义成,是故今经特以四大明乎集业也。 二、「或言」下,约六根释。以其六根俱是四大造色故也。 四、释悉灭无余。比必利切,及也。见人死灭四大分散,便谓息风暖气已归于上、骨肉血汗必归于下。及至推寻都无去处,以本不来故。若有来去,非今教境。 二、「若果」下,结由集业。经举四大升沈尤甚,正明集境善恶殊涂,以其四大不独是恶亦通漏善也。 三、明集善恶境,三: 初、释心识。学斯宗者要知境观,若论观者须明三识,谓第九庵摩罗是不动识,当正因佛性,可为中观;第八阿刺耶是无记无明识,无明之性即了因佛性,可为空观?第七阿陀那是分别识,是惑性故,当缘因佛性,可为假观。此之三识既与三德无二无别,是祕密藏,何法不收?何处不遍?修圆观者必能了知一心一尘无非三识,即是所显妙理,复是能观妙观。若论境者,唯尚近要,秖以第六见思之识而为境界,知妙三识未始暂离一见一思,故即此心为妙三观、显妙三谛。虽唯一识,未甞不用三识为观,未甞不以三识为境。若谓今宗不明三识,但于第六显三谛理;今之释题及彼《妙玄》示其三识为妙三法,将何用耶?于一识心以何而为三谛三观?故无通见,难议圆宗。今明集境,故引论文通小之说,但于第六辨心意识一法三能立三名字。对数名心者,对通大地等一切数故,名曰心王也。能生名意者,意是依义,依之能起一切因果,以具三性故也。分别名识者,以能了别所缘之境,故名识也。「又言」下,虽秖一识,约三时异而立三名,不同前释秖约一时有对数能生分别之义也。前是横释,此乃竖释。初起极微、次起渐着、后起弥显,岂非竖耶? 二、释二性。夫性有二义:一真理不变名性、二随缘染习名性。此言性异,约染习性也。此之二性,遍心意识,一一皆二也。 三、释躁动,二: 初、正释躁动,二:初、约王数释。二、「又如」下,约业牵释,二:初,明业牵;二、明两牵。 二、「亦是」下,例释随业,即当四句也。若了两牵,即知受报。 二、「水火」下,明假想境,二:初、正释相,二:初、释散灭坏时;二、释大小不净。能破欲情,令正观立,故名助道。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上)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下)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二、「若正」下,明功能,二:初、明破欲助正,二:初、略示。二、广示,三: 初、引《释论》明助正。三解脱者,谓空、无相、无作,从三证果,名解脱门。解脱、涅盘,二名一体。道品是开门法者,小乘则以十六行观为三脱门,今品则以即空假中为三脱门。欲此门开,须以道品调试修之,如以念处四种修于即空假中,正勤四种乃至八正调试修之,亦复如是。小乘三脱,七科调试,其义亦然,俱以道品为开门法。九想者,一胀想、二坏想、三血涂漫、四脓烂、五青瘀、六噉、七散、八骨、九烧。若约小乘,有二种人:一、坏法人,但求断苦,即至烧想,成慧解脱人。二、不坏法人,来住骨想,不进烧想,得有流光等功德具足,成俱解脱人。今明菩萨见禅实相,名修达禅,永异于小。大小虽异,俱以不净助开三解脱。于助开中,不净九想破欲先锋,故名初门。 二、示进修明力大。初修不净,进入八背及大不净。所言大者,但观自他正报,名小不净,即九想观。若兼观依报,名大不净,所谓舍如丘墓、钱如死蛇、羹如屎汁、饭如白虫、衣如臭皮、山如肉聚、池如脓河、园林如枯骨、江海如注秽,名大不净。亦名大背舍,背谓背是净洁五欲,舍谓舍是着心。 三、引《大经》显治欲得解。观对治力强,速发无漏。 二、「此不」下,明二空助正,三: 初、据义总示。 二、引经别示。八色流光者,谓地、水、火、风、青、黄、赤、白八种色也。《法界次第》云「见地色如黄白净洁之地,见水色如深渊澄清之水,见火色如无烟清净之火,见风色如无尘逈净之风,见青色如金精山,见黄色如薝卜花,见赤色如春朝霞,见白色如珂贝雪。」 三、「此就」下,结成助正。为治欲故修于事禅,而以二空正观了达不净境是法界故,于骨于光不见假人及以实法。此正助合而修之,方是大乘助开之法。 二、明生法二空观,二:初、分文立义,二:初、分文。二、立义三:初、明谛缘本大,二:初、明通大,四: 初、约专小问。今说圆空,那得却用声闻四谛、支佛因缘? 二、约通大答。佛说谛缘,通被大小二乘菩萨,通四教故。如世大道,群小同游,不定属小。 三、重问。即「通意云何」四字也。 四、「涅盘」下,广释,二: 初、明四谛通。我昔等者,佛与三乘昔在凡时,不见四种四谛真理,故又流转分段生死。偈文未毕,今具引之,故注云云。凡夫有苦无谛者,虽遭大苦不以为患,以不审谛知是苦故。声闻有苦有苦谛,此当三藏不了无生故云有苦,能审知故名有苦谛。菩萨等者,通等三教俱达如幻,俱能解苦当处无苦。而有真谛者,章安疏云「真是真实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种真实也。」诸佛等者,佛果圆极,究竟实也。是知四教智虽浅深,皆依四谛。「所以」下,更引《胜鬘》两种四谛释成前意。二乘有量者,藏通不知如来藏故,所观四谛终成有量。别圆菩萨了藏性故,所观四谛皆无限量。而兼有量者,深必知浅故。别人次第观量无量,圆人一念观四四谛。 二、「大经」下,明因缘通。四智皆观十二因缘,智浅深故,得菩提道四种高下。彼经四智意彰四教,故知因缘不局在小。 二、「复有」下,明唯大,二:初、明独菩萨法,二: 初、引经。儒童者,儒,仁也,谓仁贤童子也。习应者,谓修习与空相应也。四谛因缘各举初后并略中间,故俱云乃至谛缘。既是法忍菩萨相应之法,验知理深二乘不及。彼通衍三,今取圆教谛缘相应成今空慧。 二、「当知」下,结示。 二、明二乘见浅,三: 初、明声闻。若望因缘,乃以七支总为一苦,仍以五支总为一集。又复苦集不分过未,总是现在。以根钝故,法相总略。 二、明支佛。开声闻总成别相。现在五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未来二者,谓生、老死,别相苦也。过去二者,谓无明、行。现在三者,谓爱、取、有,别相集也。又开三世不唯现在,故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三。是则三世皆有十二,以福资智,故能别观。 三、「虽复」下,斥浅,二: 初、正斥二乘。所修三学,不为众生,不成佛法,是故名为自调自度。《大论》云「二乘戒名自调,定名自度,慧名自净。缘觉虽有少分慈悲,不能广益,故同名自。」 二、「与菩萨」下,对彰菩萨。未分权实,但是菩萨,俱异二乘。 二、「今举」下,明析体有殊,二:初、约共三乘明析观;二、约不共菩萨明体观。诸文所明,实有灭空为析,幻有即空名体。今明幻有即中为体,乃以实灭及以幻空俱名为析,以其未达诸法实体,体义不成。由谓诸法终归无常,秖是析义。今明诸法一一常住,既见法实名为妙体。初义分二:初、别释,二:初、约二乘明观,二:初、生空观,二: 初、举譬推。 二、「我人」下,就法检。各推无故,合之亦无,以聚虚空不成色故。「即阴」下,更于即离,检令叵得。 二、「虽求」下,法空观,二: 初、明法存。牒前譬显人亡法存。 二、「更须」下,用观析,二:初、正明推法空。正检法空,先析色阴。次、「前念」下,析四阴。无想受,略于行识。 二、「既不」下,双结二空。智虽空境,智须自亡,是故境智俱云不得。二、「通菩萨」下,以菩萨例结。前论析观乃三藏法,以对今品体观属圆,故以通教钝根菩萨不能体中亦属析观,故云通菩萨亦然。 二、「是为」下,总结。言自行为他异者,以通教菩萨对两二乘分别二行也。 二、约不共菩萨明体观,三: 初、总示异前。言别菩萨者,非是别教,乃是圆人,异偏小故称为别也,故云永异。 二、「如见」下,深明观相,四:初、明妙空体法,二: 初、立喻显。然镜像喻,文乍滥通,须知圆意。通但六界而为镜像,别圆十界而为镜像。别虽十界,九是修成,修成不实,故如镜像。圆知十界性德本具,以本具故,夺修无功,故如镜像。《不二门》云「幻因既满,镜像果圆。」如此解之,故云悬体,体秪是解。镜内镜外者,解因缘所成,即镜内拳指不实。亦解能成因缘,即镜外拳指不实。 二、「众生」下,就法观,二:初、生法双空,二: 初、明观。若假若实皆本不生,空则俱空。 二、「如大」下,引证。我是假人、色是实法,二性俱空,人法不异,是故名如。 二、「今世」下,因果俱寂,二: 初、明观。五果既是因缘所生,可合镜内拳指不实。二因既是能生因缘,可合镜外拳指不实。 二、「下文」下,引证。假实当体即空假中,名本性空寂。无始强执,谓假实生,名无明故有。既了因寂,果那不寂? 二、「虽不二」下,示妙三谛智,即空假中而为空观。以即空故,不得六界生法;以即假故,不得二乘生法;以即中故,不得菩萨佛生法。荡十界惑,是故境智俱名不得,而能审谛十界生法,故二境二智皆名了了通达。境是妙俗,以无相故,故无所染;智是妙空,以无缘故,故无所净。非染非净,称本离念,故双亡二边,正入中道任运双照。 三、结三谛圆显。三德三谛,即念开明,举一即三。体非次第,显无前后。无觉而觉,称为大觉。 四、「与此」下,与经体相应。佛示二空显法性体,不照三谛岂称法性无量甚深?故知今解与性相应。此性名为金刚宝藏,若偏照之,德非具足。 三、「是为」下,约人结示。故知今体非独是体空,须体三谛,方得名为别体。 三、「诸小」下,斥诸师失意,三:初、正斥失,二: 初、斥小乘师。《毗昙》有门说存隣虚,《成实》空门说破隣虚,若存若破皆为析灭见爱二惑。弘者失意各生定计,起见起思故属断常,同彼外人全非正析。 二、斥大乘师。《般若》等经谈一切法如幻即空,此空毕竟三谛宛然。诸师罔穷作但空解,不即假故不能游戏神通,不即中故不能解释佛之知见。非佛知故不得三智一心,非佛见故不能五眼具足,虽依大教,理齐小乘。于小乘中同坏法人,进修烧想坏灭骨人。既其不修观练熏修,无由成就三明六通。三明者,天眼、宿命、漏尽也。更加天耳、他心、身如意,则成六通。愿智顶禅,以超越禅最高上故,故名为顶。愿欲知三世事,随愿则知,故名愿智顶也。 二、引经示。首,即经初。轴,即经末。如来法身,谓果上法身,智断必具,今用二空当念求之。无上涅盘体具三德,皆与无量甚深法性无二无别,故首轴所诠穷深极广。 三、「岂可」下,结不用。世人邪见,即是痴空、外道断见也。小乘之析虽是正教,以无般若方便,故堕断常中。大乘之体法虽圆备,诸师但作偏空之体,同彼小乘慧解脱观,安能解此即边之空耶?二、「善女」下,依义释文,二:初、明修因二空观,二:初、约苦集明二空观,二:初、生空,二:初、分文。二、释义,三:初、对告劝发,二:初、释善女,二: 初、约四悉释,四:初、世界;二、「又时」下,为人;三、「又男」下,对治;四、「又佛」下,第一义。 二、「此是」下,结成因缘。 二、释当观。 二、「诸法」下,指上境,二: 初、释诸法。名目虽略者,秖云诸法则能摄上所说诸境无不遍也。 二、释如是,二:初、标列三义。正明总观者,下二空观历谛缘境,别别明修空假中观。此之三观尽称谛境,今一如是总示三观。如是三观如三谛是,有三义者列于三法,即当三观所如之义也。 二、「如事」下,指释三义,二: 初、指释。谓指经文中上下释三法相。假想指上、余二指下,上下皆是不思议境,故皆指为所如之法。 二、「又事」下,融即。初乃俗即真中,次乃中即真俗,后乃真即俗中。以妙三德为三谛故,所以此三不一不异。如是之言是故得名,为正明总观也。以亦一异为诸法,既以不一不异为能观观,乃以亦一亦异为所观境。境观不二,卷舒无妨。 三、「何处」下,正作观,二:初、通释四句,三:初、约初二句明空观,二:初、释初句,二: 初、就五阴观。言点出者,已用如是总示三观,今以四句明示三观,故皆言点出。今检无人,义当理观。 二、「又果」下,就因果观。 二、「人既」下,例次句。 二、「本性」下,约第三句明中观。不以本性为能观者,非中观也。即一切法非理非事名为本性,非别有也。故《法华》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般若》赞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本无无明,岂有众生?本无空慧,岂有于佛?既无生佛,何度之有?非破非立,双非亦忘,名本空寂。 三、「无明」下,约第四句明假观,二:初、由迷俱立,二:初、正释,二:初、直约事理释。诸法虽即本性空寂,由具性染故起事染,由破事染故立空慧,欲忘染净故立即中。此之药病,悉由无明。 二、「以有」下,委就迷悟释。生法是果,成由惑业,故云以有无明等也。「既有」下,欲空生法,须论三观。助事观者,助道事想观也,即不净流溢等是。所助正道,即二空契理之观。正助二修为显一性,故立非事非理之观也。「是事」下,以今知三,验其无明是事不知。三皆事者,以在修故。《不二门》云「修虽具九」也。 二、「净名」下,引证。以众生实病,生菩萨权病。示病意者,为明法药也。 二、「若知」下,由悟俱忘。若知无病,用三药为?此之泯忘,〈空品〉意也。 二、「但我」下,别释初句,二:初、明所破人执,二: 初、总示我相。五住之初三界之主,若破我者,纵起结使,不生四趣,故云深重。小乘大乘俱实无我,我不复断,四教贤圣入之无路,故云大障。「凡夫」下,明起我处,初遍六作、次遍六度。 二、「若揽」下,别示利钝,二: 初、钝。揽他遗体而起者,是俱生惑,与身俱生名俱生惑。如诸蠕动实不推理,而举?张鬐、怒目自大,底小凡劣何甞执见?行住坐卧常起我心,常时自起,故名疎钝。 二、「若执」下,利,二: 初、明密利。执法尘起者,是分别惑。以对意根,故曰法尘。因分别生迷理之惑,此名利使。藏之初果、通之见地、别之初住、圆之初信,皆断此惑。 二、明相状,二:初、略论十使,二:初、正明使相,二:初、明十为枝叶。执一法者,不问邪正大小偏圆,随执一句即生十使。前五是利;后五是钝,乃利中钝也。 二、「十使」下,明我为根本。 二、「纵令」下,兼示其人,二:初、明具邪禅慧。长爪,即拘絺罗身子舅也。勤学不暇剪爪,时人呼为长爪梵志。根性最利,是外道中高着者,故举之。鍱腹者,《金七十论》云「优楼僧佉外道中有一众首、至金地国、头戴火盆、铁鍱其腹,与僧论义。」难石等者,《大论》二十六云「萨遮尼干子难人,乃至树木瓦石流汗。」至非想者,如欝头蓝弗已至有顶,故云将出;却堕飞狸,故云复还。 二、「如此」下,明不能破我,尚非小乘内凡,岂同初果破我? 二、重广我见。谓即色是我、离色有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五阴各四即有二十。 二、「若一」下,明能破空慧,二:初、通明空慧,二:初、就境智明生空,二:初、别示,二: 初、于阴境推。还就即阴、离阴、阴中有我、我中有阴四句推之。是我不然者,能破之观也。据义合须二十遍言,以破二十种身见也。约外境者,望能观智是其内心,故所观阴得名外境,非他身也。 二、「而其」下,明观智检。所观五阴既立于五,能观之智任运成五。五阴一一皆有四智,悉应计我,故须亦破二十身见。 二、「内外」下,总结。以数显观,令智不漏。 二、「毗昙」下,约大小观人法,三: 初、《毗昙》。我见是共等因者,即共业、别业合有四句,略言共等。此有门论阴中求我,我空、阴有,我法两分,故我见思惟前后而起。我即众生、思是实法,故悟生空,未得法空。 二、《成实》。此空门论揽阴成我,故我见思惟起不异时,是故生法二空同悟。 三、大乘。我见即具诸法者,俗即真中,何法不具?我性如色性,生空即法空。 二、「破二」下,别明三观。既云我见即具诸法,合于三谛而破我见,是故用上三句破之,二: 初、正破人我,三: 初、约理观检。 二、「若作」下,约非事非理检。我见即中,岂存境智四十种执? 三、「若作」下,约事观检。经文既云「无明故有,爱取心强」,须作不净助道之观,观邪见恶心是秽恶阴、若善直心?惭于义天、愧于圣人,入方便位。真理未明,是隐没阴;善恶虽异,皆未破见。岂有见心不依于色?色须败坏,故云不净。不净之境何处有人?今方便位,义当五品也。 二、「若得」下,更推法我,二:初、明得悟推法破思。观虽圆修,而其麁惑有除不除。若以三观检我叵得,见惑断者得入初信。更于三师修二十观者,乃破法执即思惑也,从二信位进至六信也。 二、「若未」下,明未悟推法破见,二:初、转计实法,二: 初、正明度入。妙观破见,见惑未除。见虽未除,观己有力,能于假名柔伏爱惑,若其我执度入实法。 二、引经及事。屈步虫者,要因前脚得移后足,方于假名伏惑。又于实法起见,如彼虫也。 二、「须实」下,劝更修观。宜于五阴作二十观,显我本性,使空慧明。随度入处以观逐之,名处处作。 二、明法空,二:初、约经文释成三观,二:初、正释,二: 初、立意分文。我见即具一切诸法,岂观生空不空实法?钝根未了,故今重说。 二、「如是」下,随文释义,三:初、明即法而空,二: 初、示境观。 二、「若四」下,明修观,二,初、就法明空,二: 初、正明空。逐一推检不应动等者,地动则成风性,暖则成火性。《史记》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注云:蒸,升也。冬则地中暖,故《礼》云「古者夏则橧巢,冬则营窟。」水坚故成地性,波动故成风性。贞,坚也。炭火贞则成地性,火焰动则成风性,风能持物则成地性,触壁止则成水性。 二、引经证。水性不住者,不守于湿。火从缘生者,既赖缘而生,则不能守其热性。风性无碍者,以无碍故不能守其动。「一一」下,四大俱无性故,皆入如实之际。前之二教以空为如实,后之二教以中为如实;今取圆中,实际为正。 二、「上检」下,对生辨观。 二、「本自」下明即法而中,二:初二句法本自中,二: 初、明性非生灭。以元中末三节显于性是中道。元无四大者,非谓独一全无四大,以其大阴皆如来藏,性体常住、本无生相,故曰元无。既无法生,与谁相会而为和合?无和合故,无可散灭,故不论空。如此谈中之义显矣。 二、「本自」下,明非观使尔。世间之相本来常住,岂以观智息乎生灭,然后不生灭耶?此名即事而理,亦曰即边而中也。 二、三句显由观解,二: 初、正示。性虽本然,遣迷由观。言因缘性欲为因、师教为缘,因缘成观达本三谛。诸大即是空假中,故从本不生。 二、引证。无明转即变为明,名菩提灯。若非感应因缘之力,岂灭无明?故知成佛全假因缘。 三、「和合」下,明即法而假,二:初、成违理之事;二、「此法」下,成照性之修。此法有故者,即迷惑因果也。「体有」下,三谛也。「即空」下,三观也。境观悉由迷惑因果和合而有也。 二、「三观」下,结观。三段经文与三观合,知今宗旨契会佛心,岂可不信? 二、「更为」下,为钝根重破法执。前释生空已明度入实法,或利根虽晓、恐钝者犹迷,是故大师以无缘慈更说其相,二:初、明法执,二:初、依报起见爱心,四: 初、依大阴起四执。一切外道、四教行人,若未伏断见惑已来,皆有此执。 二、「四执」下,因四执生我见。四中虽云无及双非,既是执生,四皆属有。见既依色,合当即离色我我色。见依四阴,即离亦然。 三、「我生」下,依我见生十使。如生空中说四方招下因、十使招生死,纵依圆教性具大阴开于四门,随执一门生我见者,起惑造业招致来苦,与彼外人生死不别。大师正为即时行人陈四执过。 二、「惑此」下,指见心名污秽阴。此之五阴皆成执见,故悉污秽。襵?归有,岂名法空? 二、「心不」下,明空观,三:初、明不依是忘四执。心不依阴,四教皆然。今明圆宗论不依者,即秽污阴为能观智,何阴可依?何执可破?谁为能观?亦无所显。心不依阴,今意略言。 二、「寂然」下,明契理则备众德。三种般若与金光明、牟尼三身无二无别,若不以此为三观者,见之无由。 三、「行人」下,明此观速能复本。观生观法皆以三观一念而观,犹如怀璧。复金光明法性之理,如向本国。二三世中可登圆住、可以保任。 二、明十二因缘生法二空观,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此十二支而分生法者,顺此经文。初支既名曰无明,名即假名,故属生境。无明者,我执也。《起信论》云「计名字相」也。向下诸文但言行识等,既不云名,乃是直指色心也,以行至老死不出五阴色心故。义虽炳然,犹恐不信,故引《释论》逐段证成。谁老死者,如问云谁,则答言我,故知谁我悉假名也。经云名曰,与论冥符;论号生空,经岂不尔?是老死者,则直指色心是老死法。经不云名,与论亦合。 二、「然十」下,立意,二:初、通辨因缘相貌,二:初、标列。二、「三世」下,解释,三: 初三世。过去破神常者,过去已灭,故非常也。现在破神我者,五果皆五阴和合,故无我也。未来破神断者,未来有果,故非断灭。皆言神者,外执身神有断常等也。此三世义世共传之,故云常涂所用。 二、果报。以前十因缘属现在、后二因缘属未来,二世合为十二。而文云一期始终,且据无明、行在一期之始,相带而言逐云始终,非谓秖在一世。此果报因缘,出《大集经》。以在中阴,于父母所生贪爱心为无明,出入息风为行,自识支已去义同三世。 三、一念,二:初、所凭教。二、「如眼」下,明行相,二:初、正释相,二: 初、对尘直释。六处生贪者,眼识染故,潜牵诸识各有贪情。故《普贤观》云「以贪香故,分别诸识处处染着。」一日等者,一根对尘,即起十二。六根昼夜数数对尘,何念不起十二因缘?一一成因皆须感果,回转如轮缠缚如网。 二、「今更」下,更推因起。因缘之观通三世者,意推过去无明为因,生于现果,现果之上复起惑因。本欲即今无明不起,是故今推过现二处起无明相。文二: 初、逆推过因。从名色起者,五果之初故、五阴已具故。识支未具五阴,故不言也。过去之因极于无明,今观无明,意欲令观成觉了智。而谓无明定是有等,则能破智翻为无明,药乃成病,故云四句取者皆是无明,无明为缘,岂不生行生识等耶?如前说者,六入至老死,皆如前文直示中明。 二、「又观」下,顺推现果。于此受中等者,以受支是五果之终,故观至此;若生计着,还成一念十二因缘。或有受等者,即是无明不了之心,行识等支一念成就。 二、「如此」下,叹难知。逆顺推检虽在一念,其十二支宛然具足,所以枝条遍满诸有。其犹大树尚无能识,况能伐耶?言大树者,《婆沙》云「过去二支为根,现在五支为质,现在三支为花,未来二支为果。布濩者」《文选》注云:布濩,长多貌。从言、从水并通。《汉书》云「布濩犹布露,谓于阙露处皆布也。」 二、「今经」下,略示今经观境,二:初、明经意。但举生法为境者,以假名无明为生空境,以行识色心等为法空境。此因缘二境通四教观,今意在圆。 二、「宜以」下,示境观,二:初、示境,二:初、立喻;二、法合。着于假名者,不达三谛而妄起我见,犹如舞烬成轮,故云不息。轮依火有,而假名因实法而有也。迷故不达色心即空假中,名迷阴入。言薪火者,即烬也。 二、「若知」下,示观,二:初、立喻;二、「轮火」下,法合。观生观法皆即空假中,乃轮火双无二空观也。 二、「生空」下,依义释文,二:初、出境相,二:初、生空境,二:初、分文;二、释义。四以前生空三观释之,故疏无文。 二、「行识」下,法空境。例应有三者,行即空假中,乃至老死即空假中,佛言巧略,比前可知故。 二、「众苦」下,出观相,二:初、据经文示观,二:初、正示,二:初、指文。二、「众苦」下,释义,三: 初、明中观。众苦行业,指上生法。当体妙故,不可思议。若生若法皆非空有,如是体达名为中观。此观不见生死轮转有际有息,即法界故无际,皆常住故不息。 二、「本无」下,明空观。 三、「不善」下,明假观。前不善思惟,即过去二支。今不善思惟,即现在三支。经心行者,即上思惟也。斯乃举病必对于药,假观彰矣。 二、「虽名」下,结劝。名偏义圆,名但云空,而义乃是即空假中。义既必当,故明与经任运符契。生空、法空名义皆尔,故劝修者息乎疑情。仍须了知,全祕密藏为生为法,是故生法无非三德,故观生法能所皆三,境观名别其体不殊。是故能所二即非二,此乃今经二空观也。 二、为钝人更说,二:初、特示空观;二、别指假中。良以初心于假名实法、起见爱增强、障道事重,是故大师特陈空观,不说假中。此同释题观解三道,三道正观举名而已。但于假实三毒六作,委破四性、频示二空。盖为始行我见弥隆,故示真空以为要术。 初文,二:初、示,二:初、推人法,二: 初、推人。「若假名」下,对于实法推无四性。「今之」下,四性被推,执情稍薄,但谓有名,还须四性检今叵得。所召之人既无生相,能召名字四性亦忘。略示人空,其观如是。 二、观法,二:初、横推。以现名色对过去业,推无四性。罗汉有业者,无始所造诸有业因,其数何限?无惑润故,不受后身,故曰不生。各有等者,如合两空,岂成一色? 二、「既不」下,竪推。计法之执,如屈步虫舍一取一,生被破故便计无生,还是性执。双亦双非计皆依生,既悉无理复计于灭,亦成四执。八句之上皆云不得,即是空观。无灭无生者,检灭检生俱不可得,方乃得名实法无生。 二、「无生故」下,明观成,二: 初、明二执忘。揽阴成人,实无生故,假名则坏。于假无我,诸见俱亡。实既无因,安得不坏? 二、「既不」下,举二喻示。不然火,喻不执法。无烟,喻实法不生。日中舞,喻烬空、心秉法。是亦无轮,喻不生我见。 二、「是略」下,结。 二、「中观」下,别指中假。言别记云云者,具如《止观》假中破法,行者应知。今明三观圆修二空,但为钝根见惑偏重,故别指空对治此惑。此惑若忘,二谛自显,故中假别指而已。 二、「我断」下,明果上二空用,二:初、分文。二、「一切」下,释义,二:初、明自行成,二:初、明智德满,二:初、明人法。二、观成,二: 初、约人法销文,二:初、明人空观成;二、「以智」下,明法空观成。别明十缠者,瞋、覆、睡、眠、戏、掉、无惭、无愧、悭、嫉。忿恚曰瞋,隐藏自罪曰覆,意识昏熟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游曰戏,三业躁动曰掉,屏处起过不自羞曰无惭,露处为非不羞他曰无愧,财法不能惠施曰悭,他荣心热恼曰嫉。烦恼,即思惑也。虽见思通名烦恼,今别以思惑当之。罥,系也。 二、「二乘」下,约大小释断,二:初、论大小断尽不尽,二:初、明二乘断通余别。界内一切烦恼名数皆通界外,但以所障空中分之,则知通别。净名室中天女散华,声闻着身、菩萨不着,故被诃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斯乃断通未能断别也。 二、「而言」下,明佛地通别都忘,二:初、正示。虽云菩萨能断别见,而断未尽,究竟在佛。若至佛地,不唯别尽,通亦穷边。何者?盖由见思遍十方界六道众生差别种习之所成就。因地乃断,未尽边涯,唯佛究竟,故云若通若别究竟在佛。 二、引证。性德生法,体本无上,通别二执,染故成卑。妙觉执尽,二俱无上,故云无上假实,佛地所不惑也。 二、「经论」下,明佛地有断不断,二:初、明经论异说,二: 初、明有断。智以悟极而为上上,惑以迷极而为上上。今迷将尽,唯余微细,故名下下。故《起信论》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远离微细念故,心即常住。」惑微细故,难别难除,故上上智方能断尽下下之惑。无明力大者,惑虽微细,能障妙觉。故《华严》明,灌顶菩萨所有功德如一块土,妙觉功德如四天下土。最后无明所障若斯,力岂不大?非佛智发,此惑不忘。一念相应慧者,究竟觉也。正习俱尽者,该于通别也。 二、「或言」下,明无断。有上士者,等觉也。此位须修清净净禅,断微细念故,名之为断。无上士者,是妙觉位。修证既忘,更何所断? 二、「斯乃」下,用悉檀和会。此断不断,各见教文,人师执之净计莫止。今以四悉逗机之意而和会之,诤无由起。国是境域,即当世界。机所居处,随处乐闻佛智有断不断,而欢喜者,时即对治,随时当有断不断义而破恶者。人即为人,随人宜以断不断而生善者,悟即第一义,随悟断不断而入理者。为此四机,说有二义,究论佛智,不可言思。 二、「证无」下,明正助二道满。无上生法,证由二空,名无上道。事助之行,与正合修,故得称为微妙功德。 二、「开甘」下,明断德满,二: 初、略释甘露。以命等四,如次对于常乐我净。 二、「然此」下,广释诸句,四:初、对《华严》四位,二: 初、正对。彼虽兼别,今取其圆,别三十位未得甘露故。 二、「下地」下,释疑。恐后人疑,故释也,化他令同我之所得。 二、「又通」下,对《般若》四智。论虽多释,犹通三教;今四皆从甘露而说,故的在圆。以一心三智荡一切相,名道慧开门。一心三智立一切法,名道种慧示器。一心三智双遮荡立,名一切智入城。一心三智双照荡立,名一切种智处室。由此四智住大涅盘。令诸众生得此四智,名食味也。 三、对《法华》大事。彼佛知见,是今甘露。彼之开等对今四句,唯有悟入与入处少殊,其义不别。 四、对《涅盘》四德。前以四德释甘露义,今用四德对开等文,有此异也。 二、「吹大」下,明化他成,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二、「余经」下,立意,二:初、明智定相成。前现通者,令重法乐闻;后现通者,令依法修证。故前云开后,后云成前。 二、「修因」下,明因果同类。二空正道为智德类、二空助道为断德类,即缘、了二因。非此二因,安克二果? 二、「说法」下,依义释文,二:初、明转法轮化他,二:初、明说法,二:初、总示。二、「吹螺」下,别释,二:初、别明螺等,二:初、约教位释,二:初、释四句,四: 初、明吹螺。是故号者,《大经》云「吹贝,知时是也。」苦忍凡性者,即内凡上忍位中,于苦谛下留一行一缘,是凡性也。圣人正性,谓初果也。说大乘法者,唯以圆教为大乘也。改凡圣偏性,通教六地是圣,别教十向、圆教十信是内凡,以中理未显,悉名偏性。通教七地者,至此得知圆者,皆是改号之位者。三人俱破无明,见中道圆性也。 二、「击大」下,明击鼓诫进者,军阵之法也。《兵权》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鼓则严肃军众使前驱也。」督,率也。率,导引也。位在修道者,令初果进二果也。通教位在八地者,前释改号是七地破无明,今进入八地是增道损生。别教应言二地,圆教应言二住,方名进入修道。今言十行初住者,恐误也。或别有意。真修道者,即通八地、别二地、圆二住,故云咸进。《地论》以初地为见道,二地至七地名修道,八九十地为无学道。彼虽别位,例圆可知。 三、释然炬。「通教」下,皆取当教化他位也。此言八地不取受接,但约当教出假,道观双流耳。别约十向,其意亦尔,以内修中观,外亦出假故。圆在初住者,以百界作佛,普门示现故。圆从胜说,乃取分真。《止观》名真,出假位也。「皆是」下,结示三位。道谓外化、观谓内行,此该三教,不同余文,唯就通说。 四、释雨雨。扶疎,盛茂也。时泽,时雨也。大恒者,殑伽河也。 二、「若得」下,例上四经。 二、「此一」下,以横竪结。竪拟诸经之位者,即向四经名字虽殊,但是住、行、向、地圆位耳,故名为竪。横论一切诸位者,即摄四教凡圣诸位,如向消文是也。云云者,部在方等,故此化他必兼四益,横摄诸位旨在其中。 二、「此中」下,通释大义。前三云大、后一云胜,胜亦大也,故云皆言大也。「通涂」下,若取通名,唯在大法,义并归圆。对于四经,其义弥顺。 二、「我今」下,明神通,二: 初、明摧怨,二:初、明烦恼为怨;二、「魔为」下,明天魔是主。 二、明竪幢。高出众行者,即法幢三昧也。万行功德皆为眷属,莫不归宗。此之三昧,故为众行之望。兵望麾者,手指曰麾。《尚书》云「左仗黄钺、右秉白旄而麾之。」《兵权》曰「将军乃秉旄麾,众而誓之。」又云「闻鼓则进,闻金乃止。随其指麾,五阵乃理。」「三德」下,出三昧体。其体若非不纵不横,岂出众行?岂摧五住?岂坏天魔?无记神通,体用如是。 二、「从度」下,明四弘誓化他,二: 初、牒文示义。虽复等者,既依四谛而运四弘,四谛既常,誓岂休息?因人求佛意在利生,今遂所求,岂忘与拔?「四弘是」下,示誓有依。誓即无缘慈悲,境乃无作四谛。无缘无作,行相如何?众生誓度,生死即涅盘故。烦恼誓断,烦恼即菩提故。法门誓学,即惑成智故。佛道誓成,即生成灭故。不尔,岂能广度永度? 二、「度诸」下,随义释文,四: 初、令度苦谛。经永断三恶,即三恶道也,须约十番论度论断。 二、令断集谛。须明五住,烧十界生。 三、令证灭谛。当分而论四种甘露,跨节而辨唯一圆常。 四、令安道谛,四: 初、约檀明谛。不独行檀具于四谛,五度皆然。五不依谛则不动不出,何度之有?复须知今依无作谛。 二、「无量」下,略释经文。三、「论云」下,檀摄六度。《大论》十二解檀度云「若菩萨行檀度,能生六度,是时名檀度满。云何布施生檀度?有下中上:若以饮食麁物软心布施名下,能以衣服宝物布施名中檀,能以头目血肉国财妻子布施名上。云何施生尸度?菩萨思惟众生不知布施,后世贫穷故行恶;若行布施,后世有福无所乏短,则能持戒。云何生忍度?菩萨施时受者恶骂、若大求索、若不时索、或不应索而索,是时菩萨思惟:『我今布施欲求佛道。亦无有人使我布施,我自为故,云何生瞋?』如是思惟已而行忍辱。云何生进度?菩萨布施时,常行精进欲行二施,勤求财法以求足之。云何生禅度;菩萨施时,能除悭贪而行一心,渐除五盖,是名禅度。又心依布施,入于初禅乃至灭定。云何生智度?菩萨施时,知有果报而不疑惑,能破邪见无明。又分别净不净施得报不同,是名生智。故云檀义摄六也。」余之五度亦互相摄,非今文意,故且论檀,六之首故、摄生便故。 四、「舍身」下,以彼岸结。生死为前际,涅盘为后际。身命及财此三属事,以观此三及能施心,所施之境,三轮当处即空假中,是故能等三德涅盘。此以常因而克常果。不然,岂得不坏常住?如是行檀,名波罗蜜。三德甚深,故檀竪高;三德无量,故檀横广。此机乐略,是以如来妙说一檀,遵修诸行。仍须了知,既谈果后行檀利物,行人岂不即闻而修耶?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下)